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航空知识

航空知识

航空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复习题及答案

航空安全知识
一、 航空保安
答:结合措施、人力和物质资源,以防止对民用航空的非法干扰行为。
二、航空保安计划
答:为防止对民用航空进行非法干扰而采取的措施。
三、空侧
答:进入须受控制的机场航空器活动区、与其毗邻的地带和建筑物或其中的一部分。
四、陆侧
答:机场内旅客和公众可自由进入的区域和建筑物。
五、机场控制区
答:为确保民用航空安全而对进入加以控制的机场空侧区域。这些区域通常包括安全检查点与航空器之间的一切旅客离港区域、航空器、机坪、行李装卸区、货运仓储区、邮件中心、空侧配餐区和航空器清洁场所。
六、控制区通行证
答:是由机场当局授权机构经特定程序发给控制区内工作人员和车辆用以证明工作身份及其通行权力的专用证件。
七、背景调查
答:是对一个人身份和过去经历的调查,包括是否有犯罪记录,作为对其个人是否适合无人陪伴进入控制区进行评估的一部分。
八、机场报警电话?
答:机场公安局:88798909//88798110
机场派出所:88796220//88796221
火警电话:88798119
机场总值班:88798927
九、候机楼公安值班室的位置及电话?
答:二楼公安值班室位置在安检现场西侧,电话:88796220// 88796221。
一楼公安值班室位置在三号门正对面,电话:88796219。
十、机场区域如何划分?
答:机场区域分为对外开放区、办公区和控制区三部分,并分别实施相应的保安措施。
十一、机场航空保安威胁信息如何分级?
答:根据威胁程度,机场航空保安威胁警告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用四色标注:四级为轻度威胁,用蓝色表示;三级为中度威胁,用黄色表示;二级为严重威胁,用橙色表示;一级为高度威胁,用红色表示。
十二、发现可疑物品时应如何处理?
答:1、看护好物品,不要触碰或移动。
2、迅速报告值班领导或就近拨打报警电话,等候警察到场处理。
十三、发现无人认领物品怎么办?
答:1、发现无人认领的行李、物品时,应暂时看护,及时通知广播室找寻失主。
2、若仍无人认领应及时与机场派出所联系,将物品交于公安机关,由民警查找失主并发还。
十四、岗位上接到威胁电话或口头恐吓如何处置?
答:1、保持镇定,记录电话内容和背景情况(对方性别、年龄和要威胁的对象、实施的时间等),尽可能记住对方口音、语气和背景声音等;
2、迅速报告值班领导或就近拨打报警电话,陈述上述内容。
十五、候机楼紧急疏散原则?
答:1、工作人员应优先引导旅客疏散;
2、隔离区向机坪疏散,公共区向候机楼外疏散;

3、应迅速寻找就近通道,避开危险区撤离;
4、撤离时应使用步行电梯,避免使用电梯;
5、候机楼应急通道:国内隔离区(二楼)为8到12号廊桥;国际隔离区(二楼)为17号廊桥;远机位隔离区(一楼)为18到20号登机口;地下室从安全出口疏散。
十六、隔离区内对商业销售活动的安全管理规定?
答:1、隔离区内不得销售机舱内禁止或限量携带的物品。
2、隔离区内经营的商店、免税店、餐厅在向内运送的商品应当经过安全检查,同时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监督。
十七、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随身携带或者交运哪些物品?
答:1、枪支、弹药、军械。
2、管制刀具;警械。
3、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品。
4、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
十八、航空器内禁止哪些行为?
答:(一)在禁烟区吸烟;(二)抢占座位、行李舱(架);(三)打架、酗酒、寻衅滋事;(四)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和设备;(五)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
十九、扰乱民用航空营运秩序的行为有哪些?
答:1、倒卖购票证件、客票和航空运输企业的有效订座凭证。
2、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购票、登机。
3、利用客票交运或者捎带非旅客本人的行李物品。
4、将未经安全检查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物品装入航空器。
二十、机场内禁止哪些行为?
答:1、攀(钻)越、损毁机场防护围栏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2、在机场控制区内狩猎、放牧、晾晒谷物、教练驾驶车辆。
3、无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进入机场控制区。
4、随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
5、强行登、占航空器。
6、谎报险情,制造混乱。
7、扰乱机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二十一、暂存物品的安全规定?
答:1.候机楼内除行李寄存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暂存行李、物品。
2.暂存物品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3.暂存物品不得是违禁物品。
二十二、办理控制区通行证需要什么手续?
答:1、首先拿公安局的《背景调查表》到机场派出所登记备案。 2、经机场派出所审核并考试合格后,再拿《背景调查表》到治安大队办理暂住证。
3、持《办理控制区申请表》和暂住证到公安局空防科办理控制区通行证。
二十三、工作人员进入候机楼隔离区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1、必须佩带机场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的有效控制区通行证件。
2、不得携带任何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
3、必须经安全检查。
二十四、控制区通行证件如何规范佩带?
答:胸前明显位置,随时接受值勤人员(公安、安检、保安)查验。
二十五、对不按规定佩戴证件者如何处理


第一次查出,给于警告;第二次查出,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查出,撤消证件有效性一个月。
二十六、对涂改、冒用、借用证件者和使用过期证件者如何处理?
答:对涂改、冒用、借用(包括借用人和被借人)证件者,撤消证件有效性3个月。对过期证件予以没收。
二十七、证件丢失怎么办?
答:1、证件在控制区内丢失,应立即向保安人员报失,并留在保安岗位,然后通知其单位主管到场证明其身份。经保安人员确定其身份后,方可离开控制区。
2、在控制区外发生证件丢失、被盗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机场公安局(电话:029-********),提供报失通行证的详尽资料,包括持证人姓名、通行区域、丢失或被盗时间。

法律知识
一、什么是暂住人口?
答:暂住人口是指离开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 的市区或乡(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暂住十日以上的人员。 
二、暂住人口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答:暂住人口管理实行“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 接纳暂住人口的 单位和个人应主动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并自觉接受公安派出所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用未登记、未办理暂住证的外来人员。三、违反《陕西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规定如何处罚?
答: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暂住人口及有关人员,由公 安机关予以处罚:
1、应申报暂住登记的暂住人口,不申报暂住登记的,予以警告,并责令补办暂住登记;
2、应申领暂住证的暂住人口,不申领暂住证的,予以警告,仍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下 罚款,并责令其申领暂住证;
3、涂改、转借暂住证的,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并重新申领办理暂住证;
4、伪造、买卖暂住证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 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招用暂住人口的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每瞒报一人,对法定代表人或直接 责任人处以一百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其为被瞒报的暂住人口补办暂住登记或暂住证;
四、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答: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五、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答:1、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
2、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
3、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六、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1、门

卫、值班、巡查制度;
2、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3、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4、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5、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6、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7、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8、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9、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八、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 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4、 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5、 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 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十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 结伙斗殴的;
2、 追逐、拦截他人的;
3、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 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十二、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十三、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十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2、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3、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4、 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十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1、 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2、 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3、 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4、 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十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 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2、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

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十七、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十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 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2、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3、 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十九、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十、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十一、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 有较严重后果的;
2、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3、 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 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十二、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二十三、当遇到警卫车队时,是否穿行或抢道?
答:不可以,应该主动避让。
二十四、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十五、怎么报案?
答:报案时拨打机场公安局内线报警电话 110,98909;机场派出所报警电话 96220、96221。讲清楚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什么事情。若有嫌疑人员,应讲清其体貌特征、口音、人数登,并留下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二十六、中国公民如何申办身份证?
答: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十七、居民身份证丢失怎么办?什么情况下应该换领新证?
答: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
二十八、什么情况下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答:1、常住户口

登记项目变更;
2、兵役登记;
3、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4、申请办理处境手续;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二十九、在什么情况下公民必须接受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
答: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1. 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2. 依法实施现场管制的,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3. 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4. 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
三十、酒后驾车怎样处罚?
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由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十一、什么叫燃烧?什么叫火灾?
答: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灾、发光和(或)发烟现象,成为燃烧。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就成了火灾。
三十二、灭火的基本原理时什么?
答:灭火的基本原理可疑归纳为四个方面,即冷却、窒息、隔离和化学抑制是一个化学过程。不论是使用灭火剂灭火,还是通过其他机械作用灭火,都是通过上述四种作用的一种或是几种来实现的。
三十三、对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工作人员不履行义务、责任的组织《消防法》有哪些规定?
答:现场工作人员应当引导和疏散在场的群众,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造成人员伤亡,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5日以下拘留。
三十四、火场逃生的原则是什么?
答:安全撤离,救助结合。
三十五、发生火灾时的正确逃生方向?
答:当遇到火灾时要迅速向有安全出口的方向逃生。
三十六、火灾逃生的几种错误行为?
答:原路脱险、向光朝亮、盲目追随、自高向下、冒险跳楼。
三十七、身上着火怎么办?
答:发生火灾时,如果身上着火,千万不能奔跑,因为奔跑时,会形成一股风,就像是给炉子扇风一样,火会越烧越旺。着火的人乱跑

,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引起新的燃烧点。身上着火,总是先烧着衣服、帽子、裤子。这时,最重要的是先设法把衣、裤脱掉,如果来不及脱,也可卧到在地上打滚,把身上的火熄灭,或者跳如就近的水池、水缸、小河等水中去,把身上火熄灭。
三十八、怎样打火警电话?
答:火警不要惊慌失措,要保持镇静,火警电话号码119要记清。
1. 电话打通后,应讲清楚着火单位、所在区县、街道、门牌或者着火详细地址。
2. 要讲清么东西着火,火势怎样。
3. 要讲清是平房还是楼房,最好能讲清起火部位、燃烧物质和燃烧情况。
4. 报警人要讲清自己姓名、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
5. 报警后要派专人在街道路口或村口等候消防车到来消防车区火场的道路,以便迅速、准确到达起火地点,发现火警及时报警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三十九、根据消防法,发生火灾时单位,个人报警有哪些要求?
答: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的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四十、火场逃生的几种方法?
答:1.如果有避难层或疏散楼梯,可先进入避难层或由疏散楼梯撤到安全地点。
2.如果楼层已着火燃烧,但楼梯尚未烧断,火势并不十分猛烈时,可披上用水浸湿的衣被,从楼上快速冲下。
3.多层建筑火灾,如楼梯已经烧断,或者火势已相当猛烈时,可利用房屋的阳台、落水管或竹竿等逃生。
4.如果各种逃生的路线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时可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过程,同时可向室外扔出小东西,在夜晚则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
5. 如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又无其他自救办法时,可用绳子或床单撕成条状连接起来,一端紧栓在牢固的门窗格或其他重物上,再顺着绳子或布条滑下。
6. 如无条件采取上述自救办法,而时间又十分紧迫,烟火威胁严重,被迫跳楼时,可先向地面抛下一些棉被等物,以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滑,以缩小跳楼高度,并保证双脚首先落地。
7. 要发扬互助精神,帮助老人、小孩、病人优先疏散,对行动不便者可用被子、毛毯等包扎好,用绳子、布条等吊下。
四十一、西部机场集团安全工作的“六点认识”是什么?
答:第一,安全是机场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和基本前提,是永恒的主题和永远需要解决的矛盾。因此,在任何时候,安全第一的思想不能动摇,安全第一的责任不能淡化,安全第一的工作不能松懈。第二,安全是一个运动的过程,是一个系统工程,是由各方面的因素决定的。因此,安全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永远要从零开始。第三,安全是相对的,并不等于说我们的工作就是消极被动的。恰恰相反,安全工作是有规律的,而规律是可以认识和把握的,只要工作到位,安全是有保证的。第四,安全是反映机场工作的综合指标。既是服务工作的基本内容,也是效益的重要保证;既是企业生存的本质要求,也是企业品牌的基本要素。因此,一项全局性工作,最积极、最活跃、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因此因此因此有了安全不一定就有一切,但没有安全一切都没有。第五,保证安全要靠法律、靠规章、靠制度,不能靠波浪式、运动式、经验式管理,不能搞短期行为。只有严格遵守法律和规章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安全。第六,人是安全生产中最积极、最活跃、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因此,安全工作要以人为本,通过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业务技能,才能为保证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管理规定依据《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航空保安计划》、《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以及国家、机场有关航空保安政策制定。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控制区划分为:国内航班旅客候机隔离区、国际航班旅客联检区及候机隔离区、国内航班旅客行李到达区、国际航班旅客行李到达区、机坪(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登机(登机廊桥、客梯车和航空器)及航空货运控制区。
? 受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委托,民航陕西机场公安局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管理机构。
? 工作人员控制区通行证按有效期限分为:二年期证件、一年期证件、短期证件、一次性证件和专用证件五种
? 人员二年期证件适用于在控制区工作与驻场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使用,每二年更换一次。
? 人员一年期证件适用于在控制区工作与驻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使用,每年更换一次。
? 人员短期证件适用于在控制区工作二天(含)以上一年以下或一天内多次出入的人员使用,证件有效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 人员一次性证件适用于重要客航班接送人员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进入控制区的人员使用,进入控制区时须专人引导。
? 申请办理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可单独出入控制区的人员必须接受背景调查。
? 申请办理二年期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的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的保卫处(科)负责背景调查,没有保卫处(科)的由单位指定部门(办公室、政治处、政工科或

党办)负责,人事部门审核,并由单位责任人签字盖章,在公安局空防警保科审核备案。
? 申请办理一年期和短期控制区通行证件的人员,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由其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出具;连续在民航同一单位工作二年以上的,可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报公安局治安支队审核备案(候机楼内的单位由公安局机场派出所审核)。
? 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的出具时间应当在背景调查开始前6个月内,无刑事犯罪记录应保持时间连贯。
? 所有经审查符合办证条件的人员应当接受1学时的航空保安知识岗前培训。
? 申请办理二年期、一年期、短期控制区通行证件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航空保安知识培训。
? 培训结束后统一由空防警保科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控制区通行证件。对于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应再次进行培训。对于两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办证资格。
? 进行考核前,用人单位须向空防警保科提交培训计划、内容、学时记录,由公安局空防警保科备案。
?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统一由民航陕西机场公安局办理。空防警保科负责办理人员通行证件,交巡警支队负责办理车辆通行证件。
? 需要申请办理二年期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一),由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负责部门公章,到公安局空防警保科审批后,办理二年期工作人员通行证件。
? 需要申请办理一年期或短期控制区通行证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二),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负责部门公章,在公安局治安支队(或机场派出所)审核备案后,到空防警保科审批,办理一年期通行证件。
? 需要申请办理一次性控制区通行证件的人员,由申请人持书面申请和本人身份证件到公安局空防警保科审批,根据工作需要办理。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控制区采用通道管理系统进行身份识别和保安检查制度对进入控制区工作的人员和车辆实施通行管制。
? 凡在控制区工作的人员和车辆出入控制区,必须将证件佩戴在胸前明显部位或放置在放置在车前明显位置。
? 进出控制区域工作的人员和车辆,必须在通道管理器上刷卡出入。违犯规定的,通道管理系统报警进行提示;连续三次未按规定刷卡进出者,将自动撤销控制区通行证有效性,不能再次进入。
? 证件有效性自动撤销后,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负责部门印章后,持控制区证件到空防警保科申报,予以恢复。
? 一年内证件被自动撤销有效性三次的,撤销证件有效性,须再次进行培训,重新申请办理证件。
? 持证人员只能在证件限定的区域工作、活动,并

自觉接受公安、安检部门查验。
? 人员和车辆通行证只限于本人和指定的车辆使用,不得涂改、转借、冒用或挪作他用,否则禁止进入控制区。
? 航空器活动区车辆通行证可在所有控制区内通行,车辆必须按照要求从规定的道口进入,货运控制区车辆通行证只限在货运控制区通行。
? 因施工需要进入航空器活动区的车辆仅限在控制区内按照限定的时间、区域、路线行驶;使用一次性证件的车辆,仅限在指定的时间、区域、路线,由警车引导通行。
? 持证人工作发生变动,应办理退证、换证手续。用人单位证件主管负责人应及时将原证回收,交机场公安局统一销毁。需更换证件的,应按照申办程序重新申请办理。
? 对持有一次性通行证件的人员、车辆,应由民航接待单位派员陪伴,车辆应由公安局警车引导进入控制区。
? 各单位应对其员工所持有控制区通行证件登记造册,发生人员变动或证件到期,应及时将证件收回,在 7 日内办理退证手续;对于离职、离岗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退证申请,空防警保科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离职、离岗手续。
? 控制区证件在机场控制区内丢失,应立即向道口管理人员报失,并留在道口,通知单位主管到场证明其身份。经道口管理人员确定其身份后,方可离开控制区。
? 控制区证件在控制区外发生证件丢失、被盗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机场公安局(电话:029-********),提供报失通行证的详尽资料,包括持证人姓名、通行区域、丢失或被盗时间。
? 持证人要求补发证件的,要认真填写《证件丢失补办申请表》,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 二年期、一年期证件丢失的,仅限补办有效期为三个月的短期证件,到期后重新申请续办。一年内两次丢失控制区证件的,不再予以补办。
? 对不按规定佩戴证件或使用车辆证件者,第一次查出,给予警告;第二次查出,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查出,撤销证件有效性一个月。
? 对违反证件管理规定,危害航空安全,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控制区证件应佩戴在胸前明显位置,并随时接受公安、安检、保安的检查。
?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火场逃生的原则是安全撤离、救助结合。
? 暂住人口是指离开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乡(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暂住十日以上的人员。
? 航空保安指结合措施、人力和物质资源,以防止对民用航空的非法干扰行为。
? 机场控制区通常包括安全检查点

与航空器之间的一切旅客离港区域、航空器、机坪、行李装卸区、货运仓储区、邮件中心、空侧配餐区和航空器清洁场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根据《消防法》,发生火灾时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立即报警,应当无偿的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 机场内旅客和公众可自由进入的区域和建筑物称为陆侧。
?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出租、转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 冒用、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地的证明。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从事商业、饮食业、维修业、服务业等单位雇用的人员,应该在开始工作的一周 内到单位所属管辖公安机关管进行暂住登记并申领暂住证。
? 暂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暂住期满需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
? 不按规定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或者暂住人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 雇佣无暂住证人

员或者扣押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件的,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 机场内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禁止焚烧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的污染物。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空运的货物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或者对其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货物托运人不得伪报品名托运或者在货物中夹带危险物品。
?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拟在暂住地居住十日以上的外来人员,应在到达暂住地后三日内按本办法规定,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
? 申领暂住证时,应该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出具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带本人照片的证明。伪造、买卖暂住证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破坏火车、航空器,足以使火车、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末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 民用航空公安机关(简称民航公安机关)负责对民用航

空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统一管理、检查和监督。
?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