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粉煤灰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1.执行《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还必须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中的相关规定,并不得与之相左。其他标准与《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不一致时,以《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为准。
2. 技术要求
粉煤灰主要性能指标
序
号名称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补充标准》(TB10424-2010)
国标技术要求
(GB/T1596-2005)
C50及以上C50以下Ⅰ级Ⅱ级
1
细度(45μm方孔
筛)(%)
≤12.0 ≤25.0 ≤12≤25
2 氯离子含量(%)≤0.02/ /
3 需水量比(%)≤95 ≤105≤95≤105
4 烧失量(%)≤
5 ≤8 ≤5≤8
5 含水量(%)≤1.0≤1.0≤1.0
6 SO3含量(%)≤3.0≤3.0≤3.0
7 CaO含量(%)≤10/ /
8 游离CaO含量(%)≤1.0
F类粉煤灰:≤1.0
C类粉煤灰:≤4.0 注:(1)F类粉煤灰——由无烟煤或烟煤煅烧收集的粉煤灰。
C类粉煤灰——由褐煤或次烟煤煅烧收集的粉煤灰。
(2)用于铁路混凝土粉煤灰应符合铁路标准要求的相应指标。
(3)在冻融破坏环境下,粉煤灰的烧失量不宜大于3.0%。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至少一份(近两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3. 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供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3.投标人承诺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来源稳定;代理多个符合招标要求的生产厂产品的须明确组织供应和运输方案措施和跨地域组织调配资源能力,并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粉煤灰投标人接受招标人对粉煤灰装车、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五)验收标准
1.粉煤灰进场时,一车一验,对其数量及等级等按规定进行验收。
2.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方验收单位与卖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六)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注明:每页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发电子版和扫面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