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工业 2014第10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申请人赣县国土资源局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发件日期2014年8月4日
江西省建设厅监制
建设项目名称啤酒生产
建设地址赣县洋塘工业园
规划用地性质工业用地选址意见书编号( )号
建设用地规划技术强制性指标
附图编号
东至:详见宗地红线图南至:详见宗地红线图
西至:详见宗地红线图北至:详见宗地红线图
项目规划依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
总用地面积(m2) 26040.23m2
建筑面积(m2)
地上:计入容积率面积≥26040.23m2
地下:-
容积率≥1.0 建筑限高(M)建筑限高20米
建筑密度% ≥36% 建筑色彩建筑色彩宜采用浅色为主色调并与周边建筑相协调绿化占地面积(m2) ≤5208.05 绿地率%
≤20%(建筑退让红线部分除满足交通、消防用地外,
其余均用于绿地建设)
建筑层数≤5层主要出入口方向(位置见附图所示)
机动车停车泊位30个
建筑间距(m) 满足《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相关要求
日照间距系数配套的住宅建筑满足大寒日日照时数不小于3小时
道路红线控制见附图所示
用地
标高
控制
见附图所示
建筑后退用地边界
距离(m)
北侧:见附图所示南侧: 见附图所示
西侧:见附图所示东侧:见附图所示
用地范围内应设置
的公共建筑或附属
设施
项目
垃圾收
集点
处数
服务半
径不应
大于
70M,宜
采用分
类收集
每处用
地面积
(m2)
每处建
筑面积
(m2)
附图粘贴处
市政工程设计要求道
路
交
通
1、主入口设置在西面、次入口在北面。距道路交叉口人行横线距离≥70米。
2、确保其厂区与现有道路通畅,以利居民及园区人员出行。
给
水
排
水
从市政管网接水,区内雨水和污水采用分流制,负责将区内雨水和生活污水顺利接入市政主排水干管。工业污水接入工业污水排放管道。
电
力
接洋塘工业园供电网,预留配电房位置
电
信
接洋塘工业园电信网,采用地埋方式
供
热
燃
气
人
行
道
机
动
车
道
非
机
动
车
道
行
道
树
消
防
必须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人
防
必须满足人防要求
备注:1、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总用地面积(按功能区划分)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2、企业入园前须提供环评报告。
注意事项
1、本规划设计条件作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附件,也可单独核发,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具有同等效力;
2、建设单位持本《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单体方案设计(或招标),设计方案均按A3规格装订成册(特殊情况除外);
3、本通知书如有附图,文图一体方为有效文件;
4、本通知书有效期为一年,逾期自行失效;
5、本通知书一式四份。
审批记事
通知书审批人签字:
年月日
通知书领取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