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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8日《公司法》修正案解读

2013年12月28日《公司法》修正案解读
2013年12月28日《公司法》修正案解读

一、公司法修改背景

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正案,这是我国公司法自颁布以来20年的时间中继两次制定后的又一次重大的修改,本次修改主要有12处,条文顺序也作出相应的调整,新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司法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经济结构成分、经济体系、经济制度密不可分,特别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WTO 的背景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了新发展和长足进步,为了确保这一来之不易的成果,必须加强以公司法为代表的法律体系的完善工作。通过对相关经验的总结,实现对公司法不断地修改和完善,使其更加适合当前法制化和国际化的基本需求,在十八的胜利召开后,在对当前经济和社会背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原公司法作出修改,以期公司法起到丰富完善、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的作用。

二、主要修改条文及解读

修订前 修订后 解读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实收资本不再是公司登记的记载事项。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要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即注册资本的大小依然从某个方面决定了这家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可以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册资本越大,股东在其认缴注册资本范围内承担的责任也越大。

所以不能因为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改为认缴制,就不切

实际任意认缴。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

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

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

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

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有限公司不再设法定最低注册资本,也就是说,现在可以一元钱注册一家有限

公司。但并没有明确规定首次至少必须缴付1股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

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

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

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

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

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

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主要是证券法对证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商业银行法对设立商业银行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有关设立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等。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

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

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公司法本次修订取消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货币出资百分三十也自然失去意义。

一些有技术背景的创业人士不再为拿技术出资但是碍于需要百分之三十的现金配套而在设立公司上为难。修改后全部用技术出资或者其他可以评估的实物出资均可成为现实。 第二十九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删去 公司设立出资必须经过会计师验资的规定将彻底成为历史,设立公司的费用大

大减少,除了登记费用外,

设立公司基本没什么其他

费用。

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股东出资将依照其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进行登记,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缴足

认缴的出资后,直接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

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

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

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

得对抗第三人。

委托的代理人申请登记即可,不需要进行验资。 缴纳注册资本不需开户、验资,程序更为简单。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

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

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

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

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取消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在一定程度上鼓励进行创业

第七十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

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

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

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

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

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原来主要区别之一是最低注册

资本的不同,公司法修订

后,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最

主要的区别在于有限公司

为人合性、股份公司为资合性,另外一个区别则是人数

不同以及设立方式不同。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股份公司发起设立时需要考虑后续融资的可能性,在发起人未缴足前不得再次募资,即不能引入其他股东。

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

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

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

其规定。

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

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

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

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

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

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

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四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依法设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

记。

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

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

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

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

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

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

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

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

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

记。

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缴纳出资,而不是原公司法规定以实际出资额要向其他已经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

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

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

公司法修订后不再设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也同时取消法定分期付款的规定

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公司法修改亮点

(一) 完善公司的设立制度

通过降低公司设立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来降低门槛,股份有限公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简化公司设立的程序实行准则主义,进一步明确公司设立的各项责任。

(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此次修法为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基础和保障。工商总局也将研究并提出修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建议,同时积极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并完善文书格式规范和登记管理信息化系统。

四、公司法修改意义

(一)有助于鼓励个人创业,刺激个体经济的发展

受累于世界整体经济形势的下滑,中国经济预计在未来几年里将呈现低增长局面,此时负面影响最大的是就业,这是摆在本届政府面前的严峻课题。认缴制的正式登台体现了决策层制度创新的变革理念和放宽公司设立门槛的监管思路。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取消首期必需出资20%及剩余注册资本必需在2年内到位的要求、不再要求提供验资报告等将使设立公司更为便捷,成本更为低廉,这也将更好的鼓励个体以及大学生进行创新,不断几次个体经济的发展,也将有助于提高我国整体的创新力。

(二)实行认缴制,促进我国信用体系逐步建立

受认缴制影响最直观的首先是企业的信用结构。在实缴制下,注册资本“雄厚”对公司债权人和交易对象来说是一种宣示公司实力的方法,重要交易的前期调查中也必然包括对方注册资本到位状况。但是在认缴制下,任何一个人均可以成立一个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甚至1亿元的公司,因此注册资本的这一层含义也将失去意义。在此结构下,重大交易中,对控股股东的背景及信用调查成为重中之重。相应地,政府也将会随之逐步建立市场主体(企业、控股股东、董事、高管)

的信用体系。近期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判决书、诉讼执行结果等全部进行网上公布。新公司法的修改也将更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我国信用体系。

(三)带动其他部门法的修改,“抽逃注册资本”等成为历史

认缴制同时标志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和服务理念开始变化。不但营业执照不再记载实收资本,公司设立及增资时的验资程序也将随认缴制的实施而取消。同时,刑法上的虚假出资罪、抽逃出资罪等与注册资本相关联的条款将失去意义而被修订。除了行政、刑事领域的变化之外,民事领域的现行法律规则可能受到更大的影响。例如,原本公司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董事、高管所负有的督促股东及时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将得到缓解,股东们互相之间对出资不到位所负有的连带责任也将由于认缴制的出现而变得模糊起来。

(四)进一步放宽市场,贯彻“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原则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配置资源也最有效率。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本次《公司法》修正就是贯彻这一原则的体现通过本次修法,我们有理由相信,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的设立、年检等将会变得更为便捷,三部外资企业法废除亦指日可待。

我国法律界对公司法的研究起步较晚且研究的程度还存在着诸多不足,表面原因是公司法起草时间仓促而导致不足和缺陷,深层次的原因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健全,相应的法律体系不完整。本次公司法的修改是在结合当今国际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基础上,在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完善法律制度体系的前提下,针对公司法执行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不足与缺陷,积极进行的总结和研究,是对公司法不断地丰富和发展,对实现公司法在调整各方面经济关系、创建法律体系和维护市场经济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新版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新版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解读:这条是立法目的。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就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而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及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二是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三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安全。通过立法,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重视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四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应当同步,并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解读:这条是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一切合法或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组织,不论其性质如何、规模大小,只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都应适应本法。 本法的调整事项,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问题。这里讲的“生产经营活动”,既包括资源的开采活动、各种产品的加工、制作活动,也包括各类工程建设和商业、娱乐业及其他服务业的经营活动。公共场所集会活动的安全问题等,不属本法调整范围。 另外,消防安全,道路、铁路、水运、空运等交通运输安全,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适用专门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调理。但对于一些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专门的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解读:这条是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工作机制。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理念。“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指生产经营单位依照法

公司资本制度的重大改革

公司资本制度的重大改革 ——公司法修改决定解读 彭鹏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公司法的决定,对现行公司法中的公司资本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修订后的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放松了对公司资本制度的管制,有利于集团投资业务的展开,也对集团作为债权人的业务带来一定风险。 一、新公司法修订的背景 现行的公司资本制度由最低注册资本、出资进度、出资形式、出资监管及股东出资责任等规则组成。严格的资本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也对商事组织的设立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而且,随着市场意识的发展,“从资本信用到资产信用”这一观念已为市场广泛接受,即使是债权人,也不再单纯迷信注册资本神话。2005年公司法较1993年公司法已在很大程度上放松了管制,近年来,资本制度管制逐渐趋于宽松,如2009年明确允许以股权出资、2012年明确允许以债权转增股权等等。 新一届政府成立后,“放权让利”成为克强经济学的核心特征。在这一大背景下,公司资本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快。2013年10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

记制度改革的五项具体内容,为法律修订奠定了基础。全国人大于年底之前正式修订了公司法。 二、新公司法修订内容解读 新公司法极大地放松了对公司资本制度的严格管制,主要表现为: 第一,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现行公司法对不同类型的公司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最低注册资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虽然3万元开公司并不是很高的门槛,但与发达国家普遍废除最低注册资本相比,现行规则对创业者和投资者仍然不够友好。新公司法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第二,在出资方式上,不再对货币出资比例进行要求。现行公司法规定,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不允许投资人全部以固定资产或技术等非货币资产出资。新公司法不再对货币出资比例进行限制。 第三,在出资进度上,取消了首期出资比例、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要求及一人公司的一次性出资限制。现行公司法虽然允许分期缴纳注册资本,但要求首次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其余部分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为5年);对于一人公司,则要求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全部注册资本。新公司法取消了上述规定,不再

刑法修正案八解读(精)

刑法修正案八解读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从整体上讲,本次刑法修订是历次修订动作最大的,共50条,2011年5月1日起生效。 修订内容解读 一、关于调整刑罚结构 这次刑法修改的重点是,完善死刑法律规定,适当减少死刑罪名,调整死刑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之间的结构关系。 我国的刑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死刑偏重、生刑偏轻等问题,需要适当调整。一是,刑法规定的死刑罪名较多,共68个,从司法实践看,有些罪名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可以适当减少。二是,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当取消一些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不会给我国社会稳定大局和治安形势带来负面影响。三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期限较短,对一些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难以起到惩戒作用,应当严格限制减刑。据此,对刑法作以下调整: 1.适当减少死刑罪名 取消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具体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

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以上拟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 2.限制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犯罪分子的减刑 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应当严格限制对某些判处死缓的罪行严重的罪犯的减刑,延长其实际服刑期。据此,对上述规定作出修改,将其中“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修改限定为“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对其中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修正案第4条) 3.完善假释规定,加强对被假释犯罪分子的监督管理 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修正案提高了被判处无期徒刑犯罪分子的假释门槛,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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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于商品管理、订单管理、数据库管理、前期客服销售管理、淘宝后台管理)等的操作流程,确保店铺的正常运作。 负责店铺的申请进驻、产品拍照、页面设计、网店装修、图片设计、产品上架、售前客服、售后客服等工作(中间所产生的第三方费用需甲方承担),乙方上述所有的建议工作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能对外公布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为店铺的运营(包括但不仅限于营销推广、促销策划及等 直通车托管服务(直通车关键词委托投放与执行) 店铺活动策划营销服务(包括淘金币、天天特价、超级麦霸、整店促销、活动页面设计、年度营销活动规则、淘宝主题活动、店铺自身推广活动等) 根据市场制定合理的产品价格、组合策略建议以及宝贝优化 店铺的视觉营销诊断,对装修的风格,定位,色彩提出建议,以及对活动的一些促销进行视觉营销装修设计建议实施 淘宝站内非搜索广告投放及执行,比如钻展,阿里妈妈广告投放 备注:所有店铺推广投入由甲方承担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年月日为止(为期年),合同到期以后的服务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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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读 导语:小编整理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读,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立法目的表明的是为什么要立法,或者说制定这部法律所要实现的基本社会目标。立法目的贯穿整部法律制度设计的始终,所有法律条文都是围绕立法目的来设计,并为立法目的服务的。《安全生产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据此,本条明确了4个层次的立法目的,互相联系,层层递进,集中展现了《安全生产法》的价值和目标。 (一)制定《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这是制定《安全生产法》最直接的目的。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一项只能持续加强而不能有任何削弱的极为重要的工作。特别是我国人口众多,又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较为突出,生产安全事故处于易发多发的高峰期,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的各方面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其中具有基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意义的措施,就是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通过完善相关制度,确立基本的行为规范,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使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于规范和加强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也需要制定一部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确立具有共性的制度和规范,更加全面、系统地规范安全生产工作。 本条中“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是这次修改《安全生产法》时的新表述,原来的表述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虑到《安全生产法》应当着眼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方面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不能仅仅局限于加强监督管理。而且从这部法律本身的内容看,除规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外,还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等重要内容,“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作为立法目的难以涵盖和统率大多数条文。因此,这样修改符合实际需要,与安全生产法综合性、基础性法律的定位相称,也符合其自身内容的内在逻辑。 (二)制定《安全生产法》是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是制定安全生产法的基本目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效是通过生产安全事故来衡量的,不发生或者少发生事故表明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趋好,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反之则表明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取得实效。制定《安全生产法》,就是要从制度、体制、机制方面设计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

新旧公司法对比分析

Question:《公司法》对注册资本制度有哪些改革?与旧《公司法》有何区别?将会带来什么影响? 序 号 改革方面新公司法旧公司法影响 1 将注册资本实 缴登记制改为 认缴登记制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 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 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 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 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 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 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 所。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 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 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 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 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 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 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 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 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 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 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 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 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 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 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 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 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 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 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 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 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 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 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 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 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1.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来看,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 举措。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主要突出强调了简政放权、创 新监管方式、强化协同监管、 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等, 主要变化是从对企业微观活 动的干预转向对市场主体行 为、市场活动的监管,从传统 的“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 准入严监管”。这必将推动政 府管理方式由事前审批为主 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 更加有利于形成宽松准入、公 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从优化营商环境来看, 是激发市场活力的有效途径。 从短时间看,注册资本认 缴登记制、简化住所登记手 续、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等 已经明确的改革举措,能够有 效激发投资热情,鼓励创业、 带动就业,对小微企业特别是 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有很大的 推动作用;从长远看,有利于 巩固当前经济稳中向好的发 展态势,为发展壮大新技术、 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生产力 拓展了空间,也将进一步促进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 性作用。 3.从信用体系建设来看, 是促进政务和商务诚信建设 的巨大推力。 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 2 放宽注册资本 登记条件 第五十九条一人有 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 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 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 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一个自 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 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 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 司。 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众合教育:刑法修正案八深度解读及对2011司考影响

众合教育:刑法修正案八深度解读及对2011司考影响 修订背景 刑法不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万能良药,19世纪意大利著名刑法学者菲利就说过:如果你能将一个老盗窃犯改造成一个诚实的人,你就可以将一条老狐狸变成一条家犬了。但没有刑法是万万不能的,根据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的现实情况,世界上各个国家不断地对刑法进行制定、修改、废止。我国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全面修订了刑法。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又根据惩治犯罪的需要,先后通过了一个决定和七个刑法修正案,对刑法作出修改、补充。一些全国人大代表、社会有关方面提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需要对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修改。同时,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也要求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刑法作出必要的调整和修改。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从整体上讲,本次刑法修订是历次修订动作最大的,共50条,2011年5月1日起生效。 修订内容解读 下面分四个部分对本次修正进行解读,以便大家从更宏观的角度来把握修正案八的立法精神。 一、关于调整刑罚结构 这次刑法修改的重点是,完善死刑法律规定,适当减少死刑罪名,调整死刑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之间的结构关系。 我国的刑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死刑偏重、生刑偏轻等问题,需要适当调整。一是,刑法规定的死刑罪名较多,共68个,从司法实践看,有些罪名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可以适当减少。二是,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当取消一些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不会给我国社会稳定大局和治安形势带来负面影响。三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期限较短,对一些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难以起到惩戒作用,应当严格限制减刑。据此,对刑法作以下调整: 1.适当减少死刑罪名 取消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具体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以上拟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 2.限制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犯罪分子的减刑 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

代运营公司模式

杭州网营科技有限公司 B添加义项 ? 杭州网营科技有限公司定位于为品牌商家提供电子商务外包服务,站在品牌的角度拓展以电子商务为主的直复式营销渠道,与品牌商利益一致。公司通过对多配送商的管理,可以实现全国范围的货到付款业务。 目录 展开 公司简介 杭州网营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第一家定位于为品牌商家提供电子商务外包服务、协助品牌商家打通全球电子商务销售链条和建设垂直领域电子商务渠道品牌的直复式营销公司。公司核心定位:专业的直复式营销运营的销售组织。 服务内容 外包服务内容 B2C电子商务运营外包 协助品牌企业制订电子商务战略规划 为企业建设电子商务网站及无线互联网网站 实现多渠道营销推广(网络、无线、平面、目录、传真、直投、地面体验店) 复合式广告效果评价及数据库营销 专业优势 战略定位:站在品牌的角度拓展以电子商务为主的直复式营销渠道,与品牌商利益一致。精英团队:来自Oracle、Dell和四大管理咨询、互联网、无线、电子商务、服装领域的精英团队全面掌握该商业模式各个业务环节的执行细节。

电子商务战略规划:凭借对电子商务、服装、管理咨询等方面的深厚背景,我们将为企业提供一流水准的一对一的电子商务战略规划建议。 网站设计:凭借对电子商务网站展示和传统服装陈列的了解,我们对品牌服装产品的网站陈列理解、操作到位。 营销规划、执行:公司营销部门对互联网、无线、平面、目录、电视、广播、直投、呼叫中心等营销方式执行细节及效果评价全面掌握,从而可以品牌商的品牌定位及消费者特征制定针对性的营销方案。逐步实现对品牌目标消费人群的全天候、全方位的精准营销。 系统支持:公司的ERP系统、互联网络、无线互联网络、呼叫中心、客户管理系统全面集成,可提供全面商业智能的管理决策支持。 仓储、物流:公司拥有800㎡立体仓库,全面支持条码、ERP系统管理,从而轻松应对多客户、大业务量的订单管理需求。 配送:公司通过对多配送商的管理,可以实现全国范围的货到付款业务。 客户评价 拓展企业电子商务销售渠道,实现对销售渠道的全面覆盖---全方位、多渠道,消除渠道盲点; 一步到位全国覆盖,能够迅速改善区域销售渠道结构; 与传统渠道互补的销售方式能够增加品牌厂商销售额和市场份额; 利用网上特卖场的方式,低成本消化库存; 通过广告投放直接产生销售,减少传统营销模式中消费者看到广告而不方便到地面店购买而造成的销售流失; 通过短信、邮件、网站、目录等互动方式,建立品牌厂商和市场需求之间的快速反应; 基于用户需求的新产品开发及相关投放测试; 对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的充分满足(DIY); 营销过程中的进一步强化、明晰品牌定位、品牌卖点来实现品牌宣传推广直接带动产品销售; 通过对目标市场开展的大规模邮件、目录直投、电话营销等方式开拓企业用户市场;

经营性事业单位的改制(公司法)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69757454.html, 经营性事业单位的改制(公司法) 哪些单位需要改制 需要转企改制的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是指,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范围主要包括:宾馆、招待所、疗养院、物业管理等后勤服务机构;以接待服务为主要任务的各类培训机构;工程建设(维修)、产品设计、技术服务、物资供应、工交环卫等服务机构;剧场、会展中心、展览馆、旅行社等经营性机构;农场、园艺场、养殖场、林场等经营型机构;各类俱乐部、新闻出版、发行等文化产业经营机构等。 转企改制三种形式 转企改制的主要形式包括:先售后股。将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经评估后的存量资产以净资产计价出售给单位职工。在职工购买存量资产的同时,鼓励职工增资产入股。允许社会法人、自然人作量投入,对净

资产额较大,职工难以一次性认购的,可采取分期付款和买、租、股结合的办法。对本单位职工不能全额认购的,允许出售给社会法人或自然人。 兼并重组。通过市场竞价的方式或由主管部门与兼并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兼并方出资收购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实行整体式兼并。兼并重组既可在本系统内进行,也可跨系统进行。 停业破产。对无力正常运转且难以实行重组的单位,采取先清算债权债务、分流安置人员,后申请停业注销的办法,实施自行解体。对严重亏损、债务沉重和无力清偿的单位,可参照企业破产办法进行破产清算。 职工身份如何置换 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时,应依法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按照职工的实际年龄,每满一年发给职工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职工原有身份不再保留,可以由改制后的企业重新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进入社会自谋职业。对重新聘用人员,经被聘用职工本人同意,可将其应得的经济补偿金转为改制后企业的个人股份。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变现资金,首先用于支付职工历年欠发工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和安置富余职工。如国有资产变现资金仍

淘宝代运营策划书

淘宝代运营策划书 淘宝代运营策划书 ——淘宝代运营 一、社会背景 xx年电商行业的将进入一个调整期,像京东、苏宁、当当等综合类电商平台在保持强劲发展的同时,将把发展的重点从规模向“盈利”方向靠拢,而作为阿里旗下的淘宝与天猫商城,依然会占据中国电子商务的绝对份额,但是阿里在xx年初对公司架构的重新划分,是否会影响到两者在行业内的发展,还有待观察。由此可预测,综合平台B2C电商发展依然强劲,垂直及细分市场的电商逐步壮大;其次,团购类(O2O)电商继续洗牌,行业排名将浮出水面。xx年国内电子商务领域也将迎来新一轮行业大洗牌,二三线中小电商原本狭窄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被挤压。xx年, * 、 * 以及地方经信委等监管单位都已经将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划纳入“十二五”规划的范畴之内。作为驱动国家产业结构升级,拉动GDP增长的新媒体经济典型模式,未来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将得到更多政策资源的支持,而更多的国字头的企业也将进入这个快速发展的市场,成为现有领先企业潜在竞争对手。附: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pdf 其次,以珠三角、长三角为代表的电子商务发展处在全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高峰期和饱和期。在这些区域,电子商务以及物流业非常的发达,占据全国很大的比率。但是随着国家政策的扶持和网络想中西部发展,中西部的电子商务也展示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在一些特大

城市逐渐出现的人们的视野当中,比如,成都、西安、银川、西宁、兰州等。但是,目前由于各方的因素限制。中西部电子商务发展并不是很好,在国内还是以东部、东南部为主。但是,作为新的商业模式已被大家所周知,然而,周知并不意味这蛮干。很多企业、很多人都在观望。都想在这个模式下分一杯羹,但是却不敢下水去做。因此,一些新的力量出现了,这些力量足够的专业。形成了为各大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服务商。其中为淘宝和天猫服务的居多。 二、工作室介绍 1、人员 工作室成立必须是有专业的、懂电脑、懂技术、熟悉电子商务的模式和发展平台、熟悉电子商务环境的人组成。 2、工作室宗旨 为各大商家,在不同的电子商务平台上提供全套的服务,包括产品的拍摄、商品的上下架、 推广、销售、售后服务等一些服务。提供“认可”“高效”“专业”“好评”“和谐”的服务。 三、工作室可行性分析 1、社会因素 随着 * 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中西部的经济快速的发展,给电子商务提供了经济基础。 2、网络因素 中西部的网络逐渐发达,给电子商务提供了网络和物流基础。

应届毕业季公司法论文题目整理103个

最新公司法论文题目整理103个 1、论我国公司法与公司资本制度 2、公司法交易安全保障制度研究--基于新《公司法》对资本注册制度的修改 3、公司信用体系建设--基于新《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 4、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法理探析 5、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外部监督机制构建 6、对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下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思考 7、微型企业的发展与《公司法》修订--以重庆实践为例 8、从资本信用到资产信用的演进探析--基于新《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 9、论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10、浅析我国“一元公司”的发展前景 1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制度的比较研究 12、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现实评价与未来走向 13、德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启示 14、论公司法修订对公司资本制三大罪名的影响 15、国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其法治化路径 16、浅论《公司法》对公司高管的要求 17、担保链危机的法律问题思考 18、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内部承包经营的思考--兼论《公司法》第166条 19、论我国公司法的发展及其完善--从新公司法关于资本制度改革的视角 20、新《公司法》下董事催缴义务及责任承担 21、探析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几个异议点--兼论新修订的《公司法》第71条适用问题 22、关于我国公司清算制度的评述 23、新《公司法》背景下抽逃出资及其法律责任 24、一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探析 25、新《公司法》视域下强化防控交易风险的对策思考 26、论封闭公司中股东的受信义务 27、授权资本制下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完善 28、公司法强制性与任意性边界之厘定:一个法理分析框架 29、我国《公司法》中信义义务的制度缺陷 30、财务总监派驻制度的实践与探索 31、公司优先股制度发展的反思与完善 32、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实践和完善 33、解读2014年施行的最新公司法修正案 34、营业自由与公司资本制度的变革 35、关联公司交易与债权人及股东利益的司法保护 36、公司法上股东代位诉讼要件之检视 37、市场经济新环境下的公司法发展趋势探讨 38、新《公司法》注册资本制度改革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39、论我国上市家族企业治理问题与公司法的完善 40、论我国公司法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41、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完善探讨 42、新丝绸之路下的公司法务变革 43、试述我国公司法的特性

刑法修正案十一解读(1)

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一)》危害安全生产 犯罪条文的解读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一、增加【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情形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项规定,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修改前相比,增加【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情形: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 要注意的几个地方: 一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比【重大责任事故罪】更重的罪名。修改以后,将“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情形从【重大责任事故罪】中剥离出来,放入【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中,加大了对此类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之所以将“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

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情形列入【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因为这不是一般性的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而是严重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从近年重特大事故产生原因看,重大事故隐患不排除仍组织冒险作业屡屡发生,需要严加惩治,这是在深刻总结重特大事故教训基础上作出的科学规定。三是,无论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还是【重大责任事故罪】,都是“结果犯”,即造成的结果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未造成这些后果的,不构成既遂犯罪。 二、增加【危险作业罪】,将刑事处罚阶段适当前移,对具有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的现实危险、多发易发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情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项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

淘宝代运营公司真的靠谱吗

淘宝天猫网店代运营,是电子商务服务商的别称。网店代运营商就是电子商务行业提供服务的企业的总称,如果你在淘宝、京东等平台开个店铺,但你不想自己建团队,外包出去,你和他们分享销售成果,这就是网店代运营的过程。伴随着电商行业的发展,淘宝,天猫,京东等几大电商平台的日益壮大,网店代运营行业的发展也是空前的,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大大小小的网店淘宝网店代运营公司多达上万家,电商行业里不仅有混进了大量不靠谱的网店代运营,近几年还有假冒网店代运营诈骗现象。 网店代运营公司真假难辨,如何选择专业负责靠谱的网店代运营公司真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渐渐的,广大的淘宝卖家对于网店代运营下了“10个网店代运营9个骗子”定论。 难道真的没有好的网店代运营公司吗?答案是:肯定是有的! 伴随着电商的发展,对实体零售经济的冲击,很多个人卖家和生产企业纷纷加入了电商大军,但是对于店铺的操作和运营却了解甚少,触电后茫然不知所措,完

全不知道该怎么去做。但是电商一直很火,也有一部分人确实从中赚到人生的第一桶金,有点资源有点想法都开网店了。然而并不是每个人有能力去运营好网店,请网店代运营就是顺其自然的事了。但是大部分商家遇到的都是所谓的“皮包公司”,网店代运营行业“10个网店代运营9个骗子”的标签便从此挥之不去。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标签呢,主要还是因为大部分商家对于网店代运营这个行业并没有太多的了解。 网店代运营本不算一个产业,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十年,莫名其妙成了一个行业,承担了培训、教育传统产业转型电子商务的一个替代产品。作为服务外包的形式,软件业和计算机行业早就出现,电子商务网店代运营快速崛起,完成了一个时代的特殊使命。 网店代运营在中国已经有了至少10年左右的历史,严格说,最早的网店代运营商跟随淘宝诞生而来。2004年淘宝诞生以后,主要是个人卖家和个人买家,逐步出现了一些公司型的卖家,这也是后来淘宝商城(天猫)出现的原因。 一些个人卖家需要更好的销售自己的商品,最早的需求是图片处理,于是就会去找设计专业的人来帮忙,这实际上就是“网店代运营”。只不过,这不是以公司化运作的方式出现。 杭州淘魔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为所有淘宝、天猫、京东卖家解决店铺运营问题,提供运营解决方案。另外公司在电商直播、抖音快手短视频领域也拥有丰富的操作经验,目前公司运营人员超百人,选择淘魔方,让您手中的电商魔方玩的更加得心应手。

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大纲解读及备考指导

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综合I大纲解读及备考指导 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专业综合I考试大纲已经发布,为了使广大考生对此次考试的考察目标、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及考察内容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中公教育专家针对刚刚发布的大纲原文为广大考生做了一个深度解读,希望能够帮助考生在接下来的复习时间内提高备战效率。 一、考查目标 专业综合I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内容,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应能: 1.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和其法律规定。 2.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3.结合社会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二、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

4.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多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辨析题: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法条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三、考查内容 考查内容为刑法学和民法学。这一部分是整个考试大纲的重点,详细列举了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部分的所有考点,中公教育专家建议考生应以大纲中列举的知识点为依据,按照考纲中规定的试卷内容结构仔细安排自己的复议计划。考试大纲中规定的知识点非常庞杂,考生常常会觉得复习难以下手,如果将考试大纲中的考点与中公教育的教材相对照,对考试大纲中所强调的部分狠下功夫,则一定会有事半功倍之效。作为2012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的考试要点,中公教育专家作如下重点分析:刑法部分要尤其重视刑法修正案(八)的更新部分,此处的知识点为这两年来的常考考点,考生需要对此进行重点复习。同时,对共同犯罪、罪数形态的考察以及去年新增的知识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也仍然需要引起考生的高度重视。民法部分要对民事法律关系、侵权责任、各种合同类型多加注意,而最新的民事法律法规也是考生的复习重点,比如《婚姻法解释(三)》等仍旧是考试的重要考点。 四、备考策略 首先,要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案例分析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常考形式,在分析案例时,就要能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去分析所考察的案件,对每个案件的分析做到步步有据。这是从思路方面考量的。 其次,要注意形成比较的法律思维。在刑法和民法的复习过程中,有很多概念是似是而非的,这需要考生在对这一块内容的复习上要锻炼比较的法律思维,通过比较,从而抓住它们的本质区别,这样才能准确的理解其中的细微差别。这是从比较方面考量的。

淘宝代运营方案

淘宝代运营方案

淘宝代运营方案 一、战略策划 经过对市场、竞争对手、消费者研究、以及企业自身的洞察分析,以数据挖掘为基础,规划出公司整体电子商务模式、总体战略目标、发展阶段步骤、投入和预期收益等,理清思路、明确方向。落实细分为可执行、可监督、可管控的详细战略实施计划。 二、运营思路 1.建设淘宝C店同时运行,统一设计形象,装修店铺,建立自己的品牌。 2.前期主攻销量跟信誉,主要以刷单和刷信誉为主。 3.后面以打造爆款,参加淘宝官方活动为主,能够快速提高产品销量和品牌知名度。 三、开店流程 1.注册帐号 账号能够公司名称或者品牌来注册。 准备:安全性良好的邮箱和长期使用的手机号码。 2.实名认证 经过平台的公司名称实名认证(建立一个专用支付宝帐号,定期将营业额转入专用帐号) 准备:个人身份证扫描件和个人手持身份证半身照(露双

臂)各一份。 3.加入消保,提交保证金 加入淘宝消费者保障服务,并提交保冻结证金。(1000元/店,随时能够退还。) 4.汇入周转资金,保证运营 需要提交人民币壹万元周转资金到运营方,以便运营方刷单时基本资金流转。(结业时可返还) 5.店铺装修 乙方有专业的淘宝规划师和设计师,根据宝贝的风格特点,对网店的整体结构、栏目划分、流程体验、视觉风格进行整体融合策划设计,打造店铺的品牌气质和客户购物体验。从感官上体现出商品的高品质,从而帮助产品本身加分,激励目标客户,促进订单交易。 6.制作产品数据包 图片统一处理,达到一致要求。附加产品参数。设计描述模板头部尾部。 7.拍摄服务 乙方有着自己专业的摄影团队们,不论是静物拍摄、高端服饰拍摄,还是大型器材、视频拍摄,摄影师能够在短时间内发掘产品的特点,迅速打造出特色作品。 【物品拍摄一般5张主图、6张大图、4张细节图】 8.上架产品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重点条文解读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重点条文解读 作者:法逐年华 日期:2017-08-29 一、公司决议的效力 1.(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一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第一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与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工、债权人等,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起诉请求确认决议无效或者有效的,应当依法受理。 解读: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条款规定了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形成决议的成立问题和效力问题。该条款丰富了《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决议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增加了“决议不成立”,逻辑上更为周延。笔者认为该条款弥补了公司法上关于处理“决议不成立”的缺失,为以后关于决议的成立性问题提供了依据。 该条款与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相比,主要在请求确认决议无效和不成立的主体上发生了变化,该条款将主体固定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删除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工、债权人”,从这个层面而言,该条款的解释取向在于请求确认决议的效力在于公司部人员,将职工、债权人等“非属于公司治理人员”排除在外。 2.(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二条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起诉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身份。案件受理后不再具有公司股东身份的,应当驳回起诉。 解读:本规定是关于公司决议的撤销问题。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和征求意见高相比,主要变化在于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删除了“案件受理后不再具有公司股东身份的,应当驳回起诉。”本条规定的删除,考虑到司法实践中的股权转让等情形,同时结合《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适用本条规定的身份前提是“公司股东”。 3.(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三条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前款规定诉讼的,可以列为共同原告。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第三条原告起诉请求确认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决议不存在、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未形成有效决议,以及确认决议无效、有效或者撤销决议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他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以与原告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诉讼,其诉讼主体资格符合民事诉讼法、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 解读:本条款规定了请求确认协议无效、未成立、被撤销情形下由“公司”作为被告的情形。发生的变化在于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前款规定诉讼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将征求意见稿件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修改为“可以列为共同原告”。笔者认为,发生这一变化,从原来的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变成了普通共同诉讼人,按照这种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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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代运营方案_计划方案 关于店铺装修 每个品牌的推广都需要较长时间,在品牌形象树立在早期推广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向顾客表达出,我们做的是品牌,我们很专业,请必须信任我们的理念。网店的装修就像实体店面一样,要在众多店铺中脱颖而出必须有自己的特色,给予顾客购物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 1、店标——是作为自己店铺的标志,要能体现自己的个性、店铺经营的内容以及能够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同时网上店标和一般标志不同,它可以做成动画效果的,一方面因人瞩目,另一方面又可以增大单位面积上的信息承载量。

2、店铺公告——这里可以是自己店铺的简介、想和来客说的话以及一些忠告和注意事项,这里的内容会被大部分人第一时间注意到,因为它放在店铺的右上角,类似报纸的报眼位置,而且是滚动显示的。 3、是宝贝分类标签,它位于店铺左侧,可以用图片形式表示产品分类,可以让人看上去很有特色,漂亮的分类标签也能给我们的店铺增色不少! 4、是产品描述膜板,它是在别人点击浏览我们的产品时才能看到的,这里支持较大篇幅的HTML代码,可以让我们有机会详细介绍产品、说明交易约定和价格、物流等问题,并展示多幅产品图片让顾客详全面解产品。

5、是品牌介绍,有一个专页,整页让我们介绍自己的品牌,充分展示自己的品牌形象,可以使用文字图片和一些HTML代码做成的效果。 6、此外还有心情故事这些都是我们充分展示自己个性、与顾客建立良好界面的工具,通过这些我们可以表现自己的文化修养、价值取向、艺术情趣和生活态度以及处事哲学等等,这种文字的信息往往可以拉近我们与顾客的距离,建立客户对品牌的良好印象,对商城的生意是很有帮助的,不可小视! 7、帮派头像是显示在我们所发的帖子的作上角,代表你的个人形象,当然可以是店标、照片或者广告性的图文,但最好不要用头像做广告,这样给人的印象太过于急功近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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