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外商投资如何办理主体资格证明?

外商投资如何办理主体资格证明?

外国投资者(外商)来华设立外资企业或进行外资并购时,主管机关(主要是商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通常需要外国投资者提供主体资格证明。这里的主体资格证明在外商为个人时指其护照,在外商为企业时指其开业证明。

由于各国(各地)商事制度与体系不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其开业证明也各不相同。例如,美国是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图1),德国是Handelsregisterauszug(图2),新加坡是Business Profile(图3),香港是公司注册证明书(图4)。

图1 美国的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示例

图2 德国的Handelsregisterauszug示例

图3 新加坡的Business Profile示例

图4 香港的公司注册证明书

需要注意的是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即:办理公证认证)。

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见图5)。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图5 美国的公证认证示例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见图6)。

图6 香港的公证示例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