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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办法范文

糖皮质激素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办法范文
糖皮质激素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办法范文

糖皮质激素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办法

根据市卫生局相关文件的要求,为加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

一、管理要求

1. 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2. 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 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6个月以上)制订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4. 急诊病人非急救情况下不得随意使用糖皮质激素,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高于上条所列权限使用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内用量,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

二、督查

1. 培训与考核

每年定期对各科室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进行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知识的培训,定期进行考核,考核不通过者暂停开具糖皮质激素的处方资格。

2. 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检查

方法如下:每季度随机抽取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住院患者、门诊患者各30名,根椐患者病情,以药品说明书及卫生部2011版《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依据,分别对其进行合理性评价,并填写表1、表2。并对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医务部,并由医务部统一向各科室反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培训

教育,并予以奖惩。

表1 住院病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管理检查表

检查时间:20 年月日

填表人

表2 门诊病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管理检查表

检查时间:20 年月日

填表人

第二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本《指导原则》中除非明确指出给药途径,皆为全身用药即口服或静脉给药。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一般认为给药剂量(以泼尼松为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15.0 mg/d;(2)小剂量:<0.5mg·kg-1·d-1;(3)中等剂量:0.5~1.0 mg·kg-1·d-1;(4)大剂量:大于1.0 mg·kg-1·d-1;(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为例)7.5~30.0 mg·kg-1·d-1。

3.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天。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

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冲击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大部分情况下不可在短时间内重复冲击治疗。

(2)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个月,包括应激性治疗。适用于感染或变态反应类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应等。短程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停药时需逐渐减量至停药。

(3)中程治疗:疗程3个月以内。适用于病程较长且多器官受累性疾病,如风湿热等。生效后减至维持剂量,停药时需要逐渐递减。

(4)长程治疗:疗程大于3个月。适用于器官移植后排斥反应的预防和治疗及反复发作、多器官受累的慢性自身免疫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溶血性贫血、系统性血管炎、结节病、大疱性皮肤病等。维持治疗可采用每日或隔日给药,停药前亦应逐步过渡到隔日疗法后逐渐停药。

(5)终身替代治疗:适用于原发性或继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并于各种应激情况下适当增加剂量。

冲击治疗可以突然停药,短程和中程疗法可分为治疗阶段和减量阶段,长程疗法则可分为治疗、减量和维持3个阶段。

①治疗阶段剂量大小要根据病情决定,如以泼尼松为标准,轻、中度的开始剂量为每日20~40mg;中、重度为每日40~60mg;危重患者为每日100~200mg。例如严重的中毒性感染和各种休克,氢化可的松首次剂量,静脉滴注可用200~300mg,甚至每日达1g以上。如初用剂量不足,应及时增加,症状好转应及时降低用量。治疗时间以病情得到控制为准,如慢性肾炎伴肾病综合征,激素可用至蛋白尿和水肿消退。危重患者(如休克、急性药物过敏反应)一旦转危为安,即可迅速减量至停药。长程疗法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只要症状减轻即可减量或停药,以免剂量过大,引起不良反应。

②减量阶段(向维持量过渡的阶段)减量较大、疗程较长者,可每3~5天减量1次,每次按20%左右递减。疗程需要长而用量不大的患者,减量宜慢,可每10~14天减1次,每次按5% ~10%递减。如减量过程中旧病复发,应加大剂量重新再治,下次减量的速度还应放慢。

③维持阶段其剂量大小依病情而定,为减少不良反应,应尽可能地降低剂量。但最小维持量应比生理上分泌的皮质激素量稍高。按泼尼松计,生理量应为7.

5mg(相当于氢化可的松37. 5mg)。为尽可能避免不良反应,某些疾病如皮肤、眼、关节疾病等,可局部使用混悬剂的皮质激素。

维持量用法有两种:①每日晨给药法,即每晨7~8时1次给药。此法用短时间作用的皮质激素,如可的松、氢化可的松等。②隔晨给药法,即每隔1日早晨7~8时给药。此法应当用于中时间作用的皮质激素如泼尼松、泼尼松龙,而不应当用长时间作用的激素,以免引起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的抑制。过去曾采用的每日数次给药法,或服3日停3日的给药法,都应废弃。因为其疗效既差,不良反应发生率也很高。治疗过程中如遇应激情况,可根据不同情况适当加量。轻度应激(如拔牙),可按原量加倍;中度应激(如局麻手术),可每日加用泼尼松20mg;重度应激(如大手术),可每日加用泼尼松40mg,必要时静脉滴注氢化可的松每日300~400mg。

在长时间使用激素治疗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撤去或停用皮质激素:维持量已减至正常基础需要量,如泼尼松每日5~7.5mg,经过长期观察,病情已稳定不再活动者;因治疗效果差,不宜再用激素,应改药者;因严重不良反应或并发症,难以继续用药者。此外,使用糖皮质激素剂量大而疗程又长(超过年)的病例,当从维持量减至接近零时,要持慎重态度,最好每1~2个月减量1次,每次减量1mg,这样可使肾上腺皮质功能逐步恢复。未采用隔晨或每晨服药法者,更应注意。

4.给药途径:包括口服、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等全身用药,以及吸入、局部注射、点滴和涂抹等局部用药。

(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在许多情况下,糖皮质激素治疗仅是疾病综合治疗的一部分,应结合病人实际情况,联合应用其他治疗手段,如严重感染病人,在积极有效的抗感染治疗和各种支持治疗的前提下,为缓解症状,确实需要的可使用糖皮质激素。

(四)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与用药品种、剂量、疗程、剂型及用法等明显相关,在使用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如感染、代谢紊乱(水电解质、血糖、血脂)、

体重增加、出血倾向、血压异常、骨质疏松、股骨头坏死等,小儿应监测生长和发育情况。

(五)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糖皮质激素减量应在严密观察病情与糖皮质激素反应的前提下个体化处理,要注意可能出现的以下现象:

1.停药反应:长期中或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样症状,轻者表现为精神萎靡、乏力、食欲减退、关节和肌肉疼痛,重者可出现发热、恶心、呕吐、低血压等,危重者甚至发生肾上腺皮质危象,需及时抢救。

2.反跳现象:在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使原发病复发或加重,应恢复糖皮质激素治疗并常需加大剂量,稳定后再慢慢减量。

二、糖皮质激素在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儿童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儿童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更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妥当选用治疗方法。应根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更佳)、疾病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确定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更应注意密切观察不良反应,以避免或降低糖皮质激素对患儿生长和发育的影响。

(二)妊娠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者不宜怀孕。孕妇慎用糖皮质激素。特殊情况下临床医师可根据情况决定糖皮质激素的使用,例如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患者妊娠期应坚持糖皮质激素的替代治疗,严重的妊娠疱疹、妊娠性类天疱疮也可考虑使用糖皮质激素。

(三)哺乳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哺乳期妇女应用生理剂量或维持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对婴儿一般无明显不良影响。但若哺乳期妇女接受中等剂量、中程治疗方案的糖皮质激素时不应哺乳,

以避免经乳汁分泌的糖皮质激素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

第三章糖皮质激素的适用范围和用药注意事项

糖皮质激素属于类固醇激素(甾体激素),生理剂量糖皮质激素在体内作用广泛,不仅为糖、蛋白质、脂肪代谢的调控所必需,且具有调节钾、钠和水代谢的作用,对维持机体内外环境平衡起重要作用。药理剂量糖皮质激素主要有抗炎、免疫抑制、抗毒和抗休克等作用。

一、适用范围

1.内分泌系统疾病: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替代治疗;肾上腺危象、垂体危象、甲状腺危象等紧急情况的抢救;重症亚急性甲状腺炎、Graves眼病、激素类生物制品【如胰岛素及其类似物、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等】药物过敏的治疗等。大、小剂量地塞米松抑制试验可判断肾上腺皮质分泌状况,诊断和病因鉴别诊断库欣综合征(皮质醇增多症)。

2.风湿性疾病和自身免疫病:此类疾病种类繁多,达200余种,多与自身免疫有关,尤其是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皆有自身免疫参与,常见的如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原发性干燥综合征、多发性肌病/皮肌炎、系统性硬化症和系统性血管炎等。糖皮质激素是最基本的治疗药物之一。

3.呼吸系统疾病: 主要用于支气管哮喘、外源性过敏性肺泡炎、放射性肺炎、结节病、特发性间质性肺炎、嗜酸粒细胞性支气管炎等。

4.血液系统疾病:多种血液系统疾病常需糖皮质激素治疗,主要为两种情况:一是治疗自身免疫病,如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二是利用糖皮质激素溶解淋巴细胞的作用,将其作为联合化疗方案的组分之一,用于淋巴系统恶性肿瘤如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等的治疗。

5.肾脏系统疾病:主要包括原发性肾病综合征、多种肾小球肾炎和部分间质性肾炎等。

6.严重感染或炎性反应:严重细菌性疾病如中毒型细菌性痢疾、暴发型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重症肺炎,若伴有休克、脑病或其他与感染有关的器质性损伤等,在有效抗感染的同时,可加用糖皮质激素以缓解中毒症状和器质性损伤;严重病毒性疾病如急性重型肝炎等,也可用糖皮质激素辅助治疗。

7.重症患者(休克):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所致的休克,但须结合病因治疗和抗休克治疗;急性肺损伤,急性脑水肿等。

8.异体器官移植:用于异体组织器官移植排斥反应的预防及治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的移植物抗宿主病的预防及治疗。

9.过敏性疾病:过敏性疾病种类众多,涉及多个专科,许多疾病如严重的荨麻疹等,需要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

10.神经系统损伤或病变:如急性视神经病变(视神经炎、缺血性视神经病变)、急性脊髓损伤,急性脑损伤等。

11.慢性运动系统损伤:如肌腱末端病、腱鞘炎等。

12.预防治疗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应用糖皮质激素可预防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及手术后反应性炎症的发生,如组织粘连、瘢痕挛缩等。

二、不良反应

长期应用可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其严重程度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成正比,主要有:

1.医源性库欣综合征,如向心性肥胖、满月脸、皮肤紫纹淤斑、类固醇性糖尿病(或已有糖尿病加重)、骨质疏松、自发性骨折甚或骨坏死(如股骨头无菌性坏死)、女性多毛月经紊乱或闭经不孕、男性阳萎、出血倾向等。

2.诱发或加重细菌、病毒和真菌等各种感染。

3.诱发或加剧胃十二指肠溃疡,甚至造成消化道大出血或穿孔。

4.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动脉粥样硬化、血栓形成。

5.高脂血症,尤其是高甘油三酯血症。

6.肌无力、肌肉萎缩、伤口愈合迟缓。

7.激素性青光眼、激素性白内障。

8.精神症状如焦虑、兴奋、欣快或抑郁、失眠、性格改变,严重时可诱发精神失常、癫痫发作。

9.儿童长期应用影响生长发育。

10.长期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出现局部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继发感染等不良反应;在面部长期外用时,可出现口周皮炎、酒渣鼻样皮损等。

11.吸入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包括声音嘶哑、咽部不适和念珠菌定植、感染。长期使用较大剂量吸入型糖皮质激素者也可能出现全身不良反应。

三、注意事项

(一)尽量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1.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

2.严重精神病史;

3.癫痫;

4.活动性消化性溃疡;

5.新近胃肠吻合术后;

6.骨折;

7.创伤修复期;

8.单纯疱疹性角、结膜炎及溃疡性角膜炎、角膜溃疡;

9.严重高血压;

10.严重糖尿病;

11.未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真菌感染);

12.活动性肺结核;

13.较严重的骨质疏松;

14.妊娠初期及产褥期;

15.寻常型银屑病。

但是,若有必须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才能控制疾病,挽救患者生命时,如果合并上述情况,可在积极治疗原发疾病、严密监测上述病情变化的同时,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二)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库欣综合征、动脉粥样硬化、肠道疾病或慢性营养不良的患者及近期手术后的患者慎用。

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有精神病倾向、青光眼、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

重症肌无力、严重骨质疏松、消化性溃疡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感染性疾患必须与有效的抗生素合用,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儿童也应慎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防止交叉过敏,对某一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其他糖皮质激素过敏。

2.防止各种感染的发生,特别是防止多重感染的发生。

3.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可酌情采取如下措施:低钠高钾高蛋白饮食;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尤其老年患者;加服预防消化性溃疡及出血等不良反应的药物;如有感染应同时应用抗生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4.注意根据不同糖皮质激素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和疾病具体情况合理选择糖皮质激素的品种和剂型。

5.应注意糖皮质激素和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近期使用巴比妥酸盐、卡马西平、苯妥英、扑米酮或利福平等药物,可能会增强代谢并降低全身性皮质激素的作用,相反,口服避孕药或利托那韦可以升高皮质激素的血药浓度,皮质激素与排钾利尿药(如噻嗪类或呋塞类)合用,可以造成过度失钾,皮质激素和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合用时,消化道出血和溃疡的发生率高。

四、常用药物(表3~6)

附表:

表3 常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比较

类别药物

对糖皮质

激素受体

的亲和力

水盐

代谢

(比值)

糖代谢

(比值)

抗炎作用

(比值)

等效剂

(mg)

血浆半衰

期(min)

作用持续

时间(h)

短效氢化可的松 1.00 1.0 1.0 1.0 20.00 90 8~12 可的松0.01 0.8 0.8 0.8 25.00 30 8~12

中效泼尼松0.05 0.8 4.0 3.5 5.00 60 12~36 泼尼松龙 2.20 0.8 4.0 4.0 5.00 200 12~36 甲泼尼龙11.90 0.5 5.0 5.0 4.00 180 12~36 曲安西龙 1.90 0 5.0 5.0 4.00 >200 12~36

长效地塞米松7.10 0

20.0~

30.0

30.0 0.75 100~300 36~54 倍他米松 5.40 0

20.0~

30.0

25.0~

35.0

0.60 100~300 36~54

注:表中水盐代谢、糖代谢、抗炎作用的比值均以氢化可的松为1计;等效剂量以氢化可的松为标准计

表4 呼吸科常用吸入型糖皮质激素的每天剂量(μg)

药物低剂量中剂量高剂量

二丙酸倍氯米松200~500 500~1000 >1000~2000

布地奈德200~400 400~800 >800~1600

丙酸氟替卡松100~250 250~500 >500~1000

环索奈德80~160 160~320 >320~1280

表5皮肤科常用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作用强度药物名称常用浓度(%)

弱效醋酸氢化可的松

醋酸甲泼尼龙

1.0

0.25

中效醋酸泼尼松龙

醋酸地塞米松

丁酸氯倍他松

曲安奈德

丁酸氢化可的松

醋酸氟氢可的松

氟氢松

0.5

0.05

0.05

0.025~0.1

1.0

0.025

0.01

强效丙酸倍氯米松

糠酸莫米松

氟氢松

氯氟舒松

戊酸倍他米松

0.025

0.1

0.025

0.025

0.05

超强效丙酸氯倍他索

氯氟舒松

戊酸倍他米松

卤美他松

双醋二氟松

0.02~0.05

0.1

0.1

0.05

0.05

注:表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大多为乳膏或软膏剂型,少数为溶液剂或硬膏剂型表6 眼科局部常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药物名称

常用浓度(%)滴眼液眼膏

醋酸可的松0.5 0.25、0.5、1 醋酸氢化可的松0.5 0.5

醋酸泼尼松0.1 0.5

地塞米松磷酸钠0.025

氟米龙0.1 0.1

【2019年整理】糖皮质激素的合理使用

糖皮质激素的合理使用 糖皮质激素是临床应用最广的药物之一。临床应用糖皮质激素前要权衡利弊,应严格掌握适应证、使用方法、激素种类、剂量、疗程、减药方法及不良反应的预防等,全面考虑治疗益处及不良反应极为重要。 【关键词】糖皮质激素;剂量;依赖;撤药综合征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上已经应用了半个多世纪,是临床应用最广的药物之一。几乎每一位临床医生都非常熟悉,不少医生在日常的医疗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使用经验,并形成了各自的激素用药习惯。然而,临床上不合理使用激素的现象却非常普遍。而且在激素的用法上,的确还存在一些似是而非的问题。因此,激素的临床合理应用,虽然不是一个新颖的问题,却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 1 糖皮质激素内科适应证[1] 1.1 内分泌代谢病 急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生理替代剂量)、恶性突眼、甲状腺危象、亚急性甲状腺炎、垂体前叶功能减

退症(生理量)、垂体性昏迷、抗胰岛素性糖尿病等,高钙血症。 1.2 感染性疾病 各种严重感染甚至感染性休克时,也适用于寄生虫病引起异性蛋白反应而致症状严重者,如急性血吸虫病,结核性心包炎、胸膜炎、腹膜炎有大量积液者,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并发心肌炎。 1.3 血液病 过敏性紫癜、自体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自体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 1.4 心血管疾病 重症心肌炎、心肌梗死伴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 1.5 消化疾病 吸收不良综合征、克罗恩病、暴发型肝炎(黄疸重)、特发性脂肪泻。 1.6 呼吸疾病 呼吸窘迫综合征(尤其婴儿)、哮喘、结节病、变应性肺泡炎、肺嗜酸粒细胞浸润症。

1.7 肾脏疾病 肾炎肾变期急性肾功能不全。 1.8 风湿免疫病 所有系统性结缔组织病包括系统性红斑狼疮、各种血管炎性疾病,如结节性多动脉炎、Wegener肉芽肿等及部分关节炎累及内脏情况下,为尽可能减少组织损伤,对这些严重疾病常常开始剂量很大,很快控制疾病,可的松1~2mg·kg-1·d-1,分次服用;严重患者,多数采用大剂量冲击疗法,常规用甲泼尼龙1000mg·d-1,连用3d。 1.9 变态反应性疾病 血清病、严重药物性皮炎、过敏感性休克、荨麻疹、输血过敏反应。 1.10 水中毒 1.11 眼科疾病 激素滴眼药、激素眼局部注射治疗眼炎。 1.12 皮肤病 湿疹等。

最新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精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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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4)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检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5)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6)定期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 二、监督管理基本原则 1.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比例≦30% 2.自费药品采购金额比例占总药品采购金额≦5% 3.科室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与强度不得高于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制定的目标值,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静脉用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7%,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基本药物使用率(品规和金额)不低于50%。 4.遵循合理用药原则临床合理用药的目的是为了在充分发挥药物疗效的同时,尽量避免或

合理用药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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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药合理性共有抗菌药物、专科药物、非专科药物、麻精药品及药品不良反应ADR 监测四部分,评价结论分为合理或不合理。任何一部分不合理即为不合理用药病历。用药完全符合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为合理,具体要求为: 1、因病施治,对症下药,所用药物有相应适应症; 2、药物选择适当; 3、药物剂量、给药方法、时间及疗程适当; 4、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5、符合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分级使用管理原则、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一类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相应管理办法。 具体考核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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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因病施治,合理使用药品,减少患者的负担,减少药品使用带来的不良反应,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医院的有关文件,认真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提高合理用药的认识,做好相关的工作。保证药品使用过程中因病施治,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的负担以及药物带来的不良反应以及防止药害事件的发生。 二.管理措施 1.认真学习业务 全院职工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药物的使用水平。由医务科、组织有关医疗及药物知识的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2.监管组织落实 充实完善药物合理应用评价领导小组。 3.完善管理制度 (1)医院重点对抗菌药物、心脑血管药物、抗肿瘤药物及肿瘤辅助治疗药物、生物制品等药物进行监控,依据规定合理使用上述药物。 (2)完善合理用药的点评制度,作好合理用药的点评工作。

4.临床医生使用药品时,应合理用药,合理施治,严禁大剂量、超范围、超适应症、超疗程使用药品,使药物选择合理,给药途径合理,使用方法合理,减少患者的不良反应和经济负担。合理用药评价工作应重点检查上述内容。 5.提高全院业务人员的知识水平,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方式掌握药品知识,掌握上级有关合理用药的规定。认真开展三基训练,掌握知识技能,服务临床,服务患者。 6.开展合理用药评价工作 (1)医院药物合理应用评价专家组不定期的下临床检查病历,并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上级。 (2)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时,专家组成员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检查运行病历医嘱用药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医院 。(3)临床科室要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加强有关药物知识的学习,并且开展用药自评,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的倾向。 (4)按照卫生部的指示每月开展药物使用情况点评。 (5)药剂科临床药学室不定期的专题检查调研临床药物的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 (6)药剂科、门诊办公室不定期检查医师门诊处方的合理性,提交医院。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医院管理年活动,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保证临床用药的合理、安全、有效和经济,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临床合理用药评议小组 由管理、临床、药剂的专家组成临床合理用药评议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定期组织进行临床合理用药的检查、评议。 二、临床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 1.医师和药师在药物临床应用时须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指导原则。 2.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要根据临床诊断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 症、药物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原则上在本院《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用药, 超出的药物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程记录上作出分析,执行用药方案时医师、护士要密切 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医师要根据临床观察指征和检验结果及时修正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 门诊部的用药不准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的范围。 3.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如因医疗创伤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 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 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4.医师制定用药方案时要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结果给以个体化用药,充分考虑 到剂量、次数、疗程、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经济实用性。对可用可不用的坚决不用,可用低 档药的坚决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的不必要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经济的 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并对价格昂贵的药物实行审批制度。 5.药剂科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物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临床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 6.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发现不合理 用药情况要告知用药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登记,定期向临床合理用药评议小组报告 三、处方管理

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督导工作由医务科、药械科及临床专家组成的专家小组,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提出本院合理用药的要求;组织对全院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药物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对违规事例、人员进行惩罚。 三、医务科、药械科及专家小组深入科室检查临床用药情况,及时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决策。药剂科应定期公布全院抗菌药品和活血化瘀药物的使用情况。 四、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医师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医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五、科室当月药品使用比例超过规定,处罚当事人及科主任(按抽查结果执行)。 六、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临床科室不合理使用同一个药物,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有权做出停药处理。 七、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八、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等,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九、医师在使用毒性药品时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十、医师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强调用药个体化。要充分考虑剂量、疗程、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对较易导致严重耐药性或不良反应较大以及价格昂贵的药物实行审批制度。 (一)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医院每年根据药品和诊疗价格的调整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诊疗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药品收入比例,从而确保抗菌药物和活血化瘀药物等使用趋于合理。 (二)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三)除抢救病人和抢救药品外,医保处方每张处方金额不得超过40元,普通处方每张处方金额不得超过35元;如超过必须经过科主任审批,并在病程记录中有使用目的的记录,如无科主任审批,无使用目的记录或依据不充分的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100元,并扣科室管理分5分。 (四)医院实行药品超常预警与动态监测制度,每月对医院使用排名前十位的抗菌药物和排名前五位的活血化瘀药物进行公示,同时还对其排名前两位的医生进行公示,并做好抗菌药物及活血化瘀药物的超常预警动态监测图,对监测到得不合理用药积极进行干预。

糖皮质激素的准确认识与合理应用

糖皮质激素的准确认识与合理应用 上海交通大学瑞金医院皮肤科郑捷 一.功能 1.转录后抑制:对炎症及免疫反应有强大的抑制效应------药理作用 2.转录后激活:对炎症及免疫反应有强大的增强效应------副作用 二.命名 类固醇:含胆固醇,性激素和皮质类固醇等具有共同多环结构的化合物 皮质类固醇和类皮质激素 肾上腺皮质类固醇 三.糖皮质激素(GC)是把双刃剑 败血症早期应应用GC,激活免疫细胞。 GC是最强大的免疫抑制剂和抗炎药。(而非环磷酰胺那类的细胞毒性药物) 正是由于其强大的免疫抑制和抗炎作用,再改变病理过程的同时也会导致新的病变。 SLE或者PV(自身免疫性疾病寻常型天疱疮),目前只有少量患者死于原发病,而多数私语长期、大剂量是用GC后的并发症。 GC是抗炎免疫抑制,还是促进炎症,增强免疫反应应答,取决于不同疾病和不同阶段。 药理作用:1.抗炎2.免疫抑制3.抗毒4.抗休克 四.生理和病理作用 1.糖代谢:促进糖异生,对抗胰岛素,减少外周组织对糖的利用,导致糖耐量减退--------- 类固醇性糖尿病 2.蛋白代谢:抑制蛋白合成,促进蛋白分解,形成氮负平衡,增加尿钙排泄------------低蛋白血症,皮肤变薄,肌肉萎缩,儿童生长发育障碍,骨质疏松。(低蛋白血症→水肿,用利尿剂→高凝状态→脑梗塞、DIC)(低蛋白血症时,糜烂面不会修复) 3.脂肪代谢:脂库中脂肪分解,血糖升高,促进胰岛素分泌,促进机体某些部位的脂肪合成-------脂肪异常分布,产生皮质醇增多症 4.水盐代谢:增加肾血流量和滤过率,对抗抗利尿激素的利尿作用。化学结构与醛固酮相似,保钠排钾,引起低血钾,低血钙,高血压。 5.心血管系统:提高心肌收缩功能,加速传导作用,抑制炎症,增加小血管对儿茶酚胺的敏感性,改善微循环。大剂量长期的(老SLE,或者银屑病病程大于10年)使用会使心肌发生退行性变,收缩力下降。小剂量和外用的GC很少导致心肌改变,但对冠脉也有影响。 6.血液系统:延长红细胞的寿命,抑制红细胞被吞噬。 促进骨髓中中性粒细胞及单核细胞向外周释放,边缘池向循环池转移。(用GC后,白细胞增加不一定就是感染,而可能是白细胞的分布改变) 抑制骨髓嗜酸性粒细胞释放,加速其破坏。 抑制淋巴细胞增生并溶解淋巴细胞,淋巴组织萎缩。 活跃巨核细胞,使血小板增多。 (有时候判断激素足量不足,可以看嗜酸性细胞。E减少则GC足量,E不变或增多则GC不够。)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证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临床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 1、医师和药师在药物临床应用时须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指导原则。 2、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循各种疾病临床诊疗指南和各种临床诊疗技术操作规范,根据临床诊断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症、药物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执行用药方案时医师、护士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医师要根据临床观察指征和检验结果及时修正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 3、医师制定用药方案时要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结果给以个体化用药,充分考虑到剂量、次数、疗程、给药途径和药物经济性。同时,应该严格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规定。 4、临床各科室应该按照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标准和方法实施临床

路径管理,遵循各病种的临床路径,规范诊疗流程,并同步填写病例临床路径表。 二、临床合理用药的组织机构 由管理部门、临床科室、药学部的专家组成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分管院长任组长,定期组织进行临床合理用药的监督、评议。 三、临床合理用药的监督管理 1、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每季度对督查结果进行分组讨论、汇总、确认存在的问题,最后结果进行通报公布,对确认存在不合理检查、用药情况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对因不合理检查、用药而导致的医疗纠纷及事故等,按相关规定处理。 2、临床科室主任为各临床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督查结果纳入医疗质量考核内容,并与科主任考核、责任意识考核挂钩。 3、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要告知用药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登记,定期向临床合理用药评议小组报告。 4、建立超说明书用药的监控和干预机制,诊疗过程中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如因医疗创新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详解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糖皮质激素是由肾上腺皮质最中层束状带分泌的一种代谢调节激素。体内糖皮质激素的分泌主要受下丘脑-垂体前叶-肾上腺皮质轴调节。由下丘脑分泌的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激素(corticotropin releasing hormone, CRH)进入垂体前叶,促进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drenocorticotropic hormone, ACTH)的分泌,ACTH则可以促进皮质醇的分泌。反过来糖皮质激素在血液中浓度的增加又可以抑制下丘脑和垂体前叶对CRH和ACTH的分泌从而减少糖皮质激素的分泌,ACTH含量的增加也会抑制下丘脑分泌CRH,这是一个负反馈的过程,保证了体内糖皮质激素含量的平衡。内源性糖皮质激素的分泌有昼夜节律性,午夜时含量最低,清晨时含量最高。此外机体在应激状态下,内源性糖皮质激素的分泌量会激增到平时的10倍左右。 1. 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 抗炎作用、免疫抑制作用、抗毒素作用、抗休克作用、影响造血系统、中枢兴奋作用、其他:(1)促进胃酸分泌;(2)抑制松果体褪黑素的分泌;(3)减少甲状腺对碘离子的摄取清除和转化。 2. 糖皮质激素的适应证 内分泌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和自身免疫病、呼吸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肾脏系统疾病、严重感染或炎性反应、重症患者(休克)、异体器官移植、过敏性疾病、神经系统损伤或病变、慢性运动系统损伤:如肌腱末端病、腱鞘炎等。 预防治疗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应用糖皮质激素可预防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及手术后反应性炎症的发生,如组织粘连、瘢痕挛缩等。 二、点评依据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 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 3.《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 4.《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版基层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三、实施方案 1.抽样标准:处方中含有静脉用或口服给予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处方; 2.抽样频率:1次/月; 3.抽样时间:每月1日到月末; 4.抽样方法:随机抽样或全样本抽样; 5.点评方法:点评所抽取患者的处方或用药医嘱,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点评处方规范性的参照指标”要求内容点评。 四、点评要点 【点评标准】 1.适应证不适宜的;

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

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 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规章和指南,经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此办法。 一、组织管理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立“临床合理用药暨抗菌药物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工作小组设在办公室设于医务科,由黄勇兼任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日常事务的处理。 2.工作小组职责: (1)工作小组应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4)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检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5)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6)定期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 二、监督管理基本原则 1.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比例≦30% 2.自费药品采购金额比例占总药品采购金额≦5% 3.科室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与强度不得高于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制定的目标值,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静脉用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7%,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基本药物使用率(品规和金额)不低于50%。 4.遵循合理用药原则临床合理用药的目的是为了在充分发挥药物疗效的同时,尽量避免或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应当遵循“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适当性”四大用药原则。 5.遵循药品说明书、临床诊疗指南及临床路径等。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必须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可参考临床诊疗指南及临床路径等,使用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医师、护士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医师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 三、合理用药检查范围与判断标准 检查范围:我院所有具有处方权医师开具的门诊处方和所有管床医师所下达的医嘱,以抗菌药物、中成药及专科用药等的临床应用是否合理为主要内容。

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试题#精选、

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试题 一填空题 1.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有:抗毒、抗休克、免疫抑制、抗炎。 2.糖皮质激素的等效当量:5mg泼尼松相当于泼尼松龙4.0mg、甲泼尼龙4.0mg、地塞米松0.75mg、氢化可的松20mg。 3.糖皮质激素常见的用药途径有:口服、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吸入、局部注射。点滴和涂抹。 4.停药反应长期中或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样症状。 5.那些特殊人群应慎用糖皮质激素: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 二单选题 1.下列哪项不是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症( d ) A.原发性和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B.风湿免疫性疾病 C.感染中毒性休克 D.发热 E.过敏性疾病 2. 下列那些药物是长效糖皮质激素( e ) A.可的松、氢化可的松 B.泼尼松、泼尼松龙 C.甲泼尼龙、 D.曲安西龙 E.地塞米松、倍他米松 3.下列关于糖皮质激素的用量哪项是不正确的( a ) A.维持量(泼尼松)2.5~15.0mg/ kg*d B.小剂量(泼尼松)<0.5mg/kg*d C.中等剂量(泼尼松)0.5~1.0mg/kg*d D.大剂量(泼尼松)1.0mg/kg*d E.冲击剂量(甲泼尼龙) 7.5~30mg/kg*d 4. 下列情况应慎用糖皮质激素,除外( e ) A.库欣综合征、动脉粥样硬化、肠道疾病或慢性营养不良的患者及近期手术后患者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B.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有精神病倾向、青光眼、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重症肌无力、严重骨质疏松、消化性溃疡病患者 C.感染性疾患 D.儿童 E.风湿免疫性疾病 5.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要求的说法哪项是不正确的( e ) A.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B.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C.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 D.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室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三、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说明书范围使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及时修订和完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四、医师在使用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时应告知患者,并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

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和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五、药房应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对药品进行拆零调配,并加强管理,杜绝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药房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报告。 六、严格控制门诊大处方 门诊处方注射剂不超过3日用量,口服及外用制剂为3~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一日用量;慢性病口服制剂处方用量可延长到15~30日用量,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违反上述规定的处方,药师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重新开具处方。如果医师拒绝重新开具处方,药师有权拒发,并向病人说明情况。 七、实行处方点评和病历点评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指标》,每月抽查处方和病历,对不合格处方、不合格病历进行汇总分析,尤其对不合理用药进行每月点评和院内公示。合理用药指标如下: (一)处方指标 1.每次就诊人均用药品种数

糖皮质激素的合理应用

a) 糖皮质激素的合理应用 2. 【摘要】糖皮质激素是临床应用最广的药物之一。临床应用糖皮质激素前要权衡利弊,应严格掌握 适应证、使用方法、激素种类、剂量、疗程、减药方法及不良反应的预防等,全面考虑治疗益处及不良反应极为重要。 3. 【关键词】糖皮质激素;剂量;依赖;撤药综合征 4.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上已经应用了半个多世纪,是临床应用最广的药物之一。几乎每一位临床医生都非 常熟悉,不少医生在日常的医疗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使用经验,并形成了各自的激素用药习惯。然而,临床上不合理使用激素的现象却非常普遍。而且在激素的用法上,的确还存在一些似是而非的问题。 因此,激素的临床合理应用,虽然不是一个新颖的问题,却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 a) 1 糖皮质激素内科适应证[1] 1.1 内分泌代谢病 b) 急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生理替代剂量)、恶性突眼、甲状腺危象、亚急性甲状腺炎、垂 体前叶功能减退症(生理量)、垂体性昏迷、抗胰岛素性糖尿病等,高钙血症。 1.2 感染性疾病 c) 各种严重感染甚至感染性休克时,也适用于寄生虫病引起异性蛋白反应而致症状严重者,如急 性血吸虫病,结核性心包炎、胸膜炎、腹膜炎有大量积液者,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并发心肌 炎。 1.3 血液病 d) 过敏性紫癜、自体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自体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白血病、淋巴瘤、多发 性骨髓瘤。 1.4 心血管疾病 e) 重症心肌炎、心肌梗死伴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 1.5 消化疾病 f) 吸收不良综合征、克罗恩病、暴发型肝炎(黄疸重)、特发性脂肪泻。 1.6 呼吸疾病 g) 呼吸窘迫综合征(尤其婴儿)、哮喘、结节病、变应性肺泡炎、肺嗜酸粒细胞浸润症。 1.7 肾脏疾病 h) 肾炎肾变期急性肾功能不全。 1.8 风湿免疫病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目录 前言 (7) 第一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8) 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8)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8)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8) (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10) (四)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10) (五)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10) 二、糖皮质激素在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11) (一)儿童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1) (二)妊娠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1) (三)哺乳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1) 第二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 (12) 一、管理 (12) 二、落实与督查 (12) 第三章糖皮质激素的适用范围和用药注意事项 (14) 一、适用范围 (14) 二、不良反应 (16) 三、注意事项 (17)

(一)尽量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17) (二)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17) (三)其他注意事项 (18) 四、分类及常用药物(表1~4) (18) 第四章糖皮质激素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则 (23) 一、内分泌系统疾病 (23) (一)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23) (二)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25) (三)肾上腺皮质危象 (28) (四)Graves眼病 (30) (五)糖皮质激素在内分泌系统疾病诊断中的应用 (31) 二、呼吸系统疾病 (33) (一)哮喘(成人) (33) (二)特发性间质性肺炎 (34) (三)变态反应性支气管肺曲菌病 (37) (四)结节病 (38) (五)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39) (六)变应性鼻炎 (41) (七)嗜酸性粒细胞性支气管炎 (42) 三、风湿免疫性疾病 (43) (一)弥漫性结缔组织病 (43) 系统性红斑狼疮 (43) 系统性硬化症 (44)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

组织机构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立“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和“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专家组”,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常设办公机构分别设于医务处和药剂科。 (1)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 组长:江伟 副组长:军 成员:任思华唐奇倩董博雷震 常设办公机构分别设于医务处,江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专家组: 组长:江伟 副组长:军 成员:任思华唐奇倩董博雷震 常设办公机构分别设于药剂科,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 (一)督导组职责: 1、制定医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 2、决定召开会议,讨论药品使用管理和临床合理用药等事项; 3、制定医务人员开展合理用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对全院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5、向临床科室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6、定期公布全院药品的使用情况并通报医师合理用药评价情况;

7、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和个人的奖惩决定。 (二)专家组职责: 1、深入临床了解药品使用情况,掌握用药动态,为医院药品使用管理提供分析信息和改进建议; 2、临床药师定期参加临床科室查房,提出合理用药建议; 3、定期对临床科室和医师实施合理用药检查、考评,实施处方评价; 4、督促临床科室和医师对不合理用药限期整改; 5、整理、统计合理用药检查考评结果,及时上报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 合理用药检查围与判断标准 第五条检查围:我院所有具有处方权医师开具的门诊处方和住院部各病区的住院处方(结合病历),合理用药督导办公室在处方用药动态监测中发现存在用药不合理的科室和医师为重点检查对象。 第六条用药合理性评价结论分为合理、不合理。 (一)用药完全符合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为合理,具体要求为: 1、因病施治,对症下药,所用药物有相应适应症; 2、药物选择适当; 3、药物剂量、给药方法、时间及疗程适当; 4、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5、符合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分级使用管理原则、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一类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相应管理办法。 (三)用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理:不合理用药处方包括用药不适

.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

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国家《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宁省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专项工作方案》、《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规章和指南,制定本管理办法,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中的合理用药是指由注册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实施的药物治疗。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 一、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和“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专家组”,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常设办公机构分别设于医务部和药剂科。 1、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 组长:李春霞 成员:刘长珍 常设办公机构设于医务部。 2、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专家组: 组长:付立春 成员:孙育红张春波 常设办公机构设于药剂科。 (二)职责

1、督导组职责: (1)、制定医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 (2)、决定召开会议,讨论药品使用管理和临床合理用药等事项; (3)、制定医务人员开展合理用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对全院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5)、向临床科室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6)、定期公布全院药品的使用情况并通报医师合理用药评价情况; (7)、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和个人的奖惩决定。 2、专家组职责: (1)、深入临床了解药品使用情况,掌握用药动态,为医院药品使用管理提供分析信息和改进建议; (2)、临床药师定期参加临床科室查房,提出合理用药建议; (3)、定期对临床科室和医师的医疗用药行为进行检查、考评,实施处方点评,对临床科室的不合理用药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并报督导组; 二、合理用药检查范围与判断标准 (一)检查范围:我院所有具有处方权医师开具的门诊处方和住院部各病区的住院处方(结合病历),合理用药督导组在处方用药动态监测中发现存在用药不合理的科室和医师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用药合理性评价结论分为合理、不合理。 1、用药完全符合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为合理,具体要求为: 1.1 因病施治,对症下药,所用药物有相应适应症; 1.2 药物选择适当; 1.3 药物剂量、给药方法、时间及疗程适当;

糖皮质激素使用的注意事项

糖皮质激素使用的注意事项 为正确使用糖皮质激素,爱爱医将糖皮质激素使用的注意事项整理如下,供大家临床参考:(一)尽量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1.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 2.严重精神病史; 3.癫痫; 4.活动性消化性溃疡; 5.新近胃肠吻合术后; 6.骨折; 7.创伤修复期; 8.单纯疱疹性角、结膜炎及溃疡性角膜炎、角膜溃疡; 9.严重高血压;10.严重糖尿病;11.未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真菌感染);12.活动性肺结核;13.较严重的骨质疏松;14.妊娠初期及产褥期;15.寻常型银屑病。 但是,若有必须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才能控制疾病,挽救患者生命时,如果合并上述情况,可在积极治疗原发疾病、严密监测上述病情变化的同时,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二)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库欣综合征、动脉粥样硬化、肠道疾病或慢性营养不良的患者及近期手术后的患者慎用。 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有精神病倾向、青光眼、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重症肌无力、严重骨质疏松、消化性溃疡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感染性疾患必须与有效的抗生素合用,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儿童也应慎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防止交叉过敏,对某一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其他糖皮质激素过敏。 2.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可酌情采取如下措施:低钠高钾高蛋白饮食;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加服预防消化性溃疡及出血等不良反应的药物;如有感染应同时应用抗生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3.注意根据不同糖皮质激素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和疾病具体情况合理选择糖皮质激素的品种和剂型。 4.应注意糖皮质激素和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近期使用巴比妥酸盐、卡马西平、苯妥英、扑米酮或利福平等药物,可能会增强代谢并降低全身性皮质激素的作用,相反,口服避孕药或利托那韦可以升高皮质激素的血药浓度,皮质激素与排钾利尿药(如噻嗪类或呋塞类)合用,可以造成过度失钾,皮质激素和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合用时,消化道出血和溃疡的发生率高。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修订

罗医〔2015〕44号 **县人民医院 关于修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办公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修订) 2、2015年度临床各科及各专业医生合理用药指标分解表 **县人民医院 2015年3 月23 日 **县人民医院2015年3 月23 日印

附件1 **县人民医院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办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等法律、规章和指南,制定本管理办法,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合理用药是指由注册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实施的药物治疗。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组织机构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立“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和“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专家组”,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常设办公机构分别设于医教部和药械科。 1、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 组长:副院长

副组长:药械科主任 成员: 常设办公机构分别设于药械科,鲁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专家组: 组长:副院长 副组长:医教部部长 成员: 常设办公机构分别设于医教部,严德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职责 (一)督导组职责: 1、制定医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 2、讨论药品使用管理和临床合理用药等事项; 3、开展合理用药培训; 4、组织对全院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5、向临床科室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6、定期公布全院药品的使用情况并通报医师合理用药评价情况;

糖皮质激素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办法

医院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的管理办法 根据市卫生局相关文件的要求,为加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 一、管理要求 1. 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2. 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 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6个月以上)制订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4. 急诊病人非急救情况下不得随意使用糖皮质激素,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高于上条所列权限使用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内用量,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

二、督查 1. 培训与考核 每年定期对各科室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进行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知识的培训,定期进行考核,考核不通过者暂停开具糖皮质激素的处方资格。 2. 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检查 方法如下:每季度随机抽取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住院患者、门诊患者各30名,根椐患者病情,以药品说明书及卫生部2011版《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依据,分别对其进行合理性评价,并填写表1、表2。并对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医务部,并由医务部统一向各科室反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培训教育,并予以奖惩。 表1 住院病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管理检查表 检查时间:20年月日 病人所属科室:病历号:序号: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试题讲课稿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培训试题 科室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_______ 一、单选题每题5分,共45分 1. 下列哪项不是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症() A. 原发性和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B.风湿免疫性疾病 C.感染中毒性休克 D.发热 E.过敏性 疾病 2. 下列那些药物是长效糖皮质激素() A. 可的松、氢化可的松 B.泼尼松、泼尼松龙 C.甲泼尼龙、 D.曲安西龙 E.地塞米松、倍他米松 3. 下列关于糖皮质激素的用量哪项是不正确的() A. 维持量(泼尼松)2.5-15.0mg/ kg*d B. 小剂量(泼尼松)<0.5mg/kg*d C. 中等剂量(泼尼松)0.5-1.0mg/kg*d D. 大剂量(泼尼松)1.0mg/kg*d E. 冲击剂量(甲泼尼龙)7.5-30mg/kg*d 4. 下列情况应慎用糖皮质激素,除外() A. 库欣综合征、动脉粥样硬化、肠道疾病或慢性营养不良的患者及近期手术后患者妊娠及哺乳期妇 女 B. 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有精神病倾向、青光眼、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重症肌无力、严重骨质疏松、消化性溃疡病患者 C. 感染性疾患 D.儿童 E.风湿免疫性疾病 5.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要求的说法哪项是不正确的() A. 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B. 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C. 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 D. 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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