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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练习题

婚姻法练习题
婚姻法练习题

婚姻法练习题

第一章

第一题单选

1.主张“婚姻是两个具有独立人格的异性以彼此的性特长为基础的终生交互占有”的是(D)。

A.黑格尔B.摩尔根C.弗洛伊德D.费尔巴哈

2.在欧洲中世纪,在婚姻家庭领域,具有极强约束力的是(C)。

A.法律B.习惯C.宗教信条D.道德规范

3.群婚制的出现和发展,最根本的原因是(B)。

A.生产力的发展B.自然选择规律的作用C.贫富的分化D.人类认识的提高

4.对偶婚制下的亲属团体是(B)。

A.原始人群B.母系氏族C.父系氏族D.个体家庭

5.一夫一妻制的出现,体现了(B)。

A.男女两性的和好B.男女两性的冲突C.男女两性的分工D.男女两性的差别

6.按照中国古代的服制,兄弟属于(B)。

A.斩衰亲B.齐衰亲C.大功亲D.小功亲

7.按照罗马法亲等计算法,兄弟姐妹属于旁系血亲(B)。

A.一亲等B.二亲等C.三亲等D.四亲等

8.按照寺院法亲等计算法,己身和侄子属于旁系血亲(B)。

A.一亲等B.二亲等C.三亲等D.四亲等

9.我国现行《婚姻法》制定于(C)。

A.1950年B.1957年C.1980年D.2001年

10.欧洲中世纪的婚姻家庭制度(B)。

A.以习惯为中心B.以宗教信条为中心C.以道德为中心D.以法律为中心

第二题填空

1.中国古代的婚姻一词来源于“昏因”。“昏”原本是一个概念,“因”是“就”的意思。

答案:时间

2.中国封建社会的家庭具有在经济上的“”以及家长专制、男尊女卑等基本特征。

答案:同居共财

3.法国1791年《宪法》明确提出:“法律视婚姻不过是”。

答案:民事契约

4.在我国现阶段,家庭仍然具有两大社会职能。一个是进行的职能,另一个是组织生活和生产的职能。答案:人口再生产

5.从社会关系的性质看,婚姻家庭制度可以分为身份制度和财产制度两大部分。在这两大部分中,处于基本的、主导的地位。

答案:身份制度

6.从社会关系的成立、内容和终止等方面观察,婚姻家庭制度可以分为婚姻制度、亲子制度、制度、监护制度、扶养制度等。

答案:收养

7.群婚制时代与“前婚姻社会”的根本区别,在于两性关系出现了被公认的。

答案:行为规则

8.根据摩尔根和恩格斯的考察和论证,群婚制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称作“血缘群婚制”,第二个阶段称作“群婚制”。

答案:亚血缘

9.联合国在1979年制定了一个《公约》,力求在世界范围内消除性别歧视,全面实现男女两性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的平等。

答案: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

10.己身和父母、子女,按照罗马法和寺院法的计算法是直系血亲一亲等,按照我国的代数计算法就叫代直系血亲。

答案:二

11.身份关系规则是婚姻家庭法律行为的规则。财产关系规则是婚姻家庭法律行为的必要规则。

答案:基础

12.中世纪的欧洲,虽然罗马法仍有相当的的影响,但在多数地区和多数人群中,日耳曼法习惯法和是婚姻家庭法的主要渊源。

答案:教会法

第三题多选

1.古代各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共同特征是(ABCD)。

A.家长专制B.包办强迫婚姻C.男尊女卑D.漠视子女权益

2.中国古代亲属分为以下几种(BCD)。

A.姻亲B.外亲C.宗亲D.妻亲

3.当代亲属分为如下几类(BCD)。

A.宗亲B.血亲C.配偶D.姻亲

4.在当代,一般将姻亲分为以下几种(ABD)。

A.血亲的配偶B.配偶的血亲C.血亲的配偶的血亲D.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5.在我国,近亲属包括(ABCD)。

A.父母子女B.兄弟姐妹C.祖父母孙子女D.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6.亲属关系的发生原因包括(ABC)。

A.出生B.结婚C.亲属拟制行为的成立D.扶养关系的存在

7.在我国,解除亲属身份关系的行为包括(AD)。

A.离婚B.婚姻被撤销C.婚姻被宣告无效D.解除法律拟制的亲属关系

8.按照我国现行代次实体计算法,以己身为本位观察,以下亲属中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是(ABC)。A.兄弟姐妹B.堂兄弟姐妹C.表兄弟姐妹D.堂侄与堂侄女

第四题不定项选择

1.在亲等计算上,我国的代次实体计算法、罗马法亲等计算法、寺院法亲等计算法都有自己的特点。将祖父母与孙子女称为直系血亲二亲等的是(BC)。

A.我国的代次实体计算法B.罗马法亲等计算法C.寺院法亲等计算法D.其他的亲等计算法

2.在亲等计算上,我国的代次实体计算法、罗马法亲等计算法、寺院法亲等计算法都有自己的特点。叔叔和侄子在我国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按照罗马法亲等计算法属于旁系血亲(B)亲等。A.二B.三C.四D.五

3.在亲等计算上,我国的代次实体计算法、罗马法亲等计算法、寺院法亲等计算法都有自己的特点。按照寺院法亲等计算法,叔叔和侄子属于旁系血亲(A)亲等。

A.二B.三C.四D.五

第六题判断题

1.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的教义认为,婚姻是一男一女出于上帝意志的不可分离的结合,不允许离婚。(√)2.凡是称为“婚姻”的,都必须具有合法性。换句话说,合法性是一切“婚姻”关系的前提。(×)3.虽然摩尔根和恩格斯在论述题原始社会发展历程的时候都曾使用过“家庭”一词,但是严格意义上的家庭形成在一夫一妻制确立之后。(√)

4.我国婚姻家庭法中所界定的“家庭”,指的是有权利义务关系的亲属群体,而不以是否共同生活为标志。

(√)

5.对偶婚制只是一种由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形态,并不是一种独立的婚姻形态。(√)

6.在中国古代亲属划分中,出嫁女性进入男方宗族,属于男家的宗亲。(√)

7.中国古代社会的宗亲属于血亲,外亲则不是血亲。(×)

8.当出现双重亲属关系的时候,随着新的亲属关系的确立,旧的亲属关系自然消灭。(×)

9.公民死亡并不导致其亲属关系效力的全部消灭。(√)

10.按照我国现行现行代次实体计算法,没有一代旁系血亲。(√)

第七题名词解释

1.婚姻契约论

2.家庭

3.对偶婚制

4.法律拟制血亲

5.双重亲属关系

6.直系血亲

7.旁系血亲

8.亲等

9.婚姻家庭法

10.婚姻家庭法学

第八题解答题

1.简述我国现代家庭的职能。

参考答案:在我国现阶段,家庭仍然具有两大社会职能。第一,进行人口再生产的职能。由古及今,家庭一直是人口再生产的基本单位,我国当今的家庭也不例外。从宏观上讲,“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从微观上说,这项国策必须通过在家庭中控制生育行为来实现。第二,是组织生活和生产的职能。这里的生活,既包括物质生活,也包括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这里的生产,是指许多家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户为单位的经营活动。

2.应该怎样看待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

参考答案:关于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自然因素,必须注意两个基本点: 第一,在婚姻家庭关系的形成与发展中,人类固有的性本能和人口再生产的要求具有先决性的作用。第二,不能把自然因素与人的主观意志完全对立起来。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对生理本能的控制,以及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对社会进步的推动,是婚姻家庭关系不断发展的根本原因。关于婚姻家庭关系中的社会因素,也要注意两个基本点:第一,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婚姻家庭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并且极大地影响着其他的社会关系。第二,婚姻家庭关系总是在一定的客观环境之中发生、发展的,绝对不能脱离其他社会关系,包括生产关系和思想文化关系。总之,自然的和社会的因素交互存在,互相作用,有机地融合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如果我们忽视自然因素的存在,将会否定婚姻家庭关系的特殊性质,将它与其他人际关系相混淆;如果我们忽视社会因素的作用,将无从找到推动婚姻家庭关系发展的动力。不能将这两种因素人为地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3.一夫一妻制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其基本特点是什么?

参考答案:一夫一妻制的形成的背景在于生产力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导致了社会分工的发生。物质资料的不断丰富,使生活资料出现剩余,人们的社会地位出现了差别。随着社会分工的发生引起了两性关系的变化。一夫一妻制在产生时具有三个重要的特点:第一,最初的一夫一妻制是建立在丈夫统治之上的一夫一妻制。第二,婚姻关系已经不能由双方任意解除了,而解除这种关系的权利操纵在男方手中。第三,一夫一妻源于财产继承的需要,而财产继承制度又巩固了一夫一妻制。

4.古代和近代婚姻家庭制度有何主要特点?

参考答案:古代婚姻家庭关系最突出的特点是男女之间、夫妻之间、家长与家属之间公开的不平等;父权、夫权、家长权三位一体,人身依附色彩十分浓厚。家长专制,包办强迫婚姻,男尊女卑,漠视子女权益是

古代各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共同特征。近代婚姻家庭制度否定了亲属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立法精神由家族主义转向国家主义,由家族本位转向个人本位,由男尊女卑转向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在法律上日趋严格,婚姻自由逐渐成为公认的准则。

5.当代婚姻家庭制度呈现出什么样的发展趋势?

参考答案:第一,两性关系在法律上渐趋平等。第二,人们婚姻主体独立意识的强化及法律对婚姻自由权利的肯定。第三,在婚姻财产领域,混合型的财产关系逐渐减弱,当事人财产权利独立的趋势明显强化。第四,面对着婚姻家庭关系结构的变化及诸多的新因素,婚姻家庭制度不能不加以正视并作必要的调整。第五,离婚限制的松弛和破裂主义的确立。

6.简述当代亲属的分类。

参考答案:第一类,配偶。即结为夫妻的男女双方。第二类,血亲。即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从广义上说又有自然血亲和法律拟制血亲两类。自然血亲是基于自然形成的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亲属。法律拟制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依法创设的,与自然血亲有相同权利义务关系的亲属。第三类,姻亲。包括配偶的血亲、血亲的配偶和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7.简述亲属关系发生和终止的原因。

参考答案:亲属关系发生第一种原因是出生。出生指胎儿完全脱离母体且是活体的,这是形成自然血亲的唯一原因。第二种是结婚。它将导致产生“婚缘亲属关系”。第三种是亲属拟制行为的成立。在我国,这种拟制包括两种,一种是成立收养关系,另一种是在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亲属关系的终止的第一种原因是亲属关系中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被依法宣告死亡。第二类是解除身份关系的行为。包括离婚和解除法律拟制亲属关系。另外,在婚姻撤销不溯及既往的国家,这种撤销行为也是终止亲属关系的原因。

8.我国现行亲等的代次实体计算法和罗马法、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有何不同?

参考答案:在直系血亲属计算上,寺院法亲等计算法与罗马法亲等计算法完全一样,无论是长辈还是晚辈亲属,都是以一个代次为一亲等。对旁系血亲亲等的计算,罗马法计算法的特点是“代次相加”,寺院法亲等计算法的特点是采用比较选择的办法,实行“等者从一,不等从大”的原则。我国现行的亲等计算法受传统习惯的影响,采用很独特的代次(辈次)实体计算法。其特点是以代次(辈次)本身为实体。在直系血亲中,本人就算一代,长辈的父母又算一代。如己身和父母、子女,按照罗马法和寺院法的计算法是直系血亲一亲等,按照我国的代数计算法就叫两代直系血亲;己身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按照罗马法和寺院法的计算法是直系血亲二亲等,按照我国的计算法就是三代直系血亲。在旁系血亲的表述上,罗马法和寺院法计算法都称“旁系血亲亲等”,我国则称为“×代以内旁系血亲”。比如己身和堂兄弟,按照罗马法亲等计算法是旁系血亲四亲等,按照寺院法亲等计算法是旁系血亲二亲等,在我国则称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9.中国古代婚姻家庭法有哪些重要特点?

参考答案:中国上古奴隶制社会的基础是宗法制度。礼制是与宗法制度相适应的基本规范形式,婚姻家庭关系主要依靠礼制加以调整。礼制包括宗法基本原则、宗法伦理、宗族习惯和行政管理体制四个部分。“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是被称为“不得与民变革”,是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最高原则;“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是处理亲属关系的基本伦理要求。封建制社会的成文法偏重于刑事和行政管理,具有“公法”的性质。婚姻家庭法属于刑法和行政管理法的“附属规范”而不具有独立的地位。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中至关重要的是来源于礼制的习惯法。不管是成文的还是习惯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都以“三纲五常”为基本精神,以维护封建宗法关系和亲属秩序为主要任务,婚姻的包办性、人身的依附性、家庭关系和两性地位的等级性就是它的突出特征。同时,中国封建时代的法又是“世俗法”,在婚姻关系的解除上形成了“许可离婚”和“专权离婚”相结合的制度。

10.简述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法律构成和法律渊源。

参考答案:(1)内容构成。我国婚姻家庭法可以分为法律原则、行为规则、法律适用与法律责任三大部分。基本原则明确写在《宪法》的有关条文、《民法通则》的总则和有关条文,以及有关基本法律的总则中。行

为规则是指公民从事婚姻家庭法律行为必须遵循的具体规范,核心就是法定的婚姻家庭权利义务。可以分为身份关系规则和财产关系规则、婚姻规则和亲属关系规则等。婚姻家庭法律适用主要是婚姻家庭法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效力。法律责任是指违反婚姻家庭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2)法律渊源。除《宪法》有关规定外,我国一般的婚姻家庭法律渊源有三种:第一种是法律,包括《婚姻法》和《收养法》。第二种是法规和规章。法规分为由国务院发布的全国性法规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对《婚姻法》和《收养法》所作的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两类。与婚姻家庭有关的全国性规章,主要是由民政部、卫生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第三种是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时,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九题论述题

1.如何认识婚姻家庭关系的特质?如何正确看待影响婚姻家庭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关系?

参考答案:(1)婚姻家庭关系的特质。婚姻家庭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首先,婚姻家庭关系是一种两个以上的自然人相互依存的关系。婚姻必须是基于当事双方的互动;家庭是在婚姻基础上形成的人的组合,每一个人都因自己的身份而处于特定的地位,在共同生活中发挥着各自的作用,而且这种作用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转化。其次,婚姻家庭关系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正常的婚姻关系基于男女两性的差别,蕴含着性的因素;自然的亲属关系是生育的后果,形成了血缘的纽带,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人类生理的和心理的需求以及自然界生生不息的演进规律。这是它和其他人际关系(比如朋友、同事、邻居等)的根本区别所在。(2)影响婚姻家庭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关系。第一,关于婚姻家庭与自然因素的关系,必须注意它的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在婚姻家庭关系的形成与发展中,人类固有的性本能和人口再生产的要求具有先决性的作用,没有这种自然的需求,婚姻家庭关系既没有存在的必要,也无从发挥其在人类社会存续、演进中的功能。另一方面是不能把自然因素与人的主观意志完全对立起来,不能仅仅以单纯的支配与被支配的眼光来看待自然因素与婚姻家庭的关系。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对生理本能的控制,以及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对社会进步的推动,是婚姻家庭关系不断发展的根本原因。第二,关于婚姻家庭与社会因素的关系,一方面,人类社会本身就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虽然由于生存环境的差异出现了不同的人群,随着生产方式的不断变革形成了错综复杂的社会结构,但是婚姻家庭始终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而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婚姻家庭生活是全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因此,婚姻家庭关系就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并且极大地影响着其他的社会关系。另一方面,婚姻家庭关系总是在一定的客观环境之中发生、发展的,绝对不能脱离其他社会关系,包括生产关系和思想文化关系。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生产组织和生产方式等等,都会反映到婚姻家庭关系当中;人们的道德观念、政治信仰、法律意识等等,无一不对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着重要的作用。第三,自然的和社会的因素交互存在,互相作用,有机地融合在婚姻家庭关系当中。如果我们忽视自然因素的存在,将会否定婚姻家庭关系的特殊性质,将它与其他人际关系相混淆;如果我们忽视社会因素的作用,将无从找到推动婚姻家庭关系发展的动力。因此,应该从整体和统一的意义上分析二者的关系,而不能将它们人为地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

2.如何评价亲属关系的伦理价值和法律价值?

参考答案:(1)亲属关系的伦理价值。亲属是重要的伦理实体。伦理因素在亲属关系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评价亲属关系,首先应当注意它的伦理价值。第一,亲属伦理反映着亲缘关系和婚缘关系的本质需求;它追求很高的精神境界,具有极其严格的评价标准。它的根本目标在于实现亲属关系的高度和谐。其他规范相比,是在最高的层次上规范着人们的亲属行为。第二,亲属伦理不仅注重行为本身及其后果,而且注重行为的动机,即更加注重从心理方面,也就是从内在的体验、认识、情感上对人们的行为加以规制;伦理目标的实现依赖于人们理性支配下的自觉,所凭借的主要是舆论、传统和信念,因而发挥着一种潜在的、其他规范无法代替的约束作用。第三,亲属伦理虽然按照由近及远的规律在要求上存在着程度的差别,但它不像法律的调整对象那样有严格的限制,涉及的亲属关系比较宽泛,这就使它在更为广阔的范围内发生影响。(2)亲属关系的法律价值。自有国家以来,亲属关系就是法律的重要调整对象。亲属法律依照统

治集团的意志,通过确立一定范围亲属间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相应的亲属生活秩序,协调着亲属团体与社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亲属法律内容非常丰富,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重视对公民亲属生活权利的确认和保护。当代亲属法律无不以确认和维护公民的亲属权利为宗旨,具有鲜明的权利法属性。另一方面,亲属法律效力的范围非常广阔,几乎涉及法律领域的各个方面。包括在婚姻家庭法上亲属的身份权和人格权,亲属间的扶养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与管教的权利和义务,继承权,夫妻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等等;一般民事法律中的法定代理、监护、亲属失踪和死亡宣告的请求权等;刑法中的特定犯罪(虐待、遗弃、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重婚)的构成以及相应的亲告权等;诉讼法中的法定代理权(包括诉讼代理权和强制执行的申请权),回避等;劳动法中的受抚恤权、获得赔偿和困难补助权、亲属探视权等;国籍法中的国籍取得、退出等。(3)亲属道德和亲属法的关系。第一,从一定的意义上说,亲属关系的法律价值是它的伦理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一方面,亲属伦理是亲属法律的基本依据。亲属法律明文规定“什么是合乎伦理的行为”,什么是“不合乎伦理的行为”,从而形成亲属关系中最起码的行为准绳。另一方面,亲属法律是把亲属关系作为社会关系的基础因素加以考虑和规范的,因此,它更加重视伦理规范中最具有社会意义的那些内容,并且用国家强制的力量来使亲属关系服从于当时社会整体的利益。第二,与习俗和道德相比,法律所涉及的亲属关系具有明显的限定性。它只调整一定范围而远非全部的亲属关系。尽管不同国家与不同时期调整的范围有宽狭之分,但是,基于本身的性质和任务,法律只规范对社会生活产生最直接影响的亲属关系,只确立在当时看来处于核心地位的、彼此联系最为密切的那些亲属的权利和义务。

3.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的演进历程。

参考答案:(1)由1927年至1949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进行了人民民主法制建设,建立起一种完全新型的法律制度。婚姻家庭立法是法制建设的突出重点。这些立法为新中国的婚姻家庭立法奠定了基础。(2)1950年《婚姻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法律。该法以“婚姻法”为名,但基本上是婚姻家庭法。它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这不仅确立了完整的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而且说明了它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家庭法的性质。1953年,在中共中央、政务院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开展了规模浩大的宣传贯彻婚姻法的运动,使新型的婚姻家庭关系全国范围内广泛建立并迅速发展。(3)1980年《婚姻法》的制定。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1980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该法对1950年《婚姻法》做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形成了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婚姻和家庭法。这些修改主要有:法律原则方面,在坚持原有各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增加了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则和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内容。结婚制度方面,适当提高了法定婚龄并确认统一的周岁计算法;明确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家庭关系方面,将法定夫妻财产制改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并允许实行夫妻财产约定;充实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将亲属关系的调整范围扩大到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之间。离婚方面,明确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程序;规定了判决离婚的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另外,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清偿等问题都对1950年《婚姻法》的规定做了修改,规定也更加明晰。这部法律的贯彻实行,促进了“两个文明”的建设,有力地保护了公民的婚姻家庭权益,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发挥了重大的积极作用。(4)1980年《婚姻法》的修正。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婚姻家庭领域里既出现了大量的新风貌和新问题,原《婚姻法》已不能完全适应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顺应形势迅速发展的要求,2001年4月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1980年制定的《婚姻法》进行了较大的修正。修正后的《婚姻法》在内容上做了许多重要的调整和补充,主要有:在法律原则方面,增加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的内容,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在结婚方面,确立了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制度。在家庭关系方面,详化了法定夫妻财产制,明确了夫妻共有财产和个人所有财产的范围;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约定财产制度。在离婚方面,列举了法院判决离婚的具体理由;确认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规定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一方在家务方面付出

较多义务的,离婚时享有补偿请求权。增设的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较全面地规定了对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各方面的救助措施;确立了因一方犯有法定过错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并且对一方在离婚时财产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法律救济做了规定,等等。这次修正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标志着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第二章

第一题单选

1.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核心是(C)。

A.婚姻家庭行为B.婚姻家庭主体C.婚姻家庭权利义务D.婚姻家庭法律

2.任何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必须(C)。

A.由道德加以确认B.由习惯加以肯定C.由法律加以规定D.由多数人加以认可

3.家庭关系主体范围(B)。

A.大于继承关系主体的范围B.小于继承关系主体的范围C.等于继承关系主体的范围D.与继承关系主体无可比性

4.甲和其子乙关系恶化,到法院诉请解除父子关系,法院应该(B)。

A.受理B.不受理C.转到公安机关处理D.责令居民委员会裁决

5.我国计划生育国策所追求的人口发展特点是(D)。

A.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增长率B.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增长率

C.低出生率、高死亡率、低增长率D.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

6.一方或者一方的亲属,以索取一定数量的财物作为结婚条件的行为属于(C)。

A.包办婚姻B.买卖婚姻C.借婚姻索取财物D.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二题多选

1.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客体包括(AB)。

A.特定的物B.人身方面的利益C.基于债权的给付D.智力成果

2.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主体不包括(BCD)。

A.公民B.法人C.社会组织D.国家

3.通常所说的“婚姻当事人”,包括(ABCD)。

A.结婚当事人B.离婚当事人C.再婚当事人D.复婚当事人

4.在我国,与离婚纠纷的处理程序相适应,离婚关系当事人可以分为(ABC)。

A.通过行政登记程序离婚的当事人B.离婚诉讼的当事人C.民间调解中的离婚当事人D.要求离婚双方的子女

5.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精神,家庭关系主体包括(ABC)。

A.夫妻B.同居亲属C.不同居但有权利义务关系的亲属D.胎儿

6.婚姻家庭法律原则可以区分为(ABCD)。

A.基本原则B.辅助规范C.一般性原则D.特别原则

7.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在基本原则方面增加了如下内容(AB)。

A.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B.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C.实行计划生育D.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8.我国《婚姻法》所说的“家庭暴力”指的是发生在(ABCD)之间的暴力行为。

A.夫妻B.父母子女C.祖(外祖)父母和孙(外孙)子女D.兄弟姐妹

第三题。不定项选择题

1.甲男和乙女是夫妻,并生育一子丙。在甲男和乙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男和丁女同居,导致其和乙女的感情破裂,乙女提出离婚。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包括(AB)。

A.甲男B.乙女C.丁女D.甲男与乙女之子丙

2.甲男和乙女是夫妻,并生育一子丙。在甲男和乙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男借长期在外工作之机,隐瞒

真实情况和丁女领取了结婚证。丁女知道甲男已婚后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在法院受理丁女诉请后,乙女如果参与诉讼,其身份可以是(C)。

A.离婚当事人B.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当事人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见证人

3.甲男年已不惑,上有父母,旁有妻子,下有未成年的儿子,是家庭中唯一有收入的人。作为这个家庭关系中的主体。甲男的身份是(ABC)。

A.儿子B.丈夫C.父亲D.家长

4.甲男年已不惑,上有父母,旁有妻子,下有未成年的儿子,是家庭中唯一有收入的人。作为这个家庭关系中的主体。对甲男而言,可以转换权利义务的关系的是(A)。

A.儿子B.妻子C.父亲D.母亲

5.甲男年已不惑,上有父母,旁有妻子,下有未成年的儿子,是家庭中唯一有收入的人。作为这个家庭关系中的主体。对甲男而言,不可转换权利义务的关系的是(BCD)。

A.儿子B.妻子C.父亲D.母亲

第四题名词解释

1. 婚姻主体个体资格

2.婚姻主体相对资格

3.一夫一妻制

4.包办婚姻

5.买办婚姻

6.借婚姻索取财物

7.重婚

8.家庭暴力

9. 待

10.遗弃

第五题判断题

1.婚姻家庭法律事实中的行为,是指直接体现婚姻家庭主体意志的合法行为。(√)

2.婚姻家庭权利义务并不以亲属共同生活的范围为限。(×)

3.在我国,叔侄关系、甥舅关系、妯娌关系等等,都不具有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性质。(√)

4.当代的婚姻家庭法律不仅调整亲属个体之间的关系,而且调整亲属团体之间的关系。(×)

5.自然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不能人为设定,但能人为解除。(×)

6.婚姻家庭权利义务关系不是固定不变的。(√)

7.在婚姻家庭领域里,有关的身份法律行为和它们所指向的对象,即可约定,也可法定,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8.介入合法婚姻关系的第三者不是婚姻关系主体,他们的行为不属于婚姻家庭法调整的范围。(√)9.在当代法律中,婚姻个体资格的约束力往往具有相对性,而婚姻的相对资格则往往具有绝对的约束力。(√)

10.通奸行为、卖淫嫖娼行为,不以夫妻名义的婚外同居行为实际上就是“一妻多夫”或者“一夫多妻”,都是违背一夫一妻原则的。(×)

第六题解答题

1.婚姻家庭法律关系有哪些突出特点?

答案参考答案: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突出特点有:(1)主体的单一性和身份性。即公民是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唯一主体;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具有特殊身份的公民。(2)人身关系的主导性。即在婚姻家庭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中,人身关系具有无可置疑的主导地位。(3)鲜明的伦理性。任何时期的婚姻家庭法总是与当时占据统治地位的道德观念和为社会所承认的道德规范紧密联系在一起;许多最基本的道德准则成为立法的根据,大量的道德规范被法律所肯定。(4)权利义务的相对性和可转换性。亲属关系是相对

存在的身份关系,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权利都是相对权。这些权利义务关系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权利人和义务人将会随着条件的变化而发生转换。(5)客体的特定性。有关婚姻家庭生活中的人身利益和财产关系中客体范围都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

2.婚姻关系主体和家庭关系主体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答案参考答案:婚姻关系主体和家庭关系主体的联系和区别为:(1)婚姻关系主体包括结婚当事人和离婚当事人。结婚关系的当事人指正式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缔结婚姻关系的申请,要求依法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离婚关系当事人必须是法律承认的具有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2)家庭关系主体指的是发生特定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义务关系的亲属。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是存在法定权利义务关系的亲属都是家庭关系的主体。(3)婚姻关系主体身份的存在只限于缔结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的当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是家庭关系的主体。

3.如何才能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

答案参考答案: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是宪法这一原则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具体体现,它的根本要求是,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男女两性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承担义务,禁止一切性别歧视。全面实现我国婚姻法的男女平等原则,需要社会各个方面和全体公民的不断努力。必须在迅速发展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基础上,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我们已经有了明确的法律原则,进一步完善具体的法律规则并为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创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和司法环境,是我们今后的重要任务。4.为什么在实行男女平等原则的同时还要强调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答案参考答案: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对男女平等原则的必要补充。所以要在确立男女平等原则的同时特别规定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主要是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1)社会原因。由于妇女权利的实际行使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受着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的影响以及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强调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男女平等的真正实现。(2)自然原因。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女性作为直接的生育者在人口的再生产中承受着更加繁重的负担,对她们的合法权益给予特殊保护不论是在当前还是在以后都是完全必要的。

5.把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一项法律原则有何重要意义?

答案参考答案:(1)人口的繁衍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用法律手段来调节人们的生育行为,确立相应的导向和要求,在历史上就曾屡见不鲜。在当代世界,计划生育已经成为公认的概念和重要的话题。(2)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它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对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保证可持续发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3)依法生育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从微观上说,具体的人口生育是婚姻行为的结果之一,因此,计划生育必须落实到家庭生活中。《婚姻法》中的计划生育原则是实现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具体法律保障。

6.修正后的《婚姻法》对基本原则有什么补充?为什么?

答案参考答案:(1)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这一原则性规定完全符合夫妻关系本质的要求。它既是从法律上对曲解和滥用“婚姻自由”权利,为了满足个人私欲而建立不正当的婚外两性关系行为的根本否定,从长远的角度看,也是健全我国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保护公民的合法婚姻家庭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正常秩序和保证其健康发展的需要。(2)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这一规定有利于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加强婚姻家庭领域中的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形势下,认真遵循这一原则,对于建立新型的家庭关系,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广大公民生活的幸福具有重要的意义。(3)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一补充具有极强的针对性,目的在于维护社会主义婚姻制度,保证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正常与稳定。(4)禁止家庭暴力。增设这一禁止性的规定,宣告了一切家庭暴力行为的违法性。这对于保障广大公民、尤其是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人身权利,必将发挥重大的积极作用。

第七题论述题

1.如何正确理解婚姻自由原则?

答案参考答案:(1)婚姻自由原则的内容是,凡是具有婚姻行为能力的人,都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非法干涉。(2)婚姻自由原则的确立是对封建包办强迫婚姻的根本否定。它体现了社会主义婚姻关系的根本要求和国家对公民合法婚姻权利的充分保护。(3)婚姻自由原则赋予婚姻当事人(包括结婚当事人和离婚当事人)以充分的选择权和决定权。但是,这种个人独立的选择权和决定权并不意味着婚姻的成就或者解除,任何婚姻行为都要受两种基本因素的制约。第一,必须受婚姻关系社会性的制约。任何人对结婚或者离婚的选择和决定都必须合乎法律的要求,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基本界限。第二,必须受婚姻关系相对性的制约。一方面,缔结婚姻关系必须有双方的合意,如果企图将个人意愿强加给另一方,恰恰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另一方面,如果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完全契合,各自的离婚自由权利自然可以得到实现;如果缺乏充分的合意,一方享有表达离婚意愿的自由,另一方也有表达不离婚意愿的自由,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一方的自由权利就只能表现为一种诉权,即提起离婚诉讼的自由权,而不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权。总之,婚姻自由原则是我国全部婚姻制度的基石。婚姻自由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们应当坚决维护和贯彻这一基本原则,同时注意防止对婚姻自由权的滥用。

2.论述题《婚姻法》总则规定的六个“禁止”的内容及其必要性。

答案参考答案:六个“禁止”是《婚姻法》总则中确立的对基本原则的辅助性规范,目的在于确保我国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的实施。(1)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这项规定是为了保障婚姻自由原则的切实贯彻执行。包办婚姻指对婚姻当事人具有一定支配能力的第三人不顾当事者本人的意愿,强制代为决定其婚姻关系的行为。买卖婚姻是指第三人以获取钱财为目的,采取强迫、威胁等手段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指除了包办、买卖婚姻以外,非法干涉公民独立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这些行为都被法律所严格禁止,根据情节和后果的轻重,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者行政法律责任,如果使用了暴力手段,构成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的,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被胁迫的结婚当事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2)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一方或者一方的亲属,以索取一定数量的财物作为结婚条件的行为。这种婚姻虽然基本上是自主自愿的,但是它设定了一方支付一定财物为婚姻关系的成立的条件,将财产关系作为人身关系的前提,同样不符合婚姻自由原则的要求,不利于建立以感情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婚姻关系,因此也为我国法律所禁止。在执行这项法律规定的时候,应当注意划清借婚姻索取财物与正常赠与之间的界限;注意对借婚姻“索取财物”与借婚姻关系“骗取财物”加以区别。(3)禁止重婚。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重婚行为公然违反一夫一妻原则,必须严加禁止。在我国,重婚属于犯罪行为,不但重婚的婚姻无效,而且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4)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与第三人建立相对稳定的同居关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严重违背“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原则,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修改后的《婚姻法》明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具有极强的针对性,目的在于维护社会主义婚姻制度,保证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正常与稳定。(5)禁止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可以发生在夫妻之间,也可以发生在父母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以及兄弟姐妹之间。这种行为不但与社会上的暴力行为一样是对公民基本人身权利的侵害,而且不利于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婚姻法》第32条将“实施家庭暴力”作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第五章中具体规定了对严重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措施以及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对于保障广大公民、尤其是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必将发挥重大的积极作用。(6)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虐待是指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手段,比如打骂、冻饿、恐吓、限制人身自由、有病不予医治等等,对家庭成员进行精神上的和肉体上的折磨、摧残,使其遭受严重痛苦的行为。遗弃是应当履行抚养、扶养、赡养义务而故意不履行,使被害人的身心蒙受严重损害的行为。虐待和遗弃的受害人往往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本应得到更多的关爱和保护,却因为行为人的不法行为而受到严重伤害。这是国家、社会和广大公民所绝对不能容忍的。禁止虐待和遗弃是我国《婚姻法》的

一贯立场;对于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应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刑事制裁。

第八题判断题

1.婚姻家庭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婚姻家庭关系产生、和消灭的客观事实。

答案:变更

2.成为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前提条件,从事一定的婚姻家庭法律行为,实际介入到婚姻家庭关系之中是必要条件。

答案:取得法定资格

3.任何时期的婚姻家庭法总是与当时的道德观念和为社会所承认的道德规范紧密联系在一起。

答案:占据统治地位

4.婚姻家庭法律原则可以区分为原则和辅助规范、一般性原则和特别原则。

答案:基本

5.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答案:敬老爱幼

6.在婚姻自由原则下,如果没有离婚合意,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一方的自由权利就只能表现为自由权,而不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权。

答案:提起离婚诉讼的

7.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答案:家庭的生活

8.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根本要求是,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男女两性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承担义务,禁止。

答案:一切性别歧视

9.2001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是调整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法律。

答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10.我国制定了专门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保障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政治权利、人身权利以及文化教育、劳动、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做了全面的规定。

第三章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

1.最早在宪法中正式宣布用法律婚取代宗教婚的是(B)。

A.英国B.法国C.荷兰D.德国

2.我国法律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这一规定的核心在于(C)。

A.禁止兄弟姐妹结婚B.禁止堂兄弟姐妹结婚C.禁止表兄弟姐妹结婚D.禁止不同辈分的亲属结婚3.依照《唐律疏议》的规定,婚约订立后,如果男方毁约,需要承担(A)。

A.民事责任B.刑事责任C.行政责任D.混合责任

4.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A)。

A.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B.应指导未成年人的订婚行为C.不得干涉未成年人订立婚约D.应阻止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5.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A)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A.常住户口所在地B.经常居住地C.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D.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临时居住地

6.按照《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精神,对当事人提出的结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D)。

A.应当公告10天B.应当公告15天C.应当公告30天D.无须公告

7.按照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这些档案应当(A)。

A.长期保管B.保管3年以上C.保管5年以上D.保管10年以上

8.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补办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B)。A.从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时起算B.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C.从双方共同生活时起算D.从双方起诉离婚时起算

9.没有配偶且有没有婚姻障碍的一男一女以夫妻互待同居生活的,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C)。

A.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B.按离婚处理C.不予受理D.有子女的按照离婚处理

10.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是(A)。

A.人民法院B.婚姻登记机关C.公安机关D.人民检察院

11.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是(B)。

A.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B.婚姻关系中受胁迫一方C.婚姻关系当事人的近亲属D.婚姻关系中受胁迫一方的近亲属

12.我国对无效婚和可撤销婚均采取的态度(A)。

A.宣告一律溯及既往B.宣告一律不溯及既往C.宣告婚姻无效不溯及既往D.宣告撤销婚姻不溯及既往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

1.当代婚约的特点是(ABCD)。

A.婚约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B.婚约的订立须有男女双方本人的合意C.婚约没有强制履行的效力D.婚约可凭双方或者一方意愿随时解除

2.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第2条的规定,中国大陆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AC)。

A.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B.省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C.乡(镇)人民政府D.接受授权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

3.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ACD)。

A.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B.不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C.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D.办理婚姻证书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4.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权人,为(ABC)。

A.婚姻关系当事人B.当事人的近亲属C.基层组织D.人民检察院

5.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AB)。

A.婚姻关系当事人B.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C.当事人的一切近亲属D.患病者的一切近亲属6.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撤销婚姻的主管机关是(AB)。

A.人民法院B.婚姻登记机关C.户籍管理机关D.人民检察院

第三题不定项选择题

1.甲男的母亲是甲女的姨母,甲男和乙女属于(CD)。

A.直系血亲B.二代以内旁系血亲C.三代以内旁系血亲D.四代以内旁系血亲

2.甲男的母亲是甲女的姨母,甲男和乙女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且均无禁止结婚的疾病,二人要求结婚,依照我国现行法律(B)。

A.可以结婚B.不得结婚C.女方实施绝育手术后可以结婚D.女方超过50岁可以结婚

3.甲男的母亲是甲女的姨母,如果甲男是其母的养子而非自然血亲,他与乙女是否可以结婚?(BC)

A.可以结婚B.不得结婚C.甲男与其养母解除收养关系后可以结婚D.双方保证不生育子女可以结婚4.甲男和乙女完全符合结婚条件,二人如果要求结婚,申请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AB)。A.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B.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近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C.基层组织的证明D.婚前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5.甲男和乙女完全符合结婚条件,二人如果要求结婚,如果甲男在国外(D)。

A.可以出具自愿与对方结婚的书面材料由女方单独办理结婚登记B.可以委托他人代办结婚登记C.可以由所在单位出面代为办理结婚登记D.必须回国亲自办理办理结婚登记

第四题填空题

1.中国古代的“六礼”是: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

答案:纳征

2.在19世纪中叶爆发的太平天国农民革命中,《》提出了“凡天下婚姻不论财”的主张,对封建婚姻制度发起了首次冲击。

答案:天朝田亩制度

3.我国《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

答案: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4.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答案: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5.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根据:一方面是优生学的原理,另一方面是的要求。答案:伦理观念

6.中国古代确立“同姓不婚”原则,一方面是人们在长期的实践中已经认识到“男女同姓,”的道理,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维护宗法关系和宗族秩序,即所谓“娶于异姓,所以也”。

答案:其生不蕃、附远厚别

7.《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

答案:确立夫妻关系

8.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答案:1994

9.我国《婚姻法》第10条具体规定了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即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以及的。

答案:未达到法定婚龄

10.《婚姻法》第12条所规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第五题名词解释

1.结婚实质要件

2.掠夺婚

3.有偿婚

4.事实婚

5.有配偶者与人同居

6.婚姻无效

第六题判断题

1.中国古代的“六礼”并非法定结婚程序,而是一种通行习惯。(√)

2.在我国,自然人具有一般民事行为能力并不一定具有结婚行为能力。(√)

3.在古代社会,订立婚约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如果无故违约要承担法律责任,受到相应的制裁。(√)4.从我国国情出发,为了尊重人民群众的习俗,凡是结婚双方协议在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后举行仪式的,从举行仪式之日起确立夫妻关系。(×)

5.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因为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用书面形式明确表示结婚意愿,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属实的应予办理结婚登记。(×)

6.事实婚的效力与事实重婚的刑事法律责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不可分割。(×)

7.婚姻无效制度是近代法律确定的,古代法律没有关于婚姻效力的规定。(×)

8.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应当首先进行离婚案件的审理。(×)

9.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0.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

第七题简答题

1.简述结婚行为的主要特征。

参考答案:当代的结婚行为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结婚是双方行为。任何结婚关系的主体,都必须由两个自然人组成,既不能是单一的,也不能是多数的。我国法律不承认同性婚姻,《婚姻法》明确规定结婚是“男女双方”之间的法律行为。在我国,“双方行为”,是指的作为结婚关系主体的一男一女的共同行为。(2)结婚是法律行为。婚姻的成立是夫妻关系产生的原因,将要导致一系列亲属权利义务的发生,当代各国都十分注意用法律手段对结婚行为加以规范,以建立良好的的婚姻家庭秩序。任何人都必须依法行使而不能滥用结婚权利。(3)结婚是身份行为。在当代社会,结婚行为是一种比较纯粹的身份行为,而绝不是商业行为。尽管婚姻关系的成立会导致当事人之间财产关系的变更,但是这种变更仅仅是身份行为的后果,而不是结婚所追求的目的。

2.简述结婚制度的发展历程。

参考答案:(1)古代结婚制度。基本轨迹是由个体婚形成初期的掠夺婚发展到通行的包办婚,包括有偿婚、聘娶婚、赠与婚等等。在中世纪的欧洲盛行宗教婚。(2)近、现代自由婚的确立。到16世纪,荷兰率先出现了选择民事婚制度。18世纪法国宪法正式宣布用法律婚取代宗教婚。进入19世纪后,英国、德国等许多国家也相继确认了法律婚制度。资产阶级法律婚将婚姻确立视为男女双方的自由权利,许多西方学者用“契约论”来诠释婚姻关系,因此,近代的法律婚又称为自由婚(或称“共诺婚”)。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婚姻自由已经成为一项世界公认的婚姻准则。(3)社会主义结婚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十月革命后的前苏联首先确立了一系列社会主义结婚制度法律原则。新中国建立后,在1950年《婚姻法》中建立了新民主主义的结婚制度;1980年《婚姻法》及其在2001年的修正,使得具有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的结婚制度不断健全。3.我国社会主义结婚制度有何基本特点?

参考答案:(1)保障结婚自由,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意愿,保护公民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合法权益。(2)科学合理地规定结婚条件,尽量做到公民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高度统一。(3)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加强对结婚行为的法律和行政监督,完善婚姻无效宣告和婚姻撤销机制,杜绝违法婚姻的产生。

4.如何理解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参考答案:(1)男女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任何一方都不得对他方实施任何强制行为,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2)男女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即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在了解对方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具有与对方结为夫妻、共同生活的真正意愿。(3)男女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自为。结婚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行为,任何第三者都无权干涉。

5.简述法定婚龄的立法依据。

参考答案:法定婚龄亦称适婚年龄,即法律所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法定婚龄的确定依据两个基本因素:(1)自然因素,即人的生理和心理状况。这取决于婚姻关系固有的自然属性。只有生理发育和心理接受能力相对成熟,才有实质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可言。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民族中,人的发育期和成熟期并不完全

一致,在确定法定婚龄时,绝对不能无视自然规律的要求。(2)社会因素,也就是政治、经济、文化和人口发展的要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环境下,这种要求是很不一致的。如中国古代有的政权曾用法律强制早婚,目的在于迅速增加人口,以满足发展经济和进行战争的需要。而我国现行法律适当提高了法定婚龄,主要是充分考虑了控制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实行计划生育的需要。所以,社会发展的需求是影响法定婚龄的极其重要的因素。

6.简述法定婚龄和晚婚晚育的关系。

参考答案:(1)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是“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是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不一定是人们的结婚最佳年龄,更不是必须结婚的年龄。(2)从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婚姻法》还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所谓晚婚是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晚育是指已婚女子在24岁以后生育第一胎。(3)法定婚龄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晚婚晚育是倡导性规范,在实践中既不能用晚婚年龄作为法定婚龄,也应大力宣传晚婚晚育的重要性。对实行晚婚的,应该依法予以鼓励和照顾。7.请列举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称谓。

参考答案:兄弟姐妹(同胞的和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伯叔、姑、侄、侄女;舅、姨、甥、甥女。

8.何谓婚约?我国法律对婚约的态度是什么?

参考答案:(1)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2)我国法律对婚约的态度是:第一,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法律既不禁止订立婚约,也不提倡。第二,如果订立婚约,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法律不允许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第三,婚约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可凭双方或一方意愿随时解除。

9.简述我国结婚登记制度的意义。

参考答案:(1)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2)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维护婚姻登记制度,是保护合法婚姻关系、保护当事人根本利益的需要。它有利于贯彻婚姻法的基本原则,防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防止早婚、重婚,防止患有不应结婚的疾病者结婚,防止禁婚亲结婚和其他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减少纠纷,维护安定的家庭秩序和和睦的家庭关系。

10.简述我国的结婚登记程序。

参考答案:(1)结婚登记机关。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第2条的规定,中国大陆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同时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在管辖问题上,该条例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2)结婚登记程序。第一,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主要是两种:一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是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二,审查程序。按照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这就赋予了婚姻登记机关对结婚申请的审查权和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的询问权。经过审查和询问,对于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违反结婚实质要件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对于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第三,即时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当事双方从领取结婚证时起,婚姻关系即宣告确立,无论是否同居或者是否举行仪式,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随之发生。11.关于事实婚,我国《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何具体规定?

参考答案:(1)《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2)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规则。200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具体而言是:第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

实婚姻处理”;第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12.简述同居的种类及处理原则。

参考答案:(1)同居,指的是没有合法夫妻身份的男女共同居住生活。同居包括三种:一种是有配偶者与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第二种是双方均无配偶,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第三种是单纯的同居关系,指双方均无配偶,虽然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但并不以夫妻互待。(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修改后的《婚姻法》明文禁止的行为。当事人双方应当停止这种违法行为,解除同居关系。如果属于包养暗娼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配偶要求离婚以及请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3)没有配偶且没有婚姻障碍的一男一女以夫妻互待同居生活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手续。(4)单纯的同居关系只是一种社会现象而并不属于法律规范的行为。如果双方有结婚意愿并符合法定条件,自应依法进行结婚登记。如果因解除同居关系发生子女抚养或者财产纠纷,应协议处理或者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3.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可撤销的原因是什么?

参考答案:(1)我国《婚姻法》规定,“因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从性质上说,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违背自由原则,也是违法婚姻。我国《婚姻法》之所以没有将这种婚姻规定为无效婚姻,主要原因是充分尊重受胁迫一方当事人的意愿,赋予其高度的自主权利。如果受胁迫的当事人拒绝接受婚姻的后果,国家给予支持;如果受胁迫当事人自愿接受了婚姻后果,国家也不强制加以干预。(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可见,这里胁迫行为的主体是指一方当事人;胁迫行为的内容是如果不同意与其结婚将要给对方本人或者其近亲属造成人身的或财产的方面的实际损害;胁迫的目的是使对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与其结婚。

14.撤销婚姻关系和宣告婚姻无效的主管机关是否相同?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婚姻撤销的请求权人是如何规定的?为什么?

参考答案:(1)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限于人民法院,撤销婚姻的主管机关既包括人民法院,也包括婚姻登记机关。(2)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这样规定是和结婚主体享有完全的婚姻自主权相适应的。结婚是当事人自己决定的,是否请求撤销当然也应由被胁迫的当事人自己决定。如同除当事人以外的任何人都不能代替其本人决定结婚问题一样,除被胁迫方本人之外的任何人都不享有撤销婚姻的请求权。

15.在具体程序上,宣告撤销婚姻关系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参考答案:(1)受胁迫一方的撤销请求可以向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依法审查,情况属实的,宣布撤销婚姻登记并收回结婚证。(3)受胁迫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立案审理,并可以根据情况决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查明确系因胁迫而结婚的,应依法作出撤销婚姻关系的判决。(4)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16.婚姻被宣告无效和被撤销,如何保护有关当事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参考答案:(1)被依法撤销的婚姻,以及因为违反禁婚亲的规定、患有禁婚疾病以及当事人未达法定婚龄而被宣告无效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以外,可以视为共同共有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2)因重婚被宣告无效的婚姻,重婚的婚姻当事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不能按照共同财产对待,在处理有关财产问题时,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3)当事人如果在同居期间生有子女,其婚姻关系被确认为无效或者撤销,不影响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

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子女成年后,则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也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八题论述题

1.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哪些结婚必备条件?如何理解和执行?

参考答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必备条件包括三个方面:(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上的具体体现。全面理解这一规定的基本精神,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结婚当事人必须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结婚行为能力是指符合法定条件,能够从事结婚行为并独立承担相应后果的能力。具有结婚行为能力是进行独立判断题,实行婚姻自主的前提。我国的结婚行为能力的年龄远远高于一般民事行为能力年龄,这就意味着,具有一般民事行为能力并不一定具有结婚行为能力。精神健全的自然人只有在达到法定年龄以后才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凡属未达法定婚龄、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以及有其它婚姻障碍的人,均不得作为结婚法律关系主体。第二,结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自愿、真实。首先,男女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任何一方都不得对他方实施任何强制行为,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其次,男女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这里的“真实”,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在了解对方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具有与对方结为夫妻、共同生活的真正意愿。这种意思表示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也不能附加期限。再次,男女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自为。结婚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行为,任何第三者都无权干涉。第三,结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合法。一方面是结婚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合法。这种意思表示只能是对缔结婚姻关系的态度,也可以同时就婚后共同生活的财产关系依法作出约定。但是不允许附加与法律相抵触、与婚姻本质相违背的条件。另一方面是结婚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形式必须合法。双方有关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亲自在婚姻登记机关作出明确表达始被国家认可,在其他任何场合的表述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2)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亦称适婚年龄,即法律所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法定婚龄的确定依据两个基本因素:一个是自然因素,即人的生理和心理状况。另一个是社会因素,也就是政治、经济、文化和人口发展的要求。我国现行《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对此规定,应当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我国现行法定婚龄比原《婚姻法》的规定提高了两岁,且明定实周岁计算法。所以作出这样较高婚龄的规定,是为了在不违背基本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有利于“实行计划生育”国策的贯彻。第二,正确认识和处理法定婚龄和晚婚晚育之间的关系。法定婚龄是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不一定是人们的结婚最佳年龄,更不是必须结婚的年龄。从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法律提倡“晚婚晚育”。所谓晚婚是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晚育是指已婚女子在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法定婚龄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晚婚晚育是倡导性规范,在实践中既不能用晚婚年龄作为法定婚龄,也应大力宣传晚婚晚育的重要性。对实行晚婚的,应该依法予以鼓励和照顾。(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基本要求是在同一时期里一个丈夫只能有一个妻子,一个妻子只能有一个丈夫。有配偶者在婚姻关系终止前不得结婚,无配偶者也不得与有配偶者结婚。结婚双方必须遵守这一原则,否则将构成重婚,并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哪些结婚禁止条件?如何理解和执行?

参考答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禁止条件包括两类,一类是禁止结婚的亲属,另一类是禁止结婚的疾病。(1)禁止结婚的亲属。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根据:一方面是优生学的原理。科学研究成果表明,血缘关系太近的男女结婚,易将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遗传给子女后代,有害于民族的健康和人类的发展。另一方面是伦理观念的要求。各国禁止结婚的血亲范围不同,往往与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伦理传统密切相关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正确理解和执行这一规定,应当注意以下两点:第一,禁止结婚的直系血亲,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这里的直系血亲不但包括自然血亲,而且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第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与己身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具体包括:兄弟姐妹(同胞的和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伯叔与侄女、姑与侄、舅与甥女、姨与甥,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在以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中,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以及不同辈分的较近血亲之间,在我国传统上一般是不结婚的,这一规定的核

心在于禁止表兄弟姐妹结婚,也就是禁止长期流传的“中表婚”。(2)禁止结婚的疾病。禁止患有某些特定疾病者结婚,取决于婚姻的本质和婚姻关系的基本特征,是保护当事人根本权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需要。我国现行《婚姻法》对禁止结婚的疾病采用了概括主义的立法,其第7条规定: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结婚。哪些疾病属于禁止结婚的疾病,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以及《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等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确认。目前,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有:在传染期内指定的传染病,如性病、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的其他传染病;在发病期内有关的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特别应该注意的是,虽然我国法律没有明文禁止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结婚,但是,为了自己和下一代的健康,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如申请结婚,双方都应接受医学咨询。

3.无效婚和可撤销婚有何联系和区别?试述我国的婚姻无效制度。

参考答案:(1)无效婚是指一经有关机关宣告,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可撤销婚是指经过权利人的申请,被有关机关宣告撤销的婚姻。无效婚和可撤销婚都是违法婚姻,一经宣告,都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国家保护。二者的区别在于:第一,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婚姻。即当某项婚姻关系符合法定可撤销条件时,是否撤销,取决于有撤销请求权的一方当事人的态度。如果有撤销请求权的当事人依法行使请求权,该项婚姻应予撤销;如果有撤销请求权的当事人放弃请求权,该项婚姻则为有效。第二,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利人比较广泛,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权利人仅限于婚姻关系中受胁迫的一方。第三,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仅限于人民法院,宣告撤销婚姻的机关除人民法院外还包括婚姻登记机关。(2)我国的婚姻无效制度要点如下:第一,婚姻无效的原因。我国《婚姻法》第10条具体规定了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这四种情形都属于违反法定结婚实质要件的范畴,即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以及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第二,主管机关。宣告婚姻无效的主管机关是人民法院。第三,请求权人和被申请人。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以提出宣告的理由不同而有所区别: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双方当事人的一切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被申请人,如果请求人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被申请人则是另一方当事人。如果请求人是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被申请人则是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第四,婚姻无效条件变化的法律后果。重婚的婚姻和禁婚亲之间的婚姻,其无效的条件不因时间的延续和其他情况的变化而消失。当事人不到法定婚龄的婚姻和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其无效的条件可因情况的变化而消失。凡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五,审判规则。由于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是法律强制事件,不能通过协议办法解决,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如果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而原告申请撤诉的,也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第六,婚姻被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其一,被宣告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其二,被宣告无效的婚姻双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所规定的夫妻身份及因此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其三,当事人如果在同居期间生有子女,其婚姻关系被确认为无效不影响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子女成年后,则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也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九题案例分析

1.王某(男)与彭某(女)是小学同学,同村居住,1992年双方18岁的时候,由父母给他们订了亲,遂以夫妻名义住在了一起,并生育一子。2000年,王某外出务工,结识了女工秦某,不久即租房同居,并于2002年2月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彭某离婚。彭某则以《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规定为根据提出反诉,要求保护自己与王某的婚姻关系,排除秦某的妨害行为。请问人民法院应如何对待双方的诉请?参考答案:(1)当事双方1992年以夫妻名义同居时不到法定婚龄,王某起诉“离婚”时已经符合结婚实质

要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应告知当事人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双方补办了结婚登记,按照离婚诉讼审理;如果双方不补办结婚登记,则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2)如果双方不补办结婚登记,不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即使双方补办了结婚登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彭某仅以《婚姻法》第4条为依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

2.赵某(男)与孙某(女)均已达到法定婚龄,双方的母亲是姐妹,二人于2002年5月发生两性关系导致孙某怀孕,在父母的敦促下,于同年12月隐瞒姨表兄妹关系,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于2003年2月生下一个有智力缺陷的女儿。2003年5月,赵某的祖父向人民法院提请要求宣告赵、孙的婚姻关系无效。经审理,查实双方确系禁止结婚的亲属,且均不愿意抚养女儿。人民法院随即判决双方婚姻关系无效,其女儿由孙某抚养,赵某承担部分抚养费用。孙某不服,提出上诉,认为:第一,赵某之祖父无权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请;第二,人民法院审理中未进行调解即宣告婚姻无效,违反法定程序;第三,为了保护女方权益,即使婚姻无效,双方所生女儿也应由男方抚养。请问,二审人民法院应否支持孙某的主张?

参考答案:二审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孙某的主张。理由如下:(1)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权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赵某的祖父属于赵某的近亲属,因此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赵、孙婚姻无效的申请。(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一审法院对婚姻效力问题不作调解是有充分根据的。(3)由于当事双方均不愿意作为他们女儿的直接抚养方,一审法院根据《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的规定,判决归孙某抚养,赵某承担部分抚养费用,于法有据,也有利于其女儿的成长。

第四章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

1.夫妻一体主义的根本特征是(C)。

A.夫妻合为一体,人格皆不独立B.夫妻人格和财产合而为一C.夫权统治D.父权至上

2.从两性关系的历史发展看,夫妻人身自由权问题的实质,在于已婚妇女是否享有(A)。

A.社会生活中的各项权利B.家庭生活中的各项权利C.人身方面的各项权利D.财产方面的各项权利3.我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1年12月29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B)》。A.人口法B.人口与计划生育法C.计划生育法D.人口与节制生育法

4.妻将婚前财产的产权交夫统一享有,仅保留返还请求权;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夫须把这笔财产或其折价金额返还给妻或妻的继承人。这种夫妻财产制称作(B)。

A.联合财产制B.统一财产制C.共同财产制D.吸收财产制

5.1930年公布的《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规定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B)。

A.统一财产制B.联合财产制C.共同财产制D.分别财产制

6.我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夫妻财产制是(B)。

A.联合财产制B.一般共同制C.分别财产制D.婚后所得共同制

7.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在当事双方离婚时,属于一方婚前所有的不动产(D)。

A.结婚五年之后即视为夫妻共同所有B.结婚八年之后即视为夫妻共同所有C.结婚十年之后即视为夫妻共同所有D.仍然属于本人所有

8.进行夫妻财产约定,应当(A)。

A.采用书面形式B.采用口头形式C.进行公证D.有第三人见证

9.实行法定夫妻财产制,夫或妻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B)。

A.不再偿还B.由生存一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由死者子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D.由死者继承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0.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继承权(B)。

A.因实际无法行使而丧失B.不受影响C.由其子女代位继承D.由其父母代位继承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

1.我国计划生育的基本目标是(ABC)。

A.降低人口增长速度B.控制人口数量C.提高人口素质D.减少城市人口总量

2.20世纪以来各国法律中确认的夫妻财产制,主要有(BCD)。

A.吸收财产制B.联合财产制C.共同财产制D.分别财产制

3.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下,“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ABCD)。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B.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C.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D.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

4.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精神,夫妻财产约定可以采用(ABD)。

A.分别财产制B.一般共同制C.联合财产制D.混合财产制

5.实行法定夫妻财产制,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BC)。A.一般应按照个人债务处理B.一般应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C.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按个人债务处理D.由债权人决定由谁偿还

第三题不定项选择题

1.甲男和乙女是夫妻,有一个6岁的女儿丙。2006年春节,丙收到压岁钱3000元。甲得到单位发放的节日补贴1500元,他将其中的1000元送给了丙。乙在国外的叔叔给她汇来500美元,附言说:“这是给你的,自己买件新衣吧”。但是乙并没有用来购买衣服,而是存入了银行。丙得到的3000元压岁钱(CD)。A甲乙丙三人共同享有所有权B甲乙享有所有权C.丙单独享有所有权D.甲乙拥有管理权

2.甲男和乙女是夫妻,有一个6岁的女儿丙。2006年春节,丙收到压岁钱3000元。甲得到单位发放的节日补贴1500元,他将其中的1000元送给了丙。乙在国外的叔叔给她汇来500美元,附言说:“这是给你的,自己买件新衣吧”。但是乙并没有用来购买衣服,而是存入了银行。甲得到的1500元节日补贴(A)。A.属于甲乙夫妻共有B.属于甲个人所有C.属于甲乙丙三人共有D.剩余的500元属于甲乙夫妻共有3.甲男和乙女是夫妻,有一个6岁的女儿丙。2006年春节,丙收到压岁钱3000元。甲得到单位发放的节日补贴1500元,他将其中的1000元送给了丙。乙在国外的叔叔给她汇来500美元,附言说:“这是给你的,自己买件新衣吧”。但是乙并没有用来购买衣服,而是存入了银行。甲送给丙1000元,如果乙表示异议(BC)。A.赠予无效B.赠予有效C.应由甲从个人财产中支付D.应由甲乙共同财产中支付

4.甲男和乙女是夫妻,有一个6岁的女儿丙。2006年春节,丙收到压岁钱3000元。甲得到单位发放的节日补贴1500元,他将其中的1000元送给了丙。乙在国外的叔叔给她汇来500美元,附言说:“这是给你的,自己买件新衣吧”。但是乙并没有用来购买衣服,而是存入了银行。乙的叔父汇来的500美元(C)。A.属于甲乙夫妻共有B.属于甲乙丙共有C.属于乙个人所有D.所有权未定

5.甲男和乙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有一子丙,住在甲男婚前继承的4间房屋中,婚后夫妻存款40万元。后甲男因病去世。甲男的遗产包括(AD)。

A.房屋4间B.40万元存款C.房屋2间D.20万元存款

6.甲男和乙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有一子丙,住在甲男婚前继承的4间房屋中,婚后夫妻存款40万元。后甲男因病去世。如果甲男并无其他近亲属,乙女应当继承(AD)。

A.房屋2间B.房屋1间C.存款20万元D.存款10万元

7.甲男和乙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有一子丙,住在甲男婚前继承的4间房屋中,婚后夫妻存款40万元。后甲男因病去世。如果甲男留有遗嘱,指定丙为其全部遗产继承人,则乙女享有所有权的财产是(B)。A.房屋2间B.20万元存款C.40万元存款D.无

第四题填空题

1.夫妻关系的内容,就其性质可以分为人身关系和两个方面。

婚姻法试题及答案

最新婚姻法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第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加以肯定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的高级形式是() A.血缘群婚B.对偶婚 C.乱婚D.普那路亚群婚 2.下列不属于婚姻家庭社会功能的是() A.实现人口再生产B.组织经济生活 C.维护社会治安D.文化教育 3.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A.互相爱护B.互敬互爱 C.互相尊重D.互相敬重 4.“法律视婚姻仅为民事契约”这一说法出自1791年的哪一国宪法? A.法国B.德国 C.日本D.瑞士 5.按照姻亲的分类,妯娌、连襟属于() A.血亲的配偶B.配偶的血亲 C.血亲的配偶的血亲D.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6.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定的期限内提出,这个期限是() A.二年B.一年 C.六个月D.三个月 7.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男女结婚的() A.最理想的年龄B.最适宜的年龄 C.最高年龄D.最低年龄 8.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这一规定体现了() A.男女平等原则B.一夫一妻原则 C.保护妇女利益原则D.婚姻自由原则 9.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D.代位继承人 10.根据《收养法》规定,成立收养的唯一必经程序是() A.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B.向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登记 C.向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登记D.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11.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A.20周岁以上B.30周岁以上 C.40周岁以上D.50周岁以上 12.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 A.由双方协商处理B.自行恢复 C.由法院判决是否恢复D.永不恢复 13.我国诉讼离婚中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A.夫妻感情不和B.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C.夫妻感情基础丧失D.对子女和财产已妥善处理 1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

婚姻家庭法练习题

婚姻家庭法练习题 第一部分单项选择题 1、黄某与唐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平均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黄某偿还,经查,黄某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婚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B) A、如唐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黄某追债5万元 B、如黄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唐某追债10万元 C、刘某只能要求黄某偿还10万元 D、刘某只能要求唐某偿还10万元 2、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一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且经甲申请法院已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B)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 3、韩某(男)和戴某(女)2003年结婚。韩某婚前有一套住房,婚后双方一起购买了一套住房。戴某要求韩某把其婚前所有的房屋赠送给自己,韩某书面允诺,但未去房产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戴某多次要求韩某去办理产权过户,遭到韩某拒绝。戴某认为韩某说话要算话,便起诉到法院,要求韩某履行约定,将房屋过户到她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A、韩某在房屋过户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B、韩某与戴某订立了赠与合同,因此不得撤销赠与 C、如戴某要求与韩某离婚,则韩某可以撤销赠与 D、如韩某和戴某婚姻持续8年以上的,则不能撤销赠与 4、王霞与现役军人陈强婚后感情冷淡,王霞准备向陈强提出离婚。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 A、王霞要求离婚需征得陈强同意,但陈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B、王霞要求离婚需征得陈强同意,但离婚原因在陈强一方的除外 C、王霞要求离婚无需征得陈强同意,只要双方感情破裂即可 D、王霞要求离婚需征得陈强同意,但王霞无过错的除外 5、单身女李某想收养一个11岁男童。在律师提供的自行意见中,错误的一项是(D) A、收养应经11岁男童同意 B、李某必须年满30周岁 C、李某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D、李某与被收养男童的年龄应当相差30周岁以上 6、中国留学生甲和日本姑娘乙准备结婚,乙主张在日本结婚,甲打算带着乙回中国结婚,只要他们的婚姻(ABC)

婚姻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婚姻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共10小题) 1.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婚姻形态是血缘群婚制,它排除了 __________。答案:直系血亲 2.在亲属法上,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单位,称为__________。 答案:亲等 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禁婚亲的范围是直系血亲和__________。答案:三代以内 4.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我国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__________的有关规定。 答案:受其抚养教育的 5.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怀孕期间、哺乳期内和__________的六个月内,男方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 答案:终止妊娠后 6.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__________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答案:住房 7.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其__________。 答案:父母 8.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时,应抚养父母已经死亡或 __________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答案:父母无力抚养 二、单项选择题(共10小题) 1.下列各种亲属关系中,属于两代以内直系拟制血亲的是(B)。

A.兄姐与弟妹 B.养父母与养子女 C.祖父母与孙子女 D.继父母与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2.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称为(D)。 A.包办婚姻 B.借婚姻索取财物 C.交换婚姻 D.买卖婚姻 3.甲失踪后,其妻乙依法申请宣告其死亡,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了死亡宣告。3个月后,乙与丙结婚。1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乙丙婚姻无效,恢复自己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C)。 A.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 B.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 C.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 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 4.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得撤销的事由是(B)。 A.欺诈 B.胁迫 C.乘人之危 D.重大误解

婚姻家庭继承法第1阶段练习题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第一阶段练习题 考试科目:《婚姻家庭法》(总分100分) ____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专业:学号:身份证号: 姓名:得分: 一、名词解释(2×5=10分) 1、婚姻 2、家庭 3、婚姻自由 4、重婚 5、家庭暴力 二、单项选择题(2×5=10分) 1、婚姻家庭的性质和特点主要由它的()所决定的。 A、社会属性 B、普遍性 C、自然属性 D、强制性 2、我国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 A、结婚自由和订婚自由 B、离婚自由和同居自由 C、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D、恋爱自由和解除婚姻自由 3、人民法院对于因重婚而提起的离婚纠纷,在处理时,应当()。 A、首先由刑庭处理刑事问题,然后才能由民庭处理离婚问题;先刑事后民事 B、由刑庭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来处理 C、由民庭按民事附带刑事案件来处理 D、告知当事人此案件须由人民检察院处理 4、从婚姻法的主要性质来说,婚姻法属于()的范畴。

A、财产法 B、程序法 C、身份法 D、契约法 5、我国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 A、结婚自由和订婚自由 B、离婚自由和同居自由 C、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D、恋爱自由和解除婚姻自由 三、多项选择题(2×5=10分) 1、婚姻法的特点有()。 A、普遍性 B、伦理性 C、任意性 D、禁止性 E、强制性 F、肯定性 2、在大陆法系各国,亲属法有()的编制方法。 A、法国式 B、德国式 C、英国式 D、美国式 四、简答题(10×5=50分) 1、婚姻法与民法的区别? 2、婚姻自由原则? 3、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 4、禁止家庭暴力原则? 5、一夫一妻原则? 五、论述题(20分)

婚姻法综合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婚姻法综合练习题及参 考答案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综合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共10小题) 1.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婚姻形态是血缘群婚制,它排除了之间的两性关系。 答案:直系血亲 2.在亲属法上,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单位,称为。 答案:亲等 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禁婚亲的范围是直系血亲和的旁系血亲。答案:三代以内 4.夫妻对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答案:共同所有的 5.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我国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答案:受其抚养教育的 6.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怀孕期间、哺乳期内和的六个月内,男方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 答案:终止妊娠后 7.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答案:住房 8.中国古代,实行以为主的离婚方式。 答案:出妻

9.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其。 答案:父母 10.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时,应抚养父母已经死亡或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答案:父母无力抚养 二、单项选择题(共10小题) 1.下列各种亲属关系中,属于两代以内直系拟制血亲的是(B)。 A.兄姐与弟妹 B.养父母与养子女 C.祖父母与孙子女 D.继父母与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2.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称为(D)。 A.包办婚姻 B.借婚姻索取财物 C.交换婚姻 D.买卖婚姻 3.甲失踪后,其妻乙依法申请宣告其死亡,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了死亡宣告。3个月后,乙与丙结婚。1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乙丙婚姻无效,恢复自己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C)。 A.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 B.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 C.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

婚姻家庭法习题

综合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共10小题) 1 答案:直系血亲 2 答案:亲等 3 答案:三代以内 4 答案:共同所有的 5 答案:受其抚养教育的 6.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 答案:终止妊娠后 7 答案:住房 8 答案:出妻 9 答案:父母 10

答案:父母无力抚养 二、单项选择题(共10小题) 1.下列各种亲属关系中,属于两代以内直系拟制血亲的是(B)。 A.兄姐与弟妹 B.养父母与养子女 C.祖父母与孙子女 D.继父母与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2.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称为(D)。 A.包办婚姻 B.借婚姻索取财物 C.交换婚姻 D.买卖婚姻 3.甲失踪后,其妻乙依法申请宣告其死亡,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了死亡宣告。3个月后,乙与丙结婚。1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乙丙婚姻无效,恢复自己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C)。 A.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 B.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 C.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 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 4.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得撤销的事由是(B)。 A.欺诈 B.胁迫 C.乘人之危 D.重大误解 5.甲9岁时父母死亡留下较大数额的遗产,甲由外祖父母抚养,甲的舅舅乙住在山区生活困难,甲的外祖父母经甲同意,将甲继承的20万元遗产中的2万元赠与乙。该赠与行为(A)。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效力未定 6.我国婚姻法所采用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B)。 A.分别财产制 B.婚后所得共同制 C.同一财产制 D.管理共同制 7.甲于1985年被李某夫妇收养,在对李某夫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同时,又对生父母尽了较多赡养义务,则(A)。 A.甲既能继承生父母财产,又能继承养父母财产 B.甲仅能继承养父母财产,因为与生父母权利义务关系已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解除 C.甲仅能继承养父母财产,但因为对生父母尽的赡养义务较多,因此可以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D.因为甲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父母子女关系恢复,因此,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 8.因感情不和分居满(C),确无和好可能的,应当准许离婚。 A.1年 B.6个月 C.2年 D.3年

婚姻法习题集大全

《婚姻家庭法》习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古代社会的亲属制度虽然形式各异,但基本上都是()。 A.以个人为本位B.以子女为本位C.以夫妻为本位D.以宗族为本位 2、在建国初期的婚姻家庭制度改革中,“贯彻婚姻法运动月”是指()。 A. 1952年3月B.1952年5月C.1953年3月D.1953年5月 3、“法律视婚姻仅为民事契约”的规定出于()。 A.1791年法国宪法 B.1804年法国民法典 C.1896年法国民法典 D.1926年俄罗斯婚姻家庭和监护法典 4、下列婚姻家庭制度中反映婚姻家庭关系的社会属性的是()。 A.关于结婚年龄的规定 B.对近亲结婚的限制 C.良贱不婚 D.以子女出生的事实作为确定亲子关系的根据 5、普那路亚婚是指()。 A、血缘群婚制 B、亚血缘群婚制 C、对偶婚制 D、一夫一妻制 6、在英美法系国家中,亲属法或婚姻家庭法采用下列何种编制方法() A.置于民法典的“人法”等编中B.在民法典中专设一编 C.由一系列单行法构成D.制定与民法典相平行的婚姻家庭法典 7、.在资产阶级国家的亲属法中,“未经合意不得成立婚姻”这一原则最早确立于()。 A.1970年美国统一结婚和离婚法 B.1896年德国民法典 C.1804年法国民法典 D.1898年英国婚姻条例 8、下列哪项禁止性的规定是修正后的婚姻法新增加的内容() A.禁止包办买卖婚姻B.禁止家庭暴力 C.禁止重婚D.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9、父母不顾其女王丽的反对强行将其送到河南与吴栓子结了婚,王丽的父母从吴栓子处索得人民币30000元。王丽父母的行为已构成( )。 A.包办婚姻 B.买卖婚姻 C.借婚姻骗取财物 D.借婚姻索取财物 10、修正后的《婚姻法》对夫妻关系增加了下列哪项原则性规定?() A.“夫妻有互相忠实的义务” B.“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C.“夫妻互享配偶权” D.“夫妻有互相同居的义务” 11、下列行为中哪一种属于遗弃行为( )。 A.经常打骂妻子 B.限制子女人身自由 C.不送适龄子女上学接受义务教育 D.夫或妻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 12、中国古代最通行的结婚方式是()。 A.聘娶婚B.宗教婚 C.法律婚D.合意婚

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

2016年10月自考《婚姻家庭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关于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表述正确的是【B】 A.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B.婚姻家庭是满足人类自然需求所必需的社会组织形式,这是婚姻 家庭自然属性的体现 C.在个体婚姻和个体家庭形成后,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的作用就不 明显了 D.在涉及婚姻家庭自然属性的问题上,立法者可以选择遵循自然规律,也可以顺应自己的立法需要 自行规定 2.下列关于行辈的说法错误的是【D】 A.行辈也叫辈行 B.直系亲不可能 行辈相同 C.配偶间无行辈之分 D.姻亲间无 法按行辈排列 3.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是【D】 岁男子张明和19岁女子李梅结婚B.男子张明婚前患有重型精神病,在病情发作期具有攻击危害行为,婚后尚未治愈 C.男子张明与女子李梅是表兄妹而结婚 D.女子李梅因受家庭强迫与男子张明结婚 4.下列关于我国《婚姻法》中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表述,正确的是【B】A.约定应该在婚前作出B.以此来 逃避债务的约定无效 C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应由第三 人自己举证 D.约定财产制仅具有对内效力 5.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B】 A.夫妻一方婚前承包果园,婚后果树上结的果实 B.夫妻一方用婚前10万元婚后投 资股市,得利5万元 C.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升值了7万元 D.夫妻一方婚前收藏的玉石升值了10万元 6一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李某 改嫁于刘某,1年后刘某死亡。2 年后张某出现,遂向人民法院申 请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依我国 法律,该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张 某与李某原有的婚姻关系【B】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李某同意后自行恢复 D.经张 某同意后自行恢复 7.亲权人原则上不享有对未成年子女财产的【D】 A.管理权 B.使用收益权 C.代理权 D.处分权 8.我国《收养法》规定,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应具备的条件是【B】A.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生活困难B. 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 C.继父或继母无子女 D.继父母必 须年满30周岁 9.下列关于扶养的说法错误的是 【B】 A.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法定的 B. 父母子女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性 的 C.祖孙之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性的 D.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 性的 10.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法》的规定,关于涉外监护法律 适用表述正确的是【D】 A.适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共同居所 地法律 B.适用与监护人有最密切联系的法 律 C.适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协议选择 的法律 D.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 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11.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 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 机关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 地的【C】 A.街道办事处 B.人民法院 C.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 人民政府D.公证处 12.以下有关我国《婚姻法》规定 的探望权,说法错误的是【B】 A.探望权的权利主体是不直接抚养 子女的父或母 B.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不仅包括不直 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还包括其 他近亲属 C.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 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 探望权 D.探望权中止后可以恢复 13.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 法解释,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 如果离婚后夫妻均可承租,则其 婚姻关系应持续【C】 年以上年以上 年以上年以上 14.实行收养制度的首要目的是【A】 A.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B.保 障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C.满足无子女夫妻的愿望 D.保障 计划生育原则的实现 15.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立法中仍然 对非婚生子女加以歧视,1804年 《法国民法典》规定,即使经过 认领的非婚生子女,如与婚生子 女同时继承,其应继分只为婚生 子女的【A】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 一D.五分之一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 每小题2分,共20分) 16.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包括 【ABCD】 A.宪法 B.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所属 部门制定的规章 C.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D.最高人民 法院的司法解释 17.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夫妻人身关系包括【ABCD】 A.夫妻姓名权 B.夫妻人身自由权 C.婚姻住所决定权 D.夫妻计划生 育义务 18.下列关于早期型婚约表述正确 的有【AB】 A.订立婚约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B.婚约一经订立,产生法律约束力 C.订立婚约须由父母作主 D.不得反悔,无故悔约要受到法律 制裁 19.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 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有【BD】 A.对所涉及的子女问题不适用调解 B.人民法院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 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 人 C.关于婚姻有无效力应以判决的方 式结案 D.人民法院如果就同一婚姻关系还 受理了离婚案件,对于离婚案件 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20.能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的人包 括【BD】 A.事实婚姻关系的当事人 B.依法 取得结婚登记的夫妻双方 C.订立婚约的男女双方 D.已经诉 讼离婚但离婚判决尚未生效的夫 妻双方 21.按照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 规定,内地居民在办理离婚登记 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 括【ACD】 A.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B.所在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 的婚姻状况证明 C.本人的结婚证 D.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书 22.甲在5周岁时父母离婚,其母 乙与丙再婚,甲随乙与丙共同生 活。20年后,乙因病去世。下列 说法正确的有【AC】 A.甲与丙形成拟制血亲关系 B.甲 与丙之间是姻亲关系 C.甲与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 乙去世而消除 D一甲与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随 乙去世而自然消除 23.下列关于收养孤儿、残疾儿童 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 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选项中, 表述正确的有【BC】 A.不受被收养人应不满14周岁的 限制 B.不受收养人仅可收养1名的限制 C.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D一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不 受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相差 40周岁以上的限制 24.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包括 【ABC】 A.离婚 B.夫妻一方自然死亡 C.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 D.夫妻因 感情不和分居 25.下列民族自治区将《婚姻法》 中的法定婚龄降低至男20周岁女 18周岁的有【ABCD】 A.西藏自治区C.新疆维吾尔 B.宁夏回族自治区D.内蒙古自治 区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S小题, 每小题3分,共巧分) 26.可撤销婚姻: 是欠缺婚姻成立 要件的违法婚姻,经撤销请求 人请求,依法撤销后不具有婚 姻的法律效力。 27.夫妻财产制: 又称婚姻财产 制,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 28.法定婚龄: 指法律规定的最 低的结婚年龄,“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 于20周岁。晚婚(男25、女 23)晚育(女24)应予鼓励”。 29.限制离婚主义: 指夫妻双方 均享有离婚请求权,但法律对 离婚条件加以限制的立法主张。 即法律明确规定离婚的理由。 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理由 才准许离婚。 30.收养的拟制效力: 是指收养 产生新的由法律确认的亲子关 系及其他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 的效力。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 小题6分,共12分) 31.简述婚姻家庭法的特征。 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 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 现。婚姻法的特征:(1)普遍性。 婚姻家庭法的适用范围特别广, 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而 不是只适用部分人的特别法。(2) 伦理性。婚姻家庭法是道德化的 法律或法律化的道德。(3)强制性。 婚姻家庭法的规定大部分是强制 性规范。 32.简述离婚与别居的区别。 离婚指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发 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归于消灭。 别居,又称分居,是指通过司 法裁判或当事人协议的方式解 除夫妻双方的同居义务,因婚 姻所生的其他夫妻权利义务亦 有所变更,但婚姻关系仍然存 续的法律制度。 离婚与别居的区别 第一,婚姻关系是否存续不同。 别居者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故 双方均不得再婚;离婚者已经 解除了婚姻关系,双方都可以 再婚。并且,夫妻在别居之后 如果愿意恢复夫妻生活,只要 双方开始同居共同生活即可, 不必办理复婚手续;而离婚之 后双方如要恢复夫妻关系,必 须依法办理复婚手续。 第二,夫妻权利义务是否继续 存在不同。别居期间夫妻间的 权利义务除同居义务被免除及 有的权利义务被变更外,其他 权利义务如扶养、继承等方面 的权利和义务仍然存在。离婚 后夫妻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 利义务均全部消除。 五、论述题(14分) 33.试述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 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答:《婚姻法》第39条确立了分割 财产的基本原则,离婚时,夫妻

2011年政法干警补充内容——婚姻家庭法练习题

2011华师作业--婚姻家庭法98分 1.第1题 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D )的权利。 A.代为送养 B.不同意送养 C.优先送养 D.优先抚养 您的答案:D 2.第2题 在法定夫妻财产制度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一方的婚前财产 B.婚后一方获得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C.婚后一方的劳动所得 D.婚后一方获得的的奥运金牌 您的答案:C 3.第3题 以下(C )基本原则是1980年婚姻法新增加的。

A.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B.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C.保护老人合法权益 D.男女平等 您的答案:C 4.第4题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年内提出。 A.1 B.2 C.3 D.4 您的答案:A 5.第5题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的义务。 A.拒绝 B.协助

C.配合 D.允许 您的答案:B 6.第6题 按照罗马法亲等计算法,我和我舅舅是()亲等旁系血亲。 A.一 B.二 C.三 D.四 您的答案:C 7.第7题 继承从()时开始。 A.被继承人表示同意 B.被继承人立遗嘱 C.被继承人失踪 D.被继承人死亡 您的答案:D

8.第8题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办理。 A.法定继承 B.代位继承 C.遗赠 D.赠与 您的答案:A 9.第9题 在我国,( )是结婚必经的法定程序,也是唯一的法定程序。 A.举行婚礼 B.结婚登记 C.宗教仪式 D.订婚仪式 您的答案:B 10.第10题 以下关于夫妻约定财产的表述错误的是()。 A.夫妻财产约定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B.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16秋郑州大学《婚姻家庭法学》第01-08章在线测试满分答案

《婚姻家庭法学》第01章在线测试 A B C D 、关于婚姻法的调整对象,表述正确的是( B A 系 C D 、婚姻法从本质上讲,属于( A B C D 、一夫一妻制产生于( A B C D 、在建国初期的婚姻家庭制度改革中,“贯彻婚姻法运动月”是指() A B C D

C、维持社会治安的职能 D、教育职能 2、原始社会两性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是() A、杂婚制 B、群婚制 C、对偶婚制 D、个体婚制 3、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基于下列原因而发生() A、出生 B、结婚 C、寄养 D、依法拟制 4、婚姻法的特征是() A、普遍性 B、伦理性 C、任意性 D、强制性 5、群婚制的主要形式有() A、杂乱性交关系 B、血缘群婚制 C、普那路亚婚制 D、对偶婚制 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一夫一妻制的产生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直接结果。

正确错误 、婚姻家庭的本质是由其自然属性决定的。 正确错误 、对偶婚是人类社会婚姻家庭由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式。 正确错误 、在婚姻法领域里,财产关系是从属于人身关系的;从性质来看,这种财产关系不是等价、有偿的。 正确错误 、婚姻法中的规范大部分是强制性规范。 正确错误 《婚姻家庭法学》第02章在线测试 A B C D 、下列哪项禁止性的规定是修正后的婚姻法新增加的内容?( A B C D 、父母不顾其女王丽的反对,强行将其送到河南与吴栓子结了婚,王丽的父母从吴栓子处索得人民币 A B C D 、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的主要区别在于(

A B C D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婚姻法 A B C D 正确错误 、有配偶者重婚即构成重婚罪,但犯重婚罪的人不一定都是有配偶者。 正确错误 、借婚姻索取财物是在婚姻自主的情况下索取,与买卖婚姻不相同,因此它不属于违法行为。 正确错误 、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权益受我国婚姻法的保护。 正确错误 、只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正确错误 《婚姻家庭法学》第03章在线测试

婚姻法期末考试试题

婚姻法期末考试试题 一、判断并简要说明理由 每小题 分,共 分 、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同。 、借婚姻索取财物与买卖婚姻不同,所以它不是违法行为。 、婚姻家庭领域的财产关系与民法中的财产关系一样,具有等价有偿的性质。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受遗赠所得的财产,归本人所有。 二、简述题 每小题 分,共 分 、我国现行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处理。 、简述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联系和区别。 三、案例分析 共 分 案例一 年,张林夫妇与邻村陈武夫妇达成书面收养协议,将儿子张羽送给陈武夫妇收养,并办理了有关手续。从此张羽改名为陈羽,在陈武家生活,后来上了小学。陈家待他很好,百般关爱。他与生父母也时有往来。 年春天,陈羽因为逃学,受到陈武责备,他不仅不服气,反而与养父母争吵起来。陈武一气之下打了他一记耳光,陈羽赌气回到生父母家中。陈武几次到王家找到回家,陈羽坚决不肯,并提出要断绝与养父母的关系。两个月后,张林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遭到陈武夫妇的拒绝。后经人调解,陈武夫妇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要求张林夫妇补偿他们在 年间支付的无育费用共计 元。张林夫妇认为,收养关系的解除是由于陈家有虐待陈羽的行为,因而不能付给他 们抚育费。双方争执不下,陈武起诉至法院。 根据以上情况,试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陈武夫妇与陈羽的收养关系可否予以解除 分 、张林提出的不予补偿的理由是否成立 陈武夫妇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抚育费用,可否予以支持 分 、假如解除收养关系时陈羽已经成年,收养关系是否可以自行解除 分 案例二

王见 男 ,知识分子 李花 女 ,公司雇员 双方于 年结婚。婚前 李花借款 万元购置一室一厅住房产权归她本人所有,婚后由双方共同居住使用。 年 月,李花生育一子取名王沅。因双方工作较忙,所以王沅一直由 男方父母 王沅的祖父母 抚育。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基本上由王见负担,李花则把自己的工资、奖金等大部分用来偿还购房欠款,至今已偿还 万元,尚欠债 万元。 年因李花与他人同居,后被王见发现,夫妻关系开始恶化。 年 月,王见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双方在下列问题上存在争议。双方均要求儿子王沅由自己抚养 李花以住房系自己借款购买并由她偿还债务为由,提出离婚后该套住房归她所有。王见认为婚后家庭日常开支由他负担,住房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李花还提出,王见写有著作一本,尚未交出版社出版,估计可得稿酬几万元,应从这几万元中预扣一部分归她所有,男方坚决不同意。另外,王见为支持其妹妹出国留学花费 万元,王见认为应由夫妻共同偿还,而李花认为应由 王见个人偿还。 根据上述案情,试依照现行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法院应否判决二人离婚 分 、儿子王沅应由何方抚养为宜 分 分 、一室一厅住房离婚时属于何种性质的财产 如何分割 、李花为购房尚欠款 万元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分 、对女方要求分割男方稿酬的请求,是否应予正持 分 王见离婚时可以获得哪些救济 分 、 、王见为其母亲治病花费医疗费 万元应由谁偿还 分

婚姻法司考真题答案word版本

2002年考试真题 20.甲为自己投保一份人寿险,指定其妻为受益人。甲有一子4岁,甲母50岁且自己单独 生活。某日,甲因交通事故身亡。该份保险的保险金依法应如何处理? A.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甲母共同继承 B.应作为遗产由甲妻一人继承 C.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继承 D.应全部支付给甲妻 【解析】:本题考查保险法规定的有关保险合同的知识。 解答本题首先应弄清保险合同涉及的几个概念。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也可以是保险人以外的第三人。被保险人又称保户,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自己,也可以是投保人以外的第三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根据第六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本题中甲为自己投保一份人寿险,指定其妻为受益人。甲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成立,在甲因交通事故身亡后,保险公司应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将保险金全部支付给甲指定的受益人,即甲的妻子。【答案】:D 2003年 4.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C.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答案】B 【知识点】无效婚姻【详解】《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解释》第八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虽然甲乙结婚时是不符合结婚的条件的,但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因此不能支持婚姻无效的请求。因此B项是正确的。《婚姻法》第1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

婚姻法期末复习试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法》期末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第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加以肯定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的高级形式是()A.血缘群婚? ?B.对偶婚 C.乱婚? ?D.普那路亚群婚 2.下列不属于婚姻家庭社会功能的是() A.实现人口再生产? ?B.组织经济生活 C.维护社会治安? ?D.文化教育 3.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A.互相爱护? ?B.互敬互爱 C.互相尊重? ?D.互相敬重 4.放弃继承权的效力,追溯到()。 A、遗产分割的时间 B、遗产保管的时间 C、继承开始的时间 D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的时间 5.按照姻亲的分类,妯娌、连襟属于() A.血亲的配偶? ?B.配偶的血亲 C.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D.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6.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定的期限内提出,这个期限是() A.二年? ?B.一年 C.六个月? ?D.三个月 7.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男女结婚的() A.最理想的年龄? ?B.最适宜的年龄 C.最高年龄? ?D.最低年龄 8.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这一规定体现了(? ) A.男女平等原则? ?B.一夫一妻原则 C.保护妇女利益原则? ?D.婚姻自由原则 9.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 ?D.代位继承人 10.根据《收养法》规定,成立收养的唯一必经程序是() A.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 ?B.向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登记 C.向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登记? ?D.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11.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A.20周岁以上? ?B.30周岁以上 C.40周岁以上? ?D.50周岁以上 12.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 A.由双方协商处理? ?B.自行恢复 C.由法院判决是否恢复? ?D.永不恢复 13.我国诉讼离婚中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A.夫妻感情不和? ?B.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C.夫妻感情基础丧失? ?D.对子女和财产已妥善处理 1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 A.不予受理? ?B.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C.应进行调解? ?D.不予支持 15.离婚时,一方隐藏、转变、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

婚姻法判断题题库

判断题: 1.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2.婚姻法规定: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不能同时并用。(×) 3.《婚姻法》(修正案)第24条规定:“夫妻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4.只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才发生婚姻终止。(√) 5.离婚,是婚姻关系当事人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是终止婚姻关系的另一种形式。 (×) 6.广义的婚姻效力指婚姻在婚姻家庭法上的效力。(×) 7.夫妻一体主义又称夫妻共同主义。(√) 8.抚养是指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行为。(×) 9.抚养义务以义务人有抚养能力和权利人需要抚养为条件。(√) 10.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1.亲属关系的发生是指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止亲属关系。(×) 12.离婚不是婚姻终止的原因。(×) 13.行政离婚也叫非讼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就离婚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通 过有关部门认可即解除婚姻关系。(√) 14.行政离婚的程序是申请、审查、批准。(√) 15.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当事人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是诉讼外 调解的一个结果。(√) 16.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然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外 调解。(×) 17.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情形。 (√) 18.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情形。(×) 19.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情形。(√) 20.行政离婚的条件是:婚姻当事人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婚姻当事人已经登记结婚;双方对 子女和财产等问题已有协议。(×) 21.无效婚姻的宣告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 22.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 干涉。(√) 23.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 2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 25.借婚姻索取财物与买卖婚姻不同,所以它不是婚姻法所禁止的行为。(×) 26.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 27.患遗传性精神病的禁止结婚。(√) 28.宣告无效以后,双方当事人如愿继续共同生活的,不可以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29.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0.结婚只满足“不是男女双方自愿的”这一条,就是可撤销婚姻。(√) 31.夫妻双方在离婚生效后,才取得再婚自由。(√)

婚姻法试题库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婚姻法的施行日期是( ) A.1951年1月1日 B.1950年4月13日 C.1950年5月1日 D.1950年3月8日 2.下列行为中哪一种属于遗弃行为( ) A.经常打骂妻子 B.限制子女人身自由 C.不送适龄子女上学接受义务教育 D.夫或妻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 3.甲(男)的外祖母乙是丙(女)的父亲丁的胞姊,因此( ) A.乙是丙的姑母,丁是甲母的舅父 B.乙是丙的姨母,丙是乙的甥女 C.乙是丙的舅母,丁是甲母的叔父 D.乙是丙的婶母,丙是乙的侄女 4.妯娌作为一种姻亲,她们属于( ) A.血亲的配偶 B.配偶的血亲 C.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D.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5.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属于( ) A.一般共同制 B.劳动所得共同制 C.动产及所得共同制 D.婚后所得共同制 6.按照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下列财产中哪一项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 A.婚后一方接受亲友馈赠的财物 B.一方在婚前接受继承而于婚后实际取得的财产 C.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 D.婚后一方所得的奖金 7.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发给离婚证时,对于双方原来的结婚证,应当( ) A.由双方妥为保存 B.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注销 C.由婚姻登记机关监督自行销毁 D.交双方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保存 8.下列各种亲属关系中,属于直系拟制血亲的有( ) A.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B.养父母与养子女 C.祖父母与孙子女 D.继父母与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9.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 ) A.社会福利机构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B.未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C.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D.死亡一方的兄弟姐妹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10.依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是( ) A.办理收养公证 B.订立收养协议 C.订立收养协议并办理公证 D.进行收养登记

婚姻家庭法复习题

厦门大学网络教育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婚姻家庭法学》课程复习题 一、单选题 1. 我国古代最常见的一种离婚方式是( B ) A和离; B出妻; C呈诉离婚; D义绝 2. 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B ) A自然属性; B社会属性; C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有机结合; D人口的再生产 3.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 B ) A不予受理; B应当受理; C责成婚姻登记机关处理; D责成公安机关处理4.按照我国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 D ) A从举行结婚仪式时起算; B从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时起算; C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时起算;D 从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5.下列各种亲属关系中,属于两代以内直系拟制血亲的是( B ) A兄弟与姐妹 B养父母与养子女 C祖父母与孙子女 D继父母与未受其抚养教育的子女 6.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哪个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 B )A户籍机关 B民政机关 C人民法院 D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7.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A )进行调解。这在我国婚姻法有明文规定 A应当 B应该 C必须 D可以 8. 下列关于我国约定夫妻财产制说法正确的是(D) A约定财产制不能排除法定财产制 B约定财产制的范围只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C约定的内容只能有利于女方 D约定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9. 有权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采取强制手段予以制止的是(C) A人民法院 B当事人所在单位 C公安机关 D检察机关 10. 李军于1990年与孙静结婚,1991年李军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李军与孙静离婚。李军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D ) A主要由李军偿还 B全部由李军偿还 C由孙静偿还 D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11. 《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 D )A女方怀孕的除外 B双方感情破裂的除外 C离婚原因在军人一方的除外 D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12.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A)A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B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的近亲属 C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所在单位 D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 13.我国现行《婚姻法》对禁止结婚的疾病做了下列哪种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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