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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主要类别押品准入标准

中国农业银行主要类别押品准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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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中国农业银行主要类别押品准入标准

为信贷业务提供抵(质)押担保的押品,除了应满足《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单项信贷业务品种对押品准入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金融质押品

(一)现金及其等价物。

1.以现金/现汇质押的,应以封金的形式使出质现金/现汇与质权人的财产相区分,并与所担保的信贷业务一一对应。封金是指对金钱进行包封打上印记或者确定了面值和号码的货币。封金应入金库保管。

2.以保证金质押,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用于质押的保证金应为出质人自有资金。

(2)开立保证金账户,并与所担保的信贷业务一一对应。

(3)质押的保证金非经农业银行同意,用信人、出质人不得对保证金专户内资金进行支用、划转或做其他任何处分。

3.以存单质押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1)质押存单为与所担保信贷业务经营行本行或同城的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开出的单位定期存单和个人定期存

单(含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和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出质人可以是用信人本人或第三人。

(2)质押存单应真实有效。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或被依法冻结、止付的存单,未成年人名下的存单,他行存单,异地存单不得作为质押物。

(3)存单质押应办理止付。在农业银行物理网点办理止付手续的,由出质人凭存单原件、密码或印鉴办理,柜员应验证出质人身份、存单密码或预留印鉴。在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止付手续的,由出质人凭密码等安全认证机制办理。

(4)个人存单到期日不得早于信贷业务到期日。单位存单到期日早于信贷业务到期日的,应与出质人约定存单到期后自动转存并质押,或兑现后立即转为保证金质押,或兑现后提前清偿债务。存单到期日晚于信贷业务到期日的,应与出质人约定农业银行有权于信贷业务到期日提前兑现或支取存单。

4.以现金/现汇、保证金质押的,押品价值中不计利息。以存单质押的,原则上仅以本金金额作为押品价值。确需将利息计入存单价值的,如存单到期日晚于信贷业务到期日,存单利息价值按活期存款利息计算;如存单到期日早于信贷业务到期日,存单利息价值按存单到期日的定期存款利息与存单到期日至信贷业务到期日之间的活期存款利息之和计

算。利息应为扣除利息税后的实得利息。

(二)黄金。

1.可用于质押的黄金包括实物黄金、记账式黄金和在上海黄金交易所托管的黄金(标准金),其中记账式黄金仅限于农业银行开办的记账式黄金业务。

2.用于质押的实物黄金包括农业银行自营或代理买卖的实物黄金(黄金成色在99.95%以上)以及非农业银行销售的实物黄金(黄金成色在99%以上)。质押前应对黄金实物进行成色鉴定。

3.标准金质押应提供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出具的出质人名下贵金属证明文件,由总行金融市场部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电子化质押登记系统办理质押登记。记账式黄金质押,应办理账户止付。实物黄金质押,经鉴定后应入金库保管。

(三)国债。

1.可用于质押的国债包括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凭证式国债是指1999年后(含1999年)财政部发行,农业银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方式销售的国债。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农业银行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

2.国债质押应符合下列要求:

(1)质押国债由与所担保的信贷业务经营行本行或同城

的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销售。出质人可以是用信人本人或第三人。

(2)质押国债应真实有效,尚未到期。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或被依法冻结、止付的国债,未成年人名下的国债,他行销售的国债,异地国债不得作为质押物。

(3)国债质押应办理止付。凭证式国债质押,出质人应亲自到场,柜员应验证出质人身份、核实质物是否真实有效,办理止付。储蓄国债(电子式)质押,应由系统进行质押物冻结止付。

(4)原则上质押国债到期日应与所担保信贷业务的到期日保持一致。国债到期日早于信贷业务到期日的,应与出质人约定国债到期兑付后立即转为保证金质押,或提前清偿债务。国债到期日晚于信贷业务到期日的,应与出质人约定农业银行有权于信贷业务到期日提前兑付国债用于清偿债务。

(5)以质押国债面值扣除兑付手续费作为押品价值。

(四)汇票。

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出质的,应符合农业银行办理商业汇票贴现的有关条件。

(五)股权。

1.农业银行一般不接受以下上市公司股票质押:

(1)连续两年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2)前六个月内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最高价/最低价)超过200%的股票;

(3)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股票;

(4)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5)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6)证券公司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的,该证券公司不得以该种股票质押,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除外。

2.非上市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除外)股权不可单独质押。以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除外),净资产在1亿元以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大于零;

(3)企业连续两年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

(4)企业连续三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出具无保留意见。

非上市且无银行担保的企业债券出质的,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六)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单。

1.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无拖欠保险费,保单

具有现金价值。

2.出质人应对质押的人寿保单具有处分权,如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并非同一人,人寿保单质押还应取得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书面同意。

3.农业银行已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保险公司负有对质押保单核实现金价值、办理止付手续等义务,并承诺未经农业银行书面同意,保险公司不得对质押保单办理退保、挂失和理赔手续。

二、房地产

(一)居住用房地产/商用房地产。

1.以房地产抵押,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土地使用权证、房产所有权证齐全,或房地产权证完好;

(2)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符合“单证抵押”条件的除外);

(3)权属关系清晰,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有处分权;

(4)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已缴清土地出让金,总行对租赁、划拨土地的地上房产抵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房产地理位臵不存在显而易见的不利环境因素,周边不应有强噪音、高污染、危险原料等影响房产流动性的不

利因素;

(6)房屋产权期间完全覆盖抵押担保存续期间及预计实现抵押权的期间;

(7)不接受违法违章的建筑物、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已依法公告列入征收拆迁范围的建筑物抵押。

2.以居住用房地产抵押,还需满足下列要求:

(1)交通便利,周边配套公共设施(如学校、超市、医院、银行等)齐全,物业管理规范;

(2)房屋不存在影响居住的严重缺陷;

(3)除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外,抵押房屋的房龄加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0年,以房龄超过20年的房产为个人贷款做抵押的,可在充分考虑现实和历史文物价值、建筑质量和工艺、保管等情况基础上,通过适当降低抵押率,突破年限限制,原则上房龄每增加5年其最高抵押率降低10%;

(4)预购商品房(不含经济适用住房)抵押的,项目主体工程应封顶,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不完全产权保障性住房抵押的,应具备上市转让条件,个人住房贷款以所购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作抵押,在提供其他有效担保前提下可不

受此条限制。

3.以商用房地产抵押,还需满足下列要求:

(1)商用房地产的经营业态应符合各地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求,所在区域发展定位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趋势一致;

(2)商用房地产已竣工通过综合验收并办妥房产所有权证,已经投入商业运营;

(3)商用房地产经营定位准确,与周边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结构、消费水平有较好的适应性;

(4)商用房地产所形成的商圈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其营业规模与商圈范围大小应相匹配;

(5)商用房地产所在位臵具有交通易达性,有利于扩大商圈范围,商用房地产周边环境商业氛围较好,位于城市中央商务区和传统中心商业区、开发区等城市经济中心地段,有较强的独立性、竞争性;

(6)商用房地产已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缴清土地出让金;实行土地出让金优惠减免、缓交政策的,应从评估价值中扣除。

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将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

得单独抵押,但以划拨土地上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将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建筑物的,应要求抵押人将新增建筑物一并抵押。以储备土地抵押的,执行土地储备管理的有关规定。

3.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抵押,并依

法登记。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抵押的,承租的土地使用权可随之抵押,但承租土地使用权只能按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值及租期估价,抵押权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同时转让。

4.农业银行不接受闲臵土地使用权抵押,但取得当地土地主管部门同意的除外。闲臵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闲臵土地:(1)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

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2)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房产类在建工程。

1.工程建设项目依法获准建造,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其他合法性手续文件,不存在超越或者违反审批文件要求建设施工的情形。对于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履行了报批和审批手续。

2.在建工程应与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拟就抵押后继续投入的新增财产增加抵押的,应就该新增财产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后续抵押。抵押权存续期间,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在建建筑物竣工的,应督促抵押人及时领取建筑物权属证书,并及时办理抵押登记。

3.农业银行认为必要时,应要求抵押人提供工程承包人同意放弃应得未得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书面承诺。

三、应收账款

(一)财务应收账款。

财务应收账款是指一定时期内因销售商品、出租资产、提供服务等贸易活动产生的债权。

1.用于质押的财务应收账款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真实、合法、有效贸易背景,卖方(出质人)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主要义务,并由买方(应收账款付款人)验收合格,非寄售、试用、行纪或代销等交易,交易的结算

方式为赊销,能提供应收账款证明材料。

(2)权属清晰,依法可以出质及转让,但尚未转让给第三方或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被第三人主张抵消、代位权等权利瑕疵或被采取法律强制措施等情形。

(3)账龄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内,质押期限不少于15日。

(4)应收账款付款人不为该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信贷业务的用信人,与出质人不应为同一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且原则上不应互为总分公司、母子公司或同为控股公司的成员;出质人与应收账款付款人之间不存在商业纠纷,双方债权不存在相互抵销。

(5)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坏账准备。

(6)质押的应收账款应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办理质押登记。

2.以下应收账款不得为信贷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1)买卖双方存有经济纠纷的应收账款。

(2)由买卖双方关联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

(3)具有保证金性质或超过12个月垫支的应收账款。

(4)因个人或家庭消费而产生的应收账款。

(5)涉及特许经营、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市场不易定价的产权交易而形成的应收账款。

(6)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即货物尚未交割或

服务尚未提供的应收账款。

(7)农业银行认定的不宜办理质押担保的应收账款。

3.为“三农”信贷业务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卖方(出质人)生产经营稳定、产品、服务质量有保证、发展潜力较好,无不良贷款及欠息,且与买方(应收账款付款人)有6个月以上稳定的货物供销关系或服务关系(建筑、施工企业以应收工程款质押的,不受本款6个月服务关系的限制)。

(2)买方为资产规模2亿元以上、信用等级在BBB-级以上的大中型企业,或信用等级BBB级(含)以上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和地市级(含)以上重点中学。

(3)应收账款资金回笼账户开立在我行。

(4)应收账款的到期日早于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日。

(5)买方的资格准入及应收账款质押额度报一级分行审批,此后可由经营行在权限内办理单笔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一级分行可以将买方资格准入和应收账款质押额度审批权转授信贷经营管理综合评价结果为A、B类的二级分行。

(二)公路收费权。

1.公路收费权质押应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批准(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规定无需经其批准的除外)。国家

高速公路规划网内项目、东部地区(指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分行辖内)的高速公路项目和一级公路项目,收费权可以单独设押。其他公路项目收费权不可单独设押。

2.不得接受下列公路收费权质押:

(1)《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08年第11号)中禁止转让的公路收费权、存在转让禁止行为的公路收费权。

(2)长度小于1000米的二车道独立桥梁和隧道。

(3)二级及以下公路。

(4)收费时间已超过批准收费期限2/3。

(三)电费收费权。

1.下列电费收费权可以单独设押:

(1)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电费收益权。

(2)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单独或共同)控股的竞争性优质电

源(发电)项目电费收费权。

其他电源(发电)项目收费权不得单独设押。

2.出质人应取得电网经营许可证。

3.出质人须与承贷银行签订代收电费协议。以地方电力企业为出质人的,应在承贷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出质人未在承贷银行开立基本账户的,应与其基本账户银行、承贷银行共同签订电费划转协议。

4.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5.电费收益权的价值由销售电量和销售电价确定。省级及以上电网销售电价以国家发改委批准的电价为准,省级以下独立电网销售电价以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电价为准;销售电量以现有售电量为基础,按贷款行认可的增长率逐年确定。

(四)高校学生公寓收费权。

国家985、211工程重点院校、部属高校、信贷经营管理综合评价A类一级分行辖区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学生公寓收费权可以单独设押。其他高校学生公寓收费权不得单独设押。

(五)风景名胜区门票收费权。

AAAA级(含)以上的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费权可以单独设押;其他风景名胜区门票收费权不可单独设押。

(六)其他收费权。

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及垃圾、污水处理收费权,有线电视收费权以及学校、医院等公益单位综合收费权等收费权质押,在法律效力明确前,不能单独设押。

(七)办理上述各类收费权质押,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收费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出质人须为同一主体。

2.对于不得单独设押的收费权也要尽可能办理收费权质押,防止出现不能对抗已办理收费权质押的其他债权人的情况。

3.办理收费权质押前,应查询该收费权是否已设定质押,防止重复质押;应要求出质人交付权利证书(如主管部门批准收费的文件等),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出质人用此类收费权作质押担保的批文(主管部门规定无需经其批准的除外)。收费权质押,既要按规定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同时也要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登记。相关政府部门明确表示不办理质押登记的,可仅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登记公示系统登记。

(1)公路收费权按《国务院关于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问题的批复》(国函…1999?28号)的规定,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文件作为公路收费权的权利证书,在地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2)电费收费权出质登记部门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

(3)学生公寓收费权应经有权主管部门批准,出质登记部门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4.出质人应在信贷业务经办行开立专用账户,所有收费所得款项应纳入该账户管理。同时有其他银行贷款的,出质人至少按贷款份额比例将收费所得款项纳入在贷款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管理。银团贷款项目按协议约定办理。质押合同应约定,若借款人违约,贷款银行有权扣划该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实现我行的债权。收费收入全部存入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能开立专用账户的,应经贷款审批行审批同意,并尽可能取得财政部门划款承诺。

四、其他押品

(一)存货。

1.为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存货,应符合下列条件:

(1)物理、化学性能稳定,无形损耗小,质量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符合环保要求;不易变质,易于长期保管。限期使用的产品,设押时“融资期限+存货预期处臵期限”应在产品剩余保质期限以内;已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检验并获得证明其质量、等级的证明文件或专门检验证书。以尚在海关监管期内的货物抵押的,还应取得海关核准抵押的书面证明。

(2)具有通用性和可分割性,规格明确,便于计量。

(3)有成熟的交易市场,价格明确且相对稳定或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有良好的流通变现能力。

(4)依法可以流通、转让和转移占有,对外未设臵其他担保,未被出租、转让、留臵。

(5)出质人对存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不存在税收、货款以及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6)能够与出质人、监管人的其他资产明显区分和隔离,在合理成本范围内能够实施有效监管。

(7)原则上应办理财产损失保险。

2.不得接受下列财产以存货形式为信贷业务担保:

(1)消费品;

(2)正在按寄售方式出售的库存商品;

(3)虚增账面价值的存货;

(4)房地产;

(5)影视作品、软件等不易界定价值的存货;

(6)已经提足折旧或者报废的动产;

(7)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存货。

(二)仓单。

1.可用于质押的仓单包括标准仓单和非标准仓单。标准仓单是指由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统一制定的,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经交易所确认可以在交易所内进行流通的实物提货凭

证。非标准仓单是指由保管人向存货人开具的、证明存货人与保管人仓储保管关系存在且凭以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凭证,不包括期货交易所指定仓库出具的标准仓单。

2.用于质押的标准仓单仅限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出具的电子形式的标准仓单。不得接受下列标准仓单作为质物:

(1)交易所停牌商品品种的标准仓单;

(2)上市但没有交易的商品品种的标准仓单;

(3)与借款人生产、经营、贸易活动无关的标准仓单;

(4)有效期或保质期在信贷业务到期日之前或在信贷业务到期日之后的最近交割月期货合约交割日之前的标准仓单;

(5)已作担保、挂失、对应商品所有权有争议或已被依法封存处理的标准仓单,不可转让的标准仓单;

(6)其他不适宜作为质押融资的标准仓单。

3.用于质押的非标准仓单,应符合下列条件:

(1)仓单项下货物符合存货押品的接受标准;

(2)出具仓单的仓储公司符合农业银行的准入条件,与农业银行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3)仓单为农业银行与仓储公司确认的专用格式,内容包括:存货人的名称和住所,仓储物的名称、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储存场所,

储存期间,仓储费,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保险金额、期间及保险人的名称,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填发人公章及有权签字人签字,表明仓单为提取仓储物凭证的条款;

(4)仓单真实有效,无背书转让、曾质押背书或挂失等情况;

(5)质押时,出质人在仓单上背书注明农业银行为被背书人,签署“同意质押”字样,由出质人和保管人签字并盖章确认;

(6)仓储公司放弃对仓单项下货物的留臵权;

(7)农业银行只接受出质人自有货物所对应的仓单。

(三)提单。

1.提单样式与记载事项符合国际惯例和《海商法》相关规定;

2.提单由承运人或承运人的授权人签发;

3.提单项下货物符合存货押品的接受标准;

4.仓储公司符合农业银行的准入条件;

5.签发提单的承运人资信良好、实力雄厚、履约能力强;

6.仓储公司、承运人放弃对提单项下货物的留臵权;

7.农业银行不接受记名提单、已经质押的提单。

(四)机器设备。

原则上不接受生产设备作抵押。确需接受的,仅接受技术先进、通用性较强的机器设备,不接受专用性较强的机器

设备,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为用信人生产经营的核心设备。

2.应具有较为活跃的二手交易市场。

3.以进口设备抵押的,还应取得该设备的原产地证书、买卖合同、付款凭证、运输单据、商品检验证明、海关完税证明;以尚在海关监管期内的进口设备抵押的,还应取得海关核准抵押的书面证明。

4.信贷业务到期日早于设备折旧到期日至少5年。

(五)船舶。

1.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有权海事局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手续,包括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赁的船舶,但光船租赁到国外经营的中国籍船舶除外。

2.拥有长期稳定的运输业务合同、稳定的航线或拥有固定租约和租金收入。

3.抵押船舶的船型为:(1)3000载重吨(含)以上的散货船、矿砂船、散装水泥船、冷藏船、杂货船、多用途船、集装箱船、木材船、拖轮、驳船(包括油驳);(2)船舶评估价值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特种船舶(如工程船、油轮);(3)其他经总行认可的船舶类型。为“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提供抵押担保的,经一级分行批准,可适当放宽上述标准。

4.抵押船的船龄与贷款期限之和应低于《老旧运输船舶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贷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农业银行办理信贷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单项信贷业务品种运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贷业务操作遵循审贷部门分离的原则,实行主责任人和经办责任人制度。不适宜实行审贷部门分离的信贷业务,要实行岗位分离或其它有效的制约形式。 第四条各级行使用统一制式的合同文本,对有特殊要求的,经有权审批行批准,也可签定非制式合同文本。 第五条各级行按要求使用信贷管理系统。 第六条本规程信贷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担保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七条本规程经营行是指直接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行。管理行一般是指总行、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 客户部门是指各级行承担客户拓展,信贷业务调查和发生后管理,中间业务营销,组织客户存款等职能的部门。 信贷管理部门是指各级行承担信贷业务审查、整体风险控制等职能的部门。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八条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程序: 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报备→与客户签订合同→提供信用→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管理→信用收回。 从申请到受理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一般信贷业务调查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项目贷款调查(含评估)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审查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审议、审批原则上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报备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第九条办理授权范围内信贷业务流程:

(一)受理与调查。客户向客户部门提出信贷业务申请,客户部门受理并进行初步认定,对同意受理的信贷业务进行调查(评估),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材料送信贷管理部门审查。 (二)审查。信贷管理部门对客户部门移交的调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贷审会审议。 (三)审议与审批。贷审会审议后,有权审批人根据审议结果进行审批。 (四)经营管理。有权审批人审批后,如是经营行受理的,直接由其客户部门与客户签定信贷合同,负责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如是管理行受理的,则通过信贷管理部门逐级批复至经营行,由其与客户签定信贷合同,负责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 第十条办理超授权信贷业务流程: (一)超授权的中长期项目贷款和公开统一授信业务

各家银行跨行转账手续费一览表

各家银行跨行转账手续费一览表 各家银行跨行转账手续费一览表 一、网上跨行转账手续费在工农中建四大银行中,除了中国银行网银外,都已实现网上跨行转账。相对于储户跑腿到银行网点办理通存通兑,借助网上银行进行银行卡转账,不仅方便,手续费还优惠不少(收费标准见下表)。 工行转账金额的1%,最低1元,最高为50元 农行同城跨行转账5000元以下收2元,5000元至5万元收3元,5万元至10万元收5元,10万元以上收8元 建行转账金额的0.5%,最低2元,最高25元 二、银行柜台办理跨行汇款手续费如果觉得网上转账不方便,在银行柜台办理跨行汇款的费用也相对比较优惠(详见下表)。

工行跨行汇款比例是汇款金额的1%,最低1元,最高为50元 建行跨行汇款收费是1%,最低2元,最高50元 中行跨行汇款比例是汇款金额的1%,最低1元,最高50元 农行跨行汇款比例是汇款金额的1%,最低1元,最高50元 三、7家银行银联卡网上转账不收费 市民跨行转账如果想节省费用的话还有一种方式可以选择,中国银联在线支付网站也开通信用卡网上跨行还款业务。开通借记卡转账业务的银行共有7家,分别是建行、招行、深发展、中信、光大、民生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只要持有这7家银行中任何一家银行的借记卡,就可以向这7家银行中的任一一张信用卡进行免费转账。 北京跨行通存通兑手续费率(均按笔收取) 工商银行交易金额的1%,最低10元,最高200元。 农业银行1%,最低10元,最高200元。

中国银行1%,最低1元,最高100元。 建设银行1%,最低10元,最高200元。 光大银行0.1%,最高50元。 中信银行现金方式,0.1%,最低10元,上不封顶;转账方式,0.05%,最低5元,上不封顶。 华夏银行1%,最高50元。 民生银行现金方式,0.5%,最低5元,最高200元;转账通存,0.5%,最低5元,最高50元;转账通兑,0.3%,最低1元,最高20元。 兴业银行1%,最高50元。 浦发银行现金方式,1%,最低2元,最高50元;转账通存0.2%,最低2元,最高10元;转账通兑0.1%,最低2元,最高10元。 北京银行单笔1万元(含)以下,5元/笔;单笔1万-10万元(含),10元/笔;单笔10万-50万元(含),15元/笔;单笔50万-100万元(含),

各个银行借记卡收费标准(办卡费、年费、小额管理费等)

各个银行借记卡收费标准(办卡费、年费、小额管理费等) 最普通的借记卡(储蓄卡),不包括贵宾卡、金卡。 1 中国工商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3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 2 中国农业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3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广东省4元) 3 中国建设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5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且这类账户不给利息,同城跨行取款4元/笔+取款额的1%(就是说比其他银行异地取款的费用还高,黑心到家了,明显逼着自己的客户不去别的银行取钱,这样别的银行客户来自己ATM取钱可以坐收佣金,所以大家即便拿着别的银行的卡跨行免费也不要去建行取钱) 4 中国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4元/笔 5 交通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5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 6 邮政储蓄:办卡免费,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绝大多数省市没有收取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 7 中国民生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深圳除外),同城跨行取款每月前3笔免费,以后2元/笔

8 中国光大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每月前3笔免费,以后2元/笔 9 中信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每月前2笔免费,以后2元/笔 10 华夏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每天(注一是每天不是每月)前1笔免费,以后2元/笔 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账户管理费12元/年,如果账户内余额始终在1000元以上,或者年内POS刷卡消费一笔(多少都没关系,他们只是在鼓励用卡),则免收。 12 兴业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每月前3笔免费,以后2元/笔 13 招商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账户管理费:同一客户在该行资产少于10000元的,1-5元/月(各分行自行决定,北京1元,青岛5元,天津5元,深圳3元,其余我不清楚),这里的;日均资产;指的是在该行的所有存款和国债之和,比如,你在招商银行存了10000元的定期存单,办了10张银行卡,每张卡都没钱,那么这10张卡都不会收钱,但是你有3张卡,卡内存款分别为3000元,2000元,2000元,总和不到10000,那么每张卡都会被收费。 14 深圳发展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低于300元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1元

中国农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流程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试行) 中国农业银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运作,实现贷款业务程序化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信贷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短期贷款管理办法》 和《中长期贷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遵循审贷分离制和信贷部门岗位责任制要求,建立信贷工作横向和纵向制约机制,实现信贷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及程序化管理。 本规程实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检查部门或岗位分离运作。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境内自营的本币、外币贷款业务。商业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中国农业银行向境外借款人提供贷款及境外分支机构贷款另行规定。 第二章借款申请与受理 第四条借款申请。借款人应向开户行直接提出书面借款申请,说明借款币种、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贷款方式、还款方式和借款人基本经营状况以及偿还能力等。 第五条借款申请的受理。开户行贷款调查部门(岗位)负责接受借款申请,并对借款人基本经营状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和银行资金头寸、贷款规模,由开户行负责人决定是否同意受理。 第六条对同意受理的借款申请,贷款调查部门(岗位)通知借款人正式填写短期借款申请书或中长期借款申请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向开户行贷款调查部门(岗位)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资料: (一)借款人及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及担保人营业执照;

(三)有权部门批准的借款人公司章程及有关合同; (四)有资格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及担保人验资报告; (五)中外合资经营等企业(公司)同意借款的董事会决议; (六)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开户行会计部门开具的借款人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证明; (八)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借款人及担保人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九)借款人原有不合理占用贷款的纠正情况; (十)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承诺书,保证人同意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书; (十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年度信用等级证明; (十二)实行贷款证管理的地区,借款人及保证人持有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颁发的贷款证; (十三)购销合同、进出口批文及批准使用外汇的有效文件; (十四)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取得环境保护部门的许可证明; (十五)医药、卫生、采矿等特殊行业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等许可证明;(十六)申请中长期贷款还应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资料: 1.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扩初设计或实施方案、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等有关批文; 2.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 3.在开户行存入规定比例资本金的证明; 4.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及来源落实的证明材料; 5.申请外币贷款要提供借款人前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6.与贷款相关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开户行负责人在借款申请书上签署同意进行贷款调查意见,贷款调查部门的内部管理岗(贷款综合管理岗)对有关资料登记后,贷款调查部门(岗位)开始进行贷款调查认定。 第三章贷款调查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通知 (2002年2月7日农银发[200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信贷管理部)。自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原《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基本制度〉(第一批)的通知》(农银发〔1997〕152号)中的《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附: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客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体系由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综合管理办法、单项信贷业务品种管理办法组成。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综合管理办法由总行统一制定,单项信贷业务品种管理办法由总行、分行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是农业银行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农业银行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担保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各级行信贷经营和管理人员,包括信贷管理部门和客户部门从事信贷业务操作和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本制度所指经营行是直接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行。 第二章信贷管理组织体系 第八条实行审贷部门分离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第九条按照“横向平行制约”原则,按规定设立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 客户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业

各大银行网银转账手续费一览表

各大银行网银转账手续费一览表 本行同城转账: 工商银行:免费 农业银行:免费 中国银行:免费 建设银行:免费 交通银行:免费 招商银行:免费 广东发展银行:免费 光大银行:免费 邮政储蓄:按汇款的0.5 %收取费用,最高50元。 民生银行:免费 浦发银行:免费 中信银行:免费 本行异地转款: 工商银行:转账金额的1%,最低1元/笔,最高50元/笔。 农业银行:交易金额的0.4%;最低1元,最高20元。 中国银行:一万元以下(含1万)5.5元,另加收汇划费的30%;1万元--10万元10.5元,另加收汇划费的30%;10万-50万15.5元,另加收汇划费的30%。 建设银行:交易金额的0.25%,最低2元,最高25元。 交通银行:转账金额的0.15%,最低1元/笔,最高50元/笔。 招商银行:2元 广东发展银行:同行账号之间划转按通存金额0.5‰收手续费,最高不超过20元,最低不少于1元。 光大银行:手续费为汇款金额的0.5%,最低为2元,最高20元。 邮政储蓄:按汇款的0.5 %收取费用,最高50元。 民生银行:按汇款金额的0.1%收取手续费用,最低1元,最高50元。 浦发银行:免费 中信银行:按汇款金额的0.2%收取费用,最低10元,最高50元。 跨行同城转账 工商银行:转款金额的1%,最低1元/笔,最高50元/笔。 农业银行:5000以下:2元/笔,5000元-5万:3元/笔,5万--10万:5元/笔,10万以上:8元/笔。 中国银行:1万以下(含1万)5.5元,1万以上10.5元。 建设银行:交易金额的0.5%,最低2元,最高25元。 交通银行:转账金额的0.7%,最低2元/笔,最高50元。 招商银行:按汇款金额的0.2%收取费用,最低2元,最高50元。 广东发展银行:每笔收取划汇费5.5元。加收万分之五的通存费,最低1元,最高20元。 光大银行:手续费为汇款金额的0.5%,最低为5元,最高50元。 邮政储蓄:按汇款的0.5 %收取费用,最高50元。 民生银行:2元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贷款管理,规范贷款行为,防范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农业银行各种类贷款管理办法的基本依据。 本制度中所称贷款系指农业银行对借款人自主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本制度中的贷款包括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 贷款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区域产业政策,促进经济发展。 贷款的发放和使用要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区别对待,择优扶持,有借有还,到期归还。 贷款管理实行行长负责,分级审批,集约经营,审贷分离的体制。 贷款发放实行权限管理,总行对分支行实行授权和转授权。 本制度适用于农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贷款业务。农业银行向境外借款人提供贷款和境外分支机构贷款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基本条件 贷款对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借款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 (二)贷款使用确有经济效益,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或落实了经开户行认可的还款计划; (三)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在其帐户内应保有不低于贷款余额10%的存款作为结算支付保证。自愿接受农业银行的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如实向开户行提供有关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四)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实行贷款证的地区,应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 (六)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七)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应有符合规定担保条件的保证人、抵押物或质物; (八)申请短期贷款,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70%。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应有经国家有权机关批准的项目立项批文,并有符合国务院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九)申请票据贴现,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票据。 第三章贷款种类和方式 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一)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一般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短期贷款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风险度或授信额度发放和管理。 (二)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三)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中、长期贷款一般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和建设中的

中国农业银行押品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农业银行押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业银行押品管理,提高押品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银监会《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押品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借款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农业银行债权实现而抵押或质押给农业银行的财产或权利。 押品管理是指对押品分类、价值评估、抵(质)押担保设立与变更、押品和权属证书保管、贷后监管、风险预警、押品返还与处臵等全流程管理。 押品价值评估是指评估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银行相关制度,遵循客观、独立、审慎原则,运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对评估基准日押品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评估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权属证书是指确保农业银行实现抵(质)押权利的重要凭证,包括:他项权证、产权证明和其他能够证明农业银行拥有合法抵(质)押权利的书面凭证。 押品贷后监管是指信用发放后,对押品进行现场核查、价值重估、抵(质)押合同履约管理等一系列活动的统称。 押品风险预警是指针对押品贷后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发布风险信号进行风险预警或风险提示的活动。 第三条农业银行押品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指押品选用、担保设立和变更、押品处臵等活动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有效性原则:指担保设定手续必须完备,押品确有变现能力并且易于实现。 (三)审慎性原则:指在押品管理各个环节中,要充分考虑使用押品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因素,审慎估计押品的可行性和价值。 第二章押品的准入与分类 第四条农业银行接受的押品原则上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接受的财产或权利; (二)具有财产价值,依法可以转让; (三)存在有效处臵押品的市场且可得到合理的市场价格; (四)权属清晰,押品设定具有相应的法律文件,对于须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办理登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五)如果押品被托管方所持有,须确保托管方将押品与其自有资产相分离; (六)保守估计押品和借款人风险之间的相关性,且应考虑币种错配、期限错配等风险因素; (七)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合同约定的信用事件时,农业银行能够对押品进行清算或处臵。 第五条农业银行接受的押品分为金融质押品、商用房地产和居住用房地产、应收账款、其他押品四大类,具体细分结果见《中国农业银行押品分类、最高抵(质)押率和重估频率表》(附件1)。 第六条农业银行应优先选择权属关系清晰、价值相对稳定、变现能力较强、且农业银行为第一(或并列第一)顺位受偿人的押品。

中国农业银行发展信贷基本制度20页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履行职能,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结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信贷营运与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营运与管 理制度、办法、流程、指引、意见等的基本依据;是对整个信贷营运与管理全过程、全方位、各环节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信贷包括为客户提供的各种贷款类信用业务和非贷款类信用业务,是一切信用活动的总称,但本制度重点对贷款类信用业务作 出规定。 第四条信贷营运与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政府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银行监管当局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持信贷营运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围绕全行总体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实现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信贷营运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坚持审慎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合理的信贷管理组织体系和完善信贷政策,对信贷业务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控制和管理,以减少或避免信贷资产损失,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第二章信贷管理体制与机制 第六条实行民主决策。对信贷营运与管理的重大决策,应根据情况分别召开行长办公会议、行务会议或党委会议进行决策;或设立相关的委员会(信贷管理委员会、信贷决策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等)进行决策。对各种决策机构或组织形式,必须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则。 第七条实行审贷分离。根据审贷分离的原则建立信贷组织体系,按照不同的职责分工设立相关部门。按照横向制衡、纵向制约的原则划分权限职责。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分级、分权限进行营运与管理。 第八条实行授权管理。根据统一的授权管理办法,综合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营运与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等因素进行信贷统一授权和差别授权。对常规信贷业务进行基本授权,对非常规信贷业务和因经营发展带来的特殊要求进行特别授权。第九条实行有权审批人审批制度。各级行的行长或主持工作的副行长作为有权审批人。如行长或主持工作的副行长因合理原因不能履行审批权的,必须书面授权其他副行长审批。要明确有权审批人的审批权限,包括范围、种类、金额等。 第十条实行部门合作。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有关部门协调一致,建立一个统一、合作、高效的信贷管理系统。

农行收费业务标准

农行收费业务标准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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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银行 注:具体价格执行标准以当地分行公告为准 服务渠道服务对象收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基准价格备注 自助银行对私 ATM本行省内异 地现金存款交易 手续费 借记卡ATM本行 省内异地现金存 款服务 交易金额的0.5%,最低1元/笔, 最高50元/笔 1、ATM包括自动取款机、自动 存款机、存取款一体机 2、壁挂式终端等自助服务终端 同ATM收费标准,下同 3、青岛、深圳、大连、宁波、 厦门与省内其他城市之间的交 易按省内异地交易标准收取 对公及对私 ATM本行省内异 地转账支出交易 手续费 借记卡ATM本行 省内异地转账支 出服务 交易金额的0.5%,最低2元/笔, 最高50元/笔 对公及对私 ATM本行省内异 地转账存入交易 手续费 借记卡ATM本行 省内异地转账存 入服务 交易金额的0.5%,最低1元/笔, 最高40元/笔 对私 ATM本行跨省异 地现金存款交易 手续费 借记卡ATM本行 跨省异地现金存 款服务 交易金额的0.5%,最低1元/笔, 最高100元/笔(暂按上限50元/ 笔执行) 对公及对私 ATM本行跨省异 地转账支出交易 手续费 借记卡ATM本行 跨省异地转账支 出服务 交易金额的0.5%,最低2元/笔, 最高60元/笔 对公及对私 ATM本行跨省异 地转账存入交易 手续费 借记卡ATM本行 跨省异地转账存 入服务 交易金额的0.5%,最低1元/笔, 最高50元/笔 对公及对私 ATM跨行同城转 账交易手续费 借记卡ATM跨行 同城转账服务 1万元以下(含):3元/笔; 1万元-5万元(含):5元/笔 对公及对私 ATM跨行异地转 账交易手续费 借记卡ATM跨行 异地转账服务 5000元以下(含):交易金额的 1%,最低5元; 5000元-5万元(含):50元/ 笔 对私 ATM本行异地取 现交易手续费 借记卡ATM本行 异地取现服务 交易金额的1%,最低1元/笔 对公及对私 ATM代理业务手 续费 ATM代收水电气 等公共事业费、 通信费等服务 协议定价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基本规程

附件1: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基本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信贷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个人信贷业务风险,促进个人信贷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个人信贷业务(以下简称个贷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的各类信贷业务(不含银行卡透支业务)。个贷业务按照贷款用途可分为个人消费类信贷业务和个人经营类信贷业务。 个人消费类信贷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满足其以消费为目的的生活开支资金需求的信贷业务,简称消费类业务。消费类业务主要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自用车贷款以及仅含有消费用途的个人综合授信业务等。 个人经营类信贷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满足其以盈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信贷业务,简称经营类业务。经营类业务主要包括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个人助业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商用车贷款、农户小额贷款、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含有生产经营用途的个人综合授信业务等。 第三条个贷业务的基本流程:业务申请与受理、调查、审

查、审批、用信管理、贷后管理。其中,调查、审查、审批、用信管理环节必须部门分离或岗位分离。 第四条个贷业务实行“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评级、授信可与贷款申请一并调查审查审批。除低信用风险个贷业务外,个贷业务原则上实行分散受理调查、集中审查审批和用信管理。条件成熟的可实行集中调查、集中贷后管理。 第五条个贷业务实行关联方回避制度。在办理个贷业务时,与借款人有关联关系的农业银行员工应主动申请回避。关联方的界定范围、关联交易审查审批程序执行相关规定。 第二章客户准入 第六条申请消费类业务,申请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二)具有固定住所,或稳定的工作单位,或稳定的经营场所; (三)申请贷款时不存在到期未还的逾期贷款和信用卡恶意透支,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连续90天(含)以上或累计180天(含)以上的逾期记录,能够说明合理原因的除外; (四)收入来源稳定,具备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 (五)信贷业务实施前,在农业银行开立活期存款结算账户或银行卡账户; (六)需进行信用评级的,达到规定标准; (七)申请信用用途合法合规;

中国农业银行全国银期转账客户服务协议.doc

中国农业银行全国银期转账客户服务协议 甲方: 姓名/名称: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银行结算账号: 期货公司名称: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期货资金账号: 联系电话/手机:地址: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 联系电话:地址: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期货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甲方同意使用乙方提供的银期转账业务(以下简称本服务)。 第二条本服务是指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物理或电子渠道,进行期货交易资金账户(以下简称期货资金账户)与其在乙方开立的个人/机构投资者银行结算账户之间资金划转的金融服务。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指定营业机构开通本服务时: 甲方是个人投资者的,需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等资料。 甲方是机构投资者的,需提供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企业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等资料。 甲方须对所提供上述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甲方开通本业务后,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金穗借记卡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一、将资金从银行结算账户转入期货资金账户。 二、将资金从期货资金账户转入银行结算账户。 三、变更本服务对应的银行结算账户(乙方与甲方委托的期货公司另有约定除外)。 四、查询银行结算账户余额、期货资金账户余额。 五、撤销银期转账服务。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系统服务费,收费方式、收费标准以乙方公告为准。 第六条甲方转账单笔最高限额、单日转出最多次数、转账开放时间等具体规定以甲方开户的期货公司规定为准。 甲方转账金额必须在甲方的银行结算账户或期货保证金账户可取资金额度内,超过相应额度而导致资金无法划转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甲方通过乙方或甲方开户的期货公司提供的交易委托渠道进行转账交易时,必须使用甲方自行设定的相应密码。凡使用该密码进行的银期转账交易,均视作甲方亲自办理。 甲方应妥善保管各渠道交易密码,及时核对各账户余额,因甲方交易密码失密(包括但不限于该密码被破解、被盗取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甲方银行结算账户遗失或被盗后,须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因甲方未及时办理挂

中国农业银行农户小额贷款业务

中国农业银行农户小额贷款业务 作者:金投网 农户的定义: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和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住户、国有农(林)场职工、农民工、农村个体工商户等,但不包括居住在城关镇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的住户,且每户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农户小额贷款。 贷款用途和准入条件: 农户小额贷款用于农户生产、生活的融资需求,主要包括: (一)从事农、林、牧、渔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二)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职业技术培训、子女教育、医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等生活消费。 申请农户小额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5(含65);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一般级及以上; (三)已经申请获得金穗惠农卡(也可与贷款同时办理)。 (四)应具有稳定的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六)品行良好, 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因重大自然灾害或政策性原因形成的逾期未还贷款除外)。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严禁对以下客户办理农户小额贷款业务: (一)有骗(套)取银行信用、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或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或记录的;

(二)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但过失犯罪除外; (三)有嗜赌、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四)从事国家明令禁止业务的。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与还款方式: 农户小额贷款单户授信额度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 根据用款方式不同,农户小额贷款分为一般方式和自助可循环方式。一般方式是指一次性放款,到期收回;自助可循环方式是指在核定的最高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随借随还,自助放款还款,主要用于满足农户临时性、短期周转资金需要。具体用款方式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决定。 农户小额贷款期限根据农户的生产经营周期和综合收入情况确定。 (一)采用一般贷款方式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但对从事林业等回收周期较长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可延至5年。 (二)采用自助可循环方式的,可循环借款额度期限不得超过3年。额度内的单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年,且到期日不得超过额度有效期后6个月。 还款方式 (一)自助可循环贷款和期限在1年以内(含)的一般方式贷款,采取利随本清、按季(月)结息到期还本还款方式。 (二)期限在1年以上的一般方式贷款,采取等额本息、等本递减等分期还款方式,最长可按每6个月进行分期还款。 对诚信守约客户,可以采取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担保放宽等激励政策;对违约失信客户,在内部建立黑名单,进行信息通报。 担保方式: 农户小额贷款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两类,其中担保贷款分为保证贷款(含单人或多人为一人保证、联保小组保证、法人保证、信用担保机构保证等多种保证方式)、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借款人可遵循“自愿组合、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原则组成联保小组申请贷款。采用联保小组担保方式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联保成员不低于3户。

各家银行跨行转账手续费一览表

各大银行网银转账手续费一览表【参考】 最近金融危机,能省钱的尽量省钱,统筹计算.需要了解各大银行转账手续费的参考一下 本行同城转账: 工商银行:免费 农业银行:免费 中国银行:免费 建设银行:免费 交通银行:免费 招商银行:免费 广东发展银行:免费 光大银行:免费 邮政储蓄:按汇款的0.5 %收取费用,最高50元。 民生银行:免费 浦发银行:免费 中信银行:免费 本行异地转款: 工商银行:转账金额的1%,最低1元/笔,最高50元/笔。 农业银行:交易金额的0.4%;最低1元,最高20元。 中国银行:一万元以下(含1万)5.5元,另加收汇划费的30%;1万元--10万元10.5元,另加收汇划费的30%;10万-50万15.5元,另加收汇划费的30%。 建设银行:交易金额的0.25%,最低2元,最高25元。 交通银行:转账金额的0.15%,最低1元/笔,最高50元/笔。 招商银行:2元 广东发展银行:同行账号之间划转按通存金额0.5‰收手续费,最高不超过20元,最低不少于1元。 光大银行:手续费为汇款金额的0.5%,最低为2元,最高20元。

民生银行:按汇款金额的0.1%收取手续费用,最低1元,最高50元。 浦发银行:免费 中信银行:按汇款金额的0.2%收取费用,最低10元,最高50元。 跨行同城转账 工商银行:转款金额的1%,最低1元/笔,最高50元/笔。 农业银行:5000以下:2元/笔,5000元-5万:3元/笔,5万--10万:5元/笔,10万以上:8元/笔。中国银行:1万以下(含1万)5.5元,1万以上10.5元。 建设银行:交易金额的0.5%,最低2元,最高25元。 交通银行:转账金额的0.7%,最低2元/笔,最高50元。 招商银行:按汇款金额的0.2%收取费用,最低2元,最高50元。 广东发展银行:每笔收取划汇费5.5元。加收万分之五的通存费,最低1元,最高20元。 光大银行:手续费为汇款金额的0.5%,最低为5元,最高50元。 邮政储蓄:按汇款的0.5 %收取费用,最高50元。 民生银行:2元 浦发银行:按汇款金额的0.2%收取费用,最低2元,最高10元。 中信银行:2元。 跨行异地转账: 工商银行:转账金额的1%,最低1元/笔,最高50元/笔。 农业银行:交易金额的0.5%;最低1元,最高35元。 中国银行:1玩以下(含1万)5.5元,1万以上10.5元。 建设银行:交易金额的0.5%,最低2元,最高25元。 交通银行:转账金额的0.7%,最低2元/笔,最高50元/笔。 招商银行:按汇款金额的1%收取费用,最低10元,最高25元。 广东发展银行:每笔收取汇划费5.5元,加收万分之五的通存费,最低1元,最高20元。 光大银行:手续费为汇款金额的0.5%,最低5元,最高50元。

中国农业银行的三农服务

中国农业银行的三农服务 农行开展三农业务的战略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解决好"三农"问题始终是党和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要实现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离不开金融的强有力支持。 中国农业银行多年来始终高度重视"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中国农业银行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的"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县域机构网点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农村存贷款持续增加,金融服务已基本覆盖全国县域。 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十六字"方针,中国农业银行进入建设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新时期。2008年10月21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实施总体方案》,2009年1月16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正式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站在新的起点,中国农业银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服务好"三农"放在改革发展的首要位置,深入研究面向"三农"、商业运作的有效途径,积极探索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模式与路子,切实加强面向"三农"的体制机制保障,推动"三农"金融服务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一.三农个人产品 金穗惠农卡 什么是金穗惠农卡 金穗惠农卡是我行面向农户发行的银联标准借记卡产品,它除具有金穗借记卡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理财等各项金融功能外,还向持卡人提供农户小额贷款载体、财政补贴代理等特色服务功能,并提供一定的金融服务收费减免优惠。惠农卡卡号标识为“622841”,设主卡和附属卡,主附卡采用不同卡面。 能为您做什么 金穗惠农卡除具有金穗借记卡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理财等各项金融功能外,还可向持卡人提供交易明细折、农户小额贷款载体、农村社保医保身份识别及费用代缴代付、农村公用事业代收付、财政补贴代理等多种特色服务功能。 如何办理 银行网点人员会到申请人所在村进行集中办理,申请人也可以到已经开办此项业务的网点柜台单独办理。 1、批量申领程序: (1)申领人向村委会等我行合作机构提出办卡申请,申请时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村委会等合作机构核实申请人信息后,将申请材料批量提交所在地我行网点进行审核; (3)对于符合发卡条件的,网点在系统中进行批量开卡(但不激活),并将完成开卡的卡片及卡号清单交村委会等合作机构签收;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新编版)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3576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新编版)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新编版)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以下统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产业政策,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或项目),需甲方支持 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万元,并委托____________(开户行)与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具体内容按借贷合同执行。 二、乙方应根据国家产业、产品发展方向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技术和经济效益,安全有效地使用贷款。 三、乙方按季分别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进度等有关资料,并接受甲方委托人的监督检查。 四、甲乙双方应同努力,加强协作,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力争早出效益(或促进资金及早到位,加速周转)。 五、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由各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并各执一份。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中国农业银行()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中国农业银行()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YumBo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2020版)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2020版)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re not harmed ( 协议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10767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2020版)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以下统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产业政策,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或项目),需甲方支持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万元,并委托____________(开户行)与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具体内容按借贷合同执行。 二、乙方应根据国家产业、产品发展方向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技术和经济效益,安全有效地使用贷款。 三、乙方按季分别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进度等有关资料,并接受甲方委托人的监督检查。

四、甲乙双方应同努力,加强协作,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力争早出效益(或促进资金及早到位,加速周转)。 五、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由各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并各执一份。甲方: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 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中国农业银行()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中国农业银行()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云博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各银行收费标准

各银行收费标准

各个银行借记卡收费标准,如卡费啊,年费,小额管理费啊,还有什么异地跨行之类的。谢谢了。 2011-7-30 16:56 提问者:lfx206699|浏览次数:1059次 2011-7-30 16:58 最佳答案 看吧: 借记卡(储蓄卡),不包括贵宾卡、金卡。 1 中国工商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3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 2 中国农业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3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广东省4元) 3 中国建设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5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且这类账户不给利息,同城跨行取款4元/笔+取款额的1%(就是说比其他银行异地取款的费用还高,黑心到家了,明显逼着自己的客户不去别的银行取钱,这样别的银行客户来自己ATM取钱可以坐收佣金,所以大家即便拿着别的银行的卡跨行免费也不要去建行取钱) 4 中国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4元/笔 5 交通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5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 6 邮政储蓄:办卡免费,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绝大多数省市没有收取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 7 中国民生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深圳除外),同城跨行取款每月前3笔免费,以后2元/笔 8 中国光大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每月前3笔免费,以后2元/笔 9 中信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每月前2笔免费,以后2元/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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