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最全水利工程检测与抽检频率

最全水利工程检测与抽检频率

最全水利工程检测与抽检频率
最全水利工程检测与抽检频率

水利工程检测与抽检频率

附件1: 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主要检验项目和数量名称主要检测项目主要技术标准检测组数/批量

水泥3d、28d抗压强度及抗

折强度,细度,凝结

时间,安定性等。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175—2007

以同一水泥厂、同品牌、同强度

等级、同一出厂编号,袋装水泥

每≤200t为一验收批;散装水泥

每≤500t为一验收批。

砂含泥量、泥块含量、

云母含量、有机质含

量、颗粒级配等。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

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2—2006

《建筑用卵石、碎石》

(GB/T14685—2001)、

《建筑用砂》

(GB/T14684—2001)、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

程》(SL352-2006)

1组/600t,不足600吨亦取一组。

碎(卵)

石含泥量、泥块含量、颗粒级配、压碎指标、有机质含量、软弱颗

粒含量等。

混凝土抗压、抗冻、抗折强

度、抗渗性能等。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

程》SL352-2006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

范》DL/T5144-2001

抗压强度:大体积混凝土28d龄

期每500m3成型一组,设计龄期

每1000m3成型一组;非大体积混

凝土28d龄期每100m3成型一组,

设计龄期每200m3成型一组。

抗冻、抗渗或其他主要特殊要求

应在施工中适当取样检验,其数

量可按每季度施工的主要部位

取样成型1~2组。

钢筋

外观质量及公称直

径、重量偏差、抗拉

强度、屈服点、伸长

率、冷弯等。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1部分:热轧带光圆钢

筋(GB1499.1-2008)》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2-2007)》

1组/60t

(每组7根,2根冷弯,5根称

重量偏差(其中2根冷拉))

焊接接头质量:

抗拉强度

对焊做抗拉强度、冷

弯等。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

程》(JGJ18—2003)、《钢

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

准》(JGJ/T27-2001)

一组/300根(或按设计要求),

且每种接头不少于1组。对焊一

组6根试样,3根冷拉,3根冷

弯;搭接焊一组3根,只做冷拉。

止水材料橡胶止水带母材:拉

伸强度、扯断伸长率、

撕裂强度、老化等;

接头:强度。

《水工建筑物止水带

技术规范》

DL/T5215—2005

一组/批铜及钢止水带母材:

强度、伸长率;

接头:强度。

粉煤灰细度、烧失量、需水

量比、三氧化硫等。

《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

灰技术规范》(DL/T5055

—2007)

1组/200t

锚杆抗拔力、张拉力等。《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

技术规范》

(GB50086-2001)、《水

利水电工程锚喷支护技

术规范》(SL377-2007 )

1组/300根(或按设计要求),

设计变更或材料变更时应另做1

组;每组锚杆不得少于3根。

注:1、表中未列的其他检验项目和依据见相关标准。

2、检验批不足检验批量数时,按一个检验批进行检验。

3、国家及行业颁布新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则按新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

4、外加挤、拌和用水及土工合成材料等检测按照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附件2:

水工建筑物(设备)主要检测项目及数量

(一)地基及基础工程

名称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标准检测数量

地基软弱地基加固(灰

土、砂和砂石、粉

煤灰、强夯、注浆、

预压地基)

标贯或静(动)力

触探或十字板剪

切强度,地基承载

力检测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

固技术规范》

(JGJ123-2000)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

范》(JGJ79-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

2002)

地基承载力检验每单位工程同

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点。1000m2

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

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

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

有1点,基槽每20延米有1点及

设计要求。

复合地基

承载力

(水泥土搅拌桩、高

压喷射注浆桩、砂石

桩、振冲桩、土和灰

土挤密桩、水泥粉煤

灰碎石桩及夯实水泥

土桩)

复合地基

载荷试验

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

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

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及设计要求。

桩基础

工程基桩

承载力

(基础设计等级

为甲级、乙级的桩

基;地质条件复

杂,成桩质量可靠

性低的灌注桩;本

地区采用的新型

桩及新工艺等)

单桩竖向

抗压静载试验

《建筑地基基础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02-

2002)

《建筑工程基桩检

测技术规范》

(JGJ106-

2003)

同一条件下不少于桩总数的1%,

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

50根时,不应少于2根及设计要

求。

桩身质量

取芯、声波透射或低

应变法

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

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

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

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

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

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

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

孔经核验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

应少于总数的10%,且不得少于

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

1根及设计要求。

(二)堤防及河道疏浚工程

名称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标准检测数量

土料填筑

干密度现场取样

《土工试验规程》

SL/T237-1999

《堤防工程施工

质量评定与验收

规程》SL239-1999

《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测量规范》

SL52-93

《水工混凝土试

验规程》

SL352-2006

《钻芯法检测混

凝土强度技术规

程》CECS03:2007

每2000m堤长至少抽检一个断面,每个断

面至少抽检2层,每层不少于3点,且不

得在堤防顶层取样。每个单位工程抽检样

本点总数不得少于20个。

外观尺寸断面测量

每2000m堤长至少抽检1个断面,

每个单位工程至少抽检3个断面。

干(浆)砌石护坡

厚度量测

每2000m堤长至少抽检3点。

每个单位工程至少抽检3点。平整度量测

混凝土护坡及堤顶道路

强度取芯

每2000m至少抽检一组,

每组3点,每个单位工程至少抽检一组;

或每500m抽检一个点,每个单位工程至

少抽检3个点。

厚度量测

平整度(护坡)

宽度(道路)

量测

护坡垫层厚度量测每2000m堤长至少3点。

每个单位工程至少抽检3点。

河道

疏浚断面尺寸测量

《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测量规范》

SL52-93

《疏浚工程施工

技术规范》

SL17-90

每500m堤长至少抽检1个断面,

每个单位工程至少抽检5个断面。

混凝土防

洪墙强度回弹法

《回弹法检测混

凝土抗压强度技

术规程》

JGJ/T23-2001

抽检15%至30%墙段

取芯

《水工混凝土试

验规》SL352-2006

《堤防工程施工

质量评定与验收

规程》SL239-1999

每2000m堤长至少抽检一组,每组3点。

每个单位工程至少抽检一组。

(三)水闸(涵洞)、泵站及水库泄(引)水建筑物工程

名称检测

项目

检测

方法检测标准检测数量

土料

填筑干密度现场

取样

《土工试验规程》

SL/T237-1999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

收规程(试行)》SL239-1999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

规范》DL/T 5129-2001

小型工程:每座建筑物抽检样本

点总数不得少于24个;

中型工程:每座建筑物抽检样本

不少于36个。

大型工程:每座建筑物抽检样本

不少于48个。

混凝土工程强度

回弹法或超

声回弹综合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

技术规程》JGJ/T23-2011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

度技术规程 CECS 02:2005

小型工程:每类构件抽检比例不

少于30%,且不少于1个构件;

中型工程:每类构件抽检比例不

少于25%,且不少于2个构件;

大型工程:每类构件抽检比例不少

于20%,且不少于3个构件。

单构件时,测区数不少于10个。

取芯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

SL352-2006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

术规程》CECSO3:2007

小型工程:每类构件抽检比例不

少于30%,且不少于1个构件;

中型工程:每类构件抽检比例不

少于25%,且不少于2个构件;

大型工程:每类构件抽检比例不少

于20%,且不少于3个构件;

每个构件不宜少于3个芯样,不应

少于2个。

钢筋

位置

电磁感应法

或其他方法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

规程》JGJ/T152-2008

小型工程:每类构件抽检比例不

少于30%,且不少于1个构件;

中型工程:每类构件抽检比例不

少于25%,且不少于2个构件;

大型工程:每类构件抽检比例不少

于20%,且不少于3个构件。

(四)混凝土坝、碾压式土石坝及面板堆石坝

名称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标准检测数量

混凝土坝

强度及

抗渗性能

钻孔取芯

压水试验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

SL352-2006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

术规程》CECSO3:2007

《水利水电工程钻孔压水

试验规程》SL31-2003

《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

SL53-1994

取3~5孔/单位工程。

碾压混凝土坝强度、层面结合质量及抗渗

性能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填筑料质量:

密度、

颗粒级配等

试坑取样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

范》SL49-1994

《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

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

土强度技术规程》

CECS02:2005

垫层区密度、颗粒级配:

水平1次/500m3~1500m3,

斜坡1次/1500m3~3000 m3;

过渡区密度、颗粒级配1

次/3000 m3~6000m3;主堆

石区密度、颗粒级配:坝轴

以上1次/4000m3~30000

m3,坝轴以下1次/10000

m3~50000m3。

面板及趾板混

凝土强度

回弹或超声

回弹综合法

面板抽检比例不少于20%

区格,且不应少于3个;

趾板抽检比例不少于25%,

且不应少于3个。

碾压式土石坝黏性土防渗

体:干密度、

含水率等;

其他坝料及部

位:干密度、

颗粒级配、含

泥量、含水率

试坑取样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

范》DL/T5129-2001、

《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防渗体干密度、含水率1

次/200 m3~500m3;反滤料

干密度、含泥量、颗粒级配

1次/200m3~500m3,每层至

少一次;过渡料干密度、颗

粒级配1次/500m3~1000

m3,每层至少一次;坝壳砂

砾(卵)料干密度、颗粒级

配1次/5000 m3~10000m3;

坝壳砾质土干密度、含水率

1次/3000m3~6000m3。

(五)防渗工程

名称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标准检测数量

帷幕

灌浆渗透系数钻孔取芯、

压水试验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

技术规范》SL62—94

《水利水电工程钻孔压水

试验规程》SL31-2003

灌浆总孔数的2~5%,每3个单

元工程至少布置1个检查孔,并

进行压水试验,位置应具有代表

性。

混凝土防渗墙渗透系数、完

整性和均匀

性、墙体有效

深度、抗压强

度、弹性模量

等。

钻孔取芯、

压水试验、

无损检测

《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

墙施工技术规范》SL174-96

《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

墙施工规范》DL/T5199-2004

《水利水电工程钻孔压水

试验规程》SL31-2003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

SL352-2006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

SL326-2005

钻孔取芯:1孔/10~20个槽段

或1孔/50~100米,且每项工

程不少于3~5孔(位置应具有

代表性),压水试验1~3组(段)

/孔;室内渗透、抗压强度、弹

性模量试验不少于6组。

开挖:1处/500米,且每项工程

不少于3处。

无损检测:全程

高喷墙渗透系数(透

水率)、连续

性和均匀性、

墙体有效深

度、抗压强

度、弹性模量

等。

围井检查

或钻孔取

芯、(注水

或抽水试

验)、开挖

及无损检

《水电水利工程高压喷射灌

浆技术规范》DL/T5200-2004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

SL352-2006

《水利水电工程注水试验规

程》SL345-2007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

SL326-2005

围井试验:1个/3~5个单元,

至少布置1个;

钻孔(透水率、强度等):1孔

/300~500米,且每项工程不少

于3~5孔(位置应具有代表

性);室内渗透、抗压强度试验

不少于6组。

开挖:1处/500米,且每项工程

不少于3处。

无损检测:全程

多头小直径深层搅拌桩防渗墙渗透系数、墙

体厚度、连续

性和均匀性、

墙体有效深

度、抗压强度

等。

钻孔取芯

(注水试

验)、开挖、

探地雷达、

高密度点

法等

《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

SL352-2006

《水利水电工程注水试验规

程》SL345-2007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

SL326-2005

钻孔取芯(注水):1孔/300~

500米,且每项工程不少于3~5

孔(位置应具有代表性);室内

渗透、抗压强度试验不少于6

组。

开挖:1处/500米,且每项工程

不少于3处。

无损检测:全程

(六)泵站(水电站)、水闸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及电气、机械设备安装名称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标准检测数量

机泵安装

高程水准仪测量

SL317-2004《泵站

安装及验收规范》

GB10069.3-2008

旋转电机噪声测

定方法及限值

第3部分

噪声限值

三台(套)及以下

全检,三台(套)

以上抽检50%。

机组水平度水平仪测量

机组径向参数千分尺测量

间隙塞尺、游标卡尺

机组各部摆度百分表测量

机组运行振动、

噪声、电流、电压、

功率、功率因数

测振仪、

噪声仪、

电量仪测量

电气设备安装

绝缘电阻电阻仪测量

GB-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

工程电气设备交

接试验标准》绕组直流电阻电阻仪测量

绕组直流耐压

及泄漏电流

试验变压器

交流耐压试验变压器

绕组介质损耗介损仪测量

电气设备安装接地装置接地电阻电阻仪测量

GB-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

工程电气设备交

接试验标准》开关导电回路电阻电阻仪测量

开关动作特性开关仪测量

继电保护调试综保仪测量

启闭机清污机安装

启闭机平台水平水平仪

启吊中心线偏差千分尺、卡尺机座与基础板的间隙塞尺

启闭机清

污机

安装启闭机振动振动仪检测《水利水电工程启

闭机制造安装及验

收规范》

(SL381-2007)

三台(套)及以

下全检,三台

(套)以上抽检

50%。

启闭机噪声噪声仪检测

钢闸门

制造(碳素钢)焊缝内部缺陷

超声

波探伤

《水电水利工程钢

闸门制造安装及验

收规范》(DL/T

5018-2004)

《钢焊缝手工超声

波探伤方法和探伤

结果的分级》

(GB/T 11345-89)同规格及型式的

闸门:抽检数量

不少于50%,每种

类别的闸门不少

于1扇;

制造、组装检测

项目:根据闸门

的具体型式及结

构尺寸,不少于

规范规定的主要

检测项次。

涂层

厚度

磁阻法

《水电水利工程钢

闸门制造安装及验

收规范》(DL/T

5018-2004)

《水工金属结构防

腐蚀规范》

(SL105-2007)

几何

尺寸

量测

《水电水利工程钢

闸门制造安装及验

收规范》(DL/T

5018-2004)

压力

钢管(碳素钢)焊缝内部缺陷

超声波

探伤

《水利工程压力钢

管制造安装及验收

规范》

(SL432-2008)

《钢焊缝手工超声

波探伤方法和探伤

结果的分级》

(GB/T 11345-89)

同规格及型式的

管节:抽检数量

不少于50%,每种

型式的管节不少

于1节

制造、组装检测

项目:根据管节

的具体型式及结

构尺寸,不少于

规范规定的主要

检测项次。

射线探伤

《金属熔化焊焊接

接头射线照相》

(GB/T 11345-89)

涂层

厚度

磁阻法(数字或指针式测厚

仪)

《水利工程压力钢

管制造安装及验收

规范》

(SL432-2008)

《水工金属结构防

腐蚀规范》

(SL105-2007)

结构

尺寸

量测

《水利工程压力钢

管制造安装及验收

规范》

(SL432-2008)

(七)自动化系统

检测

项目

分项检测方法检测标准检测数量备注

数据采集传感

器闸门开度

仪器

测量法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

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SL381-2007

《自动化仪表施工及验收

规范》GB50093-2002

3孔及以下全检,

3孔以上抽检

50%。

同时核实仪表与计算机

开度数据

水位

《浮子式水位计》

GB/T11828.1- 2002

《压力式水位计》

GB/T11828.1- 2002

《自动化仪表施工及验收

规范》GB50093-2002

抽样20%,

不少于5个。

闸底板扬

压力

《地下水位监测规范》

SL183-2005

《压力式水位计》

GB/T11828.1-2002

《自动化仪表施工及验收

规范》GB50093-2002

抽样30%,

不少于5个。

视频图象系统图象质量和功

摄象机

图象

比对法

(标准卡

片)

《智能建筑检测规范》

GB50339-2003 5台及以下摄象机

全检,5台以上

50%抽样。

检测参数

(1)图象水平清晰度

(2)图象垂直清晰度

(3)视频信号强度

(4)云台四方向转动摄象机基

本功能检

操作试

验法

《智能建筑检测规范》

GB50339

硬盘录象

机基本功

能检测

《智能建筑检测规范》

GB50339

全检

计算机监控中心检测综合布线

检测

仪器

测量法

《智能建筑检测规范》

GB50339-2003

抽检6项基本参

检测参数

(1)衰减(插入损耗IL)

(2) 回波损耗(RL)

(3)传输延时(4)直流环

路电阻(5)光钎功率(6)

光纤衰减

注:1、表中未列的其他检验项目和依据见相关标准。

2、设计文件对检测项目、部位及数量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国家及行业颁布新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则按新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

附件一: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建筑材料检验项目表

项目名称主要检验项目(常规)检验频率(批)取样要求及数量执行标准参考

水泥1、胶砂强度;2、标准水泥用水

量;3、安定性;4、凝结时间;

5、细度等

按袋装200t,散装400t同厂家、

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编号的

水泥为一检验批,不足200t或

400t也作为一取样单位

可以连续取,亦可

以从20个以上不同

部位取等量样品,

总量至少12kg

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2、《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

录B

砂1、细度模数;2、密度;3、含

泥量;4、泥团含量等

按每300t-500t同一批进场的

为一检验批,不足300t也取一

组样

试样从料堆自上而

下、不同方向均匀

选取9点,总量约

50-100kg

1、《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

2、《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

(SL251-2000)

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

4、《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

表(表5.5.2~5.5.3)

石子1、筛分析;2、密度;3、含泥

量;4、泥团含量;5、针片状颗

粒含量;6、压碎值等

试样从料堆自上而

下、不同方向均匀

选取9点,总量约

150-200kg

粉煤灰1、细度;烧失量;3、需水量比;

4、含水量

按不大于200t同一等级的粉煤

灰为一检验批

袋装:任取10袋,

每袋取样不少于

1kg;散装:取15

个部位,每部位不

少于1kg

1、《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1596-2005)

2、《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

5100-1999)

3、《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

录B

外加剂1、含固量或含水量;2、密度;

3、氯离子含量;

4、水泥净浆流

动度;5、PH值等

掺量≥1%每100t为一检验批;

掺量<1%每50t为一检验批

每批取样量≮0.2t

水泥所需的外加剂

1、《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

2、《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

5100-1999)

3、《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

录B

砼拌和用水1、PH值;2、氯离子含量等

河、湖水采集水样时,取样瓶浸

入下30~50cm,每次≮6个取样

点,井水取新鲜水样时,每次取

1个水样

样品数量3升

1、《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

录B

2、《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

项目名称主要检验项目(常规)检验频率(批)取样要求及数量执行标准参考

混凝土抗压强度等1、不同强度等级、不同配合比,

应分别制取试件;2、厚大结构

物28d龄期每100-200 m3成型

试件1组;3、非厚大结构物28d

龄期每50-100 m3成型试件1组,

每一单元工程至少成型1组;4、

每一工作班至少成型试件1组

一般在同一盘或同

一车砼中的约1/4、

1/2、3/4处之间分

别取样,第1次取

样到最后一次不超

过15min;标准试件

尺寸:150 mm3

1、《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3、《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表

5.4.2-1、5.4.2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每200 m3砌体同一强度等级的

砂浆,取样不得少于1组,少于

200 m3砌体时,每台班取样也

不得少于1组

搅拌机出料口随机

取样;标准试件尺

寸:70.7 mm3

1、《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

2、《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

表:表5.5.6

钢筋1、外观质量及公称直径;2、抗

拉强度;3、屈服点;4、伸长率;

5、弯曲性能等

按不大于60t同一牌号、同一炉

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为一检验

任选两根钢筋切取

两段,分别做拉伸

和弯曲试验;碳素

结构钢:任选一根

钢筋切取两段,分

别做拉伸和弯曲试

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1499.1-2007

2、《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1499.2-2007

3、《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钢筋接头1、抗拉强度;2、冷弯同材料、同等级,同一焊工,以

300个接头为一验收批,不足

300个接头仍应作为一批

随机截取,接头位

于试件中央。样品

数量:闪光对焊3

根拉伸、3根冷弯,

共6根;其他焊接

方式:3根拉伸

1、《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

录B;

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

止水带根据产品检验按监理工程师要求1、《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3

项目名称主要检验项目(常规)检验频率(批)取样要求及数量执行标准参考

石料1、天然密度;2、抗压强度;3、

吸水率;4、软化系数

1、抛石用石料:同一部位每1~

2万方为一批次;

2、砌石用石料:每500~100m3

为一批次;

制作试样的石料不

宜小于

20cm×20cm×15cm

1、《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

表(表5.5.4)

2、《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SL264-2001)

附录B

土工合成材料1、单位面积质量;2、厚度;3、

孔径;4、拉伸强度;5、延伸率;

6、垂直渗透系数等

抽样频率应多于交货卷数的

5%,最少不应小于1卷

土工布:去除20cm

边缘,至少取2m×

2m或1m×幅宽

1、《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SL/T225-98

2、《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

录B

土工1、标准击实;2、干密度3、压

实度

同一土场的土,取1组试样做标

准击实;现场压实每100m3做1

组压实度

约20-50kg

1、《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

SL239-1999

2、《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2

预制砌块1、外观尺寸;2、强度;3、相

对含水率等

同厂家、同规格、同等级,以1

万块砌块为一批,不足1万也为

一个检验批

按检测项目抽取砌

块组数

1、《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GB 8239-1997

2、《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方法》

GBT4111-1997

注: 1、表中未列的其他检验项目和依据见相关标准。

2、检验批不足检验批量数时,按一个检验批进行检验。

3、国家及行业颁布新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则按新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

4、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性能试验报告。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号 重庆市××××××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参建单位: 现将××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4.《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5.《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7.《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9.《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制度、生产设施及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制度》 10.《安全例会制度》 11.《消防、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12.《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3.《应急与事故管理制度》 重庆市××××××发有限责任公司 20 年月

附件1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项目法人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项目法人应根据本工程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各参见单位应根据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制定承担项目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以文件的形式发布。 二、各参建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并将安全生产目标逐级分解到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 三、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应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应经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法人同意,并由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勘察、设计等其他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应报项目法人同意,并与项目法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各参见单位应加强内部目标管理,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分级控制。各参建单位安全目标实行自主管理,工程建设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目标管理难以按计划实施的,应及时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目标管理计划,并重启备案或报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6号,2009年1月1日施行)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前款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者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 第四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前款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者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 第四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质量管理制度(20200515183449)

项目法人质量责任制度 1、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项目质量管理有关文件,组建相应的建设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开发项目质量管理责任 制。项目法人是开发项目质量的全权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质量管理工作。 2、项目法人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项目施工招投标制度、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等制度的编制并组 织实施。 3、项目法人要组织制定开发项目的质量模板和质量计划。把质量目标、质量计划进行层层分解,按质量计划和实施步骤层层落实,一直 落实到末端。每一层次职责、权限、资源分配以及保证质量的措施都 予以明确。质量管理计划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具有可操作性。 4、项目法人要建立开发项目工作成果的质量评审制度。建立评审制 度是保证和提高开发项目管理成果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对下属及合作单位的奖惩依据。

项目直接主管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度 1、项目质量主管负责人是项目质量主管直接责任人,在公司授权范 围内组建项目质量管理班子。 2、项目主管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企业质 量管理小组会议,将每一项质量管理工作直接划分到责任人,确保各分部分项质量合格。 3、组织项目全体人员制定质量策划,制定项目质量目标,执行质量 体系文件,负责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各种质量文件的审查。 4、负责指导和监督对不合格报告、各种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5、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在项目上的实施和推广应用,及时作出 科学的总结。 6、加强公司内外协调,加强甲供材料、设备的供给,保证工期和质 量要求,满足合同需要。 7、制定战略性计划,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工期关键目标的实现。 8、完善内部基础管理,指导下属员工工作,分配合理,奖优罚劣。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水利工程作为一项大型的工程项目,其在工程完工之后并不是可以直接对工程进行交接的,一般来讲都是双方都是需要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检验,只有验收合格之后才能办理交接手续,但如何才能判断水利工程质量是合格的,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来告诉大家答案。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对水工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查内容分为质量检查项目和质量检测项目。其质量评定标准为:在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凡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质量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合格;凡其他

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9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优良。 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 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水办[2005]480号 法规类别: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水利部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2005.12.10 修改日期: 法规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指导意见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指导 意见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附件: 关于加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 项目法人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适应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需要,加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整合基层技术力量,规范建设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根据国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组建有关规定和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规范项目法人组建 (一)本意见所称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由县级(包括县级以下)负责实施的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小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央财政补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牧区水利、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等项目。 (二)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法人的指导和帮助。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三)大力推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模式。按照精简、高效、统一、规范和实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县级人民政府原则上应统一组建一个专职的项目法人,负责本县各类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全面履行工程建设期项目法人

职责,工程建成后移交运行管理单位。对项目类型多、建设任务重的县,可分项目类别组建项目法人或由项目法人分项目类别组建若干个工程项目部,分别承担不同类别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职责。对有能力独立实施中小水利工程建设的乡镇,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其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有条件的县可组建常设的项目法人,办理法人登记手续,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承担本县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职责。 (四)实行集中建设管理模式的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项目法人的主管部门。 (五)项目法人组建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法人名称、办公地址。 2.拟任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简历,包括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工程建设管理经历等。 3.机构设置、职能及管理人员情况。 4.主要规章制度。 5.其他有关资料,包括独立法人单位证明等。 二、健全项目法人机构 (六)项目法人的人员配备要与其承担的项目管理工作相适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法定代表人应为专职人员,熟悉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组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经历,有比较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参加过相应培训。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工作的通知 来源于:安徽水利信息网 2012-9-4 浏览110次 皖水基〔2012〕293号 各市水利(水务)局,广德县水务局、宿松县水利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需要,加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建设管理行为,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1〕6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项目法人组建工作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水利建设的核心制度,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重视项目法人组建工作,充实项目法人力量,规范项目法人行为,确保项目法人发挥建设管理的核心作用。 二、明确项目法人组建原则与程序 我省中小型水利工程应按照专业化管理的要求,集中组建项目法人。工程建设内容和治理范围跨县(区)的中型水利工程,原则上以市为主体组建项目法人,相关县区可设立现场管理机构;不跨县(区)的中小型水利工程,一般由县(区)集中组建一个项目法人,可分项目类型设立若干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机构,分别承担不同类型项目的现场建设管理职责。由市级组建项目法人的,其组建方案经省水利厅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组建;由县(区)组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经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区)政府批准组建,报省水利厅备案,现场建设管理机构由项目法人组建。

项目法人应有适应工程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一般应设置综合、计划财务、工程技术与质量安全等部门,各部门应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能较好完成项目法人承担的质量安全、工程技术、计划、财务、合同管理、档案及内部管理、征迁与外部环境协调等全部工作。项目法人根据需要设立现场建设管理机构作为其派出机构的,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现场建设管理机构的职责,做到责任落实,监管到位。 四、合理配备管理与技术人员 法定代表人一般应为专职人员,熟悉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比较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参加过相应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兼任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考虑到便于加强对外协调和内部管理,由主要负责人兼任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另设常务负责人,专职负责项目法人日常工作;技术负责人应为专职人员,具有水利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有比较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参与过类似规模水利工程建设的技术管理工作,具有处理工程建设中重大技术问题的能力;财务负责人应为专职人员,熟悉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经济财务管理的政策法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应的从业资格,有比较丰富的经济财务管理经验,具有处理工程建设中财务审计问题的能力;法人机构的人员结构要合理,应有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经济、财务、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员,总人数一般不少于9人,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含同等专业技术水平)一般不少于总人数的50%。

市政工程检测频率汇总

市政工程检测频率汇总一、市政工程常用原材检测

另外:每种土源至少做一次标准试验,每种粉煤灰至少做1次标准试验。 二、市政工程常用混合料检测 1、石灰土:首先针对原材石灰、土源进行检测合格后按照设计要求的石灰土 掺量比进行标准击实试验,至少测定1次。采用规范为《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8-2005) 2、石灰粉煤灰(二灰):首先针对用于本工程石灰、粉煤灰进行原材料检测 合格后按照设计要求的二灰配合比进行标准击实试验,至少测定1次。采用规范为《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8-2005) 3、混凝土:针对用于混凝土拌合的原材料进行取样检测。由于桥梁工程每次 浇筑混凝土方量较少(小于100立方)故每浇1次混凝土做1组试块。

采用为《城市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7-2005) 4、三渣: 1)针对用于三渣拌和用原材进行取样检测(粉煤灰、石灰、碎石)。 2)混合料配合比采用质量配合比试验,最大干密度及最佳含水量的测定。 3)粗粒径石灰粉煤灰碎石混合料抗压强度每台班检测一次。强度以二灰混合料在65度恒温24小时快速养护、饱水抗压强度为标准。 4)采用的规范为《市政道路、排水管道成品与半成品施工及验收规程》(GDJ08-87-2000) 5、沥青: 1)针对沥青原材进行三大指标的测定(针入度、延伸度、软化度)。按统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统一标号、同一批号连续进场的沥青,改性沥青 每50吨一批,每批次抽检不少于1次。 2)针对沥青混合料中粗集料的检测与控制(石灰压碎值、洛杉矶磨耗率、表观密度、吸水率等),按同一产地、同一规格400吨位1批,每批检 验不少于1次。 3)针对沥青混合料中细集料的检测与控制(含泥量、表观密度等),按同一产地、同一规格400吨位1批,每批检验不少于1次。 4)针对沥青混合料中的矿粉的检测与控制(粒度范围、表观密度、亲水系数等)按进场批次检验,每批检验不少于1次。 5)配合比试验工作 6)沥青混合料技术性能应符合马歇尔试验技术要求。(孔隙率、流值、稳定度、沥青抽提试验、沥青饱和度等每台班检查不少于一次)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研究.doc

[摘要]水利工程项目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工程,其质量安全关系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至关重要,进行必要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是确保质量安全的关键,高效规范的质量检测管理系统更是直接决定着水利工程项目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本文通过分析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运作过程,明确地表明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的重要性,是未来发展的必要环节,建立完善质量检测管理系统,确保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研发 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国家加大对水利工程的资金支持,水利工程迎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对防洪抗旱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水利发电又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因此,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至关重要,关系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影响着社会经济发展。质量检测直接决定着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后期必不可少的环节,要重视监测结果,并进行科学分析,完善水利工程建设效果,实现最大的效益。 1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发展现状 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系统也发生了变化,传统的检测业务的数据记录、报告编制、审核批准等过程全部采用手动填写,这样的过程造成了检测过程中的纸张浪费、文字信息笔误以及时效性差等问题,现在高科技的检测系统,所有环节实行信息化、科学化的管理,全部都进行信息化的处理,具有时效性、缩短过程中的拖沓等。质量检测是水利工程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控制、管理与评价的重要手段。在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鼓励相关企业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规范管理系统操作,有效分析数据,得出科学合理的数据结果,进而分析水利工程项目的综合效益。 2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研究内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涉及多个环节的控制与管理,是检测水利工程整体效益的重要指标,下面以某水利工程 质量检测管理系统为例,其系统主要采用Java语言编写,类似于自动化的办公系统,系统页面采用平面化设计语言,引入手机桌面的操作界面,用户可以添加快捷功能等,实现数据的可视化操作。主要模块包括检测业务办理、财务管理、办公管理、统计报表、试验台账等的分析。 2.1检测业务办理检测业务办理主要包括以下模块:发起工作、待办事宜、检测以及合同查询、工程管理子模块等几个方面,贯穿了 工程检测的委托、任务分配及确认、试验检测、监测数据录入以及检测报告生成、报告审批以及发放归档等。现代化的检测操作过程流程简单,节省了人力物力,数据和资料的整理更加规范化,提高了检测工作的效率。 2.2财务管理质量检测管理系统的财务管理系统用来设置项目的收费,以便委托时根据系统内部设置的收费项目进行核算,系统 内部可以对单个检测的参数费用进行设置,亦可以对多个参数费用进行设置。总之,主要分管系统内部的检测费用,方便委托单位随时可以查看费用明细,提供了便捷性。 2.3办公管理质量安全检测系统内部还包含办公系统,主要用于内部工作人员的日常办公,在系统内部,可以实现文件共享、即 使收发各种通知公告,登录该系统的人享有各自的权限,方便内部操作人员的信息交流与文件传输,实现高效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办公系统的自动化与智能化。 2.4台账统计查询质量安全检测管理系统内部的台账系统分管各种台账,系统内部可以根据报告的编号、实验项目编号以及名称等及 时检索各种台账信息,包括委托单台账、试验台账、报告台账、不合格报告以及台账等,根据检索出的信息,可以随时进行导出和打印,为信息的查询提供了方便,实现了信息化的高速办公,方便统计各种台账信息,并进行统一的分类与归纳整理,需要用到随时取出,提高工作效率。 2.5设备管理系统内部还可以对水利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检测的各种实验仪器以及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由于质量安全检测所涉及 的项目繁多,需要使用的仪器以及设备很多,如果雇用人力进行管理,效率低下,系统内部的管理实现了智能化、高效化的管理,及时检查老化的需要维修的设备,定时更新添加的仪器设备,直接通过该系统可以进行有效的检索,方便查询,检测人员在仪器和设备的归还和使用上要做好登记工作,工作人员及时录入信息,以避免对其他人员的使用造成干扰。3结束语随着当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需求日益增多,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要满足更多的人类生活需求,并 为人类创造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因此,对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检测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检测的结果直接反映着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水平。但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测需要借助于质量检测管理系统,以便对项目相关的检测数

常见原材料检测项目及频率

原材料检测项目及抽检频率 1.1路基用土 检测项目:天然含水量、液限、塑限、标准击实试验、CBR试验、颗粒分析、比重、有机质含量等,必要时应做易溶盐含量、冻胀和膨胀量等试验。自检频率:5000m3测定一次,土质变化时应另测定;抽检频率:5000m3测定一次,土质变化时应另测定。 1.2水泥 检测项目: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比表面积、烧失量、氯离子、碱含量、三氧化硫、氧化镁、有力氧化钙、氯酸三钙、不溶物;自检频率:水泥袋装检测应以同一水泥厂家、同标号、同一生产时间、同一进场日期的水泥,200t为一验收批,不足200t时,亦按一验收批检测;散装应以同一水泥厂生 产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总量不得超过500t;抽检频率水泥袋装检测应以同一水泥厂家、同标号、同一生产时间、同一进场日期的水泥,200t为一验收批,不足200t时,亦按一验收批检测;散装应以同一水泥厂生产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总量不得超过500t。(注:注意水泥的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硅酸盐水 泥为一个月),过期必须做复检,连续施工的工程相邻两次水泥试验时间不应超 过其有效期) 1.3砂 检测项目:筛分、含泥量、视密度、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氯离子含量、氯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有机质含量;自检频率:检测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要400m3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时,按一验收检测、每料源1次;抽检频率:检测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要1200m3为一验收批。不足1200m3时,按一验收检测、每料源1次. 1.4碎石 检测项目:筛分、针片状含量、含泥量、压碎值、视密度、碱活性、坚固

省水利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管理办法

山东省水利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项目法人建设管理行为,强化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责,充分发挥项目法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核心作用,确保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效益”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全省水利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程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 第四条项目法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依法依规组织工程建设。 第五条在我省境内从事大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自项目法人组建到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建设管理活动应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他小型水利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可参照执行。 第六条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要求、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水利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建设管理行为的监督管理,实施对项目法人的备案、培训、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省水利厅负责省级以上审批的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监督管理;各市水利局负责其他工程的项目法人监督管理。 第二章项目法人组建及资格条件 第七条水利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按照批准的整体建设项目确定工程建设项目责任主体,组建或明确项目法人。其中,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省水利厅直属项目以及总投资在亿元以上的地方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由省人民政府或省水利厅负责组建项目法人,任命法定代表人。其他地方项目由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对于中小型水利工程,提倡“一县一法人”专职项目法人集中管理模式。有条件的县可组建常设的项目法人,办理法人登记手续,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承担本县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职责。 第八条项目法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法定代表人原则上应为专职人员,法定代表人兼职的,必须配备副职,专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法定代表人、专职副职应熟悉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有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水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的法人代表。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能独立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人员结构合理,应包括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质量、经济、财务、合同、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少于总人数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应在工程现场进行管理。 、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上岗前需经过培训。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经培训且取得省水利厅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有适应工程建设需要,专门负责工程建设、财务、质量、安全和迁占移民、档案管理等工作的组织机构,并建立完善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廉政建设等规章制度。 、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法人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保持相对稳定。法人代表和技术负

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检测管理 曾建锋

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检测管理曾建锋 发表时间:2019-08-21T14:43:00.467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9期作者:曾建锋[导读] 要保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就必须坚持认真进行质量检测。文章针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510610 摘要:工程质检工作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之,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条件。要保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就必须坚持认真进行质量检测。文章针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及其内容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对工程实体的一个或多个特性进行的诸如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特性的合格情况而进行的活动。工程质量检测就是经过“测、比、判”活动,从而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作出处理,对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作出安排。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的会审,是否保证了工程的质量。(2)原材料、外购材料、半成品及工程实体的质量检验,提供正确的检测数据,做出评价结论,并参与工程质量事件的分析处理。(3)工程所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检测。技术审定和推广工作。(4)通过科学检测判断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质量检测在水利工程中的作用 1、试验检测是控制工程质量的技术保证。首先是出厂自检,如钢筋、水泥、机电设备等,企业产品的出厂质量控制由企业自检;其次是工程施工现场检验,这些措施可避免造成质量隐患及直接经济损失。 2、检测结果是对质量评定、验收的证据。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验收,离不开试验检测的数据和结果,一切以数据说话,试验检测的数据和结果是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3、检测是质量监督管理的手段。试验检测不仅是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的主要手段,而且也是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技术手段。 4、检测结果是改进质量的科学依据。应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试验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可以科学地了解整个水电工程的质量水平、存在的问题、缺陷及如何进一步加以改进,提出改进措施等。 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存在的问题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体制不完善 在水利工程检测工作中,很多质量检测单位没有独立的行为能力与法人资格,而是依赖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存在,不能完全保证质量检测结果的公平公正。尽管部分质量检测单位改变传统的管理观念,但是没有相应的政策与法律支持,质量检测体系不完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仍然存在很多障碍。并且,政府的法律法规则主要针对独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管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不能为自身工作与社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就无法保障质量检测的职业质量与职业道德。因此,必须以市场经济发展为基础,完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体系,促进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市场化与规范化。 2、水利工程的资料与数据准备不全面,传递能力弱 长期以来,人们对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都没有充分的认识,没有认识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重要性。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于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以及监督都非常重视,但是工程的检测环境、检测设备都存在很大问题,影响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对于水利工程的资料与数据没有进行妥善的管理与整理,甚至造成数据与资料的缺失,耽误水利工程数据与资料的传递,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带来消极的影响。 3、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人员配备不完善,专业素质与技能有待提高 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中,缺乏质量检测人员监管制度。在不同等级的质量检测管理机构中,很多质量检测人员没有人员编制,并且能够持证上岗的检测人员数量很少。缺乏对于质量检测人员定期的教育与培训,难以保证质量检测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更新与发展,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人员需要通过培训与教育以符合质量检测技术要求,提高自身对于质量检测设备的操作能力与质量检测数据的网络处理能力。 4、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缺乏第三方的检测与监督 当前,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没有权威的文件保证其检测市场的有序进行,造成施工单位质量意识淡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大多是在施工单位的内部进行,或者是水利工程的建设单位组织进行质量检测,在质量的检测过程中缺少第三方的检测与监督,不能完全保证质量检测的公正。此外,检测单位在受施工单位委托进行质量检测过程中,部分检测单位诚信缺失,难以保证检测的公平公正。 四、加强质量检测机构质量管理的主要措施 1、加强施工单位的质量自检能力 施工单位质量自检能力低下对质量管理工作有不利影响。所以必须加强其质量监督能力,增加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并且让从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人员考试合格后才能获得上岗证,如此才能提高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和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保证检测和监督工作的质量。 2、提升检测人员的专业素质 不同方面的检测人员有不同的素质要求。领导者要求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优秀的管理组织能力;项目经理必须是有多年工程建设从业经验的人才;监理工程师则要求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检测人员应该有大量水利工程建设经验,最好是直接参与过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检测、监理这些方面的工作。检测人员应按照如上要求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才能保证其检测工作质量过关。 3、加强对检测数据的信息化管理

一文读懂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

一文读懂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从1995年开始的,水利部颁布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水建〔1995〕129号),要求新开工的生产经营性项目原则上都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从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始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时代。水利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20多年来,经验不断积累,模式也在不断创新,形成了集中典型的模式: 1.中央与地方联合建设模式:这都是针对大的水利项目,这些项目由中央与地方合资兴建,水利部或流域机构控股,水利部或流域机构与地方政府按各自出资比例联合组建项目法人单位,为了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各种政策问题,水利部与工程所在省(市、区)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公益性项目组建的项目法人为事业单位,准公益性项目组建的项目法人多为企业性质。 2.中央独立建设模式。这类多为公益性水利项目,工程项目对于流域来说具有重大作用,多由中央出资,水利部或流域机构组建项目法人。 3.地方独立建设模式。这类水利项目多为地方性项目,中央补助地方、地方政府或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独立组建项目法人。 4.工程代建制管理模式。最先出现在上海,比如上海市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承担多项国家和市重点工程的建

设。 5.县级专职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建设模式。县级人民政府应统一组建一个专职的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负责本县各类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全面履行工程建设期项目法人职责,工程建成后移交运行管理单位;对项目类型多、建设任务重的县,可分工程项目类别组建项目法人或由项目法人分项目类别组建若干工程项目部,分别承担不同类别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职责。 一定义。水利建设项目法人是指以工程项目建设为目的,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资金筹措、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等阶段管理活动的法人。水利建设项目,是指纳入我省水利基本建设管理的各类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排水、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公益性水利工程( 包括其配套及附属工程)项目。 二职责。水利建设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主要职责为: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在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工程建设计划和资金;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等进行管理、检查和监督;负责协调项目的外部关系。 三组建原则。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应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水行政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员继续教育系统基础考试试题及答案

以下黄色为基本确定,红色为不太确定标识, 2013年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员继续教育系统基础考试 试题及答案,本人花费3个小时百度搜索查找资料得到的 答案,虽然不能满分但是可以过关继续下边的学习。 文件的有效控制主要是控制(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下面对有效数字的描述中,正确的是()。C 0.8000包含一位有效数字 1.0002包含二位有效数字 0.0331包含四位有效数字 2×105包含一位有效数字 非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以()为主要手段,以达到统一量值的目的。 校准 周期检定 期间核查 内部比对 下面关于检测报告结论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有相应指标规定的,应以指标为依据 设相应设计文件对指标有规定的,应以规范和设计指标中较高者为依据 需要通过统计分析才能给出结论的,仅给出单次检测的结果,不给出结论 合同评审需要对()合同进行评审 综合 全部 专业合同 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0.0034与0.003400都是两位有效数字 274与274.00的绝对误差是一样的 1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40分) (1)断面系数单位M3的名称是()。百度 三次方米

三次方米或立方米 (2)对于样品保管说法错误的是()。 样品管理员应对样品在试验机构期间的保存、安全、保密、完好负责,并对在检期间的样品管理实施监督 当贮存保管条件达不到委托人要求时,应及时向委托人声明,或者经委托人同意采取其它贮存保管方式 样品的贮存条件应达到检测人员提出的要求,对有特殊贮存要求的样品,应设置贮存环境的监控设施 (3)仪器被检定/校准后,需要进行() 检查 确认 维护 (4)用百分之一太平准确称量0.5g试样,正确的原始记录应该是() 0.5g 0.50g 0.500g (5)用高一个等级的计量标准来校准或检定测量仪器,其主要内容之一是要获得准确的()。百度 误差值 修正值 偏差值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管理职责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 管理职责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管理职责 一、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应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1 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 组织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检查、落实; 3 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 5 组织开展项目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 组织年度安全考核、评比、奖惩; 7 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8 组织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9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等。 二、项目法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参与编制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 协助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与各参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 组织本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其他参建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 参与审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5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持证情况; 6 参与进场设施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的验收; 7 复核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监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8 参与工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技术交底; 9 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演练监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10 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协助调查、处理; 11 整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等。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指导意见

附件: 关于加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 项目法人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适应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需要,加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整合基层技术力量,规范建设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根据国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组建有关规定和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规范项目法人组建 (一)本意见所称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由县级(包括县级以下)负责实施的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小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央财政补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牧区水利、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等项目。 (二)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

责。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法人的指导和帮助。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三)大力推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模式。按照精简、高效、统一、规范和实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县级人民政府原则上应统一组建一个专职的项目法人,负责本县各类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全面履行工程建设期项目法人职责,工程建成后移交运行管理单位。对项目类型多、建设任务重的县,可分项目类别组建项目法人或由项目法人分项目类别组建若干个工程项目部,分别承担不同类别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职责。对有能力独立实施中小水利工程建设的乡镇,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其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有条件的县可组建常设的项目法人,办理法人登记手续,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承担本县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职责。 (四)实行集中建设管理模式的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项目法人的主管部门。 (五)项目法人组建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法人名称、办公地址。 2.拟任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简历,包括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工程建设管理经历等。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