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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

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
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

浅谈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答复方式

一、引言

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专利法第26条第4款是审查员经常援引的条款。如何答复专利法第26条第4款对专利限定的保护范围甚至专利是否授权都有着重要意义。

二、概述

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该条款对权利要求的实质性要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第二,权利要求应当清楚、简要。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是指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权利要求书中的每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的技术方案,并且不得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由此可见,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或者从说明书中直接得到,或者从说明书公开的具体实施例概括得到。

通常,为了使权利要求得到更大的保护范围,代理人在撰写权利要求时会从说明书记载的一个或者多个具体实施例中概括得出权利要求。常见的概括主要有上位概念的概括和并列选择方式概括,另外,功能性限定也是常用的概括方式。

在概括权利要求时,如果概括地不恰当,可能导致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对我所最近通信领域中的2500件OA进行统计,发现涉及到第26条第4款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OA有800件左右。由此可见,如何答复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对于代理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三、答复的思路

当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未以说明书为依据这一实质性缺陷时,首先应当弄清楚得出此结论的具体理由是什么。通常有四种情况会导致审查员认为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一、上位概念概括下位概念时,上位概念概括的过宽;

二、用功能性限定概括权利要求时,功能性限定的范围过宽;三、权利要求涉及到数值范围时,说明书中未给出足够的与该数值范围相适应的数值点;四、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未记载在说明书中。

其次,在弄清楚审查员得出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具体理由之后,进一步确定审查员所采用的判断方式具体是哪一种。

比如,判断上位概括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有两种方式:判断方式一,如果权利要求的概括包含申请人推测的内容,而其效果又难于预先确定和评价,应当认为这种概括超出了说明书公开的范围。判断方式二:如果权利要求的概括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有理由怀疑该上位概括或并列概括所包含的一种或多种下位概念或选择方式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则应当认为该权利要求没有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再比如,判断功能性限定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也有两种方式:判断方式一,如果权利要求中限定的功能是以说明书实施例中记载的特定方式完成的,并且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明了此功能还可以采用说明书未提到的其他替代方式来完成,则权利要求中不得采用覆盖了上述其他替代方式的功能性限定;判断方式二,如果权利要求中限定的功能是以说明书实施例中记载的特定方式完成的,并且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有理由怀疑该功能性限定所包含的一种或几种方式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则权利要求中不得采用不能解决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问题的方式的功能性限定。

在确定了审查员所采用的具体理由和具体判断方式之后,再针对不同的理由和不同的判断方式采取不同的答复方式。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答复方式不外乎两种:方式一、直接进行争辩;方式二、修改权利要求。

在审查员认为上位概念概括的过宽时,首先应当考虑上位概念概括的是否是下位概念的共性,只有在概括的是共性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直接进行争辩的答复方式。此时,在意见陈述书中,应当着重论述两点:一、本发明利用该共性解决了技术问题;二、该共性是合理预测。否则,就不得不采用修改权利要求的答复方式。

在审查员认为功能性限定的范围过宽时,应当结合功能性限定的判断方式,在意见陈述书中主要论述两点:一、本发明利用该功能性特征解决了技术问题;二、该功能性限定是合理预测。如果还可以列举出其他能够实现该功能的具体实施例,可能会达到更好的说服效果。

在答复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审查意见时,通常在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时,会建议申请人直接进行争辩,以获取较大的保护范围;在收到第二次或者第二次之后的审查意见时,会建议客户修改权利要求以获得授权。

四、结合具体案例的答复

由于本文的篇幅所限,本文只针对功能性限定和上位概括两种情况,结合具体案例谈谈如何答复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审查意见。

【案例一】

1.案情分析与讨论

本案涉及一种基站发送发射功率的方法及装置,在现有技术中,终端是通过测量下行的信噪比来确定是否需要基站增加发射功率,本发明引入了一个新的参数B 来共同决定是否需要基站增加发射功率。

权利要求1简述如下:终端根据信噪比和B得到C,当C大于阈值时向基站发送增加发射功率的命令。权利要求2简单概括如下:终端使用如下公式根据信噪比和B得到C:3*信噪比+4*B。

审查员认为权利要求1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需要将权利要求2的内容补充到权利要求1中。

2.答复

首先,应当确定审查员得出上述结论的具体理由是什么。本案是比较典型的上位概括引发的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问题。

其次,应当确定审查员采用的判断方式是什么。本案中,审查员认为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终端根据信噪比和B得到C”,而说明书中只给出了一个根据信噪比和参数B得到C的公式,没有涉及其他根据信噪比和参数B得到C的方法,而且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也难以预先确定或评价其他根据信噪比和参数B得到C的方法的效果。由此可见,审查员采用的是上位概括的两种判断方式中的判断方式一,即权利要求包含推测内容,其效果难以预测。

再次,根据审查员采用的具体理由和具体判断方式确定是争辩还是修改权利要求。本案中,权利要求1中的上位概括“终端根据信噪比和B得到C”是利用了具体实施例的共性,而且此次答复的是第一次审查意见,因此,可以采用直接争辩的方式,以获取较大的保护范围。

在采用直接争辩的方式进行答复时,重点论述共性如何解决技术问题和共性是合理预测两部分。论证的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四步:

第一步,论述如何利用共性解决技术问题。

说明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采用的技术方案,进而具体说明本发明是如何利用共性解决技术问题的。

第二步,论述共性为合理预测。

指出合理预测的依据是专利审查指南。《专利审查指南》第144页记载了:“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合理预测说明书给出的实施方式的所有等同替代方式或明显变型方式都具备相同的性能或用途,则应当允许申请人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概括至覆盖其所有等同替代或明显变型的方式”。

第三步,得出结论,即应当允许申请人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概括至覆盖其所有等同替代或明显变型的方式。

另外,为了更好的说服审查员还可以举例说明,例如,还可以通过公式二来进行计算。

3.撰写反思

在本案中,如果在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时,没有争辩成功,很可能在答复第二次审查意见时,便要将权利要求2合并到权力要求1中,但这样的修改存在保护范围严重缩小的问题。由此可见,本案在撰写时权利要求的布局并不是十分理想,

在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具体实施例得到的从属权利要求之间,没有中间位概括。那么,什么是中间位概括呢?

中间位概括是在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具体实施例中得到的从属权利要求之间的一个中间范围的概括。在撰写权利要求时,应当将权利要求分不同层次进行布局,独立权利要求要尽可能进行概括,在独立权利要求之后,还应当存在中间位概括的权利要求,使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逐渐退到具体实施例。这样,在审查过程中,在独立权利要求保不住的情况下,中间位概括的权利要求便可以起到抵御的作用,使得最终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至于退到具体实施例的地步。

具体到本案,在权利要求1和原权利要求2之间可以再增加一个权利要求,比如,增加权利要求2:将信噪比和B进行加权处理得到C。原权利要求2变成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2。这样就避免了将具体实施例(3*信噪比+4*B)作为权利要求导致保护范围严重缩小的问题。

【案例二】

1.案情分析与讨论

本案涉及一种多输入多输出模式下高速共享控制信道的实现方法,其目的是为了解决既能够有效指示双数据流信息又能够保证与非MIMO模式兼容的问题。

权利要求1中记载了:“在所述多输入多输出模式为双流多输入多输出模式的情况下,对高速共享控制信道结构进行扩展,利用所述高速共享控制信道结构中的信道化码集标识的无效状态指示双流多输入多输出模式下辅传输块的大小索引和调制方式。”

审查员认为:权利要求1中包括“对高速共享控制信道结构进行扩展”,在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仅公开了一种对主传输块的调制方式和大小索引;权利要求1中包括“利用所述高速共享控制信道结构中的信道化码集标识的无效状态指示双流多输入多输出模式下辅传输块的大小索引和调制方式”,在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仅公开了一种特定的实施方式……除了说明书充分公开的一种实施方式外,本领域技术人员不清楚还有其他什么实施方式,也不清楚其他实施方式能够解决既能够有效指示双数据流信息又能够保证与非MIMO模式兼容的技术问题,并且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1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2.答复

首先,确定审查员采用的具体理由是什么。权利要求1是典型的手段+功能的撰写方式,“对高速共享控制信道结构进行扩展”是功能性限定,但其后的“利用所述高速共享控制信道结构中的信道化码集标识的无效状态指示双流多输入多输出模式下辅传输块的大小索引和调制方式”是具体的实现手段。因此,本案是比较典型的功能性限定的情况。

其次,确定审查员采用的判断方式是什么。本案中,审查员认为:“对高速共享控制信道结构进行扩展”的功能性限定,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明了此功能还可以采用说明书未提到的其他替代方式来完成。由此可见,采用的是功能性限定的两种判断方式中的判断方式一,即功能限定是以说明书实施例中记载的特定方式完成的。

再次,确定答复方式,是直接进行争辩还是修改权利要求。本案中,由于该功能性限定可以合理预测,且是第一次答复审查意见,因此可以采用直接争辩的答复方式。

在争辩时,应当考虑现有技术中是否还有多种对本领域人员来说是公知的,能实现该功能的其他具体结构,如果还能列举出多种现有技术中的其他具体结构,并且不涵盖不能解决发明所要解决技术问题的方式,而且本发明的主要改进之处就在于该功能性的技术特征与其他技术特征之间的关系,就可以以此为证据在意见陈述书中给予说明,为委托人争取一个较宽的保护范围。

具体到本案,在说明书中记载了一种具体实施例,以说明上述实现手段,即用无效状态中的具体比特位指示辅传输块的大小索引和调制方式。而在现有技术中,具体怎样用比特位进行指示对本领域人员来说是公知的,也就是说用比特位进行指示的方式有很多种,但不管采用哪一种,只要采用了用无效状态的比特位进行指示就可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

除了列举现有技术中的其他具体结构之外,还可以从等同替代或明显变型的角度进行答辩。比如,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说明书中给出的具体实施方式可以合理预测到采用了无效状态来指示辅传输块大小索引和调制方式的所有方式均具有相同的性能和用途。即,“对高速共享控制信道结构进行扩展,利用所述高速共享控制信道结构中的信道化码集标识的无效状态指示双流多输入多输出模式下辅传输块的大小索引和调制方式”的所有等同替代方式或明显变型方式均具有相同的性能或用途。

3.撰写反思

在说明书中仅给出一个具体实施例的情形下,审查员通常会要求申请人在权利要求中根据具体实施例作出具体限定。因此,代理人在撰写时,如果不能举出其他具体实施例的情况下,就应当告知委托人,最好再给出其他实施例,从而克服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的问题。

专利说明书范本(包含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格式)

说明书(撰写示例) 试电笔 *[实用新型名称应简明、准确地表明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保护的主题。名称中不应含有非技术性词语,不得使用商标、型号、人名、地名或商品名称等。名称应与请求书中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超过25个字,应写在说明书首页正文部分的上方居中位臵。] [依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说明书应对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需要创造性的劳动就能够再现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说明书应按以下五个部分顺序撰写: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并在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 所属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指示电压存在的试电装置,尤其是能识别安全和危险电压的试电笔。 [所属技术领域:应指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属或直接应用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的试电笔构造是由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金属弹簧和手触电极串联而成。将测试触头与被测物接触,人手接触手触电极,当被测物相对大地具有较高电压时,氖管启辉,表示被测物带电。但是,很多电器的金属外壳不带有对人体有危险的触电电压,仅表示分布电容和/或正常的电阻感应产生电势,使氖管启辉。一般试电笔不能区分有危险的触电电压和无危险的感应电势,给检测漏电造成困难,容易造成错误判断。 [背景技术:是指对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技术,可以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背景技术是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说明,它是作出实用技术新型技术方案的基础。此外,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引证文献、资料的,应写明其出处。] 发明内容 [发明内容:应包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 为了克服现有的试电笔不能区分有危险的触电电压和无危险的感应电势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试电笔,该试电笔不仅能测出被测物是否带电,而且能方便地区分是危险的触电电压还是无危险的感应电势。 [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要解决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应当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或不足,用简明、准确的语言写明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可以进一步说明其技术效果,但是不得采用广告式宣传用语。]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在绝缘外壳中,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和手触电极电连接,设置一分流电阻支路,使测试触头与一个分流电阻一端电连接,分流电阻另一端与一个人体可接触的识别电极电连接。当人手同时接触识别电极和手触电极时,使分流电阻并联在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手触电极电路测试时,人手只和手触电极接触,氖管启辉,表示被测物带电。当人手同时接触手触电极和识别电极时,若被测物带有无危险高电势时,由于电势源内阻很大,从而大大降低了被测物的带电电位,则氖管不启辉,若被测物带有危险触电电压,因其内阻小,接入分流电阻几乎不降低被测物带电电位,则氖管保持启辉,达到能够区别安危电压的目的。 [技术方案:是申请人对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集合。技术措施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技术方案应当清楚、完整地说明实用新型的形状、构造特征,说明技术方案是如何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时应说明技术方案所依据的科学原理。撰写技术方案时,机械产品应描述必要零部件及其整体结构关系;涉及电路的产品,应描述电路的连接关系;机电结合的产品还应写明电路与机械部分的结合关系;涉及分布参数的申请时,应写明元器件的相互位臵关系;涉及集成电路时,应清楚公开集成电路的型

说明书及摘要、权利要求的规定

121 第二章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1.引 言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有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有说明书(包括附图)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是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及确定其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 说明书及附图主要用于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和实施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并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本章对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主要内容及撰写要求作了适用于所有技术领域的一般性规定。涉及计算机程序以及化学领域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若干具体问题,适用本部分第九章和第十章的规定。 2.说 明 书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分别对说明书的实质性内容和撰写方式作了规定。 2.1 说明书应当满足的要求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说明书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的清楚、完整的说明,应当达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的程度。也就是说,说明书应当满足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要求。 关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含义,适用本部分第四章第2.4节的规定。 法26.3 法26.4 细则20.1

122 2.1.1 清楚 说明书的内容应当清楚,具体应满足下述要求。 (1) 主题明确。说明书应当从现有技术出发,明确地反映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想要做什么和如何去做,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切地理解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换句话说,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上述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应当相互适应,不得出现相互矛盾或不相关联的情形。 (2) 表述准确。说明书应当使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术语。说明书的表述应当准确地表达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不得含糊不清或者模棱两可,以致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清楚、正确地理解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2.1.2 完整 完整的说明书应当包括有关理解、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需的全部技术内容。 一份完整的说明书应当包含下列各项内容: (1) 帮助理解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可缺少的内容。例如,有关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状况的描述以及说明书有附图时的附图说明等。 (2) 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所需的内容。例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3) 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需的内容。例如,为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问题而采用的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方式。 对于克服了偏见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中还应当解释为什么说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克服了偏见,新的技术方案与偏见之间的差别以及为克服偏见所采用的技术手段。 应当指出,凡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从现有技术中直接、唯一地得出的有关内容,均应当在说明书中描述。 法26.3 法26.3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范文.docx

专利申请书范文的范本——看专利文件的撰写技巧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包裹式防爆啤酒瓶瓶贴,设置在啤酒瓶体外,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瓶贴(2) 系含有瓶身区(23)和瓶颈区(21)及其间的过渡区(22),由塑料薄膜整体制成,并紧裹在啤酒瓶体的周围。 2.如权利要求 1 所述的包裹式防爆啤酒瓶瓶贴,其特征是在所述瓶身区(23) 的下端一体设有底环(24),塑料薄膜的厚度 0.04-0.25mm,整体呈无裂缝的环体,且所述瓶颈区(21)的厚度大于瓶身区(23)的厚度,其梯度差在其间的过 渡区(22)内逐渐过渡。 3.如权利要求 1 或 2 所述的包裹式防爆啤酒瓶瓶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瓶贴(2)系采用环形聚氯乙烯薄膜制成,其外侧设有印刷层(20)。 4.如权利要求 1 或2 所述的包裹式防爆啤酒瓶瓶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瓶贴(2) 系采用环形聚乙烯对苯二甲酸酯薄膜制成,其外侧设有印刷层(20)。 5.如 权利要求 1 或2 所述的包裹式防爆啤酒瓶瓶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瓶贴(2)系采 用环形聚氯乙烯薄膜制成,其内侧设有印刷层(20)。 6.如权利要求 1 或2 所述的包裹式防爆啤酒瓶瓶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瓶贴(2) 系采用环形聚乙烯对苯二甲酸酯薄膜制成,其内侧设有印刷层(20)。 说明书 包裹式防爆啤酒瓶瓶贴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啤酒瓶的瓶贴。 长期以来,啤酒瓶及其瓶贴的结构乃至形状一直采用传统的方式,一成不变,即在 长方形或其它形状的纸上印刷有商标、商品名、净含量、厂名、厂址、容量、配料表、酒精度等内容,分别粘贴在瓶体的反面或正面。因此存在着瓶贴粘贴不甚平整,易破损,易撕脱,易长霉等缺陷而影响美观,不适用于冷藏柜存放,以及在防伪性、防止啤酒氧化等方面的不足。 尤其是由于啤酒瓶的瓶体壁时常要承受一定的压力,当气温高至35℃左右时, 酒液中所含有 5g/l 的二氧化碳气体的膨胀,使其瓶壁要承受大于或等于0.80Mpa 的高压。此时,若不慎翻倒瓶体等,即会引起啤酒瓶体的炸裂。轻则皮开肉绽,重 则五官创伤、伤筋残疾。诸如此类的报导虽然常见于报刊或杂志上,也长期来广 为啤酒生产厂商和啤酒瓶体的生产厂家及社会各界所关注。但是,由于啤酒瓶的体积 较大,生产数量较多,现阶段较为有效的方法是制造高质量的B 型啤酒瓶,经常检 测瓶体的质量,更换新瓶等。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厂商的生产的成本。 另外,有人根据热收缩膜遇热收缩的原理,申请了名为“一种瓶状容器塑料薄膜封 口装置”(专利号 87206475)的实用新型专利。它主要是由专用设备完成将薄膜自动剪切成圆形,压制在鲜奶瓶等的瓶口上,然后用热风吹到帽状薄膜边缘,此其 遇热收缩,紧包在瓶口上,满足了瓶装食品的卫生要求,成本较低,提高生产 效率,节省封口时间;但因仅包于瓶口,不能在其上印制标签,更不具有防止瓶体 爆破等性能。

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的撰写基本要求

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的撰写基本要求 一编权利要求书撰写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格式: ?1、两段式,包括前序部分、特征部分。 ?举例:一种用于真空干燥仓的真空旋转阀。 现有技术状况是:目前真空干燥仓使用的旋转阀为了减少漏风量,旋转阀主要是靠提高机械加工精度来减少叶片与阀体之间的缝隙,或者在叶片上固定耐磨的密封板,或者在叶片上焊接或粘接硬质合金耐磨材料等。 1、一种油封式真空旋转阀,在圆筒状的阀体内设有带叶片的转子,阀体设有进料口和出料口,其特征在于,在叶片外缘自由端设有弹性密封件,弹性密封件与阀体内壁滑动接触,阀体上设有加油机构,加油机构对弹性密封件加油润滑。 第一部分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 ?采用两段式的优点: 1、有利于加快审查; 2、更简明。 ?例如:一种运输耕地两用的农耕车。 1、一种农耕车,包括车架(3)、车架后设有犁具,其中犁具包括犁面(37),其特征在于,在车架(3)的后部设有水平翻转轴(13),犁具通过连接头(15)配合套装在翻转轴(13)上,翻转轴(13)连接有升降机构、直行控制机构,犁面(37)连接有犁面翻转机构,连接头(15)后部连接有水平移动机构。 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 ?不适合两段式的情况: ?开拓性发明:例如:1、一种……,其特征在于,……。 ?用途发明:例如:1、硝普钠盐在作物抗旱上的应用。 1、HN99病毒在制备预防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的二联灭活疫苗上的应用。 ?化学物质的发明: 例如:一种载体支载含过渡金属催化剂,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通式化合物表示: ¢- [(R1)n0-(OCH2OCH2)n1-YR2R3R4]m1(Q1)m2X n2D

说明书和附图对权利要求的解释(专利知识讲座175)韩晓春

专利知识系列讲座 韩晓春 175、说明书和附图对权利要求的解释 根据专利法第59条第1款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如前讲所述,判断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离不开说明书和附图对权利要求的解释。但这种解释不能走极端,即不能采取“周边限定说“的观点,同时,也不能采取“中心限定说”的观点。那么,正确的解释应当怎样进行呢?该问题涉及到解释的主体、解释的性质和解释的方式。 1、解释的主体。即在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时,谁是解释的主体?或者说谁的解释是有权解释。显然,解释的主体应当是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机关。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主要是司法机关,即法院可以作为解释权利要求的主体。除了法院以外,地方知识产权机关亦有权确认是否构成专利侵权,处理假冒和冒充专利纠纷。因此,地方知识产权机关应当也是解释权利要求的主体。当然,这里所说的解释仅限于个案的解释,即在处理侵权纠纷的过程中,对特定的专利权保护范围进行的解释,且该解释对后续法官没有约束力,即不同的侵权案件,法官用说明书、附图对权利要求的解释可能不完全一样。当然,学者或者其他机关也可以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但这种解释属于学理解释,不属于有权解释。 2、解释的性质。根据专利法第59条第1款规定进行的解释,是属于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呢?还是属于法律问题的解释?对此,专利法并没有作出规定。从国外学术观点来看,有认为属于对事实的认定的,也有认为属于对法律问题的解释。尤其是在美国,对权利要求的解释到底属于事实问题还是属于法律问题,在学术和司法界曾发生较大的争论(注)。原因是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在美国程序上是不同的,如果属于事实问题,则陪审团说了算。如果属于法律问题,则法官说了算。而如果属于法律问题,则上诉后被重新考虑的几率要高。如果属于事实问题,上诉审往往遵从一审对事实的认定。而该问题的区分在我国也有一定的意义,原因是如果属于事实认定问题,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则前诉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应当直接作为后诉的事实根据,除非后诉出现相反证据才可以推翻前诉判决对事实的认定。从这一角度考虑,还是不作为事实认定为好,否则前诉法官认定的保护范围就必然会对后诉法官产生预决的作用。换句话说,审理侵权的后诉法官必须以前诉法官确认的保护范围为准,不能有自己独立的判断,恐怕也行不通。另外,如果性质定在事实问题,则民事诉讼中占优势的盖然率的证明标准如何操作?证明到何种程度该保护范围就可以认定?证明保护范围的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等,均是不好解决的问题。因此,法官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解释,以不作为对事实的认定为妥。当然,权

专利申请书范文范本

专利申请书范文范本——看专利文件的撰写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书范文范例发明专利申请书实例示例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例范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示 例样本 点评: 专利申请文件是一个较难写好的技术性法律文件。该发明内容若按照常规思维应写成“包裹式防爆啤酒瓶”,但这样就存在创造性欠高之类的不足。本申请文件写于2000年(专利号00268458.6),符合当时的申请格式。尤其是创造性地将发明客体改成为“瓶贴”,其创造性高度突现!专利申请原文展现于此,与 各位网友分享: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包裹式防爆啤酒瓶瓶贴,设置在啤酒瓶体外,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瓶贴(2)系含有瓶身区(23)和瓶颈区(21)及其间的过渡区(22),由塑料薄膜整体 制成,并紧裹在啤酒瓶体的周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包裹式防爆啤酒瓶瓶贴,其特征是在所述瓶身区(23)的下端一体设有底环(24),塑料薄膜的厚度0.04-0.25mm,整体呈无裂缝的环体,且所述瓶颈区(21)的厚度大于瓶身区(23)的厚度,其梯度差在其间 的过渡区(22)内逐渐过渡。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包裹式防爆啤酒瓶瓶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瓶贴(2)系采用环形聚氯乙烯薄膜制成,其外侧设有印刷层(20)。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包裹式防爆啤酒瓶瓶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瓶贴(2)系采用环形聚乙烯对苯二甲酸酯薄膜制成,其外侧设有印刷层(20)。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包裹式防爆啤酒瓶瓶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瓶贴(2)系采用环形聚氯乙烯薄膜制成,其内侧设有印刷层(20)。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包裹式防爆啤酒瓶瓶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瓶贴(2)系采用环形聚乙烯对苯二甲酸酯薄膜制成,其内侧设有印刷层(20)。 说明书 包裹式防爆啤酒瓶瓶贴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啤酒瓶的瓶贴。 长期以来,啤酒瓶及其瓶贴的结构乃至形状一直采用传统的方式,一成不变,即在长方形或其它形状的纸上印刷有商标、商品名、净含量、厂名、厂址、容量、配料表、酒精度等内容,分别粘贴在瓶体的反面或正面。因此存在着瓶贴粘贴不甚平整,易破损,易撕脱,易长霉等缺陷而影响美观,不适用于冷藏柜存放,以及在防伪性、防止啤酒氧化等方面的不足。

如何理解权利要求与说明书的关系

第14666号复审请求审查决定(简称第14666号复审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0510113914.X、名称为“利用电磁线圈的钢水液位检测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 在实质审查程序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质审查部门指出,对比文件1(公开号为特开平11-248517A的日本专利文件)公开了一种钢水液位检测器,本申请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仅在于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的检测器还包括一个与发射线圈和接受线圈嵌套的补偿线圈,而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已经被对比文件2(授权公告号为CN2318619Y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所公开了,因而本申请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针对上述审查意见通知书对本申请进行了修改,并在意见陈述书中指出,对比文件1中的两个线圈同轴且其轴线垂直于熔融金属表面,不存在两轴线相互垂直的问题,与本申请不同,因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的结合具备创造性。 针对申请人的上述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再次作出审查意见,指出对比文件1的权利要求1已经明确公开了发射线圈与接受线圈的中心线彼此垂直交叉的技术方案,因而权利要求1仍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在意见陈述中再次指出对比文件1中的发送线圈与接受线圈为同轴邻接结构,在这种位置关系下发送线圈产生的励磁电磁束与直接接受线圈相结合,容易引发二次电压,即噪音成分较多,SN比较低,而本申请中的发送线圈与接受线圈是嵌套在一起且中心线彼此垂直,这样就杜绝了上述问题的产生,因而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的结合具备创造性。 在此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认为,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大部分技术特征,其中包括“接受线圈与发射线圈的轴线垂直”,本申请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仅在于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的线圈相互嵌套以及还包括一个补偿线圈,而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已经被对比文件2所公开,因而本申请权利要求1-5相对于对比文件1、2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不服上述驳回决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其认为,对比文件1的实施例第[0016]段第48行明确指出发送线圈和接受线圈为同心线圈,对比文件1的权利要求1限定的技术方案是一次线圈和二次线圈的中心线垂直于熔融金属上表面,而不是像本申请权利要求1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那样两线圈嵌套且中心线彼此垂直,因而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的结合具备创造性。

发明专利申请书写法及范例

发明专利申请书 专利是指国家专利机关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发明人、设计人对某项发明创造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取得专利权的条件是: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但是,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①科学发现;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④动物植物品种;⑤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但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这是申请人应当注意的基本问题之一。 取得专利权一般要经过申请--初步审查--早期公开--请求实质审查--进行实质审查--公告--异议--复审--批准九个步骤。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通常不需要经过早期公开、实质性审查阶段而直接进入公告。申请是第一步。申请要填写申请书,交由专利机关。专利机关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经初步审查后,即可早期公开,自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起18个月内,将申请的内容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布,供公众自由阅览。专利局对此专利申请给予临时性保护。 专利的申请是取得专利权的先期条件。申请专利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利用说明书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是有时机和条件限制的

利用说明书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是有时机和条 件限制的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利用说明书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是有时机和条件限制的编者按: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那么,说明书和附图在何种情形下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呢?本文中作者通过一个具体案例进行了详细解答。 原标题:无效程序中说明书解释权利要求的时机 2012年05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 本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共有9项权利要求,其中权利要求1及从属权利要求5如下: “1.一种集装箱式移动加油站箱体,具有集装箱外形的箱形罐体和框架,框架上的标准角件(1)之间,在长度、宽度方向的距离,符合对标准集装箱的要求,箱形罐体(10)由单层箱顶和箱底、侧壁、端壁构成,其特征在于箱底、侧壁、端壁均为双层结构。… 5.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装箱式移动加油站箱体,其特征在于端壁与侧壁之间的连接结构是外侧板(23)和内侧板(24)与外端板(16)和内端板(17),?由内外角焊缝密封连接,在外侧板(23)与外端板(16)的外面还有包角柱(5)焊接连接。” 在无效宣告请求中,请求人提出的无效理由之一为:从属权利要求5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及公知常识性证据1-4所公开,因而在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5也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下称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经查,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可移动的燃油容器,具有双层结构,其中内壁和外壁3、底板4、中间板6和顶板5构成一个整体的密封的监控室9,并通过设置在内层板上的隔距件11将外层板间隔开。 公知常识性证据1~4分别是焊接领域、集装箱领域或易燃可燃性液体储罐领域的技术标准,其中对角焊给出的定义为“为完成角焊缝而进行的焊接”,并且给出了单层钢板角焊的图例。合议组认为,本专利涉及一种双层的集装箱式可移动加油站箱体,其所面对的是大型双层钢板而非一般单层板的端部密封问题,权利要求5中的附加技术特征“端壁和侧壁之间的连接结构是外侧板和内侧板与外端板和内端板由内外角焊缝密封连接,外侧板和外端板的外面还有包角柱焊接连接”,明确限定了将“外侧板和内侧板与外端板和内端板”在端部通过“内外角焊缝”密封连接在一起,而且结合本专利说明书附图8以及说明书的相应记载“外端板16和内端板17内的空间与内侧板24和外侧板23内的空间不直接相通”(参见说明书第3页第1段)、“侧壁内的空间、端壁内的空间虽然不直接连通,但是都通过箱底内的空间而互相连通”(参见本专利说明书第3页第3段)也可以看出,权利要求5提供了一种具体的双层板端部连接方式,所述“外侧板和内侧板与外端板和内端板”在端部不仅采用了内外角焊,而且将外端板、外侧板、内端板、内侧板连接为一体,并且进一步地在外侧板和外端板的外面通过包角柱焊接连接,从而在保证实现双层箱体结构的同时,提供了稳定可靠的端部连接。而对比文件1从说明书记载及附图2看出其端部同样为隔距件隔开的双层结构,而公知常识性证据仅涉及单层钢板的一般的角焊方式,均未涉及

对权利要求技术方案的理解

摘要:本文阐述了在结合说明书对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进行理解时应准确判断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从而对权利要求技术方案的创造性作出正确的评价。 关键词:创造性权利要求技术方案说明书 引言 专利法第56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其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的含义是:每一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由记载在该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予以界定,这些技术特征的总和构成了该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而“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含义是:不仅应当从技术特征的字面含义来理解技术特征,还应当从技术领域、说明书以及现有技术方面来理解技术特征的含义,分析技术特征在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中所起的作用,来判断其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影响。在实际审查过程中,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在说明书中包括多个实施例,申请人为了寻求一个较宽的保护范围,采用较上位的方式对权利要求进行限定,那么在确定这种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时候,应该结合说明书认真分析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准确地判断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从而对权利要求的创造性给予正确的评价。下面以一个复审案例进行说明。 案例简介 2004年6月25日,审查员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在该通知书中审查员引用了对比文件1和2,并指出任意一项权利要求都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或第3款规定的新颖性或创造性。 针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于2005年1月10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经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替换页。 审查员于2005年5月20日发出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经修改的任意一项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仍然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针对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于2005年10月8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但是没有修改申请文件。 审查员于2005年12月30日以本申请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上述专利申请。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于2006年4月1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复审请求,复审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时未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申请人提出的复审请求理由归纳如下: “对比文件1没有披露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涂抹件从壳体取出时在涂抹件和端壁之间具有沿涂抹装置的轴向延伸的空腔。由于存在上述轴向延伸的空腔,使得在物质和涂抹件之间产生了吸力,提高了抽吸作用。对比文件2虽然披露了轴向延伸的中央空腔,但其所起的作用与本发明是不同的。另外,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涂抹装置提取物质是基于毛细作用,因此其涂抹件的端头需压靠在具有毛细孔的底座上,而对比文件2中的涂抹装置提取物质是靠涂抹件的下压及弹簧的作用使物质朝向涂抹件涌出,因而对比文件1和2的作用原理不同,导致二者的结合是不相容的。因此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是非显而易见的。” 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6年5月26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审查员坚持原驳回决定,随后,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撤销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2005年12月30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复审决定内容如下: “对比文件1公开的这种装置在吸附过程中没有形成轴向延伸的空腔,并且是基于毛细作用而 一件复审案件引出的对权利要求技术方案的理解 机械发明审查部包装处刘建平

申请发明专利申报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样例

说明书 XXXXXXXX 装置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一种涉及 XX 配件XX 技术的设备,特别是一种 XXXXXXXX 机械装置。可用 于运输汽车、大小客车、船舶等 XX 中各种规格型号圆形 XXXX 的清洁维护XX 。 背景技术 对于使用XX 各种型号的圆筒形 纸制品,目前在对 气源的各种XX ,为了能够延长 XX 使用寿命,减少不必要磨损,采用了 XXXX 作为各种不同型号 XX 的重要部件,由于XX 的XXXX 大部分是 XXXX 进行清洁维护XX 时,存在的不足有: 1、 现有XXXXXXXXXXXXXX 车间,往往采用人工 XX 的方法对 XXXX 进行XX ,XX 操作工往往利用一根充气皮管上的带有压缩 XX 的XX 对准圆筒形XXXX 表面冲击来清除 表面附着的灰 尘,不仅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工人身体的呼吸道健康,且充气皮管 XX 的XX 压力不易掌控,当超过纸质 XXXX 所能承受的XX 压力(注:XX 纸质XXXX 所能承受的 高压XX 冲击范围是?),经常对XXXX 造成损坏,不得不进行频繁更换,从而造成巨大浪 费,以城市XXXX 为例,XXXX 所属XX 众多,每天早晚不停营运, 致使XXXX 次数密集, 由于XXXX 是XX 的重要部件,每套价格近300元人民币,价格较贵,再以XX 市XXXXXX 为例,因以现有 XX 技术对损坏的XXXX 进行更换一项,每年就需要花费人民币 115万元 以上,无疑极大增加了 XXXX 的营运成本。 2、 在以现有人工方法技术对 XX 进行XXXX 过程中,当纸质 XX 有微小破损时,不易 被发现,在重新使用时,因其过滤灰尘能力大幅下降,这样细小灰尘就能够穿过 XX 进入 XX 的气缸,造成XX 的早期磨损,缩短 3、 另,使用现有人工方法的充气皮管 XX ,造成操作麻烦,费时费工,至少须 XX 的寿命。 XX 冲击吹气还难以多方位、均匀吹气,容易损伤 2个以上XX 工协同操作才能保证 XXXX 质量。 XXXXXXXX 设备可供使用。 综上,在现有的XX 设备中,还没有合适的专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首要目的是提供一种操控简单、 又XX 收集方便和环保卫生的 XXXXXXXX 本发明的其次目的是还能方便调节内外 否有存在破损的问题,以保证使用质量。 本发明的目的 是以如下技 术方案实现的:本发明是一种用于 XXXXXXXX 机械装置,包括机架、 外壳、电控制面板,其特征还包括: a —密闭结构的XX 室,在XX 室中设有能支撑并驱动待 XXXX 筒(匀速)旋转的横 向并排安装的双滚筒(双辊筒)机构和能对 XXXX 筒进行内外喷气 XX 的横向安装的XX 导杆机构,其中所述的XX 导杆机构是由上下排列的外 XX 导杆(负责对XX 筒外表面进行 喷气XX )和内XX 导杆(负责对 XX 筒内部表面进行喷气 XX )所组成,所述内、外 导杆皆具有一空心杆壳体、一位于空心杆壳体内部的丝杆螺母和固定在螺母上的 XX , 个丝杆头端皆设有一可调速电机,内、外 XX 能在可调速电机及丝杆螺母的带动下在待 的XXXX 筒内外作匀速直线往还移动(运动) ,以便将压缩气体均匀地作用在 XXXX 内外表面,达到XX 的目的; b 、一设于机架底部的密封式 XX 收集器装置,该XX 收集器是由真空泵和位于真空泵 下方的(内置有水和粗孔海绵)的 XX 收集室组成(用于集中留置 XX ),其中真空泵的进 能多方位均匀吹气、不损伤 机械装置。 XXXX 气压和准确快速检测经 XXXX 、省工省力, XX 处理后XX 是 XXXX 及XX 的 XX 在每 XX 筒的

专利申请书范例格式

专利申请书格式 一、关于专利申请书的文体 专利文体=说明文+议论文+法律文书 (一)说明文 说明文:客观地说明事物,以解说或介绍事物的形状、性质、成因、构造、功用、类别等或物理的含义、特点、演变等为主要内容。 要求:讲清楚,说明白,突出特征、揭示本质、条理清晰。说明文主要是通过对客观事物或事理的介绍说明,说明文强调科学性、客观性。说明文以客观、准确为基本要求,一般不表示作者的感情倾向。要求说明对象明确,能抓住说明对象的特征;说明对象的特点;要求语言准确、简明和平实。 1.要抓住说明对象的特征。 什么是事物的特征呢?特征就是某事物区别于其它事物的象征和标志,即该事物所特有的个性。它往往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外显性特征,如事物的颜色、质地、空间位置、形状、温度等;二是内隐性特征,如事物的成因、原理、变化过程、内部结构、习性、性能、风格等方面。 必要时,还可以做实验,以准确、全面地把握事物的特征。 2.要合理地安排说明顺序。

说明顺序主要有三种:时间顺序、空间顺序、逻辑顺序。合理地安排说明顺序,一要考虑所说明的事物的结构特点(上下、左右、内外各部分的组成情况)和事理的内在逻辑关系;二要考虑人们认识事物的一般顺序(由浅入深、由个别到一般、由具体到抽象等);三要考虑说明的中心与材料的关系。 3.要采用恰当的说明方法。 采用恰当的说明方法能把事物说得更清楚明白,便于读者理解。常见的说明方法有:举例子、分类别、打比方、列数据、作比较、下定义、作诠释、摹状貌、画图表等。 4.语言要准确、简洁、通俗。 (二)议论文 议论文要素:论点、论据、论证 1、论点:是议论文的作者对所论问题的见解和主张。 2、论据:是证明论点的材料。 (1)事实论据:包括有代表性的确凿的事例、史实以及统计数据等。明确论据时,要格外注意概括的事实。 (2)道理论据:指经过实践检验的精辟理论、名言警句、民间谚语及公认的事理等。 论据必须具有典型性、代表性。论据的表述要精练、简要,它只要求表述出与论点相关的内容即可。

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写法

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写法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文件最核心的部分,是申请人向国家申请保护他的发明创造及划定保护范围的文件,一旦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撰写好权利要求书直接涉及申请人的利益,十分重要。 (1)权利要求书的一般要求 a.应当简要、清楚、完整地列出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所有新的技术特点。否则,就会缩小专利保护范围。说明书中没有涉及到的内 容,也就不能写入权利要求,因为要求保护的范围必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b.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技术名词、术语应与说明书中一致。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但不能有插图。除有绝对必要 ,不得引用说明书和附图,即不得用“说明书中所述的…”“或如图三所示的……”方式撰写权利要求书。为了表达清楚,权利要求 书可以引用设备部件名称和附图标记。 c.一项权利要求要用一句话来表达,中间可以有逗号、顿号,不能有分号和句号。以强调其意思不可分割的单一性和独立性。 d.权利要求只讲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不允许陈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功能等.

e.权利要求又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两种。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全 部的必要技术特征,它本身可以独立存在。从属权利要求是引用独立权利要求或引用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在内的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 术特征,又含有若干新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必须依从于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在前的从属权利要求。 f.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只应当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符合合案申请要求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可以有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 每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若干个从属权利要求。 有多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甩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编号时独立权利要求应排在前面,它的从属权利要求紧随排在后面。 (2)权利要求书的写法 a.权利要求书顶端不用书写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可以直接书写第 1 项独立权利要求,它的从属权利要求从上往下顺序排列。 有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的,则各自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分别写在各独立权利要求之后。 b.独立权利要求分两部分撰写:

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

浅谈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答复方式 一、引言 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专利法第26条第4款是审查员经常援引的条款。如何答复专利法第26条第4款对专利限定的保护范围甚至专利是否授权都有着重要意义。 二、概述 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该条款对权利要求的实质性要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第二,权利要求应当清楚、简要。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是指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权利要求书中的每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的技术方案,并且不得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由此可见,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或者从说明书中直接得到,或者从说明书公开的具体实施例概括得到。 通常,为了使权利要求得到更大的保护范围,代理人在撰写权利要求时会从说明书记载的一个或者多个具体实施例中概括得出权利要求。常见的概括主要有上位概念的概括和并列选择方式概括,另外,功能性限定也是常用的概括方式。 在概括权利要求时,如果概括地不恰当,可能导致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对我所最近通信领域中的2500件OA进行统计,发现涉及到第26条第4款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OA有800件左右。由此可见,如何答复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对于代理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三、答复的思路 当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未以说明书为依据这一实质性缺陷时,首先应当弄清楚得出此结论的具体理由是什么。通常有四种情况会导致审查员认为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一、上位概念概括下位概念时,上位概念概括的过宽; 二、用功能性限定概括权利要求时,功能性限定的范围过宽;三、权利要求涉及到数值范围时,说明书中未给出足够的与该数值范围相适应的数值点;四、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未记载在说明书中。 其次,在弄清楚审查员得出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具体理由之后,进一步确定审查员所采用的判断方式具体是哪一种。 比如,判断上位概括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有两种方式:判断方式一,如果权利要求的概括包含申请人推测的内容,而其效果又难于预先确定和评价,应当认为这种概括超出了说明书公开的范围。判断方式二:如果权利要求的概括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有理由怀疑该上位概括或并列概括所包含的一种或多种下位概念或选择方式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则应当认为该权利要求没有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关系(专利知识讲座119)韩晓春

专利知识系列讲座 韩晓春 119、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关系 在我国1985年生效的第一部专利法中,就明确规定申请专利的文件必须要有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即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是申请文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在专利制度的历史上,并不是一开始就有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这两种文件。英国是最早实行专利制度的国家,但在英国也并不是一开始就规定申请专利必须要有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或者说,在专利制度的初期,专利文件中并不作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这样的区分。但随着专利制度的实践,人们发现仅仅在专利文件中说明自己的发明似乎并不够,人们确定该专利的保护范围时必须先阅读整个专利文件,并且再判断保护范围,确定保护范围很困难。甚至发明人自己也感到很不方便,于是发明人在说明发明的专利文件的最后,总是习惯的概括一下自己的发明,以体现应当受到的保护范围,这就是最原始的权利要求书。可以说,专利申请文件中的说明书的出现要早于权利要求书,而权利要求书亦不是政府首先规定的,而是发明人自己根据实际需要而创造的。基于发明人这一成功的经验,英国于1883年率先在专利法中规定申请专利必须要有“权利要求书”,规定“对于正式说明书来讲,其结尾必须有一段关于所要求保护的发明的单独声明”,尽管当时对权利要求的撰写尚没有明确要求。德国于1891年在专利法中强制性规定,每项专利申请必须至少有一项权利要求,以定义所希望获得的保护范围(注)。进入20世纪以后,实行专利制度的国家均规定了权利要求是必不可少的申请文件之一。而我国是在20世纪下半叶的1985年才建立起了专利制度,因此,在一开始我国专利法就规定了权利要求书是必不可少的申请文件。了解权利要求书产生的历史过程,可以使我们更好的理解权利要求书的作用,以及和说明书之间的关系。从权利要求书产生的历史过程上看,权利要求书是在说明书的基础上产生的,即光有说明书不能很好的概括要求保护的范围,或者说权利要求书是从说明书中“分离”出来的。以至于有的国家专利法将权利要求书作为说明书的一部分,基于权利要求书是从说明书中产生的,其作用在于概括性的指出说明书中记载的哪些技术方案是权利人要求保护的,故其当然不能脱离说明书,或者说必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均是重要的法律文件,但两者所起的作用,或者说所完成的任务是不同的。说明书主要的作用或任务,是充分公开发明创造,让公众知晓其发明创造,并根据其公开,可以实施其发明。如我国专利法第26条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而权利要求书的任务,是简要的概括该发明的保护范围,我国专利法第26条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即两者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两者的

专利权利要求书范文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s.yingle.专利权利要求书文 在很多时候我们在公司的创立或者是品牌的纯glide时候都会要求专利,那么关于专利的申请我们或许需要书写专利要求书,那么这要怎么书写呢?下面就有赢了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容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解决相关专利问题! 格式 1.格式权利要求书 (写明申请人所主的权利围)

2.说明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专利的重要的法律文书,当事人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 必须提交权利要求书,一式两份。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 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围。填写权利要求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主权利的围必须明确,有几项权利要求,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 号。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学技术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使用的一致,可以有化学、数 学式,但不得有插图。除绝对必要以外,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 “如图……所示”等用语。

(2)权利要求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整洁清楚,黑色,符合制版要求, 不得涂改。字高在0.3-0.4厘米之间,行距在0.3-0.4厘米之间。四 周须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留2.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留1.5厘米。 (3)权利要求书首页用此页,如写不下,可用白纸续写。续页必须与首页大 小、质量相一致,横向书写,只限使用正面,反面不得使用,四周应留有空白。邮 寄不得折叠。 文 法律意见书(关于发行B股) 法律意见书(关于发行B股)

法律意见书(关于发行B股) 致:ХХ证券公司 (以下简称“承销商) 敬启者: ХХ股份以供股形式向股东配发(以下简称“供股“)。 我们以公司中华人民国法律顾问的身份作如下法律意见书。本意见书是依据年月日公司与承销商间达成的承销协议第Х条Х款指明的中国法律作出的。 本意见书仅以协议签署之日前生效的法律与规定为准。 为出具本意见书我们审阅了: 我们假定: (1)所有提供给我们的文件副本都与正本一致,所有提供给我们的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都是确定的,所有我们审阅的文件上的签名都是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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