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灭火器标准操作规
程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1.目的:规范灭火器的使用、维护管理,促进应急预案的响应速度,减
少公司
资产的损失。
2.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干粉灭火器的使用、维护管理。
3.责任:车间(班组)安全员。
4.程序:
4.1灭火器的使用条件
生产区内所有灭火器只可在发生火灾时灭火之用,以及消防训练、消防演习、设备抽检的时候使用,不得随意移动或挪做它用。
4.2灭火操作:
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时,可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在距燃烧物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距火源约2m处开始喷射。如在室外,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操作者应首先拔掉铅封和保险销,手提式灭火器上部用力紧握压把,其间,不要把灭火器放平或倒卧,灭火器喷嘴应对准火焰的根部,左右扫射,并向前推进,将火扑灭。当手放松时,压把
受弹力作用恢复原位,阀门封闭,喷射停止,如果遇零星小火时,可重复开启灭火器阀门,以点射灭火。
4.3灭火器的检查
各使用单位务必每月初对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填写灭火器检点记录表,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插销和铅封是否完好无变形,保险绳扣有无断裂;
(2)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
(3)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
(4)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5)喷筒等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破断裂;
(6)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
(7)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损伤和堵塞;
(8)瞄杆接头是否旋转灵活;
(9)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从生产日期(每具灭火器的筒体上都
有生产日期)算起,是否达到规定的维修、报废年限。
4.4灭火器的维护?
4.4.1灭火器应放置在通风、干燥、阴凉并取用方便的地方,环境温度-5至+45度为好。
4.4.2灭火器应避免高温、潮湿和有严重腐蚀场合,防止干粉灭火剂结块、分解。
4.4.3每半年检查干粉是否结块,储气瓶内二氧化碳气体是否泄漏。
4.4.4灭火器一经开启必须再充装,再充装时,绝对不能变换干粉灭火剂的种类,即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不能换装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
4.4.5在正常情况下,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期满5年(水基型灭火器满3年,CO2灭火器满5年),以后每隔两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水压试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从出厂日期算起干粉灭火器达到10年(水基型灭火器满6年,CO2灭火器满12年)时必须报废。
4.4.6维护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修理、再充装应送专业维修单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