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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真实性核验通知及流程

备案真实性核验通知及流程
备案真实性核验通知及流程

备案真实性核验通知及流程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互联网行业管理、净化互联网络环境的要求,加强对网站备案信息的核查,进一步提高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充分发挥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的网站主办者溯源和接入地溯源作用,我公司积极配合并参与关于加强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的工作。根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方案要求以提高网站备案率和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为中心,切实保证网站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在提交网站申请备案之前,要对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备案信息等进行审查。目前我司根据要求,针对各项真实性核验工作已准备就绪并展开各项具体工作进行通知,客户具体所需提交材料及流程如下:

请网站负责人本人携带核验所需证件原件、材料到我司备案现场办理核验手续。现场核验材料清单如下:

一、网站主办者为单位,核验证件为:

如网站主办者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为核验其单位资质的第一证件,在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情况下,可核验事业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等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核验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核验军队代号证书原件。

网站负责人的个人证件:如网站负责人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如网站负责人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

二、网站主办者为个人,核验证件为:

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

三、网站主办者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还需提交域名证书打印件。

备注:网站负责人的定义:若网站主办者为单位,网站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委派具体负责网站的部门负责人(需要授权证明);若网站主办者为个人,网站负责人为其本人。

我公司备案人员采集并留存网站主办者提交的证件原件、材料进行现场核实。若核验无误,由我司备案人员填写统一格式的《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若发现备案信息有误,现场核实修改,并在《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中进行记录,同时与我公司签订《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书》。在确认备案信息全部无误后,我公司通过本单位备案系统向主体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备案系统提交网站备案信息,并提交《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纸制原件、传真件或电子扫描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1、桩基施工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桩基验收记录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B、桩基自评报告 C、桩基验收会议纪要 2、施工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基础分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地基与基础验收记录表 b、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记录 c、基础自评报告 d、基础验收会议纪要 B、主体分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主体验收记录表 b、主体分部验收记录 c、主体自评报告 d、主体验收会议纪要 D、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盖完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建设方章) a、竣工验收记录 b、竣工自评报告 d、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E、各种核查要录(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b、屋面、有水房间楼地面灌水试验记录 c、钢材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d、水泥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e、砼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f、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g、砖石(砌块)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h、其它材料、构件核查要录 F、其它必备资料(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记录 b、工程质量保修书 c、住宅质量保证书 d、住宅使用说明书 E、备案资料 a、市管工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单(竣工验收后十天内盖完商砼站、墙改办、市场站、安全站、造价站章) 注:1、造价站的章为成本部协助完成。 2、市场站必须在室外道路、景观完成后才验收。 b、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盖完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建设方章) c、武汉市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竣工验收资料合格后三天内) 3、监理单位所需资料(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桩基评价报告 B、地基与基础评价报告 C、主体评价报告 D、竣工评价报告 4、建设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前期手续(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工程施工许可证

网上招标备案流程

网上招标备案流程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 号令)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 号令) 5、《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辽宁省人大)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 号令) 7、《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 号令) 8、《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 部委12 号令) 9、《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 号令) 10、《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 部委局2 号令) 二、办理流程: ( 一)、招标备案 需具备的招标条件: 1、建设工程已进行网上注册; 2、用地范围已经土地、规划管理部门核准; 3、初步发包方案; 4、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招标的合同、招标代理单位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名单; 5、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2、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 3、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 4、核对招标代理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代理工程项目相适应,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核对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法规规定; 6、核对无误,确定本次招标,发出《建设工程招标备案表》。 ( 二)、招标信息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时,无此项内容) 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资质及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四)、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标须知; 2、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 3、项目说明书,包括资金来源情况; 4、招标范围; 5、投标报价要求; 6、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网站备案信息字段填写规范和审核标准0725..

网站备案信息字段填写规范和审核标准 一、网站备案信息审核材料要求 真实性核验单及备案现场照片由接入企业留存备查,不需提交省管局进行审核。 二、网站备案信息审核范围 1.字段格式: ?主办单位名称填写是否规范;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位数是否正确; ?主办单位所在地是否精确到区/县; ?主办单位通信地址/证件住所是否精确到路 牌号; ?网站负责人/主体负责人姓名填写是否规范; ?网站负责人/主体负责人邮件地址格式是否 正确; ?网站负责人/主体负责人证件号码格式是否 正确; ?办公电话格式是否正确、是否填写国家代码、 是否填写区号; ?手机号码填写格式是否规范; ?网站名称是否涉及前置审批项,网站名称命

名是否规范; ?接入商名称填写是否规范; ?个人备注是否填写; ?多个网站的备案号是否为主备案编号依次递 增; 2.字段间逻辑: ?主办单位性质与网站类型是否一致; ?主办单位性质与主办单位有效证件类型是否 匹配;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类型与主办单位有效证件 号码是否匹配; ?主办单位所在地与主办单位通信地址是否在 同一地区; ?网站负责人/主体负责人证件类型与证件号 码是否匹配; ?填写区号是否与单位所在地区一致; ?网站首页网址是否包含在网站域名中; 三、网站备案信息字段填写规范 1.字段 ?主办单位名称 1)网站主办者为单位

i.如网站主办者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主办单位名称应与其组织机 构代码证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ii.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主办单位名称应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单位名称 一致。 iii.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主办单位名称应与其军队代码证中的单位名称一致。iv.如网站主办者为律师事务所,主办单位名称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单位名 称一致。 v.如网站主办者单位性质为民办非企业(此类情况一般是民办学校),主办单 位名称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单位 名称一致。 2)网站主办者为个人 i.如网站主办者为个人,主办单位名称应 与其核验证件中姓名一致。 3)注意事项 i.主办单位名称后不得加英文字母、数字 等其他信息。 ii.网站备案审核是以主体为单位进行的,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及备案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及备案资料目录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工程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后,施工单位进行自评,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建设单位完成上述1、2、3条工作后,验收前3日内将综合验收参加的单位及时间通知市建委综合科,并书面提出验收申请要求,验收时市建委综合科现场进行监督。经规划、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对工程进行检查,建设单位取得上述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5、建设单位填报工程竣前检查申报表,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竣前检查意见。建设单位已组织施工等单位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工程竣前检查质量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竣工前检查,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通知建设单位按

照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三、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分管质量经理)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 2、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质量监督机构。 3、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及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验收意见等(A4纸、打印)。该报告须有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备案所需文件整理齐全,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备案资料报市建设委员会综合科申请备案。 2、对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网站备案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网站备案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1、我修改了主体信息并想添加一个新的网站可以吗? 目前由于工信部系统的限制,需先对主体中的信息进行修改,待通过所在地通信管理的审核后,再对所要添加的新网站进行备案。 2、真实性核验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 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一式两份,需网站负责人签字(请使用黑色签字笔,正楷填写),企业还需要盖公司公章。 江西地区用户,还需盖负责人手印;重庆地区用户请勿填写日期。 广东地区用户,请务必在核验单最下方空白处亲笔手抄承诺书内容并签名! 承诺书内容: “本人已履行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手续,承认网站备案信息和核验记录真实有效,承诺本网站是个人网站,未含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承诺网站备案信息一旦发生变更,将及时进行更新,填报虚假备案信息、未履行备案变更手续、超出备案项目提供服务的,愿承担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列黑名单)等相应处理。” 广东个人用户:一个网站对应多个域名,请在网站信息中备注“N(N代表域名个数)个域名指向同一个网站”,不同前缀的域名,请分开填写核验单,一个账号(即一个备案号)下域名不得超过3个。

广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需为法人代表。一个账号(即一个备案号)下,不得超过31个域名。 (2)信息安全保障协议书一式两份,需网站负责人签字(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企业还需要盖公司公章。 (3)主办者的证件。企业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为个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新增接入的用户,请在复印件背面留下负责人联系电话) (4)网站负责人证件。证件可以是:身份证、护照、台胞证、军官证的复印件,根据系统中实际填写的证件为准。(新增接入的用户,请在复印件背面留下负责人联系电话) (5)以下地区还需提供域名证书:辽宁、吉林、重庆、浙江(个人)、陕西、湖北、云南、山东、天津、湖南 3、如何打印域名证书? 你可以直接登录域名的管理平台,进入我的域名——> 点击要打印证书的域名——>点击右侧“证书”——> 连接好打印机就可以打印了。 当然,您也可以联系域名服务商(长江互联)提供域名证书。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总1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条件后,填写《单 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加相应的竣工资料,向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预验收。 竣工资料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2、监理单位(总监)收到《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后,及时组织预 验收。 内容包括:对工程实体检查验收、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内容进行核查。 通过预验收后,施工单位编写《工程质量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及时《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汇齐附件报建设单位准备工程竣工验收。附件包括: (1)《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竣工图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上述文件后,及时编制《竣工验收通知单》,报质监站。 《竣工验收通知单》附件: (1)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总平面图; (2)监理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 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4、质监站确认竣工验收方案,并在《竣工验收通知单》上签署意见。 5、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成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 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监站开展同步监督。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记录表》。 6、建设单位在验收完成后7个工作日持《竣工报告》、《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报质监站存档;15个工作日内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到当地园林绿化局办理备案手续。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操作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操作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条件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 报验表》,并附加相应的竣工资料,向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预验收。 竣工资料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2、监理单位(总监)收到《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后,及时组织预验收。 内容包括:对工程实体检查验收、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内容进行核查。 通过预验收后,施工单位编写《工程质量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及时《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汇齐附件报建设单位准备工程竣工验收。附件包括: (1)《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竣工图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上述文件后,及时编制《竣工验收通知单》,报质监站。 《竣工验收通知单》附件: (1)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总平面图; (2)监理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 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4、质监站确认竣工验收方案,并在《竣工验收通知单》上签署意见。 5、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成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 录》,质监站开展同步监督。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记录表》。 6、建设单位在验收完成后7个工作日持《竣工报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记录》报质监站存档;15个工作日内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到当地园林绿化局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真实性核验通知及流程

备案真实性核验通知及流程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互联网行业管理、净化互联网络环境的要求,加强对网站备案信息的核查,进一步提高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充分发挥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的网站主办者溯源和接入地溯源作用,我公司积极配合并参与关于加强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的工作。根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方案要求以提高网站备案率和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为中心,切实保证网站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在提交网站申请备案之前,要对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备案信息等进行审查。目前我司根据要求,针对各项真实性核验工作已准备就绪并展开各项具体工作进行通知,客户具体所需提交材料及流程如下: 请网站负责人本人携带核验所需证件原件、材料到我司备案现场办理核验手续。现场核验材料清单如下: 一、网站主办者为单位,核验证件为: 如网站主办者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为核验其单位资质的第一证件,在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情况下,可核验事业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等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核验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核验军队代号证书原件。 网站负责人的个人证件:如网站负责人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如网站负责人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 二、网站主办者为个人,核验证件为: 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 三、网站主办者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还需提交域名证书打印件。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5年9月10日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说明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治理暂行方法》建设部令(2000年)第78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 0300-2001的规定,为确保新北区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现结合新北区实际情形,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按下面流程进行。 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监站)实施监督,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备案由区质监站具体承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由区都市治理与建设局城建处具体承办。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共分三时期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期、竣工验收时期和竣工备案时期。 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时期 1.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一样以单位工程为验收单元。每个单位工程(包括各类单体建筑物,小区内道路、各类管线,装饰装修30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及设备安装工程)按合约内容施工终止,专门复杂的工程如大型综合建筑,能够依照“统一标准”的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细分验收单元。 1.2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监理)单位提 出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觉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报告等。 1.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由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区质监站。

icp备案证明(证明,备案,icp)-证明范本.doc

icp备案证明证明,备案,icp-证明范本 1.填写《icp备案表》一式两份和《信息安全责任书》 2.涉及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舰药品和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的批准文件; 注:30日内通知申请者领取备案证 2 icp备案 求助编辑百科名片 icp-internetcontentprovider网络内容服务商,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网络运营商。icp备案是信-息-产-业-部对网站的一种管理,为了防止非法网站。就像是官方认可的网站,就好像开个小门面需要办营业执照一样。icp 备案可以自主通过备案网站在线备案。 编辑本段简介 icp备案流程信-息-产-业-部对网站的一种管理,为了防止非法网站。就像是官方认可的网站,就好像开个小门面需要办营业执照一样。

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精神:为了规范网络安全化,维护网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网民的合法利益,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将于2014年3月20日起施行。对国内各大小网站包括企业及个人站点的严格审查工作,对于没有合法备案的非经营性网站或没有取得icp许可证的经营性网站,根据网站性质,将予以罚款,严重的关闭网站,以此规范网络安全,打击一切利用网络资源进行不法活动的犯罪行为。 编辑本段备案的目的 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非经营性网站自主备案是不收任何手续费的,所以建议大家可以自行到备案官方网站去备案. 编辑本段如何进行备案 1登陆相关网站; 2icp注册; 3输入手机、邮件验证码; 4录入备案信息;

中标通知书备案

长沙高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行政备案事项办理流程清单 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备案(民营资本社会投资项目)—中标通知书备案; 二、事项类型:行政备案 三、办理对象:法人、其他组织 四、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五、法定期限:无 六、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供PDF电子版,并准确命名各个文件。) 邀请招标(适用于涉及公共利益的民营企业项目): (一)招标申请备案审查表; (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 (三)评标报告(原件); (四)中标通知书; (五)投标文件(正本); (六)劳务分包资料(仅施工类提供); (七)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承诺书(原件); (八)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如有); (九)评委承诺词(原件); (十)承诺书(承诺电子版与纸板文件一致)。 直接发包(适用于民营企业200万以上非公共利益的项目) (一)立项批文(仅设计类需提供); (二)初步设计批复(仅施工类需提供); (三)规划许可证或规划工作联系单(仅施工类需提供); (四)红线图和规划要点(仅设计需提供); (五)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及股权情况资料; (六)非国有或非财政投资承诺书; (七)中标通知书; (八)投标文件; (九)招标方法人代表委托书;

(十)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承诺书; (十一)评审报告(原件); (十二)承诺书(承诺电子版与纸版文件一致)。 注意事项: 请将文本资料按顺序整理出A4大小,所有复印件需原件持有者签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项目申请人对原件和复印件的一致性负责。同一项目上一阶段已提交的资料,下一阶段无须重复提供。 八、办理环节: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住建局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对申请人提供接待、解释以及咨询服务。 (2)对照申请材料目录,查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a.申请事项依法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当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b.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窗口受理事项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c.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d.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送达《补充材料告知书》。 e.申请事项属于本窗口受理事项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当场送达《受理通知书》。 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二)初审 1、岗位责任人:住建局行政审批处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与权限: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一、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 01 施工单位自检评定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02 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3 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4 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05 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06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07 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08 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09 工程验收合格 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10

中标通知书发出期限

中标通知书发出期限 中标通知书发出期限 在现实中,经常会出现业主(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承包人投标后顺利中标,发包人向投标人下发了中标通知书,但是发包人随后反悔一直拖延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从而导致双方发生纠纷。那么中标通知书下发以后,发包人拒绝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究竟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笔者结合有关法律规定,拒绝签订施工合同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及成因进行了详细分析。 【关键词】 招标施工合同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在现实中,经常会出现发包人(招标人)进行工程招标,承包人投标后顺利中标,发包人向投标人下发了中标通知书,但是发包人随后反悔一直拖延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从而导致双方发生纠纷。那么中标通知书下发以后,发包人拒绝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究竟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招标投标法》对此规定得比较含糊,该法第45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但到底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这个条款并没有阐述清除。 篇三: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问题对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法律后果,目前学界主要有如下三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招投标过程中,通过招标投标,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提出了要约和承诺,意思表示一致,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合同已经成立;第二种观点认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合同尚未

成立,需要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之后,合同才成立并同时生效;第三种观点认为,招投标工程签订书面合同,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影响合同的效力而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合同书是合同关系成立的有效证据。上述第一和第三种观点都认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成立,而第二种观点则认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还未成立,其基本理由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第三十二条又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招标采购合同是以书面合同形式订立的,而该书面形式毫无疑问指的就是合同书,因此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并没有产生招标采购合同成立的法律后果,它的法律拘束力只是表现在招标人和中标人之间产生了订立合同的义务。正如《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那样,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我们认为,中标通知书的发出具有导致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发布招标公告或发送投标邀请书属于要约邀请,而且招标文件的内容明确具体,已经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作为要约的投标文件,不仅内容明确,而且法律要求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中标通知书在法律上属承诺性质,而且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通知书一旦发出即发生承诺的法律效力。从这一意义上讲,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意味着合同的成立。认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合同尚未成立,需要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书面合同之后,合同才成立的观点,从表面上看,似乎能找到法律依据,其实却不然。我国现行《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对招投标过程中合同成立的时间做了如下的规定:

工信电管函〔2010〕604号网站备案信息真

特急 工信电管函…2010?604号关于明确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暂行操作意 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接入服务单位: 自我部2010年2月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2010]64号)以来,在各通信管理局的有效组织、各接入服务单位的积极努力下,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已全面开展,并取得初步成效。随着网站备案工作的深入推进,在真实性核验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统一标准、规范流程,进一步完善网站备案工作,现将真实性核验工作暂行操作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各类备案业务审核是否需要提交真实性核验单问题 各通信管理局在网站备案审核时,对于变更备案中的新增接入、新增网站、备案主体信息变更、备案网站负责人信息变更以及新增备案的情况,应要求接入服务单位提交《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

单》(以下简称核验单),其他备案业务申请不需要提交核验单。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对于申请新增备案、接入服务单位对在其企业系统中的已备案网站主办者名下增加新网站、备案主体信息变更或备案网站负责人信息变更的,各通信管理局应以接收到核验单为审核通过的必要条件,若在收到企业系统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接入服务单位提供的核验单,则拒绝此次申请。 备案主体信息变更、备案网站负责人信息变更是指备案系统中的网站主办者名称、主办单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主体负责人姓名、主体负责人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网站负责人姓名、网站负责人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的变更。 (二)对于新增接入、接入服务单位对不在其企业系统中的已备案网站主办者名下增加新网站的,各通信管理局应以接收到核验单为审核通过的必要条件。若在收到企业系统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接入服务单位提供的核验单,则拒绝此次申请。按时收到核验单的,相关通信管理局应予以审核通过,并在“审核意见”中要求接入服务单位在新增接入或新增网站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依据真实性核验所获得材料与网站备案信息进行比对,并通过备案系统对不准确的备案信息项进行变更,此类变更的审核不需要再次提交核验单。 二、关于取消接入的审核问题 对于申请取消接入的,各通信管理局应予以审核通过。

福建中标通知书备案

福建中标通知书备案 【篇一:备案表中标通知书】 建设工程招标备案表 招标编号: 中标通知书 : 你方于2011年4月15日在参加我方组织的的依法邀请招标活动中,所递交的的投标文件,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你单位被确 定为中标人。请你单位于 2011年4月18日前,派代表持本通知书 及相关资料到与我方签订合同。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工程概况及中标内容 【篇二:中标通知书备案表】 中标通知书备案表 【篇三:施工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菏泽市绿茵绿化有限公司:我单位的(项目名称),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现确定贵单位中标。请收到 本通知书后 3 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工程合同。特此通知。招标人 (盖章): 日期:年月日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 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 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 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 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 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 4. 承包人项目经理:。 5.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 包人承诺按合同约 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应按照监 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9. 本协议书一式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 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 目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 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 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合同形式:。 5. 计划开工日期:月日;日历天。 6. 承包人项目经理:。 7.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8.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复。 9. 发包人承诺按合 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本协议书一式 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xxxx工程结算清单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与备案合同的法律效力探讨

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与备案合同的法律效力探讨 发布时间:2013-12-30 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与备案合同的法律效力探讨 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邹高铃 (荣获第二届绍兴市律师论坛二等奖) 内容摘要: 《招标投标法》第45条规定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但未明确是何种法律责任;第46条规定了“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但未明确当事人不按照招投标文件签订备案合同的应当如何结算工程价款,也未明确何为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而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也仅仅规定了另行签订的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时的处理结果,对上述的问题并没有作出进一步的解释,造成了司法界的争议与困惑。本文以《合同法》的要约、承诺理论为基础,分析了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性质,并通过探析《招标投标法》第46条的立法背景,对现在理论实务界争议最大的几种观点进行了分析,认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方当事人悔标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通过分析比较招标文件与备案合同的法律效力,认为招标文件是特殊的要约邀请,从而得出二者相违背时应当以招投标文件为准来结算工程价款;以及对如何理解《招标投标法》第46条的“实质性内容”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要约邀请;要约;承诺;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预约合同;书面合同;合同书;实质性内容 一、问题的提出 (一)案例介绍 A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就XX花园建筑工程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规定了工程造价编制依据,并载明:各投标单位根据企业的情况自行决定工程投标造价的下浮率等,若中标,将一次包死,今后工程竣工结算不再调整;招标单位提供的实物工程量,施工结算按施工图进行调整,但其单价和取费标准不变,以投标时报价为准,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针对该招标文件,B公司参与投标并中标。但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A公司提出要再对材料价格及总造价重新约定下浮率,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最终A公司退还B公司投标保证金后就该项目再次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之后,C公司编制投标书参与投标,对上述规定均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最终中标。依据招投标文件,该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价闭口,取费标准按照93定额确定,材料价格按照中准价下浮3%。也就是说,除工程量可按实调整外,其他(包括材料单价、取费标准)都是包死,不能再作调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双方又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总造价下浮3%,总包配合费、开办费闭口包干,量、价均可调,并对材料设备的下浮率、工程款支付

网站备案核验单,及其填写说明(范例)!

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网站主办者基本信息:(网站主办者填写) 网站主办者名称网站类型□单位□个人网站域名 网站备案信息核验内容:(接入服务单位填写) 一、主体信息核验内容: 核验网站主办者、网站负责人证件资质(网站类型为“个人”时只需核验个人证件资质,请在核验的对应证件下打“√”)单位证件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商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团法人证书□军队代号□其他 个人证件资质:□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港澳台胞证□护照□其他网站主办者、网站负责人证件号码报备信息是否正确□是□否是否留存网站主办者、网站负责人证件复印件□是□否是否当面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照片□是□否二、联系方式核验内容: 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报备信息是否正确□是□否网站负责人座机号码报备信息是否正确(网站类型为“个人”时选填)□是□否网站负责人电子邮箱报备信息是否正确□是□否网站负责人通信地址报备信息是否正确□是□否三、网站信息核验内容: 网站名称报备信息是否规范□是□否域名报备信息是否正确□是□否网站服务内容/项目报备信息是否正确□是□否是否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文件(如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文件,请在核验文件内容的对应类别下打“√”)□是□否□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视节目□电子公告服务□其他四、接入信息报备内容: 本单位是否正确报备接入信息(包括“接入服务提供者名称”、“接入方式”、“服务器放置地点”、“网站IP地址”)□是□否五、是否留存网站备案信息书面文档□是□否网站备案信息核验承诺:(接入服务单位、网站主办者签署) 本单位(接入服务单位)已仔细阅读“《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填写说明”,对说明内容已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愿意遵守全部内容。承诺已对《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网站备案信息核验内容”中包含的网站主办者提交主体信息、联系方式、网站信息,本单位报备的接入信息进行逐项核验;承诺以上核验记录真实有效。 核验人签字:单位盖章(接入服务单位): 日期:年月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人(本单位)已履行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手续,承认以上填写信息和核验记录真实有效,承诺上述备案信息一旦发生变更,将及时进行更新,并愿意承担因网站备案信息不准确或更新不及时而采取的停止网站接入服务、注销备案等相应处理措施。 网站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江苏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网上备案办理指南

江苏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网上备案办理指南 一、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第二条、第六十一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第四十九条); 3.《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令); 4.《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二、网上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 2.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原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原件); 4.工程竣工报告(原件); 5.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6.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7.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8.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原件);

10.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11.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仅住宅工程提交,原件); 12、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仅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原件); 13.法规、规章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原件扫描录入系统,原件随工程资料存入城建档案馆的,相关资料复印件须有城建档案馆的盖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网上备案流程 网上申报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流程如下: 系统登录→在线填报→扫描上传→持原件至窗口领表 1.系统登录:建设单位登录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门户网站(: 8089/Jsjzyxy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在业务系统栏目下点击“竣工验收备案”即可进入到竣工验收备案子系统登录页面,建设单位输入自己的用户名(9位组织机构代码)和密码,即可登录竣工验收备案主界面。 2.网上申请:建设单位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流程:点击“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主界面的“竣工备案申请”菜单→选择“新增备案项目”→输入项目名称关键字(或监督注册号)选择项目→选择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号(或上传施

中标通知书份数

工程中标通知书 公司: 我单位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及中标公示,现确定贵单位中标。请收到本通知书后天内,到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特此通知。 代理单位:(盖章)招标人(盖章):日期:2013年月日日期:2013年月日 招管办备案记录: 本工程招标的开标、评表、定标活动依法接受了有关部门的监督,中标通知书已经报备案。 1、《中标通知书》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 2、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需出示《中标通知书》副本,交给颁发施工许可证部门存档; 3.中标单位不得转让、出卖《中标通知书》; 4、《中标通知书》作为招标投标的中标结果,依法应作为招标投标情况报告书的主要内容之一,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中标通知书》正本三份,建设单位、中标单位、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有关单位。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 年月日篇二:中标通知书3份 附件八 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 中标通知书 编号: 湖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制 (中标人): 自年月日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确定(招标人)的单位为中标人。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请于年月日时前到(地点)与招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并同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在限期内不来草拟合同者作放弃中标处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月日 中标通知书 : 你方于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投标人确认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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