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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2014年版)》的区别与联系

关于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调研报告

关于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调研报告 为大力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规范实施、加快落地,确保PPP改革取得更大成效,2016年底我们对河北、江苏、山东、安徽、河南、湖南、贵州、云南、内蒙古、甘肃10个省(区)PPP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相关省(区)推进PPP工作的主要做法 从调研情况看,各地区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多措并举,形成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 (一)注重观念转变。很多地区高度重视PPP工作,不再将PPP模式作为单一的融资工具,而是从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PPP模式对于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经济发展动能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本地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许多地区都是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管,自上而下、高位推动PPP工作。比如,河南开封市表示,做好PPP 工作要分“想明白、弄明白、干明白”三步走,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提前谋划、统筹推进;云南大理州将推广PPP模式作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机遇,围绕洱海环境治理,打造PPP示范项目群,发挥区域整合和规模效应,仅2016年完成的投资就与整个“十二五”时期持平,把过去“有想法、没办法”的事变成了现实。 (二)注重组织保障。针对PPP项目覆盖领域广、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的客观情况,很多地区都建立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的组织保障体系。一是建立专门机构。河北、河南、云南、内蒙古、甘肃等地,建立PPP中心或PPP 办公室等专门管理机构,明确主体责任,加强上下联动,促进工作落实。二是建立协调机制。江苏、河南、湖南、贵州、云南、内蒙古等地,在省、市、县三级政府成立PPP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领导挂帅,明确牵头部门和部门分工,确保形成合力。三是建立督查机制。河北、江苏、安徽等地,将推广PPP模式列为深化改革重点工作,并定期督查任务进展情况。 (三)注重建章立制。各地区在及时转发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地区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为PPP项目规范实施提供

上海市搬场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

上海市搬场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 Demonstration text of Shanghai relocation service contract (20 21 Edit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上海市搬场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服务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托运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搬运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甲方提供搬场运输服务。搬运的具体 物品见下表: 表 附加服务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

装运地: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 __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弄(村)_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近__________路。 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 __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弄(村)_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近__________路。 车型:_____________吨位:_____________车辆数: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基价___________________元楼层费 _________________元 拼装、分卸_____________元装点超距费 _____________元 卸点超距费_____________元贵重、超重 _____________元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操作流程

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操作流程的报告 致萧梁电商物流产业园各位领导: 感谢您对于南京如神高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信任,为了本PPP项目下一步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项目各阶段工作流程整理如下,本项目已可进入第三阶段,请各位领导阅示。 第一阶段:项目识别阶段 项目发起——项目筛选——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1.项目发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由政府或社会资本发起,以政府发起为主 2.项目遴选: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潜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行评估筛选,确定备选项目。 3.物有所值评价: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 4.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为确保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财政部门应根据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财政支出、政府债务等因素,对部分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的项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第二阶段:项目准备阶段 管理架构组建——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方案审核 1.管理架构组建: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2.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实施机构应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风险分配基本框架、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合同体系、监管架构、采购方式选择等 3.实施方案审核: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验证,通过验证的,由项目实施机构报政府审核。 第三阶段:项目采购阶段 资格预审——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评审——谈判与合同签署

1.资格预审: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需要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参与资格预审。 2.采购文件编制:制作政府采购文件,明确购邀请、竞争者须知、竞争者应提供的资格、资信及业绩证明文件、采购方式、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实施方案的批复和项目相关审批文件、采购程序、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强制担保的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项目合同草案及其他法律文本等 3.响应文件评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两阶段评审:最终采购需求方案和综合评分。 4.谈判并签署合同:项目实施机构应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照候选社会资本的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及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就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谈判成功后,经过公示和政府审核,正式签署合同。 第四阶段:项目执行阶段 项目公司设立——融资管理——绩效检测与支付——中期评估 1.项目公司设立:社会资本可依法设立项目公司。 2.项目融资: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负责,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应及时开展融资方案设计、机构接洽、合同签订和融资交割等工作。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和项目实施机构应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企业债务向政府转移。 3.绩效检测与支付: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监督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定期监测项目产出绩效指标,编制季报和年报,并报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政府有支付义务的,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的产出说明,按照实际绩效直接或通知财政部门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及时足额支付。 4.中期评估:项目实施机构应每3-5年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重点分析项目运行状况和项目合同的合规性、适应性和合理性;及时评估已发现问题的风险,制订应对措施,并报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 第五阶段:项目移交阶段 移交准备——性能测试——资产交割——绩效评价 1.移交准备: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应组建项目移交工作组,根据项目合同约定与社

【合同协议范本】资金入股合作协议书最新

资金入股合作协议书最新 甲方: 地址: 乙方(投资方): 地址: 一、总则 本协议为资金入股合作合同,甲乙双方各负其责,以甲方现有实体为基础依托,甲方负经营的、经济的、法律的全部管理责任。乙方仅以资金为项目融资,从而促进和改变甲方企业资金紧缺的问题,使其企业尽快增资增收,实现共赢。 二、投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 1、出资方式: 2、出资额: 3、所占股份: 三、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合作的前提以甲方现有实体为基础,以乙方投入资金为合作意向,目的在于通过资金引入,尽快恢复生产,双方合作促进发展,互利共赢,以振兴企业经济。 四、公司的经营管理 1、公司由各董事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2、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的财务会计账目受董事会监督检查,日常管理由财务经理负责。 五、双方的职责 1、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公司年利润参与分红,甲方承诺乙方每年获得 _________%年均分红。

2、甲方经营、管理好资产,遵循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 3、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日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甲方应配合接受乙方的监督。 4、公司财产为公司全体股东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双方和董事会一致通过,不得 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六、违约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款,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__万元。 2、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出资额,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 ___________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1、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2、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九、协议之生效 1、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份,各方各执_________份,三份备存于公司内;副本 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十、其它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范本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通用合同范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9) 第1条术语定义和解释 (9) 第2条合同背景和目的 (10) 第3条声明和保证 (10) 第4条合同生效条件 (10) 第5条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10) 第二章合同主体 (11) 第6条政府主体 (11) 第7条社会资本主体 (11) 第三章合作关系 (13) 第8条合作内容 (13) 第9条合作期限 (14) 第10条排他性约定 (14) 第11条合作履约担保 (14) 第四章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14) 第12条项目总投资 第13条投资控制责任 (15) 第14条融资方案 (15) 第15条政府提供的其他投融资支持 (16) 第16条投融资监管 (16) 第17条投融资违约及其处理 (16) 第五章项目前期工作 (16) 第18条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 (16) 第19条前期工作任务分担 (17) 第20条前期工作经费 (17)

第21条政府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 (17) 第22条前期工作监管 (17) 第23条前期工作违约及处理 (17) 第六章工程建设 (17) 第24条政府提供的建设条件 (18) 第25条进度、质量、安全及管理要求 (18) 第26条建设期的审查和审批事项 (18) 第27条工程变更管理 (18) 第28条实际投资认定 (19) 第29条征地、拆迁和安置 (19) 第30条项目验收.................. (19) 第31条工程建设保险 (19) 第32条工程保修 (19) 第33条建设期监管 (20) 第七章政府移交资产 (20) 第35条移交前准备 (20) 第36条资产移交 (21) 第37条移交违约及处理 (21) 第八章运营和服务 (21) 第38条政府提供的外部条件 (21) 第39条试运营和正式运营 (22) 第40条运营服务标准 (22) 第41条运营服务要求变更 (23) 第42条运营维护与修理 (23) 第43条更新改造和追加投资 (23) 第44条主副产品的权属 (23)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简称PPP) 一、定义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 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二、意义 当前,我国正在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城镇化是现代化的要求,也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立足国内实践,借鉴国际成功经验,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国家确定的重大经济改革任务,对于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PPP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政府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向社会资本开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可以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提升经济增长动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PPP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一次体制机制变革。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能够将政府的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职能,与社会资本的管理效率、技术创新动力有机结合,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过度参与,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要求平等参与、公开透明,政府和社会资本按照合同办事,有利于简政放权,更好地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弘扬契约文化,体现现代国家治理理念。 (三)PPP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根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完整体现政府资产负债状况的综合财务报告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质是政府购买服务,要求从以往单一年度的预算收支管理,逐步转向强化中长期财政规划,这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高度一致。 三、项目范围 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项目均可推行PPP模式。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建设。 四、模式选择 (1)经营性项目。对于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并且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模式推进。要依法放开相关项目的建设、运营市场,积极推动自然垄断行业逐步实行特许经营。 (2)准经营性项目。对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 源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模式推进。要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同机制,为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积极创造条件。 (3)非经营性项目。对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委托运营等市场化模式推进。要合理确定购买内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作协议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协议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4 -第二章协议主体........................................................................................... - 8 -第三章合作关系......................................................................................... - 11 -第四章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 14 -第五章项目前期工作................................................................................ - 15 -第六章项目建设......................................................................................... - 16 -第七章项目运营和服务............................................................................ - 23 -第八章项目移交......................................................................................... - 26 -第九章收入和回报..................................................................................... - 29 -第十章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 - 34 -第十一章协议解除..................................................................................... - 36 -第十二章违约处理..................................................................................... - 37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 40 -第十四章其他约定..................................................................................... - 41 -附件一:省财政厅(或省发改委)出具的证明本项目已经被列入省PPP项目库的文件 ................................................................................. - 46 -附件二:政府授权甲方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并代表政府与乙方签署本协议的文件 .................................................................................. - 47 -附件三:证明(政府专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的人大决议或其他合法有效的审批文件 ..................................... - 48 -附件四:专营期内政府方在各年应支付的财政补贴金额测算表.. - 49 -

ppp模式的合同范本

PPP模式合同文本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 同范本(指南) (2014年版) 目录 使用说明 (6) 第一章总则 (9) 第1条术语定义和解释 (9) 第2条合同背景和目的 (10) 第3条声明和保证 (10) 第4条合同生效条件 (10) 第5条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10) 第二章合同主体 (11) 第6条政府主体 (11) 第7条社会资本主体 (11) 第三章合作关系 (13) 第8条合作内容 (13) 第9条合作期限 (14) 第10条排他性约定 (14) 第11条合作履约担保 (14) 第四章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14)

第13条投资控制责任 (15) 第14条融资方案 (15) 第15条政府提供的其他投融资支持 (16) 第16条投融资监管 (16) 第17条投融资违约及其处理 (16) 第五章项目前期工作 (16) 第18条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 (16) 第19条前期工作任务分担 (17) 第20条前期工作经费 (17) 第21条政府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 (17) 第22条前期工作监管 (17) 第23条前期工作违约及处理 (17) 第六章工程建设 (17) 第24条政府提供的建设条件 (18) 第25条进度、质量、安全及管理要求 (18) 第26条建设期的审查和审批事项 (18) 第27条工程变更管理 (18) 第28条实际投资认定 (19) 第29条征地、拆迁和安置 (19)

第31条工程建设保险 (19) 第32条工程保修 (19) 第33条建设期监管 (20) 第七章政府移交资产 (20) 第35条移交前准备 (20) 第36条资产移交 (21) 第37条移交违约及处理 (21) 第八章运营和服务 (21) 第38条政府提供的外部条件 (21) 第39条试运营和正式运营 (22) 第40条运营服务标准 (22) 第41条运营服务要求变更 (23) 第42条运营维护与修理 (23) 第43条更新改造和追加投资 (23) 第44条主副产品的权属 (23) 第45条项目运营服务计量 (23) 第46条运营期的特别补偿 (24) 第47条运营期保险 (24) 第48条运营期政府监管 (24)

上海市劳务合同样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3595-40 上海市劳务合同样本(完 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上海市劳务合同样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 乙方(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协议期内,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为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终止、解除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解除。) 第一条根据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两种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岗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须严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给予推荐。 第二条甲、乙双方间的权利、义务须严格按劳动

法规及商定协议执行。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非定岗招聘的人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2、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录用备案、合同签订和鉴证等各项用工手续。 3、为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金及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并负责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的缴纳、申报、申领或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乙方予以配合。 4、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厂纪、厂规培训,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5、对乙方依法解除、终止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

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 财金〔2014〕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为保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质量,规范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各环节操作流程,现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政部 2014年11月29日 附件: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规范地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社会资本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第三条本指南适用于规范政府、社会资本和其他参与方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等活动。 第四条财政部门应本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以制度创新、合作契约精神,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积极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全面统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部门应积极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或指定专门机构,履行规划指导、融资支持、识别评估、咨询服务、宣传培训、绩效评价、信息统计、专家库和项目库建设等职责。 第五条各参与方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规范、高效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第二章项目识别

项目资金合作投资协议书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 项目资金合作投资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甲方投资乙方“”项目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按“固定回报率”的方式给乙方“”项目(下称该项目)予以投资。 1、投资总额:亿元人民币。 2、投资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年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4、划款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将首期投资款亿元人民币汇入乙方名下双方共管账户。 5、在甲方投资款汇入乙方账户并在甲方对乙方项目最终书面审核认可后,双方另行签订“执行协议”及“抵押协议”,至此乙方方可启用上述资金,甲方不再共管。 二、投资期内乙方将公司全部股权并所有资产及该项目所有产权及收益权等一切权利抵押给甲方。 三、甲方按投资总额的10%一次性收取乙方投资管理费用,乙方应于投资款到帐当日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四、投资前三年为项目建设期,自第四年开始,乙方按投资总额的1.05%年固定回报率计算于每年月日前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连续回报12年。若乙方未能每年按期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且

收回投资款,相关抵押将不予退还。 五、投资期内,乙方拥有公司及该项目的一切经营权,乙方自主负责项目建设、生产、管理、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并有权融入扩大生产的低息率额外资金、债权、债务,经济、民事纠纷及一切法律责任。 六、甲方派出财务总监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财务总监的工资与待遇按香港标准由乙方支付。乙方同意甲方随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核实乙方在该项目上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状况。合作期满后,甲方委派的财务总监撤离乙方。 七、乙方保证投资款专款专用,如违此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收回投资款,相关抵押将不予退还。 八、合作期满,乙方按约定将甲方应得收益如数支付后将不再额外向甲方还本付息,包括资产、股权、项目等一切抵押物即告归还乙方所有。至此,甲乙双方合作结束。 九、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投资风险保证金万元人民币,乙方未支付保证金本合同自动失效。 十、如甲方投资款不能按照双方约定按期汇入乙方账户,甲方应无条件在七个工作日内将收取的合同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每拖延一日应按照当日银行贷款利息支付给乙方,至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在甲方首批资金投入乙方后,如乙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完善相关手续或无法通过甲方专业审核,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无条件返回甲方先期投入资金。乙方每拖延一日应按照当日银行贷款利息支付给甲方。 十一、其它条款:

上海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上海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篇一: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十堰市政府采购合同 SYGPC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询价采购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一、采购项目、标准或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时间: 本合同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二、交货地点、方式: 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三、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报价前需交纳XX元投标保证金,签订采购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且不计利息;乙方无正当理由不予签定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四、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 1、验收方法:由甲方会同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验收。甲乙双方发生质量争议,以湖北省十堰市技术监督局检验报告为准。 2、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要求,应妥为保管,并在1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

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日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的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后经验收无质量问题,十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支付申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六、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不能交货的,每逾期一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提交产品不符合规定的(无论是生产原因,还是包装运输原因造成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重新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支付费用,因此造成用户无法正常使用的,按逾期交货处理。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时间验收或未按规定时间付款,每延误一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

财政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项目财政管理,明确财政部门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工作要求,规范财政部门履职行为,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公用、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旅游等公共服务领域开展的各类PPP项目。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国有资产等各类公共资产和资源与社会资本开展平等互惠的PPP项目合作,切实履行项目识别论证、政府采购、预算收支与绩效管理、资产负债管理、信息披露与监督检查等职责,保证项目全生命周期规范实施、高效运营。 第二章项目识别论证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做好项目前期的识别论证工作。 政府发起PPP项目的,应当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提请同级财政部门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社会资本发起PPP项目的,应当由社会资本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社会资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提请同级财政部门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第五条新建、改扩建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应当依据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论证文件编制;存量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依据还应包括存量公共资产建设、运营维护的历史资料以及第三方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等。 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风险分配框架、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合同体系、监管架构等内容。 第六条项目实施机构可依法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受托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应独立、客观、科学地进行项目评价、论证,并对报告内容负责。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共同对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物有所值评价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实施机构可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后重新提请本级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八条经审核通过物有所值评价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组织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统筹本级全部已实施和拟实施PPP项目的各年度支出责任,并综合考虑行业均衡性和PPP项目开发计划后,出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审核意见。 第九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本地区PPP项目开发目录,将经审核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纳入PPP项目开发目录管理。 第三章项目政府采购管理

项目资金合作合同

项目资金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投资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项目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法人可授权委托人办理。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正在实施建设的“”项目采用债权的方式合作;采用银行资金托管方式作为确保甲方资金安全的保障措施之一。 第二条:合作内容: 1、甲方提供资金总额元(人民币)。 2、合作的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作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回报率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3、合作年回报率为甲方合作资金总额的%,从甲方资金实际进入

乙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回报率,从计算回报率开始之日起,至第12个月时交付第一年回报率,以此类推,直至双方合作期满。 4、在双方合作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其合作本金,甲方不参与乙方具体的企业经营及管理,不承担乙方任何经营风险。 第三条:乙方资金用途只限于“”项目。乙方承诺合法使用资金,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在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合作流程(详见本合同第九条)完成后,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资金款项支付到项目资金托管专用帐户。具体资金金额和支付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第五条:乙方董事会和全体股东必须依照确保甲方资金安全在先的原则,一致同意以公司名下((1)100%股权,(2)项目资产(现有资产元人民币,未来资产元人民币),(3)项目未来收益(未来收益元人民币/年);作为甲方资金安全保证出质抵押给甲方,并由托管银行负责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质押物和权利凭证。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甲方凭借自身及其战略合作伙伴资本实力筹措资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乙方的企业及项目注入资金。 3、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4、银行资金托管中所涉及到的业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托管手续费、印花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国家规定的相关应缴 税款,托管银行负责代扣、代缴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应缴税款。双方合作期满结束后,甲方须在当地完税后,方可将资金撤回。

PPP项目通用合同指南

附件2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 (2014年版) 目 录 使用说明 (6) 第一章 总 则 (9) 第1条 术语定义和解释 (9) 第2条 合同背景和目的 (10) 第3条 声明和保证 (10) 第4条 合同生效条件 (10) 第5条 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10) 第二章 合同主体 (11) 第6条 政府主体 (11) 第7条 社会资本主体 (11) 第三章 合作关系 (13) 第8条 合作内容 (13) 第9条 合作期限 (14) 第10条 排他性约定 (14) 第11条 合作履约担保 (14) 第四章 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14) 第12条 项目总投资 (15)

第13条 投资控制责任 (15) 第14条 融资方案 (15) 第15条 政府提供的其他投融资支持 (16) 第16条 投融资监管 (16) 第17条 投融资违约及其处理 (16) 第五章 项目前期工作 (16) 第18条 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 (16) 第19条 前期工作任务分担 (17) 第20条 前期工作经费 (17) 第21条 政府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 (17) 第22条 前期工作监管 (17) 第23条 前期工作违约及处理 (17) 第六章 工程建设 (17) 第24条 政府提供的建设条件 (18) 第25条 进度、质量、安全及管理要求 (18) 第26条 建设期的审查和审批事项 (18) 第27条 工程变更管理 (18) 第28条 实际投资认定 (19) 第29条 征地、拆迁和安置 (19) 第30条 项目验收 (19) 第31条 工程建设保险 (19) 第32条 工程保修 (19) 第33条 建设期监管 (20)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今年以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相继下发了《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下称“76号文”)、《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112号)(下称“112号文”)、《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下称“113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下称“2724号文”)及其附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下称“《合同指南》”),社会各方面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高度关注,各方面都在研究PPP的操作,江苏、湖南、河北、河南省也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的PPP规定,但这些规定中对PPP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并没有解决,因此,本文就PPP实施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法律性质 PPP模式通常是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是公用性基础设施建设)而通过正式的协议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其中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互相取长补短,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在PPP项目中一方是政府,一方是代表社会资本的私营机构。作为国家机关的政府由民众选出,然后代表社会民众对社会实施管理职能,政府对社会管理的行为属于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同时,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有权给予制裁或强制执行。作为政府,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或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也可以与行政相对人经过协商而签订行政合同,行政主体对于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享有优益、监督权、指挥权、单方解除权。总之行政合同签约的主体之间是不平等的,这与民事合同于平等主体之间经过协商意思表示一致而签订有本质的区别。 PPP模式有多种,在不同的国家模式也有差别,首先PPP合同,无论是BOT、BOOT,还是其他类型,都是为了提供公共服务(当然,投资方在其中也有其私人的利益),而这些公共服务原来由政府提供,当政府把这些服务交给私营机构或公私合营机构提供时,所签订的合同一方必然是政府,而政府也有权力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而不仅仅是合同的平等一方,所以PPP合同法律关系,具有行政性质。

【深度解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同管理政策集锦(全)

【深度解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同 管理政策集锦(全)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进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为PPP在我国的运用和推广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将成为大规模推广PPP模式的基础。 PPP模式最早由英国政府于1992年提出,目前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推广与运用。在中国,PPP项目的应用早在1995年就已经开始了,在二十多年来的PPP项目的实践与推广中积累了很多成功和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大量PPP 项目在国内的应用,从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为我们提供了将PPP项目模式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的现实素材,积淀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的我国PPP新政热潮下,市场主体对PPP投融资模式仍然缺少统一认识,本章意在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视角下的一些重要PPP投融资模式类型的分析,对社会金融资本方介入PPP交易架构提出建议,以期对社会各界理解和适用PPP模式给予实操方法上的启发,基于PPP合同管理,更好地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广泛和深度合作。 从世界银行对PPP的分类来看,主要包括外包类、特许经营类和私有化类。 PPP模式的法规与政策分类 在我国,关于PPP模式的法规与政策分类,重要的文件规定有: (一)《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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