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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诚信缺失与诚信的构建_邱业伟

电子商务诚信缺失与诚信的构建_邱业伟
电子商务诚信缺失与诚信的构建_邱业伟

第26卷第1期

2008年1月政法论坛T r i b u n eo f P o l i t i c a l S c i e n c ea n dL a w V o l .26,N o .1 J a n .2008

作者简介:邱业伟,重庆邮电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① 信息来源:h t t p ://w w w .e c t r u s t p r c .c o m/s u r v e y /d e f a u l t -b a k .h t m l 。

电子商务诚信缺失与诚信的构建

邱业伟

摘 要:电子商务的产生和发展给我国市场经济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由于电子商务具有

虚拟现实的特征,加之我国目前尚未建立有效的诚信机制,电子商务活动中违背诚信的行为比

比皆是,诚信缺失已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因此,诚信不得不成为我国发展电子商

务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电子商务诚信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提高公

民的法律素质,增强公民的诚信观念,以营造社会诚信大环境,而且必须从法制高度着手,完善

立法、强化司法、加强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构建电子商务诚信机制,以维护电子商务的正常秩

序,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电子商务;诚信缺失;机制构建

诚实信用是市民社会生活中的一种道德规范,后来上升为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1](P .66),则被称之

为系属帝王条款,君临法域之基本原则,是现代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学者称之为“帝王条款”[2](P .34)。

它从厚重的中华远古文明一直延续到今天,不断地提升着人们的素质和规范着人们的行为。电子商务经济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诚信的发展和规范程度决定了电子商务经济的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关系到电子商务经济的发展前途。非常遗憾的是,我国社会诚信的严重缺失现象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尤为突出,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因此,消除电子商务活动中的诚信缺失现象,构建电子商务诚信机制,应当是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首要任务。

一、电子商务活动中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形式

网络空间是现实生活的延伸和扩展。现实生活中诚信严重缺失的现象,反映到电子商务领域,已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壮大的瓶颈。电子商务在给人们提供快捷、方便的交易同时,大量存在着诚信缺失的现象,其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1.网络欺诈

网络欺诈是网民在网上购物时最容易碰到的问题,也是诚信缺失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最典型的表现形式。我国电子商务经营者及其商品信用信息开放性不强,透明度不高,导致网上购物者与电子商务经营者之间相互知悉的信息不对称,这种情形很容易为不法电子商务经营者所利用,从而产生电子商务经营者网络欺诈问题。根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电子商务诚信评价中心和北京师范大学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于2006年5月所作的首次中国电子商务诚信状况调查报告显示:71.1%的被调查者曾对一些网站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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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性与合法性产生过怀疑;56.4%的被调查者曾遇到过在线购物信息不真实的问题;40.9%的被调查者遇到过在线服务的承诺不真实或不能兑现的情况。①电子商务经营者实施的网络欺诈行为的主要表现是:第一,利用网络交易的虚拟性、间接性特征诈骗网上购物者的购物款。比如,在网上发布虚假的公司名称、地址和商品,当网上购物者将购物款汇到发布者指定的账户之后,发布者即消失得无影无踪。第二,发布虚假的或者不完整的商品信息诱导网上购物者。比如,在网上发布的商品信息和实际商品信息不相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欺骗网上购物者。当然,网络欺诈也存在着商品购买者发出虚假购物信息,欺骗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情形。比如,所谓的商品购买者故意使用假证件、假地址等信息与电子商务经营者签订购物合同,当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网上商品购买者提供的信息,将商品送达之后却发现该商品购买者根本就不存在。这必然造成电子商务经营者人力、物力和财力损失,致使电子商务经营者丧失电子商务的经营信心。各种各样网络欺诈现象的出现和因此产生的网络欺诈恐惧心理,大大削减了电子商务买卖双方对网上交易的兴趣,因此,电子商务必然难以发展。

2.商品质量瑕疵

网上商品购买者在签订电子商务合同之后,最关心的就是商品的质量问题。网上购物与现实生活中购物有很大的区别,最明显的就是网上购物不能像现实生活中购物那样,能够对所购商品进行实际的选择、鉴别、查验,而只能通过商务网站上提供的商品信息来了解商品并作出是否购买商品的决定,这样,网上商品购买者确实难以把握商品的真实情况。不少电子商务经营者就利用这一特点,恶意出售与网上商品宣传所不相符的瑕疵商品,结果是,网上商品购买者在网上购买商品时感到非常满意,而收到商品时却垂头丧气。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这些违背诚信的行为,严重打击了网上商品购买者继续在网上购物的积极性和自信心,致使网上商品购买者在进行网上购物时顾虑重重,甚至完全放弃了网上购物的念头。

3.售后服务质量低下

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商品售后服务质量低下,是网上商品购买者非常头痛的事情。说一套做一套,对网上出售的商品不承担“三包”服务,这是电子商务经营者通常的做法。网上商品购买者在网站上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电子商务经营者不仅不积极、主动解决商品质量问题,却找种种托辞拒绝解决,甚至简单一句话把责任推给生产厂家。从电子商务经营现状来看,多数电子商务经营者没有设置一套合理的商品售后服务机制,导致网上商品购买者寻求售后服务无门。而有些电子商务经营者虽然设置有商品售后服务中心,但售后服务条件差,服务态度恶劣,服务质量低下,给网上商品购买者留下了非常不好的印象。据调查显示:49%的被调查者遇到过网站没有提供退订的途径或退订方式很麻烦的问题。①这些不仅给网上商品购买者维权带来了极大的不便,造成了网上商品购买者人力和物力的大量浪费,而且同样打击了网上商品购买者继续在网上购物的积极性和自信心,致使网上商品购买者在进行网上购物时顾虑重重,甚至完全放弃了网上购物的念头。

4.网上商品购买者个人信息泄露

由于电子商务都是在网络中完成,无论是订货信息、支付信息和各种商务文件等等都需要通过网络进行传输,这就非常容易产生网上商品购买者的个人信息被窃取的可能,被窃取源于泄露或者决定于电子商务经营者对网上商品购买者的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机制和安全保护程度。目前,很多电子商务经营者对网上商品购买者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的保护机制存在安全隐患,致使网上商品购买者的个人信息被他人窃取。有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要求网上商品购买者在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登记内容填写个人信息,因此,某些个人信息如银行账号、游戏账号、Q Q号码,甚至手机号码等等,容易被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商业目的公开而被泄露。据调查显示:40.9%的被调查者在使用网络或在线交易时遭遇过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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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期邱业伟:电子商务诚信缺失与诚信的构建

个人信息被人窃取经历;66%的被调查者怀疑自己的个人信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相关网站收集。①个人信息的泄露或被窃取不但容易给网上商品购买者造成损失,而且也侵犯了网上商品购买者的隐私权利。我国《合同法》第92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据此,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依法负有通知、协助、保密的附随义务,这些附随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电子商务关系属于买卖合同关系,因此,电子商务经营者负有保守网上商品购买者个人信息秘密的法定附随义务。电子商务经营者泄露网上商品购买者的个人信息,或因保密措施不当导致网上商品购买者的个人信息被他人窃取,均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具体地说,就是违反了法定的保密义务。

二、电子商务活动中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

1.社会诚信机制缺乏,为诚信缺失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一套完整的社会诚信记录、评价、管理和共享机制,对企业和个人诚信不能进行有效记录、评价和公布,缺乏像西方经济发达国家那样的一整套完整的社会诚信记录、评价、管理和共享机制。即使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诚信有一定的纪录,但其记录的信息封闭,开放程度低下,严重缺乏透明度,没有形成有效的社会成员诚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之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本身诚信价值观念淡漠,而对单位和个人诚信行为监管力度不到位,因此,违反诚信的行为难以让人知悉而受到社会的有效约束,这为诚信缺失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社会诚信机制缺乏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政府官员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丑恶现象,以及政府行政行为的不规范,正严重影响着人们对政府的诚信信心。政府作为社会诚信机制的领导者和监管者,肩负着对全社会诚信教育和诚信管理的重任,但由于政府官员在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和政府行政行为不规范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因此,产生了政府职能严重错位和诚信缺失并重现象,使原本作为社会诚信机制的领导和监管者,反而成了社会诚信缺失的发端者之一。

2.不正当利益驱动,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民无信不立,市无信则乱。讲诚信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曾经被中华儿女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并且被人们当作修身立业之本。但是,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由于不正当利益驱动,诚信意识极其淡漠,造成了目前社会诚信严重缺失、泛滥成灾的恶劣状况。比如,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企业之间款项相互拖欠,随意撕毁合同,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率低下;保险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经常见诸报端;竞技赛场上随处可见吹黑哨、打假球;学术上抄袭成风,随意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朝令夕改、欺下瞒上,大搞形象工程。个人、企业和政府如此缺失诚信道德观念和诚信法律意识,不仅影响到了我国市场经济的确立,而且,造成了我国经济的巨大损失。我国商务部企业信用体系相关课题的研究表明,我国企业每年因失信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5855亿元,相当于国家当年财政收入的37%[3](P.21)。不正当利益驱动,诚信意识极其淡漠,且利用电子商务虚拟空间、网上交易的特点,电子商务活动中的诚信缺失现象尤为严重,②已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3.立法不完善,难以应付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

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需要法律保驾护航,电子商务的正常秩序也不例外。立法不完善必然导致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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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信息来源:h t t p://w w w.e c t r u s t p r c.c o m/s u r v e y/d e f a u l t-b a k.h t m l。

电子商务诚信缺失现象尤为严重,在本文第一部分“电子商务活动中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形式”中已作论述,故不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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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诚信者制裁不力,对严守诚信者保护不够,其结果是,失信成本低而收益大,守信成本高而收益小。虽然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在法制建设方面成效显著,但从整体上看仍需完善,特别是关于诚信方面的法律规范。

目前,我国关于民事活动中的诚信立法大都体现在《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中,且主要以基本原则的形式出现,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显然不利于制裁违背诚信者,保护严守诚信者,尤其是在虚拟空间,网上交易这种特殊环境中,更是无能为力。为了顺应电子商务的发展,1999年以后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系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比如《电信法》、《电子签名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信息产业部、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布的规章,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只是对电子商务的部分边缘问题作了规定,远远不足以应付电子商务的需要,这相应决定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艰难,比如,我国网站基本上实现了“网上接收订单”,并且提供了网上支付服务,但是没有全面、系统的法律后盾,大多数网民还是没有足够的信心,还是“货到付款”或者“离线付款”。因此,应当针对电子商务法律中的空白之处,加快立法进程,以更好的完善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4](P.47-49)。

4.政府部门监管不严,网上经营门槛太低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国家对互联网上服务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设立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根据此条和该条例第4条规定,网上经营审批、监督管理部门为政府文化行政、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这些部门依法通过对上网服务经营资格审批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具有积极意义。但是,适用上述规定来审查上网服务经营者的准入资格和规范经营行为,在实践中是非常困难,因此产生了许多不具备上网服务经营准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进入了上网服务经营行列。

特别是由于我国尚未制定《电子交易法》,对网上商品经营应具备的条件和程序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因此,网上商品经营准入资格的审查问题更多。实践中,无论是从事个人交易的淘宝网还是从事公司交易的阿里巴巴网等,对申请经营者的准入资格审查都流于形式,比如对个人或公司申请经营者提供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的真实性并未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只要在网上提交了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或者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了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传统现实空间的商品经营者,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其身份容易辨认。而电子商务中的经营者因为网络本身的虚拟性,使得网上经营者身份难以辨认,甚至造成多种身份或虚构主体资格,冒用他人主体资格的状况。加之,政府部门对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缺乏充分有效的监管。这不仅严重影响着人们对网上经营者的信任,而且,也为电子商务诚信交易埋下了安全隐患,从而制约着电子商务的大规模发展。

三、诚信与诚信缺失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影响

1.从电子商务业务基础来看,需要以诚信作为保障

电子商务的业务开展必须借助或依托一定的网络交易平台。网络交易平台主要由网络服务提供商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两个基础部分组成。其中网络服务提供商主要负责网络接入服务,其功能是为网上交易双方通过网络进行信息交流,提供技术支持。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主要负责网络虚拟空间服务,其功能是为网上交易双方提供网络虚拟空间的服务支持[5](P.24)。网络交易平台必须给网上交易双方提供安全、可靠的网络交易环境,而安全、可靠的网络交易环境需要诚信作为保障。因此,无论是网络服务提供商还是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都应当建立以诚信为根本的基础网络市场交易平台。电子商务业务基础失去了诚信这一重要保障,必然会导致人们不再信任网络交易,从而致使电子商务业务基础

 第1期邱业伟:电子商务诚信缺失与诚信的构建

169产生动摇甚至崩溃。

2.从电子商务交易主体来看,需要以诚信为交易之本

电子商务的交易主体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网上商品购买者,其中任何一方违背诚信都必然导致交易失败,甚至导致守信一方对电子商务交易望而生畏。无论是在现实空间还是虚拟空间的商品经营者都应当以诚信为立业之本、经营之道。传统现实空间商品市场交易中诚信对于每位经营者是多么重要,失去了诚信最终根本不可能在商品交易市场中求得生存更莫说发展。由于电子商务交易的虚拟性和间接性,因此,在诚信方面,对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的诚信要求比现实空间交易主体更高。电子商务经营者或者网上商品购买者违背诚信,必然会产生欺诈交易,以及其他损害网上商品购买者或者电子商务经营者合法权益,甚至合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其结果不仅会扰乱网络市场交易秩序,严重影响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而且还会最终导致整个网络交易市场这座大厦的垮塌,致使电子商务这种利用科学技术手段进行交易的现代方式,退回到直接现金交易、以货易货等传统交易方式上。

3.从电子商务交易流程来看,同样需要以诚信作为保障

电子商务的整个流程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在网上发布商品信息;第二阶段是网络交易,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与网上商品购买者双方洽谈、安全认证、在线支付、现代物流等几个环节,电子商务流程中的每个阶段和环节都需要诚信保驾护航。电子商务经营者在网络上发布商品信息是开展电子商务工作的第一个阶段,其发布的商品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欺骗网上商品购买者。但在现实生活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虚假商品信息充斥着网络市场,四处可闻网上商品购买者遭受欺骗之后的抱怨。网络交易是开展电子商务工作的第二个阶段,网络交易阶段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需要诚信作为保障。首先,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网上商品购买者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洽谈,不得实施任何虚假交易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其次,在确认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网上商品购买者身份时,双方均应提供其真实的身份情况,并必须以安全认证作为保障,而安全认证的基础就是诚信。第三,在线支付方式的确立,也需要诚信作为保障。可以说,正是基于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网上商品购买者的相互诚信,在线支付方式才得以确立。第四,作为网络交易阶段中的最后一个环节———现代物流,也是网上商品购买者最为关心的一个环节,因为这是电子商务经营者诚信与否的终端,也即最终体现。任何一个网上商品购买者在给付对价后,都期望能够获得满意的与约定相符的商品,其期望的实现,离不开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诚信经营。如果网上商品购买者获得的商品与约定不相符合,必然会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诚信作出否定评价,而且完全可能丧失网上购物的信心。

四、电子商务诚信机制的构建

诚信缺失并非电子商务活动中特有的社会现象,而是全社会诚信缺失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局部、具体反映。电子商务的虚拟性和间接性的特殊交易形态,又给诚信缺失者提供了更好的可乘之机,其种种违背诚信的行为反过来又进一步污染了人们所需要的社会诚信大环境,这种恶性循环,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甚至危及其生存。因此,诚信不仅仅是电子商务本身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且应当是全社会亟需解决的问题。只有全社会包括但不限于立法、司法、行政、金融、电信、互联网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的通力合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现实社会以及电子商务活动中的诚信缺失问题,为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诚信保障。因此,我们必须把电子商务诚信机制建设看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并按照这种观点厘清思路,构建电子商务诚信机制。

1.营造社会诚信大环境,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

首先,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增强公民的诚信意识。在我国,诚信问题一向被人们看作是社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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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面的问题,尚未从思想上提升到法律这个高度,尤其是在诚信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人们在交易过程中的诚信意识非常淡薄。而且,违背诚信不仅成本很低甚至不存在成本问题,反而往往会获得利益甚至利益是巨大的,这种不正当的利益驱动致使不少人越来越不讲诚信甚至铤而走险。因此,应当在全社会广泛掀起法制和诚信宣传,大力开展法制和诚信教育,以此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增强公民的诚信意识。同时,应大力加强诚信监督管理,弘扬诚信经商、诚信消费、诚信做人的诚信理念,揭露违背诚信、损人利己、见利忘义的丑恶行为,严厉制裁违背诚信者,营造诚信者受尊重,畅通无阻,失信者受唾弃,寸步难行的良好社会诚信大环境,让人们形成自觉遵守诚信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和法律意识。

其次,培养公民的电子信用支付手段的习惯。电子信用支付手段是在恪守诚信的基础上产生的,具有方便、快捷的特点,如果商品购买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习惯采用电子信用支付手段,如电子信用卡或电子汇款方式支付货款,必将大大加快电子商务的发展进程。

2.尽快完善电子商务立法,规范电子商务行为

尽管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等对违约(即违反诚信)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 1999年以来又颁布了《电信法》、《电子签名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但是,电子商务方面的立法尚不完善,缺乏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来规范电子商务行为。

完备的法律制度是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础和必然要求。在电子商务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新加坡和欧盟等)都制定了完备的法律制度来规范电子商务行为,而我国电子商务方面的立法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从发达国家的法制经验来看,电子商务立法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法制工程,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应当从两个方面来考虑推进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建设:一是在充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电子商务立法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加快电子商务方面的立法步伐,比如尽快制定《电子交易法》。二是针对电子商务虚拟性和间接性网上交易形态的特点,重点在网上经营者的准入资格及其审批,监管部门及其职责,交易行为和诚信行为,认证机构的许可和电子认证,电子信息的有效性和保存,数字签字的效力,网络服务提供者、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网上商品购买者的权利义务,以及消费者保护、网上经营监管、法律责任等方面[4](P.30-39)。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法律规范,以调整电子商务法律关系。

3.严肃强化电子商务司法,保护电子商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由于电子商务虚拟性和间接性的交易特点,加之我国公民诚信意识的淡薄和目前电子商务立法的不完善,电子商务活动中的违背诚信的行为比比皆是,比如前文所述的网络欺诈,商品瑕疵,售后质量低下,个人信息泄露等等。因此,必须严肃强化电子商务司法,以保护电子商务主体的合法权益。强化电子商务司法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首先,依据《电子签名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严肃审判,确认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电子商务合同、文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制裁电子商务活动中的违背诚信的行为;其次,在适用上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难以制裁电子商务活动中违背诚信的行为时,应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制裁电子商务活动中违背诚信的行为,因为电子商务行为属于民事行为,网上交易关系属于买卖合同关系,网上商品购买者属于消费者;第三,查明网络服务提供者与电子商务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负有审查(包括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义务和协助查证义务,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者连带责任;第四,加强司法执行力度,提高司法执行效果,让判决或调解得到有效的执行,充分保护恪守诚信的电子交易方的合法权益。司法实践证明,只要法院执行态度坚决,执行力度强大,穷尽执行措施和手段,执行往往都会成功的。

4.加强政府诚信监管,建立诚信奖惩机制

 第1期邱业伟:电子商务诚信缺失与诚信的构建

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从总体上确认政府对企业的关系,即依法对企业进行协调、监督和管理,为企业提供服务。因此,政府应主动、充分地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诚信监管,这对于电子商务经营活动尤为重要。政府对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诚信监管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电子商务的兴衰。政府加强诚信监管,建立诚信奖惩机制,主要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建立一套完整的电子商务诚信监管机制。这主要是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注册登记,以及电子商务经营行为进行监管。电子商务经营应实行实名制。①注册登记的主管部门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但应会同信息产业部门对电子商务经营申请者进行资信、身份审查,严格把握电子商务经营门槛,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未依法取得电子商务经营资格的,一律不得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违者重罚。对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的监管应从广告发布、交易行为、商品质量、竞争行为等方面进行,监管主体应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监部门、信息产业部门,三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应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最好的是三部门共同成立一个专门的电子商务经营市场或说网络市场监管机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以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其次,建立一套完整的电子商务诚信评价机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检部门、信息产业部门共同设立电子商务诚信评价机构,制定电子商务诚信评价规章制度,通过诚信监管和市场调查信息,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诚信评价并予披露,让公众知悉违背诚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同时建立电子商务经营诚信数据库,以便公众查询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诚信信息,做到诚信资源共享,以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第三,建立一套完整的电子商务诚信奖罚机制。对违背诚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给予行政处罚、经济制裁直至取消电子商务经营者资格;对恪守诚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将奖惩信息公布于众,以此增强电子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最后,建立一套完整的电子商务诚信服务机制。有步骤地组建电子商务诚信服务中介机构,消除市场上特别是网络市场中介机构管理混乱、规范缺乏的现状,以推进电子商务的诚信建设。

参考文献:

[1]江平:《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李国光:《合同法解释与适用》(上),新华出版社1999

年版。

[3]胡海洋:《建立信用信息网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重

要一环》,载《辽宁经济》2004年第10期。[4]李双元、王海浪:《电子商务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5]杨立新:《电子商务侵权法》,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

版。

(责任编辑 鄢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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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韩国在2005年10月开始全境实施互联网实名制。泰国、新加坡分别于2005年5月和10月实行手机实名制。我国清华大学新闻系教授李希光早在2003年就提出了网络实名制的主张。

电子商务与诚信

电子商务与诚信 1引言 电子商务,从英文的字面意思上看就是利用现在先进的电子技术从事各种商业活动的方式。电子商务的实质应该是一套完整的网络商务经营及管理信息系统。再具体一点,它是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和网络基础设施,通过一定的协议连接起来的电子网络环境进行各种各样商务活动的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企业间的商务活动、企业内的业务运作以及个人网上服务。诚信体系作为一切商务活动的基本准则,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担负着重要使命。但由于各种现实原因,导致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界出现诚信危机的状况。在电子商务过程中,买卖双方是通过网络来联系,由于距离的限制,因而建立交易双方的安全和信任关系相当困难。电子商务交易双方(销售者和消费者)都面临安全威胁。 2 电子商务的主要安全要素 送的次序差异也会导致贸易,电子商务以电子形式取代了纸张,如何保证这种电子形式的贸易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则是开展电子商务的前提。电子商务作为贸易的一种形式,其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将直接关系到个人、企业或国家的经济利益和声誉。 电子商务作为贸易的一种手段,其信息直接厂代表着个人、企业或国家的商业机密。传统的纸面贸易都是通过邮寄封装的信件或通过可靠的通信渠道发送商业报文来达到保守机密的目的。电子商务是建立在一个较为开放的网络环境上的,商业防泄密是电子商务全面推广应用的重要保障。 电子商务简化了贸易过程,减少了人为的干预,同时也带来维护商业信息的完整、统一的问题。由于数据输入时的意外差错或欺诈行为,可能导致贸易各方信息的差异。此外,数据传输过程中信息的丢失、信息重复或信息传各方信息的不同。因此,电子商务系统应充分保证数据传输、存储及电子商务完整性检查的正确和可靠。

浅谈我国企业诚信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今,经济与科技的迅速发展加剧了企业间的竞争,良好的企业形象是参与市场竞争的最根本实力,诚信的形象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巨大潜力和保障。因此,加强企业信用管理以提高企业信用,推进企业的诚信建设,已成为我国企业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 一、企业诚信建设的必要性 诚信已经成为企业的立足之本,诚信是企业的灵魂。有了诚信,企业才能生存和发展,才能给企业带来效益,创造长足发展的条件,使企业的发展长久不衰。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生命,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必备要素,是一种无形资产,是“资本价值中的核心成本”。一个成功的企业,卖给顾客的不仅是商品本身,往往还隐含着商品背后的文化。在现代文明社会的市场经济中,失信会使自己、企业付出高昂的代价,失信会使企业倒闭,失信等于自弃。无数事实证明,以诚信去创办企业、聚集财富,企业就会越办越好,财源也就会越开拓越广阔。相反,丧失诚信的企业必然是茫茫商海中的过眼云烟,最终将使财源枯竭。因此,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势在必行。企业诚信建设的必要性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有利于企业自身建设,并实现与相关行政机关双赢 企业诚信建设是一个企业与行政机关相关互动的过程,在这种互动中,双方逐渐实现利益最大化。如工商、税务实行企业等级评定、分类管理,有利于激励诚信企业更加诚信,能够帮助其树立良好形象,增加其无形资产,制约并引导失信企业,使其走上诚信之路。同时,也有利于工商、税务机关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优化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配置。 (二)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增加交易机会,规范市场秩序 在推进企业诚信建设中,有关诚信信息予以公开,这样便降低了交易成本和风险,提高了交易效率,同时使失信企业增加交易难度, 而使诚信企业增大交易机会。如在银行贷款、工程招标时,可参考申请企业诚信信息,签订合同时,可考虑诚信度高的企业作为合作对象。

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与电子商务发展

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与电子商务发展 一、电子商务环境下个人信用的地位与作用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传统的直接的商务活动需要信用,新型的间接的电子商务活动更需要信用。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有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个人信用又是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在电子商务的发展中,BtoB的电子商务模式借助有限的传统信用或严格的相互认证平台实现交易,取得了较快发展;而BtoC和CtoC模式则由于个人信用信息的不完善而受到严重制约。在西方发达国家,个人信用交易十分活跃,规模庞大,运作方式成熟。在我国,由政府主导建设的个人信用体系已经初步形成,这必将对我国信用环境的治理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作用。但是,当前我国个人信用理论的研究和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设仍然滞后于电子商务实践的发展,网上交易中恶意欺诈、假冒、虚假广告、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有发生,而面向社会开放的个人信用体系则由于技术、制度、法律的不完备仍尚需时日。因此,从行业或企业应用的视角来研究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对我国发展个人信用体系、确立社会诚信意识、促进信贷消费和网络消费、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于电子商务应用的个人信用体系的优势 在电子商务领域,阿里巴巴从BtoB到(CtoC再到BtoC,一步步走向成功,总是将网络环境下的信用评价体系与信用数据的应用紧紧联系在一起。尽管它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但从其成功发展的过程中可以透视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方略。从整个经济发展的层面看,信用对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对传统商务如此,对电子商务更是如此。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这种认识越是强烈。上海市最早将个人征信系统投入使用,浙江、广东两省先后试点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这些区域性信用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大方向是正确的,积累了一定经验,也遇到了许多障碍(这些障碍多属于环境障碍,在短时间内是无法改变和改善的),但以应用为导向的电子商务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在外部实实在在地推进着环境的改善,在内部也确确实实地发挥着信用的作用,推动着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企业商务网站应用(如易趣网和淘宝网)的个人信用体系往往直接服务于自己,即使是中国人民银行目前建立的全国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其数据采集范围和信用数据提供范围也主要是银行系统,也主要是服务于自身。 基于应用的电子商务企业的个人信用体系具有如下优势: 1.基于利益均衡机制,实现了信用数据自动网上采集,保证了数据的连续性和客观性 网上交易双方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必然对对方的交易行为作出较为客观的评价,解决了数据采集的渠道与客观性、真实性问题,规避了法律环境与制度不完善的风险。 2.信用数据直接服务于交易活动,可以激励守信者,鞭策失信者 基于应用的信用数据来自于交易活动,同时又直接服务于交易活动。按照交易系统中的信用评价规则,交易评价数据很快进入信用评价系统并予以公示(其中包括交易的整体评价、交易的某些细节、申辩与解释信息等),可以帮助后来者辨别对象的信用度,守信者人气旺盛,交易活跃,而失信者则门庭冷落,交易清淡。从利益上对失信者进行惩罚,激励前者,鞭策后者。 3.以网站作为支付信用中介,可以提高网络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消除信用数据不足或信用数据不实的困扰 在信用数据还没有足够的积累或信用评价系统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以网站作为支付信用中介可以保证资金安全、回避风险,并逐步改变人们的网络消费习惯与消费意识。 三、基于电子商务应用的个人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 尽管这种个人信用体系具有一定的优势,但目前依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研究

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研究 摘要: 诚信体系作为一切商务活动的基本准则,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担负着重要的使命。随着网络信息化发展脚步的加快,电子商务各方面技术也日益成熟,但电子商务的普及脚步却始终没有多大的长进,其中诚信,一直都是电子商务登陆中国以来,在中国快速发展的瓶颈。 关键词:电子商务诚信诚信体系

目录 摘要: (1) 一.引言: (3) 二、我国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的现状 (4) 三、电子商务诚信存在的问题 (5) 3.1网络商务信息的不真实 (5) 3.2消费者的诚信意识淡薄 (5) 3.3消费者的隐私权受到侵犯 (5) 3.4产品的售后服务得不到保证 (6) 3.5信息的可靠性问题 (6) 3.6交易的安全性问题 (6) 3.7网上银行的安全问题 (7) 四、导致我国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的原因 (8) 4.1我国诚信基础薄弱,导致电子商务的社会信任度低 (8) 4.2电子商务的虚拟性和不确定性 (8) 4.3电子商务秩序尚未形成 (8) 4.4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9) 4.5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 (9) 4.6利益驱动 (9) 五、如何解决电子商务存在的诚信问题 (10) 5.1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与监管机构 (10) 5.1.1建立可查询的网上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 (10) 5.1.2扶持中介机构 (11) 5.2提高消费者网上购物的自我保护意识 (11) 5.2.1网上购物,谨防陷阱 (11) 5.2.2七个小心,保障安全 (12) 5.3健全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 (13) 5.4加强电子商务行业自律,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14) 5.4.1制定行业自律规章制度,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15) 5.4.2举办诚信法制讲座,提高诚信法律素质 (15) 5.4.3开展自查自评和跟踪调查活动 (16) 5.4.4表彰诚信经营者,惩罚不诚信经营者 (16) 5.5加强网络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16) 5.6加强政府诚信监管,建立诚信奖惩机制 (17) 5.6.1建立一套完整的电子商务诚信监管机制 (17) 5.6.2建立一套完整的电子商务诚信奖罚机制 (17) 5.6.3建立一套完整的电子商务诚信评价机制 (17) 5.7培养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消费习惯 (18) 六.总结 (19) 参考文献 (20) 致谢: (21)

论中小企业诚信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精选版

论中小企业诚信问题原 因分析及对策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学号: 毕业论文 G RADUATE T HESIS 论文题目:论中小企业诚信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 学生姓名: 专业班级: 学院: 指导教师: 2017年5月26日

摘要 市场经济不仅以法律作为保障,更是以诚信作为支撑。诚信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时下,尽管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市场主要的微观经济主体,诚信缺失问题却成为阻碍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究其原因,既有束缚中小企业诚信经营客观方面的原因,又有其自身主观方面的原因;既有中小企业自身微观层面的原因,又有极为深刻的宏观层面的原因。企业内部诚信的建立对防范外部诚信问题和树立企业诚信形象有着重要的作用,企业外部诚信问题的妥善处理亦有助于企业内部诚信的建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小企业越来越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之一,而诚信更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首要条件和立足之本。企业的诚信,标志着企业的成熟与发展,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取得成功的基石,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更是如此。但是中小企业诚信缺失问题却越来越严重,由于中小企业本身的弱点和局限性导致诚信问题渐趋严重,致使其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扰乱社会秩序。本文主要讲述了我国中小企业诚信问题存在的表现,提出了我国中小企业诚信建设的措施,使中小企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为中小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关键词中小企业;诚信现状;对策分析

Abstract Marker economy is not only protected by law, but also supported by good faith. Honesty and credit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operation of market economy. Nowadays, although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have become the main microeconomic entities in our country, the lack of good faith has become a bottleneck hindering further development. The reason is bound to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credit management objective aspect reason, also has its own reason of subjective aspect; not only because of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at the micro level, and has the extremely profound the macro reasons. The establishment of integrity within the enterprise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preventing external integrity and establishing a good faith image of the enterprise. Proper handling of external integrity is also helpful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good faith within the enterprise.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China’s market economy,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have become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integrity is the first condition and found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The integrity of the enterprise symbolizes the maturity and development of the enterprise. It is the cornerstone of the success of the enterprise in the market economy, especially for SME. However, the lack of honesty and credibility in SME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serious. Because of the weakness and limitations of SME, the problem of integrity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serious, which has hinder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and disrupted social order. This paper is mainly about the credibility problems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in China, put forward the credit construction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in China,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formed a good atmosphere of honesty and trustworthiness, for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to achiev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lay a foundation.

我国电子商务诚信体系的现状与构建_《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上)100分

位置 > 个人空间登录 > 课件测试剩余时间:59分52秒 课件名称:我国电子商务诚信体系的现状与构建――《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 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上) 测试题目共:12 ,总分值:100 ,测试时间:60分钟 第1题、信用体系的特点是:实现信息的交换共享,最大范围地实现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是否题)(分值:5) A.对 B.错 第2题、本讲提到,市场信用机制构成了整个社会信用机制。(是否题)(分值:5) A.对 B.错 第3题、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我们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经济增长点,而且是增长最快的部分,是经济新动力的主要构成。(是否题)(分值:5) A.对 B.错 第4题、电子商务与传统商业的区别在于:电子商务包括消费、物流、支付、售后服务等环节,不包括生产。(是否题)(分值:5) A.对 B.错 第5题、根据本讲,我们现在的经济策略是()。(单选题)(分值:10) A.推动需求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内需 B.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质量 C.推动需求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投资 D.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供给数量 第6题、由政府等公共部门为主建立的公共信用机制所采集的信息主要是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公共信用机制所采集的信息的是()。(单选题)(分值:10) A.资质信息

B.司法信息 C.行政管理信息 D.交易信息 第7题、信用问题成为电商发展一个最主要的短板,在2016年双十一期间曝光的失信行为中,()失信占比最高。(单选题)(分值:10) A.电商商家 B.快递企业 C.支付平台 D.消费者 第8题、2016年,我国网民总数达到()人,相当于整个欧洲人口总量。(单选题)(分值:10) A. 3.95亿 B. 6.95亿 C. 7.31亿 D. 10.31亿 第9题、《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包括七个部分共二十三条,其中,第七部分(保障措施)具体包括()。(多选题)(分值:10) A.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B.加强第三方的大数据监测评价 C.加强法规标准建设 D.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E.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 第10题、2014年6月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对四大领域的信用建设做了明确部署,这四大领域具体是指()。(多选题)(分值:10) A.家庭诚信 B.政务诚信

《电子商务安全与支付》考纲、试题

《电子商务安全与支付》考纲、试题 、答案 一、考试说明 《电子商务安全与支付》是电子商务的分支学科,它主要针对翻新的网络破坏和犯罪形式,新的安全技术不断出现和被采用,有力地保障了电子商务的正常开展,本门课程重点探讨信息系统安全防范技术、虚拟专用网络技术、数据备份与灾难恢复技术、安全交易加密技术、安全交易认证技术、安全交易协议技术等问题,同时涉及交易系统安全管理,介绍电子商务安全的相关法律和电子商务安全解决方案。 本课程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 分钟。考试试题题型及答题技巧如下: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 分) 二、多选选择题(每题3分,共15 分) 三、名词解释题(每题 5 分,共20 分) 四、简答题(每题9分,共27 分) 答题技巧:能够完整例举出所有答题点,不需要全部展开阐述,适当展开一些,但一定要条理清晰,字迹工整,结构明朗。 五、分析题(每题9 分,共18分) 答题技巧:对所考查的问题进行比较详尽的分析,把握大的方向的同时要尽可能的展开叙述,对问题进行分析,回答问题要全面,同时注意书写流畅、条理清晰。 二、复习重点内容 第1xx 电子商务安全概述 1. 网络攻击的分类(重点掌握):WEB欺骗、网络协议攻击、IP欺骗、远程攻击

2. 电子商务的安全性需求(了解):有效性、不可抵赖性、严密性 3?因特网的主要安全协议(了解):SSL协议、S-HTTP协议、SET协议 4. 数字签名技术、防火墙技术(了解) 第2xx 信息系统安全防范技术、 1 .电子商务的安全性需求(重点掌握):有效性、不可抵赖性、严密性 2. 计算机病毒按入侵方式分为操作系统型病毒、文件型病毒(了解) 3. 计算机病毒的传播途径(重点掌握):(1)因特网传播:① 通过电子邮件传播,② 通过浏览网页和下载软件传播,③ 通过及时通讯软件传播;(2)局域网传播;(3)通过不可转移的计算机硬件设备传播;(4)通过移动存储设备传播;(5)无线设备传播。 4. 特洛伊木马种类(重点掌握):破坏型特洛伊木马、破坏型特洛伊木马、 远程访问型特洛伊木马、常规的计算机病毒的防范措施(重点掌握):(1)建立良好的安全习惯;(2)关闭或删除系统中不键盘记录型特洛伊木马 5. 需要的服务;(3)经常升级操作系统的安全补丁;(4)使用复杂的密码;(5)迅速隔离受感染的计算机;(6) 安徽专业的防病毒软件进行全面监控;(7)及时安装防火墙 6.防火墙的类型(重点掌握):包过滤防火强、代理服务器防火墙 7?防火墙的安全业务(重点掌握):用户认证、域名服务、邮件处理、IP安全保护第 3 章虚拟专用网络技术 1. VPN网络安全技术包括(了解):隧道技术、数据加解密技术、秘钥管理技术、设备身份认证技术。 2?隧道协议的构成(了解):PPTP协议、L2TP IPSec/SSTP 第4xx 数据备份与灾难恢复技术

电子商务中诚信问题分析与对策毕业论文

电子商务中诚信问题分析与对策 摘要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涉足电子商务,目前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商务形式,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与此同时电子商务诚信问题越来越突出:如价格欺诈,发货不及时、付款不到位或不及时,商品的售后服务得不到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等事件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通过构建我国电子商务诚信体系来解决电子商务诚信问题,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电子商务诚信体系的建立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面共同努力来建设,本文对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中政府、企业及消费者所应承担的任务作了探讨。 关键词:电子商务;诚信;诚信缺失;诚信体系

Research and Strategies of the credibility of e-commerce矚慫润 厲钐瘗睞枥庑赖。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lectronic commerce in China, more and more people involved in electronic commerce, at present, electronic commerce is an important business forms of production and life, give people a great convenience, at the same time e-commerce problem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serious, such as price, delivery in time and not fraudulent payment is not in place or not in time, commodity after-sales service without guarantee the security of the information is not guaranteed incidents such as these problems, in the light of these problems, the causes of proposed through the government, enterprises and individuals from three aspects constructing China's e-commerce systems to solve problems e-commerce, and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electronic commerce in China. Key words: electronic commerce;the good faith;the lack of credibility;integrity system

企业诚信建设及其伦理意义

-154- 金卡项目·经济与法2009年05期 企业诚信建设及其伦理意义 □陶海柱 摘要:诚信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伦理问题,它既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发展,又与国家的建设、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在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当前,企业诚信缺失的问题也已成为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大问题。本文着重阐述企业诚信建设的必要 性和紧迫性、分析企业失信行为产生的原因和措施以及加企业强诚信建设的伦理意义,力图全面而深入地论述企业的失信问题和 企业诚信建设。 关键词:诚信企业诚信伦理意义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07级伦理学研究生江西南昌330000) 企业诚信,亦即企业道德信誉,是指企业作为市场中最重要的经济 主体,应该在其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中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做到以 诚为本。企业是否坚守诚信,既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发展,又与国家的建 设、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企业信 誉已经成为企业的一种无形资本,是否讲求诚信已经成为判断企业是 否具备较强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企业生产产品的质量及其售后服 务也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质量,同时,企业是否遵循 诚信原则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也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与否。 一、企业诚信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诚信问题已逐步成为是一个公众 广泛关心的、具有普遍性的大问题,企业诚信建设不但必要而且紧迫。 企业诚信缺失的表现多种多样,而且颇为严重,在消费领域尤为 突出。具体来说,主要表现为三类:其一,对消费者失信行为。比如 说,制假售假、价格欺诈、降低服务标准等行为。企业生产质量不合格 的产品,并以各种方式和名义销售给消费者,从中获取巨额利润。而 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以后,则设法逃避其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既给消费者造成了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有危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破 坏了社会秩序。其二,对其他经济单位的失信。主要表现为合同违约 和合同欺诈。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 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①然而许多企业并没有认真履行合同, 既没有按事先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购买方提供产品和劳务,也没有采 取任何积极有效的措施来弥补,甚至有些企业根本就没有遵守合同的 约定。这就导致了企业之间合作效率下降,合作成本增加,并阻碍了 企业之间开展多种多样的合作活动。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每年 订立的经济合同约有40亿份左右,但合同履约率只有60%左右。另 外,企业在订立合同时故意隐瞒有关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利用 合同进行欺诈的行为也时有发生。其三,对国家的失信。这主要表现 为部分企业偷税、逃税、欠税、骗税的行为。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最 主要的来源,也是国家实现各项职能的重要条件,更是经济建设得以 顺利进行的基础,然而,许多企业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极尽偷税漏税 之能事,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电子商务诚信建设与发展论

目录 摘要: (1) 一、前言 (2) 二、电子商务诚信缺失的表现 (2) 2.1 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得不到保护 (2) 2.2 网络诈骗 (3) 2.3 商品质量低劣 (3) 2.4 违法经营网上行 (3) 2.5 不履行服务承诺 (3) 三、电子商务诚信缺失的原因与对策分析 (4) 3.1 原因剖析 (4) 3.2 对策分析 (5) 四、我国电子商务建设现状 (6) 五、电子商务诚信缺失的原因 (7) 5.1 我国诚信基础薄弱,导致电子商务交易社会信任度低 (7) 5.2 社会信用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导致电子商务难于运营 (7) 5.3 网络购物的虚拟性导致买卖双方地位的不平等 (8) 六、电子商务的诚信建设 (8) 6.1 加大诚信建设和教育,提高全民诚信素质 (8) 6.2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建设 (8) 6.3 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9) 6.4 致力网站建设,做到以消费者为中心 (9) 七、小结 (9) 参考文献 (10)

摘要: 诚信问题成为影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提出了提高全民诚信素质教育,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祸莫大于无信”。诚信自古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企业的经营之道、立命之本。可在电子商务如火如荼的发展中却出现了严重的诚信缺失,而且已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之一,这引起了更多的思考与关注。文章旨在分析电子商务诚信缺失的表现与原因,并就此提出一些应对之策,以求为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诚信环境服务。 关键词:电子商务诚信缺失企业管理

一、前言 在传统道德中,诚信被视为“立人之道”、“立业之基”、“立政之本”。作为一种道德规范,诚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诚信不仅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不仅是一种道义,更是一种准则;不仅是一种声誉,更是一种资源。 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必须是多边诚信。企业要有诚信,金融服务业要有诚信,中介机构要有诚信,消费者要有诚信,政府更要取信于民。诚信是市场经济的黄金规则,是现代文明的基石与标志。 在电子商务领域,企业、消费者、银行等任何一方诚信缺失,交易就不能顺利实施。电子商务企业必须把诚信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深入到企业文化的核心。消费者利用电子商务完成自己的消费活动,是电子商务全面发展不可缺少的参与者,其诚信问题是个社会性问题,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界共同努力。银行、信用卡公司、认证中心、保险公司等电子商务的中介机构在参与电子商务的活动中必须诚实守信,为电子商务交易双方提供公平、公正、可靠服务。此外,政府部门、法律机构等更应为电子商务的发展“讲诚信”。

C2C电子商务中的诚信问题研究毕业论文

C2C电子商务中的诚信问题研究 [摘要] 本文从C2C电子商务的实际应用出发,以淘宝网的“支付宝”为例,通过分析当前电子商务的实务操作流程,对其所采用的信用交易手段——第三方支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解决C2C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 诚信C2C电子商务支付宝信用体系 近年来,C2C电子商务在我国有了相当大的发展,但诚信问题成了影响电子商 务发展的瓶颈问题。通过各种手段从根本上解决在C2C电子商务中的诚信缺失问题,建立我国C2C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为C2C 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一个较为宽松的信用环境,对推动我国C2C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很现实的意义。 一、C2C诚信问题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网络交易双方不实际接触,在货物和货款交付上就出现一个时间差,这个时间 空隙带来了网络欺诈的可能。解决货款交付时间差目前采用的方法是第三方担保、支付,国内第三方支付平台主要是eBay易趣的“安付通”和淘宝网的“支付宝”,二者在费用收取、监管方式、结算时间等技术层面有着很多细节问题上的不同,但其基本的思想是一样的,都是作为交易的第三方完成资金结算。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交易双方在网上是匿名的,由第三方就充当信誉证人即保 护了个人隐私,又能实现公平交易。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商家为网络商务的安全性头痛的时候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作为一种针对网上交易推出的安全付款服务,“支付宝”可在买家确认收货前,替买卖双方暂时保管货款。因为收货后卖家才能拿到钱,所以不存在买家货款被骗的情况;而对卖家而言,交易资金实时划拨,点点鼠标就能完成交易。目前,“支付宝”已经同工、建、招、农几家银行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从而较好地解决了资金安全和网络支付问题。通过约束买卖双方的经营行为,从而建立起诚信经营环境。

电子商务诚信问题

附件1 西安郵電學院 社会调查实习报告书 学院名称:管理工程学院 学生姓名:陈文婷 专业名称:电子商务 班级:0802 2011年7月18日至2011 年8 月时间: 25日

目录 关于电子商务诚信问题调查报告 (3) 1调查背景: (3) 2.调查说明 (4) 2.1调查目的: (4) 2.2调查范围 (4) 2.3调查对象: (4) 2.4调查方式: (4) 2.5调查时间 (4) 3.调查具体内容: (4) 3.1网络安全及诚信问题仍是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 (4) 3.2我国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的表现 (5) 3.3我国电子商务诚信缺失的原因 (8) 4改善电子商务诚信状况的几点建议 (9) 5.总结 (11) 6.附件:电子商务诚信调查问卷 (11)

关于电子商务诚信问题调查报告 1调查背景: 2011年1月19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北京发布了《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该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4.57亿人,较2009年底增加733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34.3%与2009年底相比提高了5.4个百分点。手机网民成为拉动中国总体网民规模攀升的主要动力,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3.03亿,较2009年底增加了6930万人。手机网民在总体网民中的比例进一步提高,从2009年末的60.8%提升至66.2%增幅达18.6%。移动互联网展现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值得关注的是,互联网商务化程度迅速提高,截至2011年6月底,全国网络购物用户达到1.73亿,网上支付、网络购物和网上银行半年用户增长率均在35.6%左右,用户增长的势头有所减缓。由于网络购物市场越来越多的欺诈和安全问题,导致消费者信心下降,也成为支付、物流等问题之外阻碍网络购物市场快速发展的最主要障碍。 经历了2009-2010年网购用户迅速增长期,目前中国网络购物市场正在转型升级,从鱼龙混杂的集市模式更多地走向了品牌化、品质化竞争时代。2011年上半年,在B2C 综合购物网站业务扩张的同时,一些垂直化、个性化的精品购物网站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服务商在一些新的品类市场上继续开拓,市场容量仍在增大。我国电子商务的基础环境不断改善。但当问及“用户认为目前网上交易存在的最大问题”时,“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厂商信用得不到保障仍然排在了最前面,其被选率占70%左右。 电子商务的核心是网上交易,关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厂商信用得不到保障”、“安全性得不到保障”、“网上提供的信息不可靠”等信用问题越来越突出,比例不但没有减少,反有增加趋势。由此可见,诚信问题成为电子商务的首要问题,电子商务要快速持续的发展,必须加快诚信问题的建设。 这为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发展条件,电子商务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据商务部2010年8月30日发布的《电子商务报告》声称“从2009年年开始,电子商务已经进入到快速发展的轨道,就是今年、明年、后年是中国电子商务的爆发期,我们觉得电子商务应该是中国网络经济决胜的关键环节”。

浅论我国当前社会诚信缺失的原因与重塑策略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 行政管理专业 毕业论文 题目:浅论我国当前社会诚信缺失的原因与重塑策略 专业层次:大专 级别: 2112秋 学号: 1161101532544 姓名: XXX 分校(工作站):西安电大直属二分校 指导教师: XXX XXXX年XX月XX日

浅论我国当前社会诚信缺失的原因与重塑策略 XXX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直属二分校行政管理专科,陕西省西安710100)摘要:诚信一词,最早见于史书记载的是战国时期商鞅及其后学的著作汇编《商君书》第十三章《靳令》一文中。“六虱:日礼、乐;日《诗》、《书》;曰修善,曰孝弟;曰诚信,曰贞廉;曰仁、义;曰非兵,曰羞战。”[1]商鞅是著名的法家代表,所在在他的思想里将仁义、道德、诚信定义为对国家发展不利的虱害之一。但是《商君书》也是将“诚”和“信”这两个字放在一起使用的第一部著作,这就对我们后面诚信探讨提供了基础。 关键词:社会诚信;策略;探讨 一诚信的起源及传承 诚信是什么?从道德范畴来讲,诚信即待人处事真诚、老实、讲信誉,言必行、行必果,一言九鼎,一诺千金。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诚,信也”,“信,诚也”[2]。可见,诚信的本义就是要诚实、诚恳、守信、有信,反对隐瞒欺诈、反对伪劣假冒、反对弄虚作假。 诚,是先秦儒家提出的一个重要的伦理学和哲学概念,以后成为中国伦理思想史的重要范畴。直到孔子时期,“诚”还未形成为理论概念。孟子时不但已经形成为理论概念,而且位置十分重要。他说:“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3]在这里,诚不但是天道本体的最高范畴,也是做人的规律和诀窍。荀子发挥了“诚”的思想,指出它为“政事之本”。他说;“天地为大矣,不诚则不能化万物;圣人为知矣,不诚则不能化万民;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君上为尊矣,不诚则卑,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4]在《礼记·中庸》里,“诚”成为礼的核心范畴和人生的最高境界:“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5]至诚如神,有了诚笃的品德和态度,就可以贯通多种仁义道德,成己成人,甚至能够尽人之性,尽物之性,赞天地只化育而与天地参,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大学》把“诚意”作为八条目之一,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诚”成为圣贤们体察天意,修身养性和治国平天下的重

中国电子商务的诚信问题及其对策

目录 一、中国电子商务诚信建设的现状 (2) 二、电子商务中诚信缺失的表现 (3) (一)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得不到保护 (4) (二)网络诈骗 (4) (三)商品质量低劣 (5) (四)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 (5) (五)违法经营网上行………………………………………………5-6 三、电子商务诚信缺失的原因………………………………………6-7 四、电子商务诚信建设的对策.............................................8-10 (一)加快立法,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8) (二)建立电子商务信用模式 (8) (三)完善信用体系建设......................................................8-9 (四)加强行业自律 (9) (五)建立在线信用信息数据库 (9) (六)增强政府引导与管理能力..........................................9-10 (七)促进电子商务诚信联盟的发展 (10) 五、展望........................................................................10-11 参考文献 (11)

中国电子商务的诚信问题及其对策 【内容摘要】从电子商务登陆中国以来,诚信问题一直是限制电子商务在中国快速发展的瓶颈。信用体系作为一切商务活动的基本准则,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担负着重要使命,但由于各种现实原因,导致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下诚信体系非常脆弱。本文旨在分析电子商务诚信缺失的表现与原因,并就此提出一些应对之策,探索解决我国电子商务中诚信问题的方式,以求为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诚信环境服务。 【关键词】电子商务诚信问题对策 一、中国电子商务诚信建设的现状 经过“十五”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有所改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信用等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建设得到一定程度重视。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互联网管理的一些条例在建立统一的电子商务标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探索,加大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力度,部分行业和地方颁布了电子商务交易的管理办法。 据赛迪顾问发布的数据,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在2006年已突破1万亿元,是2003年的3.6倍。2007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总体规模将达到17000亿元,其中B2B市场规模预达到16900亿元。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近年来发展迅速,过去两年来,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保持了50%至60%的增长速度,未来几年内仍将以较快的速度发展。在这快速发展的背后,也存在这大量的问题。诚信一直都是其关键的因素。 诚信,从电子商务登陆中国以来,一直都是电子商务在中国快速发

如何构建电子商务中的信用体系

如何构建电子商务中的信用体系

电商知识 如何构建电子商务中的信用体系?解决电子商务中的诚信危机要从建立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入手。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极其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由政府、行业、企业、消费者以及传媒各方通力合作,以道德为支撑,以法律为保障,采用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来实现。 (一)加强社会的信用意识的宣传与教育 提高社会的信用意识是根本问题,没有信用意识,没有信用文化,信用就不会深入人心,也就不会形成健康的市场机制和社会信用氛围。在电子商务的参与者中呼唤诚信,树立诚信观念、规则意识,使电子商务的参与者意识到,诚信是立身处世之本,是电子商务交易的基本要求,同时诚信、信用是一种财富,是一种不可替代的竞争力。也许欺骗、造假能带来短期利益,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必将失信于民,失信于社会,也就无法获得长期、稳定的利益。培养全社会的信用意识,要从培养人们的信用消费习惯入手,让更多网民接受电子信用支付手段,积累良好的信用记录,为日后的信用消费提供便利。参与电子交易的各企业,要逐渐形成自律性的行业规范和商业准则。社会信用意识的提高,将极大地推进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 (二)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务活动模式,它的每一次交易活动都要涉及到多方参与者,包括参与交易的双方、电子商务网站、第三方物流公司、银行、税务部门、工商、公安以及其他机构,每个参与者都要承担一定的信用责任。他们需要在一个完善的诚信环境下进行交易,但建设这种环境不是电子商务活动的某一参与者具有诚信意识就能解决的问题,这种诚信环境和机制需要社会各方共同长期努力才能营造出来。因此,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现行的相关立法,尽快出台《信用信息公开法》、《商业秘密法》、《隐私权法》、《消费信用保护法》、《商业信用报告法》等信用法律规范;同时建立相关信用管理机构,如行业诚信管理、信用中介机构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和消费信用管理等,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尤为重要的是,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法人和自然人予以惩罚,加大失信行为的成本。 建立以政府为背景跨部门的,包括银行、工商管理、公安、税务等部门协同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与监管体系,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通过这样一个信用平台,可以查询到全国任何企业、任何个人的信用记录。通过自动运行信用评估模型,信息网络还能提供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信用等级等。借鉴国外信用管理体系的经验,可以首先从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构建开始,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然后逐步扩展到个人信用管理体系。而电子商务依托的高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正是搭建这个平台的最好保证。 (三)推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建设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一种法制经济,在电子商务模式下更应如此。完备的信用管理法律体系是信用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商业活动中给他方造成损害的失信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现行的法律体系,如在《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公司法》、《票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过程中,充分考虑电子商务的特点,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并留有发展的空间。另外,根据电子商务的环境和交易特点,建立电子交易法律和制度、电子支付制度、信用卡制度等。电子商务涉及的法律问题还很多,如电子商务下的税收问题、司法管辖权问题、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等也应尽快解决。 (四)加强电子商务行业自律 目前,各商务网站都有自己的交易规则,这往往使网上购物者顾虑重重,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从而对电子商务望而却步。加强电子商务信用环境的建设,行业自律极其重要。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是中国电子商务的行业组织,要制定各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商业规则,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商务网站不能在固定格式合同中添加霸王条款,不能在合同条款上做手脚、设陷阱,损害消费者权益。协会要通过互联网接受社会对会员的投诉,对会员不遵守共同商业规则的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开除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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