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国际私法汇总编

国际私法汇总编

国际私法汇总编
国际私法汇总编

电大《国际私法》作业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既得权说是(C. 戴西)提出来的。

A. 巴托鲁斯

B. 杜摩兰

D. 库克

2. 国际私法主要解决(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A. 区际法律冲突

B. 时际法律冲突

C. 人际法律冲突

3. 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 A.冲突法调整)。

B. 实体法调整

C. 国际公约调整

D. 程序法调整

4. 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B。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

A. 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直接规定

C. 单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D. 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5. 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A. 识别)。

B. 司法协助

C. 法律援助

D. 法律规避

6. 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 A. 范围)。

B. 系属

C. 连接点

D. 准据法

7. 凯弗斯提出了(D. 结果选择说)。

A. 政府利益说

B. 最密切联系说

C. 国际礼让说

8. 识别的对象是( A. 客观事实)。

B. 冲突规范

C. 连接点

D. 系属

9. 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 B. 《永徽律》)中。

A. 《巴伐利亚法典》

C. 《法国民法典》

D. 《德国民法施行法》

10. ( D. 区际法律冲突)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A. 时际法律冲突

B. 人际法律冲突

C. 静态法律冲突

11. 以国内立法的方式系统规定冲突规范,适于( A. 《巴伐利亚法典》)。

B. 《永徽律》

C. 《法国民法典》

D. 《德国民法施行法》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0

12. 杜摩兰在(《巴黎习惯法评述》)中指出,契约关系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习惯。

A. 《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

C. 《法律冲突论》

D. 《冲突法重述(第二次)》

13. (D.萨维尼)在他发表的《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中提出了法律关系本座说。

A. 胡伯

B. 伏特

C. 杜摩兰

14.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A. 适用国际惯例)。

B. 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为依据

C. 驳回起诉

D. 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律

15.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 C. 《法国民法典》)。

A. 《巴伐利亚法典》

B. 《普鲁士法典》

D. 《德国民法施行法》

1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是( A. 单边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 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17. 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范围”部分是( A. 涉外合同)。

B. 涉外合同当事人

C.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D. 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18. 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C. 福果继承案)。

A. 鲍富莱蒙离婚案

B. 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

D. 特鲁弗特继承案

19. 我国北洋军阀政府在1918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际私法立法(C.《法律适用条例》)。

A. 《民法施行法》

B. 《中国国际私法》

D. 《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

20. 国际私法产生时是以( C. 学说法)的形式出现的。

A. 成文法

B. 判例法

D. 惯例法

二、多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征包括(ABCD ).

A. 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

B. 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大法系之间的法律冲突

C. 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现为国际公约的效力范围问题

D. 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某些复合国的特征

2. 以下哪几种学说产生于20世纪美国国际私法革命浪潮中。(BCD )

A. 既得权说

B. 本地法说

C. 结果选择说

D. 政府利益分析说

3. 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

A. 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

B. 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C. 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

D. 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正确答案:ACD 满分:2 得分:2

4. 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A. 比尔

B. 奇特尔曼

C. 毕叶

D. 贝斯特里基

正确答案:BC 满分:2 得分:0

5. 下列情况应当适用我国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

A.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日本人与一美国人的侵权行为之诉

B. 为继承父母留在新加坡的房产而起诉的案件

C. 美国一夫妇在中国收养儿童

D. 日商投资设立的电器公司与中美合资的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

正确答案:AD 满分:2 得分:0

6. 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

A. 属人法

B. 物之所在地法

C. 行为地法

D. 法院地法

正确答案:ABCD 满分:2 得分:2

7. 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双边冲突规范 ( )

A.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 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D.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正确答案:ACD 满分:2 得分:1

8. 外国法的内容通过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各国采用的解决方法有()。

A. 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B. 法院强制性要求当事人之间和解

C. 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作为判案依据

D. 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正确答案:AD 满分:2 得分:2

9. 国际私法中的()制度是19世纪在法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首先得到应用的。

A. 公共秩序保留

B. 反致

C. 律规避

D. 外国法的查明

正确答案:BC 满分:2 得分:0

10. 以下属于本地法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

A. 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说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所执行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所取得的权利

B. 法院只适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适用外国法

C. 法院考虑适用外国法的时候,只是将外国法纳入本国的法律范畴,作为本国的法律规范予以适用

D. 对于依外国法有效设定的权利,必须也为其他任何国家承认和保护

正确答案:BC 满分:2 得分:2

11. 国际私法有以下渊源()。

A. 国内成文法

B. 国际条约

C. 国内判例

D. 国际惯例

正确答案:ABCD 满分:2 得分:2

12. 实践中,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解决方法包括().

A. 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B. 类推适用内国法

C. 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D. 适用一般法理

E. 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正确答案:ABD 满分:2 得分:0

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A. 任意性

B. 强制性

C. 规范性

D. 禁止性

正确答案:BD 满分:2 得分:2

14. 以下属于利益分析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

A. 每个法域的法律背后都隐含着这个法域的政府利益,而这种利益是通过适用其法律来实现的

B. 当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发生冲突时,必须了解和分析法律背后的政策和精神,在此基础上确定哪个法域的利益应当让位

C. 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根据是否存在利益,可分为真实冲突和虚假冲突

D. 对于依外国法有效设定的权利,必须也为其他任何国家承认和保护

正确答案:AB 满分:2 得分:2

15. 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冲突规范 ( )

A.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 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 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D.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正确答案:ABD 满分:2 得分:2

16. 理论上,对识别的法律依据有以下哪几种主张()。

A. 依法院地法识别

B. 依准据法识别

C. 分析法学与比较法学说

D. 依最密切联系地法识别

E. 依事实情况发生地法识别

正确答案:ABCDE 满分:2 得分:1

17.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具以下法律特征()。

A. 涉外性

B. 国际性

C. 地域性

D. 广泛性

正确答案:ABD 满分:2 得分:2

18. 实践中()有限接受反致和转致。

A. 英国

B. 美国

C. 法国

D. 德国

正确答案:AB 满分:2 得分:2

19. 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A. 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 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 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 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正确答案:ABD 满分:2 得分:2

20. 以下选项属于单边冲突规范的有()。

A.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 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正确答案:BD 满分:2 得分:2

三、案例分析题(共 2 道试题,共 20 分。)

1. 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请问:

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答:1,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查明外国法的存在与否及怎样确定外国法的内容.

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把外国法看作是事实,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并向法院举证.

二,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

三,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时,当事人,法律专家及知道外国法内空的人可以提供.

四,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时,由法官采取措施负责查明.

2,在外国法不明时的解决方法:

一,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二,类推适用国内法.

三,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四,适用一般法理.

五,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2. 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答: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间接反致制度。该制度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该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丙国法律,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甲国法律,甲国法院根据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为案件的准据法。

02任务_0003

试卷总分:100 测试总分:76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

A. 一般认许制

B. 特别认许制

C. 相互认许制

D. 分别认许制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2. 甲国根据与乙国的条约,规定将其已给予或将来给予第三国公民或法人的优惠同样给予乙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第三国是()。

A. 给惠国

B. 受惠国

C. 最惠国

D. 普惠国

正确答案:C 满分:2 得分:2

3. 采用血统原则确定子女国籍国家的夫妇在采用出生地原则确定子女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

A. 具有双重国籍

B. 无国籍

C. 具有父之国籍

D. 具有母之国籍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0

4. 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

A. 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其国籍

B. 以当事人住所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

C. 由法院确定当事人的国籍

D. 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

正确答案:D 满分:2 得分:2

5.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规定对各成员国对作者的最低保护期限为()。

A. 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

B. 作者有生之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的发表之日起50年。

C. 作者有生之年或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以期间较长者为准。

D. 作者有生之年,不论作品何时发表。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6. 国有化的法令发生效力时,对位于境外的内国人的财产主张不承认其效力的学说是()。

A. 刑法性法令说

B. 法律关系本座说

C. 最密切联系说

D. 管理中心说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7.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

A. 非经法定程序不受保护

B. 国家之间签订协议后给予保护

C. 所有人申请保护后给予保护

D. 自动获得保护

正确答案:D 满分:2 得分:2

8. 对外国法人,我国以其()为标准确定其国籍。

A. 法人住所地

B. 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

C. 法人主要营业所所在地

D. 法人注册登记地

正确答案:D 满分:2 得分:2

9. 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

A. 具有美国国籍

B. 具有日本国籍

C. 具有中国国籍

D. 不具有国籍

正确答案:C 满分:2 得分:2

10. 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

A. 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

B. 以当事人选择的住所为住所

C. 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D. 依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住所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11. 依照我国有关司法解释,法人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某一外国法人到中国从事商业活动,应以哪一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A. 主要营业地国的法律

B. 主要管理地国的法律

C. 注册登记地国的法律

D. 资本控制国的法律

正确答案:C 满分:2 得分:2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条第2款规定:“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我国给予外国人()的规定。

A. 国民待遇

B. 最惠国待遇

C. 普遍优惠待遇

D. 不歧视待遇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1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项是票据行为方式的准据法?

A. 行为实施地法

B. 出票地法

C. 票据债务人的属人法

D. 付款地法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14. 解放初期,我国对在华外资企业国籍的认定采用()。

A. 资本控制说

B. 登记地说

C. 法人国籍说

D. 法人住所地说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

A. 行为地法

B. 船舶所有人国籍国法

C. 船旗国法

D. 船舶所在地法

正确答案:C 满分:2 得分:2

16.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外国法人以其()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A. 注册登记地

B. 股东国籍国

C. 营业中心所在地

D. 管理中心所在地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17. 最惠国待遇是指施惠国给予受惠国或与之有确定关系的人或事的待遇不低于给予()或与之有同于上述关系的人或事的待遇。

A. 受惠国

B. 第三国

C. 同盟国

D. 其他国家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18. 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期限为()。

A. 3个月

B. 6个月

C. 12个月

D. 18个月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者()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A. 无

B. 多重

C. 相同

D. 不同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20. ()对版权实行附条件的自动保护原则。

A. 《世界版权公约》

B. 《巴黎公约》

C. 《伯尔尼公约》

D. 《美洲国家间版权公约》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二、多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现在,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已扩展至()。

A. 外国自然人

B. 外国法人

C. 外国船舶

D. 外国物品

正确答案:ABC 满分:2 得分:0

2. 国际上确定法人国籍所依据的标准主要有:()

A. 法人成立地

B. 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

C.

法人主要营业所所在地

D. 以法人资本控制人的国籍为法人的国籍

E. 采用复合标准确定法人国籍

正确答案:ABCD 满分:2 得分:0

3. 知识产权转让适用的法律主要有()。

A.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B. 与知识产权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 法院地法律

D. 转让人住所地法律

正确答案:BC 满分:2 得分:0

4. 对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各国作了不同的规定。知识产权法律冲突可以()。

A. 适用知识产权原始国法律

B. 适用被请求保护国法律

C. 适用行为地法律

D. 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适用上述A、B、C

正确答案:AD 满分:2 得分:0

5.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确立的著作权保护原则有()。

A. 国民待遇原则

B. 自动保护原则

C. 独立保护原则

D. 最低限度保护原则

正确答案:ABCD 满分:2 得分:2

6. 知识产权具有()这几种法律特征。

A. 确认性

B. 专有性

C. 地域性

D. 时间性

正确答案:BCD 满分:2 得分:2

7. ()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A. 所有权客体的范围

B. 国家所有财产

C. 所有权的内容与行使

D. 所有权的保护方法

正确答案:ACD 满分:2 得分:2

8.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属人法,但实践中也形成了一些例外。这些例外是()。

A. 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

B. 依属人法无行为能力而依行为地法有行为能力视为有行为能力

C. 处理不动产的行为能力依不动产所在地法

D. 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

正确答案:ABC 满分:2 得分:1

9. 下列物权关系中哪些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解决()。

A. 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B. 物权的保护方法

C. 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

D. 与人身关系密切的动产问题

E. 无主土地上的物的问题

正确答案:ABCD 满分:2 得分:0

10. 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况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A. 日本人小林光毅租用中国公民张三在上海的私房一套

B. 日本人小林光毅与中国女子章若水在所租房内结婚

C. 中国公民张三在北京开办公司后,因资金短缺,以该房屋为抵押,借小林光毅人民币10万元

D. 日本人小林光毅回国,谎称房屋是购买张三的,将该房屋卖给刚到中国的另一日本人山本泽,张三闻讯向山本泽索要

正确答案:ACD 满分:2 得分:2

11. 国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包括()。

A. 责任豁免

B. 诉讼保全豁免

C. 强制执行豁免

D. 司法管辖豁免

正确答案:BCD 满分:2 得分:2

12.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为其本国法。

A. 住所地法

B. 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C. 法院地法

D. 婚姻缔结地法

正确答案:AB 满分:2 得分:2

13. 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接点?()

A. 国籍

B. 住所

C. 经常居住地

D. 行为地

正确答案:ABCD 满分:2 得分:1

14. 19世纪以前,动产物权适用所有人的住所地法,学者们从()的观点对这一法律适用现象予以解释。

A. 动产随人

B. 动产附骨

C. 动产无场所

D. 动产有场所

正确答案:BD 满分:2 得分:0

15. 一国法人到外国进行经济活动,须经外国认许。各国采用的认许制度有()。

A. 特别认许制

B. 一般认许制

C. 相互认许制

D. 分别认许制

正确答案:ABCD 满分:2 得分:1

16. 构成国际私法上住所的要件有()。

A. 有久居的意愿

B. 在居住地有一定的财产

C. 有居住的事实

D. 居住的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正确答案:AC 满分:2 得分:2

17.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否认社会主义国家国有化法令域外效力的主要理由有()。

A. 对私有财产实行国有化违反社会公共秩序

B. 把国有化法令识别为具有刑罚性质

C. 主张事实国有化

D. 以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拒决国有化法令的适用

正确答案:ABCD 满分:2 得分:2

18.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有()。

A. 国民待遇原则

B. 优先权原则

C. 强制许可原则

D. 独立性原则

正确答案:ABCD 满分:2 得分:2

19. 在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中,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不适用于()。

A. 船舶物权

B. 飞机的物权

C. 在途货物的物权

D. 外国国家财产的物权

正确答案:ABCD 满分:2 得分:1

20. “双国籍国民待遇”中的双国籍是指()。

A. 出版单位的国籍

B. 销售单位的国籍

C. 作者的国籍

D. 作品的国籍

正确答案:BD 满分:2 得分:0

三、案例分析题(共 2 道试题,共 20 分。)

1.

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径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但货物安全地卸到了岸上。船长把货物卖给一个善意的第三人,第三人又在挪威把货物卖给了本案被告塞威尔,由被告运往英国,收货人凯麦尔到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物。根据挪威的法律,船长在本案所发生危难的情况下,有权出卖货物,善意买方有权取得货物所有权;但是船长如果

没有正当理由而出卖了货物,则要对货物的原所有人负责。英国法院认为被告塞威尔根据挪威法律取得货物的合法所有权。挪威是买卖成立时的物之所在地,其法律应得到适用。因此,英国法院驳回了凯麦尔的诉讼请求。

问:本案中,英国法院采用了何种“系属公式”请对这一系属公式进行解释。

答:在本案的审理中,英国法院是以"物之所在地法"处理本案纠纷的。

物之所在地法"是国际私法解决物权法律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则。"物之所在地法",即物权关系客体所在地的法律。不动产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承认的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了对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物之所在地法"适用于对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或区分,物权客体的范围,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物权的保护方式等。"物之所在地法"并非是解决一切物权问题的唯一冲突原则,例如运选中的货物的物权关系、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等均为解决物权关系的例外。

2.

原告为一家在甲国A市和英国B市开办业务的银行,被告是一个住所在英国的已婚妇女。原告和被告在英国达成协议:被告同意向原告抵押在甲国A市的土地,作为原告银行向其丈夫贷款的担保;同时被告委托一个住在甲国A市的人代理她处理抵押的有关事宜。按照甲国的法律,被告无能力缔结这样的协议。后来,原告根据英国法关于特定履行(指法院通过对被告强制执行其依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对原告赋予的衡平法上的补偿)的规定,在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被告以上述协议所承担的义务。法院判决认为,被告负法律责任,因为根据当事人之间合同关系的标的物(土地)所在地法,被告无缔结这种合同的能力,因而她们之间的协议是无效的。

问:

1.你认为英国法院是否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其依据是什么?

2.本案中,法院对不动产缔约能力适用的是何国法?为什么?

答:1.本案中,英国法院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因为有关合同纠纷的诉讼,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合同的地界地和合同履行地两个标志来确定国际民事管辖权本案中,原、被告的合同缔结地在英国,且被告住所地也在英国,而原告是以抵押贷款合同为依据提起诉讼,因此英国法院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

2.本案中,法院对不动产缔约能力适用的是甲国法。因为关于当事人的物权行为能力,大陆法系各国通常依一般行为能力解决,即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而英美法系国家则主要按动产、不动产个别解决当事人的行为能力问题,对不动产行为能力一改以物之所在地法。本案中,物之所在地法即是甲国法。

03任务_0001

试卷总分:100 测试总分:78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德国商人茨格曼到中国旅游观光,在广州发现广州钢琴厂生产的钢琴质量上乘,遂与该厂达成书面协议,订货200架。该合同适用()。

A. 我国《合同法》

B. 国际条约

C. 德国商法

D. 国际惯例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0

2. 船舶和飞机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一般都采用()

A. 目的地法

B. 国旗国法

C.

法院地法

D. 出发地法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3. 我国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主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时,通常情况下,适用()。

A. 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B. 合同履行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C. 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D. 合同履行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4. 在我国,侵权行为事实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由()确定侵权行为地。

A. 当事人

B. 人民法院

C. 致害人

D. 受害人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5. 美国籍人约翰1998年在我国北京市购住宅一套。2000年,约翰被其所在公司派驻日本。约翰将所购住宅转让给法国人巴姆。后因付款两人发生争议在我国法院涉诉。这起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是()。

A. 美国法

B. 法国法

C. 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法国法

D. 中国法

正确答案:D 满分:2 得分:2

6. 我国法律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时,合同适用()。

A. 合同缔结地法

B. 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 合同履行地法

D. 合同自体法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7. ()中最早出现了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萌芽

A. 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

B.

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C. 杜摩兰的意思自治说

D. 胡伯的国际礼让说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8. 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

A. 巴托鲁斯

B. 萨维尼

C. 戴西

D. 库克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9. 发生在航空器内部的侵权行为,大多数国家主张适用()。

A. 受害人国籍国法

B. 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

C. 航空器登记国法

D. 航空器到达地国家的法律

正确答案:C 满分:2 得分:2

10. 我国加入的调整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公约是()。

A. 《华沙公约》

B. 《国际货约》

C. 《海牙公约》

D. 《国际货协》

正确答案:D 满分:2 得分:0

11. 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适用于()。

A. 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B. 具有不同国籍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C. 住所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D. 管理中心所在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12. 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上海某公司合资在上海设立汽车生产企业。合同纠纷应在何国法院提起诉讼。()

A. 中国

B. 德国

C. 双方协商

D. 在中国、德国均可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13. 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一般适用()

A. 船旗国法

B. 致害人国籍国法

C. 受害人国籍国法

D. 法院确定适用何国法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14. 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

A. 投资国的法律

B. 文明国家的法律

C. 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国家的法律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正确答案:D 满分:2 得分:2

15. 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货物保险,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付款,这一价格条件是()。

A. FOB

B. CIF

C. CFR

D. FCA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适用()。

A. 船旗国法

B. 致害行为发生地法

C. 损害结果发生地法

D. 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正确答案:D 满分:2 得分:2

17. 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法律。

A. 日本

B. 韩国

C. 德国

D. 中国

正确答案:D 满分:2 得分:2

18. 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

A. 《瓜达拉哈拉公约》

B. 《海牙议定书》

C. 《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

D.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正确答案:D 满分:2 得分:2

19. 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抵押权的,适用()的法律。

A. 行为地法

B. 法院地法

C. 船旗国法

D. 原船舶登记国法律

正确答案:D 满分:2 得分:2

20.

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

A. 意思自治说

B. 客观标志说

C. 最密切联系说

D. 特征性履行说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二、多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目前国际上有关提单运输的主要公约有()

A. 《海牙规则》

B. 《汉堡规则》

C. 《维斯比规则》

D.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正确答案:ABC 满分:2 得分:2

2. 中国兴华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与日本冈田株式会社订立一项家用电器买卖合同。作为中方律师,你认为可以选择()为合同适用的法。

A. 日本民事诉讼法

B. 日本商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

D. 《国际有体动产买卖法律适用公约》

正确答案:BC 满分:2 得分:0

3.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适用的法律有()。

A. 许可人住所地法

B. 被许可人住所地法

C. 许可人国籍国法

D.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正确答案:ABD 满分:2 得分:2

4. 《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其中,不动产可以是()。

A. 一幢别墅

B. A中所指别墅的围墙

C. A中所指别墅院落的自动伸缩大门

D. A中所指别墅客厅墙上所挂张大千国画一幅

正确答案:ABC 满分:2 得分:1

5. 最密切联系原则可以适用于()。

A. 涉外侵权关系

B. 夫妻财产关系

C. 合同关系

D. 国际民事诉讼关系

正确答案:ABC 满分:2 得分:2

6. 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要审查()

A. 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仲裁协议

B. 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C. 仲裁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

D. 诉讼时效是否已超过

正确答案:ABCD 满分:2 得分:1

7. 航空器发生碰撞,各国一般主张适用()。

A. 被碰撞一方航空器登记地法

B. 受害一方航空器登记地法

C. 被碰撞一方也有过失时,适用法院地法碰撞双方的航空器在同一国家登记,可适用其本国法

正确答案:AB 满分:2 得分:0

8. 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主要有()。

A. 意思自治说

B. 客观标志说

C. 合同自体法说

D. 最密切联系说

正确答案:AB 满分:2 得分:0

9. 我国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对公约()作出保留。

A. 第1条第(1)款(A)项

B. 第1条第(1)款(B)项

C. 第11条

D. 第12条

正确答案:BCD 满分:2 得分:1

10. 中国是()等国际公约、条约或协定的缔约国。

A. 《世界版权公约》

B. 《商标注册条约》

C. 《联合国国际货物运输公约》

D. 《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正确答案:AD 满分:2 得分:2

11. 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规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适用的法律可以是()。

A. 合同当事人双方选择的法律

B. 当事人没有选择准据法时,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设有营业所国家的法律

C. 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适用买方订立合同时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D.

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的准据法时,如果合同明显地与B、C国家的法律以外的另一法律具有更密切的联系,则合同受该另一国的法律管辖

正确答案:ABCD 满分:2 得分:2

12. 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

A. 属人法

B. 物之所在地法

C. 行为地法

D. 法院地法

正确答案:ABCD 满分:2 得分:2

13. 在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中,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不适用于()

A. 船舶物权

B. 飞机物权

C. 在途货物物权

D. 外国国家财产物权

正确答案:ABCD 满分:2 得分:2

14. 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各国一般主张适用()。

A. 当事人国籍国法

B. 碰撞发生地法

C. 法院地法

D. 船旗国法

正确答案:ABCD 满分:2 得分:1

15. 下列哪些情况适用我国有关法律?()

A.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德国人与一美国人的侵权行为之诉

B. 卜为名、卜为利兄弟二人因继承其父母留在新加坡的房产而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C. 日商投资于中国设立的樱花电器公司与中美合资的北京福克斯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

纠纷

D. 美国诺敦豪夫妇在中国收养一中国儿童

正确答案:ABD 满分:2 得分:0

16. 意思自治原则可以适用于()。

A. 合同关系

B. 夫妻财产关系

C.

继承关系

D. 管辖权确定

正确答案:ABCD 满分:2 得分:2

17. 涉外案件仲裁过程中,我国仲裁机构要进行调解。仲裁案件调解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A. 调解必须是自愿的

B. 调解不是仲裁的必经程序

C. 调解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公平合理、事实求是的基础上进行

D. 调解程序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仲裁程序相结合同时进行

正确答案:ABCD 满分:2 得分:2

18. 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原则有()。

A. 意思自治原则

B. 最密切联系原则

C. 强制适用中国法原则

D. 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原则

正确答案:ABCD 满分:2 得分:2

19.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调整的货物买卖关系有()。

A. 供私人和家庭使用货物的买卖

B. 以拍卖方式、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

C. 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

D. 船舶、飞机或电力的买卖

正确答案:BCD 满分:2 得分:0

20. 在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文件包括()

A. 《海牙规则》

B.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C.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D. 美国1941年《对外贸易定义》

正确答案:BCD 满分:2 得分:2

三、案例分析题(共 2 道试题,共 20 分。)

1.

1986年4月30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塑料编织袋买卖合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购买110吨塑料编织袋,价格条件CIF950美元/吨,装期1987年2-3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按照合同交付的第一批货物于1987年2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第二批货物分两批于同年3月7日和3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对上述两批货物,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均自提单开出之日起90天内信用证付款。但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货物后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违约为由,申请挪威王国法院扣押上述两份信用证项下款项。据此,开证行东方惠理银行已书面通知中国银行,该

两批货物价款至今未付。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因此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判令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未提出抗辩。

请问:

1)本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当地中国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2)本案能否适用中国法律,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中国法院有管辖权。本案合同纠纷,虽然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抢先在挪威王国法院申请扣押应付给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的货款,但由于双方在合同中并未约定管辖法律,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就合同纠纷在合同履行地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起诉,该地的中国法院有管辖权。

2)本案能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本案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法律适用条款,因此,根据《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本案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由于本案合同签订地在中国国,起运港在中国,而且按照CIF价格条件是由作为卖方的甲公司自付运费、保险费并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故本案中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是中国,应适用中国法律。

2.

1994年8月,一俄罗斯货船“斯大林号”停泊在我国渤海海域,等候进入天津港卸货,海上突然刮起八级大风,另一艘俄罗斯“列宁号”货船恰好驶过,两船相撞。两艘货船及其所载货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双方就由此而引起的损害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协商未果。“斯大林号”所属的轮船公司将此案交由天津海事法院审理,要求法院判决“列宁号”由于操作不当而给“斯大林号”造成的经济损失。

请问:

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作为准据法?为什么?

答:应适用俄罗斯法律。本案涉及到国际私法中的侵权行为及其法律适用问题。

我国对于侵权行为之债准据法的确定,参与了目前国际上有关规定以及各种理论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之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中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本案中,两艘船舶在中国渤海海域发生碰撞,侵权行为地在中国,但两艘船都是俄罗斯籍,依我国《民法通则》既可以适用中国法律,也可以适用俄罗斯法律。而依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两船同为俄罗斯籍,无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都应适用船旗国法律。《民法通则》是一般法,《海商法》是特别法,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本案中,天津海事法院应以俄罗斯法律作为侵权行为之债的准据法。

04任务_0004

试卷总分:100 测试总分:87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艾力1930生于泰国,在马来西亚有住所。1987年,艾力到美国定居,1998年获得美国国籍。1999年艾力来华投资。2001年3月,艾力因病在华死亡。艾力没有子女,其父母已先于艾力死亡。艾力死亡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艾力在华遗产应适用()法律处理。

A. 中国

B. 美国

C. 泰国

D. 马来西亚

国际私法名词解释

1、法律冲突:是指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对该民事关系规定的不同,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都要求适用或都可以适用于该民事关系而造成的法律冲突现象。(有些拗口,但应注重理解。) 2、域内效力,又称法律的属地效力,是指一个国家法律的空间效力,即一国法律对居住再本国境内的人(包括本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位于本国境内的物和发生在本国境内的事都具有拘束力。 3、域外效力,又称法律的属人效力,是指一国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该人位于本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外都具有拘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4、国内判例是一国法院审理某一案件作出的判决及该判决确定的法律原则对以后的司法审判具有拘束力。 5、国际惯例是在国际交往中经过反复实践逐步形成的具有确定的内容,为世人所共知的行为准则。(注意“构成国际惯例的两个条件”也很重要,可以通过其它题型考查。第一客观条件是经过长期的反复实践形成通例,并有确定的内容;第二主观条件是国家允许和当事人选择适用。) 6、冲突规范,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是指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来调整的规范。 7、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或者在国际惯例中确立的直接规定涉外民事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范。 8、连接点:是指把特定的民事关系与某国法律连接七律的一种事实因素。 9、单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直接指明涉外民事关系只适用内国法,或者只适用某一特定的外国法。 10、双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并不指明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内国法或者适用外国法,而是指出一个客观标志或提出一个法律适用原则,根据这一客观标志或法律适用原则,结合涉外民事关系的事实情况,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 11、选择性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规定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接点,指出涉外民事关系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 12、重叠性冲突规范:是指涉外民事关系必须同时适用或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 13、系属公式: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 14、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15、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国际私法学重点

国际私法学考试经典案例和部分选择看最后一页: 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论 为什么需要国际私法?(或国际私法产生的原因) 1.各国人民间正常民商事交往,形成了大量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 2.各国民商事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同 3.一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的效力 国际私法的定义: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在内在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重点)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国际(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 国际(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具体表现为:主体涉外、客体涉外或法律事实涉外。 “涉外”不仅仅指涉及不同国家,涉及一国领域内的其他法域也为“涉外”,如香港、澳门和台湾相对于内地即为国际私法中的“涉外因素”。 国际私法的范围: 1.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2.冲突规范 3.国际统一实体规范 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5.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韩德培:机翼论(解释国际私法的范围) 国际私法就如同一架飞机一样,其内涵是飞机的机身,其外延是飞机的两翼。具体在国际私法上,这内涵包括冲突法,也包括统一实体法,甚至还包括国家直接适用于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而两翼之一则是国籍及外国人法律地位问题,这是处理涉外民事关系的前提;另一翼则是在发生纠纷时,解决纠纷的国际民事诉讼及仲裁程序,这包括管辖权、司法协助、外国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重点)国际私法的渊源: 包括国内和国际 国内法渊源:国内立法、司法判例 国际法渊源: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法律学说不是国际私法的渊源 第二章国际私法的历史 重点掌握:学说 1、法则区别说(重点) 意大利:巴托鲁斯法则区别说的产生被认为是国际私法的真正创立。巴托鲁斯作为国际私法开拓者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后世人将其誉为国际私法的“鼻祖”、“奠基人”。 法国:杜摩兰的“意思自治原则”。明确提出在契约关系中,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某一法律。 荷兰:胡伯的国际礼让说。 2、德国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重点) 具体规则:萨维尼把涉外法律关系区分为人、物、债、行为、程序等几个不同种类,并且认为:住所是人的归属之处,所以人的身份能力应以住所为其本座;物是可以感知到的物质,并且必然占据一定的空间,故物之所在地应为物权法律关系的本座;而债为无体物,并且不占有空间,因而常常需要借助某种可感知的外观来表现其形态。这种外观形态有两个:一个是债的发生地,一个是债的履行地。但履行地更适合表现债的外观形态,故应以债的履行地为其本座,因为它是实现债权的场所;行为方式则不论财产行为还是身份行为,均应以行为地为其本座;程序问题应以法院地为其本座等等。 意义: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说”的提出,在西方,有的学者甚至将其理论喻为国际私法中的“哥白尼革命”,不仅在解决国际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方法论上实现了根本的变革,而且大大推动了欧洲国际私法成文法的发展,对当时和后世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甚至许多学者认为:二十世纪以来,许多国家的国际私法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最强联系说”、“重力中心说”和“最密切联系说”等,实质上都是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再现。 第三章国际私法的主体 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组织 自然人(有关的国际法冲突:) 国籍冲突住所冲突权利能力冲突和行为能力冲突 《民法通则意见》180: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意见》182条: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基本国法。 另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居住国法律;如未定居,试用期住所地国法 《民法通则意见》183条:当事人的住所不确定或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法人

国际私法期末考试名词解释

国际私法名词解释 1涉外民事关系:在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 2法域:是指法律效力所及的空间范围。有单一法域和复数法域之分。单一制国家一般为一个法域,如日本、法国等国。联邦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国家同时并存复数法域 3法律冲突:是指涉外民事关系中所涉及的外国法的规定与处理该关系的法院地法对同一问题规定歧异的情况。 4间接调整方法(冲突法的方法):①通过国内冲突规范进行间接调整的方法②通过国际统一的冲突规范进行调整方法 5直接调整方法(实体法的方法):①国际统一实体法方法②国内直接适用的法的方法 6法则区别说:巴托鲁斯。该学说从法则自身的性质入手将所有法则分为"物的法则"、" 人的法则" 和"混合法则"。 7法律关系本座说: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说指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即一个他在性质上必须归属的法域。法院进行法律选择时,应根据法律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而该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该法律关系适用的法律。 8国际私法的范围:①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②冲突规范③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9国际私法:在世界各国民法和商法互相歧异的情况下,对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和商法关系,解决应当适用哪国法律的法律。 10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 11国际惯例:国际惯例是指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原则和规则。 12主权原则:必须承认和尊重每个国家在处理涉外案件时法律适用的权利,以及行使国际民事管辖权的独立自主的权利 13平等互利原则: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建立平等互利的关系 14法律协调与合作原则:在处理涉外民事关系时,各国既要考虑各自的国情和民商事基本制度同时也要顾及国际上的普遍实践和习惯做法。 15保护弱方当事人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重点保护涉外民商事关系中弱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原则 16条约信守原则:要求各国对于其所缔结或参加的国籍条约应善意、忠实地履行和遵守,而不得任意背弃或违反 17政府利益分析说:主张要根据通常的法律解释方法,研究不同的实体法政策和使这种法律政策得以适用的状况。 18冲突规范:冲突规范又称“适用规范”、“选择规范”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不同性质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19冲突规范的结构:冲突规范由范围、准据法或系属,两部分组成 20系属:冲突规范中就范围所指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指定应适用何种法律所依据的一种事实因素。 21连结点:冲突规范中就范围所指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指定应适用何种法律所依据的一种事实因素。 22连接点的软化处理:连接点软化,又称“连接点弹性化”。是指在冲突规范中规定灵活的连接点而使冲突规范的适用具有弹性。其主要表现是对一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设定多种连接点,或者将已软化的连接点,运用于多种民事法律关系,或者将上述两者结合起

经典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 《国际私法》(303020013)期末考试试题(A卷) 考试对象:法学专业2005级 本期末试卷满分为100分,占课程总成绩的100%。 答题要求: 1.请将所有答案统一写在答题纸上,不按要求答题的,责任考生自负。 2.答题纸与试卷一同交回,否则酌情扣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下面哪一学说的出现,标志着国际私法学的诞生。( B) A.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B.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 C.荷兰的国际礼让说 D.既得权说 2、国际私法最早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 (A)。 A. 国内立法 B. 国际惯例 C. 国际公约 D. 国内判例 3、既得权说是(C)提出来的。 A. 巴托鲁斯 B. 杜摩兰 C. 戴西 D. 库克 4、(A)是《第二次美国冲突法重述》的指导原则。 A. 最密切联系原则 B.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C. 自体法原则 D. 场所支配行为原则 5、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项判断是错误的? (A) A.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结果为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

B.在普通法系国家中,“公共秩序”的概念一般表述为“公共政策” C.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已经为国际条约所规定 D.我国法律中常常采用"社会公共利益"来表述"公共秩序"的概念 6、在中国古代的(C)中,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A.秦律 B.汉律 C.唐律 D.大明律 7、“在国外举行的婚姻,其方式依结婚各方的属人法,但已符合婚姻举行地法关于方式的规定亦属有效”是一条(D)。 A.有条件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 无条件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8、下面有关冲突规范说法正确的是:(D) A.冲突规范是一种直接规范 B.冲突规范是一种程序性的法律规范 C.冲突规范由假定、指引(或命令)和制裁三个部分构成 D.冲突规范是一种间接规范 9、在一个涉外民事案件中,我国某人民法院根据我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应适用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澳大利亚法处理该争议,但澳大利亚的不同地区实施着不同的法律。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A.应以澳大利亚首都墨尔本的所在地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B.应以该当事人的住所地法代替其本国法 C.应直接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D.应先依据澳大利亚的区际冲突规则加以确定;如澳大利亚法律未作规定,再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10、各国法律一般规定反致适用于(C) 。 A. 合同领域 B. 物权领域 C. 继承关系 D. 侵权行为 11、甲因出生而取得俄罗斯国籍,后来又取得美国国籍,甲的住所在美国。现甲在中国法院涉讼,依我国的法律规定甲的本国法应该是:(A) A.美国法 B.俄罗斯国法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指导名词解释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指导》参考答案 名词解释 1、涉外民事关系:是指民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三者之一具有涉外因素的即为涉外民事关系。 2、法律冲突:是指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对该民事关系规定的不同,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都要求适用或都可以适用于该民事关系而造成的法律冲突现象。 3、法律域内效力:是指一个国家法律的空间效力,即一国法律对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人、位于本国境内的物和发生在本国境内的事都具有拘束力。 4、法律域外效力:是指一国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该人位于本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外都具有拘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5、国内判例:是一国法院审理某一案件作出的判决及该判决确定的法律原则对以后的司法审判具有拘束力。 6、国际惯例:是在国际交往中经过反复实践逐步形成的具有确定的内容,为世人所共知的行为准则。 7、冲突规范:是指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应使用何国法来调整的规范。 8、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或者在国际惯例中确立的直接规定涉外民事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范。 9、连接点:是指把特定的民事关系与某国法律连接起来的一种事实因素。 10、范围:是指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事关系。 11、系属:是指调整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 12、单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直接指明涉外民事关系只适用内国法,或者只适用某一特定的外国法。 13、双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并不指明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内国法,或者适用外国法,而是指出一个客观标志或提出一个法律适用原则,根据这一客观标识或法律适用原则,结合涉外民事关系的事实情况,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内国法,还是适用外国法。14、系属公式: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用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 15、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16、先决问题:是指涉外民事关系中主要问题的解决是以另一个问题的解决为条件的,这另一个问题就是先决问题。 17、识别:是指对涉外民事关系中的事实情况或事实构成进行定性或分类,把它纳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适用哪一种冲突规范的过程。 18、反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 应该适用外国法,而根据该外国的冲突规范该案应该适用受理案件国家的法律,如果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则构成反致。 19、转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丙国的法律,如果甲国法院根据乙国冲突规范的指定适用了丙国的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转致。 20、法律规避:是指涉外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为了规避原本应该适用的某一国的法律,故意制造一些条件,利用冲突规范,使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得以适用,或者规避各国法律中规定的连接点,使涉外民事关系没有适当的法律进行调整,以实现法律规避的目的。 21、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重点

★★★法则区别说时代 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后期注释法学派的代表巴托鲁斯于十三世纪创立了该学说。法则区别说的产生被认为是国际私法的真正创立。 法国的法则区别说:中世纪对法国国际私法影响较大主要有杜摩林。杜摩林的“意思自治原则” 被誉为“契约自由的明珠”。 荷兰的法则区别说:该学说为十七世纪荷兰人胡伯所创立。《论罗马法与现行法》一书中提出了“胡伯三原则” (一)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Theory of statuta) 国际私法理论的创立通常被认为开始于十二至十三世纪意大利的注释法学派,由十四世纪后期注释法学派而完成。 1.产生的历史背景 意大利资本主义的萌芽 经济的发展 城邦共和国产生 后期注释法学派Post-Glossarist 的兴起 2.主要观点 提出了解决各城邦民事法律冲突的“法则区别说”。“法则区别说”又称为“法则两分说”,即对各城邦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巴托鲁斯将其分为人法和物法,凡是涉及人的法律关系,适用关于人的法则;涉及物的法律关系,适用物的法则。并主张:人法适用人的住所地法,无法适用物的所在地法。 3.意义 标志国际私法理论形态的形成 提出许多具体规则 (二)法国杜摩林的意思自治说 巴托鲁斯创立的“法则区别说”在国际私法领域统治达五、六百年,期间十六、十七世纪法国与荷兰的学者们虽对国际私法作出过重大贡献,分别提出了著名的学说,但都仍然依法则区别说为基础,因此,它们都被称为法则区别说。 1.历史背景 十六世纪以后,法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已有相当的发展,特别是地中海沿岸各港口城市已与附近以及亚非一些国家建立了长期的贸易往来关系。但当时法国内陆地区仍然处于封建割据状态,政治法律制度极不统一,在南部成文法地区,罗马法仍然有效,北部则基本适用习惯法,而且当时的习惯法又有一般习惯法和各省的习惯法之分。 2.学说的内容 杜摩林(Dumoulin,1500-1566)是法国巴黎的一位著名律师,在其所著的《巴黎习惯法评述》一书中提出了他的主张,表现出了一种克服法律的封建性及削弱宗教法庭权力以及加强中央集权,统一各地区法律的强烈愿望。在赞同巴托鲁斯“法则区别说”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在契约关系中,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某一习惯法。这就是杜摩林的“意思自治原则”(Autonomie de volonte/autonomy of will)。 (三)荷兰胡伯(huber)的国际礼让说 1.历史背景 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荷兰的工商业经济在西欧日益强大,特别是当荷兰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建立荷兰共和国之后,为了进一步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自由经济,对外殖民扩张的需要,同时要求其利益在法律上能够得到保障,冲破封建的割据状态和绝对属地主义的束缚。

国际私法练习题(共12章节)(DOC)

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 一、单项选择题 1. D 2. A 3. D 4. B 5. B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 D) A. 国家与国家的关系 B. 国内民法关系 C. 一国内部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D. 国际民事关系 2.国际私法的最基本的规范是————( A) A.冲突规范 B. 外国人民事地位规范 C. 统一实体规范 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规范 3.在我国的下列法律中,未规定国际私法规范的是————(D)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4.在我国,用来调整大陆和港、澳、台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律被称为————(B) A. 国际私法 B. 区际私法 C. 时际私法 D. 人际私法 5.国际私法对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方法主要是————(B ) A. 直接调整 B. 间接调整 C. 非A也非B D. AB同样重要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E 2. ABCD 3. ACDE 4. ABCE 5. ABCDE 1.在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私法规范的是————(W) A. 冲突规范 B. 统一实体规范 C. 外国人民事地位规范 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E.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2.在下述选项中,属于国际私法渊源的有————( ABCD) A. 国内立法 B. 判例 C. 国际条约 D. 国际惯例 E. 学者的学说 3.在国际上,曾被用来描述国际私法学科名称包括————( ACDE) A. 私国际法 B. 涉外私法 C. 法律冲突法 D. 律适用法 E. 法则区别说 4.在下述我国法律中,包括解决涉外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的有————(ABCE)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国际私法所调整的涉外民事关系是一种广义的民事关系,它包括————(W ) A. 物权关系 B. 财产继承关系 C. 劳动关系 D. 债权关系 E. 知识产权关系 模拟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 C 2. B 3. B 4. A 5. C 6. B 7. A 8. D 9. A 10. B 1.国际私法所要解决的法律冲突主要是-----。( C)

国际私法名词解释和简答

一、名词解释 2、法律冲突:又称法律抵触,是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对该民事关系规定的不同,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都要求适用或都可以适用于该民事关系而造成的法律冲突现象。 5、国际私法的渊源:国际私法规范的表现形式。 6、国内判例:一国法院审理某一案件作出的判决及该判决确定的法律原则对以后的司法审判具有拘束力。 7、国际惯例:在国际交往中经过反复实践逐步形成的具有确定的内容,为世人所共知的行为准则。 8、冲突规范: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来调整的规范。 9、统一实体规范:在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或者在国际惯例中确立的直接规定涉外民事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范。 10、法则区别说:法则区别说是意大利著名注释法学家巴托鲁斯(1314—1357)创立的。他把法律分为人法和物法,他认为人法具有域外效力,凡是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他位于国内或国外,本国法对他都有效。物法具有域内效力,凡位于本国境内的物,不论属于内国人或外国人所有,本国法都发生效力。 11、国际礼让说:国际礼让说是荷兰法学家伏特、胡伯于17世纪提出来的,这一理论主要体现在胡伯提出的三原则中,即:1.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在境内发生效力并约束其臣民,但无域外效力。2.凡在其境内居住的人,无论长期或临时居住的,都应视为本国臣民。3.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其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的利益。 12、法律关系本座说:19世纪,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把国际私法推进到一个新阶段。他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在逻辑上和性质上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即一个他在性质上必须归属的法域。法院进行法律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而该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该法律关系所应适用的法律。萨 18、最密切联系说:最密切联系说是指某一法律关系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应适用的法律或选择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依据这一原则,在与法律关系有联系的国家中,选自一个与该法律关系本质上有重大联系,利害关系最密切的国家的法律予以适用。 19、连接点:把特定的民事关系与某国法律连接起来的一种事实因 素。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重点归纳

1、国际私法调整对象:就是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国家民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国际的或跨国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也就是说是一种超越一国范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方法:直接调整方法,间接调整方法。 所谓间接调整方法,就是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法中规定某类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受何种法律调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规定如何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方法。其间接调整方法就是借助冲突规范来实现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的体系,示范法应分为总则、管辖权、法律适用、司法协助喝附则五大章。主体为管辖权、法律适用和司法协助三大部分。 3、国际私法渊源:国内立法,司法判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学说或法理。 4、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目前国际上最主要的统一国际私法的常设政府间国际组织。 5、国际私法主体:是指能够在国际民商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人格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 住所与居所的区别:住所是久住之处,居所只是暂住或暂居之处。 法人:是指按照法定程序设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并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对于法人国籍的确定,我国采取登记主义。对于法人的住所,我国采取的是主事务所所在地说。 6、外国法人的许可:是内国根据本国的法律对外国法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承认并允许其在内国从事民商事活动的过程。一般来说,对外国法人的认可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外国法人依有关外国法律是否已有效成立;二是依外国法已有效成立的外国法人, 法律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法律同时调整同一个相同的社会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矛盾的社会现象。 7、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 国民待遇是指内国给予外国人的待遇和给予本国人的待遇相同,即在同样的条件下外国人和内国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相同。它有如下特点:1、当今的国民是一种互惠待遇,但并非以一定条约和法律上的规定为条件;2、国民待遇仅就一般状态而言,并不意味着外国人与内国人在具体的民事权利享有上完全一样;3、国民待遇的范围常在条约中做出限制。 最惠国待遇是指施惠国给予受惠国的待遇不低于授予已经给予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待遇。同国民待遇相比,有如下特点:1、两者的规定方式不同。最惠国待遇必须以双边或多边条约的规定为基础,而国民待遇既可以在国内立法中,也可以在国际条约中规定;2、两者的待遇标准不同:最惠国待遇是以施惠国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待遇为标准,而国民待遇以本国国民待遇为标准。 3、两者的目的不同。最惠国待遇是为了使处于一国境内的不同外国人处于平等地位;而国民待遇则是为了使外国人在某些领域与内国人的民商事地位平等; 4、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最惠国待遇适用于经济贸易的某些事项,,而国民待遇一般适用于概括性的一般问题。各国一般实行有限制的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条款在规定其范围的同时,常规定其例外条款。 8、国际民事法律冲突:国际民事法律冲突即对同一民事关系因所涉国家法律规定不同而发生的在法律上适用上的冲突。 产生原因:1.各国民事法律制度互不相同2.各国之间存在着正常的民事交往,发生大量的国际民事关系。3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4各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解决办法:1、冲突法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制定国内或国际的冲突规范来确定各种不同性质的国际民商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从而解决民事法律冲突)2、实体法调整方法(是指有关国家间通过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的方式,制定统一的实体法,以直接规定国际民商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 9、系属公式:所谓系属公式,就是把一些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则固定化使它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处理原则,以便解决同类性质的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 几种常见的系属公式:1、属人法,是以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惯常居所作为联系点的系属公式。2、物之所在地法,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所在国家的法律,它常用来解决物权特别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律冲突问题。3、行为地法,是指法律行为发生地所属法域的法律。4、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是指双方当事人自行选择的那个法域的法律。5、法院地法,是审理国际民商事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家的法律。6、旗国法,就是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7、最亲密联系地法,是与国际民商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10、准据法的概念: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引用来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的具体实体法规则。

国际私法名词解释编

一、名词解释题 1、准据法:(lex causae 或applicable law)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引用来具体确定国际民商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特定法域的实体法律。 2、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指一国法院基于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根据外国法院或有关当事人的请求或申请,依法承认和执行他国法院就某一国际民商事案件所作出的判决。 3、法律冲突(conflict of laws):在国际法私法上,主要是指民商事法律的国际冲突,即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法域的民商事法律对某一民商事关系的规定各不相同,而又竞相要求适用于该民商事关系,从而造成的该民商事关系在法律适用上的抵触现象,即适用所涉各法域互有差异的实体民商法规范,会得出不同的判决结果的现象。 4、系属公式(formula of attrbuion):又叫准据法表述公式,就是把一些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则习惯化,使它成为国际上公认的处理原则,大多数国家采用它来解决同类性质的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 5、直接适用的法:各国国内法中那些直接适用于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实体规范。 6、国际贸易惯例:国际民商事主体在长期商业实践基础上反复适用而形成的习惯性做法,它们只有经当事人约定于合同中,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7、巴托鲁斯:(Bartolus)14世纪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他法学声 望极高,被称为“法律之光”。他在总结前人探索的基础上,将法则分为人法、物法和混合法。他抓住法律的域外效力和域内效力这一关键,提出了各城邦国家交往中的两个普遍法律问题:即一个城邦国家的法则是否可以适用于非本城邦居民;一个城邦国家的法则是否可以适用于该城邦国家领域之外。 8、杜摩兰(Charles Dumoulin):法国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他继承和发扬 了意大得法则区别说,主张限制封建属地主义,削减宗教法庭权力,加强中央权力,统一全国法律。他在《巴黎习惯法评述》一书中指出在契约关系中,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习惯法。因为在他看来,按照契约自由原则,当事人既然可以自由订立契约,也当然有权选择契约适用的法律。这就是被后人称其为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理论。 9、胡伯(Ulricus Huber):百度:17世纪荷兰著名的法学家,由他创 立了“国际礼让说”。该学说认为,法律原则上只具有域内效力,但在一定条件下(即不损害内国的主权权力和其臣民的利益),根据“礼让”,一国也是可以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的。 书中:荷兰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其真正全面奠定了国际礼让说。其著有《论 罗马法与现行法》一书,他在书中提出了可以概括荷兰学派国际礼让说基本内容的三项原则:(1)一国法律仅在其主权所及的领域内具有绝对的效力;:(2)在一统治者领域内的所有人,无论是常住还是暂住,都视为其国民,并受其约束;:(3)但根据礼让,各统治者承认,已在其本国内实施的法律应该到处保持其效力,只要这样做不至于损害该统治者的国民。 10、斯托里(Joseph Story):哈佛大学法学教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 官,是英美国际私法学的奠基人,其代表作是《法律冲突论》,该书被誉为19世纪以来最杰出的冲突法著作,对英美国际私法思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些美国学者甚至尊称其为“冲突法之父”。 他在利弗莫尔的基础上,根据胡伯三原则,创立了自己的礼让说,提出了国际私法三原则。他认为,一国适用外国法完全是基于礼让而非义务,即适用外国法是一种互利的要求,一国适用了外国法并公平对待了外国公民,目的是希望本国法律在外国得到公正的适用以及本国公民在外国享受平等待遇。 11、萨维尼(Savigny):19世纪德国历史法学派的泰斗,最著名的私法学家,柏林大学法学教授,普鲁士立法大臣。其代表作是《现代罗马法体系》,他在书中第八卷提出了著名的“法律关系本座说”理论。 12、孟西尼(Mancini):19世纪意大利著名的政治家和国际私

国际私法法条解析(崔华强版)---文本资料

第一部分实体法、冲突法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一)重要性:★★★★★ (二)难度:★★★ (三)法条摘录及解析: 1、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不承认反致和转致。外国法应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负责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国法律。 2、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的适用领域: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人格权的内容、国籍冲突的确定(积极冲突或消极冲突)、法人主营业地的确认;消费者合同、侵权人与受害人具有同一经常居所地的侵权案件;产品责任;网络侵权;当事人具有同一经常居所地的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关系; 3、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后适用当事人共同国籍国法律的模式。 适用领域:结婚条件(婚姻缔结地法补救)、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没有协议选择的情况下)、协议离婚(没有协议选择的情况下);遗嘱效力(有时间限定); 4、首先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后适用有利于保护特定利益者权益法律的适用领域: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收养关系、扶养关系与监护关系(并列无条件选择); 5、债权的法律适用,一般为由当事人选择;如未选择,则适用特征履行方经常居所地法律或最密切联系;(记忆方法:特征履行方即:不承担付款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6、消费者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例外: (1)消费者合同,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消费者可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 (2)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一)重要性:★★ (二)难度:★★★ (三)法条摘录及解析: 【最密切联系】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船舶所有权】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抵押权】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船舶优先权】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船舶碰撞】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共同海损理算】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一)重要性:★★ (二)难度:★★★ (三)法条摘录及解析: 【行为能力】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

国际私法名词解释2

1.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或曰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国际私法上外国人的地位,是指外国人在内国法律上享有的 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状况。 2.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是指所在国应给予外国人以内国公民享有的同等的民事权利地位 3.最惠国待遇:是指给惠国承担条约义务,把它已经给予或者将给予第三国或与之有确定关系的人或事的优惠,同样给 予缔约他方(受惠国)或与之有确定关系的人或事 4.差别待遇、歧视待遇:指一国把不给予本国或其他外国自然人和法人的限制性规定专门适用于特定国家的自然人和法 人,或者把给予本国或其他外国自然人或法人的某些优惠或权利,不给予特定国家的自然人或法人。 5.无差别待遇、不歧视待遇,是指国家之间通过缔结条约,规定缔约国一方不把低于内国或其他外国自然人和法人的权 利地位适用于缔约国另一方的自然人和法人: 6.优惠待遇:指一国为了某种目的给予外国及其自然人和法人以特定的优惠的一种待遇 7.普遍优惠待遇:指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以免征关税或减征关税的优惠待遇 8.国籍:指一个人作为特定国家的成员而隶属于这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 9.国家主权原则(sovereignty doctrine):国家主权是国家具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对内和对外事务的权力。在 国内是最高的,在国际上是独立和平等的。国家主权在本国领土内享有最高权力这一特性派生出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 权,而国家主权在国际关系中的平等和独立性则派生出国家豁免权。 10.国家豁免: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是指在国际交往中,一个国家及其财产未经其同意免受其他国家的管辖与执行措施 的权利。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三条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第五条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六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第七条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 第八条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 第九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第十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 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章民事主体 第十一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第十二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 第十三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第十四条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 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 第十五条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第十六条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委托代理适用的法律。 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信托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信托财产所在地法律或者信托关系发生地法律。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 第十九条依照本法适用国籍国法律,自然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的,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在所有国籍国均无经常居所的,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自然人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的,适用其经常居所地法律。 第二十条依照本法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经常居所地不明的,适用其现在居所地法律。 第三章婚姻家庭 第二十一条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第二十二条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第二十三条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第二十四条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

国际私法两套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准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冲突规范并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而只起一种( D)作用。 A.有限强制 B.协调 C.指导 D.间接调整 2. 对于国际私法的性质问题,在我国占主导地位的观点认为国际私法(B) A.是国际法 B.既是国际法,也是海内法 C.主要是国内法,也有国际法因素 D.是国内法 3.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在发生国籍的消极冲突时,用来确定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的连接点是(A) A.一般是其居住地,如未定居,则用其住所地 B.一般是其住所地,也可用其居住地 C.最后拥有的国籍 D.住所 4. 对外国法人国籍的确定,目前我国主要采取(A) A.注册登记国说 B.法人成立地和准据法复合标准说 C.实际控制说 D.法人设立人国籍说 5.英国既得权说的代表人物是( A) A.戴西 B.胡伯 C.巴托鲁斯 D.杜摩兰 6.在下列连接点中用来指定当事人属人法的是(D) A.法院地 B.物之所在地 C.行为地 D.国籍 7. 在国际私法中被称为“安全阀”制度的是(C) A.识别制度 B.先决问题制度 C.公共秩序制度 D.反致制度 8. 综观各国的国际私法立法与实践,法律行为形式要件的准据法的选择方法,反映在冲突规范的类型上,除少数特别性质的法律行为,一般是采用(D)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性冲突规范 D.选择性冲突规范 9.《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明确规定了(C) A.仲裁程序 B.仲裁法庭的构成 C.当有关裁决应在承认和执行国以外的国家做出时应适用公约的有关规定 D.作出裁决的方法 10.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涉外继续遗产为动产时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C ) A.被继承人死亡地法律 B.被继承人主要居住地法律

国际私法考试重点

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其构成有什么特点? 答:(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2)其构成特点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中至少有一个因素与国外有联系。 2、国际私法的规范主要包括哪几类? 答:国际私法的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四类:(1)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2)冲突规范;(3)国际统一实体规范;(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第二章、国际私法的渊源 3、国际私法的渊源? 答: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赋予国际私法规范以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国际私法的渊源有国内法渊源和国际法渊源,国内法渊源包括国内立法、国内判例和司法解释,国际法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判例和法理学说虽然对国际私法渊源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 但不属于我国国际私法渊源的范畴。 第三章、国际私法主体 4、自然人国籍冲突的概念和解决方法? 答:自然人的国籍冲突分为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两种。国际的积极冲突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国籍的情况,消极冲突就是一个人没有国籍的情况。积极冲突的解决: (1)当事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中有一个是内国国籍,则内国国籍优先;(2)均为外国国籍,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没有经常居所的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消极冲突时,适用其经常居住地法律法律。 5、住所冲突的解决方法? 答:(1)住所的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 经常居住地为住所。(2)住所冲突的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 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自然人经常居住地不明的,以其现在的居所地法作为经常居所地法。 第五章、法律冲突 6、法律冲突的实质和原因 答:法律冲突是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对于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规定不同却都要求适用的现象。 实质是相关国家法律在效力上的抵触。产生的原因:内、外国民事法律规定不同;内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7、法律冲突的种类 答:按领域分公法冲突和私法冲突;按内容分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按性质分空间上、时际、人际法律冲突。 8、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 答:公法冲突:内国法优先,不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私法冲突:国际礼让与等效原则, 相互承认外国私法在内国的域外效力。时际法冲突:新法优于旧法,法不溯及既往。 第六章、冲突规范 9、“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这是一条什么规范,其范围、系属、连 接点是什么。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