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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分类表doc-辐射安全许可条件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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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见放射源分类简表

根据《放射源分类办法》(环保总局05年62号公告),对常用不同核素的64种放射源按下列

注:1.Am-241用于固定式烟雾报警器时的豁免值为1×105贝可。

2.核素份额不明的混合源,按其危险度最大的核素分类,其总活度视为该核素的活度。

三、非密封源分类

上述放射源分类原则对非密封源适用。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分为甲、乙、丙三级,具体分级标准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标准》(GB 18871-2002)。

甲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Ⅰ类放射源。

乙级和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Ⅱ、Ⅲ类放射源。

2、射线装置分类表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6号

辐射、射线安全防护专项措施

辐射、射线安全防护专项措施 1.适用范围 本安全措施适用于柬埔寨桑河二级水电站项目现场射线检测过程中安全作业要求,射线安全防护的方法、要求及检测时应注意事项。 2.检测前准备 2.1.从事射线检测的人员上岗前应进行辐射安全知识的培训,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2.2.进入检测现场前应对检测人员进行现场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规定。 2.3.设备需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合格证书、鉴定书等,无需经过部门鉴定的设备必须提供设备自校检验记录表。 2.4.对从事射线操作和射线安全监督人员,必须配备完好的个人计量仪、报警器及作业现场备好辐射仪等安全防护品。 2.5.每次的探伤作业应提前开具相应的射线作业票,并根据射线源的能量强度大小计算出安全区域包括控制区、监督管理区,通过业主或施工单位把作业时间、地点以及警戒范围告知给相关单位。 3.放射性同位素装置的安全管理

3.1.检测现场不设立临时的储源库,源应存放在公司的储源库或租用检测现场附近的专业储源库,X射线装置由现场的指定点存放。 3.2.放射源的使用,每次领用人必须填写《放射性同位素装置领用登记表》。 3.3.设备领用登记表中的经办人必须由安全员签字有效,表中的工程名称(地点)、领用人、领用日期及时间必须写明。 3.4.归还时,安全员用监测仪器检测无泄漏方可起运入库,在设备领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好归还日期、时间。 3.5.放射源的运输,应用专用的机动车辆(设置放射性标志、固定源罐装置或保险箱)运输,由专人运送。 3.6.运送放射源的人员应携带防护用品、监测仪器。严禁未携带监测仪器和防护用品运送放射源。 3.7.起运前、运输途中及到达目的地后,必须用监测仪器分别测量有无泄露超标情况,确定无泄露超标才准装卸、起运。 4.现场射线检测安全规定 4.1.检测前须进行清场把无关人员撤出监督管理区域边界线之外,并按划分好的控制区和监督管理区域进行警戒。控制区边界应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放射性工作场所标牌,未经许可人员不得进入该范围。监督管理区域允许相关人员在此区活动,培训人员或探访者也可进入该区域,边界线应有当心,电离辐射!标牌,公众不得进入该区域。并在不同区域边界拉好警戒绳,放置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 16357—1996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和探伤作业场所及有关人员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500kV以下的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以下简称X射线装置)的生产和使用。 2 引用标准 GB 4792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3 术语 3.1 X射线专用探伤室探伤(以下简称探伤室探伤) 在专用探伤室对物体内部缺陷进行X射线透照检查的工作过程。 3.2 X射线现场探伤(以下简称现场探伤) 在室外、生产车间或安装现场使用移动式或携带式X射线探伤装置对物体内部缺陷进行X 射线透照检查的工作过程。 3.3 探伤室 放置X射线装置和被检物体进行X射线透照检查并具有一定屏蔽射线作用的照射室。 4 X射线探伤装置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4.1 防护技术要求 4.1.1 X射线管头 4.1.1.1 移动式或固定式的X射线装置管头组装体应能固定在任何需要的位置上加以锁紧。 4.1.1.2 X射线管头应安装有限束装置。 4.1.1.3 X射线管头窗口孔径不得大于额定最大有用线束射出所需尺寸。 4.1.1.4 X射线管头必须具有如下标志: a.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b.型号及顺序编号; c.X射线管的额定管电压、额定管电流; d.焦点的位置; e.出厂日期。 4.1.2 漏射线空气比释动能率 X射线装置在额定工作条件下,距X射线管焦点1m处的漏射线空气比释动能率应符合如下要求: 4.1.3 控制器 4.1.3.1 控制器必须安设X射线管电压的通或断、X射线管电压与管电流和照射时间显示装置。 4.1.3.2 工作在固定的管电压或固定的管电流的X射线装置必须在控制器上安设标明管电压或管电流的数值。 4.1.3.3 控制器必须安设高压接通的外部报警或指示装置。 4.1.4 连接电缆 移动式或携带式X射线装置,控制器与X射线管头或高压发生器的连接电缆不得短于20m。 4.1.5 产品说明书 产品说明书应注明X射线装置的型号、规格和主要技术指标与防护性能。 4.2 漏射线空气比释动能率的测试条件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2011年18号令)

精心整理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 第18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一次部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法规 放射性 令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射线装置,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放射源上能够设置放射性标识的,应当一并设置。运输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工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或者显示危险信号。 第六条? 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行故障,并避免故障导致次生危害。 第七条? 放射性同位素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对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场所应当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

对放射源还应当根据其潜在危害的大小,建立相应的多重防护和安全措施,并对可移动的放射源定期进行盘存,确保其处于指定位置,具有可靠的安全保障。 第八条? 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应当按照国家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第九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监测规范,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可以委托经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第十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涉及的辐射监测和退役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终态辐射监测,由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委托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有相应资质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的日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安全隐患有可能威胁到人员安全或者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立即停止辐射作业并报告发放辐 关申请退役核技术利用项目终态验收,并提交退役项目辐射环境终态监测报告或者监测表。 依法实施退役的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自终态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十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第十六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在依法被撤销、依法解散、依法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前,应当确保环境辐射安全,妥善实施辐射工作场所或者设备的退役,并承担退役完成前所有的安全责任。 第三章? 人员安全和防护 第十七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审定的辐射安全培训和考试大纲,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操作人员以及辐射防护负责人进行辐射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第十八条? 辐射安全培训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级别。 从事下列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中级或者高级辐射安全培训: (一)生产、销售、使用Ⅰ类放射源的;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216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范围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 防护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及从事放 射工作的人员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 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放射作业审批及安全措施管 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作业管 理,是对《放射线源防护控制程序》的进一步 细化和补充。

2 职责 2.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射线作业的审批,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2 生产运行处负责射线作业期间生产的安排与协调。 3 管理内容 3.1 定义 3.1.1 放射性同位素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 3.1.2 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等产生X线为目的机器仪器和设备。 3.1.3 伴有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指不以产生X线为目的。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

放射性实验室注意事项

放射性实验室注意事项 目前高等学校物理实验中开设核的具有 代表性的四个实验:盖革-密勒计数器及核衰 变的统计规律;闪烁计数及γ 能谱测量;符 合测量;相对论电子的动能与动量关系的 测量。图4-2 放射性警示标识以上四个实验要配备放射源60Co(鈷60,强度约为2 微居里)、137Cs(铯137,强度约为2 微居里)、90Sr-90Y(锶90-钇90,强度约为1 毫居里)。 特别要指出的是,因为这些都是教学实验,它们所需用的放射源均为第V 类放射源,属极低危险源,不会对人体造成永久性损伤。在此强调这一点,一是对任课教师和学生解除对核放射恐惧的心理障碍;二是要提醒:尽管如此,在实验过程中,当接触放射源时,仍然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按照放射源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实验,以防万一。 1.全体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辐射防护法律、法规,接受、配合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在从事辐射工作前,工作场所须请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保部门获批。涉辐人员须通过环保局组织的培训,领取《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辐射工作,超过《合格证书》有效期的需要复训。 3.涉辐场所需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设置放射性标识和防护警戒线,报警装置或者工作指示灯。I 类、II 类放射源应有联锁装置。

4.从事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无禁忌症方可上岗,上岗后每年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体检结果由专人存档。辐射工作期间,辐射工作人员应佩带个人剂量计,每季度接受剂量监测,尽可能做到“防护和安全的最优化”原则,监测结果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 5.涉辐场所每三个月自行监测一次,并做好记录,以备环保部门核查。每年须请有资质的单位(CMA)进行涉辐场所监测,监测报告需交环保部门备案。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在辐射实验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规范操作。 6.建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台账管理和日常领用登记制度,定期对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全面的核对和盘查,做到账物相符。射线装置必须做好维修记录。 7.放射性物品按学校规定的程序购买,办理相关手续;放射性废弃物应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做好分类和记录,收集到一定量后,须交城市废物库收贮。 8.发生放射性事故(放射源被盗、丢失、严重污染、超剂量照射或射线伤害事故等),必须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应等级的事故应急处理,保护现场,同时向校保卫处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告,由学校向环保、公安、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注:射线装置是指工作电压≥5kV。

X射线探伤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

X射线探伤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 摘要:目前,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迅猛发展,射线技术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医疗、科学研究以及工程技术等多个领域,给国家和公众带来了巨大 的利益。但与此同时,在利用射线技术过程中而伴生的辐射事故也是触目惊心的。因此也就应运而生了电离辐射防护这门学科,其目的是对电离辐射进行合理控制 和防护,以保护人体不受其伤害。基于此,本文主要对X射线探伤辐射防护与安 全管理进行分析探讨,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X射线;探伤辐射;防护;安全管理 前言 X射线探伤是利用X射线在穿透被检物各部分时强度衰减的不同,检测被检 物中缺陷的一种方法,在石油、化工、冶金、电力、轻工、船舶、建筑、交通等 行业得到广泛应用。近几年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对X射线探伤应用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但由于点多面广,行 业分布广泛,X射线探伤行业的辐射安全管理问题仍然值得人们去关注。 一、我国有关辐射防护的主要标准和法规 我国有关辐射防护的主要标准和法规有:《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 标准》(GB18871-2002);“GBZ117-2015《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709号令;《放射性同 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31号令;《关于建 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事故分级处理报告制度的通知》,环发(2006)1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 250-2014)。 二、X射线探伤作业的特点及应采取的辐射防护措施 X射线探伤机在工作状态时发射X射线,非工作状态时不产生X射线。探伤 机工作时会对探伤操作人员及周围公众造成一定程度的X射线外照射。在进行固 定式X射线探伤作业时,探伤室门-机联锁失灵、人员误入或滞留在探伤室内,还有可能发生人员大剂量受照事故。 通常对X射线的辐射防护常采用缩短接触时间、增大防护距离、遮挡屏蔽物 等方法来实现。特别是进行固定式探伤作业时,建造一个理想的探伤室是辐射防 护的关键。探伤室四周屏蔽墙、屋顶以及防护门的厚度均应能满足辐射防护的要求,同时探伤室的大、小防护门应粘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安装工作状态指示灯。探伤室防护门应安装门-机联锁安全装置,保证探伤室防护门关闭后X射线探伤机才能进行出束检测,当人员误操作,在工作状态打开防护门时,设备自动停 止X射线出束。 开展移动式探伤作业时,应根据现场情况使用X-γ剂量率巡检仪进行辐射防 护“三区”的设置。将探伤机周围辐射剂量率大于15μGy/h的区域设为控制区;辐 射剂量率小于15μGy/h,大于2.5μGy/h的区域设为监督区;监督区以外的区域为“非限制区”。探伤作业期间禁止非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探伤控制室内或监督区内, 具体措施如下: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操作规程 1、每天上岗前做好摄片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 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 4、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杜绝一切非法操作。 5、随时观察照片质量,出现异常应检查摄片机是否正常,如果异常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 6、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摄片机并将电源关闭。 第二章岗位职责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使用射线装置,作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辐射事故,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第三章辐射防护制度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3、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 4、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 5、严格检查玻璃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 第四章台帐管理制度 1、建立射线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 2、严格射线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 3、对退役的射线装置应该选择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第五章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具体工作人员坚持每天检查一次射线装置,加强卫生清洁和管理,使射线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严格检修注意事项,对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并立即防止使用。 3、设备出现事故应请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进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及维修记录,并专人专管。 第六章人员培训制度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及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放射作业审批及安全措施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作业管理,是对《放射线源防护控制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职责 2.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射线作业的审批,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2 生产运行处负责射线作业期间生产的安排与协调。 3 管理内容 3.1 定义 3.1.1 放射性同位素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 3.1.2 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等产生X线为目的机器仪器和设备。 3.1.3 伴有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指不以产生X线为目的。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 3.2 许可登记 3.2.1 根据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装置的单位,在使用前必须向地方卫生、公安部门申请登记。获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从事许可登记范围内的放射工作。 3.2.2 放射防护设施的设计必须经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审查同意,竣工后必须经卫生、公安、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同意,并获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启用。 3.2.3 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性同位素设施和射线装置,以及同位素储存场所,其防护措施必须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产。并按规定办理许可登记。 3.2.4 外来承包商进入公司各单位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放射装置必须向所在单位机动、安全环保部门提出使用报告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3.2.5 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许可登记证必须按规定1至2年进行复审、换证。

辐射、射线安全防护专项措施

编号:AQ-JS-04815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辐射、射线安全防护专项措施Special measures for radiation and radiation safety protection

辐射、射线安全防护专项措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1.适用范围 本安全措施适用于柬埔寨桑河二级水电站项目现场射线检测过程中安全作业要求,射线安全防护的方法、要求及检测时应注意事项。 2.检测前准备 2.1.从事射线检测的人员上岗前应进行辐射安全知识的培训,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2.2.进入检测现场前应对检测人员进行现场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规定。 2.3.设备需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合格证书、鉴定书等,无需经过部门鉴定的设备必须提供设备自校检验记录表。 2.4.对从事射线操作和射线安全监督人员,必须配备完好的个人计量仪、报警器及作业现场备好γ辐射仪等安全防护品。 2.5.每次的探伤作业应提前开具相应的射线作业票,并根据射线

源的能量强度大小计算出安全区域包括控制区、监督管理区,通过业主或施工单位把作业时间、地点以及警戒范围告知给相关单位。 3.放射性同位素装置的安全管理 3.1.检测现场不设立临时的储源库,源应存放在公司的储源库或租用检测现场附近的专业储源库,X射线装置由现场的指定点存放。 3.2.放射源的使用,每次领用人必须填写《放射性同位素装置领用登记表》。 3.3.设备领用登记表中的经办人必须由安全员签字有效,表中的工程名称(地点)、领用人、领用日期及时间必须写明。 3.4.归还时,安全员用监测仪器检测无泄漏方可起运入库,在设备领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好归还日期、时间。 3.5.放射源的运输,应用专用的机动车辆(设置放射性标志、固定源罐装置或保险箱)运输,由专人运送。 3.6.运送放射源的人员应携带防护用品、监测仪器。严禁未携带监测仪器和防护用品运送放射源。 3.7.起运前、运输途中及到达目的地后,必须用监测仪器分别

工业射线探伤辐射防护与安全措施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940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工业射线探伤辐射防护与安全措施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工业射线探伤辐射防护与安全措施 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编制依据 1.1编制依据 1.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xx年国家主席令第60号;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xx年国家主席令第6号; 1.1.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xx年国务院第449号令; 1.1.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xx年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 1.1.5《关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

20xx年国家环保总局8号文件; 1.1.6《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xx 年卫生部令第55号; 1.1.7《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20xx年卫生部令第17号; 1.1.8《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1.1.9《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32-2002; 1.1.10《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17-2006; 编制说明 本工业射线探伤辐射防护与安全措施,以结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辐射防护与安全的基本标准及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编制。

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制度

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Purpose 为认真贯彻《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方针,开展企业辐射管理工作,完善体制,防止和减少辐射事故,保障员工健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Scope 适用于全公司。城东厂区、滁州公司、宿迁公司应根据属地政策,参照本制度制订各自的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制度。 3 定义Definition 3.1 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3.2 辐射作业人员,在放射工作单位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3.3 辐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 异常照射。 4 安全Safe 无 5 职责Responsibility 5.1 公司辐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5.1.1 公司安全环保处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辐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 5.1.2 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辐射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等要求,推进公司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5.1.3 负责江阴厂区辐射项目环评的申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办工作,并指导外地厂区的工作。 5.1.4 负责公司辐射安全相关管理制度的起草、编写、修订、完善。 5.1.5 定期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有权责令改正。 5.1.6 与外部业务单位工作联络,传达及布置政府部门下发的工作要求。 5.1.7 负责联系有资质单位对射线装置进行工作场所环境质量检测。 5.1.8 实施辐射作业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5.1.9 负责重大辐射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2 各实体中心、各厂负责人职责 5.2.1 全面负责本中心/厂辐射安全工作。

射线装置各项管理系统规章制度(X光机)

射线装置辐射各项 管理制度 目录 1、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3 2、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4 3、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5 4、放射工作人员培训、体检及保健制度----------------- 6 5、放射事故报告制度及处理预案----------------------- 8 6、辐射工作场所监测制度----------------------------- 10 7、辐射环境管理------------------------------------ 11 8、辐射人员岗位职责-------------------------------- 12 9、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3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1、操作X射线机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培训,并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相关技术证书方可上机操作。

实用标准文案 2、操作人员首先应熟读各型号X射线机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熟悉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及操作规则,正确使用每个功能键。 3、熟悉和正确掌握机器安全操作步骤及紧急事件的处理: (1)开机顺序 检查电源线及输出电缆线连接是否正确、是否连接紧密---闭合电源总 闸---开启控制台开关---检查控制台及射线发生器待机状态是否正常---待电源稳定后转动钥匙至开启状态---根据透照物件确定透照参数---确认工作现场周围有无闲杂人员---同时按下控制台上“开高压和确认”两键开始透照。 (2)紧急事件处理 如遇机器运行不正常或闲杂人员闯入危险区域,立即同时按下控制台上的“关高压和确认”两键,停止透照作业,并确认是否造成辐射事故,如造成辐射事故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精彩文档 4、射线机应定期进行训机维护,每次作业前应根据透照参数进行合理的训机(或选择自动训机),避免因电压过高造成机器损坏。 5、工作完毕后,机器各部应恢复到初始状态,然后关闭控制台开关键并切断电源。 6、工作仔细认真,野外操作应有两人配合工作,相互提醒。透照结束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检查设备是否齐全。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1、本单位所使用的射线装置主要用作拍片。

射线检验操作规程汇总

射线检验操作规程 1.0目的 制定本规程的目的就是指导射线检验人员正确的进行检验工作,规则中包括射线检测设备和器材及射线的技术参数选定、现场检验步骤、射线安全防护、暗室cv处理以及最终的底片评定等内容。 2.0 射线检验范围 射线检验法适用于金属材料(如焊接件、铸、锻件)、非金属材料及组合件等内部质量的检验。本规程规定2-100mm母材厚度钢熔化对接接头焊缝的X射线和γ射线照相方法。 3.0 人员资格 从事射线检验的人员应持有ABS、中国船检、DNV或其他机构颁发的射线检验二级资格有效证书。 4.0 管理职责 4.1 设备管理责任 为了正确使用和充分发挥仪器的功能,顺利完成射线检验工作,设备应有专人管理负责,设备的进出有登记,领取设备,必须有管理人员签字,同时还要有安全员签字。设备在运输及现场运作过程中,应有工作主管负责。设备发生事故,应填写在运转记录中,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4.2 射线现场作业管理者职责

现场从事射线作业的人员,由主管负责统一指挥,其对安全、工作质量负责。 4.3 暗室的管理职责 暗室操作人员应严格按自动洗片机操作规程操作,随时注意自动洗片机的运转情况,严格调试控制显、定影温度和烘干温度,检查显、定影的补充情况,以及辊子运转情况是否良好,发现异常应随时停机检查处理。手工冲片装置等应精心使用和保管显、定影的化学药品,按规定必须要有质量合格证明,应按规定的比例和顺序配制显、定影液。胶片不应大量存放暗室,应随用随领,以防变质。暗室红灯应调整适当的亮速,以防底片产生附加灰雾度。 4.4 评片职责 具有II级及以上资格的检验人员才能评片,评片人应在了解射线照相操作人员所提供的实际操作情况及参考图纸和原始记录的基础上,进行底片评定,然后签发射线报告,评片人员应对评定的底片和报告负有责任。评片报告、档案资料应按年、月,按一定的编排顺序装订成册归入档案,由专人进行管理,一般底片和档案资料报告等技术文件存期为5年,压力容器方面的底片和技术文件资料为7年。 5.0 工艺规程 5.1 射线检验设备和器材 5.1.1 X射线机 可选用X射线机表1所示

工业射线探伤辐射防护与安全措施实用版

YF-ED-J242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工业射线探伤辐射防护与安全措施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工业射线探伤辐射防护与安全措 施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编制依据 1.1编制依据 1.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xx年国家主席令第60号;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 法》20xx年国家主席令第6号; 1.1.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 护条例》20xx年国务院第449号令; 1.1.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 管理办法》20xx年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

1.1.5《关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20xx年国家环保总局8号文件; 1.1.6《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xx年卫生部令第55号; 1.1.7《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20xx 年卫生部令第17号; 1.1.8《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1.1.9《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32-2002; 1.1.10《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17-2006; 编制说明 本工业射线探伤辐射防护与安全措施,以结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辐射防护与安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完整版)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 辐射(放射)科 安全防护管理 安全防护制度 放射岗位职责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放射科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医务科 二0一五年十月

目录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操作规程 (1)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2)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2) 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2) 人员培训制度 (3)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3)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辐射监测方案 (4) 学习培训制度及记录 (5) 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 辐射(放射)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制度 (6)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7)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7) 辐射(放射)科组织管理制度 (8) 登记室管理制度 (8) 资料存档保管制度 (9) 借片管理制度 (9) X线摄影室管理制度 (9) 暗室管理制度 (10) CT室管理制度 (10)

DSA室管理制度 (10) 综合读片制度 (11) 疑难读片讨论制度 (11) 放射介入手术随访制度 (11) X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1) 导管(介入)室消毒隔离制度 (12) 进修,实习医生管理制度 (12) 登记室岗位职责 (13) X线摄影室岗位职责 (13) 暗室岗位职责 (13) CT室岗位职责 (14) DSA室岗位职责 (14) 辐射(放射)科岗位职责和各级人员职责 (15) 放射科与临床科室紧急呼救与支援的机制与流程 (19)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及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切实加强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的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辐射危害,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决定调整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杨斌 副组长:周长平程福舟 成员:王延忠王蕾纪振华金星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日常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 3、辐射安全及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拟定辐射防护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2)做好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与安全培训、防护设施的供应与管理以及辐射防护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工作。 (3)组织实施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4)定期对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技术操作情况,指导做好个人以及患者的辐射防护,确保不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操作规程 1、每天上岗前做好各类X线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 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

射线检测工作的辐射防护

射线检测工作的辐射防护 夏纪真编 目录 §1 射线防护的基本概念 §1.1 描述辐射与物质相互作用的物理量及其单位 §1.2 辐射生物效应 §1.3 辐射损伤 §2 射线防护的基本要求 §2.1 射线防护的基本原则 §2.2 我国辐射防护方面的有关标准 §3 射线防护的基本方法 §3.1 时间防护 §3.2 距离防护 §3.3 屏蔽防护 §4 辐射监测 §5 防护设施与程序控制 参考文献 §1 射线防护的基本概念 §1.1 描述辐射与物质相互作用的物理量及其单位 放射线能使物质的中性原子或分子形成离子(正离子和负离子),这种现象称为电离,我们把这种能够在通过物质时能间接或直接地诱生离子的粒子或电磁辐射的辐射,称作电离辐射(或致电离辐射)。直接电离辐射通常是指阴极射线、β射线、α射线和质子射线,间接电离辐射是指X射线、γ射线和中子射线。 电离辐射传递给每单位质量的被照射物质的平均能量,称为吸收剂量,吸收剂量的国际单位是戈瑞,Gy,专用单位是拉德,rad,两者的换算关系是1戈瑞=1焦耳/千克=100拉德,1拉德=10-2戈瑞,1拉德=100尔格/克。单位时间内的吸收剂量就称为吸收剂量率,其单位是戈瑞/小时(Gy/h)。 由于不同种类的射线(X、γ、中子、电子、α、β等),不同类型的照射条件(内照射、外照射),即使吸收剂量相同,对生物所产生的辐射损伤程度也可以是不同的,为了统一衡量评价不同类型的电离辐射在不同照射条件下对生物引起的辐射损伤危害,引入了剂量当量这一物理概念。通用于各种辐射的当量,表示被照射人员所受到的辐射。剂量当量H是生物组织内被研究的一点上的吸收剂量D与辐射的品质因素Q(也称做线质因数,表示吸收能量微观分布对辐射生物效应的影响,对生物因数与辐射类型和能量的关系作了适当修正)及其修正因素N(吸收剂量空间、时间等分布不均匀性对辐射生物效应的影响)的乘积,即H=DQN, 吸收剂量当量的国际单位是希沃特,Sv,专用单位是雷姆,rem,两者的换算关系是1希沃特=1焦耳/千克=100雷姆,1雷姆=10-2希沃特。对于X射线、γ射线,就防护而言,Q和N值均近似取为1,所以可以认为吸收剂量和剂量当量在数值上是相等的。 直接测量吸收剂量是比较困难的,但是可以通过仪器测量照射量来计算被辐照物体的吸收剂量。 X射线或γ射线穿过空气时能使空气的分子发生电离,形成带有正电荷的正离子和带有负电荷的负离子,描述X射线或γ射线使空气产生电离能力的物理量是照射量,其定义为X射线或γ射线(光子)在每单位质量空气内,释放出来的所有电子(正、负电子)被空气完全阻止时,在空气中产生的任一种符号的离子总电荷的绝对值,照射量的国际单位是库仑/千克(C/Kg) ,专用单位是伦琴,R,两者的换算关系是1库仑/千克≈3.877x103伦琴,1伦琴=2.58x10-4库仑/千克。 单位时间内的照射量就称为照射率,其国际单位是库仑/千克·秒,专用单位是伦琴/小时。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X射线探伤室探伤二工业X射线C T探伤与工业X射线现场探伤的放射防护要求三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500k V以下的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以下简称X射线装置或探伤机)进行探伤的工作三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三 2.1 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i n d u s t r i a l X-r a y r a d i o g r a p h y f a c i l i t i e s 包括X射线管头组装体二控制箱及连接电缆在内的对物体内部结构进行X射线摄影或断层检查的设备总称三X射线探伤装置按照X射线发射的方向和窗口范围可分为定向式和周向式;按安装形式可分为固定式和移动式三 2.2 工业X射线探伤室探伤i n d u s t r i a l X-r a y r a d i o g r a p h y i n s p e c i a l r o o m 在探伤室内利用X射线探伤装置产生的X射线对被测物体内部结构进行检查的工作过程三 2.3 工业X射线现场探伤i n d u s t r i a l X-r a y r a d i o g r a p h y o n s i t e 在室外二生产车间或安装现场使用移动式X射线探伤装置对物体内部结构进行X射线摄影检查的工作过程三 2.4 工业X射线C T探伤i n d u s t r i a l X-r a y c o m p u t e d t o m o g r a p h y 使用工业X射线C T装置,以二维断层图像或三维立体图像的形式,展示被检测物体内部结构二组成二材质及缺损状况的工作过程三 3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放射防护的性能要求 3.1设备技术要求 3.1.1X射线管头组装体 3.1.1.1移动式或固定式的X射线装置管头组装体应能固定在任何需要的位置上并加以锁紧三 3.1.1.2 X射线管头应设有限束装置三 3.1.1.3 X射线管头窗口孔径不得大于额定最大有用线束射出所需尺寸三 3.1.1.4 X射线管头应具有如下标志: a)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b)型号及出厂编号; 1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8973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Radiation safety protec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全体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现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辐射防护法律、法规,接受、配合各级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明确由莫志伟负责辐射防护工作,并加强对射线装置的监督和管理。 三、在使用射线装置前,向环保局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经环保局审批,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后,从事许可证范围内的辐射工作,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许可证有效期(5年)满,需要延续的,于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向环保提出延续申请;购买新的射线装置重新做环境影响评价,并向环保部门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项目投入正式运行3个月内向环保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行;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登记

内容或终止放射工作时,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颁发辐射许可证的环保局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或注销手续;射线装置退役或在使用期间破损,及时向环保部门做好射线装置档案的注销登记,不随意处置。 四、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守法和自我防护意识,获得培训合格证后,方上岗从事辐射相关工作,并每2年组织复训。从事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也要定期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五、从事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无禁忌症方可上岗,上岗后每年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必要时可增加体检次数,体检结果由科主任存档;辐射工作期间,辐射工作人员应佩带个人剂量计,每季度接受剂量监测,尽可能做到“防护和安全的最优化”的原则,监测结果由主任负责记录,并存档;合理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定期发放相关津贴、加强营养。 六、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设置放射性标志和防护警戒线,报警装置或者工作批示灯;已鉴定委托检测合同,每年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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