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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养殖场管理制度

规模化养殖场管理制度
规模化养殖场管理制度

规模化养殖场管理制度

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管理制

度 ..................................................................... . (2)

(一)免疫制

度 ..................................................................... . (2)

(二)用药制

度 ..................................................................... .. (2)

(三)检疫申报制

度 ..................................................................... (2)

(四)疫情报告制

度 ..................................................................... (3)

(五)消毒制

度 ..................................................................... . (3)

(六)无害化处理制

度 ..................................................................... .. (4)

(七)畜禽标

识 ..................................................................... .. (4)

(八)养殖档

案 ..................................................................... .. (4)

肉牛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

度 ..................................................................... (4)

(一)免疫制

度 ..................................................................... . (4)

(二)用药制

度 ..................................................................... .. (5)

(三)检疫申报制

度 ..................................................................... (5)

(四)疫情报告制

度 ..................................................................... (5)

(五)消毒制

度 ..................................................................... . (6)

(六)无害化处理制

度 ..................................................................... .. (6)

(七)畜禽标

识 ..................................................................... .. (7)

(八)养殖档

案 ..................................................................... .. (7)

甘肃省天水市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 (8)

药品采购使用制

度 ..................................................................... (12)

规模养殖场消毒制

度 ..................................................................... .................................................... 14 规模养殖场 (户)挂牌兽医工作职

责 ..................................................................... ........................ 15 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

度 ..................................................................... ........................................ 16 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制

度 ..................................................................... .. (17)

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一)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二)用药制度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生猪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三)检疫申报制度

1、本场饲养的生猪在本市内出售或迁移,提前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生猪迁移出市外,应将生猪运至指定地点,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自宰自食生猪,在屠宰前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引进种用公、母猪,在引进之前,须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并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引入。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5、跨省引进商品型饲养生猪,在引进前须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四)疫情报告制度

1、义务报告人:驻场(小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畜牧兽医站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病畜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病畜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

(4)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的皮、肉、内脏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 (5)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小区)。

(6)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五)消毒制度

1、养殖场(小区)大门和圈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液;场内还应设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隔离舍。

2、养殖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光照和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

3、选择高效低毒、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消毒药应根据消毒目的、对象选择贮备,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不得选择。

4、圈舍每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饲料等物品,保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圈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通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5、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围环境一月消毒一次。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

6、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要更换衣服和鞋,场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场内,场内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同时定期进行消毒。

7、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对手、鞋消毒。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一次。

8、产房消毒:进入产房前,地面和设备应冲洗干净并严格消毒,母猪全身洗刷干净并消毒后进入产房,分娩前必须严格消毒乳房和阴部,分娩完毕,再用消毒药抹拭乳房、阴部和后躯,及时清洗产房。

9、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干粪实行发酵处理利用,尿污进入沼气池沼化处理利用,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六)无害化处理制度

1、当养殖场的生猪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 2

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生猪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生猪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生猪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七)畜禽标识

1、新出生生猪,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2、猪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生猪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3、生猪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4、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5、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八)养殖档案

(一)养殖场(小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生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生猪养殖代码;

(二)养殖场(小区)应当依法向市畜牧食品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三)饲养种猪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生猪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四)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2年,种猪长期保存。

肉牛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一)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牛出败和结核病的免疫工作。

2、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5、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6、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7、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8、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9、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0、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二)用药制度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肉牛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三)检疫申报制度

1、本场饲养的肉牛在本市内出售或迁移,提前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肉牛迁移出市外,应将肉牛运至指定地点,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自宰自食肉牛,在屠宰前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从市外引进肉牛,在引进前须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四)疫情报告制度

1、义务报告人:驻场(小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畜牧兽医站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病牛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病牛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病牛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

(4)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牛的皮、肉、内脏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

(5)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小区)。

(6)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肉牛种类和数量、同群肉牛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五)消毒制度

1、养殖场大门和圈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液;场内还应设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牛隔离舍。

2、养殖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和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

3、选择高效低毒、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消毒药应根据消毒目的、对象选择贮备,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不得选择。

4、圈舍每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饲料等物品,保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圈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通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5、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围环境一月消毒一次。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

6、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要更换衣服和鞋,场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场内,场内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同时定期进行消毒。

7、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对手、鞋消毒,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一次。

8、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干粪实行发酵处理利用,尿污进入沼气池沼化处理利用,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六)无害化处理制度

1、当养殖场的肉牛发生疫病死亡时,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肉牛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要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肉牛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肉牛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交易,不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肉牛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对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彻底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七)畜禽标识

1、新出生肉牛,在出生后6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

2、肉牛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肉牛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3、肉牛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4、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5、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八)养殖档案

(一)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肉牛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1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肉牛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肉牛养殖代码;

(二)养殖场应当依法向市畜牧食品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三)肉牛调运时,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随同调运。 (四)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 20年。

甘肃省天水市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09年7月15日来源:天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作者:

一、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和生产管理应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新建、扩建、改建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工程布局设计图纸~应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同意后~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项目竣工后~报经原批准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投产使用。

三、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的动物防疫条件要求

(一)场址应选择地势高燥、平坦、背风、向阳~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水方便、无污染~用电方便的地方~距铁路~公路交通干线不少于1千米, 距一般道路不少于500米, 距其他动物饲养场(小区)、屠宰场(厂、点)、牲畜交易市场、垃圾和污水处理场所等不少于2千米以上,距居民区~工厂、学校和其他公共场所不少于3千米~并应位于居民区及公共建筑群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处。

(二)场(小区)内生活管理区~生产区(饲养区)~隔离区应用围墙、林带、栅栏或弱电网等相互隔离分开~布局合理~生活管理区应位于场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处或侧风处~且应在紧邻场区大门内侧集中布置(隔离区主要布置兽医室~隔离舍和养殖场废弃物的处理设施~应位于场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处和场区地势最低处~且与生产区有专有通道相通~与场外有专用大门相通。场(小区)内道路、运动场应平坦、坚硬~无积水~便于清洗~消毒。

(三)生产区内根据功能不同~将生产区划分为若干个单元或小区~单元之间应有防疫隔离设施。

(四)生产区内的饲养房(舍)应选择坐北朝南方向~坚固耐用~宽敞明亮~采光、通风、排气良好~供水~排水畅通~每栋饲养房(舍)间距10米以上。

(五)场区、生产区大门口均要设置供出入车辆消毒的宽同大门、长6米、深0~5米的水泥结构消毒池~同时要设置供出入人员更衣淋浴~消毒的更衣消毒室和值班室~每个单元门口、每栋饲养房,舍,门口、兽医室及病畜,禽,隔离区门口、挤奶站门口等均要设置宽同门口、长,.5米的消毒池或设置消毒盆。

(六)生产区内道路应分污道、净道~并不重叠和交叉。

(七)兽医室应设置小型化验室~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兽医人员、必须的检验消毒仪嚣设备和防治、化验、消毒等药品。

四、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要求

规模养殖场(小区)应以规模养殖场(小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动物防疫制度的落实工作。

(一)隔离制度

1、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每批畜(禽)出栏后(圈舍应空置2周以上~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灭病原~防止连续感染和交叉感染。

2、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本场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人员、车辆~应进行严格的消毒。

3、饲养人员不得随意窜舍~不得相互使用其他圈舍的用具及设备。

4、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严禁携带与饲养畜(禽)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入生产区。严禁从与饲养的畜(禽)有关的疫区购买草料。

5、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畜(禽)场或繁育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畜(禽)。畜,禽)引进后~应在隔离舍隔离观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6、患病畜(禽)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

7、严禁场内兽医人员在场外兼职~严禁场外兽医进入生产区诊治疾病:确因需要必须从场外请进兽医的~进入生产区前应更换服装鞋帽~进行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二)消毒制度

1~根据生产实际~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确定消毒剂种类及其使用浓度、方法~明确消毒工作的管理者和执行人~落实消毒工作责任。

2、做好日常消毒~定期对圈舍、道路~环境进行消毒~必要时带畜(禽)消毒~定期向消毒池内投放消毒剂~保持有效浓度~做好临产前产房、产栏及临产畜的消毒~同时要严格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

3、强化随时消毒。在出现个别畜(禽)发生一般性疫病或突然死亡时~应立即对所在圈舍进行局部强化消毒~包括对发病或死亡的畜(禽)的消毒及无害化处理。

、加强终末消毒。全进全出制生产方式~在畜(禽)出栏后~应对全场或对空舍的单元~饲养4

用具等进行全方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或在周围地区发生国家规定的一、二类疫病流行初期~或在本场发生国家规定的一、二类疫病流行平息后~解除封锁前均应对全场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

5、严格消毒程序。一般应按下列顺序进行:清扫、高压水冲洗、喷洒消毒剂、清洗、熏蒸消毒或干燥(或火焰)消毒、喷洒消毒剂、转入畜(禽)。

6、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消灭老鼠~割除杂草、填干水坑~以防蚊、蝇孪生~消灭疫病传播媒介。

(三)免疫及药物预防制度

1、规模养殖场(小区)应根据当地动物疫病流行病学情况~对生产的危害程度~可用疫苗的性能及来源等情况~制定切合生产实际的免疫程序~并严格按程序实施免疫预防~建立免疫档案~免疫程序应包括预防接种疫苗的种类~预防接种的次数、剂量、间隔的时间等。

2、对规定的强制免疫的病种~应在当地动物防疫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

疫等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3、体弱、有病、发育较差等不宜免疫的和新生、补栏的畜,禽)~应在病愈、体弱康复和到免疫年龄、补栏后及时进行免疫补针、建立档案。牲畜口蹄疫免疫~孕畜怀孕后头1个月及牛临产前3个月、猪(羊)临产前2个月不宜免疫~但应在孕畜产后7天进行补免。犊牛满4月龄~羔羊满2月龄~仔猪满45日龄后及时进行免疫补针工作、建立免疫档案、佩带免疫耳标。口蹄疫疫苗注射后个别牲畜有严重过敏反应~应备有肾上腺素等紧急脱敏药物。

4、严格免疫操作规程。冻干苗应在低温冷冻条件下保存~严禁反复冻融使用。油佐剂或水剂苗严防冻结~应在4-8?条件下保存。冻干疫苗按要求的方法进行稀释~稀释后的疫苗应按规定的方法保存和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保证疫苗注射剂量注射器械、注射部位严格消毒~保证一畜一个针头~防止交叉感染。

5、根据当地寄生虫病~细菌性疾病的发生和危害情况~选择最佳驱虫药物~定期对畜(禽)群进行驱虫~使用抗菌药物在畜(禽)可能发病的年龄、疫病可能流行的季节~或在发病的初期对相关畜(禽)群进行群体投药预防~防止发病。

、使用的药物应为有国家批准文号、在有效期内的产品~疫苗还应是在冷冻或冷藏条件下6

保存的产品。

(四)检疫与疫病监测制度

l、严格执行调入、调出检疫制度。调入畜(禽)必须经调出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调入后应严格执行隔离制度。调出畜(禽)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检~检疫合格者方可调出~严禁随意调入、调出未经检疫的畜(禽)及其产品。

2、跨省调入奶牛应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并经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调运。拟调运的奶牛必须经调出地产地检疫临床健康~口蹄疫免疫在有效保护期内~结核、布病检疫阴性。

3、兽医人员应定期对畜(禽)群进行定期检查~观察畜(禽)群健康状况~做好检查记录。如有疫病发生~因进一步调查原因~作出初步判断~提出相应预防措施~防止疫病扩散蔓延~并按规定将疫情情况报告当地动物防疫机构~严禁迟报~瞒报动物疫情。

4~定期对畜(禽)群主要疫病进行抗体水平监测~评价免疫质量~指导免疫程序的制定~及时发现畜(禽)群中隐性感染者~自觉接受当地动物防疫机构依法开展的疫病监测工作。

(五)疫情处置制度

1、当发现疑似传染病时~应及时隔离病畜(禽)~并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机构报告。

2、确诊为一般动物疫病时~应在当地动物防疫机构指导下~采取隔离~治疗、免疫预防、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治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3、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的~应配合当地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迅速控制~扑灭疫情。

五、规模养殖场(小区)的记录要求

严格落实畜禽标识、免疫档案、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疫病可追溯体系。畜禽养殖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及时~不得伪造~并按照规定年限保存。养殖档案内容包括:畜禽来源~饲料消耗情况~畜禽的发病率、死亡率及发病死亡原因~无害化处理情况~实验室检查及检疫结果~用药及免疫接种情况~所有记录应在清群后保存两年以上。

药品采购使用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江苏省动物防

疫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药品采购使用制度。

并符合国家标准; 一、所采购药品必须是通过农业部GMP验收合格企业生产的,

二、所采购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并且无污染,包装无破损。

三、药品入库前必须经检查合格,对外观明显异常的,应对该产品抽样,委

托有关单位检验,以保证安全用药。

四、药品使用,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确需增加用量,应在上注明。

五、药品要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对方。

六、定期对仓库和药房的药品进行检查,防止使用过期药品。

规模养殖场消毒制度

一、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场地消毒。

二、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围环境每月大消毒一次。三、售猪

周转区:周转猪舍、出猪台、磅称及周围环境每售一批猪后大消毒一次。四、生

产区正门消毒池: 每周至少更换池水、池药2次~保持有效浓度。五、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彻底消毒~随车人员消毒方法同生产人员一样。六、更衣室、工作服:更衣室每周末消毒一次~工作服清洗时消毒。

道路及两侧5米内范围、猪舍间空地每月至少消毒2次。七、生产区环境:生

产区

八、各栋猪舍门口消毒池与盆:每周更换池、盆水、药至少2次~保持有效浓度。九、猪舍、猪群:配种怀孕舍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分娩保育舍每周至少消毒

2次。十、人员消毒:进入猪舍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手洗消毒盆消毒。

规模养殖场 (户)挂牌兽医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认真落实关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

二、指导、帮助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发展技术。

三、指导、帮助和督促规模养殖场,户,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动物重大疫病的发生。四、督促养殖场,户,做好疫情的监测工作~发现疑似重大疫病~及时按规定上报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五、指导、帮助和督促规模养殖场,户,建立相应的动物防疫消毒制度、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完善动物防疫条件、科学制定免疫程序~按时进行免疫接种。

六、督促规模养殖场 ,户,做好畜禽进出、动物免疫接种、场舍消毒、无害化处理、兽药和生物制品购进及使用、疫病诊治等记录记载。

七、搞好自身防护~严格无菌操作规程。

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按照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应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三、无害化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四、无害化处理的方式一般为高温、深埋和销毁。

五、采取深埋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在感染的饲养场内或附近~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

六、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七、无法采取深埋方法处理时~采用焚烧处理。焚烧时应符合环境要求。

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二、规模养殖场应经沛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审批并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规模养殖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动物防疫制度的落实工作。四、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五、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畜,禽,免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禁养其他动物。六、规模养殖场生产区内

七、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畜(禽)场或繁育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畜(禽)。畜 ,禽,引进后~应在隔离舍隔离观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八、患病畜(禽)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

水产品养殖场管理制度

水产品养殖场规章制度 为了本公司能够稳步健康的发展,员工能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岗外出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需提前请假。住宿人员晚间不得擅自外出,如因此发生的各种事故,后果自负。 二、保管制度 建立物资进出库明细帐。物资、工具的出入库必须经保管人员批准,工具使用后必须入库,公司的物资不得外借和挪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三、车间制度 1.育苗车间禁止吸烟、乱扔杂物、吃零食、工作时手上禁止擦化妆品,保持车间卫生。 2.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正确使用电器,地沟板要摆放定位。 3.进入车间必须穿靴子,不得穿拖鞋工作,以防出现事故。 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定时检查池内水位、充氧状态,不得脱岗。因脱岗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的责任。 5.不得在车间内接打聊天电话、大声喧哗、疯闹。 内检员职责 1、负责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与保证声明、质量安全管理手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生产过程记录档案。 2、指导本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和制度。 3、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内部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4、按有关规定及规程要求、组织相关的附报材料向有关单位进行申报。 5、配合各级农产品管理部门对本单位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标志使用等活动将进行监督管理。 产品追溯制度 一、生产部门负责产品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 二、综合管理部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 三、仓管人员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四、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五、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六、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将记录。 水产养殖科学用药制度 按照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 1、加强科学养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从健康养殖角度预防疾病的发生。选择正确的治疗方法,安全用药。 2、遵循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严禁购买和使用“三无”渔药。 3、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渔药。 4、严禁使用对水环境有严重破坏而又难以修复的渔药。

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

精心整理 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 我县地处高海拔地区,发展生态、绿色、有机、无污染的畜产品具有突出优势。近几年来,随着在外务工经商(搞拉面经济)青年的返乡创业,规模养殖场(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但由于相关知识的缺乏,建立的养殖场不科学或者达不到标准。根据我县实际,特编制了养殖场的建设标准。如下: 一、化隆县规模养殖场选址选址要求 1234 5 6712。 3面布局图。 4、根据动物防疫要求合理布局场地和建筑物。生活区、管理区、生产区和粪污水处理、病畜管理区严格分开,各区之间设置有效防疫隔离带。 5、生活区应设置在场区的最上风向。 6、管理区须设有饲(草)料房、饲料加工房、兽医室等功能用房。 7、生产区大门口设立门卫消毒室、更衣室和车辆消毒池,生产区布局合理,分

阶段分群饲养;粪污水处理、病畜管理区设在生产区下风向地势低处。 8、养殖场内道路畅通,严格设置净污道,人员、饲料进出走净道,粪便、病畜及废弃物运输走污道,避免净污道混合交叉,净道宽3米以上,污道宽2.5米以上。 9、产品设有专门通道和出口,粪便、病畜及废弃物运输设专用出口。 10、畜舍朝向一坐北朝南为宜,保持阳光充足,每栋圈舍间距以前栋不遮挡后栋阳光为宜。 11、每栋畜舍外必须设暗式排污沟通向化粪池,且始终保持畅通。 1 40厘米× 米,后墙高 厚 1 2 40厘米× 墙体:墙体厚0.24米,前墙高1.2米,后墙高1.8-2米,侧墙最高点2.4-2.6米,用机制红砖或空心砖与水泥砂浆砌筑。 棚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材,厚度保持在10-12厘米。 门:高1.8米、宽1.5米,建在暖棚侧面。 3、牛羊育肥舍建设要求 墙基:挖0.5米×0.5米地基槽,三和土夯平实,再用毛石和水泥砂浆浇筑40厘米×40厘米的地基。

养殖场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

养殖场管理制度 一、员工管理制度 1、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场内打架、闹事,如发生类似情况给予罚款或辞退 2、外出员工自觉开包给门卫检查,发现偷盗公司财物和以公谋私的现象,除追回赃款赃物外,扣除工资并无条件开除。 3、人员的出入是养殖场传播疾病的最主要原因,不请假私自外出,不按制度消毒的,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 4、每月可以2天外出购物,如不外出可拿全勤奖20元,超出规定2天的一天扣10元。年假20天,如一年中一天都没休息的,年终可拿奖励奖金500元。外出人员一律由门卫凭条放行。违规者扣全勤奖和年终奖金。 5、一定要明白自己所在的位置,搞好团结。如发现影响团结的现象,按情节严重开会研究处理。 6、节约用电、用水,如发现浪费水电罚扣工资20元。 7、按时上下班,尽职尽责,不听从安排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 8、封场期间,员工家属或亲朋不得入场,没经有关人员批准,自作主张的违规的辞退。 二、管理范围及职责 (一)管理范围划分 1、总经理管理范围:全盘的管理(主要是人才、财务、市场、信息、销售、其他) 2、副场长管理范围:(指配种、统计、食堂、保管、门卫、饲料加工人员、水电人员) 3、场长管理范围:(生产技术、员工物料的领用手续、考勤制度、消毒外出、工资发放、奖惩制度包括种青人员) (二)行管部门的管理职责 1、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应宏观控制企业,现代化的领导者除具有企业一般人的素质外,还必须具有与市场经济相联系的新的经营观念、敏锐的观察力,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以及培养和发展人才的热情,高

超的经营决策能力和组织指挥才能;并使领导集体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结构,使之在各种素质要素方面的构成比例和组合状况处于最佳状态,成为能进行正确决策的决策领导和高效率、强有力的企业管理领导班子的带头人。 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和使用科技人员,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尽其才,使企业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及时听取场长的建议和要求,生产管理及人员全部交给场长负责,生产指标实行定额管理,并督促场长完成指标。年终按定额完成情况考核成绩发放奖金。 2、场长职责制 场长要从大局出发,对上做好总经理的助手,对下要团结员工,及时向总经理反映场内的有关事项。场长又带着兽医,因此场长要保证狐狸群的稳定,把握好狐狸群的保健关。协助和支持配种员及统计员的工作,督促员工搞好狐狸舍的卫生及消毒工作,督促员工上班时间不容许打牌干私活。场长对员工自行规定制度管理,实行港人治港的原则,报一份办公室留档查看就行了。 另外,场长要让员工有敬业爱场的思想,要明白松散行的工作不是用来打牌,干私活的。是要对自己饲养的狐狸群勤看、勤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向汇报,对自己的本职工作负责任。要经常给饲养员上课开会,让他们明白效益是自己创造出来的,没有哪个老板每月从自己荷包里掏钱来发工资的,既然老板提供了平台,我们就应该借这个平台创造效益,实现自己的价值,要让员工明白拿工资是价值的体现,不是玩一个月也能拿工资的。场长要拿出自己的权利,该扣工资的就扣,该奖励的就奖(只要拿出合理的细则)。同时给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3、副场长职责 副场长具体负责育种、统计、后勤工作。处理行管人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助场长搞好工作。 4、配种员的职责: 配种员要本着敬业爱场的观点,做好配种工作,一方面对场里负责,一方面也是对自己负责。对狐狸做好配种前的消毒工作,有权进入狐狸舍查看受孕及产仔情况,配合场长搞好工作,提高育种率。 5、统计员职责 统计员是场内统计生产狐狸群的关键型人物,一定要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定原始记录表格,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规模养殖场的检疫监管,规范畜禽养殖场的养殖生产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一、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和生产管理应严格遵守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规模养殖场(小区)应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 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后,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在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三、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 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 ㈡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 ㈢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的物质饲养畜禽;

㈣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为。 四、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有专门的档案盒,并载明以下内容: ㈠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㈡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㈢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㈣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㈤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畜禽档案保存2年以上;种畜禽场应依法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和系谱证“三证”齐全,归档并长期保存。 六、猪、牛、羊等实行标识管理。按农业部规定使用耳标、电子标签、脚环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并按规定加施畜禽标识

规模养殖场检疫申报 畜禽在出栏销售前,应当按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官方兽医对动物实施现场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外运的动物托运人托运时应取得运输检疫证明,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取得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方可运输。

养殖场管理制度

养殖场管理制度 1、猪场饮水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NY5027-2001规定的饮用水质量标准,并一年一次对水源检测,确保用水的质量。 (2)经常清洗、清毒水池及饮水设备,避免细菌滋生。 (3)各栏舍安装安全可靠的送水、饮水装置,确保猪只的充分饮水,和避免水被外界污染。 (4)保持排水、排污渠道畅通,防止猪栏及周围积水,污水处理必须经发酵处理后方能排放或用于农业。 (5)有专人负责养殖用水管理工作。 2、兽药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1)应加强生猪饲养管理,提高猪只免疫力,减少疾病发生和药物使用。 (2)生猪疾病以预防为主,防止发病死亡,必要时进行预防、治疗和重大疫病所用的兽药应符合NY5030-2001的规定要求。 (3)所用兽药必须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所用兽药的标签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 (4)优先使用疫苗预防动物疫病,使用的疫苗应符合《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 (5)禁止使用人用药。 (6)禁止使用麻醉药、镇痛药、镇静剂、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松驰药。如盐酸克伦特罗、沙丁安醇、乙烯雌酚、氯霉素、安眠酮等。 (7)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基因工程生产的兽药。

(8)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淘汰的兽药。 (9)药物购回后,保管员应对其进行验收(包括厂家、批准文号、有效期、是否是禁用等),合格者登记入库,不合格者上报有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10)凭处方领取药物,处方由有资质的兽医员工。发放的药物按领取部门及药物名称分类进行严格登记。 (11)临近出栏及育肥后期的商品猪,应尽量不使用药物;必须用药治疗时,优先考虑无毒、无副使用的中草药、酵制剂等。要使用《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允许使用的抗寄生虫药和抗菌药及使用规定》中的药物时,下定要按照其制剂、用法与用量、休药期的规定执行,未规定停药期的品种,停药期不应少于28天。 (12)建立并保存全部用药记录,治疗用药记录包括生猪编号、发病时间及症状,治疗用药名称,给药途径、给药剂量、疗程、康复情况等。 3、饲料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1)采购的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饲料药物添加剂、辅助剂、预混料、全价饲料等应符合GB1308和NY5032规定。 (2)采购产品饲料必须检查包装袋的标签或说明书,是否具备名称、配方号、使用说明、成份含量、数量、商标、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电话等必备条款。 (3)饲料运进场时,应对实物抽样目测检查水分、杂质、色泽、气味、包装等是否符合要求,外观有无结块、霉变等情况,禁止不合格的饲料进场。 (4)批量购入饲料或有可疑情况,除目测外还应抽样送化验室检测。 (5)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必须来自具有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发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

养殖场规章制度

养牛场规章制度一、养殖场员工管理制度 二、养殖场防疫制度 三、养殖场区环境卫生制度 四、养殖场疫病诊断与控制 五、养殖场档案制度 六、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 七、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 八、养殖场用药管理制度 九、养殖场消毒管理制度 十、养殖场产地检疫申报制度

十一、养殖场有机料管理制度 养殖场员工管理制度 一、禁止一切外来人员、车辆随便进入场内(特殊情况除外)。 二、上班不准迟到、早退。 三、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四、牛场内严禁吸烟、违者重罚。 五、上班时间不准酗酒、误事。 六、全体员工有义务对牛的防疫、饲养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采纳的建议将给予鼓励。 七、严禁虐待牛,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八、对待客人要态度热情、真诚、使用文明用语,举止言谈要谦虚礼貌。 九、爱护财物、器具、不损坏花草树木。 十、积极参加牛场举办的各活动。

养殖场防疫制度 疫病对养牛业的危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面执行综合性防治措施,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消毒防疫设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有防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保证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全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防重于治”的方针,搞好综合性兽医卫生防疫工作。 二、新引进的牛,必须隔离30天后经观察检疫确认无病后,方可转入健康牛。 三、场区大门入口处设有车辆消毒池,并设有往来人员消毒通道,不经消毒任何车辆和人员不得入内,各消毒池可根据情况,随时添加药液以保持池内药液的有效浓度,冬季可改用石灰粉。 四、每栋牛舍入口处也要设有消毒池。 五、一切进入场区的领导、技术人员、饲养

人员等必须经过消毒后方可出入,工作服与胶靴每周集中清洗一次,并用紫外线消毒5分钟后备用。 六、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生产区,必要的参观者经场长同意,到消毒室换衣服、鞋、帽,在场方技术人员带领下参观。 七、外来人员不准在场区留宿。 八、解剖病死牛要在指定地点进行,解剖后的死牛及内脏一齐投入生物坑或深埋,并彻底消毒解剖场地及用具。 九、场内严禁其它家畜进入,并根据情况随时开展灭鼠、灭蝇等工作。 十、牛场全体职工有义务向场领导或有关技术人员汇报周围地区的疫病情况。 十一、不准购进和饲喂发霉变质的饲草饲料,饲料贮存和堆放要防潮、防鼠、有关人员要把好关,因饲喂发霉的饲草造成牛群损者,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要负经济责任。 十二、场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必须带头执行兽医卫生防疫制度,并要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反防疫规定者,按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4766324844

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4766324844 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管理制 度 ..................................................................... . (2) (一)免疫制 度 ..................................................................... . (2) (二)用药制 度 ..................................................................... .. (2) (三)检疫申报制 度 ..................................................................... (2) (四)疫情报告制 度 ..................................................................... (3) (五)消毒制 度 ..................................................................... . (3)

(六)无害化处理制 度 ..................................................................... .. (4) (七)畜禽标 识 ..................................................................... .. (4) (八)养殖档 案 ..................................................................... .. (4) 肉牛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 度 ..................................................................... (4) (一)免疫制 度 ..................................................................... . (4) (二)用药制 度 ..................................................................... .. (5) (三)检疫申报制 度 ..................................................................... (5) (四)疫情报告制 度 ..................................................................... (5)

最新养殖场管理制度

生猪养殖场饲养管理制度 一、宜实行小单元式饲养,实施“全进全出制”饲养工艺; 二、合理控制猪的饲养密度;三是夏天降温、冬天保温,保持生猪生长所需的温度和湿度; 四、采取机械通风等措施,保持舍内空气新鲜,使猪舍空气境质量符合 NY/T 388 标准; 五、猪饮用水质符合 NY 5027 标准,保持饮水清洁、卫生; 六、不喂发霉、变质的饲料; 七、经常清洗消毒饮水、饲喂料槽和工具。 生猪养殖场销售购买生猪管理制度 一、生猪养殖场种猪引进制度 (一)猪场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种猪来源于非疫区并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 (二)引进的种猪要求按照 GB 16567 标准检疫合格,并隔离饲养 30 d,确认为健康者后合群饲养; (三)引种时索取发票、系谱、种畜禽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并签订质量和服务合同。 二、生猪销售运输管理制度 (一)出栏生猪应按照 GB 16549 检疫合格,方可出售; (二)在休药期内的生猪不应作为食用生猪销售; (三)禁止销售病、死猪; (四)运输生猪车辆应在使用前后彻底消毒; (五)运输途中,不应在疫区、城镇和集市停留、饮水和饲喂; (六)在县境内应凭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出县境应凭《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出县境动物及其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运输生猪。

生猪养殖场使用饲料管理制度 一、使用的配合饲料、浓缩料应来源于具有《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企业生产的产品,预混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具有省级饲料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批准文号; 二、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要符合 GB 13078《饲料卫生标准》的要求。饲料添加剂应是农业部规定的“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 三、不给育肥猪使用高铜、高锌日粮; 四、不在饲料中使用制药工业副产品、其他畜禽源性副产品; 五、禁止在饲料中添加β-兴奋剂(瘦肉精)、镇静剂、激素类和砷制剂。 生猪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一是加强饲养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尽量减少化学药物和抗生素的使用; 二是所用兽药应有产品批准文号,其质量符合《兽药典》或农业部有关兽药质量标准; 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签说明合理保管和使用兽药,不任意加大剂量; 四是严禁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的或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和瘦肉精等其他化合物,不使用原料药和人用药; 五是使用兽药和饲料药物添加剂,出栏前应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没有规定休药期的,休药期不应少于 28 天。

养殖场各项管理制度三篇

养殖场各项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养殖场各项管理制度 养殖场动物免疫制度 1、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强制免疫。 2、坚持常年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3、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对饲养周期短的肉鸡、肉鸭、育肥猪等要加强免疫。 4、重大动物疫病以外疫病的免疫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需要免疫的必须按程序免疫。 5、免疫时必须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6、疫苗的运输和保存按不同疫苗贮存运输要求进行操作,保证疫苗质量。 7、对免疫效果进行监测,确保免疫质量。 8、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免疫畜禽必须配带免疫标识。 9、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猪、雏禽应标明相关种畜(禽)的免疫情况。动物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 一、新出生仔猪,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二、猪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生猪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生猪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五、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动物养殖场产地检疫申报制度 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动物养殖场的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出场时应提前2天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报检疫。 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七、申报产地检疫数作为项目申报核定出栏数的重要依据。 八、违反上述规定将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动物养殖场养殖档案制度 一、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制度,载明以下内容: 1、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生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生猪养殖代码; 二、饲养种猪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

动物养殖场防疫制度(一) 一、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动物疫病的免疫、监测工作。 二、养殖场(小区)法人为动物防疫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抓好各项动物防疫措施的落实。 三、养殖场(小区)必须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审批并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养殖场(小区)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由场方兽医负责完成。使用的疫苗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供应的合格产品。要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五、养殖场(小区)内动物的免疫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和程序进行,保持免疫密度达到100%。定期进行监测,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对养殖场(小区)自定的免疫病种,要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 七、要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认真登记相关信息,动物免疫后要加施畜禽标识。 八、病畜要及时隔离、治疗,病死动物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动物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二) 一、发现一般动物疫情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限逐级上报。 二、发现下列情况必须快报,并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 1、发生一类或疑似一类动物疫病; 2、二类、三类或其它动物疫情呈爆发性流行; 3、已经消灭又发生的动物疫病; 4、新发现的动物疫病。 三、动物疫情报告的内容要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疑似染疫动物数量、同群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四、报告程序:场方兽医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通知监管兽医,监管兽医到场,怀疑可疑时,马上报告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五、重大动物疫情需由省级以上兽医行政部门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确认疫情并对外公布。 六、对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也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肉牛养殖场管理制度

肉牛养殖场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 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职责规范 (一)场长 1、负责养殖场全面工作,合理安排各岗位员工,有效地组织与管理生产。 2、负责监督执行养殖场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 3、致力于增产节约,努力提高牧场经济效益。 4 、安全生产、杜绝隐患。 (二)技术员 1、参与牛场全面生产技术管理,熟知牛场管理各环节的技术规范。 2、负责各群牛的饲养管理,参考季节等变化,合理、及时地调整饲养方案、饲料配给。 3、负责各种饲料的质量检测与控制。 4、熟悉牛场所有设备操作规程,并指导和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 5、熟悉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根据情况进行疾病的预防。 三)兽医 1 、负责牛群卫生保健、疾病监控与治疗、贯彻执行防疫制度。

2 、认真细致地进行疾病诊治,做好病情及处方记录,特殊病例要单独建病历。 3、针对卫生防疫问题,要及时发现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畜牧技术人员,共同搞好饲养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治” 的方针。 (四)饲料工 1 、严格按照饲料配方配合精饲料。饲料原料、成品料要按照不同品种分别摆放整齐,便于搬运和清点。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各类饲料机械,确保安全生产。 3、运送或加工饲料时,注意检出异物和发霉变质的饲料。 4、每月汇总各类饲料进出库情况,配合财务人员清点库存。 (五)饲养员 1、保证肉牛充足的饮水供应;经常刷试饮水槽,保持饮水清洁。 2、保证喂足技术员安排的饲料给量,应先粗后精、以精带粗勤填少给、不堆槽、不空槽,不浪费饲料;饲喂时注意拣出饲料中的异物,不喂发霉变质、冰冻饲料。保证夜班饲草数量充足;饲料品种有改变时,应逐渐增加给量,一般在一周内达到正常给量。不可突然大量改变饲料品种。

某规模化养殖场管理制度规范

某规模化养殖场管理制度规范 个人负责制 养殖场在公司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制度,对公司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鸡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监督员的职责 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2、负责养殖场生产、卫生防疫、药物、有机饲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3、负责对养殖用药品、有机饲料的采购的审核以及技术员开具的处方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发药。 4、监管养殖场药物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5、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和公司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 6、如实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符合公司和其他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 7、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 8、发现重要疫病和事项,及时报告公司和检验检疫部门。 技术员的职责 1、技术员负责病虫防治、监督员负责药品发放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不同病害,采取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监督员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监督员应准备好药品交付当日班长,并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害虫发生及鸡的生长情况,对鸡病虫害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鸡和死鸡要进行镜检以确定病虫害,遇

养殖场管理制度

贵南县龙本才让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养殖场管理制度 为了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个人负责制 养殖场在场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领导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场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监督员的职责 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2、负责养殖场生产、卫生防疫、药物、饲料等管理制度的

建立和实施。 3、负责对养殖用药品、饲料的采购的审核以及技术员开具的处方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发药。 4、监管养殖场药物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5、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和养殖场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 6、如实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符合养殖场和其他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 7、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 8、发现重要疫病和事项,及时报告养殖场和检验检疫部门。 三、技术员的职责 1、技术员负责病虫防治、监督员负责药品发放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不同病害,采取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监督员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监督员应准备好药品交付当日班长,并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害虫发生情况,对病虫害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牲畜要进行镜检以确定病虫害,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场。 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措施。 6、监督员应监督技术员的病虫害发现情况,同时应将重要

生猪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猪、牛、羊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监测制度 l、遵守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的安排。 2、定期对场内畜(禽)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发现畜(禽)群中隐性感染者,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3、自觉接受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开展的疫病监测工作。 用药制度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执业或场内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执业或场内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动物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最新养殖场管理制度

最新养殖场管理制 度

生猪养殖场饲养管理制度 一、宜实行小单元式饲养,实施“全进全出制”饲养工艺; 二、合理控制猪的饲养密度;三是夏天降温、冬天保温,保持生猪生长所需的温度和湿度; 四、采取机械通风等措施,保持舍内空气新鲜,使猪舍空气境质量符合 NY/T 388 标准; 五、猪饮用水质符合 NY 5027 标准,保持饮水清洁、卫生; 六、不喂发霉、变质的饲料; 七、经常清洗消毒饮水、饲喂料槽和工具。 生猪养殖场销售购买生猪管理制度 一、生猪养殖场种猪引进制度 (一)猪场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种猪来源于非疫区并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 (二)引进的种猪要求按照 GB 16567 标准检疫合格,并隔离饲养30 d,确认为健康者后合群饲养; (三)引种时索取发票、系谱、种畜禽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并签订质量和服务合同。 二、生猪销售运输管理制度

(一)出栏生猪应按照 GB 16549 检疫合格,方可出售; (二)在休药期内的生猪不应作为食用生猪销售; (三)禁止销售病、死猪; (四)运输生猪车辆应在使用前后彻底消毒; (五)运输途中,不应在疫区、城镇和集市停留、饮水和饲喂; (六)在县境内应凭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出县境应凭《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出县境动物及其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运输生猪。 生猪养殖场使用饲料管理制度 一、使用的配合饲料、浓缩料应来源于具有《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企业生产的产品,预混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具有省级饲料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批准文号; 二、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要符合GB 13078《饲料卫生标准》的要求。饲料添加剂应是农业部规定的“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 三、不给育肥猪使用高铜、高锌日粮; 四、不在饲料中使用制药工业副产品、其它畜禽源性副产品; 五、禁止在饲料中添加β-兴奋剂(瘦肉精)、镇静剂、激素类和砷制剂。

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强化畜禽养殖过程监管,推行科学养殖行为,促进我区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禽及其产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及农业部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畜牧生产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屯溪区境内从事畜禽养殖的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的规范监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畜禽规模养殖,是指生猪存栏量达50头以上、家禽存栏达500羽以上、牛存栏20头以上、羊存栏40只以上及多畜禽兼养分别达以上标准的的养殖场(户)。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包括新建(扩建)规模养殖场(户)申办及备案;出售畜禽及其产品报检;畜禽生产过程中强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使用及养殖档案。

第五条屯溪区人民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各镇人民政府及区农业委、区财政局、屯溪工商分局、屯溪公安分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动物防疫工作。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委,具体工作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 第六条各镇成立相应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组,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日常工作。 第七条区农业委负责全区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的监管,具体工作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各镇兽医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的监管,具体工作由兽医站负责。 第二章养殖场设立 第八条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户)的应向镇兽医站提出《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各镇兽医站在接到申请后应于3日内报区畜牧兽医局审批。 第九条已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尚未申办《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应向镇兽医站提出《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各镇兽医站在接到申请后应于3日内报区畜牧兽医局审批。

肉鸡养殖场管理制度

肉鸡养殖中的卫生与防疫 (一)、防疫制度: 1、卫生制度; 卫生制度是环境卫生控制的理论指导和行为规范,通过良好的制度约束和卫生控制能解决环境污染的根本问题,并能从防疫的意义上解决环境的净化问题(能有效地减少和消灭病源微生物)。 (1)、保持生活区、生产区的环境卫生,清楚一切杂草、树叶、羽毛、粪便、污染的垫料、包装物、生活垃圾等,定点设立垃圾桶并及时清理。生活区和生产区彻底分开,达到现代养殖的相关卫生标准和商检局相关的出口备案要求。(2)、保持饲养人员个人卫生,每个饲养员至少有三身可供换洗的工作服,坚持每1-2天洗一次澡,保持工作服整洁。 (3)、保持餐厅、厕所卫生,定期冲刷、擦洗,做好无油污、无烟渍、无异味。养殖期间杜绝食用外来禽类产品(禽肉、禽蛋),养殖过程中禁止食用本场的病死家禽。 (4)、保持道路卫生,不定期清扫,定期消毒。有条件的养殖场可以将净道和污道水泥硬化,便于交通运输、便于内部人员日常操作、便于冲刷消毒。(5)、保持宿舍,被褥的整洁卫生,每个人至少有两套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巾),做到每批鸡出栏以后彻底换洗,必要时熏蒸消毒后在阳光下暴晒。(6)、消毒池的管理,保持进入生活区、生产区大门的消毒池内干净,池内无漂浮污物、死亡的小动物和生活垃圾,定期(5-7天)更换消毒液一次,特殊情况可以随时更换,最常见的消毒也是3-5%的氢氧化钠水溶液(俗话说的火碱水)。

(7)、要求鸡场配备兽医室、剖检室、焚尸炉,能对病死的家禽剖检、禽病的诊断和病禽、病料的无害化处理提供条件和方便。 (8)、养殖用水最好是自来水或深井水,定期检测饮水的卫生标准,确保卫生无污物,大肠杆菌污染指数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的卫生指标。 (9)、在场区配备粪便生物发酵处理池确保鸡场作为肥料的鸡粪和垫料对社会对其他养殖没有危害性。 (10)、养殖所用饲料要保持新鲜和干净,饲料场、散装料罐、养殖场、散装料仓,都要避免人为的接触和污染。在鸡群发病时期特别要注意剩料的处理。(11)、鸡舍内卫生 ①、地面卫生:确保网架干净,选用大小适中的塑料网便于粪便能漏下去。 ②、空气质量卫生,从育雏到出栏,根据养殖的需要、季节温度的变化、空气质量的变化等,不断调节通风量,确保舍内空气质量新鲜、氧气充足、有害气体不超标。 ③、育雏期间每日都要清理掉水杯中的垫料并擦洗干净。每批鸡出栏以后根据需要用相关的酸(碱)性消毒剂或特殊的除垢剂侵泡或高压冲刷自动饮水线,以便能有效去除水线中的青苔、沉积物和滋长的生物膜等。 ④、顶棚卫生:在饲料中添加灭蝇蛆药物或采取药杀措施,避免苍蝇粪便污染顶棚、灯泡、墙壁设备等,同时也避免了大量的苍蝇滋生而加大禽病传播的风险。顶棚不能有蛛网挂附也是起码的卫生要求。 ⑤、每批鸡出栏以后,对鸡舍内的所有设施设备、控制仪表等都要仔细的除尘、擦洗,避免留有卫生死角。 ⑥、凡是接触过病、死鸡以后要及时用消毒药清洗双手,避免人为地扩大污染。

规模化养殖场管理制度

规模化养殖场管理制度 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管理制 度 ..................................................................... . (2) (一)免疫制 度 ..................................................................... . (2) (二)用药制 度 ..................................................................... .. (2) (三)检疫申报制 度 ..................................................................... (2) (四)疫情报告制 度 ..................................................................... (3) (五)消毒制 度 ..................................................................... . (3) (六)无害化处理制 度 ..................................................................... .. (4)

(七)畜禽标 识 ..................................................................... .. (4) (八)养殖档 案 ..................................................................... .. (4) 肉牛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 度 ..................................................................... (4) (一)免疫制 度 ..................................................................... . (4) (二)用药制 度 ..................................................................... .. (5) (三)检疫申报制 度 ..................................................................... (5) (四)疫情报告制 度 ..................................................................... (5) (五)消毒制 度 ..................................................................... . (6)

养殖场员工管理制度

养殖场员工管理制度 1、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场内打架、闹事,如发生类似情况给予罚款或辞退。 2、外出员工自觉开包给门卫检查,发现偷盗公司财物与以公谋私得现象,除追回赃款赃物外,扣除工资并无条件开除。 3、人员得出入就是养殖场传播疾病得最主要原因,不请假私自外出,不按制度消毒得,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得辞退。 4、每月可以2天外出购物,如不外出可拿全勤奖20元,超出规定2天得一天扣10元。年假20天,如一年中一天都没休息得,年终可拿奖励奖金500元。外出人员一律由门卫凭条放行。违规者扣全勤奖与年终奖金。 5、一定要明白自己所在得位置,搞好团结。如发现影响团结得现象,按情节严重开会研究处理。 6、节约用电、用水,如发现浪费水电罚扣工资20元。 7、按时上下班,尽职尽责,不听从安排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得给予辞退。 8、封场期间,员工家属或亲朋不得入场,没经有关人员批准,自作主张得违规得辞退。 养殖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场区得管理,提高员工得工作效率,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生产出合格得肉产品,本场特制定以下制度,请遵照执行。 1、场区谢绝游人参观,领导视察需消毒后进入; 2、本场员进出场时需要在消毒室消毒,消毒时间3——10min,不能随意把与

生产无关得东西带入场区,员工进入生产区时要换工作服。 3、非本场车辆、牲畜不得进入本场,本场得送料车、送煤车等进入本场时,要严格消毒,并且按照固定路线进出本场,车辆不得进入生产区; 4、大门得消毒池中要经常换消毒水(2%氢氧化钠),冬天把消毒池得消毒液换成生石灰,定期得换消毒液或生石灰,保证有效得消毒浓度; 5、值班人员严格监督进出场人员,并做好记录,如果发现违规者,严格处理并及时上报。 养殖场法人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发展畜牧业得法规与政策。 2、在充分调研、协商得基础上,决定养殖场得经营计划与投资方案,对外签订经济合同。 3、制定养殖场得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弥补亏损方案。 4、决定养殖场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养殖场得员工与决定其报酬等事项。 5、制定养殖场得基本管理制度,负责向投资人提供养殖场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 6、决定养殖场合并、分立、变更、经营形式、解散等重大事件。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依法纳税,服从国家有关机关得监督管理。 ?养殖场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养殖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各项财务活动有序运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养殖场得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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