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答案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答案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答案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答案

课程: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B卷答案)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庄氏史案:北宋神宗年间,苏轼因为反对新法,并在自己的诗文中表露了对新政的不满。由于他当时是文坛的领袖,任由苏轼的诗词在社会上传播对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在神宗的默许下,苏轼被抓进御史台,一关就是4个月,每天被逼要交代他以前写的诗的由来和词句中典故的出处。由于宋朝有不杀士大夫的惯例,所以苏轼免于一死,但被贬为黄州团练。

2、新闻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3、新闻源:即“消息来源”,是指向新闻作品的作者提供新闻素材的单位和个人。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中将其分为“主动消息来源”和“被动消息来源”,或称“积极的新闻源”和“消极的新闻源”。所谓“积极或主动的新闻源”,指的是明知或应该预见由其所提供的材料可能被新闻媒体报道而自觉地为作者提供新闻材料的人或单位;所谓“消极或被动的新闻源”是指未明示同意由其提供的材料被新闻媒体报道而不自觉地为作者或新闻媒体提供材料的人或单位。

4、媒介审判:又称为“新闻审判”,意指新闻报道干预、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的现象。反对和防止新闻以任何形式影响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制度的尊严,这一点在国际上是有共识的。但也有人认为,这种情况在我国出现的可能性不太大。

5、有偿新闻:其准确的解释难以做出,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提供有偿的版面或播出时间,刊发各种形式的“含金”报道;第二,混淆新闻与广告的界限,大搞“广告性新闻”或新闻性广告;第三,新闻从业人员利用自身的特点和便利条件,接受企业提供的种种优厚待遇,甚至向被采访报道的对象索取现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他特殊待遇。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从侵权的具体内容看,新闻侵权主要是对公民的人格权造成损害,其中尤以新闻传播侵害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最为多见。(还有其他一些权利如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等,只要任意答对其中两个就能得分)

2、“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是宪法所规定的我国新闻法制必须遵循的根本方针,其中“二为”方向指的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3、依我国相关的保密法规,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4、清代是我国古代文字狱高发时期,你能举出的典型案例有:南山集案、“名教罪人”案、曾静投书案、查嗣庭“维民所止”案等。(本题只要答对三个就可)

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我国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因为我国目前没有单行的新闻传播法,故该原则一般是学理上的的。

一般来说,主要有:保障言论出版自由原则、依法行使言论出版自由原则、确保新闻传播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原则、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原则等。(以上原则答对一个计1分,但在表达上不强求一致,只在大意如此即可。)

2、简述我国新闻出版保密制度。

1992年,国家保密局、中央对外宣传小组、新闻出版署、广播电影电视部联合发布的《新闻出版保密规定》是专门就新闻出版中保密问题作出规定的部门规章。(1分)根据该规章,我国新闻出版工作实行以下四项保密制度:第一,自审与送审相结合的保密审查制度;第二,通过内部途经反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制度;第三,采访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事先批准制度;第四,新闻发布制度。(以上四个规定一个计1分)

3、为什么说我国虽然还没有制定《新闻法》,但是新闻传播活动仍然有法可依?

一般来说,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1分)

我国现在没有单行的新闻法或出版法。(1分)但我国的法律渊源中,自宪法始,都有关于新闻传播的法律规定。(1分)所以说,我国新闻传播活动是有法可依的。

但是因为缺少单行的新闻法,新闻活动的法律规定还有很多漏洞,致使很多新闻传播活动无法可依。(2分)

4、为什么说舆论监督是没有强制力的软监督?

(1)舆论监督只是我国监督机制中的一种监督形式,它不同于党委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等以权力来实施的监督,而是一种没有强制力的软监督,或称“公共监督”

(2)舆论监督虽然也体现了公法关系,但是并不表现为自上而下的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而是体现了人民群众对于公共权力的自下而上的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

(3)舆论监督,就是把来自群众中的批评和建议,通过新闻媒介的传播,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舆论氛围,产生一种道义现象,促使当事人或者有关职能机关有所憬悟,知所约束,从而推动有关问题得到及时的、妥善的解决。

(4)新闻媒介不行使任何公共权力,不能向任何机构发布施令,同时也不能干预任何部门的公务执行,因此是没有强制力的软监督。

四、实例分析题(共25分)

1、这是一个由于不了解新闻法概念而造成的误解。(2分)

新闻法就是关于新闻活动的法律,是调整新闻活动中各种法律关系,保障新闻活动中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的相关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分)广义的新闻法是指规范新闻活动的所有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的总和,既包括专门法,也包括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的条款之中的内容。狭义的新闻法则仅指以“新闻法”为名称的单行的法律文件。新闻法既要规范公民和各种社会组织运用新闻媒介的权利和义务,也要规范新闻机构的设立和运作,还要规范新闻机构的从业人员的采访、报道和传播等行为,以及规范新闻传播的内容等等。新闻法学就是以研究新闻法的各种规范和新闻活动中的各种法律关系为对象的一门社会科学,是随着我国新闻法制建设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5分)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新闻法》,这确实是新闻法制的重大缺陷。但是从广义来说,随着我

国社会主义法制的日趋健全,有关新闻活动的法律规范也已粗具规模,不仅《宪法》对新闻活动的方向和公民从事新闻活动的权利有明确的原则规定,在众多的基本法律、法律及其司法解释中有许多与新闻活动相关的条款,而且国家还制订了一批专门规范大众传播媒介管理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些内容构成我国现行新闻法制的基本框架,也是研究和建设新闻法学的重要依据。(5分)

除以上要点外,对学生答题的其他内容酌情给分。如能列举出一二新闻法的渊源者也可适当给分。

如学生联系实际举例论证可适当加分。

2、这是关于记者如何维权的话题。(1分)

自2003年以来,记者屡屡因被打成为社会关注的对象,甚至有人称2003、2004年为“记者被打年”。那么记者被打的原因是什么,记者被打应该如何处理?(2分)记者被打的原因不外乎记者的传播报道使得被报道者的利益受到负面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被报道者自己的不适当行为被曝露后造成的,也可能是记者的虚假或不尽责的报道造成的。但不管何种情况,对记者人身进行伤害都是不能容忍的。(3分)

至于记者被打的救济,一方面打人者须承担人身损害的法律责任。严重者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2分)

另一方面打人者最关心的是新闻报道是否传播出去了,其打人的真正目的在于使记者停止采访或报道,因而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记者的人身权,更损害了公众的知情权。(3分)因而在记者非因不实报道而致人身损害时,不法行为人应承担比普通人身损害更重的责任,否则不足制止该行为的蔓延。(1分)

目前有关此问题的建议最有可行性的是将严重殴打记者的行为纳入刑法有关妨碍公务罪中,因为在我国记者虽不是国家公务人员,但媒介的国有性质决定二者并无本质的区别。只要刑法相关条款作扩大化解释完全可以解决类似问题。(2分)

当然,某些记者本身也是有问题的,如利用记者职业从事不正当的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如本案中有材料说在山西省内许多人冒称记者向一些矿主索要财物等,使他人不胜其扰。(1分)

至于兰成长是不是正式的记者,本案是不是普通的刑事犯罪是有争议的。

同上题,学生如能联系实际可适当考虑加分。

五、论述题(共25分)

本条例是目前我国最高级别的有关信息公开的立法。以前我国虽有相关的立法,但大多是部门规章或地方性法规,法律位阶太低。

信息公开是保障知情权的基础,而知情权是监督公共权力的有效手段,是公民保护自己、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手段。特别在信息时代的今天,对信息采取隐瞒或封锁的方式是不明智的,也是做不到的。从这个角度说,该条例的出台是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的重要一步。

从新闻的内容看,该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主体、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因而可以说该条例的内容是非常科学性的,可操作性很强。特别是“监督和保障”的规定意义重大,因为只有在明白不采取信息公开应该承担何责任时,政府机关公开才会有压力和动力。

政府住处公开对新闻媒介的意义更是不言而喻的。因为虽然公民需要知情权,但不可能

《新闻法规和职业道德》试卷第3 页共4 页

每个公民时时事事都去政府机关要求公开信息,如果那样的话,信息公开的成本是社会承受不了的。因而新闻媒介仍是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主要途径。

但我国目前的新闻传播管理机制还有一些缺陷,使得对政府信息的传播不能令公众十分满意,因而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下如何更好地进行新闻传播是值得关注的话题。

信息公开和新闻传播的关系体现在几个方面:如何使媒体更积极地传播信息以实现公众的知情权;对不同性质的信息应如何处理;媒体和政府机关间关系应如何处理。

如学生联系实际举例论证可适当增加起评分。

新闻职业道德

申论范文精讲:新闻职业道德 【背景材料】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快速发展,新闻记者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但激烈的媒介市场竞争对新闻传播事业造成巨大冲击,同时对新闻工作者提出了严峻的考验。有些新闻记者经不起社会的各种诱惑,频频出现丧失职业精神和违背职业道德的现象,如一些新闻记者违背职业道德,收取“封口费”,做有偿新闻或者对一些恶性事件不报道;为一己之私,违背客观事实,夸大其词,做虚假新闻报道,炒作媚俗等,不注意新闻的严谨和严肃性,违背新闻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客观性、合法性等准则。 【习题】 请你结合背景材料内容,以“新闻道德建设”为主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内容全面,论述有力,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字数在1000~1200字。 【范文】

加强新闻工作者自律做好公众灵魂的工程师 新闻职业道德,是新闻工作者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和处理新闻机构内外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或准则,是从事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的人员所应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 最近一段时间,新闻炒作与媚俗之风盛行,不少格调低下、耸人听闻、恶意炒作的东西,堂而皇之出现在各类媒体上。同时,一些媒体迎合人们的低级趣味,一味媚俗,把“庸俗”当“有趣”,引起社会公众的反感。有偿新闻、虚假报道、新闻炒作等频频出现,也引发了学界和业界对新闻职业道德建设问题的关注。针对这些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首先,倡导和培育良好的新闻职业精神。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他所从事的职业是紧密相连的。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精神就包含了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全面性这四个方面,这种精神的本质是对国家、对社会、对受众负责的高度社会责任感。倡导和培育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精神必须恪守新闻真实性原则。真实是新闻的第一生命,新闻工作者必须向社会提供真实的新闻,提供了虚假的新闻和信息,是严重违反https://www.wendangku.net/doc/386654623.html,职业道德的可耻行为。倡导和培育新闻工作者的

最新《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中国新闻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工作者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新闻实践,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公正、清正廉洁、团结协作、严守法纪,做到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第一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把体现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导向与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把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统一起来,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1. 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播国内外各领域的信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闻信息需求,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把人民群众作为报道主体和服务对象,多宣传基层群众的先进典型,多挖掘群众身边的具体事例,多反映平凡人物的工作生活,多运用群众的生动语言,使新闻报道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3. 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和呼声,批评侵害人民利益的现象和行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第二条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不断巩固和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 1. 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动摇,着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2. 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增强社会责任感,坚决抵制格调低俗、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 3. 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着眼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坚持准确监督、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 4. 采访报道突发事件要坚持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全面客观报道事件动态及处置进程,推动事件的妥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 第三条 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要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复习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一名词解释 1、舆论监督新闻传播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共同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 2、名誉权指公民和法人对自己的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利,它具有法定性、人身专有性、财产关联性 3、隐私权是法律保护的,公民不愿公开的个人生活私密和个人生活自由的人格权利 4、隐性采访不公开记者的身份或公开记者身份但不公开真实意图以获取第一手资料的调查参与活动 5、抗辩事由在侵权案件中,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指控和请求提出一切有关免除或减轻其民事责任的主张 6、议程设置大众媒介不能直接作用于受众,影响他们的想法,但是大众传播可以通过安排议题和提供的信息来影响受众 7、有偿新闻在新闻活动中,由采编人员介入的一切以金钱或者金钱等价物交易的行为 8、新闻侵权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9、新闻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简答 1、记者需不需要暗访,要考虑哪几点? 答:1所要获取的信息必须具有极大的公众重要性2 一切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都无济于事3披露该事件而阻止的危害明显大于因采取欺骗手段而引起的危害的 2、隐性采访的合理运用? 答:1不得做为常规方式使用,使用了要向上级报告 2 隐性采访的内容必须具有极大的公众利益的重要性 3 不得伪装特定身份如公安、政府官员 4 不得为了获取证据对采访对象进行诱导 5 明确区分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界限 6 进行暗访之前尽量告知上级部门,获取上级的配合 7 隐性采访结束后,应对一些不宜公开的内容进行技术处理 3、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1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权行为2指向特定的受害人3损害事实的存在 4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4、新闻侵害隐私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1新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存在2受害人可以被指认3导致损害结果的出现 4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5、新闻侵权案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1报导内容无中生有,凭空捏造2采访时偏听偏信,未找被批评人核实情况以至于报道的主要事实失3报道内容是真实的,但使用了侮辱性的语言诽谤他人名誉 6、什么是新闻侵权,其特点是什么? 答: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其特点是1从形式上看,主要是对公民的人格造成侵害,其中由以侵害名誉权和隐私权最为多见2从传播方式上看,具有广泛性和迅速性的特征3从后果上看,会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的伤害

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规范

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规范 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国新闻工作的根本宗旨。新闻工作者要在党的领导下,发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对党、对国家负责和对广大群众负责的一致性。努力使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广泛地同群众见面,为人民群众提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以及了解世界所需要的新闻和信息,热情宣传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创造和奉献精神,准确反映他们的愿望、呼声和正当要求。支持符合人民利益的正确思想和行为,勇于批评、揭露违背人民利益的错误言行和消极腐败现象,积极、正确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满腔热情地做好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重视群众来稿,妥善处理有关建议、批评、申诉和检举的来信、来访,开展多种多样为群众服务的活动。 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新闻工作者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新闻报道中,要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主旋律,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投身到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中来。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造成有利于推进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舆论,有利于鼓舞和激励人们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社会进步而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舆论,有利于人们分清是非、坚持真善美、抑制假恶丑的舆论,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人民心情舒畅、社会政治稳定的舆论。新闻报道不得宣传色情、凶杀、暴力、愚昧、迷信及其他格调低劣、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 三、遵守宪法、法律和纪律 新闻工作者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宣传纪律。 坚定地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得利用自己掌握的舆论工具,宣传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内容。 维护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不揭人隐私,不诽谤他人,要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手段获取新闻,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 禁止非法出版【P30】 定义:未经批准的出版物和出版活动都是非法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在我国都是严格禁止的。 1.非法出版:非法出版物是指未经批准印制的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的七种形式: 1)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 2)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名义印制的出版物 3)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销售的出版物 4)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 5)承印者以牟取暴利、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6)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编辑部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7)其他非法出版单位印制的供公开发行的出版物 2.非法出版行为及处罚 1)未经批准擅自出版报刊2)假冒报刊名称出版3)转让刊号和出版权4)盗印报刊 新闻传播与肖像权【P51~53】 1.定义: 肖像:是公民以面部为中心的形态和神态的客观表现形式 肖像权:是公民个人形象通过绘画、照相、雕刻、录像、电影等艺术形式,使公民外貌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形象 2.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1)一般的侵权行为: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他人肖像权;二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侵害他人肖像权 2)网络上的侵权行为 移花接木:是将别人的照片作带有商业目的甚至是色情目的的使用,不仅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害,更有可能触犯他人隐私权。 恶意侮辱他人肖像:是指故意拍摄、制作丑化自然人形象的作品的行为等 擅自创制他人肖像:是指未经肖像权人许可,改编、创作他人肖像也构成侵权 以上侵害肖像权的方式往往并不单独运用 3)肖像的合理使用情形 A.对于当于国家领导人,地方各级党政领导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著名社会活动家、学者、演员、运动员以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为了报道其活动和事迹 而使用其肖像,不构成侵权 B.使用参加集会、游行、仪式、庆典或其他公共活动的人的肖像 C.国家机关为了执行公务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D.为了公民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E.为了行使正当舆论监督而使用他人的肖像 F.为了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的需要而有限地使用公民的肖像 G.基于肖像作品著作权的使用。这种使用是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而进行的

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国新闻工作的根本宗旨。 新闻工作者要在党的领导下,发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对党,对国家负责和对广大群众一致性。努力使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广泛地同群众见面,为人民群众提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以及了解世界所需要的新闻和信息,热情宣传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创造和奉献精神,准确反映他们的愿望,呼声和正当要求。 支持符合人民利益的正确思想和行为,勇于批评,揭露违背人民利益的错误言行和消极腐败现象,积极,正确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满腔热情地做好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重视群众来稿,妥善处理群众有关建议,批评,申诉和检举的来信,来访,开展多种多样为群众服务的活动。 二、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新闻工作者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新闻报道中,要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旋律,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投身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中来。要坚持下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造成有利于推进

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舆论,有利于鼓舞人们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社会进步而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舆论,有利于人们分清是非,坚持真善美,抵制假恶丑的舆论,,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人民心情舒畅,社会政治稳定的舆论。新闻不得宣扬色情,凶杀,暴力,愚昧,迷信及其他格调低劣,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 三、遵守宪法,法律和纪律 新闻工作者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宣传纪律。 坚定地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得利用自己掌握的舆论工具,宣传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内容。 维护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不揭人隐私,不诽谤他人,要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手段获取新闻,尊重被采访者的声明和正当要求。 维护司法尊严,对于司法部门审理的案件不得在法庭判决之前作定性,定罪和案发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自觉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 四、维护新闻的真实性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工作者要坚持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报实情,讲真活,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真实。为求全面地看问题,防止主观性,片面性,努力做到从总体上,本质上把握事物的真实性。 采写和发表新闻要客观公正,不得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利用自己舆论工具发泄私愤,或作不公正的报道。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答案整理 1.媒介审判:是指新闻传播媒体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造成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 2.邻接权:又叫“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创造的成果所享用的权利。 3.著作权:也称版权,它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基于创作某种作品而享有的署名、发表、出版、获取报酬等权利。 4.名誉权:就是公民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和要求他人不得非法损害这种公平评价的权利 5.记者证:是新闻机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编号并核发。 6.判例法:就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 7.煽动罪:是指通过演讲、文字乃至广播电视、书画等方式公然散布虚假的信息,以蛊惑人们的反常情绪,采取某种不利于社会和他人的行为罪名。 8.诽谤:是指散布虚假事实,无中生有、无事生非,损害他人名誉造成新闻严重失实或基本内容失实的后果。 9.两个分开:是指新闻报道活动与经营管理活动分开、新闻采编队伍与经营管理队伍分开。 10.国际公认的三大抗辩事由:内容真实、公正评论、特许权 1.报纸出版秩序方面存在的较为突出的违法、违规现象有哪些? ①擅自改变刊期、随意改变开版或版数、临时增版、增刊、增加“号外”,或是将专版、专刊、临时增版增期转由社外编辑部或个人承包,或是用一个刊号办多份报纸,或是故意把专版、专刊名的字号放大并让其占据报头位置,造成一种假象。 ②擅自出版各种增刊、专刊或者搞“一号多报”。 ③以“周末版”为代表的专版、专刊的刊头字样直接或间接取代报头名称,专刊、专版俨然是一份单独的报纸。 ④直接或变相转让,出卖报刊号或版面的行为。 ⑤未经申请批准就私自编辑出版报刊 ⑥擅自编印非法报刊 2.在我国,有哪些特殊新闻信息须由国家指定的统一部门发布? ①地震等震况和抗震救灾信息由国务院统一发布 ②有关传染病疫情的新闻与信息的发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发布 ③核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发布 ④气象类消息由国家气象局统一发布 ⑤有关防汛新闻与信息由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 ⑥一切国际新闻均由新华总社统一发布 ⑦重大政务新闻有新华通讯社统一发布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考试内容 一、不定项选择题 1、新闻法律关系的主体是(ACD) A、新闻记者或新闻从业人员 B、物 C、新闻媒体 D、政府、公民、法人、社会团体、群众团体 2、新闻法律关系的客体是(ABD) A、物 B、智力成果 C、新闻媒体 D、新闻行为 3、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有(ABCD) A、消极的权利和积极的权利 B、约定的权利和要求保护的权利 C、消极不作为的义务和积极作为的义务 D、接受法律制裁的义务 4、有关于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BCD) A新闻法律关系是根据新闻法律规范建立的关系。 B新闻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C新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 D新闻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 5、我国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有哪些(ABC) A依法行使言论出版自由原则B社会效益第一原则C宪法原则D实际恶意原则 6、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为言论和出版自由,其内涵包括(ABC) A、言论自由 B、出版自由 C、新闻自由D公共利益原则;较少限制手段原则;事后限制原则;明显而即刻危险的原则;法律规定明确、限制精确的原则;绝对禁止原则 7、海洋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三种新闻法规形式有(ABD) A《新闻法》B判例法C英美法系D写在《宪法》、《民法》、《刑法》以及其他的专用法律条款中 8、英美国家各种判例法案例有(ABCD) A、李尔本叛国案 B、约翰.威克斯案 C、1996年诽谤法案D曾格案和沙利文案 9、境外新闻媒体派出机构与记者的管理方法主要有(ABCD) A、申请批准注册制 B、限制采访许可 C、控制新闻源(接受采访者) D、参看《关于加强对境外记者采访事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 10、广告发布的三条基本原则是(BCD) A、禁播丰胸广告、增高广告、医疗广告、保健品广告、减肥广告 B、广告必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C、合法 D、真实 11广告发布中被禁播的有(ABCD) A、丰胸广告 B、增高广告 C、医疗广告 D、保健品广告和减肥广告 12、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有(ABCD) A、违法行为(新闻作品已经发表) B、损害事实 C、因果关系 D、主观过错 13、新闻侵权的抗辩事由有(ABCD) A、行使舆论监督的职能和权利 B、公正评论 C、权威的消息来源、受害人同意 D、公众人物和公共兴趣、合理使用 14、新闻侵权的责任承担有(ABCD) A、停止侵害 B、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C、赔礼道歉 D、赔偿损失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英国的广告管理: 《广告和促销守则》 《广告标准和从业守则》(独立电视委员会) 二、中外广告管理的具体比较 (一)比较广告 又称“对比性广告”“竞争性广告”利用各种媒介对所宣传的产品或服务同其他产品或… “直接比较广告”(指名道姓的) (二)虚假广告 1、同广告主串通发布虚假广告 2、不能提供广告主的名称及地址 3、被证明其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 三、中外抵制“有偿新闻”的规范措施 有偿新闻:新闻记者、编辑或媒体因接受钱物及其他利益后以新闻的形式发布的信息。 (一)中国对“有偿新闻”的抵制 一是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 三是相关自律规范 (二)国外对“有偿新闻”的抵制 “支票簿”新闻:媒介或者媒介从业人员从采访对象手中买新闻。 1、一些国家的相关职业道德规范 2、NBC对“有偿新闻”的抵制措施 新加坡的审查批准制: 注册登记制 瑞典1766 第一个对新闻出版实行保障的国家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二、广播电视管制模式比较: (一)以美国为代表的相对独立模式 (二)以法国为代表的“三位一体”模式 (三)以英国为代表的对应模式 三、对广播电视进行管理的方式 (一)许可证制 (二)竞争规则 (三)公正准则 四、对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管制 (一)对节目内容的管理 (二)电视节目分级制度 (三)为保护本国文化进行播放规定 1、加拿大内容 2、欧洲内容 3、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保护方式 五、汲取国外广播电视法律法规的经验立足点是公众利益,即从公众利益出发,从公众的角度考虑如何制定法律法规 第三节网络传播法 一、对网络传播的管理方式 (一)政府是否应该对网络进行管理 市场派 麦迪逊派 (三)网络信息管理的归属 二、各国对网络信息管理的重点 (一)对社会有害的信息的控制 (二)对个人权益的法律保护 三、我国网络信息立法规范现状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法律性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 第三章新闻传播与国家 第一节各国宪法对新闻自由权的法律规定 新闻自由权:主要研究的是传媒与国家关系中传媒所享有的权利和应该遵守的边界 一、方式: (一)宪法规定不得立法限制新闻自由 (二)宪法中有对新闻自由权的保障性规定和限制性规定 (相对性保障的方式:依据法律的保障模式) (大部分国家实行) (三)宪法仅仅对新闻自由做出原则性的规定 二、各国宪法对媒体权利的法律保障 (一)创办媒体的权利①保障新闻自由权(强调国家主动的保障作用) ②出版无须经过检查(强调国家消极的不干涉作用) (二)传播自由权①垄断的事前限制 ②对出版业实行审查→对新闻自由的控制 (三)接近信息权 (四)批评的权利 (五)保护消息来源的权利“深喉” 第二节禁载规定与维护国家安全 一、国际公约中针对维护国家安全的禁载规定 1、《国际新闻自由公约草案》中的禁载规定 2、《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的禁载规定 二、若干国家有关国家安全的禁载规定 (一)美国 ①立法禁止 ②战时新闻管理

谈谈对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看法

谈谈对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得瞧法 中国自古就就是一个礼仪之邦,从古至今对于道德得强调一直影响着每一位中国老百姓。且不说那些古代先贤得至理名言,单说现在得道德劳模就有不少。道德就是一种规范,一种约束,一种意识形态,它不就是特定于某些人、某些领域,而就是每一个人、每一个行业都应该须具备得。现在我想谈谈对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得一些瞧法,不过我了解得一些事实不多,只能就事论事,可能有些偏颇。 书中写到新闻工作者得职业道德有五点:(1)坚持真理,维护新闻得客观公正;(2)爱岗敬业,努力实现人生得价值;(3)遵纪守法,不侵犯公众得权益;(4)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5)与人为善,积极开展友好得竞争。这些理应就是每一个新闻传播者需做到得,不过在现实社会中,受到各种不定因素得影响,又很难做到。如今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得影响,一些新闻从业人员让新闻界形象折损得事件仍然时有出现。如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最近再次“打假”取消两位摄影师得获奖资格,河北蔚县矿难中一些记者收取“封口费”等事件。当然,还有前几年得“纸馅包子”、“茶水发炎”、“有毒香蕉”、“注水西瓜”等问题报道与事件,都让新闻媒体得公信力受到严重侵害,极大地影响到新闻工作者得社会形象。这些事件所反映出得陷阱新闻、过度键入、疯狂炒作、浮躁与蓄意造假、超出道德底线、触犯法律等问题确实值得我们深思。 道德有时也可等同于信仰,有人说中国人没有信仰,可能大多数人对此会嗤之以鼻:我们怎么会没有信仰?我们信仰儒家学说,我们信仰

马克思主义,倡导科学发展观,我们有规模庞大得共产党员群体,我们会没有信仰吗?可有几个真正具有共产主义得信仰(不绝对,党中央还就是值得我们去拥戴得),倒就是委曲求全、趋炎附势、争名逐利得例子不多,所以可以说我们绝大多数人谈不上有无“信仰”。而那些外国人不得不说,在信仰方面,确实做得比我们好。有人会说她们那些都就是带有宗教色彩得信仰,不科学,我们得信仰就是符合真理得马克思主义,就是不可相提并论得。对于马克思主义,我没有什么意见,可我们绝大多人就是否都做到了呢?做到了也不会有前面所举得例子了。相反那些有宗教信仰得外国人每当重要事件来临时都体现出了符合其信仰得理念,我们又该做何评论?信仰,哪怕带有迷信色彩得宗教信仰都就是一种价值观得坚持,就是任何胁迫都不能使之屈服得理念。比较中外记者,实在就是相形见绌,难以启齿。在我瞧来,每一个新闻人在走上这个职业时都会有像普罗米修斯为人类谋取幸福火种得理想,但却没有准备好像普罗米修斯那样忍受宙斯得惩罚与神鹰得啄食。在这里,或抛弃理想得火种,或继续忍受折磨与痛苦,成为每个传媒人不可回避得人生命题。 这里举个例子:据10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西部时报驻山西记者戴骁军接到山西干河煤矿矿工举报,41岁得矿工吉新红在矿内被闷死。事故发生后,煤矿未向上级报告,反而为闻风而来得各地得所谓“记者”发放“封口费”。9月25日晚,记者戴骁军拍摄留下了中国新闻界耻辱得一幕:一场矿难发生之后,真假记者争先恐后地赶到出事煤矿去领取煤矿发放得“封口费”。什么职业道德,什么新闻信仰在此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一、法的基本概念: 1、法的本质:法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社会控制手段 2、法的基本内涵: ①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②国家意志的表现 ③由国家制定或认可④由国家强制力量来保证实施 ⑤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 二、新闻传播法规的定义: 新闻传播法规,即广义的新闻传播法,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原则:1、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但也不能滥用) 2、“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为人民为社会主义服务) 3、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 四、新闻、广告等各类信息的发布 1、1949年12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统一发布中央人民政府, 及其所属各机关重要新闻的暂行方法》,规定:一切公告及公告性新闻,均由新华通讯社统一发布,并由人民日报负责转载。 2、设立新闻发言人的目的是:加强同外国驻京记者或临时来访记者的联系,向 他们提供中国的情况,阐明中国的立场和方针、政策,并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以扭转西方媒体多年来丑化、歪曲中国形象的行为,树立、维护社会主义中国的形象,增进世界人民对中国的了解。 3、对于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应有国家气象局所属的各级气象台站按照 职责公开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布。 4、媒体不应以任何形式转播、转载其他来源的气象预报。未经发布气象预报台 站的同意,媒体不得更改气象预报的内容。 5、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这是我国广告发 布的第三条基本原则。 五、煽动,即煽惑,鼓动。它是指通过语言。文字公然宣传,或借助于广播、影 视、喜剧、书画等方式鼓吹自己的观点,以打到其非法的目的。煽动不同于一般的言论。 煽动的四个特点:1、表达方式的非理性。一般使用浮夸的情绪化的蛊惑性的语言。2、内容的非真实性。造谣诽谤,虚张声势,夸大其事。3、表现形式的公开性。它直接面向公众,公然散布。4、有激发他人反常行为的目的。煽动的目标不是“书生空谈”,而是希望激起他人反常性狂热,采取不利于社会的行动。 六、新闻出版保密规定: 1、自审与送审相结合的保密审查制度。 2、通过内部途径反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制度。 3、采访涉及国家秘密识相的批准制度。 4、新闻发布制度。 七、新闻传播如何维护公序良俗从整体把握(详见书本) 1、禁止刊载有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2、禁止淫秽色情内容。 3、禁止宣传邪教、暴力和其他危害社会的内容。 4、禁止宣扬种族歧视和破坏民族团结。 八、新闻侵权行为:新闻侵权行为也称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 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考试复习重点

人格权:是法律赋予公民和法人的专属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个人尊严。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姓名、肖像、隐私、名誉、荣誉等方面的权力都属于公民人格权的范畴 著作权:也称版权,它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基于创作某种作品而享有的 署名、发表、出版、获取报酬等权利。 隐私权:就是个人有依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害的权利。 肖像权:是公民个人形象通过绘画、照相、雕刻、录像、电影等艺术形式,使公民外貌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现象。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得到总和。 新闻法概念: 1广义的新闻法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2狭义专门指适用于新闻传播的一部法律。 新闻法制:指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志,通过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用以调节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制度。 我国新闻法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1)有极强的意识形态色彩(2)渗透在各部分法律中 (3)限制滥用新闻自由的法规多,保障新闻自由的法规不多(4)新闻法制与党的政策和新闻职业道德辩证统一 新闻侵权:新闻侵权是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新闻侵权行为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1采访不够深入②写作内容失实③无疑披露隐私④有意毁损名誉⑤批评褒贬过度 ⑥编辑核实不力 新闻侵权行为有哪些特点: 1首先必须是和新闻活动相关的,在新闻活动中发生的行为; 2从形式看,主要对公民的人格权造成损害; 3从传播方式看,具有广泛性和迅速性的特征;从后果看,会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的损害 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害行为 2指向特定的受害人 3损害事实的存在 4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新闻侵权的四个构成要件 损害事实、侵权行为、行为人的过错、因果关系 隐性采访:又称“暗访”、“秘密采访”等,指记者不公开自己的真实身份,也不 告知对方采访的目的,在对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形象和声音用暗藏的摄像机或录音

新闻职业道德的价值和作用

新闻职业的道德的价值与作用 我国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有着祟高的道德理想和优良的道德传统。它的核心是建立在共同的共产主义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目的的基础上的集体主义。理论与实际密切结合,是它的重要特征。它批判地继承了包括资产阶级新闻道德在内的人类精神文化遗产,诸如“言论出版自由”、新闻报道要客观、真实、公正、全面等。同时在自己的实践中有所创新和发展,形成了自人类有新闻活动以来最先进的新闻职业道德。 新闻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自然形成的调整新闻传播事业内部、调整新闻传播事业与社会上其他职业、调整整个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的行为规范。新闻职业道德是新闻工作者的一种行为准则和规范,它内化于新闻传播主体的品格、习性和意向之中,又通过其言行表现出来,是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发挥着特殊作用的规范性调节体系。 新闻道德社会作用在于:它对社会道德有重大的影响作用;在新闻传播活动中起调节作用;对新闻工作者的新闻工作行为起指向作用;对新闻工作者具有自我调节作用。 新闻传播活动是一项具有广泛社会性的行为,报道者在采写、编辑、刊播新闻的过程中,所体现出的道德意义是极为鲜明的。新闻传播行为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有利或有害于他人及社会的性质,能够对其进行道德善恶的评价,因此既是新闻工作行为——新闻传播行为,又是道德行为。报道者是在一定的道德意识支配下主动采取的行为。同时,报道者是根据自己的意志自愿抉择而采取的行为。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被外力强迫做出的行为,或者是在没有内在道德动机时,偶然的、非主观的、属工作失误性质的行为,这些报道行为大都是不具有道德意义的。新闻道德这种内化的规范,从本质上看,只有在新闻工作者真心诚意地接受并转化为个人的情感、意志和信念时,才有可能发生作用。 新闻道德在新闻传播活动中起到了一定的调节作用。新闻道德是调节新闻工作者新闻工作行为准则的总和。这种调节职能,通过评价、教育、示范、激励、沟通等方式和途径,来指导和纠正人们在新闻活动中的新闻工作行为,协调各方面之间的社会关系。如各种媒介之间的竞争问题,文化娱乐与宣传教育的问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问题等。所有这些出现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矛盾关系,除了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规和事业内部制定的新闻纪律来约束处理外,相当一部分还必须依靠社会道德尤其是新闻工作道德来加以调节和解决。与新闻法规和新闻纪律是通过“必须怎样”的带有强制性质的调节手段不同,新闻道德是以新闻报道行为“应当怎样”为尺度,通过衡量和评价新闻报道行为的现状,力图使“现状”符合于“应当”。从调节方式上看,新闻道德的调节作用是通过诉诸舆论褒贬、沟通疏导、教育感化等方式实现的,尤为注重唤起新闻从业人员的知耻心、敬业精神、历史主动性和社会责任感,从而促使他们的新闻工作行为从“现有”到“应有”的转化。 新闻道德对新闻工作者具有自我调节作用。所谓自我调节,是指新闻道德不仅能够对社会和他人产生作用,而且能够反过来影响新闻工作者自己,以此提高新闻工作者进行自我心理调适的能力和水平。在新闻工作中,新闻工作者常常会遇到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等各方面的矛盾冲突的困扰,也经常会面临工作上

浅谈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

新疆职业大学毕业论文题目:浅谈新闻记者职业道德 学院:传媒与设计学院 班级:零九级新闻班 姓名:郑发友 指导老师: 二零一二年三月

内容摘要: 在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的今天,新闻已成为人们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们对新闻职业的关注程度超过了任何一种职业。“媒介”这个词对很多人来说已经不陌生了,很多时候.它是客观公正的文化表征,是社会普遍道德原则的灵魂和化身,它对国家的安危、发展.对社会的稳定,对公众的生活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因此,新闻工作者的地位也随之变得特殊起来。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在传播引入市场因素之后,不规范的市场秩序和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对传播产生了强大的冲击力.加之媒介或记者自身放松要求,随波逐流,频频出现丧失职业精神和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新闻记者的职业精神,始终是新闻界的一项长期任务。 关键词:新闻记者职业道德道德失范评价机制

目录 第一章: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内容 第二章:当前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失范的表现及原因分析第三章:如何解决当前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缺失 第四章:结束语 参考文献 致谢

第一章: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内容 所谓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是指新闻记者在职业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与所从事的职业活动相适应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它是社会道德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新闻工作理想、新闻工作责任、新闻业务技能、新闻工作良心和工作荣誉五部分。 (一)新闻工作理想 新闻工作理想指的是对新闻工作的选择及新闻工作成就的向往和追求。任何人在其新闻工作生活中,都必然会面临着对新闻工作的选择和对新闻工作成就的基本倾向。因此,新闻工作理想是对待新闻工作的一种总体的认识及态度,是新闻工作道德的核心部分或曰“灵魂”,新闻工作者只有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态度,才能在新闻工作中就会表现出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 (二)新闻工作责任 一般地说,责任就是义务,因此新闻工作责任就是从业者对社会、对公众所承担的新闻工作义务。在新闻工作生活中,新闻工作责任是一种普遍存在的道德关系和道德要求。新闻工作责任可以从工作者对社会、对群众、对国家等关系中发生,也可以从工作者之间的个人关系中发生。每一个从业者的工作本质上都负有小到对本单位、本部门、同仁们的义务,大到对人民,对社会、对国家的义务,即负有一定的新闻工作道德责任。在新闻工作中,高度的责任感表现为自觉地主动地积极地担负起自己作为党和人民喉舌的神圣职责,不避困难,不怕挫折,不畏艰险等。新闻工作者的这种高度的责任感表现在敢讲真话和敢究真情上。(三)新闻业务技能 新闻业务技能是指进行新闻工作的业务能力要求。职业道德不但表现为自觉履行新闻工作责任的愿望,还要表现为完成职责的过硬本领,只有具备高超的新闻业务技能,才能出色地履行新闻工作责任,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所以,良好的新闻业务技能便具有了深刻的职业道德意义。 (四)新闻工作良心 一般来说,内化的规范也被称之为良心,良心是人们的思想、言行的标准和尺度。良心形成特定的动机、意图和目的,从而促使人们自觉地去遵守道德规范。新闻工作良心就是新闻工作工作者对新闻工作责任的自觉意识。新闻工作良心是建立在新闻工作道德责任感的基础之上的。当新闻工作工作者对自己应承担的新闻工作责任有了一定的认识和理解,逐步形成了一种强烈的道德责任感时,也就确立了自己的新闻工作良心。 (五)新闻工作荣誉 新闻工作荣誉是新闻工作工作者在新闻工作生活中的精神生命。新闻工作荣誉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指工作者对自己的新闻工作活动所具有的社会价值的自我意识,也就是新闻工作良心中的知耻心、自尊心和自爱心等;新闻工作良心中的这方面,往往能够使一个人自觉按照新闻工作责任的要求去履行义务,以保持新闻工作信誉、尊严和人格完美;另一方面,是指社会用以评价新闻工作工作者行为的社会价值尺度,也就是社会对工作者履行职责的行为做出赞赏和评价,新闻工作者应通过自身的形象和行动去塑造优秀的职业形象,以获得良好的声誉和荣誉,如不做与自己的职业身份和形象不相符合的事情,更不能作降低新闻职业身份和形象的事情。 第二章、当前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失范的表现及原因分析 报纸、广播、电视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观如何,直接关系到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与否。改革开放以来,新闻事业以及记者职业道德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不能否认,近年由于新闻媒体快速发展,新闻队伍不断扩大,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薄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制定和变动、效力可及于全国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活动的总称,是我国中央立法的首要组成部分。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依法制定和变动、效力可及于全国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活动的总称,与全国人大立法共同构成中国国家立法的整体,是我国中央立法的非常重要的方面。 国务院立法,是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中央政府依法制定和变动行政法规、参与国家立法活动以及从事其他立法活动的总称。 煽动,是指行为人以语言、文字、图像等方式对他人进行鼓吹煽动,意图使他人接受或相信所煽动的内容或去实行所煽动的分裂国家的行为,而非行为人自己实行,这是煽动分裂国家罪与分裂国家罪的根本区别。 名誉,是社会或他人对公民品德、才干、信誉、功绩、资历和身份等方面评价的总和。 名誉权,就是公民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和要求他人不得非法损害这种公正评价的权利。 媒介审判,是指新闻传播媒体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作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造成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 媒介审判主要有2个负面影响:1、亵渎了法治原则。2、造成了新闻媒介的角色错位。 抗辩事由,是指在侵权案件中,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指控和请求,提出一切有关免除或者减轻其民事责任的主张。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曾格案”,是指1733年曾格创办的《纽约周刊》上发表的文章,抨击了省政府管理者的政策,随后曾格因此被指控犯有煽动性(反政府)的诽谤罪,最后陪审团宣判他无罪。该案件是北美殖民地时期有关法律和出版自由的著名案例,标志着美洲殖民地新闻自由的第一次重要胜利。 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原则:一是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二是“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三是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 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一是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二是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不可滥用。 早在建国之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及有关部门就颁发过一系列法律规范性文件,确立了重大政务新闻由新华通讯社统一发布的原则与制度。1949年12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统一发布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机关重要新闻的暂行办法》规定:一切公告及公告性星闻,均有新华通讯社统一发布。1982年8月23日,新华社是全国集中统一的新闻发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答案

课程: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B卷答案)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庄氏史案:北宋神宗年间,苏轼因为反对新法,并在自己的诗文中表露了对新政的不满。由于他当时是文坛的领袖,任由苏轼的诗词在社会上传播对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在神宗的默许下,苏轼被抓进御史台,一关就是4个月,每天被逼要交代他以前写的诗的由来和词句中典故的出处。由于宋朝有不杀士大夫的惯例,所以苏轼免于一死,但被贬为黄州团练。 2、新闻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3、新闻源:即“消息来源”,是指向新闻作品的作者提供新闻素材的单位和个人。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中将其分为“主动消息来源”和“被动消息来源”,或称“积极的新闻源”和“消极的新闻源”。所谓“积极或主动的新闻源”,指的是明知或应该预见由其所提供的材料可能被新闻媒体报道而自觉地为作者提供新闻材料的人或单位;所谓“消极或被动的新闻源”是指未明示同意由其提供的材料被新闻媒体报道而不自觉地为作者或新闻媒体提供材料的人或单位。 4、媒介审判:又称为“新闻审判”,意指新闻报道干预、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的现象。反对和防止新闻以任何形式影响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制度的尊严,这一点在国际上是有共识的。但也有人认为,这种情况在我国出现的可能性不太大。 5、有偿新闻:其准确的解释难以做出,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提供有偿的版面或播出时间,刊发各种形式的“含金”报道;第二,混淆新闻与广告的界限,大搞“广告性新闻”或新闻性广告;第三,新闻从业人员利用自身的特点和便利条件,接受企业提供的种种优厚待遇,甚至向被采访报道的对象索取现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他特殊待遇。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从侵权的具体内容看,新闻侵权主要是对公民的人格权造成损害,其中尤以新闻传播侵害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最为多见。(还有其他一些权利如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等,只要任意答对其中两个就能得分) 2、“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是宪法所规定的我国新闻法制必须遵循的根本方针,其中“二为”方向指的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3、依我国相关的保密法规,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4、清代是我国古代文字狱高发时期,你能举出的典型案例有:南山集案、“名教罪人”案、曾静投书案、查嗣庭“维民所止”案等。(本题只要答对三个就可) 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我国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

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 --《新闻传播学理论前沿》讲座报告二 张铮 在报告一中,笔者主要根据本学期的新闻传播学前沿讲座各讲的重要内容——传媒产业化进程及其现状进行了总结。在一共十五次讲座中,笔者印象最为深刻和感受最为强烈的是2005年3月24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力丹进行的题为《我国传媒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的讲座。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一直是笔者十分关注的话题,但是一直以来并没有进行系统的调查和研究,陈教授的讲座有翔实的调查数据,也有精辟的理论分析,同时也有对现实的批判和对未来的展望,让我深入地了解了现实也引起了深刻的思索。 陈力丹教授的讲座首先从2004年发表的2003年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状况调查谈起,这个调查针对全国55家传媒进行了调查。此后2003年3月22日,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颁布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针对新闻从业人员做出了规范。之所以这个问题引起了这样的重视,陈力丹教授分析了这样的几个原因: 1、体制转型:中国社会长期以来是党政机关的一部分,不是一种社会职业。传媒从业人员给别人一种“错觉”,虽然不是公务人员,但是似乎具有某种“权力”。当传媒在市场经济中的资源和空间不足时,在新闻道德意识弱化和职业规范不明确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上述的那种“权力”寻租的现象,以党政“权力”违法换取广告和发行量。 2、商业利益:市场经济后传媒成为经济利益的单元,这样就有了维护和扩张自身利益的驱动力。市场机制引发了利益、生存、发展之争,引发新闻从业人员行为的多种选择,外部的诱惑越来越多。但是,并非市场经济会带来道德缺失,而是目前的市场还不规范。 3、行业混岗:现实传媒体制内部编辑部与经营部混岗,这是造成“有偿”新闻屡禁不止的原因。编辑部人员不得不利用手中的“报道权”(这本来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来要求所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订阅。特别是拉广告,丰厚的回报对于传媒业人员诱惑大,新闻价值和政治宣传价值会受到利益的诱惑而扭曲。 4、记者岗位聘任违规和人员流动率过高。处在生存焦虑下的传媒和记者,职业意识和责任感下降,记者的生存困境和激烈的竞争带来生存的困境,有些记者甚至没有正式的身份,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下降是必然的。此外,媒体人员的流动性过高,很多记者或者编辑都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媒体经过很短暂的培训就上岗,甚至有时候要“来之则战”。因此这必然使得从业人员缺少对岗位的责任感和对职业的珍惜,“能赚一笔是一笔”成为很多从业人的信条。 接下来,陈力丹教授论述了新闻专业主义的内涵。一是专业(行业)意识,即监督社会环境的责任意识,二是职业规范意识和评价标准,三是专业知识、技能和培训,四是专业资格的认可,五是专业内部的自律,六是专业精神的范例,总之是要将传媒的责任、使命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目前首先要做的是: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