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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无为教育扶贫工作方案

2018年无为县教育扶贫工作方案2018年是教育扶贫巩固成效的关键一年,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深化之年,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确保完成年度教育扶贫任务,推动教育扶贫再上新台阶,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以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为重点,精确瞄准教育最薄弱领域和最贫困群体,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2、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无一名学生因贫失学。通过定点帮扶、结对帮扶、政策支持、资金倾斜等多种方式,大力扶持发展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确保贫困地区教育发展重要指标稳步提高。

二、精准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3、健全幼儿资助政策。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保证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2000元,按学期发放。(学生资助中心基教股财审股)

4、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继续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继续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地方财政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免费向中小学生提供一套印制作业和一套寒暑假作业、免除初中毕业会考和中考考试费。(学生资助中心基教股财审股)

5、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并执行最高补助标准。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学杂费、书本费和住宿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书本费和住宿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书本费和住宿费标准给予补助。(学生资助中心基教股财审股)

6、完善中职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对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国家助学金,对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优先资助,实现资助全覆盖。配合扶贫部门实施“雨露计划”,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全覆盖。(学生资助中心职成股财审股)

7、健全本科生、研究生资助政策。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籍本科生、研究生资助,本科生每人每学年3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4000元,按学期发放。资助资金主要由县教育局、民政局、扶贫办、妇联、共青团、红十字会、关工委等单位筹集的社会捐助资金提供,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扶贫资金补齐。(学生资助中心考试中心财审股)

8、完善省外、市外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在省外、市外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资助,各学段学生资助标准按照统一标准和学期发放。(学生资助中心基教股职成股考试中心)

9、建立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机制。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任务,锁定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精准资助。对在目标任务内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需提供其他证明,由学校直接给予相应的资助;非目标任务内的学生,如能提供扶贫手册或县级扶贫部门开具的相应证明,亦同等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同时,我县在下达各类学生资助资金时,改革分配方式,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余下资金再按因素法分配。(学生资助中心)

10、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优先办理学生资助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法归还贷款的借款学生,由经办机构核准后,直接为其代偿贷款。对因病丧

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借款学生,由县级教育局启动还款救助机制。(学生资助中心考试中心)

三、精准支持贫困地区提高教育发展水平

11、加强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开展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培养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为贫困地区培养全科型乡村教师。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培和省培及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培训计划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全面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督促贫困地区依法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教师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向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倾斜。(人事股)

12、组织开展教育扶贫结对帮扶全覆盖。组织区域内的公办幼儿园、优质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对口帮扶所在乡镇村级幼儿园。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薄弱义务教育学校,组织乡镇中心校对口帮扶所在乡镇村小学、教学点。(基教股)

四、高质量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13、继续推进“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统筹各类资源帮助新安村、田蒲村、莲花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帮助三个村培育和发展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帮助改善村内的道路、村容村貌等公共基础设施;帮助贫困户解决就学、就业、就医等实际困难;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动

态管理,落实包保责任和帮扶措施,加强结对帮扶工作,因户施策、一户一策,实施精准扶贫。(党教中心学生资助中心)

五、强化教育扶贫工作保障

14、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县教育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扶贫工作的领导、谋划、组织和协调。落实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制度、工作调研制度、走访慰问制度和督查制度。(办公室财审股人事股考试中心建设中心基教股职成股装备中心党教中心学生资助中心)

15、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教育扶贫工作“月点评、季调度”制度,加强对教育扶贫工作责任落实的跟踪督办。各股室按照县教育扶贫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对分工任务清单、建台账,限时推进实施,县教育局每季度首月上旬进行调度。每月上报工作进展,我局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资助中心财审股人事股考试中心建设中心基教股职成股装备中心监察室党教中心)

16、全方位培训。建立全方位教育扶贫培训制度,由县学生资助中心对全县承担教育扶贫的学校、幼儿园进行资助政策、建立台账、上报方式进行培训指导;报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分片对全县各镇村进行教育资助政策解答、台账建立、上报方式进行培训指导。(学生资助中心)

17、严格考核评估。加强对乡镇教育扶贫工作的考核。开展对乡镇教育扶贫检测评估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乡镇教育扶贫工作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学生资助中心监察室)

18、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教育扶贫的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扶贫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宣传先进典型,形成人人知晓教育扶贫政策、人人参与教育扶贫的良好氛围。(办公室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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