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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议事规则—简易版

罗伯特议事规则 第一节:如何准备 我们先从会场上的规则说起,我们暂时只讨论同时满足下面三个条件的会议: (1)所有成员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事实不是这样,那么为了演练起见,请暂且假设大家平等); (2)对于要讨论的问题,大家有不尽相同的意见,而且比较希望表达出来;并且 (3)大家还很希望尽快做出一个决定,这个决定还要最大程度地反映大家整体的意愿。 要按罗伯特规则开会,至少需要一个主持人,叫“主席”,和一个记录人,叫“秘书”。主席是所有成员选出来的。记住:“罗氏规则第一条”:主席必须中立和公正,只能维护程序,不能提议,也不能对任何议题发表评论,在多数情况下也不参加表决。 为什么要这么设计?为了平衡。既然你主席管“程序”,那你就别管“内容”,这样最清楚,最和谐稳定。“秘书”也是所有成员选出来的,不过因为秘书基本只是在记录,而且会议纪要也受到大家监督,所以并不限制秘书提议或发言。只要为人公正可信,概括能力较强就可以了。 大家想怎么说,想怎么做,事先要想好,甚至不客气地说,最好都写好了,就是说你把你要怎么做说明白。这个就叫做“动议”,叫“提议”或者“提案”也行。提案是要提出解决方案,你想怎么办?你认为问题要怎么解决?不要谈问题,辩论的时候会有机会谈问题,提案里面只能说解决方案。提案除主席之外所有成员都可以提。 往往大家不习惯提出方案,总是在谈问题。罗氏规则规定这个时候主席可以提醒提议人

完善提议(但不能干涉具体内容,更不能以提议不完善为理由拒绝受理)。 综上所述,请记住:“罗伯特规则第二条”:提议人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行动建议,提案最好是书面,而且只能包含解决方案。 说到提议的“书面化”问题,罗氏规则要求(因而建议“章程”中必须明确规定)如果要召开临时会议,必须提前若干天发出书面通知,并且通知里面一定要写明计划讨论的动议,没写明的就不能讨论。这么设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知情权”,避免“突然袭击”。“原著第10版前言”提到:“电子邮件或传真可以代替信函来发送会议的召集函,或者进行邮件表决。” 第二节:处理提议 今天进入正题了——处理“提议”。我所说的“提议”,就是上次课里说的“动议”、“提案”,这三个词在“黑皮书”里面通用,英文都对应“motion”,但我还是最喜欢用“提议”,因为比较口语,而且名词、动词都可以。 “提议”在罗氏规则里面是一个有明确意义的词,是指“正式的行动建议”。所谓“正式”,就是说只要有人提出来了,一套程序就启动了(大概这就是为什么它的英语“motion”就是“move”“动”这个词的名词形式了),就开始处理它了,直到它得到一个明确的“说法”——成不成,或者何时再论之类的。这套程序,我就叫它“提议处理六部曲”。 第一步:提出 除了主席不能提议,其他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提出自己所期望的行动建议,在适当的机会把自己的腹稿说出来,或者把书面稿念出来。什么是适当的时机?这里就要碰到“罗伯特规则”中的“发言规则”。“发言规则”也不止一条,最重要的两条就是: “罗氏规则第3条”(发言规则1):发言必须申请;只能在没有人正发言的时候,才能申请发言;申请发言必须举手并明确喊出“主席!”必须在主席请其发言之后才可以开始发言。 “罗氏规则第4条”(发言规则2):主席通常必须按照下面规则分配发言权:谁先举手并喊主席谁先发言。(讲到辩论规则的时候,还会遇到更具体的。) “发言规则”也该算是“罗氏规则”的基本规则之一了。发言的基本秩序由此建立:(1)发言必须申请,那么“随便乱说话的”就会被主席打断。 (2)有人正发言,别人就不能发言,那么“随意打断”的行为就会被主席制止。 (3)必须等主席准许才能开始发言,于是主席就会有时间分析判断谁先举的手(或者判断其它条件,后面会讲到),省得主席还得打断那些“抢话的”,降低效率。 (4)举手并喊主席,二者都需要;如果只举手,那主席可能看不到;如果只喊主席,那主席也很难判断谁先举的。 一旦抢到发言权,就只能马上说出提议的内容,最好是准确的措辞。提议措辞越明确,讨论越有的放矢,会议效率越高。提议的时候不能评论,必须等到辩论的时候。 “罗氏规则第5条”:提议的时候不能评论,必须直接说出提议措辞。 第二步:附议 它的意思不是“附和”、“赞同”、“同意”之类的。它的意思只有一个:“认为这个议题值得现在讨论”。“罗氏规则”就这么设计:不确定一个人,而是只要有任何一个人(除了

罗伯特议事规则十三条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南塘实验十三条 南塘十三条: 第一条:会议主持人,专门负责宣布开会制度,分配发言权,提请表决,维持秩序,执行程序。但主持人在主持期间不得发表意见,也不能总结别人的发言。 第二条: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个明确的动议:“动议,动议,就是行动的建议!”,动议必须是具体的、明确的、可操作的行动建议。 第三条:发言前要举手,谁先举手谁先优先发言,但要得到主持人的允许后才可以发言。发言要起立,别人发言时,不能打断。 第四条:尽可能对着主持人说话,避免不同意见者之间面对面发言。 第五条:每人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两分钟。对同一动议发言每人不得超过两次,或者大家现场规定。 第六条:讨论问题不能跑题,主持人可以打断跑题发言。 第七条:主持人打断违规发言的人,被打断的人应当中止发言。 第八条:主持人应尽可能的让意见相反的双方得到轮流发言的机会,以保持平衡。 第九条:发言人应首先表明赞成还是反对,然后说明理由。 第十条: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只能就事论事。 第十一条:只有主持人才可以提请表决。只能等到发言次数都已用尽,或者没有人想再发言,才能提请表决。如果主持人有表决权,应该最后表决,防止爆粗腿。 第十二条:主持人应先请赞成方举手,再请反对方举手。但不要请弃权方举手。 第十三条:当赞成方多于反对方,动议通过。平局等于没通过。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南塘试验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28124105.html,/epaper/nfzm/content/20090402/ArticelA0 4002FM.htm 来源:南方周末时间:2009年04月02日作者:翟明磊吴达 自小生长在城市的袁天鹏刚到南塘村就出了洋相,他喊村民“来罐可乐”,当然没有,这事被村民传为笑谈。 袁天鹏留学美国时,曾任阿拉斯加大学学生议会议员。回国后,针对中国人在开会上的无能,他成立公司专门推广源自英国议会规则的罗伯特议事规则。此次到安徽阜阳南塘村,是应南塘村兴农合作社的负责人杨云标邀请。杨云标总结:农村开会难,难在三大问题。一是跑题,讨论常常言不及义;二是“一言堂”,话语权多被村领导和几个话多的人垄断;三是野蛮争论,抓住人家言语中的一个词不放,甚至打起来。请来袁天鹏,就是为了让村民们学习罗伯特议事规则,学会民主辩论与表决。 这个时不时冒点英文出来的“海龟”,刚开口介绍罗伯特议事规则时,就有大爷大娘一时脑子绕不过弯来,“啥规则?罗伯,萝卜白菜?”

罗伯特议事规则

罗伯特议事规则 (亨利·罗伯特著) 第一章 一.1.协商会议:泛指采用“通用议事规则“来运作的会议组织。特征: 1)它是一个有人组成的集体;它有权通过自由讨论、以整个会议组织的名义、自主地决定一致的行动。 2)会议要在共同的场所进行,即所有人都拥有同样的条件和机会,实时地参与相互的口头交流。 3)会议集体的规模要在十人以上,而且人数越多,越要求议事程序正式严谨。 4)他的成员在会议中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 5)在任何决定中,每个成员都拥有相同权重的表决权;如果其意见获得通过,那么该成员为此决定承担直接的个人责任。 6)即使成员表达的意见与会议组织的决定不同,也不意味着该成员希望退出回忆组织,会议组织也无权以此为理由要求该成员退出。7)如果有成员缺席,出席的成员可以代表全体成员做决定,但必须满足会议组织指定的相关条件。 2.会议组织的成员是指有权参与会议组织事物的人。这些权利包括:“动议”、“辩论”、“表决”。

3.协商会议形成决定的基本原则:一个动议必须得到“过半数表决”才能成为会议组织的决定或行动。在法律规定或会议组织特别规定或“过半数表决”有可能导致少数方、缺席者或成员中某一群体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规定了更高的表决额度“三分之二表决”。 4.会议召开前,还要求“事先告知”------“召集函”:将会议将要讨论的议题、时间、地点等信息在适当的时间提前传达给组织的全体成员。 二.协商会议的类型: 1.公众集会:是形式上最简单的协商会议;一般没有固定的组织机构,由发起者来定义会议的主题和立场。任何对这些主题和立场有兴趣的人都可以参加,目的是决定和实施共同的行动。 2.固定组织的基层会议:最常见的会议形式。一般是有固定组织机构的社团或一个社团的分支机构所召开的会议;“基层”泛指“局部的”,并不一定是最基层的;这类会议拥有最高权力,代表其全体成员的利益;这类组织的成员必须在成员名册上作为有效地:有表决权成员“登记后才有正式的资格。 3.代表大会:一般是针对一个规模比较大、有多级分支机构的组织而言的,是指由各分支机构选出的“代表”共同参加的会议;每届代表大会的代表都要重新推选;代表大会的成员需要以适当的“证明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证明其代表资格。 4.立法机构:一般指国会或者州议会,是依据宪法设立的、由选民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议员组成的立法机构;参加会议本身就是这

人类学考研:2019-2020年人大人类学考研经验、真题、复试、报录比

我是小李老师,今天主要给大家分析的是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考研 北京地区开设社会学院校:985院校:北大、清华、人大、北师大、农大、民大;211院校:北工大、北科、中财、中政法;社科院、中央党校 一、2019年人大社会与人口学院研究生招生目录:

育明教育-小李老师解析: 1、人大社会学报录比较高,每年报考人数能达300多人,录取人数20人左右,报录比一比十五 2、人大社会学的考察偏重于基础,符合人大特色,没有特别难的偏题怪题,所以适合那些跨专业或者是数学不好,不擅长统计但是记忆力、理解力较好的学生 3、人大对于本科的出身也是没有歧视的,就今年考上的学生的情况而言,有来自北京地区211、985高校的学生,也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普通二本的考生。对于考生的专业也没有歧视,有本科就是社会学专业的学生,也有工科的考生。如果真是非常的喜欢社会学,又倾向于人大这所社科领域排名非常靠前的学校的话,就努力朝自己的目标分数努力。 4、人大社会与人口学院都是两年制硕士,不论是在考博还是择业,都是不错的 二、2019年人大社会与人口学院考研情况:

育明-教育小李老师解析:2019年好多专业分数暴涨,人大也不例外,今年录取的最低分都在370分以上,新的一年新的目标分数啊,但看复试分数不够,380+才是大家努力的标准。 三、人大社会与人口学院考研参考书 621、845 (一)社会学理论 1.社会学:刘少杰《后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 刘少杰《国外社会学理论》和《当代国外社会学理论》 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重点内容为韦伯、齐美尔、迪尔凯姆、帕累托和默顿。 2.人口学:佟新《人口学概论》,以中央党校出版的《人口理论概论》为补充。其中重点为各章节的人口学思想,第二编的生育制度、死亡制度和人口转变,第三编的人口年龄结构、人口的空间结构和城市化 3.人类学:庄孔韶《人类学概论》。重点在于研究方法和人类学理论 4.老年学:邬沧萍《老年学概论》。重点依旧在于理论部分。 (二)社会研究方法 1.袁方《社会研究方法教程》,前两编为重点 2.以风笑天的《社会学研究方法》为补充。 3.卢淑华《社会统计学》,在此要说明没有统计学基础的同学可以不复习这一部分,建议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可以背一下往年真题中反复出现的名词解释。 331、437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12条基本原则(极简版)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12条基本原则(极简版) 第1条、动议中心原则:动议是开会议事的基本单元。“动议者,行动的提议也。”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系列明确的动议,它们必须是具体、明确、可操作的行动建议。先动议后讨论,无动议不讨论。 第2条、主持中立原则:会议“主持人”的基本职责是遵照规则来裁判并执行程序,尽可能不发表自己的意见,也不能对别人的发言表示倾向。 第3条、机会均等原则:任何人发言前须示意主持人,得到其允许后方可发言。先举手者优先,但尚未对当前动议发过言者,优先于已发过言者。同时,主持人应尽量让意见相反的双方轮流得到发言机会,以保持平衡。 第4条、立场明确原则:发言人应首先表明对当前待决动议的立场是赞成还是反对,然后说明理由。 第5条、发言完整原则:不能打断别人的发言。 第6条、面对主持原则:发言要面对主持人,参会者之间不得直接辩论。 第7条、限时限次原则:每人每次发言的时间有限制(比如约定不得超过2分钟);每人对同一动议的发言次数也有限制(比如约定不得超过2次)。 第8条、一时一件原则:发言不得偏离当前待决的问题。只有在一个动议处理完毕后,才能引入或讨论另外一个动议。(主持人对跑题行为应予制止。) 第9条、遵守裁判原则:主持人应制止违反议事规则的行为,这类行为者应立即接受主持人的裁判。 第10条文明表达原则: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得质疑他人动机、习惯或偏好,辩论应就事论事,以当前待决问题为限。 第11条充分辩论原则:表决须在讨论充分展开之后方可进行。 第12条多数裁决原则:(在简单多数通过的情况下)动议的通过要求“赞成方”的票数严格多于“反对方”的票数(平局即没通过)。弃权者不计入有效票。

⑤模联书单

下列资料中,除了《全球通史(下)》以外,其他都是选读,而同列为必读的还包括,《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但因为是资料,找不到书,所以在此列出。 同时,选读部分还应该有的是——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日内瓦战争四公约》 同时,因本书单侧重于全球层面,所以对一些地区层面的推荐书没有列出(如研究拉美可以去看索飒的《丰饶的苦难》、研究欧盟可以去看《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或《里斯本条约》等)。 最后说一点,高中模联最重要的不在于了解多少外交的东西,毕竟我们的目的不在于培养外交官,而是希望通过这样一个活动,让你明白选择与承担的意义所在,让你拥有独立思考与判断的能力。所以高中模联要有学术追求,也要有一定的学术门槛,有“学术至上”原则,但也不能太偏学术,尽搞些高深的理论,舍本逐末了。因此,下列选择的都是比较符合高中生水平的,但有所侧重罢了,请大家注意。 1. 全球通史(下) 作者: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Stavrianos,L.S.)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评语: 必读!理论上最好是整套《全球通史》都看完,斯塔大神简直就是神作!但问题是, 时间上可能有所不足,所以可以从(下)册开始看,也就是“1500年以后的世界”。取材详略 得当,且具有全球视野(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后,世界就被认为连成一个整体了), 对于培养模联人素质而言非常重要。 2. 联合国演义 作者: 齐传贤 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评语: 其实看一些如“走进联合国”之类的书也是可以的,问题是那些书一般比较枯燥,侧重

的也是联合国系统框架简述等(虽然这有必要知道)。所这本书的好处在于比较少受天朝的价值观影响,建立在扎实的历史资料基础上,用章回小说的笔法把联合国历史娓娓道来,通过实例让人容易明白。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本书出版很少(现在貌似已经很少了),比较难买,还有就是成书年代较早,对于21世纪的联合国无涉及,非常遗憾。 3. 现代世界史 作者: R.R.帕尔默/乔?科尔顿/劳埃德?克莱默 出版社: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后浪出版公司 评语: 帕尔默的神作,如果嫌斯塔夫里阿诺斯的那本太长的话,可以看看这本,但这本更侧重于“世界中心”的描述,但对“现代性”的讲解非常好。 4. 世界舞台上的国际政治 作者: (美)罗尔克编 出版社: 北京大学 评语: 罗尔克的神作,西方国际关系学生的教科书。对于大部分高中生而言可能有点难度,但可以考虑一下。列在第4位是因为其重要性,但如果是觉得自己还没有把握的话,可以先从后面曼昆或北大出的那几本书入手,再反过来看这本。 5. 经济学原理(上下) 作者: [美] 曼昆 出版社: 机械工业出版社 评语: 曼昆大神的神作,真正做到了“深入浅出”!有人会说可以去看看保罗.萨缪尔森的《经济学》,但毕竟萨缪尔森被誉为“经济学的最后一位通才”,所以其书广泛涉猎了经济学的各个层面,对于高中生而言暂时还没有太大阅读的必要(也原谅我这个数学小白看不懂)。而国际学说,其实很大程度上建立在经济学和历史学上,所以读经济学著作是非常有必要的。

罗伯特议事规则 12条基本原则

罗伯特议事规则12条基本原则(罗规极简版) 译者/袁天鹏·孙涤原著名:Robert’s Rules of Order “中华民族,世界之至大者,亦世界之至优者……犹未能像我东邻而改造一富强之国家者,其故何也?人心涣散,民力不凝结也! ……民权何由而发达,则从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始。而欲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又非从集会不为功。是集会者,实为民权发达之第一步。然中国人受集会之厉禁,数百年於兹,合群之天性殆失,是以集会之原则、集会之条理、集会之习惯、集会之经验、皆阙然无有。以一盘散沙之民众,忽而登彼於民国主人之位,宜乎其手足无措,不知所从,所谓集会,则乌合而已…… ……此书譬之兵家之操典,化学之公式,非浏览诵读之书,乃习练演试之书也。若以浏览诵读而治此书,则必味如嚼蜡,终无所得,若以习练演试而治此书,则将味如啖蔗,渐入佳境,一旦贯通,则会议之妙用,可全然领略矣。 凡欲负国(公)民之责任者,不可不习此书,凡欲固结吾国之人心,纠合吾国之民力者,不可不习此书,而遍传之于国人,使成为一普通之常识……苟人人熟习此书,则人心自结、民力自固。 ——此《民权初步》一书之所由作,而以教国民行民权之第一步也” 《罗伯特议事规则》原书有六百多页(英文本更长达千页),内容挺庞大的,怎样把它用成称手的工具,来推进企业的治理和提高组织决策的效率和效果?原典是系统总结了现代组织和公民社会五百多年的实践经验锤炼而成的,系统严谨、规则周详、逻辑自洽,专业化程度很高。

为了适用于各类组织的治理需要,比如说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各种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等,并为了杜绝钻议事程序的空子以逞私利的各种企图,它不厌其详,非常精密细致,可说是一本“规则词典”,以备各类正式组织和议事学专家查询、析义和解惑之用。然而,从应用的角度,议事规则大可以订立得宽松些或严密些,视本组织的具体需要而定。 一般的通则,是会议要在不同的利益方之间求得持续的合作,参会者的立场越是多元,诉求越有差异,所涉及的利益分配越是复杂,议事规则的执行就越倾向于严格。反之,议事规则就可以约定得比较弹性,不那么正式。比如说,召开联合国安理会的正式会议,要求和校友会讨论下周末到哪里用餐的要求,自然会大不相同。 不过,现代的文明议事规则再精简,也得共同遵守一些“基本法则”。为了方便大家的理解和操作,孙涤等把《罗伯特议事规则》的精义提炼出来,列为下面的12条原则。 议事规则的12条基本原则(极简版) 第1条动议中心原则:动议是开会议事的基本单元。“动议者,行动的提议也。”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系列明确的动议,它们必须是具体、明确、可操作的行动建议。先动议后讨论,无动议不讨论。 第2条主持中立原则:会议“主持人”的基本职责是遵照规则来裁判并执行程序,尽可能不发表自己的意见,也不能对别人的发言表示倾向。(主持人若要发言,必须先授权他人临时代行主持之责,直到当前动议表决结束。)第3条机会均等原则:任何人发言前须示意主持人,得到其允许后方可发言。先举手者优先,但尚未对当前动议发过言者,优先于已发过言者。若对立严重,主持人应让意见相反的双方轮流得到发言机会,以保持平衡。 第4条立场明确原则:发言人应首先表明对当前待决动议的立场是赞成还是反对,然后说明理由。 第5条发言完整原则:不能打断别人的发言。 第6条面对主持原则:发言要面对主持人,参会者之间不得直接辩论。 第7条限时限次原则:每人每次发言的时间有限制(比如约定不得超过10分钟);每人对同一动议的发言次数也有限制(比如约定不得超过2次)。 第8条一时一件原则:发言不得偏离当前待决的问题。只有在一个动议处理完毕后,才能引入或讨论另外一个动议。(主持人对跑题行为应予制止)第9条遵守裁判原则:主持人应制止违反议事规则的行为,这类行为者应立即接受主持人的裁判。 第10条文明表达原则: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得质疑他人动机、习惯或偏好,辩论应就事论事,以当前待决问题为限。 第11条充分辩论原则:表决须在讨论充分展开之后方可进行。

罗伯特议事规则简介

罗伯特议事规则简介 一、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会议要讨论,讨论难免有争执,所以要“循一定之规则”,这一定的规则就叫“议事规则”或“会议规范”。最有名的议事规则是罗伯特规则,是由美国著名的议学家罗伯特撰写的一本书名“罗伯特规则”而来。国父孙中山先生也撰写过一本叫做“民权初步”的小册子,收录在“建国方略”里。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专门的有关议事规则的法律法规,比如台湾就有“会议规范”法规,各种会议都得照着规定议事。“会议规范”总共有一百条,包括“会议的流程”、“主席的职权”、“纪录的形式”、“各种的动议”、“表决的方式”与“选举的方式和流程”等。 勿需讳言,遵守议事规则,是走向民主和法治的第一步。一个组织或机构的民主性质,其根本的标志在于它的每一个成员都能自由的参与一个具体议题的全过程,而不仅仅是最后的投票。明确而公允的规则在保障它健康、有效的运作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护每个成员的权利,并认真的对待每个成员的意见。 英语民族在搞政治方面的优越性就在于他们懂得开会,结论就具有充分的正当性,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程式正义即结果正义。其实说到底,民主政治其实就是一种程式性的东西,就是一套议事决策的程式规范。 通常人们认为,在欧美民主史上,以法国革命为代表的大陆模式是一种激进革命的历史,他们满怀理想地追求自由、平等,追求社会公正等目标;而英美模式是保守的缓进改良的历史。可是,如果考察两百多年来欧美各国的政治变迁,考察自由、平等、民主、社会公正等价值的实现程度和前后对比,就会发现,英美模式导致的变化程度,并不亚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也是天翻地覆的变迁。之所以给人保守缓进的印象,无非是因为反复小,血流得少。这正是英美模式成功的地方。而这种成功,至少有一半得归功于人们对程式、对规则的尊重。 人们常常会纳闷,为什么我们中国人一到开会就头大了。原本是为了解决问题而开会,最后却往往会议还没开就打破头了,或者是开会引起的问题比开会前更多。比如,过去民主运动中出现过一加一等于三的怪事。当时两个最大的民运组织召开合并会议,结果合并不成,却演变成了三个组织,即原来的两个组织加合并成的一个组织。这显然是因为召开合并大会而引起的。这次会议失败跟与会者不懂得议事规则或不遵守议事规则有直接的关系。因此,了解和并学会遵守议事规则,对于国人来说非常重要。 当然,懂得议事规则还是不够的,还要有民主社会的宽容等精神做为基础。否则就容易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读后感

读《罗伯特议事规则》有感《罗伯特议事规则》是一位名叫亨利马丁罗伯特(1837-1923)的美国陆军工程兵长官在总结英国议会、美国国会、市政委员会及民间社团经验的基础上写成《议事规则》一书,并于1876年出版。 近期,阅读了此书,虽然只是浅浅学习一遍,但还是有几点感想欲付诸笔端。 无规矩,不成方圆。规则是人为制定的一种约束人行为规范的制度,其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让事件有据可循,维持应有的秩序,提高效率以及保护多数人的权益和自由。 1、会议作用和目的会议是公司、集体、组织等团体,交流意见、交换信息、作出决策的重要平台和途径。一次会议起码要有两人或以上的人数组成(会议一般都有拟定的法定人数),且参与的人数越多,在会议中的公平性和民主性就显得尤为重要。民主并不是抽象的名词,应当是实实在在的行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民主就是一种规则。要做到民主,就要赋予每个与会成员同等的权利和要求(特殊情况除外),让每个成员都有机会自由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得到充分的考虑,包括那些“少数人”以及未能参加会议的人员的意见。因此,民主的真义是审慎的“大多数”,通过充分和自由的辩论之后形成的一个大多数的意见或是决策。 2、提出有序会议的必要会议有序的进行,是保证民主性的基本要求,这就需要规范会议的秩序问题。也有人会认为,会议的秩序只是流于表面的形式主义,但是由于会议本身的特殊性,往往需要在会 议上通过辩论的形式讨论不同的问题,交换意见,有些观点有可能是截然相反的,而所持观点的双方在没有秩序约束的情况下,难免会出现为了说服对方或是拉拢其他成员而出现人身攻击、谩骂、讥讽等情况;抑或是在商讨待决策问题的期

间,发言人的言论出现和议题无关的内容,时间过长,影响会议进行或是引起其他成员的反感,需要得到制止。这些都是在会议中难以避免的情况,这就需要用秩序进行会议的规范。 3、会议主持人的作用会议规范有序地进行就要由“会议主持人”掌控整个会议的流程。主持人的权利不能过大,避免出现将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其他成员身上,左右会议的最终决定。会议主持人的主要职责是监督会议的进行,使会议的讨论的内容始终围绕本次会议的核心展开,并对某些不合理的情况发生时加以及时制止,同时保证自己在这次会议中的中立立场和会议的客观公正,尤其是在出现分歧的情况下。 4、会议中的礼仪可以有效率、有秩序地促进会议进行其他的与会成员也应遵守会议的礼节,对职位和头衔在自己之上的人的称谓,采用“姓+行政头衔/职位”的方式,对其他同级的成员也尽量用礼貌用语。保证会议能在和谐融洽的气氛中进行。与会人员在发表自己的观点时,应先举手示意主持人,在得到允许后方可发言,且发言时应开门见山,先说明自己的观点后再详细阐述,做到简洁有条理性和针对性。在别人阐述时,就算有不同的意见,也应耐心听完对方发言,决不能中途打断。 5、动议+决议+加行动=有效会议会议中成员的“动议”会对讨论的议题产生影响,所有的影响最终会形成一个会议的决议,而得到这个决议也是会议的初衷。因此每个成员的“动议”都要被充分地考虑。“动议”也被叫做“提议”,是一种正式的建议和主张。在会议之后,所有的成员都要围绕产生的决议,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地安排和计划自己的工作,因此个人也把“动议”理解成“需要行动的决议”,若会议没有形成决议亦或是得到了“决议”又不去行动,会议的最终结果也为零,也就是说这次会议是无效的。

罗伯特议事规则,提升你的会议效率

罗伯特议事规则,提升你的会议效率 “罗伯特议事规则”是美国最广受承认的议事规则标准。无论对于议事专家、还是新上任的协会主席来说,它都是高效、有序、公平的会议的有力保障。自1876年以来,罗伯特将军以及他的继承者们通过不懈的努力,通过与出版社的合作,成功地传承并发展了这项伟大的事业。 “罗伯特议事规则”蕴涵着丰富的理念,包括:法治、民主、权利保护、权力制衡、程序正当、 程序性竞争、自由与制约、效率与公平。但罗氏规则又毫无矫饰地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于一套“工 具”。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根本原则: 平衡:保护各种人和人群的权利,包括意见占多数的人,也包括意见占少数的人,甚至是每一个人,即使那些没有出席会议的人,从而最终做到保护所有这些人组成的整体的权利。正是几百年来,人们对这种平衡的不懈追求,才换来了议事规则今天的发展。 对领袖权力的制约:集体的全体成员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领袖,并将一部分权力交给领袖,但 是同时,集体必须保留一部分权力,使自己仍旧能够直接控制自己的事务,避免领袖的权力过大, 避免领袖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集体的头上。 多数原则:多数人的意志将成为总体的意志。 辩论原则:所有决定必须是在经过了充分而且自由的辩论协商之后才能做出。每个人都有权利通过辩论说服其他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甚至一直到这个意志变成总体的意志。 集体的意志自由:在最大程度上保护集体自身,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和平衡集体成员的权利,然后,依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行事。 同时只能有一个议题:一旦一个提议被提出来以后,它就是当前唯一可以讨论的议题,必须先把它解决了,或者经表决同意把它先搁置了,然后才能提下一个提议。 意见相左的双方应轮流得到发言权:辩论的时候有人请求发言,主席应该先问他持的是哪一方的观点,如果其观点与上一位发言人相反,那么他有优先权(比如有若干人同时要求发言)。主席必须请反方表决:必须进行正、反两方分别的表决,缺一不可。不可以正方表决后,发现已经达到表决额度的要求,就认为没有必要再请反对方表决。 反对人身攻击:必须制止脱离议题本身的人身攻击。禁止辱骂或讥讽的语言。 辩论必须围绕当前待决议题:如果发言人的言论显得与议题无关,而且其他与会成员已表现出了对此的反感(如嘘声),发言人的发言应该得到制止。 拆分议题:如果一个待决议题可以被分成若干小的议题,而且与会成员倾向于就其中小的问题分别讨论,可以提议将议题拆分。例如,将一个选举两个骑士的议题拆分成两个议题分别表决。改变一个既成决议比通过一个新决议需要更大的努力。这是为了避免由于类似出席人数的变化这样的因素所可能导致的组织决策的不稳定。 在一届会议期间,一旦会议对某一议题做出了决定,同一个议题,或者本质上的同一个议题,不能再次讨论,除非发生了特殊情况。 如果对某个议题做了暂时性的处理(disposed of),并没有形成最终决定,那么不可以引入任何一旦通过就会干扰到会议再对原议题讨论时的立场的提议,无论新提议对原提议有正面还是负面的影响。 议事六个步骤: (用于形成每个决议,周而复始) 1、【动议】 出席会议的人,依各问题或意见提出可操作的行动方案(怎么做),请求会议予以讨论或采纳。 动议是议事的基本单元。 先动议后讨论,无动议不讨论。 讨论限于当前动议。 会前准备工作,明确的动议

罗伯特议事规则简述

罗伯特议事规则简述 第一,制订议事规则目的 一、保护多数人的决策权 二、保护少数人的发言权 三、保护每个成员的权力 四、保护未出席会议的成员的权力 第二,基本规则 一、组织的权力超越单个成员的权力 组织有权制定规则,其成员必须遵守。如果某个成员的权力与组织进行工作的权力相抵触,组织的权力总是优先。 举例:在业主大会的一次会议上,有人提出提案:“在小区里修建一个儿童游乐场”。征得会议主持人允许,甲女士正在发言表示支持该提案。反对该提案的乙先生大声反对并与发言人争辩。主持人要求该业主遵守程序,但乙先生继续他的干扰行为,并称作为业主他有发言权。主持人平静地声明业主大会有权有秩序地进行工作,这个权力超越单个业主的发言权。主持人进一步告诉乙先生业主大会有权力将妨碍该权力的业主请出会场。 二、所有成员平等,所有成员的权力平等 这些权力是: ?参加会议权 ?提案权 ?在讨论提案时的发言权 ?提名权 ?投票权 ?任职权 举例,乙先生有权发表他对修建儿童游乐场的提案的反对意见。但是,他必须征得主持人的允许,得到了发言权才能在讨论中发言。 三、法定人数到场才能议事 法定人数是必须到场的最少成员人数,会议才能合法行事。这个数目通常写在章程里。在在人数较少的组织如业主委员中,法定人数是其成员的大多数。设立法定人数的目的是防止一个没有代表性的群体以组织的名义采取行动。 举例:时间已经很晚了,业主们逐渐离开业主大会的会议。一个业主提议“在公园里修建一个儿童游乐场”。一个业主注意到有小孩子的年轻夫妇成员离开了会议,他要求主持人确定法定人数是否还在会上。(主持人可以不经要求采取这个行动。)法定人数不在会上了,业主大会不能在儿童游乐场问题上采取行动。 四、多数人决策 这条规定是基本的民主程序。少数人有权发表意见,但一旦参加会议并参加表决的人中大多数作出一个决定,少数人必须尊重和遵守这个决定。 举例:多数人表决通过一个提案将修建儿童游乐场的提案推迟到下一次会议上作决定。甲女

罗伯特议事规则超级精华版

罗伯特议事规则超级精华版(15条) 为保证会议的公平、高效和文明,保护每个人平等的表达权利,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一章动议规则 第1条动议可议原则: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系列明确的动议,“动议动议,就是行动的建议!”第2条动议中心原则:先动议后讨论,无动议不讨论。动动议是开会议事的基本单元。 第二章发言规则 第3条主持中立原则:“主持人”依据规则裁判并执行程序,但不能发表意见,也不能总结别人的发言。主持人发言必须先授权他人临时主持,直到当前动议表决结束。 第4条机会均等原则:发言前要举手,得到主持人允许后方可发言。先举手者优先,但尚未对当前动议发过言者,优先于已发过言者。发言请起立。 第5条发言完整原则:不能打断别人的发言。 第6条面对主持原则;只能对着主持人发言,参会者之间不能直接辩论。 第7条限时限次原则:每人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对同一动议的发言每人不得超过2次,或者大家可以现场约定。 第8条一时一件原则:发言不能偏离当前动议的议题。一个动议表决之后才能讨论另一个动议。主持人应该打断跑题发言。 第9条遵守裁判原则:主持人应打断违法发言规则的人,被打断者应马上停止发言。 第10条正反轮流原则:主持人应尽量让意见相反的双方轮流得到发言机会以保持平衡。 第11条明确立场原则:发言人应首先表明赞成或反对,然后说说理由。 第12条文明表达原则:不能人身攻击、不能质疑他人动机、习惯或偏好,只能就事论事。 第三章表决规则 第13条充分辩论原则:只能等到发言次数都已用尽,或者虽然次数没有用尽,没人再想发言,才能提请表决。只有主持人可以提请表决。 第14条正反表决原则:主持人应该先请赞成方举手,再请反对方举手,但不要请弃权方举手。如果主持人享有表决权,应该最后举手。 第15条过半通过原则:当“赞成方”票数多于“反对方”,动议通过,平局等于没通过。 议事规则顺口溜: 1.议题具体,得是动议; 2.没有动议,讨论无的; 3.有口难言,主持中立; 4.举手发言,等待准许; 5.耐心聆听,打断无礼; 6.面对主持,免得生气; 7.限时限次,公平合理; 8.一时一件,不许跑题; 9.主持叫停,得要服气; 10.正反轮流,皆大欢喜; 11.首先表态,再说道理; 12.就事论事,不能攻击; 13.话都说完,才能表决; 14.先正后反,弃权没戏; 15.多数通过,平局没过 16.萝卜青菜,开会顺利。 参考书目: 1.《罗伯特议事规则》第10版,袁天鹏孙涤译,上海人民出版社/格致出版社,2008年1月 2.《议事规则导引——公司治理的操作型基石》,上海人民出版社,孙涤郑荣清编着,2007年1月

读书笔记1-罗伯特议事规则

罗伯特议事规则读读书笔记, 罗伯特议事规则。 首先,罗伯特议事规则在构建的一个核心原则就是通用议事原则,作为核心原则就是要谨慎平衡组织和会议中个人和群体的利益,其中包括,1、意见占少数的多数方的权利,多数方的权利。2,意见占少数的,也就是少数方的权力,特别是对于占总数小于二分之一但大于三分之一的所谓“强少数方”的权利。3、每个成员的权利。4、缺席者的权利。5、所有上述人群作为一个整体的权利 通用议事原则的实质就是通过适当的措施保护上述各项的权利。在这个原则中他的规则包括了新的老的议题、动议的辩论和处理、委员的创设和作用、以及官员的选举,具有普遍性。该规则的根本意图在于使得一个会议尽可能的以一个有效的方式达到它的目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要有一定的规则来约束团体中个人的利益。 动议,是指与会者在会议上提出的需要会议给予处理的正式建议,任何事务都必须以“动议”的形式提交给会议讨论考虑。 在文章的开头介绍了有关动议的规则,这些规则都是与会议员在提出新的建议的时候必须遵循的规则规定,这是一个会议的基本。在提出一项动议时,查阅动议优先顺序,就能知道是否符合次序 以上便是在罗伯特议事规则中前言当中介绍的有关于在本书中所用到的动议规则,在本书的导论中介绍到,议会法原先指的是英国议会中讨论议案的习惯和规则,后来便衍生出了各自的立法议会的习惯及规则 本书分为三篇,第一篇介绍了议事规则,第二篇介绍组织和议事第三篇则介绍了有关议事的其他东西,在第一篇中分为1、提出讨论事项,2、动议的分类等,这里首先着重介绍怎么提出议事,怎么取得发言权,首先开始先辩论什么,动议的分类 在第一条中提出议事首先要先向议会以通信形式送交一份议事,这就是所谓的动议安排,然而在一处一项动议之前,必须取得发言权,取得发言权首先就取得主席的认可才能取得发言权,即起立,然后对主席称呼其官衔“主席先生”,主席既当宣布该会员的名字

书目简介

附件: 推荐书目及内容简介 1、影子里的中国 作者:吴敬琏郑永年[美]亨利〃基辛格 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5 内容简介:谈经济离不开政治,谈中国离不开世界。《影子里的中国——即将到来的社会危机》是一本经济学家、政治学家、国际学者共同把脉政治时局和经济轨迹、预测未来危机的著作。谈经济离不开政治,谈中国离不开世界。本书澄清了当下中国的改革理路,从“中国轨迹”到“世界上最危险的邻居”,从“即将到来的中国危机”到“未来中国的陷阱”,围绕金融革命、社会核心价值观与未来新秩序展开思考,评判中国改革成败,并预言今后中国的新危机与未来世界的新格局。 焦点话题均为约稿专文论述,作者在各个领域的影响力巨大,预言了中国的发展方向,满足了社会各界精英对中国梦的期盼与想象,并为新一届政府提供了颇具价值的参考。 作者简介:吴敬琏,经济学家,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兼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郑永年,中国问题专家,现任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国际中国研究杂志》、罗特里奇出版社“中国政策丛书”主编和世界科技书局“当代中国研究丛书”共同主编。 基辛格,美国著名外交家、国际问题专家,美国前国务卿。著有《选择的必要:美国外交政策展望》、《白宫岁月》、《纪录在案》、《动乱年代》《大外交》《论中国》等。 2、中国社会的个体化

作者:阎云翔著,陆洋等译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1-1 内容简介:《复旦〃哈佛当代人类学丛书: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作者阎云翔有过非同寻常的生活经历。他曾经在中国北方农村当过羊倌和乡村故事员,后来又在北京大学读本科,在哈佛大学读研究生,在加州大学洛杉矶校区担任人类学教授。一路走来,他完成了一部关于中国北方农村礼物馈赠文化的名著,以及另一部考察过去30年经济改革的深刻影响下,这个村庄在私人生活领域中的变革。 在这部新作中,阎云翔记载了一场正在日常生活领域重塑中国人和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其中最深层的变化是,道德坐标和道德体验的转型。 令人耳目一新的是,阎向我们展示了今天的中国文化正在见证并孕育着一种新的个体主义。这种个体主义在过去是不可言说的、不成熟的,甚至在政治上是不被接受的,而如今却公开地发挥着影响力。中国人的自我与人格已经变得与以往不同了,就像他们的地方道德社会那样正处在转型之中。对阎来说,这种新的现实既令人担忧又给人以希望。 从长远看,中国社会的个体化将会走向何方?中国政府为人民提供良好生活的新意识形态将会进一步深化个体化吗?这样做会潜移默化地改变政治现实吗?抑或,国家会限制个体多元化的范围,以此让个体化像全球化一样向国家的利益低头让步? 作者简介:阎云翔,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中国研究中心主任、文化人类学教授。阎云翔先生系著名学者张光直的学生,早年著作有《礼物的流动》,最近,他的英文专著《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获得美国著名的历史学学术著作奖-列文森奖。这是为纪念美国著名汉学家列文森而设立的,每年只颁发给两本亚洲研究专著的作者。阎云翔先生是第一位获此殊荣的华裔学者。 3、苏共亡党二十周年祭 作者:黄苇町著

罗伯特议事规则详解

罗伯特议事规则详解 袁天鹏主讲的“萝卜开门”正式开课了! 什么是“萝卜开门”?听我慢慢说来。 很多朋友都已经看了黑色封面、设计庄重的新书──《罗伯特议事规则》第10版中文全译本,我叫它“黑皮本”或者“黑皮书”──所以,凡是想看正宗《罗伯特议事规则》的,请认准“黑皮儿的”! 有些朋友,或者说,挺多朋友,反映这本书“太高端了”,这当然不假,这样的评价符合这本书“百年经典”的地位。当然这是好听的说法,不好听的意思就是说,不好读,不容易看进去。这对我也并非意外,不过我心底还是想着大家应该喜欢看这样的“原汁原味的行货”,我还写了文章反问道“难道规则太复杂了吗?”,意思是说,罗氏规则虽然看着复杂,但实在是因为都是必要的,大家实在是需要看(哪怕只是一带而过地看)了“黑皮书”之后,看清楚规则背后的原理之后,才能避免在运用规则的时候“跑偏”、“走样儿”──倒不是说,我们要完全一板一眼地照猫画虎,而是最怕没掌握原理,在“灵活”的过程中没有“准儿”,说是在用“罗氏”,实际早就变味儿了,这样的问题在我们引进很多理念和工具的时候可没少犯。 但显然,这样的想法还是有些一厢情愿了。“普及”和“保真”,这两项任务,看来得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通俗版、入门版还是必须得弄,不然难住大家,就是把大家挡在门外了。 所以我今天新开了一个课程,叫做“萝卜开门!”,就是教大家怎么开始实战演练伟大的“萝卜(特)规则”! “萝卜开门”第一课:实战前的准备 今天是“萝卜开门”的第一课,讲讲如何准备“罗伯特规则”的实战演练。正如孙中山所说(当然下面这些话是我用白话翻译的):这本书就好比兵书,不是拿来看的,而是拿来练的,纸上谈兵不行;练着练着,就象嚼甘蔗一样,感觉越来越好;等到了融汇贯通的时候,就会体会奥妙无穷了。 首先,强调强调再强调,必须反复看“通用议事规则的根本原则”!就在目录前面的短短两页纸,这可是全书的精华和根本,需要反复咀嚼。当然,再往前的“译者导读”写得也不错,季教授和张教授的序自然更是高屋建瓴。 我们先从会场上的规则说起(罗氏规则是一套体系,会场上的规则只是一半儿吧,会下的规则,例如治理结构等,文件制度等,也是重要组成,合在一起,组织才能长期稳定地发展。这会场下的部分也是“黑皮本”对比老版本——例如商务的蓝本——来讲,大大加强的部分)。 我们暂时只讨论同时满足下面三个条件的会议(理由以后再说):

罗伯特议事规则读书报告

《罗伯特议事规则》读书笔记 一、书名:罗伯特议事规则(第十版) 二、著者:【美】亨利.罗伯特 三、译者:袁天鹏孙涤 四、出版社:2008年4月第1版/上海/格致出版社 五、页数:583页 六、主要内容: 原著前言 提出了《罗伯特议事规则》适用于大部分组织作为“议事规范”,并列出了第10版的重要修订。 原著导言 介绍了“通用议事规则”,说明英国议会的起源及其议会规程从英国到美国的发展过程、《罗伯特议事规则》的面世过程和它的后续发展并提出《罗伯特议事规则》对美国的影响。 通用议事规则的根本原则 提出其核心原则为平衡个人和群体的权利,包括多数方的权利、少数方特别是强少数方的权利、每个成员的权利、“缺席者”的权利、和所有人作为一个整体的权利。 第一章:协商会议的类型和规则体系 介绍了协商会议的特征,“成员”的定义,“通用议事规则”与会议组织的关系和形成决定的基本原则以及协商会议的类型和会议的规则体系及其分类,包括“法人证书”、“章程”、“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章” 第二章:协商会议的议事程序 叙述了协商会议的最小构成包括法定人数和基本官员、成员和主席分别应遵循的礼节规范和议会进行的各种程序的要求。 第三章:动议总述 对动议分为:主动议、辅动议和重新提交会议考虑类动议三类,其中辅动议又包括附属动议、优先动议和偶发动议,并对这几类动议的特征、列举,类与类之间的优先级关系及类中列举的各种动议之间的互相应用和优先级关系。 第四章:会议的次与届 对一次会议、一届会议、休息、稍息、休会和无限期休会等概念进行详细描述并阐述了这些概念之间的关联,重点阐述了届的重要性。之后又对会议的具体类型进行阐述 第五章:主动议 阐述了主动议的类型、特征、形式和主动议不合规的情况及解决办法。 第六章:附属动议 对各种附属动议的标准描述特征、进一步的规则和说明及格式和举例进行阐述。 第七章:优先动议 对各种优先动议的标准描述特征、进一步的规则和说明及格式和举例进行阐述。 第八章:偶发动议 对各种偶发动议的标准描述特征、进一步的规则和说明及格式和举例进行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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