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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环境下市场反不正当竞争制度的完善

网络环境下市场反不正当竞争制度的完善
网络环境下市场反不正当竞争制度的完善

网络环境下市场反不正当竞争制度的完善

[提要] 市场竞争是市场发展的必然产物,同时也是市场发展的重要动力。随着互联网以及电子商务的发展,市场竞争也逐渐进入网络环境中,并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网络环境下市场健康的竞争行为能够让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并优化资源配置,从而更好地推动电子商务的良好发展,但不正当竞争行为却也会打乱市场秩序、侵害竞争对手利益等。在此背景下,对网路环境下市场竞争行为的规范成为互联网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需要进行探索与研究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网络环境;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度完善

市场经济的发展为社会带来了竞争与挑战,这些竞争的出现对于市场创新以及发展而言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在知识经济时代中,竞争具有了更加丰富和深刻的含义,同时也具有更加多样化的形式,特别是在互联网得以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以互联网为载体的电子商务得到了迅速的崛起,当前网络环境下市场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主要体现为假冒行为、虚假宣传行为、商业诽谤行为、商业机密侵犯行为、商业垄断行为、使用网络技术开展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与现实社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比,网络环境下市场不正当行为具有更加隐匿和宽松的环境,所以相对于现实社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言,网络环境下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了更加复杂的特点和打击难度。

一、在社会范围内推动反不当意识的强化

(一)强化权利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在网络环境下的市场环境中,竞争者应当是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要参与者,这是因为如果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如果仅仅依靠政府机关的监管力量和市场的调控,那么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无异于纸上谈兵,所以权利人关注自身所具有的合法竞争权利有利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开展。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竞争者能够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当中搜集证据并指控侵权人,并在确定惩处尺度以及最终处罚的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并且这些作用的发挥过程也是权利人进行自我反思与自我完善的过程,这对于构建和谐的市场秩序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由此可见,在网络环境下市场反不当竞争制度的完善中,有必要对权利人开展教育与引导,通过强化权利人的反不正当竞争意识以及权利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信心来促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在网络环境下市场反不正当竞争的技术方面,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支持与鼓励相关企业开展相应网络技术的研发,从对自身商业信息的保护出发来对能够对自身发展以及自身权益造成侵犯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有效预防。

(二)强化社会公众群体所具备的反不正当竞争意识。对社会公众群体所具备的反不正当竞争意识进行强化有利于创设一种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属于法律问题,同时也属于道德问题和社会问题,其思想根源在于投机取巧等以自我利益为中心的狭隘发展思想。当前,我国的政治体制以及经济体制都处于转型阶段,社会生活、经济生活以及思想的多元性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市场的发展,但是同时也会让人们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逐渐产生对道德以及对法

网络经济下市场营销思考

网络经济下市场营销思考 能否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是一个企业能否长期存在的关键。对于一个企业来说,通过销售策略的转变,更大地扩展市场占有量,更广地扩大消费群,是获得长足发展的必然策略。随着网络的普及化,网络消费也逐渐被人们所广泛接受、频繁使用。这一现象,应该得到每一个企业的重视和思考,也是每个企业应该抓住的营销机遇。 标签:市场策略;网络消费;营销机遇;企业发展 1 网络环境经济形成的主导分析 网络的普及化是网络经济得以形成的前提条件。只有网络能被更多的人使用,网络经济才有可能形成一个较大的规模。如果网络不能得到普及,只有少数地区,甚至少数人使用网络,那么网络经济就没有形成的土壤。 网络安全性的提高是网络经济得以发展的关键所在。网络在刚刚兴起的时候,并不能被人们广泛接受,由于网络诈骗事件的时有发生,让人们对于网络的安全性始终抱有怀疑的态度,始终处于一个观望的状态,人们并不愿意通过一个不安全的渠道去消费。随着有关网络的法律制度的健全,以及各网络运营商的努力,网络的安全程度得到了大大的提升,人们开始逐渐的尝试着在网络上进行消费,有几十块钱这样的一笔笔的小数额消费逐渐增长至现今几百块、几千块钱的较大数额消费。 网络消费的快捷性、便利性、性价比高是网络经济得以形成又一关键因素。经济的发展、生活节奏的加快,让人们越来越享受网络所带来的快捷、便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网络、爱上网络,更多地选择网上消费。再加上,相较于实体店来说,网店没有租店面的成本,这就使得商品的价格比实体店低。网络消费的这些优势在人们购物时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比如说,一个人在网上购物的时候,一方面会在意产品的质量、价格,另一个方面会询问运送产品的时间以及是否提供送货上门。 2 网络营销市场的优势分析 2.1 网络市场的虚拟化 传统的营销方式采用的是实体产业销售模式,能够让顾客看到真实的物品,并且在后期物品的更换也有一定的保证。这种营销方式占用了大量的人力以及物力资源,花费的成本巨大,并且占用过多的店面空间,用户在选看商品时只能看到有限的资源。针对传统营销方式的优点和缺点进行改进,网络市场的营销方式改变了传统的营销策略,利用虚拟化的营销手段占据当前市场。首先在人力和物力管理上简化了操作流程,只需网络客服人员进行网店分销,并且对客户的问题能够及时性回答,使现有的人力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其次,在空间结构上进行

市场营销毕业论文基于网络经济时代下市场营销策略的转变论文

基于网络经济时代下市场营销策略的转变论文 引言 网络时代的到来推动了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促使现 代社会的工作效率得到了提高。在这一大背景下,各企业应根据 自身的情况,及时调整发展模式,做好高效的信息處理,使企业 更快的与国际平台接轨。但是网络技术的普及在很大程度上也使 企业经营的环境发生了变化,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发展,有必 要转变一下市场营销的策略。接下来,笔者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来谈如何在网络经济时代下,更好地转变市场营销策略。 一、网络经济时代企业市场营销环境的变化 (一)消费者需求不再单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加 之现在老百姓的收入越来越多,消费需求方面不再单一化,基于 这种现象,就要求我们的市场要变得更为多元化,只有这样,才 会更好地,满足老百姓的多样需求。因此,笔者在这里建议要重 新定位市场,将其更加的细化,除了符合普通群众的需求,也要 符合个性消费者的需求,为其提供产品和相应的服务。除此之外,随着网络时代经济的发展,产品和技术二者也存在着同质化。 “在如此高科技发展的今天,大多数企业在依托于计算机设计与 生产来改变其发展模式,制作手段已经向自动化发展了。”网络 发展的迅速性,虽然带来了技术的革新,但很多时候利用网络技 术生产出来的产品,容易被大规模的复制与模仿。除了产品自身 会被模仿复制之外,它的销售渠道和方式也容易被模仿。如此一

来,对于要树立品牌意识的企业来说,会有一定的威胁存在,不 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 (二)市场营销模式不断改革。我们可以先来分析一下 市场中传统的经营模式。基本上都是厂家生产出产品之后卖给批 发商,之后再由批发商零售。从这样的经营模式,我们可以看出,模式单一,而且中间的差价较大。但是在网络时代下就不一样了,人们可以直接通过网络和厂家进行沟通,这样一来,顾客很容易 就会买到自己满意的商品,同时在进行沟通的过程中,顾客也可 辨别产品的真伪以及质量,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也有利于消费 者权益的保护。 (三)市场竞争开始向网络化发展 一直在强调网络在市场上的作用,综合来看,其方式可 以表现为信息化和网络化。在这两种方式的基础上,企业可以进 行线上运营、宣传,这也是现在企业竞争的一种方式。为了提高 网络市场的份额,就需要充分运用网络资源,拓宽产品销售以及 推广的渠道。 二、网络时代营销策略的转变方法 (一)转变营销观念。首先要做的就是营销观念的转变。在以前的营销中,因为科学技术不发达,所以不能很快的去了解 市场的动态,所以不能及时了解现在市场所发展的方向,从而使 得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不适合市场,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这就 不利于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企 业能够很快的捕捉到现在市场所发展的方向以及有效的信息,并 且针对市场的动向,生产消费者真正需要的产品,从而为企业带 来巨大的利益。所以说,在网络经济时代,一定要转变营销观念。

浅谈网络时代的市场营销

浅谈网络时代的市场营销 摘要 伴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人类进入了全新的网络经济时代。网络带动市场营销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跨越时间和空间的销售方式,越来越多的被人们接受,网络能让人及时的了解市场信息,大范围的进行市场调查,减少产品的成本,价格更加合理化,更深入大众的生活。网络时代的市场营销对传统的企业营销方式提了挑战。本文探讨了互联网对当代企业营销管的深刻影晌,分析了网络经济时代的营销发展趋势。 关键词: 网络,经济市场,营销影响,发展

目录 摘要 (1) 第一章网络经济时代的营销发展趋势分析 (3) 第二章网络对市场营销的影响和挑战 (4) 第三章网络经济环境下企业经营与营销变革 (6) 第四章迎接网络经济时代营销管理变革的 (8) 参考文献 (10)

第一章网络经济时代的营销发展趋势分析 营销的实质就是交换,信息网络技术改变了交换,原来的流通是实体流通,而在网络情况下是虚拟的。它可以超越国界,可以渗透到每一个有人居住的地方。交换的时间更灵活,可以不间断。交换的透明度大大提高。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促进了网络营销的发展,而消费者行为的变化成为了网络营销发展的原动力。呈现了网络经济时代的营销发展的四大趋势: 1.营销市场空间无缝化 传统营销是以“物理市场”为营销空间—商店购物,而信息技术创建了“时空市场”网上购物。打破时空限制实现的需要的充分满足,又可激发与创造新的需要。 2.消费者主导化和个性化 到了网络时代,消费者将成为整个交易中的相对强的主导者,权力由卖方转向买方。消费者主导化和个性化是网络时代的普遍形态,是一种不可逆转的总的趋势。 3.竞争合作生态化 基于信息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信息的即时共享成为可能,使协作各方的沟通与协调能力大大增强,企业对于不同的企业的经营成本可进行比较,从而能做出最经济的选择。 4.营销创新与技术进步同步化 纵观企业营销发展的历程,营销创新都与技术进步密不可分,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加速了产品生命周期缩短,极大地丰富了市场产品;使传播手段不断升级,新促销方式不断涌现,新渠道模式的诞生,促使营销整体上的不断创新。

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_张一迪

0引言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它是由建设单位设定包括以建设工程的质量、价格、工期、材料为主的合同对象,邀请若干个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通过保密性的报价竞标,由建设单位选择优胜者后,与其达成交易协议并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然后按工程承包合同实现标的的竞争过程。 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交易活动的最显著特征是将竞争机制引入了交易过程。它应该遵循着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减少或杜绝行贿受贿等腐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节省和合理使用资金,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等明显的优越性。但是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从事建筑业的门槛较低以及有关部门监管体制的束缚等原因,建筑工程招投标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建设工程招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突出的是串通招投标。这种行为包括两个方面: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进行串通和投标者之间进行串通,虽然其表现形式不同,但都是通过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排挤其他竞争者,以达到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目的。1.1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行为 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行为,是指投标人之间在投标过程中私下达成协议内定中标人或实施协调行为,相互拘束对方的投标活动,排挤、限制其他投标人竞争,破坏招标投标竞争机制作用发挥行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下文简称《招标投标办法》)第46条规定:“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这种行为通常发生在具有雄厚实力的投标商垄断某种工程和地区的情况下,他们通过串通来分割建筑市场,从而谋求高额利润。例如某市拟修建一座大型水库工程,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施工队,约有十多家施工队参与投标,该十多家施工队私下串通,约定一起抬高报价,最后使招标人只能提高标底标价。该事件中的投标人之间恶意通谋,约定抬高投标报价的行为,已经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招标投标办法》的有关规定,不仅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还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因此,对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招标投标行为必须依法惩处。 1.2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招投标行为 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招投标,是指招标人与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达成协议或实施协调行为,相互拘束对方招投标活动,排挤、限制其他投标人竞争,破坏招投标竞争机制作用发挥的行为。《招标投标办法》第47条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例如某单位要招标改造职工住宅,几家建筑队前来参加投标。其中某建筑队的包工头对该单位领导暗示如果中标必有重谢,该领导就向包工头通报了标底和标价。后该建筑队以优厚的条件中标,包工头则暗中送给该领导8万元作为酬谢。该事件中,招标人为了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向投标人泄露标底,使其他投标者处于十分不利的境地,实质上是剥夺了其他投标人中标的权利。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招标投标办法》的有关规定,并且相关责任人已涉嫌刑事犯罪,应依法惩处。 除上述两种表现形式外,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还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弄虚作假。如投标人挂靠高资质企业、伪造企业发展状况、经营业绩、经历等,骗取中标。二是,收买贿赂。包括收买建设单位领导和工程负责人、参与评标的专家评委、招投标代理单位等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等。三是,分包、转包谋利。有的企业中标后将工程分包、转包,从中收管理费或赚取差价。以至从一级企业中标的施工单位实际可能连三级企业都不如。而这些行为多集中在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承包人)。 一旦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有上述种种行为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应进行调查取证,认定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按照规定给予处罚。 2建设工程招投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预防措施 2.1严格执行有关法规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一个相互竞争的过程,需要有严谨的法律来保证它公开进行、公平竞争、公正裁决、诚实信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就是实行招标投标的具体法律,它作为招投标领域的基本法律,起到了规范招投标活动的作用,使招投标管理部门有法可依,招投标活动有法可循。为了完善招投标机制,国家纪委相继颁布了《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进一步健全工程招投标制度,按照我国的法律原则,应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2完善资格审查制度 目前,资格预审主要审查有投标意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可以同时审查投标单位的业绩、信誉、投标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对于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同时投标的,招标单位可以采取闲置措施,通过对这种利益相关的单位限制,防止投标者之间的串通投标。 2.3严格评标方式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4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涉及多部门、多专业,应该是规范化的活动,它关系到不同层面的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包括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通过对建设项目投建,投标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只有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3结束语 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目的是为了建筑市场(下转第263页) 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张一迪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辽宁锦州121007) 【摘要】由于目前体制不健全、市场不规范、管理监督不到位等原因,建设工程招投标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本文阐述了在招投标中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并谈及了建设工程招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防治措施。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不正当竞争;表现形式;预防措施 作者简介:张一迪(1987—),女,辽宁省锦州市人,本科,学士,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建筑系,任专职教师。

网络经济时代下的市场营销策略探析

网络经济时代下的市场营销策略探析 发表时间:2019-07-22T11:35:32.673Z 来源:《建筑模拟》2019年第23期作者:邢燕 [导读]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快速发展,我们身边的互联网元素也越来越多,显然人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网络。 邢燕 中国联通济南市分公司山东省济南市 250002 摘要: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快速发展,我们身边的互联网元素也越来越多,显然人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网络。在这个互联网的大时代,同时也诞生了对传统市场营销有着极大冲击的“网络营销”。此环境下,企业想要不影响或提升产品销量就必须转变传统的销售理念,并且重新分析消费者的具体需求。因此,当前环境下对市场营销策略的转变的探索具有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网络时代;市场营销;策略 为了保证市场营销效率,要重视结合网络经济时代发展,积极对营销策略进行改进,做到与时俱进,从而不断提高认识,依托网络经济发展现状,制定更加完善的营销模式,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效保证。本文基于有效分析,对其进行了具体研究,希望能够提高网络经济时代市场营销工作开展效率。 1网络经济对市场营销造成的影响 1.1营销机遇 在传统的市场营销模式中,最主要的营销方式就是把商品放在商店的,等待有需求的顾客上门挑选。然而这样的营销方式会受到极大的空间影响,营销的商品仅限于一定的“物理空间”当中。随着互联网的应用,能够让购物活动存在于一个“时空范围”,在互联网的帮助下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顾客的消费更加的方便。笔者通过调查发现这种新的营销模式能够更加凸显消费市场无缝化、消费者的主导化。 1.2营销挑战 网络经济营销方式给企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会给其带来较大的挑战。网络经济营销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购物方式,除了方便消费者挑选物品的同时也方便了平台资金的统计。网络经济营销模式有一个较大的特点就是线上交易,企业要在搞好线上促销的同时还要重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例如物流配送的时间和成本、线上客服的服务态度、退换货的流程以及仓库货物的管理等,这些都是网络经济模式下要面临的新的挑战。当然,目前已经存在的电商平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我们解决一些问题,例如线上支付、商品展示和物流信息等。同时企业想要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等问题,这些也是网络经济营销模式所带来的新的挑战。 2网络经济时代市场营销策略 2.1掌握多元化市场需求 网络经济营销前景广泛,但企业想要在时代中稳步前进,就必须要掌握多元化的市场需求。为掌握市场需求,企业应该成立专门的市场调查小组,以便提升企业营销能力。具体实施方案包括: (1)收集消费者信息。企业通过收集消费者的信息可以了解消费的群体和对象,以便制定更加详细的营销模式。同时还可以调整促销模式,达到吸引更多潜在客户的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可以利用网络爬虫技术等。 (2)制定多元化网络营销方式。企业通过前期对客户信息的收集,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制定不同的产品及其营销策略,这样不仅能吸收更多的客户开拓市场,还能提升其对产品的满意度。 (3)了解市场发展方向。合理利用网络资源,了解行业发展的大方向,紧跟时代潮流。这样既可以对商品合理定价,又可以根据市场调整货物的储存,还可以知晓国家相关法规政策。 2.2优化营销手段 首先,测试产品定价,促进市场接受度。企业营销的有效性取决于产品的价格水平。因此,企业需要对该产品的价格进行合理的测试,以确保产品的适销性,提高营销效率。企业可以利用互联网讨论产品定价和消费者,通过调查分析消费者的购买力和自身承受能力,客观分析产品的生产成本,从而权衡各方,获得可接受的价格。这将减少公司的库存,增加销售量,有效地降低成本,使利润最大化。另外,对市场信息进行最大限度的收集和整理,并从信息中了解消费者的独特需求。作为主要市场,需要积极收集信息在关于消费者需求方面,并且同时确保产品的质量和设计,推动产品的不断更新,促进自身市场在不断扩张,让公司效率和利益实现质的飞跃。 2.3创新营销策略 为了在网络经济时代实现良好的营销发展,企业必须不断更新营销策略和营销技巧,与时俱进,不断提升竞争力。互联网也为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带来了新的氛围,并满足了消费者和消费者的需求。随着社会和网络的发展,新产品中大量新技术的出现也在不断发展。在使用这些技术之前,企业应该考虑公司自身的战略和生产效率,并与其他公司开展相关的战略合作,通过网络建立新的合作伙伴关系。因此,我们将与其他公司共同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以实现共同发展,同时也确保消费群体的稳定,提高他们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4采取互联网推广手段 21世纪被称为信息化时代,各种自媒体以及社交软件得到了广泛的发展。这些自媒体对我们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例如: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微博、抖音等都有为品牌宣传的空间。特别是微信公众号,第一,微信公众号有着极为强大的信息推送功能,能够将商品的信息及时推送到每一个关注者的手机上; 第二,微信本身就有一个庞大的用户量,据统计现目前微信使用量已经超过6亿人,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微信来统计客户的信息,以便进行市场分析; 第三,微信公众号可以链接微信小程序,企业在公众号中展示的商品还可以直接通过小程序来进行销售,通过搭建一个小程序购物平台,利用微信支付的方式来方便消费者。还有就是抖音类视频社交软件,企业可通过拍摄小视频等方式,为消费者清晰的显现商品的独特性及其实用性,让更多的人了解品牌和商品,并听取消费者的意见,以便对商品做出改进,进一步提升产品销量。 2.5关注企业品牌的建设 相较于传统经济市场而言,网络经济市场要求企业营销活动不仅仅是同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市场份额竞争,更应该建立起合作型竞争关

互联网时代的市场营销策略创新

互联网时代的市场营销策略创新 【摘要】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其从一种技术逐渐向产业转变,并且为企业市场营销的变化和选择提供了多样性,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企业市场营销策略的改革。企业的发展依靠市场营销为其打造上升空间,而在日新月异的时代,市场营销又必须依靠创新以 和了解程度都有所不同,但是随着互联网普及程度的加深,各年龄层的人都有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进行消费,在为市场营销带来更多便利的同时,极大程度的促进了国民消费和社会发展。 (二)支付和交易手段多样化

传统支付和交易主要依靠现金和银行卡完成,该种方式具有不方便,安全系数偏低的缺点,随着互联网发展而崛起的网上支付方式在极大程度上弥补了该缺点。支付宝、微信、网上银行以一系列网上支付软件为消费者提供了多样化的交易和支付方式,同时为消费者的隐私做到了很好的保护。支付和交易方式的多样化为消费者带来更多的便利和选择,同时为企业实施与互联网相结合的市场营销模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市场营销日趋国际化 受传统营销模式的限制,企业难以及时收集到关于商品的一手资料,无法及时充分了解到消费者的真正需要,进而无法对产品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良,直接影响了商品销售的长期性,阻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出于多方面原因,商品销售终端可能会隐瞒有关商品的销售和售后情况,直接给企业了解商品情况带来了阻碍。 (三)企业无法及时良好的获得市场动态

在传统的市场营销模式下,制造商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太远,两者之间没有直接的交流,企业无法及时获得消费者的消费需要变化信息,对商品的设计和生产都具盲目性。销售终端对于消费者需求的了解具有惰性,同时没有针对性,直接导致商品的堆积,出现商品滞留的状况。 三、互联网背景下市场营销策略的创新 (一)产品策略创新 目前市场中商品价格的敲定都是在消费者能够接受的基础上决定的,而传统营销模式下的价格策略远远不能满足当前消费者对于商品价格的要求。在商品的价格策略中,消费者已经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企业要在不断变化的市场价格中了解到消费者的价格底线,而这对于传统营销模式来说是异常困难的,互联网背景下的营销模式则能够很好的满足该要求。企业可以在商品正式投入销售之前,先在网上进行小规模的试销,初步了解不同层次的消费者对于该商品价格的接受底线,然后再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对商品进行改良,得到消费者认同之后,最终再投入正式的生产和销售。整个过程都是企业和消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市场营销修订稿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市场 营销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市场营销 摘要 二十世纪末,对人类社会发展进程最有影响力的事件莫过于互联网的出现了。跨入新的世纪,网络化已经不再是一个特定的学术和技术范畴的概念,而是影响整个社会发展的社会进程。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电子商务对各领域的渗透逐渐明显了,它的产生和迅速发展对市场营销产生了深刻而重要的影响。电子商务在市场营销的应用对于企业适应新环境,更好的细分市场、采用先进的营销手段和方法、满足消费需求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分析了电子商务和传统市场营销相关概念和特征,从营销理念、方式等角度客观的分析了电子商务对传统市场营销的冲击和影响,展示了电子商务在当今营销系统中无可比拟的优势, 关键词: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传统营销 一.本论文的选题背景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电子商务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同时必然引发传统企业商务模式和结构的变革,并对传统市场营销模式产生深远的影响。网络突破了工业化社会的时空观,动摇了以往企业经营和营销存在的根基。如何应对变化,如何在变化中迎接挑战,抓住机遇是企业目前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当今人类社会正处在一个技术转折、信息爆炸和市场急剧变化的时代。在这样一个变革的时代,企业依靠传统的营销媒体和手段,要想在茫茫人海中准确寻找到对自己产品有需求的客户变得越来越难,同时客户和消费者要在浩浩的企业或产品之林寻找到自己满意的商品也绝非易事。营销与沟通的成本越来越高、过程越来越困难。网络改变了商家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迫使传统的营销模式发生革命性的变化。 电子商务发展到今天,各项设施、技术基础、运作环境和信息资源已经基本具备,电子商务凸显的核心竞争优势,如突破了传统工业体系下的时空界限对企业经营活动范围的束缚,能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服务,各类资源高度共享,投入相对较小,成本优势很具吸引力,且见效快,虚拟市场给客户更多的选择,智能化、客户化、人性化的推销和促销。这些无法比拟的优势对传统市场营销产生的巨大冲击无法避免,传统营销模式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由于现实中存在的局限,电子商务并不是“万能”的,在实际应用过程仍然需要传统营销支持,才能给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作为一个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本人希望能把在专业方方面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市场营销当中,发挥电子商务在现代市场的那些无可比拟的优势。 二.电子商务营销的概念及其优势 1.什么是电子商务以及电子商务市场营销

如何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如何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发表时间:2009-07-07T10:51:34.543Z 来源:《中国经贸》下半月2009年第6期供稿作者:李雪茹 [导读] 《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成为治理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武器。 如何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李雪茹 (长春市国安公证处,吉林长春 130062) 一、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现状 《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颁布实施以来,至今已有13年。它的出台和实施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禁止不正当竞争,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不仅对商业贿赂、垄断性行业的强制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重点打击,而且一些行政垄断的行为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成为治理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武器。 然而,由于该法的出台,正值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具雏形,市场经济的许多问题还没有出现,导致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前瞻性和预见性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不能完全适应保障公平竞争秩序的需要。十几年来,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加入了WTO、融入了全球经济一体化,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层出不穷,《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的问题也逐渐突出,如行为主体范围过窄,对新型不正当行为难以规制,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无法有效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因此,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体系和相关内容迫在眉捷。 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的一些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竞争不断引入,新的经济现象层出不穷,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保障公平竞争秩序的需要,在实践中存在着许多不足和漏洞,主要表现在: 1.规定的行为主体范围过窄 《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指出该法违法行为主体是“经营者”,“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和个人。”这种表述的缺陷在于:(1)所指违法行为主体与所列违法行为存在矛盾,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明确地指出违法行为主体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2)不能囊括现实中参与竞争和对竞争秩序有影响的主体。 2.对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难以规制 《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了11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规定一般性条款,使新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法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该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能力。比如,对于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的标志、图形、文字代号,造成对商品来源的误解;利用不正当手段阻碍他人之间的交易;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商标与互联网域名的冲突等问题缺乏调控力。 3.执法主体多元且相互冲突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政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部门”。而《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竟合的现象较为严重,造成执法主体不清、职责不明。比如,《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督检查;《建筑法》规定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工程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价格法》规定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由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等。执法主体分别执法,尺度不一,权责不清,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实效。 4.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 虽然《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低价倾销行为、搭售行为、商业诋毁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却没有设定相应的罚则,给经营者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以可乘之机。对拒绝履行法律规定义务,不提供资料或情况的行为人、利害关系人及证明人,也没有设定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另外,行政处罚的计罚标准不科学。《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计罚标准有两种:(1)以违法所得为计算基数,(2)规定了上下限定额处罚。从当前情况来看,计算违法所得存在很多技术上的困难,对没有或违法所得难以查实的行为,处罚难度大。罚款基数以违法所得计算也起不到罚款的惩戒作用,原因是没收违法所得并非处罚,是否存在违法所得也不是违法的必要条件。 5.行政干预过多影响实施 行政干预主要包括:(1)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采取地方保护主义的做法,限制了商品的正常流通,阻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正常实施;(2)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普遍存在,工商部门依法查处难;(3)工商部门监管市场的手段陈旧,人员专业素质不到位,查处复杂案件难度较大。 三、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策略 1.增加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明确一般性条款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采取列举的方式,但这种方式不能包含所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明确规定一般性条款是增强法律适用性的有效方法,能够及时规范经济生活中新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便于执法者在具体条款之外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增强对各种新出现的或者将会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控制力。 2.明确执法主体,统一执法机构 《反垄断法》已出台并实施,设立一个权威的执法机构维护市场竞争的自由和开放势在必行。因此,我们应以此为契机,设立公平竞争执法机构,并赋予这些执法机构较为宽泛的调查权、强制权、处罚权以及相应的准司法权,这样既可提高行政效率,又可克服法律执行中的顽症——地方保护主义。 3.加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我国目前还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时期,不正当竞争行为仍较为普遍,相关法律责任规定得不够严厉,使得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后,维权之路十分艰难。对一些经营者来说,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得到的利益远远大于因违法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提高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成本,加重法律责任,将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市场竞争秩序。惩罚性赔偿原则——对实施不正当竞争者处以双倍甚至多倍惩罚,有利

浅论当前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对策(一)

浅论当前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对策(一) 论文关键词:不正当竞争排挤对手:商誉商业欺诈诚实信用 论文摘要: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该符合以下特征:主观上故意,有明确的行为目的,即贬低、打击或限制竞争对手,或是地方政府挂促进本地经济发展之名,行地方保护之实;客观上均实施了具体行为、贬低、排挤竞争对手或非本地单位,明显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运行机制,扰乱了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侵害了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当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新动向 1.利用媒体、广告,进行产品质量、功能、效果等各项指标对比,以表明本单位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更优,打击特定或不特定竞争对手。这类行为有以下特点:(1)通过正当途径,打击贬低竞争对手,抬高自己,从而引诱接受本单位商品或服务的消费人群,获取更大利润:(2)行为形式多利用各类媒体,覆盖面大,影响较大;(3)内容上真假兼有,有的也可能属实; (4)危害性较大,此类行为将导致各竞争对手间相互影射、攻击,盲目夸大其词,危害了善良诚信的社会风气,也使企业不得不投入更多的广告费用,大大增加了商品成本。此行为规避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实践中执法部门难以认定,受害者又无法可依,当前有愈演愈烈之势。 2.由经营者出资,媒体出面,聘请“专家”进行与经营者商品相关内容访谈、咨询,向消费者进行名为知识性,实为广告推销宣传的解释,在活动中鼓吹自己,贬低对手。这类行为当前有泛滥之势。其有以下特点:一是以公益形式掩盖其在活动中用隐蔽手段打击贬低竞争对手,行广告、推销的真实目的。利用广大民众对“专家意见”的信赖,诽于无形,虽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但明显有违正常竞争的规则:二是利用广大视、听观众对知识的渴求,对“专家”的信赖,进行不正常诱导,在贬低对手的同时,实际上也蒙蔽了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的选择权。在当前社会环境中,此举的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 3.单位组织煽动、资助消费者投诉,使投诉扩大化,矛盾激烈升级,制造声势,进而达到排挤、打击对手的目的。 此类行为主要存在于同行业竞争,竞争对手一方通过各种渠道,一旦发现有消费者购买竞争对手商品或接受竞争对手服务不满意或该商品有瑕疵而投诉的,遂暗中进行煽动,借题发挥,以利益诱导,资助消费者在投诉索赔过程中漫天要价,扩大投诉范围,如向媒体、相关部门进行宣传或投诉,即名为投诉实为借机宣扬,通过“小题大作”贬低竞争对手的商誉。比如我曾经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这样一个典型案例消费者林某购得一瓶有微量杂质的矿泉水,遂持该矿泉水(未开封)投诉,索要1OO万元,遭拒绝后,就四处投诉,并邀请媒体记者以壮声势。后经查,此案消费者是受竞争对手的鼓动资助所致,后经有关部门介入才得以平息,由于该产品质量一贯可靠,才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此类行为的特点是:(1)行为具有隐蔽性,行为人通常是通过暗中煽动,资助消费者投诉升级,仅用少量投入,即让竞争对手焦头烂额,进而达到行为目的,而行为人不直接出面;(2)表面真实性,即此类行为中的消费者及所获瑕疵商品是事实,能起到“现身说法”的效果,易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3)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无此项禁止性规定,且相关法律、法规中亦无直接依据,职能部门难以处理。受害者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只好通过其他手段解决,这将助长不良社会风气的发展。此类行为危害极大,重则可能影响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如著名的“三株”案件,因此使“三株”公司一厥不振,成千上万人失业,严重影响了社会正常秩序。 4互为竞争对手的单位,一方在竞争对手的某重要项目正在进行中,以利益引诱手段,从竞争对手处挖去项目关键人员,以釜底抽薪方式,造成对手项目的瘫痪,或聘(挖)来人才后,在对手项目基础上加以改造,使该商品以另一面目出现在市场,以拖垮对手。此类行为具有明显不正当性,表面上是人才的流通实质上是不当竞争手段的一种。在个别地方立法中,已被地方法规所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6年与2017年新旧对比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修订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前款规定,以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竞争秩序的行为。 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 (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查处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六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 (一)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引人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二)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及其简称、字号,擅自使用他人的姓名、笔名、艺名,擅自使用社会组织的名称及其简称,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以及频道、节目、栏目的名称及标识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 第七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或者可能影响交易的第三方。交易相对方或者可能影响交易的第三方不得收受贿赂。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提供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提供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经营者的员工利用贿赂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属于员工个人行为的除外。 本条第一款所称可能影响交易的第三方,是指可能利用职权对交易产生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从事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进行虚假交易。 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网络经济市场营销策略的转变

网络经济市场营销策略的转变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市场营销理念在网络经济时代的变化,如顾客占据首要地位、由被动营销变为创造需求、由原来的提高销售量变为提高价值、同步跟踪顾客等随后文章介绍了营销策略在网络经济时代的变革,例如改善营销理念,引导受众消费;使用多样化的营销方式;扩展营销渠道;引入信息技术,促进营销策略的有效创新等,希望能给相关人士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网络经济;市场营销;创造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科技的持续进步,网络经济逐渐在我国兴盛起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经济也逐渐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的支柱,但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企业经济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1.市场营销理念在网络经济时代的变化 1.1顾客占据首要地位。随着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消费者的选择范围更加广泛,选择空间逐渐扩大,同时消费行为也更加便利,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进入网站进行搜索,从而找到适合自己的产品。顾客在网站中搜索时,还可以详细了解产品的信息,保证产品的特性能够满足自身需要。信息技术的进步以及消费者日益变化的消费趋势,导致企业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应该将顾客放在首位,从而根据消费者的变化实时更新营销策略,促进产品生产多样化,从而能够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除此之外,随着AI科技的出现,逐渐诞生出一种新型的营销组织,名字叫作虚拟企业。这种营销组织是没有实体资源的,但是同样能够生产出符合消费者新意的产品,这种组织主要是利用网络市场来进行销售的,让相关生产厂商根据自己的设计样本来进行生产,从而提高生产质量。1.2由被动营销变为创造需求。现代营销的主要内容就是能够让顾客满意。事实上在经济市场中的众多企业中没有一家企业可以说是完全了解受众的需求,随着市场经济的进步,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也在不断变化,同时被各种各样的商品所影响,导致顾客无法进行选择。网络经济时代下,企业需要主动出击,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从而主动引导顾客购买相关产品。网络营销这种模式属于一种交互式的交易模式,消费者可以在利用网络渠道经济参加各种营销活动,而隐形的消费者可以利用网络平台将自己的喜好反馈给企业,从而促进产品的不断更新换代。企业在

关于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市场营销变化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411486299.html, 关于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市场营销变化研究作者:姚洁喻亮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6年第28期 摘要: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推动下,国内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也越来越快,正是在此种时代背景下,使得我国各企业市场营销环境发生较大改变,此种变化也慢慢深入至市场营销当中,因此,大多数企业在市场上的营销方式与理念均有所变化,这也就使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愈发激烈。鉴于此,本文主要就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市场营销于发展过程中发生何种变化作深入分析,以进一步了解营销对策的具体变化途径,以期为今后市场营销发展提供相应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互联网时代;市场营销;变化 中图分类号:F713.5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8-000-01 一、前言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较好地推动了网络经济的发展,而在这一发展背景下,也会面临相应的问题,因此,相关人员需深入了解网络经济,探究于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如何根据市场营销变化实施营销对策,并较好地利用网络技术,以使整个营销活动变化简便、高效,从而促进企业市场营销发展。 二、基于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市场营销具体变化方向分析 1.市场营销环境发生改变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大环境下,企业的市场营销环境也渐渐朝着全球化时代发展,这就使得整个市场营销环境也发生较大改变,具体表现在下述几个方面:第一,因互联网的开放性、覆盖面广等特点,可将大多数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大大缩短,从而促进经济活动区域渐渐扩大,最终朝着全球化市场发展。正是在这种发展契机下,为企业今后的发展带来很多发展机遇,而且这也是全球化社会市场发展对于市场营销方法的一种需求,即网络营销。 第二,在互联网背背景下,市场营销方式变得更加方便、快捷,这是因在网络技术推动之下,电子商务的到较好地发展,即企业经消费者直接和网络经销商完成各项产品交易,但在产评价交易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问题,如消费者如何向供应商支付款项,在这种情况下,电子商务在营销中的优势充分显现出来。使消费者与企业直接经电子货币形式完成各项产品交易,例如,当前很多人都喜欢网购,这就与淘宝、支付宝等网站有直接联系,消费者购物后,可将款项直接支付给支付宝,之后企业为消费者进行发货,待消费者收到货后完成签收,最后支付宝把款项转给企业,这就大大减少消费者购物付款程序,同时还能节省大量的采购成本[1]。

网络时代企业市场营销策略

网络时代企业市场营销策略 摘要:本文首先阐述了网络时代下企业实现市场营销策略转变的意义和作用,其次分析了网络时代下企业市场营销转型发展的优势及市场营销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了一系列网络时代下企业开展市场营销的策略和措施。 关键词:网络时代;企业;市场营销;策略 一、网络时代下企业实现市场营销策略转变的意义和作用 (一)基于企业市场竞争的必然要求。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市场营销策略,确保企业产品的正常生产及销售。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有效普及,越来越多的企业逐渐进行市场营销策略的转变,传统的市场营销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及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要想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保持自身优势,企业必须寻求营销策略的改革发展,利用互联网技术及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营销活动。基于此我们可以看出,网络时代下对市场营销策略的转变应当是基于市场竞争的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的。(二)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众所周知,优秀的市场营销策略能够帮助企业快速占领市场,精准找到目标客户,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企业的长期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由此我们得知,企业的营销策略直接决定着其后期可持续发展。例如,大多数中大型优秀企业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会非常注重市场营销主要目标及方针策略,通过加强营销推广,提高其经济收益。基于网络时代的现代企业在开展市场营销管理的过程中要深入分析经济市场的主要趋势,明确目标客户的实际需求,对营销策略进行科学合理的创新改革,从而促进企业逐渐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网络时代下企业市场营销转型发展的优势 (一)有效降低企业市场营销成本。在传统的市场营销模式和引导下,企业要想占据市场份额通常会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本。如果在营销过程中受部分人为及外界因素的影响,企业的综合成本会不断增加。随着网络技术及网络平台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当前企业在开展市场营销的过程中不会过多的受到外部环境的限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设计部分营销计划,从而实现市场营销的灵活性和自由性。企业可以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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