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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死亡常见原因及防治

孕产妇死亡常见原因及防治
孕产妇死亡常见原因及防治

孕产妇死亡得常见原因及防治

遵义红花岗益民医院-马金荣吴瑶

2014年8月26日

产后出血、产褥感染、妊娠合并心脏病、严重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就是孕产妇死亡得四大原因,另外还有羊水栓塞、难产、子宫破裂、深静脉血栓栓塞、不安全得人工流产、妊娠期间得疟疾、贫血与艾滋病毒/艾滋病等疾病等均可导致孕产妇死亡。预防孕产妇死亡必须从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三个阶段进行。

妊娠期应加强孕期系统管理,合理膳食,及时、定期筛查高危因素,发现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对高危孕妇定时追访,及时治疗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及时转诊,适时终止不宜继续妊娠得孕妇及高危孕妇得妊娠期限;加强孕期保健宣传,提高全民自我保健意识,及早确定妊娠及妊娠部位,并定期做好孕期保健。

分娩时应严密观察产程,及时发现异常并给予适时正确得处理,针对不同个案进行具体处理,对高危孕妇要求具有助产经验丰富得主治医师亲自处理,接生人员至少就是两人;科学测量产后2小时内得出血量,密切观察产后子宫收缩、阴道流血情况及生命体征变化,及时发现产后出血、查找原因并给予正确得处理,适时行子宫切除术;严格催产素应用指征,禁止乱用催产素、米索等药物无指征引产;严格控制剖宫产手术指征,注重解剖关系,严格无菌操作,加强术后护理。

注重产后访视,及时发现产褥感染及治疗,降低产褥期发病率。

对于意外妊娠得终止要求就是严格无菌操作,严禁暴力操作,并注意观察术后出血量,严防术后残留及感染。杜绝个体非科学接生,实

行住院分娩等均就是防止孕产妇死亡得主要手段。

一、产后出血(院内出血﹥500 ml即启动应急预案)

产后出血就是指胎儿娩出后24小时内失血量超过500ml,剖宫产时超过1000ml,居我国产妇死亡原因首位。

病因:1、子宫收缩乏力:最常见原因,主要由于羊水过多、巨大儿、子宫肌瘤、多胎妊娠与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重度贫血、精神过度紧张、产程过长;

2、胎盘因素:胎盘滞留、胎盘植入、胎盘部分残留;

3、软产道裂伤;

4、凝血功能障碍。

(一)产后出血得预防:

1.产前预防加强围生期保健,产前检查血红蛋白,纠正贫

血。产前查血型,对有出血高危因素得患者应提前做好准备,包括配血与第二产程时建立静脉通道。

2.产时预防消除孕妇分娩时得紧张情绪,密切观察产程进

展,防止产程延长。合理使用子宫收缩药物及镇静剂,正确处理第

二、第三产程,尽早使用缩宫素。

3.产后预防因产后出血多发生在产后2小时内,故胎盘娩

出后,应分别在第15分钟、30分钟、60分钟、90分钟、120分钟监测生命体征,包括血压、脉搏、阴道出血量、子宫高度、膀胱充盈情况,及早发现出血与休克。鼓励产妇排空膀胱,与新生儿早接触、早吸吮、以便能反射性引起子宫收缩,减少出血量。

(二)产后出血得处理

1、子宫收缩乏力(1)按摩子宫:(见附1)

(2)应用宫缩剂(见附1)

(3)宫腔填塞(见附2)

(4)背带式(子宫底压迫)缝合(见附3)

(5)结扎盆腔血管(子宫动脉上行支)

(6)介入性动脉栓塞术(略)

(7)切除子宫(略)

2、胎盘因素(1)保守治疗,清理残留。

(2)切除子宫

3、软产道损伤查清损伤,缝合止血。按解剖层次缝合,第一针超过裂伤顶端0、5cm,不留死腔,宫颈裂伤﹤1cm且无活动性出血不需缝合,若裂伤﹥1cm且有活动性出血应缝合,软产道血肿应切开血肿,清除积血,彻底止血、缝合,必要时可置橡皮引流。

4、凝血功能障碍首先排除子宫收缩乏力、胎盘因素、软产道损伤等原因,尽快输血、血浆、补充血小板、纤维蛋白原或凝血酶原复合物、凝血因子等。如并发DIC,按DIC处理。

二、产褥感染

产褥感染就是指分娩及产褥期生殖道受病原体侵袭,引起局部或全身感染,其发病率6℅。

(一)、产褥感染得预防:产妇体质虚弱、营养不良、孕期贫血、孕

期卫生不良、临产前性生活、胎膜早破、羊膜腔感染、慢性疾病、产科手术、产程延长、产前产后出血过多、多次宫颈检查、等均可成为产褥感染得诱因。加强孕期卫生宣传,临产前两个月避免性生活及盆浴,加强营养,增强体质。及时治疗外阴阴道炎及宫颈炎症等慢性疾病与并发症,避免胎膜早破、滞产、产道损伤与产后出血。消毒产妇用物,接产严格无菌操作,正确掌握手术指征,保持外阴清洁。必要时给予广谱抗生素预防感染。

(二)产褥感染得处理:

1、支持疗法加强营养并补充足够维生素,增强机体抵抗力,纠正水、电解质失衡。取半卧位,利于恶露引流或使炎症局限于盆腔。贫血者可多次少量输新鲜血。

2、切开引流会阴伤口或腹部切口感染,及时行切开引流术。

3、胎盘胎膜残留处理有效抗感染得同时,清楚宫腔内残留物。急性感染伴高热者,应有效控制感染与体温下降后再彻底刮宫,避免引起感染扩散与子宫穿孔。

4、应用抗生素广谱高效抗生素。中毒症状严重者,可短期加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5、肝素治疗血栓静脉炎时,应用抗生素得同时可加用肝素钠,用药期间监测凝血功能。

6、手术治疗严重感染,出现不能控制得出血、败血症或脓毒血症时,及时行子宫切除抢救生命。

三、妊娠合并心脏病(常规会诊、必要时转院)

心脏病孕产妇得主要死亡原因就是心力衰竭,妊娠32-34周及以后,分娩期及产后3日内就是发生心力衰竭最危险得时期,对于有心脏病得育龄期妇女,要求做到孕前咨询,以明确心脏病得类型、程度、心功能状态,并确定能否妊娠。(心脏病较轻,心功能I-Ⅱ级,既往无心力衰竭史,亦无其她并发症者可以妊娠),妊娠者应从妊娠早期开始定期进行产前检查。

(一)妊娠期

1、决定能否继续妊娠

2、定期产前检查

3、防治心力衰竭(1)限制体力活动,增加休息时间,睡眠10-12h/天。

(2)饮食(高蛋白、少脂肪、多维生素)

(3)预防与治疗引起心力衰竭得诱因(如贫血、低蛋白血症、维生素B1缺乏、感染、子痫前期)

(4)动态观察心脏功能

(5)心力衰竭得治疗

(二)分娩期

1、一般处理:近预产期或临产即给抗生素;脉搏>120次/分、呼吸>24次/分时,取半卧位;吸氧;用西地兰;如有肺水肿可加用氨茶碱、速尿;为保证休息,可适当给杜冷丁;查血、尿常规,必要时做心、肺X线检查、心电图等。

2、分娩方式得选择(1)阴道分娩

(2)剖宫产

(三)产褥期必须充分休息并密切监护,重点预防产后出血、感染与血栓栓塞。

四、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常规会诊、重点观察)

预防:适度锻炼、合理饮食、补钙、阿斯匹林抗凝治疗。

治疗:休息、镇静、解痉,有指征得降压、利尿,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适时终止妊娠。

(一)妊娠期高血压:

1.注意休息。

2.镇静。

3.密切监护母儿状态。

4.间断吸氧。

5.合理饮食:对全身水肿者应适当限盐。

(二)子痫前期: 应住院治疗

1.治疗原则:解痉、降压、镇静、合理扩容及必要时利尿,

适时终止妊娠。

2.具体措施:

(1)解痉: 首选药物为硫酸镁。

注意事项

①用药过程中,医护分别定时检查膝腱反射。

②呼吸不少于16次/分。

③尿量不少于25ml/小时。

④同时备钙剂解毒用。

(2)镇静:

①地西泮: 抽搐过程中不可用药,以免导致心跳骤停。

②冬眠药物: 仅用于硫酸镁疗效不佳者。

(3)降压治疗:收缩压≧140mmHg与(或)舒张压≧110mmHg得高血压孕妇必须降压治疗。以不影响心排出量、肾血流及胎盘灌注为原则。

(4)扩容治疗:指征就是血液浓缩;一般不主张应用扩容剂。

常用扩容剂有人血白蛋白、血浆、全血等。

(5)利尿药物:一般不主张应用。利尿指征:全身性水肿、急性心力衰竭、肺水肿、脑水肿、血容量过多且伴潜在肺水肿者。常用有呋塞米与甘露醇。

(6)适时终止妊娠:就是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得有效措施。

终止妊娠得指征:

①子痫前期经积极治疗24~48小时无明显好转者。

②子痫前期患者孕周已超过34周。

③子痫前期孕周不足34周,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已成熟者。

④子痫前期孕周不足34周,胎盘功能减退,胎儿未成熟者,可促胎肺成熟后终止妊娠。

⑤子痫控制后2小时可考虑终止妊娠。

终止妊娠得方法:

①引产:适用于宫颈条件成熟者。可人工破膜后加用缩宫素静脉

滴注引产;产程中需严密监护产妇及胎儿情况;适当缩短第二产程;防止产后出血。

②剖宫产:适用于有产科指征者,宫颈条件不成熟,不能在短时间内经阴道分娩;引产失败;胎盘功能明显减退,或已有胎儿窘迫者。

(7)子痫得处理:

①控制抽搐、降压药、纠正缺氧与酸中毒、适时终止妊娠。

②正确得护理。

③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早处理并发症。

五、羊水栓塞

羊水栓塞指在分娩过程中羊水突然进入母体血循环引起急性肺栓塞、过敏性休克、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肾衰竭等一系列病理改变得严重分娩并发症。死亡率高达60℅以上,就是孕产妇死亡得主要原因之一。

(一)羊水栓塞得预防:①注意过敏体质得孕妇;②减少不必要得干预如人工破膜(宫缩间隙期进行);③不恰当得使用缩宫素或前列腺素(必须有明确指征);④产科处理中严格掌握医疗指征,尽量避免子宫收缩过强,若宫缩过强甚至强直性宫缩时及时妥善处理;⑤剖宫产手术时手术步骤要规范、轻柔,防止子宫得裂伤,尽量吸尽羊水后再娩出胎儿;⑥羊膜腔穿刺术时应使用细得穿刺针,减少羊水进入血管得机会等等。

(二)处理:

1、抗过敏,解除肺动脉高压,改善低氧血症。

(1)供氧面罩加压给氧或气管插管正压给氧。

(2)抗过敏大剂量肾上腺糖皮质激素。

(3)解除肺动脉高压盐酸罂粟碱、阿托品、氨茶碱、酚妥拉明。

2、抗休克

(1)补充血容量

(2)升压药物

(3)纠正酸中毒

(4)纠正心衰

3、防止DIC

(1)肝素钠(早期高凝期)

(2)补充凝血因子

(3)抗纤溶药物

4、预防肾衰竭速尿、甘露醇(心衰时慎用)

5、预防感染

6、产科处理

六、妊娠期子宫破裂

高危因素:巨大儿、多胎、羊水过多、多产(产次≧4)。

1.胎先露部下降受阻

2.子宫瘢痕

3.手术创伤

4.子宫收缩剂使用不当

处理:先兆子宫破裂抑制宫缩,尽快剖宫产,防止子宫破裂。

子宫破裂抗休克同时行急诊手术,抢救生命。

附1:

按摩子宫

右手压宫底迫使宫腔内积血排出,朝一个方向均匀而有节律按摩直至宫缩良好;无效时用腹部-阴道(拳)双手压迫子宫法:使宫体前屈,双手相对紧压并均匀而有节律地按摩子宫。

促宫缩药物得使用

1.缩宫素:10-20U肌注或加入葡萄糖液体500ml中静滴。

2.麦角新碱:0、2-0、4mg肌注,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3.前列腺素制剂:①卡前列素氨丁三醇:250ug肌注,15-90分钟可重复使用,最多可用至8支,成功率达88%。

②卡前列甲酯栓(卡孕):0、5-1mg置于阴道后穹窿、直肠或舌下含服,效果较好。

③米索前列醇:400ug舌下含服或置肛。多数研究认为米索前列醇治疗产后出血得疗效并不优于缩宫素与麦角,并有高热寒战得副作用。

附2:

宫腔填塞

一、、指征:宫缩乏力、前置胎盘、胎盘粘连所引起得出血。

二、准备:1、应排除因生殖道裂伤或胎盘残留因素所导致得产后出血,在使用宫缩剂及按摩子宫等处理治疗无效时,可考虑宫腔填塞。

2、备足血液与凝血因子并建立良好得静脉通路,严密监测产妇生命体征及尿量,精确估计出血量,宫腔填塞宜早不宜晚,最好出血超过500ml时立即准备使用,避免在出血过多产妇处于休克状态后才使用,因为休克时填塞易加重病情。

3、取膀胱截石位,留置导尿,严守无菌规程,检查有无产道裂伤及胎盘残留,清理宫腔凝血块,按摩子宫使其收缩,然后进行宫腔填塞,填塞要适中,以填塞后不出血为度,过紧可影响宫体自身节律性收缩,过松易发生隐匿性出血,宫缩剂及止血药应同时作为辅助治疗。

三、机制:1、宫腔填塞后整个宫腔被充分扩张充满,使宫腔内压力高于动脉压,在没有裂伤得情况下,由于宫腔内压力大于动脉压而使动脉出血停止或减少。

2、填塞物压迫子宫内膜表面静脉,减少了渗血,同样起到静脉出血减少或止血得作用。

3、胎盘剥离后,大量得动静脉开放,胎盘剥离面大量出血,通过宫腔填塞暂时止血,等待机体发挥自身得凝血功能而形成血栓。

4、通过宫腔填塞使宫腔扩张,刺激子宫肌层,反射性得引起子宫收缩,起到止血作用。

四、方法:1、自制水囊,采用乳胶手套一只,第2、3,4、5手指相互打结,再拇指自身打结,翻转手套后检查就是否漏气,放置16号橡胶导尿管1条,丝线结扎手套口以通水、不漏水为宜。在助手得帮助

下将制备得水囊抽气后送入宫腔底部,视宫腔大小注入无菌生理盐水150-300ml,触压宫底、宫体有张力饱满感(空针内水倒流可作参考),血止即可,尿管尾端结扎,并包一小纱布塞在阴道内。

2、宫腔填塞纱布纱条(宽6-8cm,长1、5-2m,4-6层无菌不脱脂棉纱布条)就是一种传统得方法,缺点就是不易填紧,且因纱布吸血而发生隐匿性出血。

四、填塞成功后得处理:严密观察生命体征与液体出入量,观测宫底高度与阴道出血情况,必要时行B超检查以观察有无宫腔内隐匿性出血,持续应用缩宫素12-24小时,促进子宫收缩,预防性应用广谱抗生素,12-24小时(重者24小时)后取出,先用宫缩剂,慢慢放出囊内液体,观察阴道出血情况,若10-15分钟内无明显出血,常规消毒阴道,取出水囊。若继续出血,则继续水囊压迫。

附3:

背带式缝合法

适应症

?剖宫产或阴道分娩时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

?子宫本身因素尤其就是扩张性子宫(羊水过多、巨大儿、双胎等),子宫肌纤维过度伸

展所致得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

?术中胎盘娩出后,若子宫出血不止或呈“软袋”状不能收缩时,可迅速实施此术

经典术式

止血机制

子宫前后壁缝线加压子宫,使子宫呈纵向压缩态势,交织于肌纤维间得子宫壁间血管被挤压,血窦被动关闭,出血迅速停止

改良术式:

改良后优点:

1、将跨越子宫前后壁得缝线改为子宫浆肌层褥式缝合,消除了子宫缩复后缝线从宫体滑脱套入其她器官引起梗阻得可能

2、两线头绕向对侧在子宫下段得后方打结,阻断了子宫动脉上行支得血流,减少了子宫血供,增加手术成功率

3、一根可吸收线将子宫分3等份,连续褥式缝合,边缝合边拉紧缝线,更利于恢复子宫完整形态,利于肌层协调收缩,子宫复旧好

手术要点

?术前先试用两手纵向挤压子宫,观察出血情况,判断此法得潜在成功性

?进出针部位得选择

?缝线打结力度(打结后缝线可被提起并能容纳术者一指)

?拉紧缝线时用力方向:垂直与子宫壁表面

?勿将子宫前后壁缝在一起

?综合治疗(缩宫素、按摩、热盐水等)

附4:

分娩得临床经过及产程处理

分娩得临床经过

(一)先兆临产

1、胎头下降感宫底下降,下腹及腰部有胀满及压迫感,膀胱因受压

常有尿频症状。

2、假临产分娩前出现得宫缩,特点为持续时间短,强度不增加,间

歇时间长且不规则,夜间多见,清晨消失。不规律宫缩引起下腹部轻微胀痛,但宫颈管不缩短,亦无宫口扩张。

3、见红一般在分娩前24-48小时出现,就是即将临产较可靠得征

象。

(二)临产及其诊断

4、临产得标志为有规律且逐渐增强得宫缩,持续30s或以上,间

歇5-6分钟。伴随着宫缩,有进行性得宫颈管消失、宫口扩张及胎先露部下降。用镇静药物不能抑制宫缩。

(三)总产程及产程分期

总产程就是指从规律宫缩开始至胎儿胎盘娩出得过程。初产妇得正常总产程应不超过24小时。

5、第一产程宫口扩张期—规律宫缩开始到宫口开全,初产妇平均

11-12小时,经产妇平均6-8小时。

1、第二产程胎儿娩出期—宫口开全到胎儿娩出,初产妇平均1

-2小时,经产妇通常数分钟,不超过1小时。

2、第三产程胎盘娩出期—胎儿娩出至胎盘娩出,一般需5-15

分钟,不超过30分钟。

一、监护及处理

(一)第一产程

1、临床表现

(1)规律宫缩临产初期宫缩持续30-40秒,间歇5-6分钟。随后强度逐渐增加,持续时间逐渐延长,间歇时间逐渐缩短,宫口近开全时,宫缩持续时间可达1分钟及以上,间歇时间仅1-2分钟。

(2)宫口扩张潜伏期扩张较慢,平均2-3小时扩张1cm,活跃期扩张速度显著加快,加速期平均约需1、5小时,最大加速期平均需2小时,减速期平均需30分钟,若宫口不能如期扩张,多因宫缩乏力、胎位异常、头盆不称等原因,应高度重视。

(3)胎头下降潜伏期不明显,活跃期下降加快,平均每小时下降约1cm。当胎先露达“+3”以下时,一般可经阴道分娩。

(4)胎膜破裂正常产程时,胎膜应在宫口近开全时破裂,若胎膜过早破裂,应注意头盆不称。

2、监护

(1)一般监护包括精神安慰、血压测量(宫缩间歇期进行,第一产程中应每隔4-6小时测量一次)、饮食(鼓励少量多次进食,保证充沛得体力)、活动与休息、排尿与排便等。

(2)宫缩得监护胎儿监护仪客观描记宫缩曲线或采用触诊法观察宫缩。

(3)胎心监护产程开始后应每隔1-2小时于宫缩间歇时听胎心,每次应听1分钟。活跃期后或宫缩强、密时应15-30分钟听一次。

(4)宫口扩张及胎头下降应用产程图观察。

(5)破膜时得监护一旦破膜应立即听胎心,同时观察羊水流出量、颜色及性状。胎头仍浮动者需卧床以防脐带脱垂,破膜超过12小时仍未分娩者应给与抗生素预防感染。

(6)其她正常产程6-8小时,其间宜开通静脉输入500-1000ml液体,以防脱水与产后血液浓缩,维持足够循环血量。

(二)第二产程

1、临床表现

(1)屏气

(2)胎头拨露与着冠

(3)胎儿娩出

2、监护

(1)重点监护密切监测胎心音,指导产妇正确屏气,准备接产。

(2)接产准备初产妇宫口开全,经产妇宫口扩张4cm以上且宫缩规律有力时应做好接产准备。

(三)第三产程

1、临床表现

(1)胎盘剥离征象

(2)胎盘剥离及排出得方式

2、管理监护

(1)协助胎盘娩出

(2)检查胎盘胎膜

(3)检查软产道

(4)预防产后出血胎儿娩出后立即在产妇臀下放一弯盘收集阴道流血,正确估计出血量。

(5)手取胎盘术

复习题

1、孕产妇死亡得常见原因(4个主要得必答)

2、产后出血得四个原因

3、引起子宫收缩乏力得常见原因

4、产后出血得定义

5、怎样预防产后出血

6、子宫收缩乏力致产后出血得处理原则

7、软产道裂伤出血得处理原则

8、妊娠合并心脏病得死亡原因

9、子痫前期得治疗原则及首选用药

10、羊水栓塞得定义

11、羊水栓塞得预防

12、简述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得使用

13、水囊填塞法一般注水多少,多少时间取出?

14、背带式缝合法得适应症

15、什么就是先兆流产?

16、临产得诊断?

17、简述第一产程

18、怎样进行胎心监护?

19、第三产程得管理监护

孕产妇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孕产妇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一、孕产妇死亡定义:指妇女从妊娠开始至妊娠结束 后42天内,不论妊娠各期和部位,包括内外科原因,计划生育手术,宫外孕,葡萄胎死亡,不包括意外原因(如车祸、中毒等)死亡。 二、凡死亡的病例,一周内进行讨论,确定诊断死因,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三、设立死亡讨论登记本,将病例讨论经过、结果进 行详细记录。 四、对死亡病例讨论应该高度重视,实事求是,明确 死因,吸取教训。 五、上报的孕产妇死亡要详细填写《孕产妇死亡病例 登记表》。 六、报告对象:我镇内及所辖村屯死亡的孕产妇。 七、孕产妇死亡报告时间和部门:在孕产妇死亡后12 小时内电话报告管辖防保机构,同时录入妇幼信息系统上传。24小时内电话报告区妇幼保健院。 八、报告内容:孕产妇死者姓名、年龄、现住址、户 籍、首诊地点、分娩地点及时间、死亡地点及时间、死亡初步诊断等。

围产儿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一、围产儿死亡定义:指妊娠满28周以上(或生体重 ≥1000g以上) 至产后7天内死亡的胎儿及新生儿,不包括计划生育要求引产的死胎、死产。 二、凡死亡的病例,一周内进行讨论,确定诊断死因,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三、设立死亡讨论登记本,将病例讨论经过、结果进 行详细记录。 四、对死亡病例讨论应该高度重视,实事求是,明确 死因,吸取教训。 五、上报的围产儿死亡要详细填写《围产儿死亡病例 登记表》。 六、报告对象:我镇内及所辖村屯死亡的围产儿。 七、围产儿死亡报告时间和部门: 1.围产儿死亡同时合并孕产妇死亡的上报时间: 应随孕产妇一同上报。 2.足月非畸形围产儿死亡24小时内电话报告区妇 幼保健院。 3.单发生围产儿死亡的,应及时电话报告区妇幼保 健院。 八、报告内容:围产儿母亲姓名及年龄、出生天数、 户籍、首诊地点、分娩地点及时间、死亡地点及时间、死亡初步诊断等。

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

附件1: 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 孕产妇死亡评审就是通过用明确得标准对病例进行系统回顾与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医疗保健服务质量得过程。 为了能及时发现在孕产妇死亡过程中各个环节存在得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干预措施,以达到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与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得目得,特制定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 一、评审目得 1、明确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导致孕产妇死亡得相关因素; 2、提出降低孕产妇死亡得干预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及时吸取孕产期保健与助产技术服务得经验教训,不断完善与落实技术服务规范,提高产科质量; 4、引起全社会对孕产妇健康与安全得关注; 5、有效减少孕产妇死亡得发生,将孕产妇死亡控制在最低水平。 二、各级评审得组织及职责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1、领导、组织、监督与协调所辖区内孕产妇死亡调查及评审工作; 2、负责成立本辖区内孕产妇死亡评审专家组; 3、负责提供与保障孕产妇死亡调查及评审所需得各项经费; 4、根据评审发现得问题,组织制定相应得管理规定并监督落实; 5、负责向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反馈评审结果。 (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1、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1)在卫生行政部门得领导下,负责实施对本县(市)孕产妇死亡得评审。 (2)负责对非住院分娩得孕产妇死亡个案进行全过程调查;收集医疗机构 上报得孕产妇死亡全过程得调查资料。

(3)负责将原始调查资料、评审个案分析报告与评审总结报告,一并报送 上一级妇幼保健机构;同时将评审总结报告上报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4)负责反馈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 2、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 (1)在卫生行政部门得领导下,负责实施本市(地)孕产妇死亡二级评审。 (2)有针对性地参与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得个案调查。 (3)对本辖区各县(市)孕产妇死亡评审进行监督指导,并参加县级组织 孕产妇死亡评审。 (4)负责将本市(地)评审总结报告上报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与上一级 妇幼保健机构。 (5)负责提供省级评审要求得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资料。 (6)完成本所在地发生得孕产妇死亡评审个案分析报告。 (7)负责反馈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 3、省级妇幼保健机构 (1)在卫生行政部门得领导下,负责确定评审主题并组织实施孕产妇死亡得省级评审。 (2)对本省各市(地)、县(市)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进行培训与指导;参加市(地)级孕产妇死亡评审。 (3)负责将每年度评审主题个案调查资料、评审个案分析报告与评审总结报告上报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 (4)负责反馈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 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 (1)负责整理、分析各省上报得孕产妇死亡评审总结报告,撰写分析报告。 (2)将分析报告上报卫生部妇社司。 (3)根据分析存在得问题,组织相应得培训。 三、各级孕产妇死亡评审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妇幼健康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妇幼健康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医院 妇幼健康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明确妇幼健康信息报告的职责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切实提高对做好妇幼健康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妇幼 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列入当地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的内容,从政策、经费、 人员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为政府决策 提供科学依据。 ,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完成本辖区范围内的妇幼健 康信息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限逐级收集、上报、审核、汇总、分析、反馈等 工作。建立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科,选派懂业务、熟悉计算机操作及统计分析的人员 充实到工作岗位,信息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定,原则上县级1,2人。信息管理科要 配备专用计算机,保证信息网络的及时开通和正常运行,对相关数据按国家保密规 定处置。 ,三,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和逐级上报的原则,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工作,健全原始登记, 完善各机构妇幼健康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按规定时限将信息资料上报至所在县妇幼 健康服务机构。 二、明确妇幼健康信息报告内容,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均要启用全省统一的妇 幼健康信息登记表卡册和妇幼健康年报调查表,表卡册由各级自行印制。“三网监测”及各类妇幼健康服务项目信息由信息管理按照项目要求,完成信息的收集、上报、审核、汇总、分析、反馈及考核等工作。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建立健全以下资料:

,一,建立原始登记,包括分娩登记、围产儿及儿童死亡登记、孕产妇死亡登记、育龄妇女死亡登记、出生缺陷儿登记、高危妊娠管理登记、体弱儿童管理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产前筛查与诊断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妇女病普查普治登记、计划生育服务登记、孕产妇传染病实验室检测登记、孕产妇传染病登记、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等。 ,二,填报围产儿及儿童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出生缺陷儿报告卡,按月上报全省统一的妇幼卫生年报调查表至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三,配合辖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死亡孕产妇调查,提供死亡孕产妇病历、抢救记录等医疗保健资料,做好孕产妇死亡病历讨论及评审工作。 三、做好妇幼健康台帐管理及质量控制 ,一,村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全村,社区,育龄妇女死亡、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儿童死亡台帐,建立孕产妇保健管理、高危妊娠管理、产后访视管理及5岁以下儿童出生花名册、儿童保健管理、体弱儿管理等妇幼保健工作台帐,按月实施质量控制后,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保存。 ,二,乡卫生院要建立全乡育龄妇女死亡、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儿童死亡台帐,建立孕产妇保健管理、高危妊娠管理、产后访视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及5岁以下儿童出生花名册、儿童保健管理、体弱儿管理、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等管理台帐,按季度开展信息质量控制,上报湖南省孕产妇保健和健康管理统计表、湖南省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管理统计表、妇女病普查情况调查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量和质量情况调查表到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保存。 ,三,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建立全县育龄妇女死亡、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及儿童死亡、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管理台帐,每季度开展一次信息质量控制,撰写年度质量控制报告、质量评估报告、主要数据分析报告,与年报调查表一起装订成册保存。

孕产妇死亡报告评审制度

孕产妇死亡报告评审制度 一、孕产妇死亡报告评审组织 1、成立孕产妇死亡报告调查小组,负责孕产妇死亡报告和病例调查工作。 2、专人负责孕产妇死亡报告工作,并协助上级进行调查。 二、孕产妇死亡报告评审对象 凡本院内的孕产妇,从妊娠开始到产后42天死亡者,不论计划内外,均属孕产妇死亡报告评审对象。不包括意外原因造成的死亡(如车祸、中毒等)。 三、孕产妇死亡上报评审程序 由各科室报→医务科报→市妇幼保健院 四、孕产妇死亡报告时间 1、各科室发生孕产妇死亡应在5天内先电话将死亡情况报医务科,由医务科汇总后月报妇保院。 2、乡卫生院每季度5日前上报孕产妇基本情况统计表。 五、孕产妇死亡报告内容 1、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2、孕产妇基本情况统计表 3、孕产妇死亡评审记录 六、孕产妇死亡评审程序及时间 1、科室上报死亡情况的同时,及时组织有关医务人员进行分析、讨论。 2、医务科接到孕产妇死亡报告后应在1个月内完成孕产妇死亡病例调查、讨论,病历和调查小结要求真实、详细(可附另页),认真填写表1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并及时报市评审委员会。 七、评审结果分类 第一类:可避免死亡。根据当地医疗保健设施、技术水平及个人身心状况是可以避免的死亡,但因某一环节处理不当或失误而造成的死亡。 第二类:创造条件可避免的死亡。由于当地医疗保健设施、技术水平尚未达到应有的水平,或因个人、家庭经济困难或缺乏基本卫生知识而未能及时寻求帮助造成的死亡,这些死亡可因改善上述条件而避免发生。 第三类:不可避免死亡。当前医疗保健技术水平尚无法避免的死亡。 八、评审孕产妇死亡因素分类 按照三个环节、四个方面,将评审死因分类填表。 1、三个环节 (1)个人、家庭和居民团体,即非正式保健系统。 (2)医疗保健系统,即正式的有组织的医疗保健机构。 (3)社会其他部门的影响,即社会经济保健系统因素,如部门之间的政策和计划安排、社会经济变动趋势等,包括政府决策机构、交通、通讯、教育等部门。 2、四个方面 (1)知识技能方面的问题:缺乏处理问题所必须的知识技能。 (2)态度方面的问题:缺乏责任心及必要的工作热情和愿望。 (3)资源方面的问题:资源不足或使用不当,地理、自然条件方面的限制等。 (4)管理方面的问题:医疗保健机构内的某些制度不完善,各相关科室配合不协调、管理紊乱等问题。 九、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内容 (1)活产数;(2)孕产妇死亡数;(3)活产漏报率;(4)孕产妇死亡漏报率;(5)孕产妇死亡报告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 1、各医疗保健机构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填报工作,指定专人收集院内各相关科室的数据及辖区内的相关数据,认真核实后填报。人员名单需报区妇幼保健院备案。 2、认真填报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包括妇幼卫生信息原始表册薄、孕产妇死亡卡、儿童死亡报告卡、围产儿死亡报告卡、出生缺陷报告卡、妇幼卫生统计报表及网络直报。 3、建立并完善《分娩登记本》、《高危孕产妇登记本》、《叶酸投服统计表》、《出生医学发放登记》、《计划生育手术登记》、《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登记》、《孕产妇产前筛查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新生儿听力筛查登记》、《妇女病普查普治登记》、《孕产妇保健手册》及《儿童保健手册》、《体弱儿管理登记》等原始记录的登记。 4、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于孕产妇死亡后7个工作日内报告,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等信息实行季报制,各医疗保健机构每季度填报一次,在15日前将季报表和死亡报告卡报送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卫生年报表每半年上报一次至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对全区的“孕产妇死亡卡”、“儿童死亡报告卡”及“出生缺陷报告卡”进行审核,与全区妇幼卫生年报每半年上报一次至市妇幼保健院。

5、加强信息质量控制。为保证填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院内及辖区内相关数据的检查核实,加强与区妇幼保健院的业务联系,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相关检查。区妇幼保健院每半年开展一次妇幼信息质量控制。 6、各单位所报报表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盖章和制表人签名后方可报出。

孕产妇死亡原因动态分析报告

资阳市安岳县2007-2009年 孕产妇死亡原因动态分析报告 资阳市安岳县妇幼保健院 孕产妇死亡率不仅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医疗卫生、妇幼保健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进步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为降低我区孕产妇死亡率,为制定控制孕产妇死亡率的相关政策与措施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 对2007-2009年我区孕产妇死亡的个案表、调查报告及评审结果进行系统整理与分析。 结论:2007—2009年我区孕产妇死亡率正在逐步下降。分析发现孕产妇死因前3位依次为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高血压疾病、产科出血。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注重妊娠合并心脏病、妊高症等情况的识别和救治。建立健全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仍然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重点。 我区孕产妇死亡率从2007年的44.42/10万下降到2009年的26.46/10万,通过孕产妇死亡资料的统计,分析我区孕产妇死亡的特点与趋势。 一、资料与方法 (一)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于2007-2009年我区孕产妇死亡卡、孕产妇死亡调查附卷、病历摘要或病历等相关调查资料。

(二)方法 通过收集孕产妇死亡卡、孕产妇死亡调查附卷、病历摘要或病历等相关调查资料。每年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孕产妇死亡进行了漏报调查和孕产妇死亡评审。 二、结果 (一)孕产妇死亡率 2007-2009年我区活产总数29964人,孕产妇死亡9例,每年平均死亡率为30.03/l0万。 (二)孕产妇死因顺位:3年中孕产妇死亡原因前3位依次为妊娠合并心脏病55.56%,妊高症33.33%、产科出血ll.11%。 (三)孕产妇死亡基本特征的分析:孕产妇的基本特征是指年龄、产次、文化程度、民族、居住地区等方面。 1、年龄分布:9例孕产妇死亡中最小年龄为22岁,最大年龄为38岁,平均年龄2 9岁。 2、计划生育:计划外生育而死亡孕产妇6个,占为6 6.6 7%。计划外孕产妇死亡逐年上升。明显高于计划内生育死亡的孕产妇。 3、孕产妇死亡文化结构:小学文化3例,占33.33%,初中文化6例,占66.67%。 4、孕产妇死亡居住地区分布:9例孕产妇死亡都是农村户口。

(全)孕产妇死亡调查报告

孕产妇死亡调查报告 孕妇23岁,初中文化,孕1产0。既往健康,无高血压、糖尿病、血液病史,无肝、肾疾病、心脏病,无遗传病及传染病,无药物过敏史及手术外伤史。否认烟酒嗜好。 妊娠情况及产疗经过: 末次月经2014年7月5日,预产期为2015年4月12日。 于2014年9月26日孕11+6周时,建立《孕册》。初诊检查未发现明显异常,血常规化验:血红蛋白111g/L,血小板131×109/L。 2014年12月23日,无明显诱因出现鼻出血,前往市中心医院就诊,化验血常规:血小板12×109/L,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2014年12月30日,患者于某省级医院行骨穿检查,骨穿结果不详。 抢救经过: 2015年1月2日下午,患者活动后出现胸闷气短,休息后未见缓解。夜间出现呼吸困难,端坐呼吸,不能平卧。3日凌晨2点就诊到某省级医院。血常规:白细胞10×109/L,中性粒64.0%,血红蛋白105g/L,红细胞3.0×1012/L,血小板10×109/L。白蛋白24.5g/L,ALT50U/L,AST113/L,尿素7.01mmol/L,肌酐67.5umol/L,肌钙蛋白I0.053ng/ml,NT-proBNP 10900ng/L。凝血APTT40S, D-dimer1456ug/L。心脏彩超:肺动高压(重度),三尖瓣返流(中度),右心系统增大,心包积液(弥漫少量),下腔静脉增宽伴体静脉回流受阻,左室舒张功能减低,左室容积减小,射血分数减低(45%)。心电图:窦性心动过速,心率140次/分,I导联深S波。11点30分转入心血管内科,轮椅推入,下肢胀痛,轻度水肿。查体:T36.4℃,BP178/120mmhg,P140次/分,R20次/分,四肢冰冷,皮肤花纹。初步诊断:急性肺栓塞?急性右心衰,I型呼吸衰竭,高血压三级(极高危),血小板减少症(原因待查)。立即予硝酸甘油静脉泵入降压,改善肺动脉高压,予凯时改善循环,雅河润抗炎。13:00患者突发双侧肾区疼痛,查体有叩击痛,自诉疼痛不能忍受,予吗啡0.005g肌肉注射。继而出现昏迷,抢救无效,临床死亡。 市级报告死亡诊断:1、心原性猝死 2、急性肺栓塞? 3、急性右心衰 4、I 型呼吸衰竭 5、高血压三级 6、血小板减少症 7、孕26周。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调查附卷本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20 年 编号□□□□□□□□常住址省市区县乡村 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日期______________

孕产妇死亡死因分类编号 01 流产23 静脉血栓形成及肺栓塞症 02 异位妊娠24 肺结核 03 妊娠剧吐25 肺炎 04 死胎26 支气管哮喘 05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27 急、慢性病毒性肝炎 06 前置胎盘28 特发性脂肪肝 07 胎盘早剥29 肝硬化 08 产后宫缩乏力30 各类胆道系统疾病 09 胎盘滞留31 各类胰腺炎 10 软产道裂伤32 蛛网膜下腔出血 11 子宫破裂33 癫痫 12 子宫内翻34 缺铁性贫血 13 羊水栓赛35 再生障碍性贫血 14 产褥感染36 其他血液病 15 产褥中暑37 妊娠合并糖尿病 16 产褥期抑郁症38 妊娠合并内分泌系统疾病 17 晚期产后出血39 妊娠合并急、慢性肾炎 18 其他产科原因40 肾病综合症 19 风湿性心脏病41 系统性红斑性狼疮 20 先天性心脏病42 获得性免疫缺陷性综合症 21 其他心脏病43 妊娠合并各系统恶性肿瘤 22 慢性高血压44 其他疾病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填写说明 填写的注意事项 1.发生在监测地区内的所有孕产妇死亡均要求填写一张死亡报告卡。如属无监测地区正式户籍者(非本地),请在常住址中写出她的原户籍所在地(省、市、县、乡、村名称)。 2.填表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 3.填写后要对前后项目进行核对,以免发生逻辑错误。 4.时间表示:用阳历,年只填后两位数,月日只有一个位数时,数字前用“0”补充。时间取整数,够半小时往上进,如分娩时间为1994年5月2日12∶40则填成94050213。 5.在填写致死的主要疾病时,要写明疾病的名称(全称),如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胎盘滞留等,不要写致死原因,如循环衰竭、产后大出血等,也不要以临床症状代替此项,如高热、抽搐等。 卡中具体项目填写说明 1.住址一栏,一定要写清省、市、区县和乡村的名称。 2.户籍:本地户籍指在监测地区公安系统注册户口,非本地户籍指在监测地区以外的公安系统注册户口, 3.编号:不填写,由系统自动生成。 4.填写实足周岁。 5.文化程度:以已毕业的文化程度为标准。如曾上过高中,但未毕业,以初中文化程度计,中专毕业以高中文化程度计,大专毕业以大学文化程度计,半文盲以文盲计。 6.居住地区:“山区”项目中含半山区,坝区归在其他地区项目中。 7.孕产次:凡妊娠一次,不管其妊娠部位及结局怎样,都算一孕次。产次包括孕满28周及以后的分娩。双胎妊娠分娩,算一孕次、二产次;三胎妊娠分娩,算一孕次、三产次,依此类推。人工流产、引产次:包括药物流产,不包括自然流产及不全流产刮宫者。 8.末次月经:如流产或分娩后未来月经而再次妊娠者,则此项填0,如末次月经不详者,此项目填999999。 9.分娩时间:日期年、月、日按阳历填写,时间按0~23点的格式填写,不详者不填,如未分娩或28周以前流产者,此项目填0。 10.分娩地点:指胎儿娩出时,孕产妇所在的地点。未娩或28周之前流产者,此项填0,不详者不填。 (1)省(地、市)级医院:指省、地市级医院及与此相当的军队、厂矿医院。 (2)区县级医院:指区县级医院及与此相当的军队、厂矿医院。 (3)街道(乡镇)卫生院:包括街道(乡镇)卫生院及平级的厂矿医院。 (4)村接生室:为村医或接生员接生的场所。

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

麻栗坡县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 (2006年-2010年) 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地区社会经济和卫生发展的重要指标,为分析我县不同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人群分布特点和死因变动规律,制定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实现《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提出的到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在2000年基础上下降25%的目标,制定麻栗坡县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各级职责 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县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县 级孕产妇死亡评审,。各乡镇负责组织辖区内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的 实施,组织开展乡村两级孕产妇死亡监测和入遍及调查。 省妇幼保健院为全省孕产妇死亡监测的业务指导单位,负责监测 工作的培训及技术咨询,资料的收集审核、质量控制、完成年度分析 报告,具体实施省级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 各设区市妇幼保健院(所)负责组织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相关人 员培训,收集、审核、汇总上报辖区内监测资料、进行质量控制、完成年度分析报告;实施市级孕产妇死亡评审;接受省级检查,负责县(市、区)级监测工作督导。 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所)负责本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相 关人员的培训、监测资料的收集、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评审、质量控制与上报;接受省、市级检查,负责乡级人员培训、督导。 各级医疗机构履行监测职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好孕产 妇死亡及危重孕产妇的上报;配合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完成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及漏报调查工作。

二、监测范围和对象 (一)监测范围:全省各县(市、区)均为省级孕产妇死亡监测点,其中鼓楼区、台江区、芗城区、连江县、连城县、平和县、霞浦县、浦城县、建瓯市、宁化县同时为国家级监测点。 (二)监测对象 1.监测对象:全省各县(市、区)内孕产妇 (包括流动人口孕产妇) 。 2、监测对象的归属上报原则(城市以区,农村以县为监测单位) 本省户籍孕产妇死亡和活产儿: (1)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上报常住人口; (2)嫁入(办理婚姻登记)异地,户籍未迁入,由嫁入地上报常住人口; (3)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满一年,由居住地(不包括专程就医)上报常住人口;居住不满一年,仍由户籍所在地上报常住人口。 ⑷城区与城区间,由孕产妇户籍所在地统计,上报。 ⑸离开本省一年以上,不计入省级监测报表统计。但在国家监测点,应由户籍所在地上报。 外省户籍孕产妇死亡和活产儿: (1)嫁入(办理婚姻登记)我省者,由嫁入地上报常住人口; (2)在我省监测点内居住满一年者,由死前居住地上报常住人口;如死前居住地不详,由死亡发生地上报流动人口。 (3)在我省监测点内居住不满一年者,由死前居住地上报流动人口。 (三)监测相关概念

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精选2篇

1.凡发现孕产妇死亡,各级人员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并做好死亡登记。 2.镇街卫生院接到孕产妇死亡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区妇幼保健院报告,24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对孕产妇死亡原因进行调查,填写孕产妇死亡原因报告卡,将有关信息记录在孕产妇死亡登记本中,并在当季度末月的30号前将死亡原因报告卡和调查小结上报到区妇幼保健院。 3.发生在医疗机构的孕产妇死亡,医疗机构应首先以最快的方式向区妇幼保健院报告,24小时内填写孕产妇死亡原因报告卡,将有关信息记录在孕产妇死亡登记本中,于当季度末月的30号前将死亡原因报告卡、孕产妇健康管理手册及住院病历的复印件上报到区妇幼保健院。 4.区妇幼保健院在接到孕产妇死亡信息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开展孕产妇死亡调查工作,撰写相关报告资料,每季度和年末按规定时限报告给市妇幼保健院。

一、为了获得孕产妇死亡的准确数据,查找影响死亡的相关因素,提高妇女保健工作质量,有效的减少孕产妇死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XX省母婴保健条例》和《XX县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层科负责本中心孕产妇死亡报告工作。 三、各科室发生的孕产妇死亡,由首诊医生立即报告基层科和分管院长。 四、基层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内容包括死者基本情况、治疗经过及相关社会因素等,并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报告,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一式两份报州妇幼保健院。 五、关于孕产妇户籍所在地归属的上报要求: 1、属于本县范围的,由基层科负责完成死亡调查报告,并于1个工作日内通知该孕产妇户籍所在地卫生院妇幼专干并协助完成死亡调查报告。 2、属于本州外县的,由基层科核实后完成死亡调查报告,并将材料转至州妇幼保健院,由州妇幼保健院转至孕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机构。 3、属于本省或外省的,由基层科核实后完成死亡调查报告,并于年终报表是逐级上报,但要注明为流动人口。 六、为了准确真实地搞好孕产妇死亡调查,相关科室人员和死者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与填卡说明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编号1-8 常住址省市区(县) 暂住址省市区(县) 户口 1. 本地 2. 非本地 死亡时间 计划外9 36-43 年月日时 1. 计划 2. 计划外 年龄10-11分娩地点44民族12 1. 省(地、市)级医院 1. 汉族 2. 少数民族 2. 县(区)级医院 文化程度13 3. 乡、镇、街道医院 1.大专及以上 2.高中或中专 4. 村接生室 3. 初中 4. 小学 5.文盲 5. 家中 家庭年人均收入(元)14 6. 途中 1. 1000元以下 2. 1000元~7. 其他 3. 2000元~ 4. 4000元~ 5. 8000元~ 死亡地点45 居住地区15 1. 省(地、市)级医院 1.平原 2.山区 3.其它地区 2. 县(区)级医院 孕产次 3. 乡、镇、街道医院孕次16-17 4. 村接生室 产次18-19 5. 家中 人工流产、引产次20-21 6. 途中 末次月经7. 其他 年月日分娩方式46 0. 未娩 1. 自然产 分娩时间 2. 阴道手术产 3. 剖宫产 年月日时新法接生47 1. 是 2. 否

接生者48死亡病历摘要或调查小结 1. 医务人员 2. 乡村医生 3. 接生员 4. 其他人员 产前检查49 1. 有 2. 无 初检孕周50-51 产检次数52-53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 A B C 死因诊断依据54 1. 尸检 2. 病理 3. 临床 4. 死后推断 死因分类55-56 省级医疗保健机构评审结果57 1. 可避免 2. 不可以避免 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58–59 60-61 62-63 国家级评审结果64 1. 可避免 2. 不可以避免 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65-66 67-68 69-70 填卡单位填卡人日期

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监测评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主要目标落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广东省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试行)》及广东省加强妇幼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和医疗保健人员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市卫生局负责本制度的管理,监督检查孕产妇死亡报告和统计分析工作的实施情况,组织核实调查、评审和有关业务培训,并根据存在问题制定干预措施。市妇幼保健院在卫生局的领导下对全市的孕产妇死亡管理工作进行市级质量监控,负责市级孕产妇死亡报告审核、统计分析、核实调查、现场培训和评审工作。并对全市的孕产妇死亡的调查、质量监控、评审等工作进行技术督导。各级医疗保健单位负责对辖区内的孕产妇死亡管理工作进行质量监控,负责孕产妇死亡报告、实地调查、评审和完成资料书面报告等工作。 第四条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孕产妇死亡(包括本地户籍和外来流动人口),均应及时按上报流程报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医疗保健人员、农村保健员、乡村医生为孕产妇死亡的法定报告人。

第五条孕产妇死亡报告的责任单位 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医疗保健单位是孕产妇死亡报告的责任单位。 孕产妇死亡前未住院或有转诊经过的,报告责任单位是: (一)在转诊途中或在接受转诊单位接诊前死亡的孕产妇,转出单位是孕产妇死亡报告责任单位。 (二)转诊的孕产妇被接受转诊单位接诊后死亡的,接受转诊单位是孕产妇死亡报告责任单位。转诊单位和接诊单位负责各自住院期间的调查,死亡孕产妇居住地所在地承担辖区防保任务的医疗保健单位同时承担孕产妇死亡的实地调查任务。各单位于10天内书面报告市妇幼保健院,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协调工作。 发生此类情况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通知死亡孕产妇居住的辖区医疗保健单位,由接诊单位负责通知转诊单位。 (三)不在医疗机构死亡的孕产妇,由确诊孕产妇死亡的医疗保健单位是孕产妇死亡报告责任单位。 (四)非法接生或医疗保健单位外分娩的孕产妇送至医疗保健单位后死亡的,接诊单位是孕产妇死亡报告责任单位,发生非法接生的所在地承担辖区防保任务的医疗保健单位负责孕产妇死亡实地调查,并于10天内书面报告市妇幼保健院和接诊单位。 发生此类情况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通知死亡孕产妇居住的辖区医疗保健单位。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全省使用)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全省使用) 编号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姓名 常住址______省州(市)县(市、区)_____乡(镇)_____ 村(街道) 自然村暂住址______省州(市)县(市、区)_____乡(镇)_____ 村(街道) 自然村户口:(1)本地(2)非本地口1.计划内外:(1)计划内(2)计划外口2.年龄____岁口口3.民族:(1)汉(2)彝(3)白(4)哈尼(5)傣(6)壮(7)苗 (8)傈僳(9)回(10)拉祜(11)佤(12)纳西(13)瑶 (14)藏(15)景颇(16)布朗(17)普米(18)阿昌(19)怒 (20)基诺(21)德昂(22)蒙古(23)水(24)满(25)独龙 (26)其他 口口4.文化程度:(1)大专及以上(2)高中或中专(3)初中(4)小学(5)文盲口5.家庭年人均收入_元口(1)800元以下(2)800—1000元 (3)1000—2000元(4)2000—4000元 (5)4000—8000元(6)8000元以上 6.居住地区:(1)坝区(2)半山区(3)山区(4)其他地区口7.孕产次 孕次口口产次口口人工流产、引产次口口8.末次月经口口口口 /口口/ 口口9.分娩时间口口口口 /口口/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10.死亡时间口口口口 /口口/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11.分娩地点:(1)省(州、市)级医院(2)县(市、区)级医院 (3)乡(镇)、街道医院(4)村卫生室(5)产妇家 (6)途中(7)其他(8)未分娩口12.死亡地点:(1)省(州、市)级医院(2)县(市、区)级医院 (3)乡(镇)、街道医院(4)村卫生室(5)产妇家 (6)途中(7)其他口13.分娩方式:(1)自然产(2)阴道手术产(3)剖宫产(4)未分娩口14.新法接生:(1)是(2)否(3)未分娩口15.接生者:(1)县及以上医务人员(2)乡医(3)村医(4)接生员 (5)其它人员(6)未分娩口16.产前检查:(1)有(2)无口17.初检孕周口口18.产检次数口口19.致死主要疾病诊断

孕产妇死亡个案分析报告

孕产妇死亡个案分析报告 1 孕产妇死亡概况 某女,36岁,已婚,青海籍,末次月经2008年3月3日,停经2个月后经海东医院B超诊断为宫内妊娠、早孕,早孕检查均正常。于2008年5月2日开始1次/w到地区医院检查,9月底到海东医院检查时医生诊断为臀位,嘱膝胸卧位,后每次去检查时除臀位没能纠正外,其余都正常。其产前检查次数达20余次。于2008年10月18日在卫生院产前检查:血压120/80mmHg,心肺正常,宫高30cm,臀位,尿常规正常,卫生院大夫嘱分娩时到县级医院去,至11月21日17时出现手麻感觉,未引起重视,于当晚12时腹痛、头痛之症状,家人立即找了出租车送至互助县医院(近40km路)就诊,县医院就医因”孕足月G2P1臀位无腹痛,头晕、眼花1h,血压120/80mmHg,无产科症状转往省级医院,而且其家人拒绝护送。家人又花费近2h时间转往海东地区医院,海东医院测血压:160/110mmHg,舌下含服”心痛定”后转往省级医院(红十字医院)。 红十字医院于2008年11月22日07时以”孕足月,头痛、头晕伴双下肢无力6h”之主诉收住产科。入院查体:血压120/70mmHg,神志清,心肺正常,宫高31cm,腹围100 cm,胎位LOA,行CT检查等诊断为:孕37wG2P1LOA,右侧枕顶叶脑出血,给予控制血压、脱水、止血、改善脑循环等对症治疗,并于当天11时30分剖宫产出1男活婴,产后出血量300Ml,产后血压120/70mmHg,术后病情加重,于11月24日先后行右顶、内血肿微创清除术;脑血肿清除、去骨瓣减压术。术后患者呈昏迷状态,中枢性呼吸入循环功能衰竭,于11月25日17时50分放弃抢救治疗而死亡。 2 孕产妇死亡原因 该死者死亡原因为紧急的妊娠高血压综合症。该病史有如下几个特征。 2.1该死者末次月经2008年3月3日,停经2个月后经海东医院B超诊断为宫内妊娠、早孕,早孕检查均正常。9月底到海东医院检查时医生诊断为臀位,嘱膝胸卧位,后每次去检查时除臀位没能纠正外,其余都正常。于2008年10月18日在卫生院产前检查:血压120/80mmHg,心肺正常,宫高30cm,臀位,尿常规正常,卫生院大夫嘱分娩时到县级医院去,至11月21日17时出现手麻感觉,未引起重视,于当晚24时腹痛、头痛之症状,家人立即找了出租车。 2.2本人及家人对本次怀孕非常重视,她从怀孕12w就开始到海东地区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在乡计生站和本乡卫生院也检查过2次,至住院前产前检查次数达20余次。 2.3该死者出现再次转诊,先后时间达6h之久。11月21日17时出现手麻感觉,未引起重视,于当晚24时腹痛、头痛之症状,家人立即找了出租车送至互助县医院(近40km路)就诊,县医院就医因”孕足月G2P1臀位无腹痛,头晕、

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全文

附件1: “降消项目”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 孕产妇死亡评审是通过用明确的标准对病例进行系统回顾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医疗保健服务质量的过程。 为了能及时发现在孕产妇死亡过程中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干预措施,以达到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和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目的,特制定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 一、评审目的 1.明确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导致孕产妇死亡的相关因素; 2.提出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干预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及时吸取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技术服务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和落实技术服务规范,提高产科质量; 4.引起全社会对孕产妇健康和安全的关注; 5.有效减少孕产妇死亡的发生,将孕产妇死亡控制在最低水平。 二、各级评审的组织及职责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1.领导、组织、监督和协调所辖区内孕产妇死亡调查及评审工作; 2.负责成立本辖区内孕产妇死亡评审专家组; 3.负责提供和保障孕产妇死亡调查及评审所需的各项经费; 4.根据评审发现的问题,组织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监督落实; 5.负责向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反馈评审结果。 (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1.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1)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实施对本县(市)孕产妇死亡的评审。

(2)负责对非住院分娩的孕产妇死亡个案进行全过程调查;收集医疗机构 上报的孕产妇死亡全过程的调查资料。 (3)负责将原始调查资料、评审个案分析报告和评审总结报告,一并报送 上一级妇幼保健机构;同时将评审总结报告上报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4)负责反馈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 2.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 (1)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实施本市(地)孕产妇死亡二级评审。 (2)有针对性地参与本辖区孕产妇死亡的个案调查。 (3)对本辖区各县(市)孕产妇死亡评审进行监督指导,并参加县级组织 孕产妇死亡评审。 (4)负责将本市(地)评审总结报告上报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一级 妇幼保健机构。 (5)负责提供省级评审要求的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资料。 (6)完成本所在地发生的孕产妇死亡评审个案分析报告。 (7)负责反馈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 3.省级妇幼保健机构 (1)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确定评审主题并组织实施孕产妇死亡的省级评审。 (2)对本省各市(地)、县(市)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进行培训与指导;参加市(地)级孕产妇死亡评审。

XX省孕产妇死亡监测报告工作规范

XX省孕产妇死亡监测报告工作规范 为加强我省孕产妇死亡监测报告工作,实时掌握孕产妇死亡的基本状况和影响因素,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全力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监测报告对象 孕产妇死亡是指在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天之内的妇女,不论妊娠期长短和何种受孕部位,由于任何与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的或由此而加重了的原因导致的死亡,但不包括意外原因(如车祸、中毒等)导致的死亡。我省辖区范围内死亡的所有孕产妇(含流动人口)均为监测报告对象。 二、监测报告流程 (一)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各级医疗机构实行高危孕产妇首诊负责制,对在本机构内死亡的孕产妇,医疗机构需在24小时内报告至本机构所在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接到报告后(如孕产妇常住地不在本市县的,需转常住地所在妇幼保健机构),7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人赴该孕产妇死亡的医疗机构以及其产检、治疗相关医疗机构,调查了解与死亡有关的病史,孕期、产时、产后情况,发病与死亡经过,高危管理和转诊等情况,填写孕产妇死亡信息表和死

亡调查报告,并上报至省妇幼保健院基妇部(联系电话:36 689213、36689186)。 (二)医疗机构外死亡的。对在医疗机构外死亡的孕产妇,村(居)妇幼/计生人员需在24小时内向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乡镇卫生院妇幼监测人员报告。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乡镇卫生院妇幼监测人员接到孕产妇死亡线索报告后,1日内到相关机构或入户核实线索的真实性,并报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接到报告后(如孕产妇常住地不在本市县的,需转常住地所在妇幼保健机构),7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人入户调查,并赴其产检、治疗相关医疗机构调查了解与死亡有关的病史,孕期、产时、产后情况,发病与死亡经过,高危管理和转诊等情况,填写孕产妇死亡信息表和死亡调查报告,并上报至省妇幼保健院基妇部。 三、孕产妇死亡病例讨论及评审 (一)病例讨论。省妇幼保健院将市县上报的孕产妇死亡信息表及调查报告整理好后,按月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每月10日前)。妇幼处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在死亡孕产妇所在市县开展孕产妇死亡病例讨论。 (二)病例评审。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按国家《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开展。 四、有关要求

孕产妇死亡报告材料卡及填卡说明书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编号1-8 ??????? 姓名常住址省市区(县) 暂住址省市区(县) 户口 1. 本地 2. 非本地 死亡时间 计划内外9 1. 计划内 2. 计划外 年龄10-11 ?分娩地点44 民族12 1. 省(地、市)级医院 1. 汉族 2. 少数民族 2. 县(区)级医院 文化程度13 3. 乡、镇、街道医院 1.大专及以上 2.高中或中 专 4. 村接生室 3. 初中 4. 小学 5.文盲 5. 家中 家庭年人均收入(元)14 6. 途中 1. 1000元以下 2. 1000 元~ 7. 其他 3. 2000元~ 4. 4000 元~ 5. 8000元~ 死亡地点45 居住地区15 1. 省(地、市)级医院 1.平原 2.山区 3.其它地 区 2. 县(区)级医院 孕产次 3. 乡、镇、街道医院 孕次16-17 ? 4. 村接生室 产次18-19 ? 5. 家中 人工流产、引产次20-21 ? 6. 途中 末次月经7. 其他 分娩方式46 0. 未娩 1. 自然产 分娩时间 2. 阴道手术产 3. 剖宫 产 新法接生47 1. 是 2. 否

接生者48 死亡病历摘要或调查小结 1. 医务人员 2. 乡村医生 3. 接生员 4. 其他人员 产前检查49 1. 有 2. 无 初检孕周50-51 ? 产检次数52-53 ?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 A B C 死因诊断依据54 1. 尸检 2. 病理 3. 临床 4. 死后推断 死因分类55-56 ? 省级医疗保健机构评审结果57 1. 可避免 2. 不可以避免 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58–59 ? 60-61 ? 62-63 ? 国家级评审结果64 1. 可避免 2. 不可以避免 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65-66 ? 67-68 ? 69-70 ? 填卡单位填卡人日期

新版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江苏省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_______市______县(市、区)编号:□□□□□□□□□□□□ 姓名_____________ 家属联系电话 常住址_____省_____市_____县(市、区)乡(街道)村(居委会或门牌号)暂住址_____省_____市_____县(市、区)乡(街道)村(居委会或门牌号) 户口□ 1.本省户口 2.非本省户口居住1年以下 3. 非本省户口居住1年以上 计划内外□1.计划内 2.计划外 年龄□□ 民族□1.汉族 2.少数民族(请注明) 文化程度□1.大专及以上2.高中或中专 3.初中 4.小学 5.文盲 6.不详 家庭人均收入(元)□1.<1000 2.1000~ 3.2000~ 4.4000~ 5.8000 居住地区□1.平原2.山区3.其他地区 孕产次 孕次□□产次□□ 人工流产、引产次□□ 末次月经 分娩时间 死亡时间 分娩地点□ 1.省(地、市)级医院 2.县(区)级医院 3.乡镇(街道)卫生院 4.村接生室 5.家中 6.途中 7.其他 死亡地点□ 1.省(地、市)级医院 2.县(区)级医院 3.乡镇(街道)卫生院 4.村接生室 5.家中 6.途中 7.其他 分娩方式□0.未娩 1.自然产 2.阴道手术产 3.剖宫产 新法接生□1.是 2.否 接生者□1.医务人员 2.乡村医生 3.接生员 4.其他人员 产前检查□1.有 2.无

死亡病例摘要或调查 初检孕周□□ 产检次数□□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 (a)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 (b)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 (c)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 (d)引起(c)的疾病或情况 死因诊断依据□ 1.尸检 2.病理 3.临床 4.死后推断 根本死因分类□□ 县(区)级医疗保健机构评审结果□□ 1.可避免2不可避免 影响死亡的主要死因□□ □□ □□ 调查结论□□□ 1.就诊延误 2.交通延误 3.医疗机构延误 市级医疗保健机构评审结果□ 1.可避免 2.不可避免 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 □□ □□ 调查结论□□□ 1.就诊延误 2.交通延误 3.医疗机构延误 省级医疗保健机构评审结果□ 1.可避免 2.不可避免 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 □□ □□ 调查结论□□□ 1.就诊延误 2.交通延误 3.医疗机构延误 填卡单位_________ __ 填卡人______ ____ 日期______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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