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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XX中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XX中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搞好廉政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的新发展。使有限的教育经费发挥更大的效益,把有限的教育经费用在刀口上,用在教学之中,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确保教育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票证管理。

1、各校应指定专人负责(报帐员)凭“收票据购买证”向三垟街道核算中心购领的“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收据”、“温州市教育收费专用票据”等三种票据。

2、各种票据的存根、结存的票据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好,如果有遗失话,追究学校领导和领发人(报帐员)的责任。

3、各种票据使用后,及时向三垟街道核算中心进行核销核对。

二、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收费。

1、各校的收费许可证,要及时到物价局进行更改、登记有关手续。

2、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中各项标准方可进行量牌公示收费。

3、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借口搭车收费或乱收费,谁收费,谁负责的原则。如果有发现者,不论情节轻重一律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罚。

4、学校收取的经费一律上介三垟街道财政所支出专户,帐户:梧田信用社团底分社。不得截留,如发现者,以贪污论处。

三、学校收取的各项经费应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精神进行合理使用。

1、杂费收入只能作为日常公用支出,不得作为教师福利列支。

2、借读费收入,以上级有关规定40%作为改善办学设施,修理费支出;60%作为教师考勤,考职等支出。各项借读费收取的经费原则上由原单位使用安排。

3、社区教育活动费收入,主要用于教师双休辅导补助工资及日常公用费列支。

4、作业本费、课本费只能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在学生或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做好代办财务费收取工作,期末并做好结算、公示。

四、经费审批的规定

1、在校长授权下,由常务副校长负责以下经费的审批:

(1)月工资;

(2)学校结构制工资(月奖);

(3)有关课本费、作业本费的支出;

(4)2000元以下教师差旅费;

(5)3000元以下公务(活动)招待费;

(6)10000元以下设备添置、维修费用;

(7)校长经手支付的经费和差旅费。

2、审批程序:

(1)各类工资奖金由报帐员根据有关文件和各处室统计数据照文件和校规执行,工资由区工资统发办审核盖章后,由常务副校长签署意见。奖金由总务主任审核签字后,由常务副校长签署意见。

(2)各类差旅费的报销程序为:凭出差通知或文件(由常务副校长签署同意外出学习的意见),到报帐员处填写报销凭据,总务主任审核,2000元以下由校长签署意见,2000元以下由常务副校长签署意见。

(3)公务招待和活动费支出的报销程序,凭活动记录或有关文件通知,到报帐员处填写报销凭据,注明参加人员,总务主任审核,3000元以下由常务副校长签署意见。

(4)设备添置、维修费用支出的报销程序:凭预算方案(经校委会同意)到报帐员填写报销凭据,总务主任审核,10000元以上由校长签署意见,10000元以下由常务副校长签署意见。

(5)常务副校长可以就某些紧急的经遇支出(10000元以下)签署意见,但事后要向校长汇报。10000元以上的经费支出必须事先向校长请示。

3、建立月报制度:

报帐员每月初(上旬)要将上月各项收入、支出及剩余经费在校务会上汇报,并将月收入、支出明细表一式四份分别交校长、常务副校长、总务处主任和张贴到校务公开栏。

4、有关工会经费的收支和审批:

工会经费由工会出纳和会计负责管理,由工会主席负责审批,5000元以上经费支出要事先请示校务会。每月上旬由会计将上月收支情况造册(明细表)报校务会,并一式四份分别交校长、常务副校长、工会主席和张贴到校务公开栏。

五、办公用品、差旅费及其它开支管理。

1、办公用品统一负责购置和领用,单价在5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应做好专人登记工作。(金额较大,建议两人或两人以上去购置)

2、上下班差旅费实行分区域包干,其它差旅费报销按温瓯财经[2002]4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市区教研活动差旅费实行包干制度,每人每学期30元。

3、个人因公借款或预支差旅费,先经领导审批后方可领取,预支差旅费在回单位三天内报销,报销时应一次结算,不得拖欠,公款一律不得私人预支。

六、其他

1、学期初、期末要认真搞好年度经费预决算安排工作,做到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

2、报帐员要做到日清月结,按时做好有关报表工作,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报帐员要认真及时做好社会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费上介,人员调动,变更等有关手续。

某初级中学财务管理制度(总2页)

某初级中学财务管理制度(总 2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为管好用好学校经费,使师生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财务人员必须提高思想觉悟,大公无私、廉洁奉公、严格认真的执行国家财务法规、法令、制度,正确及时、完整的记录和反映学校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情况,保护学校财产、资金来源的安全和完整。 二、各项开支需编制计划,根据财务开支分级管理,实行一支笔审批的原则,报批后方可购买、非主管人员不得批钱,大型开支应由学校领导集体审批决定,所有发票应由主管领导审批,凡购买东西的发票,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报销,否则会计有权不予付款。 三、严格报销手续,正确掌握报销标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各项开支要分清渠道、专款专用、合理开支。 四、公款一律不得外借、挪用,库存现金及当日坐支资金数,要严格控制在银行核定额内,严禁公款私存。 五、对固定资产的购置、调拨、报废要有完整的手续,并及时登记入册,每学期至少清理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六、现金及帐目要日清日算,做到内容完整,单据真实,款物相符,会计档案要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七、学校制定而由班主任或者其他人代收的各项款项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向会计处交清,否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八、因公出差借公款,先由主管校长同意后方可借款,出差回校后在一周之内办理出差报销手续。 九、加强财产物资管理,严格交接手续,凡教学设备图书必须交回相关管理处管理。除教学以外不得个人使用,防止任何教学设备及图书化公为私、任意损坏和被盗窃的情况发生。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1、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是涉及到学校财务活动的每一个人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范。3、学校负责人对本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负责。4、会计人员依照<会计法>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5、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业务的批准、执行、检查、保管、记录职务互相分离,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地反映并控制学校财务状况,保障学校和全体师生员工权益不受侵犯。6、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行使职权,有效利用学校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办学经济效益,促进学校不断发展。 二、设帐、记帐管理1、学校设行政、工会、食堂账务外,不另设其它帐务,严禁私设”小金库”。2、收费收据统一管理,并登记造册,接受审核,专柜保管。3、学校收费做到亮证收费,由学校指定专人统一收取,全额入帐,并开具合法的票据。4、认真及时做好学校经费的记帐、算帐等**常工作,要求凭证真实、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字准确。5、出纳现金**记帐应逐单登记,不得汇总记帐。出纳人员应于每**业务终了后结清当天帐目,核对帐存和实际库存是否相符。6、财务人员离职,须在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下向接手人员移交所经管的帐目,签署移交文书。

三、经费报销1、坚持单位法人代表”一支笔”审批制。2、发票必须内容完整(包括税务章、收款单位财务或发票专用票、付款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字迹清晰,大小写一致。各项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重开发票。3、涉及批量购物,未注明数量、单价的发票,必须附带明细单据,并加盖收款单位财物或发票专用章。4、发票需有三人签名,包括经办人、审批人、证明或验收人,并注明事由。5、学校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名,凭证上还需写明支出的理由、用途,方可签批报销。6、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的发票须经会计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会计有权不予受理;对于记载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的发票予以退回,要求补充完整,审核完毕,会计填写现金付款单。7、经办人凭现金付款单到出纳处报销。 四、银行存款管理1、银行帐户只限本校使用,不准出租、出借、套用转让。2、财务人员按规定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手续完整,平时开出的支票,应当尽量避免跨月支取。3、按月和开户银行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与银行联系。 五、现金管理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若尔盖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臵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学校财务工作接受县教育局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三条乡中心校以上(含中心校)设臵财务机构,财会人员根

据学校规模大小确定,教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设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在100人(包括100人)以上,可设两名会计,一名出纳;村小(教学点)纳入中心校统一管理,不设财务机构,只设报账员。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四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五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六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七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校务会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八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九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条做好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十一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财务管理(Financial Management)是一个企业的命脉,是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投资),资本的融通(筹资)和经营中现金流量(营运资金),以及利润分配的管理。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三篇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吧! 一、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㈠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㈢按照勤俭建国,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㈣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㈤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㈠根据国家发展事业的方针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方针,坚

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教育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㈡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范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㈢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投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 ㈣根据核算中心的规定,及时正确交接原始凭证。 ㈤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

区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区教育局财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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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全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教育系统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以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通知》(鄂财教发[2006]108号)等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单位)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单位)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三条教育系统财务实行报账制,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根据财政四项改革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实行“校财局管”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坚持学校(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债权债务权属,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 第四条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及管理职责:各单位财务人员的调整,必须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直属学校(二级单位) 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直接聘任、街(镇乡)财务核算点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计财科直接聘任,或由学校(单位)提名报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由区教育局计财科聘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不得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财务信息;不得向单位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严禁将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各单位要定期组织、选派财会人员参加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知识等培训。区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检查、总结、评比,建立奖惩制度,健全激励机制。 第五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教育系统财务统一在区教育局计财科的指导下开展财务会计工作。区教育局设立校财局管服务中心,直属学校(二级单位)设财务室,并配备报账员一至二名。街(镇乡)中心学校设立财务核算点,并配备主管会计、出纳和专职记账员,街(镇乡)中小学校财务核算点业务由主管会计全面负责;街(镇乡)核算点人员配备,一般规模的街(镇乡)配备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证我校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全校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3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⑴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通过对资金的领拨和运用,对全校的财务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在科学预测各种因素对收支影响的前提下,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全面反映全校的财务状况,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从而保证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⑵ 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⑶ 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和财务监督,保证全校各种经济行为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实现规范化管理。⑷ 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第二章各项制度 第4条本校实行“统一领导、分校报帐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是全校财务工作的领导,对对学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学校财会工作应当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税务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5条根据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财会工作的特点,财务办公室设置的会计岗位有:记帐会计1人、出纳会计1人、报帐员10人。 第6条记帐会计具体组织本校的财务会计工作,编制经费预、决算,草拟内部财会管理制度,检查、考核财会工作并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积极筹措资金,合理使用经费,督促财会人员依法开展会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登记明细及总分类帐簿,负责往来款项的结算和清理,防止发生呆帐,负责票据管理工作,要求票据领、缴无差错,保管安全,归档及时,按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兼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整理、立卷、归档,并妥善保管;兼管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做到定期清查盘点,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7条出纳会计,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日记帐簿,做到手续齐全,真实准确,传递及时,日清月结。 第8条报帐员负责登记本校现金的收付。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日记帐簿,做到手续齐全,真实准确,传递及时,日清月结。编制本校经费预、决算,根据中心学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检查、考核财会工作并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合理使用经费。 第9条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本校校长是校全面工作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对本校财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其职责是:⒈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⒉对财会人员加强政治、业务方面的培养,努力提高校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⒊提出财会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学校财会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并对重点经济行为制定具体的财务控制和管理办法。⒋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保障学校开展正常工作的资金需求,合理配置各类资源,提高资产利用率,不断改善办公条件。⒌审批校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了解学校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并对学校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⒍加强财会干部梯度建设,选拔和任用财会干部。 第10条记帐会计岗位职责。⒈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掌握各项费用的开支渠道和开支标准,加强财务监督,把好财务收支关。⒉负责与出纳进行结帐并填制记帐凭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为规范民办学校财务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应制定规范的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1 一、民办学校必须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表。学校负责人对本学校的财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投入的资产,举办者只享有所有权,不得擅自撤回、抽逃、 挪用、非法占有和支配。 三、民办学校必须在银行设立基本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日常资金收付,学校取得的各种收入必须及时存入基本账户,不得坐收坐支或公款私存,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四、民办学校必须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严格按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自立项目或超标准收费。 五、民办学校收取费用时,必须向缴费者出具财政收费票据。 六、民办学校必须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或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或年度净收益的25%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七、民办学校必须根据学校规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聘任具有会计从

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会计。其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还必须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 3 年以上经历。民办学校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必须从依法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中,委托专业会计人员代理记账。学校会计人员或代理会计人员必须按月记账,编制会计报表,及时准确地反映学校的财务运行状况。 八、民办学校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严格经费开支的审批手续,杜绝以领代报、白条列支、损失浪费、私分公款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每张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签字、由财务人员审核,在校长或分管财务领导审批之后按实际发生数列支。 九、民办学校的财务活动必须接受审批机关的监督。一是民办学校开设基本账户后必须及时到审批机关进行备案,在大额支取或者支取频繁时必须接受审批机关的质询。二是要积极配合审批机关组织的民办学校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十、民办学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必须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并在次年3月 份前准备好下列资料:1 、财务人员上岗资格证明;2 、收费许可证;3 、会计帐簿(总账、现金及银行日记账,收支及往来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银行借款明细帐、有在建工程的单位的基建总账及明细账等);4 、当年会计凭证(记账凭证);5 、当年12 月银行对账单;6 、当年会计年报(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现金流量表和年度预决算);7 、学校章程。以便于学校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开展。 十一、审批机关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财务管理混乱的民办学校,将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或罚款; 对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

区教育局财务管理规定范文

江夏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全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教育系统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以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通知》(鄂财教发[2006]108号)等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单位)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单位)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三条教育系统财务实行报账制,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根据财政四项改革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实行“校财局管”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坚持学校(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债权债务权属,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 第四条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及管理职责:各单位财务人员的调整,必须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直属学校(二级单位) 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直接聘任、街(镇乡)财务核算点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计财科直接聘任,或由学校(单位)提名报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由区教育局计财科聘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不得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财务信息;不得向单位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严禁将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各单位要定期组织、选派财会人员参加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知识等培训。区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检查、总结、评比,建立奖惩制度,健全激励机制。 第五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教育系统财务统一在区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附件)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条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 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 条 根据我市教育局 年 月 日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 条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 条 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

校领导。 、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00

为了规范学校会计制度和操作规则,严格遵守国家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健全内部经济核算体制,特制定以下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按照上级规定的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严格管理学校的一切开支. 二、认真编制预算经费,加强对预算经费、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预算经费的合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三、加强电算化的组织、管理、操作和备份工作。确保计算机的安全使用。 四、负责管理好学校各帐户的现金、支票、凭证等的收付工作。 五、对于学校帐户中的现金和银行存款,要设置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库存现金要与现金日记帐帐面金额一致,要定期与银行对帐,做到日清月结,正确无误。 六、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每天结帐,收到现金要及时解行,领取现金数额较大,要有专人陪同前往。对暂付的现金、支票,要按规定催促有关人员及时报销结帐。 七、保管好库存现金和支票、发票、收据、图章等,每天下班时,必须将它们放入保险箱。 八、由专人保管专用收据、统一收据和专用发票,领取收据和发票要登记、签收。领用人归还时保管人要检查是否缺页,对作废收据要作销号处理,要妥善保管好使用过的发票和收据。 九、会计人员的记帐凭证要按月装订,帐册要按年度装订、编号。年终要按规定造财务档案清册,交档案室存档保管。

为了进一步搞好学校的财务工作,确保教育经费的正常使用和财务帐目的正确性,提高财务的质量,特制定以下财务稽核制度。 一、学校所有财务人员(包括财产保管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尽心尽责,努力提高各类帐务的正确性,做到帐帐相符,,帐务相符,帐实相符。 二、出纳人员应定期与银行对帐,每日清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三、出纳人员应正确填写出纳报告单,并按期交财务主管审核签章。财务主管应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规范性和出纳报告的正确性。 四、会计人员应对出纳报告和所有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如发现有不实或不规范原始凭证应向财务主管报告。 五、会计人员所出的所有报表应交财务主管和校长审核签章。 六、校长应对所有报表进行稽核,并可随时抽查凭证和帐册。 七、财产保管员应认真做好学校财产总帐和分类帐,并可抽查各部门的三级财产帐,抽查帐、物相符的情况。财产保管员固定资产的总值应与会计固定资产金额相符。 八、学校所有财务人员遵守财务制度,自觉接受上级财政局、教育局计财股、审计室的审核、抽查。

民办学校资金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资金管理制度 《学校校产管理的有关制度》《民办教育促进法》为了加强民办学校财产、财务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民办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章从第34条到第38条针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经费,建立健全财产、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办学经费的用途作了规定。同时明确规定,教育机构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要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接受审计和审查。 民办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4条明确规定: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财务制度是指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所必须遵守的规章和准则,是财务管理的依据。民办学校必须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学校财务制度的实施,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正确处理国家、学校、个人三者经济利益关系和学校内部财务活动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的责、权、利关系,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财务活动有序进行,做到合法有效地筹集和运用资金,保证财务收支计划的圆满完成,促进民办学校的发展。具体说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应建立:财务计划和财务决算方面的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工资基金管理制度,资金结算管理制度,学校基金管理制度,收费标准管理制度,费用开支标准管理制度,收据和发票管理制度,经营承包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和校办工厂财务管理等制度。

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方法、程序等规定。主要内容有:会计工作通则、会计核算原则、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监督、会计交接、会计档案等规定。民办学校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学校的会计制度,加强对学校会计活动的管理。 资产管理制度是指民办学校物资资产的保管、配置、使用等方面的规定。主要指:校舍、教学仪器设备等的保管维修制度,财产物资的管理和配置、使用制度。具体为:财产分类账制度,物品采购登记制度,物品进出库制度,物品损坏及报废制度,办公用品发放等制度。 民办学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和财产管理制度,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会人员。民办学校在管好资金的同时,要管好资产。要划清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界限,设置固定资产账卡。防止因财、物管理不善造成浪费、破损、丢失,努力克服管理中重财轻物的倾向。 民办学校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按照会计法认真搞好日常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要分清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财产、创办者投入到教育机构的财产和教育机构通过办学积累的财产,并分别登记建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及编报各种财会报表,做到账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物(钱)相符;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按照有关规定,要长期保存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财会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定期向批准办学的行政机关 报送财务报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教育机构内部应加强财务管理的民主监督,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定期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账目。

二十里店镇初级中学章程

二十里店镇初级中学章程 序言 海阳市二十里店镇初级中学位于海阳市市区西部,二十里店镇后店村东北部。学校始建于1960年8月,原名为海阳县十二中,后改名为海阳市二十里店镇第一初级中学,2009年9月更名为海阳市二十里店镇初级中学。学校提出了“以精细化管理为基础,以教学研究工作为中心的办学思路初步形成了“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共处,学会创新”的育人宗旨,确立了“用心做事,追求卓越,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创办于1960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学校,占地27888平米,校舍总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 学校全称:海阳市二十里店镇初级中学 校址:海阳市二十里店镇后店村 邮政编码:265120 域名为: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98211132.html,/ 第三条[学校性质]本校为实施四年制初级中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根据社会需要、上级计划和办学条件,确定办学规模为24个班级,1200人。

第四条]学校申请设立登记时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756万元。学校具体经费为全额拔款。 第五条[办学宗旨] :以精细化管理为基础,以教学研究为中心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校园人文化、治校民主化、管理科学化、条件现代化、师资名师化、质量素质化、办学特色化。 第七条[学生培养目标]: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共处,学会创新 第八条[教师发展目标]:用心做事,追求卓越,和谐发展 第九条[学校文化和特色]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传统文化为主题的教育 学校坚持“心理健康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为主题”的办学特色,以“博学、笃志、和谐、创新”为校训,学校的校风为:团结、协作、拼搏、进取。教风是:博爱、严谨、勤研、善创。学风为:勤学、善思、文明、笃行。确定《青春的理想》为校歌。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三)、按照勤俭建校,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四)、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五)、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发展方针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教育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二)、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范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三)、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投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 (四)、根据核算中心的规定,及时正确交接原始凭证。 (五)、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财务管理制度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二、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三、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四、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即安全又牵制。 五、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六、参与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七、对各项收入,及时定额入账,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八、物品的采购须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再行采购,财务会计对审批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实物清单及购物发票进行审核。属于控购审批的物品须事先办理报批手续。 九、急用物品的采购须由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经批准购买的物品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派人采购并予核定其价格。 十、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均由财务会计购买并保管。出纳存放未使用的转账支票不得超过五张,存放未使用的现金支票不得超过一张。财务会计负责随时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因公使用支票和现金凭用款申请单报经领导批准,方可在财务部门办理规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续。个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十一、因公需借支的现金数额较大时,借款人应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打招呼,财务部门到银行支取现金须经财务主管签字批准。

教育部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教[2012]4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1] 附件: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颁发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育部 2012年12月21日 2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1] 第二章财务 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五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

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8.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9.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10.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

新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新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来源:开阳县教育局 | 作者:开阳县第一中学 | 日期:2011年9月27日 | 浏 览152次] 字体:[大中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公办高级中学、完全中学、普通初中、职业技术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单位。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保证资产安全完整; 核算、监督学校经济活动。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对中小学校经费实行“校财局管”。县教育局教育经费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负责管理、监督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组织、指导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汇总审核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拨款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 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议草案,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核算中心申报用款计划。 第六条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县教育经费核算中心以各学校为会计核算单位,教学点并入片区中心校进行会计核算,以各学校为报帐单位。 撤销各学校所有银行账户,由核算中心协助县直有关学校和乡(镇)教育室在金融部门设立备用金支出账户。中小学日常支出由核算中心安排备用金,直接拨入各校及教育室备用金支出账户。取消乡(镇)与县直学校会计,各乡(镇)设总报帐员一名,各学校设报帐员

职业培训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XXXXX职业培训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教委《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和《社会力量办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相关规定及学校规模,设置财务管理科,设财务总监1人,配专职会计1人,出纳1人,经研究,由同志任财务总监,由同志担任专职会计,由同志担任专职出纳员。 三、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和有关财务管理办法,在银行开立帐户,办理财务收支,进行会计核算。 四、由法人出资万,作为四川XXXXX职业培训学校开办基础设施的购置和初启动经费,学校启动后,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及财务、物价等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办法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杂费,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五、学校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本着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的原则,妥善安排使用学费和住宿费,管理好代收费。 六、学校由同志分管财务工作,严格经费开支的审批。杜绝以领代报、白条报帐等违反财务制度的现象。 七、学校各类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等项开支标准按照国家同层次学校同类人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八、学校财务机构独立设置会计帐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认真搞好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并即时记帐、结帐、对帐及编报各

种财会报表,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物(钱)相符,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会计资料。财会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九、学校定期同当地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学校内部实行财务民主、经济公开、定期公布财务收支帐目。 十、学校停办时,除按原审批办学程序注销手续外,在当地行政部门领导下,认真清理财、物及债权债务。清算时,首先支付所欠教职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返还学校出资人的投入。 XXXXX职业培训学校筹委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XXXXX职业培训学校资金、场地、设备 XXXXX职业培训学校筹委会经过认真研究论证,于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八日召开筹委会议通过申办四川XXXXX职业培训学校的决定。 1、XXXXX职业培训学校在中科博爱(北京)心理医学研究院XX分院的软硬件基础上,将校址设在XX,租赁XXXX市涪城区特殊学校场地、设备办学。通过投资维修改造,现有教室2个,面积190m2;行政办公室2个,面积70 m2;财务办公室1个,面积30m2;住宿用房6间,面积180 m2;以及门卫室、通讯、交通、水、电等成套设施。 2、投资14万元购置办学设备、课桌凳、教师座椅及教学用品、学生用床、投资21.2万元购置教学设备。 3、办学实行有偿服务,所收费用,除偿还债务及正常支出外,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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