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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案例汇总

公务员制度案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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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案例汇总

案例一、

宋某从部队退伍后,以借用的形式被安排在县交警队工作。2000年3月,该县政府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活动中,宋某被交警队领导安排参与上路执法并发给了警服、对讲机、执法标志等。一日下班后,宋某发现两辆车相撞,宋某正准备过去处理,对面过来几个彪形大汉手持铁锹、砍刀朝着对方车辆一顿乱砸,宋某不顾一方司机哀求匆忙离开了现场,并说“这是械斗,与我无关!”司机以宋某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将交警队告上法庭。交警队辩称,宋某不是正式交警人员,且不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岗位,交警队对原告的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公务员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法》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务员的范围问题,最终通过的《公务员法》根据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明确了确定公务员范围的三个标准,即职能标准、编制标准、经费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原《条例》限定的政府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范围,扩大到同时具备该条规定的所有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将过去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正式纳入公务员管理范围,有利于保持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性和统一管理。同时,也兼顾了特殊职位的特点,实现了与《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特殊法的衔接。

尽管该法扩大了适用范围,但并不包括机关中的工勤人员。在本案中,宋某属于行政机关的临时工作人员,所以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但是,在其对外行使权力时,对“公务员”的三项认定标准不应作僵化理解。为了更好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宋某具备了公务员形式上的标识或要件,并实际上对外行使了国家权力,其行为应视为公务员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交警队承担。

案例二、

李某大学毕业后,经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成为某市工商局一名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踏实肯干,正直热心,人缘较好,但与某位领导关系有些紧张。在2005年的年度考核中,他被考核为"不称职"李某不服。

问题: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他可以通过什么算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评析:每年的年度考核格次是由大家民主评议得出的,既然他被考核为不称职,说明多数人这样认为。

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公务员有申诉的权利,因为连续两年被考核为不称职,就会被辞退,所以当然有申诉的权利,参照《公务员法》第十五章第90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

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二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因此,他可先向工商局申请复核,如不服复核决定可向同级人事局或上一级工商部门提起申诉,也可不进行复核直接申诉。

案例三、

某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王某在一次宴请自己老战友的酒席上与酒店老板李某发生争执。王某一气之下,将酒店内的一台高级进口彩电砸坏,并扬言要吊销李某的营业执照。李某在多次向王某索赔无效的情况下,以王某为县公安局干部为由,要求公安局予以赔偿。被公安局拒绝后,李某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县公安局赔偿自己的损失。

【问题提出】

本案涉及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和公务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十一条。

【案情分析及处理结果】

人民法院在接到酒店老板李某的起诉之后,经过审查,依法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这个决定是正确的,因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只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的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说明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至少要在表面上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被诉的行为必须是由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非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在我国尚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二是该行为侵犯的必须是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王某侵犯的是李某的合法权益,符合第二个要件,并且王某也属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其行为也不属于抽象行为,因而,从表面上看好象也符合第一个要件,似乎人民法院对该案应予受理。但是,实际上该案的情况并不符合第一个要件,因为,王某虽然是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但是,他砸毁彩电的行为并不是以公安局的名义进行的,不属于公务行为,因而他的所作所为也不可能是行政行为,所以应对该案负责的也应是王某本人,而不是行政机关。李某要保护自己的权利,也应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不是行政诉讼。

【存在的问题】

本案在理论上涉及公务员的双重身份问题。所谓公务员的双重身份,是指任何一个公务员,不论其职位的高低和大小,他首先是一个公民,享有其作为一个公民在宪法与法律上规定的权利和履行宪法与法律规定的义务;但是,作为一个国家公务员,他又不同于一般的公民,他因为进入公务员行列而担任了行政公职,就具有了代表国家(通常是以行政机关的名义)从事公务活动的资格,从而也就

享有了一般公民所不可能有的行政职权,承担了一般公民也不可能有的行政职责。在行政法上,与这两种身份对应存在的是公务员的两种行为,即个人行为和公务行为。在许多情况下,由于公务员的两种身份归诸于一个主体,从而变得难以区分,但是我们认为区分公务员的这两种身份具有重要意义,因为:第一,区分公务员的这两种身份是确定公务员的公务行为的需要。一般而言,当“公务员”以公务员的身份出现时,其所为的行为是公务行为,而他与公务员身份无关的行为则多属于个人行为;第二,区分公务员的这两种身份是公民决定自己态度和行为的需要。对于公务员代表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相对人有服从的义务,而对于普通人的命令和行为,人们则没有服从的义务;第三,区分公务员的这两种身份是确定责任归属的需要。因为,当“公务员”以公务员身份出现时,他和行政主体之间存在行政职务委托关系,其行为属于公务行为,所引起的后果也由行政主体承担;而当他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出现时,他和行政主体之间不存在行政职务委托关系,其行为也属于个人行为,所引起的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第四,确定公务员的这两种身份是受害方确定救济途径的需要。对“公务员”以公务员身份引起的侵害,受害方往往可以通过行政诉讼寻求救济,而“公务员”以普通公民身份引起的诉讼,往往是民事或者刑事诉讼,而不是行政诉讼。本案即是一例。在本案中,王某的行为与其公务员的身份并没有联系,完全是以普通公民的身份作出的,因而,获得救济的途径只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诉讼,而不会是行政诉讼。

案例四、

小陈曾是某部委的一名公务员,因种种原因而辞职下海,奋斗几载后,觉得还是部委机关工作条件好并且适合自己,于是他又准备报考公务员。而小赵目前是一名公务员,从事机要工作,长期以来想到某企业任职,但是受到有关机构和人员的阻挠,一直未成功。

问:小陈和小赵各自能否成功?他们各需要什么条件?

答:小陈与小赵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成功。

小陈曾是公务员,辞职后又想回到公务员系统,他的报考需经原来部委任免机关之批准,取得报考资格后,才能参加新一轮的竞争,只要考试通过且各项手续齐全,他就会重新成为一名公务员。

小赵因从事机要工作,涉及保密问题,他的离开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并符合某些条件。按规定,小赵应当离开机密岗位到保密期限已过,才可以离开机关到某企业任职。因此,调离一方面是主观同意,另一方面客观上会有限制,所以,小陈、小赵经过努力,达到一定要求、符合一定条件后,都是可以成功的。

案例五、

一天,某县发生了原公安局长章某某的儿子因打架而致人死亡的事件。身为直接主管社会治安的部门领导,章某某平时不但不对其子加以管教,反而在事发后直接参与处理,在当地造成极坏影响。为此,死者家属为讨回公道,拿起法律武器,最终取得了较满意的结果。章某某被撤职查办,其子也

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问:1、章某某为什么被撤掉公安局长职务?这一事件有何启迪?试用公务员回避制度予以说明。

2、列出需要任职回避的几种亲属关系?

3、公务员本人能否申请回避?其他人是否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

答:1、章某某的儿子与章某某是属于直系血亲关系,是属于公务员回避的范围之内,在章某某的儿子因打架而致人死亡的事件后,身为直接主管社会治安的部门领导,没有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反而在事发后直接参与处理,严重违反公务回避制度。

2、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3、公务员本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公务员回避。

案例六:

某县某局2006年为了严格公务员管理制度,引进优质人才,录用3名新公务员,其中一名MPA 毕业生安排在该局副局长职位,提升了该局的领导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年度考核中,有15%的同志评定为优秀,年底奖励一个月基本工资;绝大部分同志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再奖励;这样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题中有3处错误

第一处:“录用3名新公务员,其中一名MPA毕业生安排在该局副局长职位”——公务员录用只能是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而副局长是领导职务,不能在考核录用环节录用。

第二处:“绝大部分同志考核结果为合格”——年度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种。没有“合格”这种等次。

第三处:“绝大部分同志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再奖励”——考核为称职等次以上的都应该奖励一个月基本工资。

案例七、

1、某市教育局在2007年年底进行了年度考核。它的具体做法是:先建立了由局长、副局长和局办公室主任三人组成的考核小组,再在全局考核工作会议上作了考核的动员与部署,然后由每个公务员(包括局长、副局长)对照考核要求进行述职与评议,接着由考核小组根据每人的述职与评议情况,相应确定了等次后,就将考核材料故人了每个公务员个人的档案里。后来上级人事部门在检查该局公务员考核制度的落实情况时认为这次考核工作存在一些问题。

请问:此次考核究竟存在什么问题?怎样解决?

答:此次考核在考核程序、方法及考核结果的运用上存在问题,具体来说就是:①对参加考核的人员未进行分类,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和领导成员公务员依据相同的考核方法和程序不妥。②考核的方法未体现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的原则。③依据考核变现对参加考核的人员进行等级评定,结果

未公示,也未以考核等级为依据进行人员职务和工资的调整,没有真正体现年度考核的作用。

解决的办法:①对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进行分类,依据领导成员公务员和非领导成员的不同确定考核程序和方法。②考核的方法要真正体现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听取群众的意见,并结合个人表现确定考核等级。③公示考核等级,并以考核结果进行人员、职员和工资待遇的调整,体现考核的作用。

案例八、

公务员刘某,某机关主任科员,2006年1月,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等级。刘某不服,认为自己工作积极,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应被确定为称职等级,为此,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有关机关认为,公务员对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不服,应先申请复核,不经复核不能提出申诉,因此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请问,公务员对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不服,能不经复核提出申诉吗?理由是什么?请结合《公务员法》规定说明该案例。

答:可以不经复核提出申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34条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第35条规定,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第90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结合本案,刘某在2006年1月定期考核被定为不称职,应该适用公务员法的规定处理,而不能适用《国家公务员申诉暂行规定》的规定。因此,刘某可以不经复核直接提出申诉,经过审查,如果符合其他立案条件,应予受理。

案例九、

2007年年底.某县税务局局长在对其下属A、B、C、D进行考枯时,主要理由如下:A在上两月完成任务的总量在全局连续排第一,所以将A评为优秀;B活泼开朗,头脑灵活,深受上级和同事喜欢,所以B的考核结果肯定是优;C是本县纳税大户的亲戚,如果对他评价太低,肯定影响以后的工作;所以C 的考核结果也是优。既然A、B、C都是优,如果对D评价过低,肯定会打击他的积极性,所以对D的考核结果也是优。

请分析案例中该县税务局局长对其下属公务员进行考核时所出现的心理偏差。

答:案例中,该县税务局局长认为A在上两月月份完成任务的总量在全局连续排第一,所以将其评为优秀,这是受到近因效应的影响;认为B活泼开朗,头脑灵活,深受上级和同事喜欢,所以B的考核结果肯定是优,这是受到晕轮效应的影响;对C评价时受到从众心理的影响;对D评价时出现了趋中误差。这些心理因素影响了考核结果的准确性,给考核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案例十、

X市教育局在新一批干部任免的公示期间,该局一名工作人员向教育局机关提出意见:认为该局拟任科长的一名公务员应当执行任职回避。教育局审查后直接做出了该名同志任职回避的决定。

问:1、X市教育局做出的人事回避的决定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2、列出需要任职回避的几种亲属关系?3、公务员本人能否申请回避?其他人是否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

答:1、该教育局做出的回避决定程序合法。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做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审查直接作出回避决定。2、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3、公务员本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公务员回避。案例十一、

某省外事办一工作人员李某2月份因公出国,后无任何理由逾期不归。在年底时(12月1日)李某回国,来到其所在单位被告知外事办已经将其开除,李某认为机关对其作出的处分不合理,决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问:1、外事办对李某的处分是否符合有关的程序规定?为什么?

2、李某应该向哪个部门或机关提出申诉?

3、公务员提出申诉的时间限制是多长?本案中李某具体应当在何时以前提出申诉?

答:1、外事办对李某的处分程序不合法。处分决定是经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作出的,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本案中李某没有受到书面形式的处分决定,该省外事办的处分程序不符合规定。

2、李某应当向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外事办的上一级机关进行申诉。

3、公务员自知道对其的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可直接提出申诉。本案中李某应当在这年12月31日以内提出申诉。

案例十二、

某厅有一职位专业性要求较高需要聘任相关人员,经过选聘该厅与甲某签订了为期十年的聘任合同。在工作期间,甲某未经请假外出十天未归,其所在机关据此解聘甲某,甲某不服,决定申诉。

问:1、本案中关于聘任的情形哪些违反了公务员法的规定?

2、甲某与该机关之间的争议应当采用何种方式解决争议?这种方式有无期限限制?

3、甲某在知道解聘事宜后是否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

答:1、该厅与甲某签订十年的聘任合同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聘任合同的期限应当为一至五年;该厅不能因甲某外出十天不归就接解聘甲某,因为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以上的才属于可以予以辞退的情形;机关在解聘人员时必须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甲某应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时间限制是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

3、贾某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聘任制公务员寓所在机关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即申请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公务员制度历年试题及答案

公务员制度试题01848 一、单项选择题 1.任职培训的对象是( ) A.新录用的处在试用期间的公务员 B.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C.从事某项专门业务的公务员 D.所有公务员 2.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产阶级( ) A.专制统治的需要 B.封建统治的需要 C.政党政治的需要 D.民主政治的需要 3.公务员培训需求的问题分析法也称为( ) A.全面分析法 B.绩效差距分析法 C.民意测验法 D.问卷调查法 4.公务员与所在机关的法律关系是( ) A.合作共赢关系 B.权利义务关系 C.命令服从关系 D.相互依存关系 5.保持操行义务的重点是要求公务员( ) A.知廉耻 B.知进取 C.廉洁奉公 D.尽职尽责 6.各国公务员级别的确立,既考虑职位的因素,又考虑( ) A.职级的因素 B.职务的因素 C.岗位的因素 D.品位的因素 7.决定公务员培训方向的原则是( ) A.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B.学用一致原则 C.按需施教原则 D.讲求实效原则 8.公务员职位的主体是( ) A.综合管理类职位 B.专业技术类职位 C.行政执法类职位 D.法官、检察官类职位 9.对公务员处分程度最轻的是( ) A.警告 B.记过 C.降级 D.撤职 10.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形成于( ) A.日本 B.美国 C.英国 D.德国 11.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容包括( ) A.知识测验、智力测验和技能测验 B.智力测验、技能测验和体能测验 C.技能测验、体能测验和知识测验 D.体能测验、知识测验和智力测验 12.负责审批县级政府各部门拟录用人员名单的机关是( ) A.县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 B.设区的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 C.省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 D.中央政府公务员主管 13.下列选项中,属于单纯性免职的情形是( ) A.转任职位任职的 B.晋升或降低职务的 C.退休的 D.受刑事处罚的 14.考核者由于特别看重被考核人的某项特性,从而影响他对被考核人的其他方面作出客观的评定,这种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心理因素属于( ) A.从众心理 B.趋中误差 C.近因效应 D.晕轮效应 15.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应当予以( ) A.免职 B.撤职 C.辞退 D.开除 16.下列选项中,属于程序性免职的情形是( ) A.离职学习一年以上的 B.晋升或降低职务的 C.被辞退的 D.受行政撤职处分的 17.竞争上岗适用于选拔任用( ) A.各级党委领导成员 B.各级政府部门领导成员 C.各级人大常委会领导成员 D.各级党委和国家机关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18.国家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是( )

浅谈关于近期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浅谈关于近期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我国自古重视官吏的选拔,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创立了各种各样的官吏选拔制度,特别到宋代,科举制度发展到鼎盛时期,但这些都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公务员。中国的人事制度建设一直比较曲折,直到上世纪80年代,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才将国家公务人事制度改革提上日程,通过不断完善、不断努力,最终2006年施行较为完善的《公务员法》,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以国家立法形式确认。近些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与措施,对公务员的工作与生活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和指导性的意见。现在,我就近期国家关于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一、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在面对处于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国内外各种思潮泥沙俱下的新形势下,公务员队伍的腐败对国家的危害是致命性的。如果不坚决防范与严惩公务员腐败现象,任凭其肆意蔓延,最终将导致国家经济衰退、政治动荡、社会混乱,更会严重到导致党中央脱离广大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反腐倡廉建设是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一个新的概念,将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到一个更为显著的地位。 国家将党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建设提至前所未有的高度,说明人民对公务员队伍的信任已经降到历史低点,对公务员队伍的反腐倡廉建设非常有必要。第一、反腐倡廉关系到党与国家的兴衰成败。腐败只能破坏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干扰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损害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第二、反腐倡廉是顺应民意,满足人民利益诉求的一项举措。其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第三、反腐倡廉增加了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的途径。能了解民情民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国家公职人员在党风建设、廉洁办公上的转变,人民群众都历历在目。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代表国家行使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一定会取得人民群众的全面信任。 二、建立合理的养老保险法律体系,强制实行全民统一的养老制度。 中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一类是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两者实行的不同制度,被舆论广泛称为养老“双轨制”,在中国已经持续20年之久,两者之间的差异化待遇,一直以来,饱受争议。为解决这一民生问题,国务院于2015年1月14日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这犹如落入平静水面的巨石,重重打在全体公务员心中,顿时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 从全社会的角度看,这次的养老金“并轨”的改革措施有现实的必要性。第一、退休养老金双轨制不利于全社会人才的优化配置。全社会的人才倾向于退休福利非常好的机关事业单位,对国家和社会发展而言,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第二、退休养老金双轨制不利于社会公平原则和社会稳定。双轨制破坏了按劳分配的平等分配权,造成相同工作而收入悬殊的局面,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威胁。第三、退休养老金双轨制与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是相违背的。退休养老待遇的两极分化的形成,这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是完全相背离的。 三、响应公务员队伍呼声,公务员加薪提上议程。 网络上有这样的现象,一方面是基层公务员队伍人员抱怨工作强度大、工作复杂沉重、工资少了可怜;一方面是普通民众对公务员“灰色收入”的愤恨和其“高收入”的嫉妒。对于网络舆论出现的两极现象,国家出台了呼吁多年的内地公务员加薪方案。一石激起千层浪,顿时各种网络言论四处纷飞,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论文提纲: 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背景 1、历史背景; 2、现实背景及其诞生。 二、中国以往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的问题 1、管理权限过于集中; 2、管理方式陈旧单一; 3、管理制度很不健全; 4、缺乏监督机制。 三、我国现行公务员制度的特征 1、决策过程; 2、制度特色; 3、实践意义。 四、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发展 1、发展的现实背景; 2、公共管理和服务选择; 3、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内容提要: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是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中国以往干部人事制度中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干 部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和现代化进程。为了改革 这样一个局面,1993年8月14日,《国家公务员暂行务条 例》出台,标志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初步形成。建立中国公 务员制度的举措其最具突破性的贡献就是确立了经过竞争 性考试择优录用公务员的基本原则,从而为了人才能够脱颖 而出创造了制度条件。本文依据中国以往干部人事制度存在 的问题,分析我国现行公务员制度的特征,联系公务员制度 在工作中的实际意义,提出了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发 展的方向及目标。 关键字: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特征改革发展

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它是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确立公务员制度的根本动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我国确立公务员制度的直接原因,对外开放为其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公务员制度是一种社会现象,它的发展要受到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在内的社会生态环境的制约,因此,首先要弄清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发展及运行的环境,才能不断调适公务员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这既是现实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促进公务员制度不断改革的动力。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背景 1、历史背景分析。新中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是在民主革命时期解放区和人民军队干部人事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继承和发展了我国优秀的历史传统,特别是党的干部制度的优良传统。同时也借鉴了前苏联的一些人事管理经验。这一制度的根本特征是对各类人员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建设一支精干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群体优势,从组织上确保党和国家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任务的完成,确保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实施。解放初期以至后来一段时期内,这种集中统一的人事管理制度,适应了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历史环境,对巩固新生的国家政权,恢复国民经济,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随着形势和任务的不断变化,随着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和卫生体制的改革以及各项事业的发展,这种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

全国年月《公务员制度》考试及答案

全国年月《公务员制度》考试及答案 1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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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密★考试结束前 全国201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公务员制度试题 课程代码:01848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 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 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 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下列法律法规中,我国于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是【 C 】1-11 A.《国家工作人员法》B.《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D.《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2.在国际上,公务员一般是指【 D 】11-235 A.在政党机关工作的人员 B.在国家各类机构工作的人员 C.在政府部门和公营企业工作的人员 D.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 3.我国公务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由【 D 】1-15 A.党管干部原则决定的 B.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决定的 C.国际上公务员制度形成的惯例决定的 D.我国政权的性质和国家机关职能的本质决定的 4.机关不能保证公务员的基本办公经费,侵犯了公务员的【 D 】2-31 3 / 10

公务员制度案例分析题

公务员制度案例分析题 1.2009年底,某县环保局有2名公务员退休,次年3月该局决定通过公开考试的做法录用2名科员填补空缺,并编制了录用计划上报县人事局批准后实施。环保局据此发布了招考公告,并依次组织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录用环节的各项工作。最后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综合择优确定了两名拟录用人员名单,后经县人事局批准正式予以录用。 请根据公务员制度的规定,对以上案例材料提到的录用程序进行分析。 参考答案: (1)录用计划的审批权限问题。县人事局是否具有录用计划的审批权取决于所在省级政府人事部门的规定,如果没有授权,则县人事局违规。 (2)发布招考公告和组织考试问题。公务员录用的报考公告由政府人事部门发布,公共科目的笔试由获得授权的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用人单位不得自行发布招考公告,不得自行组织公共科目的笔试。 (3)录用的审批权限问题。县人事局没有公务员录用的审批权,需要报上级设区的市级政府人事局审批。 2.李某是某县人民政府卫生局的一名副科长。2006年3月,李某因在街头和人争吵,失手将他人打伤,因而受到行政拘留。县卫生局非常重视此事,鉴于其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除了对李某进行严

肃批评教育外,还依照法定程序给予李某撤销副科长职务的行政处分,李某对此无异议。2006年4月到5月,在该县抗击“禽流感”期间,李某不仅坚守工作岗位,表现突出,而且在工作之余到医院从事志愿活动,卫生局也收到医院对李某的表扬信。2006年6月,卫生局批准嘉奖包括李某在内的12名卫生局的国家公务员。2006年12月进行年终考核时,卫生局考虑到李某抗击“禽流感”期间及其以后半年内时间的优秀工作表现,决定提前解除其行政处分,年终考核结果定位称职等次。 请结合上述材料分析,本案例中有哪些不符合公务员制度的要求,为什么? 参考答案: (1)根据公务员制度的规定,嘉奖是国家公务员奖励的一种。其批准权在县政府,卫生局批准嘉奖公务员的行为属于越权行为。 (2)根据公务员制度的规定,对撤职的行政处分期限为2年,提前解除期限不得超过原来行政处分期限的一半。县卫生局提前解除李某的行政处分违反这一规定。 (3)根据公务员制度的规定,公务员受处分期间,对其进行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县卫生局将其考核结果确定为称职等次,也属于违规。 3.A市市长的秘书小赵,因为经常在市长身边,就与市长的小女儿“谈”上了,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考验就“成”了。经男女双方“深谋”,选了一个恰当的时机,男方小赵突然递交了“双申请”:一是申

公务员制度论文公务员制度改革论文

公务员制度论文公务员制度改革论文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摘要】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已经建立了其基本的框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在某些问题上还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完善。本文从多个角度分析了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要努力突破陈旧观念,在总结经验及学习借鉴的基础上不断的完善我国制度。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改革;完善 在我国,公务员的发展进程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建设路程起步较晚。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变化的过程,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方式也在时间和宝贵的知识经验下不断的探索积累。尽管,在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发实施及相关的配套法规、政策的出台,使我国的各项改革目前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公务员制度也更趋完善,已基本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务员制度,为社会和谐社会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制度变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还要一段距离。因而,转变观念、优化体制,完善操作就成为了改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现状的当务之急。 1.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中的障碍 1.1观念意识方面的障碍 "官本位"意识思想影响严重,有着二千多年封建历史的国家,在传统文化意识的观念上不可避免的影响着人们的思想,从而构成了我

国文化生态环境的复杂多样性。而在现实的生活中,人们多以其官职的大小来衡量一个人的事业上的成功程度;随着官职高低的不同,享受着来自社会各个方面不同的生活、政治上的待遇,也因此让官员仍处于社会上的轴心地位。再加上公务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与行政级别的密切联系,使人们对于"逐官"意识更加的强烈,从而造成"千军万马奔官来"的不良局面。也由此引发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一系列的问题。严重损害了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其次,公务员本身的意志太过于薄弱,把当官与升官发财、光宗耀祖、名利双收这种官利一体化话的思想观念强植入自身的思想意识中,并"继续统治着一些人的思想,规范着他们的行为,吸引着他们的追求"。[1] 1.2公务员法制法规不完善 1.2.1公务员竞争激励机制上存在的问题 首先,公务员工资制度上存在着问题。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家王学力指出我国公务员工资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现行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已经失去了激励作用,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所占工资分配的比重逐步降低,地方性补贴比重越来越大,标准工资的职能已被弱化;在制度上,各职务之间工资差距较小,工资分配没有拉开档次,没有完全打破计划经济条件下"平均主义"束缚,工资分配内在的激励和杠杆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2] 1.2.2岗位更新上存在的问题

公务员考试案例分析题选编及答案资料

公务员考试案例分析题选编及答案 一、案例选择题 案例1 通用电气公司管理制度的变迁五十年代初,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年销售额已超过20亿美元。公司规模大了。权力完全集中于美国纽约总部,已经不能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改良组织结构。 于是公司总裁卡迪纳先生决定实施分权制度。该分权制度由斯密迪一手策划,斯密迪行伍出生,非常强调纪律的作用,他认为,实施新的制度时,肯定有阻力,所以,必须由他说了算,基层人员要绝对服从,不能有异议。 斯密迪的制度有以下几点: 第一点,一个经理自己所能管理的企业规模是有界的。 他认为,一个经理自己所能胜任的经营规模,最大不能超过5000万美元一年,再大就管不了了,按照他的观点,通用电气公司拆成了150个部门,各部门的经营规模不超过5000万美元一年,各部门相对独立,各有各的经营业务,由各部门的经理负责管理,每个部门的经营直接对总裁负责,这样,通用电气公司就等于分成了150个“小公司”。这就导致了一个很不好的格局:当某部门的经营业务超过5000万美元时,按照斯密迪的观点,必须分成两个相互独立的业务部门。 第二点,以部门经营的好坏要有具体的量化指标。 斯密迪在测评一个部门经营好坏时,设计了8项指标,其中,两个较为典型:一个是利润:一个是部门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平稳。可实际工作中,利润是很容易测定的,是多少就是多少。而长期利益的平衡怎么测定呢?当时无法测定,实际情况也测度不了。 第三点,管理是一种职业,直正懂得管理的人,什么都能管理好。 他认为,能管理好一个钢铁厂的人,也能管理好一个大菜市场。因此,作为一个管理人员,应特别注重流动能力的训练。一个管理人员应有多方面的技能,能做许多方面的工作,要训练他做市场工作、工程工作、制造工作等。这样,通用电气公司的一个部门经理,这3年可能在做洗衣机生意,另外3年可能又去做核能的生意;让这些经理们流来流去,以训练他们的流动能力。 后来,斯密迪制度在公司的系统经营方面碰到了困难。1966年通过竞争,通用电气获得了新加坡一发电厂的承建权。该业务要求电厂的设计、基建、设备和安装等所有业务全由承建方一家公司承包下来,搞系统经营。由于通用电气公司已经分成150多个相互独立的业务部门,其中,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可能承包所有这些发电厂的业务,要参与这种国际竞争,公司不得不必须成立一个协调部门——通用电厂公司,来组织各个业务部门共同承接下这种系统业务。但是,由于各业务部门已经有了自己的责权利,互相独立,其开展工作起来的难

2015年4月公务员制度真题版

2015年4月公务员制度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下列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的是()。 A.中共中央宣传部 B.中华全国总工会 C.农工党中央委员会 D.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答案】B 【解析】在我国,除港澳台以外的地或大陆,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包括政府机关、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党派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至于人民团体,如工会机关、共青团机关、妇联机关等虽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但其工作人员非公务员。 2.2014年以来,中央厉行反腐,一大批领导干部落马,其中不乏能力突出、为国家和地方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者。这些反面事例说明我国任用公务员要坚持()。 A.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B.宽严相济,不必过分强调廉政 C.对工作能力强、功绩卓著者要网开一面 D.凡坚持改革的,可容忍其一定限度的腐败 【答案】A 【解析】德才兼备是我国在长期的革命、建设与改革中形成的选才用人标准,已被历史证明是行之有效的选拔与使用干部的标准 3.公务员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这违背了()。 A.公正清廉的义务 B.保持操行的义务 C.为民服务的义务 D.忠于国家的义务 【答案】B 【解析】中国《公务员法》对保持操行这项义务的表述是:公务员应当履行“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遵守社会公德”的义务。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正是不遵守纪律的行为,违背了公务员保持操行的义务。 4.公务员应当履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的义务。对“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的解释不正确的是()。 A.权限是指权力的大小和边界 B.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C.权限是明文规定的,属于实体法上的权限 D.程序是指公共行政运行的步骤、顺序和方式 【答案】B 【解析】见教材P23至24页。 5.我国建立和实施公务员制度的核心目标是()。 A.提高工作效率 B.促进社会法治化进程 C.建立化的制度运行机制

国家公务员制度期末考试题之案例分析

2011-2012年第2学期2008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国家公务员制度》考试题 请结合《国家公务制度》相关知识,从以下案例中任选一题进行分析,写一篇不少于1200字的议论文(可按照“描述现状、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的思路行文)。 案例1 机关“庸、懒、散、拖、贪”的问题 春节长假后的首个工作日,云南某县政府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只是象征性地到单位报到一下,就又回家继续过年了。有的单位,还在那天特意放了鞭炮,表示开始上班了,可“开门炮”后,工作人员又都回家了。这样的“超时放假”,已在当地存在好几年了。 “庸”。主要表现为谨小慎微,按部就班,凭经验办事,精神不振,安于现状,对工作没有热情。“懒”。主要表现为工作积极性差。平日上班,虽是“到点来准点走”,不见迟到早退,却是“出工不出力”。“散”。主要表现为经常迟到早退,甚至是擅自脱岗、离岗,不知去向。“拖”。主要表现为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对涉及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能予以解决的却不解决,能及时解决的不及时解决,而是要拖到非办不可时再办。“贪”。主要表现为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热衷于迎来送往,吃喝应酬,占小便宜,甚至是吃、拿、卡、要,不给好处就“公事公办”,给了好处就“特事特办”。 思考:关于机关“庸、懒、散、拖、贪”的问题,你怎么看? 案例2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2012年2月,发改委会同财政部等17部委共同制定了《“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表示,将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国政府机构公务用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开展公务自行车试点。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少开一天车,倡导“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方案还提出,要根据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和编制数量及时更新购车计划,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采购公务用车。提高新增公务车中小排量和清洁能源汽车比例。 思考:你怎么评价发改委制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另外,针对公务用车浪费严重的现象,试分析其根源和解决措施。

浅析公务员制度

浅析公务员制度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浅析中国公务员制度 摘要:改革开放32年以来,我国的政治体制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所有的政治体制改革的举措中,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签署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标志着符合中国国情的公务员制度的诞生。公务员制度的横空出世和不断改革、发展无疑成为最受人们关注的问题之一。随着射虎的发展,现在又越来越对的人参与到公务员考试中,这也就说明公务员制度已经深入民心,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关键词:公务员,意义,考核,发展,特征 一.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意义: 在我国,公务员制度是指国家对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包括通过制定法律规范,对公务员的“进口”管理,使用管理与“出口”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真正意义上的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产生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其本质特征都是实行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的管理原则。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务员制度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推行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产物。1870年6月,英国政府以法令形式正式确立了公开竞争的考试制度,标志着英国公务员制度的正式产生。英国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第一个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我国公务员制度是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政治体制自我发展与完善的产物。 我国公务员制度从酝酿到现阶段,20多年来历经准备、决策、试点、推行与发展、依法管理五个阶段。1993年10月1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正式推行。我国的《公务员法》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管理步入依法管理阶段。 建设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为总的指导思想,这贯穿在公务员法的总则、权利与义务及各个管理环节中,是公务员制度的灵魂。党的基本路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务员制度的根本指导原则。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党的

公共事业管理案例

,第一章导论 案例1 政府雇员制——一种新的政府用人制度 2006年3月,媒体报道了这样一则新闻:中国内地年薪最高的政府雇员颜兵面临下岗的命运。两年前,颜兵受聘为无锡市对日招商首席代表,其税后年薪50万元。然而,在第二日期即将结束之际,他因未能完成5000万美元的招商任务,可能无法与无锡市政府继续签约。这一报道让人想起了政府雇员制缘起的背景和推广进程。 2002年6月,吉林省出台《吉林省人民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成为国内首个“吃螃蟹”的地区,开始了政府雇员的探索。随后,上海,武汉,无锡,长沙,珠海,青岛,芜湖,深圳,广州等地纷纷效仿,吸引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政府雇员制在海外比较流行,德国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推行政府雇员制,随后,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等国都广泛推行,目前这些国家的政府雇员在政府工作人员中的比例占到20%-40%。因此,中国推行的这种用人制度可以说是从西方传过来的。 目前我国政府雇员制的适用范围主要在专业技术领域。现代社会,信息技术在政府管理中的运用越来越广,许多国家和地区原来的公务员难以胜任相应的技术支持工作。但由于公务员的公务员的薪酬刚性强,政府不能随意给他们加薪,而一些技术性人才在社会上有比较吃香他们很容易在社会上找到待遇比较好的工作。如果仅仅囿于传统的公务员制度,就有可能难以吸引这一部分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因此需要打破公务员的框框,以较高的报酬吸引他们,这就是政府雇员制施行的初衷。 政府雇员制没有全国性的统一部署,各地采取的形式各不相同,但大多数都有相同之处,是作为现行公务员制度的一种补充形式。政府雇员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有别于公务员:第一,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国家公务员受公务员法的调整,而政府雇员则是依照劳动法合同来规范其与政府之间的权利和业务的关系,即按照劳动法约束双方的行为。第二,用人房是不一样。无论是选任的公务员还是委任的公务员,其任用方式都是刚性的,一般来讲,公务员身份具有“终身性”。而政府雇员制的用人模式与企业一样,是市场化的,其任期按照合同的规定,都有一定的期限。第三,管理方式不一样。对公务员的管理,如录用,考核,惩罚等都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而雇员则完全按照合同进行管理,是一种企业化的管理模式。第四,薪酬待遇不一样。公务员制度有一条完整的工资体系,按照职务级别的不同,享有不同的工资,是刚性的薪酬体系。政府雇员制则是按岗定酬,薪酬标准参照市场薪酬行情和职业风险程度上下波动。在我国,政府雇员的收入是公务员的2-15倍。第五,法律地位不同。公务员行驶共公权力,占行政编制。而这功夫雇员不行使公共权力,也不占行政编制,主要从事一些专业性和技术性工作。 在各地政府雇员制实践中,深圳市的做法与其他地方的做法不太一样。深圳市把政府雇员分为高级雇员和普通雇员两类。其中,高级雇员可以担任行政领导职位,行使行政管理权力,占行政编制,而普通雇员和吉林等地的做法是一样的。另外,深圳市政府雇员的服务范围不仅包括政府,还包括其他政府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雇员的工作范围也覆盖一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与公务员在分工上有交叉。 有人认为,政府雇员的推广,会对公务员的队伍产生“鲶鱼效应”,即一条鲶鱼一旦进入到一群沙丁鱼中,经过鲶鱼的一番搅动,整个船舱的沙丁鱼都被激活,传统公务员制度的一大弊端就是缺乏竞争,容易导致公务员满与现状,工作得过且过,混日子。熬年头,进而导致官僚主义的低效性。而政府雇员制引入竞争机制会对正式的公务员形成一种压力,至少是心理上的压力。他们会担心一旦政府尝到这种用人机制的甜头,会逐步将其在其他岗位上推广进来,使“自己”受到“牵连”。而深圳模式更是直接对公务员制度形成冲击,原来由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担任的服务性,管理学工作,被拿出来竞争,公务员也面临竞争后被淘汰的困境。压力之下,公务员的工作作风也会随之改变,另外,政府雇员本来就没有公务员的那种色彩,他们的加入,有利于淡化政府机关的的衙门作风。政府雇员这种“泥饭碗”正在向公务员的“铁饭碗”发起挑战。 目前,我国没有关于政府雇员制的法律法规,相关法律如劳动法等的有关规定也很不完善,政府雇员的聘用,考核,晋升等环节,都还没有建立起科学的标准和程序,存在着对政府雇员的评价由领导说了算,各

全国2016年10月01848《公务员制度》试卷及答案

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公务员制度试卷 (课程代码01848) 本试卷共5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4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

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在海关部门从事商品检验工作的公务员属于 A.行政执法类 B. 专业技术类 C.综合管理类D.检察官类 2.职位数量最多的公务员类别是 A.行政执法类B.专业技术类 C.综合管理类 D. 法官检察官类 3.下列判断正确的一项是 A.级别越低,反映公务员业绩越小B.公务员既有职务又有级别 C.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可以互相取代D.公务员的职务把人与事分开了 4.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施行到《公务员法》施行,跨越A.8年B.10年C.12年D.14

年 5.公务员对于机关领导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行使A.批评权B.建议权C.申诉权 D. 控告权 6.根据《公务员法》关予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参加培训A.既是公务员的权利,又是公务员的义务 B.是公务员的权利,但不是公务员的义务 C.不是公务员的权利,是公务员的义务 D. 既不是公务员的权利,也不是公务员的义务 7.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形成于 A.美国B.德国 C.英国D.中国 8.我国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为 A.三个月B.半年 C.一年D.两年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史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史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根据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安排,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也会在2017年10月份启动,备考之事必须提上日程。为帮助广大考生快速了解国考、顺利备考,湖南华图教育对历年国考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并且会第一时间发布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为广大考生的国考之航!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 1.中国以往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干部队伍笼统庞杂。 (2)管理权限过于集中。 (3)管理方式陈旧单一。 (4)管理制度很不健全。 2.问题的主要表现 (1)在录用工作中,只有笼统定性的政治考察,没有公开竞争的考试制度。 (2)干部使用上,缺少严格的任期规定,造成能上不能下、死抱铁饭碗的问题。 (3)在干部调配上,只有计划机制,没有流动机制,强调“个人是块砖,哪里需要往哪搬”,缺乏岗位责任制。职责不清、权力交叉、相互推诿、办事拖拉的问题普遍存在。 (4)在干部的考核、奖惩、任免、升降、工资、福利、退职、退休、教育、培训等方面缺少明确的规章制度,由于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不健全,因而用人缺乏法制,领导部门和领导者的主观随意性很大,表现出浓重的人治色彩。 (5)缺乏监督机制。 上述干部人事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使我们长期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年轻优秀的人才难以

脱颖而出,“铁皮箱环境”随处可见;二是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难以避免,用人上的腐败成为最大的腐败。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和现代化进程,如果不加以改革,必然会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拦路虎和绊脚石。因此,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问题就成为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3.中国公务员制度的诞生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也提上了议事日程。1982年、1983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先后进行了机构改革,并按照干部“四化”的方针,调整了各级领导班子,建立了老干部的离休、退休制度,开始逐渐废除实际上长期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与此同时,许多地区和部门在干部的录用、考核、交流、培训等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索。党中央在1984年提出要制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后认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太广,决定改名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条例》,后又进一步更名为《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88年3月,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人事工作,更好地推行公务员制度,中央决定成立国家人事部。在此基础上,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鹏正式签署颁发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至此,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务员制度诞生了。 4.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色 (1)不搞“政治中立”。 (2)坚持党管干部。 (3)不搞“两官分途”。 (4)坚持服务于民的宗旨。 5.建立中国公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 其最重要的意义就表现在确立了经过竞争性考试择优录用文官的原则。尽管在公务员考录工作中目前仍有许多问题存在,但应该清醒地看到,这些问题多表现于技术和操作层面,随着执行经验的不断积累和公务员制度的整体完善,相信那种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良性环境(囊状环境)一定会逐渐形成。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的范围、步骤和方法 1.实施范围

国家公务员制度选修论文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完善与改革措施 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作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当代中国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促进政治民主,建设和谐社会有着显而易见的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某种意义上我国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借鉴与运用只是一种制度模仿与移植,更由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与现代公务员制度理念的对立与冲突以及前现代社会的基本社会生态环境,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遇到一系列的阻碍与困难甚至出现制度变异,因此有必要从本质与内涵上对其重新审视以进一步推进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着根本上的不同,因此国家政治制度也有着绝对的区别,公务员制度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也必然具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色彩。为了适应我国日益完善的国家制度,公务员制度也因此要根据当今的社会性质进行适当的调整。 下面我将从6个方面对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完善与改革进行议论: 一、公务员考选制度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和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主要标志, 也是从源头上把好公务员素质关、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的重要工作。但是目前,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实施的环境以及考试体系本身, 还存在一些问题, 对这些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思考和探究, 具有其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我国公务员考选制度存在的问题有: 1. 法规体系不健全, 执法力度不够; 2.选拔方式的科学性和灵活性还有待提高; 3. 考录过程中实践执行不到位, 影响了考试录用的效度。 为完善我国公务员考选制度应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法律体系, 实现考录工作的法制化,建立独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提高选拔程序的透明度,提高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注意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提高面试考官的素质水平, 建立相对稳定的高水平考官队伍,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确保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公平性。 二、实行政府雇员制 政府雇员是政府机关根据政府工作的特殊性或临时性需要, 以契约的形式从社会上招聘的具有金融、法律、信息、外语、高新技术等专门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人才。政府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 不具有行政职务, 不行使行政权力。政府雇员制是对目前公务员制度的补充, 但又独立于公务员制度, 两者是不同的两个人事管理体系, 相互补充, 相互促进。政府雇员制的实施将对于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及公务员制度改革裨益甚多。首先其是公务员制度的有益补充,且有助于淡化行政人员的官本位意识,还有就是有助于完善政务活动中的竞争机制,提高政府行政效率,降低公共管理成本。 三、公务员管理“准市场化”机制建设 公务员管理打破“青一色”的国家调控机制,初步建立起“准市场”的竞争机制所谓“政治市场”的公共选择场,其本质精神之一就是竞争。我国《公务员法》的鲜明特色和重要精神之一也正是竞争,批判性地导入“政治市场”概念,加大公务员管理“准市场化”机制建设力度,能增强机制活力。在坚持公共选择理论对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的指导时,也要注意克服其局限性。如个体主义与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选题来源:从个人角度来说公务员考试是自己毕业以后所要面对的一件事情,高中毕业报考大学的时候自己选择现在这个专业也是为了将来能更好地考这门考试,能找到一个相对稳定的与自己专业对口的工作。我选的这个题目与我现在学的专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写论文的话应该要以自己的专业为基础来写。如今在我们家乡百分之九十的大学生是毕业以后选择考公务员,因为我们那边不像内地企业这么多大部分是行政,所以我们选择的余地也很少大部分就选择了在行政部门工作,还有一些事老师和一生什么的,所以我看自己的专业既然是行政管理所以应该要考公务员考试,这样我就更容易找工作也更容易去面对将来的考试。但是毕竟我现在对这个考试没有太多的了解,我相信很多即将毕业的大学生都不是很清楚这门考试的制度和有关这门考试的其他内容,所以我决定我要选这个来作为我的论文题目,这样既可以对公务员考试制度有所了解,又符合了我自己现在所学习的专业,应该更容易写。 研究背景:1、历史背景:新中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是在民主革命时期解放区和人民军队干部人事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继承和发展了我国优秀的历史传统特别是党的干部制度的优良传承。同时也借鉴了前苏联的一些人事管理经验。这一制度的根本特征是对个类人员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建设一支精干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群体优势。从组织上确保党和国家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人物的完成。但是随着形势和任务的不断变化,随着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和卫生体制的改革以及各项事业的发展,这种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越来越暴露出明显的弊端,不能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2、从现实背景来看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和卫生体制的改革以及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这种计划体制下的认识干部管理制度根本不能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在这种背景下,邓小平同志在1980件明确题注。要“坚决解放思想,克服重重障碍,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之初一条破冰之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国对于干部人事制度进行了大量的改革和探究,取得了很到的成绩。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在总结我国5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20年多年干部人事管理实

公务员案例分析题答案

公务员案例分析题答案 1.某县某局2006年为了严格公务员管理制度,引进优质人才,录用3名新公务员,其中一名MPA毕业生安排在该局副局长职位,提升了该局的领导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年度考核中,有15%的同志评定为优秀,年底奖励一个月基本工资;绝大部分同志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再奖励;这样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题中有3处错误 第一处:“录用3名新公务员,其中一名MPA毕业生安排在该局副局长职位”——公务员录用只能是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而副局长是领导职务,不能在考核录用环节录用。 第二处:“绝大部分同志考核结果为合格”——年度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种。没有“合格”这种等次。 第三处:“绝大部分同志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再奖励”——考核为称职等次以上的都应该奖励一个月基本工资。 2.某县公安局公务员丁某2005年10月23日被辞退,并从11月起停发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但是直到2006年10月6日才收到辞退处理通知书。丁某于2006年10月7日向县人事局提出申诉。人事局认为丁某应当在被处理后 30天提出申诉,现在已经超过申诉期限不予受理。人事局处理正确吗? 判断:错误 理由:国家公务员提出申诉的期限是从接到人事处理通知书之日起算30日内,而非受到处理之日起算。丁某06年10月6日接到辞退通知书,10月7日提出申诉,没有超过期限。

3.海关老李本来担任秘书处副处长职务,后来领导认为他学历和专业知识都不能胜任这个职位的工作,因此把他调到办公室担任副调研员。老李认为自己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工作30年没犯过错误,领导不应该给他降职。因此向人事局提出申诉。人事局不予受理。人事局处理正确吗? 判断:正确 理由:因为副调研员与副处长是相同级别的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因此不算降职。因此不属于申诉范 4、某市体改委公务员老张因参与赌博被处以记过行政处分,半年后,国家体改委系统撤销,因此老张被分配到市计划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由于他已经改正错误,计委同时也撤销了他的行政处分。市计委的处理正确吗? 判断:错误 理由:其一,受到行政处分后表现良好不再犯新错误的,应该解除行政处分,而非撤销; 其二,受到记过处分的,解除期限至少是1年,而题中的半年是不够的。 5.王某系某报社记者,被单位无故停发3个月工资,王某认为是单位领导对他的打击报复,遂向市监察局提出控告,监察局决定不予受理。监察局的决定是否正确? 判断:正确 理由:因为国家公务员控告的申请人应该是国家公务员。王某是报社员工,不是 国家公务员。

公务员制度试题

全国201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务员制度试题课程代码:0184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我国开始实施公务员制度的时间是() A.1993年5月1日 B.1993年10月1日 C.2006年1月1日 D.2006年10月1日 2.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是指() A.政党机关的工作人员 B.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C.行政机关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D.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3.下列选项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是() A.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 B.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C.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D.中共中央组织部 4.“挥霍国家资财”违反了公务员的() A.为民服务的义务 B.服从命令的义务 C.保持操行的义务 D.保守秘密的义务 5.公务员在降职时免除其原有职务属于() A.转职性免职 B.中止性免职 C.终止性免职 D.处分性免职 6.我国公务员职务序列分为() A.政务官员和事务官员 B.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C.常任职务和非常任职务 D.中央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 7.我国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最高等次对应于() A.厅局正职 B.厅局副职 C.县处正职 D.县处副职 8.下列选项中,属于领导职务的是() A.副巡视员 B.调研员 C.科长 D.科员 9.同一时间内对大批人员在不同地点进行考试的方式适合于() A.笔试 B.面试 C.实际操作 D.情景模拟 10.我国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的职位和人数() A.由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自行决定 B.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 C.用人单位可根据报考人员的情况自行扩大 D.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11.福州海关拟招录五名公务员,负责组织录用的主管部门是() A.海关总署 B.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C.福建省公务员主管部门 D.福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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