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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家庭教育,避免李天一式悲剧发生

正确认识家庭教育,避免李天一式悲剧发生
正确认识家庭教育,避免李天一式悲剧发生

正确认识家庭教育,避免李天一式悲剧发生

李天一事件虽然已经发生有段时间了,但它一直是媒体和外界关注的热点。近日,网上曝出了一组李双江的全家福照片,照片中的画面十分温馨美好。这组照片立刻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有网友为李天一惋惜道,“曾经的好孩子变成了如今的坑爹一族,真可惜!”研发出神尔天才国学机的专家团成员万丽霞指出,李天一事件发人深省,他这个“问题少年”的确很坑爹,但事实上他也被他爹坑了。

很多人将“家庭教育”误解成“家庭学习”

实际上,在2011年打人事件发生之前,李天一一直都是众人眼中的“好孩子”。他4岁师从名家学习钢琴,8岁开始学书法,10岁加入中国少年冰球队,并且在这些项目上都获得过多个奖项。

李双江于2011年时曾参加过一个访谈节目,他在节目中大谈自己的育儿经,并表示,“你不能要求孩子什么都好”,或许,李天一取得的那些荣誉让李双江觉得,儿子已经够优秀了,没必要再对他要求更多。

李双江的这种观点正是当下很多家长的成才观。考试成绩、获得的奖项,这些是很多家长用来判断“好孩子”与“坏孩子”的标准,于是很多孩子即使在暑假也不能好好休息,忙着参加各种兴趣班、补习班,或者使用神尔天才听读机、国学机进行学习,至于孩子的品德、自我控制能力等,被不少家长忽略了。

“父母的人才观会对孩子成才的价值取向造成很大的影响。”学生德行教育专家万丽霞说,重品德的家长会自觉将培养孩子的良好品德与行为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重点。不过,当下大部分家长都更重视孩子的知识教育、智力开发。

万丽霞老师表示,她曾经做过一项调查发现,家庭中家长和孩子谈话的主题,有高达90%是关于孩子的“学习”,70%是关于“学校的事”。这也就意味着,有很大一部分家长对于“家庭教育”的理解就是“家庭学习”,将孩子的学习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

万丽霞老师指出,家庭教育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培养孩子的学习能力,二是培养孩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教会孩子应该怎样做人。将孩子送去培训机构参加兴趣班、补习班,使用神尔天才听读机、国学机帮助孩子学习,这些都是有一定的必要的,但是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品德是更为重要的,它才是家庭教育的核心。

儿童心灵教育导师吴金林指出,6岁以前的孩子,教育的核心并不是传授知识,而是培养健康的人格,让孩子对自己、他人、社会都有责任感。

李天一事件

评论:权能通天现象频发让人宁信其有不信其无 2013-02-27 02:25:11来源: 新京报(北京)有45877人参与 日前,某实名认证为音乐人、歌手的网友发微博称,据内部消息,李双江之子李某涉嫌轮奸案的女主角撤销控诉,双方已达成和解意向,受害人得到极大物质补偿。消息发出后引发网友强烈关注和热议。但当记者就网传的“撤诉”一说向海淀警方求证时,当即被否。 只要对刑事法律稍有了解,就不难判断这个“内部消息”的虚假性。所谓双方和解、被害人撤诉结案,只可能发生在刑事自诉案件中。 刑事公诉案件,根据新刑事诉讼法,固然也可和解,但仅适用于两类案件:一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案件,且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是除渎职犯罪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李双江之子李某涉嫌的是一起轮奸案,属于重罪,是公诉案件,且不属于可以和解的公诉案件。因此,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双方达成和解即撤案的可能。至于网友们所担心的另一种可能,即被害人改变报案时的陈述,从而影响到案件性质,导致警方撤案,也几无可能。 因为,被害人改变报案时的陈述,可能涉嫌伪证或包庇罪。警方对案件性质的认定,也并非单纯依赖被害人陈述,还有其他证据。单凭被害人一人改变陈述,警方尚不足以改变案件定性,除非同时让所有犯罪嫌疑人一起翻供。但此案社会关注度极高,众目睽睽之下,警方怎可能如此公然舞弊?更何况,退一步说,即使够不成强奸罪,还可能涉嫌聚众淫乱罪,警方亦不可能撤案放人。 首先要提醒,制造谣言者要受到处罚。在公共平台发言,尤其是公共人物,应严格自律。发人深思的是:一个漏洞百出的“内部消息”,居然引起如此关注和热议,不少人信以为真。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一些人缺乏法律常识,导致盲听盲信;另一方面,是因为“权能通天”、“有钱能使鬼推磨”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公众宁信其有、不信其无。这提醒我们,普及法律常识、培育公民理性,非常重要;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更是刻不容缓。 毛立新(学者)

于丹讲座观后感10篇

于丹讲座观后感10篇 于丹讲座观后感 于丹讲座观后感(一): 这天,我看了于丹老师的专题讲座,感触很深。 于丹老师在讲座中主要是强调我们中小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的同时,还要懂得孝敬父母,尊敬老师,关心他人,让每一个中小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于丹老师首先谈到“孝”。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文化传统提倡的行为,一般表现为孝顺,孝敬。要对生活充满感恩的心,感谢父母,尊敬老师。孝不但是外在要求,也是内在的一种职责。 然后谈到“仁”仁就是要学会怎样处理两者的关系,要充满爱心,和善待人。《三字经》里说道:“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意思是说,人在刚刚出生时,本性都是善良的,性情也很相近,但随着各自生存环境的变化,每个人的习性就会产生差异。教育孩子要与人和睦相处,懂得一个人的痛苦,由两个人分担,痛苦就减少一半,相反,一个人的快乐,两个人分享,快乐就增加了一半,与人交往,多关爱他人,使自己健康,快乐的成长。 最后谈到“自立,自强,自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会直接决定人生的轨迹,孩子的成长不是填鸭式的灌输,知识固

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人的经验和悟性。不要墨守成规,按部就班,而是要在这个处处混沌喧嚣的社会中,学会发现其中的有效信息。 透过于丹老师讲的这堂课,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学生最重要的并不是学习,学会做人才是排在第一位的,如果不会做人的话,就算学习成绩再好,也不是一个健全的人。 想想自己,有时爸爸妈妈督促我学习,我总嫌啰嗦,有时让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我总不情愿,想到那里,我不禁感到很内疚,爸爸妈妈为了我,不知操了多少心,受了多少累,我还不明白感恩,总惹他们生气,悲哀,太不就应了。在那里,我想对爸妈说:“我错了,我以后要听你们的话,好好孝敬你们,好好报答你们的养育之恩!” 在以后的生活中,我要改掉以自我为中心的坏习惯,跟同学们一齐快乐的学习,树立自己的远大目标,乐观,向上,用心进取,做一个优秀的合格人才。 于丹讲座观后感(二): 我看了于丹老师教育讲座,受益匪浅。人要懂得孝顺,还要仁爱。对于于丹老师的讲座,我明白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和人在社会、在生活中,所需要的准则。 我明白了,人从小到大,都要建立两两关系。多在人群中学习、娱乐,而不是信赖于网络,老在家里上网,不出去与同伴玩耍、交流,孩子要多动手,相信只要动手做,没有

幼儿家庭教育心得体会2020

幼儿家庭教育心得体会2020 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力是极大的,因为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家庭也是孩子上的第一个“课堂”,在这个课堂里,是对孩子的最初的启蒙,这于孩子的成长有可能会造成终身的影响。我在家庭教育这方面有自己的心得。 家庭注重的就是一个氛围,这个氛围绝对不可以是差的,因为会影响孩子的发展。好的氛围就会让孩子学到好的东西,不好的氛围就会造成孩子的成长环境是坏的。一个家庭里面的成员为了给孩子们带去好榜样,就必须自己就要有良好的休养,要知道孩子很小的时候,是以大人的行为为学习的榜样,你要是在家里经常说脏话,做些不雅的举动,他们也会跟着学习,要知道小孩子的模仿能力是极强的,那时的他们记忆力也是比较好的,或许他们不懂你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但是他们会记住,会跟着你学,因为他们没有其他学习的方式,只能跟着离自己最近的家人学习,如果要教育好他们,首先就得从家长自己做起,在孩子的面前不要说脏话,也不要做一些有损个人形象的行为,这些都是会影响到孩子们的。 一个家庭有好的家风,对于孩子来说,它的成长环境就是很好的,因为家风会一直影响他们长大,并且日后也会成为他们在外生存的一种帮助。我们要知道人潜意识里就会喜欢有良好修养的人,不会去喜欢一个一天到晚嘴碎的人。向来家风都是几代的传承,一个家族的兴盛也是因为有着良好的家风才能维持,越是家庭和谐和团结,就能让家族一直繁荣昌盛,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中的孩子,也是不会差的。 上面说到方面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因此父母的行为也是对孩子影响最大的,因此在做事做人方面,方面就必须要有分寸,在孩子们面前,有威严的同时,也必须要平易近人。 当孩子做错事情的时候,不能纵容他们,该罚的就要罚,做对事情的时候也要有夸奖,做事不能只做一面。当然如果是父母做错了事情,父母也要道歉,因为父母如果在这方面都能这样做,那孩子以后在犯错的时候也是会主动认错并改正的,父母如果都做不到犯错道歉,那孩子们又怎么可能会有好的态度为自己的做错的事情抱歉呢,显然不能,因此父母做事情一定要有思量。在

电大形考社交礼仪1-3次作业

图示说明--恭喜,答对了!--抱歉,答错了!--您选择了此项 [第1题](单选题)一般情况下,在交际中眼睛注视对方的时间应为会晤时间的() A.60%; B.50%; C.、40%; D.30%。 [第2题](单选题)我们在与人交往中应避免问及到女士的婚姻状况或年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违背了( ) A.认清主客场原则 B.尊重他人原则 C.真诚原则 D.适度原则 [第3题](单选题)在“TPO”审美原则中,属于线面兼容的概念的是() A.时间; B.地点; C.场合; D.目标。 [第4题](单选题)职场可以交谈的内容() A.国家秘密 B.私人问题 C.议论同事 D.合同问题

[第5题](单选题)陌生场合不可谈() A.个人问题 B.哲学 C.文学 D.天气 [第6题](判断题)在社交场合正确利用介绍,不仅可以扩大自己的交际范围,而且有助于自我展示和自我宣传。 A.正确 B.错误 [第7题](判断题) 介绍同事、朋友与家人认识时,应先介绍家人,后介绍同事、朋友。 A.正确 B.错误 [第8题](判断题)女性化妆的最佳境界是清新、淡雅,既显得楚楚动人,又不留人工雕琢的痕迹。 A.正确 B.错误 [第9题](判断题)介绍已婚者与未婚者认识时,应先介绍已婚者,后介绍未婚者。 A.正确 B.错误

[第10题](判断题)在与人交谈时,应当不断地通过各种目光与对方交流,调整交谈的气氛。 A.正确 B.错误 [第11题](判断题)在公共场所下蹲,要注意面向他人。 A.正确 B.错误 [第12题](判断题)目光一次投注的时间可长可短。 A.正确 B.错误 [第13题](判断题)修饰仪容是自尊和尊人的表现,也是个人礼仪的基本要求。 A.正确 B.错误 [第14题](判断题)如果站立时间较久,可以将双脚分开,但不要超过肩宽。 A.正确 B.错误 [第15题](判断题)在人际交往中,目光注视的部位不同,不仅说明自己的态度不同,也反映双方的关系不同。

李天一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

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 一.庭外言论自由可能构成对律师“保密义务”的违反,以及对“律师-客户特免权的放弃” (一)“律师—客户特免权”的概念 律师在代理活动中必然要掌握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凡是指导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律师作为案件情况知情人是否有作证义务呢?《刑事诉讼法》第46条给出了答案,该条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这表明律师具有对客户的信息有保密义务的特权。 (二)“律师—客户特免权”放弃 律师对代理案件获取的客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委托人对自己与律师的秘密交流及律师“工作成果”有不向第三方披露的特权。但是“律师对客户的保密义务并不是对他所知晓的客户信息‘守口如瓶’,如果这样,律师也就失去了代表客户的能力”。在法庭上,或者围绕法庭(如在庭前会议、证据交换等围绕庭审的程序),通过“区分可公开和不可公开的信息,客户明示和默示授权公开的信息,律师有权自行决定公开和需要客户特别授权才能公开的信息”。律师一旦披露律师—客户信息,意味着委托人放弃了“律师—客户特免权”,委托人和律师在接下来的诉讼活动中就不能再主张免于作证的特权。而律师在法庭外发表言论,特别是陈述案件事实时,同样构成了披露律师—客户信息,并且表明放弃了“律师—客户特免权”。 原则上来说,律师对在代理活动中获取的客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因此获得免证特权。这一义务可以被豁免,特权也可以放弃,但律师必须意识到这样做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特别是律师在庭外陈述案件信息时,如果涉及其与当事人的秘密交流或者秘密获得的其他信息,其必须意识到这样几种风险:从保密义务角度来讲,律师的披露必须经过当事人明确授权或默示授权。其次,从维护当事人利益和诉讼策略角度讲,即使经过授权,律师必须意识到必须在必要和对当事人有利的条件下做庭外披露,必须意识到不利披露对当事人的负面影响;最后,从诉讼效果角度讲,要明确一旦做自愿披露,就意味着放弃律师—客户特免权,而庭外披露的信息可能在庭审中变成对自己不利的信息,而且律师要保证其在庭外的信息披露与自己和当事人未来在庭审中的陈述是完全一致(这点很难),否则可能造成对当事人不利的情形在法庭中出现。因而,纯粹从证据法的角度讲,律师发表庭外言论应该十分谨慎,防止这种特别的“证据开示”方式造成不利的诉讼后果。 二、律师庭外言论与公正审判 律师庭外言论涉及的第二个法律问题,也是核心问题是,言论自由与公正审判的关系问题,这是一个宪法问题。这里涉及的问题包括:律师发表庭外言论,这无疑是其行使言论自由权的一种表现,但是对待决案件中的庭外言论是否应该有宪法限制,律师的言论本质上与其他主体的言论是否应该有区别?很遗憾中国的司法实践可能缺乏这方面的答案。 三、律师庭外言论引发的其他法律问题 (一)律师的违约和侵权责任 根据《律师法》第54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幼儿园家长心得体会

让我陪你一起成长 ——育儿心得交流 似乎很快,又仿佛很慢,女儿已经四周岁了。养育这个小人儿,有苦有乐,但无论哪种味道都将是我记忆中最珍贵的财富。一路上,孩子的成长让我们欣喜,当然,也会遇到种种令人头疼的问题,作为父母,我们也在和孩子一起学习着前进,在这短短的几年中,我努力学习为人父母。虽然网上有着众多育儿理念,自己也看了一些育儿方面的书籍,但是那些理论所得的践行总是步履维艰,因为孩子成长历程不同,也因为自己不够坚持,所以,在前行中,我也不断修正自己的育儿理念和方法。不久前孙老师要求孩子父母交流心得,我就抛砖引玉谈谈这几年养育我家宝贝的一点体会。 一、学会真正尊重孩子 我家宝贝算比较早熟的孩子,因此对待她,在不违背原则性问题的时候,大多时候我都会尊重她的选择。当效果不好时,我也不是一味粗暴地要求她服从我或者是哄她听我的,而是摆事实讲道理,让她真正认同我。我觉得这点特别重要,千万不要认为孩子不理解、不明白,就认为讲了也白讲,实际上,孩子很多时候不愿意听话只是因为不明白为什么要听话。“蹲下身来和孩子说话”并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让我们真的能把孩子当做和我们一样平等的人,能认真对待孩子的需要,能认真解答孩子的问题,一旦这么做了,一定会有所收获的。对此,我体验非常深刻,记得刷牙一事,女儿刚开始并不配合,有新牙刷或者新牙膏的时候会因为新鲜感刷几天,但是没多久,就不想坚持了,必须要我们监督才能完成,有时若正好不高兴,就更不要想她能配合。针对这个情况,我作了一些思考,也理解了她为什么不愿意刷牙,因为她不知道为什么要刷牙,也理解不了我们说的龋齿的严重后果。于是我决定和她一起探索为什么要保护牙齿,首先我搜索了一些小朋友牙疼的图片给她看,她看了后告诉我很可怕;然后第二天带她去了牙医诊所,让她现场看了医生治牙的一些过程。在探索为什么要保护牙齿的过程中,我不失时机地对她进行了一些教育,她深以为然。于是从那天起至今,对于睡前刷牙她从不自觉变成了现在的执着。还有,例如买玩具或者零食,我家宝贝从来不

2020电大社交礼仪形考答案

与女性握手时,应该只握住其手指尖,不能全部握住。 选择一项: 对 错正确 反馈 恭喜你答对了。握手时忌讳仅仅握手指尖,对女性也然。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2 未回答 满分1.00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成功的仪容修饰一般应遵循以下的哪些原则()。 A. TPO原则 B. 适体性原则 C. 随意性原则 D. 整体性原则 反馈 你的回答不正确 The correct answers are: 适体性原则, TPO原则, 整体性原则 题目3 未回答 满分1.00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乘坐公共汽车时应该遵守哪些礼仪规范() A. 遵守乘车秩序B.尊重司乘人员C.注意公共卫生D.乘客间礼让照顾 尊重司乘人员 B. 注意公共卫生 C. 乘客间礼让照顾 D. 遵守乘车秩序 反馈 你的回答不正确 The correct answers are: 遵守乘车秩序, 遵守乘车秩序B.尊重司乘人员C.注意公共卫生D.乘客间礼让照顾 尊重司乘人员, 注意公共卫生, 乘客间礼让照顾 题目4 未回答

满分1.00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享用自助餐的应该遵守哪些礼仪()。 A. 排队取菜 B. 避免外带 C. 无视他人 D. 循序取菜 反馈 你的回答不正确 The correct answers are: 排队取菜, 循序取菜, 避免外带题目5 未回答 满分1.00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名片使用中的三不准是指() A. 名片不准提供两个以上的头衔。 B. 名片不印多个联系方式。 C. 名片不得随意涂改。 D. 不用特殊材质制做名片 反馈 你的回答不正确 The correct answers are: 名片不得随意涂改。, 名片不准提供两个以上的头衔。, 名片不印多个联系方式。 题目6 未回答 满分1.00 未标记标记题目

陈有西解析李天一案

专家论证会;辩护独立;公开审理;社会舆论对司法的影响,出来说话的目的。 一、专家论证会传达无法认定强奸事实。 案子情况复杂,争议大,辩方与控方观点争议大。专家意见认为现有证据不能定性为强奸。性交易是可以认定,但无法认定违背妇女意志。第一,被害人的许多控告有疑义:处女问题(鉴定结果不是处女),殴打问题,是否被挟持到宾馆的问题难以认定。因此应当传唤被害人出庭作证,达到被害人与被告人的权益保护的平衡。第二,证据不足,房间里没有录像,5人互相说没有看见。口供双方都存在虚假性,认定强奸证据不足,在这种情况下,证人必须到庭接受质询,不能因为保护被害人隐私而导致全案事实查不清。(被害人是现场证人,又是控告人,本案启动的最主要的提供者,作为关键证人,不到庭作证无法查清事实,目前诬告情节不能排除卖淫嫖娼情节。应当考虑双方权益。刑诉法规定关键证人必须出庭。)第三,其他四个被告律师向社会说的不准确,多数被告对进行卖淫行为表示道歉认错,认错不等于认罪。第四,有刑讯逼供行为,没有物证。因此,专家意见,根据庭审很多案件事实都未查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必须再次开庭,证明公安的口供时真的,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只能疑罪从轻。 二、辩护独立-----探讨律师伦理 两种观点:第一,辩护独立,律师做有罪辩护。第二,主流观点,独立辩护不能损害委托人的权益,只有当事人认罪才能做有罪辩护。律师应保护委托人权益,做罪轻或无罪辩护。检察官设定有罪,律师则不能指控当事人有罪。当事人可当场辞退律师。案中一些律师的做法根本性否定了律师制度。 三、公开审理的相对不公开 案子不公开审理:第一,性犯罪(被害人姓名,肖像不公开,地址簿公开。公序良俗,强奸细节不能公开。女方身体体表检查必须公开。非处女证明报案说谎,在美国控告动机不正确。妓女也可以被强奸。)判决书公开,具体性行为细节,被害人姓名不公开,地址不公开,除此之外,其他都一样,并不是什么都不能公开。第二,未成年。四个人姓名,地址,单位不能公开。但是抓起来的第二天就公开了,这个事情是谁透露出去的,社会认为李天一公布是应该的,没有人

幼儿园家庭教育心得

每个孩子都是天使! 最近,因为快要幼儿园毕业了,妈妈们在周末自发安排了几次幼儿园小朋友聚会,每一次聚会后,我们都会感叹身为幼教老师的不易。一转眼,儿子就要幼儿园毕业了,非常感谢这三年来幼儿园老师对他的关怀与教育。 作为家长,我一直觉得轻松愉快的童年对小孩子的身心健康非常重要,今天我想分享一下儿子幼儿园这几年,作为家长在教育方面的心得体会。 培养小孩自信心与思维能力。平时经常与孩子聊一些令孩子感兴趣的轻松快乐的话题,让小孩多参与新闻时事的讨论,可以让小孩扩大知识面,把我们想要表达的教育意义贯穿在新闻事件的阐述上,能让小孩感受到我们也同样尊重他的意见和看法,锻炼他的判断能力和遇事处置能力。 培养小孩子的专注力。之前买玩具的时候,我一直比较注重买动手和动脑结合的玩具,比如乐高拼插积木、培培乐橡皮泥创意工作组等,儿子总是可以安静的玩一个小时以上,期间可以发挥无穷想象,做出非常多创意的组合,我个人认为这种玩具比模型类的玩具性价比来得高,而长时间专注于一件事情也是未来好好学习的基础。 积极培养小孩的自理能力。有意识的用自己的行动来引导和培养他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整理自己的书柜、自己用完的东西放回原处、洗地板、倒垃圾等生活中力所能及的琐碎小事;在他遇到困难时先让他自己找解决的方法,实在不行我们再在旁引导他一步一步的找出解决办法。 加强与幼儿园老师的沟通。虽然平时因为工作原因很少去接送小孩,但是一定要关注老师发布的幼儿园信息,有时候会跟老师沟通小孩在幼儿园的近况,针对老师提出的不足之处,在家里进行共同教育,这样会事半功倍。我很少就穿衣喝水等问题去麻烦老师,一方面是充分信任老师,另一方面是因为这属于小孩子自己应该去关注,自己该做的事情。 对小孩的兴趣爱好需因材施教。现在很多妈妈把小朋友送去各种培训班,我们也有认真思考过,谁也不想小孩输在起跑线上。但考虑到小孩子在幼儿园阶段最重要的目标是性格和行为习惯的培养,我们没有选择比较大众的乐器、英语、画画等,而是根据小孩的需要选择了一些短期课程:如儿子小时候比较内向胆小,我们让他去学习了一年跆拳道;觉得他语言表达偏弱,中班的时候去上了一期小主持人等。上这些课程的时候,他非常开心,因为这些也是他的兴趣所在,跆拳

2015国家开放大学《社交礼仪》在线作业(3) 含满分答案

2015国家开放大学《社交礼仪》在线作业(3) 选择正确答案 1.汉族是原称为“华夏”的中原居民,后同其他民族逐渐同化、融合,自()开始称为汉族。 D.汉代 2.在英国人们称呼他们的国王和皇后为()。 C.殿下 3.汉族的主食以稻米、()为主,辅以蔬菜、肉食和豆制品。 D.小麦 4.快餐店起源于(),它以出售汉堡包而闻名。当前,快餐店在世界上几十个国家和地区,极为流行。 D.俄罗斯 5.社交距离,其距离为大于0.5米,小于1.5米。它适合于一般性的交际应酬,故亦称()。 D.“常规距离” 6()在回族形成过程中曾起过重要作用,因此成为回族人的普遍信仰。 C.伊斯兰教 7.在迎接来宾时,如安排献花,一般用()。 C.兰花 8.()是蒙古语娱乐、游艺的意思,是草原上一年一度的传统盛会。 B.那达慕大会 9.涉外交往中,尊重隐私“八不问”不包括()。 A.个人爱好 10.西餐宴会上,排定席位时的基本原则是()。 B.面门为上 11.()早就讲过:“礼者,敬人也”,可见敬人是礼仪的核心,也是待人接物的主旨之所在。 B.孔子 12.公共距离适用于在公共场所同陌生人相处。它也被叫做“有距离的距离”,其距离在()。 C.3米开外 13.欧美各国,在和贵族妇女见面时,如果女方伸出手作下垂式,则要将手掌轻轻托起吻一下手背,这种礼节叫()。 D.吻手礼 14.在涉外交往中,当你前去拜会外宾时,应当()。 B.穿西装 15.与中国人彼此之间所倡导的“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有别,外国人大都崇尚()。 D.个性独立 16.西餐用餐时,腹部和桌子保持约()的距离。 D.一个拳头 17.()是蒙古族人民长期赖以生存发展的主要经济来源。 C.畜牧业 18.涉外礼仪的一项基本原则是()。 B.不卑不亢 19.不卑不亢就是在涉外交往中,在坚持自尊的同时,必须注意尊重一切平等待我的外国友人。主要表现为()。

受害人律师:还原李天一案的事实真相

受害人律师:还原李天一案的事实真相 本文来自田参军律师新浪博客 拒绝主观揣测,还原事实真相 ——就李某某等被控强奸案与陈枢律师商榷 西谚说,“当真相还在穿鞋的时候,谣言已经跑遍了大半个世界。”更何况,有时候,有些真相,天生难以公布于众,注定只能被封存在狭小的密室里。 李某某等涉嫌强奸案件,从案发到今天,已经过去将近七个月了。因为具有“名人之后”、“未成年”和“轮奸”等等敏感因素,社会舆论一开始就牢牢地聚焦在这个原本普通的刑事案件上。又因为本案所具有的一定特殊性,尤其是一些案外力量的强势介入,企图翻案,使原本清晰的案件逐渐变得扑朔迷离起来。于是,各种谣言随风而起,甚嚣尘上。 按说,因为要保护涉案的未成年人及被害人的隐私,本案的诸多信息都是不能对外公开的。事实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也都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尽力保护各涉案人员的相关隐私,尤其作为审判机关的海淀法院,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地向参加诉讼的所有人员讲解相关法律,强调庭审纪律。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本案的很多信息还是透过不为人知的渠道,一点一滴地不断地向社会渗透。更令人深感遗憾的是,这些被“走私”出来的信息,很快被人或者添油加醋,或者改头换面,或者借尸还魂等等,改造成了谣言,在社会上广泛传播,遗毒深远。还有的人,根本没有掌握任何案件信息,却故意捕风捉影,甚至无中生有,到处捏造和散布对自己有利的谣言,抹黑对手,混淆视听。 现在,一审法院的审理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不日即将公开宣判。但与此同时,各路人马的造谣生事也在快马加鞭,几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现在,社会上对这个案件的认识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混乱。这种模糊混乱的状态,令大众感到越来越恼火,越来越厌倦。 9月14日,李某某的主辩律师陈枢在某门户博客中,发表了《关于对李某某被控强奸案辩护的辩护——对所有深度质疑的回复》。在该文中,陈律师开宗明义地指出,他的写作目的是“还原本案的事实真相,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但是,在后面的行文中,陈律师却身不由己地偏离了案件事实,情不自禁地进行了大量的假设和揣测。 该文一出,在社会上引起相当影响,关注本案的人们纷纷围观。然而,除少数人鼓掌喝彩,更多的人感到的是不解和困惑。应广大网友的强烈要求,本律师就李某某等被控强奸案与陈律师进行商榷,同时也破例对案件事实进行适度披露,希望通过展示相关证据,击破不实言论,澄清案件事实,真正还原事实真相。 鉴于陈律师的文章存在内容冗长,结构松散,逻辑混乱等情况,为便于读者理解和把握,本律师对陈律师的多达26项的观点进行概括,提炼出如下几个主要观点,重点与陈律师商榷。 一、李某某等是否主动要求嫖娼? 陈律师在文中提到,“李某某于17日0时14分给张某某(化名张某)打电话,询问是否可到酒吧餐饮,张某某当即满口答应可以。李某某并未问及陪酒小姐之事,”此与事实不符。事实上,当晚在李某某在与张某某打电话联系包房的时候,已经明确向张某某提出要安排陪酒。比如同案犯王某在2月22日供述,“在去格落勃(即夜半酒吧)的路上,李某某给格落勃的外联经理张某某打电话,电话的大概意思就是我们几个去你那里玩,有没有地,有没有陪酒得” 陈律师说“但是未成年人等来了以后,刚一进屋,酒吧经理张某某和经理某某,就带来了陪酒女子墨和陪酒女婷婷。在没有明确获得未成年人等同意的情况下,主动上场陪酒陪唱,勾

于丹谈家庭教育

于丹谈家庭教育:孩子成长比成功更重要 “家庭就是一个让我们从小酝酿牵挂的地方。家庭的行为方式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教育。” “所有时间中,最重要的就是当下;所有权利中,最重要的就是成长。” 时值暑假,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于丹与本报记者论“家教”、谈成长,说事说理,生动活泼。征得于丹教授同意,记者将谈话内容整理成文,独家发表于《解放周末》,以飨读者。 我们现在的孩子,远离了“分享”这个词 以前人们夸一个孩子,经常说“家教好”,现在这个评价用得越来越少了。家长们说得更多的是孩子“奥数拿过冠军”、“外语口语是多少等级”。在评价孩子的时候,我们越来越多地使用社会人格的成功标准,却渐渐忽略了自然人格的流露。 可我依然很喜欢“家教”这个词,因为它是一种耳濡目染,是一种长期的人格养成。对中国人而言,家庭教育是一个人价值观形成的基地。孔子提出一个人的学习要分为几个阶段:第一阶段“入则孝,出则悌”,就是讲家庭教育;第二阶段是“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说的是社会教育;第三阶段是“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就是说你前两个阶段都完成了的话,就可以去学习文献知识了。我们现在是反过来了,在学校接受了很多年教育之后再去接受社会教育,而家庭教育呢?往往被我们牺牲掉了。 传统中国人接受的是一种农耕文明的土地教育。孩子春天撒着欢儿地玩耍,夏天在河沟里游泳,秋天掰玉米、摘土豆回来烤了吃,冬天换上新棉袄放鞭炮、贴春联、过大年。四季的循环,在农耕文明里清晰展现。因为崇尚多子多福,每家每户都是大的拉扯着小的。一个馒头热气腾腾地出锅时,可能要掰成四块,每个孩子吃一块。这就叫分享。 我们现在的孩子,远离了“分享”这个词。家里的水果,都是爷爷奶奶剥好了、切成块、用叉子喂到孩子小嘴里,说:“多吃两块,你还得练琴去呢!”从一人捧着一块馒头在

德育家庭教育心得体会

德育家庭教育心得体会 德育家庭教育心得体会1 说起孩子,大概每个父母都有说不完的话题,孩子的成长倾注了我们太多的心血与爱,当然孩子也带给了我们数不清的欢乐。孩子们一天天在成长,从牙牙学语、蹒跚学步,到如今的小小儿童,他们的变化带给我们一个个的惊喜。其实孩子的成长过程也是我们为人父母的成长过程,我们在父母这个学堂里也在不停地学习和进步,真不知道是我们教会了孩子还是孩子教会了我们? 孩子一出生就意味着教育的开始,教育可分为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家长不能仅仅关心孩子的智力开发,学习成绩的好坏。我认为,家长应注重:孩子的身心健康教育;情感教育;社会道德;意志品质等非智力因素的教育,即家庭教育。知识教学、智力开发这些一定要由学校教育来完成。即便家长懂得这些知识,可能不懂得解决问题的方法,甚至和专业老师的方法相矛盾,所以作为家长只要做好家庭教育就是对老师工作的支持。下面,我就对孩子的教育谈谈我的一些心得。 这过程也的确是凝聚着我们做父母的一番心血。这其中也有不少困惑。下面我来谈谈我们家庭的一些教育理念和心得。 一、“严”字当头,抓住小学关键期 大学者胡适曾经这样说:“一个人小的时候,最是要紧,将来成就大圣大贤大英豪大豪杰,或者是成就一个大奸大盗小窃偷儿,都在这家庭教育四个字上分别出来”。现今社会独生子女多了,家庭条件

好了,隔代管教,甚至请他人管教孩子的现象也多了,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很多家长往往忽略了孩子的严格教育,对孩子“错爱”、“宠爱”、把孩子惯得不像样,如对人没礼貌,本该由孩子自己做的事情而由父母、爷爷奶奶代办,一边做作业一边讲话,或者要大人陪伴做作业,做事磨磨蹭蹭等。例如,在我所认识的大学生、高中生中均出现过要父母给盛饭事件。我们绝对不要认为那是小事,我之所以称之为“事件”,是认为这种孩子“娇生惯养”、“自私”、“以我为中心”。没有同情心,没有自理能力,没有克服困难的意志。树大并没自然直,反倒长成歪脖树。 教育孩子的宗旨:要求孩子知道理,明德行,成为一个正心、诚意的人。一切时,一切事正确引导,养成孩子明理重德的习惯,培养孩子要多为公着想,尽量断除自私自利的念头。要求孩子要有爱心,要爱国家,爱父母,爱社会,必须做到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努力学习,不可懈怠。争取成为德智体皆优的学生。 培养孩子的习惯采取“小时严、大时宽”。幼儿园、小学时期,孩子还比较听话,好管教,容易养成好习惯,这时我对儿子以严为主。孩子只要小时侯养成好习惯,大了宽松一点儿也出不了格。这也就是关键期,任何教育都有关键期,在这个年龄段培养孩子的行为习惯最为有效,如果过了这个年龄段,再进行这种教育,效果可能就差多了。小学阶段,它是建立常规、培养良好学习习惯的最关键时期。这个阶段培养各种良好习惯最易见效,抓住这个环节就等于抓住了孩子的以后。

年电大社交礼仪在线作业答案

年电大社交礼仪在线作业答案 单选题。(共7道试题,每题10分)01 1、 2005年4月29日,连战访问北京大学,获得一份特殊的礼物:母亲赵兰坤女士在76年前毕业于燕京大学的学籍档案和相片,其中包括在宗教系就读的档案、高中推荐信、入学登记表、成绩单等,大多是她亲笔写的字。在这份特殊的礼物面前,一贯严谨的连战先生也难掩内心的激动。他高举起母亲年轻的照片,然后面前细细端详,眼里泛着晶莹的泪光。这一刻,他满脸都是幸福的微笑。 从礼物选择的原则看,这次礼物赠送的成功之处在于它符合了(C)原则。 A.适应性 B.独特性 C.纪念性 D.时尚性 单选题。(共7道试题,每题10分)01 1、 2005年4月29日,连战访问北京大学,获得一份特殊的礼物:母亲赵兰坤女士在76年前毕业于燕京大学的学籍档案和相片,其中包括在宗教系就读的档案、高中推荐信、入学登记表、成绩单等,大多是她亲笔写的字。在这份特殊的礼物面前,一贯严谨的连战先生也难掩内心的激动。他高举起母亲年轻的照片,然后面前细细端详,眼里泛着晶莹的泪光。这一刻,他满脸都是幸福的微笑。 从礼物选择的原则看,这次礼物赠送的成功之处在于它符合了()原则。 A.适应性 B.独特性 C.纪念性

D.时尚性 单选题。(共7道试题,每题10分)01 2、以下有关握手的做法,正确的是:(C) A. B. C. D. 单选题。(共7道试题,每题10分)01 1、 2005年4月29日,连战访问北京大学,获得一份特殊的礼物:母亲赵兰坤女士在76年前毕业于燕京大学的学籍档案和相片,其中包括在宗教系就读的档案、高中推荐信、入学登记表、成绩单等,大多是她亲笔写的字。在这份特殊的礼物面前,一贯严谨的连战先生也难掩内心的激动。他高举起母亲年轻的照片,然后面前细细端详,眼里泛着晶莹的泪光。这一刻,他满脸都是幸福的微笑。 从礼物选择的原则看,这次礼物赠送的成功之处在于它符合了()原则。 A.适应性 B.独特性 C.纪念性 D.时尚性 单选题。(共7道试题,每题10分)01 2、以下有关握手的做法,正确的是:() A. B.

李天一案件思考

李天一案件思考 研究报告作者:李健辉、李少军、曹林盛 目录 1、前言 2、讨论 3、思考

关于李天一涉嫌强奸案的思考 李天一涉嫌强奸案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网络上批判大潮。一时间,批判者多、骂人者多,大有一种不杀李天一、不置李双江于死地绝不罢休的态势。随之而来的,又开始了对梦鸽的批判和谴责。记者李蒙古对媒体的如此作法发表了不同的意见,但由于他使用了“网络暴民”的词眼,导致了一片骂声。国内施工律师也都为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但笔者认为:仅从法律角度上分析大都正确,但此案目前有几个问题应该引起深思。 一、李天一涉嫌强奸犯罪,现处于侦察阶段,即李天一目前只是犯罪 嫌疑人,不能 称为罪犯,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不管网民如何愤怒,都不应该违反法律规定。 犯罪嫌疑人(suspect crime suspect),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涉嫌犯罪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刑事侦查终结后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称为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不然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无罪推定,又可称为无罪类推(与有罪类推相对应),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无罪推定所强调的是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无罪推定不仅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是宪法性规则,它的宗旨是按民主的要求确立公民的法律地位和处理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因此,它是使社会民主生活法律化的重要措施之一。 1997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即在法院依法判决之前,任何人都不处于有罪公民的地位。 1、被追诉者在被起诉前处于犯罪嫌疑人的地位,被起诉后则处于被告人的地位,从而避免将其视为“有罪者”、“人犯”或“罪犯”。 2、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公诉人负有提出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义务。 3、疑罪从无,即公诉人不能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被告人的罪行,法庭经过庭审和补充性调查也不能查明被告人有罪的事实,那么就只能判定被告人无罪。

于丹视频讲座

于丹视频讲座《感恩教育》观后感 【一】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您能告诉我一字,使我可以终身实践,并且永久受益吗?如果有这么个字,那就是“恕”字吧。就是你自个儿不想干的事,你就不要强迫别人干。人一辈子做到这点就够了。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因为别人欺骗了你,你也就用同样的方法去骗取别人,这种处世方法实在是不可取的。我曾经与财务经理说过,不能因为有客户不讲信誉,不按合同支付车款,一拖再拖,心中产生怨气,就对我们的供应商也采取同样的付款方法,也不讲信誉,将来公司如何生存呢?无论何时,都要诚信为本,这样企业才能做得长久啊! 所谓“恕”字,拓展一点说,“恕”字是讲你不要强人所难,不要给别人造成伤害。言外之意是假如他人给你造成伤害,你也应尽量宽容。现实生活中的我,到目前为止,我的人生中曾被两个所谓的小人伤害过,尽管他们两个人目前的处境不是太好,只是不知他们是否还象以前一样天天算计别人,曾经我在内心暗暗发誓,将来有一天我要报复,但随着锐意进取的学习和工作,心境不断地调整,时至今日,心境变迁,以往那种过激的想法已淡忘,甚至想不起来,但内心深处当时的痛楚还隐约记忆。 现如今拥有一份宽容,奉献一份真诚,执着一份情节,,把持一份矜持,回头再想想过去的思潮是十分的不成熟,但当时的处境所崩发出来的想法却是成长过程的真实写照。所以现在想想,毛泽东主席的讲话是很有哲理的:“人是在不断总结经验基础上日渐成长成熟起来的,”如果一个人不善于总结得失而一意孤行,必将走回头路,弄不好还会犯同样的错误的! 子贡曾经问老师:“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假如一个人很贫贱,但他从不向富人谄媚;一个人很富贵,但他不傲气凌人。这怎么样? 老师说,这很不错。但还不够。还有一个更高的境界,叫做“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 更高的境界是,一个人不仅安于贫贱,不仅不谄媚求人,而且他的内心有一种清亮的欢乐。这种欢乐,不会被贫困的生活所剥夺,他也不会因为富贵而骄奢,他依然是内心快乐、富足、彬彬有礼的君子。 现如今,生活中仍有许多的人在进行进取,在激烈的竞争中,努力发展着自己的事业,忘我的工作,不要健康,不要家人,忘记了朋友。收入多少,职位高低,似乎成了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志?

近期新闻资料

客观地说,梦鸽在本案审理中的表现不利于李天一 梦鸽偏执的认为李天一无罪,为此无视事实 梦鸽参与了全部庭审,事后接受采访又对一些庭审情节言之凿凿、反复申明,表达时看似情感真挚,让人不容易相信她会撒谎。但是仔细辨别,发现梦鸽说的关键点又和事实严重不符。 比如她坚称“孩子们没有一个承认有罪!当庭孩子们没有一个认罪”。但海淀法院的通报明确指出“三名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指控不持异议”,也就是三名被告人当庭认罪。 再比如梦鸽指出被告人魏某在庭审时突然指认李天一打人,且是唯一指认者,而魏的指认源于其辩护律师李在珂背后教唆。梦鸽还指出李在珂所属律师事务所同时代理了两名被告人(大小魏)不合规,暗示李可能让大小魏串供来陷害李天一。可事实是,李在珂所属的律所虽然代理了两名被告人(这并不违反规定),但是两人中只有大魏指认李天一打人,小魏并没有。而与大魏的指认形成交叉印证的,是另一位被告人张某的庭上指认。梦鸽为何对张某的指认避而不谈? 李在珂的短信原文,梦鸽只公布了尾部 梦鸽为了加强对李在珂的指控,还爆料说“李在珂曾用短信威胁我”,短信中扬言“我今天让你笑,明天我就让你哭!”,后梦鸽公布了这条短信截屏,其中确有“我想看看你们笑过之后是如何哭的!”的字眼。但事实是,梦鸽公布的这条短信被“掐头去尾”,脱离了语境。这条短信实乃李在珂发给李天一的辩护律师陈枢的并抄送梦鸽,是为了回击庭前会议上“陈枢和梦鸽对自己律所律师的嘲笑”(原文见右图)。李在珂在这个案子中是否干净另当别论,至少梦鸽在曝光短信时刻意隐去语境,有存心抹黑他人之嫌。 梦鸽一味指责他人、为己方开脱的言行当然不止上述这几条,正如《一位父亲给梦鸽女士的一封信》中所言,梦鸽表现的态度就是“杨女士如何不对,小伙伴们如何不对,酒吧如何不对,法官如何不对……在他眼里,他没有错,错的是周围的一切”。 这种偏执对李天一的定罪量刑毫无用处,反而让李天一失去减刑机会 如果这种指责和开脱能有利于为李天一脱罪减刑,那也可以理解。但是否认法庭的通报、否认得到交叉印证的事实、刻意抹黑对方律师,这对李天一的案情没有任何好处,法官又不会根据你在媒体面前讲了什么断案。 而此前,梦鸽为了让孩子“无罪”迫使两任想做罪轻辩护的律师辞职,使李天一失去了减轻量刑的机会。 这种偏执却有一个关键的坏处,就是毁坏了李天一最缺少的“是非观” 对犯罪行为的研究表明,大多数人由于惧怕受到惩罚而不敢犯罪,但少数人并“不吃惩罚这一套”,所以有些人在受到惩罚后仍接连犯案,成为累犯。 对李天一最大的担心,目前来看已经不该是“他被判刑”(虽然本案还没有宣判,但李家翻盘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而是未来李天一获释后,他还很年轻,如何让他从此和违法犯罪绝缘?上次他因打人被收容教养,获释后仅在本案中,就又有在金鼎轩吃饭时与人斗殴和殴打杨女士两次动武,这样的表现让人如何放心“他可以被改造好”?如何对他的未来有信心? 李天一需要的是拯救,而不是袒护。如何才能拯救李天一呢?今日话题曾援引剑桥大学的研究指出: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是非观,是让其与犯罪绝缘的关键——是非观强的孩子服从法律,自控能力也比一般孩子好很多,相反那些没有是非观的孩子,人数不多却“包办”了大多数不法行为。 可梦鸽所做的,是在培养李天一的是非观还是毁坏李天一的是非观?那种强词夺理、对事实不认账、为抹黑对方断章取义且不提,单说李天一已经有了斑斑劣迹后,梦鸽还坚称自己的儿子“淡定、文明、干净、忠义、善良”(庭审后接受采访语),这是一种怎样颠倒的是非观? 此外,从本案的信息看,在警方审讯阶段,已经有多人供述李天一打人,李天一也承认,且这样的供述被法庭确认有效。在法庭上,李天一打人的情节又被两位证人交叉印证。可以说李天一打人的事实是难以否认的。但为了给李天一做无罪辩护,律师就必须诱导被告人翻供(这种行为不合法但属于中国司法辩护中通行的“潜规则”),李天一为了配合辩护策略极可能要撒谎。李天一还可能怨恨“坏了自己好事”的人,据李

于丹孝心讲座观后感范文(精选5篇)

于丹孝心讲座观后感范文(精选5篇) 于丹孝心讲座观后感范文(精选5篇) 看完一部经典作品以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不能光会看哦,写一篇观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观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于丹孝心讲座观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于丹孝心讲座观后感篇1我看了于丹老师教育讲座,受益匪浅。人要懂得孝顺,还要仁爱。对于于丹老师的讲座,我明白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和人在社会、在生活中,所需要的准则。 我明白了,人从小到大,都要建立两两关系。多在人群中学习、娱乐,而不是信赖于网络,老在家里上网,不出去与同伴玩耍、交流,孩子要多动手,相信只要动手做,没有不成功的。要信赖于用双手实现梦想,实现未来。人从小要建立两两关系,多与同伴们在一齐,不要老呆在家里。要与同伴互帮互助,经常聚在一齐聊天、玩耍。其次,做家长的,不要娇惯孩子。于丹老师讲了一个寓言故事。 从小有一个孩子,天天与大树玩耍。有一天,孩子愁眉

苦脸,大树问:“孩子,你怎样了怎样不高兴了”孩子说:“别的同学都有玩具,各式各样。我也想要。”大树慈祥地说:“孩子,你别担心。你能够把我的果子全摘了,去卖钱。买你想要的东西。”孩子摘了全部的果子,买了想要的东西。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有一天,孩子仍旧愁眉苦脸。 大树问:“你怎样了”孩子说:“我的同伴们都出去,去世界各地了,而我却没有。”大树说:“孩子,你能够把我的树根做成独木舟,去世界各地漂泊。”孩子把树根做成独木舟。孩子之后回来了,游玩了世界各地后,坐在大树旁,与大树一同看每一天美丽的日出了。这个故事告诉我,这个大树就是父母,而这个小孩子就是我们孩子。孩子要什么,父母就给什么,使孩子享受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待遇,而不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取回报。而且,父母的教育与孩子的成长也有关系,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教育是一个起点、是一种鼓励。在人格中学会爱、学会尊敬。这样一个孩子,不论在社会、在生活中,都有一个成功的生活位置,在等着他的到来。 一个人,在社会的煎熬下,舒展个人的生命。这才是最完美的。做人首先要孝,我觉得我在这方面做得很好。在爸爸或妈妈生病的状况下,送一杯温水、一杯热茶。足以表达女儿的孝心。其实,帮妈妈拿东西、洗几次衣袜,就表现出来。不用做得那么重大,只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

幼儿园 家庭教育培训心得体会

家庭教育培训心得体会 家长姓名:吴艳红子女姓名:廖芷冉班级:大五班 涌口幼儿园,为了进一步整合家校教育,提高广大家长朋友们科学教子意识和水平,于是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式各样的家长会,如:上周该校请小牛津幼儿园名师到校讲课,全校几百名家长有幸聆听了讲座。之后学校班级教师为本班家长做了“陪孩子越走越好的是您”主题家庭教育讲座,大五班李老师凭借丰富的教育资料的积累、先进的教育理念、通过家长做游戏和家长小组讨论,深入浅出地使大家认识到,孩子的性格和行为习惯的形成与家庭有着密切的联系,陪孩子越走越好的是父母。 孩子是父母的“镜子”,孩子是父母的“作品”。随着年龄的增长,很多情况下我们会发现孩子越来越像自己的父母,但是没有哪些孩子会越来越像自己的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是非常重要,在涌口幼儿园老师们的培训学习下,我对家庭教育孩子方面有以下几点体会: 首先是家长对学校要信任。因为家长对学校的信任直接影响小朋友对老师的信任。我们对女儿芷冉的教育最基础的一环,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展现出我们对幼儿园,对老师的信任,使孩子从小就尊敬老师,热爱幼儿园。我们平时也发现有些家长把小朋友送到幼儿园后这不放心那不放心,有时甚至质疑老师的教育方法,言行间让小朋友感受到了父母对学校的不信任,以至孩子对幼儿园、对老师产生怀疑,不喜

欢上幼儿园。这是教育中最不明智、最不健康的家校关系,这会大大影响老师们工作的开展。其实,涌口幼儿园的老师很专业。 我也是从事教育工作的,我最佩服幼儿教育工作者,她们使小朋友从一个无知的小孩长成为一个语言潜力、认知潜力、动手潜力全面提高的儿童,并为以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这个过程幼儿园的老师仅仅用了三年左右的时光,这是一个高难度的事业,就像农民伯伯把一片荒芜的土地耕作成肥沃的农田。这是从事初中、高中教育工作难以比拟的。 其次,我认为小朋友良好习惯的养成要靠家庭和学校共同努力。在家里,我们尽量让芷冉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这似乎是老生常谈的事,但其实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家庭成员的配合;二是如何持续地去做。现在的家庭结构通常都需要老人家来帮忙带小孩,在父母要求孩子自己去做的时候,老人家容易心疼孙子,想事事代劳,所以父母务必与长辈达成一致的教育方向。 我们的女儿芷冉很早之前就自己洗澡、刷牙、穿衣了,自理潜力还比较强。但小朋友的通病是怕苦怕累、三分钟热度,所以我经常关注如何让孩子持续地去做事情,我发现女儿很喜欢讲幼儿园的事情给我们听,于是我就引导她,问她幼儿园还有谁会自己在家洗澡的?还有谁会自己刷牙的?当她说出来的时候,我们就对她说:“哦,原先这么多小朋友会的,芷冉会不会呢?”这样一来,她就乖乖地去做了。我还发现,幼儿园的李老师教育很到位,叠衣服、拿勺子碗、写字姿势等很多细节都指导到位。老师在幼儿园教育小朋友养成良好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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