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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局“三公”经费2013年决算支出和2014年预算安 …

维西县局“三公”经费2013年决算支出和2014年预算安 …

德钦县人大办“三公”经费2015年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县人民政府的统筹安排,现将我单位“三公”经费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公布如下: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9.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6.0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1

2016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宣传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41万元,完成预算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45万元,完成预算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3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严格控制接待费,厉行节约。 宣传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与2015年相比减少10.19万元,下降43.18%,下降原因: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严格控制接待费,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与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75万元,下降46%;下降原因: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决算与2015年相比减少1.44万元,下降33%,宣传部2016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费,公务接待人次下降,接待费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45万元,占77.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6万元,占22.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45万元。主要用于宣传部日常工作及项目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9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XX局“三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局(以下简称省局)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局机关,XX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三公”经费是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 第四条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 第五条严格“三公”经费监督,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省局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责,开展一般公务活动和安全监察执法所配备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安全监管监察用车。 第七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包括车价、相关税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

桥费、保险费、停车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经费使用实行统筹规划,预算总额控制。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的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编制购置经费预算;参照核定的编制数及定额标准,编制运行维护经费预算。 第九条公务用车购置严格执行“先审批、后采购”制度。公务用车购置方案由省局办公室提出,经局长办公会意见同意后,由办公室、科技装备处、财务处、纪检组监察室共同组成采购小组,按照政府采购或招标方式统一采购。 第十条加强公务用车油耗、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运行费用的单车核算,定期考核分析单车费用支出情况,有效控制和降低单车费用支出。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得进行装饰和增配,确有必要进行装饰和增配的,要严格控制在购置价格2%以内,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通过政府采购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通过专用徽通卡支付过路过桥费。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程序: 购置费按照招标采购价格,经局长审批后,由财务处根据预算资金渠道统一支付。 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由办公室根据单车消费情况,适时适量进行充值,经财务部门审核、局长审批后转账支付。

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参考文本

新民市民政局部门预算 (2018年) 目录 第一部分新民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新民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表 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新民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民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 (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救灾、救济和贫困户扶贫救济工作,负责全市中心敬老院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拥军优属、退伍军人安置工作,负责军队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和革命烈士、军人因公牺牲、病故的抚恤优待管理工作。负责协助驻新民市部队和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双拥”工作。 (四)负责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和使用。 (五)负责社区工作,开展社区服务。 (六)依据《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殡葬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及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审批社团编制。 (八)依照《老年法》指导全市开展老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民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新民市民政局机关 2. 新民市社会福利院 3、新民市救助管理站 4、新民市婚姻登记处 5、新民市殡葬管理所 6、新民市烈士陵园 7、新民市民政局民政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近年来,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已成为各单位的重要任务之一,那么制定了哪些与三公经费有关的管理规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事业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 第三条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定。其中,事业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局属国有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四条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三公”经费管理有关要求,从严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硬化预算约束,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明显下降。 第五条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每年12月初,局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计划报至局组织人事编制科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向市外事管理部门申报。市外事管理部门将我局申报情况纳入全市下一年度出国(境)计划,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意见后,报政府批准。自行组团和参加省级以上机关组织的双跨团组,均须按程序纳入计划报批,未纳入计划的市外事部门将不安排出访任务。 第六条公车配备、更新。局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计划报至局办公室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向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申报。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我局申报情况纳入全市年度公车配备、更新计划内,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意见后,报政府批准。 第七条公务接待费用控制指标。市财政部门会同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当年目标任务,核定各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用年度控制指标,报政府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三章支出调控 第八条实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申报核销制度。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申请出国(境)考察,要提交出国(境)经费预算报告至局计划

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刘湾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简称“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进“三公经费”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商州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在全区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通过对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和纠正“三公经费”在审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的意识,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形成文明、科学、健康、理性消费新风尚,切实转变作风,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是否超预算,是否达到下降指标要求,是否建立和履行了内部审批制度。 公务接待方面:是否用公款购买和赠送年货节礼;是否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否存在领导干部以接待为名擅自拿发票到单位财务上报销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公务接待规定,搞大吃大喝、同城吃请、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及其他奢侈浪费

行为;是否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报销接待费用,把招待费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等问题;是否在私人会所进行公款消费。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用方面:是否违规购车;是否豪华装修;是否定点维修、加油;是否存在借用、占用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捐赠车辆问题;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等问题。 公款出国(境)旅游方面:是否公款出国(境)旅游;是否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挪用其他公共资金,以及由企事业单位出资、补助或向下属机构摊派等行为。 (二)落实“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各预算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各单位“三公经费”否按照有关要求定期进行内部公布,公开是否真实、详细。 (三)全面推进公务卡消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公务卡管理制度;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出是否使用公务卡结算、报销是否规范等。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4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 各站所、办事处机关要结合实际,对各站所、各机关单位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和动员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同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规定。 (二)自查自纠(2014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 各站所、各机关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及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对2013年以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

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巴马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巴马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单位性质:党政机关。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委工作人员共人,其中: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人,正科级领导名,科员名,挂职领导名,西部志愿者名。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巴马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表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基金预算拨款)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全口径分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六:收入预算总表 表七:支出预算总表 表八: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巴马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巴马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政机关。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巴马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是主管全县共青团工作的自治县群团部门,是中共巴马瑶族自治县党委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全县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关。设有组织宣传部、青工青农部、学少维权部、办公室等。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 (三)基本职能 、根据县委的中心工作及团市委有关指示精神,制定全县共青团工作任务计划,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团组织工作,交流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 、负责全县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坚持对青年团员的教育和引导,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组织带领团员青年投身改革开放的实践,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建功立业。带领、引导团员青年岗位建功、岗位成才,提高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 、开展全县青年人才培养工作,抓好青年人才队伍建设。 、开展团的组织建设,负责建立健全县属各级团组织机构和领导班子,负责发展团员工作和推荐优秀青年入党工作。 、调查分析本县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团市委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加强对县属团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关心团干部得成长,协助各级党组织对团干部的选拔、考

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规定,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据此,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口径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收入安排的三部分。经审核,我县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拟安排100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1万元,比上年减少55万元,下降6.5%,其中公车运行维护经费安排687万元,减少129万元,下降15.8%,公车购置费104万元,比上年增加74万元,增长246%。 二、公务接待费195万元,比上年增加50万元,增长34.5%。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19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35%。 二、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8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7475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046万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财力性)3498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含一般转移支付专项化)367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返还性收入3046万元,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1735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300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1010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4985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28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786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7916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59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506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6422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734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6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4万元,公共安全982万元,教育3442万元,科学技术1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4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817万元,医疗卫生8715万元,节能环保148万元,农林水13926万元,交通运输1690万元,商业服务业6万元,住房保障104万元,其他收入400万元。 三、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2018年我县拟使用地方政府债券安排部分项目,用于武强县2017年农村公路工程、武强县Y502正港线至东厂道路改建工程、武强县乡镇Y508东唐旺-小范道路改建工程、武强县北牌桥改造工程、武强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武强县桥西街道路工程、武强县音乐公园建设工程。地方政府债券暂不列入年初预算草案,待上级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后,再编入预算调整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2018年,共安排偿债支出2377.80488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注: 1、行政经费包括:(1)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基本支出;(2)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支出;(3)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共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江门市市委办公室(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 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 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4.8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万元,主要是公务出 行租赁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9.43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务接 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4.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06

万元,下降35.2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4万元,上年预算为零,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按人员编制数下达的公务出行租赁经费。车改后,我办保留公务车25辆,根据职能,保留的车辆由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调配管理工作,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也下达至该局,不在我办核算。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46万元,下降58.80%,减少的原因是我办2016年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省市有关公务接待的标准,进一步减少该项预算安排。

2014年下半年时事热点汇总

2014年下半年时事热点汇总 7月份 1.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央档案馆副馆长李明华介绍了中央档案馆在互 联网上公布《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的有关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2.7月3日至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对韩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结束之际,外交部长王毅向随行 记者介绍了此访有关情况。王毅说,中韩两国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缘相通。建交22年来,两国关系全面迅速发展,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7月4日,中国证监会就《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 稿)》(简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标志着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启动。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这次改革的目标是实现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常态化。 4.7月7日,国际奥委会执委会投票决定,北京正式成为2022年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候 选城市,将与挪威的奥斯陆、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一起角逐2022年冬奥会举办权。 5.今年7月7日是“七七事变”77周年纪念日。上午,党和国家领导人将到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 念馆,同首都各界代表一起,隆重纪念全民族抗战爆发77周年。 6.7月15日,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六次会晤在巴西福塔莱萨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巴西总统 罗塞夫、俄罗斯总统普京、印度总理莫迪、南非总统祖马出席。5国领导人围绕“实现包容性增长的可持续解决方案”主题,就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国际政治安全问题交换意见。 8月份 7.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8月16日晚在江苏省南京市隆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 式并宣布运动会开幕。南京青奥会是继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在我国举办的又一项具有国际影响的奥林匹克盛事。 8.中共中央8月20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座谈会,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中共中央总 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回顾了邓小平同志一生的丰功伟绩。9.8月24日,“和平使命—201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武装力量合反恐军事演习联合导演部总导 演、解放军副总参谋长王宁,在内蒙古朱日和训练基地宣布联演正式开始,并向各国战役指挥员下达战役训令。 10.8月2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提 出,将9月30日确定为烈士纪念日。 11.对口支援西藏工作20周年电视电话会议8月2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 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会议。 12.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四届海洋部长会议8月28日在福建厦门开幕。会议通过了《厦门宣 言》。此次部长会议的主题为“构建亚太海洋合作新型伙伴关系”,重点讨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海洋在粮食安全中和相关贸易中的作用、海洋科技创新、蓝色经济等四个议题。9月份 13.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9月3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座谈会,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 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9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历史无法重来,未来可以开创。 14.国家主席习近平9月4日在人民大会堂会见马来西亚最高元首哈利姆。习近平强调,中马两国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利辛县流动办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为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的支出,推进我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铺张浪费、奢侈之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促进干部清正、单位清廉、政治清明。 二、工作内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以及年度追加、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严禁在其他经济分类科目中安排或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严禁接受或变相向下级单位、地方资助、摊派和转嫁费用等行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管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禁借用、占用其他单位车辆,严禁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捐赠车辆;严禁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和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及调

整的报批程序;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严禁在其他经济分类科目中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严禁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三)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公务接待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接待费资金支付应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务卡管理和现金管理等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不准现金方式支付,不准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不准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不准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不准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不准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1、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公务接待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规范接待程序,接待方案要经过单位领导审批。不准违反规定擅自开展公务接待,不准随意变更经批准的接待方案开展公务接待,不准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 2、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公务接待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开展,规范安排接待规格。不准擅自扩大公务接待范围;不准把国家工作人员个人的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准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不准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

2014年12月时事政治热点汇总

2014年12月时事政治热点汇总 1.虽然还有近3个月才过春节,但不少人现在就要想想自己哪天回家了,因为春运车票即将开售。自今日起,将用一周的时间,铁路部门会逐步将铁路互联网售票、电话订票的预售期,由20天延长至60天。12月7日(本周日)将开始发售2015年春运第一天(2015年2月4日)的车票。由于预售期较长,退改签的旅客预计将会明显增加,铁路部门明确,预售期延长至60天后,对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 2.酝酿21年之久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露面。近日,央行、国务院法制办发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征求意见稿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也就是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 3.连接中越两国边境地区的蒙(自)河(口)铁路12月1日通车运营,标志着云南首条沟通联系东南亚的出境准轨铁路全线投入运营。该省至东盟国家距离进一步“缩短”。 4.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近日报道,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最新统计显示,2014年前10个月的平均气温已打破1880年有观测记录以来的最高水平,今年有可能超越2010年,成为史上最热的一年。 5.首尔当地时间12月1日,韩日时隔7年再次召开商界会议,双方表态支持中韩日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并会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亚太自由贸易区。 6.据日本放送协会(NHK)1日报道,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当天上午在首相官邸会见北海道根室市市长等人,强调将与俄罗斯加快和平条约谈判的步伐,以便解决争议领土问题。 1.国防科工局探月与航天工程中心副主任裴照宇2号表示,探月工程三期再入返回飞行试验器返回器安全着陆在预定着陆点,任务取得圆满成功。为最大限度利用服务舱的能力,对嫦娥五号任务相关技术进行在轨试验验证,科研人员决定利用服务舱进一步开展拓展试验。 2.中国铁路总公司近日发布公告称,12月2日至12月6日,暂不发售明年1月1日至2月3日间部分调整时刻的列车车票,12月7日起按新调整的列车时刻进行车票发售。不涉及调整的列车车票正常发售。 3.针对存款保险制度,央行12月2日回复网友问题时表示,50万元的上限额度能为99.6%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相当于我国人均GDP的12倍多,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XX局“三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局(以下简称省局)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局机关,XX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三公”经费是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 第四条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 第五条严格“三公”经费监督,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省局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责,开展一般公务活动和安全监察执法所配备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安全监管监察用车。 第七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包括车价、相关税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经费使用实行统筹规划,预算总

额控制。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的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编制购置经费预算;参照核定的编制数及定额标准,编制运行维护经费预算。 第九条公务用车购置严格执行“先审批、后采购”制度。公务用车购置方案由省局办公室提出,经局长办公会意见同意后,由办公室、科技装备处、财务处、纪检组监察室共同组成采购小组,按照政府采购或招标方式统一采购。 第十条加强公务用车油耗、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运行费用的单车核算,定期考核分析单车费用支出情况,有效控制和降低单车费用支出。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得进行装饰和增配,确有必要进行装饰和增配的,要严格控制在购置价格2%以内,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经过政府采购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经过专用徽通卡支付过路过桥费。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程序: 购置费按照招标采购价格,经局长审批后,由财务处根据预算资金渠道统一支付。 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由办公室根据单车消费情况,适时适量进行充值,经财务部门审核、局长审批后转账支付。 维修费每季度结算一次,由办公室统一核算,经财务部门审核、

加强对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总结

加强对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 检查和审计工作总结 篇一:三公经费检查汇报文档 三公经费重点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县转作风的有关规定,月中旬以来,市纪委监察局从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四个专班,对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有关单位20XX年以来 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公务外出学习考察费用 (简称“三公”经费)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州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 项规定”出台后,我市各级各部门落实上级转作风各项规定取得了明显成效,多数单位对有关规定落实情况较好,做到令行禁止,铺张浪费、超标准购车和公款旅游等违规行为大大减少。一些单位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厉行节约,严控支出。自20XX年3月以来,绝大多数单位“三公” 经费持续下降。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三公”经费下降幅度约30% 二、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少数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尤其是在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同城吃请、公车私用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单位所制定的制度明显与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相悖。少数单位财务

管理不民主、不公开、不透明,不向群众公开单位财务情况。少数单位仍把大手大脚等同于大气讲排场、摆阔气,铺张浪费现象严重。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违规发放津补贴。少数单位为提高干部职工福利待遇,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发放津补贴;少数单位没有资金,就想方设法套取专款、向管理对象伸手、向银行或财政借款也要保证职工的高福利、高待遇。 (二)购置公车不报批不备案。少数单位如林业局、汪营镇等在二级单位没有编制不能配车或无法取得车辆购置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公车以私人名义登记入户,形成公车私挂、账外资产等问题;少数单位如畜牧局、文斗乡等新购车辆没有按照《利川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 法》(利办发[20XX]13号)相关文件到市纪委监察局进行审核备案;少数单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购置车辆,为了逃避检查,超标准部分另外开具车辆内饰。 (三)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少数单位如广播电影电视局、人社局、安监局等购买大额的购物卡,以节假日、庆典等名义发放给单位干部职工或者送给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四)组织公款旅游。少数单位不认真执行中央、省、州和市里有关文件规定,将用公款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分批次旅游作为福利待遇;个别单位因公外出学习考察不按规定到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审核报批,我行我素。

三公经费问题整改措施

Clarify the implementation objectives and contents, make the plan unified, the action coordinated and the process orderly.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公经费问题整改措施

编号:FS-DY-20109 三公经费问题整改措施 根据省委开展“六项集中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省财政厅负责牵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检查集中行动。对此,我们高度重视,会同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审计厅等有关部门,制定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公”经费集中检查情况 为全面了解各地各部门“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省财政厅牵头开展了集中检查。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查范围包括11个市、129个省级部门,实现全覆盖。根据自查情况,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对省交通厅等10个省级部门和杭州、嘉兴等2个地级市,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各部门都能较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并结

合实际,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和细化措施。同时,在年初已经压缩“三公”经费预算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管理,挖掘潜力,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和行政成本,各地各部门预计全年“三公”经费均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从执行情况看,1-10月,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5.6亿元,同比下降15.5%,其中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26.6%。另外,经过前3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各地各部门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明显增强,未发现设小金库和其他严重违反财政纪律的现象。 在9月底的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以1-8月的数据为例,省级部门中,仍有30个部门的“三公”经费支出总数、19个部门的因公出国(境)费、5个部门的公务接待费、54个部门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较上年同期增长。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因公出国(境)费增加主要是出访任务增加或期限提前(如省侨办出访批次相比上年同期增加一倍);公务接待费增加主要是有不可比的大型活动或接待任务(如民盟中央有关领导多次赴我省对新任主委会人选进行考察导致省民盟接待任务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主要是有新购车辆或车辆保有数量增加(如省国资委报废更新2

汉中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开支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汉中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开支和管理 工作意见的通知 篇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 为大力压缩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简称“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根据《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经县政府研究,现将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三公”经费预算单列,推进“三公”支出公开 1、“三公”经费预算单列。“三公”经费预算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在确定的定额标准和限额内,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编入部门支出预算,并按照统一预算编制表式的要求单独分项列示,能明细到具体项目用途和承担部门的必须按实编制。不得在预算之外挪用其他预算资金、不得摊派、转嫁相关费用。 2、“三公”经费总额控制。“三公”经费全年支出总额严格控制其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并根据上级要求压缩10%-30%,同时,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分别确定控制总额,人均“三公”经费逐步控制在科学合理

的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各单位相应编制明细支出计划,建立台账,及时掌握预算执行 情况。超过总额的单位财会部门不予报支,县财政部门不予拨付资金,部门决算不予列报。 3、“三公”经费支出公开。在部门预算和总额控制的前提下,实施“三公”经费支出,支出应控制在序时进度之内,支出内容必须合法,审批程序必须规范,支付方式必须合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和决算结合部门预、决算同时公开,并附有详细说明,今年根据省市要求,选择部分部门和单位的“三公”支出公开。平时“三公”经费支出单位内部按月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明细到具体项目部门、车辆和()个人,对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单独公开。 二、落实“三公”经费节约措施,规范“三公”支出行为 1、公务用车按照编制购置。车辆统一实行编制管理,新购置车辆在编制内申请审批,无编制的不予报批。根据上级规定,车辆编制原则上按在编在岗每30人配备1辆,除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外,不得配备越野车。车辆配备标准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18万元之内。新车装饰不超过购车裸价的5%。有超编车辆的单位一律不予报批新购置车辆,对超编车辆由政府收回统一调剂处理。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单车核算,不得专人专车,不得接受企业捐赠,不得借用外单位车辆。 2、公务接待实行双向控制。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实行全年总额控制和单桌金额控制相结合,公务接待(包括

2017年县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文本【模板】

附件二: 2017年县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文本

义县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 (2017年)

目录 第一部分义县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义县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批复表 九、政府采购表 十、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义县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义县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全县离休干部和副处以上退休干部的管理、教育、引导、服务工作;指导、协助、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离休干部和副处以上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制定或参与制定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对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抓好离休干部和副处以上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坚持和完善老干部政治学习、组织生活、阅读文件、情况通报、参加重要会议、参观考察、走访慰问、做好在职领导联系老干部等八项制度,切实从政治上关心老干部;负责开展好离休干部和副处以上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组织和引导离休干部和副处以上退休干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4、负责抓好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保障机制。督促协调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政策规定实报实销和专

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委办发〔××〕128号)、省财政厅、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关于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外〔××〕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县级部门及下属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三公”经费是指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条“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应当遵行以下总体原则: -1-

(一)只减不增。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规定,对“三公”经费预算实行总量控制,本年度“三公”经费原则上不得高于上年度水平。 (二)严格预算。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开透明。除涉密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四)明确责任。各单位是“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公开的责任主体。财政部门负责公开本级政府“三公”经费预决算的汇总数。 第二章预算编制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根据综合预算的编制原则,单独编报“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包括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中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各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当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在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下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级科目,“其他资本性支出”类下的“公务用车购置”款级科目中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明细情况。 第六条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并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负责审核汇总县级“三公”经费预算报县政府审定。 -2-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篇一: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三公经费>自查报告(一)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 20**年至 20**年 2 季 度公务接待费、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费用、公车购置及运行费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 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搞好“三公”工作,我局成立了以书记、局长李立安为组长、副局长彭胜辉为副组 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年初重新下发 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会审联签制度, 从制度对全局支持进行规范,确保“三公”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落实,严控“三公”经费 1、会议及公务接待费用 我局 20**年会议及接待费用预算为 7.2 万元,20**年会议及接待费用预算为 6.24 万元。 我局 20**年会议及接待费用为 40.5 万元,20**年会议及接待费用为 53.5 万元,20**年 1-6 月 会议及接待费用支出 14.3 万元。 我局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会审联签制度。 接待安排先由需接待部门的经办人员向领导请示, 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报销时必须由经办人员、会审联签小组会签,经分管领导审批后,财务股 核报。经调查,我局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支出偏高的原因: 按上级要求,我局开展了多次公路专项整治行动,上级检查多,部门联系公务接待较多;路政 巡查加班餐费等共同导致。 2、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情况 20**年外出学习培训 11 次共 96 人花费 49011 元, 20**年外出学习培训 14 次共 36 人花费 21361 元,20**年 1-6 月外出学习培训 1 次共 1 人花费 1300 元。除 20**年自行组织退休老同 志考察学习、党员学习以外,其余都为参加省、市组织的学习培训,无国(境)外学习事项, 且呈逐年递减趋势。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 我局 20**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 6 万元,20**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 3 万 元。我局 20**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 18.7 万元,20**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 17.7 万元, 20**年 1-6 月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 16.8 万元,其中,20**年 5 月,因路政大队 2006 年由省 局统一配置的猎豹皮卡车使用年限过长, 使用频率高 (已行驶 31 万多公里) , 车辆状况极差, 已无法正常运行,经市局同意,我局购置大众上海大众朗逸 汽车 1 辆,价值 10.7 万元,严格按照控购手续,经市财政局控购办同意购买。支出比例 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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