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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经济法 专题 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段1

CPA 经济法 专题  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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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专题

有限责任公司(一)

考点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东人数:50人以下,允许设立1人公司。

相关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200人。

2、财产条件

(1)注册资本:3万元

概念解释:

①注册资本,即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资本。

②实缴资本,是认购资本中出资人实际缴纳的资本。

③认购资本,是出资人同意缴付的资本。

④发行资本,是公司向社会筹集的资本。

⑤净资产:是指公司全部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相关知识点: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不允许分期缴付。③《证券法》规定,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经纪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2)首次出资额和期限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3)出资形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提示(1):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股权公司的股权不得用于出资:①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②已被设立质权;③已被依法冻结;④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等。

(4)出资不实责任

①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例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丁是公司成立后入股的,不承担连带责任。本题正确答案应选B。

3、组织条件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解释: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考点二、设立程序

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应记载于股东名册。

2、抽回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前,可以抽回出资;在公司登记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考点三、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1、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不是投资方案)。(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提示:只有“国有独资公司”、“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才必须包括职工代表;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中可以不包括职工代表。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例题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的是( )。

A、修改公司章程

B、选举和更换全部监事

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D、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答案:AC

解析: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而不是全体监事,选项B错误;原《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应当由股东会决议通过,

新《公司法》删掉了该项职权,选项D错误。本题正确答案应选AC。

【例题2】下列公司组织机构中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B、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答案:A

2、股东会会议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一般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召开,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

①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②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

③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

3、股东会的召集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会议,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4、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①修改公司章程;

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④变更公司形式。

提示:(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的下列决议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

A、对公司合并作出的决议

B、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C、对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D、对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

答案:ACD

解析: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不属于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

5、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无效和撤消

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例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A、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

B、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C、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的

D、股东会的会议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

答案:BCD

解析:(1)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肯定无效;(2)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是可以撤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是可以撤销的.

公司法案例

[案例1]张丽华是一位个体商人。她与另一位个体工商户共同发起成立了一家丽华服装贸易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买下了她全部家业,不过,公司并没有给她现款,而是给她债权(即公司承认欠她的钱)。张丽华拥有了公司全部资本的94%,由于经营不善,该公司最终解散。张丽华声称自己是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偿还她借给公司的钱;但是,公司的其他债权人主张,既然公司成立后的业务与公司成立前完全一样,而且张丽华拥有公司几乎全部的股份,所以实质上,丽华服装贸易有限公司就是张丽华的私人企业。因此,张丽华与公司之间并不存在什么债权债务关系,张丽华无权要求公司财产偿还所欠其的债务,而只能由其他债权人共同分配公司财产以清偿债务,为此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第二章 [案例2]兴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大型棉毛制品公司,有两个下属公司:一是星海制衣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为兴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二是宏利制衣公司,为兴盛集团的分公司。2003年7月,在某市经贸洽谈会上,兴盛集团董事长王某遇到万利棉纺厂厂长李某,李某称其厂有一批质地良好的棉布待销,王某想到下属两个公司正需棉布,遂给李某牵线介绍。 2003年8月,万利棉纺厂与星海公司、宏利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万利棉纺厂供各种棉布共计400包,价款200万元,星海公司、宏利公司为共同需方,各提货200包,价款各为100万元,货到2个月后付款。发货后3个月过去了,两公司以种种借口搪塞,不付万利棉纺厂的货款,万利棉纺厂遂以兴盛集团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下属公司的经济责任。 兴盛集团辩称:星海公司为独立法人,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万利棉纺厂应以星海公司为被告。而宏利公司已被张某承包,在承包协议中明确规定,承包期间,债权债务由张某负责。因此兴盛集团不承担责任,请求法院驳回万利棉纺厂的诉请。 [案例3] 天路皮革有限公司是江苏省一家大型生产皮革制品的企业,下设两个分公司,分别是北京分公司和广州分公司。2000年6月5日,广州分公司经理刘某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和合同文本与兴业百货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广州分公司提供特质皮箱1000个,每个800元,总金额是80万元。并同时规定了商品质量、履行期限、违约金等主要条款。合同订立后,兴业百货公司即按合同约定付给了广州分公司定金8万元。一个星期后,广州分公司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货,但经兴业百货公司检验,皮箱质量明显不符合合同约定,于是兴业百货公司当即提出质量异议并且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而广州分公司却坚持要求兴业百货公司按合同如期付款。于是兴业百货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广州分公司参加了诉讼并要求天路皮革有限公司(总公司)参加诉讼。但总公司认为广州分公司常年在广州经营,平时的经济效益都留在分公司,只上缴约定的承包金额;而且,按天路皮革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下属分公司经理的委任,须经董事会决定,董事长签字,而广州分公司现任经理刘某却是由本公司经理李某擅自以本公司的名义委任的,对于刘某的行为,本公司不支持,也不承担民事责任。 在本案民事责任的承担上,法院内部出现了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天路皮革公司经理李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擅自委任刘某为广州分公司经理,此行为是职务上的越权行为,不能代表公司的意志。因此,刘某的广州分公司经理的身份是不合法的,其代表广州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刘某承担,天路皮革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另一种意见认为,刘某任分公司经理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这是公司内部的事务,并不能因此影响其行为在对外关系中所具有的合法性,不能以其内部关系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天路皮革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但由于广州分公司平时只上缴约定的承包金额,有独立的经济利益,故应由天路皮革公司和广州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应如何

公司法入股的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入股的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题要 入股方式主要有资金,设备,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可以评估的财产。可以以技术,不动产、动产,价值经过评估或者所有股东认可后获得相应份额的股权。公司法规定资金占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 离婚证起诉离婚程序离婚起诉书协议离婚离婚损害赔偿离婚诉讼 已经创办的公司,在日后经营的过程当中,也是有可能增加新股东的。所以对于各位投资者来说,如果想要投资入股哪一家公司的话,也可以提前了解一下▲公司法入股的方式是怎么规定的?因为现在市场经济的运行法则是非常的灵活多变的,如今的入股已经不仅仅只能通过现金的方式进行了。 ▲一、公司法入股的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1、民间所谓“入股”多数是指与他人合伙。合伙主要是与人的合作,因此对合作伙伴的人品、信誉、能力、资源、管理和组织水平等方面应当有比较充分的了解,最好是对合伙事务的管理与运作有共同的志向和目标,性格上也要能基本合得来。此外,还要注意合伙事务的盈利前景如何。如果

已经成立合伙组织,应当考察此前是否有亏损,是否外债未了结等等。如果是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合伙企业,加入合伙后应当办理工商登记。如果是个体户,可不经工商登记,但至少应当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 2、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入股”,需要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验资、签署协议、修改公司章程、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申请工商变更登记,程序比加入合伙更加复杂。 3、入股方式主要有资金,设备,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有比例要求)或其他可以评估的财产。可以以技术(专利权、商标专用权、技术秘密等),不动产(土地、房屋、店铺等)、动产(资金、机动车辆),价值经过评估或者所有股东认可后获得相应份额的股权。公司法规定资金占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 ▲二、投资入股的注意事项 (一)首先应该确定新加入的股东是准备用现金,还是实物或技术入股。除现金外,实物或技术应通过评估先确定价值。 ( 二)如果新加入者投入的是现金,可采取增加原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原股东转让其部分投资而保持原注册资本不 变两种参股方式。 1 入股之前先搞清公司到底有多少家当,也就是净资产

(完整版)经济法项目2公司法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公司成立日期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股东协议签订之日 B.股东会议召开并作出决议之日 C.向工商机关申请登记之日 D.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抽回其投资的是( )。 A.缴纳出资后 B.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 C.提出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后 D.公司成立后 3.下列公司组织机构中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B.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4.下列有关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B.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C.公司经理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D.公司董事会秘书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5.刘某出资12万元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刘某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B.决定用公司盈利再投资设立另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决定减少注册资本5万元 D.决定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二、多项选择题 1.甲、乙、丙三个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选举和更换全部董事 B.选举和更换全部监事 C.解聘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2.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 A.事先认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的总额高于30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 B.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C.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D.提议召开董事会 3.乙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了一名监事甲。甲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审计法律—第五章行政法第六章公司法练习题

第五章行政法 一、单项选择题 1、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属于: A、申诫罚 B、财产罚 C、能力罚 D、人身自由罚 2、可以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设定的是: A、国务院部委规章的设定权 B、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 C、行政法规的设定权 D、法律的设定权 3、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一般为: A、15 日 B、30 日 C、60 日 D、90 日 4、甲公司如果对A省的B海关的处罚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复议,有权受理该复议申请的机关是: A、A省人民政府 B、B海关 C、B海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D、国务院 5、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时间是: A、60日内 B、30日内 C、90日内 D、70日内 6、下列关于人民法院第一审普通程序判决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B、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不可以判决变更

C、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做出第一审判决 D、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该义务 7、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 A、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B、自行移送 C、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指定管辖 D、报请上级人民政府指定管辖 8、行政复议机关在保证复议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复议工作,审结案件,属于行政复议的: A、合法原则 B、公开原则 C、及时原则 D、准确原则 9、下列关于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行政复议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引起争议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裁决的活动 B、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C、行政复议是由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的行为。当事人不申请,行政机关不主动复议 D、行政复议是以行政主体为申请人的行为 10、下列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不正确的是: A、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要求 B、行政合理性原则是对行政法性原则的补充 C、行政机关必须对违法的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D、我国行政法上的合理原则,并非是一项单一性原则,由比例原则和平等原则组成 11、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国务院行使 B、接受委托的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C、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 罚 D、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新《公司法(2017最新)》对公司出资与验资的新规定

遇到公司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3510371803.html, 新《公司法(2017最新)》对公司出资与验资的 新规定 在中国,凡设立企业或变更登记,都要办理法定的验资手续。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经修订过3次。首次发布于1993年12月29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作出第一次修正;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作出第二次修正;2017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第三次修订。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国务院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作出了相应的修改。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共十三章二百一十九条,其中对公司出资与验资作出了不少新的更加明确的规定,对指导设立企业、变更登记与验资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降低公司注册资本的门槛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原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规定,例如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资本要求一次缴清。 修订后的公司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的规定。统一规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低到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低到500万元,大大降低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门槛,有利于更多的公司诞生,有利于发展市场经济。当然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二、允许公司分期缴纳出资额 原公司法规定内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一次缴清。修订后的公司法要求公司(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

经济法中的公司法

公司法 一、股东的义务之一 出资责任 股东如果不按照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1)由50人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3)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4)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非法出资: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 (一)股东会 (二)董事会及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成员3人至13人。(奇数,弃权视为不同意)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由股东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董事义务:竞业禁止。若获益则归公司,损益则自己承担。 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 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020注会经济法70分讲义

目录 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 (1) 第一节法律基本概念 (1) 第二节法律关系 (3)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7)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7) 第二节代理制度 (14) 第三节诉讼时效 (17)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20) 第一节物权法律制度概述 (20) 第二节物权变动 (22) 第三节所有权 (25) 第四节用益物权 (28) 第五节担保物权 (31) 第四章合同法 (39) 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 (39)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40) 第三节合同的履行 (43) 第四节合同担保 (47)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52) 第六节合同的终止 (53) 第七节违约责任 (55) 第八节买卖合同 (57) 第九节赠与合同 (62) ·1·

第十节借款合同 (64) 第十一节租赁合同 (68) 第十二节融资租赁合同 (72) 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76) 第一节普通合伙企业 (76) 第二节有限合伙企业 (83) 第三节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86) 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 (88) 第一节公司法基本概念与制度 (88) 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 (99) 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 (106) 第四节公司的财务会计 (110) 第五节公司重大变更 (111) 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 (114) 第一节股票的发行 (114) 第二节股票的上市与交易 (123) 第三节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 (124) 第四节上市公司收购和重组 (128) 第五节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 (136) 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140) 第一节破产申请与受理 (140) 第二节管理人制度 (144) 第三节债务人财产 (145) 第四节破产债权 (153) 第五节债权人会议 (155) 第六节重整 (158) ·2·

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含所属子公司)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即对能单独控制、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或能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股东大会、董事会、各子公司是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章程》授予的权限进行投资决策。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和股权处置应遵循的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公司整体持续较快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3、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出资人资本安全;

4、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 第二章对外投资方向 第五条对外投资的方向 1、具备相当规模,适合整体经营,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投资。 2、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且对所属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 3、市场前景较好,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不大的社会通用性业务,鼓励引入外部增量资金,利用企业现有存量资产的投资。 4、利用社会资源,发挥企业优势,预期投资回报率高的收益性投资。 第三章对外投资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第六条集团作为对外投资主体。集团所属子公司原则上不得进行对外投资。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其对外投资权限要按照经《公司章程》的规定权限执行。 第七条以集团为主体的投资项目和以所属子公司为主体的投项目不论规模大小,一律由集团董事会审议,并报来宾市国资委审批。 第八条追加投资项目要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

经济法公司法练习题

第三章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拟吸收合并乙公司。下列关于乙公司解散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乙公司不必进行清算,但必须办理注销登记 B.乙公司必须进行清算,但不必办理注销登记 C.乙公司必须进行清算,也必须办理注销登记 D.乙公司不必进行清算,也不必办理注销登记 2.甲是乙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B.甲应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可以没有独立的财产,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业,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但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因犯有贪污罪被判处刑罚后,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是( )。 A.执行期满未逾1年 B.执行期满未逾2年 C.执行期满未逾3年 D.执行期满未逾5年 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监事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D.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无须办理的事项是( )。 A.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B.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C.召开股东会作出修改章程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记载的决议 D.申请变更工商登记 6.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l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l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C.公司监事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l年内不得转让 D.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7.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拟对公司为股东甲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表决。下列有关该事项表决通过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该项表决由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B.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C.该项表决由除甲以外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六章 公司与公司法

第六章公司与公司法 第一节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公司概念:由1个以上的股东依法设立的营利性法人。(强调社团性、独立人格、营利性) 公司的五大特征:人格性、社团性、营利性、股东的有限责任、永久存续性 一、人格性:公司与合伙企业的显著差异在于公司具有法人地位,是一个独立的“人”。 1、公司的权利能力 公司的权利能力始于公司成立,终于公司终止 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性质上的限制;法律上的限制;公司章程的限制。 2、公司的行为能力:公司能够以自己的意思和名义,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与自然人的首要差异在于,公司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和消灭。 股东大会:权利机关 董事会:决策机关 经理:执行机关 监事会:监督机关 3、公司的责任能力:系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必然逻辑延伸 独立的财产是责任能力的基础,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故公司财产必须独立于股东的财产。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这是公司独立人格的物质保障。 公司责任能力包括公司的:侵权责任能力、行政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 侵权责任能力:公司的代表人或代理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能力与刑事责任能力:公司在追求营利的过程中,因违反公司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而被课以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情形。前者包括处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后者包括对公司处以罚金。 二、社团性 公司属于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 集中管理是公司社团性的首要表现。公司由公司机关管理公司事务,而非股东直接进行管理。股东可以分散风险是社团性为股东带来的切实利益。 社团性有利于公司吸收社会闲散资本,实现资本的集聚和集中,壮大公司规模;同时也为股东分散投资,分散风险提供了良好机会。 三、营利性 社团法人分为营利性社团法人和公益性社团法人。公司属于营利性社团法人。这表现在公司的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的是营利活动,追求的是公司价值最大化,股东追求最佳投资回报。这是公司与公益性法人区分的关键。(大学、医院等公益性法人虽然营利,但不能将其营利分配给其社员)

第一章 公司概述

第一章公司概述 教学目的与要求:1、掌握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了解公司的基本分类,熟悉公司与其他企业形态之间的区别。2、理解公司法的性质与特征,分析其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3、熟悉新公司法修改的主要特点。 第一节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公司的分类 (了解)英美法系的分类: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 (一)封闭式公司又称为不上市公司、私公司或非公开招股公司,其特点是公司的股份只能向特定范围的股东发行,而不能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向社会发行,股东拥有的股份或股票可以有条件地转让,但不能在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买卖或流通。 (二)开放式公司又称为上市公司、公众公司或公开招股公司,其特点与封闭式公司正相反,它可在证券市场上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拥有的股票也可在证券交易所自由地买卖或交易。 注意英美法系中的这两种公司与大陆法系中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的不同。 依信用基础不同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 本公司与分公司(内部管理关系) 本国公司、外国公司与跨国集团(此处有一案例) 案例:Manatee Towing co. 是一家外国公司,2002年12月,计划在中国设立几个分支机构,开拓中国市场。Manatee Towing co. 向有关当局提交申请、公司章程、有关文件,得到批准。后Manatee Towing co.分支机构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2003年4月1日,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月25日,Manatee Towing co.分支机构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2005年4月,Manatee Towing co.分支机构亏损1200万元。债权人起诉Manatee Towing co.分支机构,要求偿还欠款。 你认为: 1、Manatee Towing co.分支机构在设立过程中,是否有不妥之处?

公司法(试题及答案)

龙煤集团财务知识竞赛复习题公司法 公司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关于公司的年度检验,正确的有()。 A.公司登记机关应于每年3月1日至6月1日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 B.公司在接受年度检验时,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C.设立分公司的公司提交的年度检验材料与其他公司相同 D.公司应当缴纳的年度检验费为50元 2.2009年1月5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并作出相关的决议,此次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了公司章程, 那么公司股东应当在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A.10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3.某电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四位股东共同出资成立的,其注册资本为12万元。根据规定,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至少为()。 A.2万元 B.2.4万元 C.3万元 D.3.6万元 4.甲、乙、丙三人欲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拟定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现他们就设立公司的有关事项咨询某律师,该律师的下列说法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由董事会对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事项作出决议 B.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但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3万元 C.股东在认缴出资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不得抽回出资 D.甲、乙、丙三人共同研究开发的一项专利技术,评估作价50万元,他们可仅以该项专利出资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A.检查公司财务 B.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C.对董事的行为进行监督 D.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6.王某听说新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便向律师咨询,打算自己成立一人公司,律师的建议中错 误的是()。 A.王某的一人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并应当一次足额缴纳 B.王某只能成立一个一人公司,且不可以再投资设立其他的公司 C.王某的一人公司不设立股东会 D.王某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下列各项中,不是由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的是()。 第1页

某某投资公司法律法规实施细则

注:划横线部份为王小军律师行之修改意见(日期:30/7/2003) xxx(中国)投资 章程 二零零三年七月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投资者 第三章组织形式 第四章经营目的与围 第五章注册资本 第六章董事会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八章财务及会计 第九章税务与利润分配 第十章外汇管理 第十一章职工 第十二章工会组织 第十三章保险 第十四章经营期限与解散 第十五章章程的修改 第十六章补充条款 第十七章法定文字 第十八章生效日期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中华人民国(以下简称“中国”)其他有关法律及规定,xxx(中国)投资控股就其在中国设立xxx(中国)投资(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xxx(中国)投资 公司的英文名称:New World China Investment Holdings Co. Ltd. 公司的注册地址:市淮海中路300号B3层 邮编:200021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xxx先生 职务:董事长 国籍:中国 第三条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中国其他有关条例及法规设立的外资企业。 公司具有中国法人地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外资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令和中国有关的条例和法规。 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的成立日期。

第四条 公司应由投资者(定义如下)出资成立。投资者应根据本章程第九条的规定缴付百分之一百的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 投资者为: xxx(中国)投资控股(以下简称“投资者”) 注册地址:中环皇后大道中十八号 xxx大廈第一期九楼 :(852) 2131 6790 传真:(852) 2131 0216 授权代表: :xxx先生 职务:董事长 国籍:中国

经济法-公司法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一)概念及特征 1.概念: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2.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1)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3)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4)公司的所有权归股东共同所有,公司最终由股东共同控制。 (二)种类 ·所承担责任划分 1.有限责任公司(封闭性) 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组织形式。 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是人资两合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实行资本金制度。 (3) 股东人数有上限(50以下)。 (4)不能公开募股,不能发行股票;不必向社会公开披露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等信息。 (5)组织机构设置的灵活性;设立程序的简便性。 2.股份有限公司(开放性) 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2)可以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 (3)股东人数不限。发起人数:2-200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股票可以自由转让。 (5)生产经营以及财务要公开。 3.无限责任公司。4.两合公司。 ·注意分公司与子公司区别: (1)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说明: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司。 例:母公司与子公司:微软(中国)有限公司 /微软中国区(子公司) 总公司与分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二、公司法的概念及特征 (一)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与活动的法。 广义的公司法是指国家关于公司的设立、组织与活动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总称。 狭义的公司法是指关于公司的设立、组织与活动的单个法律。

中山大学《公司法》讲义及思考题(导论和第一章)

前言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二、本课程的学习内容 理论和争议 现状与发展 问题及解决 三、学习与研究方法 四、本课程的内容和框架结构 五、学习参考资料 教材和著作 赵旭东主编:《公司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江平主编,方流芳副主编:《新编公司法教程》(第二版),法律出版社。 周友苏著:《公司法通论》,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台)柯芳枝著:《公司法论》,三民书局印行,1997年版。 (日)末永敏和著,金洪玉译:《现代日本公司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 (德)托马斯·莱塞尔、吕迪格·法伊尔著:《德国资合公司法》(第三版),高旭军、单晓光、刘晓海、方晓敏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加拿大】布莱恩R·柴芬斯著:《公司法:理论、结构和运作》(牛津法学教科书译丛),法律出版社2001年4月版。 张维迎著:《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刘连煜著:《公司法理论与判决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江平主编、赵旭东副主编:《法人制度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蒋大兴著:《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方法???判例?制度》,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王红一著:《公司法功能与结构法社会学分析——公司立法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Gower and Davies, Principles of Modern Company Law (8th ed), Thomson, Sweet & Maxwell 2008. Larry E. Ribstein and Peter V. Letsou, Business Association (4th ed), Anderson Publishing Co 2003. Adolf A. Berle, Jr. and Gardiner C. Means, The Modern Corporation and Private Property, Revised edition, Adolf A. Berle,1968. Frank H. Easterbrook and Daniel R. Fischel, The Economic Structure of Corporate Law,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网络资源 法学期刊和法学网站(学术期刊网;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国外:https://www.wendangku.net/doc/3510371803.html,) 国内相关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通过, 2005年修正)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8月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3年通过,1986年,1987年修订)及《实施条例》(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通过,2000年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通过,2000年修改)及《实施细则》(1990年发布,2001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200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12月29日,2005年修订) 我国《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税收征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有关企业的规定 我国关于外资保险、证券等公司、外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法规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管理的有关规定 国外立法 United Kingdom Companies Act 2006 Takeover Code Combined Code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UK Listing Rules United States

企业集团公司章程行为准则

A集团章程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集团的组织和行为,保护企业集团母公司、子公司和成员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企业集团行为准则,集团母公司、子公司和成员企业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企业集团名称:A集团 第二条 一、母公司名称:A股份有限公司 二、母公司住所:湖*省*市*区**路*号 第三条企业集团的宗旨: 企业集团是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本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企业集团以投资效益最大化为原则,以产权关系为纽带,充分发挥集团成员的优势,实现生产协作、服务产品开发、技术交流、信息、服务相结合。从而促进成员企业资产优化配置,增强企业活动和竞争能力,创造最佳经济效益。 第四条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生产经营联合、协作方式: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 子公司是母公司对其拥有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

的其他成员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各成员企业在平等、互利、合作、自愿的基础上参加本企业集团。企业集团在各成员企业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推进各成员企业之间的生产经营联合,不干预成员企业的经营决策活动,不享受成员企业经营活动的成果,也不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本企业集团名称;参股公司经企业集团同意也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本企业集团的名称。 企业集团名称可以在宣传和广告中使用,但不得以其名义订立经济合同,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企业集团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权: 一、企业集团管理机构的组织: 1、企业集团设董事会,作为企业集团的协商机构, 决定企业集团活动有关事宜。 2、企业集团董事会由其母公司董事长及其他成员企业推 举1名成员组成。推举的董事会成员为成员企业的董事会成员。 3、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1 次。董事的任期为3 年。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董事会对企业集团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确定企业集团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规划;

经济法公司法案例分析

公司法案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 1、甲、乙均为某电子有限公司的董事。2004年10月,甲、乙又与公司外人员丙合伙开办了一个无线电厂,从事收录机的生产,其产品与电子公司的产品相同。2007年2月,电子有限公司发现甲、乙的这一行为,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免去了两人的董事职务,并要求两人将其经营无线电厂所得共计32万元交给公司。两人当场拒绝,公司遂诉至法院。 问:(1)甲、乙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2)该纠纷应如何处理? 答:(1)甲、乙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关于董事、经理竞业禁止的规定。公司法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2)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会有权罢免公司董事职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从事上述营业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归公司所有。所以,公司股东会决议应该确认有效。甲、乙应将经营无线电厂所得32万元交给公司。 出资 2、甲、乙、丙、丁、戊意欲成立一家丽人美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l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 丽人美容公司成立之后经营惨淡,已欠A银行到期贷款l00万元。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美容公司唯一盈利的美容用品工作室分出去,另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美容用品厂。后美容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宏达公司。问题: (1)美容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原因何在? (2)美容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为什么? (3)美容公司设立美容用品厂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之后, 美容公司原有债务应当如何承担? (4)乙在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5)A银行如若起诉追讨美容公司所欠l00万元到期贷款,应以谁为被告? 原因何在? 答:(1)出资有不合法之处:劳务出资不合法。其他出资合法。 (2)组织机构设置合法,公司法规定规模小或者股东人数少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3)设立美容用品厂的行为性质上属于公司法人分立。分立后的两家法人要对分立以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5)可以两家公司为共同被告,也可以单独起诉其中任何一家公司,因为两家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出资、登记手续 3、发起人A、B、C签约共同设立一家卫生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其中,A以技术秘密出资,作价l5万元;B 以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C以现金17万元出资。后C因资金紧张实际出资l4万元。请问:(1)该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有效成立?为什么? (2)以非货币形式向公司出资,应办理什么手续? (3)C承诺出资l7万元,实际出资l4万元,应承担什么责任?

ACCA《F4公司法与商法》精选讲义第一章(1)

ACCA《F4公司法与商法》精选讲义第一章(1) 本文由高顿ACCA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Session 1 The Nature, Source and Purpose of Management Accounting Main contents: 1. Data and information 2. The managerial processes of planning, decision making and control 3. Responsibility accounting 4. Management accounting and financing accounting 5. Presentation of management information 1.1 Data and Information · Data consists of raw materials, which include numbers, letters, symbols, facts, events and transactions, that have been recorded but not yet processed into a form suitable for use. · Information is data which has been processed in such a way that it is meaningful to the person to the person who receives it. (for decision making purpose) The attributes of good information can be identified by the “ACCURATE” as shown below: · Accurate: accurate enough for the purpose · Complete: all the necessary information · Cost- effective: benefit > costs · Understandable: clear and easy to understand

集团公司法依据设立子集团公司的规定

【公司法规定】关于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本条是对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规定 一、分公司的设立 1、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或资格,它可以有自己的名称,如办事处、分行、分公司等,但其名称应反映其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分公司也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作为本公司的财产而计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之中,同时本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分公司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2、分公司的设立也无须经过一般公司设立的许多法律程序,而只是在当地履行简单的登记和管理手续即可,也即是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二、子公司的设立 1、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2、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子公司相关法律知识 时间:2010-05-04 13:29 来源: 互联网点击: 5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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