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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中色素的危害

化妆品中色素的危害
化妆品中色素的危害

化妆品中色素的危害

合成色素不仅广泛使用在食品行业,在化妆品行业,也同样有它的阴影。

化妆品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已成为一种增香添美的必需品,但是,化妆品中的一些物质常常给爱美者的健康带来一定的损害,这其中就包括色素。

化妆品是一种日用化学工业品,本身就含有多种化学物质。据统计,目前世界上大约有7000多种化学物质作为化妆品的原料,按不同的比例配合成各种各样的化妆品,而大部分的化妆品都含有色素。

据一项统计显示,引起皮肤功能障碍的化妆品原料中最危险的是香料,其次就是色素和防腐杀菌剂,它们被称为化妆品的“三害”。造成伤害的比例分别为香料占50.6%,色素占43.9%,防腐杀菌剂占4.9%。

近年来,由于色素导致的皮肤病急剧增加,已成为医学界、美容界及化妆品界的专家们研究的一大课题,以至于他们给这种新型的皮肤病取名叫“化妆美容病”。

有研究人员指出,化妆品中的色素与人类皮肤的色素沉着有一定的关系。色素沉着是在正常皮肤上出现的褐色斑点,严重影响形象,与人类使用化妆品的用心背道而驰。研究人员说,化妆品中所含的色素也属焦油衍生物,长期使用会对光线发生敏感反应,从而导致色素沉着。化妆品引起的色素沉着多数还伴有皮肤潮红、丘疹等炎症现象。

口红是人们最常用的化妆品之一,由于它是涂在嘴唇上的,很容易在吃饭时溜到体内。一般来说,咽下微量口红对身体不大可能造成危害,但是口红中含有色素,长期使用会产生蓄积作用,对机体造成潜在危害。

色素还是导致人们对化妆品过敏的重要原因之一。常常引起烧灼、瘙痒、表皮剥脱、轻微疼痛等过敏症状。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安全性和功效评价的人体检验项目和

一、总则 General principle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安全性和功效评价的人体检验项目和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终产品的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性评价。 2化妆品人体检验的基本原则 2.1 选择适当的受试人群,并具有一定例数。 2.2 化妆品人体检验之前应先完成必要的毒理学检验并出具书面证明,毒理学试验不合格的样品不再进行人体检验。 2.3 化妆品人体斑贴试验适用于检验防晒类、祛斑类和除臭类化妆品。 2.4 化妆品人体试用试验适用于检验健美类、美乳类、育发类和脱毛类化妆品。 2.5 防晒化妆品防晒指数(SPF值)测定方法适用于检验防晒类化妆品。

二、人体斑贴试验 Human Patch Test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人体斑贴试验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检测化妆品终产品对人体皮肤的不良反应。 2引用标准 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GB 17149-1-1997) 化妆品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7149-2-1997) 3 试验目的 检测受试物引起人体皮肤不良反应的可能性。 4 试验基本原则 4.1 选择合格的志愿者作为试验对象。 4.2 应用特制的斑试材料进行人体斑贴试验。 4.3 根据化妆品的不同性质,斑贴试验时可选用化妆品终产品原物、或将其稀释成不同浓度 作为受试物,稀释方法参见《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GB 17149- 1-1997)附录A。 4.4 对除臭、祛斑、防晒类产品,要求先完成动物多次皮肤刺激试验试验并出具书面证明, 然后方可安排人体斑贴试验。 5 受试者的选择 5.1 选择18~60岁符合试验要求的志愿者作为受试对象。 5.2 不能选择有下列情况者作为受试者 5.2.1 近一周使用抗组胺药或近一个月内使用免疫抑制剂者; 5.2.2 近两个月内受试部位应用任何抗炎药物者; 5.2.3 受试者患有炎症性皮肤病临床未愈者; 5.2.4 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 5.2.5 正在接受治疗的哮喘或其它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 5.2.6 在近6个月内接受抗癌化疗者; 5.2.7 免疫缺陷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 5.2.8 哺乳期或妊娠妇女; 5.2.9 双侧乳房切除及双侧腋下淋巴结切除者; 5.2.10 在皮肤待试部位由于瘢痕、色素、萎缩、鲜红斑痣或其它瑕疵而影响试验结果的判定者; 5.2.11 参加其它的临床试验研究者; 5.2.12 体质高度敏感者; 5.2.13 非志愿参加者或不能按试验要求完成规定内容者。

化妆品执行标准一览表

化妆品执行标准一览表 作者: 匡莹来源: 《中国轻工业标准汇编》一书日期: 2008-8-6,15:59 化妆品执行标准一览表 标准代号标准名称适用范围 QB/T 1645 洗面奶(膏) 以清洁面部皮肤为主要目的,同时兼有保护皮肤作用的洗面奶(膏),含表面活性剂型和脂肪酸盐型二类。 QB/T 1857 雪花膏用于供人体皮肤滋润的雪花膏、水包油及油包水护肤膏霜,如面霜、按摩膏、水洗面膜等。 QB/T 2660 化妆水用于补充皮肤所需水分、保护皮肤的水剂型护肤品,如爽肤水、柔肤水等。 QB/T 1975 护发素用于漂洗头发,使头发有光泽且易于梳理的漂洗型护发素。 QB/T 2286 润肤乳液用于滋润人体皮肤的具有流动性的水包油乳化型化妆品,如润肤乳、浴后乳等。 QB/T 1974 洗发液以表面活性剂为主体复配而成的,具有清洁人的头皮和头发,并保持其美观作用的液体洗发用品。 QB 1994 沐浴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以表面活性剂和调理剂调制而成的用于清洁和滋润皮肤的洗涤产品(香皂除外)。 QB/T 2874 护肤啫喱适用于以护理人体皮肤为主要目的的凝胶状产品. Q/TDVH 02 卸妆油用于脸部卸妆类纯油基产品 Q/TDVH 03 去角质霜用于清洁面部及全身皮肤、同时兼有保护皮肤作用的去角质类产品,如乳化型去角质膏、凝胶型去角质素。 Q/TDVH 04 修饰乳液具有流动性的油包水乳化型化妆品,具有滋润皮肤及改善肤色的作用,如油包水乳液、油包水粉底液。 QB/T 2873-2007 发用啫喱(水) 英文名称:Hair care gel (lotion) QB/T 4077-2010 焗油膏(发膜)英文名称:Hair mask QB/T 1858.1-2006花露水Florida water QB1643—1998发用摩丝 QB1644—1998定型发胶 QB/T1645—2004洗面奶(膏) QB/T1857—2004润肤膏霜 QB/T1858—2004香水、古龙水 QB/T1859—2004香粉、爽身粉、痱子粉 QB/T1862—1993发油 QB/T1974—2004洗发液(膏) QB/T1975—2004护发素 QB/T1976—2004化妆粉块 QB/T1977—2004唇膏 QB/T1978—2004染发剂

化妆品中安全性物质风险评估指南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通知 日期:2010-8-26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食药监许[2010]339号2010年08月23日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指导开展化妆品安全性评价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 一、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义 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是指由化妆品原料带入、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带入的,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的物质。 二、风险评估基本程序 (一)危害识别:根据物质的理化特性、毒理学试验数据、临床研究、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定量构效关系等资料来确定该物质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 (二)危害特征描述(剂量反应关系评估):分析评价该物质的毒性反应与暴露之间的关系。对有阈值的化学物质,确定“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剂量水平(NOAEL)”或“观察到有害作用的最低剂量水平(LOAEL)”。对于无阈值的致癌物,可根据试验数据用合适的剂量反应关系外推模型来确定该物质的实际安全剂量(VSD)。 (三)暴露评估:一般可通过申报化妆品的产品类型和使用方法,结合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量或检出量,在充分考虑可能的化妆品使用人群(包括特殊人群,如婴幼儿、孕妇等)的基础上,定性和定量评价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对人体可能的暴露剂量。 (四)风险特征描述:确定该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概率及范围。对具有阈值的物质,计算安全边际(MOS)。对于没有阈值的物质(如无阈值的致癌物),应确定暴露量与实际安全剂量(VSD)之间的差异。 三、评估资料的提交形式 申请人可按以下两种形式提交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评估资料: (一)申请人通过危害识别,判断产品中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可以提交相应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陈述申请人对产品进行危害识别的分析过程及该产品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理由等。(二)经危害识别后申请人认为产品中含有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则应当提交相应的风险评估资料。 四、风险评估资料要求 我国化妆品相关规定中已有限量值的物质,不需要提供相关的风险评估资料;国外权威机构已建立相关限量值或已有相关评价结论的,申请人可以提供相应的安全性评价报告等资料,不需要另行开展风险评估。 申请人提交的风险评估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来源。 (二)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概述,包括该物质的理化特性、生物学特性等。 (三)化妆品(或原料)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量及其相应的检测方法,并提供相应资料。(四)国内外法规或文献中关于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在化妆品和原料以及食品、水、空气等介质(如果有)中的限量水平或含量的简要综述。 (五)毒理学相关资料: 1.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毒理学资料简述,至少包括是否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纳入致癌物。 2.参照现行《化妆品卫生规范》毒理学试验方法总则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毒理学资料摘要。根据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特性,可增加或减少某些相应项目的资料。

化妆品成分对照表中-英共30页文档

A Acyclovir 带状泡疹、水痘药物治疗成份,需医生处方 Adapalene 维他命 A 酸衍生物治疗痤疮有效成份,需医生处方Adenosine Triphosphate(ATP) 腺三磷酸使皮肤代谢正常 Albumin 白蛋白水溶性蛋白质,为中性缓冲液,是一种酵素 Alcohol 酒精溶剂 Alfalfa Extract 紫花苜蓿萃取含多种氨基酸及红萝卜素,可抗老化Algae Extract 海藻萃取液抗氧化 Algisium C 是一种生物保湿剂,可以修护肌肤并使更新暗沉的肤质,延缓老化的速度;其保湿性可维持 8-12 小时 Alkyl Benzoate 烃基安息香酸盐油脂剂,作为基质 Allantoin 尿囊素抗炎症、促进细胞修护 Almond 杏仁油天然油脂,用作基质 Aloe Extract 芦荟萃取镇静、保湿、滋润、抗敏、镇静、去红肿 Aloe Vera 芦荟镇静、保湿、滋润、抗敏、镇静、去红肿 Alpha Hydroxy(AHA) 果酸最常用的为甘醇酸 (Glycolic Acid) 及乳酸(Lactic Acid) ,主要功效在促进皮肤新陈代谢,具有角质微剥的功效Alpha Lipoic Acid 脂肪酸,硫辛酸抗氧化 Alpha Tocopheryl 维他命 E 抗氧化 Aluminum Chlorohydrate 氢氯酸铝可抑制身体出汗,常来用作止汗剂成份 Amino Acid 天然胺基酸防止水份过度的流失,并使肌肤温和不紧绷,护

肤、供给肌肤营养 Aminocaproic Acid 胺基己酸预防肌肤敏感现象 Ammonium Glycyrrhizate 甘草酸胺保湿、预防过敏 Amniotic Fluid 羊膜液含丰富肌肤所需的胺基酸 Angelica Sinensis Diels Extract 当归萃取具有行气活血功效,可促进肌肤毛细微管血液循环 Angelica 白芷当归属,含天然维他命 C 及预防敏感作用 Angiosperm Extract 被子植物酸具有防止发炎及抗过敏效果Anhydroalkannin 去水紫草烯紫草萃取精华,可抗炎、抗菌、活血、去瘀 Anthranilates 化学性防晒成分 Apple Extract 苹果萃取含有 Vit-C 等美容成份,另具有爽肤、镇静消毒作用 Apricot Bead 杏桃颗粒通常加在磨砂膏中,用来去除皮肤老废角质Apricot Kernel Oil 杏核油富含矿物质和维他命,是天然的保湿剂,特别适合敏感性肤质 Aqua 水,溶液基质 Arbutin 熊果素淡化已形成的黑色素,能安定自由基、避免肌肤老化,卫生署公布有效美白成份之一 Arnica Extract 山金车萃取活血散瘀 Arnica Oil 山金车油可促使伤口愈合、消毒、消肿、防止瘀斑出现Ascorbic Acid 维他命 C 抗氧化

化妆品常用执行标准

化妆品常用执行标准 目录 一、基础标准与安全卫生标准 GB 5296.3-2008 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 GB 7916-1987 化妆品卫生标准 GB 7916-1987 《化妆品卫生标准》第1号修改单 GB 7919-1987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GB/T 18670-2002 化妆品分类 QB/T 1684-2006 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 1685-2006 化妆品包装外观要求 JJF 1070-200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QB 2951-2008 洗涤用品检验规则 QB/T 2952-2008 洗涤用品标识和包装要求 二、测定方法标准 GB/T 13531.1-2008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pH值的测定 GB8372-2008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牙膏pH值的测定 GB/T 15357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粘度的测定(旋转粘度计) GB/T 13531.3-1995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浊度的测定 GB/T 13531.4-1995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相对密度的测定 QB/T 2470-2000 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QB/T 2738-2012 日化产品抗菌抑菌效果的评价方法 QB/T 2407-1998 化妆品中,-泛醇含量的测定 QB/T 2408-1998 化妆品中维生素,的测定 QB/T 2470-2000 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三、卫生检验方法标准 GB/T 7917.1-19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汞/(mg/kg)?1 (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 GB/T 7917.2-19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砷/(mg/kg)?10 GB/T 7917.3-19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有毒物质限量铅 /(mg/kg)?40 GB/T 7917.4-19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甲醇 GB/T 7918.1-19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总则 GB/T 7918.2-19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细菌总数 /(CFU/g)?1000 ;(眼部用、儿童用产品?500);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100 GB/T 7918.3-19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粪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GB/T 7918.4-19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绿脓杆菌不得检出 GB/T 7918.5-19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四、产品质量标准 GB 15979《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化妆品类 QB/T 1858-2006 花露水 QB/T 1858.1-2006 花露水 QB/T 1645-2004 洗面奶(膏) QB/T 2872-2007 面膜 QB/T 2660-2004 化妆水 QB/T 2286-1997 润肤乳液 QB/T 1857-2004 润肤膏霜 QB/T 2874-2007 护肤啫喱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GB7919—87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GB7919—87 1 1 目的 2 3为向广大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化妆品,防止化妆品对人体产生近期和远期危害,特制定本程序和方法。 4 5 2 适用范围 6 7本程序和方法适用于在我国生产和销售的一切化妆品原料和化妆品产品。 8 9 3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 10 11 3.1第一阶段急性毒性和动物皮肤、粘膜试验 12 13 3.1.1急性毒性试验 14 15 3.1.1.1急性皮肤毒性试验。 16 17 3.1.1.2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18 19 3.1.2动物皮肤、粘膜试验 20 21 3.1.2.1皮肤刺激试验。 22 23 3.1.2.2眼刺激试验。 24 25 3.1.2.3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26 27 3.1.2.4皮肤光毒和光变态反应试验。 28 29 3.2第二阶段亚慢性毒性和致畸试验 30 31 3.2.1亚慢性皮肤毒性试验。 32 33 3.2.2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 34 35 3.2.3致畸试验。 36 37 3.3第三阶段致突变、致癌短期生物筛选试验 38 39 3.3.1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Ames试验)。 40 41 3.3.2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和SCE检测试验。 42

43 3.3.3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率检测试验。 44 45 3.3.4动物骨髓细胞微核试验。 46 47 3.3.5小鼠精子畸形检测试验。 48 49 3.4第四阶段慢性毒性和致癌试验 50 51 3.4.1慢性毒性试验 52 53 3.4.2致癌试验。 54 55 3.5第五阶段人体激发斑贴试验和试用试验。 56 57 4 对化妆品原料和化妆品产品安全性评价的规定 58 59 4.1凡属于化妆品新原料,必须进行五个阶段的试验。 60 61 4.2凡属于含药物化妆品必须进行动物急性毒性试验、皮肤与粘膜试验和人体试验,但 是根据化妆品的含成分的性质、使用方式和作用部位等因素,可分别选择其中几项甚至全部试验项目。 62 63 4.3凡属于化妆品新产品必须进行动物急性试验、皮肤与粘膜试验和人体试验,但是根 据化妆品所含成分的性质、使用方式和使用部位等因素,可分别选择其中几项甚至全部试验项目。 64 65 4.4凡进口化妆品应由进口单位提供安全性评价资料。 66 67 5.化妆品安全性评价试验方法 68 69 5.1急性皮肤毒性试验 70 71人体接触化妆品主要途径是皮肤。当评价化妆品及其成分对人体健康的可能危害时,进行皮肤毒性的研究是必不可少的。 72 73 5.1.1目的:确定受试物是否经皮肤渗透和短期作用所产生的毒性反应,并为确定亚慢性 试验提供实验依据。 74 75 5.1.2定义:系指受试物涂敷皮肤一次剂量后所产生的不良反应。 76 77剂量表示方法:以敷用受试物的质量(g、mg)或以实验动物平均单位体重敷用受试物的质量(mg/kg)来表示。 78 79一次敷用受试物引起50%受试动物死亡的剂量,称之为半数致死量(LD50)。LD50

化妆品标签全成分标注详细说明

化妆品标签全成分标注详细说明 GB 5296.3-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中化妆品全成分标注部分条款释义【标准条款】 6.4 化妆品成分表 【释义】 本条款是对化妆品成分表的标注要求。 本条款是对在产品标签上标注配料时加入的成分以及标注方法的具体要求。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保护消费者的健康,便于政府的监管。 化妆品成分标注时,如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文字应以中文标签为准。 【标准条款】 1)自GB5296的本部分发布之日起两年后生产的化妆品应执行本条款。 【释义】 本注释是关于本条款实施时间的要求。 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两年后生产的化妆品必须标注化妆品成分表,其中“两年后”所定义的时间,国产化妆品以生产日期为准,进口化妆品以进口报检日期为准。本标准在2008年6月17日发布,那么在2010年6月17日前(不含17日)生产的国产化妆品,在2010年6月17日(不含17日)前进口报检的进口化妆品,不必进行全成分标注。可以销售到产品保质期结束。 【标准条款】 6.4.1 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应真实地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 【释义】 本条款是对化妆品成分表标注应遵循的原则,是对所需标准的成分范围以及标注位置的总体要求。 (1)化妆品成分表的标注应本着真实的原则,将配方中加入的全部成分真实地加以标注,不得隐瞒某些故意添加的成分,或标注实际不具有的成分。 (2)化妆品全部成分是指生产者按照产品的设计,有目的地添加到产品配方中,并在最终产品中起到一定作用的所有成分。如:增稠剂、pH只调节剂、防腐剂、表面活性剂,以及

皮肤调理剂、防晒剂、保湿剂等。某些成分虽然加入后与其他化妆品成分发生了反应,但还是应标注反应前的成分。例如:加入氢氧化钠和卡波姆,应该标注(“氢氧化钠”和“卡波姆”,而不是“卡波姆钠”。对于混合物要分别标注混合前的各成分,提取液要分别标注提取物、留在提取液中的提取溶剂、稀释溶剂。 化妆品厂家添加某种原料时,可能会带进其他的物质。这些物质主要分成两类,一类是原料厂家生产原料时为了保证原料的质量而添加进去的稳定剂、抗氧化剂、防腐剂或防晒剂等;另一类是原料本身所带有或残留的技术工艺上不可避免的微量杂质,这些微量杂质并不是有目的地添加进入原料的。化妆品的成分不包括上述两类因为使用某种原料或不可避免地带入的其他物质,因此在成分表标注时,不必标注。此外,虽然在生产工艺中添加,但不与加入的其他成分发生化学反应,在最终产品中不存在的加工辅助剂也不必标注。 贴膜类等化妆品中的纸、无纺布等不属于化妆品的成分。 符合一下条款的成分,不必标注: ①原料中所含的带入成分(含微量杂质),在产品中的含量极小,远小于能发挥其效果所必须的量时,不必标注。 a) 为保护原料而添加的适量防腐剂、抗氧化剂等成分: 例1:添加到油脂中的“丁羟甲苯”等抗氧化剂。 例2:植物提取液中添加的“山梨酸”等防腐剂。 b) 混在原料中的微量杂质(在目前技术条件下,这些微量杂质不可避免地存在于原料中,这些微量杂质的存在不影响该原料的安全评价和使用): 例1:混在硬脂酸中的微量软脂酸等脂肪酸。 例2:在三乙醇胺中的微量单乙醇胺及二乙醇胺。 c) 存在于反应生成物中的微量未反应物或反应副产物: 例1:鲸蜡醇聚醚-n中未反应的聚乙二醇。 例2:鲸蜡醇聚醚-24中的鲸蜡醇聚醚-23、鲸蜡醇聚醚-25. ②生产工艺中特意添加的,依照良好生产规范在化妆品包装为成品之前除去的物质: 例:在湿法制造固体粉底过程中添加的乙醇,成型后将乙醇挥发干。 (3)如果某些化妆品成分存在市场供应短缺的趋势,或者企业能够提前预期到这种可能性时,在不影响产品安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企业会在性质、功能极为接近的两种或几种成分之间切换。在这种情况下,对有可能造成影响的成分允许采用特殊方式标注,即:在

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示范文本

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义 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是指由化妆品原 料带入、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带入的,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 潜在危害的物质。 二、风险评估基本程序 (一)危害识别:根据物质的理化特性、毒理学试验 数据、临床研究、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定量构效关系等资 料来确定该物质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 (二)危害特征描述(剂量反应关系评估):分析评 价该物质的毒性反应与暴露之间的关系。对有阈值的化学 物质,确定“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剂量水平(NOAEL)”

或“观察到有害作用的最低剂量水平(LOAEL)”。对于无阈值的致癌物,可根据试验数据用合适的剂量反应关系外推模型来确定该物质的实际安全剂量(VSD)。 (三)暴露评估:一般可通过申报化妆品的产品类型和使用方法,结合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量或检出量,在充分考虑可能的化妆品使用人群(包括特殊人群,如婴幼儿、孕妇等)的基础上,定性和定量评价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对人体可能的暴露剂量。 (四)风险特征描述:确定该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概率及范围。对具有阈值的物质,计算安全边际(MOS)。对于没有阈值的物质(如无阈值的致癌物),应确定暴露量与实际安全剂量(VSD)之间的差异。 三、评估资料的提交形式 申请人可按以下两种形式提交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

化妆品原料要求指南

化妆品原料要求指南 (征求意见稿 2010年8月18日) 为规范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保证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管相关规定,制定本《化妆品原料要求指南》。 化妆品原料要求原则上应包括以下内容,根据具体原料特性可作适当调整。 本《指南》仅就相关原料规定了有针对性的安全性要求及检验方法,其他相关要求及检验方法按相应规定执行。 1. 基本信息 1.1 原料名称 1.1.1 原料INCI名称及其ID号 1.1.2 原料INCI标准中文译名 1.1.3 化学系统命名法名称或《中国药典》中名称或植物拉丁学名 1.1.4 常见俗名或缩写 1.2 登记号 1.2.1 CAS登记号 1.2.2 EINECS/ELINCS登记号 1.3 原料结构式或制备信息 1.3.1 可确定结构式的,应提供分子式、结构式和分子量 1.3.2 无法确定结构式的(包括生物发酵产物)说明制备方法 1.3.3 天然来源原料(包括动物、植物、矿物来源原料)提供原料来源(含部位)和提取方法 1.4 在化妆品中的使用情况 1.4.1 使用目的 1.4.2 其他与安全性相关的情况 1.5 其他信息 2. 具体要求 2.1 适用产品范围 2.2 必要时明确该原料在化妆品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 2.3 安全性限制要求 2.3.1 纯度要求

2.3.2 该原料含有的安全性相关杂质情况,需要时明确最大含量要求 2.3.2.1 现行《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化妆品禁用组分 2.3.2.2 国际上关注度较高的安全性风险物质 2.3.2.3 天然来源原料中有毒有害物质 2.3.2.4 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 2.3.3 化妆品配方中原料使用限制要求(如配伍、pH值要求等) 2.3.4 原料储存要求 2.4 含有该原料的化妆品使用条件、注意事项及标签要求 2.5 其他与安全性有关的限定条件和要求 3. 检验方法 本《指南》规定的检验方法不是唯一的检验方法,但为该原料所涉内容的仲裁方法。 3.1 鉴别试验方法 3.2 纯度测定方法(仅限对纯度有具体要求的原料) 3.3 与安全性相关杂质的测定方法 4. 其他需要制定的要求

包材的安全性

浅论化妆品包材的安全性 所谓“铅华不可弃”,对于天性爱美的女性而言,化妆品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相信有很多人都有过如下的心情:看着各品牌柜台上那些琳琅满目的漂亮的陈列品,什么粉盒、唇膏、润肤霜,只觉得眼花缭乱,恨不得将目光所及的东西统统塞入自己的购物袋,然后一一在自己身上抹过,恨不得一夜之间皮肤白了、痤疮没了、皱纹淡了,总而言之一天比一天更美了。 然而,伴随着市场上品牌产品的增加,许多负面消息也翩然而至——2006年曝出sk-ii的多种产品含有禁用物质铬、钕;2007年的含铅口红事件更是牵涉到美国市场上六成以上的化妆品品牌。这类消息使得消费者对于化妆品的安全性愈加重视,所以现在许多顾客在购买时会查看化妆品配方表以确定其中是否含有有害物质。可是诸位是否知道:有害物质不止源于化妆品的配方组成,一个不合格的包装材料也会对化妆品的安全造成无法避免的危害。 先要从目前国内的常规检测方法说起。考虑到隔离作用,目前国内使用的检测方法大部分是从视觉性和物理性能这两方面展开的。譬如:印刷质量的检验(包括耐磨性、附着牢度、色差……);包材的阻隔性(是否能阻止气体或者液体的流失);密封性;抗冲击性等等。上述测试仅仅针对包材本身的物理性能,并不能完全保证与内容物接触后的安全性,比如两者之间的相容性和包材的溶剂残留等。但是现在国内并没有明确的标准来规范化妆品包材的安全标准,更谈不上化妆品包装材料中其所含物质的具体标准,只是在《化妆品卫生规范》中提及:“化妆品的直接接触容器材料必须无毒,不得含有或释放可能对使用者造成伤害的有毒物质。”不仅在国内,美国fda和欧盟各项指令中也很少有涉及化妆品包装材料的管理规范和检验标准,最多的是食品包装的标准,而且目前化妆品包装材料的测试多是靠企业内部自行监督,检测方法和标准自然也是各不相同的。 为何说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安全性对化妆品的安全性有这巨大的影响呢?因为一旦包材本身含有过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就可能会慢慢释放到和它直接接触的化妆品中,使化妆品的品质向不良方向产生改变,进而对人体产生极大的危害。这种危害类似于食品对人体的影响——都会被人体吸收,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针对化妆品包材中有害物质检测的发展将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在研究包装中物质的迁移方面,国家食品包装的材料相关的标准是一个很好的借鉴。 那么那些会影响化妆品安全性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是从何而来呢? 其一,是包装物中的添加剂。

化妆品成分表

油性保湿剂【乳液中的油脂成分,擦在脸上可以形成膜,让皮 肤角质的水分不至于散失】 油脂、高级醇、酯、蜡 油脂 矿物性油:矿油(Mineraloil)、凡士林(Vaselin) 石蜡(Petrolatum)、液态石蜡Liquidparaffin 亲肤性差,安全性仍佳。不良现象是:长粉刺 婴儿油: 1、矿物油(保障)2、合成酯(不油腻)3、硅灵(合成脂,无油腻感,疏水膜防止水分蒸发,无法卸妆) 合成酯 :人造,清爽、不粘腻,亲肤、渗入性好。卸妆好十四酸异丙酯(IPM)、十六酸异丙酯(IPP)面疱生成三酸甘油酯类(Capryic/caprictriglyceride)好 植物油 :主要化学结构为三酸甘油酯 水性保湿剂【增加角质层的水合能力,本身具有吸水性,可将 水分保留在角质一段时间】 甘油(Glycerin),学名丙三醇 安全,但不是积极的护肤成分,最普遍的保湿剂 维生素原B5(泛醇) 抗痘 三氯沙(Triclosan)---LrgasanDP-300 杀菌剂、预防,无负面影响,味苦 水杨酸(Salicylicacid)又称B-柔肤酸,柳酸 去角质,类似果酸 硫磺剂(Sulfur) 对化脓性的面疱,具有干燥及脱皮的功效。 过氧化苯酰(Benzoylperoxide) 杀菌及溶解角质。青春痘的治疗剂 维生素A酸(VinAacid,Retinoicacid,Retin-A) 抗老化,渗透力强,溶解角化的细胞。刺激,油溶 性物质,对早期黑头粉刺,效果佳,忌阳光 茶树精油(Teatreeessentialoil) 细菌、霉菌、酵母菌的灭菌力极强,安全性佳。 雷索辛(Resorcin),学名间苯二酚 治疗剂,剥离角质、杀菌,常与硫磺剂搭配使用。

化妆品安全性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GB 7919—1987 1 目的 为向广大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化妆品,防止化妆品对人体产生近期和远期危害,特制定本程序和方法。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和方法适用于在我国生产和销售的一切化妆品原料和化妆品产品。 3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 3.1 第一阶段急性毒性和动物皮肤、粘膜试验 3.1.1 急性毒性试验 3.1.1.1 急性皮肤毒性试验。 3.1.1.2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3.1.2 动物皮肤、粘膜试验 3.1.2.1 皮肤刺激试验。 3.1.2.2 眼刺激试验。 3.1.2.3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3.1.2.4 皮肤光毒和光变态反应试验。 3.2 第二阶段亚慢性毒性和致畸试验 3.2.1 亚慢性皮肤毒性试验。 3.2.2 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 3.2.3 致畸试验。 3.3 第三阶段致突变、致癌短期生物筛选试验 3.3.1 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Ames试验)。 3.3.2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和SCE检测试验。 3.3.3 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率检测试验。 3.3.4 动物骨髓细胞微核试验。 3.3.5 小鼠精子畸形检测试验。 3.4 第四阶段慢性毒性和致癌试验 3.4.1 慢性毒性试验。 3.4.2 致癌试验。 3.5 第五阶段人体激发斑贴试验和试用试验。 4 对化妆品原料和化妆品产品安全性评价的规定 4.1 凡属于化妆品新原料,必须进行五个阶段的试验。 4.2 凡属于含药物化妆品必须进行动物急性毒性试验、皮肤与粘膜试验和人体试验,但是根据化妆品所含成分的性质、使用方式和使用部位等因素,可分别选择其中几项甚至全部试验项目。 4.3 凡属于化妆品新产品必须进行动物急性毒性试验、皮肤与粘膜试验和人体试验,但是根据化妆品所含成分的性质、使用方式和使用部位等因素,可分别选择其中几项甚至全部试验项目。 4.4 凡进口化妆品应由进口单位提供安全性评价资料。 5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试验方法 5.1 急性皮肤毒性试验 人体接触化妆品主要途径是皮肤。当评价化妆品及其成分对人体健康的可能危害时,进行皮肤毒性的研究是必不可少的。5.1.1 目的:确定受试物能否经皮肤渗透和短期作用所产生的毒性反应,并为确定亚慢性试验提供实验依据。5.1.2 定义:系指受试物涂敷皮肤一次剂量后所产生的不良反应。 剂量表示方法:以敷用受试物的质量(g、mg)或以实验动物平均单位体重敷用受试物的质量(mg/kg)来表示。 一次敷用受试物引起50%受试动物死亡的剂量,称之为半数致死量(LD50)。LD50值的单位为mg或g/kg体重。5.1.3 动物的准备:选用两种性别成年大鼠、豚鼠或家兔均可。建议试验起始动物体重范围为大鼠200~300g,豚鼠350~450g,家兔2.0~3.0kg。 实验动物应在动物笼内观察3~5天,使其适应环境,并观察其健康状况。

化妆品执行标准一览表修订稿

化妆品执行标准一览表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化妆品执行标准一览表 作者: 匡莹来源: 《中国轻工业标准汇编》一书日期: 2008-8-6,15:59 化妆品执行标准一览表 标准代号标准名称适用范围 QB/T 1645 洗面奶(膏) 以清洁面部皮肤为主要目的,同时兼有保护皮肤作用的洗面奶(膏),含表面活性剂型和脂肪酸盐型二类。 QB/T 1857 雪花膏用于供人体皮肤滋润的雪花膏、水包油及油包水护肤膏霜,如面霜、按摩膏、水洗面膜等。 QB/T 2660 化妆水用于补充皮肤所需水分、保护皮肤的水剂型护肤品,如爽肤水、柔肤水等。 QB/T 1975 护发素用于漂洗头发,使头发有光泽且易于梳理的漂洗型护发素。 QB/T 2286 润肤乳液用于滋润人体皮肤的具有流动性的水包油乳化型化妆品,如润肤乳、浴后乳等。 QB/T 1974 洗发液以表面活性剂为主体复配而成的,具有清洁人的头皮和头发,并保持其美观作用的液体洗发用品。 QB 1994 沐浴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以表面活性剂和调理剂调制而成的用于清洁和滋润皮肤的洗涤产品(香皂除外)。 QB/T 2874 护肤啫喱适用于以护理人体皮肤为主要目的的凝胶状产品. Q/TDVH 02 卸妆油用于脸部卸妆类纯油基产品 Q/TDVH 03 去角质霜用于清洁面部及全身皮肤、同时兼有保护皮肤作用的去角质类产品,如乳化型去角质膏、凝胶型去角质素。

Q/TDVH 04 修饰乳液具有流动性的油包水乳化型化妆品,具有滋润皮肤及改善肤色的作用,如油包水乳液、油包水粉底液。 QB/T 2873-2007 发用啫喱(水) 英文名称:Hair care gel (lotion) QB/T 4077-2010 焗油膏(发膜)英文名称:Hair mask 花露水 Florida water QB1643—1998发用摩丝 QB1644—1998定型发胶 QB/T1645—2004洗面奶(膏) QB/T1857—2004润肤膏霜 QB/T1858—2004香水、古龙水 QB/T1859—2004香粉、爽身粉、痱子粉 QB/T1862—1993发油 QB/T1974—2004洗发液(膏) QB/T1975—2004护发素 QB/T1976—2004化妆粉块 QB/T1977—2004唇膏 QB/T1978—2004染发剂 QB/T2284—1997发乳 QB/T2285—1997头发用冷烫液 QB/T2286—1997润肤乳液 QB/T2287—1997指甲油 QB/T2488—2000化妆品用芦荟制品

化妆品成分功效对照表

化妆品成分功效对照表 Ingrendients 成分功效 A Alfalfa Oil 紫花苜蓿油用於防晒品,防止皮肤晒後发红。 Alkyl Benzoate 烃基安息香酸盐润肤成份。 Allantoin 尿膜素舒缓成份。 Aloe Vera 芦荟保湿、溶解角质、修复受损细胞及伤口。 A|pha Lipoic Acid 脂肪酸抗氧化成份。 A|pha T ocopherol 维他命E 抗氧化作用。 Aluminum Chlorohydrate 铝盐吸收水份令皮肤乾爽,抑制腋臭。 Apricot Kernel Oil 杏核油含油酸、亚麻仁油酸及维他命A、E。柔润皮肤及保持弹性。 Arbutin 熊果素在皮肤上水解产生对苯二酚,阻碍黑色素形成,达致美白效果。 Avocado Oil 酪梨油含不饱和脂肪酸、植物固醇、维他命A、E。柔润皮肤及保持弹性。 Azelaic Acid 壬二酸抑制黑色素形成,淡化色斑,亦可抗菌消炎,有助医治暗疮。 B Babassuamidopropylamine 泡沫增强剂。 Bees Wax 蜜蜡增加皮肤的柔软性及弹性;对护肤品有抗菌、抗霉能力;浓度增强剂。 Bentonite 天然泥土 Benzalkonium Chloride 氯化铵抗菌及防腐作用。 Benzophenone 二苯甲酮紫外线吸收剂,主要是UVA,为防晒成份,可能引致敏感。 Benzyl Alcohol 笨甲醇抗菌及防腐作用。 Benzoyl Peroxide 过氧化笨醯抗菌及消炎作用。 Borage Oil 琉璃苣油含大量亚麻仁油酸,减轻皮肤粗糙及保湿。 Butyl Methoxydibenzoylmethane 紫外线吸收剂为防晒成份。 Butylparaben 对羟基苯甲酸丁酯防腐剂。 C Candelilla Wax 堪地里蜡浓度增强剂。 Caprylic / Capric Triglvceride 三酸甘油酯脂肪的一种,润肤成份。 Carbomer 高份子胶浓度增强剂。 Carnuba 浓度增强剂。 Castor Oil 蓖麻油含蓖麻油酸(Ricinoleic acid),润滑及保湿。 Ceresin 矿蜡乳化剂。 Ceryl Alcohol 虫蜡醇乳化剂,无特别护肤效能,且可能刺激皮肤。 Ceteareth-12, Ceteareth-20 乳化剂及润肤成份。 Cetearyl Alcohol 乳化剂。 Cetyl Acetate 鲸蜡醋酸盐浓度增强剂。 Cetyl Alcohol 鲸蜡醇乳化剂,无特别护肤效能,且可能刺激皮肤。 Cetyl Dimethicone 鲸蜡矽氧烷润肤成份。 Chamomile 甘菊抗菌消炎及抗敏感。 Cholesterol 胆固醇润滑皮肤外,亦是乳化剂。 Citric Acid 柠檬酸防腐剂及平衡酸硷度。 Citric Alcohol 柠檬醇乳化剂。 Citric Oil 柠檬油润肤及润滑剂。 Cocamidopropyl Betaine 烷基醯胺类界面活性剂,低刺激性的起泡剂。

化妆品成分功效对照表精编WORD版

化妆品成分功效对照表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化妆品成分功效对照表Ingrendients 成分功效 A Alfalfa Oil 紫花苜蓿油用於防晒品,防止皮肤晒後发红。 Alkyl Benzoate 烃基安息香酸盐润肤成份。 Allantoin 尿膜素舒缓成份。 Aloe Vera 芦荟保湿、溶解角质、修复受损细胞及伤口。 A|pha Lipoic Acid 脂肪酸抗氧化成份。 A|pha Tocopherol 维他命E 抗氧化作用。 Aluminum Chlorohydrate 铝盐吸收水份令皮肤乾爽,抑制腋臭。 Apricot Kernel Oil 杏核油含油酸、亚麻仁油酸及维他命A、E。柔润皮肤及保持弹性。 Arbutin 熊果素在皮肤上水解产生对苯二酚,阻碍黑色素形成,达致美白效果。 Avocado Oil 酪梨油含不饱和脂肪酸、植物固醇、维他命A、E。柔润皮肤及保持弹性。 Azelaic Acid 壬二酸抑制黑色素形成,淡化色斑,亦可抗菌消炎,有助医治暗疮。 B

Babassuamidopropylamine 泡沫增强剂。 Bees Wax 蜜蜡增加皮肤的柔软性及弹性;对护肤品有抗菌、抗霉能力;浓度增强剂。 Bentonite 天然泥土 Benzalkonium Chloride 氯化铵抗菌及防腐作用。 Benzophenone 二苯甲酮紫外线吸收剂,主要是UVA,为防晒成份,可能引致敏感。 Benzyl Alcohol 笨甲醇抗菌及防腐作用。 Benzoyl Peroxide 过氧化笨醯抗菌及消炎作用。 Borage Oil 琉璃苣油含大量亚麻仁油酸,减轻皮肤粗糙及保湿。 Butyl Methoxydibenzoylmethane 紫外线吸收剂为防晒成份。 Butylparaben 对羟基苯甲酸丁酯防腐剂。 C Candelilla Wax 堪地里蜡浓度增强剂。 Caprylic / Capric Triglvceride 三酸甘油酯脂肪的一种,润肤成份。 Carbomer 高份子胶浓度增强剂。 Carnuba 浓度增强剂。 Castor Oil 蓖麻油含蓖麻油酸 (Ricinoleic acid),润滑及保湿。

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 南的通知 国食药监许[2010]3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指导开展化妆品安全性评价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 一、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义 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是指由化妆品原料带入、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带入的,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的物质。 二、风险评估基本程序 (一)危害识别:根据物质的理化特性、毒理学试验数据、临床研究、人群

流行病学调查、定量构效关系等资料来确定该物质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 (二)危害特征描述(剂量反应关系评估):分析评价该物质的毒性反应与暴露之间的关系。对有阈值的化学物质,确定“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剂量水平(N OAEL)”或“观察到有害作用的最低剂量水平(LOAEL)”。对于无阈值的致癌物,可根据试验数据用合适的剂量反应关系外推模型来确定该物质的实际安全剂量(VSD)。 (三)暴露评估:一般可通过申报化妆品的产品类型和使用方法,结合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量或检出量,在充分考虑可能的化妆品使用人群(包括特殊人群,如婴幼儿、孕妇等)的基础上,定性和定量评价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对人体可能的暴露剂量。 (四)风险特征描述:确定该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概率及范围。对具有阈值的物质,计算安全边际(MOS)。对于没有阈值的物质(如无阈值的致癌物),应确定暴露量与实际安全剂量(VSD)之间的差异。 三、评估资料的提交形式 申请人可按以下两种形式提交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评估资料: (一)申请人通过危害识别,判断产品中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可以提交相应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陈述申请人对产品进行危害识别的分析过程及该产品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理由等。 (二)经危害识别后申请人认为产品中含有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则应当提交相应的风险评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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