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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综合评分法

工程综合评分法
工程综合评分法

工程综合评分法

综合计分法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其技术标、商务标、综合(信用)标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技术标的权重占30%,商务标的权重占60%,综合(信用)标的权重占10%。其主要内容和参考分值如下:

(一)技术标的评标分值:30分

招标人可结合所建工程项目的技术特点及工艺要求,对技术标的内容、分值进行增减调整。

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1-2分

2.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2-3分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2-3分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2-3分

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2-3分

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2分

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1-2分

8.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1-2分

9.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2分

10.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2-3分

1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2-3分

12.企业具备信息化管理平台,能够使工程管理者对现场实施监控和数据处理1-2分

以上项目若有缺项的,该项为0分;不缺项的,不低于最低分。

(二)商务标的评标分值:60分

1.投标报价的评审3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2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

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评审15分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随机选择15项清单项目。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综合单价基准值。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1分,在评标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5分,满分共计1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3.措施项目的评审5分

措施项目基准值=各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2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10%~15%(含15%)时,为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15%(不含15%)时,每低1%在满分5分的基础上扣0.4分,扣完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4.主要材料单价的评审10分

主要材料项目单价选择10项材料,材料的单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材料基准值。在材料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1分,在材料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三)综合(信用)标的评标分值10分

1.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1-2分

2.承诺质量、工期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具体措施1-3分。

3.优惠条件的承诺1-2分

4.业主考察1-3分

招标评分细则

评分细则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占60分,质量服务承诺占40分。 一、商务部分(60分) 1、资质等级(满分5分) 投标人资质符合招标人要求得5分,包括: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不进入下面评分程序)。 2、注册资本(满分5分) 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得5分,500-300万元得3分,300以下得1分。 3、公司规模实力及以往业绩(满分5分) 投标人业绩及信誉进行对比,年度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得1分;专业人员具有执业证书(物流师、货运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超过5人得1分;投标人运输规模及运输车辆数量进行对比,自有车辆10辆以上得1分;与药企有过合作的得2分。 4、报价得分(满分35分) 以本公司拟定运输单价(药品运输 18元/件,果酒运输20元/件)为基准价,与基准价一致得30分,每高于基准价0.1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于基准价0.1个百分点加1分,得分不高过35分不低于20分。 5、合同审核(满分10分) 完全认可采用我方合同范本的得10分,在我方合同范本进行修改的得5分,不认可我方提供的合同范本不得分。

二、技术部分(40分) (1)健全的经营、服务、调度、统计、技术等机构和相应的完备的管理制度,满分6分; (2)各线路运输天数之和在响应招标文件基础上用时最短得8分,排第二的得7分,以此类推最长的得1分; (3)车辆安排及调运系统完善,物流跟踪及反馈信息措施良好,满分8分; (4)物流公司有自己的仓库以备不时只需得8分; (5)物流企业有一套完整的安全处理对策,可以从容处理各种事故的发生,满分8分; (6)与我公司曾经有过良好合作的,得分2分。

评标文件(综合评分评价法)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公开招标 评标文件 (综合评分评标法)

一、评标注意事项 1、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招投标的原则和要求组成。评委会成员由专家、业主代表、主管部门代表组成。 2、招投标文件是评标的唯一依据,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位投标商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 3、评委会一定要按照评标文件做好评标工作,对招标文件与投标资料要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掌握,尤其对投标资料应进行全面分析比较,按照综合评法,对投标人的标价、施工方案、质量、工期、信誉和业绩等进行评价,以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4、对投标资料中商务上、技术上、价格上存在的不明确处,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向投标商发出书面咨询,待澄清后再选评。但咨询与答复只限于澄清,而不能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包括价格)。 5、任何技术修正和价格修正都应以招标文件为根据,并具体说明理由和方法。评标人不能以任何经验、印象和推断等作为对某一问题“满意认可”的理由。 6、不要轻易废标,尽可能把废标压缩到最低限度,对必须废标的一定要充分说明理由。 7、评标工作时间紧张,但一定要保证质量,工作要认真负责,细致踏实,各项数据都要进行复核,保证做到准确无误。特别要注意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任何地方(往往是在不明显的地方)的声明、解释、要求和异议,千万不可大意。

8、评委会成员不能与任何一位投标商有特殊或密切关系,否则必须主动回避,各投标商可以对此监督举报。 9、评标委员会设立联络员制度。评标委员会如有事咨询投标商,必须通过评委会授权指定的联络员联系。反之,投标商有事必须找评委会,也必须通过联络员。评标期间,任何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与投标商私自接触,外出应请假,评标资料不得带出评标场所、不得复制,严禁带走;评标情况、评标结果在授标前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更不得向投标商泄露,如有违反,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通报当事人单位。 10、互相尊重、平等协调、加强团结、顾全大局。 11、评标结束后须认真办好交接手续,经评委会主任同意后方可离开。

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的评定

这种方法符合人们的正常思维定式,但计算复杂,而且会出现价格分为0分的不合理现象。 另外,报价每高出基准价1个百分点究竟扣几分合理也很难把握。 比重法即以基准报价占某具体投标人报价的比重作为该投标所得价格分占标准分值的比重。 这种方法计算简单,且不会出现价格分为0分的不合理现象。 计算公式为: 某投标人的价格得分=基准报价÷该投标人报价×价格标准分值平均报价法所谓平均报价法就是以合格投标人的平均报价作为基准报价,基准报价得满分(标准分),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标准分值基础上按其报价偏离基准报价的程度相应降低。 这种方法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最低报价法的缺点。 其缺点是不能充分体现价格竞争的市场规则,且计算复杂。 平均报价法按其计算基数不同,可分为全体平均报价法、中间平均报价法和打折平均报价法。 全体平均报价法就是以全体合格投标人的报价作为基数计算投标人平均报价,以此作为基准报价。 全体平均报价法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有时会因个别高或低报价而影响平均报价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计算公式为: 全体平均报价=∑合格投标人报价÷全体合格投标人家数中间平均报价法就是在全体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再计算平均报价,以此作为基准报价。 中间平均报价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全体平均报价法的缺陷。

计算公式为: 中间平均报价=(∑合格投标人报价-1个最高报价-1个最低报价)÷(全体合格投标人家数-2)打折平均报价法就是以打折后的全体合格投标人报价作为基数计算平均报价,以此作为基准报价。 打折平均报价法也可以一定程度上消除全体平均报价法的缺陷,但折扣率多少为宜很难把握。 计算公式为: 投标人平均报价=∑合格投标人报价×折扣率÷全体合格投标人家数其中,平均报价法按扣分方向不同又可分为“单向扣分法”和“双向扣分法”。 “单向扣分法”就是只对高于基准报价的报价(在标准分基础上)扣分,对低于基准报价的报价均给满分(标准分)。 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不会出现低报价得分少于高报价得分的不合理现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价格竞争的市场规则。 “双向扣分法”就是对高于和低于基准报价的报价都在(标准基础上)扣分,只有报价等于基准报价的才能得满分(标准分)。 这种方法的缺点是会出现高报价得分高于低报价得分的不合理现象,不仅使供应商之间的价格竞争变得毫无意义,而且会打击竞争者的积极性。 无论单向扣分法还是双向扣分法,在计算具体投标人报价得分时和最低报价法一样,也有“百分比法”和“比重法”两种。 但需要说明的是: 第 一、在双向扣分百分比法中,对高于和低于基准报价的扣分标准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第二、在双向扣分法中,当投标人报价低于基准报价时,无论是百分比法还是比重法,其价格分计算公式中的基准报价和投标人报价要位置互换,即百

综合评估法

精心整理 综合评估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提出的投标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如有)等内容采取在总分100分范围内进行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并以此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工程,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置评标分值,其中投标报价的分值不得低于70 审。 1 (1 (投标a.6家则 b. c.以审定标底为准,浮动范围在:房屋建筑工程-10%—+5%;设备安装工程(总价不含设备原值)-15%—+5%;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及构筑物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5%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 d.标底作为最高限价的,所有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 上述四种办法择其一,不得结合使用。 (2)分值计算

未参与评标标底计算或者计算评标标底时被去掉的投标报价,仍应计算相应分值。 ①房屋建筑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5%—+3%)内者,得基本分40分。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6分,每下浮1%加6分,最多扣18分或加30分。 ②装饰装修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10%—+3%)内者,得基本分40分。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3分,每下浮1%加3分,最多扣9分或加30分。 ③设备安装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7%—+3%)内者,得基本分42分。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4分,每下浮1%加4分,最多扣12分或加28分。 30分。 分。 招标2 (1 经 入法进行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列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税金”项前计入投标报价,否则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得零分。 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为零分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下述(2)、(3)、(4)、(5)项的计算及评分。(2)措施项目费5分

综合评分法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简称18号令)第五十条: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 第五十一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第五十二条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第五十三条性价比法,是指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包括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评标总得分=B/N B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B=F1×A1+F2×A2+……+Fn×An,其中:F1、 F2……Fn分别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A1、 A2、……An分别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N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中公开招标方式一般采用综合评分法,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一般采用最低价中标。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三章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投标报价基准值(计算方法同评标基准值)的20%,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三章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 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 得分,计分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投标报价基 准值(计算方法同评标基准值)的20%,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 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 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工程综合评分法

工程综合评分法 综合计分法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其技术标、商务标、综合(信用)标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技术标的权重占30%,商务标的权重占60%,综合(信用)标的权重占10%。其主要内容和参考分值如下: (一)技术标的评标分值:30分 招标人可结合所建工程项目的技术特点及工艺要求,对技术标的内容、分值进行增减调整。 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1-2分 2.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2-3分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2-3分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2-3分 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2-3分 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2分 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1-2分 8.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1-2分 9.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2分 10.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2-3分 1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2-3分 12.企业具备信息化管理平台,能够使工程管理者对现场实施监控和数据处理1-2分 以上项目若有缺项的,该项为0分;不缺项的,不低于最低分。 (二)商务标的评标分值:60分 1.投标报价的评审3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2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

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评审15分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随机选择15项清单项目。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综合单价基准值。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1分,在评标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5分,满分共计1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3.措施项目的评审5分 措施项目基准值=各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2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10%~15%(含15%)时,为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15%(不含15%)时,每低1%在满分5分的基础上扣0.4分,扣完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4.主要材料单价的评审10分 主要材料项目单价选择10项材料,材料的单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材料基准值。在材料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1分,在材料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三)综合(信用)标的评标分值10分 1.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1-2分 2.承诺质量、工期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具体措施1-3分。 3.优惠条件的承诺1-2分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1、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2、评标分值分配:商务3分,技术67分,价格30分。 3、评分细则: (1)商务部分: (2)技术部分:

注: 1、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中至少包含工程建设进度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功能其中一项内容的国内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项目,且合同中涉及上述内容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类似项目不包含投标人提供用以证明满足资格条件中投标人业绩要求的项目。 3、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合同中涉及上述内容的金额”的情况,开具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上述内容,否则视为无效。 (3)价格部分: 价格评分的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B的确定: 若合格投标人多于五家(含五家),将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其它各家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为评标基准价B;

若合格投标人为三~四家,则先计算合格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在该值85%~110%范围内的各合格投标人评标价格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为评标基准价B;若合格投标人评标价格均不在该值的85%~110%范围,则取所有合格投标人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为评标基准价B。 合格投标人仅为两家(含)时(经评标委员会判定仍具备竞争性时),直接取所有合格投标人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为评标基准价B。 系数A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推选一名代表,从98%、98.5%、99%三档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系数A计算评标基准价。 2)价格分评定原则 合格投标人评标价 = B,得满分。 合格投标人评标价> B,评标价格每高于B的1%,扣1分,扣完为止。 合格投标人评标价< B,评标价格每低于B的1%,扣0.5分,扣完为止。3)价格合理性扣分,此项为扣分项,最多扣2分。由评委根据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完整性及修正情况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修正额绝对值累计超过原报价1%(不含1%)的,每增加1%扣0.5分,用内插法计算。 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名,最终得分相同的,则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最终得分、评标价均相同的,则抽签确定排名先后。 最终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书面版为准!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一、评标原则 1、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坚持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委员会专家由招标人和监督部门人员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详细评标标准 1、无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的; 2、投标函附录未加盖企业印章的;投标文件无副本者;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级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8、投标文件中未附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的。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以全部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投标人的名次,出现最终得分并列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计分过程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总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四舍五入。 四、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按下列标准打分: 1、报价评定分值(40分) 所有不超出“招标控制价”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最新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料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表A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商务及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数量多的投标人优先; (4)投标文件提供的累计合同金额额大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 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 商务和技术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 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 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 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 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 版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满分100分。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一、评标原则 1、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坚持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委员会专家由招标人和监督部门人员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详细评标标准 1、无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的; 2、投标函附录未加盖企业印章的;投标文件无副本者;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级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8、投标文件中未附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的。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以全部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投标人的名次,出现最终得分并列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计分过程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总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四舍五入。 四、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按下列标准打分: 1、报价评定分值(40分) 所有不超出“招标控制价”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招标项目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 一、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 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二、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 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三、评分因素所占权重: 1、商务部分:( 25 分) 2、技术部分:( 32.5 分) 3、售后服务:( 10 分) 4、价格分( 30 分) 评标基准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 ) × 30 评标小组有权判定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是无效报价,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合格投 标人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的,将不计入基准价计算;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采 购人本分包预算金额,亦为无效报价。 5、自主创新产品:项目主要产品采用自主创新产品且在《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 目录》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5 分)

评分标准细则 序号评分 评价指标和分值 因素 投标人规模(注册资金、经营 场所、职工人数),投标人财务 5 分 最优者得满分,其余相应状况、银行资信或上年度审计打分。 报告、履约能力等信誉 商务 近两年在国内大型安保活 1所投同类产品近年在国内大型动中的应用业绩,最优者(25)8 分 安保活动中的应用业绩情况得满分,其余相应打分, 没有本项不得分。 近两年同类产品在北京地区的 好:10-12 分 12 分较好: 5-9 分 销售业绩(合同复印件) 差:0-4 分 参加投标产品中该项最大选型、规格、技术参数10 分程度满足者得满分,其他 依据满足程度相应打分。 技术样品的外观、制作工艺水平、17.5 好:13-17.5 分 2较好: 7-12 分( 32.5)使用性、实用性等分 差: 0-6分 好:4-5 分; 对投标人技术部分综合评价 5 分较好: 2-3 分; 差:0-1 分 有北京地区售后服务方案有售后服务方案,在北京有服得 2 分,在北京有服务机3 售后务机构。同北京市消防局签定10 分构得 2 分。同北京市消防服务( 10)过在北京售后服务合同,且在局签定过在北京售后服务有效期内合同得 5 分。有培训记录 得 1分。 价格 价格得分 =(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 )× 30, 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 4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30) 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本分包预算金额,亦为无效报价自主创新自主创新产品:项目中产品采用自主创新的(按照分包内产品种类 5产品平均得分)且在《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并提供相关证明(2.5 分)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计 ( 100 分)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最新版】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原则 1、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坚持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委员会专家由招标人和监督部门人员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详细评标标准 1、无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的; 2、投标函附录未加盖企业印章的;投标文件无副本者;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级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8、投标文件中未附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的。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以全部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投标人的名次,出现最终得分并列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计分过程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总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四舍五入。 四、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按下列标准打分: 1、报价评定分值(40分) 所有不超出“招标控制价”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时得满分40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扣2分的比例在满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扣1分的比例在满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评标办法及细则

附件A:评标办法 一、总则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二)评标委员会按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企业信誉、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进行综合评议,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的指标进行评审。 (三)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符合性审查(初步评审); 2.澄清(若有必要); 3.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 4.提出评审意见,综合评分,写出评标报告。 二、评标委员会 (一)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三)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四)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

工程综合评分法

工程综合评分法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工程综合评分法 综合计分法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其技术标、商务标、综合(信用)标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技术标的权重占30%,商务标的权重占60%,综合(信用)标的权重占10%。其主要内容和参考分值如下: (一)技术标的评标分值:30分 招标人可结合所建工程项目的技术特点及工艺要求,对技术标的内容、分值进行增减调整。 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1-2分 2.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2-3分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2-3分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2-3分 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2-3分 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2分 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1-2分 8.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1-2分 9.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2分 10.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2-3分 1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2-3分 12.企业具备信息化管理平台,能够使工程管理者对现场实施监控和数据处理1-2分 以上项目若有缺项的,该项为0分;不缺项的,不低于最低分。 (二)商务标的评标分值:60分 1.投标报价的评审3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2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

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评审15分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随机选择15项清单项目。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综合单价基准值。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1分,在评标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分,满分共计1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3.措施项目的评审5分 措施项目基准值=各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10%~15%(含15%)时,为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15%(不含15%)时,每低1%在满分5分的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 4.主要材料单价的评审10分 主要材料项目单价选择10项材料,材料的单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材料基准值。在材料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1分,在材料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三)综合(信用)标的评标分值10分 1.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1-2分 2.承诺质量、工期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具体措施1-3分。 3.优惠条件的承诺1-2分 4.业主考察1-3分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

第三章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 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资格审查文件。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投标报价基准值(计算方法同评标基准值)的20%,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公开招标货物类项目综合评分法

公开招标货物类项目综合评分法 评分因素和所占权重建议值 1、相关规定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原则上应将各部分分值权重设置在建议值围,总体上平衡。 财政部《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第九条: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外,政务信息系统采购货物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30%;采购服务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10%。无法确定项目属于货物或服务的,由采购人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项目属性。 政务信息系统:用于支撑政务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各类信息系统,包括执行政务信息处理的计算机、软件和外围设备等货物和服务。不论是政务系统还是非政务系统,包括所有的政府采购围的信息系统项目都应当执行财政部《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2.评分因素和权重建议值 2.1投标报价(30分-60分,客观分) 价格扣除: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且所投标的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则给予该产品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

标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小微企业,否则不适用本款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所投小微(监狱、残福)企业产品报价=所投小微(监狱、残福)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6%) 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同一产品,小微、监狱、残福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 2.2节能环保优惠政策(2-4分,客观分) (1)节能产品:所投货物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的,每有一项加1分,最多加2分(以提供注明所投产品位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的复印件为依据)。 (2)环境标志产品:所投货物有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的,每有一项加1分,最多加2分(以提供注明所报产品位于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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