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等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等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等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等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附件2:

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

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为及早发现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和疫苗衍生病毒循环(cVDPVs)病例,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阻断病毒的传播和循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脊髓灰质炎诊断标准》(WS294-2008)、《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高危AFP病例和聚集的临床符合病例调查指南》、《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以下简称《监测方案》)、《甘肃省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甘肃省应急预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一)及时发现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s)、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cVDPVs)和脊灰野病毒,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阻断病毒的传播和循环。

(二)规范高危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脊灰临床符合病例以及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例的调查处置。

二、适用范围

本技术方案适用于高危AFP病例、脊灰临床符合病例、VDPVs、cVDPVs和脊灰野病毒的报告、调查和处置工作。

三、脊髓灰质炎疾病概述

(一)病原学

脊灰病毒属于小核糖核酸病毒科、肠道病毒属,按其抗原性不同,可分为Ⅰ、Ⅱ、Ⅲ 3个血清型,型间无交叉免疫。流行病学资料表明,Ⅰ型野病毒引起的传播约占80%~90%,其次为Ⅲ型野病毒,目前世界上已无Ⅱ型野病毒引起的病例。

脊灰病毒在遇热、甲醛、氯和紫外线时迅速失去活力。对乙醚不敏感,对热和干燥甚敏感。使用甲醛、2%碘酊、升汞和各种氧化剂如过氧化氢、漂白粉、高锰酸钾等,均能使其灭活。

(二)流行病学

1.传染源

脊灰的传染源为病人、隐性感染者和病毒携带者。由于病毒携带者、无症状的隐性感染和无麻痹型患者不易被发现,因此在传播该病上起重要作用。本病的潜伏期为2~35天,一般为7~14天。患者自潜伏期末至发病后3~4周都有传染性,发病1~2周排毒率最高,可从70%以上的患者大便中分离出病毒,退热后传染性减小。病毒主要存在于患者的脊髓和脑部,在鼻咽部、肠道粘膜与淋巴结内亦可查到。

2.传播途径

感染者一般通过大便排出病毒,数量多且持续时间长,可达数周至数月;粪—口途径是本病的主要传播途径,在发病的早期咽部排毒可经飞沫传播。

3.易感人群

人对脊灰病毒普遍易感,<4个月婴儿有来自母体的抗体,故很少发病,以后发病率逐渐增高,至5岁以后又降低。机体感染脊灰病毒后,血清中最早出现特异性IgM,2周后出现IgG和IgA保护性中和抗体。感染后能产生对同型病毒的持久免疫力。

(三)临床表现

1.临床表现

按症状轻重及有无麻痹可分为隐性感染、顿挫型、无麻痹型及麻痹型。通常的脊灰病例是指麻痹型病例。麻痹型脊灰约占感染者的1%~2%,病毒主要累及脊髓前角运动细胞,引起以肢体为主的急性弛缓性麻痹。可分为前驱期、麻痹前期、麻痹期、恢复期和后遗症期。恢复期及后遗症期是指麻痹后1-2周病肌开始恢复。部分患儿可形成持久性麻痹,即后遗症期,受累肌群明显萎缩,可出现膝反张,足下垂和足内翻畸形。

2.临床症状与体征

早期有发热、咽部不适、婴幼儿可烦躁不安、腹泻/便秘、多汗、恶心、肌肉酸痛等症状;热退后(少数可在发热过程中)出现不对称迟缓性麻痹。神经系统检查发现肢体和(或)不对称性(单侧或双侧)迟缓性麻痹,躯体或肢体肌张力减弱、肌力下降、深部腱反射减弱或消失,但无感觉障

碍。麻痹60天后仍残留麻痹,且未发现其他病因(后期可出现肌萎缩)。

3.实验室检查

发病后可从粪便、咽部、脑脊液、脑或脊髓组织中分离到病毒,并鉴定为脊髓灰质炎野病毒。发病前6周未服过OPV,发病后未再服用OPV或接触疫苗病毒,麻痹后1个月内从脑脊液或血液中查到抗脊髓灰质炎病毒IgM抗体,或恢复期中和抗体或特异性IgG抗体滴度比急性期≥4倍升高。

四.监测

(一)监测病例定义

AFP 病例:所有15岁以下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的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怀疑为脊灰的病例。

高危AFP病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AFP病例——1)年龄小于5岁,接种脊灰疫苗少于3次或接种史不详,且未采集或未采集到合格粪便标本;2)临床怀疑脊灰,尤其是未采集或未采集到合格粪便标本;3)来自脊灰流行国家或地区,或在发病前35天内曾去过脊灰流行国家或地区。

聚集性高危AFP病例:同一县(区)或相邻县(区)在2个月内出现2例以上的高危AFP病例。

脊灰临床符合病例:无标本或无合格标本,未检测到脊灰野病毒或VDPV;无论60天随访时有无残留麻痹/或死亡、

失访;经省级专家诊断小组审查,临床不能排除脊灰诊断的病例。

聚集性脊灰临床符合病例:同一县(区)或相邻县(区)在2个月内出现2例或2例以上的脊灰临床符合病例。

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毒:病毒与原始疫苗株相比,衣壳蛋白1区(VP1区)核苷酸序列变异介于0.5~1%之间(有5~8个碱基发生变异)。

VDPVs:与原始疫苗株病毒相比,VP1区核苷酸序列变异介于1~15%之间。

VDPVs病例:从AFP病例粪便、咽部或脑脊液、脊髓组织标本分离到VDPVs。经省级专家诊断小组鉴定,临床不能排除脊灰诊断的病例。

脊灰衍生cVDPVs:由相关的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引起的2例或以上脊灰疫苗衍生病毒病例的事件。

脊灰野病毒:与原始疫苗株病毒相比,VP1区全基因序列核苷酸变异超过15%,或者是既往国内外流行过或与既往国内外流行过的脊灰病毒高度相似的病毒。

脊灰野病毒病例:粪便、咽部或脑脊液、脊髓组织标本脊灰野病毒检测阳性,临床诊断符合脊灰的病例。脊灰野病毒由境外传入者,为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

(二)AFP病例常规监测

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及诊断。

1.AFP监测医院的设置

所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神经专科医院、儿童医院、传染病医院、综合性中医医院等均为AFP监测医院,承担AFP 监测任务。必要时可扩大至人口集中的、交通不便的以及边远的乡级医院。

2.主动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当地辖区疾控中心报告发现的AFP病例;AFP监测医院每旬向辖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AFP病例主动搜索情况;辖区疾控中心每旬开展医院AFP病例主动搜索工作。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

1.高危AFP病例

医疗机构发现怀疑为脊灰的高危AFP病例,应在1个工作日内报告辖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高危AFP病例的定义对报告的AFP病例进行审核和流行病学调查,确定是否为高危AFP病例。并在1个工作日内报告同级的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脊灰临床符合病例

按照《监测方案》的病例分类标准,由省级AFP病例分类专家诊断小组对已报告的AFP病例进行分类,并确定脊灰临床符合病例。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跨省份的聚集性脊灰临床符合病例通报后,要在1个工作日内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3.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例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结果后24小时内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4.VDPVs病例或携带者、在环境或健康人群中发现脊灰野病毒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VDPVs病例或携带者、在环境或健康人群中发现脊灰野病毒相关检测通报后应于2小时内立即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5.cVDPVs病例或脊灰野病毒病例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cVDPVs病例或脊灰野病毒感染病例相关检测通报后应于2小时内立即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6.报告内容

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症、可能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

五、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一)病例个案调查

接到报告后,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在48小时内派调查小组赴现场对病例开展个案调查。

(二)事件调查

1.组织准备

根据《甘肃省应急预案》中不同响应级别由省级调查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采取相应预防、控制措施,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收集背景资料

包括:当地人口资料(最新人口总数、年龄别构成、流动人口数);医疗机构及预防接种门诊分布情况;既往5年AFP监测资料;免疫预防相关资料(卡、证建立情况、常规接种率报告、既往接种率调查结果、脊灰抗体监测资料等相关资料)

3.核实诊断

对病例进行现场医学检查,了解患者发病过程、治疗情况、脊灰疫苗免疫史、发病前3~35天内的旅行史和接触史。拍摄病例影像资料,记录残留麻痹情况和现场调查工作进展。

4.现场调查与采样

核实诊断后,开展常规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AFP病例主动搜索、采集密切接触者和周围健康儿童粪便标本和血液

标本等工作。分析疫情发生的可能原因及可能波及的范围。

六、实验室检测

(一)病例标本采集要求

在麻痹出现后14天内采集;两份标本采集时间间隔24-48小时;每份标本重量≥5克(约为成人的大拇指末节大小)。

(二)接触者标本的采集

接触者是指曾与处于传染期的病例共用卫生间的人员;处置过病例的医护人员或检验过标本的实验室检测人员以及其他存在传染或共同感染可能性的人(如与患者同吃、同住的家庭成员以及有过密切接触的玩伴);原则上为5岁以下儿童。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采集一定数量的近6周内未接种过OPV疫苗的接触者粪便标本。

1.高危AFP病例、脊灰临床符合病例或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例及其聚集情况,采集5~10名接触者粪便标本。

2.若发现VDPVs病例或携带者,至少采集50名接触者(近6周内未接种过OPV疫苗儿童)粪便标本,分离脊灰病毒。并每间隔7天采集一次病例或携带者的粪便标本,直至连续两次采集的标本病毒分离或PCR检测阴性后为止。若VDPV来源于免疫缺陷患者(iVDPV),第1~2个月每间隔7天采集一次,但从第3个月开始,每间隔1个月采集一次粪

便标本,直至连续三次采集的标本病毒分离或PCR检测阴性后为止。

3.若在环境或健康人群中发现脊灰野病毒,应在卫生条件较差、暴露机会相对较多的人群中,至少采集50名近6周内未接种过OPV疫苗儿童粪便标本。若在健康人群中发现脊灰野病毒,每间隔7天采集一次携带者的粪便标本,直至连续三次采集的标本病毒分离或PCR检测阴性后为止。

4.发现cVDPVs病例或脊灰野病毒病例,在cVDPVs和野病毒可能传播的地区,至少采集100名密切接触者或健康人群粪便标本。

5.若临床怀疑AFP病例为原发性免疫缺陷患者,在取得知情同意后,采集病例2ml血清进行定量免疫球蛋白(QIG)或细胞免疫功能测定

(三)原始标本运送

1.标本采集后要在72小时内送达省级脊灰实验室,标本应冷藏运送,在送达省脊灰实验室时带冰且包装完整。标本的运送要符合国家对标本运送的有关要求。

2.采集的标本应有完整的登记资料,一并送达省脊灰实验室。标本标签登记要清楚,标本送检表项目要填写完整(附表,表2)。

3.省级实验室检测

(1)标本送达省级脊灰实验室后要及时进行标本登记、

编号,并于-20℃保存备检。

(2)省级脊灰实验室要按照WHO《脊髓灰质炎实验室手册》(2006版)进行病毒分离及型别鉴定。

4.阳性分离物运送

省级脊灰实验室应在7天内将脊灰病毒阳性分离物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型内鉴别和基因测序。怀疑为野病毒引起的,阳性分离物要在48小时内上送。标本的运送应严格按照国家生物安全有关规定执行。

5.一旦发现脊灰野病毒,省级脊灰实验室应就地封存标本及分离物,后续检测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生物安全规范要求进行。必要时对既往阴性标本进行复核。

6.一旦发现脊灰野病毒,省级脊灰实验室应立即启动“脊髓灰质炎病毒快速检测”,具体操作执行《脊髓灰质炎病毒快速检测标准操作规程》。

七、应急处置措施

(一)隔离消毒与个人防护

1.隔离治疗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VDPVs病例、cVDPVs病例或脊灰野病毒病例以及携带者的隔离、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隔离期原则上至发病后60天。隔离后应连续采集患者合格大便标本(各间隔10~15天),如连续2次检验结果脊灰野病毒或VDPV均为阴性,可解除隔离。

2.个人防护

从事脊灰相关工作的实验室检测、现场调查处置人员应全程接种OPV。现场工作人员应避免与患者及可能存在潜在污染的任何物品的直接接触,由于需要无法避免接触的要做好基本防护,如戴口罩、实验用防护手套、穿隔离服等防护用具,同时,应按潜在脊灰病毒污染操作及相关现场使用用具的消毒处理程序工作。

3.对污染物采取以下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对咽喉分泌物、排泄物以及被污染的物品要做好随时消毒、终末消毒工作。

对呕吐物、排泄物用双倍剂量的20%漂白粉乳液拌匀后,静置2小时后倾倒。

使用的便器用3%漂白粉澄清液浸泡2小时。

被污染的食具、玩具及生活用品,可煮沸15分钟或用0.1%漂白粉澄清液浸泡半小时。

衣物、被褥可在日光下曝晒2天,室内地面、家具可用1:200消毒灵或0.5%过氧乙酸喷洒或擦拭。

必要时,应对脊灰野病毒病例和VDPV病例的居住地进行环境污水的排泄物的消毒。

4.病人或带毒者接触者

对脊灰野病毒病例或健康带毒者周围存在感染风险的人,如家庭成员、托幼机构或学校的同学等应进行医学观察

35天。周围人群一旦出现麻痹表现,应及时隔离治疗。

(二)开展接种率评估

1.利用现有资料,初步估算相关县(区)的脊灰疫苗接种率。

2.根据发现病例的情况,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判断最可能的感染地点,选择不同的地区范围开展脊灰疫苗接种率快速调查评估(如有必要,可扩大评估范围):

(1)发现高危AFP病例、临床符合脊灰病例或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例及其聚集情况,需评估病例感染地所在乡(镇、街道)及邻乡的脊灰疫苗接种率。每个乡至少调查30名5岁以下儿童。

(2)发现VDPVs病例或携带者以及在环境或健康人群中发现脊灰野病毒,需评估病例感染地所在县(区)及邻县(区)的脊灰疫苗接种率。在病例感染地所在县级采取容量比例概率抽样法(PPS)抽取30个行政村或居委会,在所抽中的行政村或居委会调查7名5岁以下儿童,共调查210名儿童。而邻县乡(镇、街道)至少调查30名5岁以下儿童。

(3)发现cVDPVs病例或脊灰野病毒病例,需评估病例感染地和旅行地所在地市及相邻地区所属所有县区脊灰疫苗接种率(参照发现VDPVs病例或携带者在县级开展的接种率调查方法),如有必要,可扩大评估范围。

3.必要时,开展脊灰血清学抗体调查,了解人群免疫力,

评估免疫屏障情况。

(三)AFP病例主动搜索

1.医疗机构的AFP主动搜索

查阅近1年(根据需要可适当延长)医疗机构相关科室的门诊日志、出入院记录或病案等,调查有无漏报AFP病例,并记录主动搜索结果,跟踪病例诊断情况。

(1)发现高危AFP病例、临床符合脊灰病例或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例及其聚集情况,对病例所在县开展AFP病例的主动搜索。

(2)发现VDPVs病例或携带者以及在环境或健康人群中发现脊灰野病毒,对所在县及邻县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AFP病例主动搜索。

(3)发现cVDPVs病例或脊灰野病毒病例,对所在县、邻县以及所在地市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AFP病例主动搜索。

(4)如有必要,可根据情况,进一步扩大主动搜索范围。

2.社区AFP病例入户主动搜索

(1)发现VDPVs病例或携带者以及在环境或健康人群中发现脊灰野病毒,在所在的乡或社区内开展AFP病例搜索工作。

(2)发现cVDPVs病例或脊灰野病毒病例,在所在的县

及邻县的社区内开展AFP病例搜索工作。

3.对于漏报的AFP病例(通常为当年度病例)应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完成个案调查,并对发生麻痹45天内的漏报病例按相关要求采集其双份便标本,送达至省级脊灰实验室。

4.发现cVDPVs病例或脊灰野病毒病例时,省级脊灰专家诊断小组应对病例发生地区及相邻地区近2年AFP病例,特别是残留麻痹病例进行复核。

5.发现cVDPVs病例或脊灰野病毒病例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疫情播散范围、人员流动等信息要求在事发地所在市及相关市开展15岁以下儿童AFP病例日报告,必要时可扩展至成人AFP病例。

(四)风险评估

各种状况下,调查小组要利用既往资料及专题调查资料,动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提出防控工作建议。

风险评估内容:分析病例的临床、流行病学和病毒学信息,结合既往脊灰疫苗接种情况、AFP监测系统工作质量、当地的卫生状况和人口流动状况等,初步评估病毒传播风险和危害,提出进一步流行病学调查和控制传播的建议。

(五)开展强化免疫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决定是否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或查漏补种)活动。

2.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或查漏补种)的地区、目标人群、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发现VDPVs病例或携带者,需要开展强化免疫(或查漏补种)时,至少以县为单位,开展两轮,时间间隔一个月。接种对象为5岁以下儿童或结合实际适当扩大年龄组。

在环境或健康人群中发现脊灰野病毒,以及发现cVDPVs 病例或脊灰野病毒病例,需要开展强化免疫(或查漏补种)时,至少以市(设区的市)为单位,开展两轮,时间间隔一个月。接种对象为5岁以下儿童或结合实际适当扩大年龄组。

3.强化免疫活动期间要做好督导和接种率快速评估,对于强化免疫接种率未达到95%的地区应进行查漏补种工作。

(六)健康教育

1.专业人员在采集标本,开展脊灰疫苗接种率调查和AFP病例社区(乡)内的主动搜索时,应同时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公众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告知儿童家长出现肌肉麻痹症状要主动就医、及时报告。

2.在发现VDPVs、cVDPVs、脊灰野病毒疫情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负责发布疫情及防控进展信息,其他部门将不得发布相关信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通过媒体开展脊灰预防等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的认知水平和参与意识。

六、资料管理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尽快将高危AFP病例、脊灰临床符合病例以及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例、VDPVs和脊灰野病毒等调查处置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整理、归档,分析发生的原因和流行特点,总结经验和教训。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完成对相关病例或事件的调查处理后一个月内,将专题总结报告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同时报至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附表:1.AFP病例医院主动搜索情况调查表

2.入户AFP病例主动搜索调查表

3.调查报告模板

附表1

AFP病例医院主动搜索情况调查表

调查医院:

调查范围:2010年相关科室病例

附表2

入户AFP病例主动搜索调查表

调查日期:年月日调查人:

19

附件3

调查报告参考模板

事件调查和终止后应尽快对有关资料能够汇总,分析疫情发生的原因和流行特点,总结疫情处理的经验和教训,为以后处理类似事件提供依据。要写出专题调查报告,格式如下:

一、标题

调查报告的标题是对整篇文章的高度概括,应简练、准确,同时还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主要内容。

二、概述

简述事件信息来源(包括接到疫情报告和上报情况)、事件发生经过及现场工作地点和日期等。

三、调查工作情况

1、基本情况

重点应说明与事件性质和原因有关的各种本底情况,如事件发生地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人口构成、社会经济状况、卫生服务水平、既往疾病流行情况等。

2、核实诊断

(1)病例基本情况、接触史、麻痹日期、病史、临床主要症状和体征、最初诊断、就诊经过、转归情况、粪便标本采集及病毒分离情况、随访情况等。

(2)本次病例调查情况:转归情况、调查组诊断及诊断依据、病例影像资料。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规范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加强有关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方案要求 1.及时发现 2.视情况报告或报警 3.组织力量抢救伤员或灭火 4.保护现场 5.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处置 6.拟写书面材料(事情经过)报公司 二、处理原则 1. 保护人员安全第一,控制事态发展。 2.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公安、消防、医疗机关报警,并报公司领导。 3.如有人员伤害,第一时间送医院治疗。 4.快速反应,保护现场。 5.保护及寻找现场目击证人。 6.到现场后协助工作,协调处理。 7.隔离事发现场,减少影响度。 8.重大事件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安抚人心。 9.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决断处置。 10.形成书面总结,如能拍摄现场照片,应留照保存。 11.通过日常培训、演练,提高人员应变能力。 三、突发事件的分类 1.租赁房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发生刑案处置方案

1.1.1 如犯罪分子正在实施作案时,应采取 A、拨打110报警。 B、通知公司物业部。 C、如有人员伤害,及时将被伤害者送往医院。 D、公安人员到达后,协助公安人员处理。 E、做好书面记录,拍摄现场照片,上报公司办公室。 1.1.2 如果犯罪分子已逃跑,应采取 A、拨打110报警。 B、通知公司物业部。 C、如有人员伤害,及时将被伤害者送往医院。 D、及时问明涉案人员逃跑方向,如主要特征、衣着打扮、交通工具、车号等,关注可疑人物。 E、保护现场。 F、公安人员到达后,协助公安人员处理。 G、做好书面记录,拍摄现场照片,上报公司办公室。 1.2 发生火警处置方案 1.2.1 发生火灾并核实后,利用就近消防器材展开自救。 1.2.2 立即拨打火警119,通知公司物业部。 1.2.3 切断电源、煤气。 1.2.4 紧急疏散,保持消防通道通畅。 1.2.5 如有人员受伤害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 1.2.6 隔离火灾现场,维护周边秩序。 1.2.7 待消防人员赶到后,积极协助消防队员灭火。 1.2.8 灭火后清理现场,及时送电,保障正常经营 1.2.9 张贴告示,安抚人心。 1.2.10积极协助警方查找起火原因。 1.2.11拍摄现场照片,做好书面记录,上报公司办公室。

哪些疫苗是减毒活疫苗

哪些疫苗是减毒活疫苗 现在临床上有部分疫苗是减毒的活疫苗的,这个是只会引起我们人体的免疫反应的,不会引起人体生病的,种类还是很多的,因为这种疫苗的见效是很快的,就是通过生物方法将病毒的致病性降低的,下面就给各位讲解有关减毒活疫苗的健康知识的。 一、哪些疫苗是减毒活疫苗 目前已经在临床使用的减毒活疫苗有:麻疹减毒活疫苗、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冻干甲肝减毒活疫苗、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风疹减毒活疫苗、腮腺炎减毒活疫苗、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口服狂犬病减毒活疫苗等。减毒活疫苗是指病原体经过甲醛处理后,A亚单位(毒性亚单位)的结构改变,毒性减弱,但B亚单位(结合亚单位)的活性保持不变,即保持了抗原性的一类疫苗。 二、减毒活疫苗的优点 1、诱导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两种免疫反应,有的制品:通过自然感染途径接种,还可以诱导出黏膜免疫,使机体获得较广泛的免疫保护。 2、使用的是活的微生物,可在机体内长时间起作用、而诱导较强的免疫反应。 3、活的微生物有再增殖的特性,理论上只需接种一次,即可以达到满意的免疫效果。 4、可能引起水平传播,扩大免疫效果,增强群体免疫屏障。 5、无需添加佐剂;生产工艺一般不需要浓缩纯化;价格低廉。 三、减毒活疫苗的缺点 1、一般减毒活疫苗均保留一定残余毒力,对一些个体(如免疫缺陷者)可能诱发严重疾病。 2、由于种种原因(如基因修饰等),减毒活疫苗有可能出现毒力返祖现象。 3、是活微生物制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而引发交叉感染等。 4、缺损颗粒可能干扰疫苗的免疫效果。 5、产品的分析评估较为困难。 6、保存、运输等条件要求较高,如需冷链等。 以上就是关于减毒活疫苗的健康知识的,宝宝在接种疫苗的时候要注意时间的,千万不要超过期限的,否则就是没用的,还有感冒发烧的是不可以的,有时候由于免疫力的问题,极个别情况也会引起生病的,一般是家长也可以自己选择的。

脊髓灰质炎试题及答案

脊髓灰质炎培训试题 单位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 1、脊髓灰质炎感染者,依据其临床表现不同,可分为隐性感染或无症状型、顿挫型、无瘫痪型和瘫痪型4型,其中以隐性感染或无症状型最多见, 瘫痪型最少见。 2、对人类致病的肠道病毒包括脊髓灰质炎病毒;柯萨奇病毒;埃可病毒; 新肠道病毒。 二、选择题 1、脊髓灰质炎病毒最主要的感染类型是 (A )隐型感染B急性感染C慢性感染 D潜伏感染E慢性感染 2、脊髓灰质炎病毒排出体外主要通过 A鼻分泌物B眼分泌物(C )粪便 D小便E飞沫 3、脊髓灰质炎多见于 A (儿童)B青壮年C孕妇D农民E制革工人 4、肠道病毒不会引起的疾病是 A脊髓灰质炎B急性出血性结膜炎C心肌炎 D疱疹性咽峡炎 E (流行性乙型脑炎) 5、柯萨奇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是 A (呼吸道)B消化道C蚊虫叮咬 D血液和血制品E母婴传播 三、简答题 1、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的注意事项: ①冬春季服用;②避免开水;③有原发性或继发性免疫功能缺陷者,以及有心、 肝、肾脏疾患者,忌服;④疫苗偶有低热、腹泻

2、脊髓灰质炎的传染源是什么?它是如何传播的?人是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唯一自然宿主,病人、隐性感染者都是传染源。其中隐性感染者及轻型无麻痹病人由于数量多且不易被发现,而成为主要传染源。感染者通过粪便排毒,数量多且持续时间长,可达数周至数月。以消化道传播为主要途径,被粪便污染的手、食品等等是主要传播媒介。在卫生状况较差的地区,主要途径是粪- 口传播,在流行期和卫生条件较好的地区,咽部排毒为重要的传播途径。 3、那些人容易感染脊髓灰质炎?潜伏期是多长? 多见于 5 岁以内的儿童。感染后可获同型病毒持久的免疫力。脊灰病毒由口进入胃肠道,潜伏期为3-5 天,一般7-14 天。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要求措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措施 一、建立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及预防、应急措施 1.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项目部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员工的生命与客户的财产安全,保证客户订单生产的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稳定,我公司制定本预案及处理措施。 2、突发事件适用范围 本预案及预警机制适用于我项目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预防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伤 (2)自然灾害(雷电、暴风雨等) (3)火灾(电器或人为造成) (4)造成第三方伤害(包括机械事故或人为伤害他人) (5)造成客户财产损失 (6)员工违章操作或是操作时存在安全隐患、疏于防范等预后事故。 (7)影响生产安全与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如食物中毒、或其他因素引起停工)。 (8)影响生产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社会事件(如政治、战争、罢工、用工荒)3、突发事件处理的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计划为先,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做好日常安全方面的工作,消灭隐患,杜绝紧急事件的发生。 (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在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迅速向相应工作组报告。 (3)工作组人员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判定事件程度及是否需要社会救助,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相应处置,并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4)处理迅速、准确、有序、有重点:发生紧急事件后,首先保持镇静,有序组织事件的处理,安排事情要责任分清,岗位明确,反应迅速,一切行动听从指挥,随时调整策略以应付情况的变化,防止损失扩大及事态恶化,防止顾此失彼。 (5)项目经理有先斩后奏的首要重点是保全和抢救人的生命,其次才是财物

脊髓灰质炎疫苗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717462847.html, 脊髓灰质炎疫苗 作者:邱五七 来源:《大众健康》2002年第09期 脊髓灰质炎就是人们常说的小儿麻痹症,是继天花之后又一种在全球即将消灭的传染病。本病多发于婴幼儿,主要在五岁以下的儿童中传播。 脊髓灰质炎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病毒侵入人体后,在咽和肠壁生长繁殖。此病毒分为Ⅰ、Ⅱ、Ⅲ型,均可以引起脊髓灰质炎的发病和流行,其中Ⅰ型最为多见。该病毒在人体外生活力很强,污水及粪便中可存活4~6个月,低温下可长期存活,但对高温及干燥甚敏感,煮沸立即死亡。 此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以夏秋季为多,世界各国都有发病。肠道传播是本病的主要传播途径。易感者可通过与患者及带毒者(携带脊髓灰质炎病毒但未患病)的密切生活接触被传染,如接触了被患者粪便污染的水、食物、双手、玩具、衣物等,再经口传染。在发病的早期,也可经飞沫传播。 人对脊髓灰质炎病毒普遍易感,感染后绝大部分表现为隐性感染,临床上无任何症状,一部分人可以发热、咽痛、乏力或恶心、腹泻等类似感冒样症状;有少数感染者因病毒毒力强或机体抵抗力低,导致肌肉特别是肢体肌肉发生不对称弛缓性麻痹。个别重症病例病变累及脑干或大脑,危及生命。此病麻痹后最初6个月恢复较快,1~2年内可有不断的改进。若长期肌 力不能恢复,则可能留下肌肉萎缩、肢体畸形等后遗症。 预防此病的最有效的方法是脊髓灰质炎疫苗的预防接种。接种方法为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我国现在使用的疫苗均为三价(含Ⅰ、Ⅱ、Ⅲ型)疫苗,糖丸剂型每剂1丸,液体剂型每剂2滴。由于脊髓灰质炎发病主要在婴幼儿,故服用疫苗对象主要为5岁以下的儿童。常规免疫接种2月龄开始服用,连续服用3剂三价疫苗,每次至少间隔4周;4周岁时加强免疫1次;部分地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1.5周岁时加强免疫1次。强化免疫是指在一个相当大的范围内(全国、一个省或一个省的一部分)、在同一时间内,对规定年龄组人群不管是否有服苗史一律投服疫苗。应急免疫主要针对一些常规免疫工作薄弱地区。这些地区一旦发生可疑脊髓灰质炎病例,可迅速在一个大的范围内(一个县及其邻近地区),对特定人群进行免疫。婴幼儿服用脊灰疫苗后只有极少数发生一过性腹泻,可不治自愈。该疫苗只供口服,切勿加在热开水或热的食物内服用。凡发热、腹泻(一日大便>4次)、患急性传染病期间、妊娠期间或有免疫缺陷症或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期间者均禁止使用。对牛乳及牛乳制品过敏者禁服糖丸剂型疫苗,可服液体疫苗。 我国对脊髓灰质炎的预防接种非常重视,国家领导、卫生部长、各级领导亲自到街道、基层给幼儿喂服脊髓灰质炎糖丸,提高了幼儿对脊髓灰质炎的免疫力。此外,对于此病的预防应

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XX镇XX学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改革的顺利推进及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层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加强合作、处置有力。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校园内外由学校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 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并造成人身财产严重损害的突发 公共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和生活秩序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 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法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山体滑坡、破坏性地震等)及其它涉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事件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有效处置学校群体性事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 成员: 学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职能:一是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二是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

行动;三是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年级通报事故情况;四是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五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二)学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学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其中,现场指挥由总指挥根据事故类别指派副总指挥或其它总指挥部成员担任;副指挥由事故发生年级的分管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部成员由相关的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年级的有关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 现场指挥部职责: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置意见,执行总指挥的决策、指令和命令,指挥现场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件或险情的进一步蔓延、扩大;调配现场处置力量和救护装备物质,组织抢救伤员,实施现场救护;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警戒维护组:由XXX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学校的有关人员组成,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 紧急抢救组:XXX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学校的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能主要是开展现场施救。 信息联络组:XXX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学校的有关人员组成,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正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呼救求援。 后勤保障组:XXX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学校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救援物资,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善后处理组:XXX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学校的有关人员组成,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稳定因素。 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部临时确定随时听候总指挥的调动、使用。 (三)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相关部门职责 1、公安局派出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警戒、人员疏散和维护秩序,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道路的畅通。出现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时,根据情况封锁现场,查清原因。若遇火灾,消防部队应及时接警,及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 **** 审核: **** 审批: **** ****局集团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07年10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了增加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给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 应急预案组织机构由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分别兼职构成。 组长: **** **** 副组长: **** **** **** **** 组员: 二、应急小组人员职责 1、现场指挥组:****、****; a、突发事故操作的指挥和协调; b、现场事故评估; c、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 d、控制紧急情况; e、作好应急救援处理现场指挥权转化后的移交和应急救援处理协助工作; f、做好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联系工作。 2、伤员营救组 a、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b、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3、物资抢救组: a、抢运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 b、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品到安全地带。 3、消防灭火组: a、启动场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 b、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脊髓灰质炎疫苗常识

脊髓灰质炎疫苗常识 【导读】脊髓灰质炎疫苗剂型有糖丸、液体、糖浆和胶囊4种剂型。常见的有糖丸和液体疫苗,但以糖丸疫苗应用最为广泛。每剂疫苗中都含有脊髓灰质炎疫苗Ⅰ型、Ⅱ型、Ⅲ型减毒活病毒抗原。 脊髓灰质炎活疫苗是由人工进行组织培养而制成,它作为脊髓灰质炎的自动免疫剂,服后血液中产生抗体,在肠道组织也产生局部抵抗力。第一个成功的脊髓灰质炎疫苗出现在1953年。 在小儿麻痹症全国基金会的支持下,索尔克医生(Dr. Jonas Salk)在实验室里成功地培育出了全部三种脊髓灰质炎毒株。索尔克把病毒杀死制成疫苗,并于1952年在患脊髓灰质炎康复的儿童身上进行了实验,结果被实验者血液中脊髓灰质炎抗体增加了。接着,索尔克在自己、妻子和孩子身上进行了接种实验,结果他们体内出现了相应的抗体,并且没有患上脊髓灰质炎。 1954年,美国有200万儿童接受了索尔克的疫苗实验,结果表明这种疫苗保护儿童免受脊髓灰质炎侵害的有效率在80%到90%左右。随后,这种所谓的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IPV)成为了对脊髓灰质炎标准的预防手段。

索尔克的疫苗效果很好,但还不是足够好,它还不能有效阻断病毒的传播。1950年代,辛辛那提大学的萨宾(Albert Sabin)同样也在小儿麻痹症全国基金会的支持下进行疫苗的研究。与索尔克的疫苗不同,萨宾把脊髓灰质炎病毒在猴子的肾脏细胞中一代又一代的培养,直到筛选出不能致病的毒株。得到的疫苗称为口服(减毒)脊髓灰质炎疫苗(OPV)。 1960年代,萨宾的疫苗得到了许可证。这种疫苗采用口服滴剂的形式,比索尔克的疫苗的针剂注射方式简单,并且能够有效阻断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它很快取代了索尔克的疫苗,成为了预防脊髓灰质炎的主要手段。 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剂型有哪些? 脊髓灰质炎疫苗剂型有糖丸、液体、糖浆和胶囊4种剂型。常见的有糖丸和液体疫苗,但以糖丸疫苗应用最为广泛。每剂疫苗中都含有脊髓灰质炎疫苗Ⅰ型、Ⅱ型、Ⅲ型减毒活病毒抗原。 脊髓灰质炎疫苗的接种对象有哪些? 主要是小于5岁的儿童、新生儿出生后即可服用。 脊髓灰质炎疫苗为什么要连续服3次? 在初次免疫脊髓灰质炎疫苗时,2月龄,3月龄和4月龄各服1次,连服3次是因为每剂疫苗中都含有Ⅰ、Ⅱ、Ⅲ型病毒,尽管在制造的过程中,三个型之间的病毒量配比已考虑到它们在肠道中的竞争感染能力,但仍存在着一定的型间的干扰作用。尤其是Ⅱ型对Ⅰ、Ⅲ型的干扰作用更为明显。所以在服用3次TOPV后,中和抗体阳转率和抗体滴度才能达到满意的效果。 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后有什么反应? 服用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后一般无任何不良反应,它是一种非常安全、有效的疫苗。但极个别儿童服用可能出现发热、呕吐、皮疹或轻度腹泻等反应。一般持续时间都很短,症状便可消失。

脊髓灰质炎疫苗(ipv、bopv)接种知情同意书

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BOPV(第2-4剂)接种告知书 脊髓灰质炎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临床表现为发热、咽痛和肢体疼痛等,部分病人可发生肢体迟缓性瘫痪甚至死亡。本病多发于小儿,故称“小儿麻痹症”。 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是预防脊灰的有效手段。 【接种对象】》3月龄儿童。 【接种程序】当前我省实行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和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bOPV序贯接种程序:满2月龄时免费接种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第 1 剂次(IPV),满3、4月龄和4周岁时免费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bOPV 各1剂次。【常见不良反应】个别人接种后会出现一过性发热,烦躁、嗜睡、呕吐、腹泻和皮疹,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可自行缓解,必要时应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并到医院进行对症治疗。 【禁忌】已知对疫苗中的任何组分,包括辅料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禁用;发热或急性疾病期患者应推迟接种;严重慢性疾病、过敏体质者禁用;患任何神经系统性疾病者禁用。 【注意事项】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者出血性疾病者,肌肉注射本品后可能会引起出血;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接种本疫苗后产生的免疫反应可能减弱,接种应推迟到治疗结束后或确保其得到了很好的保护。未控制的癫痫患者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患者慎用。 以下内容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填写: 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 详细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人已阅读该疫苗接种告知书,该儿童(有□、无□)接种禁忌,并了解了该疫苗接种相关注意事项,同意接种(签名:),或不同意接种该疫苗(签名:)。 以下内容由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填写: 接种日期:年月日 接种单位:告知人员签名:

XXX乡镇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制定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XXXXXX: 为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聚众冲击、围堵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 (二)聚众堵塞公路干线,影响交通或者非法占据公共场所; (三)聚众阻挠重点工程建设施工; (四)罢工、罢课、违法聚众等非法活动; (五)重大文体、商贸活动中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六)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坚持疏导教育、耐心劝离的原则; (三)坚持快速反应、及时果断处置的原则; (四)坚持不携带武器和“三个慎用”的原则; (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 1、应急指挥部组成。为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成立处置

群体性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长由乡人民政府乡长担任,副指挥长由乡武装政法委员担任,成员由事件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设在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政府分管安全副职为办公室主任,综治维稳办主任任副主任。 2、乡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研究事件处置具体方案,按照县应急指挥部指示,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关建议;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派出所:负责做好情报信息工作,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疏导交通,搜集并固定现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和取证工作;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的决定,依法、果断处置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2、中心学校:负责处置学生、教职员工参与或教育系统内部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做好事件参与学生、教职员工的教育、疏导工作。 3、乡纪委:负责对相关部门在事件处置中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纪违法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开展调查,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 4、乡民政办:负责处置复退军人的事件,与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参与的群体性事件,负责因村委会选举、村务不公开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乡司法所:负责指导和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的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工作及其提供法律顾问。 6、乡财政所:负责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经费、物资等后勤保障;参与处置因财政政策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完整版)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加强值班安全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发生的各类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映和各项应急工作的协调开展,确保项目及员工财产和人身安全,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着预防为主,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项目的安全与稳定。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要态度明确,区分性质,严格纪律,讲究策略,措施得力,处置果断,防止事态扩大。 二、报告制度和程序 1、发生安全事故后,值班人员应及时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并视情况迅速拨打110、120、119应急电话。 2、值班人员应根据事故情况,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如下: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已采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 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消防应急预案 1、发现火警后,在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迅速扑灭火源,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信息后立即组织抢险,并视火情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2、保障安全通道畅通,有组织的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在疏散过程中,应井然有序,避免拥挤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应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如有人被火围困,需立即组织力量抢救。 4、控制火势,防止火势蔓延,极力抢救财物,降低火灾所造成的损失。 (二)食品卫生应急预案 1、如发现生病员工,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 2、通知员工所属部门领导,以便及时做出工作安排,配合开展抢救工作。 3、若遇员工非正常中毒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迅速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配合救助病人。 4、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 5、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封存和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对中毒食品加工场地、工具、设备进行消毒,控制事态发展。 (三)停水停电应急预案

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等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附件2: 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 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为及早发现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和疫苗衍生病毒循环(cVDPVs)病例,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阻断病毒的传播和循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脊髓灰质炎诊断标准》(WS294-2008)、《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高危AFP病例和聚集的临床符合病例调查指南》、《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以下简称《监测方案》)、《甘肃省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甘肃省应急预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一)及时发现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s)、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cVDPVs)和脊灰野病毒,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阻断病毒的传播和循环。 (二)规范高危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脊灰临床符合病例以及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例的调查处置。 二、适用范围 本技术方案适用于高危AFP病例、脊灰临床符合病例、VDPVs、cVDPVs和脊灰野病毒的报告、调查和处置工作。 三、脊髓灰质炎疾病概述 (一)病原学

脊灰病毒属于小核糖核酸病毒科、肠道病毒属,按其抗原性不同,可分为Ⅰ、Ⅱ、Ⅲ 3个血清型,型间无交叉免疫。流行病学资料表明,Ⅰ型野病毒引起的传播约占80%~90%,其次为Ⅲ型野病毒,目前世界上已无Ⅱ型野病毒引起的病例。 脊灰病毒在遇热、甲醛、氯和紫外线时迅速失去活力。对乙醚不敏感,对热和干燥甚敏感。使用甲醛、2%碘酊、升汞和各种氧化剂如过氧化氢、漂白粉、高锰酸钾等,均能使其灭活。 (二)流行病学 1.传染源 脊灰的传染源为病人、隐性感染者和病毒携带者。由于病毒携带者、无症状的隐性感染和无麻痹型患者不易被发现,因此在传播该病上起重要作用。本病的潜伏期为2~35天,一般为7~14天。患者自潜伏期末至发病后3~4周都有传染性,发病1~2周排毒率最高,可从70%以上的患者大便中分离出病毒,退热后传染性减小。病毒主要存在于患者的脊髓和脑部,在鼻咽部、肠道粘膜与淋巴结内亦可查到。 2.传播途径 感染者一般通过大便排出病毒,数量多且持续时间长,可达数周至数月;粪—口途径是本病的主要传播途径,在发病的早期咽部排毒可经飞沫传播。

2019年脊髓灰质炎疫苗“2+2”免疫程序接种方案

XX省2019年脊髓灰质炎疫苗“2+2”免疫程 序接种方案 根据全球及我国消灭脊灰进展,为巩固我省无脊灰状态,筑牢人群免疫屏障,结合世界卫生组织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调整脊灰疫苗使用策略的建议,经研究,我省定于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脊灰疫苗“2+2”免疫程序,即“2剂三价脊灰灭活疫苗(IPV)+2剂二价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免疫接种程序。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筑牢全省脊灰免疫屏障,保持全省无脊灰状态。 二、工作指标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脊灰疫苗各剂次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时间。 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脊灰疫苗“2+2”免疫程序。 (二)接种对象与免疫程序。 1.201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儿童,按照脊灰疫苗“2+2”免疫程序接种4剂次,即2月龄、3月龄分别接种1剂IPV,4月龄、4周岁分别接种1剂bOPV。

2.2019年9月1日以前出生儿童的接种原则。 对于脊灰疫苗迟种、漏种儿童,补种相应剂次即可,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脊灰疫苗补种时两剂次间隔≥28天。 (1)既往无脊灰疫苗免疫史或只接种1剂脊灰疫苗的儿童,按照脊灰疫苗“2+2”免疫程序接种。 (2)已接种2剂及以上脊灰疫苗的儿童。 ①既往已有IPV或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tOPV)免疫史的儿童,使用bOPV接种即可,不再补种IPV。 ②既往仅有bOPV接种史的儿童尽快补种1剂IPV,与前1剂脊灰疫苗之间间隔≥28天。 3.以下适龄儿童提供相关诊疗记录或证明可全程免费接种4剂次IPV,即2月龄、3月龄、4月龄和4周岁分别接种1剂IPV:原发性免疫缺陷、胸腺疾病、HIV感染、正在接受化疗的恶性肿瘤、近期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正在使用具有免疫抑制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例如大剂量全身皮质类固醇激素、烷化剂、抗代谢药物、TNF-α抑制剂、IL-1阻滞剂或其他免疫细胞靶向单克隆抗体治疗)、目前或近期曾接受免疫细胞靶向放射治疗。 (三)接种方式。 IPV接种部位为上臂外侧三角肌或大腿前外侧中部,接种方式为肌肉注射,接种剂量0.5ml。bOPV接种方式为口服接种,接种剂量为每次2滴,约0.1ml。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暴雨、火灾、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暴雨、火灾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分类分级 本预案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司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本预案中的突发事件主要是指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本预案中将突发事件分为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两个状态等级。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和处理因水、电、气生产出现事故、相关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水、电、气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事件,和因暴雨、火灾引起的事故、相关设

施产品大范围破坏、严重暴雨、火灾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暴雨、火灾事件。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防止重特大水、电、气生产事故发生;依靠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加强相关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水、电、气相关设施的意识,维护水、电、气相关设施安全。 (2)统一指挥。在公司安全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3)分层分区。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4)保证重点。在水、电、气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 (5)依靠科技。开展理论和技术研究,加强建设和改造,强化结构,提高安全运行水平。 2 组织体系 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小组,统一指挥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事件应急工作。 办事机构 公司安全小组,负责日常工作。

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糖丸(人二倍体细胞)

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糖丸(人二倍体细胞) Jisuihuizhiyan Jiandu Huo Yimiao Tangwan (Ren Erbeiti Xibao) Poliomyelitis Vaccine in Dragee Candy (Human Diploid Cell), Live 本品系用脊髓灰质炎病毒Ⅰ、Ⅱ、III型减毒株分别接种于人二倍体细胞,经培养、收获后制成糖丸,用于预防脊髓灰质炎。 1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材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应符合“凡例”有关要求。 2 制造 2.1 生产用细胞 生产用细胞为人二倍体细胞(2BS株或经批准的其他二倍体细胞株)。 2.1.1 细胞库管理及检定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和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检定规程”规定。 取自同批工作细胞库的1支或多支细胞管,经复苏扩增后的细胞仅用于一批疫苗的生产。 主细胞库细胞世代应控制在第23代以内,工作细胞库细胞世代应控制在第27代以内,生产用细胞世代应控制在第44代以内。 2.1.2细胞制备 从工作细胞库之细胞种子开始培养,连续传代,至足够数量的细胞培养物。长成单层的细胞用0.25%胰蛋白酶消化,分散均匀后以适宜的分种率传代,于37℃±0.5℃℃贴壁静置或旋转培养。 2.2 毒种 2.2.1 名称及来源 生产用毒株为脊髓灰质炎病毒Ⅰ、Ⅱ、III型减毒株,可用Sabin株、Sabin 株或经批准的其他毒株。 纯化株、中III 2 2.2.2种子批的建立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和检定菌毒种管理规程”规定。 2.2.2.1 原始种子批 株均由毒种研制者制备和保存。 Sabin株原始毒种Ⅰ、Ⅱ、III型及中III 2 2.2.2.2 主种子批 除WHO赠送的Sabin株外,其他经批准的毒种由原始毒种在胎猴肾细胞或人二倍体细胞上传1~2代制成的成分均一的一批病毒悬液称为主种子批。 株主种子批的传代水平为中Sabin株主种子批的传代水平为SO+1;中III 2 1代; III型pfizer株主种子批为RSO1。 III 2 2.2.2.3 工作种子批 取主种子批毒种在人二倍体细胞上传1-2代制备的组成均一的一批病毒悬液称为工作种子批。

群体性事件应急方案

群体性事件应急方案 总则 .1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区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意见》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区特点和未来建设、发展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2.1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群体性事件原则上由发生地的党委、政府负责处置,必要时上级党委、政府直接负责处置。引发事件的问题由有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决。责任要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不得把本级应该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不得把本单位本部门应该解决的问题

推向社会。 .2.2 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要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2.3 教育疏导、防止激化。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2.4 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和武器。要根据群体性事件的起因、规模、影响以及现场情势和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动用处置性警力、是否采取强制性措施以及采取何种强制性措施、是否使用警械以及使用何种警械。既要防止警力和强制措施使用不当而激化矛盾,也要防止当用不用而使事态失去控制。现场处置群体性事件,不得携带和使用武器。 .2.5 及时、果断处置。对发生暴力行为或者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

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

【实施方案】群体性事件应急方案

群体性事件应急方案 1总则 1.1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区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意见》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区特点和未来建设、发展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1.2.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群体性事件原则上由发生地的党委、政府负责处置,必要时上级党委、政府直接负责处置。引发事件的问题由有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决。责任要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不得把本级应该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不得把本单位本部门应该解决的问题推向社会。 1.2.2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要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1.2.3教育疏导、防止激化。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

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1.2.4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和武器。要根据群体性事件的起因、规模、影响以及现场情势和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动用处置性警力、是否采取强制性措施以及采取何种强制性措施、是否使用警械以及使用何种警械。既要防止警力和强制措施使用不当而激化矛盾,也要防止当用不用而使事态失去控制。现场处置群体性事件,不得携带和使用武器。 1.2.5及时、果断处置。对发生暴力行为或者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1.3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____]11号)、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意见》(中办发[____]33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国务院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群体性事件是指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群众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通过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 根据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过程、性质、和机理,在我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主要分为以下九类: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遇案 一、 1、 文字说明: 1.1 场馆一旦发生恶性案件, 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迅速拨打报警电话,打报警电话应沉着、准确地报告发案地址,案件现场简单描述、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1.2 拨打完报警电话后, 值班人员还应迅速用对讲机将现场情况报主管和领导;并用对讲机通知其他值班安保员前来 配合协助保护现场。具体是:由安保人员封闭现场出入口及 通道,疏散群众防止围观,在公安人员到场前,保护现场人员不得随意翻动现场物品、不得擅自离开。 1.3 如有人员需救治,在报警的同时,还应立即拨打 120 急救中 扰乱公共秩序事件的处理 恶性案件 发生恶性案件 通知上级到场 拨打报警电话 拨打 120(如有人员须救治) 保护现场 作好记录、不加任何评论 疏散群众、防止围观

接到被盗信息 拨打报警电话 通知上级到场 保护现场,作好记录 协助警方调查 心电话,打急救电话时应沉着、准确地报告急救地址,伤者现 状及伤者姓名、电话号码;与急救中心联系完毕后,择时安排 人员到附近路口引导急救车到达现场, 以免延误急救时间: 运送伤者时须注意不得破坏案发现场。 1.4 未经公安机关和运行管理组领导许可, 参与维护现场人员不得将案件情况和公安人员现场侦破进展随意在管辖区内散播; 对 于新闻媒体前来采访报道的,现场人员应委婉拒绝。 2、 偷盗 2.1 偷盗事件 文字说明: 2 .1 一旦接到发生偷盗的报警信息,安保人员应迅速拨打报警电话 “110 ”,应沉着、准确报告发案地址,发生案件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2 .1 在拨打报警电话的同时, 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主管和领导 (可 以利用通过监控中心通知) ,并通知巡视岗安保人员前来协助保护现场; 必要时, 可以由安保主管调配其他岗安保人员前来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