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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包材质量标准

药品包材质量标准
药品包材质量标准

药品包材质量标准

工作资料 2009-03-16 16:41 阅读22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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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酯/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YBB00172002 本品系指聚酯(PET)与铝箔(Al)及聚乙烯(PE)通过黏合剂复合而成的膜。

本品的袋系将上述膜通过热合的方法制成。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药品包装用的复合膜、袋。

[外观] 取本品适量,照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试行)(YBB00132002)外观项下的方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鉴别]红外光谱取本品适量,采用内表面反射方法,照分光光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附录ⅣC)测定,PET及PE层应分别与对照图谱基本一致。

[阻隔性能] 水蒸气透过量照塑料薄膜和片材透水蒸气性试验方法杯式法(GBl037-88)的规定进行。试验时PE

层向湿度低的一侧,试验温度(38±2)℃,相对湿度(90±5)%,不得过0.5(g/m2·24h)。

氧气透过量照塑料薄膜和薄片气体透过性试验方法压差法(GB/T 1038-2000)的规定进行。试验时PE层向氧气低压侧,试验温度为(23±2)℃,不得过0.5cm3/(m2·24h·0.1MPa)。

[机械性能] PE层与A1层剥离强度照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试行)(YBB00132002)内层与次内层剥离强度项下的方法检查,纵、横向剥高强度平均值均不得低于2.5N/15mm。

[热合强度] 膜除另有规定外,裁取100mm×100mm试片四片,将任意两个试片PE面叠合,置热封仪上进行热合,热合温度150℃~170℃,压力0.2~0.3MPa,时间1秒。从热合的中间部位各裁取3条15mm宽的试样,进行试验。试样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环境中,放置4小时以上,并在上述条件下进行试验。以热合部位为中心线,打开呈180度,把试样的两端夹在试验机的两个夹具上,试样轴线与上下夹具中心线相重合,并松紧适宜,夹具间距离为

50mm,试验速度为(300±30)mm/min,读取试样断裂时的最大载荷,平均值不得低于12N/15mm。

袋照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试行)(YBB00132002)复合袋的热合强度项下的方法检查,平均值不得低于12N /15mm。

[溶剂残留量]、[袋的耐压性能]、[袋的跌落性能]、[溶出物试验l、[微生物限度]、[异常毒性]*照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试行)(YBB00132002标准项下的方法检查,均应符合规定。

[贮藏] 内包装用低密度聚乙烯固体药用袋密封,保持于清洁、通风处。

附件:

表 1 尺寸偏差

项目膜袋

厚度偏差,% ±10 —

平均厚度偏差,% ±10 ±10

热封宽度偏差,% —±20

热合边与袋边的距离,mm —≤4

注:

带*的项目半年内至少检验一次。

(二)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YBB00122002

本标准适用于以高密度聚乙烯(HDPE)为主要原料,采用注吹成型工艺生产的口服固体药用塑料瓶。

[外观] 取本品适量,在自然光线明亮处,正视目测。应具有均匀一致的色泽,不得有明显色差。瓶的表面应光洁、平不得有变形和明显的擦痕。不得有砂眼、油污、气泡。瓶口应平整、光滑。

[鉴别] (1)红外光谱取本品适量,敷于微热的溴化钾晶片上,照分光光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C)测定,应与对照图谱基本一致。

(2)密度取本品2g,加水lOOml,回流2小时,放冷,80℃干燥2小时后,精密称定(Wa)。再置适宜的溶剂(密度为中,精密称定(Ws)。按公式计算:

Wa

—————× d

Wa—Ws

HDPE的密度应为0.935~0.965(g/cm3)。

[密封性] 取本品适量,于每个瓶内装入适量玻璃球,旋紧瓶盖(带有螺旋盖的试瓶,用测力扳手将瓶与盖旋紧,扭力

表1),置于带抽气装置的容器中,用水浸没,抽真空至真空度为27kPa,维持2分钟,瓶内不得有进水或冒泡现象。

表1 瓶与盖的扭力

盖直径(mm) 扭力(N·cm)

15~22 59~78

23~48 98~118

49~70 147~176

[振荡试验] 取本品适量,于每个瓶内装入酸性水为标示剂,旋紧瓶盖(带有螺旋盖的试瓶用测力扳手将瓶与盖旋紧,扭力见表1)用溴酚蓝试纸(将滤纸浸入稀释5倍的溴酚蓝试液,浸透后取出干燥)紧包瓶的颈部,置振荡器(振荡器频率为每分钟200次±10次)振荡30分钟后,溴酚蓝试纸不得变色。

[水蒸气渗透] 取本品适量,用绸布擦净每个试瓶,将瓶盖连续开、关30次后,在试瓶内加入干燥剂无水氯化钙(除去过4目筛的细粉,置110℃干燥1小时):20ml或20ml以上的试瓶,加入干燥剂至距瓶口13mm处;小于20ml的试瓶,加入的干燥剂量为容积的2/3,立即将盖盖紧。另取两个试瓶装入与干燥剂相等量的玻璃小球,作对照用。试瓶紧盖后分别称定重量,然后将试瓶置于相对湿度为95%±5%,温度为25℃±2℃的环境中,放置72小时,取出,室温放置45分钟,分别称重。按下式计算水蒸气渗透量,不得过100mg/24h·L。

1000

水蒸气渗透量(mg/24h·1) = ——— [(Tt—Ti)—(Ct—Ci)]

3V

式中:V——试瓶的容积(ml);

Ci——对照瓶试验前的平均重量(mg);

Ti——试瓶试验前的重量;

Tt——试瓶试验后的重量;

Ct——对照瓶试验后的平均重量(mg)。

[炽灼残渣] 取本品2.0g,依法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ⅧN),不得过0.1%。(含遮光剂的瓶炽灼残渣不得过3.0%)。

[溶出物试验] 溶出物试液的制备分别取本品内表面积600cm2(分割成长5cm,宽0.3cm的小片)三份置具塞锥形瓶中,加水适量,振摇洗涤小片,弃去水,重复操作二二次。在30℃~40℃干燥后,分别用水(70℃±2℃)、65%乙醇(70℃±2℃)、正己烷(58℃±2℃)200ml浸泡24小时后,取山放冷至室温,用同批试验用溶剂补充至原体积作为浸出液,以同批水、65%乙醇、正己烷为空白液。

易氧化物精密量取水浸液20ml,精密加入高锰酸钾滴定液(0.002mol/L)20ml与稀硫酸1ml,煮沸3分钟,迅速冷却,加入碘化钾0.1g,在暗处放置5分钟,用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01mol/L)滴定,滴定至近终点时,加入淀粉指示液0.25ml,继续滴定至无色,另取水空白液同法操作,二者消耗滴定液之差不得过1.5ml。

重金属精密量取水浸液20ml,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依法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ⅧH 第一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一。

不挥发物分别取水、65%乙醇、正己烷浸出液与空白液各50ml置于已恒重的蒸发皿中,水浴蒸干,105℃干燥2小时,冷却后精密称定,水不挥发物残渣与其空白液残渣之差不得过12.0mg;65%乙醇不挥发物残渣与其空白液残渣之差不得过50.0mg:正己烷不挥发物残渣与其空白液残渣之差不得过75.0mg。

[微生物限度] 取数个试瓶,加入标示容量1/3量的氯化钠注射液,将盖旋紧,振摇1分钟,取提取液照微生物限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ⅪJ)测定。细菌数每瓶不得过1000个,霉菌、酵母菌数每瓶不得过100个,大肠杆菌每瓶不得检出。

[异常毒性]*将试瓶用水清洗干净后,剪碎,取500cm2(以内表面积计),加入氯化钠注射液50ml,110℃湿热灭菌30分钟后取出,冷却后备用,静脉注射,依法测定(小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ⅪC),应符合规定。

[贮藏] 固体瓶的内包装用符合药用要求的聚乙烯塑料袋密封,保存于干燥、清洁处。

附件:

检验规则外观、密封性、振荡试验、水蒸气渗透、微生物限度检验按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GB/T2828—87)规定进行,检验项目、合格质量水平(AQL)及检查水平见表2

表2检验项目、检验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

检验项目检查水平合格质量水平(AQL)

外观—般检查水平Ⅰ4.0

密封性特殊检查水平S—3 4.0

振荡试验特殊检查水平S—3 2.5

水蒸气渗透特殊检查水平S—2 4.0

微生物限度特殊检查水平S—1 1.5

注:

1、带*的项目半年内至少检验一次。

2、与瓶身配套的瓶盖可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材料,按标准中的溶出物试验、异常毒性项目进行试验,应符合规定。

(三)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YBB00142002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是指为考察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之间是否发生迁移或吸附等现象,进而影响药物质量而进

行的一种试验。由于包装材料众多、包装容器的各异及被包装制剂的不同,为方便、有效地进行本试验,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一、相容性试验测试方法的建立

在考察药品包装材料时,应选用三批包装材料制成的容器对拟包装的一批药品进行相容性试验:考察药品时,应选用三批药物用拟上市包装的一批材料或容器包装后进行相容性试验。当进行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时,可参照药物及该包装材料或容器的质量标准,建立测试方法。必要时,进行方法学的研究。

二、相容性试验的条件

1、光照试验采用避光或遮光包装材料或容器包装的药品,应进行强光照射试验。将供试品置于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它适宜的光照装置内,放置10天,照照射试验。将供试品置于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它适宜的光照装置内,放置10天,照度条件为:4500lx±5001x,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2、加速试验将供试品置于温度40℃±2℃、相对湿度为90%±10%或20%±5%的恒温恒湿箱内,放置6个月,分别于0、1、2、

3、6月取出,进行检测。对温度敏感的药物,可在25℃±2℃、相对湿度为60%±10%条件下,放置6个月后,进行检测。用以预测包装对药物保护的有效性,推测药物的有效期。

3、长期试验将供试品置于温度25℃±2℃、相对湿度为60%±10%的恒温恒湿箱内,放置12个月,分别于0、3、6、9、12月取出,进行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按有关规定继续考察,分别于18、2

4、36月取出,进行检测,以确定包装对药物有效期的影响。对温度敏感的药物,可在6℃±2℃条件下放置。

4、特别要求将供试品置于温度25℃±2℃、相对湿度为20%±5%或温度25℃±2℃、相对湿度90%±10%的条件下,放置1、2、3、6个月。本试验主要对象为塑料容器包装的眼药水、注射剂、混悬液等液体制剂及铝塑泡罩包装的固体制剂等,以考察水份是否会逸出或渗入包装容器。

5、过程要求在整个试验过程中,药物与药品包装容器应充分接触,并模拟实际使用状况。如考察注射剂、软膏剂、口服溶液剂时,包装容器应倒置、侧放:多剂量包装应进行多次开启。

6、必要时应考察使用过程的相容性。

三、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的重点考察项目

1、包装材料重点考察项目:

取经过上述试验条件放置后的装有药物的三批包装材料或容器,弃去药物,测试包装材料或容器中是否有药物溶入、添加剂释出及包装材料是否变形、失去光泽等。

(1)玻璃玻璃容器常用于注射剂、片剂、口服溶液剂等剂型包装。玻璃按材质可分为3.3硼硅酸、中性、钠钙玻璃。不同成分的材质其性能有很大差别,应重点考察玻璃中碱性离子的释放对药液pH的影响;有害金属元素的释放;不同温度(尤其冷冻干燥时)、不同酸碱度条件下玻璃的脱片;含有着色剂的避光玻璃被某些波长的光线透过,使药物分解;玻璃对药物的吸附以及玻璃容器的针孔、瓶口歪斜等问题。

(2)金属常用于软膏剂、气雾剂、片剂等的包装。应重点考察药物对金属的腐蚀;金属离子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金属上保护膜试验前后的完整性等。

(3)塑料塑料常用于片剂、胶囊剂、注射剂、滴眼剂等剂型的包装。按材质可分为高、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聚氯乙烯等。应重点考察水蒸气、氧气的渗入;水分、挥发性药物的透出;酯溶性药物、抑菌剂向塑料的转移;塑料对药物的吸附;溶剂与塑料的作用;塑料中添加剂、加工时分解产物对药物的影响:以及微粒,密封性等问题。

(4)橡胶通常作为容器的塞、垫圈。按材质可分为异戊二烯、卤代丁基橡胶。鉴于橡胶配方的复杂性,应重点考察其中各种添加物的溶出对药物的作用;橡胶对药物的吸附以及填充材料在溶液中的脱落。在进行注射剂、粉针、口服溶液剂等试验时,瓶子应倒置、侧放,使药液能充分与橡胶塞接触。

2、原料药及药物制剂相容性重点考察项目(见附表)

取经过上述试验条件放置后带包装容器的三批药物,取出药物,按附表项目考察药物的相容性,并观察包装容器。

附表原料药及药物制剂相容性重点考察项目

剂型相容性重点考察项目

原料药性状、熔点、含量、有关物质、水分。

片剂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崩解时限或溶出度、脆碎度、水分、颜色。

胶囊剂外观、内容物色泽、含量、有关物质、崩解时限或溶出度、水分(含囊材)、粘连。

注射剂外观色泽、含量、pH值、澄明度、有关物质、不溶性微粒、紫外吸收、胶塞的外观。

栓剂性状、含量、融变时限、有关物质、包装物内表面性状。

软膏剂

性状、结皮、失重、水分、均匀性、含量、有关物质(乳膏还应检查有无分层现象)、膏体易氧化值、碘值、酸败、包装物内表面性状。

眼膏剂性状、结皮、均匀性、含量、粒度、有关物质、膏体易氧化值、碘值、酸败、包装物内表面性状。

滴眼剂应考察性状、澄明度、含量、PH值、有关物质、失重、紫外吸收、渗透压

丸剂性状、含量、色泽、有关物质,溶散时限、水分。

口服溶液

剂、糖浆剂

性状、含量、澄清度、相对密度、有关物质、失重、pH值、紫外吸收、包装物内表面性状。

口服乳剂性状、含量、色泽、有关物质

散剂性状、含量、粒度、有关物质、外观均匀度、水分、包装物吸附量。

吸入气(粉)

雾剂

容器严密性、含量、有关物质、每揿(吸)主药含量、有效部位药物沉积量、包装物内表面性状。

颗粒剂性状、含量、粒度、有关物质、溶化性、水分、包装物吸附量。

透皮贴剂性状、含量、释放度、粘着性、包装物内表面颜色及吸附量。

搽剂、洗剂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包装物内表面颜色。

注: 表中未列出的剂型,可参照要求制定项目。

(四)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YBB00132002

药包材产品质量标准及对生产环境的要求

药包材产品质量标准及对生产环境的要求 内容简介 一、药包材概念: 二、药包材分类: 三、药包材产品质量标准: 四、药包材对生产环境的要求: 一、药包材概念: 2000年3月17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发布第21号局长令即:《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从而对药包材及其分类有了明确的概念。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简称药包材)。 药包材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并获得《药包材注册证书》后方可生产。未经注册的药包材不得生产、销售、经营、和使用。 二、药包材分类: 药包材分为Ⅰ、Ⅱ、Ⅲ三类。 Ⅰ类药包材:指直接接触药品且直接使用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生产Ⅰ类药包材产品,需同时具备与所包装药品生产相同的洁净度条件,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检测机构检查合格。 生产Ⅰ类药包材,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并颁发《药包材注册证书》。实施Ⅰ类管理的药包材产品有: (1)药用丁基橡胶瓶塞; (2)药品包装用PTP铝箔; (3)药用PVC硬片; (4)药用塑料复合硬片、复合膜(袋); (5)塑料输液瓶(袋); (6)固体、液体药用塑料瓶; (7)塑料滴眼剂瓶; (8)软膏管; (9)气雾剂喷雾阀门; (10 抗生素瓶铝塑组合盖; Ⅱ类药包材: 指直接接触药品,但便于清洗,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清洗后需要并可以消毒灭菌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实施Ⅱ类管理的药包材产品有: (1)药用玻璃管; (2)玻璃输液瓶 (3)玻璃模制抗生素瓶; (4)玻璃管制抗生素瓶; (5)玻璃模制口服液瓶; (6)玻璃管制口服液瓶;

包材检验标准

外箱、中盒、衬纸、垫板验收标准 1.0目的: 确保公司采购的包装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种外箱、中包、隔档、垫板等的检验。 3.0质量标准: 3.1外观检测项目 3.1.1外观:箱体上不得有多余压痕线,不允许有拼接、露楞、折皱、成型后箱体周 正,叠角漏洞直径不超过5mm切边刀口光洁不毛,箱面光滑平整 3.1.2印刷:文字图案准确无误,不得有缺印或套位不准等缺陷,字迹清晰、油墨均 匀。 3.1.3颜色:与样本一致,无明显色差、色点 3.1.4材质:符合标样。 3.2功能性检测项目 4.2.1尺寸:以确认尺寸为准,公差为土0.5cm。 4.2.2配套试验:无过紧、过松现象。 4.2.3成型试验:将纸箱折叠后,折叠处吻合严密,合缝线不得超过0.5cm,里、裱纸 不得有开裂现象。 4.0验收规则: 4.1外观检验项目采用GB2828.1 —般检查水平U级一次抽样方案,见附件1 外观检测项目合 格质量水平采用AQL值和缺陷种类:

注:若有新的缺陷种类可补充,以标样为准 4.2功能性测试抽样方案 尺寸检测按每批10个样本数随机抽检,配伍试验按同一供方每5批抽检一批, 样本数为10个。每一样品每一项目不得出现不合格项。 5.0验收方法: 5.1外观、颜色、印刷、材质检查以目测为主,在光线充足环境,正常视力下,距眼正前方 30cm—40cm处进行检查。 5.2尺寸:把纸箱撑开成型、相邻面夹角成90°,用菲林尺量取搭接舌边以外的、构成长 宽两面间的距离为箱长、箱宽,量取构成箱高的底、盖间的距离为箱咼。 5.3配套试验:中盒、纸箱等与相应包材配套,无过紧过松现象,宽松适中。 6.0判定: 根据样本检查的结果,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则该批为合格批,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则该批为不合格批。

包材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一、包材: 1、包装: (1)PVC药用聚氯乙烯硬片: 材质:聚氯乙烯 规格尺寸:宽度:200.0±1.0mm 厚度:0.25±0.02mm 长度:> 500米或按协议 复合膜卷芯管内径:76±2mm 执行标准:GB5663-85; 药用聚氯乙烯硬片。 2、PTP药用铝箔: 材质:纯铝 规格尺寸:宽度:200.0±0.5mm 厚度:0.024±0.003mm 长度:> 500米或按协议 铝箔卷芯管内径:76±2mm 执行标准:GB12255-90; 药品包装用铝箔。 二、选择依据 本品根据市售软胶囊的包装和稳定性试验结果,选择以上包装材料,在40℃,相对湿度75%的条件下加速试验,药品性质稳定,外观、含量、崩解时限,卫生学检查等均符合规定;室温长期放置考察,其外观、内容物、崩解时限、含量无明显变化,卫生学检查合格。根据以上试验结果,本品密闭,在避光处保存,选择以上包装材料,能够保证性质稳定,质量合格。

检验项目标准规定检验结果结论[规格尺寸] 合格率100% 合格率100% 合格[外观质量] 合格率≥98% 合格率100% 合格[技术指标] 加热伸缩率≤±7% -2%~+6% 合格[卫生学检查] 细菌总数≤500个/100cm2 <500个/100cm2 合格霉菌总数≤50个/100cm2 <50个/100cm2 合格大肠杆菌不得检出未检出合格 结论:本品按GB5663-85检验,结果符合规定。 检验员:复核人:负责人:

检验项目标准规定检验结果结论[规格尺寸] 合格率100% 合格率100% 合格[外观质量] 合格率≥98% 合格率98% 合格[技术指标] 保护层粘合性合格率100% 合格率100% 合格开卷性能合格率100% 合格率100% 合格 粘合层涂布量 ≤±12.5% -4.2%~+2.1% 合格差异 [卫生学检查] 细菌总数≤500个/100cm2 <500个/100cm2 合格霉菌总数≤50个/100cm2 <50个/100cm2 合格大肠杆菌不得检出未检出合格结论:本品按GB12255-90检验,结果符合规定。 检验员:复核人:负责人:

药用包装材料质量标准ISO15378(中文)

精心整理 ISO15378:2006标准的中文版内容 国际标准化组织/第76技术委员会(IS0/TC76)于2003年制定了1S015378国际标准草案(Draftofinterrfationalstandard ,D1S),标题是:《药品初包装材料ISO9001:2008应用的专用要求,包含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2006年,形成了借鉴ISO9001:2008质量体系的《药用包装材料质量标准ISO15378:2006》初稿。这个国际标准的制定说明了国际社会对药包材生产企业实施质量管理的重视。此处择其(一) 0.1领会GMP 采用0.2(1)理解并满足要求; (2)需要从增值的角度考虑过程; (3)获得过程业绩和有效性的结果; (4)基于客观的测量,持续改进过程。 ISO15378引用了以过程为基础的QMS 模式图,展示了有关的过程联系(可参见ISO9001:2008)。 此外,称之为“PDCA ”的(Plan 计划,D0执行,Check 检查,Action 处理)的方法可

适用于所有过程。 0.3与ISO9004的关系 ISO9001与ISO9004为一对协调一致的QMS标准,它们相对补充,但也可单独使用。 ISO9001规定了QMS要求,可供组织内部使用,也可用于认证或合同目的。在满足顾客要求方面,ISO_9001,所关注的是QMS的有效性。 与ISO9001相比,ISO9004为QMS更宽范围的目标提供了指南。除了有效性,该标准还特别关注持续改进组织的总体业绩与效率。对于最高管理者希望通过追求业 0.4 这些 )、OHSMS( (二) 1.范围 1.1 认为该项要求“适当”:初包装材料满足所规定的要求;和(或)组织实施纠正措施。 1.2应用 1S015378是一个药品初包装材料的应用标准。该标准也适用于第三方对此类产品的认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ISO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药包材通用要求指导原则

药包材通用要求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9621 药包材即直接与药品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系指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和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所使用的直接与药品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作为药品的一部分,药包材本身的质量、安全性、使用性能以及药包材与药物之间的相容性对药品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药包材是由一种或多种材料制成的包装组件组合而成,应具有良好的安全性、适应性、稳定性、功能性、保护性和便利性,在药品的包装、贮藏、运输和使用过程中起到保护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实现给药目的(如气雾剂)的作用。 药包材可以按材质、形制和用途进行分类。 按材质分类可分为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陶瓷类、橡胶类和其他类(如纸、干燥剂)等,也可以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材料复合或组合而成(如复合膜、铝塑组合盖等)。常用的塑料类药包材如药用低密度聚乙烯滴眼剂瓶、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聚丙烯输液瓶等;常用的玻璃类药包材有钠钙玻璃输液瓶、低硼硅玻璃安瓿、中硼硅管制注射剂瓶等;常用的橡胶类药包材有注射液用氯化丁基橡胶塞、药用合成聚异戊二烯垫片、口服液体药用硅橡胶垫片等;常用的金属类药包材如药用铝箔、铁制的清凉油盒。 按用途和形制分类可分为输液瓶(袋、膜及配件)、安瓿、药用(注射剂、口服或者外用剂型)瓶(管、盖)、药用胶塞、药用预灌封注射器、药用滴眼(鼻、耳)剂瓶、药用硬片(膜)、药用铝箔、药用软膏管(盒)、药用喷(气)雾剂泵(阀门、罐、筒)、药用干燥剂等。 药包材的命名应按照用途、材质和形制的顺序编制,文字简洁,不使用夸大修饰语言,尽量不使用外文缩写。如口服液体药用聚丙烯瓶。 药包材在生产和应用中应符合下列要求。

各种包材检验标准

包材检验标准

目次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包装材料环保基本要求. 1 4.木箱检验要求. 1 4.1木箱材质与材料规格检验. 1 4.2木箱检验要求. 2 4.3 木箱跌落试验. 2 5 纸箱检验要求. 2 6 胶袋类检验要求. 3 7 EPE缓冲材料检验要求. 3 8 防静电PET吸塑检验要求. 4 9 其他说明. 4 包装材料通用检验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箱,纸箱,胶袋,EPE缓冲材料加工的技术指标及检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外协加工的木箱,纸箱,胶袋,EPE缓冲材料的验收检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9846-2004 <<胶合板>> GB6543-86 <<瓦楞纸箱>> GB18455-2001 <<包装回收标志>> GB 18580-2001 <<..人造板制品甲醛释放限量>> 3.包装材料环保基本要求 (1)所有包装材料均应符合环保要求,重金属Pb、Cd、Hg、Cr6+ 总含量不得过100ppm(重量比)。 (2)木箱、纸箱、缓冲垫及各种包装材料粘合剂所含有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 18580-2001标准中E2级要求(E2≤5.0mg/L)。 (3)木箱、纸箱及胶袋上均应有清晰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回收标志。木箱、纸箱的包装回收标志见墨稿设计图纸,胶袋上的包装回收标志见本标准的第6.7条的规定。 4.木箱检验要求 4.1木箱材质与材料规格检验 (1) 外观检查,相邻两层单板的木纹应互相垂直。

(2) 胶合板中不得留有影响使用的夹杂物,即不影响板面平整和不影响胶合质量。 (3) 胶合板含水率小于15%,发霉、腐朽不许有。胶合板表板有脱胶鼓泡现象不许用 (4)胶合板表板拼接离缝长度不超过该板同方向长度的1 0%,缝宽不大于0.5mm。表板迭层不许有。 (5)一般情况下胶合板不许拼接,特殊情况下(如胶合板长度不够时)拼缝条数不多于两条。图纸有特殊要求时,按图纸要求做。但所有拼接缝隙宽度不超过1mm。 (6)胶合板上虫孔单个直径不大于2mm,每平方米面板上数量不超过4PCS。 (7)胶合板厚度6~9mm,公差±0.7mm. 4.2木箱检验要求 (1)木箱结构形式及各部件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2)木箱中的胶合板所有断切面或锯口应打磨,平整,不得有毛刺。木箱上采用的所有胶合板应满足第4.1所规定的要求。木箱内外表面应无杂质与污渍,木屑清理干净。 (3)木箱内尺寸极限偏差:±5.0mm/m。外尺寸为参考尺寸,一般情况下不作检验要求.,木箱丝印中的外尺寸不超过箱的最大实际具体尺寸15mm。 (4)木箱上各箱档接口缝隙不大于1.0mm,箱档与箱档、

药用包装材料质量标准ISO15378(中文)

ISO 15378: 2006 标准的中文版内容 国际标准化组织 /第76技术委员会 (IS0/TC76) 于2003年制定了 1S0 15378国际标准草案 (Draft of interrfational standard ,D1S),标题是:《药品初包装材料 ISO 9001:2008 应用的专用要求,包含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2006 年,形成了借鉴 ISO 9001:2008 质量体系的《药用包装材料质量标准 ISO 15378 : 2006 》初稿。这个国际标准的制定说明了国际社会对药包材生产企业实施质量管理的重视。此处择其要简介其主要内容 (略去的有些内容可参见 ISO 9001: 2008 标准) ( 一 ) 引言 引言部分包括 :总则;过程方法;与 ISO 9004 的关系;与其他管理体系的相容性。 0.1 总则 本标准把 GMP原理和 QMS质量管理体系规定的要求应用于药品的初包装材料。由于初包装材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组织 (企业) 对初包装材料的生产和质量控制中的领会 GMI'原理对于患者使用药品时的安全性是非常重要的。药用包装材料应用 GMP应能确保这些材料满足制药工业的需求。 采用 QMS应当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一个组织 QMS的设计和实施受各种需求、具体目标、所提供的产品、所采用的过程以及该组织的规模和结构的影响。 . ISO 15378 的主要目的是规定协商的初包装材料的要求。它包括一些初包装材料的专用要求,这些要求出自药品生产、控制等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0.2 过程方法 本标准鼓励在建立、实施 QMS以及改进其有效性时采用过程方法,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过程方法在 QMS中应用时,强调以下方面的重要性: (1)理解并满足要求 ;

包材质量标准(3)0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号:Q/MN-DW/JS18.2.2-2-2008 包材类辅料质量标准 起草人:杜冰审核人:宣家祥审批人:张英春(代)文件实施日期:2008.6.18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低温鲜奶事业本部 发布

目 录 1.袋酸膜质量标准---------------------------------第4页 2.酸奶封口膜质量标准-----------------------------第8页 3.爱克林袋膜质量标准----------------------------第12页 4.纸杯质量标准----------------------------------第16页 5.IP机包材质量标准------------------------------第20页 6.预制杯质量标准--------------------------------第25页 7.塑料勺质量标准--------------------------------第29页 8.吸管质量标准----------------------------------第33页 9.热收缩膜质量标准------------------------------第37页 10.PS片材质量标准-------------------------------第41页 11.自封口袋PE膜质量标准-------------------------第45页 12.大礼包袋PE膜质量标准-------------------------第48页 13.圆周标、侧贴标质量标准------------------------第51页 14.PPP条质量标准--------------------------------第54页 15.瓶装封口铝箔质量标准-------------------------第57页 16.酸奶模切铝盖质量标准-------------------------第60页 17.镀铝酸奶封口膜质量标准-----------------------第64页 18.塑料托质量标准-------------------------------第68页 19.利乐冠包材质量标准---------------------------第75页 20.百利膜质量标准-------------------------------第80页 21.好习惯封口膜质量标准-------------------------第84页

药包材通用要求指导原则

药包材通用要求指导原则 药包材即直接与药品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系指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和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所使用的直接与药品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作为药品的一部分,药包材本身的质量、安全性、使用性能以及药包材与药物之间的相容性对药品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药包材是由一种或多种材料制成的包装组件组合而成, 应具有良好的安全性、适应性、稳定性、功能性和便利性,在药品的包装、贮藏、运输和使用过程中起到保护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实现给药目的(如气雾剂)的作用。 药包材可以按材质、形制和用途进行分类。 按材质分类可分为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陶瓷类、橡胶类和其他类(如纸、干燥剂)等,也可以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材料复合或组合而成(如复合膜、铝塑组合盖等)。常用的塑料类药包材如药用低密度聚乙烯滴眼剂瓶、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聚丙烯输液瓶等;常用的玻璃类药包材有钠钙玻璃输液瓶、低硼硅玻璃安瓿、 常用的橡胶类药包材有注射液用氯化丁基橡胶塞、药用合成聚异戊二烯垫片、口服液体药用硅橡胶垫片等;常用的金属类药包材如药用铝箔、铁制的清凉油盒。 按用途和形制分类可分为输液瓶(袋、膜及配件)、安瓿、药用(注射剂、口服或者外用剂型)瓶(管、盖)、药用胶塞、药用预

灌封注射器、药用滴眼(鼻、耳)剂瓶、药用硬片(膜)、药用铝箔、药用软膏管(盒)、药用喷(气)雾剂泵(阀门、罐、筒)、药用干燥剂等。 药包材的命名应按照用途、材质和形制的顺序编制,文字简洁,不使用夸大修饰语言,尽量不使用外文缩写。如口服液体药用聚丙烯瓶。 药包材在生产和应用中应符合下列要求。 药包材的原料应经过物理、化学性能和生物安全评估,应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化学性质稳定、对人体无生物学意义上的毒害。药包材的生产条件应与所包装制剂的生产条件相适应;药包材生产环境和工艺流程应按照所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级别进行合理布局,生产不洗即用药包材,从产品成型及以后各工序其洁净度要求应与所包装的药品生产洁净度相同。根据不同的生产工艺及用途,药包材的微生物限度或无菌应符合要求;注射剂用药包材的热原或细菌内毒素、无菌等应符合所包装制剂的要求;眼用制剂用药包材的无菌等应符合所包装制剂的要求。 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及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使用国家批准的、药包材的使用范围应与所包装的药品给药途径和制剂类型相适应。药品应使用有质量保证的药包材,药包材在所包装药物的有效期内应保证质量稳定,多剂量包装的药包材应保证药品在使用期间质量稳定。不得使用不能确保药品质量和国家公布淘汰的药包材,以及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包材。

药用铝箔(国家药包材标准YBB00152002—2015)

YBB00152002—2015 药用铝箔 YaoyongLübo Aluminium Foils for Medicine 本标准适用于与聚氯乙烯(PVC)、聚偏二氯乙烯(PVCD)等硬片黏合,用于固体药品(片剂、胶囊剂等)包装用的铝箔。本品涂有保护层和黏合层。 【外观】取本品适量(每卷取2m,在自然光线明亮处,正视目测。表面应洁净、平整、涂层均匀;文字、图案印刷应正确、清晰、牢固。 【针孔度】取长400mm,宽250mm(当宽小于250mm时,取卷幅宽)试样十片,逐张置于针孔检查台(800m m×600mm×300mm或适当体积的木箱,木箱内安装30W日光灯,木箱上面放一块玻璃板,玻璃板衬黑纸并留有400mm×250mm空间以检查试样的针孔)上,在暗处检查其针孔。不应有密集的、连续性的、周期性的针孔:每一平方米中,直径大于0.3mm的针孔不允许有;直径为0.1.~0.3mm的针孔数不得过1个。 【阻隔性能】水蒸气过量照水蒸气透过量测定法(YBB00092003-2015)第一法试验条件B或第二法试验条件B或第四法试验条件2测定,试验时热封面向低湿度侧,不得过0.5g/(㎡·24h)。 【黏合层热合强度】取100mm×100mm的本品二片,另取100mm×100mm的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符合YBB00212005-2015)或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固体药用复合硬片(符合YBB00222005-2015)2片。将试样的黏合层面向PVC面(或PVC/PVDC复合的硬片的PVDC面)进行叠合。置于热封仪进行热合,热合条件为:温度155℃±5℃,压力0.2Mpa,时间1秒,热合后取出放冷,裁取成15mm宽的试样,取中间3条试样,照热合强度测定法(YBB00122003-2015)测定,试验速度为

包装材料质量标准

包装材料质量标准 包装材料质量标准、检验操作规程 (片剂、颗粒剂) 制订:2001年7月30日执行:2001年9月1 5日 目录 山香圆颗粒(4g)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01 (1)

山香圆颗粒(10g)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02 (2) 清火片(薄膜衣4板)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03 (3) 清火片(糖衣1)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04 (4) 清火片(糖衣2)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05 (5) 山香圆片(2板)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06 (6) 山香圆片(3板)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07 (7) 清火片(薄膜衣3板)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08 (8) 药用聚氯乙烯质量标准SX—JS—ZB—07—009 (9) 磷酸苯丙哌林片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10 (10) 感冒清片(100×100)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11 (11) 感冒清片(100×200)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12 (12) 土霉素片(100片/瓶)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13 (13) 土霉素片(1000片/瓶)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1 4 (14) 药用铝箔(PTP)质量标准SX—JS—ZB—07—015 (15) 感冒通片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1 6 (16) 板蓝根颗粒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1 7 (17) 增效黄连素片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1 8 (18) 药品使用讲明书的取样与检验操作规程SX—JS—ZB—08—00 1 (19) 药用铝箔检验操作规程SX—JS—ZB—08—00 2 (22) 药用聚氯乙烯检验操作规程SX—JS—ZB—08—00 3 (25)

药品包装规格质量标准的编制与管理规

包装材料规格质量规范的编制与经管规程 目的: 建立包装材料(包括标签、说明书)质量规范编制与经管规范,使包装材料质量规范编制规范化、规范化、程序化。 范围: 用于各类包装材料和标签、说明书及包装用辅料。 责任: 质保部负责组织制定; 质保部部长审核; 主管质量的副总经理批准; 包装材料质量规范的编制与经管人员执行。 内容: 1.编制依据 1.1《药品经管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1.2 国家规范(GB系列)、行业规范(YY系列)和协议规范。 1.3 药品质量规范。 2.包装材料分类 2.1内包装:用于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 2.1.1范围:通常指药用复合膜、空心胶囊、铝箔、PVC硬片等。 2.1.2用途:用于丸剂、片剂、胶囊剂、散剂、膏剂、颗粒剂、胶剂等剂型的内包装,其理化性能及卫生要 求,应符合相应的医药包装规范及专业规范的要求。 2.2外包装:用于非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 2.2.1范围:通常指说明书、大箱、外盒、小盒、复合膜袋、封签、标签、防伪商标等。2.2.2用途:用于各种剂型的包装贮运。其文字内容应符合《药品经管法》及广告宣传法规的要求;标志、强度及理化性能应符合国家规范及专业规范的要求。规格尺寸等应符合所包装药品的要求。 3.内、外包装材料质量规范的主要内容 3.1包装材料名称。 3.2企业内控规范:企业内控规范应依据法定规范及行业规范对包装材料制订企业内控规范。无法定规范及行业规范的,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的内控规范。 3.3材质:指包装材料的性能。 3.3.1规格:指包装材料的尺寸、厚度、容积等。必要时提供模具图纸。 ①外观要求。

③卫生要求:系指包装操作中达到的清洁要求。 ④质量要求:对包装质量检查方法可采取直观检查。 ⑤版面设计要求、印字要求(文字内容)。 3.3.2卫生学规范:系指包装材料微生物限度。 3.3.3包装规格:系指大、中、小包包装尺寸及数量。 4.标签及说明书文字编写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经管局规定的要求印刷,其文字及图案不得加入任何未经审批的内容。 4.1.2凡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的药品,其包装、标签及说明书所用文字必须以中文为主,并使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的规范化汉字。 4.1.3药品的通用名称必须用中文显著标示,如同时有商品名称则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的比例不得小于1:2,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之间应有一定空隙,不得连用。 4.1.4提供药品信息的标志及文字说明,字迹应清晰易辨,标示清楚醒目,不得有印字脱落或粘贴不牢等现象。并不得用粘贴、剪切的方式进行修改或补充。 4.1.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经管的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品在其中包、大包装和标签、说明书上必须印有符合规定的标志,对贮藏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必须在包装、标签的醒目位置和说明书中注明。 4.1.6药品的用法用量除单位含量标示外,还应使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如“一次×片,一日×次”、“一次×丸、一日×次、“一次×袋”、“一日×次”等,以正确指导用药。 4.2标签 4.2.1应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分、性状、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规格、贮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注册商标等内容。 4.2.2标签上有效期具体表述形式为:有效期至╳年╳月。 4.2.3由于尺寸原因,标签不能全部注明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的,均应注明“详见说明书”字样。 4.3说明书 4.3.1药品每个销售单元的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4.3.2药品说明书应包含有关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等基本科学信息。内容必须与国家药品监督局批准的说明书一致。印刷说明书,必须按照统一格式。如某一工程尚不明确应注明“尚不明确”字样;如明确无影响,应注明“无”。说明书应注明注册商标。 ——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说明书格式 ╳╳╳×××说明书

药品包材质量标准

药品包材质量标准 工作资料 2009-03-16 16:41 阅读229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一)聚酯/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YBB00172002 本品系指聚酯(PET)与铝箔(Al)及聚乙烯(PE)通过黏合剂复合而成的膜。 本品的袋系将上述膜通过热合的方法制成。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药品包装用的复合膜、袋。 [外观] 取本品适量,照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试行)(YBB00132002)外观项下的方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鉴别]红外光谱取本品适量,采用内表面反射方法,照分光光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附录ⅣC)测定,PET及PE层应分别与对照图谱基本一致。 [阻隔性能] 水蒸气透过量照塑料薄膜和片材透水蒸气性试验方法杯式法(GBl037-88)的规定进行。试验时PE 层向湿度低的一侧,试验温度(38±2)℃,相对湿度(90±5)%,不得过0.5(g/m2·24h)。 氧气透过量照塑料薄膜和薄片气体透过性试验方法压差法(GB/T 1038-2000)的规定进行。试验时PE层向氧气低压侧,试验温度为(23±2)℃,不得过0.5cm3/(m2·24h·0.1MPa)。 [机械性能] PE层与A1层剥离强度照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试行)(YBB00132002)内层与次内层剥离强度项下的方法检查,纵、横向剥高强度平均值均不得低于2.5N/15mm。 [热合强度] 膜除另有规定外,裁取100mm×100mm试片四片,将任意两个试片PE面叠合,置热封仪上进行热合,热合温度150℃~170℃,压力0.2~0.3MPa,时间1秒。从热合的中间部位各裁取3条15mm宽的试样,进行试验。试样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环境中,放置4小时以上,并在上述条件下进行试验。以热合部位为中心线,打开呈180度,把试样的两端夹在试验机的两个夹具上,试样轴线与上下夹具中心线相重合,并松紧适宜,夹具间距离为 50mm,试验速度为(300±30)mm/min,读取试样断裂时的最大载荷,平均值不得低于12N/15mm。 袋照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试行)(YBB00132002)复合袋的热合强度项下的方法检查,平均值不得低于12N /15mm。 [溶剂残留量]、[袋的耐压性能]、[袋的跌落性能]、[溶出物试验l、[微生物限度]、[异常毒性]*照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试行)(YBB00132002标准项下的方法检查,均应符合规定。

包材检验规范

欢迎阅读外箱、中盒、衬纸、垫板验收标准 1.0目的: 确保公司采购的包装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种外箱、中包、隔档、垫板等的检验。 3.0质量标准: 注:若有新的缺陷种类可补充,以标样为准。

4.2功能性测试抽样方案 尺寸检测按每批10个样本数随机抽检,配伍试验按同一供方每5批抽检一批,样本数为10个。每一样品每一项目不得出现不合格项。 5.0验收方法: 5.1外观、颜色、印刷、材质检查以目测为主,在光线充足环境,正常视力下,距眼正前方 30cm—40cm处进行检查。 5.2 尺寸:把纸箱撑开成型、相邻面夹角成90°,用菲林尺量取搭接舌边以外的、构成长宽两 5.3 6.0 1.0 2.0 3.0 3.1 3.1.7颜色:与样本一致,无明显色差、色点。 3.1.8材质:符合标样。 3.2功能性检测项目 4.2.4尺寸:符合标准要求。 4.2.5配套试验:无过紧、过松现象。 4.2.6成型试验:将花盒折叠后,折叠处吻合,不打皱、粘胶不开裂。 4.2.7粘贴牢固性:糊口和窗口粘贴牢固,无脱胶现象,脱胶面≤20%。

4.2.8商标冷冻试验:不卷曲、不脱落、不翘标等现象。 4.2.9商标耐热试验:不卷曲、不脱落、不翘标、不溢胶等现象。 4.2.10条形码可读性:条形码清晰、准确可读。 4.0验收规则: 4.1外观检验项目采用GB2828.1一般检查水平Ⅱ级一次抽样方案,见附件1。 外观检测项目合格质量水平采用AQL值和缺陷种类 24h, 5.7耐热试验:商标贴在相应的材料上,在常温下放置24h后将其放入40℃恒温箱内保持24h, 取出观察不卷曲、不脱落、不翘标、不溢胶。 5.8条形码可读性:通过条码仪可以一次性清楚、准确地读出。 6.0判定: 根据样本检查的结果,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则该批为合格批,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则该批为不合格批。 收缩膜、手提袋验收标准

YBB药包材标准

YBB药包材标准 YBB00012002 低密度聚乙烯输液瓶(试行) YBB00022002 聚丙烯输液瓶(试行) YBB00032002 钠钙玻璃输液瓶(试行)废止,新标准号YBB00032005 YBB00042002药用氯化丁基橡胶塞(试行) YBB00052002药用溴化丁基橡胶塞(试行) YBB00062002低密度聚乙烯药用滴眼剂瓶(试行) YBB00072002聚丙烯药用滴眼剂瓶(试行) YBB00082002口服液体药用聚丙烯瓶(试行) YBB00092002口服液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试行) YBB00102002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试行) YBB00112002口服固体药用聚丙烯瓶(试行) YBB00122002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试行) YBB00132002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试行) YBB00142002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试行) YBB00152002药品包装用铝箔 YBB00162002铝质药用软膏管 YBB00172002聚酯/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 YBB00182002聚酯/低密度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 YBB00192002双向拉伸聚丙烯/低密度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 YBB00202002聚氯乙烯/聚乙烯/聚偏二氯乙烯固体药用复合硬片 YBB00212002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

YBB00222002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固体药用复合硬片 YBB00232002聚氯乙烯/低密度聚乙烯固体药用复合硬片 YBB00242002聚酰胺/铝/聚氯乙烯冷冲压成型固体药用复合硬片 YBB00252002聚乙烯/铝/聚乙烯复合药用软膏管废止,新标准号YBB00252005 YBB00262002口服固体药用聚酯瓶 YBB00272002钠钙玻璃药瓶 YBB00282002低硼硅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 YBB00292002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废止,新标准号YBB00292005-1、YBB00292005-2 YBB00302002低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 YBB00312002钠钙玻璃模制注射剂瓶 YBB00322002硼硅玻璃安瓿废止,新标准号YBB00322005-2 YBB00332002低硼硅玻璃安瓿 YBB00342002多层共挤输液用膜、袋通则 YBB00012003细胞毒性检查法 YBB00022003热原检查法 YBB00032003溶血检查法 YBB00042003急性全身毒性检查法 YBB00052003皮肤致敏检查法 YBB00062003皮内刺激检查法 YBB00072003原发性皮肤刺激检查法 YBB00082003气体透过量测定法 YBB00092003水蒸气透过量测定法

药包材申报资料要求(试行)

附件1 药包材申报资料要求(试行) 品种名称:XXXXX 申请人:XXXXX 拟用制剂给药途径:□吸入□注射□眼用□透皮 □口服□外用□其他 新颖性:□新材料□新结构□新用途□其它申报的药包材类型:□包装系统□包装组件□其它 注册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一、申报资料项目 1 企业基本信息 1.1 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1.2 企业证明性文件 1.3 研究资料保存地址 2 药包材基本信息 2.1 药包材名称、类型 2.2 包装组件 2.3 配方 2.4 基本特性 2.5 境内外批准及使用信息 2.6 国家标准以及境内外药典收载情况 3 生产信息 3.1 生产工艺和过程控制 3.2物料控制 3.3关键步骤和半成品的控制 3.4工艺验证和评价 4 质量控制 4.1 质量标准 4.2 分析方法的验证 4.3 质量标准制定依据 5 批检验报告 6 稳定性研究

7 安全性和相容性研究 7.1 安全性研究 7.2 相容性研究 二、申报资料正文及撰写要求 1 企业基本信息 1.1 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厂、生产地址 提供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 提供生产厂的名称、生产地址。 生产地址应精确至生产车间、生产线。 1.2 企业证明性文件 境内药包材生产企业需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应包含此次申报产品。 (2)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设置的检验机构或其他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洁净室(区)洁净度检验报告书(其他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包括通过CNAS或CMA等认可的检验机构)。 境外药包材生产企业应授权中国代表机构提交以下证明文件(参照进口药品注册有关规定): (1)生产者合法生产资格证明文件、公证文件及其中文译文。 (2)产品生产厂商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注册的授权文书、公证文件及其中文译文。中国境内代理机构的工商执照或者注册产品生产厂商常驻中国境内办事机构的《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

药用包装材料质量标准ISO15378(中文)

ISO 15378: 2006标准的中文版内容 国际标准化组织/第76技术委员会(IS0/TC76)于2003年制定了1S0 15378国际标准草案(Draft of interrfational standard,D1S),标题是:《药品初包装材料ISO 9001:2008应用的专用要求,包含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2006年,形成了借鉴ISO 9001:2008质量体系的《药用包装材料质量标准ISO 15378 : 2006》初稿。这个国际标准的制定说明了国际社会对药包材生产企业实施质量管理的重视。此处择其要简介其主要内容(略去的有些内容可参见ISO 9001: 2008标准) (一)引言 引言部分包括:总则;过程方法;与ISO 9004的关系;与其他管理体系的相容性。 0.1总则 本标准把GMP原理和QMS质量管理体系规定的要求应用于药品的初包装材料。由于初包装材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组织(企业)对初包装材料的生产和质量控制中的领会GMI'原理对于患者使用药品时的安全性是非常重要的。药用包装材料应用GMP应能确保这些材料满足制药工业的需求。 采用QMS应当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一个组织QMS的设计和实施受各种需求、具体目标、所提供的产品、所采用的过程以及该组织的规模和结构的影响。. ISO 15378的主要目的是规定协商的初包装材料的要求。它包括一些初包装材料的专用要求,这些要求出自药品生产、控制等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0.2过程方法 本标准鼓励在建立、实施QMS以及改进其有效性时采用过程方法,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过程方法在QMS中应用时,强调以下方面的重要性: (1)理解并满足要求;

药品包装印刷质量标准

药品包装印刷质量标准 一、彩盒、说明书、标签 标准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705—87。 材料:根据用户确认之材料。 规格尺寸:根据用户要求±1mm。 颜色:根据用户封样。 外观要求: 1、成品整洁,无明显脏污、残缺; 2、文字印刷清晰完整,小于5号字不误字意; 3、不允许存在明显的条杠; 4、图文清晰均匀,无明显变形和残缺; 5、色标位置符合要求; 6、套印误差<0.3mm。 关键缺陷:AQL水平为0,见附表。 主要缺陷:AQL水平为2.5,风附表。 轻微缺陷:AQL水平为6.0,见附表。 二、彩盒缺陷分类表 关键缺陷(AQL为0) 1、盒子尺寸超出标准范围; 2、材质错误; 3、标识混淆; 4、产品代号、名称或批准文号错印; 5、版面印刷错误,如多字、少字或异常字迹,颜色不对或漏印、字体不正 确等; 6、彩盒印刷部位残缺; 7、条形码不正确; 主要缺陷(AQL为2.5)

1、脱胶、内粘和外粘; 2、套印不准(套印误差超标); 3、色差超过标准(超过限度样品或色差ΔE>4.0); 4、模切边缘不光洁; 5、可见的细小黑点、白点直径小于0.5mm,每面不得超过3个)。 轻微缺陷(AQL为6.0) 1、轻微的条杠、擦伤、污点、黑点、白斑,颜色磨损(单个长度不得超过 2mm); 2、轻微的色差。 三、说明书缺陷分类表 关键缺陷(AQL为0) 1、尺寸超出标准范围; 2、材质错误; 3、标识混淆; 4、产品代码、名称或批准文号错印; 5、版面印刷错误,如多字、少字,或异常字迹,颜色不对或漏印,字体不 正确等; 6、折叠方式不对; 7、印刷部位残缺,影响阅读; 8、条形码不正确。 主要缺陷(AQL为2.5) 1、刀切不完全; 2、可见的细小黑点、白点直径小于0.5mm,每面不得超过3个; 3、装箱数量与标贴数量不符。 轻微缺陷(AQL为6.0) 轻微的条杠、擦伤、污点、黑点颜色磨损等(单个长度不得超过2mm)。

包材验收标准-(38771)

包装材料验收标准 目录 1.包装纸箱的验收 2.竹签验收标准 3.包装袋验收标准 4.胶带的验收标准

5.餐盒验收标准 前言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为保证我厂生产的产品所用包装物的质量,便于包装物的采购和验收。1.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加工所使用的包装物料。 2.职责: 2.1质检部负责验收、制定验收标准; 2.2研发部负责制定工艺标注; 2.3计划部负责确定采购量; 2.4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业务。 3.工作程序: 3.1 包装物料到厂后,由质检部物料验收员根据验收工艺实施检验; 3.2包装物料随货附具出厂检验单,卫生或质检部门检验报告每年度提交一份, 包装袋、包装箱、EPE片才、PE膜片、PSP托盘须出具有效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单》; 3.3 取样量为不低于总数量的5%,由不同的部位随机采样; 3.4 检查包装物料是否符合标准; 3.5 检查后合格品准许入库,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处理通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可暂时入库,但需标明“不合格品”等待处理。 3.6 对于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不合格各项一经检出,不论不合

格数量多少,该批产品全部作废。 4.不合格品的处理: 4.1 一旦发现任何供应商包装物不符合标准,无论在使用前、使用中、使用后发现问题且造成生产损失,根据《包材供用商处罚规定》对包装物料供用商进行适当扣罚,并将采取与此相关的必要措施。 包装纸箱的验收标准 1.纸箱的用纸要求: 1.1 面纸:进口白板纸,200g/m2,每批纸板颜色要相同。 1.2里纸:进口牛皮纸,200g/m2,每批纸板颜色要相同。 1.3瓦楞纸:定量为150g/m2的高强瓦楞纸,楞高根据工艺要求。 1.4特殊要求将由研发制定用纸标准。 2.尺寸规格(内径): 2.1 长度(L): 箱底面的长边尺寸; 2.2 宽度(B): 箱底面的短边尺寸; 2.3 高度(H): 箱顶面到底边的尺寸; 2.4 检验方法:钢尺测量、目测; 2.5 检验工具:精确度为1MM的钢尺。 3.纸箱尺寸允许偏差的最大值: 3.1按照使用不同瓦楞纸板的种类和纸箱综合尺寸,纸箱尺寸允许偏差的最大值见下表:

药包材登记资料要求(试行)

附件2 药包材登记资料要求(试行) 品种名称:XXXXX 登记人:XXXXX 使用情况分类: ○1未在境内外上市药品中使用过的药包材(如新材料、新结构); ○2已在境内外上市药品中使用过,但改变药品给药途径且风险提高的药包材; ○3未在境内外上市药品中使用过,但是可证明在食品包装中使用过的与食品直接接触的药包材(仅限用于口服制剂); ○4已在相同给药途径的上市药品中使用过的药包材 ○4.1无注册证的药包材 ○4.2有注册证的药包材 ○5其他 登记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1 —

一、登记资料项目 1 登记人基本信息 1.1 名称、地址、生产厂、生产地址 1.2 证明性文件 1.3 研究资料保存地址 2 药包材基本信息 2.1 药包材名称 2.2 包装系统/组件 2.3 配方 2.4 基本特性 2.5 境内外批准上市及使用信息 2.6 国家标准以及国内外药典收载情况 3 生产信息 3.1 生产工艺和过程控制 3.2 物料控制 3.3 关键步骤和半成品/中间体的控制 3.4 工艺验证和评价 4 质量控制 4.1 质量标准 4.2 分析方法的验证 4.3 质量标准制定依据 —2 —

5 批检验报告 6 自身稳定性研究 7 相容性和安全性研究 7.1 相容性研究 7.2 安全性研究 附表1高风险药包材使用情况与登记资料表 附表2非高风险药包材使用情况与登记资料表 附表3实行关联审评审批的药包材及风险分类 二、登记资料正文及撰写要求 1 登记人基本信息 1.1 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厂、生产地址 提供登记人的名称、注册地址。 提供生产厂的名称、生产地址(如有多个生产场地,都应提交)。 生产地址应精确至生产车间。 1.2证明性文件 境内药包材登记人需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登记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应包含此次登记产品。对登记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生产的,应同时提交委托书等相关文件、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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