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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毒疫苗事件案例分析

山西毒疫苗事件案例分析
山西毒疫苗事件案例分析

山西毒疫苗事件案例分析

一、山西毒疫苗事件经过或情况

自2002年SARS暴发以来,公共卫生的安全就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的爆发更是绷紧了社会的神经,公共卫生无小事也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

根据医学常识,疫苗常常是减毒或者灭活后的病毒,本身也常有一定副作用,但大多在可控范围内。疫苗因为是活性物质,又事关人的生命安全,所以在生产、运输、储藏、销售过程中都有严格的规范,某一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疫苗的失效,甚至带来不可预见的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情况。

从2007年5月开始,山西省疾控中心职工陈涛安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山西疫苗存在的内幕,称该中心将疫苗配送权力“出租”给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靠垄断攫取了巨额利润,造成山西疫苗市场秩序紊乱。

陈涛安的举报引起了卫生部和山西省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2007年9月30日,山西省纪委部门展开调查,山西省卫生厅组建了相关调查组。

2007年12月3日的《中国青年报》上,记者刘万永采写的《一家小公司是怎样垄断山西疫苗市场的》一文,即率先揭露了山西疫苗市场完整的利益链条,引起巨大反响。

报道中概述到山西近百名儿童注射疫苗后或死或残,或引发各种后遗症,问题疫苗成为最大怀疑对象。报道还披露山西省疾控中心和疑似卫生部部属企业联手垄断山西疫苗市场,在贴标签时,导致大量疫苗长时间暴露在常温下,有可能造成失效。山西省卫生厅已断然否认报道所反映的问题。卫生部要求山西尽快报告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但当地卫生部门称一切正常,故引起较大舆论争议。

2008年1月28日,著名法学专家、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和卫生部首席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卓小勤等20多位专家学者,在北京召开了“山西疫苗事件”法律透视研讨会。针对疫苗的市场混乱现象举行高级别专家研讨会,这是很罕见的事情。

在案件披露前8个月,山西省疾控中心职工陈涛安向太原市检察院、山西省纪委、卫生部等机构发出实名举报,指称山西省疾控中心自2006年起,将疫苗配送权力“出租”给注册资本仅50万元的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所有二类疫苗必须经过该公司才能被接种,该公司靠垄断和转移国家财政预算外收入攫取巨额利润,并可能造成近3000万元国有资产流失。

2010年《中国经济时报》一篇题为《山西疫苗乱象调查:近百名儿童注射后或死或残》的报道在中国的各大网站上疯传。这篇近两万字的调查报道揭露了山西的一些疫苗在流通使用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一时间,举国皆惊。新闻出来当日下午,山西省卫生厅对此紧急回应,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山西接种点库存疫苗抽取样品进行委托检验,检验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未接到因注射疫苗出现聚集性异常反应的报告;几乎与此同时,《中国经济时报》的此篇报道,在很多网站上已被删除;案发当晚8时许,卫生部发文称“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有关调查工作,要求山西省卫生厅尽快报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新的情况”。案件至此告一段落,但截至目前政府还没有一个最终答复。

在整个案件中,媒体报道称山西近百名儿童注射疫苗后或死或残,目前已经引起了政府部门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一事件称为山西疫苗事件。

二、相关背景信息

2005年12月28日,山西省疾控中心向各市疾控中心发出《关于成立生物制品配送中心的通知》,明确提出:配送中心具体工作委托北京华卫公司负责,主要工作是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所需的疫苗配送及第二类疫苗的供应和管理。该配送中心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

据了解,北京华卫公司和山西省疾控中心所签协议的有效期从2006年1月1日开始,为期5年。

同时,山西省疾控中心声称,因为《疫苗条例》规定省、市疾控机构不能供应二类疫苗,利用公司的资质开展疫苗供应和管理,是贯彻《疫苗条例》的新模式。

据分析,这是疾控中心和华卫公司对“商机”的把握,因为二类疫苗从出厂到零售的差价很大,一支10元出厂价疫苗,零售可达30~50元。

山西省疾控中心会议纪要(2005年第14期)记载: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经中心办公会研究决定……经过慎重考虑,认真研究,最后确定了卫生部部属企业北京华卫公司进行二类疫苗的市场经营,每年交中心380万元(每季度交一次),另交50万元的风险抵押金。

目前报道中可掌握这个信息,北京市工商局的工商登记资料复印件显示,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年底,由田建国、黄彦红、于莉共同投资开办,法定代表人为田建国,注册资本50万元。而北京华卫公司法定代表人田建国的名片,一面印有“卫生部产业协会副秘书长”等头衔,及北京华卫公司总经理;另外一面则印着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送中心主任。

而据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称,北京的华卫公司是卫生部专门配送疫苗的部属企业,配送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价格也压得很低,是真正让人民受益。

但目前新闻媒体从卫生部办公厅了解到,卫生部没有办任何经营性的公司,卫生部疾控部门也没有任何专门从事疫苗配送的公司。

作为一个注资仅50万元的私营公司,为了解决公司资金问题,北京华卫公司同时以山西省疾控中心的名义,与临汾、吕梁、长治、运城、晋城、朔州等6个地市级疾控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以65万元、30万元、17万元不等的价格“买断”了属地疫苗供应和管理权,《合作协议》规定,市疾控中心成立生物制品配送分中心,省中心保证不向分中心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配送二类疫苗,市中心保证从省中心采购疫苗,同时“在所辖区域内沟通和协调区县CDC和接种单位的疫苗采购渠道,确保市场控制力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要真正理解这次“疫苗事件”,就必须理解中国的“疫苗体制”。在卫生部出台《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之后,疫苗分为二类,一类是免费的(所谓一类疫苗),是政府完全“埋单”;一类是“市场化”的(所谓二类疫苗),由被注射者自己掏钱。这样的分类也是恰当的,因为“二类疫苗”包含着很多特殊需求,而不像“一类疫苗”是针对基础需求(比如小孩“乙肝疫苗”)。同时,“二类疫苗”鼓励疫苗生产企业竞争,而在“疫苗事件”中,我们暂时还没有看到生产商的问题。实际上,当卫生部在2008年抽查二类疫苗的结果也证明了生产者是没有问题的,也就是说,在这个事件中,“市场化”并没有产生“生产环节”的质量瑕疵。

“疫苗事件”出在了流通领域,北京华卫从山西省疾控中心获得“排他性的经营权”,这是权力改造市场格局的结果,权力扭曲了市场化。此时,市场变成了权力体制的衍生物。对于市场化的“二类疫苗”而言,省疾控中心通过招标方式从生产商那里获得疫苗,然后省内各地疾控中心从省中心获得疫苗,然后疫苗接种单位(包括医院、社康等)从当地疾控中心获得疫苗。流通的过程,也是中间环节加价的过程,据说各省都有一个利润的分配比例。坦率地说,疾控中心唯一的“财源”就是疫苗,因为除疫苗以外,疾控中心没有任何其他药品的权力。

三、事件概述

2010年3月17日《中国经济时报》“疫苗”一文对山西疫苗案件进行报道,案件中山西省疾控中心改造了原来的配送体系,建立新的配送中心,并将中心“外包”给北京华卫公司,并且让北京华卫获得了全省范围内的垄断经营权,它配送的疫苗是指定的、必须采用的

“标签疫苗”(上有“疾控专用”字样)。而北京华卫在疫苗配送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了大量问题疫苗——比如“高温疫苗”,导致很多孩子因注射这些问题疫苗而死亡或者伤残。现在,北京华卫已经不知所踪。

山西疫苗乱象在2007年就开始不断公开报道。通过媒体揭示了权力租赁的实情,清晰展示山西省卫生厅与恶性垄断企业间的利益链条:一家私人小公司托管了山西疫苗市场,既利用疾控中心的权力调控及引导市场,又以疫苗批发企业的身份高价倾销疫苗。山西省疾控中心是台前幕后的推手,提供政策支持,帮助制造接种疫苗的机会,收取合作分成。在政府部门的荫庇下,这家注册资本只有50万元的私人公司在22个月内从山西获利1亿元。当年也发生过疫苗接种事故,山西省卫生厅赔偿了一起。现在近百名儿童接种疫苗后发生的惨剧将山西疫苗问题重新拉回公众视野。截至目前整个事件还没有一个合理解释,而山西省已成为全面对面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问题最差的省份。

四、原因分析

疫苗流通过程,不仅仅是一个物流概念,更重要的是一个疫苗质量维护的过程,最重要的就是“冷链建设维护”。因为疫苗是异体蛋白物质,对光照、温度十分敏感,一定要低温保存。所以《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分别在第十条、第十六条和第三十六条强调药品批发企业必须有冷链建设能力,保证疫苗质量。而各地要对疫苗的冷链系统经费给予保障。但在“权力衍生型市场化”体制下,山西省疾控中心取消了原来的配送站体系,因为这不妨碍他们可以从国家那里“捞取”冷链系统经费。实际上,山西省疾控中心不仅将疫苗流通,也将冷链系统“外包”出去。疾控中心既享受了政府的财政补贴,同时也获得了外包的收入。而获得市场垄断权的北京华卫为了其利润最大化,竟然将冷链系统费用“节省下来”,将疫苗流通变成“货运物流”。于是出现了奇特的场景:北京华卫不提供经费维修坏了的冷藏车制冷机,让一些临时工钟点工在高温下给疫苗贴上“垄断专用的标签”。这一场景充分证明了,当权力控制了市场化之后,市场将制造前所未有的悲剧。而“市场化”这一语辞就承担了“罪名”,权力之手安之若素。可以预见的是,“蒸发掉”的北京华卫将承担所有罪名,官僚机构则潜伏不语。正如有文章指出,有时候不是市场制衡权力,而是权力衍生出市场,并在出事后获得“挡箭牌”,模糊了愚蒙大众的认知,这也是坏体制为什么存活时间越长的原因。

四、看法或建议

通过对案例的研究和分析,我个人认为应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商业化,尤其是防止疾病控制中心变卖其监管权。减少其通过设立垄断、变卖监管权牟利的动机。

通过报道可以看出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消息中已经暴露了目前的疫苗供应机制,乃至整个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大制度缺陷。山西方面经过调查后承认,媒体报道涉及的疫苗经销商,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在进入山西疫苗市场时,没有经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同样是媒体报道之焦点的山西省疾病控制中心前主任栗文元也存在问题:按照协议,北京华卫时代公司未获得疫苗的供应权向疾控中心交了50万风险抵押金,栗文元违规拿出其中的27万购买了小轿车,由个人使用。山西方面虽然说,“目前未发现栗文元其他问题”,但我个人觉得这个问题恐怕就已经是一个相当严重的违纪甚或违法问题。

山西省疾控中心被承包给自称是“卫生部大企业”的北京华卫时代公司,该公司在之后两年垄断了山西省的疫苗销售。山西省疾控中心以行政命令与建议的形式强行推广该公司经销的所谓“标签疫苗”。这样的官商合谋体制,大大增加了出问题的几率:首先是疾控中心的官员可能多个环节陷入权钱交易泥潭,其次,如此权钱交易,企业经销的疫苗就难保不出问题。

但如果仔细收集一些资料,分析考察一下目前的公共卫生体系的现实,却又不能不承

认,这种官商结构体制的形成,似乎具有某种必然性。首要的原因是,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体系的拨款严重不足,甚至无法保障疾病控制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长期以来,各级政府的财政安排存在严重缺陷:医疗卫生开支在政府总开支中所占比例本来就过低,政府在安排医疗卫生开支时又存在着重医疗轻公共卫生的倾向,各级政府可以拿大笔钱兴建医院,或者给医院拨款购买先进设备,却舍不得向公共卫生体系投入。

这种经费紧张局面也导致另外一个严重后果: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从事任何一项本应分内的工作,也可能将其变成一项商业活动。在某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内存在着一种强烈的动机,变卖自己掌握的监管权力,以换取紧缺的金钱,这包括廉价变卖疫苗监管权。为此,它很可能将疫苗供应权出售给质量并不稳定、但舍得资金进行贿赂的疫苗供应商。疾控中心放弃了监管责任,而成为那些最为胆大妄为的经销商的帮手。

所以我认为改革的第一步应该是,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商业化,尤其是防止疾病控制中心变卖其监管权。为此,首先应当切实保障这些机关的经费,让这些机关的工作人员能够产生职业尊严感,减少其通过设立垄断、变卖监管权牟利的动机。在此基础上强化对其问责和监管,从制度上说,可以考虑把它改造成为一个独立的专业性公共服务机构。

最后回到事件中来,其实在山西疫苗事件中,是不是疫苗致死致残,在现在所能证实的信息判别起来的确有相当难度,这涉及复杂的流行病学调查过程和产品质量的检验过程。也许疫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在正常范围之内,致死致残确另有原因,我们一方面要继续追问造成这些孩子悲惨命运的原因,另一方面,对一些事实和问题也不能掩盖或者敷衍了事。因此在整个事件中我始终存在以下几点疑问。。

第一,疫苗在运输储藏过程中,是否有高温暴露的情况,如有,至少说明了这些疫苗的使用已存在安全隐患。许多药品需要低温保存,这是基本的常识,作为医药生物技术公司的“北京华卫”,又怎能置常识于不顾?

第二,“北京华卫”在经营疫苗的过程中,有没有取得许可?我们虽然不能就此断言短时的高温暴露就一定带来灾难性后果,但程序的正当合理,是保证最终接种质量的一个要件,如有疏漏,有关部门难辞其咎。

第三,《中国经济时报》报道提到,原本是私人企业的“北京华卫”竟能以“卫生部企业”的假招牌空降山西,并依靠各种“政策便利”迅速取得疫苗的垄断经营地位——这究竟是真是假?如果为真,这里面就存在着官商勾结并造成极恶劣后果的行为。

第四,山西省卫生厅称,疫苗检验合格、未出现聚集性异常反应,当然可以部分证明疫苗的安全性,但离全面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还有相当距离,检验合格的结论是在什么情况下做出来的?抽检是否及时?抽检过程中有没有保持独立公正?散在的异常反应经过集合,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是否显著高于国家标准?这些问题对于事件的定性有着直接的决定作用,需要进一步澄清。

第五,报道中还提到,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门负责防病信息的原信息科科长陈涛安称,“2006年以来,山西境内确实出现了大量的问题疫苗,也就是高温暴露疫苗,这样的疫苗已在山西省长期使用,必然会大幅度提高疫苗接种不良反应概率。”为何早露苗头的问题疫苗,经当地媒体报道后并未得到有效处理,仍然“长期使用”?

第六,山西疾控中心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在这一事件中是否扮演了不光彩角色,比如监管不力、追逐利益、隐瞒真相?近些年来,各地疾控中心几乎都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照理应超脱部门利益,专心致力于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但是,现实中,还是有一部分承担健康卫士角色的公共卫生单位凭借垄断地位,参与逐利行为,一方面吃着皇粮,一方面又在分享市场经济带来的收益,歪曲了公共卫生的公益属性。二类疫苗不是强制接种的品种,所以交给市场调节,本身是好事,但如果有人(或企业)钻空子,以市场之名,行垄断之实,利

用公权力聚敛财富就另当别论了。山西省疾控中心在此次疫苗事件中,有没有违规的动作,希望能给出明确的答案。

孩子是接种疫苗的主体,对于孩子的伤害是任何一个社会都不能容许的,这是一条伦理底线。公共卫生以践行人道主义为宗旨,即使含有商业行为,也要守住“不伤害”的伦理准则。同样,我们相信,此次的调查工作当会守住公正负责的伦理底线,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举报旺旺事件舆情分析报告

举报旺旺事件舆情分析 [事件回顾] 北京青年报2016年10月26日称:近日,广西南宁市的谢先生因写信向执法部门投诉举报,“买了一袋旺旺雪饼,连续食用多天,运气并没有变旺、变好”,要求商家赔偿。但没想到这封举报函被人公开上传至网络,不仅形成了网络热点,谢先生的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也遭到泄露,因此受到许多人的嘲笑和骚扰。 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股工作人员否认信件是他们泄露的。 随后网易、腾讯、凤凰等主流媒体纷纷转发评议。 [舆情梳理及分析] 该事件引起了许多媒体的评议,媒体的聚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维权意识。以腾讯新闻为首的媒体反思人们薄弱的维权意识以及自己对待投诉消极的态度。认为投诉制度不完善带来的隐私泄漏、效率不高、回应不及时等问题极大的影响人们的投诉意愿,再者人们一贯持有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投诉心理使“不该投诉”挂嘴边,政府以“零投诉”为荣的社会扭曲压抑人们投诉的热情。有部分市民甚至将投诉妖魔化,认为投诉的人“很傻很天真”或者“倚仗特权”。 个人隐私泄漏的问责。以澎湃新闻为首的媒体问责有关举报人保护制度的缺陷,谴责当下举报制度的薄弱的公信力。在该事件中,举报人举报旺旺做虚假广告被大家视为“奇葩”之举,大家过于关注举报的内容而忽视事件的关键,举报信泄漏而造成个人信息被公诸于世。个人隐私被泄漏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信任危机,甚至会引起道德恐慌,它不应该淹没在“很傻很天真”的口水当中。 规范广告市场。以网易新闻和四川新闻为首的媒体关注广告的规范化问题。虽然多数人都不会相信“吃旺旺,运气会变好”,但这并不能说明这则广告没有夸大其词。虚假广告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而广告法对虚假广告的定义又存在模棱两可的地方,难以界定。如果我们纵容商家的夸大宣传,那么今天你不相信“旺旺”,可能你明天就被“六个核桃”给骗了。

突发公共舆情的管理与舆情应急措施

突发公共舆情的管理与舆情应急措施 自媒体时代,信息传播形式多样化且渠道广,导致公共事件频繁突发。一件普通的突发社会事件经过新媒体助推极易引爆舆情成为公共事件。若不及时对社会公共舆情事件监管理和处置,很容易影响到政府的执政和社会治理工作。因此,为避免社会公共事件舆情愈演愈烈,各级政府部门亟需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共事件的舆情管理和处置。 突发公共舆情的管理与舆情应急措施: 1. 及时、全面、科学地了解网络舆情是成功引导和应对社会舆论监督的前提。面对海量的舆论信息,可以借助先进的社会舆论监测系统。对微博、微信、网站、论坛、贴吧等舆情的主要载体进行监测和预警,并对监测内容进行专业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形成监测分析研究报告成果,使政府应对社会舆论监督有科学的依据。 2. 在民众对政府的社会舆论监督中,除了社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也包括政府的办事态度。政府在处置社会问题或者面对民众的问题反馈时,若是态度麻木、拖怠,很容易激发民众的不满情绪,从而导致更大舆情危机的爆发。 3.快速响应既包括对民众反馈的监督信息进行调查,也包括在调查过程实时告知公众调查的进度,了解事件的真相。若监督信息属实,则需快速解决;若是信息虚假,则要将事实真相查明告知公众。 4.由于互联网舆情发展状况复杂多变,所以在社会公共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部门需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力度,做好重点事件实时监测分析,便于及时了解事件发展动态变化,把握好舆情发展趋势。根据

舆情发展情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应对措施。 5.在处理好民众反馈的社会问题后,政府要组织对案例事件进行学习,分析事件背后透露的本质问题,主动整改,加以防范,避免下次再犯同样的错误,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同时,对合理如实反馈了社会问题的民众予以鼓励,提升民众对政府进行社会舆论监督的积极性,促进官民之间的良好互动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6.社会公共事件的舆情产生后,极易引起社会舆论。所以,为了避免事件的发生,带来信息巨大负面效应。各级政府部门在进行舆情管理和处置过程中,要充分利用自身权威性做好舆论引导。如借助政务新媒体作为信息回应渠道和为舆情响应、信息互动的主要阵地,及时发布事件处置进展,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满足社会的知情权。 7.社会公共事件的舆情管理和处置时,为提高舆情处置精确度与效率。各级政府部门可采用智能化的舆情监测软件,进行舆情监测和预警,减少负面舆论对社会正常运行的干扰。如蚁坊软件互联网舆情监测管理系统,可自动实现负面舆情监测、预警,已发生舆情发展过程监测、舆情处置效果监测,有助于从大局上准确识别预警信息、预防和把握舆情热点发展倾向。

突发事件处理经典案例分析

学习导航 通过学习本课程,你将能够: ●了解锦湖轮胎召回门事件; ●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技巧; ●树立正确的企业信条。 突发事件处理经典案例分析 一、锦湖轮胎 【案例】 锦湖轮胎召回门 2011年,央视的3·15晚会曝光锦湖轮胎质量问题,锦湖轮胎天津工厂在制作轮胎的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违反作业标准,超量掺用返炼胶,甚至全部使用返炼胶代替原片胶,严重影响轮胎的质量,给采用其品牌轮胎的汽车带来了安全隐患。 3月16日,锦湖轮胎通过腾讯官方微博回应315晚会报道,公开发表声明坚称央视报道“不准确”,称“原片胶、返回胶的添加比例是按照重量来进行计算,并非直观的数量比例”,声称其生产都是严格依照标准进行的,产品也都符合安全标准。 3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暂停锦湖轮胎天津公司的3C认证,随后相关车企撇清责任。 3月21日,锦湖轮胎全球总裁金宗镐、中国区总裁李汉燮通过央视《消费主张》栏目,面对镜头正式向广大消费者发布道歉声明,承认锦湖轮胎在天津工厂的确存在不按照公司内部标准进行生产的事实,对于没有尽到管理监督责任的相关负责人员已经予以免职,对没有按照公司内部标准生产的产品,在确定产品范围后申请召回,但对于召回具体时间、具体步骤并没有提及。 3C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简称为“3C”,认证标志是准许其产品出厂销售、进口和使用的证明。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或者认证证书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不得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违反本规定者,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上面的案例中,尽管最后锦湖轮胎全球总裁进行了道歉,但是由于锦湖不重视个体的生命,迫于压力才站出来投降,因此,人们仍然选择抛弃和唾弃。锦湖虽然生产了上亿条好轮胎,但是如果有一条轮胎出现不合格,对受害者个人来讲的概率仍然是100%。因此,对于企业来讲,在危机发生之后,一定要想到公众的这种心理特点。 二、强生公司 【案例】 美国强生泰诺有毒事件 “泰诺”是强生公司生产的用于治疗头痛的止痛胶囊。作为强生公司主打产品之一,年销售额达4.5亿美元。 1982年9月29日至30日,芝加哥地区有人因服用“泰诺”止痛胶囊而死于氰中毒,开始是死亡3人,后增至7人,随后又传说在美国各地有25人因氰中毒死 亡或致病。后来,这一数字增至2000人(实际死人数为7人)。一时舆论大哗。 由于强生公司的信条是:第一条,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对我们的病人,对我们病人的家属负责;第二条,在任何情况下面,我们都要对我们的母亲负责,我们的 信条不是写在墙上的、不是粘在墙上的,而是在我们的行为当中。 面对这一危急局面,强生时任前CEO伯克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为首的七人危机管理委员会果断地提出了四条解决办法: 第一,召回市场上所有的泰诺,尽管相信自己的产品没问题,但是不能让消费者有任何的风险; 第二,让全国所有的销售经理全部回来开会,开会的目的是让他们到全世界各地的医院和药店去,告诉他们泰诺不能再销售了,并收集近期买过泰诺的消费者的 信息,由公司给他们出钱去医院检查; 第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四,开发更安全的包装产品,现在吃的药都是用锡箔把它封好的,这就是泰诺率先开发出来的,这是强生公司因为这个事件给全世界食品药品安全做出的最重 要的贡献。 后来,通过联邦调查局调查发现,泰诺总共只有75粒受到了污染,但是它花了一个亿美元收回,而这75粒是因为有人向它的产品里面注射氰化钾。 正是由于强生公司在“泰诺”事件发生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条不紊的危机公关,从而赢得了公众和舆论的支持与理解。在一年的时间内,“泰诺”止痛药又重振山河,占据市场的领先地位,再次赢得了公众的信任,树立强生公司为社会和公众负责的企业形象。

医药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医药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摘要】2016年3月,山东非法疫苗经营案曝光,沃森生物公司子公司山东实杰生物被当地药监部门撤销和收回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并拟进一步采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沃森生物发布的业绩修正预告决定对商誉计提巨额减值准备,医药企业“毒疫苗”丑闻让社会责任回到了公众的视线,而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则许多医药企业推上了风口浪尖。 【关键词】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毒疫苗 遭遇山东疫苗案的影响,沃森生物的业绩压力陡增。沃森生物4月30日发布2015年年报,当年实现收入10.06亿元,同比增长39.92%;净利润为亏损8.41亿元。沃森生物2015年大幅亏损,主要是因为巨额减值损失所致。上市公司4月27日发布的业绩修正预告称,2016年3月,山东非法疫苗经营案曝光,沃森生物卷入其中,公司子公司山东实杰生物科技被当地药监部门撤销和收回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并拟进一步采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继各类假药、假奶粉、工业食品

添加剂等丑闻再次曝光,让本就脆弱的社会责任又一次被谈及,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则许多医药企业推上了风口浪尖。 19世纪末,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 )这一概念被首次提出,现如今在国外,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在事务界,人们都在探讨企业社会责任,而社会责任在中国依然属于一个新概念。一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否长久以来便是学术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 一般来说,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在市场经济背景当中,企业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主动承担对自然环境、社会大众以及除股东外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应负担的责任。同时,笔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应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内容的丰富,其概念的内涵将会进一步拓宽。 一、医药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国的医药行业蓬勃发展,已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医药经济还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所有制结构调整作出了贡献,并成为中国解决就业和再就业的主渠道。 最近医药界发生的沃森生物“毒疫苗”事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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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应想方设法解决一下考生多和学校少的矛盾,切实改善教育大环境;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就学观念,引导到职业学校就读,学一技之长,不要都在"一本"、"重点"上扎堆。 舆情信息范文二 群众热议应届生应聘"雷事" 近日来,新一轮的"应聘大战"逐渐拉开帷幕,众多2016届毕业生走上求职舞台。在大部分应聘者极力展示自己能力的同时,应聘人的回答雷倒众考官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些"雷事"一经报道,引来群众热议。 雷事一简历雷同度高,模板泛滥。 肖婷是全国最大的电信运营公司的面试官,还没开始面试,两个名字就被她重重画了线。"这俩人就像是动画片里的葫芦兄弟遮上姓名后,一样的学校、一样的专业、一样的考试成绩,甚至是完全相同的擅长弹吉他、会打网球"她说。一问才知,校园网上有一份简历模板,两个人只改了名字和专业,其他的直接就使用了。他们甚至连模板的内容都懒得背,回答得"驴唇不对马嘴"。 群众普遍认为,这种雷同简历的出现,并不仅仅是大学生"变懒"的表现,这其中还包含着很大的"不负责任"在里面,作为跨出校园,步向社会的"招牌",都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大河湾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正确引导、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舆情,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第一时间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研判舆情发展走向,及时上报舆情动态,为应急处置提供第一手资料;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准确信息并慎报原因,情况较为复杂的舆情信息,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评议猜测或随意解读时,根据具体调查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牢牢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事件处理的舆论主导权。 (二)全局利益原则。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面舆情信息时,坚持以维护党委政府形象和社会大局稳定为目标,把群众利益、大局利益始终放在优先位置。 (三)口径一致原则。在对外信息发布中,做到步调统一、口径一致、权威发布,避免说法不一、自相矛盾,造成于己不利的后果。 (四)疏堵结合原则。注意把握对外信息发布的分寸和节奏,尊重事实,循序渐进,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正确引导和利用网络传媒,在公开透明发布信息的同时,及时删除各类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谣传信息。 (五)协作协调原则。充分发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团队协作、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的作用,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分类分级 (一)诱发舆情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1.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失火、爆炸、交通运输事故、建筑安全事故、电

气水事故、煤气中毒、危化品事故等。 2.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饮食卫生安全事件。 3.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引起的网络类: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不正问题引发的网络炒作事件等。 (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舆情的性质、规模、发布平台级别和影响力,舆情分为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三个级别,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Ⅲ级(黄色):指在本市内的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性质较为严重,影响范围较大。 Ⅱ级(橙色):指在自治区内的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性质恶劣,影响范围大。 Ⅰ级(红色):指在国家级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性质恶劣,影响范围极大。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萨马街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全镇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一)萨马街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张丽萍 常务副组长:孙立军 副组长:胡忠乐李超 成员:环节干部、班主任、科任教师、幼儿园教师、后勤教师

最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概述与案例分析资料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概述与案例分析 第一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概述 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从一定意义上讲,也是一部不断遭遇挑战、战胜挑战的历史。预防和应对各种类型、大大小小的突发性灾难事件,贯穿于人类历史发展的全过程。当今世界,伴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变迁和科技进步,突发事件的诱因更加复杂,形态更加多样,各种传统和非传统、自然和社会、国际和国内的风险和矛盾交织并存、错综复杂、公共安全形势更加严峻。 一、突发事件的定义和分类分级 从历史早期的灾荒饥馑、瘟疫兵祸,到现代工业革命后的技术事故、环境灾难,再到现代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危机、恐怖袭击,突发事件的种类和形态日趋多样。 20世纪以来,各国政府、科研人员及众多学者进一步加强了对突发事件的研究,在突发事件的概念、分类、分级、预防、应对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 (一)突发事件的定义 国内外学者对“突发事件”这一概念提出了很多定义,至今已有100多种,这些定义都从考察角度和研究目的不同各有侧重。在我国目前对“突发事件”概念是这样规定的: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一

章第三条规定: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从突发事件这一定义来看,明确界定了4个要件: 1、突发性 事件发生的准确时间、地点及危害难以预料,往往超乎人们的心里惯性和社会的常态秩序。 2、破坏性 事件给公众的生命财产或者给国家、社会带来严重危害。这种危害往往是社会性的、受害对象也往往是群体性的。 3、紧迫性 事件发展迅速,需要及时拿出对策,采取非常态措施,以避免事态恶化。 4、不确定性 事件的发展和可能影响往往根据已有经验和措施难以判断掌控,处理不当就可能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

(完整word版)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大河湾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正确引导、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舆情,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第一时间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研判舆情发展走向,及时上报舆情动态,为应急处置提供第一手资料;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准确信息并慎报原因,情况较为复杂的舆情信息,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评议猜测或随意解读时,根据具体调查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牢牢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事件处理的舆论主导权。 (二)全局利益原则。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面舆情信息时,坚持以维护党委政府形象和社会大局稳定为目标,把群众利益、大局利益始终放在优先位置。 (三)口径一致原则。在对外信息发布中,做到步调统一、口径一致、权威发布,避免说法不一、自相矛盾,造成于己不利的后果。 (四)疏堵结合原则。注意把握对外信息发布的分寸和节奏,尊重事实,循序渐进,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正确引导和利用网络传媒,在公开透明发布信息的同时,及时删除各类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谣传信息。 (五)协作协调原则。充分发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团队协作、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的作用,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分类分级 (一)诱发舆情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1.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失火、爆炸、交通运输事故、建筑安全事故、电气水事故、煤气中毒、危化品事故等。 2.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饮食卫生安全事件。 3.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引起的网络类: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不正问题引发的网络炒作事件等。 (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舆情的性质、规模、发布平台级别和影响力,舆情分为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三个级别,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Ⅲ级(黄色):指在本市内的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性质较为严重,影响范围较大。 Ⅱ级(橙色):指在自治区内的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性质恶劣,影响范围大。 Ⅰ级(红色):指在国家级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性质恶劣,影响范围极大。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萨马街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全镇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一)萨马街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张丽萍 常务副组长:孙立军

公需课《石化企业突发事件 应急及典型案例分析》课后习题及答案

《石化企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及典型案例分析》课后习题 总分:100 及格分数:60 单选题(共7题,每题5分) 1、本级应急启动时,对上一级就是“()”。 A、预警 B、报告 C、处置 D、分析 2、在实际工作中常态和非常态最突出的区分标志就是()。 A、突发事件发生范围 B、突发事件是否已经发生 C、突发事件发生主体 D、突发事件发生水平 3、(),是检验、评价和增强企业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 A、明确信息传递 B、明确信息接收与通报 C、开展应急演练 D、本级应急启动 4、()快速响应的是世界一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以人为本”经营理念的具体体现。 A、十六大 B、应急能力 C、十八大 D、十九大 5、集团公司应急预案:重点规范集团公司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 A、一致性、统一性

B、指导性、规范性 C、整体性、和谐性 D、临时性、规范性 6、各层级应急预案()不同,侧重点就不同。 A、全要素生产 B、功能定位 C、制度创新 D、空间优化 7、"()是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也是保障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关键环节。" A、危险识别 B、脆弱性分析 C、应急处置 D、风险分析 多选题(共6题,每题5分) 1、应急管理分级的主要目的是()。 A、求真务实 B、科学应急 C、合理应急 D、适度应急 E、完美无缺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里对突发事件的定义为:“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 A、突发灾难 B、自然灾害 C、事故灾难

D、公共卫生事件 E、社会安全事件 3、许多学者在界定应急管理时尽管角度不同,语言表达不通,但是基本上都是体现了()这几方面的内容。 A、管理对象 B、管理过程 C、管理本质 D、管理目标 E、管理意义 4、我们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A、救援现场管理混乱 B、企地联动混乱 C、信息资源过少 D、后勤保障差 E、政治建设红线 5、应急预案体系构成:()。 A、综合应急预案 B、专项应急预案 C、现场处置方案 D、临时方案 E、增加方案 6、企业的()不同,应急预案体系构成不完全一样。 A、组织体系 B、政治建设 C、管理模式

从疫苗事件看中国公共卫生管理问题研究报告

从疫苗事件看中国公共卫生管理问题研究报告 自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曝光以来,疫苗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进而引发了对中国公共卫生管理事业问题的思考。对此进行研究,以便更好的了解疫苗事件与中国公共卫生管理问题的关联。 一、疫苗事件现状 1.自身状况 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关于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线索的通告》,公布了向涉案庞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以及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193条,共300名买卖疫苗人员,非法疫苗流向全国24个省区市。 经食药监管部门核查得知该疫苗并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运输、保存,脱离了2℃-8℃的恒温冷链,已难以保证品质和使用效果,注射后甚至可能产生副作用。 2.对社会的影响 山东疫苗安全事件让一些家长选择不再带孩子接种疫苗。大家的恐慌不仅停留在心里层面,还进一步影响了行为。 居住在一线城市和省会城市的家长们受这次事件的影响较小,他们更敢给孩子打疫苗、更倾向于谨慎地选择疫苗、更有机会带孩子去

国外打疫苗,居住环境的优越和经济上的满足给他们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农村的家长们没有这样的条件,而且此次事件中的问题疫苗主要流入了农村和乡镇,因此相对于大城市的家长,他们表示不再带孩子打疫苗的比例更大。 大家对这次疫苗安全事件的恐慌更多的来自于“后怕”和对未来的担忧,前者让大家对自己曾经注射的疫苗是否安全产生了怀疑,后者让大家对疫苗的流向、事件的追责更加重视。 二、从疫苗事件中反映出的问题 1.中国公共卫生管理监管力度缺失 相关部门存在监管漏洞,监管不到位。毒疫苗能够流向全国二十多个省,在整个疫苗的生产、流通、接种环节存在多个监管漏洞。犯罪分子挂靠有资质的单位就能借此躲避监管进行疫苗生产、运输等活动;疫苗批发企业对从业者疏于审核,有前科人员仍予以重用;制药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员工谋取私利,对外非法出售疫苗;疫苗储存、运输流通没有任何冷藏措施仍能进行;地方疾病监控部门、接种单位不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疫苗;疫苗进入卫生系统主管的疾病监控体系后,食品监管部门几乎无从监督。 2.中国公共卫生相关法律建设不完善 市场经济下,许多人为了追逐利益,违背市场规则,缺乏诚信,罔顾法律,钻法律的空子进行非法交易。执法人员监督和执法不严,对此类犯罪行为不够重视,对犯罪分子惩戒力度不够。 3.中国公共卫生医药体制不健全

论突发公共事件中网络舆情的应对与管理对策

论突发公共事件中网络舆情的应对与管理对策 摘要:当前的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关键时期,处在一个矛盾纷争的多发期。互联网的迅捷、互动、跨时空传播等特性使之日益成为公民言论的集散地与传播通道。如何妥善地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网络舆情传播,并进行有效的引导与管理,对于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应对 一、突发公共事件中网络舆情的传播特征 1、突发性与即时性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1]正是这种不确定性与偶发性,使得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网络舆情传播也具有突发性的典型特征。互联网时代,信息的发布与传播几乎不受时空限制,即时传播成为可能,比如9?11事件,在恐怖分子驾机撞击世贸大楼的短短几分钟后,就有纪录这一瞬间的文字和画面通过互联网传播到世界各地。 2、多元化与易偏性 多元化有两层含义:一是传播主体的多元,网络的草根性和去中心化激发出多种声音和各种表达方式,发布主体可以是政府、组织和个人;二是传播形式的多元,互联网允许信息以各种媒介表现形式在网上自由流通。当然,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网络空间的信息传播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不可控性,尤其是突发公共事件的网络舆情,往往是理性与非理性交织,一些论坛和博客常常被当作个体情绪宣泄的通道,言论容易出现片面和偏激现象。 3、规律性与混沌性 网络舆情是现实社会舆情在虚拟空间的延伸和表现,它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并有其生成、扩散、传播与消亡的规律。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化往往又是与政府处理、媒体报道以及网民态度等因素息

山东非法疫苗案例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010649938.html, 山东非法疫苗案例分析 作者:赵尉梅 来源:《文存阅刊》2017年第06期 摘要:山东非法疫苗案2015年曝光,次年3月引发热议,在网络舆情一再升温的情况下,政府不断回应并引导舆情,同时完成内部整合。但同时也存在着回应迟缓、信息公开不足的问题,针对此种情况如何改进值得探讨。 关键词:舆情;应急;沟通 一、事件回顾 山东非法疫苗案2010年发生,2015年曝光,2016年引起舆论的强烈反响。根据目前社会事件所引起的舆论反映的一般过程,即:事件曝光—自媒体广泛传播—舆论反响—官方媒体跟进—舆论继续讨论—事情解决,下面就这一事件的发生经过进行简单梳理: (一)事件发生 2014年底,济南警方开始就这一事件进行侦查。2015年4月28日,山东济南警方突击检查了庞某租用的仓库,当场抓获庞某的女儿孙某,查获用于预防脊髓灰质炎、腮腺炎等的二类疫苗、生物制品共25种,价值近70万元。其违法经营的疫苗流向全国24省市,4月29日,公安部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1]。 (二)事件曝光 2016年2月2日,央广网发布报道:《济南查获大宗失效人用二类疫苗案,涉国内24省市有疾控人员参与》。3月18日,山东疫苗事件“震动”微信朋友圈以及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澎湃新闻当日的报道“数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省份:或影响人命,山东广发协查函”引发广泛关注。 (三)政府回应 3月15日,济南市食药监局稽查支队队长郝永刚向澎湃新闻表示,已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核实疫苗流向和使用单位。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食 药监总局已责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立即查清疫苗等相关产品的来源和流向。22日,最高检挂牌督办。23日,李克强对案件作出批示;28日,国务院批准组织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部门联合调查组,开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截至4月25日,已查实45家涉案药品经营企业存在编造药品销售记录、向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疫苗等生物制品、出租出借证照、挂靠走票等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地方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对这些企业依法予以查处[2]。

职工舆情调研报告

职工舆情调研报告 职工舆情的特点与工会的干预机制研究 舆情指在一定时期内,民众对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或自己关心的特定事件所持有的群体性思想认知、情绪反应、价值判断和意见倾向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概括地说,舆情就是民众的态度和意见。职工舆情是广大工人阶级对单位内外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或自己关心的特定事件所持的态度和意见,包括对自身的认知、对所在单位的评价和对整个社会的态度。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舆情作为民意的一种集中体现,愈来愈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因而近些年,对于舆情的理论和现实研究也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然而,对于职工舆情,学术界关注甚少,几近空白。事实上,与普通的舆情相比,职工舆情具有特定的主体、客体和传播规律,在监测机制和干预机制上也有特定的现实基础和需要。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有效地疏导、监管、掌控和利用职工舆情的发展趋势与变化规律,不仅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这一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当前工会组织发挥社会职能所应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报告在对工会干部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的基础上,查阅有关资料,深入分析职工舆情的特点,工会干预的重要性、现状和困难,进而提出完善工会干预机制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一、职工舆情的特点

与一般意义上的舆情相比,职工舆情具有以下特点: 1、从主体上看,职工舆情的主体是职工群众 一般意义上的舆情的主体是民众,是和掌握权力的官员相对的,也是和掌握各种资源的精英相对的,民众就是指普通百姓。而职工舆情的主体范围是特定的,特指职工群众,即工人阶级。工人阶级作为我国的领导阶级,是执政党的阶级基础。随着上海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转型,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到“十*五”末上海的从 业人员已超过1XXX万人,工会会员数已达到XXX万人。其中,非 公经济职工已成为职工队伍的主体;同时,“80后”职工、农民 工也越来越多。职工队伍的重大变化及其特殊的政治地位决定了职工舆情往往是整个社会的舆情热点。职工群众的利益意愿和诉求往往是整个社会关心的问题;涉及职工队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也就成为社会性事件;职工对一些社会热点、焦点和民生问题的反应与看法在很大程度上也代表了社会大众的普遍态度。 2、从内容上看,职工舆情主要来自职场方面 一般意义上的舆情内容是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或民 众关心的特定事件。由于民众类型多样,关注范围广泛,因此一般意义上的舆情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与一般意义上的舆情相比,我们认为,职工舆情的内容主要来自职场方面。由于职工个体的差异性和具体利益关系不同,尤其是职工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的特点,会对同一事件产生不同的意见、情绪和行为。一般而言,职工舆情包括职工对自身的认知和评价,如职工的个人

不良反应事件

国内8大重要的药物不良反应事件 随着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显现,政府越来越重视各级政府成立药品食品安全管理与监督机构,及时发现药物不良反应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断降低药物的危害。 1.乙双吗啉治疗银屑病 2001年,通过药物不良反应(ADR)监测发现乙双吗啉治疗银屑病可能会引起白血病 2. 苯甲醇可能导致儿童臀肌挛缩症 2002年,发现苯甲醇可能导致儿童臀肌挛缩症 3. 菌甲素注射液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症状 2006年4月,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过ADR监测和报告系统发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使用“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症状。原因是二甘醇的肾毒性。 4. 欣弗事件 2006年7月,青海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过监测和报告系统发现患者使用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后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症状:出现胸闷、心悸、心慌、寒战、肾区疼痛、腹痛、腹泻、恶心、呕吐、过敏性休克、肝肾功能损害等临床症状。原因是安徽华源违反规定生产,未按批准的工艺参数灭菌。该事件涉及15个省份,9人死亡,80人出现不良反应。 5.甲氨蝶呤引起神经损伤 2007年7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部分白血病患儿,在使用甲氨蝶呤后陆续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进而行走困难等症状——暂停使用部分批号注射用甲氨蝶呤用于鞘内注射。 6.刺五加注射液致人死亡案例 2008年10月6日,云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云南省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6名患者使用黑龙江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之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3例死亡。紧接着,红河州蒙自、泸西两县也相继出现了患者使用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出现不良反应情况。7日,卫生部通知停用该注射液。湖北累计150人发生不良反应。全国多地发现不良反应事例。同年10月,国家相关部门联合通报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部分批号的部分样品有被细菌污染的问题。 7.茵栀黄注射液严重过敏反应

2019年专技天下突发事件典型案例剖析

【单选题】 1、(c)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A省级 B地市级 C县级 D乡镇级 2、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A)。 A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 C经济责任 D行政责任 3、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对其处予最高额度(D)万元的罚款。 A 5 B10 C15 D20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A)表示。 A红橙黄蓝 B红橙黄绿 C红黄绿蓝 D黄红橙蓝 5、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使事故(D)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 A发生区域 B影响生产 C引发地区 D影响区域 6、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A)、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A分类管理 B分布实施 C分别组织 D集中管理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C)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 A省级 B地市级 C县级 D乡镇级

8、国务院和(C)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其办事机构及具体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A省级 B地市级 C县级 D乡镇级 9、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施行日期,下列那一说法是正确的(B)。 A 2007年8月30日 B 2007年11月1日 C2007年1月1日 D2007年11月10日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区应急指挥中心属于区人民政府的(A)。A办事机构 B办事机关 C派出机构 D派出机关 11、(c)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A省级 B地市级 C县级 D乡镇级 1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A)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A街道办事处 B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 C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 D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区人民政府(C)应当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A应急准备阶段 B应急处置期间 C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D恢复与重建工作结束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B)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A自愿 B有义务 C无义务 D视具体情况而定 15、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B)制度。A经济管理员 B信息报告员

2020版高二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2020版高二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选择题 (共1题;共6分) 1. (6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突如其来的疫情打破了正常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也打破了春招的正常节奏。多地早在春节假期期间就发布通知,暂时取消现场招聘会或延期举行春招。近期,人社部等五部门印发通知,要求暂停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鼓励高校和用人单位________()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 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高校应届毕业生874万,同比增加40万人,再创历史新高。创纪录的毕业生数量()经济下行压力及疫情带来的多方面影响,今年就业形势的复杂性、任务的艰巨性可想而知,焦虑情绪也不可避免地在高校毕业生群体中()。 ________,高校和有关部门要未雨绸缪,积极应对。有必要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搞清楚疫情之下毕业生面临的急迫困难和问题,这也是精准施策的前提和基础。此外,高校和有关部门还要大力()就业渠道,加强网上就业服务,加强政策宣讲力度,并做好学生心理关怀和权益保障,全力为他们的就业求职保驾护航。近段时间以来,一些高校已先后推出就业手续“简办”“秒办”,开展网上招聘专项行动,开设毕业生就业指导“空中课堂”等,从而吃下定心丸。________,考核之下,一些学校难免会为了数据好看心生掺水造假的侥幸,相关政府部门要健全监督和问责机制,确保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依次填入文中括号处的词语,最恰当的一项是() A . 实施迭加弥漫拓宽 B . 实行迭加漫延开拓 C . 实行叠加弥漫开拓 D . 实施叠加漫延拓宽 (2)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有语病,下列修改最恰当的一项是() A . 一些高校已先后推出就业手续“简办”“秒办”,开设就业指导“空中课堂”,开展网上招聘专项行动等,因此吃下定心丸。 B . 一些高校已先后开展网上招聘专项行动,推出就业手续“简办”“秒办”,开设毕业生就业指导“空中课

突发事件典型案例剖析标准答案

突发事件典型案例剖析 1、【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区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原则是()。 A 处置为主,预防为辅 B 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C 预防为主、处置为辅、处置与预防并重 D 处置为主,处置与预防相结合 正确答案为: B 2、【单选题】()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A 省级 B 地市级 C 县级 D 乡镇级 正确答案为: C 3、【单选题】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 A 民事责任 B 刑事责任 C 经济责任 D 行政责任 正确答案为: A 4、【单选题】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对其处予最高额度()万元的罚款。 A 5 B 10 C 15 D 20 正确答案为: D 5、【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表示。 A 红橙黄蓝 B 红橙黄绿 C 红黄绿蓝 D 黄红橙蓝 正确答案为: A 6、【单选题】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使事故()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 A 发生区域 B 影响生产 C 引发地区 D 影响区域 正确答案为: D 7、【单选题】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A 分类管理 B 分布实施 C 分别组织 D 集中管理

山西毒疫苗事件案例分析

山西毒疫苗事件案例分析 一、山西毒疫苗事件经过或情况 自2002年SARS暴发以来,公共卫生的安全就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的爆发更是绷紧了社会的神经,公共卫生无小事也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 根据医学常识,疫苗常常是减毒或者灭活后的病毒,本身也常有一定副作用,但大多在可控范围内。疫苗因为是活性物质,又事关人的生命安全,所以在生产、运输、储藏、销售过程中都有严格的规范,某一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疫苗的失效,甚至带来不可预见的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情况。 从2007年5月开始,山西省疾控中心职工陈涛安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山西疫苗存在的内幕,称该中心将疫苗配送权力“出租”给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靠垄断攫取了巨额利润,造成山西疫苗市场秩序紊乱。 陈涛安的举报引起了卫生部和山西省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2007年9月30日,山西省纪委部门展开调查,山西省卫生厅组建了相关调查组。 2007年12月3日的《中国青年报》上,记者刘万永采写的《一家小公司是怎样垄断山西疫苗市场的》一文,即率先揭露了山西疫苗市场完整的利益链条,引起巨大反响。 报道中概述到山西近百名儿童注射疫苗后或死或残,或引发各种后遗症,问题疫苗成为最大怀疑对象。报道还披露山西省疾控中心和疑似卫生部部属企业联手垄断山西疫苗市场,在贴标签时,导致大量疫苗长时间暴露在常温下,有可能造成失效。山西省卫生厅已断然否认报道所反映的问题。卫生部要求山西尽快报告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但当地卫生部门称一切正常,故引起较大舆论争议。 2008年1月28日,著名法学专家、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和卫生部首席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卓小勤等20多位专家学者,在北京召开了“山西疫苗事件”法律透视研讨会。针对疫苗的市场混乱现象举行高级别专家研讨会,这是很罕见的事情。 在案件披露前8个月,山西省疾控中心职工陈涛安向太原市检察院、山西省纪委、卫生部等机构发出实名举报,指称山西省疾控中心自2006年起,将疫苗配送权力“出租”给注册资本仅50万元的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所有二类疫苗必须经过该公司才能被接种,该公司靠垄断和转移国家财政预算外收入攫取巨额利润,并可能造成近3000万元国有资产流失。 2010年《中国经济时报》一篇题为《山西疫苗乱象调查:近百名儿童注射后或死或残》的报道在中国的各大网站上疯传。这篇近两万字的调查报道揭露了山西的一些疫苗在流通使用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一时间,举国皆惊。新闻出来当日下午,山西省卫生厅对此紧急回应,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山西接种点库存疫苗抽取样品进行委托检验,检验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未接到因注射疫苗出现聚集性异常反应的报告;几乎与此同时,《中国经济时报》的此篇报道,在很多网站上已被删除;案发当晚8时许,卫生部发文称“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有关调查工作,要求山西省卫生厅尽快报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新的情况”。案件至此告一段落,但截至目前政府还没有一个最终答复。 在整个案件中,媒体报道称山西近百名儿童注射疫苗后或死或残,目前已经引起了政府部门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一事件称为山西疫苗事件。 二、相关背景信息 2005年12月28日,山西省疾控中心向各市疾控中心发出《关于成立生物制品配送中心的通知》,明确提出:配送中心具体工作委托北京华卫公司负责,主要工作是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所需的疫苗配送及第二类疫苗的供应和管理。该配送中心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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