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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电子教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电子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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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精神,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政府的公信力,加快推进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全面设点、全区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为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打造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区国土空间, 全面涵盖大气、水体、土壤、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和重点污染源的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全区生态环境科学监测水平、预报预警和信息化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各市、县(区)和各部门生态环境监测事权明晰,各项保障机制与生态环境监测功能作用相适应,基本建成各环境要素统筹、监测监管联动,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全区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优化完善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和辐射等环境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络,客观、准确地反映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状况。

1.建设统一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以5个地级市、宁东管委会和22个县(区)城区为重点,建设完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及质量控制体系,基本掌握城市大气污染物的分布与变化趋势。以六盘山山区、沿黄灌区、中部干旱带为重点,建设反映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本底状况的背景站和区域站,基本掌握全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稳步开展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加强沙尘暴监测网络建设。提升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监测能力。

2.建设统一的水环境监测网络。坚持流域覆盖、重点突出的基本原则,建立主要河、湖、库以及农村水环境、重点水功能区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水环境监测网络数据与自治区河长管理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开展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以及公众关注河段的水质与主要污染物实时监控。在重要湖、库及跨市、县(区)界黄河干支流和主要入黄排水沟,根据需要增设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完善地表水手工和自动监测能力,基本掌握全区主要河、湖、库水质状况。在入黄排污口、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园区总排口优化并新增监测点位。完善饮用水源

地监测点位,增设主要工业园区地下水监测点位。加强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水质全分析能力建设并逐步开展监测工作。2019年,开展水生生物监测试点,为建设全区水生生物监测体系积累经验。逐步完善地下水动态监测体系,2020年,实现全区国家级重要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100%,并建成覆盖全区的地下水监测点位。逐步构建涵盖省界来水、饮用水水源地、各地级市考核断面和特定功能区的全区地表水环境预警监测与评估体系,实现水质、水文数据实时监测共享。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以浅层地下水为重点,完善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包括国土资源、水务部门的区域监测网和环境保护部门的重点污染源(含大型市政基础设施)专项监测网,逐步建立重要煤炭矿区地下水监测点。提升全区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化学物质监测能力。

3.建设统一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完善全区土壤环境监测质量点位布设,建立由基础点位、背景点位和风险点位相结合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涵盖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污染行业企业(含工业园区)、固废集中处理(填埋、堆放、焚烧)场地、采矿(油田)区、历史污染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主要果蔬菜种植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基地及其周边等风险区域,增设监测点位,建立重点区域土壤风险点位网络,基本说清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污染空间分布和变化趋势。建立土壤污染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全面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做好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排查,有序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

土壤污染修复、农业面源污染等土壤监测和评估。逐步整合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牧、林业、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在土壤监测领域的技术资源,建立完善覆盖常规理化指标与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相结合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体系,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

4.建设统一的声环境监测网络。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区县级以上城市的城区、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网络。对交通干线、铁路沿线、城市重点区域、机场等重点环境噪声源逐步实施自动监测。

5.建设统一的自然生态监测网络。建设自然生态卫星遥感监测监控中心,构建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遥感立体监测网络,强化全区中低分辨率卫星遥感普查、高分辨率卫星和无人机遥感详查、地面核查相协同的现代化环境遥感监测模式,实现对生态保护红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和敏感区等区域的大范围、全天候监测。

6.建设统一的重点污染源监测网络。建立完善自治区、市、县(区)三级重点污染源清单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更新,并依法开展覆盖所有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组织开展面源、移动源等监测与统计工作。全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确定的重点污染源必须落实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法定责任,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监测要求。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监控排污单位要建设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

7.建设统一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成各地级市辐射环境自

动监测站,开展土壤及饮用水水源地核素监测。对重点监管的核设施周边地区辐射环境及水体、土壤、底泥、生物等环境介质核素实施监测,在核设施排污口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对人口密集区域内重点电磁辐射设施周围开展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对Ⅲ类以上放射源开展在线监控。建设区市两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预警指挥平台。

(二)构建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

8.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全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牧、卫生计生、林业、气象、海事等部门和单位获取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气象、水资源等监测数据要实现有效集成、互联共享。自治区和市、县(区)建立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共享与发布机制,重点排污单位按照环境保护部门要求,将自行监测结果及时上传。

9.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加快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开发与应用,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构建自治区、市、县(区)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分析平台。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支撑。

10.统一发布全区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依法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渠道等,及时准确发布全区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及生态状况监测信息,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

(三)逐步建立全区生态环境预报预警体系。

11.建立完善全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立环境保护与气象部门会商机制,加强城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数值模型系统建设,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追踪与解析,提高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源预警水平。

12.建立完善全区水环境质量预警体系。加强对黄河流域干支流水体和沿黄重要湖泊水库、入黄排水沟、水源地、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的水质监测与预警,形成宏观与微观融合、质量与通量并举、人工与自动互补的全区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13.建立完善全区土壤环境预警体系。加强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提升土壤环境风险评估水平。加强典型区域土壤重金属来源解析、土壤有效态监测、土壤可溶性毒物毒性监测,开展土壤污染物潜在生态风险研究。

14.建立完善全区辐射环境预警体系。以环境辐射监测系统和应急监测系统为基础,以重点流域和重要区域为重点,建设全区重大辐射源监测预警平台系统,强化对监测、气象等数据的综合分析,开展核辐射安全预警监测。定期组织开展全区放射性风险源及敏感目标的详细调查,建立分级、分类、分段的突发核与辐射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体系。

15.建立完善全区生态环境预警体系。定期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对生态保护红线区、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重要湿地、重要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开展化学品、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

16.建立完善全区科学有效的应急监测体系。通过建设全区环境应急专家库,保障并加强应急监测设备物资,并通过应急演练、大比武等方式,重点加强现场应急监测、快速监测、移动监测能力,着力建设预防有效、保障有力、处置科学的应急监测体系,为处置污染事故提供准确、迅速的监测数据支撑。

17.建立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预警体系。严密监控企业污染排放,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提高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异常等信息的追踪、捕获、报警能力以及企业排污状况智能化监控水平。增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与处置能力。

(四)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联动机制。

18.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同步。全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履行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职责,依托污染源监测开展监管执法,建立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根据污染物排放和自动报警信息,实现现场同步监测与执法。

19.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各有关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健全并落实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制度,完善诚信管理体系,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全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建立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制度,加大监测质量核查巡查力度,建立

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严肃查处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环境监测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为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和行政、刑事责任追究提供技术支撑。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利用监测与评价结果,为自治区考核问责市、县(区)人民政府落实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职责任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五)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体系。

21.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体系。研究制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规章。按照国家统一的监测布点、监测和评价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生态、污染源、噪声、振动、辐射等监测,增强各部门、各类监测机构、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可比性。

22.明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全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适当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准确掌握、客观评价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环境保护部门要逐级承担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应急监测等职能。

23.积极培育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开放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污染源自动

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在基础公益性监测领域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等。研究制定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相关政策,推进环境监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相关工作。

(二)加强资金投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完善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重点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卫星遥感解译和环境应急监测、核与辐射监测、监测预报预警、大数据分析等能力建设。

(三)加强督导检查。自治区政府督查室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现状及建设目标

2.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1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现状及建设目标

附件2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表

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函〔XX〕10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准确掌握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污染源排放状况、潜在的生态环境风险为核心,以“全面设点、全县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为要求,坚持“部门合作、资源共享、测管协同、分工责任”的原则,以“完善网络、信息共享、风险防范、精准服务、强化保障”为主要任务,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及时提供客观准确、统一完整、科学权威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风险监测评估与预报预警能力,为服务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XX提供基础保障。 二、建设目标 到XX年,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初步建成标准统一、责任清晰、各方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1.空气环境质量监测。进一步优化完善气象要素监测点位,在XX主城区新建市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1个,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更加完善。(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气象局配合) 2.水环境质量监测。落实“河长制”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监测断面布设。在渠江、长滩寺河等重点流域科学布设水质监控断面,及时掌控水质变化情况;在县城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布设水质监测点位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布设水质监测点位18个。根据水污染防治要求,适时扩大水质监测网络。(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水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配合) 3.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在耕地、林地、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固废集中处理场及周边、饮用水源地、天然气开采、交通干线等区域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县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2个,基本形成能够反映我县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网络。根据土壤污染防治需要,适时调整和补充土壤监测点位。(县农业局牵头,县环境保护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配合) 4.声环境质量监测。建设覆盖城市建成区的区域声环境、声功能区、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点。加强对城市敏感点的监测。(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配合) 5.污染源监测。定期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单。严格落实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规定开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 发文单位:国家环境保护局 文号:环监[1995]335号 发布日期:1995-8-6 执行日期:1995-8-6 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4号),保证竣工验收质量,现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监测程序 1、制订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 承担竣工验收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站在接受建设单位的书面委托后,应根据本办法收集有关资料并进行现场勘查,制订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报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应由其验收的项目,可委托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的审查。 2、实施监测 环境监测站必须按经审定的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建设单位应配合环境监测站,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保证监测时的正常工况、所需电源或其他必要条件,并承担竣工验收监测经费。 竣工验收监测应在正常生产工况和达到设计规模75%以上运行情况下进行,并纪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生产规模和其他有关参数。 3、样品分析与数据处理 样品的采集、测试必须按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方法或统一方法进行。样品经测试分析与数据处理后,环境监测站应填写竣工验收监测表。 4、提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环境监测站完成竣工验收时,应当编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在申请验收时,应将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送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 二、监测因子 1、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中确定需要监测的因子; 2、该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产生的污染因子,并且是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有规定的污染因子; 3、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应当追加监测的总量控制指标。 三、监测布点与监测频次 1、监测布点与监测频次应能反映真实排污情况和环保治理设施运转效果,并应使工作量最少化,监测布点还应符合有关监测布点的标准与规定。 2、对生产稳定且污染物排放有规律的排放源,应以生产周期为采样周期,采样不得少于2个周期,每个采样周期内采样次数一般应为3-5次,但不得少于3次。 对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转或建有调节池的建设项目,其废水为稳定排放的,环境监测站在监测时可采瞬时样,但不得少于3次。 3、对非稳定排放源,必须采取加密监测的方法。 4、对噪声的监测,可根据噪声源排放规律,选择昼间和夜间监测厂界排放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台账制度方案预案专案交底计划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5〕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存在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建设规划、标准规范与信息发布不统一,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难以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影响了监测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政府公信力,必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坚持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明晰事权、落实责任。依法明确各方生态环境监测事权,推进部门分工合作,强化监测质量监管,落实政府、企业、社会责任和权利。 健全制度、统筹规划。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统一规划布局监测网络。   科学监测、创新驱动。依靠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加强监测科研和综合分析,强化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先进装备与系统的应用,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综合集成、测管协同。推进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和共享,开展监测大数据分析,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

山西环境自动监控设备验收实施方案

附件: 山西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验收实施方案 根据省环保局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全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验收工作,确保建设和技术质量,确保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特制定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验收实施方案。 一、验收原则 验收按照统一技术要求、统一调试和校正标准、统一数据传输方式和统一数据确认的原则进行。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必须经过各市环保局初步验收后由省环保局对各市正式验收,全省统一验收内容、验收依据和验收程序,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进行验收;成熟一个验收一个,逐一验收逐一建档。 二、验收内容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设备验收内容如下: (一)生产设施产污环节生产是否正常(生产负荷不低于85%); (二)治污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运行负荷不低于85%); (三)排污口、取样口是否规范; (四)自动监测设备、净化设施监测设备所监测数据是否完整、准确; (五)控制报警系统信号反馈是否准确、远程控制是否可靠。 三、验收依据 (一)《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76-2007 (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 (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 (四)《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

(五)《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 (六)《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七)《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 (八)《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 (九)《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环发[2008]25号 (十)晋环函[2007]791号文件:《关于下发<山西省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数据输出、采集、传输技术要求>的函》 (十一)晋环发[2008]34号文件:《关于印发<山西省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强制校验、比对测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十二)晋环发[2008]349号文件:《关于下发<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十三)晋环发[2008]441号文件:《关于加快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四、验收方式 采取各市组织初步验收,省局对各市的验收结果以抽查抽测方式进行正式验收的方式进行。 五、验收程序 (一)各市初步验收。 1、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工程竣工后,污染源所属单位和在线监控设备供应商共同向所在市环保局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并分别填写附表1

环境监测实施方案

XX 县作为本项目监测点,鉴于本次监测任务顺利进行,特绘制XX 县环境监测总体方案图,如下图1所示: 图1 XX 县环境监测总体方案图 1监测内容 XX 县地表水水质、县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重点污染源(水、气)、城区及交通干线噪声质量等监测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1地表水水质监测 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 1.1.1 监测断面 哈尔腾河红崖子断面。 1.1.2 监测指标及方法依据(见表1-1) 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粪大肠 编制监测方案确定监测项目及类别 现场样品采集 检测室样品分析 检测 数据处理及结果分析上报 出具监测报告 接受委托 后期服务

菌群以外的23项指标。

具体监测项目见下表: 表1-1 地表水监测因子及检测方法依据

此外还可根据XX当地污染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区域污染物监测。1.1.3 监测网点布置(见表1-2) 表1-2 地表水监测网点布置 1.1.4 样品采集方法及设备(见表1-3) 表1-3 样品采集方法及设备 1.1.4监测时间及频次(见表1-4) 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全面至少监测4次,且需在各监测月份的上旬(1-10日)完成水质监测的采样及实验室分析。具体监测时段按下表执行(特殊情况除外) 表1-4 监测时间及频次

1.2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严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及《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应加强监测过程的质量控制。 1.2.1 监测地点 XX县政府广场。 1.2.2 监测指标及方法依据(见表1-5) 表1-5 环境空气监测指标及检测方法依据 1.2.3 监测网点布置(见表1-6) 表1-6 环境空气监测网点布置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56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X〕156号)精神,建设完善我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健全点位、共享信息、自动预警、严格考核”的建设要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到X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省、市、县(区)三级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信息统一发布;健全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监测自动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建成统一监测、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为加快生态文明和美丽X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点位、完善网络。 1.建设科学全面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环境质量状况。

在全市主要大气输送通道等区域布设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成国、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7个,主要大气输送通道监测点位1个;各县(市)区所有建制区均建有能够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X)》六项因子监测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以下简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每个县建成3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其中2个在县城建制区、1个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基本形成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并积极优化完善气象要素监测点位。(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气象局) 在全市主要河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要湖泊水库、重要城市河流、重点水源保护区、地下水污染高风险区布设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在X流域及X流域的9条河流上布设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点位)12个,其中水质自动监测站9个;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布设水质监测点位10个;在城市主要河流布设水质监测点位3个;各县(市)区在本辖区布设完善市控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点位),基本形成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优化完善地下水、重点流域、重要湖泊水库、重点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点位。(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水利局) 在耕地、林草地、敏感区域、污染典型场地等区域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市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61个,基本形成能够反映我省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网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在辐射环境质量重点控制区域开展放射性环境质量监测和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全市共建设电离辐射自动监测站3座,电磁辐射

2020年芜湖市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模板】

2020年**市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 2020年六月

目录 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 3 (一)城市空气质量监测 (3) (二)酸雨监测 (4) (三)大气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 (5) (四)环境空气降尘量监测 (6) (五)环境空气质量预报 (7) (六)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 8 二、水环境质量监测................................................ .. 10 (七)地表水水质监测 (10) (八)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 (11) (九)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 (13) (十)水功能区专项监测 (15) (十一)市(县、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及考核断面监测 (16) (十二)长江及重要支流水生态环境质量专项监测 (17) (十三)重点湖泊水质监测 (18) 三、土壤环境监测................................................ ..20 (十四)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20) 四、生态监测及其他专项监测...................................... ..22 (十五)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22) (十六)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23) (十七)农田灌溉水质监测 (25) (十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 (25)

(十九)声环境质量监测 (26) (二十)应急监测 (28) 五、污染源监测 (29) (二十一)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 (29) (二十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 (30) (二十三)入河排污口监测 (31) (二十四)长江入河排污口汇入断面监测 (32) (二十五)黑臭水体监测 (33) (二十六)土壤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 (34) 六、其它监测 (35) (二十七)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 (35) (二十八)环境监测网外部质量监督与核查 (35) (二十九)实验室能力考核和检查 (37) 七、环境监测质量核查与核查 (38) (三十)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 (38) (三十一)其他环境质量报告 (38)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56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 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函〔X〕14号)和《X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X办函〔X〕125号)精神,加快建成科学、统一、高效、权威的X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准确掌握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污染源排放状况、潜在的生态环境风险为核心,以“全面设点、全县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为基本要求,以“部门合作、资源共享、测管协同、分工负责”为工作原则,以“完善网络、信息共享、风险防范、精准服务、强化保障”为主要任务,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X县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及时提供客观准确、统一完整、科学权威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风险监测评估与预报预警能力,为服务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建设“秀美X·生态强县”提供基础技术服务保障。 二、建设目标 到X年,基本建成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在全县范围内有效互联共享,数据有效对接上级平台。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

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初步建成环境要素统筹、标准规范统一、责任边界清晰、天地一体、各方协同、信息共享的X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三、主要任务 满足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需要,解决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建设规划、标准规范和信息发布不统一,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等问题。由县环保局X县级有关部门,按照统一监测规划、统一基础站点、统一标准规范、统一评价方法和统一信息发布的要求,制定全县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制度,以规范化的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整合资源,完善网络 1.整合生态环境监测资源。统一规划,建设跨行业、跨区域,涵盖大气、水、土壤、草原、森林、生态、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统一规范、数据互补、资源共享、科学高效的X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通过构建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污染源监测体系和生态监测体系,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开展全县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县的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生态状况及变化情况和环境风险。X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以下简称网络)成员单位由县环保局、县发经局、县科知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电子教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精神,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政府的公信力,加快推进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全面设点、全区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为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打造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区国土空间, 全面涵盖大气、水体、土壤、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和重点污染源的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全区生态环境科学监测水平、预报预警和信息化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各市、县(区)和各部门生态环境监测事权明晰,各项保障机制与生态环境监测功能作用相适应,基本建成各环境要素统筹、监测监管联动,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全区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优化完善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和辐射等环境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络,客观、准确地反映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状况。 1.建设统一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以5个地级市、宁东管委会和22个县(区)城区为重点,建设完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及质量控制体系,基本掌握城市大气污染物的分布与变化趋势。以六盘山山区、沿黄灌区、中部干旱带为重点,建设反映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本底状况的背景站和区域站,基本掌握全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稳步开展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加强沙尘暴监测网络建设。提升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监测能力。 2.建设统一的水环境监测网络。坚持流域覆盖、重点突出的基本原则,建立主要河、湖、库以及农村水环境、重点水功能区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水环境监测网络数据与自治区河长管理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开展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以及公众关注河段的水质与主要污染物实时监控。在重要湖、库及跨市、县(区)界黄河干支流和主要入黄排水沟,根据需要增设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完善地表水手工和自动监测能力,基本掌握全区主要河、湖、库水质状况。在入黄排污口、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园区总排口优化并新增监测点位。完善饮用水源

环境监测仪器项目实施方案

环境监测仪器项目实施方案 xxx集团

摘要 坚持“三同时”原则,项目承办单位承办的项目,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消防、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规范,积极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确保各种有害物达标排放,尽量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该环境监测仪器项目计划总投资17161.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4770.1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6.07%;流动资金2390.9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93%。 达产年营业收入22429.00万元,总成本费用17932.76万元,税金及附加302.61万元,利润总额4496.24万元,利税总额5419.02万元,税后净利润3372.18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2046.84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26.20%,投资利税率31.58%,投资回报率19.65%,全部投资回收期6.59年,提供就业职位443个。 2018年是我国“十三五”改善环境治理的关键期,环境监测领域改革不断深化。结合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统计2010-2017年数据和2018年中国环境监测仪器行业现状,2018年中国环境监测行业销售额约71亿元。十九大报告中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至前所未有的高度,环保行业随着环保税的推进、落地将进入严格监管阶段,而环境监测将会有更加广阔的应用和市场前景。

项目概况、建设背景、市场研究分析、建设规划、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土建工程、工艺可行性分析、环境保护和绿色生产、项目安全规范管理、风险性分析、项目节能评价、进度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经济效益、项目评价等。

环境监测仪器项目实施方案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况 第二章项目承办单位基本情况第三章建设背景 第四章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第五章土建工程 第六章工艺可行性分析 第七章环境保护和绿色生产第八章风险性分析 第九章项目节能评价 第十章实施进度及招标方案第十一章人力资源 第十二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第十三章经济效益 第十四章项目评价

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系统方案说明

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系统 设 计 方 案

目录 1 概述 (1) 1.1 项目背景及意义 (1) 1.2 项目内容及目标 (1) 1.2.1 项目内容 (1) 1.2.2 项目目标 (2) 1.3 开发原则 (2) 1.4 开发依据 (3) 2总体设计 (5) 3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7) 3.1 技术项目背景 (7) 3.2 系统总体架构 (9) 3.3 系统主要特点 (10) 3.3.1 无需土建的一体化雨量站 (10) 3.3.2 支持系统分步式建设 (11) 3.3.3 充分利用雨水情自动监测系统资源的自动灾情预警报系统 (11) 3.3.4 引入先进的宽带无线接入技术和产品拓宽通信网络,提出应急通信解决方案 (19) 4泥石流监测预警系统 (22) 4.1 技术项目背景 (22) 4.2 系统框架总体 (22) 4.3 无线传感网络法泥石流监测 (23)

5 滑坡监测预警子系统 (29) 5.1 技术背景 (29) 5.2 国内外地质灾害监测现状 (29) 5.3 无人值守的山体滑坡监测预警系统技术框架 (30) 5.4 地质灾害的安全监测 (32) 5.5 观测仪器选择 (33) 5.6 自动化采集系统 (36) 6 桥梁和隧道监测预警子系统 (40) 6.1 技术背景 (40) 6.2 监测方案 (41) 7 水质监测子系统 (44) 7.1 技术背景 (44) 7.2 系统框架 (45) 7.3 系统配置 (46) 8 土壤墒情监测系统 (47) 8.1 技术背景 (47) 8.2 系统框架 (47) 8.3 系统配置 (48) 9 气象监测系统 (49) 9.1 技术背景 (49) 9.2 系统框架 (49)

环境监测仪器仪表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章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环境监测仪器仪表项目 (二)项目选址 某某开发区 项目建设区域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布局相对独立,便于集中开展科研、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并且统筹考虑用地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与项目建设地的建成区有较方便的联系。 (三)项目用地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41113.88平方米(折合约61.64亩)。 (四)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该工程规划建筑系数77.33%,建筑容积率1.48,建设区域绿化覆盖率7.18%,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63.98万元/亩。 (五)土建工程指标 项目净用地面积41113.88平方米,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31793.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848.54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主体工程43709.11平方米,项目规划绿化面积4371.87平方米。

(六)设备选型方案 项目计划购置设备共计111台(套),设备购置费4337.08万元。 (七)节能分析 1、项目年用电量1301530.54千瓦时,折合159.96吨标准煤。 2、项目年总用水量29789.73立方米,折合2.54吨标准煤。 3、“环境监测仪器仪表项目投资建设项目”,年用电量1301530.54 千瓦时,年总用水量29789.73立方米,项目年综合总耗能量(当量值)162.50吨标准煤/年。达产年综合节能量40.63吨标准煤/年,项目总节能 率20.61%,能源利用效果良好。 (八)环境保护 项目符合某某开发区发展规划,符合某某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 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对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都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内,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明 显的影响。 (九)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 项目预计总投资13741.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107.7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3.56%;流动资金3633.9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6.44%。 (十)资金筹措 该项目现阶段投资均由企业自筹。 (十一)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

生态环境监测

129科协论坛·2009年第1期 (下)资源环境与节能减灾 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性环境问题的出现,环境 监测从一般意义上的环境污染因子监测开始向生态环境监 测过渡和拓宽。 1 生态监测的定义 生态监测是采用生态学的各种方法和手段,从不同尺度 上对各类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时空格局的度量,主要通过 监测生态系统条件、条件变化、对环境压力的反映及其趋势 而获得。国内有学者提出“生态监测就是运用可比的方法,在 时间和空间上对特定区域范围内生态系统或生态系统组合 体的类型、结构和功能及其组合要素等进行系统地测定和观 察的过程,监测的结果则用于评价和预测人类活动对生态系 统的影响,为合理利用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和自然保护提供 决策依据,这一定义似乎从方法原理、目的、手段、意义等方 面作了较全面的阐述。 在监测对象上,生态监测既不同于城市环境质量监测, 也不同于工业污染源监测。从环境监测发展历程来看,目前 所指的生态监测主要侧重于宏观的、大区域的生态破坏问 题,它具有反映人类活动对我们所处的生态环境的全貌、有 机综合影响的优点。如近年来积极开展的福建省湿地生态环 境监测,河南省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南极中山站近岸海域生 态环境监测,以及在我国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较早,近几年又 做了大量工作的新疆荒漠生态环境监测。 生态监测的对象可分为农田、森林、草原、荒漠、湿地、湖泊、海洋、气象、物候、动植物等。应当看到,生态监测是环境监测的拓宽,除了新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外,环境监测的理论和实践必是生态监测得以发展和完善的基本保证。景观生态学、农业生态学、森林生态学、淡水生态学、海洋生态学、荒漠生态学、脆弱带生态学、地球化学、气象学、物候学、水文学、环境经济学、人文物理学等的理论和实践对生态监测更是大有裨益。2 生态监测的类型 国内对生态监测类型的划分有许多种,常见的是从不同生态系统的角度出发,可分为城市生态监测、农村生态监测、森林生态监测、草原生态监测及荒漠生态监测等。这类划分突出了生态监测对象的价值尺度,旨在通过生态监测获得关于各生态系统生态价值的现状资料、受干扰(特别指人类活动的干扰)程度、承受影响的能力、发展趋势等。根据生态监 测两个基本的空间尺度,生态监测可分为两大类: 2.1 宏观生态监测 研究对象的地域等级至少应在区域生态范围之内,最大 可扩展到全球。宏观生态监测以原有的自然本底图和专业数 据为基础,采用遥感技术和生态图技术,建立地理信息系统 (GIS )。其次也采取区域生态调查和生态统计的手段。 2.2 微观生态监测 研究对象的地域等级最大可包括由几个生态系统组成 的景观生态区,最小也应代表单一的生态类型。微观生态监 测以大量的生态监测站为工作基础,以物理、化学或生物学 的方法对生态系统各个组分提取属性信息。 宏观生态监测必须以微观生态监测为基础,微观生态监 测又必须以宏观生态监测为主导,二者相互独立,又相辅相成,一个完整的生态监测应包括宏观和微观监测两种尺度所形成的生态监测网。 3 生态监测的任务与特点 对生态系统现状以及因人类活动所引起的重要生态问题进行动态监测;对破坏的生态系统在人类的治理过程中生态平衡恢复过程的监测;通过监测数据的集积,研究上述各种生态问题的变化规律及发展趋势,建立数学模型,为预测预报和影响评价打下基础;支持国际上一些重要的生态研究及监测计划,如GEMS (全球环境监测系统),MAB (人与生物圈)等,加入国际生态监测网络。 生态监测的特点主要是:综合性、长期性、复杂性、分散性 。4 生态监测的技术方法 生态监测技术方法就是对生态系统中的指标进行具体测量和判断,从而获得生态系统中某一指标的特征数据,通过统计分析,以反映该指标的现状及变化趋势。在选择生态监测具体技术方法前,要根据现有条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技术路线,确定最佳监测方案。技术路线和方案的制定大体包含以下几点:生态问题的提出,生态监测台站的选址,监测的内容、方法及设备,生态系统要素及监测指标的确定,监测场地、监测频度及周期描述,数据的整理(观测数据、实验分析数据、统计数据、文字数据、图形及图象数据),建立数据 库,信息或数据输出,信息的利用(编制生态监测项目报表,针对提出的生态问题建立模型、预测预报、评价和规划、政策规定)。 在确定具体的生态监测技术方法时要遵循一个原则,即尽量采用国家标准方法,若干国家标准或相关的操作规范,尽量采用该学科较权威或大家公认的方法。一些特殊指标可按目前生态站常用的监测方法。 生态监测对于结构与功能复杂的宏观生态环境进行监 测,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其中,生态监测平台是宏观监测的基础,它必须以三S 技术作支持,并要具备容量足够大的计算机和宇航信息处理装置。三S 技术 ,即地理信息技术(GIS )、遥感技术(RS )和全球卫星定位技术(GPS )。三项技术形成了对地球进行空间观测、空间定位及空间分析的完整 的技术体系。从国内已有工作来看,许多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还没有在生态监测中发挥作用。多数工作尚属研究性质,环境监 测意义尚的常规生态监测工作尚在起步和酝酿中,急待开发和实施。生态监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对环境监测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境监测的最终结果是对环境质量进行评价从而提出污染治理方案。生态监测将为更深层次的环境管理和决策部门服务,提出生态环境规划、生态设计方 案,最终目的是建立天地人和的生态环境。 总之,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单纯从理化、生物指标监测来了解环境质量已不能满足要求,生态监测是环境监测发展的必然趋势,它必将被广大环境监测工作者逐步认识和掌握。生态环境监测 □ 丁 琼 (奎屯环境保护监测站 新疆·奎屯 833200) 中图分类号:X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09)01-129-01

环境监测实施方案

XX县作为本项目监测点,鉴于本次监测任务顺利进行,特绘制XX 县环境监测总体方案图,如下图1所示: 图1 XX县环境监测总体方案图 1监测内容 XX县地表水水质、县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重点污染源(水、气)、城区及交通干线噪声质量等监测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1地表水水质监测 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 监测区域现场勘查及资料收 集 (包括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 象气候、土壤利用等) 编制监测方案 确定监测项目 及类别 确定确定监测点 布置及采样时间 和方法 电话预约 现场样品采集 检测室样品分析 检测 数据处理及结 果分析上报 出具监测报告 接受委托 后期服务

1.1.1 监测断面 哈尔腾河红崖子断面。 1.1.2 监测指标及方法依据(见表1-1) 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3项指标。具体监测项目见下表: 表1-1 地表水监测因子及检测方法依据 监测指标技术要求方法依据 水温,℃ pH 溶解氧 高锰酸盐指数 化学需氧量(COD)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 氨氮(NH3-N) 总磷(以P计) 总氮(湖、库,以N计) 铜 锌 氟化物(以F-计) 硒 砷 汞 镉 铬(六价) 铅

氰化物 挥发酚 石油类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硫化物 此外还可根据XX当地污染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区域污染物监测。 1.1.3 监测网点布置(见表1-2) 表1-2 地表水监测网点布置 组号监测点名称监测点位置设点依据 1.1.4 样品采集方法及设备(见表1-3) 表1-3 样品采集方法及设备 样品名称采样方法采集设备 地表水 1.1.4监测时间及频次(见表1-4) 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全面至少监测4次,且需在各监测月份的上旬(1-10日)完成水质监测的采样及实验室分析。具体监测时段按下表执行(特殊情况除外)

2012年阅海湿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105)DOC

银川阅海湿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建议书 项目名称:宁夏银川阅海湿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申请单位:宁夏银川市阅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银川市阅海国家湿地公园 二0一二年四月

第一章项目建设背景 湿地素有“地球之肾”之称,与森林、海洋一起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保护湿地水域环境平衡,维护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就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阅海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宁夏银川市,是我国干旱荒漠化地区特有的湿地生态类型,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是我国温带干旱荒漠地区水生野生动植保存种类最多、生态系统多样性丰富的地区,水域生态系统也是最脆弱的地区,具有重要的保护研究价值。2003-2008历经5年的湿地水域整治、湖滨植被恢复、湖泊放流与核心区水生动植物保护,湿地水生动植物资源得到初步恢复,其中湿地植被增加到152种,水生动物增加到113种,湿地保护上相继建立了生态监测站、鸟类环志站与疫病监测站,并开展了相应的工作。近年来阅海国家湿地公园周边城市化建设速度不断加快,湿地公园湿地水上旅游、休闲度假村也迅猛发展,伴之带来的城市化生活污水、湖泊围网养殖和不合理水上旅游管理对湿地生态环境的消极影响因素不断增加,阅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的脆弱性风险日益增多。保护好阅海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环境,维护湿地生态功能,保护湿地物种多样性,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保持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有鉴于此,根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银川市加强湿地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要求,现拟申报阅海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如下: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精神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环监测﹝2016﹞107号)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设点、全省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以明晰事权为主线,以质量控制为保障,以强化能力为根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监测短板,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明晰事权、落实责任。依法明确各方生态环境监测事权,推进部门分工合作,强化监测质量监管,落实政府、企业、社会责任和权利。 —1 —

突出重点、统筹规划。突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重点任务,满足环境管理和社会公众需求,统一规划监测发展目标。 科学监测、创新驱动。依靠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加强监测科研和综合分析,强化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先进装备与系统的应用,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综合集成、测管协同。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和共享,开展监测大数据分析,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1.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配合做好72个国控站点运行维护,加强67个省控站和43个质控站的运行管理,结合各地自建站点,进一步优化全省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设置。组建全省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监测网,提升大气复合污染物观测能力和水平,完善酸雨监测网络,深入分析区域酸雨污染特征和成因,形成国控、省控、质控为一体,覆盖全省、重点突出、功能完善的大气复合—2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 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7]9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20 【实施日期】2017.06.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7〕9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0日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精神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环监测﹝2016﹞107号)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设点、全省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以明晰事权为主线,以质量控制为保障,以强化能力为根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监测短板,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明晰事权、落实责任。依法明确各方生态环境监测事权,推进部门分工合作,强化监测质量监管,落实政府、企业、社会责任和权利。 突出重点、统筹规划。突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重点任务,满足环境管理和社会公众需求,统一规划监测发展目标。 科学监测、创新驱动。依靠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加强监测科研和综合分析,强化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先进装备与系统的应用,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综合集成、测管协同。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和共享,开展监测大数据分析,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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