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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监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监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监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昌盛集团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王海监

2013年1月2 日

内容概述

在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的实践过程中,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工程质量、使用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规范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的管理规范。由于该项制度实施的时间较短,经验相对不足,社会缺乏对建设工程监理的认识,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管理不规范和制度不完善的原因,造成目前监理行业还有着诸多不规范的问题。本文将从监理制度的实践中发现问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对健全和完善建设监理制度的构想。

目录

内容概述I

目录II

论述错误!未定义书签。

1 建设监理制度概述4

1.1 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概念阐释4

1.2 建设监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5

1.3 “FIDIC”合同条件与工程师11

1.4 实行建设监理制度的重要意义17

2 我国建设监理制度的现状分析22

2.1 我国实行建设监理制度的初步成效22

2.1.1优化了工程监理企业结构22

2.1.2规范了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23

2.2 我国建设监理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5

3 健全和完善我国建设监理制度的对策分析26

3.1 强化监理委托程序,促进监理市场的规范化26

3.2 严格监理资质管理,保持建设监理市场良好秩序27 3.3 加强监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27

3.4 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认真解决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29

3.5改革监理收费办法,提倡监理服务优质优价30

经验总结错误!未定义书签。

论述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对于工程项目建设,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就是控制工程项目目标,也就是控制经过科学的规划所确定的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即是“三控、两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各方关系。

在工程建设领域实施建设监理制,是我国深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国从1988年开始推行建设监理制,在经过试点和稳步发展两个阶段后,自1996年开始进入了全面推行阶段。目前,我国建设监理制度正向着规范化、科学化的目标稳步地前进。

本文在对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产生、发展以及实施现状进行简要概述的基础上,详细剖析了目前我国建设监理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所在,并以此为出发点,提出了健全和完善我国建设监理制度的对策。

1 建设监理制度概述

1.1 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概念阐释

监理是为实施承包合同,由业主组建或选择监理工程师单位依据合同对承包商的生产(进度、质量和投资)进行监督和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目的在于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这项制度已经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范畴。

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监理的活动是针对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展开的,是微观性质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对建设工程参与者的行为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使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制止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使建设进度、造价、工程质量按计划实现,确保建设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和经济性。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建设监理制度是指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合同,对承包单

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建设监理制度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的一种制度,受法律保护。

1.2 建设监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进入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经济体制开始进行重大改革。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外投资、中外合资和外资贷款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加,工程建设领域中进行了一些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为主要内容的重大改革实践;同时又在工程建设领域参照国际惯例,试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向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迈开了关键一步;而这些试行建设监理项目实践的结果是工期、工程质量和投资控制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对我国几十年建设工程管理实践的反思和总结,并对国外工程管理制度与管理方法进行了考察,认识到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项专门的学问,需要一大批专门的机构和人才,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应当走专业化、社会化的道路。在此基础上,建设部于1988年发布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建立建设监理制度。建设监理制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改革举措,旨在改变陈旧的工程管理模式,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以提高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

1988年7月,建设部发出《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提出:参照国际惯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以提高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确保国家建设计划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实施,逐步建立起建设领域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新秩序。

几十年来,我国的工程建设活动,基本上由建设单位自己组织进行。不仅负责组织设计、施工、申请材料设备,还直接承担了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管理职能。这种由建设单位自行管理项目的方式,使得一批批的筹建人员刚刚熟悉项目管理业务,就随着工程竣工而转入生产或使用单位;而另一批工程的筹建人员,又要从头学起。为此周而复始在低水平上重复,严重阻碍了我国建设水平的提高。它在以国家为投资主体并采用行政手段分配建设任务的情况下,已经暴露出许多缺陷,投资规模难以控制,工期、工程质量难以保证,浪费现象比较普遍;在投资主体多元化并全面开放建设市场的新形势下,就更为不适应了。在新形势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基本建设投资体制、设计与施工管理体制的改革,迫切需要建立起一套能够有效控制投资,严格实施国家建设计划和建设工程合同的新格局,抑制和避免建设工作的随意性。建立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就是为适应这种新格局而提出来的。

另外,为了加强对国外投资和贷款项目的管理,为了开

拓国际建设市场,进入国际经济大循环,也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以便使我国的建设体制与国际建设市场相衔接。

按照法规先导、慎重起步,先行试点、摸索经验、作出示范,再向面上推行的建设工程监理实施方案,建设部在1988年11月提出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确定北京、上海、天津、南京、宁波、沈阳、哈尔滨、深圳八市和能源、交通二部的水电和公路系统作为全国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试点单位。该文件同时对试点的指导思想和目的、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程监理单位的建立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取得和监理内容、试点工程的确定、监理取费,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的关系等均提出了具体意见,使建设工程监理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随着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试点和发展,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地区和部门也逐步增加,不仅限于原试点的省市和部门。为了使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能更好地健康地发展,建设部在1989年7月又颁发了《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其内容更为具体、实施方便;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政府监理机构及职责、社会监理单位及监理内容、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的关系、外资与中外合资和外国贷款建设项目的监理等。

通过几年的实践,一些地区和部门先后实行了建设工程

监理试点,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队伍在试点实践中逐步成长起来,其中有些人已经达到较高水平,成功地监理了一批大型复杂的工业交通建设项目、市政和民用工程,达到了控制投资、进度和工程质量,提高建设效益的目的。为了促进我国建设监理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入,及早地改变“三资”工程主要由外国人监理和我国监理人员不能监理国外工程的局面,建设部和人事部于1990年9月开始了确认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的工作。经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审定委员会审定,确认了首批100名同志具备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正式确立了我国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和地位。以后又在培训、考试的基础上,陆续确认了一批批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建立起了中国监理工程师的队伍。

随后几年中,又陆续发布了《关于加强建设监理培训工作的意见》、《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使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由试点逐步转向全国推行。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扩大、完善、提高”的工作方针,加快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步伐;试行比较早的地区和部门,总结了试点经验,逐步普遍推行;试点工作开展得比较晚和尚未开展的地区和部门,也开始了试点,积极创造条件,迅

速展开,为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事业稳步发展创造了条件。

从1996年开始,建设工程监理转入全面推行阶段,明确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共同负责推行建设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建设部归口管理全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发布了《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与此同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后颁发了《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这些都对建设工程监理事业健康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后几年又陆续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将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等内容明确列入有关章、节条文,确立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使建设监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标志着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已经用国家法律的形式作了肯定,是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优选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审查设计文件,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建设监理制度从产生开始,经历了试点、稳步发展和全面推行段。自1988年明确提出建立建设监理制度开始,建设部组织在上海召开第二次全国建设监理工作会议后,确定将北京、天津、上海、哈尔滨、沈阳、南京、宁波、深圳市8个市作为监理制度试点城市,试点地区和部门开始组建监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帮助监理单位选择监理工程项目,逐步开始实施建设监理制度。为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指导建设监理试点工作健康发展,建设部在组织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建设监理工作会议上,总结了8市监理试点的经验,实行监理制度的工程在工期、质量、造价等方面与以前相比均取得了更好的效果;3年的试点工作充分证明,实行这项改革,有助于完善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有助于促进我国工程的整体水

平和投资效益;要组建一支高水准的工程建设监理队伍,把工程监理制度稳定下

来。

到1994年底,全国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所属的36个工业交通原材料等部门在推行监理制度。其中北京、天津、上海3市及辽宁、湖北、河南、海南、江苏等省的地级以上城市全部推行了监理制度。全国推行监理制度的地级以上城市153个,占全国196个地级城市的76%。全国大中型水电工程、大部分国道和高等级公路工程都实行

了工程监理,建筑市场初步形成了由业主、监理和承建三方组成的三元主体结构。标志着监理制度试点工作的结束。

为了确保建设监理制度的稳步发展,全面推行建设监理制度,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为建设监理制度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进入全面推行阶段。明确新开工的相应规模工程项目要全部实行监理制度,并开始举行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使监理从业人员正规化、科技化。

1.3 “FIDIC”合同条件与工程师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缩写,总部设在瑞士洛桑。它是一独立的国际组织,目前有60多个代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咨询工程师专业团体会员国(其会员在每个国家只有一个),是国际上最有权威的被世界银行认可的咨询工程师组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代表中国于1996年10月加入了该组织。

1.3.1“FIDIC”合同条件

“FIDIC”的本意是指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习惯上有时也指“FIDIC”条款或“FIDIC”方法。“FIDIC”的主要出版物有《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通常俗称为“FIDIC”条件或“FIDIC”合同条件)、《电气和机械工程合同条件》、

《业主与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等,又分别称为“红皮书”、“黄皮书”和“白皮书”,已获得国际上的广泛认可和推荐使用。

“FIDIC”的起源要追溯到19世纪,欧洲兴起工业革命,建设工程的规模和投资扩大,技术日益复杂,因此业主聘用工程建设的专家为自己咨询、顾问,甚至在工程实施阶段代表业主进行组织、协调、项目管理、检查与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等。在1913年,欧洲4个国家的咨询工程师协会开始组成了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即“FIDIC”。随着工程实践中的应用,合同专家和法律专家的不断修改和完善,产生了“合同条件标准文本”;特别是在1945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成立不久,制订了国际性的工程承发包“通用合同条件”;以后经过补充和修改,于1957年出版了“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一版),由于该标准合同的封面为红色,因此很快以“红皮书”的俗称而闻名于世。以后在1969年、1977年、1987年分别在修订后出版了第二、三、四版,成为国际上通用的承包工程合同条件。

今天,“FIDIC”合同条件已成为国际公认的标准合同示范本,在国际上被广泛采用,所以又被称为国际通用的承包工程合同条件。它以严谨性、科学性和公正性而为世界和有关业主、承包商、咨询机构所接受;特别是由于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的认可和应用,使该文本的影响不断扩大,在

国际上被广泛采用。

1.3.2.工程师

国际上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管理体制大都是“业主、工程师、承包商”的三元管理体制。业主是施工合同的签约者之一,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并在工程建成后从中受益的工程所有者。承包商是其投标书被选中并与业主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并保证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工程建设者。工程师是受业主委托,在授权范围内公正地监督合同实施、解决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是介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中间人。“工程师”是其中独立的一方,在合同中的概念是法人,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是具有法定资格的专业称号,与我国的工程师职称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工程师”的任务和职权是由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和业主与“工程师”之间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书中所确定的;“工程师”不属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任何一方,而是受业主委托参与管理的第三方。从“FIDIC”合同条件中“工程师”的工作内容和职权上理解,它与我国的监理工程师相近。

在国际上,工程师服务的范围和深度、权力的大小、工作目标,随具体项目的不同而具有很大的差异。按FIDIC合同条件的通用条件及习惯做法,在一般情况下,工程师的任

务是监督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在工程质量、工期、费用以及其他各方面满足合同要求,也就是合同管理。FIDIC 大部分条款都涉及到工程师的职责,如:

(1)向承包商发布信息和指令;

(2)要求承包商制订详尽的工程进度计划,并予以审批。还要审查施工方案和用款计划;

(3)接收并检验承包商报送的材料样品,批准或拒收材料。如果用了不合格材料,该部分工程应拆除;

(4)对工程的每一工序、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5)巡视工程,重要工序旁站监督;

(6)审批分包合同;

(7)审查工程进度;

(8)处理索赔与反索赔;

(9)处理工程变更事项;

(10)核对工程量;

(11)签发付款凭证;

(12)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13)签发工程事故处理有关报告等。

编制“FIDIC”合同条件的基本出发点,就是在合同履行的管理过程中,“工程师”处于核心的地位,也就是以“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模式。这种项目管理模式,在业主与承

包商为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许多条款内将管理的权力赋予非合同当事人的“工程师”,要求“工程师”独立、公正地进行管理,既有利于减少合同纠纷,又可实现高效率的管理。

1.3.3.“FIDIC”新出版物

1999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正式出版了四本“FIDIC”合同条件(均标明1999年第一版,以示与过去版本的区别):即《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工程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新黄皮书)、《EPC(设计——采购——建造)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银皮书)和《合同的简短格式》(绿皮书)。

《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适用于由业主或委托工程师进行设计,承包商只负责施工(或参加少量设计工作)的工程项目。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业主方和委托的工程师对项目的管理工作参与较多,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工程师的地位相对独立,其权力、职责在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工程师的决定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并努力做到公正。

《工程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新黄皮书)适用于由承包商进行设计和施工的总承包项目。这种合同形式下,业主方只需在要求中说明工程的目的、范围和设计等方

面的技术标准,由承包商按要求进行设计、提供设备和施工,在达到业主的要求后交付业主。在一般情况下,业主委托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把好工程完工后的检验关。这种合同方式多用于机械设备工程、电力等建设项目。

《EPC(设计——采购——建造)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银皮书)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电厂的实施以及其他相关设施的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类型的工程项目的实施。承包商应负责项目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交“钥匙”时,应提供一个设施配备完整、投产运行正常并达到要求的规模的项目。在一般情况下,业主对项目的最终造价和施工的时间要求较高,业主派出代表管理合同。

《合同的简短格式》(绿皮书)适用于投资小、不需要分包的建筑工程项目(或虽然投资较大,但工作内容较简单、重复,周期较短的工程项目)。这一种合同形式灵活,可以由业主(或另行委托工程师设计),也可以由承包商提供部分或全部设计;文字比较简明,条款也比较简单;其项目管理可由业主指派代表或另行委托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

由于“FIDIC”合同只是一个约束施工经济行为的法律文件,而“FIDIC”合同条件的各个版本各有特点和侧重,使用者一方面对老版本使用已经习惯,另一方面对新版本需要一个学习、理解和熟悉的过程,因此并非后一版本出版后就能简单地取代前一版本。

“FIDIC”条款的使用前提是工程项目应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把竞争机制引进工程建设,对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降低工程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速度都有好处。“FIDIC”有关条款规定,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书、合同条件第二部分(即特别应用条款)、合同条件第一部分(即一般条款)以及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其他文件(包括技术规范、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等);在实际应用中,它们有先后顺序,且互为说明。

1.4 实行建设监理制度的重要意义

改革实践清楚地告诉人们,改革的实质就是要改变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传统模式,创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建设监理制度,是近几年来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它的诞生和发展,正是反对旧的工程管理模式而深化改革的产物,是来自实践的需要,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同时,它有利于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

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是对我国40年来工程建设事业反思的结果,是历史经验的升华。新中国成立后的头30年,我国工程建设的管理方式,一方面适应了当时的历史需要,保证了国家建设投资计划的完成和工程建设的实施,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很多弊端。主要是,我国的工程建设活动,基本

上是由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己组织进行的,也就是所谓自筹、自管、自建。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既要自己负责编制计划任务书、选择建设地点、编制设计文件等建设前期阶段的工作,还要直接承担材料设备筹措、管理组织施工、生产准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建设实施阶段的工作。一个项目定下来,小则拼凑一个临时性的筹建班子,大则组织一个指挥部,人员来自四面八方,待刚刚摸到一些经验,多数人就随着工程告竣而转人生产或使用单位。另一个项目定下来,又要从头开始,如此周而复始在低水平上重复,阻碍了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加强建设前期工作,避免和减少建设项目决策失误,提高投资效益,实行了投资包干和前期咨询等制度。这实际上是利用经济手段明确了国家与建设单位的责任。在工程实施阶段,实行了以设计或以施工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制度,推动了施工生产方式的进步。应该看到,实行总承包制度,建设单位可以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使自己从繁琐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尽量消除过去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施工的弊端,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统筹管理,这应该是我国施工管理的一个发展方向。但是,由于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造价、质量、工期进行总承包,并由此追求自身的经济效益,它统筹管理施工,是对自己负责而不能理解为代表建设单位。因此,在总承包制度下,建设单位对工程实施过程

的监督管理变得薄弱了,在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上有可能出现漏洞。这样就迫切需要建立起一套能够有效控制投资、控制建设周期、控制建设质量,严格实施国家建设计划和工程合同的制度,这就是建设监理制度。这项来自实践经验总结的科学制度,一经付诸试点,就收到显著的效益,说明它符合我国改革方向,符合我国工程建设实践的需要。

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领域深化改革的需要。随着计划商品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工程建设出现了投资来源的多元化,投资使用的有偿化,承包主体的市场化,并普遍推行了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工程建设各参与者的独立地位得到了增强,追求局部利益的趋势日益突出。有的建设项目资金未筹足、设计未完成、前期工作没有做好,就仓促开工;有些建设项目,设计标准一再提高,概预算造价一再突破;一些承建单位违反市场竞争原则,用非法手段索取建设任务;一些建设单位的人员为捞取好处,私拉不合格施工单位;一些承建单位在低标价下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等等。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投资规模失控、拖欠工程款、工程质量低劣、损失浪费严重和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出现这些问题,都与没有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有关。为了建立建设领域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约束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随意性,必须实行建设监理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

企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企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一直是以经济资源的大量消耗为代价,在财务上表现为成本高、盈利少。企业在成本管理中往往只注重生产成本的管理,忽视其他方面的成本分析与研究,这成本管理观念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要求。下文通过对企业的成本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帮助企业克服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完善企业成本管理体系,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一、成本管理观念落后,没有形成系统的成本管理体系 企业在成本管理中只注重生产成本的管理,忽视其他方面的成本分析与研究,这种成本管理观念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要求。有的企业成本管理工作并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主要表现在成本控制与成本核算、成本分析与成本考核之间存在脱节。 有些企业领导只注重生产质量和销售情况,对销售定单、产品的设计研发、产品质量等非常重视,成本管理观念落后,成本管理仅局限于降低成本,却很少从效益角度来看成本的效用,降低成本的手段也主要依靠节约方式。由于多年来形成的成本管理观念,说起成本管理、挖潜增效,就只会想到对那些在企业成本管理中表面的那些费用的控制,如采购环节的原材料价格、行政管理中的办公经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而对那些不易被抓住和不易被“看见”的成本降低途径,则很少考虑,如提高设备利用率、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提高产品品质等。

在成本管理上缺乏全局观念,在实施成本管理的过程中,只注重成本核算,只重视生产成本的降低,只重视财务和成本报表,利用报表中的数字去管理成本。这种做法虽然对降低成本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归根结底成本核算还是事后控制,对成本没有做到预先控制和发生过程中的控制。 从传统成本管理看来,节约成了降低成本的基本手段,而从现代成本管理的角度出发,不难发现,成本降低是有条件和限度的,在某些情况下控制成本的费用,可能会导致产品质量和企业效益的下降。因而这种成本管理是一种消极的而不是积极的管理方式。因此,企业不仅要关注产品的生产成本,而且要关注其产品在市场上的效益。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企业单纯依靠成本的降低来获取优势是不可能的,企业更多地应依靠技术的投入,从而产生出更大的收益,也即相对降低成本,从而提高成本效益。 二、成本管理方法不当,没有形成有效的目标成本指标体系 成本管理是企业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成本管理的主体应该是企业,成本管理的动力来自于企业对效益最大化的需要,但是有的企业并未充分意识到这一点,成本管理仅限于国家颁布的财务法规中有关成本条例的遵守和执行上,而忽略成本管理对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作用。 目标成本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为保证目标利润实现,并作为全体职工奋斗目标而设定的一种预计成本,它是成本预测与目标管理方法相结合的产物。目标成本法在我国已得到较普遍的运用,企业根据市场价格及目标利润形成目标成本

甲方对监理的管理制度

甲方对监理的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发挥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及环保符合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项目部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并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1严格执行监理合同 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员、资料员以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保证人员的到岗率。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保证服务工作正常进行,监理人员更换,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必须在2日内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周例会后两日内下发。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

予以辞退。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加强监理人员的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甲方工程部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各项报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监理日志、月报填写内容齐全、真实、清晰、可追溯,本人审核的资料及填写的表格要签字齐全,数字准确。 三、加强监理人员对质量的控制 1、积极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监理管理制度

监理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监理行为的主体,在工程建设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智力服务和监督协调作用是建设单位实现项目投资目标的有效途径,为此,特制定本办法以便规范管理,更好的发挥监理机构的作用。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及配套工程。 三、甲方部门职责 项目部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工程管理部为间接责任人,负责对项目部此类工程管理内容的督导。 四、内容要点一 监理单位的选择 选择依据:依据项目所在区域、规模、特点、目标及我方项目部管理队伍的人员配置现状等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组织公司其它职能部门一起对参与投标的监理单位实地考察,详实掌握每个投标方的业绩,人员素质结构、在监理项目的实施状况、诚信度、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评价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记录,并着重考察总监是否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过硬的业务水平、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强烈的责任感等素质。 应明确总监任职条件和相关专业工程师的任职要求,确保人员素质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要求,并将此载入监理合同。甲方及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考核。

明确监理单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的工作监督,如:岗位监督、旁站监督、检验监督、监理周(月)报、现场例会等。 签订的监理合同必须明确监理单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和建设单位的委托内容开展日常监理工作。 施工阶段的监理管理 首次现场工地会议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执行。除完成《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所明确的内容外,还应针对本项目的实际,制定《项目管理规定》并在首次会议上宣布、分发,经三方签认后组织实施。 编制各项监理制度并向施工单位交底:如项目总目标、会议制度、检查验收制度、材料检验与紧急放行制度、关键工序与特殊工序监理要求、工作联系单的签发、技术文件的审批时限、工程资料整理要求、值班制度等。 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将本项目的总监任命书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部,同时总监应将参与本项目监理的各专业工程师名单、简历、分工情况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部。其间,若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并经工程部同意。 开工前,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将本项目《监理规划》,相关专业《监理细则》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管理部。现场项目部和工程管理部及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予以审核。 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将本项目的监理控制流程报于项目部,项目部在日常工作中应监督实施。 开工前,总监应认真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并

(工作规范)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 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建立了整套完整的监理施工工作制度,监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地实施监理。制度如下: 1、施工阶段设计文件审核签发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凡用于监理项目的设计文件 (含设计通知、技术要求、说明等) 及图纸,应由建设单位交项目监理部审核签发后才可执行。 2.未经项目监理部审核签发的设计文件及图纸,不能作为正式施工依据,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支付签证。 二、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签发程序 1.设计单位按合同或供图协议向建设单位提供设计文件及图纸。 2.建设单位签收设计文件及图纸后,及时将设计文件及图纸交项目监理部。 3.项目监理部对设计文件和图纸审核,加盖“桂林华厦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专用章”,将若干份(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及图纸签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监理部留用一份。 三、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的主要依据 1.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2.经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 3.设计委托合同; 4.有关的设计规范、规程及标准;

5.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 四、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的主要内容 1.本工程项目各类图纸间、各专业图纸间、平面图与剖面图间、各剖面图间有无矛盾,标注是否清楚。 2.总平面布置图与本工程项目施工图的位置、几何尺寸、标高等是否一致。 3.设计图纸与设计说明、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4.本工程项目施工图与相邻工程项目设计图之间连接是否一致。 5.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是否合理、设计选用的各种参数是否合理。 6.对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消防方面是否满足有关要求。 7.是否存在不便于施工或不能施工的技术问题。 8.设计图纸上各种标注、数字是否有误、是否齐全。 五、对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于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建设单位。对于一般性问题,监理人员做好审核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出或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由设计单位研究处理。 2.施工单位应对收到的设计文件及图纸进行认真的审阅及检查,对于发现或在作业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设计问题应及时通知项目监理部,并由项目监理部按上条中的规定通知设计单位。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3.开工前,业主应根据合同要求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图纸。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认真阅读和熟悉,细致审核,重大工程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全套)(可编辑)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监理工作管理规定要点汇编7 一、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7 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7 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7 四、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8 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代表: 8 六、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8 七、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工前开展的监理工作及规程主要内容:9 八、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要求: 10 九、《人员调配制度》要点:10 十、《监理规划、细则、技术参数、通讯编写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一、《〈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编写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二、《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三、《工程会议制度》要点:11 十四、《旁站与巡视监理管理制度》要点: 11

十五、《监理工作预控制度》要点:11 十六、《经济技术签证管理制度》要点:11 十七、《工程验收管理制度》要点:12 十八、《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要点:12 十九、《合理化建议制度》要点:13 二十、《建设合同管理制度》要点:13 二十一、《工作总结制度》要点:13 二十二、《监理资料管理制度》要点:13 二十三、《项目监理机构后勤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四、《考勤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五、《项目监理机构行文制度》要点: 16 二十六、《监理部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七、《公司监理工作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17 二十八、《监理工作考核管理制度》要点: 17 二十九、《创新管理制度》要点:17 三十、《奖惩制度》要点: 17 三十一、参考文件和配套表格(样本):18 第二章人员调配制度20 一、目的:20 二、项目总监组建监理机构:20 三、项目总监申请调配人员:20 四、工程部调配人员:20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考核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管理水平。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调资等重要依据。 二、考核 1. 项目管理部考核项目监理机构; 2. 总工办检查项目管理部的考核工作; 3. 总工办抽查项目监理机构,抽查情况反馈项目管理部。 三、时间 4. 每月考核一次; 5. 考核表当月二十八号前报公司总工办; 6. 总工办根据抽查考核情况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考核原则 7. 考核实行折算百分制; 8. 考核得分=100-考核合计扣分; 9. 绩效考核系数=考核得分÷100; 10. 考核层次划分为:监理员、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项目总监; 11. 考核得分为负值时,按零分计; 12. 总监代表的考核执行项目总监考核表; 13. 每月考核情况公开,被考核人可以向项目管理部或总工办申诉。 五、考核范围 14. 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监督检查、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总监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5. 项目总监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进度控

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上级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6. 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情况,考核内容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17. 调整的考核内容,须事先经总工办审批。 六、特殊考核 18. 监理机构人员受到不廉洁投诉时,公司责成项目管理部迅速组织调查。投诉情况属实的,当事人当月考核零分,总监和其他人员有包庇行为的,当月考核零分; 19.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监理人员未曾发出预控监理函件,相关人员、项目总监当月考核零分; 20. 执法大检查中由于监理工作的原因,不能顺利通过,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1. 质检、安检或政府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中,监理工作被批评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扣10~100分; 22. 合同约定监理费未收回,项目总监当月考核扣10分,其他人员当月考核扣5分; 23. 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4. 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表扬,按照《员工创新奖励制度》进行奖励; 25. 监理人员的工作和行为受到业主投诉或要求撤换,当月考核零分; 26. 未按规定提交工作总结,相关人员当月考核扣10分。

剖析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估方法及存在问题分析步骤

剖析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估方法及存在问题分析步骤(3 )本网据《安全健康和环境》报道: 1前期准备 收集整理四种清单:设备、设施清单;作业活动清单;人员(岗位)清单;环境因素清单。 2危害分析及评价方法 2.1 工作(岗位)危害分析法(JHA) 较细致地分析工作过程中存在危害的方法,把一项工作活动分解或 几个步骤,识别每一步骤中的危害和可能的事故,设法消除危害。 适用于在作业活动、检维修工作中,对作业人员操作活动中潜在危险和危害的识别,同时也适用于岗位人员工作活动的危害分析。

2.2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 SCL是基于经验的方法,分析人员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 备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适用于对建设阶段、固有设备设施,特别是对单一设备的危害识别。 2.3预危害性分析法(PHA) 在项目发展的初期(如概念设计阶段)识别可能存在的危害,是今后危害性分析的基础。适用于在工程项目或工艺装置等方案开发的初期阶段、设计阶段或建设初期进行的危害识别。 2.4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法(FMEA) 识别装置或过程内单个设备或单个系统(泵、阀门、液位计、换热器)的失效模式以及每个失效模式的可能后果。适用于对单一设备和系统,特别是对机械设备、电气系统的工作性能分析。

2.5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系统、详细地对工艺过程和操作进行检查,以确定过程的偏差是否导致不希望的后果。 适用于概念、设计初期阶段复杂流程或设备。 2.6 故障树分析法(FTA) 从结果到原因描绘事故发生的有向逻辑树。把系统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事故(称为顶上事件)作为分析起点,将导致事故的原因事件按因果逻辑关系逐层列出,用树形图表示出来,构成一种逻辑模型,然后通过对这种模型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找出事件发生的各种途径及发生概率,进而找出避免事故发生的各种方案,并优选出最佳方案的一种分析方法。适用于对确定的系统在过去发生的事故及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 2.7 环境因素识别输入输出分析法是环境因素识别的基本方法,即:确定每一作业活动的输入输出,识别相应的环境因素。针对每一作业活动再考虑 3 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3 种状态(正常、异常或紧急)、6 个方面(水、气、声、渣、能源资源、社区)基础上,对整个作业活动进行具

监理部工作管理制度大全

工程监理部管理制度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济宁市奥体中心场馆建设工程监理部 二0一二年七月一日

目录 一.驻地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二.监理工地办公室管理制度 三.工地会议制度 四.工程监理部内部考核.奖罚制度 五.工程监理部内部请假制度 六.关于工程监理部内部管理地若干补充规定 七.工程监理部工地车辆管理制度

驻地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公司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提名,并报公司审批同意. 2.监理工地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并报告工作. 3.监理队伍进场后,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监理人员积极开展工作,根据所监理工程情况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4.监理人员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地监理准则和“守法.诚信.公正.科学”地监理宗旨,认真搞好监理工作,记好监理日记. 5.在监理过程中地一切来文.发文均要立簿登记.签收,建立台账. 6.工程监理部在每月计量工作结束后,必须将本期完成计量工作量.累计完成计量工作量和主要分项工程完成工作量上报给公司,对已完成地分项工程,报表中填写100%完成后,以后地报表中不再填写此工程. 7.对每次工地会议,要写好会议纪要,并报监理公司. 8.工程结束时,应组织写好监理执行报告,并报监理公司. 9.工程监理工作地竣工资料,应由专人负责,整理好后应交公司

档案室归档. 10.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分别层层签订质量目标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将质量目标责任落实到人,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监理人员所监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地大小和责任,扣除其当期部分或全部质量目标奖金奖励个责任性强.质量搞得好地监理人员,以强化工程工程地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达到优质要求.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节监理资料归类及编码管理办法一、监理资料归类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是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是工程建设过程真实、全面的反映为了便于日常管理和检索,监理人员应将监理资料进行分类管理,分类管理方法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或按如下规定执行:(1)为便于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的收集、分类、组卷和归档,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2)监理资料是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是监理工作中各项控制与管理的依据与凭证,包括各种文件、图表、信函、日志、月报、会议纪要等。 (3)监理资料的收集、分类、组卷及归档等工作,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专人负责执行。 (4)监理资料的收集、分类、组卷及归档工作必须及时,不得拖延。 5)负责建立资料管理的人员,应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其方法如下: 1)按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对监理资料进行分类:

资料管理员对监理资料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中附录B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分类。 2)安监理工作阶段对监理资料进行分类。 3)按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划分。 ①合同管理资料。 ②质量控制资料。 ③进度控制资料。 ④造价控制资料。 4)按资料产生的来源划分: ①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②承包单位(包括材料生产厂家、设备制造、加工等)报送的资料。 ③设计单位的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④项目监理机构形成的资料。 5)按监理资料的作用划分: ①监理工作依据资料:如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勘察、设计合同,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②监理工作基础资料:如各种定额、技术规

公司现存在问题及分析报告

公司现存在问题及分析报告 呈范总、谢总: 现将公司目前所见情况和分析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告,请关注。此报告作为我短中期内重点关注和工作方向的内容,为公司未来的变革提供参考范本。 一、公司员工基本情况 1.新老员工比例:入职2年或以上员工占大多数,约占员工总数55%;入职半年至2年员工占少数,约占员工总人数的23%;入职半年以下员工占少数,约占员工总数的22%。全公司职工平均年龄38.2岁。以上数据来源最新版《员工花名册》。 分析:首先是老员工比例较高,存在较高劳动关系成本,在工资待遇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体现出来。其次是新入职半年以下员工数据看似比较正常,但从入职半年以下的员工来分析,入职1个月以内的占83%,说明公司存在较大用工压力,难以吸引新员工加入。最后是员工平均年龄较大,对比传统轻工业企业务工人员年龄平均值偏高,侧面反映我公司难以吸引较为年轻化员工。另外存在其他高用工风险,即存在年龄较大且在一线上岗员工。 责任部门: 解决方法: 2.新员工辞工率较大或新员工无归属感:实际参考数据无,但从半年员工比例可以反映出。 分析:新员工入职公司服务不久后便辞职或自动离职,除员工个人原因外,很多时候与公司的工作环境和氛围是密不可分的,例如:

食宿条件、公司企业文化、部门的培训和跟踪、员工与员工的配合、薪酬待遇的公平和行业薪酬待遇定位、公司对员工的职业规划等等… 责任部门: 解决方法: 3.环境与卫生:有用的物料没按要求放到指定位置,无用的物品 随意丢弃或大量堆放,车间垃圾没及时清理,员工工作生活环境和卫生情况一般。 分析:容易造成材料和空间浪费外,对公司形象和客户的信心有一定的影响,不再详细列出。 责任部门: 解决方法: 4.销售人员的欠缺:公司订单靠老板一个人在跑,容易形成对现 有客户的依赖,对新客户群体出现断层等等,暂不评论。 责任部门: 解决方法: 二、公司现阶段问题 1. 组织结构:无组织结构图或已有组织结构图但没落实到位。具 体表现为发现问题不知找谁解决,出问题谁该负责,工作中遇到问题出现推诿扯皮(这不是我的责任、这不属于我管)等现象。 分析:组织结构是为目标服务的,没有合理的组织结构,企业无法配置相关责任人员。建立组织结构的作用是对于工作任务进行分工、分组(指令下达与执行)和协调合作(信息交换与反馈)。 组织结构是组织的全体成员为实现组织目标,在管理工作中进行分工协作,在职务范围、责任、权利方面所形成的结构体系。简单来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福州隆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省道303线屏南界至建瓯柳坑(屏南界至玉山段)公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监理工作 管理制度 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录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一、监理工作制度 (2) 二、监理安全工作制度 (3) 三、会议及学习制度 (4) 四、监理人员廉政建设制度 (5) 五、监理人员守则 (6) 第二部分管理制度 一、总监办监理职权管理规定 (8)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 三、总监办考勤管理办法 (18) 四、车辆管理办法 (22) 五、内部管理办法 (24) 六、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5) 七、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27) 八、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28) 九、请示汇报制度 (29)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一、监理工作制度 1)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拒绝收受礼品、礼金。 2)实行岗位责任制,各级监理人员对自己所签认的文件负责,对上级安排 的工作要认真执行,无条件服从,做到团结一致,统一认识,做好本合同段的监理工作。 3)执行各司其职的原则,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但分工不分家,发现其 他专业施工存在问题时,应及时提醒该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员,但不直接向承包商下达指令,除非紧急情况,以免指令混乱。 4)工序检查或隐藏工程验收检测应及时,恪守“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 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十六字方针,及时办理各种签证文件和批阅审查承包商的各类报告。坚持“以数据为准,以文字为据”的原则,数据必须准确可靠,文字必须清晰简练,不准使用圆珠笔和铅笔记录。 5)对承包商的一般工作指令由专业工程师拟稿签发,重大的工作指令由专 业工程师拟稿,经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阅签发。 6)承包商每月所报的进度报表先由各专业工程师审查,然后提出具体意见 (时限2天),再由合同计量工程师审核,提出具体意见(时限2天),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核。支付凭证由合同计量工程师审核,

浅谈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发展历史及方向副本

浅谈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发展历史及方向 刘树春 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前言】工程建设监理是一个由多学科、多专业构成的技术密集智能型组织,在我国工程及城市的建设监理制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正是基于其在建设管理制度中的有效性,工程监理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发达国家已有上百年的使用历史。我国于1988年开始工程监理工作的试点,1996年 在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历经了20多年的创新与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管理制度,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了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监理已成为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但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由于起步较晚,我国监理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一、我国工程监理制度的产生与推广 工程监理制度最早起源于欧洲。 18世纪60年代前后,欧洲兴起工程计件工资制和工程承包制,投资建设的业主为了防止工匠虚报工程量和冒领工资,在施工阶段设专人对工匠们的已完工程进行测量和核实,人们便把专门从事这种工作的人称为测量这可以说是工程建设监理的起源之一。在这之后,随着工程承包制和招标承包制的出现,他们的工作又有扩充,包括在招标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和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筛选施工承包单位、商谈合同条件;在施工阶段监督双方履行合同、监督施工质量和进度,并作为第三方调解业主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合同纠纷。这些便构成了近代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内容。 随后欧洲兴起工业革命,工程投资和规模日益增大,技术日益复杂,这时候咨询工程师便应运而生,受业主聘用,在项目前期为其投资进行决策研究,提供技术方案和实施建议;在设计阶段代表业主向设计师提出设计要求和优化建议;在施工阶段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防止偷工减料和以次充好现象的发生,检查与控制工程进度和质量。这进一步丰富了建设监理的内容。 1957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写了《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集中反映了国际上实施建设监理的情况,把测量师、咨询工程师、建筑师统一简称为“工程师”,把工程师的工作内容称为“建设监理”,并规定了监理的一般职权,即根据业主委托监理的工作范围,完成受监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工作,具体包括: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和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实施;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向业主提出审查意见;组织项目监理例会,协调项目中的工作并发出监理指令;审定承包商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审核承包商的申

监理工作规章制度[详细]

监理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章监理守则 一、监理人员守则 1.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和职责,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对业主和监理单位负责,不滥用职权,要求按合同、按规范、按程序办事,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监理,圆满完成工程监理任务.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当地政府颁布的法律、法令以及业主和总监办制定的规章制度,严禁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3.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政策、技术和监理工作水平,熟悉合同文件和有关规程,尽量避免差错和失误,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责任. 4. 不得同时在两个(含两个)监理单位任职从事监理活动.不得在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任职,不得参加有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活动,不得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或介绍分包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不索贿受贿损公肥私,不准收红包.坚决反对监理工程师以个人名义,利用监理工作方便为个人承担业务.

5. 要严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行准则.要公正维护和协调业主和承包人的权益和争议.监理人员与业主和承包人要保持良好的关系,三者之间以合同为准则,互相约束. 6. 不得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7. 未经批准,不准自行离岗,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在工作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负责任无法正确履行监理职责的人员将退回或作下岗处理. 8. 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签认,不得隐瞒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的任何指令和要求均应是书面的,口头通知必须按合同要求及时作出书面补充. 9. 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在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以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以及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不能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经验和看法作出决定. 10. 当监理人员发现不能处理的问题时应向上级领导或上级监理机构汇报,请求批复. 11. 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12. 监理人员要严把“三关”(开工关、材料进场关、中间交验关),按合同严格履行三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合同工期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尤其要把好质量关,严格弄虚作假,克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

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新)

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理论支撑的力度不够 课题研究,离不开理论学习,无论是研究的方法、研究的途径、手段,必须经过一系列的理论学习,没有理论做指导,任何一种的研究都是盲目的,甚至是无从着手的,但是,我们在学校的课题研究中,往往会发现这样的问题: (一)教师没有成体系的理论依据来指导自己的课题研究以致理论依据比较单薄,无法支撑课题。; (二)是即使有部分理论依据,理论也比较陈旧,比较浅层次; 二、缺乏专业引领 学校教师在课题研究中,有的热情是有的,认识它的重要性也无容置疑,但毕竟研究不是教师的专长,因此教育科研人员定期的进行专业的指导,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研究过程中总结还不够及时。 我们的教师大多重视做而轻视写,开展了工作而忽视了成果积累,因此好多资料保存不够完整,目前教师虽然已经掌握了课题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步骤,但在研究过程中大多教师没有注意到及时总结和反思的重要性,以致总结不够及时,好多资料保存不够完整,不能为下学期的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不能为下学期的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1、两头热,中间冷:“两头热,中间冷”主要是指在教育科研中的课题研究方面,大家的热情和精力都放在课题的立项、开题和结题上。这种现象在中小学教育科研中是比较普遍的,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简单,应为大家所关心的并不是课题本身,而是课题的影响力,课题在上级那儿能引起多大的注意。说穿了,也就是一个“功利主义”在作怪。 3、泡沫成果多:功利主义、两头热,中间冷的现象必然产生“泡沫学术”,在中小学教育科研热的背后,各种“泡沫”现象层出不穷,水分沙子越掺越多。在不少的科研项目中,老师为课题的名称的确化了不少心思,以取悦于领导,课题一旦获得通过,便在开题、结题方面大做文章,包装过度,大话空话不少,但对课题的实施研究过程,却并不看重。更为甚者,对研究的过程凭空想象,造假数据,东摘西抄,胡乱拼凑,把课题越吹越大,但却经不起实践的检验。一些用巨资累起来的课题成果,不要说推广运用,就连本校教师甚至高课题研究的老师也不敢真正把它运用到教学实践中去,谁敢拿教学质量开玩笑呢? 我们一定要强调教育科研的正确定位,进一步明确并强调教育科研是运用科学理论来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困难与问题,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的功能,淡化名利,弘扬科学精神。 对中小学教育科研的几点意见: 1、克服功利思想,端正科研态度。需要我们广大的中小学教育工作者努力学习,提高我们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正确认识教育科研和教育教学的关系,多做实事,少空谈,不为名利。这样,中小学教育科研才能健康顺利的发展,也才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5687监理人员工作考核制度 Work appraisal system for supervisor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 通过考核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管理水平。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调资等重要依据。 二、考核 1.项目管理部考核项目监理机构; 2.总工办检查项目管理部的考核工作; 3.总工办抽查项目监理机构,抽查情况反馈项目管理部。 三、时间 4.每月考核一次; 5.考核表当月二十八号前报公司总工办; 6.总工办根据抽查考核情况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考核原则

7.考核实行折算百分制; 8.考核得分=100-考核合计扣分; 9.绩效考核系数=考核得分÷100; 10.考核层次划分为:监理员、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项目总监; 11.考核得分为负值时,按零分计; 12.总监代表的考核执行项目总监考核表; 13.每月考核情况公开,被考核人可以向项目管理部或总工办申诉。 五、考核范围 14.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监督检查、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总监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5.项目总监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上级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

监理资料信息管理制度 目录 一、现场监理资料管理制度———————2 二、监理资料归类及编码管理办法——————5 三、监理资料归档及管理制度———————12 连云港市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海州湾花园二期监理部 2018年4月23日 1 / 22

现场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工程监理资料管理规定: 1 总监理工程师对现场监理资料整理工作负责。 2 监理文件的日常管理应做到:真实可靠、内容齐全、同步整理、分类有序。 3 项目监理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保管现场监理资料。 4 为保证监理资料的完整齐全、分类有序,工程开工前,总监应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对资料的分类、格式、份数达成一致意见。 5对施工单位报验资料,监理工程师应审核该表格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符合工程实际和有关规范要求,签署后留存一份,其余返还施工单位。 6监理资料的收发借阅必须通过资料管理人员履行手续。 第二条管理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3 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4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5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6 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7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2 / 22 程质量评估报告。 8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 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 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5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三、资料员职责 1专门管理资料。 2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传递各资料。 3采用信息技术进行资料的管理。 4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并按规定组卷,形成监理档案,应按单位工程建立案卷盒,分专业存放保管,并编制目录清单。 5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移交需要存档的监理文件资料。 第三条收、发文与存放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一、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1、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前体:建设单位的委托 和授权。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1)工程建设文件;(2)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4)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 2、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建设工程(3000万元以上)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5万平米以上)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 3、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1)服务性(2)科学性(3)独立性(4)公正性 4、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 (1)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 (2)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 (3)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使用安全 (4)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5、现阶段工程监理的特点 (1)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只为建设单位服务) (2)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 (3)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 (4)市场准入采取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双重控制 6、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 (1)项目法人制度 (2)工程招标投标制 (3)建设工程监理制 (4)合同管理制 7、非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在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8、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以上,或者其他主要指标 需要变更时,应重新向原审批单位报批。 9、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正是成立项目法人。 10、项目法人责任制: (1)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 (2)国有单位经营性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在建设阶段组建项目法人。 (3)项目法人可按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11、董事会职权:(1)负责筹措建设资金(2)审核上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3)审核上报年度投资计划并落实年度资金(4)提出项目开工报告(5)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6)负责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7)审定偿还债务计划和生产经营方针,并负责按时偿还债务(8)聘任和解聘项目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监理工程师概述 1、工程监理制度的核心是: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内容的基础是:合同管理。 工程监理业务是:高智能的工程管理服务;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特点。

对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要求和管理制度

一、人员配备,资质与考核 1、对现场监理人员人数,证书与投标文件相对照,必须相一致,未落实的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现的按合同条款处理。 2、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考勤,按合同到岗率约束执行,并不定期对现场进行抽查,每月对出勤率进行统计。 3、每月对监理工作进行评分汇总,必要时发工作函。 二、施工进场,准备阶段 1、对监理规划,监理细则进行审查,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建议。 2、工程设计交底前,督促人员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对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项目业主向工程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3、通知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项目业主组织的工程设计交底会。 4、督促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项目业主。 5、督促审查工程承包单位现场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并予以确认。 6、督促审查工程分包单位资质、业绩及特殊工种的合格证、上岗证。 7、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鉴定书,并对其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确认。 8、第一次工地会议,根据监理合同对监理进行授权。授权工作内容,范围以及对工作的要求。 三、施工阶段 1、要求监理方加强事前控制意识,以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督促工程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审查监理方对分项工程的专项监理方案和旁站方案,并予以审核,审核完毕后督促落实。 3、要求监理对现场的人、机、料、方法、环境、文案进行不定期的审查,并及时向业主反映。 4、检查监理方的旁站记录,检查其计划落实情况。 5、要求监理方严格控制施工方的工序,前一道工序验收通过才可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 6、检查监理对进场材料的记录及复检情况,对见证取样与抽样送检的记录。 7、督促监理方合理使用权利,对施工方不合格的人员向业主提出建议,建议更换或撤除。 四、竣工验收阶段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工程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2、项目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单位应要求工程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五、工程质量保修阶段 1、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2、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1)监理人员对建设项目业主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

连续体结构拓扑优化方法及存在问题分析(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连续体结构拓扑优化方法及存在问题分析(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连续体结构拓扑优化方法及存在问题分析 (最新版) 文章深入分析国内外连续体结构拓扑优化的研究现状,介绍了拓扑优化方法的发展及实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比分析了均匀化方法,渐进结构优化法,变密度法的优缺点。研究了连续体结构拓扑优化过程中产生数值不稳定现象的原因,重点讨论了灰度单元,棋盘格式,网格依赖性的数值不稳定现象,并针对每一种数值不稳定现象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结构拓扑优化设计的主要对象是连续体结构,1981年程耿东和Olhof在研究中指出:为了得到实心弹性薄板材料分布的全局最优解,必须扩大设计空间,得到由无限细肋增强的板设计。此研究被认为是近现代连续体结构拓扑优化的先驱。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结构拓扑优化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这些

研究大多数建立在有限元法结构分析的基础上,但由于有限元法中单元网格的存在,结构拓扑优化过程中常常出现如灰度单元,网格依赖性和棋盘格等数值不稳定的现象。本文介绍了几种连续体结构拓扑优化方法及每种方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1.拓扑优化方法 连续体结构拓扑优化开始于1988年Bendoe和Kikuchi提出的均匀化方法,此后许多学者相继提出了渐进结构优化方法、变密度法等拓扑优化数学建模方法。 1.1.均匀化方法 均匀化方法即在设计区域内构造周期性分布的微结构,这些微结构是由同一种各向同性材料实体和孔洞复合而成。采用有限元方法进行分析,在每个单元内构造不同尺寸的微结构,微结构的尺寸和方向为拓扑优化设计变量。1988年Bendsoe研究发现,通过在结构中引入具有空洞微结构的材料模型,将困难的拓扑设计问题转换为相对简单的材料微结构尺寸优化问题。 很多学者发展了均匀化方法,Suzhk进行了基于均匀化方法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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