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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

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

【篇一: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浙江****律师事务所

文明服务标准

律师是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为优化工作质量,树立律师新形象,特制定本标准。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敬业爱岗,讲奉献、讲正气、讲文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2、在执业活动,举止文明,语言规范,衣冠整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

3、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尊重同行,禁止不正当竞争。

4、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秉公执法,刚正不阿,尽职尽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保守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

6、廉洁自律、禁止私自收案、收费,不得接受当事人的任何额外报酬和馈赠。

7、建立赔偿制度,认真对待当事人投诉并及时处理,诚恳接受社会与当事人监督。

8、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9、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浙江****律师事务所

二0一0年一月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为提高执业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执业水平,保证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的从业思想。

2、遵守宪法和法律,培育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3、努力提高律师人员的政治素质,对律师进行经常性的从业宗旨、职业道德、从业清廉等政治教育,使律师人员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4、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5、积极参加局、所组织的政治、业务等学习,建立经常性的学习制度,树立坚定的政治立场、服务大局意识。

6、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纳税。

浙江****律师事务所二0一0年一月

收案制度

第一条事务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则以及事务所章程,

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事务行客户部负责收案工作。

第三条收案程序

(一)咨询阶段。律师了解案情,决定是否收案,协商费用。

(二)委托阶段。签订委托合同、交纳费用。

第四条事务所承办法律事务,统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统一收

取费用。

律师应自觉遵守司法部关于律师执业的“六条禁令”,不得以任何名义

私自收案、收费。

第五条事务所建立业务收案登记薄,分类编号。

业务按刑事诉讼案件、民商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项目顾问、常年顾问、咨询、代书分类。

第六条事务所按照规定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报送业务统

计报表,事务所主任对报表内容进行审查,保证各项数据的真实性。第七条事务所收案时,客户部进行利益冲突审查。

如准备接收的案件与事务所已经接收的案件存在利益冲突,应当告

知委托人,原则上不再收案。

如委托人仍然坚持委托,事务所可以收案,但必须指定不同的律师

办理。

第八条事务所应当如实告知委托人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出现的后果。

对于存在明显败诉风险的诉讼仲裁案件,事务所有权决定不予受理;诉讼风险明显,但委托人仍然要委托的,事务所可以接受委托。

第九条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时,如实告知委托人收费标准、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办理委托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委托人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事务所各存一份。

第十条事务所原则上统一分配业务。

对委托人有指名要求的,事务所一般满足其要求。

浙江****律师事务所

二0一0年一月

【篇二: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范本】律

目录

一、综合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2.律师事务所所务会议制度

3.律师事务所律师奖惩制度

4.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制度

5.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律师事务所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7.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制度

8.律师事务所主任岗位责任

9.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业务)岗位责任

10.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管理)岗位责任

11.律师事务所人事管理规定

12.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管理办法

二、业务管理制度

1.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2.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

⑴总则

⑵接待、咨询、代书

⑶担任法律顾问操作规程

⑷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操作规程

⑸办理民商(含涉外)案件操作规程

⑹办理刑事案件操作规程

⑺办理行政案件操作规程

3.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

4.律师事务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5.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办法

6.律师业务收费管理监督制度

7.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8.律师服务质量跟踪监督评查制度

9.客户投诉及客户意见反馈处理制度

10.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处理制度

11.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三、行政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人员工作守则

2.律师事务所员工招聘、录用、辞退管理制度

3.律师事务所印章管理规定

4.律师事务所办公秩序及安全管理制度

5.律师事务所保密制度

6.律师事务所办公设施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7.律师事务所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使用管理制度

8.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岗位职责

9.律师事务所会计岗位职责

10.律师事务所出纳岗位职责

11.律师事务所内勤人员岗位职责

12.律师事务所文印人员(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3.律师事务所接待员(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

14.律师事务所网络管理员岗位职责

15.律师事务所文书资料管理办法

四、财务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

2、律师事务所律师办案费、差旅费管理办法

3、律师事务所退费规定

4、律师事务所财务报销规定

一、综合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一、合伙人会议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季度一次,由律师事务所主任

或执行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或其指定的合伙人召集、主持,全体

合伙人参加。

二、合伙人会议的职权:

1.制定、修改、补充和解释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2.批准本所主任或执行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提名的部门负责人,

决定合伙人的退伙、增补;

3.审议批准律师事务所年度业务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4.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分配方案;

5.决定律师事务所的解散、分立、合并;

6.决定律师事务所内设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审议批准财务报表,讨论重大财务支出及固定资产的购臵和处理;

8.其他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合伙人均有权发表意见和进行表决。

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上述1-5项(重大事务)须经三分

之二以上合伙人决议通过,其他事务由半数以上合伙人决议通过。

【篇三: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规章制度

(征求意见稿)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二〇一二年五月

目录

《组织机构设臵》……………………………………………3-6页

《合伙人及律师准入、权利义务和管理费标准准》………7-9页

《业务接待管理办法》……………………………………… 10页

《律师服务收费制度和收费标准》………………………11-14页

《办案程序》………………………………………………16-17页

《合同管理办法》……………………………… ……………18页

《财务管理制度》…………………………………………19-24页

《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 25页

《介绍信使用办法》………………………………………… 26页《律师服务质量考察制度》………………………………… 27页《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28页《业务学习和培训制度》…………………………………… 29页《法律援助实施办法》……………………………………… 30页《统计制度》………………………………………………… 31页《人事管理制度》…………………………………………32-33页《员工守则》………………………………………………34-37页《律师业务合作及分配指引》……………………………38-39页《律师办理民事案件操作规程指引》……………………40-46页《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操作规程指引》……………………47-49页《律师办理非诉案件操作规程指引》……………………50-52页

组织机构设置

一、管理型机构:合伙人会议、律师大会及常委会

1、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由主任合伙人组成,是事务所的决策机构。会议由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负责召集、主持、安排会议议程。

2、律师大会

由事务所全体律师组成,是事务所的咨询和辅助决策机构,每年举行一次。经律师大会常务委员会三分之二或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律师大会,议题由提议者确定,并提前半个月提交议案并通知全体律师。

半数以上律师参加,当次律师大会方为有效。主要确定上年度事务所总结、本年度及下年度事务所发展目标、规划及事务所各项先进评选(如先进律师)等,优秀律师候选人提名由律师大会常委会其他涉及全体律师权益的事项,须经律师大会充分讨论,会后收集意见并交合伙人会议决策。

3、律师大会常务委员会

律师大会常设机构,在律师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律师大会部分职责。由高级合伙人和普通律师3 人组成。普通律师委员由5名或以上律师向事务所推荐提名或经主任合伙人推荐提名人选,律师大会选举产生。权力具体包括:

(1)接收律师建议、意见,形成提议进行讨论,确定统一意见,报合伙人会议决定。

(2)优秀律师评选时,常委会委员和主任合伙人具有提名1人的权力。

(3)本所律师之间因合作而产生的冲突矛盾,常委会委员有权处理。具体处理方式为:参照仲裁程序,由涉及律师各自在常委会委员中

选择1人作为仲裁人,并在常委会中共同指定1人作为首席仲裁人,无法共同选定时,由合伙人会议决定首席仲裁人。3名仲裁人听取涉

及律师理由和证据后,投票作出处理决定。

二、服务型机构:公共关系部

1、案源组

工作为通过多种渠道为事务所整体获得有效的诉讼(仲裁)案源以

及非诉讼法律服务项目。最终能够与事务所签订正式委托代理协议

或其他法律服务协议的案源,案源引进者由事务所给予案件或项目

费用的20%作为报酬。

2、营销组

负责事务所整体形象推介,在各种公共媒介进行多种类型的商业营销,具体工作内容、利益分配方式另行规定。

3、洽谈组

由事务所具有丰富洽谈经验的资深律师组成,工作为协助洽谈事务

所或本事务所有洽谈需求的律师的案源或法律服务项目机会,目的

是通过语言技巧、法律分析及人格魅力,帮助需求方更好的获得法

律项目并在合理基础上提高收费。

三、专业部门机构

各专业部门设部门负责人一名。部门职责和工作划分:

(一)项目引入

事务所的公共案源项目,根据案件性质直接划入各专业部门,性质

冲突或模糊,产生争议的,由合伙人会议或常委会半数以上人员决

定负责部门。

(二)项目分配和工作

部长向合伙人会议推荐人选并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该部门的事务所公

共案源项目的负责律师或团队。事务所公共案源项目机会的洽谈和

承办,原则上由同一名律师或团队进行。

(三)收入分配

由事务所分配的公共案源或项目,收入(税前的代理费、律师费、

顾问费等)

依次扣除:

1、事务所收取的公共案源提成

(1)收入1万元以下(包含1万),事务所提成为收入的25%;(2)收入5万元以下(包括5万),上述费用再加上超过1万部分的35%

(3)收入20万元以下(包括20万元),上述费用再加上超过5

万元部分的45%;

(4)收入50万元以下(包括50万元),上述费用在加上超过20万元部分的55%;

(5)收入5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案件,事务所提成比例由事务所与承办律师具体约定,但原则上不低于全部收入的60%。

2、税费

剩余款项为承办律师收入,需依事务所规定缴纳相应管理费。(四)具体部门划分

1、公司法律事务部

2、投资与贸易部

3、知识产权部

4、劳动法律事务部

5、企业法律风险防控部、

6、中韩通商法律事务部

7、海商海事部、

8、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部

9、资源与环境部

10、金融税务部

11、疑难案件执行部

12、刑事辩护部

13、行政诉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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