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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工会慰问、帮困职工工作,体现公司工会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不断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职工队伍。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送温暖活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慰问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工会慰问职工时以精神安慰为主,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为辅。

(二)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对职工退休时,按照原有贯例,购买并赠送慰问品等。

(三)定期慰问原则。工会在重大节日集中开展慰问活动,对女职工节日表示祝贺,对全体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第二条慰问职工的范围

公司工会会员(含本单位离退休人员)

第三条慰问职工的条件和标准

(一)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的,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0元;职工直系家属(父母、配偶、

子女)患重大疾病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1000元。

(二)职工身故,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5000元;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0元。

(三)职工因工身亡或因工致五级(含五级)以上伤残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其家庭,每年春节前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0元;因工致五级以下伤残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根据伤残等级,每年春节前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元至1000元。

(四)职工本人及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重大损

失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0元。

(五)职工计划内生育、患病住院或须在家病养休息一月以上的,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600元。

(六)职工过生日,工会每月统一安排一次集体生日,购买人均不超过150元的蛋糕予以庆贺。

(七)职工退休或反聘职工不再聘用的,由工会发放价值300元纪念品1份。

(八)重大节日对职工发放慰问品,慰问标准参照全国总工会及上级工会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重点帮困的主要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

的困难职工家庭,公司工会组织慰问看望,每年春节前一次性发给1000元困难补助金。(如上级单位已经下发补助金,则不重复发放)

(二)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需长期治疗的慢性重病,个人承担医药费较重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家庭,公司工会组织慰问看望,每年年底一次性给予500元至1000元困难补助金。

第五条慰问职工的审批程序

符合本办法慰问及帮困条件的(除上述第四条第(八)款规定),由职工所在部门填写《慰问职工登记表》(见附件)中的相关信息,经职工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由工会审批备案后,按照公司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办理支取手续。

第六条本法办法所指的慰问金是为解决职工突发的暂时困难设立的,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原则上一年只能享受一次。

第七条违反下列条件之一者不予补助

(一)违反计划生育条例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受公司纪律和国家法律以及治安处罚的

(三)工作不认真负责且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四)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罚款处罚而造成生活困

难的。

(五)因购(建)房屋或个人不当原因而造成生活困难的。

第八条公司工会应建立职工慰问台帐,接受职工监督。

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XX公司工会

20XX年X月X日

附件

工会慰问登记表

经办人:注:本表一式二份,由财务部门留存和公司工会备案

学校工会制度大全

学校工会制度汇编 教职工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在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为在学校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治校的指导思想,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为了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建设学校的积极性,保证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落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教职工大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同时要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加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而努力。 第四条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 第二章教职工大会职权 第五条教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 在学校权限范围内,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有关基金和福利费的管理使用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要时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党委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第六条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大会的有关决定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七条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学校教职

工会慰问制度

工会慰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残联机关工会工作,体现会机关工会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关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与谐、友爱、进取的干部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慰问在职干部职工应以精神安慰为主,辅之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同时询问家庭有关情况, 帮助排忧解难。 2、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对干部职工退休时,按照单位原有贯例,购买慰问品等。 3、定期慰问原则。工会在每年春节、古尔邦节前夕开展集中慰问活动,对女职工节日表示祝贺,对全体干部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二、慰问范围 1、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生病住院的。 2、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丧亡的(指父母、夫妻、子

女)。 3、干部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与生活确有困难的。 4、干部职工正式退休的。 5、春节、古尔邦节等重大节日对退休老干部职工与特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慰问。 6、干部职工生小孩的。 三、慰问标准 1、生病慰问: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职工在乌鲁木齐市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与组人部相关人员共同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在外地生病住院的,由机关工会或所在部室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内。 2、丧事慰问: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或组人部以自治区残联名义送慰问金,标准为500元;所在部室或分管部室,送花圈一个,标准为300元以内。 3、干部职工退休时,由组人部组织慰问,可购买500元以内纪念品。按规定可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按照单位原有贯例享受一次性疗养补助5000元。

员工慰问管理办法

员工慰问管理办法 湖南瑞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员工慰问管理办法 员工慰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规范公司员工慰问工作程序,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让广大员工切实体会到公司大家庭的温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尉问的原则 第二条公司一切员工慰问活动均须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办公室领导、部门负责的原则,分层级、分部门管理职工慰问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慰问活动,函盖但不限于员工伤、病、亡,员工家属丧亡、重病,家庭遭受灾困、子女入学等情况。实际情况发生本办法以外事项需要慰问的,由办公室会同公司领导临时商定。 第三章慰问的类别及标准 第五条生日慰问 员工生日,由办公室代表公司送去生日礼物,标准不超过200元/人。 第六条婚庆慰问 (1)员工结婚,符合晚婚政策的400元/人,双职工600元/对;不符合晚婚政策的200元/人,双职工400元/对。 (2)享受婚礼贺金的员工原则上应为公司正式转正员工,特殊情况由办公室拟定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七条生病慰问 (1)员工因病一般住院五天以上,慰问金或慰问礼品不超过300元/人;

(2)员工因病手术住院,慰问金或慰问礼品不超过500元/人; (3)员工因病请假在家休养五天以上的,慰问礼品不超过200元。 (4)患同样病种在一个治疗期内住院的只慰问一次。 (5)享受生病慰问的条件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第八条工伤慰问 湖南瑞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员工慰问管理办法 工伤慰问金标准参照员工生病慰问标准执行。享受工伤慰问的条件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第九条产假慰问 (1)员工(不分男女)请产假的,慰问金或慰问礼品不超过400元。若女员工流产的,慰问金或慰问礼品不超过200元。 (2)享受产假慰问金的员工原则上应为公司正式转正员工,并符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特殊情况由办公室拟定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条员工丧葬慰问 (1)员工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岳父母或公婆)过世的,享受慰问金不超过400元,花圈1个;员工本人过世的,享受慰问金不超过1000元,花圈1个。 (2)享受丧葬慰问的条件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第十一条员工子女升学补助金 (1)员工子女考取国家全日制大学二本以上贺金标准不超过400元/人,双职工家庭子女不超过600元/人。 (2)享受子女升学补助金的必须为公司正式转正员工。 (3)升学补助金申请及发放:凭子女录取通知书原件及户口本原件,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和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按审批结果发放。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工会慰问、帮困职工工作,体现公司工会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不断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职工队伍。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送温暖活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慰问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工会慰问职工时以精神安慰为主,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为辅。 (二)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对职工退休时,按照原有贯例,购买并赠送慰问品等。 (三)定期慰问原则。工会在重大节日集中开展慰问活动,对女职工节日表示祝贺,对全体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第二条慰问职工的范围 公司工会会员(含本单位离退休人员) 第三条慰问职工的条件和标准 (一)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的,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0元;职工直系家属(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1000元。

(二)职工身故,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5000元;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0元。 (三)职工因工身亡或因工致五级(含五级)以上伤残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其家庭,每年春节前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0元;因工致五级以下伤残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根据伤残等级,每年春节前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元至1000元。 (四)职工本人及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0元。 (五)职工计划内生育、患病住院或须在家病养休息一月以上的,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600元。 (六)职工过生日,工会每月统一安排一次集体生日,购买人均不超过150元的蛋糕予以庆贺。 (七)职工退休或反聘职工不再聘用的,由工会发放价值300元纪念品1份。 (八)重大节日对职工发放慰问品,慰问标准参照全国总工会及上级工会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重点帮困的主要对象及补助标准

中学工会慰问制度

中学工会慰问制度 学校行政、工会为了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喜事祝福 1、学校在职教师结婚,工会代表学校送上祝福,负责发布喜讯,组织教职工自愿参加婚礼。 2、教职工子女结婚的,由教师自己发布喜讯。 3、教职工生小孩,学校工会进行慰问,慰问金400元,满月酒喜宴由教师自己发布喜讯,工会不组织。 4、教职工子女生小孩,由教师自己发布喜讯。 二、疾病慰问: 1、在职教职工病假含留观三天之内电话慰问。 2、在职教职工住院上门慰问,慰问金为200元。 3、离退休教职工患病得到信息后视病情轻重进行慰问,轻的电话慰问,住院治疗的上门慰问,金额为200元。 4、对于因公负伤的教职工,按政策规定进行慰问。 三、丧事慰问:

1、学校教师去世,由学校组织成立治丧委员会,工会向全体教师发讣告,协助家属办理丧事,并且进行1000元慰问,由学校领导致悼词。 2、在职职工下列情况的慰问规定:在职职工直系亲属病故(父母、配偶、子女),工会上门慰问,慰问金400元,非直系亲属(公公、婆婆、岳父、岳母)病故,工会对职工慰问,慰问金400元;学校工会负责发讣告。 3、退休教职工的配偶病故,工会得到信息及时上门慰问,慰问金400元。 补充说明:省内原则上上门慰问,如果是在省外,电话慰问,慰问金打在其账户上。 四、其他慰问: 1、女教师因意外造成流产的,按计划生育政策执行。 2、男、女教师实行绝育等计划生育手术的老师,由工会进行20 0元慰问。 3、无偿献血的教师,按照教育局标准发放慰问金,工会进行慰问。 4、每年对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的教职工,由教育局按照标准发放慰问金。 5、教师退休由局工会和学校进行慰问,工会购买纪念品,金额为400元。离退休教师欢送会上原则上一年只组织一次。

最新国企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工会慰问职工工作,体现集团工会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不断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职工队伍。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送温暖活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慰问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工会慰问职工时以精神安慰为主,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为辅。 (二)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对职工退休时,按照原有贯例,购买并赠送慰问品等。 第二条慰问职工的范围 集团工会会员(含本单位离退休人员) 第三条慰问职工的条件和标准 (一)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住院7天以上的,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慰问金标准不超过500元;职工直系家属(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慰问金标准不超过500元。 (二)职工身故,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慰问金标准不超过2000元;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慰问金标准不超过1000元。

(三)职工过生日,根据身份证登记日期,当月发放慰问金或慰问品标准100元。 第四条慰问职工的审批程序 符合本办法慰问的,由职工所在部门填写《慰问职工登记表》(见附件)中的相关信息,经职工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由工会审批备案后,按照集团财务管理办法支取手续。 第五条集团工会建立职工慰问台帐,接受职工监督。 第六条本办法由集团工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承德市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X月X日

附件 工会慰问登记表 经办人:注:本表一式二份,由财务部门留存和公司工会备案

工会经费使用方案

盘龙镇大建中心小学 2018年教师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重庆市总工会相关文件精神和重庆市荣昌区总工会《关于贯彻重庆市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实施意见》(荣工发【2017】17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用好管好退休教师福利费,充分发挥其凝聚人心、服务群众、帮困送暖、促进和谐的作用,经学校校委会及工会委员会讨论,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原则 工会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的经费使用原则。必须专人管理,专人审批,专项使用,且帐目清楚,真正为教师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开展职工体检、到龄退休慰问、困难职工帮扶、重病住院慰问、去世慰问(含职工直系亲属的慰问)、节假日慰问、生日慰问、工会活动开支等,原则上不得发放个人。 二、工会经费使用办法及标准 1.住院教师慰问。教师因伤或因病(大病重病)住院,由学校工会进行慰问。标准为400元/人,年最多慰问2次。(慰问标准线为报账后自付3000元,以出院结算清单为准)。 2.法定节假日慰问。在学校工会一安排下,在法定传统节假日(元旦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向全体

教师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慰问标准为:春节每人500元以内,国庆节300元以内,其他法定节假日100元以内 3.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对妇女教师进行慰问,标准为200元以内。 4. 教师生日慰问。对教师给予生日慰问,可发放生日蛋糕,标准为300元以内。 5.丧事慰问。教师本人去世,给予丧事慰问费,标准为600元/人;教师直系亲属去世(仅限教师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给予丧事慰问金200元/人。 三、各项经费的支出均遵循财务管理制度和校财务处的规章制度。 四、如每年工会经费在上述开支之后,仍有结余,则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讨论,向生活困难教师发放慰问金,标准为400元/人。 五、本办法工会经费总金额以当年区财政预算金额为准;使用对象为盘龙镇大建中心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盘龙镇大建中心小学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员工慰问管理办法

员工慰问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全面贯彻《工会法》,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规范企业员工慰问工作程序,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增强企业凝聚力,体现企业人文关怀精神,倡导和谐温馨的企业氛围,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三、慰问定义 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结婚、生日、工伤、病、亡、生育探望、自然灾害等困难扶助,员工的实际困难发生后,不在本规定范围之内,需要慰问的可提报工会酌情处理。 四、职责 (一)综合部 1、综合部是员工慰问工作的主要牵头组织部门。 2、负责承担员工慰问工作的全面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3、负责员工慰问工作所需资金的财务处理工作。 4、负责给予员工慰问工作提供行政支持,优先提供后勤支援,如车辆安排等。 (二)部门主管 1、部门主管负责在第一时间内提报员工的困难并对困难的程度及真实性进行了解。 2、员工发生困难后,部门主管应适当的协助员工处理,如医疗或交通事故等。 3、员工发生困难后,部门主管在公司内部或外部组织献爱心活动。 (三)财务部 负责慰问款项的审核、管理、发放。 五、慰问原则 (一)客观、真实、公正、无偿的给予员工物质及精神上的慰问。 (二)以上慰问地点不在阜宁的,原则上不再安排员工代表前期慰问,仅发放慰问金或礼品。 六、慰问标准 (一)生日慰问 在员工生日(以身份证号码为准)当月,由综合部以公司名义发送祝福短信并发放价值100元以内的蛋糕券一份以示恭贺。

(二)婚庆慰问 1、员工举行婚礼时公司将致礼金500元以示祝贺。 2、享受婚礼金的员工应为初婚且为公司正式转正在职员工,双职工者只享受一方。(三)生病慰问 1、员工因病或意外事故住院一个月以内的,给予200元慰问金或礼品。 2、员工因生病住院做手术住院一个月以上的,给予重病伤500元或礼品。 3、员工因重疾、绝症、癌症、白血病等特重病伤住院,公司将组织全体员工献爱心捐赠活动,并给予1000元慰问金或礼品。 (四)工伤慰问 1、在职员工发生工伤后,部门主管应及时适当的处理,不得延误治疗期限。 2、在职员工发生工伤无需住院者,视情况给予休假调养,休假期间考勤同所在班组其他人员考勤情况记大工或调休。员工到岗后凭有效发票经部门主管、综合部会签后予以报销。 3、在职员工发生工伤需住院者,参照生病慰问标准执行。综合部办理员工的各项医疗、保险费用的报销手续。 (五)产假慰问 1、公司女员工生育,由部门按照300元/人的标准以现金的形式进行慰问。若女员工流产的,由部门按照200元标准以现金的形式进行慰问。 2、员工生育保险相关费用处理,由综合部帮助员工办理。 (六)丧假慰问 1、员工本人因病、意外事故造成死亡(含自然死亡)的,公司将安排相关人员前往悼念,并致花圈(费用在100元左右)及500元慰问金以示哀悼。 2、员工本人因工造成死亡的,公司将安排相关人员前往悼念,并致花圈(费用在100元左右)及1000元慰问金以示哀悼。 3、员工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相关费用处理,由综合部帮助员工办理。 (七)传统节日慰问 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由综合部以公司名义统一发送祝福短信,并提出方案统一安排慰问活动。 (八)困难慰问 1、正式转正在职员工家庭经济困难的,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水平或家庭成员患有重疾的或本年度内家庭发生重大灾害的,可申请困难补助。

员工关怀管理办法(最终)-精选

员工关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进一步激发员 工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使员工在繁忙的工作中充 分感受到公司的关怀和关爱,与公司共同成长与发展,特制 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全员性关怀项目和其他群体关怀 项目,分别从法定节假日关怀、员工健康关怀、员工生日关 怀、员工重大家事关怀、员工家庭温馨关怀、女员工关怀、少数民族关怀、外地员工关怀等八个维度全方位开展员工关 怀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恒丰金集团公司全体在册员 工。 第二章全员性关怀项目 第四条法定节假日关怀 每逢重要(春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元宵节)节 假日,对全体员工进行关怀慰问。 (一)关怀措施:公司领导以短信方式向全体员工表示 节日祝贺;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全面落实节假日放假制度; 按照公司福利费用发放相关文件规定在每个节日向在册员 工发放慰问金或慰问品。

(二)责任部门:短信发送由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实 施,发送内容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审核; 节假日放假及慰问品、慰问金发放由人力资源部配合行政部门按照相关办法实施。 第五条员工健康关怀 (一)关怀措施: 1、每年进行员工健康体检。公司每年组织员工开展身 体体检。人力资源部要建立全体员工健康档案,并根据体检 结果,向公司和员工本人反馈健康信息。 2、公司积极组织开展全员健身活动。公司办公室牵头, 各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公司员工参加各项体育及健身活动。 为确保活动效果,公司会根据在册员工数量,对公司办公室 下拨文体活动经费,活动经费仅限用于各次活动的组织及奖 励。 (二)责任部门:公司办公室牵头,人力资源部行政部 及其他各部门配合。 第六条员工生日关怀 (一)关怀措施: 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在生日之际,公司均发送一条祝福短信,在员工生日当天,为员工及家属各送上一张生日贺卡, 具体实施方式如下: 1、分公司印制统一形式的生日贺卡。贺卡上有分公司 对员工的祝贺词和总经理的亲笔签名。

XX中学教职工慰问制度

XX中学教职工慰问制度 为体现学校对广大教职员工的关心,使广大教职工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亲和力,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工会法》相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的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对象 全体教职工(包含离退休教职工、申请加入学校工会的校聘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包含教职工配偶、父母及子女)。 二、慰问项目、办法 (一)疾病慰问 1. 教职工本人因疾病住院的,学校或工会领导到其住院地或家里探望问候。原则上同一位教职工每年只安排慰问一次。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在充分尊重其本人意愿的情况下不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500元慰问金或慰问品,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2、教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患恶性疾病,家庭经济情况特别困难且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可根据实情由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酌情提高慰问标准予以帮助;若治疗费用超过10万元,在充分尊重其本人意愿的情况下,校工会组织应启动向全体同仁和学生的募捐活动,

募捐所得全数交给受捐者。 (二)丧事慰问 1.学校及工会献送花圈一面、烛炮等,若地点时间合适,安排班子或工会同志到场送行。若地点、时间不许可,则委托当事人代办,事后予以慰问。 2.工会会员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可以给予不高于1000元的慰问金。(三)节日慰问 1.三八妇女节:工会向全体女职工发送节日祝福短信。 2.教职工本人生日慰问:教职工向校工会报备本人生日月份(农历或公历自选其一),校工会在每月统一为当月生日的教职工送一份生日礼物以表祝福。生日礼物为面条和鸡蛋(价值不超过两百元),及生日蛋糕(价值八十元左右)。 3.教师节慰问:节日当天学校、工会、团委等联合向全体教职工发出祝福短信,其他表彰方式以各级文件为准。 4.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依据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与节日相关的慰问品,按照规定,每年总额不超过1300元,每次额度不超过300元。 5. 经费开支: (1)本校教职工生日、节日慰问经费由工会负责开支。 (2)代课、借调、顶岗类教师生日、节日慰问享受本校会员同等待

教职工慰问制度

教职工慰问制度 为了让广大教职工感到学校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学校“送温暖活动”,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平时对伤、病、残等教职工的慰问 1、慰问对象: (1)因公受伤; (2)住院治疗; (3)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的教职工。 (4)见义勇为 (5)困难职工 2、慰问的原则和标准: (1)慰问看望患病的职工是组织的关怀,应由学校行政或工会代表组织看望,不能以个人名义用公款慰问职工; (2)购买慰问品的发票必须有税务印章,符合标准,发票的背面说明看望的职工姓名,由经办人签字,经工会组长同意审批后方可报销; (3)慰问品购买标准为每人200元; (4)对患病住院教职工的慰问,同一职工在同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公款慰问。(5)见义勇为由学校行政及工会代表学校慰问,慰问标准为200元。 二、婚嫁庆贺 1、慰问对象:学校在职教职工。 2、慰问的原则和标准: (1)凡学校在职教职工婚嫁,工会派代表一名,参加结婚庆典道喜; (2)遇到学校女教工分娩,慰问品购买标准为每人100元。 三、丧事慰问 1、慰问对象:学校教职工去世;学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 2、慰问的标准:慰问费200元(学校工会标准)。 四、节日慰问 1、慰问时间:每年春节、教师节期间、中秋节、国庆节、三八节、六一儿

童节。 2、慰问范围: (1)春节、教师节慰问全体教职工、特困或困难职工家庭、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离退休老干部、节日期间仍需住院医疗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2)三八妇女节慰问全体女教工; (3)六一儿童节慰问有14岁以下子女的教职工。 3、慰问原则及标准: (1)春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慰问标准由学校行政及工会研究决定; (2)三八妇女节组织活动,并发价值50元纪念品; (3)儿童节慰问标准:每人送慰问标准30元。 五、生日慰问 1、由工会负责人统计每月生日的教职工名单。 2、工会对每月过生日的教职工统一发放慰问金和生日贺卡。 3、慰问标准:每人100元 东江小学工会小组 2013年9月1日

[管理]职工慰问管理办法

[管理]职工慰问管理办法 职工慰问管理办法 总则 总公司工会一切职工慰问活动~均须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本办法遵循工会领导、部门负责的原则~分层级、分部门管理职工慰问工作。 本办法所称慰问活动~涵盖但不限于员工伤、病、亡~员工家属丧亡、重病~家庭遭受灾困、子女入学等情况。 实际情况发生本办法以外事项~需要慰问的~由工会会同公司领导临时商定。 本办法由工会制定、职代会修订~工会负责解释及组织实施~自发布日起实行。 一、职工工伤慰问 职工发生工伤,所在部门负责人需在发生第一个工作日内向工会报告,工会会同部门前往探望慰问。 探望内容,慰问员工,稳定情绪,了解伤情及家庭困难。 视需要联系护理人员等事务。 花费内容及额度,根据伤情及困难程度购买水果或鲜花,不超过800元,现金慰问不超过5000元。 二、职工重病慰问 员工发生短期较难治愈的疾病或非因公受伤,根据医嘱需住院治疗十五天以上,或家庭医疗支出超过5000元以上时,部门负责人及时向工会报告,并会同探望慰问。 探望内容,情感慰问,融洽关系,了解职工家庭实际情况,并做好进一步帮扶工作。视需要联系护理人员等事务。 花费内容及额度,根据伤情及困难程度,购买水果或鲜花,不超过800元,现金慰问不超过5000元。 三、职工家庭受灾慰问

职工家庭发生火灾、水灾、白灾等自然及其它人为灾害情况,了解情况的同事、部门领导第一时间与工会联系,会同探望慰问。 探望目的,送温暖,融洽员工关系,帮助联系部门内部工作协调。视情况组织工友互助。 花费内容及额度,根据伤情及困难程度,购买水果或鲜花,不超过800元,现金慰问不超过5000元。 四、职工死亡慰问 职工死亡,部门负责人获悉后及时向工会报告,工会与部门会同慰问。 探望目的,体现公司关怀,帮助联系协调善后事宜。 花费内容及额度,购买花圈一个,普通员工送慰问金2000元,部门以上领导,含副职,送慰问金5000元。 五、职工家属丧葬慰问 职工直系家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职工同事、部门领导获悉后及时向工会报告。丧事所在地在本市范围内的,工会与部门领导会同慰问,丧事所在地超过本市范围的,不做探望,仅送慰问金。 探望目的,体现公司关怀,送温暖,协调联系职工休假处理家事,帮助处理善后事宜。 花费内容及额度,送花圈一个,本市以外免,,普通员工送慰问金500元,部门以上领导,含副职,送慰问金1000元。 六、职工家属重病慰问 职工直系家属,父母、配偶、子女,发生重大疾病,根据医嘱需住院治疗十五天以上,或家庭医疗支出超过5000元时,部门负责人及时向工会报告,工会会同部门慰问。 探望目的,送温暖,缓解员工焦虑思想,融洽员工关系。联系协调部门内部工作安排。视情况考虑是否组织帮困互助活动。 花费内容及额度,根据伤情及困难程度,购买水果或鲜花,不超过800元,现金慰问不超过5000元。 七、困难职工慰问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家庭经济困难,人均月收入850元以下,或家中有癌症或其他难以治愈的重病患者、供养家属长期患病失去劳动能力、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罹患意外伤害事故、家庭发生灾害

工会慰问制度

大舍中学工会慰问制度 为增强我校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增进教职工之间互敬互爱、互帮互扶的团队精神,树立教师团结拼搏的正气,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到“喜有贺、难有帮、病有探、丧有悼”,同时使我校的工会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有序、有章可循,特在原《工会福利制度》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一、在职教师慰问 (一)教职工本人生育 1.教职工本人生育,工会赠送500元左右礼品。 (二)丧事慰问 凡丧事,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向校长报告,由校长通知工会。 1.在职教职工去世,学校成立临时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办理丧事。赠送花圈,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1000元。 2.教职员工配偶、子女去世,学校上门慰问,赠送花圈,同时发放500元慰问金。 3.教职员工父母、配偶父母去世,学校上门慰问, 赠送花圈,同时发放300元慰问金。 (三)住院慰问 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校工会上门慰问。 1.住院未实施手术者,发放300元慰问金。 2.住院手术治疗者,发放500元慰问金。 3.重大恶性疾病者,发放1000元慰问金。 4.教师配偶、子女患严重疾病,住院手术治疗一个月以上或紧急抢救,工会上门慰问,发放慰问金300-500元。 5.病假在家休息一周,酌情考虑是否上门慰问及发放慰问金,慰问金金额在200元以内。 (四)困难慰问 凡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灾难的教师发放500-1000元慰问金。 (五)生日慰问 教职员工生日,学校赠送蛋糕券100元。(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六)教龄满30周年、即将退休的教职员工慰问 1.凡教龄(教师)、工龄(职工)满30周年的教职员工,学校赠送价值200元左右的礼品一份。 2.即将退休的教职员工,在办理相关退休手续后赠送价值300元左右的礼品一份。 二、退休教师慰问 1.凡退休教师均能发放学校慰问。春节期间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发放相应慰问金,同时上门慰问3-5名退休教师,赠送300元左右慰问品。 2.学校发放每位退休教师每年200元活动经费至退休小组长。每年组织1次短途外出活动,原则上不过夜。活动门票等相关费用由退休小组自行负责。 3.退休教师去世,学校成立临时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办理丧事。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500元。退休教师本人在世,其配偶或子女去世,发放家属慰问金200元。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工会组织的所有教职员工,未参加工会的一律不适用。 四、其他: 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其他需要慰问的情况,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实施: 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原五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工会福利制度》

工会慰问制度_范文

工会慰问制度 本文是关于范文的工会慰问制度,感谢您的阅读! 工会慰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残联机关工会工作,体现会机关工会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关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干部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慰问在职干部职工应以精神安慰为 主,辅之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同时询问家庭有关情况, 帮助排忧解难。 2、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 对干部职工退休时,按照单位原有贯例,购买慰问品等。 3、定期慰问原则。工会在每年春节、**节前夕开 展集中慰问活动,对女职工节日表示祝贺,对全体干部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二、慰问范围 1、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生病住院的。 2、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丧亡的(指父母、夫妻、子女)。 3、干部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和生活确有困难的。 4、干部职工正式退休的。 5、春节、**节等重大节日对退休老干部职工和特 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慰问。 6、干部职工生小孩的。 三、慰问标准 1、生病慰问: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职工在**市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和组人部相关人员共同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在外地生病住院的,由机关工会或所在部室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内。

2、丧事慰问: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或组人部以自治区残联名义送慰问金,标准为500元;所在部室或分管部室,送花圈一个,标准为300元以内。 3、干部职工退休时,由组人部组织慰问,可购买500元以内纪念品。按规定可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按照单位原有贯例享受一次性疗养补助5000元。 4、节日慰问:春节、**节前夕,对退休老干部职工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为500元。 5、生小孩慰问:干部职工生小孩后30日内,由机会工会及妇委会派代表,到医院或其住处进行慰问,慰问标准300元。 四、退休人员慰问由组人部负责。在职人员慰问由机关党委负责,其他相关部室参与。 五、经费支付渠道 1、原则上从工会经费帐户、工会费列支。 2、超出部分从机关帐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列支,支完不再列支。 3、退休人员慰问、疗养金从退休机构费列支,超出不补。 4、慰问原则以实物慰问形式为主,尽量送现金。 5、依上述规定办理之后,各部室不再单独报销慰问本部室职工费用。 6、审批程序依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从20**年**月**日起执行。

企业工会慰问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企业工会慰问制度 篇一:工会探视慰问管理办法 工会探视慰问管理办法 为关心员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企业氛围,体现党组织及工会组织对员工的关怀。根据企业以往惯例,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探视、慰问对象 下列情况,工会应予以探视、慰问 ㈠在职和退休员工因病住院、病故的; ㈡在职和退休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病故的; ㈢在职员工结婚的 ㈣在职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 二、探视、慰问的标准 ㈠在职和退休员工生病住院在3天以上的,工会派人探视,慰问金200元。(一般一个年度内安排慰问一次,特殊情况,如再次住院属重大疾病、重大手术的可增加一次探视,慰问金300元)。

㈡员工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给其家属慰问金800元。 ㈢员工直系亲属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送慰问金300元。 ㈣员工结婚的,工会派人祝贺,送礼金1000元。 (五)员工生育子女的,工会派人祝贺,送礼金500元。 (六)双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七)慰问金从工会经费中支付,实行报批制。 三、探视、慰问的范围 ㈠公司管理人员、退休员工及其直系亲属。 ㈡员工直系亲属在本市范围内(含县区?)的,工会派员到其亲属家庭所在地慰问;不在本市范围内的,慰问金交员工本人,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四、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工会负责解释。 篇二:工会慰问制度 工会慰问制度 为维护教职工的权益,保证和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建立和完善工会教职工慰问制度,提高教职工的幸福指数,增强归属感,根据工会工作职能和学校的实际,参照现有的标准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情况

员工慰问管理规定

员工慰问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员工慰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规范公司员工慰问工作程序,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让广大员工切实体会到公司大家庭的温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尉问的原则 第二条公司一切员工慰问活动均须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办公室领导、部门负责的原则,分层级、分部门管理职工慰问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慰问活动,函盖但不限于员工伤、病、亡,员工家属重病、丧亡等情况。实际情况发生本办法以外事项需要慰问的,由公司股东会临时商定。 第三章慰问的类别及标准 第五条婚庆慰问 (1)员工结婚,公司副总经理(含副总经理级)以上的人员1000元/人,;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级员工500元/人,普通员工300元/人。 (2)享受婚礼贺金的员工为公司正式转正员工。 第六条生病慰问 (1)员工因病住院,公司副总经理(含副总经理级)以上的人员1000元/人,;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级员工500元/人,普通员工300元/人。

(2)员工直系亲属因病住院三天以上,公司副总经理(含副总经理级)以上的人员1000元/人,;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级员工500元/人,普通员工300元/人。 (3)患同样病种在一个治疗期内住院的只慰问一次。 (4)享受生病慰问的条件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员工。 第七条工伤慰问 工伤慰问金标准参照员工生病慰问标准执行。享受工伤慰问的条件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员工。 第八条产假慰问 (1)员工(不分男女)请产假的,公司副总经理(含副总经理级)以上的人员1000元/人,;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级员工500元/人,普通员工300元/人。 (2)享受产假慰问金的员工为公司正式转正员工,并符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 第九条丧葬慰问 (1)员工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岳父母或公婆)过世的,公司副总经理(含副总经理级)以上的人员1000元/人,;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级员工500元/人,普通员工300元/人。 (2)享受丧葬慰问的条件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员工。 第四章慰问组织程序

员工慰问办法

地之灵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员工慰问办法 为了让员工切实体会到公司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规范公司员工慰问工作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员工生病慰问 1、慰问标准及条件: (1)在职员工因病一般住院,慰问金(礼品)不超过300元/人; (2)在职员工因病手术住院,慰问金(礼品)不超过500元/人; (3)患同样病种在一个治疗期内住院的只慰问一次。 (4)享受生病慰问的条件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2、探望部门及人员: 慰问由该人员所在部门店长(经理或负责人)报综合部办公室,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综合部相关人员代表公司管理部参加慰问。 二、员工工伤慰问 慰问金标准、组织部门及人员参照员工生病慰问标准执行。享受工伤慰问的条件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不含已提交离职报告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三、员工产假慰问 1、慰问标准及条件: 在女职员工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请生产的,慰问金(礼品)不超过500元标准。 2、探望部门及人员: 慰问由所在部门报综合办公室组织,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综合部相关人员代表公司管理部参加慰问。 四、员工丧假慰问 1、慰问标准: (1)在职员工配偶、父母等直系家属过世的,慰问金300元,在职员工本人过世的,慰问金500元。 (2)丧假慰问的的在职员工条件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不含已提交离职报告员

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2、组织部门及人员: 员工直系家属或本人过世,慰问由所在部门报综合办公室组织,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综合部相关人员代表公司管理部参加慰问。 五、慰问金的申请、审批及发放 公司员工生病、工伤、产假及丧假慰问由所在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供情况,人力资源部了解核实后,向公司填写慰问金申请,报副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按审批结果发放。 六、其它 需要慰问及看望的员工的慰问金、礼品和慰问时间,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购买和确定; 超出市区范围的,根据员工(家属)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抵达慰问。 重庆地之灵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2012-3-11

学校教职工慰问制度

学校教职工慰问制度 为体现学校对广大教职员工(工会会员,下同)的关心,使广大教职工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构建和谐校园,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病慰问 教职工生病住院或因重大疾病(按社会医保统筹的界定标准)未住院。 1.组织校领导、工会委员或同组室教师代表前往看望慰问。 2.慰问金: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含水果、花篮等)。同一个人同一病种多次住院的,每年只能慰问一次。 二、生育慰问 1.组织校领导、工会女工委员、同组室教师代表前往慰问。 2.慰问金1000元,生育的男方会员和女方会员可同时慰问。 三、丧事慰问 1.教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办理丧事,条件允许的(厦门市内),本组、室、年段均应组织前往探望安慰。 2.教职工本人去世,条件允许的(厦门市内),学校安排校领导出席葬礼。 3.慰问金:教职工本人去世,给予其家属2000元的慰问金;教职工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给予1000元的慰问金。

4.以单位名义送一个花圈。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除给慰问金外,另外凭据报销不高于200元的花圈费用。工会会员岳父母、公婆去世时,凭据报销不高于200元的花圈费用。 四、婚事慰问 1.校领导、工会委员应关心教职工或其子女的婚事。 2.教职工本人结婚,慰问金1000元。 五、特殊情况慰问 1.生日慰问。对会员生日应表示慰问祝贺,一般形式为购买生日蛋糕,慰问标准300元。 2.教师节慰问当年退休教师,发给不超过1000元纪念品。 本制度如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若与上级有关文件发生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厦门六中工会 2018年12月24日

《XX公司公司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及送温暖管理”办法》

XXX公司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及送温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及送温暖管理体系,规范帮扶、慰问的认定标准,体现工会组织大家庭的温暖,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根据XXX和XXXXX工会《财务管理办法》要求,结合XXXXX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公司工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会会员。 第三条坚持“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及送温暖”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由各分工会上报本月需慰问的员工名单,由公司工会审定评议发放人员名单与发放金额。 第四条条件及发放标准。 (一)大病慰问:员工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工会派员上门慰问。 1.住院未实施手术者,发放500元慰问金; 2.住院并实施手术者,住院在一个月以内的,发放1000元慰问金; 3.住院并实施手术者,住院在一个月以上的,发放1500元慰问金;

3.重大恶性疾病者,发放2000元慰问金; 4.病假在家休息一周以上(含一周)者,视情况发放慰问金。 5.地处偏远地区,不能经常回家照顾家庭的职工、工班长、站(队)长等管理人员,直系亲属住院,视情况发放慰问金(标准见以上3条)。 (二)工伤慰问:凡在职员工因公受伤影响正常工作或需在家休养者,可视情况给予慰问。 1.因公受伤,造成严重伤害者,发放1500-2000元慰问金。 2.因公受伤,未造成严重伤害者,发放1000元慰问金。 (三)丧事慰问:凡丧事,务请第一时间通知分工会,由分工会通知公司工会。 1.在职员工去世,工会派员协助家属办理丧事,同时发放2000元慰问金; 2.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工会派员上门慰问,赠送花圈或500-2000元慰问金。 ①直系亲属因重大恶疾去世且住院时间长(1年以上),且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低,家庭条件困难,视情况发放2000元慰问金。 ②直系亲属因重大恶疾去世、住院时间较长(3—12个月之间),且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低,家庭条件相对困难,发

职工日常关爱慰问工作管理办法

1.0 目的 为了更好地做好员工日常关爱慰问工作,将员工关爱八到家服务落到实处,本着“以人为本”的关爱理念关爱员工及其家庭,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消除员工后顾之忧,增强员工满意度,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分公司所有员工及员工家属。 员工:企业管理员工、劳务派遣员工、业务外包员工; 家属:员工本人父母、配偶、子女。 3.0 职责 3.1 XX分公司工会是员工关爱慰问工作的主要负责任部门 3.1.1 负责承担员工关爱慰问工作的全面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3.1.2负责员工关爱慰问工作所需资金的财务处理工作; 3.1.3负责全面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各区县分工会、各部门工会的员工关爱慰问日常工作; 3.1.4负责公司三级经理以上领导干部及各分(部门)工会主席的慰问工作; 3.1.5负责省公司关爱救助金的申报工作; 3.1.6 负责XX分公司扶困救助基金的管理工作。 3.2各区县分工会、各部门工会是员工关爱慰问的主要执行部门 3.2.1负责协助分公司工会完成所属单位员工日常关爱慰问工作; 3.2.2负责每月向市公司工会汇报本单位开展员工日常关爱慰问工作情况(每月的28日之前); 3.2.3负责困难员工申请救助的工作。 3.3分公司各部门、各区县分公司是员工关爱慰问的协作部门 3.3.1 负责给予员工关爱慰问工作提供行政支持,优先提供后勤支援,如车辆安排、工作人员选派等。 4.0管理办法 4.1关爱到家 4.1.1各分(部门)工会负责督促获奖员工取得的各项奖励的落实情况及事迹宣传工作; 4.1.2 A、普通员工结婚时,各分(部门)工会要代表公司行政、工会进慰问。分公司三级经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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