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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

银行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
银行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

**银行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ⅩⅩ年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

第一部分工作底稿

尽职调查应用的主要方法包括查阅、访谈、列席会议、实地调查、信息分析、印证和讨论等。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方法都适用于所有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主承销商需要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特征、组织特性、业务特点选择适当的方法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尽职调查报告应在收集资料和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的基础上撰写。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按照《**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尽职调查和注册材料撰写工作细则》(招银发【2013】446号)要求办理。

尽职调查报告应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具体明确,突出体现尽职调查的重点及结论,充分反映尽职调查的过程和结果,包括尽职调查的计划、步骤、时间、内容及结论性意见。

一、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二、调查人员尽职调查声明

本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按照**银行债券承销业务有关制度、规章和操作规程的要求,由(杨永征)与(张亚峰)共同对发行申请人、增信方的主体资格、财务状况以及抵(质)押物的权属、状态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核实,取得了相关凭据,

并对所取得的资料凭据进行了理性分析与判断。

本调查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没有隐瞒已经知道的风险因素,申请人及担保人的实际控制人、高层管理层人员不是我们的关系人。

主办客户经理姓名:杨** 协办人姓名:张**

调查时间:ⅩⅩ年3月3日至ⅩⅩ年3月17日

第二部分授信调查报告

一、业务往来与合作情况

1.简述客户关系建立历史

客户上门、我行开发、他人介绍等;与我行人员有无特殊关系。

申请人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客户,2013年11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上证债备字【2013】125号文《接受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通知书》,拟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30000万元人民币,自通知书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申请人为我分行辖内企业,浙商证券作为承销商向我行推荐认购该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申请人与我行人员无特殊关系。

2. 客户授信要求及我行预计收益

3.申请人及其关联企业在我行授信历史

申请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我行的授信历史、目前有效的授信内容和审批条件,以及授信使用情况。如果是集团客户,应说明集团客户在我行的总体授信情况,以及额度切分情况。

申请人为我行新客户,无授信历史。

3.1按时间列示现有效授信额度的终批意见(老客户),含申请人申请人及关联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我行的新兴融资业务详情(包括:信托、私募债、已登记/发行的其他新兴融资产品的金额、期限、保证方式及其用途)

3.2说明我行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情况,目前的额度空余状况。

4.申请人在其他银行授信情况(截止ⅩⅩ年3月10日结合贷款卡信息向申请人了解),

申请人在其他银行授信使用情况(结合贷款卡信息向申请人了解)

贷款卡查询记录(结合贷款卡信息向申请人了解,查询时间不早于本调查报告10个工作日;如果贷款卡数据较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数据差异较大,须解释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人行征信查询结果,申请人公开信息中有住房公积金暂停缴费记录,最近一次交费日期为2013年10月15日,累计欠费金额为81992万元,造成该欠费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施工工人流动性大,部分员工申请应缴住房公积金以现金形式发放,申请人正在研究可行性,对该笔欠费,公司已于近期补足。

申请人及关联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类融资业务详情(包括:信托、私募债、已登记/发行的其他新兴融资产品的金额、期限、保证方式及其用途)

申请人及控股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无其他信托、私募债等融资业务。

申请人对外担保情况(结合贷款卡信息向申请人了解)

(单位:人民币万元)

5.已发行债券情况

申请人以往无债券发行情况。

我行金融市场部门目前的持券情况(含自营和理财业务)

6.在我行业务往来情况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注册登记情况和股权结构、股东背景

要求:必须追溯到申请人的最终股东和最终实际控制人,以及最终股东和最终实际控制人

关于兴业银行的尽职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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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泉州监管分局: 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泉州分行”)与我行签订的系列理财产品托管合同,由兴业银行泉州分行作为我行系列型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的托管人。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行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兴业银行泉州分行的基本情况、公司的主要业务及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材料进行了相关核查。核查主要依据兴业银行泉州分行提供的文件资料。现就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注册资本107.86亿元,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邮政编码350003,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兴业银行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截至2011年6月末,兴业银行前十大股东依次为:福建省财政厅、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新政泰达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烟草海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岩市财政局、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截至2011年6月末,兴业银行资产总额突破2万亿元,达到20899.06亿元,股东权益1011.73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为0.35%,上半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22.32亿元。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2011年7月发布的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兴业银行按总资产排名列第75位,按一级资本排名第83位。根据美国《福布斯》2010年发布的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兴业银行综合排名第245位,在113家上榜的中国内地企业中排名第14位。 二、治理结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公司章程》及配套的管理制度,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统一法人

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区别

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区别 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1、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2012年5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2012年5月22日) 2、适用范围与条件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未上市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公司债券。试点期间,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未上市非房地产、金融类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可以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在深交所或者上交所备案,由深交所或者上交所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 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工具PPN)(非公开定向发行) 1、规定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2011年4月29日) 2、适用范围与条件 债券非公开定向发行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限定在特定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发行方式。 非公开定向发行由发行人与投资人通过达成《定向发行协议》,协商确定信息披露具体内容及方式,具有“定向发行、有限转让、内部披露”的特点。定向投资人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定向工具发行前遴选确定。定向投资人投资定向工具应向交易商协会出具书面确认函。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的,应向企业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注册有效期2年。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在协会进行要件注册,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集中托管。

三、债务融资工具 1、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1)规定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2008年4月9日)《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 (2)定义 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应披露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和债项评级,发行期限一般为3-10年。 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没有硬性的评级要求) (3)发行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3)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4)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近三年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7)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8)待偿还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9)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实际来看,目前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企业多为大型企业,其中发

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客户直接提供的资金

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客户直接提供的资金,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的保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表内业务,以及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信用证保兑、债券发行担保、借款担保、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未使用的不可撤消的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 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的授信,中长期则是一年以上的授信 打包贷款和出口押汇都是出口地银行给予出口商资金金融通的方式。但两者有以下区别: 1、打包贷款是银行只凭出口商提交的国外客户开来的信用证作为要求预支金额的凭证,而出口押汇则 是银行以出口商提出交的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货运单据作为垫款的依据。 2、打包贷款的行为发生在货物装运之前,是出口商因购货、包装、装运的需要而要求银行给予资金融通;而出口押汇的行为发生在货物装运之后,是出口商为了资金周转,在交货后押汇而提前取得资金。 3、在打包贷款业务中,银行通常只付给信用证金额的一部分;而在出口押汇业务中,银行通常在买单 时付足全部金额。 4、办理打包贷款业务时,出口商人需提交信用证后,订立一份合同即可办理;办理出口押汇业务时, 出口商需填写总质权书和申请书,有时还需提出保人出面担保,填具担保书。 收款人的票据。出票人一般为企业。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一般为企业。10天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的汇票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企事业单位等承兑的汇票为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分为:转账和现金两种。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时,才能申请现金银行汇票。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在银行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并将银行汇票、解讫通知和填制的进账单一并送交开户银行。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银行的银行汇票丧失,由失票人通知汇票上记载的代理付款行办理挂失止付。银行受理挂失止付,按票面金额千分之一向挂失止付人收取手续费;手续费不

2018年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18年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18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原则 (4) 第六条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4) 第三章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标准 (4) 第四章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标准 (9) 第五章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的管理和发布 (10) 第六章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报告制度 (11) 第七章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 (11) 第八章保密措施 (12) 第九章与投资者和中介机构的沟通 (13) 第十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和保管 (13)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 (14) 第十二章责任追究机制 (14) 第十三章附则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的主要内容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向市场披露。 第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共同执行,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间,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五条在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间,本办法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具有约束力。

银行尽职调查清单

银行尽职调查清单 第一部分公司基本情况 1.1 公司的主体资格 1.1.1 请提供由公司注册地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盖有“工商档案查询专用章” 的 公司(包括公司前身)成立至今的所有工商底档,以及《公司注册登记资料查询 单》/《公司变更登记情况查询单》 1.1.2 按以下顺序提供相关文件: (1)公司(包括公司前身)自成立以来(包括设立、历次变更)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及最新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正本和副本) (2)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改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及主 管部门的批复及指导性文件、股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发起人 协议、创立大会决议、股东签名册等 (3)公司自设立至今历次增资发起人/股东出资方式、资产来源及有关凭证; 历次股权转让作价依据及受让方资金来源 (4)请提供能证明清单中每项变更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前 后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公告、相关的 各种决议、协议(如该等文件与其他条款项下要求的文件重复,请注 明已经提供文件的情况) (5)公司正在进行的股权调整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重组方案/ 改制方案、股权调整涉及的相关协议、政府部门关于股权调整的批复/ 证明/登记/备案文件、股权调整涉及的相关公司的内部决议、有关股东 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同意函、拟注销公司的工商底档文件、拟注销公司 获得的政府部门的注销证明 (6)公司出资人签署的出资人协议、股东投资协议或出资人为设立公司而 签署的其他类似协议,以及出资人为设立公司而作出的决议(7)公司股东关于利润/利益分配的特别约定(如有) (8)公司成立及历次变更时的政府主管部门(如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 主管部门、外商投资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的批文或批准证书(9)公司成立以及历次注册资本变动所需的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10)公司成立时及历次变更的公司章程以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11)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2016年至今召开的所有会议的会议 记录和会议决议

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制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银行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和金融服务水平,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以及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行的《内部控制指引》、《信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授信的相关规定,结合银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统一授信是指在银行对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对单一法人客户统一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实施集中统一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信贷管理制度。银行对客户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国际结算项下贸易融资、担保等表内外信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滚动使用。 第三条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统一授信所指“统一”,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统一: (一)授信主体的统一。即银行作为一个整体统一向客户提供授信。信贷审查委员会是按上会标准审核批准银行客户授信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授信形式的统一。银行按照统一的标准识别和评价客户的整体信用风险。并将客户的授信风险总量控制在授信风险限额之内。 (三)不同币种授信的统一。将本币业务授信与外币业务授信置于同一授信额度之下。 (四)授信对象的统一。授信对象必须是符合银行授信条件的企业法人客户。 第四条银行在确定对法人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同时,应根

据风险程度获得相应的担保。有条件授信时,必须先落实条件后实施授信,条件未落实或条件变更,不得实施授信。 第五条银行建立统一的授信审批程序及执行程序。 (一)授信审批程序。 1.未达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标准的,按业务部门发起授信申请、风险管控部授信审查、总经理审批的流程执行; 2.达到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标准的,按业务部门发起授信申请、风险管控部授信审查、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总经理审批的流程执行。 (二)授信执行程序。最高授信额度确定后,各种具体授信形式的发放应由各业务部门按银行审批流程逐笔办理审批。 第六条银行统一授信管理管理方式为公开统一授信与内部统一 授信两种形式。通常情况下,银行采用内部统一授信的形式。公开统一授信需要与客户签订授信协议。 第七条根据客户信贷业务单一的情况,银行可以对信贷业务单一的客户实行单笔专项授信,专项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不得滚动使用。 第八条授信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一)统一授信有效期为一年,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一年一定,授信批准后方可生效使用。 (二)专项授信可根据业务特点确定授信期限。 第九条银行各业务部门对原授信必须在届满前一个月,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授信,不办理或过期办理的,原授信到期自然失效。 第十条客户未结清的授信业务,仍然占用新的授信额度。即在新的年度核定综合授信额度后计算的可使用额度,应扣减未结清的信贷业务。 第十一条企业法人客户统一授信制度主要包括企业信用评级、核定授信风险限额、计算授信风险总量和授信风险度。

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

小企业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 (适用符合国家统计局确定的小企业标准且在本行授信风险敞口在500万元 (含)以下的小企业) 申报单位:经办人: (续授信要求描述我行授信后变化及限制性条款落实情况)

2.其他资产或对外投资情况:金额: 0 万元, 详细说明:无对外投资 3.主要负债分布情况:合计 1600 万元, 其中: (1)本行借款 0 万元,票据余额 0 万元,保证金比例 0 %, 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敞口1600万元,按揭 0万元。 (2)应付帐款189万元,其它应付款82万元。 (3)其他负债0万元,详情说明:无 (4)信用记录情况:信用记录良好 (5)或有负债情况:无对外担保 4.其他非财务因素分析:

1、主要优势 2、主要风险:公司目前经营现状来看,其主要风险如下: 政策风险。与大多数外销企业一样,出口退税在企业利润中的占的份额较大,如果国家对出口退税政策发生变化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最终利润。 行业风险。安吉作为转椅生产基地,相关产品生产厂家较多,企业的模仿能力较强,产品的替代性较强,如果不能拥有自己的专利产品,将面临较大的行业风险。 经营风险。从公司货款回笼及支付情况来看,企业与上、下游客户关系较好,其美元收汇速度较快,同时对上游企业也能及时支付原材料款,表明企业与上、下游客户合作诚信度高。同时其应收、应付账款主要客户无重大变化,表明企业与上下游合作关系稳定,不存在重大贸易纠纷;产品销路较好,产销基本平衡。 汇率风险。由于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持续升温,汇率变动的风险相对较大。 担保风险。保证人 六、担保人简介及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电费、工资、税收等支付情况):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指引20080415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指引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对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尽职调查行为,提高尽职调查质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的尽职调查,是指主承销商及其工作人员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和步骤对企业进行充分调查,掌握企业的发行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和企业的业务、管理及财务状况等,对企业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做出判断,以合理确信企业注册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行为。 第三条主承销商应按本指引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撰写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作为向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备查文件。 第四条本指引是对尽职调查的指导性要求。主承销商应根据本指引的要求,制定完善的尽职调查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条主承销商应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尽职调查,保证尽职调查质量。

第六条主承销商开展尽职调查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工作方式、工作时间、工作流程、参与人员等。 第七条主承销商开展尽职调查应组建尽职调查团队。调查团队应主要由主承销商总部人员构成,分支机构人员可参与协助。 第八条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行资格; (二)历史沿革; (三)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四)公司治理结构; (五)信息披露能力; (六)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情况; (七)财务状况; (八)信用记录调查; (九)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 第九条主承销商应保持职业的怀疑态度,根据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的特点,对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重要事项展开调查。 第十条主承销商开展尽职调查可采用查阅、访谈、列席会议、实地调查、信息分析、印证和讨论等方法。 第十一条查阅的主要渠道包括:

招商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业务上报审查工作规范

招商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业务上报审查工作规范 (第一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业务上报审查,提高审查效率,保证授信调查和审查质量,控制授信业务风险,根据《招商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管理办法(第二版)》和《招商银行境内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操作规程(第二版)》,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招商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管理办法(第二版)》涵盖的各项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业务及或有负债业务。 第二章分行(含深圳管理部,下同)上报的授信业务资料明细第三条授信对象基本情况资料: 1.公司章程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成立的批文; 5.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近期(3个月内)财务报表(要求审计报告必须完整); 6.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表; 7.贷款卡记录明细。 第四条保证及抵质押情况(如有): 1.保证人(出质人)公司章程复印件; 2.保证人(出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保证人(出质人)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近期(3个月内)财务报表; 4.抵质押财产清单; 5.抵质押物评估报告; 6.贷款卡记录明细。 第五条分行调查审批资料: 1.招商银行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评审建议表; 2.定量指标评分情况表; 3.定性指标评分情况表; 4.授信调查分析报告; 5.分行各级审批意见; 6.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业务主要监控指标计算表; 7.招商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客户授信审批资料清单。 第六条复议的授信业务上报的审批资料: 1.复议报告及分行各级复议意见; 2.新的情况补充资料。 第七条对已有授信业务关系的授信对象,可沿用部分原有档案资料,并在《招商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客户授信审批资料清单》备注栏注明,如原有资料内容发生变化,如执照变更、新的会计年度报表等,则需提供新的资料。 第三章上报资料基本规范要求 第八条完整性要求: 1.各类授信审批资料必须按第二章的要求上报,不能缺少,如果收集确有困难,需书面说明。 2.授信调查分析报告的内容要严格按统一格式提示的要求撰写,逐项说明和分析,保证

银行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2014年版)

附件2 **银行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2014年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

第一部分工作底稿 尽职调查应用的主要方法包括查阅、访谈、列席会议、实地调查、信息分析、印证和讨论等。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方法都适用于所有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主承销商需要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特征、组织特性、业务特点选择适当的方法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尽职调查报告应在收集资料和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的基础上撰写。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按照《**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尽职调查和注册材料撰写工作细则》(招银发【2013】446号)要求办理。 尽职调查报告应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具体明确,突出体现尽职调查的重点及结论,充分反映尽职调查的过程和结果,包括尽职调查的计划、步骤、时间、内容及结论性意见。 一、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二、调查人员尽职调查声明 本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按照**银行债券承销业务有关制度、规章和操作规程的要求,由(杨**)与(张**)共同对发行申请人、增信方的主体资格、财务状况以及抵(质)押物的权属、状态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核实,取得了相关凭据,并

对所取得的资料凭据进行了理性分析与判断。 本调查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没有隐瞒已经知道的风险因素,申请人及担保人的实际控制人、高层管理层人员不是我们的关系人。 主办客户经理姓名:杨** 协办人姓名:张** 调查时间:2014年3月3日至 2014年3月17日

第二部分授信调查报告 一、业务往来与合作情况 1.简述客户关系建立历史 客户上门、我行开发、他人介绍等;与我行人员有无特殊关系。 申请人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客户,2013年**月**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上证债备字【2013】***号文《接受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通知书》,拟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30000万元人民币,自通知书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申请人为我分行辖内企业,浙商证券作为承销商向我行推荐认购该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申请人与我行人员无特殊关系。 2. 客户授信要求及我行预计收益 3.申请人及其关联企业在我行授信历史 申请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我行的授信历史、目前有效的授信内容和审批条件,以及授信使用情况。如果是集团客户,应说明集团客户在我行的总体授信情况,以及额度切分情况。 申请人为我行新客户,无授信历史。

简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

简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目前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短融,CP)、中期票据(中票,MT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超级短期融资券(超短融,SCP)、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票据(ABN)等类型。 CP: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1年内到期偿还本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MTN: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偿还本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SMEC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并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为了方便中小企业融资,于2009年11月推出的创新金融产品。 SCP:超级短期融资券、超短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信用

评级较高(一般为中央AAA级企业)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九个月)以内的短期融资券。SCP期限最短为7天,也可以此类推为14天、21天,最长期限不超过九个月。这意味着SCP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债券产品,发行规模将不受净资产40%的红线约束。这将进一步丰富市场的利率期限结构、风险结构以及流动性结构,有利于形成短、中、长期兼备的市场化收益率曲线。SCP比短期融资券更为灵活,可以满足企业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瓶颈,有助于提高企业流动性管理水平,特别适合财务集中管理的大型企业集团;在利率上也比银行流动性贷款更有竞争优势、更市场化,而银行贷款还要制约于央行的管制利率。ABN:是银行间市场的资产支持票据简称。(非公开定向发行)资产支持票据,本质跟ABS一样,只是是非公开定向向投资者募集资金,期限相对较短。 PP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由于发行时只需向定向投资人披露信息,无需履行公开披露信息义务且其构成较为多元化,发行方案灵活,利率、规模、资金用途等条款可由发行人与投资者通过一对一的谈判协商确定,发行规模可突破“40%”限制,可化解中小企业、新兴产业等发行人的融资困局。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概念

同业拆借:指的是银行之间为了解决短期内出现的资金余缺而进行的相互调剂,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发生在一个工作日结束后银行对账目进行结算时发现资金出现多于或短缺的情况下,为了使第二天的工作照常进行或对富余款项进行利用。 同业拆借的主要交易对象为超额准备金,拆入行向拆出行开出本票,拆入行则对拆出行开出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存款支票即超额准备金。对资金贷出者而言是拆放,对拆入者而言是拆借。 超额准备金:是指商业银行及存款性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存款账户上的实际准备金超过法定准备金的部分。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中国人民银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办理外汇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提供人民币同业拆借及债券交易的清算提示服务;提供网上票据报价系统;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开展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 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场所,是一个高度组织化、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场所,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证券交易所本身并不买卖证券,也不决定证券价格,而是为证券交易提供一定的场所和设施,配备必要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并对证券交易进行周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为证券交易顺利进行提供一个稳定、公开、高效的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目前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短融,CP)、中期票据(中票、MT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超级短期融资券(超短融、SCP)、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票据(ABN)等类型。 债券融资工具发行对象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 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票据是一种债务融资工具,该票据由特定资产所产生的可预测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应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资产支持票据通常由大型企业、金融机构或多个中小企业把自身拥有的、将来能够稳定生成现金流的资产出售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将这些资产作为支持基础发行商业票据,并向投资者出售以换取现金。资产支持票据在国外发展比较成熟,其发行过程与其他资产证券化过程类似,即发起成立一家特殊目的公司(SPV),通过真实销售将应收账款、银行贷款、信用卡应收款等资产出售给SPV,再由SPV以这些资产作为支持发行票据在市场上公开出售。 城投债:一般是相对于产业债而言的,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等的投资目的发行的。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

信贷业务中的尽职调查报告

信贷业务中的尽职调查报告信贷员的尽职调查,是对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负责任的重要体现,借款人能清晰了解到自己的贷款能力,贷款人能有效防范风险,双赢的模式下将有助于银行也健康有序的发展。 信贷业务中的尽职调查报告有的员工说柜员是银行最重要的岗位,每天接待客户的现金和资金的来去;但也有人认为信贷员是为银行创造利润的群体,没有信贷员日晒雨淋的调查和催收贷款,哪里来的银行利润。其实,存贷款工作一并重要。 存款是银行生存之基础,贷款是银行发展之本。银行内每一个岗位都有其固有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或许存在接触存款业务的客户很多,但是对于贷款业务的认识的还是比较陌生,现在就信贷业务做个简单了解。 尽管在信贷业务品种不同、对象各异上,但都有其内在的、本质的、共同的管理流程。科学合理的信贷业务管理实质上是规避风险、获取收益,以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过程。 每一笔信贷业务都会面临诸多风险,基本操作流程就是要通过既定的操作程序,通过每一个环节的层层控制达到防范风险、实现收益的目的。一般来说,一笔贷款的管理流程

分为九个环节,分别是:贷款申请、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回收与处置。 衡量一个从事信贷业务的专业人员工作效能,关键在于看他对每一笔贷款申请的尽职调查程度。因为尽职调查作为贷款全流程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全面深入、细致严谨、高质量的尽职调查工作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管理信贷风险的基本保障,其工作质量直接决定了贷款质量和风险承担水平。其次,尽职调查是降低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减少贷款风险隐患的重要手段。最后,通过揭示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风险信息,有助于银行也金融机构作出正确的决策。 勤勉尽责地履行调查义务,尽可能掌握借款人及业务的各方面情况,揭示分析潜在的风险因素,是信贷员尽职调查工作的基本要求。信贷员必须遵循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原则,通过各种途径开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客户及项目信息。 信贷员可以通过现场调查和非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展开调查。现场调查包括现场会谈和实地考察,非现场调查包括搜寻调差和委托调查等方式。 尽职调查最终体现在调查报告中,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侧重于对借款人的资信水平、偿债能力,贷款具体用途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

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 日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5月4年2008( 24月2年2009 日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第一条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发行注册, 号)及相关1第[2008](中国人民银行令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债务融第二条 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简称企业)在银行 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负第三条 责受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注册。 接受发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第四条 注册不能免除企业及相关投资价值及投资风险进行实质性判断。 中介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的法律责任。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实行注册会议制度,由注册第五条 会议决定是否接受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 名经5注册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注册会议由第六条 济金融理论知识丰富、熟知相关法律法规、从业经验丰富、职业 声誉较高的金融市场专家(简称注册专家)参加。 注册专家由交易商协会会员推荐,交易商协会常务第七条 理事会审定。

交易商协会秘书处设注册办公室,负责注册 文件的第八条 接收、初评和安排注册会议。 企业通过主承销商将注册文件送达注册办公室。注第九条 册文件包括: (一)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报告(附企业《公司章程》规定的 有权机构决议); (二)主承销商推荐函及相关中介机构承诺书; (三)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拟披露文件;(四)证明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披 露信息的其他文件。

招商银行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操作规程

招商银行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操作规程(第三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授信业务,提高审查效率,保证授信调查和审查质量,控制授信业务风险,根据《招商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管理办法(第三版)》,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的评定。 第二章报批程序及所需材料 第三条对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总部)的授信,原则上由金融机构总部所在地分行(含深圳管理部、下同)(以下简称申报行)收集资料并评审后,报总行同业银行部初审。总行风险控制部负责对总行同业银行部的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并按权限报风险控制(审贷)委员会审批。 对注册地无我行分支机构的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总部),可根据业务需要,由相关分行进行申报。 第四条申报行上报总行的授信业务资料。 (一)授信对象基本情况资料: 1.公司章程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成立的批文; 5.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近期(3个月内)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完整); 6.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表; 7.贷款卡记录明细。 (二)保证及抵质押情况(如有): 1.保证人(出质人)公司章程复印件; 2.保证人(出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保证人(出质人)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近期(3个月内)财务报表; 4.抵质押财产清单; 5.抵质押物评估报告; 6.贷款卡记录明细。 (三)申报行调查审批资料: 1.招商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审批表(见附1); 2.招商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定量指标评分(券商/非券商类)表(见附2); 3.招商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定性指标评分表(见附3); 4.招商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调查分析报告(见附4); 5.申报行各级审批意见; 6.招商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业务主要监控指标计算表(证券公司类/财务公司类/信托投资公司类/金融租赁公司类)(见附5); 7.招商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客户综合授信审批资料清单(境内机构)(见附件6)。 第五条上报授信资料基本规范要求。

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

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 衡量一个从事贷款业务的专业人员工作效能,关键在于看他对每一笔贷款申请的尽职调查程度。为大家的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欢迎大家来查阅。 有的员工说柜员是银行最重要的岗位,每天接待客户的现金和资金的来去;但也有人认为信贷员是为银行创造利润的群体,没有信贷员日晒雨淋的调查和催收贷款,哪里来的银行利润。其实,存贷款工作一并重要。 存款是银行生存之基础,贷款是银行发展之本。银行内每一个岗位都有其固有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或许存在接触存款业务的客户很多,但是对于贷款业务的认识的还是比较陌生,现在就信贷业务做个简单了解。 尽管在信贷业务品种不同、对象各异上,但都有其内在的、本质的、共同的管理流程。科学合理的信贷业务管理实质上是规避风险、获取收益,以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过程。 每一笔信贷业务都会面临诸多风险,基本操作流程就是要通过既定的操作程序,通过每一个环节的层层控制达到防范风险、实现收益的目的。一般来说,一笔贷款的管理流程分为九个环节,分别是:贷款申请、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回收与处置。 衡量一个从事信贷业务的专业人员工作效能,关键在于看他对每一笔贷款申请的尽职调查程度。因为尽职调查作为贷款全流程风险

管理的关键环节,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全面深入、细致严谨、高质量的尽职调查工作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管理信贷风险的基本保障,其工作质量直接决定了贷款质量和风险承担水平。其次,尽职调查是降低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减少贷款风险隐患的重要手段。最后,通过揭示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风险信息,有助于银行也金融机构作出正确的决策。 勤勉尽责地履行调查义务,尽可能掌握借款人及业务的各方面 情况,揭示分析潜在的风险因素,是信贷员尽职调查工作的基本要求。信贷员必须遵循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原则,通过各种途径开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客户及项目信息。 信贷员可以通过现场调查和非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展开调查。现场调查包括现场会谈和实地考察,非现场调查包括搜寻调差和委托调查等方式。 尽职调查最终体现在调查报告中,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侧 重于对借款人的资信水平、偿债能力,贷款具体用途及还款等请款的分析,确保借款人交易、借款用途、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真实,防范虚假按揭等现象的发生。 信贷员的尽职调查,是对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负责任的重要体现,借款人能清晰了解到自己的贷款能力,贷款人能有效防范风险,双赢的模式下将有助于银行也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小额信用贷款贷前调查的重要性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标准分销协议文本【模板】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标准分销协议文本 甲方:乙方: 本协议系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订立而成,所有条款均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第一条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债券全称)(债券简称:,代码:)初始登记前的债券额度分销事宜达成协议。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 %(浮动利率债券及含权债指首次票面利率)。 第二条本期债券分销额度的分销采用券款对付的方式,甲乙双方应于年月日不晚于下午时(北京时间)同步办理债券分销额度的交割和款项结算,完成本次分销交易。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全价100元/百元面值的价格向乙方分销面值总额人民币元整(¥)的债券分销额度,乙方同意买入上述金额的债券分销额度。 第四条乙方保证具有投资甲方分销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合法权利、授权及批准,且认购资金来源及用途合法。甲方保证其分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行为合法合规。甲、乙双方保证本次债券额度分销事宜不存在利益输送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五条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管辖并据其进行解释。

第六条双方应完整保存本分销协议及分销结算记录,保存期至当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结束后的五年止。 第七条本协议各签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排除或修改以下内容: (一)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示的债券信息要素应至少包括债券全称、债券简称及债券代码; (二)本协议第二条关于“券款对付”分销结算方式的约定; (三)本协议第三条关于按照全价100元/百元面值的价格进行分销的约定; (四)本协议不设置手续费相关条款; (五)本协议第四条至第七条。 对于结构化产品、零息票据、外币结算债券等特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由于产品设计、结算机制等合理需求无法满足本条第二、三款的,可以对本条第二、三款进行相应修改,所做修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自律规则及本条款相关精神。 在不违反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若双方协议对有关条款进行特别约定或对本协议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需在本第七条之后补充或修改有关条款。 双方不得以财务顾问协议、二级市场交易等方式规避或违背本条相关约定。 第八条双方一致同意,除不可抗力外: (一)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本期债券分销额度分销款划

关于银行授信

银行授信 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客户直接提供的资金,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的保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表内业务,以及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信用证保兑、债券发行担保、借款担保、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未使用的不可撤消的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银行授信业务流程 先要说个概念,授信不等于贷款。授信的范围很大,只要有敞口,都叫授信,贷款的范围很小,指的仅仅是银行有条件的借你一笔钱。中资银行的企业授信么, 1、客人先开户,开户资料就是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证、开户证等。开户后 3 天账户可用。 2、然后企业联系客户经理,和客户经理说自己的贷款需求,要多少钱,要什么产品(国际业务产品还是人民币业务产品),多少期限,自己公司业务结构怎么样,账期结构怎么样。 3、银行客户经理根据你们公司的业务情况,给你设计产品。产品很多,不一定是纯粹的 1 年 1 放的流贷,什么信用证啦,保函啦,押汇啦,国内保理(国际保理)啦……要根据之前客人提供的公司信息来设计,和客人沟通,敲定最终的授信方案。 4、敲定方案之后,企业一般提供一些这笔授信所需

的所有项目资料,具体提供哪些要看你之前和客户经理商量敲定的是做什么方案,每种产品要求的东西都不一样,外汇授信一般提供报关单,提单,客户(你们公司的客户)的相关资料,发票,海运单,保险单,合同等等,人民币业务一般提供房产证(如果有抵押),存单(如果有质押),法人授权书,审计报告,起码 3 年年报+若干月报,交易合同,缴税凭证(或者报税系统打印),部分科目明细,该笔授信有关的具体的项目资料等等。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一句两句说不清的。 5、客户经理搜集齐所有资料,就开始写调查报告,期间会让客户补件,可能会多次上门拜访,会问客人一些财务和日常生产经营问题,客户要积极配合。 6、写完调查报告,上报分行待审会,审批通过或者不通过。 7、不通过的一般复议,复议再没戏,一般当年就没戏了。通过的就可以放款了。客人提供后续一些资料,到银行来做业务审批,审批过程由客户经理办理,客户最后盖章就行了。外资银行么麻烦一点。其他都差不多,但是在客户提交的材料上基本是厚厚一叠,一笔贷款的档案相当于中资银行一个客户的全套档案那么多。而且贷后管理极其繁琐,收费也比较贵族化,所以一般企业,除了国际大企业需要国际性银行撑个脸面,一般都选择内资银行。价格可以谈,手续相对也比较简单。外资银行对客户经理的要求较高,所有的调查报告全部用英文写,而且外资没有待审会一说,credit 都是相互独立的。企业除了配合客户经理以外,还要配合 credit,因为 credit 收到每个案子,最终都要亲自去企业调查情况。内资的信审也会下企业,但是不是每个都去。但是话说回来,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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