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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政〔2013〕8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围绕打造活力**,美丽**,幸福**,以扬尘、废气污染防治为重点,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污染减排,加强环境监管,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逐步改善空气质量。

二、主要目标

2014年底前,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1%以上;到2017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保持在73微克/立方米以下,比2012年下降14%以上。到2017年,全市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度减少,灰霾天气明显减少,力争全市城区空气质量进入全省地级市前八名。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1.提升脱硫效率。2014年底前,所有每小时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对不能稳定达标的脱硫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2.严控颗粒物排放。2014年底前,对颗粒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热电及自备电厂等重点企业和每小时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矿山、水泥粉磨站、煤矸石砖场、新型建材厂要建设和改造除尘设施,达不到除尘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坚决关闭。加强矿区和运输道路管理,规范废弃物堆放;落实防尘抑尘措施。继续加强全市非煤矿山集中整治和生态修复。

3.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要内容。2015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开展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和石化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2015年底前,整顿规范汽车维修、防盗门窗焊制等金属加工行业露天喷涂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开发缓释肥等新型肥料,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4.持续推行清洁生产。2014年底前,推进化工、煤炭、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高效利用资源能源,实现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5%以上。2015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到2017年,全市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

(二)强化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5、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2014年底前,**市建成区要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015年底前,各县(区)建成区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其城区不再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着力推进城市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供气和煤改气、改电、改热水配送等工程建设,鼓励余热、余压、余能综合利用,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6、强化施工扬尘治理。2014年6月底前,完成建筑工地扬尘规范管理,落实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建筑工地未建设完成车辆清洗设施的一律不得开挖渣土及其他施工作业;建立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履约保证金制度,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深化绿色工地创建,将检查结果纳入建筑企业信用和资质管理,作为招投标的依据。重点季节、重点

时期、关键时段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建筑工程一律使用商用混凝土、预拌砂浆,对混凝土、砂浆搅拌场所必须采用封闭、降尘等措施。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全部强制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增加城市道路施工洒水频次,严禁使用鼓风式除尘器,推广使用吸尘式除尘器或吹吸一体式除尘设备。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以保障性住房、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宾馆等公共建筑为重点,率先实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动区域供冷供热等规模化应用。

7、减少道路运输扬尘。市县两级城区渣土、建筑垃圾、散装物料等运输车辆应实施严格密闭运输,并于2014年底前安装GPS定位系统。运输车装载不超出后档板,工地及弃土场出入口建设冲洗平台,车辆出建筑工地、砂石厂及弃土场前必须冲洗干净。统一规划弃土场,渣土车进入弃土场后应随倒随推平随碾平。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2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市主要道路机动车道至少每日冲洗1次。积极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2015年底前实现城区70%机械化吸尘保洁作业,2017年底城区基本实现机械化吸尘保洁作业。

8、控制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扬尘。2014年底前,完成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建设布局规划;加强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生产、运输过程中扬尘达标整治,实现封闭式运行;对未执行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责令限期整改;完成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的整治,整改未完成或达不到除尘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关闭。

9、整治物料、废弃物堆场扬尘。2014年底前,市、县(区)对港口码头、物料堆场、储煤场以及建筑垃圾凡48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必须采取密闭、围挡、遮盖、喷淋、绿化、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对城区大型储煤场、物料堆放场、露天仓库等必须实行地面硬化全封闭管理,完成三防(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设施建设,否则予以停止运营、关停。

10、防治拆迁工地扬尘。市、县(区)城市规划区内,拆迁施工工地必须要按规定设置防尘围档;机械拆除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爆破作业必须实施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工地拆迁工程的垃圾日拆日清,工程完成后7日内清场完毕;风力达5级以上或空气质量三级黄色预警以上污染时,应停止作业;产生的渣土和垃圾必须通过专用通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

11、整治餐饮油烟污染。2014年底前,市、县(区)规划区内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合理布设餐饮经营点,严格新建餐饮服务经营项目环保要求,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2014年底前,市、县(区)完成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单位食堂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确保正常运行。推广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

12、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其他产生烟尘的物质。全面推进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和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做好生物质能电厂建设和秸秆收集工作。2014年5月底前,市、县(区)、乡镇三级建立秸秆禁烧直补农户制度及奖惩措施。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强化市、县(区)、镇、村四级秸秆禁烧责任,将秸秆禁烧落实情况与农业相关奖补政策、环保工作考核和农村生态创建等挂钩,建立督查巡查和跨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80%以上。

13.加强城市生态建设。结合**实际,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强化城市生态、绿地空间管控,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空间格局。在城市规划区禁止新建废气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已建的要实行搬迁、改造。到2017年,市、县(区)基本完成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完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逐年提高城考全省位次。积极创建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到2015年,力争创建1个绿色生态示范区;到2017年,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建成绿道300公里以上,到2018年,成功创建环保模范城市。

14、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2014年底前,市本级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工作。2015年底前,各县(区)建成区要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城市环境敏感区域严禁露天烧烤,推广使用室内无炭烧烤。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2014年底前,各市、县(区)划定烟花爆竹禁燃区。

(三)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

15、大力推广绿色交通。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公交线路,提倡快速公交,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2017年底前,市区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分担率达到40%以上。改善非机动车交通条件,推进城市绿道慢行系统建设,鼓励城乡居民绿色出行,倡导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的城市交通模式。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网络,2015年底前,完成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加强停车场建设,推广智能交通管理,发展快速公交。以智能公交建设为载体,加快建设公众出行信息服务、车辆运营调度管理、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等信息系统。

16、严格机动车环保管理。

2014年建立市、县两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管。2014年6月底前,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机动车排气检测站点。2014年底前,制定机动车保有量控制规划,限制机动车过快增长。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轻型机动车排气工况法检测。对排气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予核发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并强制履行报废手续。2014年底前,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0%以上;2015年底前,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90%以上。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加速淘汰黄标车,建立黄标车淘汰补偿机制,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登记营运的黄标车;2017年底前,全社会黄标车全部淘汰。2014年7月1日起实行市内主要路段黄标车限行,依法处罚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2016年7月1日起建成区实施限行,形成黄标车全市连片限行格局。推广使用环保电子卡,实现环保标志电子化、智能化管理,2017年底前,建成机动车环保标志电子智能监控网络。

严格控制重型机动车和转入机动车的入户,新转入的机动车全面执行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办理注册、转移登记手续。加大对超标排放车辆的整治力度,责令其限期治理,拒不治理或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责令其停止行驶。

加快柴油车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配备和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出台出租车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的鼓励政策。落实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规定。有效开展施工机械环保治理和环保标志管理,推进柴油施工机械加装尾气后处理装置。

17.提升燃油品质及推广新型能源汽车。2014年上半年,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2014年底前,完成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新建、改建、扩建的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同步实施油气回收治理。2014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17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严把车用成品油生产和流通准入审查关。采取综合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公交、环卫等行业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规划建设与推广应用相配套的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市县城区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全部采用天然气或新能源汽车。

(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18.优化产业布局。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划定生态红线,充分发挥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方面的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落实全省重大生产力布局调整意见和主导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在我市范围内严禁建设两高项目。

19.建设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优化园区空间布局,科学确定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园区内企业各种原料、产品、副产物、排放废物交换循环利用,大幅提高企业主要原材料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努力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工业示

范园区。

20.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遵照两高产业准入目录,执行严于国家要求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严控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新、改、扩建项目要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清理和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在建违规项目,充分发挥市场和节能环保倒逼机制,进一步压缩过剩产能。

2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建立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目标责任和激励等制度,鼓励县(区)和企业提前淘汰落后产能。2014年底前,完成全市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6年、2017年,实施范围更广、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措施。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和企业,暂停该县(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依法吊销企业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加强小型工业污染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集约布局、改造升级、关停并转、分类治理。坚决依法及时取缔小化工、小石灰窑、小冶炼、小矿山、小炼油、小电镀等环境违法企业。

22.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等量削减制度。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管理三同时制度,实施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节能评估审查。对未通过环评、能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核准、审批、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2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废物交换利用、能量分质梯级利用、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百千万示范工程,加快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建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及循环经济基地。到2017年,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30%以上省级开发区实施循环改造。

24.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推进重大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的开发和产业化应用。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发展环保新兴产业,培育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节能环保企业。

(五)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25.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开发利用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非粮生物质液体燃料等农林生物质剩余物能源化利用。加快市、县(区)秸秆发电和垃圾发电项目建设。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市、县城区和建制镇液化天然气储存配气设施建设,到2017年基本实现市、县(区)管道供气。

26.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制定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煤炭需求管理,逐步降低煤炭消费强度,控制其过快增长势头。加强对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监测,实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充分利用余热、余压、余能生产电力和热力,实现能量梯级利用。到2017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达到6%以上。

27.加强煤炭使用管理。大力推广洁净煤技术,到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到85%以上。以煤炭洗选加工和清洁发电、现代煤化工为重点,减少煤炭运输和煤炭直接燃烧利用。鼓励按煤炭品种、用途合理分级利用,控制将炼焦用煤、优质无烟煤、优质化工用煤作为动力煤直接燃烧。

28.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提高煤炭转化利用效率和电煤在煤炭消费中的比重。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新建燃煤电厂应为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支持煤电联营和煤电一体化开发,鼓励建设坑口电站。

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速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加强节能发电调度管理,按机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由低到高依次调用燃煤发电机组。继续推进电力节能降耗,到2015年,全市火电供电煤耗下降到每千瓦时310克,电网线损率下降到7.65%以下。

四、保障机制

(一)落实工作责任。

29.明确政府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听取相关部门汇报,统筹解决突出问题。各县(区)政府对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30.强化企业治污。督促企业按照节能环保规范要求,严格内部管理,加大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主动公开企业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1.严格考核问责。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市政府制定考核办法,对各县(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实施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交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会同组织、监察等部门约谈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督促整改意见。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监察局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市环保局要对有关县(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取消有关环境保护荣誉称号。

(二)完善经济政策。

32.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坚持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完善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行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特许经营。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征信系统,实施差别化信贷融资政策。严格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上市环保核查,对环境违法企业严格限制贷款和上市融资。积极推进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工作,建立排污指标回购和收储机制。

33.完善价格税收政策。完善和落实脱硫、除尘电价政策。对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以及列入市政府关停企业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行差别电价、用水定额和超定额加价。完善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政策,通过合理价差引导群众改变生活方式,推动节能产品应用。加大排污收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将挥发性有机物和建筑施工扬尘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落实国家有关促进大气环境保护的消费税、出口退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34.加大投入力度。科学运用规划、投资、产业等措施,建立健全节能环保投融资机制。鼓励民间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大气污染防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防治项目信贷支持。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提高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例。市、县(区)各级财政要加大环保投入,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建立涉及民生的煤改气、煤改电项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轻型载货车替代低速货车、秸秆禁烧直补等财政资金支持制度,与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运行和监管经费等环保能力建设一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市、县(区)级财政统筹整合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专项资金,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三)推动法治建设。

35.推动建立和完善法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及相关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规、规章、制度;2014年上半年,市、县(区)政府要出台相应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范性文件;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各类专项整治方案,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6.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建立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均要建立对开发区和市控以上重点企业执法监管检查制度。对超标排放、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实施限期改正、停产治理和关闭;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并开展后督查;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不力、监督缺位、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加强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监督。

37.实行环境信息公开。2014年底前,市环保局每月在市级媒体上公布市本级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2015年底前,公布市、县(区)城区的空气质量等信息。各县(区)要及时发布大气污染防治举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执法处罚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四)强化应急保障。

38.建立监测预警体系。2014年底前,所有国控空气监测站点,按新标准形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并实现联网。2014年6月底前,市本级完成3个PM2.5空气监测站点的建设,三县各完成1个PM2.5空气监测站点建设。2015年底前,完成市本级规划区内新增3个PM2.5空气监测站点涡北新城、**工业园、亳芜工业园各建一个(涡北新城、**工业园2个站点由**区实施,亳芜工业园由亳芜工业园管委会实施),三县各自完成2个新增站点建设。2016年上半年,建成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根据各县实际,因地制宜建设空气质量和气象综合观测站,实现气象、环保信息共享。加快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和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建设。鼓励监测监控设施实行第三方运营。建设市、县(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及时统一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39.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县(区)政府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对措施。依据区域性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市、县(区)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应急演练。

(五)广泛宣传教育。

40.推动社会参与。认真组织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环境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普及教育,组织城区初中以上学生每年到环境教育基地参观不少于一次,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要积极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环保公益宣传;倡导文明、节约、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和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防治扬尘及大气污染专项施工方案

华飞?紫荆苑工程防治扬尘及大气污染治理专项 施 工 方 案 批准:职称:高级工程师职务:总工 审核:职称:工程师职务:技术负责人 编制:职称:工程师职务:项目经理 首钢水钢赛德建设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5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及大气污染紧急救援的建立 (1) 三、工作目标 (3) 四、工作标准 (3) 五、防治措施 (3)

一、工程概况 华飞紫荆苑项目工程位于德坞片区,人民路与马姚路口交汇处,东面是市公安局办公楼,西面是双嘎乡政府, 北面是德坞水厂,南面是德坞水库。 该小区是集商住一体综合楼,共7栋,其中:3#,4#、5#、6#楼为电梯楼,32层。1#、2#楼为幼儿园及社区用房,7#楼为洋房。中间为三层停车场。 二、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及大气污染紧急救援的建立 1、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基本情况 项目经理:许琨

生产经理:王远兴 安全负责人:李俊 安全员:王建新 2、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及大气污染救护小组名单 3、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4、相关的应急电话有: 医院救护中心:120 火警:119 电力:95598 匪警:110 公司联系电话:8922029 本建筑施工防治扬尘及大气污染应急救援预案应当作为安全报监的附件材料报监理单位进行批准。本建筑施工应急救援预案

应当告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期间,其内容应当在施工现 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5、目标和依据 为有效、及时的拯救扬尘及大气污染,保护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项目的应急救援预案。 6、项目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成员及职责 项目部全体员工是应急救援体系中的当然成员,在发生事故时,负有当场进行抢救及报告、配合的责任及义务。

大气污染防治整改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整改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方案》要求, 整改我县大气 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切实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薄弱环节的监督管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根源,对症下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补齐工作短板,确保2016年底前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主要问题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工作落后;扬尘综合整治工作乏力;油气回收等VOC台理工作滞后;排污许可证管理不规范。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落后产能淘汰专项整台 1. 严格源头控制。严禁产能过剩行业建设新增产能项目, 禁止新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家底。2016年5月20日前,对全县水泥、砖瓦、小化工、石材加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进行全面清查, 摸清底数。2016年6月30日前,关停淘汰我县主XX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砖窑、小石材加工厂。(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国土局、环保局) 3. 推行清洁生产。2016年6月30日前,组织全县重点行业的企业制定清洁化改造工作方案, 列出改造项目清单和实施计划。2016年12 月31 日前完成改造任务50%以上。(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发改局、 经信局) (二)开展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专项整台 1. 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规定, 在

禁燃区内禁止新建高污染燃料锅炉,禁燃区外不准新建每小时10 蒸吨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质监局) 2. 限期淘汰停用禁燃区内燃煤锅炉。2016年6 月30日前,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改造完毕。(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质监局) 3. 加强煤炭市场监管。2016年6月30日前, 组织开展煤炭经营资格和煤质专项检查, 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销售高硫高灰分劣质煤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工商局、质监局) 4. 实现清洁能源替代。2016年6月30日前,XX区禁燃区内的经 营性饮食服务单位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全部淘汰或改造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县食药局、环保局) 5、开展生物质燃料锅炉整治。2016 年6 月30 日前, 对全县无环保设施或排放不达标的生物质燃料锅炉进行全面整治, 整治后仍然不达标的依法关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开发区管委会、质监局、经信局)(三)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1. 严格控制施工工地扬尘污染。2016年6 月30 日前, 按照《县扬 尘污染管控方案》规定的管控要求, 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开展逐一拉网式检查, 对检查不合格的, 一律停工整改, 直至验收合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 严格控制预拌混凝土污染。2016年6 月30 日前, 完成预拌混凝土规范化管理整治, 对全县所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开展逐一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 一律停工整改, 直至验收合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 严格控制道路扬尘污染。2016年6 月30日前, 组织开展全县土路、破损路面维修整治。加强市政道路清洁保洁, 按照“五位一体”作业模式, 提高清扫和洒水频次。(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开发区管委会、物流园管委会) 4. 强化渣土运输监督管理。2016年6月30日前,在渣土运输车集中通行路段设置检查点开展联合执法, 从严从重查处渣土运输车无资质、

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 方案

苏州工业园区星塘街北延工程 (苏虹路-唯澄路)一标段 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星塘街北延工程(苏虹路-唯澄路)一标项目经理部 二○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4) 三、组织机构 (4) 四、环保概念 (4) 五、落实措施 (4) 六、大气污染物控制方法及措施 (5) 七、现场管理措施 (8)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工程为星塘街北延工程(苏虹路-唯澄路)一标段, 工程南起苏虹路交叉口,上跨园区综合保税区西区、娄江及G312,止于沪宁铁路南侧。本标段工程内容包含:星塘街主线高架桥344.55m,NW匝道桥631.024m、WN匝道桥281.47m,RFW 人非桥689.64m,RFE人非桥655.51m,G312人非辅道S线 599.634m,G312南半幅拓宽(含地面桥加宽)1275.6m,G312北半幅拓宽(GK9+724.684以东部分)322.116m,驳岸恢复工

程及排水工程等。 二、编制依据 2.1根据相关《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方案》 2.2《苏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2.3《苏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2.4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及相关手册、图集。 三、组织机构 3.1项目部成立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振忠 副组长:吴劭、王建云、许明博、陈石、张浩 组 员:李明、陈倩、郑嘉铭、杨世荣、田慈善、吴建东、陈忠华 3.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充分认识治理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性,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按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环保概念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五、落实措施 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筑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要实行目标责任制,项目经理要亲自抓,并派专人负责扬尘作业的控制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使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 六、大气污染物控制方法及措施

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西缘产业中心管理四站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1#-4#楼 及地下车库工程 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编制人: 审核: 审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西缘产业中心管理四站棚户区改造项目1#~4#住宅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建设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辖区内,砂坪路北一巷,八钢公路东侧,乌昌公路以南,新疆茂祥轮胎交易市场以西。本项目包括地下车库、1#~4#住宅楼工程。建筑总用地面积24624m2,总建筑面积 m2;含地下车库约。1#~4#住宅楼工程地上十二层,地下二层,建筑结构形式均为钢筋砼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为一层,框架结构。 本工程主体已完工,现已进入装修阶段,根据复工工程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特制定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并对工人进行教育和技术交底。 二、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米,一般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米,围挡底边应当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 2、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堆料场地进行硬地化处理。施工现场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对驶出施工现场机动车必须冲洗干净。 3、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减少粉尘对空气的污染。 4、施工阶段对施工区域进行封闭隔离,建筑主体及装饰装修的施工,从底层外围开始搭设防尘密目网封闭,高度高于施工作业面以上。 5、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的运输以及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6、严禁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毯、油漆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防止有毒烟尘和恶臭气体产生。 7、遇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8、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9、施工现场砂浆及零星混凝土搅拌机配备有效的防尘降尘装置。施工现场使用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必须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10、施工现场裸露场地用防尘网覆盖。 三、扬尘治理实体管理制度及办法 1、在制定和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时,把扬尘污染控制放在突出的位置,对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进一步深化,加大环保投入,巩固扬尘治理成果。 2、落实好“三个一”制度。有一个专门的扬尘治理领导组织机构;有一支专门的联合执法检查责任人;有一本专门环境管理目标责任书。

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阳晨.秀水湾16#、17#楼工程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 扬 尘 治 理 专 项 方 案 四川竹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防止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规范》《湖南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扬尘防 止管理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各施工企业应切实加大项目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工程项目部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控制 施工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 施工扬尘防治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熟悉扬尘控制标准并制定方案,督促项目部完善现场围挡、大门,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硬化,易扬尘的部位固化或覆盖,车辆冲洗设施,材料堆放运输、渣土清运、裸露土方覆盖,拆除工程控尘等。主要产污环节的扬尘防治措施必须到位,未完 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严禁开工建设。 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污染的实施措施主要有: (1)施工区域的围挡封闭和大门开设 开工前,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围墙,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围挡应有效隔离施工现场和阻碍扬尘扩散,围挡面向道路或公共场所一侧应进行一定美化,并张贴警示牌、公示牌等。 大门开设宽度应满足施工要求且满足交通需求,开设位置应不影响交通流和当地出入,大门 应全封闭、牢固,出入有值班岗位。 (2)施工地面、道路硬化处理和易扬尘固化覆盖

施工现场按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放、生活区、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已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对于易扬尘的部位,应进行固化处理,或覆盖处理(绿色防尘网),确保不扬起尘土。 (3)出入冲洗和进出尘土防治、运输防尘控制 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和机械应进行冲洗,严禁将尘土带出施工现场。 车辆和机械进出应覆盖,材料进出应覆盖,严禁掉落抛洒。 (4)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土方开挖前,应办妥渣土清运手续。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的防止 车辆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 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对堆土位置及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根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运行,严禁偷到、乱倒。 在场地堆放作回填时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平整压实后,用密 目网及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5)脚手架清理、拆除扬尘污染的控制 脚手架外侧应按行业规范要求全部采用2000目/10CM的密目网及逆行那个围挡封闭,并由专人检查、维护,严禁设置好的密目网擅自拆除。在试用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 向外、向下散落。清理架体内的建筑垃圾和废料时,应采用喷淋等措施,禁止直接掀翻、拍 打底笆板。拆除前,应先进行清理出脚手架中的杂物,并对积灰较多的密目网洒水湿润。(6)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 砂浆拌制操作间四周应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商品砂浆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 面无积灰现象。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戴口罩,做到轻搬轻放。砂浆拌制时严 格按水泥砂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搅拌机储料池前应设置三面挡水,并做好排 水沟、沉淀池进行清理。 为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应积极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逐步淘汰搅拌机现 场搅拌。 (7)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设置封闭的目的建立落实责任制,制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负责人,负责木工机械的日常管理。保持木工间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在清理,并装袋 运至制定地点堆放,定期处理。 (8)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生活区域场地的适合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安排专人每日对生活区进 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生活区面进行洒水。施工现场道路实行全天候喷淋措施以保持 路面的湿润;道路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道路进行3-4次的清扫,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分 类及时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9)运输车辆尘土污染的控制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 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 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池到达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公共管网。沉淀池 派专人进行定期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10)线槽、石材切割加工的扬尘污染的控制

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 一、职责要求 1、提高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理(责任单位:监督科) (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我区严格禁止新建火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废气高排放企业,不得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2)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新建储油库、加油站和新配置的油罐车,必须同步配备油气回收装置,应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后才能投入使用;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应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收集率应大于90%。 2、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责任单位:污控科、监察的大队) 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行业落后产能。取缔汽车维修等修理行业的露天喷涂作业,淘汰无溶剂回收设施的干洗设备;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有害物质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过200克/升的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和超过700克/升的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淘汰其它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严重、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削减。

3、加强城市能源清洁利用(责任单位:污控科、监察的大队) 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巩固提高工作,确保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覆盖率达100%。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限期拆除或改造成使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4、加大颗粒物污染防治力度(责任单位:监察的大队) 加强扬尘控制,深化面源污染管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地铁建设工地和市政道路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企业露天料堆场、工业废物堆场等的无组织排放控制,减少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量。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5、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责任单位:监察的大队) (1)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推广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

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修改版)

新和县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努力建设美丽新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疆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阿克苏地区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阿行署办…2016?43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以工业废气污染整治、城乡废气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等为重点,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通过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加快污染源综合治理、全面依法监管和落实责任等措施,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着力解决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重点的大气污染,为地区实现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 2016年,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60%以上,首要污染物PM10年均值浓度较2012年下降3%,与地区年度目标保持一致。 三、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我县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成立新和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章焕然(环保局局长) 成员:王晓明(公安局局长) 梁理军(发改委主任) 孙于兵(畜牧局局长) 刘俊华(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军(商信委主任) 庄永宏(财政局局长) 杨杰(文体广电局局长) 杨福军(卫生局局长) 李朝志(园区管委会主任) 郑成云(住建局局长) 张建军(林业局局长) 玉山江.白克力(农业局局长) 周新智(教育局局长) 刘军(安监局局长) 阿斯古丽〃吾斯曼(气象局局长) 艾合买提〃阿皮孜(交通运输局局长) 艾买尔江〃买买提(油管办主任) 李永弘(供电公司经理)

施工现场防治大气污染方案措施及施工方案

精品文档甘肃五建银滩真如家园住宅楼工程 施工期间扬尘防治 策划书 银滩真如家园住宅楼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施工期间扬尘防治任务书 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建筑工地入口处设置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米,建筑工地应在大门口明显位置设置统一规范的“七牌一图”图牌设计要美观大方,悬挂位置明显,书写应规范清晰,排放整齐。 施工现场进出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应结合规划总平面图中道路和车辆荷载设置,道路路面应平整,不积水,并每天派专人打扫和不定时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施工现场周边及进出口做到卫生、整洁、畅通、无垃圾、无污水。市政工地处的临时通道每日应进行卫生保洁和洒水降尘。 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冲洗设施,防止泥土带入城区道路,保证施工期间设施完好。 在基坑、沟槽开挖及土方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土方回填时,应在施工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堆放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定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行运,严禁偷倒、乱倒。 在场地内堆放做回填使用的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施工用建筑材料如沙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角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密目网罩进行覆盖,砂石料如果过于干燥应及时进

行洒水,其他易飞扬物、细科散体材料(如白灰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露,飞扬的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在混凝土、砂浆搅拌操作间四周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面无积灰现象。如在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要求工作佩戴口罩,做到轻搬轻放。混凝土、砂浆搅拌时,严格按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搅拌机储料池前应设置三面挡水,并做好排水沟、沉淀池,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为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施工中应采用商品砼。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 禁止在现场焚烧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甘肃省第五建设集团公司 银滩真如家园住宅楼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7年4月15日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项目部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一、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物粒,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二、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砂石、灰土、灰膏、建筑垃圾、水泥、工程渣土、裸露地表、建筑材料等。 三、为了防止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湖南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扬尘防止管理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各施工企业应切实加大项目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工程项目部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控制施工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 四、施工扬尘防治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熟悉扬尘控制标准并制定方案,督促项目部完善现场围挡、大门,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硬化,易扬尘的部位固化或覆盖,车辆冲洗设施,材料堆放运输、渣土清运、裸露土方覆盖,拆除工程控尘等。主要产污环节的扬尘防治措施必须到位,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严禁开工建设。 五、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污染的实施措施主要有: (1)施工区域的围挡封闭和大门开设 开工前,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围墙,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围挡应有效隔离施工现场和阻碍扬尘扩散,围挡面向道路或公共场所一侧应进行一定美化,并张贴警示牌、公示牌等。 大门开设宽度应满足施工要求且满足交通需求,开设位置应不影响交通流和当地出入,大门应全封闭、牢固,出入有值班岗位。 (2)施工地面、道路硬化处理和易扬尘固化覆盖 施工现场按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放、生活区、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樱花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已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对于易扬尘的部位,应进行固化处理,或覆盖处理,确保不扬起尘土。(3)出入冲洗和进出尘土防治、运输防尘控制 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和机械应进行冲洗,严禁将尘土带出施工现场。 车辆和机械进出应覆盖,材料进出应覆盖,严禁掉落抛洒。 (4)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土方开挖前,应办妥渣土清运手续。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的防止车辆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对堆土位置及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根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运行,严禁偷到、乱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最新)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根据《X年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关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下降典型事例的整改方案》(办发〔X〕3号),为切实抓好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积极争取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动权,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X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行PM2.5+PM10联合控制,X年全市PM10平均浓度控制在55 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6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7%以上,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组织机构 攻坚战由市环境空气质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整治工作组: (一)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主任由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等同志兼任,成员由从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园林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协调攻坚战各项工作,组织开展督查,定期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攻坚战进展情况。 (二)建筑扬尘整治工作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任组长,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各城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治各类建筑工地、港口码头、物料堆场、取弃土场、混凝土搅拌站、水泥粉磨站扬尘污染。 (三)道路扬尘整治工作组:由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局长任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城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街道保洁、道路硬化、绿化和市政设施维护、停车场等扬尘污染控制。 (四)“三车”整治工作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任组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治“三车”(渣土运输车、沙石等建筑材料散装运料车、预拌混凝土运输车)造成的扬尘污染。 (五)餐饮油烟及垃圾焚烧整治工作组:由市行政执法局、各城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农委、市环境保护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各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治餐饮业不按规定经营造成油烟污染问题、垃圾(或秸秆)焚烧造成的污染问题,查处违规露天烧烤行为。 (六)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工作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任组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环境保护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管控移动污染源排放,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在城区落实大货车禁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合理分流车辆,取缔非法停车场,制定鼓励政策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总结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总结 篇一: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 ********有限公司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治理方案 编制:公司环保科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 ********有限公司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XX年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经公司研究决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顾、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地点的污染治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到XX年实现

全公司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总目标,为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重要贡献。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行动进程,使该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特成立临沂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唐传训 副组长:王建 成员:侯宝金唐勤马庆春周成齐玉山王玉福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环保科,主任由侯宝金担任,主要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工作情况。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利用1年时间或更长时间,使全公司环境空气治理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或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让在厂全体职工每天都呼吸上新鲜空气。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1、对于我公司燃煤工业锅炉,优先燃烧清洁燃料,从源头上控制燃料燃烧产生的SO2和烟尘等。 2、煤炭要洁净利用,即对煤炭进行洗选、加工、成型、气化、液化等,将污染型的煤炭转化为清洁的燃料,再用作

(四站)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西缘产业中心管理四站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1#-4#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编制人: 审核: 审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西缘产业中心管理四站棚户区改造项目1#~4#住宅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建设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辖区内,砂坪路北一巷,八钢公路东侧,乌昌公路以南,新疆茂祥轮胎交易市场以西。本项目包括地下车库、1#~4# 住宅楼工程。建筑总用地面积24624m2,总建筑面积74771.17 m2;含地下车库约11185.32m2。1#~4#住宅楼工程地上十二层,地下二层,建筑结构形式均为钢筋砼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为一层,框架结构。 本工程主体已完工,现已进入装修阶段,根据复工工程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特制定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并对工人进行教育和技术交底。 二、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底边应当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 2、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堆料场地进行硬地化处理。施工现场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对驶出施工现场机动车必须冲洗干净。 3、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减少粉尘对空气的污染。 4、施工阶段对施工区域进行封闭隔离,建筑主体及装饰装修的施工,从底层外围开始搭设防尘密目网封闭,高度高于施工作业面1.2m以上。 5、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的运输以及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将车辆清理干净,

施工现场防治大气污染方案措施及施工方案

甘肃五建银滩真如家园住宅楼工程 施工期间扬尘防治 策划书 银滩真如家园住宅楼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专业文档供参考,如有帮助请下载。. 施工期间扬尘防治任务书 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建筑工地入口处设置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米,建筑工地应在大门口明显位置设置统一规范的“七牌一图”图牌设计要美观大方,悬挂位置明显,书写应规范清晰,排放整齐。 施工现场进出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应结合规划总平面图中道路和车辆荷载设置,道路路面应平整,不积水,并每天派专人打扫和不定时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施工现场周边及进出口做到卫生、整洁、畅通、无垃圾、无污水。市政工地处的临时通道每日应进行卫生保洁和洒水降尘。 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冲洗设施,防止泥土带入城区道路,保证施工期间设施完好。 在基坑、沟槽开挖及土方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土方回填时,应在施工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堆放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定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行运,严禁偷倒、乱倒。 在场地内堆放做回填使用的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施工用建筑材料如沙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角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密目网罩进行覆盖,砂石料如果过于干燥应及时进专业文档供参考,如有帮助请下载。. 行洒水,其他易飞扬物、细科散体材料(如白灰等),必须进行严密 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露,飞扬的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在混凝土、砂浆搅拌操作间四周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面无积灰现象。如在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要求工作佩戴口罩,做到轻搬轻放。混凝土、砂浆搅拌时,严格按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搅拌机储料池前应设置三面挡水,并做好排水沟、沉淀池,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为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施工中应采用商品砼。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 禁止在现场焚烧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甘肃省第五建设集团公司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最新)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环保行动计划的通知》、《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x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防治和细颗粒物(PM2.5)防治为重点,以控制和减少电力、水泥、焦化、电石、铁合金、炭素等行业烟气、粉尘排放为难点,全面推进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推动产业转型、生态转型,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加快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x步伐。 二、主要目标 经过努力,到x年,全区空气质量得到显著改善,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减少,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按照《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发〔x〕135

号)要求,全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分别比x年下降10%,年平均浓度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和47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以下。 三、工作重点及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1、加快实施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国电x第一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新建脱硝设施,2#机组新建脱硝设施,2#机组脱硫设施改造。国电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机组完成脱硫设施改造,4#机组完成脱硫设施改造。x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树脂分公司(原西部热电)1#机组新建脱硝设施,2#机组新建脱硝设施。3家电厂进行低氮燃烧及除尘改造,并增上脱硫、脱硝设施,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x)要求,烟尘排放浓度不超过30mg/m3,SO2排放浓度不超过 2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0mg/m3。加强大中型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规模在2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全部实施脱硫。 强化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和粉尘治理,x市惠磊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熟料分公司、xx金力实业有限公司、x博宇水泥有限公司、x市腾升工贸有限公司等5家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全部实施低氮燃烧改造工程,现有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除尘设施全部改造为袋式除尘器,破碎机、磨机、包装机、烘干机、烘干磨、煤磨机、冷却机、水泥仓及其它通风设备需采用高效除尘器,原材料、产品必须密闭贮存、输送,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计划方案

《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 2013-9-12 9:20:16 我要投稿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直管县(市)委、县(市)人民政府: 现将《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省委 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6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省实际,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区域协作相一致、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城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到2017年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总目标,为首都及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重要贡献。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经过5年努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力争再利用5年时间或更长的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 2.具体指标: (1)到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首都周边及大气污染较重的、、、和定州、辛集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33%,、下降30%,、、下降25%以上,、下降20%以上。 (2)到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削减4000万吨。

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上海国际航空服务中心W-1B地块建设工地大气污染防治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编制单位: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编号: 编制人员:龚震 编制日期:2018年6月

目录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制依据 (1) 三、工程概况 (1) 3.1 工程性质 (1) 3.2 工程简况 (1) 3.2.1工程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 (1) 3.2.2建筑简况 (1) 3.2.3结构简况 (2) 3.2.4周边环境情况 (2) 四、大气污染防治目标 (3) 五、现场污染源及控制要点 (3) 六、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3) 6.1组织保证措施 (4) 6.2现场治理措施 (5) 6.2其他治理措施 (8)

一、编制目的 由于本工程地处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地带,按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要求,进一步有效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工作,努力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明施工规范》(DGJ08-2102-2012)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徐建安质监[2013]号《徐汇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若干管理规定》 沪建质安[2018]第151号《2018年建设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质量保证手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手册》和《程序文件汇编》2017(A)版。 三、工程概况 3.1 工程性质 工程名称:上海国际航空服务中心W-1B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龙华航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3.2 工程简况 3.2.1工程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 上海国际航空服务中心W-1B地块项目位于徐汇区,场地东侧为云锦路、南侧为龙耀路、西侧为规划丰谷路,北侧为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项目地块。场地东侧云锦路下有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二期区间隧道,最近处距离小于50m。 3.2.2建筑简况 上海国际航空服务中心W-1B地块工程基地面积19790㎡,总建筑面积194485.5㎡。超高层塔楼外形趋近于五边形,塔楼总楼层为52层。塔楼主要用途分为航空服务管理办公楼层与航空维修培训两部分,1~4层为大堂和宴会会议等

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

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防治大气环境污染,有效保护人民健康,维护人民环境权益,决定对土豆纺织工业园废气排放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为确保这项工作的实际效果,结合园区实际情况,以“企业自查、乡镇检查、部门监督”为主要形式开展专项环保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有效利用废气治理设施的总体要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环境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扎实推进、重点突破,全面实施整治规划,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有效保护人民健康,促进我市经济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焦点和内容 (1)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将植绒、印染和化工企业作为重点治理企业,基本摸清辖区内企业数量、废气排放总量和废气处理设施。的情况 (2)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废气污染控制设施的监管。通过镇政府工业园区等相关部门的突击检查行动,查处非法排污企业,重点解决一批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机人群健康的环境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有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推进印染定型机废气、植绒废气和化学废

气=0等各种有机废气的污染防治过程。 (3)有效加大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查处力度。所有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违法企业将被暂停整改;对于污染控制设施运行异常和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所有企业将停止生产和控制;对于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将停止生产并整改。 三个、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企业自查阶段(XXXX结束)。在企业自查和乡镇检查的基础上总结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完成企业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意见的整理和汇总,并向乡镇政府办公室报告书面总结报告。同时,环保部门继续督促违法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完成部门监管,消除影响人民生产生活的环境危害和不利因素。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四个“要求”。 1。在突击检查中发现废气处理设施不运行的,应当立即恢复设施运行,因故障等原因不能恢复的,应当限期修复并投入使用;二是要求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第三,对于没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要求其收回或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五个“到位”。一是宣传到位,全地区。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环保责任感、紧迫感,动员全社会参与整治行动。二是调查到位,全覆盖。建立重点防治企业抽查名单必须覆盖全地区,不印染、植绒和化工应省略整个过程。检验过程中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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