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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银行版)

目录

、外商直接投资项下

1.1前期费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3)

1.2外汇资本金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5)

1.3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8)

1.4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9)

1.5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11)

1.6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 (12)

1.7 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结汇 (15)

1.8 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结汇 (16)

1.9外国投资者前期费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7)

1.10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8)

1.11 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划转 (19)

1.12 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资金境内原币划转 (21)

1.13 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23)

1.14 外国投资者清算、减资所得资金汇出 (24)

1.15 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所得资金汇出 (25)

1.16 外国投资者所得利润、先行回收投资资金汇出 (26)

1.17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27)

1.18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将因未购得退回的人民币购房款

购汇汇出 (29)

1.19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及境外个人转让境内商品房所得资金购付汇

29

1.20 境内企业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 (30)

、境外直接投资项下

2.1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出 (31)

2.2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回 (32)

2.3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 (33)

2.4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开立、注销 (33)

2.5 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入账、结汇 (34)

2.6 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利润汇回 (35)

2.7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开立、注销 (36)

2.8 境外放款资金汇出 (37)

2.9 境外放款资金汇回入账 (38)

2.10 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 (39)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说明

1、银行应严格按照本指引要求为申请主体办理相关业务,并将业务办理相关资料完整保留,备外汇局现场和非现场核查。

2、银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如遇规定不明确的,应及时请示所在地外汇局。

3、银行应以申请人通过上年度外汇年检作为办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业务的前提。

4、银行为企业办理境内划转时,如划出资金存在划回可能性的,银行不得将划出账户关户。

5、银行于外汇局系统中已经登记备案信息需冲销备案记录的,应说明并记录原因。

6、本规程中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或相关产品收益,可区分归属开立经常项目账户保留或凭利息、收益清单直接结汇。

1.1前期费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1?结汇参照本指引1.6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的支付

结汇原则办理。

2. 经常项目付汇按照经常项目真实性审核原则办理。

3?账户内资金余额可在成立外商投资企业后转入其资本金

账户。若未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向银行申请关闭

该账户,账户内剩余资金原路退回境外。

4?账户内资金不得用于质押贷款、发放委托贷款。

四、其他要求

1. 银行应于上述业务办理当日在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中备

案。

2?前期费用外汇账户有效期为6个月(自开户之日起)。如确

有客观原因,6个月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2 个

月。

3、银行办理结汇后于相关业务系统办理结汇备案时,对于

未按规定进行核查的异常情况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如未提

交上次结汇发票”、提交上次结汇发票未核查”等。

1.2外汇资本金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中备案。

2. 外商投资企业因转内资注销外汇登记的,可待资本金账户余额使用完毕后关户。

三、入账管理

1. 银行应查询开户主体于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中的资本金境外汇入与境内划入尚可流入金额后,为其办理入账手续,当次入账金额不得超出尚可流入金额。

2. 银行应按资金来源(境外汇入或境内划入)并区分不同性质,在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中登记资本金流入备案。针对接收到的境内原币划入资金,银行应审核资金来源和用途是否与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中登记的资金划出信息一致,若发现不一致的应告知开户主体按照本指引

1.10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资金原币划转的要求进行修改,修改一致后方可办理接收入账手续。

3?因汇率差异、支付手续费等特殊原因导致本次流入金额超出尚可流入金额的,累计超出金额不得超过等值3万美元。

4. 因投资人与缴款人不一致等原因无法被工商登记机关认可的出资,银行应将汇入款项原路退回境外,若该款项已经办理外汇局出资确认登记,应告知开户主体至外汇局办理出资确认登记撤销手续后,方可办理退款。

四、账户资金使用管理

1 .银行应查询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中资本金登记信息表中的资本金流入备案记录是否经外汇局办理出资确认登记手续;未办理出资确认登记的资金不得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结汇、付汇、境内划转)。

2?按规定在经营范围内结汇、划转以及对外支付。

3?境内划出按照本指引1.10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资金原币划转的要求办理。

4.经常项目支出按照经常项目真实性审核原则办理;资本项

目支出应经外汇局登记或核准。

5?银行应于业务办理当日,按结汇、境内划转、对外付汇等不同用途在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中进行资金使用备案,备案内容应完整、详细反映交易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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