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法律法规在历年教师招聘考试中的考法主要有两种:

1.考察对“数字”的识记

2.考察归责问题

第一种考察方式大部分以选择判断为主,只需要大家汇总识记即可,第二种方式可能会涉及到材料分析题,需要大家理解把握。

1、数字类识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通过,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通过,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6月29日修订,2006年9月1日起实施。

(3)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4)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6)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通过,1991年9月4日公布;2006年12月29日第一次修订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2012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8)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9)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6月28日通过,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11)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13)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少年法庭进行。对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特别提示——1999版原文表述: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

(14)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

(15)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16)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6月25日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18)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19)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20)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1)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22)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23)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强教师教育,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

(24)学生承担法律责任有其自身的特点。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

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负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已满14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免予处罚,但可予以训诫。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归责类

我国法律法规中涉及的责任类型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做题时,基本的判断原则是与财政有关的是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一般会出现以下关键词“构成犯罪的”、“造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除以上两种以外的责任则为行政责任。

(1)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由同级人民政府限期核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的经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介绍了教师招聘考试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各位考生能够有所帮助。

法律法规清单汇编

适用的法律、法规 及其他要求清单 识别渠道:“中国环境网”、“中国环保网”、“国家安全识别日期:2014.1.22 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网站及安徽、合肥政府网站等。

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编号:34 法律法规类别:环境法律法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质量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序号法律法规/其他要求名称立法机构/颁布机构实施日期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2015年1月1日施行 (2014年4月24日修 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2008年6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2002年10月1日 4.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04年7月1日 5.合肥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合肥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10月21日 (2006年10月21日修 订) 6.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2005年4月1日 7.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办法 省人大会常务委员会1998年12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2000年9月1日 9.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04年12月1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1997年3月1日 11.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1月1日(2008 年12月20日修订)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2003年9月1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2008年4月1日 14.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7月1日 15.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合肥市人大常委会1999年5月1日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2003年1月1日 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1998年11月29日 18.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年7月1日 1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年3月15日 20.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年8月1日 21.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1月1日(2013 年10月31日) 2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保部、国家发改委2008年8月1日(2008 年6月6日) 23.合肥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合肥市政府2003年8月1日 24.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暂行)国家环保局1991年2月22日 25.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国家环保局2011年5月1日 26.全国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管理制度国家环保局1991年2月22日 2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2月1日 2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务院环保委员会等1986年3月26日 29.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合肥市人大1998年1月1日 30.循环经济促进法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2009年1月1日

房屋建筑学知识点

1.构成建筑的基本要素是建筑功能、物质技术条件、建筑形象。 建筑功能:房屋的使用要求,它体现建筑物的目的性。 物质技术条件:是实现建筑物的手段,它包括建筑材料、结构与构造、设备、施工技术等有关方面的内容。 建筑形象:是建筑体型、立面处理、室内外空间的组织、建筑色彩与材料质感、细部装修等等综合反映。 2.建筑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方针。 3.建筑的分类: ①按使用性质分类: A.民用建筑——供人们居住好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 a.居住建筑,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 b.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B.工业建筑——生产性建筑 C.农业建筑——农副业生产建筑 ②按建筑物层数好高度分类: A.住宅按层高分类:1-3层为低层建筑,4-6层为多层建筑,7-9层为中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为高层建筑。 B.公共建筑按高度划分:不大于24m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为超高层建筑。 C.无论住宅还是公共建筑,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均为超高层建筑。 ③按建筑规模和数量分类: A.大量性建筑 B.大型性建筑 ④按主要承重结构的材料分类: A.木结构 B.砖混结构(砌体) C.混凝土结构 D.钢结构 E.钢、钢筋混凝土结构 4.建筑模数是选定的标准尺度单位 ①基本模数:数值100mm,符号M ②扩大模数:基本模数的整数倍 ③分模数:基本模数除以整数 5.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由其组成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来确定的。 6.耐火极限:是指对任一建筑物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7.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设备设计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8.建筑设计的程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9.建筑平面定位轴线是确定房屋主要结构构件位置和尺寸的基准线,是施工放线的依据。 建筑平面定位轴线有横向轴线和纵向轴线之分。 开间:相邻两横向轴线之间的距离。 进深:相邻两纵向轴线之间的距离。 10.南北朝向是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广泛采用的,因为南向夏季太阳高度角大,冬季太阳高度角小。 11.净高:楼地面到结构层(梁、板)地面或顶棚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2.层高:该层楼地面到上一层楼地面之间的距离。 13.建筑物:供人们在其内部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 构筑物:人们不直接在其内部生产,生活的工程设施。 14.建筑物的组成构件与作用: ①基础:基础是房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物地面以下的承重构件。 ②墙和柱:墙是建筑物的竖向构件,其作用是承重、围护、分隔及美化室内空间。柱也是建筑物的竖向构件,主要用作承重构件,作用是承受屋顶和楼板层传来的荷载并传给基础。 ③楼地层:楼地层是建筑物的水平分隔构件,也起沉重作用。 ④屋顶:屋顶是房屋最顶部起覆盖作用的围护结构,用以防风、雨、雪、日晒等对室内的侵蚀。

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汇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 第二十四条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款相应地改为第四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零二条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修正) 主席令[2005]第40号 第四十二条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练习题

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练习资料 (20141208版) 1、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A) A、对 B、错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是医疗器械监管的最高法律。(A ) A、对 B、错 3、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 B )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 A )管理。 A、注册 B、备案 4、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A ) A、对 B、错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C ) 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的; 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 ③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的; ④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消毒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的; ⑤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或者未按照规定销毁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的; A、①③④⑤ B、②③④⑤ C、①②③④⑤ D、①②③④ E、①②④⑤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C ) 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整改、停止生产、报告的; ②生产、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医疗器械的;

③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的; ④转让过期、失效、淘汰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在用医疗器械的。 A、①③④ B、②③④ C、①②③④ D、①②③ E、①②④ 7、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临床试验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A ) A、对 B、错 8、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需要进行临床试验。(B ) A、对 B、错 9、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由(C )制定。 A、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B、国家食品药品认证中心 C、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10、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向(B )申请生产许可。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B、所在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1、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 C )。 A、生产许可证 B、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C、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1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B )年。 A、4年 B、5年 C、6年 1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不载明许可证编号,但附生产产品登记表( B )。 A、对 B、错 1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前( C )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A、3个月 B、5个月 C、6个月 1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的应办理委托生产备案( A )。 A、对 B、错 16、医疗器械受委托生产企业生产产品只应当注明“受托生产”( B ) A、对 B、错

水泥企业法律法规清单

水泥企业安全法律法规清单汇总 1.国家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6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6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4第28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65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81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7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69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7第88号) 2.国家行政法规 1)《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9第54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393号) 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 5)《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52号) 6)《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394号) 7)《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第466号) 8)《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2010第570号) 9)《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394号) 10)《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5第394号) 11)《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1第586号) 1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1988第9号) 1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39号) 3.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18号)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3]98号) 4)《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发[2006]24号) 5)《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6)《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要求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2003]92号) 7)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局[2011]36号) 8)《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06第3号) 10)《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5第1号) 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7第16

学前教育法律法规练习题库及答案

华中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法律法规》练习测试题库本科 一、单选题 1.幼儿教育行政法规的专门的法规是()。这部行政法规,对幼儿园的管理做出了全面规范,包括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幼儿园的管理体制,幼儿园的设置和审批规范,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规范,幼儿园的行政事务规范等。 A《幼儿园工作规程》 B《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C《幼儿园管理条例》 D《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2.下列不属于教育法律规范的组成要素的是()A法定条件B法律关系C行为准则D法律后果 3.狭义的理解,保育就是( ) A成人给予幼儿精心的照顾和保护,以促进他们健康成长B成人促进幼儿身体健康成长、增进幼儿生活自理的能力的教育C对幼儿身体的保护,对幼儿各种心理过程发展的促进和培养D对幼儿身体的保护和养育 4.广义的理解,保育是() A成人给予幼儿精心的照顾和保护,以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B成人促进幼儿身体健康成长、增进幼儿生活自理的能力的教育 C对幼儿身体的保护,对幼儿各种心理过程发展的促进和培养 D对幼儿身体的保护和养育 5.保育员是在幼儿园里主要负责幼儿的卫生保健、生活管理的人员。国家要求保育员具备()以上的学历,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A小学毕业B初中毕业C高中毕业D大学毕业 11国办幼儿园的经费以()为主。A财政拨款B家长交纳保育、教育费C社会组织和个人筹措D社会捐助 6.幼儿园的固定资产() A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4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B 是指能在一年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存款、应收款、暂付款、借出款、存货(即教育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等。C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6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D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7.使用危险教育设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法律责任() A对直接责任人处无期徒刑B对直接责任人,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C对直接责任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D对直接责任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8.教师违反《教师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不包括() A教育方法不当导致幼儿心理出现异常情况的。B故意不完成保育教育任务给保育教育工作造成损失的。C体罚幼儿,经教育不改的。D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 9.下列不属于幼儿园事故的是() A幼儿园设施、设备不安全、建筑物倒塌、火灾等原因造成的幼儿人身伤害。B教职员工作责任心差,擅离岗位期间(出去办事、聊天等)发生的伤害C参观、游览、庆祝活动中管理组织不善,造成幼儿伤害。D幼儿和家长在入园途中所遇到的突发情况如车祸等。 10.教育法律规范通常由三个要素组成,这三个要素不包括() A法定条件B法律关系C行为准则D法律后果 11下列有关教育法和教育政策的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制定机关和约束力相同B实施方式相同C规范和稳定程度不同D表现形式相同 12下列不能体现教育法具有法律后果的特殊性这个特点的是( ) A注重保护受教育者,尤其是少年儿童学生B对特殊个体不追究其法律责任C注重保护教师的特殊职业权利D注重维护学校、幼儿园的正当权益 13我国的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已在哪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 ) A1991 B1995 C1992 D1998

法律法规清单

法律法规清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4. 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 5. 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 6.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0. 中国消防安全标志 11.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12.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3.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 1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G B※ 15. 火灾事故调查管理办法 16.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章程※ 17.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18. 广东省消防处罚条例GB 19. 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 20.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2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44]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3.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国际公约) 24.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 25. 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监督管理办法 26.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CSDS)※ 27.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1999※ 28.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 29.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30. 化工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1. 关于对制鞋、箱包等行业违法使用苯及其化合物进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35.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36. 工厂安全卫生章程 37. 工伤保险条例 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 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 40.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41.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房屋建筑学知识点整理

资料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房屋建筑学知识点 第一章民用建筑设计概论 1、构成建筑的基本要素是建筑功能、建筑技术、建筑形象。 2、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主要依建筑物的重要性和规模来划分等级。 3、不燃烧体:砖、石、混凝土等天然或人工的无机矿物材料和金属材料。 难燃烧体:沥青混凝土、水泥石棉板、板条抹灰。 燃烧体:木材等。 4、耐火极限用小时(h)表示。 5、设计任务的必要条件:主管部门的批文、城建部门的批文、设计任务书c 6、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 7、人体尺度及人体活动所需的空间尺度是确定建筑内部各种空间尺度的主 要依据。 &建筑模数:基本模数和导出模数。 导出模数:扩大模数和分模数。 9、基本模数是模数协调中选用的基本尺寸单位。 基本模数的数值为100mm,其符号为M, —般是3M。 第二章建筑平面设计 1、功能空间:主要使用部分、辅助使用部分和交通联系部分。 2、房间是组成建筑物的最基本单位。 3、一个房间的面积由家具设备占用面积、人们使用活动所需的面积和房间内部的交通面积。 4、矩形教室的优点:便于家具布置、房间平面利用率较高。结构简单,施工方 便,且便于构件统一,有利于建筑构件的标准化。 资料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5、《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 2.2m ; 最后一排课桌的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宜大于8m,中学不宜大于 9m;前排边座座椅与黑板远端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6、楼梯的基本形式:直跑楼梯、双跑平行楼梯、转角楼梯、三角楼梯。 7、楼梯间的形式:开敞式、封闭式、防烟楼梯间。 &建筑平面组合形式:走道式组合、套间式组合、大厅式组合、单元式组 合、混合式组合。 9、日照间距的计算公式:L=H/tanh L-----日照间距 H-----南向前排房屋檐口至后排房屋底层窗台的高度 h-----当地冬至日或大寒日正午12时的太阳高度角 1/tanh-----日照间距系数 第三章建筑剖面设计 1、C值:视线升高值 C值与人眼睛到头顶的高度及视觉标准有关,一般为120mm。 2、房间的净高:室内地面到吊顶或楼板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楼板或屋盖 的下悬构件影响有效使用空间时,房间的净高应是室内楼地面到结构下缘之 间的垂直距离。 房间的净高不宜小于2.20m。 第四章建筑体型和立面设计 1、符合建筑构图的基本规律:统一与变化、均衡与稳定、对比与微差、韵律、比例与尺度。 第五章民用建筑构造概论 资料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2020年法律法规汇编参照模板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三章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第五章药品管理 第六章药品包装的管理 第七章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 第八章药品监督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 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培育中药材。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研究、开发新药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第六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 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七条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防止重复建设。

教育法律法规练习题

教育法律法规 、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 A. 单行法 B. 普通法 C. 基本法 D. 行政法 2?学校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受理教师申诉的机关是()。 A. 当地人民政府 B. 当地检察院 C. 当地法院 D. 主管教育的行政部门 3?有的教师怕影响整体成绩,不让成绩差的学生参加考试,这侵犯了学生的()。 A. 受教育权 B. 人身安全权 C. 隐私权 D. 名誉权 4. ()是学生最基本的权利。 A. 人身权 B. 受教育权 C. 财产权 D. 健康权 5. 每个儿童都有不受暴力侵犯、得到保护的权利。这项权利要得到保障就需要()。 ①来自社会的保障②我们自主的宣传和维护③非联合国保护不可④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①②③④

6. 下列关于幼儿园工作规程说法错误的是()。 A.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B. 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并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 C. 幼儿入园前须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 D. 幼儿园须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7?下列不属于幼儿园教师职责的是()。 A. 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 B. 参加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 C. 制订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教育任务 D. 与家长保持联系,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3年内8?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 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A. 1年3分 B. 2年6分 C. 2年12分 D. 3年12分 9?幼儿园应当以()为基本活动形式。 A. 教育活动 B. 生活活动 C. 游戏活动 D. 区域活动 10. 制定目的在于加强幼儿园科学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的法规是()。 A. 《幼儿园工作规程》 B. 《幼儿园管理条例》 C.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1. 幼儿园大班人数一般为()人。 A. 20 B. 25

法律法规清单

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序号名称文号实施日期备注 适用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2014.1.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2009.5.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2015.1.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2014.12.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1995.1.1 2009.8.27修改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修 正) 主席令第48号2016.7.2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主席令第51号2015.11.1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主席令第57号2001.10.27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58号2005.4.1 2016.11.7第四次修订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性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2007.11.1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73号2013.7.1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席令第80号2008.5.1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2008.6.1 2018.1.1修改施行 行政规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2000.3.20 2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 规定 国务院令第302号2001.4.21 3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2002.5.12 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2.1 1 / 9

序号名称文号实施日期备注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2. 6 2016.2.6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修订 6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2004.12.1 7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05.11.1 2016.12.1修改 8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6.1 9 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513号2008.1.1 10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2008.1.1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发布,第580号修 订 2011.1.8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2008.9.18 13 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5.1 14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2010.4.1 15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2010.9.1 16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2011.3.1 2016.2.6修改 17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1.1.1 18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12.7 19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2011.7.1 20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7号首次发布、 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 2014.7.29 21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2012.4.28 部门规章 2 / 9

《房屋建筑学》知识点

1. 构成建筑的基本要素是建筑功能、物质技术条件、建筑形象。 建筑功能:房屋的使用要求,它体现建筑物的目的性。物质技术条件:是实现建筑物的手段,它包括建筑材料、结构与构造、设备、施工技术等有关方面的内容。建筑形象:是建筑体型、立面处理、室内外空间的组织、建筑色彩与材料质感、细部装修等等综合反映。 2. 建筑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方针。 3. 建筑的分类: ①按使用性质分类: A?民用建筑一一供人们居住好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 a?居住建筑,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 b. 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B. 工业建筑一一生产性建筑 C农业建筑——农副业生产建筑 ②按建筑物层数好高度分类: A?住宅按层高分类:1-3层为低层建筑,4-6层为多层建筑,7-9层为中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为高层建筑。B.公共建筑按高度划分:不大于24m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为超高层建筑。 C无论住宅还是公共建筑,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均为超高层建筑。 ③按建筑规模和数量分类: A. 大量性建筑 B. 大型性建筑 ④按主要承重结构的材料分类: A. 木结构 B. 砖混结构(砌体) C. 混凝土结构 D. 钢结构 E?钢、钢筋混凝土结构 4. 建筑模数是选定的标准尺度单位 ①基本模数:数值100mm,符号M ②扩大模数:基本模数的整数倍 ③分模数:基本模数除以整数 5.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由其组成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来确定的。 6. 耐火极限:是指对任一建筑物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7. 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设备设计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8?建筑设计的程序:方案设计T初步设计T技术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9. 建筑平面定位轴线是确定房屋主要结构构件位置和尺寸的基准线,是施工放线的依据。建筑平面定位轴线有横向轴线和纵向轴线之 分。 开间:相邻两横向轴线之间的距离。 进深:相邻两纵向轴线之间的距离。 10. 南北朝向是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广泛采用的,因为南向夏季太阳高度角大,冬季太阳高度角小。 11. 净高:楼地面到结构层(梁、板)地面或顶棚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2. 层高:该层楼地面到上一层楼地面之间的距离。 13. 建筑物:供人们在其内部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构筑物:人们不直接在其内部生产,生活的工程设施。 14. 建筑物的组成构件与作用: ①基础:基础是房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物地面以下的承重构件。 ②墙和柱:墙是建筑物的竖向构件,其作用是承重、围护、分隔及美化室内空间。柱也是建筑物的竖向构件,主要用作承重构件,作用是承受屋顶和楼板层传来的荷载并传给基础。

整理中国所有法律法规大全_法律法规一览表

法律法规一览表 填表人:填表单位:

注:每个依据一张表,如涉及多个法条的需要逐一列出法条名称和法条详情附件3

(一)必读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五百二十八次会议讨论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1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于同日公布)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法(经)发[1991]35号)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九百九十五次会议通过) 6、《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7、《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1982年4月13日国务院公布) 9、《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1989年6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 (二)参考书目 1、《民事诉讼法学教程》刘家兴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3月重排本 2、《民事诉讼法原理》江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民事诉讼法学新编》柴发邦主编法律出版社 1992年版 4、《中国民事诉讼法学》柴发邦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2年版 5、《体制改革与完善诉讼制度》柴发邦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1年版 6、《新中国民事程序理论与适用》刘家兴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7年版 7、《比较民事诉讼法学初论》沈达明编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教育法律法规练习题及答案解析

教育法规小练习1—8汇总 1.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教育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属于()。 A.教育行政法规 B.教育基本法 C.教育单行法律 D.教育规章 3.党和国家为完成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照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所确定的关于教育工作的策略、方针和行动准则是()。 A.教育政策 B.教育法规 C.教育规章 D.教育方针 4.下列关于教育政策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是改革开放以后,党制定的教育政策 B.根据政策的内容与层次不同,可分为总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 C.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都决定于上层建筑,具有共同的目的 D.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制定主体相同 5.在教育法律关系中学生()。 A.不是法律关系主体 B.是同教师完全一样的法律关系主体 C.是法律关系客体 D.在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 6.()是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根据。 A.法律事实 B.法律规范 C.法律条文 D.法律责任 7.下列情形中,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是()。 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对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体罚学生 C.侮辱、殴打教师造成其重大伤害的 D.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 8.教育法律救济的根本目的是()。 A.避免损害 B.避免纠纷

C.获得赔偿 D.补救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9.能使相对人在通过其他途径都不能获得满意的救济时,可以得到充分的救济,是一种较为完备的救济途径的是()。 A.行政救济 B.司法救济 C.学校救济 D.民间救济 10.()是一项专门保护教师权益的法律制度。 A.教师申诉制度 B.教育行政复议 C.教育行政诉讼 D.教育行政赔偿 11.李某担任某县高三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李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李某在职学习。李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 A.当地县教育局 B.当地县人民政府 C.当地市教育局 D.省教育厅 12.(2012年真题)教师张某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根据相关法律,他可采用的法律救济途径是()。 A.教师申诉 B.刑事诉讼 C.申诉仲裁 D.民事诉讼 13.某校学生小强因为违反学校规定被学校勒令退学,小强对此表示不服,他可以采用的法律救济途径是()。 A.民事诉讼 B.申诉仲裁 C.教育申诉 D.刑事诉讼 14.(2014年真题)某中学对违反校规的学生进行罚款,该校的做法()。A.合理,学校有自主管理学生的权利 B.合法,树立了良好的校风 C.不合法,侵犯了学生及其监护人的财产权 D.不合法,罚款之前应得到主管部门的许可 15.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教育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法律救济,并由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判的诉讼救济活动是()。 A.教育行政诉讼 B.教育行政复议 C.教育申诉 D.教育法律救济

山东建筑大学房屋建筑学复习要点期末试卷模拟试题及答案

1、构成建筑物的基本要素是:建筑功能、建筑技术、建筑形象。 2、建筑物按使用性质分: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 3、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技术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4、建筑模数:建筑模数是选定的尺寸单位,作为尺度协调中的增值单位。 基本模数:1M=100mm. 扩大模数3M 6M 12M 15M 30M 60M…分模数1/10 1/5 1/2. 5、功能空间:主要使用部分(主要房间)辅助使用部分交通联系部分 6、一个房间的面积一般是由家具设备占用的面积,人们使用活动所需的面积和房间内部的交通面积三部分组成。一个房间的面积的大小与房间的使用活动特点、使用人数的多少以及家具设备的配置。 7、矩形教室便于家具布置,房间平面利用率较高,结构简单,施工方便,且便于构件统一,有利于建筑构件标准化。 8、房间的平面尺寸是房间的开间和进深。开间指房间在建筑外立面上所占宽度进深是垂直于开间的房间深度尺寸。窗地比:指窗洞口面积与房间地面面积之比。 9、窗的位置应综合采光、通风、里面处理和结构等因素来确定 10、交通联系部分:水平交通联系部分如走道、过道等,垂直交通联系部分如楼梯电梯扶梯坡道,交通枢纽如门厅、过厅。 11、每股人流通行所需宽度按550m,两股人流通行时的走道净宽不小于1100mm。走道的疏散宽度应根 据建筑物的层数、耐火等级和使用人数,按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 12、中间走道走道净宽不小于2100,单面走道时,净宽不小于1800. 13;进行功能分区时,通常将使用性质相同或相近、联系紧密的房间组合在一起形成一区。 14、通常对使用中联系密切的各部分应靠近布置;对使用中没有直接联系又互有干扰的部分应尽可能的隔离布置; 对使用中既有联系又有干扰的部分可相近布置。 15、建筑平面组合形式:走道式、套间式、大厅式、单元式、混合式、 走道式:是用走道将各房间连接起来即走道在一侧或两侧布置。特点:是房间与交通联系部分明确分开,各房间不被穿越,相对独立,同时各房间之间又可通过走道保持必要的功能联系。走道式组合适用于面积不大,同类型房间数量较多的建筑:学校、办公楼、医院,宿舍套间式:是以穿越的方式将主要房间按一定序列组合起来。特点:把水平交通联系部分寓于房间之内,房间之间紧密联系,具有较强的连贯性。套间式组合适用于房间的使用顺序性和连续性较强的建筑,展览馆,博物馆,商店,车站 16、间距:南向建筑物的日照间距通常以冬至日或大寒日正午12时太阳能照射到南向后排房间底层窗台高度 为依据进行计算。 17 视线要求:可将座位逐排升高地面的升起坡度主要与设计点的位置及视线升高值有关。 顶棚常向舞台方向倾斜,顶棚形状设计避免采用凹曲面。 18、房间的净高是指室内楼地面到吊顶或楼板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楼板或屋盖的下悬构件影响有效使用面积时,房间净高应是室内楼地面到结构下缘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宜小于2.2. 层高是指该层楼地面到上层楼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9、门的高度不设亮子:2.1 2.4 设亮子 2.4 2.7 20、错层组合:利用踏步来解决楼梯室外台阶 21、建筑物:基础、墙柱、楼板层和地层、楼梯、屋顶、门窗 基础(构造形式):条形基础、独立井格式筏形箱型桩基础 22、墙身加固:增加壁柱和门垛设置圈梁加设构造柱(180*240)圈梁当遇到洞口不能封闭时,应在洞口上部或下部设置不小于圈梁截面的附加圈梁。 23、当楼梯底层中间平台下做通道时,使平台净高满足要求:1、降低楼梯中间平台下的地面标高2、增加楼梯底层第一个梯段的踏步数量,3、结合上述两种方法 24、变形缝: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 考虑设置沉降缝:1、建筑物建造在不同土质且性质差别较大的地基上2建筑物相邻部分的高度、荷载或结构形式差别比较大3 建筑物相邻不分的基础埋深和宽度等相差悬殊4 新建建筑物与原有建筑物相毗连5、建筑物平面形状复杂且连接部位较薄弱

物业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二、前期物业管理 (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二)签订合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三)接管验收 1、《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2、《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四)质量保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4、《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修保证书和住宅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五)装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三、物业管理的日常运作 (一)物业服务企业 1、《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2、《物业服务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3、《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办法》(二)业主 1、《物权法》 2、《管理规约》(即《业主公约》) 3、《业主大会规程》 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物业管理服务 1、《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 2、《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即33号令) 3、《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标准》 4、《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四)物业服务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3、《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4、《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 (五)公共事业收费 1、《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2、《城市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六)维修基金 《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七)法律责任 1、《物业管理条例》 2、《民法》 3、《刑法》 4、《民事诉讼法》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