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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过程中的非正式规则(1)重点

中国立法过程中的非正式规则(1)重点
中国立法过程中的非正式规则(1)重点

中国立法过程中的非正式规则(1)

一。引言

在西方的政治传统中,立法始终是政治剧场中最尖刻、最有分量和挑战性的角色。而此种意义上的立法理念于中国社会几乎完全是异质的东西,近代以来、更确切地说,自清末新政以来的立法实践尤添了诸多混乱。1949年国民党法制体系彻底崩溃,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现代立法理念和实践遭到拒斥,剩下的只能依靠政党的政治影响力和意识形态重建新的立法制度。从一开始,当代中国的立法就不得不依赖中国共产党的看护,服从党的权威是不争的事实。“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首先表征了党作为法律乃至法制体系的缔造者身份。

伍德罗·威尔逊的《国会政体》对此问题的理解有相当参照意义。此书着重勘察了美国政体如何在实践中背离了宪法所确立的精致的平衡结构,最终演变为一个国会至上的政府,甚至于脆就是“国会常设委员会主席的政

府”(威尔逊,1986,p。58)。威尔逊强调,在检视任何政府制度时,主要问题在于查清那些真正掌握权力的人和基本的权力结构,仅仅依据权威性的宪法指南是无法令人满意的(威尔逊,1986,p。11)。正是在这样的研究中,产生了“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的区分。前者意指政治组织的法定制度或法定结构,后者则表示政治组织在实际操作中的真实行为者及其遵循的“游戏规则”。长期以来,非正式因素在当代中国政治生活中始终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尽管对其确切涵义看法不一,“正式”一词确在很大程度上概括了中国政治的风骨。中国的政治体系距离制度化的要求还很远,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的约束。即使改革开放以来的正式化、制度化进程也只是局限在中下层官僚体制,而上层决策,尤其是高层决策,仍是高度非正式的(Dittmer,1995,p。19)。

立法不仅地处整个政治生活的关键环节,也是发生于上层乃至最高层的决策。就此而言,立法过程中的非正式规则对真实政治的折射是颇具典型性的。因此非正式规则为探究中国立法、进而中国政治本身提供了实质性的切入点。

本文所指的立法过程是广义的,不仅包括正式的立法机关(议会或人大)内部署的立法程序,而且力图真实地描述立法机关各种决策过程中内外诸努力之间的正式与非正式的相互作用(岩井奉信,1990,前言)。在此过程中,正如威尔逊对中国政体的考察所指示的,背离宪法性观定的法定权力的实际转移很可能不仅发生于正式的立法主体内部,如全国人大的立法权为重心向其常委会

或常设专门委员会转移,或国务院的立法权力“中心向下属部委或法制办公室转移,更可能发生于正式立法主体与其他政治、社会势力之间,其中最重要的是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执政党之间立法权力的实际分配。对于像中国这样一个以成文法为主而立法过程中又充斥了“党政法一体化”(周旺里,1995)等非正式因素的国家来说,后者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中国的立法过程深受政党等因素影响几乎是历史注定的,久而久之的惯例以及党的内部规章扮演了无法估量的角色。正是这种来自正式的规则制约之外的影响,形成了当代中国立法过程中大量的“非正式规则”。

二。立法者:党、国务院、人大

中国宪法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是一切政府权力的唯一来源和归宿,国家主席、国务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中央军委等一切政府机构的权力都由人大派生出来并必须服从于人大的领导与监督;它拥有最高的立法权力,可借此建立立法制度并通过立法活动建立其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制度,并制定一切它认为必要的公共政策。然而,宪法同时又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地位,其中对各级人大和国务院的立法工作的领导已成为一种由此原则生发出来的公认的“默示权力”。

宪法规定上的模糊似乎可以通过文字上的巧妙解释得到解决:即在法律上,人大是最高的,党必须遵循人大制定的宪法和法律,人大有权对执政党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进行追究;而在国家政治体制上,人大应该接受党的领导。但这种解决方式并不具有实践意义,因为现实中不存在任何能够有效监督和约束执政党的机制,执政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之“必须”无法体现为一种操作性的宪法义务。对于这种“双重”最高权威的规定,实践中的解决只能是选择其中一个——党作为最高的权威。

党的最高权威地位必然反映在立法过程之中。长期以来,下面一段话,“法律是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定型化的表现,是把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彭真,1989,P。22),一直是一种带有“中国特色”的对“立法”的正式描述。这种看法直接揭示了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法律服从于、跟随于政策。但另一方面,法律是公共政策最权威的表达,而立法则是公共决策的最高形式,这一点,至少在形式上业已得到党的承认并得以反复强调。党的文件、指示、决定和命令已不再是中国决策的唯一主要形式,“党的政策要经过国家的形式而成为国家的政

策”(彭真,1989,P。220),而“国家的形式”主要就是立法。这就使法律成为当今中国多数决策的最后形式,立法则是其合法化的最重要的途径。到1980年代中期,党的“决策”与国家的“立法”之间的界限已经模糊:“立法”成为大量“决策”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越来越多的重大“政策”的内容是在把它们起草为“法律”的过程中经过千锤百炼而浮现出来的。从另一方面也可以

说,越来越多的重要法律或法规的内容是在党和国家的政策形成和确立过程中得以明确的。

1.立法过程中的权力分配与角色关系

在过去的十几年间,中国立法已经发展出一套政治上十分复杂的过程,这不是由宪法所规定的统一的、自上而下的政策制定的过程,而是一个“多阶段,多舞台”的过程。每一部法律都要经过大约五个不同的阶段:议程确定;部门间审查;最高领导人同意;全国人大辩论与通过;以及对作为政策的法律的说明、实施或裁断。这些阶段又分别或联合在三个不同的“舞台”——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机关、国务院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131上进行(Tanner,1995,p。39)。在此意义上的立法过程包括政策建议的提出、从政策到法律草案的拟订和法律的通过以及一系列相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出台。而法律的制定,只是其中一个并不重要的部分而已(Kim,1984,p.9)。以此观之,中国的立法大体如下:重大立法始于党中央,终于国务院或其下属部委;多数立法始于国务院或其下属部委,其间经过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回到国务院;真正由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策的立法仍

为少数。

1985年司法部部长邹瑜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草案)》所做的说明,清楚地描述了第一个五年全民普法运动出台的经过:(1)提出建议:“几年来,胡耀邦、邓小平、彭真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讲话强调这个问题”;(2)设定议程:“今年初,党中央书记处批转了陈丕显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明确提出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3)各部门协调(用邹瑜的话来讲就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今年六月,根据彭真委员长的倡议,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联合召开了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4)政策执行:“十一月五日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拟定的《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并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党中央这一重要号召”;(5)国务院正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990,pp327-328)。最后,司法部长没有提及的这一过程的最后一步,即(6)根据国务院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

上述过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人大系统三者在立法过程中所形成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和它们分别承担的功能。党的作用几乎贯彻始终:由党的领导人提出建议;以党中央文件的形式确定议程;党中央部门(宣传部)参与部门间的协调和《规划》的拟订。国务院的作用也充分体现在部门协调、《规划》拟订、组织实施和向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上,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却只是在最后的阶段才开始介入过程,因而对最终的结果影响最小。这幅立法图景虽有

其特殊之处,但与中国实际立法过程的整体相去不远。它清楚地告诉我们,居于立法过程权力中心的不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而是党中央;其次是行政部门——国务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整个立法过程中处于决策圈子的最外缘。

执政党与国务院在实际立法过程中优先地位的形成自有其原因。国务院立法功能的膨胀不仅渊源于经济建设和管理国家的客观需要,更发端于长期以来执政党对行政系统的重视,使它具备了大量立法和决策的结构。直到今天,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中绝大多数仍由国务院提出立法建议、起草立法法案;直接在国务院系统通过的法规、规章等在数量上也远远超过了人大立法。”而且在中国的立法实践中,人大相关法律的颁布往往意味着一系列实施细则或条例、部门规章的制定的开始,这些实施性的法规或规章都是由国务院或其下属部、委、局等单位起草和制定,带有极大的部门特征,常常出于部门主义的考虑而僭越法定立法权限的范围,甚至直接修改乃至违背人大立法的原则。因此,对于中国绝大多数的法律来说,人大或其常委会颁布法律并不意味着立法过程的结束,因为该法律的内容很可能在实施和解释的过程中遭到实质性的修改(梁彗星,1999,pp。193—205),在这种情形之下,国务院或其下属部门反而成了真正的“立法者”。

2.中国共产党对立法过程的介入和领导

中国共产党作为最重要的非正式因素直接介入立法过程并承担立法功能,这大大改变了实际权力在立法过程中的分配格局,使原本就权限划分不清,关系界定不明的立法过程更为复杂。要清楚地阐明这一问题,至少得回答三个问题:执政党的领导是如何突破“原则性”规范,成为一种实质性的权力的?这种非正式的权力是通过什么方式或途径行使的?是什么维系着这一方式或途径的合法性?由于篇幅有限,本文只考察了党和人大系统的关系,因为就外部联系来看,党与国务院的关系与此有很大的相似性。

①原则性领导到实质性的立法分工:

十三大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的干部。这一规定比之宪法具体得多了,但仍缺乏可操作性。而新近制定的专门规范立法活动的《立法法》对党领导立法的范围和方式也未作任何具体化的要求。这就直接地把该问题推向了“非正式规则”。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是,中国共产党一直很深地介入了立法过程,尤其表现在立法决策、立法规划,以及对重要法案的事先批准或审查上。当然,党中央并不存在一个系统的、专门领导和协调立法的结构性实体,以前专管与法律事务有关的中央政法委对立法的干预也在减弱(Tanner,1999,p.111;O'Brien,1990,p.160)。因此,党直接或间接承担的立法功能

一直遵循着惯例所确定的模糊不定的“基本原则”,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法律,凡带有重大原则性质的,事先需报党中央批准;党中央主要是就法案的指导思想和其中的一些重大原则问题进行把关,而不是每个条文都过问。

这一原则在1991年党中央《关于加强对国家立法工作领导的若干意见》的文件中得到了某种程度的确认。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份确定全国人大与党中央的程序性关系的中央文件(Tanner,1994a,p。72),它对党中央介入立法的范围和程序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党中央对立法过程的“主动”介入分四种情形:1、宪法的修改、某些重大政治方面和特别重大的经济、行政方面的法律草案,在提请全国人大审议之前,都须经过党中央政治局(或其常委会)与中央全会的审议;其他法定机关提出的修宪议案,也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或全国人大中党的领导小组报送党中央审定;2、政治方面的法律,在起草前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将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呈报党中央审批;3、政治方面的法律和重大经济、行政方面的法律,在提交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审议前,由常委会党组呈报党中央政治局或其常委会审批;4、中央对法律起草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凡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起草的法律,一律由常委会党组报中央审批,其他部门起草的法律草案需报全国人大审议的,也由常委会党组统一报中央审批(Tanner,1994a,p.73;蔡定剑,1998,pp.34-35,p.298;蔡定剑,1999,pp.165-166)。除了“主动”介入立法过程外,党中央还可应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的“请求”对立法过程产生影响。当党中央的政策在一些重要问题上不太清楚,从而无法指导某一项具体的立法工作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可通过党组请求党中央对该政策进行澄清、决定或再肯定(Tanner,1994a,p.73)。这样一种“自下而上”的过程比起“自上而下”的过程来,更有利于增加人大的自主性,因而也更需要强调人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

桥牌协会章程

桥牌协会 桥牌协会,总称湖北省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桥牌协会。成立于2008年3月,桥牌协会是在共青团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委员会的领导下,信息工程系团支部的协助下成立的集娱乐性、益智性、交流性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生联合协会。 第一章桥牌协会总章程 一协会名称 桥牌协会 二协会宗旨 本协会以桥牌竞技规则,技能方法的学习,学员间相互进行桥牌水品切磋,开展以桥牌为核心的活动竞赛为宗旨。旨在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长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的文化修养及品味。使“三棋一牌” 中的桥牌在大学生中得到普及,并成为新技术学院的特色文化发展壮大。 三协会活动方式 以桥牌练习为主,定期邀请专业辅导老师授课,组织学员学习了解桥牌的相关知识,桥牌技巧的解析。同时请校内外的桥牌专家及业内人士指导协会会员,并结合学生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桥牌竞赛活动。协会的所有文化活动以桥牌协会为基本组织形式,以新技术学院桥牌协会活动室及各多媒体教室为活动基地。时间,地点,形式机动灵活。 四协会组织制度 (一) 指导老师: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院长张忠海教授。 孝感学院数统学院副书记林先安副教授。 孝感市桥牌协会秘书长罗祖文老师。 (二)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由协会全体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连任最多不超过两年.协会设立四个职能部门:组织部,宣传信息部,秘 书部和设备管理部。各部设立部长,副部长各一名,由会长,副会长指导 或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连任最多不超过两年。各部长全 面负责所在部的各项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五协会的活动 (一) 协会的各类活动须严格遵守学校团体联合会的有关规定。 (二) 本协会组织各种会议和活动,须事先向新技术学院团体联合会提出书面 申请,申请书上须说明会议或活动内容,参加人数,时间及地点等,由新 技术学院团委及团体联合会进行审批盖章,申请通过后活动方可开展。 (三) 协会组织活动及会议前须事先写好详细的活动(会议)计划,由组织部负 责做好全面协调工作,并由宣传信息部负责通知,秘书部须做好点名记 录工作。

中国民用机场试飞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局知识讲解

中国民用机场试飞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机场试飞工作,确保机场试飞的安全和质量,检验飞行程序的实用性和机场的运行保障能力,特制定本通告。 2、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新、改扩建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启用前需进行的试飞,已运行的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新增的飞行程序、进行重大调整或优化的飞行程序启用前需进行的试飞。 参与以上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应遵守本规定。 3、相关规章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民航局第129 号令)第五十三条“对于规定要求需进行试飞的新建运输机场工程或飞行程序有重大变更的改建、扩建运输机场工程,在竣工验收和飞行校验合格后,项目法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试飞手续,并取得试飞总结报告。” 《民用航空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规定(送审稿)》第三十条“对于新建、改建、扩建机场,以及飞行程序的重大改变和航行新技术应用,地区管理局应当组织机

场试飞。该试飞除包括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验证外,一般还应当包括机场综合运行保障能力的各项测试。试飞应按照民航局的有关规范进行。” 4、机场试飞的分类 机场试飞一般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于新建、改扩建机场需进行的基于传统导航的试飞;第二类是新、改扩建机场需进行的基于性能的导航(PBN)的试飞及现有机场增加PBN程序需进行的试飞。 5、职责分工 5.1 机场管理机构(或项目法人)是机场试飞的责任主体,负责委托航空公司承担试飞任务,向局方提出试飞申请,提供试飞保障,试飞结束后落实试飞整改项目(如有)。 5.2 航空公司是机场试飞的实施单位,受机场管理机构(或项目法人)的委托,具体实施试飞任务。航空公司负责向局方提出试飞计划申请,研究制定试飞方案,实地试飞、试飞结束后提交试飞情况报告。 5.3 地区管理局负责受理、审查、批准试飞申请及试飞计划申请,具体组织实施试飞工作,试飞结束后向民航局提交试飞总结报告,并督促试飞整改项目的落实(如有)。 6、机场试飞的内容 根据试飞的性质和需求,机场试飞一般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内容:

飞行间隔规定(旧,2002年8月1日施行版本)

飞行间隔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一般规则 (2) 第三章垂直间隔标准 (4) 第四章目视飞行水平间隔标准 (4) 第五章仪表飞行水平间隔标准 (6) 第六章雷达间隔标准 (8) 第七章尾流间隔标准 (9) 第八章附则 (10) 附图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止飞行冲突,维护飞行秩序,保证飞行安全,提高飞行空间和时间的利用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辖有航空器的单位、个人和与飞行有关的人员,以及所有飞行活动,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空中交通管制员、飞行指挥员(含飞行管制员,下同)应当按照本规定对航空器提供统一的飞行间隔。 第四条军、民用航空器根据飞行课目需要,在机场飞行空域和其他特定的飞行空域内飞行时,可以制定适应其飞行特点的间隔标准,但应当经相应航空管理部门批准。执行此种间隔标准时,不得影响其他航空器的正常飞行和飞行安全。 第五条民用航空器在我国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毗邻公海上空飞行时,可以根据飞行需要和地区航行协议,制定民用航空器之间的飞行间隔标准,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本规定中的飞行间隔标准通常是航空器之间应当保持的最低飞行安全间隔,但本规定第四条情形除外。 第二章一般规则 第七条组织实施飞行管制时,应当合理安排飞行次序,通常是: (一)一切飞行让战斗飞行; (二)其他飞行让专机飞行和重要任务飞行; (三)国内一般任务飞行让班期飞行; (四)训练飞行让任务飞行; (五)场内飞行让场外飞行; (六)场内、场外飞行让转场飞行。 第八条执行不同任务的航空器或者不同型别的航空器,在同一机场同时飞行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优先起飞和降落的顺序。 对执行紧急或者重要任务的航空器,班期飞行或者转场飞行的航空器,速度大的

桥牌双人赛活动策划书

---------------------------------------------------------------范文最新推荐------------------------------------------------------ 桥牌双人赛活动策划书 一、活动名称:桥牌双人赛 二.主办单位:孝感学院数统学院桥牌协会 三.活动主题: 以桥连心,以牌会友,提高品位,传播文化 四.活动目的: 响应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丰富大学生的文化生活,更好地推广桥牌运动,普及桥牌知识;让我校桥牌爱好者切磋牌技,从而提高牌技、增进友谊;让我校选手们能够提前感受比赛的气氛,为今后的我校桥牌运动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壤。 五.活动对象: 孝感学院全体同学 六.活动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5月13号19:00—21:00 地点:同大三楼桥牌活动中心 七.竞赛办法: 1、采用米切尔式,每队按积分多少,南北、东西各取前3名进行奖品奖励,并颁发证书。 2、比赛执行中国桥牌协会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 八.活动要求: 1 / 8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把自己和搭档的名字报给负责人; 2、报名后因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出席比赛的需向负责人说明情况; 3、在比赛的过程中要赛出成绩、赛出友谊、赛出风格; 九.赛事目的 为我校桥牌选手提供一个展示才能的舞台,锻炼我校桥牌选手,传播我校牌文化,建设我校桥牌文化建设。 十.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前期策划准备 1、所需桥牌用具的准备 2、活动场地的确定 3、相关宣传横幅的制定 第二阶段:比赛当天的安排 1、布置比赛场地 2、评比方式 3、奖品的颁发 4、比赛完后集合所有工作人员,整理会场,收拾赛场方可离开 十一.评奖方式: 不需要评委,但会请嘉宾。按正规桥牌比赛评奖方式进行评奖。十二.奖项设置: 取南北组东西组前三队(共6人)进行奖金 一等奖:待定 二等奖:待定

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办法CCAR-73 166号令 有效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 第166号 《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3月31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布,自2006年5月3日起施行。 局长:杨元元 二○○六年四月三日 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民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安全和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三条、第七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航空营运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公海上空实施下列民用航空飞行活动,其预先飞行计划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一)定期航班飞行; (二)加班飞行; (三)包机、调机、公务等不定期飞行。 其他需要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履行预先飞行计划审批手续的,亦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航空营运人、预先飞行计划受理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航空营运人进行民用航空飞行活动,其预先飞行计划应当获得批准;未获得批准的,不得实施飞行。 航空营运人应当按照批准的预先飞行计划实施飞行;取消获得批准的预先飞行计划,应当及时向预先飞行计划的批准部门备案。 航空营运人进行民用航空飞行活动前,还应按照民航总局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和运行合格审定证书。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预先飞行计划是指航空营运人为达到其飞行活动的目的,预先制定的包括运行安排和有关航空器、航路、航线、空域、机场、时刻等内容的飞行活动方案。预先飞行计划应当在领航计划报(FPL)发布之前获得批准。本办法所称航班换季是指定期航班每年按照夏秋季和冬春季两个航季更新航班计划表。夏秋季为每年3月份最后一个周日至当年10月份最后一个周日之前的周六;冬春季为每年10月份最后一个周日至次年3月份最后一个周日之前的周六。 第六条民航总局对民用航空飞行活动预先飞行计划实施统一管理。 民航地区管理局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监督本辖区预先飞行计划的审批工作。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和民航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民用航空飞行活动预先飞行计划审批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航空营运人提交预先飞行计划申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航空器的飞行性能和机载设备应当满足计划飞行的航线和机场有关空中交通服务的要求; (二)中国境内机场起飞或者降落的预先飞行计划,应当按照航班时刻管理的有关规定协调机场的起降时刻; (三)外国和中国港澳台地区航空营运人在尚未对外国开放的航路、航线、空域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简报 第5期 广汉分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23日 科学发展出实招作风建设保安全 ——广汉分院开展作风建设与航空安全专题教育 “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落实到促进工作上,落实到提高发展水平上。”广汉分院党委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紧扣发展这一主题,找准载体,把开展作风建设与航空安全专题教育作为自选动作,突出特色,突出实效。 3.23日,广汉分院利用这一特殊的日子,结合分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了作风建设与航空安全专题教育活动。活动共分三大内容,两个专题讲座、观看专题教育片。分院师生员工400多人参加了专题教育,分院党委吕少英副书记主持了大会。

一堂生动的教育课分院党委黄清文书记以《以优良的作风促进分院持续安全》为题,作了一堂精彩的安全教育课。黄书记指出,3.23事件表象上是一件安全事故,但其实质是作风滑坡的结果。在当前分院形势平稳的态势下,尤其需要保持清醒头脑,强化作风建设,推进持续安全。黄书记指出,作风是一个形象问题,是一个单位凝聚力、战斗力和管理水平的体现,是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体现,优良作风是安全的可靠保证。黄书记从分析飞行教育事业具有政治性、风险性、关联性等特性入手,阐述了作风建设对于飞行行业的重要性,并从多起事故中,剖析了不良作风对飞行安全的危害。最后,黄书记强调,良好的作风不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也是推进分院持续安全的重要保证。他指出,科学发展,必须持续安全;持续安全,必须以人为本。在作风建设中,必须打牢基础:提高基础工作日常性的认识,树立问题意识;提高基础工作繁杂性的认识,树立统筹意识;提高基础工作反复性的认识,树立反复抓的意识。必须抓住重点:在把握重点上下功夫,在严格管理上下功夫,在防患未然上下功夫。必须倡导细节:抓好小事、抓好点滴、抓好细节。黄书记代表分院党委号召,要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把作风建设作为确保飞行安全的一项基础工作抓好、抓实,既在实践活动中体现作风建设的成果,又要通过抓作风建设,促进实践活动的开展,推动分院持续安全,和谐发展。 一部震撼警醒的专题片按照分院党委的部署,分院安监部门专门制作了一部作风建设与航空安全专题教育片——《机组与飞行安全》。教育片分为危险的边缘——机组原因不安全事件、血的教训——机组飞行事故等三大部分,共1 个小时。教育片以国内外航空公司的飞行事故为案例,剖析了这些事故背

民航法飞行规则基本规则直升机飞行专业飞行

(一)民航法部分 1空勤人员在执行飞行任务时,应当随身携带 A飞行记录本; B飞机适航证书; C执照和体检合格证 2在必须撤离遇险民用航空器的紧急情况下,最后离开民用航空器的应当是 A乘务员; B机长; C旅客 3在必须撤离遇险民用航空器的紧急情况下,机组人员离开民用航空器,必须 A在旅客全部撤离后; B在机长撤离后; C在经过机长允许后 4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应当经( )审查批准后颁发 A国务院; B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 C民航地区管理局 5设立国际机场由( )审查批准 A国务院和中央军委; B国务院; C民航总局 6民用机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是( )的职责A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B国务院民航主管部门; C民用机场管理机构 7空域管理的具体办法由( )制定A民用航空总局; B中央军事委员会; C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 8在一个划定的管制空域内,由( )负责该空域内的航空器的空中交通管制 A军航或民航的一个空中交通管制单位; B军航和民航的各一个空中交通管制单位; C军航的一个空中交通管制单位 9民用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 A可以自由飞行; B可以按VFR自由飞行; C必须取得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许可 10民用航空器因故确需偏离指定的航路或者改变飞行高度飞行时,应当首先 A得到机长的允许; B取得机组的一致同意; C取得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许可 11民共和国境内飞行的航空器必须遵守统一的飞行规则,该飞行规则应当由( )制定A民用航空总局和中央军委; B中央军委; C国务院和中央军委 12关于民用航空器使用禁区的规定是 A绝对不得飞入; B符合目视气象条件方可飞入; C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后方可飞入 13在下列哪种情况下民用航空器可以飞越城市上空 A指定的航路必需飞越城市上空时; B能见地标的目视飞行时; C夜间飞行时 14飞行中的航空器能否投掷物品 A不行; B可以,在飞行安全所必需时; C可以,在山区上空时 15空中交通管制单位为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提供的空中交通服务中含有 A飞行情报服务; B机场保障服务; C导航服务 16航路上影响飞行安全的自然障碍物体,应当 A在航图上标明;

桥牌中国叫牌竞赛规则

中国桥牌竞赛规则(1999) 第一章定义 比赛分(MATCH POINT) 把一个参赛者的成绩与其他参赛者的成绩比较后,所给予该参赛者的得分单位。 不叫(PASS) 系指赛员于一轮竞叫中,未做出实质叫牌、加倍或再加倍的叫牌。 部分定约(PARTSCORE) 一副牌定约的墩分在90分或90分以下,为部分定约。 裁判(DIRECTOR) 受权监督管理复工桥牌比赛并执行本规则的人。 参赛者(CONTTESTANT) 个人赛中每一赛员;双人赛中全赛程搭档的2名赛员;队式赛中的全队4名或4名以上赛员。 藏牌(REVOKE) 赛员虽能跟牌或可履行引牌判罚,却打出另外花色的牌张,即为藏牌。 超墩(OVERTRICK)。 庄家所得的超过定约数目的牌墩。 打牌(PLAY) 1.每一赛员在每一墩牌中各打出了一张牌,包括引牌。 2.已经打出牌张的总称。 3.打出牌张的过程。 4.一副牌的全部叫牌和打牌的总称。 大牌(HONOR) 包括A、K、Q、J、10。 宕墩(UNDER TRICK) 庄家一方未能完成定约,所缺少的每一牌墩称为一个宕墩(参阅第77条)。 Premium Point 奖分 除墩分之外的所有得分。 宕墩 庄家一方未能完成定约,所缺少的每一墩牌称为一个宕墩(参阅第77条)。 定约(CONTRACT) 定约方按照最终实质叫牌中所规定的定约名目打牌,且赢得最终实质叫牌所规定的线位墩数的承诺。无论未加倍、加倍或再加倍。。 定约名目(DENOMINATION) 叫牌时所表示出的花色或无将。 对手(OPPONENT) 另一方赛员之一;亦即对方同伴之一。 队(TEAM) 分别坐在不同桌上不同方位的2对或2对以上赛员,但其得分合并计算(通常比赛规定每队赛员允许多于四人)。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局 飞 行 标 准 司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编号:AC-61-FS-2018-20R2 咨询通告下发日期:2018年8月31日 编制部门:FS 批准人:胡振江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 1 目的 近年来随着技术进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的生产和应用在国内外得到了蓬勃发展,其驾驶员(业界也称操控员、操作手、飞手等,在本咨询通告中统称为驾驶员)数量持续快速增加。面对这样的情况,局方有必要在不妨碍民用无人机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加强对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的规范管理,促进民用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展。 由于民用无人机在全球范围内发展迅速,国际民航组织已经开始为无人机系统制定标准和建议措施(SARPs)、空中航行服务程序(PANS)和指导材料。这些标准和建议措施已日趋成熟,因此多个国家发布了管理规定。 无论驾驶员是否位于航空器的内部或外部,无人机系统和驾驶员必须符合民航法规在相应章节中的要求。由于无人

机系统中没有机载驾驶员,原有法规有关驾驶员部分章节已不能适用,本文件对相关内容进行说明。 本咨询通告针对目前出现的无人机系统的驾驶员实施指导性管理,并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随时修订,最终目的是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建立我国完善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监管体系。 2 适用范围 本咨询通告用于民用无人机系统驾驶人员的资质管理。其涵盖范围包括: (1)无机载驾驶人员的无人机系统。 (2)有机载驾驶人员的航空器,但该航空器可同时由外部的无人机驾驶员实施完全飞行控制。 分布式操作的无人机系统或者集群,其操作者个人无需取得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3 定义 本咨询通告使用的术语定义: (1)无人机(UA:Unmanned Aircraft),是由控制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 (2)无人机系统(UAS:Unmanned Aircraft System),是指无人机以及与其相关的遥控站(台)、任务载荷和控制

飞行棋规则

飞行棋规则 由于飞行棋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规则,为了统一一下比赛规则,本次比赛将采用以下的规则。 基本规则 每台比赛有四位选手参加,分甲乙两方。甲方为:红和蓝。乙方为:黄和绿。比赛开始,由红方先掷骰子,按逆时针顺序。 起飞 只有在掷得5点或6点后,方可将一枚棋子由“基地”起飞至起飞点。 连投 在比赛中,掷得6点的选手可以连续投掷骰子,直至显示点数不是6点或自己(不包括队友)的飞机已全部到达终点。 迭子 己方(包括自己和队友)的棋子走至同一格内,可迭在一起,这类情况称为“迭子”。 撞子 棋子在行进过程中走至一格时,若已有敌方棋子停留,可将敌方的棋子逐回基地。跳子 棋子在地图行走时,如果停留在和自己飞机颜色相同格子,可以向前一个相同颜色格子作跳跃。 飞棋 棋子若行进到和自己飞机颜色相同而有虚线连接的一格,可照虚线箭 头指示的路线,通过虚线到前方颜色相同的的一格后,再跳至下一个与棋子颜色相同的格内;若棋子是由上一个颜色相同的格子跳至颜色相同而有虚线连接的一格内,则棋子照虚线箭头指示的路线,通过虚线到前方

颜色相同的的一格后,棋子就不再移动。 终点 “终点”就是游戏棋子的目的地。当玩家有棋子到达本格时候,表示到达终点,不能再控制该棋子。只有比赛选手掷得的骰子点数等于到终点的格数,才可以直接胜利返回。如果大于,则弹回余下格数。 胜负判定 当甲乙两方有一方的飞机(共八架)全部到达终点后, 比赛结束。该方为胜方,另一方为负方。 新增规则 为了增加比赛的趣味性和竞技性,本次比赛新增了以下一些规则: 掷到6点 当比赛中有选手掷到6点时,该选手可以连投一次或者将连投的机会让给队友,掷骰子的顺序仍为原来的顺序。但是当自己的飞机全部到达终点时,不得将机会让给队友。 迭子 当比赛中有迭子情况出现时,比赛选手在后面的走棋过程中,可以选择走动迭子中的任意几架飞机(但必须包括自己的飞机),但不得将队友的飞机走入自己的安全区。跳子与飞棋的规则与单架飞机的规则相同。 例如,走棋的选手为红方,迭子中既有红色飞机也有蓝色飞机,则跳子与飞棋的规则与红方走动单架飞机时相同。 当敌方的棋子正好停留在“迭子”上方时,分两种情况:(1)当敌方棋子少于己精品文档,你值得期待 方迭子棋子时,该格上的棋子全部同时返回停机坪。(2)当敌方棋子多于或者等于己方迭子棋子时,己方棋子将全部被逐回停机坪。

跑胡子游戏方法和比赛规则

跑胡子游戏方法和比赛规则 古人云:“入局斗牌,必先练品,品宜镇静不宜躁率,得勿骄,失勿吝;顺时勿喜,逆时勿愁;无形于色,不动乎声;深函宽大,品格为贵,尔雅温文斯为上乘。” 在科技日新月异,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伴随着物质财富的不断丰富,人们对文化生活和精神文明的渴求就越来越迫切。这本小册子的目的就在于推广介绍一种既古老又极富现代气息,既简单易学又丰富多彩,既斗智斗勇又不失温文尔雅的休闲娱乐游戏,以适应伟大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同时也想借此把中国古已有之的文化瑰宝逐步推向世界。为丰富和发展全人类的精神文明宝库尽一点绵薄之力。在当前全世界都热切地向联合国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候,把跑胡子这一极具中国特色的古文化活动品牌推向世界无疑是具有伟大意义的。 本文属普及型的通俗读物,力求通俗易懂,以符合所要在介绍的跑胡子浅显易学的特征,由于笔者水平和学识所限,文中错漏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文中只介绍游戏方法和比赛规则,对于获胜技巧等纯学术性的内容,则未作探讨,读者可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探索技巧,不断提高。 跑胡子又名泡湖仔,也叫炮和字,跑和子,“和”在这里读(HU 胡)。是一种长约9 CM,宽约 2 CM 的长条形字牌。 民间制作跑胡子的方法很简单,用两张质地较硬的纸粘和在一起,背面涂上红色或者黑色,正面两端分别用毛笔写上数字。写完后两面都涂上一层桐油,晾干后按尺寸裁剪下来就是一副可供游戏的字牌了。 随着新技术新材料的发现,制作字牌的工艺和材料也有了很大的进步。并逐渐由民间手工制作转向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化生产。目前已经有塑料压制的字牌,也有绸缎等材料制作的字牌。市面上出售的各类字牌根据各地习惯,其尺寸和样式各不相同,字牌质量也不一样。尤以湖南汉寿一带制作的字牌较为名贵。其特点是:手感舒适,耐磨,不易折损,不起毛边,字体清秀,大小适中。 跑胡子由大写的“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各四张大字和小写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各四张小字共八十张字牌组成。大字中的“贰,柒,拾”和小字中的“二,七,十”为红色,其余为黑色,即二十四张红牌,五十六张黑牌。 跑胡子同象棋,麻将等其它棋牌一样,是我们祖先发明的纯属国粹的东西。然而跑胡子又同象棋,麻将等其它棋牌不一样,具有它特有的适应性,灵活性,开放性和包容性。 跑胡子牌面简洁,易认易学,携带方便,不受场地限制,不干扰他人(没有噪音),游戏人数也很灵活。跑胡子可以四人玩,(其中一人轮流数醒),也可以三人玩(无人数醒,庄家自己数牌),还可以两人玩(无人数醒,庄家自己数牌,并相应增加开胡戏数或每局去掉一部分牌,以增加胡牌难度)。 跑胡子玩法中严谨的游戏规则,以及游戏过程中反映出的敏锐的逻辑思维,精确的数理判断,顽强的斗智斗勇,随机应变的战术策略,十分受人喜爱,特别是现代年轻人常常把玩跑胡子当作一种高智商的游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人员训练管理规定CCAR-62FS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人员训练管理规定CCAR-62FS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人员训练管理规定CCAR-62FS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77 号 现发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人员训练管理规定》(CCAR-62FS),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刘剑锋 一九九八年七月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民用航空飞行人员训练和训练管理工作,保证训练质量和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通用航空企业和从事民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其他单位(以下简称航空营运人),飞行院校、飞行训练中心和从事民用航空飞行人员训练活动的其他单位(以下简称飞行训练机构),以及参与民用航空飞行人员训练活动的个人。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统一管理民用航空飞行人员训练工作。 民航总局飞行标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飞行人员训练工作,制定飞行人员训练标准,对航空营运人及飞行训练机构的飞行人员训练工作进行合格审定。 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根据民航总局授权,管理本地区飞行人员训练工作。 第四条航空营运人和飞行训练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对其飞行人员实施充分训练,使其

达到并保持安全营运所需要的飞行技术标准。 参与训练活动的飞行人员应当在各种训练中,按照训练大纲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训练课时和内容,达到规定的飞行技术标准。 第五条本规定中,按照附件一《民用飞机、民用直升机训练分级》的分类方法,民用飞机分为小型、中型、大型、重型四个等级,民用直升机分为小型、中型两个等级。 第六条本规定中,驾驶员飞行经历时间是指持有合格证或执照的驾驶员在航空器驾驶员座位上被带飞、单飞,以及担任机长、副驾驶、教员、检查员的飞行时间的总和。驾驶员飞行经历时间应当按照《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飞行教员合格审定规则》(以下简称CCAR-61FS)的规定填入飞行人员《飞行经历记录本》。 前款所述驾驶员飞行经历时间不包括下列时间: (一) 飞行学员在小型飞机或小型直升机上训练飞行中单飞时,作为同乘驾驶员的飞行时间; (二) 担任领航员、飞行机械员或飞行通信员的飞行时间。 第七条本规定中,机长时间是指驾驶员在航空器驾驶员座位上担任机长、飞行教员、飞行检查员和在训练飞行中单飞、监视下单飞的飞行时间的总和。 第八条本规定中,监视下单飞是指经民航总局批准的飞行院校中的飞行学员在同机飞行的教员或检查员直接监视下进行的单飞。

0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垄断协议 第三章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 第五章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六章 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第四条 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第五条 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第六条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第七条 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 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桥牌比赛的组织与编排

桥牌比赛的组织与编排 李聪智 1、制定竞赛规程和补充规定: 比赛都有比赛主办机构,可能还有承办单位。按桥牌规则第80条,比赛主办机构应对比赛组织安排做出相应的准备与规定,包括指派裁判、赛前准备、排定比赛日程、规定报名办法、公布补充规定等等。制定竞赛规程时应合理考虑到参赛资格、参赛队数、比赛赛制、录取名次或有几支队升降级等等。要注意考虑好比赛总时间,事先了解一下场地、器材、往返交通、后勤食宿等各方面的情况。可能的话还可征求一下各参赛单位的意见,总之是为了制定一个合理可行的竞赛规程。竞赛规程定下后,应尽早下发到各参赛单位。在整个比赛结束之前,一切当以规定为准。另外,主办机构和承办单位协调后,应再发一个补充通知给各参赛单位,其中讲明何时何地报到及其他有关生活问题。 作为比赛裁判,必须吃透竞赛规程的精神,在不违背规程、不违反桥牌规则的前提下拟定一份比赛补充规定(当然由比赛主办单位拟定亦可),其中讲明比赛办法和编排抽签方法、主客队和出场表、牌桌上的程序、叫牌体系和约定、提醒方式、是否使用屏幕和叫牌盒及其使用中的规定、比赛时限、比赛结果的报告、迟到或打牌迟缓的罚分标准、发生弃权时的处理办法、带分方法、申诉办法、同分名次的确定、赛场纪律要求等等一系列在竞赛规程和桥牌规则中没明确提及的规定。在赛前的教练员和裁判长联席会上,裁判长要仔细讲明补充规定,而各参赛单位要让每个队员了解并严格执行。 2.比赛场地: 竞赛规程和补充规定已对比赛方法和若干比赛细节做了规定,比赛组织人员在认真掌握全部比赛方法和要求后,合面细致地对比赛场地、器材、技术表格等做好准备,并认真培训裁判人员,应该可使比赛顺利进行。 比赛场地最好是有两间较大的房间作为队式赛的开室和闭室,当然在一间足够放下全部参赛队的大厅利用屏风分成开室和闭室亦可,或者有多间房间用于比赛,只要注意合理安排就行。要注意场地大小和赛桌摆放的间距,一张赛桌约占地9平方米,实用中应留有过道。当然,场地越宽大越理想。另外,每张赛桌应配备两个小茶几。 除赛场面积外,要检查场内灯光强弱,特别是赛场角落的桌面上亮度如何。另外要确定结分区的位置,结分区应在赛场门外不远处,要放置几张结分桌及多把椅子供赛后出场的赛员休息及结分。裁判组收比赛成绩表的记录台也可设置在结分区中,而成绩公告大表也放于此。在赛场门口准备填写出场表的桌子,轮次表可贴在其上方墙上。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观察确定开室和闭室有无各自的卫

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

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为了规范民用航空飞行运行活动,保障民用航空器的飞行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具有中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的民用航空运行活动以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外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用航空运行活动适用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飞行标准管理定义】本条例所称的飞行标准管理,是指国务院民用航空管理部门为了保障民用航空器飞行安全,对从事民用航空器飞行运行、维修和航空人员培训等民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行政主体】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工作。 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辖区内的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工作。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和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统称民用航空管理部门。 第五条【航空器运营人的安全管理责任、航空人员的胜任】从事民用航空器飞行运行、维修和航空人员培训等民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维护运行安全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航空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定要求、执行规章制度,实行标准化作业,保证民用航空飞行运行活动安全。 第六条【公众义务和奖励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民用航空器飞行运行活动的安全和秩序。 对维护民用航空飞行运行活动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航行新技术应用的相关要求】国家鼓励和支持民用航空器飞行运行相关新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提高民用航空器运行的安全水平和效率。 第二章民用航空器运营人 第一节一般运行规定 第八条【航空人员的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民用航空器运营人(以下简称运营人)安排人员参与飞行运行活动的,应当保证该人员具有相应的证件和技术资格,经培训合格,适合于所从事的工作,并且健康状况能够满足履行本人职责的需要。 第九条【机组人员参加运行时的义务】机组成员的组成和数量应当符合航空器飞行手册以及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要求。 第十条【航空器的要求】运营人应当保证飞行运行活动使用的航空器处于适航状态,燃油等能量储备充足,配备必需的技术资料。 首次由运营人使用的航空器型号及其设计更改应当根据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要求通过运行符合性评审。 第十一条【航空器运营人在机场方面的要求】运营人应当合理选择所使用的航路、机场和跑道,遵守国务院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规定的航空器性能使用限制,遵守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要求制定的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 第十二条【航空器运营人在空管方面的要求】航空器运营人实施航空器运行,应当保证其运行活动符合空中交通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航空运营人在持续适航管理和维修方面的要求】运营人应当遵守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航空器持续适航管理和维修要求。 运营人在使用、维修航空器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影响航空器飞行运行重大缺陷和不适航状况时,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报告。 维修后的航空器再次投入飞行运行活动,应当由符合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要求的人员、航空器维修机构或者制造人签署放行。 第十四条【航空器运营人机载设备要求和遵守最低设备清单的义务】航空器运营人应当确保航空器上安装了适用于所实施运行的仪表和设备,满足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相应规定的除外。

2019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

2019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空工程)专业 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大纲 《电工电子学》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 《电工电子学》是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硕士生入学初试考试科目之一。它的评价标准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优秀本科毕业生能达到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较为扎实的电路分析、模拟电路、数字电路的基础知识和能力。 二、考试内容范围 电路基本概念和基本定律,电路基本分析方法、电路暂态分析、相量表示法、正弦交流电路分析、对称三相交流电路分析、谐振电路特性、理想变压器电路分析、二极管和晶体管电路分析、晶体管基本放大电路分析、运算放大电路分析、门电路及组合逻辑电路分析、触发器等。 三、评价目标 要求考生较好地掌握电路相关基本概念、基本定律、基本分析方法等,能够应用电路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来分析和计算从工程实际中简化出来的各种功能电路,具备一定的工程计算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2、答题时间:180分钟。 3、各部分内容比例(满分为150分) 1)电路基本概念、基本定律及基本分析方法:约12%; 2)电路的暂态分析:约6% 3)单相正弦交流电路、谐振电路:约10% 4)三相正弦交流电路:约10% 5)磁路与理想变压器:约10%

6)二极管和晶体管:约12% 7)基本放大电路:约10% 8)集成运算放大器:约10% 9)门电路和组合逻辑电路:约10% 10)触发器和时序逻辑电路:约10% 4、题型比例(满分为150分) 1)填空题+选择题:约30% 2)分析计算题:约70% 第二部分考查要点 一、电路基本概念、基本定律及基本分析方法 1、理解电路模型及理想电路元件的特点。 2、理解电压、电流参考方向,额定值的意义。 3、理解电路的三种工作状态,掌握电路中的电位计算。 4、掌握欧姆定律、基尔霍夫定律的应用。 5、理解支路电流法解题的基本步骤。 6、掌握电压源与电流源等效变换解题方法。 7、掌握叠加原理分析解题方法。 8、掌握戴维宁定理分析解题方法。 二、电路暂态分析 1、理解电路的暂态与稳态,理解换路定则的内容。 2、掌握电路电压、电流初始值及时间常数的确定。 3、掌握一阶线性电路暂态分析的三要素法。 三、单相正弦交流电路、谐振电路 1、理解和掌握正弦交流电的产生和正弦交流电的三要素。 2、掌握正弦量的相量表示法。 3、掌握感抗、容抗、阻抗的计算。 4、掌握单相正弦交流电路中电压、电流和功率的计算。 5、理解LC 谐振电路的基本原理。 6、理解串联谐振电路的条件及特点,掌握谐振频率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英文版)Anti-Monopol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烟台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张川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Anti-Monopol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dopted at the 29th Meeting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Ten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n August 30, 2007) No.68 Order of the President of the PRC The Anti-Monopol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dopted at the 29th Meeting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Ten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August 30, 2007, is hereby promulgated and shall go into effect as of August 1st, 2008. Hu Jintao, President of the PRC August 30, 2007 C- I General Provisions Article 1 This Law is enacted for the purpose of(为了) preventing and restraining monopolistic conducts(垄断行为), protecting fair market competition, enhancing economic efficiency(经济运行效率), safeguarding the interests of consumers and the society as a whole(社会公共利益), and promoting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2012-10-10 16:07:22 Article 2 This Law is applicable to monopolistic conducts in economic activities within the territor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it is applicable to monopolistic conducts outside the territor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hich serve to eliminate or restrict(产生排除、限制影响)competition on the domestic market of China. Article 3 For the purposes of this Law(本法规定的), monopolistic conducts include: (1) monopoly agreements(垄断协议)reached between undertakings(经营者); (2) abuse of dominant market position(市场支配地位) by undertakings; and (3) concentration of undertakings(经营者集中)that lead, or may lead to(具有…的效果)elimination or restriction of competition. Article 4 The State shall formulate and implement competition rules(竞争规则)which are compatible with(相适应的)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in order to perfect macro-economic regulation(完善宏观调控) and build up a sound(健全)market network(市场体系) which operates in an integrated, open, competitive and orderly manner. Article 5 Undertakings may, through fair competition and voluntary association(自愿联合), get themselves concentrated according to law, to expand the scale of their business operations(经营规模)and enhance their competitiveness on the market. Article 6

桥牌比赛规程

上海市职工运动会桥牌比赛规程 一、承办单位 上海市卫生系统桥牌协会 浦东新区医务工会 二、比赛项目 扑克牌(桥牌)4人团体赛 三、比赛日期 4月21日(周六) 下午1:00——晚上10:00 4月22日(周日) 上午8:00——下午5:00 四、比赛地点 浦东新区老干部局多功能厅(张杨路1458号,源深体育中心旁) 五、报名办法 1、按照本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队式赛每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l人,运动员6名,男女不限。 六、竞赛办法与规则(补充规定附后) 1、公开队式赛,采用瑞士移位赛,每轮8副牌,以VP分为计分方法。 2、比赛采用25:0,VP表,若VP相等,则比较IMP得失分比值,高者名次列前。 3、采用中国桥牌协会l999年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与2006年颁布的《中国桥协复式定约桥牌竞赛法(试行)》。 4、由竞赛组与裁判长主持分组、抽签与编排工作。 5、运动员须佩戴运动员证(参赛证)参加比赛。 七、名次及奖励办法

按照本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最终解释权归市卫生系统第十届职工运动会组委会。 上海市卫生系统第十届职工运动会桥牌比赛补充规定 一、执行中国桥牌协会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与《中国桥牌协会复式定约桥牌裁判法(试行)》。 二、主客队 1、循环赛:比赛轮次表中队号在前者为主队。 2、主队在开室坐南北、闭室坐东西。 三、座位选择权: 循环赛:各队均无座位选择权。参赛队须于每节比赛开赛前5分钟,同时独立公布出场名单。 四、比赛程序 1、禁止使用高度非常用(HUM)体系。循环赛阶段禁止使用棕色约定叫。 2、禁止使用心理叫, 五、比赛使用叫牌卡、对叫牌及叫牌体系的询问与解释均须采用书写的方式进行。 六、提醒的方式:叫出约定叫者及其同伴均须立即向屏幕同侧的对方赛员做出提醒,提醒者须将提醒卡放置在推盘上对方的叫牌栏中,并待对方示意接到该提醒后再收回。被提醒者得到该提醒后应点头示意对方。提醒者不得采用其它方式或越过屏幕做出提醒。凡未按规定的方式做出提醒、且对方表示未得到该提醒的,均视为未做提醒。 七、合法叫牌不得更改,但符合规则的立即更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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