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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2016年)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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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4)

三、调查表式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企业月报表(京信软统1表) (5)

四、附录

(一)指标解释 (7)

(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分类目录及代码 (10)

(三)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目录及权数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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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说明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基本状况,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实施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软件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月报表》,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报表制度是统计工作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统计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数据,按时完成统计任务。

(一)统计内容

本报表制度的主要统计内容包括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具体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总额、利润总额、税金总额、研发经费、固定资产投资额等。

(二)统计对象

本报表制度的统计对象为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产经营活动具体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属于“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门类的活动。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三)统计范围

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为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监测企业,包括北京市入选工信部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以及行业细分领域代表性企业等。

(四)统计原则

遵循“统计在地原则”,即企业集团、集团公司在外省的具有法人地位的成员单位或下属企业,均应以独立核算单位按在地原则进行统计;对不具备有法人资格的成员单位或下属单位,应归入集团公司或企业集团内统计。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在填报时,必须按规定的目录、代码顺序及指标解释的要求填报,不得擅自改动报表内容,要严格按报表中各种指标的计算单位填写,不得擅自更改报表中各项指标计算单位、指标名称,以免影响指标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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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按照每张表的逻辑关系审核,审核有数据逻辑关系不符的,一定要在上报时用文字说明。

3.各单位要注意月报统计数据的衔接,保证数据口径一致。有关财务指标的数字出现负数,不得用红笔冲销,一律加填负数符“-”号。表中所列各种指标必须填报齐全,不得空缺不填。如确实无法填写的,一律填“0”表示,不得划“×”或划“—”。

4.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经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报出,不得虚报、瞒报。

5.本表的统计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6.报送方式

本报表制度由我市重点监测软件企业直接上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名单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通知的企业为准。报送企业通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3717096949.html,)填报统计数据。

(六)特别说明

本报表制度中标注“●”的表示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统计调查需求,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月报表》的基础上增加的指标。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详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57587515、61136072

电子邮箱:hongguohui@https://www.wendangku.net/doc/3717096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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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表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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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查表式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企业月报表

表号:京信软统1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文号:京统函[2016]109号

单位详细名称(签章): 2016年月有效期至: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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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主管领导:填表人:联系电话:

说明:1.统计范围: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监测企业,包括北京市入选工信部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等。

2.报送日期及方式:月后10日前网上填报。

3.审核要点:

(1)2020=2021+2022+2023

(2)2021≥20211+BJ01+BJ02

(3)2022≥20221+20222+20223+BJ03

(4)2020≥2030

(5)2020≥2040x6.1(参考换算率)

(6)2030≥2041x6.1(参考)

(7)2040≥2041+2042

(8)2023≥2042x6.1(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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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录

(一)指标解释

1.营业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总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2.软件业务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从事软件产品、信息技术服务、嵌入式系统软件三项业务收入的合计。

3.软件产品收入:一是指企业在报告期从事开发研制销售软件产品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外购二次开发的软件产品,但二次开发的增加值必须超过购进价的30%;二是指系统集成中单独开据发票的软件收入;三是指软件企业承担其他硬件厂商委托开发研制的,但不需向硬件产品中镶嵌灌入,其嵌入式软件收入按照合同金额计算。

4.信息安全产品收入:指企业开发的保障信息内容、信息系统和网络不受侵害的软件及支持与应用系统所获的收入。

5.工业软件收入:指工业产品研发类软件和生产控制类软件所获的收入。

6.移动应用软件(APP)收入:指面向移动终端开发的软件产品所获的收入。

7.信息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根据用户需求,提供信息技术咨询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数据服务、运营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和集成电路设计服务所获的收入。

8.运营服务收入:指根据需方的需求提供租用软件应用系统、业务支撑平台、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等的部分或全部功能服务所获的收入。

9.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指服务供方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并供其他企业或个人在平台上进行业务经营和交易的服务,包括提供在线交易平台服务和在线交易支撑服务所获的收入,不包括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交易收入、商品销售收入。

10.集成电路设计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从事集成电路研发设计的收入。包括:

(1)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将IC设计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计作IC设计收入。

(2)集成电路设计、测试收入占主营业务60%以上的企业,其IC设计收入根据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为: IC设计收入=芯片销售收入-制造(加工)成本-期间费用

11.数据服务收入:指利用信息技术向需方提供的信息和数据的整理、挖掘、分析等服务所获的收入。

12.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完成的自主研制并镶嵌固化到本企业生产的硬件产品中的嵌入式系统软件(含二次开发后增加值超过购进价50%的嵌入式系统软件)。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目录及权数》中规定的产品范围和对应的权数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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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软件外包服务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承担发包方(国内或国外)的分包业务,如委托开发软件、软件测试、业务流程设计、安装、维护、数据加工等获得的收入。用外汇结算的外包收入,应换算成人民币价值计算。

14.软件业务出口:指企业在报告期完成的软件产品、信息技术服务、嵌入式系统软件三项出口额的合计数。(以“万美元”计算)。

外包根据供应商的地理分布状况划分为两种类型:境内外包和离岸外包。境内外包是指外包商与其外包供应商来自同一个国家。离岸外包则指外包商与其供应商来自不同国家,外包工作跨国完成。

15.软件外包服务出口:指在软件外包服务收入中出口到国际市场(即离岸外包)或在我国境内但由于外包商与其外包供应商来自不同的国家的企业间以外汇结算的收入(以“万美元”计算)。

16.嵌入式系统软件出口:指报告期出口到国外的嵌入式系统软件,含嵌入在硬件中,随硬件产品一起出口和承担国外硬件厂商需求而研发的独立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以“万美元”计算)。

17.营业成本: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18.费用总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本年累计数加总后填列。

19.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对应指标的本期累计数填列。

计算公式: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0.税金总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21.研发经费:指软件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软件研究与开发的所有支出。不论何种经费来源,只要实际用于软件研究与开发的经费支出都应计算在内。

22.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23.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报告期内每天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人数。其中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支付劳动报酬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不包括临时访问、讲学和因从事某一课题(或任务)进行短期(半年以内)研究或工作的人员。该指标是按国籍或身份统计。

24.订单同比增长:指企业在报告期的软件业务累计订单比去年同期的增长量。本期累计订单是报企业自本年初开始到报告期末累计签订的有效软件业务合同总金额。

25.固定资产投资额:指企业报告期内完成的会计上可计入固定资产的全部投资额。其中境外投资额指境内投资主体在报告期内直接向其境外企业实现的实际投资额,包括股本投资部分、利润再投资部分以及与公司之间债务交易有关的其他投资部分。

26.境外专利申请数: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向欧洲知识产权局、美国商标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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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管理局和日本特许厅等境外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

27.技术合同成交总额:指已登记技术合同约定标的金额总和。技术合同的类型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但不包括获得国家和省市各类支持计划所签订的合同。其中技术出口指流向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技术合同成交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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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分类目录及代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5-2016)》(国统制[2014]95号),将软件行业分为软件产品行业、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和嵌入式系统软件行业三大类,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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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目录及权数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析报告(2017-2018年版)

2017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析报告 2017年9月出版

文本目录 一.行业介绍 (4) 二.行业的监管体系 (5) 三.行业与行业上下游的关系 (7) 1、上游发展状况对本行业发展的影响 (7) 2、下游发展状况对本行业的影响 (8) 四.行业发展现状 (8) 五.行业市场规模 (9) 六.行业的发展趋势 (11) 七.行业竞争程度与行业壁垒 (13) 1、行业竞争程度 (13) 2、行业主要壁垒 (14) 1)客户资源与行业经验壁垒 (14) 2)资质和资本规模壁垒 (15) 3)人才壁垒 (15) 4)技术壁垒 (16) 5)品牌壁垒 (16) 八.影响该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7)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7) 1)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17) 2)持续旺盛的外在需求 (18) 3)技术发展为行业带来巨大发展空间 (18) 4)IT 技术人才保障 (19)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9) 1)技术水平与国际领先水平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19)

2)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 (20) 3)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尚待加强 (20) 九.行业基本风险特征 (21) 1.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21) 2.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21) 3.市场竞争的风险 (22) 4.技术更新的风险 (22) 十.相关公司简介 (22)

一.行业介绍 件和信息服务业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作为国家的战略新兴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于提高国家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家《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等产业扶持政策的推动下,我国软件产业呈现持续快速发展态势。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 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完成软件业务收入4.9 万亿元,同比增长14.9%,并有望在未来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公司所处的细分类型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价值链中原本由自身提供的具有基础性、共性、非核心的IT 业务和基于IT 的业务流程剥离出来后,外包给企业外部专业服务提供商来完成的经济活动,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一个全新的商业模式,是企业通过重组价值链、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代码

I 63 631 63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门类包括63~65大类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电信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 传送、发射或者接收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 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活动 6311 固定电信服务指从事固定通信业务活动 6312 移动电信服务指从事移动通信业务活动 6319 其他电信服务指除固定电信服务、移动电信服务外,利用固 定、移动通信网从事的信息服务 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6321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指有线广播电视网和信号的传输服务 6322 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指无线广播电视信号的传输服务 64 65 633 6330 卫星传输服务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641 6410 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 642 6420 互联网信息服务 649 6490 其他互联网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1 6510 软件开发 652 6520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653 6530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654 6540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 655 6550 集成电路设计 65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 6591 数字内容服务 指人造卫星的电信传输和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指除基础电信运营商外,基于基础传输网络为 存储数据、数据处理及相关活动,提供接入互联 网的有关应用设施的服务 指除基础电信运营商外,通过互联网提供在线 信息、电子邮箱、数据检索、网络游戏等信息服 务 指除基础电信运营商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 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外的其他未列明互联网 服务 指对信息传输、信息制作、信息提供和信息接 收过程中产生的技术问题或技术需求所提供的服 务 指为用户提供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者设备 中嵌入的软件,或者在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 术服务时提供软件的开发和经营活动;包括基础 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信息 安全软件、计算机(应用)系统、工业软件以及 其他软件的开发和经营活动 指基于需方业务需求进行的信息系统需求分析 和系统设计,并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缆系统、计 算机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 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 系统之中,以及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支持 的服务;包括信息系统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 护等服务 指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人员培训 、管理体系建设、技术支撑等方面向需方提供的 管理或技术咨询评估服务;包括信息化规划、信 息技术管理咨询、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测试评估 、信息技术培训等 指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信息和数据的分析、整理 、计算、编辑、存储等加工处理服务,以及应用 软件、业务运营平台、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等的租 用服务;包括各种数据库活动、网站内容更新、 数据备份服务、数据存储服务、在线企业资源规 划(ERP)、在线杀毒、电子商务平台、物流信 息服务平台、服务器托管、虚拟主机等 指IC设计服务,即企业开展的集成电路功能研 发、设计等服务 指数字内容的加工处理,即将图片、文字、视 频、音频等信息内容运用数字化技术进行加工处 理并整合应用的服务

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表式

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表式 企业基本情况 2012年 表 号:电软统企1表 制定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一、企业标识代码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110号 组织机构代码:□□□□□□□□□ 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二、企业基本情况 A.企业名称: B.企业法人代表: C.母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D.邮政编码:□□□□□□ E .企业开业时间: F.企业地址: G .填表人姓名: H.电话号码: I.传真号码: J.电子邮箱(E-mail ): K.企业主页地址(HTTP ): L.软件企业认证号: 认证机关: M.系统集成认证号: 认证机关: N.CMM/CMMI 认证级别: 认证号: 认证机关: O.ISO9001质量认证号: 认证机关: P.企业有无设立研发机构(在相应的□内划√): □有 □无 Q.公司股权结构:第一大股东 持股比例 % 三、企业开展业务情况 *主要应用或服务领域: (1)通用 (2)安全 (3)电子政务 (4)企业管理 (5)通信 (6)金融 (7)能源 (8)工业控制 (9)交通 (10)教育 (11)娱乐 (12)医疗 (13)其他

企业主要指标 2012年 表号:电软统企2表 制定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企业名称: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110号 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注:*A5、A82两项仅由行业代码归属到“E6205”的企业填报。 审核要点: 1.C01≥A0 2.A0=A1+A2+A3+A4+A5+A6 3. A0≥A7 4. A0≥A8x6.4(参考) 5. A8≥A81+A82 6.A7≥A81x 6.4(参考)7.A5≥A82x 6.4(参考)8.C06≥C061+C062 9.C08=C01-C02-C03+C04-C05-C06-C07-D01+D02+D03 10.C14=C12-C13 11.B1≥B11+B12 12.B1=B15+B16+B17 13.B1、B2、B3不能为0 14.. 10<(T12+T13+T14+B3)/C01*100<60(参考) 16.允许C04、C07、C071、D01、D02、 D03、C08、C09、C121、C131、C14、C15、C16、C17、T13、T14为负值。17.A1、A2、A3、A4、A5、A6必须分别 等于软件业务收入分类表(电软统企3表)中相应类之和。 18. A8必须等于软件业务收入分类表(电软统企3表)中本年出口之和。 19.A82必须等于软件业务收入分类表中“E5 嵌入式系统软件”出口合计。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 篇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 (20XX-2020年) 软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灵魂,“软件定义”是信 息革命的新标志和新特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引领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核心力量,是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的核心支撑。建设强大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我国构建全球竞争新优势、抢占新工业革命制高点的必然选择。“十二五”以来,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持续快速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技术创新和应用水平大幅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持续深入,国内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迎来更大发展机遇。为深入贯彻《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

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国家战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部署,落实《信息产业发展指南》总体要求,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质量、效益全面跃升,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在由大变强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产业规模快速壮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业务收入从 20XX年的1.3万亿元增长至20XX年的4.3万亿元,年均增速高达27%,占信息产业收入比重从20XX年的16%提高到20XX年的25%。其中,信息技术服务收入20XX年达到2.2万亿元,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的51%;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业态快速兴起和发展。软件企业数达到3.8万家,从业人数达到574万人。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突显,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业务收入合计占全国比重超过50%。 创新能力大幅增强,部分领域实现突破。20XX年,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研发强度(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9.6%。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达29.24万件,是20XX年的3.8倍。基础软件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效,产品质量和解决方案成熟度显著提升,已较好应用于党政机关,并在

信息服务业概念界定

信息服务业概念界定 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发达国家逐步完成了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的过渡和传统服务业向信息服务业的转移,而发展中国家也开始步入这个过渡阶段。世界信息经济的发展不仅影响到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和各国经济结构的调整,而且对各国政府的行为和国际关系准则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工业基础薄弱,面临着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大任务,如何在工业化的同时确立信息化战略,发展信息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要形成我们自己的信息化战略,首当其冲的是对信息、信息经济以及信息服务业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有正确的初步了解。 一、信息服务业概念 根据现有的文献考察,国内外很多学者的研究都涉及到了信息服务业的概念和范围,但是一般来说,大多数学者仅仅是在论述信息产业的结构和范围时,介绍和论述了信息服务业的概念和范围,真正深入的专题研究还很少。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种: 1、1962年马克卢普在《美国知识的生产与分配》中将所谓的“知识产业”(现在学者们一般认为与广义的信息产业范围大致相同)分为教育、研究开发、通信媒介、信息设备和信息服务这几个部门。而信息服务部门又包括法律服务、医疗服务、金融服务、会计、工程服务、中介代理服务等。显然,马克卢普眼中的信息服务的范围过分狭窄,他所认为的信息服务可归纳为专业服务和中介服务两类,这与现在学者们所讨论的信息服务业相去甚远。 2、传统的美国信息产业协会的观点。美国信息产业协会将信息产业分为广播网、通信网、通信技术、集成技术、信息服务、信息包、软件服务和信息技术这八类。我们可以看出,美国信息产业协会是以信息的应用为核心来分类信息产业的,他对信息服务业的范围界定的仍然较窄。 3、日本科技与经济协会的观点。日本对信息产业的研究一直比较重视,日本学者对信息产业的分类坚持自己的标准,其有代表性的观点是日本科技与经济协会的信息产业分类体系。即信息产业包括信息技术产业和信息商品产业,而前者又包括机器产业、软件产业、媒介产业,后者含有报道产业、出版产业、数据库产业、咨询产业、代理中介产业、教育产业、教养产业。应该说这个定义既清晰又模糊,清晰是因为罗列了各个具体的行业,模糊则是因为这个分类甚至没有

2014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析报告

2014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析报告 2014年10月

目录 一、行业监管体制 (4) 1、行业主管部门 (4) 2、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5) 二、行业概况 (6) 1、产业规模稳步扩大 (6) 2、效益保持平稳增长 (6) 3、研发投入持续提升 (7) 4、对社会经济贡献日益提升 (7) 三、行业市场规模 (7) 四、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 (8) 1、行业发展前景 (8) (1)产业规模 (8) (2)技术创新 (9) (3)应用推广 (9) (4)产业组织 (9) (5)人才建设 (10) (6)区域布局 (10) 2、行业发展趋势 (10) (1)网络化 (10) (2)服务化 (11) (3)体系化 (12) (4)融合化 (12) 五、行业主要壁垒 (13) 1、经验壁垒 (13) 2、人才壁垒 (13) 六、行业主要风险 (13)

1、行业风险 (13) 2、市场风险 (14) 3、政策风险 (14)

一、行业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及各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拟订信息产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等。其主要职责包括:拟订信息产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软件行业的行业组织是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主要从事软件行业市场研究,为会员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及向政府部门提出行业发展建议等。其主要职能是: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对各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软件产品登记认证和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工作协助政府部门组织制定、修改软件行业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以及推荐性标准等。 软件产品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经审查合格的软件产品由省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发国产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报税务部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备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 保护中心和中国软件登记中心,由国家版权局授权中国软件登记中心

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

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 计算机服务贸易: 含义:计算机服务贸易是位满足是为满足使用计算机或信息处理的有关需要而提供软件和服务的行业,是一种附加值搞、知识密集的新型行业。计算机服务贸易内容包括处理服务、软件产品、专业服务和统合系统等方面,以及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租赁、维修和维护等。 信息服务贸易: (一)含义:信息服务贸易是利用计算机和通信网络等现代化科学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搜集、处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和利用,并以信息产品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专门行业的综合体。 (二)分类:我国的信息服务业分为5个大类,信息提供业、信息处理业、软件开发服务业、系统集成服务业、咨询业及其他。 一.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网络和多媒体技术的进步,计算机与服务业的结合成为了一种必然趋势。20世纪90年代以后,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业开始蓬勃发展,世界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业的年均增长率一直保持在15%一20%之间。在国际贸易方面,据IMF统计,1997年至2006年之间,世界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出口额从185.63亿美元增长到1234.19亿美元,10年间增长了6.65倍,年均增长率为23.44%。中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业起步较晚,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才开始逐步发展,但是近年来一直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加强了与其他国家的交流,吸收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更扩大了海外市场,从而使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业的产值从2001年的726亿元增长为2006年的4800亿,在短短5年之间增长了5.6倍。在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方面,1997年中国的进口额为2.31亿美元,出口额仅为o.84亿美元,贸易逆差达1.47亿美元。而到2006年,中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进口额为17.39亿美元,出口额为29.58亿美元,贸易顺差高12.19亿美元。此外,在IMF的国际收支平衡统计中,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进出口处于世界前20名的领先地位。可见我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在近些年有迅猛的发展。到2009年,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达到65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进口32亿美元,同比增长1.1%;顺差33亿美元,比上年增加2.1亿美元。咨询进出口总额为32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出口186亿美元,同比增长2.5%;进口134亿美元,同比下降1%;顺差52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亿美元。 从表1可以看出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出口排名前20的国家占据了世界市场将近95%的份额。主要的世界市场份额被较早发展该项贸易的印度和爱尔兰占有,他们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一直处于14%以上。尤其是在近几年,基本保持在20%左右,是世界市场最重要的出口国。与此同时,英国、德国和美国的世界市场占有率也较高,属于国际市场的主要供应国。以色列、加拿大、西班牙三个国家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在2001至2006年均达到了3%以上,是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国际市场上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中国的世界市场占有率在这些国家中仅处于中下等水平,但是近些年来这一数值有所上升,从2001年的0.91%上升为2006年的2.40%,国际市场占有率的排名也由2001年的第15位上升为2006年的第11位。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如图1所示,近3年来大部分国家的世界市场占有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爱尔兰和英国的下降幅度相对较大。与此同时,只有中国和印度保持着国际市场占有率的增长趋势。因此可以得到结论,由于中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发展的起步较晚,起点较低,所以与其他强国相比,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国际占有率仍然很低。特别是和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相比,在规模和发展速度上都有很大的差距。但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

信息服务业发展态势及思路

信息服务业发展态势及思路 信息服务业是利用计算机和通信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和利用,并以信息产品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专门行业的综合体,主要分为三大类:即信息传输服务业;IT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资源产业(主要指信息内容产业)。 信息服务业是电子信息产业的核心产业之一,是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必要技术支撑,也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提高各行各业技术水平、效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把信息服务业作为重点产业进行支持和培养,正是体现出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迫切需求。 信息服务业以其“产业带动能力强,转型提升作用大,提供就业机会多,创新关联范围广”等特点被各国和各个行业所关注。加快推进信息服务业技术创新和行业应用,对我国摆脱经济危机,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国务院最近陆续出台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其核心内容是通过技术创新和重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信息服务业的广泛的应用,能够促进钢铁业,汽车,机械制造,纺织、服务业等众多产业生产方式和管理流程转变,能够促进产业重组、机构调整和升级,因而,对国家十大振兴规划具有基础化推动作用。 一、信息服务业发展态势 1.产业比重逐渐增大 发达国家的高技术服务业(或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迅速。欧盟进行的一项

研究表明,服务业现在已占发达国家工业活动的50%-70%,在美国和瑞士等国家,服务业的产值甚至达到制造业的3.5倍以上,其中增长最快的是软件服务业、通讯服务业和信息资源产业。 2.外包活动日趋活跃 信息产业为代表的全球制造业投资转移热潮趋于稳定,以服务业外包为标志的新一轮投资转移已初现端倪。联合国贸发会议认为,服务业有望成为最受外国直接投资青睐的领域,其中以信息技术领域最为突出。目前,全球服务业外包市场规模已从2001年的1500亿美元发展到2008年的6500亿美元,服务业吸收的跨国直接投资存量已从1990年的不足50%上升到70%左右。2009年在全球实体经济收到重大冲击的情况下,一季度全球服务外包业务转移额达到1600亿美元。 3.服务内涵逐步延伸 信息服务业更加强调“服务”这个本质特征,反映了社会综合化信息服务的强烈需求。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广泛深入推进,社会各行业、各领域以及人们的信息需求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个性化特征,单一形式的信息服务已不能适应丰富的社会需求,必须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更有效的支撑。电信正在突破原来概念和内涵的局限,向更加全面、丰富的综合信息服务转变;互联网发展催生了各种新兴业务: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博客、播客、虚拟社区等;在公司策略上,越来越多的公司定位于“服务”。 4.商业模式推陈出新 新技术不断涌现,培育新的市场空间,成为丰富信息服务模式的重要途径。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2016年)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1-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4) 三、调查表式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企业月报表(京信软统1表) (5) 四、附录 (一)指标解释 (7) (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分类目录及代码 (10) (三)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目录及权数 (1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2- 一、总说明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基本状况,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实施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软件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月报表》,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报表制度是统计工作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统计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数据,按时完成统计任务。 (一)统计内容 本报表制度的主要统计内容包括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具体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总额、利润总额、税金总额、研发经费、固定资产投资额等。 (二)统计对象 本报表制度的统计对象为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产经营活动具体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属于“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门类的活动。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三)统计范围 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为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监测企业,包括北京市入选工信部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以及行业细分领域代表性企业等。 (四)统计原则 遵循“统计在地原则”,即企业集团、集团公司在外省的具有法人地位的成员单位或下属企业,均应以独立核算单位按在地原则进行统计;对不具备有法人资格的成员单位或下属单位,应归入集团公司或企业集团内统计。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在填报时,必须按规定的目录、代码顺序及指标解释的要求填报,不得擅自改动报表内容,要严格按报表中各种指标的计算单位填写,不得擅自更改报表中各项指标计算单位、指标名称,以免影响指标的真实性。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研究报告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研究报告 都逸凡(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分类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具体所属子行业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I6520)。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公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具体所属子行业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I6520)。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公布的《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17 信息技术”中“1710 软件与服务”的子行业“17101110 信息科技咨询和系统集成服务”。 根据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子行业“系统集成服务”。 2、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石油企业销售板块提供油库自动化系统集成服务,所处信息系统集成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另外,由于公司在提供主营业务时还要安装机电设备、实施消防设施工程等,涉及到与此相关的设备安装、电缆敷设,因此还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监管。 工信部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

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住建部主要职责是:研究与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资格和资质,制定及推行相关的行业标准;指导全国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等。 行业自律组织是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和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电子信息全行业和企业之间的枢纽和桥梁,主要职能是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权益,促进电子信息行业自律,协助和支撑政府开展行业管理工作等。行业企业在进行主营业务活动时,需重点关注服务对象的安全问题,因此受到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的监管。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责是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推进行业标准化工作和安防行业市场建设;推动中国名牌产品战略;培训安防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国内外技术、贸易交流合作;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做好行业资讯服务;组织订立行规行约,建立诚信体系等。 (2)行业法律法规与政策

浅析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现状及发展

浅析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现状及发展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浅析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现状及发展 【摘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先导性产业,具有技术更新快、产品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等突出特点。本文查阅了行业相关数据,分析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行业目前的现状、未来的转变方式及发展机遇。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指对信息传输、信息制作、信息提供和信息接受过程中产生的技术问题或技术需求提供服务的行业,行业主要是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相应信息服务。根据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本行业为“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属的“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我国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软件行业步入快速发展阶段。我国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数量和业务收入分别由2002年的4700家和1100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38,222家和42,848亿元,超过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4万亿元目标,产业规模实现了大幅扩

张。2015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最终的统计数据如下表所示: 2015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整体呈平稳较快增长态势,收入增速比去年同期有所放缓,但仍高于电子信息制造业水平,产业结构和布局良性调整,新兴领域业务快速增长。2015年1-12月快报显示,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共完成软件业务收入万亿元,同比增长%,增速低于2014年个百分点,但仍然维持在较高的水平,高于同期电子信息制造业%的增长率。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1-12月统计,中东部产业增速较快。2015年,中、东部地区分别完成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1,978和32,917亿元,同比增长%和%,增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和个百分点,东部地区实现收入规模占比%,远高于全国其他地区。 我国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行业规模巨大,增速相对平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公布的《软件业经济运行快报》统计分析数据,我国系统集成服务收入由2011年的3,921亿元增长至2014年的7,679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15年,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其中包含信息技术咨询设计服务、系统集成、运维服务、数据服务等)约为22,211亿元,同比增长%。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方向、需求和任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方向、需求和任务 发展方向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正在步入融合、转型和调整的新阶段,技术创新步伐不断加快,产业组织形态加速重构,企业跨界竞争愈演愈烈,新的竞争格局正在形成。 1.跨终端操作系统平台正成为新的产业发展制高点 操作系统一直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制高点,谁掌握了操作系统,谁就绑定了消费者,谁就能够获得竞争优势地位。自20世纪80年代初起,“Wintel联盟”通过核心处理芯片和操作系统,主导全球信息产业长达30年之久。 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互联网电视等新型设备的不断涌现和快速普及,竞争格局发生深刻变化。“Wintel联盟”的掌控力大大降低,谷歌的安卓(Android)、苹果的iOS目前已经在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操作系统领域居于领先位置,三星、英特尔等巨头也在积极谋划进入,操作系统领域呈现出多元化竞合的新态势。 由于适应了信息产业从技术融合向终端融合、网络融合、服务融合演变的趋势,跨终端操作系统平台的应用范围将持续拓展,市场份额将快速提升,日益成为操作系统发展的方向,并将决定未来产业发展主导权的归属。 2.基于软件、内容和终端的产业链整合模式正在催生新的产业基本形态 当前,随着新兴产业、新兴业态的不断涌现和发展,原有产业边界被全面打破,产业竞争已从企业竞争演进到产业链竞争,IT跨国公司纷纷提出了新的发展战略,力图整合与重构产业链,提升基于软件、内容和终端的整合能力,率先确立竞争优势。 产业链整合是将传统的终端设备制造、软件开发、数字内容提供等产业环节进行重新组织,构建纵向一体化的产业链体系,向消费者提供基于智能终端的多元化、动态化、实时化的娱乐、消费、社交、资讯等服务。通过产业链整合,能够提高企业运作效能,提升企业的全面竞争优势,乃至掌控或主导产业发展方向。 这种新的产业链整合模式,首先在智能手机领域形成,并快速拓展到平板电脑、互联网电视等领域。苹果公司作为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互动的先行者,推出iPod、iPhone、iPad等产品,率先实现了“智能终端+内容分发渠道+应用软件与数字内容服务”的产业链整合,锁定了消费者、聚集了开发者、抑制了竞争对手、获得了压倒性优势。苹果公司的成功引来了爱立信、微软、诺基亚、黑莓等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加速基于软件、内容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趋势分析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趋势分析 【内容提要】 2018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同比增速达到15%。展望2019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将加快转型调整,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仍然 是主攻方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成为产业发展新支柱,开源软件持续引领信息技术创新,企业国际化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同时,产业核心技术缺失、工业互联网发展生态亟待构建、企业国际开源影响力有待提升、产业人才结构性短缺、产业生态建设与国际影响力不匹配等问题突出。为此,赛迪智库建议加大核心技术创新支持力度、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发展、构建开源软件发展良好生态、加快产业人才培养引进、持续推进产业生态体系建设。 【关键词】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形势展望

目录 一、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3) (一)外部市场环境持续优化,产业加快转型调整 (3) (二)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制造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双轮驱动,工业APP成为工业技术软件化的核心 (4) (三)新兴技术加快创新应用,新动能构筑产业发展新支柱 (6) (四)龙头企业积极构建基于开源模式的新型产业生态,开源软件持续引领信息技术创新 7 (五)企业加快国际市场开拓,国际化发展步伐不断加快 (8) 二、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10) (一)中美贸易摩擦凸显核心技术缺失 (10) (二)工业互联网发展生态亟待构建 (11) (三)企业的国际开源影响力有待提升 (11) (四)人才结构性短缺日益突出 (12) (五)产业生态建设与国际影响力不匹配 (13) 三、应采取的对策建议 (13) (一)加大核心技术创新支持力度 (13) (二)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发展 (14) (三)构建开源软件发展良好生态 (14) (四)加快产业人才培养引进 (15) (五)持续推进产业生态体系建设 (15)

浅谈信息产业及信息服务业(一)

浅谈信息产业及信息服务业(一) 论文关键词:信息信息时代信息产业电信产业计算机产业网络信息服务业 论文摘要:信息时代,信息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起主导作用,以生产、储存、传播、利用信息为产品的信息产业对社会及其他产业的发展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在我国,作为信息产业之一的信息服务业、信息咨询业,由于本身存在的问题和外界的制约因素,影响了信息服务业和咨询业的发展。通过政府扶持、立法以及建立行业规范、引进正当的行业竞争等手段,大力发展我国的信息服务业与信息咨询业。 一 信息时代,以信息技术为主的知识经济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起主导作用。信息科技将从根本上改变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信息技术将引起一次生产大发展的新产业革命,信息技术将给人类的未来带来深远的影响。对信息、信息产业、信息服务业及信息咨询业的发展,应给以充分的认识。近年来,信息这个名词被广泛用于生活、生产、经济活动等各个领域。对信息一词的理解和定义,不同的领域各不相同。辞源注释为:“信息,消息”;牛津字典解释为“信息,就是谈论的事情、新闻和知识”;科学技术工作者理解“信息是数据经过加工后得到的,对于某个目的说来有用的知识”;微观经济学表述为“信息就是传递中的知识差”;金融家说:“信息就是金钱”;企业家称信息是战略支柱;而世界著名人士微软公司董事长比尔·盖茨说:“总裁必须保证把信息技术看作一种战略资源”。我们认为,怎样称呼和理解信息这一名词无关紧要,最重要的是人们看到了信息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信息来自数据,知识来自信息,信息带来效益。人类已经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全面信息化的时代。在信息化的社会中,信息是企业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企业要把信息灵活用到企业业务和企业决策中去,依靠信息创造财富。 二 信息产业 信息时代、无形资产世界与工业时代、有形资产世界大不相同,信息产业是生产非物质形态产品和各种信息符号的产业。在信息产业中蕴藏着巨大的财富,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业,正在世界各地迅速崛起。有人预测到本世纪末信息业将跃居为世界第一产业。 中国的信息产业起步较晚,信息产业滞后的状况严重的制约了中国经济的发展。据国际电信联盟报告,1994年,中国电话的普及率为2·3%,电视的普及率为23%,而电脑普及率仅仅为0·2%。近几年来,中国加速了改革开放的步伐,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国的信息产业发展速度逐年加快,作为传递信息工具的电话、电视、电脑等的普及率得以大幅度地提高。 1·电信产业 电信产业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产业,它的发达水平与发展速度直接影响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世界电信市场的发展也是不平衡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产值之比为几倍甚至于几十倍。1991年全世界电信市场达到了4700亿美元,今后仍将以每年6%的速度递增,到2000年将达到8400亿美元。在市场经营机制的激励下,中国的电信环境发生了急剧的变化,仅邮电业务总量和业务收入就以每年40%的速度递增。这样的发展速度在世界上也是少见的。“九五”期间,中国加快了改革开放的步伐,到本世纪末,全国电话普及率将达到10%,城市电话普及率将达到30%-40%。 2·计算机产业 作为信息产业之一的计算机产业,也正以难以预料的速度发展着。中国的计算机产业起步较晚,八十年代之前,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基础还相当薄弱,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但是,经过近十余年的发展,目前已初具规模,在一些领域已经具备相当的竞争力。据预测,1999年中国计算机市场全年销售总额将达到1750亿元,比1998年的1480亿元增长18·2%。电脑正在日益深入地影响着每一个已经了解和尚未了解它的人。网络技术革命的浪潮冲击之处无不天翻地覆,

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概述

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概述 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概况 (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行业发展概况 软件是指与计算机系统操作有关的计算机程序、规程、规则,以及可能有的文件、文档及数据,其产品凝结了大量的脑力劳动、人的逻辑思维、智能活动和技术水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日益重视软件和信息技术安全,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近年来保持高速增长,多年的积累促进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十三五”规划提出要扩展网络经济空间,壮大信息经济,把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发展提到新的高度。 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保持较快增长 进入21 世纪以来,信息技术已逐渐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促进全社会生产效率提升的强大动力,软件信息产业作为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重视。 我国政府自上世纪90 年代中期以来就高度重视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发展,相继出台一系列鼓励、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从制度层面提供了保障行业蓬勃发展的良好环境。 以软件行业为例,在2014 年,国内软件产品收入达到11,324 亿元,同比增长14.65%;实现出口545 亿美元,较2013 年增长了15.5%,较2005 年增长了1,414%。在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国内软件行业的产品质量

也逐步提升。众多有海外背景的专业人才回归中国,国内软件产品的整体技术水平和核心技术含 量大幅提升。2014年,国内软件行业专利公开数量达到19,740件,较2013年增长了1,109 件,较2005 年增长了746%。2015 年,国内软件行业实现业务收入为42,847 亿元,同比增长15.7%,2007-2015 年,软件行业业务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7.21%。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从业人员平均人数超过533 万人,同比增长6.4%;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增长13.7%。

世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世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摘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化进程向纵深推进的 背景下,信息服务业已成为信息产业中发展速度最快、技术创新最活跃、增值效应最大的组成部分。文章在总结世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分别概述了信息服务业 中电信业、软件业、IT服务业、网络服务业、电子商务的最新发展概况和趋势。 关键词:信息服务业发展概况信息经济电信业电子商 务网络服务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化进程向纵深推进的背景下,信息服务业已成为信息产业中发展速度最快、技术创新最活跃、增值效应最大的组成部分。尤其是进入21世纪后,通信、网络等新技术的飞速发展,极大地拓展了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空间,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2007年全球信息服务产业在信息产业中比重已超过60%。世界各国信息服务业发展呈现出不同的发展特征。以下就信息服务业中几个主要行业分别作介绍: 一、电信业 目前,全球电信业的收入2万亿美元左右,其中大约80%

来自服务收入。全球电信业正进入一个大融合、大变革和大转型时期。目前世界电信业的发展呈现以下趋势:一是从 ICT(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单一产业链结构,逐步向TIME(Telecom,Internet,Media and Entertainment)型复杂生态系统的转变。在不久的将来,电信产业将同互联网产业、传媒产业、娱乐产业相互融合,成为新的“TIME”生态系统,电信行业的产业链将不是一条而是多条,每一环节都往下游延伸,并在延伸的过程中,上下游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尤其是产业链下游进一步复杂化,各种链条集合交叉,形成更为复杂的生态环境。二是全业务宽带的发展趋势日渐明朗。未来将是一个宽带无处不在的世界,全宽带业务将为用户带 来更加丰富的互动媒体体验,以及使用任何设备都能轻松访 问相同内容和服务的便利性。三是移动业务对固定业务取代趋势明显。在很多新兴市场,移动网络较固定网络部署成本更低,在这些市场,移动终端成为众多用户的第一部电话,移动宽带也成为他们使用互联网的主要途径。四是All-Over-IP成为移动和固定网络的共同演进方向。随着IP技术的发展,通信网络逐渐面向全IP网络的趋势发展,将能够形成具备互操作、融合的网络结构,这将使得企业节省大量的投资,控制成本和风险,对最终用户实现各种网络的漫游和业务接入。 二、软件业 目前软件业比较发达的美国、日本和印度,这三个国家

软件与信息服务行业研究报告

软件与信息服务行业研究报告 一、行业概述 信息服务业是指服务者以独特地策略和内容帮助信息用户解决问题地社会经济行为.从劳动者地劳动性质看,这样地行为包括生产行为.管理行为和服务行为.信息服务业是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现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和专业化地关键. 信息服务业是利用计算机和通信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和利用,并以信息产品为社会提供服务地专门行业地综合体,主要分为三大类:即信息传输服务业;IT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资源产业(主要指信息内容产业). 信息服务业包括系统集成.增值网络服务.数据库服务.咨询服务.维修培训.电子出版.展览等方面地业务. 信息服务主要指除软.硬件产品地销售之外,围绕信息系统软.硬件产品地推广应用所进行地各项服务过程,主要包括网络信息服务和专业计算机服务二大部分.网络信息服务现在主要指通过互联网提供地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ISP,即通过电话线.同轴或无线等手段,把用户地计算机或其他终端设备接入互联网),互联网内容提供服务(ICP,即提供互联网信息搜索.整理加工等服务),网络应用服务(ASP,即为企事业单位进行信息化建设.开展电子商务提供各种基于互联网地应用服务)等.专业计算机服务包括系统集成.咨询.培训.维护和设施管理等服务. 信息服务业是信息产业中地软产业部分.信息服务业是从事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地重要产业部门,属于第三产业.信息服务业是连接信息设备制造业和信息用户之间地中间产业.对生产与消费地带动作用大,产业关联度高,发展信息服务业有助于扩大信息设备制造业地需求和增加对信息用户地供给. 二、行业基本情况 (一)行业管理体制 信息服务业属于信息产业中地软件与信息行业,处行业地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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