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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光片检验标准

偏光片检验标准
偏光片检验标准

1.0 目的

建立适用于偏光片(P/L)进料检验的作业方法与检验标准,使检验员作业规范化和标准一致化,以验证所进物料的符合性,确保对不合格品的流入进行有效控制并为评鉴供应商提供依据。

2.0 范围

本检验标准仅适于仙宇电子有限公司所使用的偏光片(P/L)的进料检验

3.0 职责

品质部IQC负责依据该标准对偏光片(P/L)进行进料检验。

4.0 缺陷等级

a 致命(严重)缺陷(CRI):

会给使用或维修、维护带来危险;

功能性缺陷或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标准;

客户不能接受或存在客户重大投诉或处罚的;

若使用后会对最终产品造成致命性的损坏或若使用会造成批量产品的不良等。

b 主要缺陷(MAJ):

性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但不至于引起危险或不安全现象;

导致最终产品使用性能或功能下降;

客户很难接受或存在客户抱怨风险的。

c 一般(次要)缺陷(MIN):

不满足规定的要求但不会引起客户抱怨及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

客户难于接受但通过沟通能使客户接受的;\

5.0 验收之标准(一次正常抽样方案):

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参考:MIL-STD-105E

CRI:AQL=0 主要缺陷(MA):AQL=0.4 次要缺陷(MI):AQL=1.0

6: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

6.0贴片要求:

偏光片位置

偏光片的型号和角度要参照生产通知单或BOM表。

张贴位置和尺寸要附合图纸要求,

边缘修理成锯齿状不允许;

偏光片方向错误,上下片贴反不允许

1)偏光片张贴要附合图纸要求,不允许超出玻璃边缘。

2)偏光片必须完全覆盖AA区,并与环氧框重合1/2以上(图纸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7.0贴片后外观检验标准

偏光片表面明显刺/压伤检查标准按清晰点缺陷处理;

边缘脱胶,气泡,褶皱,等不良不允许进入LCD边缘环氧框的1/2,无法描述的不良现象如:钝物压伤,水波纹等须由品质工程师定极限样板判断;

半透、双透产品偏光片必须完全覆盖环氧框,不允许出现现象C(图纸有特别要求的除外)7.0注意事项:

7.1 必须有对应的图纸、承认书、样品,且每次检验均认真核对。

7.2试撕3-5PCS,看偏光片角度与图纸否一致。

7.3 所有的检验动作都必须戴防静电指套。

7.4 检验条件为:裸视1.0以上,视距200-300mm,外界环境照度600LUX以上

7.5 用反射光检查外观缺陷的顺序为:先检查边缘,再以Z型方式由上往下,逐一扫描检查(每一行的扫描范围不可超过100mm)。

7.6 检验时发现的不良需标识清楚。

6.0 相关文件

***完***

首件检验规范流程

首件检验规范流程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工作程序。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控制。 2.职责 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安排首件检验工作。 未经新品首件、批首件检验或首件检验不合格,而擅自生产产品,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检验员、生产线负责人对首件检验的正确性负责。 对首件确认工作未完成,检验员开始出具质量凭证,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由检验员负责。 3.控制要求 对生产部门首次连续性生产的第一个完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必须经过首件检验和确认。 对于常规生产产品,须按批次进行首件检验。 由于设备、工艺等原因造成的停机,停机再开机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产品材料、规格变更后投入生产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新品首件检验时,应由生产单位负责通知检验有关人员,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进行,检验员填写检验记录,检验合格后在首件卡上签字,并将卡片挂在首件产品上做好首件标记;首件检验不合格应立即退回,重做首件,并做好记录。未经首件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进行验收。 首件作为批量生产的样件,由生产部门负责保留到全批生产结束后才能最后送交。 首件检验中应检查产品生产过程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必须与规定相符。 4.工作程序 在首件制作过程中,生产线负责人、检验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实际生产者按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现行有效的生产工艺文件自行完成首件,并对每一生产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 常规生产产品及停机再开机生产的产品首件生产必须完成所有生产工序,经生产者检验合格在首件牌上签字后再交由检验人员等进行首件检验。首件检验时,检验员应会同生产线负责人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产品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在首件产品上做好标识(如签注“首件合格”等),并在首件卡上由生产者(或代表)、检验人员会签。对于因产品因较大更改所需作的首件检验可由相关人员及检验签字认可;首件检验不合格立即退回,重做首件。 新产品第一次批量生产及材料、规格发生变更后生成的半成品、成品都需要进行首件检验及确认。 首件检验时应及时做好首件记录,填写首件确认书。

五金结构件进料检验规范

五金结构件进料检验规范 五金结构件进料检验规范 1. 目的: 为确保供货商交货之品质,合乎本公司之规格需求,降低制程品质之不良率,特拟定本检验规范作为检验之标准依据对零件、半制程品之进料品质,予以稽核检查,以确保品质。 2. 范围: 凡本公司制造用之通讯类产品五金类零件均属之,针对所检验项目之品质,予以迅速判定允收或批退,其种类包括弹片,螺母,螺钉,屏蔽片, 转轴……….等。 3. 检验方式与基准: 准外观检验参照MIL-STD-105E 调整型计数值抽样检验计划AQL LEVELⅡCR=0, MA=0.65,MI=1.5;尺寸检验,则参照图面重要尺寸量测 3pcs 为基。 4. 使用仪器设备: a) 卡尺. b) 厚薄规. c) 样品. 5. 产品不良时的处理方法: 5.1 IQC 人员在检验或抽验时,发现之缺点应反映给主管。 5.2 IQC 人员应立即以相关文件以通知采购、材料供货商进行立即且有效地处理VQA 应对于厂商品质改善之情况做持续性追踪与确认。 5.3 检验后之处置: a) 在检验时,如发现不良品其数量在允收范围内,应将不良品贴上红色不良卷标,注明料号不良原因,置于不合格区并在验收单上扣除不良数量。 b). 在检验时,如发现不良品其数量超过允收范围内时,应整批批退并贴上红色不合格卷标,并将不良品集中,并在外箱上注明不良品并送至不合格区。 6 检验前准备: 6.1确认材料料号、厂牌之图面资料,承认书及检验注意事项。 6.2 核对料号与验收单之料号是否符合。 6.3 检验记录表。 7. 测试方法与步骤: 7.1 外观尺寸检查: a). 尺寸有无超出规格之外。 b). 螺丝孔径是否正确,位置有否偏移。 c). 螺丝牙径是否正确。 d). 螺母孔径有无毛边。 e). 电镀颜色是否正确。 f). 材质是否正确。 g). 螺丝有无黏合不开。 h). 电镀有无不良。 i). 有无生锈氧化。 j). 无刮伤。 k). 转轴底座有无变形。 l) 屏蔽片之平面度是否符合规格 7.2 机构部份: a) E扣有无松脱。 b) 弹簧松弛。 7.3 包装检验: a) 包装CARTON 有无标示机种型号、厂商料号、品名、规格与数量。 b) 机种是否正确有无混料情形。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地: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盲目生产造成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公司各车间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三、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批量生产之前,或因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化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认;首件品指的是量产前面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四、检验时机: 1. 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2. 设备模具更换或设备模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 3. 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4.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 五、检验流程: 1. 操作工按照生产计划单依据工艺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自检; 2. 操作工判定生产制作的产品首件符合要求时,填写自检数据并签名,并将首件交互检人员进行确认,互检人员确认合格后签名。 3. 由班组长对首件进行确认; 3. 操作工将该首件提交QC(过程检验员)进行确认. 4. QC(过程检验员)依据依据工艺卡片、图纸等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定。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相应的操作工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方可以进行量产。 5.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由生产车间通知部门主管、品质主管、技术中心进行裁决,必要时通知

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判定评审,判定合格或临时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六、 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均由过程检验员放置在过程检验遏制区,并由过程检验员进行钢印标识,待本工序完工后与剩余相同规格的半成品一起流入下道。 七、 责任划分: 1. 对于所有检验项目以检验指导书、工艺卡片及图纸等技术标准为准,检验必须认真对照技术标准确认,不能漏检项目或在不确认是否合格的情况下盲目签字确认。 2. 如因首件检验有误造成产品批量不良返工(报废),组长(班长)、QC (过程检验员)负同等责任。 3. 如首件没有被确认或确认不合格,操作工仍然进行批量生产,则加工出来的不良品由操作工全部负责。 4. 首件检验时效性,,要求30分钟内完成。并由过程检验员向送检操作工作出判定结果。 八.首件作业流程图: 权责部门 流程 表单与注意事项 3、巡检记录单 各加工工序 各工序班组长 检验人员 生产车间 2、巡检记录单 1、巡检记录单

结构件外观检验标准

结构件检验标准 结构件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生效日期:受控编号: 保密等级:版次:制作部门: 总页数: 9 正文: 8 附录: 0 编制审核:批准: 1、目的:用以规范和统一产品注塑、喷涂工艺标准,维护产品注塑、喷涂、电镀质量,指导生产人员和QA检验人员的依据。 2、适用范围:本标准建立了注塑喷涂工艺质量标准,适用于注塑喷涂质量检验,用于规范和统一产品喷涂外观检查标准。 3、编制依据:《可靠性试验程序》、《外观检验标准》、《QA结构测试标准》 4、测量面定义: A面:用户在使用经常看到和十分介意的表面 B面:除去A面的所有表面 C面:用户在使用中看不到的表面 5、缺陷定义 5.1 注塑件缺陷定义: 点缺陷:具有点形状的缺陷,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尺寸。 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凹凸点:由于模具的损坏等原因造成塑料件表面上出现的高低不平。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而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 顶白: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痕迹或白印。 白化:因脱模应力关系产生的注塑件表面或背面或筋、柱、槽、墙刻印等部位的发白的印记。 白化:因脱模应力关系产生的注塑件表面或背面或筋、柱、槽、墙刻印等部位的发白的印记。 破裂:因内应力或机械损伤而造成在塑料件表面上的裂纹。 油渍:在塑料件表面残留的油污。 翘曲及变形:塑料件成型时由于受力不均或应力而造成塑料件的形变。 飞边:由于注塑工艺或模具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细碎划痕:由于摩擦或滑划而造成产品表面留下点、线或块状的轻度残留线印记,目测看不出深度。 硬划痕:由于摩擦或滑划而造成产品表面留下点、线或块状的损伤。 碰伤:由于碰撞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明显可视的缺损、变形或凹坑。 气泡:由于原料在成型前充分干燥,水分在高温的树脂中气化而形成气泡。 银纹:在塑料件表面上沿树脂流动方向上所呈现出的银白色条纹。 彩虹现象:指透明区域在反光条件下出现彩色光晕现象。 透明度差:指透明区域出现模糊、透明度不佳的现象。

首件检验流程规范

、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对新品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管理规定,以利于整批产品加工得到满足顾客的要求。 2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工作程序。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控制。 3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安排首件检验工作。 3.2未经新品首件、批首件检验或首件检验不合格,而擅自生产产品,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3.3检验员、生产线负责人对首件检验的正确性负责。 3.4对首件确认工作未完成,检验员开始出具质量凭证,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由检验员负责。4控制要求 4.1对生产部门首次连续性生产的第一个完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必须经过首件检验和确认。 4.2对于常规生产产品,须按批次进行首件检验。 4.3由于设备、工艺等原因造成的停机,停机再开机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4.4产品材料、规格变更后投入生产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4.5新品首件检验时,应由生产单位负责通知检验有关人员,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进行,检验员填写检验记录,检验合格后在首件卡上签字,并将卡片挂在首件产品上做好首件标记;首件检验不合格应立即退回,重做首件,并做好记录。未经首件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进行验收。 4.6首件作为批量生产的样件,由生产部门负责保留到全批生产结束后才能最后送交。 4.7首件检验中应检查产品生产过程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必须与规定相符。 5工作程序 5.1在首件制作过程中,生产线负责人、检验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实际生产者按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现行有效的生产工艺文件自行完成首件,并对每一生产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

首件检验要求

首件检验 一、首件及首件检验的定义 1、首件: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工装、机床的调整、工装刀具的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件或前几件产品。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往往是指一定数量的样品。 2、首件检验:对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人员变动、换料及换工装、机床的调整、工装刀具的修磨)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检验,一般要检验连续生产的3-5件产品,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后续产品。 3、在设备或制造工序发生任何变化以及每个工作班次开始加工前,都要严格进行首件检验。 二、首件检验的时机/场合 1、每个工作班开始; 2、更换操作者; 3、更换或调整设备、工艺装备(包括刀具更换或刃磨); 4、更改技术条件、工艺方法和工艺参数(如粗糙度要求变更,内孔铰孔更改为镗孔、数控程序中走刀量或转速等的改变); 5、采用新材料或材料代用后(如加工过程中材料变更等)。 三、首件检验的要求 1、首件检验采用三检制:自检、互检及专检。 2、三检制:送检的产品必须先由操作人员进行“自检”,然后再由班组长或同事进行“互检”,最后由检验员“专检”(自检及专检应有记录性文件),确定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后续产品。 3、首件检验后是否合格,最后应得到专职人员的认可,检验员对检验合格的首件产品,应打上规定的标记,并保持到本班或一批产品加工完为止(所有首件产品必须保留,留作后续产品对比之用,来看过程是否发生变化,并依据首件检验单作为首件检验的依据)。 4、首件检验不合格,需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后重新进行加工,进行三检,直到合格后才可以定位首件。 四、首件检验的主要项目 1、图号与工作单是否符合。 2、材料、毛坯或半成品和共作任务单是否相符。 3、材料、毛坯的表面处理、安装定位是否相符。 4、首件产品加工出来后的实际质量特征是否符合图纸或技术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1

首件检验标准

结构部首件检验规范及要求 1、目的: 为确保产品品质,预防出现批量性的产品不合格,特制定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管理规范。 2、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工作程序。 3 、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安排首件检验工作。 3.2未经首件检验或首件检验不合格,而擅自生产产品,由此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3.3检验员、工序负责人、下道工序对首件检验的正确性负责。3.4 工序负责人对首件检验完成后,由下道工序进行复检。如不履行复检职责,下道工序负同等责任。 3.5 对首件确认工作未完成,检验员在?首件检验记录表?上签字的,造成的质量问题,责任由检验员负责。 4、控制要求 4.1首件检验中应检查产品生产过程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必须与规定相符。 4.2 对生产部门首次连续性生产的第一个完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必须经过首件检验和确认。 4、3 对于常规产品,须按批次进行首件检验。 4.4 在下列情况下应该进行首件检验:

1、批量加工(10台以上) 2、客户要求 3、设计要求 4、非常规产品 5、停机再开机时 6、原材料及规格更改时 5、首件检验流程 5.1 在首件制作过程中,工序负责人、检验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实际生产者按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现行有效的生产工艺文件自行完成首件,并对每一生产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 5.2 常规产品及停机再开机生产的产品首件生产必须完成所有生产工序,经生产者检验合格在?首件检验记录表?上签字后再交由检验人员进行首件检验。首件检验时,检验员应会同工序负责人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产品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在首件产品上做好标识(如签注“首件合格”等),并在?首件检验记录表?上由生产者(或代表)、检验人员签字确认。首件检验不合格立即退回,重做首件,直至合格。 5. 3 批量生产过程中材料、规格发生变更后生成的半成品、成品都需要进行首件检验及确认。 5.4 首件检验时应及时做好首件记录,并填写?首件检验记录表?5.5 当首件生产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反映和处理,并对不合格项重新进行确认。只有当检验合格的首件,并将结果记录在?首件检验记录表?上,并由检验员对质量作出认可后,方可组织生产。

外协加工件检验标准

外协加工件检验标准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规范外协加工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产品的工艺要求和一致性得到有效控制。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图纸要求为准。 二.引用标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06-2008《热轧型钢》。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09-2006《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804-2005《焊接结构的一般尺寸公差和行为公差》。 4、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国家标准IT13级执行 GB/T1800.3-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 -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三.原材料检验标准 3.1金属材料 3.1.1钣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3.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3.1.3 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3.1.4 成份:钣材金属成份与图纸要求一直,出示材质单。 3.2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3.2.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3.2.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 3.2.2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四.加工件检验标准 4.1 外观:加工件表面平整,加工处无毛刺,凸起,裂痕等。不允许有翘曲、变形、裂纹、划伤、碰伤、凹凸不平及表面粗糙度符合要求。 4.2 尺寸:尺寸按图纸要求检验,图中公差未标注部分按国标执行。 4.3螺纹、孔的检验:采用牙规、塞规检验或用螺钉检验,螺纹的底孔不大于标准底孔的0.1mm。 4.4方向:加工件成品方向必须符合图纸要求,若出现看图错误,按残次品处理。 五. 喷涂件检验标准 5.1 外观检验(检测方法:目测、手感) 5.1.1 颜色与样板相符合(正常视力在自然光或日光灯60w下观测无明显 色差),同批产品无色差(注:色差包括颜色和光泽度); 5.1.2 涂层表面光滑、平整、均匀,表面不得有如下缺陷: a)不干返粘:表面干,实际未干透,表面有(或易产生)纹印,粘有织物 绒毛现象; b)流挂:表面有液体流淌状的突起,顶端呈圆珠状; c)颗粒:表面呈砂粒状,用手摸有阻滞感; d)桔皮:外观呈现如桔皮般凹凸不平,不规则波纹; e)漏底:表面透青,露出底材颜色; f)麻点:表面因收缩而呈现小孔(麻点),亦称针孔; g)发花:表面颜色深浅不一,呈花纹状; h)起皱:局部堆积凸起,呈皱纹状(皱纹粉除外); i)夹杂:涂层中夹有杂物; j)机械损伤:外力所致的划伤、刮花、磨损、碰伤。 评价方法:正常视力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距产品1M处观测。 判定:可见的缺陷为不可接收缺陷,该零部件或产品为不合格零部件或不合格产品。 八.装配通用检验标准

车间现场6S划线标准.docx

车间现场 6S划线标准 篇一:车间 6S管理标准 车间 6S 管理标准 _6S车间管理标准 一、生产区域现场管理标准 1.通道 1.1 通道平整、干净,划线清楚且颜色、规格统一; 1.2 通道线及标识保持清晰完整; 1.3 通道、走道畅通,无任何物品摆放。 2.工作场所 2.1 工作场所划分合理,功能分区明确,设有定置图; 2.2 地面的突出物、地坑等应有防范或警示措施与明显标识; 2.3 各类物品分类合理,标识清楚,摆放有序,易于查找和取放; 2.4 现场没有非必需品; 2.5 工作环境保持整洁、干净;光照明亮,空气流通、清新; 2.6 地面、门窗洁净、无灰尘,墙壁无蜘蛛网; 2.7 地面油漆及标示线剥落的及时修补; 2.8 现场无随意摆放物品,暂放物品放置在暂放区,摆放整齐、有序,标示清楚、明确; 2.9 不在暂放区的临时物品需有临时存放标识; 2.10 当天清除垃圾、纸屑、烟蒂、破布、棉纱头等废弃物及地面、作业区的油污;

2.11 短期内生产不用的物品分类定位,摆放整齐,并标识; 2.12 操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物品归位放置; 2.13 工作台(桌)面及抽屉及时清理,物归其位,保持干净; 2.14 物料架、模具架、工具架摆放合理、整齐、干净,有明显标示; 2.15 电器线路布局合理,整齐、规范,无安全隐患(如裸线、上挂物等); 2.16 电器开关须有控制对象标识,电器检修时需有警示标识; 2.17 电控柜、配电柜前无摆放物品,地面有警示标示。 3.机器设备 3.1 机器设备上不摆放不必要的物品,工、量、器具或物品定位摆放牢靠; 3.2 按设备点检要求进行点检并记录完整;保持干净,处于完好状态; 3.3 有管理责任人标示,维修中的机器设备要挂有设备状态标示牌; 3.4 动力供给系统加设防护罩和警示标示; 3.5 不常用的设备、物品应标示并加盖防尘罩。 4.工具、用具、模具、夹具、计量器具 4.1 工、用具、模具、夹具、计量器具有维护、保养,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首件检验规定

首件检验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首件检验规定 1目的 规范和管理品质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确保总装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首件检测活动。 3术语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4职责 品管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工艺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和试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品管部负责组织编制首件检验和试验规范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负责对检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报表,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责成供货方进行整改;生产单位负责生产物料的接收、确认和报检,作好状态标识,以及将首件样品交品质部确认并填写(首件质量确认报告)表。 检验人员负责对生单位送检之产品的检测、判定、隔离和标识; 品管部主管负责部分重要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5补充说明 生产用物料接收和检验通知

物料从仓库料出后,由生产组长依生产计划单对所到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生产产品型号规格等进行确认; 如果所生产的物料为客户要求试做样品,生产组长需在样品及《生产计划单》上注明“样品”标识。新样品由工艺技术部进行测试,品管部协助。 如物料为客户加急订单,生产组长应在《首件质量报告》表上注明为“加急订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检; 物料报检应在领料后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物料检验 检验责任部门在收到首件检验通知后,区分是否为急需用料,如是急料,应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安排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告知生产部和品管部。如不能及时完成,应立刻与工艺技术部和生产部协商解决。 检验员收到送检通知后,依据对应的图纸及检验指导书规定的检验内容逐项检验。对有经确认检验样品的零部件,需参照样品的质量水平进行对比检验。无检测手段的可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进行验证; 每种物料检验的抽样比例按《物料检验抽样规范》中的规定执行,无抽样比例的与品管部门协商决定; 一般物料检验部门应按报检先后顺序进行检验,原则上在接到《首件检验通知单》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检验完毕后,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检验记录并存档; 各部门检验后的记录应及时交由品管部存档和统计分析;将填写好的《首件检验通知单》过程质量管理看板上。 不合格品处置 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和及时做出隔离、标识,避免混用;检验人员判定不合格的零件,在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向品管部报告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或数据;

生产现场现场定置划线要求及设备油漆的规定

一、目的 规范生产现场6S管理标准。 二、范围 项目部各生产车间(鹏程厂区试行) 三、原则 本规定贯彻的原则是:使生产现场的一切物品都有区(位);一切区域都有标识;一切设备、设施的用途和状态都明确;一切环境因素都得到有效控制;一切危险源都要排除。(具体操作方法只是初步探讨,不是最终规定,有待于不断修改和完善。各车间在具体实践中如有更为合理、适用的方法时,在经过公司认可条件下,允许应用。) 四、车间现场定置及油漆划线要求 1、对生产现场现场通道的定置要求 1.1人行通道宽不小于1m;汽车及消防通道宽不小 于3.5m。安全通道要用黄色实线标出宽度,线宽为70mm—100mm,通道地面用绿色油漆,随时保证畅通无阻。 1.2对地面、墙壁、门窗以及废弃物清除规定 1.2.1厂房内地面要保持洁净、无尘、无杂物,不允许有任何原因产生的积水、积油、油漆渍,不允许有散落零件和产品。地面区域线清晰无剥落,物品放置不压线。 1.2.2厂房内墙壁、门窗上不允许随意拉临时电线、楔钉子、张贴标语等废弃物,要保持洁净无尘;窗台上无杂物,门窗玻璃上无乱张贴现象;墙壁无不用物吊挂,无蜘蛛网。 1.2.3凡是经主管部门认定为废弃无用的废料、配电箱、柜、盒 、线路、管路等要进行彻底清除,不得残留占据空间、场地,影响观瞻;凡正常使用的上述设施要保持清洁、干净,损坏的要及时修补,要明确责任人、监督人。 2、对设备的定置要求

按工艺流程定置设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和操作方便的因素。各类设备标识规范、安全保护设施齐全;设备保养、油封符合标准;设备附件要定位摆放,妥善保管;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时;完好、不完好、封存设备标识、档案齐全。设备上无散放置的杂物。 3、对特殊物品的定置要求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消防设施定置区,要远离明火作业区,要明示“特殊定置 ”的标志,划定区域线。区域线用红色实线,线宽为50mm—70mm。应明示国家规定的统一标志。 4、生产现场内可移动物品定置要求 4.1现场内可移动物品全部按规定区域摆放,并划线定置;包含范围:气瓶防倒架、推车、工具箱、垃圾箱、铁屑箱、工作台、吊装工具架、工装架、零件架、机床附件架、机床踏板、材料架、桌椅、标识牌等。 2.2经常移动的物品,如其上有文字说明的标志,其标志要朝向使用者易于观察的方向。 2.3区域线的划定方法:按现场物品外轮廓划区域线,除工装架、材料架、机床附件架、工具箱、工作台可按四角划线方 法外,其余一律用连续实线。 2.4线宽要求:大型可移动物品区域线用白色实线,线宽为50mm—70mm;小型物品可根据视觉比例效果,可按大型移动物品线宽的1/2宽度划定。 5、生产现场流动物品的定置要求 生产现场物品指除设备、工具箱、架、柜等固定位置摆放物品以外物品。包括:材料、毛坯、成品、零件、半成品、待处理品、工装、器具、生产中其它辅助物品等。 5.1将生产现场的流动物品,根据与生产作业相联系的紧密程度,区分设定为A(A1、A2)、B(B1、B2)、C(C1、C2)、D(D1、D2)四大类(按性质又细分为八小类)各类物品要严格按区域分类摆放。对于易于造成污染的物品,注意使用相应的容器;对于易造成散乱和影响美观的小件物品,进行上架和装箱处理,标识清楚。

结构件通用检验规范

结构件通用检验规范 1、目的: 为确保公司物料品质,指导品检人员正常作业,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板材类及结构件的品质检验。 3、表面等级分类 A级表面:功能面,装配后能直接正视到的外表面。透明塑胶件也属A级表面。两面有膜层保护的板材,两面均为A级面。普通板材类,质量较好的一面属A级面。 B级表面:除A级表面为外的所有表面。 4、检验条件: 4、1在自然光或光照度300-600LX的近似自然光下(约40W日光灯下,距离500mm处)相距500mm ,观10秒。且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o-90o进行正常检验。要求检验者校正视力不低于⒈2。 4、2检验时所使用的仪器的工具量都必须经过正常校验,有校验合格的标示,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5、术语和定义 5、1 基材花斑:因基材腐蚀,或材料中的杂质,呀微孔等原因造成的,与周围材质表面不同光泽或粗糙度的斑状花纹外观。 5、2 镀前划痕:电镀或氧化前因操作不当,或对明显缺陷进行人为处理后造成基材上的划伤或磨擦痕迹。 5、3 浅划痕:膜层表面划伤,但未划伤至底层(即底层未暴露);无膜层表面则是: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5、4深划痕:表面膜层划伤,且已伤至底层(即底层已暴露);好无膜层表面则是: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5、5凹坑:基材缺陷,或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原因而在材料表面留下的小坑状痕迹。 5、6 烧伤(焦):处理时因操作不当造成表面过热而留下的烧蚀痕迹。 5、7 水印:电镀或氧化后因清水未及时干燥不彻底所形成的斑纹、印迹。 5、8 露白:镀锌钝化膜因磨擦而被去除露出锌层,或因缝隙截留溶液导致的无钝化膜现象,呈现为区别周围的白色。 5、9 露底:无镀层或无涂层覆盖而导致露出基材底色的现象。 5、10 雾状:镀层表面模糊不清晰,不光亮的现象。 5、11 异物:因材料杂质或外来影响,而在表面形成的颜色与正常表面一致或明显不同的现象。 5、12 挂具印:在表面处理过程中,因装挂辅助工具而使其与零件相接触的部位局部无膜层的印痕。 5、13 起泡:因基材或加工工艺的原因,处理后的表面局部有明显的凸起,用手指压可以移动的凸点。 5、14 水纹:塑胶或压铸件成形时,溶液流动产生的条纹。 5、15 缩水:因材料、工艺等原顺使朔胶或压铸件表面出现凹陷的收缩现象。 5、16砂眼:塑胶或压铸件表面疏松、针孔。 5、17 披锋:压铸或塑胶件上浇口残留物取样后的毛刺。 5、18 积油:产品局部涂料喷涂过多的现象。 5、19 涂层剥落:因涂料,开油水附着力差或其它原因造成涂层用手可刮掉的现象。

首件检验规定

首件检验规定 1目的 规范和管理品质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确保总装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首件检测活动。 3术语 3.1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3.2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3.3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4职责 4.1品管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4.2工艺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和试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 4.3品管部负责组织编制首件检验和试验规范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负责对检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报表,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责成供货方进行整改;4.4生产单位负责生产物料的接收、确认和报检,作好状态标识,以及将首件样品交品质部确认并填写(首件质量确认报告)表。 4.5检验人员负责对生单位送检之产品的检测、判定、隔离和标识; 4.6品管部主管负责部分重要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5补充说明 5.1生产用物料接收和检验通知 5.1.1物料从仓库料出后,由生产组长依生产计划单对所到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生产产品型号规格等进行确认; 5.1.2如果所生产的物料为客户要求试做样品,生产组长需在样品及《生产计划单》上注明“样品”标识。新样品由工艺技术部进行测试,品管部协助。 5.1.3如物料为客户加急订单,生产组长应在《首件质量报告》表上注明为“加急订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检; 5.1.4物料报检应在领料后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5.2物料检验 5.2.1检验责任部门在收到首件检验通知后,区分是否为急需用料,如是急料,应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安排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告知生产部和品管部。如不能及时完成,应立刻与工艺技术部和生产部协商解决。

首件检验标准终审稿)

首件检验标准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结构部首件检验规范及要求 1、目的: 为确保产品品质,预防出现批量性的产品不合格,特制定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管理规范。 2、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工作程序。 3 、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安排首件检验工作。 3.2未经首件检验或首件检验不合格,而擅自生产产品,由此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3.3检验员、工序负责人、下道工序对首件检验的正确性负责。 3.4 工序负责人对首件检验完成后,由下道工序进行复检。如不履行复检职责,下道工序负同等责任。 3.5 对首件确认工作未完成,检验员在首件检验记录表上签字的,造成的质量问题,责任由检验员负责。 4、控制要求 4.1首件检验中应检查产品生产过程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必须与规定相符。 4.2 对生产部门首次连续性生产的第一个完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必须经过首件检验和确认。 4、3 对于常规产品,须按批次进行首件检验。 4.4 在下列情况下应该进行首件检验: 1、批量加工(10台以上) 2、客户要求

3、设计要求 4、非常规产品 5、停机再开机时 6、原材料及规格更改时 5、首件检验流程 5.1 在首件制作过程中,工序负责人、检验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实际生产者按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现行有效的生产工艺文件自行完成首件,并对每一生产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 5.2 常规产品及停机再开机生产的产品首件生产必须完成所有生产工序,经生产者检验合格在首件检验记录表上签字后再交由检验人员进行首件检验。首件检验时,检验员应会同工序负责人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产品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在首件产品上做好标识(如签注“首件合格”等),并在首件检验记录表上由生产者(或代表)、检验人员签字确认。首件检验不合格立即退回,重做首件,直至合格。 5. 3 批量生产过程中材料、规格发生变更后生成的半成品、成品都需要进行首件检验及确认。 5.4 首件检验时应及时做好首件记录,并填写首件检验记录表 5.5 当首件生产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反映和处理,并对不合格项重新进行确认。只有当检验合格的首件,并将结果记录在首件检验记录表上,并由检验员对质量作出认可后,方可组织生产。 5.6 只有经过首件确认后,检验员方可开始进行正常交收检验工作 5、7首件检验的内容 5.7.2、图纸关键性尺寸与实物是否一致

定置管理

定置管理 一、定置管理的概述 1、定置管理的定义 定置管理时一种科学的现场管理方法和技术,它是5S管理活动中整理、整顿针对实际状况的深入与细化,是一个动态的整理、整顿体系,实在物流系统各工序实现人与物的最佳结合。它主要研究生产中人、物、场所三者之间的关系,使之达到最佳结合状态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 它以物在场所的科学定置为前提,以完善的信息系统为媒介,以实际人和物的有效结合为目的,从而使生产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从而优化企业物流系统,改善现场管理,建立起现场的文明秩序,使企业实现人尽其力,物尽其用,时进其效,达到高效、优质、俺去的生产效果。 2、定置管理的目的 以定置管理为中心的现场管理是企业取得利润的源泉之一。它可以使材料、部件、工装、夹具和量具等现场物品按动作经济原则摆放,防止混杂、碰伤、挤压变形,以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作业效率。 3、定置管理的特点 特点包括:结合性、目的性、针对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艰巨性。 二、定置管理的内容 定置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强调物品的科学、合理摆放,依次进入每一道工序,使整个操作流程规范化,使各道工序之间井然有序。 (一)人与物结合的基本状态 定置管理要实现人、物、场所三者最佳结合,要由人在现场中对现场中的物进行整理、整顿。按人与物有效结合的程度,可将人与物的结合归纳为A、B、C三种基本状态。 (1)A类状态。指物品与人处于立即结合并能发挥效能的状态。如常移动设备、工器具、完好的备品备件、常用材料等。 (2)B类状态。人与物处于待结合状态,表现为人与物处于寻找状态或尚不能很好地发挥效能的状态。如待检验半成品;待修复的零部件或使用频次较少的物品(如搬运工具、消防器材)等。 (3)C类状态。人与物已经失去结合的意义,与生产无关,对这类物品尽量把它从生产区域或生产车间拉走。如生产现场中的废品、边角料、报废的设备。 (二)定置管理的分类 1、按管理的范围分类(按管理范围不同可将其分为五种类型) (1)系统定置管理。在整个企业各系统部门实行定置管理。 (2)区域定置管理。按工艺流程把生产现场分为若干个定置区域,对每个区域实行定置管理。

首件检验管理规定(修订版)

青岛市首胜实业有限公司制订部门编制 文件名称首件检验管理规定审查 文件编号核准 文件版次A/0 页数总2页生效日期 1、目的:为提升制程生产质量,防止批量不良产生,减少重工返修等失败成本,满足客 户质量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公司内所有与产品直接产出之生产活动均属之。 3、权责: 3.1 生产作业人员:负责首件的制作及检查,并填写【首检合格标签】和【首件检验记录 表】。 3.2 生产车间组长:负责首件检验的确认并在【首检合格标签】和【首件检验记录表】上 签字审核。 3.3 生产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生产质量负最终承担负责,并负责首检规定未落实者之教 导、纠正、提报。 3.4 品管部:负责对首检管理规定的规划与稽核,并协助进行品质改善。 3.5 生产副总、稽核组:负责对首检管理规定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 4、定义: 4.1首件检验:凡生产活动中符合首件八大时机的检查,称之为首件检验。 4.2首件检验八大时机: 4.2.1每日开机生产之首件; 4.2.2换模生产之首件; 4.2.3更换品名、规格生产之首件; 4.2.4更换作业员生产之首件; 4.2.5设备故障修复后生产之首件; 4.2.6模治具故障修复后重新生产之首件; 4.2.7质量问题对策后生产之首件; 4.2.8更换工作环境后生产之首件。 5、作业内容: 5.1 每日下班前各车间组长、主管应依据生管之生产排程进行生产派工,将当日的生产完 成数量和次日的派工计划填写在【生产计划进度管理看板】上。每日上班前,准备好 当日生产的技术资料和生产所需物料。 5.2 组长、主管在每天班前早会上要说明、强调当日的生产重点及品质控制重点。 5.3 开机后,作业人员依据生产计划进度管理看板上的派工次序及数量展开作业,在进行 .

外协加工件检验标准

外协加工件检验标准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规范外协加工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产品的工艺要求和一致性得到有效控制。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图纸要求为准。 二.引用标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06-2008《热轧型钢》。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09-2006《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804-2005《焊接结构的一般尺寸公差和行为公差》。 4、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国家标准IT13级执行 GB/T1800.3-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 -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三 .原材料检验标准

3.1金属材料 3.1.1钣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3.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3.1.3 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3.1.4 成份:钣材金属成份与图纸要求一直,出示材质单。 3.2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3.2.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3.2.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 3.2.2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四.加工件检验标准 4.1 外观:加工件表面平整,加工处无毛刺,凸起,裂痕等。不允许有翘曲、变形、裂纹、划伤、碰伤、凹凸不平及表面粗糙度符合要求。 4.2 尺寸:尺寸按图纸要求检验,图中公差未标注部分按国标执行。 4.3螺纹、孔的检验:采用牙规、塞规检验或用螺钉检验,螺纹的底孔不大于标准底孔的0.1mm。 4.4方向:加工件成品方向必须符合图纸要求,若出现看图错误,按残次品处

首件检验制度

首件检验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确保生产品质,尽早发现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避免出现批量性品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并依本制度执行。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3)生产部积极配合本制度的执行。 2.首件检验规定 2.1.首件定义 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工装、机床的调整、工装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往往是指一定数量的样品(成品或半成品)。 2.2.首件检验时机 1)每个班组开始生产时。 2)所有工序第一个加工产品的成品。 3)生产中更换操作人员。 4)生产中对于生产工艺进行变更。 5)生产中更换设备、模具调整等的。 6)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7)每一制造命令(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8)更换原材料(如生产过程中材料变更等); 2.3.首件检验要求 1)三检制:送检的产品必须先由操作人员进行自检;然后再由班组长进行复检,最后由检验员专检。 2)所有半成品的首件必须进行试样合格后方可生产。 3)所有首件产品必须留样,留样时限另行规定。 4)合格的首件产品必须要经生产、质保同时汇签留样。 5)有正式批准的图样、检验条件、检验规范、工艺流程。 6)首件检验不合格的,需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后重新进行首件检验。 7)首件样品存放的时间:正常量产的首件产品一星期更换一次;产品量产任务因待料、模具异常等中途停止 不做的首件产品必须待生产任务后方可更换;试模、试样的首件样品需有生产、工艺、质保认可后方可更 换。 8)对于首件发生报废的产品,检验员要开具报废单,说明理由,并上报主管。 2.4.新产品首件检验 2.4.1.检验流程 1)生产人员依工艺流程加工调试,并进行自检。 2)品管PQC人员在生产人员加工调试时,应根据各相关检验依据文件或样品,并从旁协助,同时就外观等 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3)生产班组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后,将该首件交PQC进一步检验。 4)PQC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首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生产人员提出,并要求改 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5)PQC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但属生产工艺的问题或生产人员无法改善之问题时,由PQC填写《首件检 验报告》一式三联,呈主管审核。 6)经品质主管审核后的《首件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由直接送往工艺部门,交具体开发该产品的技术人员检 验。

机械结构件检验规范(含表格)

机械结构件检验规范 (IATF16949/ISO9001-2015) 1.0目的 本文件目的是确保公司产品质量,有效的提高供应商的合格率,及减少不合格品流入生产、终检的作业过程。 2.0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机械原材料、钣金件、机械加工件、标准件的进货检验工作。3.0定义 无 4.0职责 质量管理部负责本文件的执行。 5.0作业内容 5.1检验准备工作。 5.1.1根据送检通知单,备好所须图纸。 5.1.2熟悉并掌握待检产品的纸图型号、尺寸要求、技术要求、工艺要求。5.1.3备好检验工具如:卷尺、游标卡尺、高度尺、直角尺、万能角度尺、平台等。 5.2检验过程 5.2.1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工艺、国标进行检验。 5.2.1.1检查钣金件、机械加工件的物料编号与送检单上的物料编号是否统一。 5.2.1.2外观检验如下表:

5.2.1.3材料检验:依据图纸、材质报告检验各零部件的材料是否正确,如下表: 5.2.1.4根据设计图纸、国标检验零部件各加工的正确性与完整性,如下表: 5.2.1.5经检验完的零部件须在送检单上填上合格数。并且须有一个程序如下表:

5.3关于放行:进货检验人员在按照相应图纸、国标、工艺规定等标准检验发现不合格的产品或零部件,在订单紧急,生产急须装配的情况下,经质量部经理及总工签字后可放行使用。 5.4关于机械结构件进货检验抽检数的规定如下表: 5.5不合格品的分析与统计:对于不合格品,进货检验人员须每月定期作不合格品统计与分析,分门别类地分析原因,制定相应对策,定期把相应问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总工、质量分部经理、计划采购部,从而有效的加强对供应商质量管理,循序渐进的提高其供货质量。 6.0记录表格 《不合格品分析表》 不合格品分析报告 表.xls 《机械加工过程检验记录》 机械加工过程检验 记录表.doc 《机械结构件进货检验记录》 《供应商审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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