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浅析企业所得税中的税会差异

浅析企业所得税中的税会差异

浅析企业所得税中的税会差异
浅析企业所得税中的税会差异

万方数据

浅析企业所得税中的税会差异

作者:牟笛瑞

作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财务管理系

刊名:

商情

英文刊名:

年,卷(期):2011(32)

参考文献(2条)

1.李晓红德力格尔新准则与新税法税会差异研究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

本文读者也读过(10条)

1.程锦华现金股利的税会差异及纳税调整——基于企业会计制度[期刊论文]-中国经贸2010(16)

2.林淑玲.刘小娜对税务会计的再认识[期刊论文]-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9(4)

3.赵爽企业会计所得与计税所得会计处理方法比较分析[期刊论文]-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9)

4.赵霞艳企业会计所得与计税所得会计处理方法比较分析[期刊论文]-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10)

5.孙晓敏浅谈我国会计制度与税务制度的差异[期刊论文]-中国外资2008(10)

6.都迎杰会计准则与税法相互协调的设想[期刊论文]-商场现代化2011(16)

7.许文英财务与税收会计差异的论证[期刊论文]-知识经济2011(12)

8.刘惠杰.赵杰燕.陶红亮税收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差异分析[期刊论文]-农场经济管理2007(2)

9.张建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应税收入的纳税调整[期刊论文]-涉外税务2004(4)

10.郎菁.LANG Jing现值计量下的税会差异[期刊论文]-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3(6)

本文链接:https://www.wendangku.net/doc/3915564006.html,/Periodical_sq-zh201132145.aspx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简要汇总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简要汇总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财税法律部主任 许义娜律师2011.2.9 【执业注册会计师执业注册税务师金融经济师】 一、免税收入 1. 国债利息收入; 2.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 二、特定项目收入优惠 1. 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或减半征收; 2.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免三减半; 3.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三免三减半; 4.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 5.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优惠税率 1. 预提所得税:10% 以下免征:①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②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③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2. 高新技术企业、21城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15% 3.小型微利企业:20% 四、加计扣除费用 1.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50%加计扣除; 2.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100%加计扣除。 五、税额抵免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六、民族自治地方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七、加速折旧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八、创业投资企业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的差异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与会计的差异 (2008年3月1日) 容:以中国商业《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操作指南》为教材,212页《新企业所得税法》,220页《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新《会计制度》分五个部分讲: 一、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发展历程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背景 三、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对比(重点) 四、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对税收工作的影响 五、最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 时间: 一、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发展历程 (一)新税法概述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主席令第63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共八章六十条,包括总则、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税收优惠、源泉扣缴、特别纳税调整、征收管理、附则。 《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于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施行,共有八章一百三十三条。 (二)企业所得税法与实施条例两者的关系 《企业所得税法》统驭《实施条例》,《实施条例》是对新税法具体

化和明析化,在其立法形式、框架结构、条文设置、具体用语等方面与新税法是一致。两者之间对应、协调和补充,构成完整的企业所得税法制度体系。 (三)企业所得税法的沿革 企业所得税也称公司所得税、公司税或法人税,最早产生于1799年英国,此后其他国家也相继开征。到目前为止,在世界上大约210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此税。我国开征企业所得税的历史不长,新中国成立以后,企业所得税发展大体可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50—1979年 1950年政务院发布了新中国税制建设纲领性文件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在《工商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了属于所得税性质的工商业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和薪金报酬所得税,标志着我国新的企业所得税体系的初步建立。 第二阶段:1980—1990年 为了顺应改革发展和加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以及通过征税维护国家主权与经济利益的需要,1980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企业所得税法。1981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从而建立了具有我国特点的涉外所得税制度。 1983年,我国将建国以后实行30多年的国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制度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制度,简称利改税,开始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1984年国家又实行了第二步利改税。经过两次利改税,实现了对国营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随后,国务院于1985年4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198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国私营企

浅谈企业所得税对我国企业的影响

浅谈企业所得税对我国企业的影响 摘要: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已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等方面有较大的创新。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项制度创新;是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我国企业产生了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两税合一;中小企业 一、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发展历程 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中国开始改革开放,税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税收收入逐步成为政府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同时税收成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在这二十多年间,中国的所得税制度有了很大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中,建立涉外所得税制度(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措施先行出台的,它标志着中国所得税制度改革的起步。 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后期。在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中,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是作为中国继农村改革成功以后的城市改革、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出台的,它标志着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全面展开。同时,完善了集体企业所得税制度,建立了私营企业所得税制度。为了适应个体经济的发展和调节个人收入,开征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三个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今。在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中,所得税制度的改革适应了中国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大趋势,体现了统一税法,简化税制,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在具体实施步骤上,企业所得税的改革分为三步走,先后完成了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目前也基本完成了外资企业所得税与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个人所得征税制度的统一则于1994年一步到位。这标志着中国的所得税制度改革向着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的方向迈出了重要的步伐。 2007年3月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国务院提请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得到了与会各界代表的普遍高度评价和热烈赞同并顺利通过,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成为中国企业所得税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里程碑。

浅谈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一)

浅谈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一) 【摘要】作为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企业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自身的目标,必须拥有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而竞争优势的形成按照波特竞争优势理论,主要靠降低成本和细分市场来获得,各种税金是企业成本费用的一项主要来源。为此,本文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进行探讨。 【关键词】所得税税收筹划税法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从税收筹划的概念看出税收筹划以不违反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前提,不乱摊成本费用,不乱调利润,否则就构成了税收违法行为,这也是税收筹划区别于偷税、漏税根本标准。2.成本效益原则 成本效益原则是人类社会的首要理性原则,税收筹划要有利于实现企业的财务目标,要保证其因之取得的效益大于其筹划成本,即体现经济效益。 3.时效性原则 税收筹划是在一定法律环境下,在既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下进行的,有着明显的针对性、特定性。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经济环境、税收法律环境等各方面情况不断发生变化,企业必须把握时机,灵活应对,以适应税收的政策导向,不断调整或制定税收筹划方案,以确保企业持久地获得税收筹划带来的收益。 4.整体性原则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时,还要考虑与之有关的其他税种的税负效应,进行整体筹划、综合衡量,以求整体税负最轻、税后利润最大,防止顾此失彼、前轻后重等。 二、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1.企业税前扣除项目的筹划 (1)严格区分业务招待费和会务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项目。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比例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在核算业务招待费时,应当注意不能将会务费、差旅费等挤入业务招待费,否则对企业不利。因为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只要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均可获得全额扣除,不受比例的限制。 (2)严格区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广告费属于时间性差异,而业务宣传费属于永久性差异,如果将广告费混入业务宣传费,对企业十分不利。企业应当在“营业费用”中分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3)通过设立销售公司分摊费用。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是以营业收入为依据计算扣除标准的,如果纳税人将企业的销售部门设立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企业产品销售给公司,再由公司对外销售,这样就增加了一道营业收入,而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并未改变,费用扣除的“限制”可同时获得“解放”。 (4)区分职工教育经费和职工福利费支出的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浅谈中小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毕业论文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915564006.html, 浅谈中小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1.税收筹划含义 (1) 1.1 税收筹划含义 (1) 1.2 所得税税收筹划含义 (2) 2.中小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作用 (2) 3.中小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2) 3.1管理层税收筹划意识不全面 (2) 3.2 中小企业的财务部门税收筹划能力不强 (3) 3.3 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税收筹划环节脱节 (3) 4.中小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3) 4.1宣传工作不够深入,界限不够明确 (3) 4.2盲目的追求税收利益 (3) 4.3税务部门执法出现偏颇 (4) 4.4税收知识缺乏 (4) 5.中小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4) 5.1 提升企业管理层税收筹划的战略意识 (4) 5.2提升中小企业财务部门的税收筹划综合能力 (5) 5.3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推动税收筹划的系统化发展 (5) 6.结论 (5)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体系中的独立主体,承担着与其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税收缴纳义务。在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主要赋税品种的情况下,合理的所得税税收筹划就成为关系企业合理合法的寻求利益最大化路径并承担适当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方式。本文首先概述了税收筹划的含义,包括税收筹划和所得税税收筹划;接着分析了中小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重要作用;并分析了目前所得税税收筹划存在的不足,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中小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体系中的独立主体,承担着与其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税收缴纳义务。在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主要赋税品种的情况下,合理的所得税税收筹划就成为关系企业合理合法的寻求利益最大化路径并承担适当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方式。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具备独特的特点,这使得企业能够合理的进行有目的的筹划,进而实现法律规范内的利益最大化。然而,目前我国企业在所得税的上面存在一定的误区,这使得中小企业的所得税筹划与其本质特点不相符合,也损伤了一定的企业和国家利益,对此我国需要加以关注。针对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上存在的误区加以合理的完善和解决是十分重要的,这对于促进中小企业更好的遵守法律合理经营,并且在承担相应义务的情况下取得更大的利益,进而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和有序进步有着重要的意义。 1.税收筹划含义 1.1 税收筹划含义 目前国内外税收筹划的定义方面并没有统一的阐述,所以根据主要理论观点,将税收筹划定义成:法律规定的纳税人或其代理者在遵循法律合理性原则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运用税务、会计、法律及财务等多种手段,所实 1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总结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总结 1、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xx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以及从事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xx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在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期间内,自xx年1月1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2、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支出可所得税前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自2016年1月10日起,对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并同时满足一定条件的棚户区改造资金补助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可所得税前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城乡信用社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可税前扣除。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包括: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各项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其计算公式为: 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金融企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数额如为负数,应当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对金融企业的委托贷款、代理贷款、国债投资、应收股利、上交央行准备金以及金融企业剥离的债权和股权、应收财政贴息、央行款项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在税前扣除;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政策,凡按照

浅谈企业所得税中的管理费用

浅谈企业所得税中管理费用 一、工资及福利费 (一)正常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二)异常分录 (三)涉税问题 将医院、澡堂等福利性质人员工资列入,将在建工程中发生的人工费用列入本科目,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少缴税款。 (四)会计政策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五)税收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但以下支出,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1、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 2、根据国家或省级政府的规定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和住房公积金 3、各项福利支出(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 4、各项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 5、雇员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6、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 7、独生子女补贴 8、生育妇女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9、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 10、应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 11、已出售的住房或租金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的出租房的管理服务人员 12、无底薪工资人员和纯计件人员的工资。

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自治区企业所得税税收 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藏政发[2008]33号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区除执行《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对下列产业或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为促进农牧区经济发展,对下列项目或企业在一定期限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1.农牧民群众在农牧区开办的旅游接待服务项目,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2.在农牧区兴办扶贫企业或项目,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3.符合自治区产业导向政策的乡镇企业(除矿产业、建筑业外),免征企业所得税7年。 4.从事农林牧渔产品生产和加工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二)对手工制作氆氇、藏毯、围裙、藏被、木碗、酥油桶、马鞍具等民族手工业产品,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免税目录由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明确。(三)从事下列社会事业的,按以下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1.在县以下城镇(不含县城)和农牧区从事卫生事业的,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2.对兴办各类学校、文化培训班、学习班、幼儿园以及文艺团体演出、体育比赛、展览馆、博物馆、寺庙、公园等的门票收入和电影放映收入等,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3.对福利院、养老院、陵园、图书馆、博物馆、场所从事与本主业有关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四)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在一定期限给予免税优惠: 1.投资水利、交通、能源、城市(镇)公共实施等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经营的,上述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7年。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部自建自用的项目除外。 2.投资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新能源建设经营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6年。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部自建自用的项目除外。 3.投资者从事地质勘查的,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 4.经国家、自治区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到国家规定比例的,自被认定之日起,可分别免征企业所得税10年、8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不到国家规定比例的,仅对该产品进行免税。 5.从事新型建筑材料生产的,自开业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新型建筑材料必须经自治区经委和自治区建设厅共同认定并符合国家制定的《新型材料及制品发展导向目录》围。 6.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药品生产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6年:(1)对传统藏药剂型改良、配方革新和规模化生产,新型药品研究、开发、生产,并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2)根据《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要求,经行业管理部门批准,从事藏药

浅析我国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摘要] 税收筹划在现代经济条件下,税收作为企业的客观理财环境之一,如何依法纳税并能动地利用税收杠杆,谋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成为企业理财的行为规范和基本出发点;有关资料统计,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的比例,因此,探讨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和筹划思想,就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能力普遍不高,因此,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正确认识税收筹划的意义,积极学习和掌握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进而能够规避税收筹划的风险及如何合理的进行税收筹划,是中小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所以,本文对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和其必要性、税收筹划的现状、风险控制及如何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并将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进行了描述;随着我国产权制度明晰,依法治税深化,以及政府对纳税人从道德要求向法律要求过渡,必将极大促进税收筹划的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应用

目录 一、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 (1)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及内涵 (1) 1.税收筹划的概念 (1) 2.税收筹划的特征 (1) (二)税收筹划的原则 (1) 1.不违背税收法律规定的原则 (2) 2.事前筹划的原则 (2) 3.成本效益原则 (2) 4.风险防范原则 (2) (三)税收筹划的现实意义 (2)

1.税收筹划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 (2) 2.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 (2) 3.税收筹划有利于增加国家税收收入,不断调整和完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 (2) 4.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3) 5.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参与国内外竞争 (3) 二、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及风险控制 (3) (一)中小企业在我国的地位和进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3) (二)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 (3) 1.会计核算水平亟待提高 (3) 2.管理层忽视税收筹划 (4) 3.税收筹划缺乏合理性 (4) (三)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防范 (4) 1.正确认识中小企业税收筹划 (4) 2.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 (4) 3.关注当地税务机关征管的特点和其具体要求 (4)

农业相关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整理

文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3. 《关于贯彻落实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 通知》(国税函〔2008〕850 号) 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 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 号) 5.《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9〕47 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2010 年第2 号) 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 补充通知》(财税〔2011〕26 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2011 年第48 号) 9.《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告〔2012〕5 号) 减免税内容及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从事下列 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中药材的种植;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牲畜、家禽的饲养;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 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3.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 条例》第八十 六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要点提示: 1. 企业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享受税收优惠的农、 林、牧、渔业项目, 除另有规定外,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02)的规定标准执行。 企业从事农、 林、牧、渔业项目,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版)》 (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9 号)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得享受实施条例第 八十六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种植; 6) 林产品的采集; 7)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公司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型公路养护机械的技术开发与制造,公司经营范围:公路筑路养护设备、除雪设备、市政环卫设备、港口设备、铁路养护设备、机场养护设备、特种设备的开发、制造及销售;公路养护施工。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设备租赁。公司发展至今年产值仅50-100亿元,市场保有量600-700亿元,预计2020年养护机械市场规模将达到10,095亿元-12,975亿元,未来十年平均每年新增配置量将达到近1,000亿元。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冷吹式机场除雪车、机场跑道除冰液洒布车、机械式综合除雪车等行业高端产品的研发。 二、A公司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分析 A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如下: (一)收入及利润 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2,890,132、77元,比上年增加69,637,942、72元,同比增长52、26个百分点。此外,2011年,A公司在营业外收入方面共盈利10,004,544、57元(主要为政府补助)。2011年全年实现利润76,927,135、7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960,325、91元,降幅71、1%。 (二)费用水平 A公司2011年发生销售成本99,812,049、59元,销售费用18,388,472、57元,管理费用17,198,476、76元,财务费用一3,148,719、35元。2011年列支工资薪金3,802,905、23元,列支工会经费14,185、92元,职工福利费68,679、64元,职工教育经费10,355、00元;列支业务招待费2,104,552、57元,折旧摊销支出875,848、44元。 (三)其她涉税财务指标 2011年,应收账款年初金额为43,199,192、5元,年末余额为63,461,696、12元;其她应收款年初金额为5,881,719、03元,年末金额为6,212,883、27元元,计提坏账准备1,687,505、49元。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现状及分析 公司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17%、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2008年1月1日实施

浅谈我国企业所得税论文.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浅谈我国企业所得税 系别:物流学院 专业:财务管理 班级: 12301 学生姓名:黄玲玲 指导老师:张伟侠 2015 年月日

浅谈我国企业所得税 论文 摘要:1994年,我国实施了分税制改革。新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这个税率对我国大中型企业和效益好的企业是比较合适的,但对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税收负担水平与原实际税负相比有所上升。为了照顾小型企业的实际困难,也参照世界上一些国家对小企业采用较低税率征税的优惠照顾办法,税法规定,对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企业,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按27%的税率征税,另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正确理解税收筹划,做到合理避税。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现状缺陷改革建议纳税筹划

目录 摘要2目录 3 1、我国企业所得税概述 5 1.1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5 1.2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5 1.3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6 2、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现状 6 2.1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的一致 6 2.2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的差异 6 2.3我国企业所得税收入情况7 3、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法7 3.1查账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7 3.2核定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8 4、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9 4.1纳税人标准不尽合理9 4.2计税依据缺乏规范、统一10 4.3税率的设置不一致10 4.4税收优惠存在缺陷10 5、论述改革建议11 5.1规范确定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附件3 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由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 第1 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第2行“其中减半征税”:由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纳税人填报。该政策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9月30日之前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 万元的减半征税,应纳税所得税大于20 万元、小于30 万元的按20%税率征税。二是小型微利企业2015 年10 月1 日之后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减半征税。本行根据以下情形填写: (1 )20 1 5年度汇算清缴需区分以下情况: ①2015 年1 月1 日之前成立的企业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4 版)》A100000表第23行>0且W 2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 表第23行X 15%的积,该数字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 当A100000表第23行>20万元且W 30万元时,本行等于 A100000表第23行X 15%X (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 /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A100000表第23行X 5%X(9/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A100000表第23行X 15%X (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 年度经营月份数)的计算金额,同时填入第2 行“其中:减半征收” 。

②2015年1月1日-2015年9月30日之间成立的企业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4 版)》A100000表第23行>0且W 2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 表第23行X 15%的积,该数字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 当A100000表第23行>20万元且W 30万元时,本行等于 A100000表第23行X 15%X(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 /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A100000表第23行X 5%X (2015年10 月1日之前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A100000表第23行X 5%X(2015年10月1日之前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同时填入第2 行“其中:减半征收” 。 ③2015 年10 月1 日之后的企业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4 版)》A100000表第23行>0且W 3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 表第23行X 15%的值,该数字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 为简化计算,2015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 万元不超过3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20-30 万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比例查询表》(见表1 )计算填报该项优惠政策。 2015 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本部分填报说明废止。 (2)2016 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时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4版)》A100000表第23行W 3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表第 23行X 15%勺值,该数字同时填入第3行“其中:减半征收”。

新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重要变化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新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重要变化 XXXX年4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税发[XXXX]56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而此前纳税人一直使用的是国税发[XXXX]190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的通知》中的表式。从XXXX年7月1日起全国统一使用新申

报表,现行申报表(包括总局制定和各级税务机关自定的申报表)同时停止使用。旧申报表从XXXX年实行至今已近8年,在此其间,经历了众多的财税制度变革,如企业会计制度的进一步规范与完善,所得税汇算清缴办法的重大变革,以及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原有的申报表在某些方面需要做进一步的重大调整,基于以上原因,国家税务总局及时下发了新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从部分变化可以看出,税法体现了对会计制度变革持积极积尊重的态度,为了便利纳税人进行税收调整,尽量与会计制度靠拢,而不是单纯只为了税收目的而背离会计制度越来越远。 从报表的栏次来看,新的年度申报表总表进行了简化,从旧申报表的80栏简化到了35栏,如“收入总额”就从14讣蚧栏,在简化栏次的同时核算的工作量并没有减轻,一些细化的内容体现在了附表内。本文侧重以所得税申报最为关键的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与旧申报表从计提依据、归集范围、调整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探求新旧申报表的重大变化,以图为纳税人真报新表提供一些帮助,也为税务机关从申报表填报口径变化方面了解税源的增减变动提供一些 参考。

2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收入总额项目的变化分析 (1)新表的“销售(营业)收入”口径反映的是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视同销售是指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视同销售又分为“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和“处

浅析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1

浅析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摘要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有了飞速的发展。我国政府从过去的采用计划经济手段直接进行干预,逐步转向过渡到宏观调控的经济形势。在这种形势下,税收制度这种有效的调控工具开始备受关注。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国直接的第一大税,在一定程意义上直接影响收入在各个经济主体之间的分配,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征收的重要税种。企业所得税征收对象是企业的经营利润,由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涉及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与企业的财务管理联系非常密切,因而对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直接的经济利益。 笔者认为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如何获得税后的最大利润就要取决于合理的纳税筹划,整篇文章就是对企业纳税筹划、纳税筹划的必要性、纳税筹划方法做一个研究,并结合实际案例做纳税筹划的分析,可以看出企业运用相关所得税法节税状况。使企业能够准确合理的进行纳税筹划,以便企业获得更大的企业利益,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 【关键词】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目录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 (1) 二.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1) 三.企业纳税筹划的主要途径 (2) (一)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进划 (2) (二)运用财务决策进行筹划 (3) (三)运用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进行筹划 (3) (四)运用企业筹资和投资的进行税收筹划 (5) (五)运用企业重组的税收筹划 (6) 四、案例分析:南方图腾机械公司税收筹划方案 (7) (一)公司业务概况及财务状况分析 (7) (二)公司纳税问题分析 (8) (三) 税收策划方案设计 (9) (四)结论与展望 (12) 参考文献: (13)

浅析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 一般认为,税收筹划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运用一定的技巧和手段,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科学、合理和周密的安排,以达到少缴缓缴税款目的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这个定义强调:税收筹划的前提是不违背税法,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少缴或缓缴税款。它包括采用合法手段进行的节税筹划、采用非违法手段进行的避税筹划、采用经济手段、特别是价格手段进行的税负转嫁筹划。 狭义的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以适应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采用税法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对自身经营、投资和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规划与安排,以达到节税目的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这个定义强调,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为了节税,但节税是在税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适应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的。 二、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且决定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税法对原有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和相关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企业所得税在税率、税前扣除标准、税收优惠等方面均较以前的企业所得税法规有明显的不同。新企业所得税的出台对企业是一个新的挑战和机遇。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通过对经营活动的安排,减少纳税,节约成本支出,能够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从长期来看,企业自觉的把税法的各种要求贯彻到其各

浅谈我国企业所得税论文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浅谈我国企业所得税 系别:物流学院 专业:财务管理 班级: XXX 学生姓名: XXX 指导老师: XXX 2015 年月日

浅谈我国企业所得税 论文 摘要:1994年,我国实施了分税制改革。新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这个税率对我国大中型企业和效益好的企业是比较合适的,但对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税收负担水平与原实际税负相比有所上升。为了照顾小型企业的实际困难,也参照世界上一些国家对小企业采用较低税率征税的优惠照顾办法,税法规定,对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企业,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按27%的税率征税,另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正确理解税收筹划,做到合理避税。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现状缺陷改革建议纳税筹划

目录 摘要2目录 3 1、我国企业所得税概述 5 1.1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5 1.2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5 1.3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6 2、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现状 6 2.1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的一致 6 2.2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的差异 6 2.3我国企业所得税收入情况7 3、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法7 3.1查账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7 3.2核定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8 4、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9 4.1纳税人标准不尽合理9 4.2计税依据缺乏规范、统一10 4.3税率的设置不一致10 4.4税收优惠存在缺陷10 5、论述改革建议11 5.1规范确定

2017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2017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7-04-30 浏览次数:6406 字号:[ 大中小] 在企业所得税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中都对企业特定“人员”有一定的要求。不同的优惠内容,具体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为了方便对比,避免“经验主义”,现将与“人员”有关的十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 1、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 近几年来,国家针对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年四季度的特殊情况略)。考虑到绝大多数符合小型微利优惠条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为按季预缴,财税〔2015〕34号也对应将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计算频次从“月”降至“季度”。财税〔2015〕34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的“从业人数” 在国家的支持和税务部门的努力下,目前,小型微利所得税优惠已经成为了覆盖面最广的优惠政策之一。为了适应“简政放权”的时代要求,提升企业信息透明度,加强对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管理,税总在2014年新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专门要求企业披露“104从业人数”、“105资产总额(万元)”和“107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

论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及对外资企业的影响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于2008年1月1日悄然施行。新的企业所得税顺应了世界趋势,更加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必将促使我国的税制结构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调节和再分配功能。分析了新旧企业所得税之间的差异,并从微 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两税合一;外资企业; 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以下简称新所得税法),新所得税法与原企业所得税条例比较,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内资企业、外资企业统一适用新所得税法;二是将原来的税率由33%降为25%;三是修改了原来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了新的税收优惠体系;四是内资和外资统一了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同时还对老企业规定了五年的过渡期。具体说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首次引入“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对个人以外的组织或实体课税,是以法人作为标准认定纳税人的。实行法人税制是企业所得税制发展的方向,也是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更加规范、科学、合理地确定企业的纳税义务。按照国际的通行做法,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界定纳税人身份时采用了规范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以法人主体为标准纳税。居民企业要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而非居民企业则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2)适用税率的变化。在原所得税法下,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 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内外资企业的税负趋于公平,可以避免“假外资”企业造成的国家税源流失(3)应税收入的变化。原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收入为企业的生产、经营 所得和其他所得,扣除税法规定的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项目为纳税人取得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采用的是列举法;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则采用宽口径的收入,总额概念,新所得税法规定应税收入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充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实行新企业所得税后,由于应纳税所得额构成发生了变化,所得税申报表也必将发生变化, (4) 税收优惠政策有改变。新税法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保留了对中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并将税收优惠原则由以区域优惠为主的格局,转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同时用间接优惠替代直接优惠,将税收优惠政策与具体项目挂钩,将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具体而言:第一,扩大。新企业所得税法放宽了地域限制,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严格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确保真正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扩大了对环保的优惠政策,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对于创业投资企业,新税法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其投资额的可抵扣比例达到70%,优惠力度相当大。第二,替代。①现行税法对于安置待业人员和残疾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直接享受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新税法用替代性优惠政策代替直接减免税优惠政策,对于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这样既给予了企业优惠政策,又保障了待业人员和残疾人员的权益;②新税法改变了对利用“三废”为原料生产的企业直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方式,取而代之为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第三,取消。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经济特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