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

暂行办法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00三年第4号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经商海关总署,特制定《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公布。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授权机构名单另行公布。

商务部部长:吕福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二OO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目录

?

?

?

?

?

?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实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建立统一、公平、公正、透明、可预见和非歧视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历年度内,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减让表所承诺的配额量,确定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的年度市场准入数量。

关税配额量内进口的农产品适用关税配额税率,配额量外进口的农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装货物溢装部分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品种为:小麦(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小麦)、玉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玉米)、大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大米)、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棉花、羊毛以及毛条。

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相应的进口税目、税则号列及适用税率另行公布。

第四条小麦、玉米、大米、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分为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国营贸易配额须通过国营贸易企业进口;非国营贸易配额通过有贸易权的企业进口,有贸易权的最终用户也可以自行进口。

羊毛、毛条实施进口指定公司经营。进口经营按原外经贸部《货物进口指定经营管理办法》(外经贸部令2001年第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为全球配额。

第六条符合第三条规定的农产品所有贸易方式的进口均纳入关税配额管理范围。

第七条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由商务部分配。

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分配。

第八条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分别委托各自的授权机构负责下列事项:

(一)受理申请者的申请并将申请转送商务部、发展改革委;

(二)受理咨询并将其转达商务部、发展改革委;

(三)通知申请者其申请中不符合要求之处,并提醒其修正;

(四)向经过批准的申请者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第九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适用于一般贸易、加工贸易、易货贸易、边境小额贸易、援助、捐赠等贸易方式进口。

由境外进入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产品,免予领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第二章申请

第十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期为每年10月15日至30日(凭合同先来先领分配方式除外)。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分别于申请期前1个月在《国际商报》、《中国经济导报》以及商务部网站(

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羊毛、毛条由商务部公布。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由发展改革委公布。

第十一条商务部授权机构负责受理本地区内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

发展改革委授权机构负责受理本地区内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

第十二条商务部授权机构根据公布的条件,受理申请者提交的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羊毛、毛条申请及有关资料,并于11月30日前将申请转报商务部(凭合同先来先领分配方式除外),同时抄报发展改革委。

发展改革委授权机构根据公布的条件,受理申请者提交的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申请及有关资料,并于11月30日前将申请转报发展改革委,同时抄报商务部。

第三章分配

第十三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将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数量和以往进口实绩、生产能力、其他相关商业标准或根据先来先领的方式进行分配。分配的最小数量将以每种农产品商业上可行的装运量确定。

第十四条每年1月1日前,商务部、发展改革委通过各自授权机构向最终用户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并加盖“商务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专用章”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专用章”。

国营贸易配额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上注明。

第四章期限

第十五条年度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于每年1月1日开始实施,并在公历年度内有效。《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自每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有效。

实行凭合同先来先领分配方式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有效期,按公布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六条当年12月31日前从始发港出运,需在下一年到货的进口关税配额农产品,最终用户需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及

有关证明单证到原发证机构申请延期。原发证机构审核情况属实后可予以办理延期,但延期最迟不得超过下一年2月底。

第五章执行

第十七条最终用户按国家相关商品进口经营的有关规定,自行或委托签订进口合同。

第十八条加工贸易进口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海关凭企业提交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手续,凭提交的在“贸易方式”栏目中注明“加工贸易”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办理通关验放手续。

加工贸易企业未能按规定期限加工复出口的,应在到期后30天内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核销手续。海关按加工贸易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实行一证多批制,即最终用户需分多批进口的,凭《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可多次办理通关手续。最终用户须如实填写《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最终用户进口填写栏”,填满后,需持该证到原发证机构换领未办理通关部分的配额证。

散装货物每批次进口溢装量不得超过该批次的5%。

第二十条自境外进入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关税配额农产品由海关按现行规定验放并实施监管。

从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出库或出区进口的关税配额农产品,海关凭《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按进口货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第二十一条最终用户完成《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标明配额量的最后一批次进口报关后,于20个工作日内将海关签章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第一联(收货人办理海关手续联)原件交原发证机构。

最终用户将本年度未使用完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第一联(收货人办理海关手续联)原件于下一年1月底前交原发证机构。

第六章调整

第二十二条分配给最终用户的国营贸易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量,在当年8月15日前未签订合同的,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管理权限报商务部或发展改革委批准后,允许最终用户委托有贸易权的任何企业进口;有贸易权的最终用户可以自行进口。

第二十三条持有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无法将已申领到的全部配额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合同无法完成,须在9月15日前将无法完成的配额量交还原发证机构。

第二十四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量的申请期为每年9月1日至15日(凭合同先来先领分配方式除外)。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分别于申请期前1个月在《国际商报》、《中国经济导报》以及商务部网站(

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羊毛、毛条由商务部公布。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由发展改革委公布。

第二十五条当年8月底前已完成所分配的全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量,且将海关签章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第一联(收货人办理海关手续联)原件交原发证机构的最终用户,可申请关税配额再分配量。

第二十六条每年9月30日前,商务部将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量分配到最终用户(凭合同先来先领分配方式除外);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将小麦、玉米、大米、棉花关税配额再分配量分配到最终用户。

关税配额再分配量根据公布的申请条件,按照先来先领方式进行分配。分配的最小数量将以每种农产品商业上可行的装运量确定。

获得再分配配额量的最终用户可以通过有贸易权的企业进口,有贸易权的企业也可以自行进口。

第七章罚则

第二十七条加工贸易企业未经许可,擅自将关税配额农产品保税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在国内销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依照有关法律对非法经营罪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

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持有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有上述行为的,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及授权机构两年内不再受理其进口农产品关税配额的申请。

第二十九条对伪造有关资料骗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除依法收缴其《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两年内不再受理其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

第三十条最终用户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于当年未能完成分配其全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量进口,截止到9月15日又未将当年不能实现进口的配额量交还原发证机构的,其下年度分配的关税配额量将按未完成的比例相应扣减。

第三十一条最终用户连续两年未能完成分配其全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量进口,并在该两年内每年9月15日前将当年不能使用的关税配额量交还原发证授权机构的,其下年度分配的关税配额量将按其最近一年未完成的比例相应扣减。

第三十二条最终用户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将海关签章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第一联(收货人办理海关手续联)原件交原发证机构的,视同未完成进口,相应扣减其下年度关税配额量。

第三十三条走私进口关税配额农产品,按关税配额量外进口适用的税率计算偷逃税金额,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有关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和再分配的咨询需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或其授权机构提出,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或其授权机构将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三十五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及“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专用章”分别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监制。

第三十六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证面以下栏目:最终用户注册地区、关税配额证编号、最终用户名称、关税配额证有效期、贸易方式、商品名称、安排数量、国营贸易量、发证日期、报关口岸须用计算机打印。需要更改证面报关口岸的最终用户,到原发证机构修改换证。

第三十七条关税配额农产品的进口购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中的国营贸易企业指政府授予某些产品进口专营特权的企业。

国营贸易企业名单由商务部核定并公布。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中的最终用户为直接申领到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生产企业、贸易商、批发商和分销商等。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3年度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依照原《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9号)执行。

附件: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证样)

进口配额制的主要内容

进口配额制的主要内容 进口配额制的主要内容1、进口配额的含义及其作用 进口配额又称进口限额,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如一季度、半年或一年)内,对于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限制。 在规定的期限内,配额以内的货物准予进口,超过配额的货物则不准进口,或加征较高的关税甚至罚款以后才准许进口。早在重商主义时代,进口配额就被采用,当时是以贸易出超、聚积金银为目的。 在30年代世界经济恐慌时期,物价大幅下跌,各国保护国内物价的措施均告失效,为了减少失业、改善国际收支及防止本国货币贬值,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采用,使配额成为各国限制进口的主要手段。限制进口的种类方面都有了扩大,主要针对某些“敏感性”或“半敏感性”商品,如纺织、服装、鞋类、钢材、汽车等。 2、进口配额的分类 (1)绝对配额和关税配额。配额按其实施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 1)绝对配额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额度,达到了这个额度后,便不准进口。 2)关税配额是一种进口配额与关税相结合的形式。 它是指在配额额度内进口,可以享受优惠关税或免税,超过

额度却要按一般正常的税率计征关税。有的国家则对超额进口加征附加税甚至罚款。 关税配额与绝对配额的主要区别在于:绝对配额规定一个最高进口数额,不能超过,关税配额则表现为,超过额度仍可进口,只是成本将增加。 (2)国别配额、全球配额和进口商配额。绝对配额具体实施过程中有三种形式。 1)全球配额是一种世界范围内的绝对配额,指进口的数量限额不区分国别地区,谁先申请谁先获得。它在实施贸易限制过程中,基本贯彻了非歧视原则。 2)国别配额即将总配额按国家或地区分别给定的额度。为了区分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商品,在进口时必须提交原产地证明书。国别配额的最初分配通常是以各主要出口国在本国市场的份额为基础进行分配,往往也会根据国家关系不同而给予差别待遇。 国别配额的分配方式有自主配额和协议配额两种:自主配额或称片面配额,即由进口国单方自主规定从某国进口某种商品的数量,而不必征求出口国的同意。协议配额即由进口国和出口国通过协议所确定的配额。协议配额包括双边配额和多边协议配额。 多边协议配额是两个以上的进出口国家或地区就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份额达成的协议。例如,多边纤维协定就是典型的多边协议配额。 3)进口商配额即将某些商品的数量限额直接分给本国的进口商。进口商按政府行机构分配的额度组织进口。实施进口商配额的国家往往把配额给予本国的垄断商、进口商,而中小商人则难

进口核销操作

进口核销操作 浙江××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口部于2010年4月份与意大利客户签订了一份进口合同,用于购买6000件女式皮大衣(货号3309),支付条件为即期付款的跟单托收。意大利客户发货后,委托当地的托收行并通过中国银行杭州分行向浙江××进出口有限公司提示了该笔进口业务的全套单据。单证员杨×通过公司财务人员办理了对外付款业务,取得了全套业务单据,并先后办理了进口报检和进口报关业务。在报关提货后,单证员杨×需要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来单行SANTANDER BANK Carrer de Ferran.Barcelona,Soain浙江××进出口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213456890发票号STXl086提运单号COS985432人民币账号80012345520809001 PURCHASE ORDER ORIGINAL 编号NO:FXl015 日期Date:Apr 18,2010 地址Add:HANGZHOU The Buyer: 浙江××进出口有限公司 ZHEJIANG××IMP&EXP COMPANY 470 BinWen Rd,Hangzhou Chilla Tel:+86-571-58108213 THE SELLER: JHZ TRADING COMPANY ADD: victor 22,Barcelom,spain Tel:+34—93—3803456 The undersigned SeLLers and Buyers have agreed t0 close the following transactION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Dulated bellow: 总值TOTAL VALUE:SAY EURO SIXTY-FIVE THOUSAND FIVE HUNDRED 0NLY 装运港PORT OF SHIPMENT:BARCELONA 装运期限SHIPMENT:Latest May 30,2010 目的地DESTINATION:SHANGHAI By vessel 付款方式PAYMENT:D/P AT SIGHT 保险Insurance:To be effected by the seller for 1lO%invoice Value covering aIl risks and war RISK 仲裁Arbitration: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

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附件1 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一、配额数量和种类 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小麦(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小麦)963.6万吨,其中90%为国营贸易配额;玉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玉米)720万吨,其中60%为国营贸易配额;大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大米)532万吨,其中长粒米266万吨、中短粒米266万吨,50%为国营贸易配额。 企业可自主选择申请:(1)国营贸易配额;(2)非国营贸易配额;(3)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其中,分配给企业的国营贸易配额,须通过国营贸易企业代理进口,在当年8月15日前未签订进口合同的,企业可以委托有贸易权的任何企业进口,有贸易权的企业可以自行进口。 二、申请条件 有资格获得2021年小麦、玉米、大米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须首先符合以下条件:2020年10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2—

有资格获得2021年小麦、玉米、大米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还必须符合相应品种以下所列条件之一: (一)小麦 1、获得2020年小麦进口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接受进口关税配额企业委托的代理进口不计入受委托企业的进口实绩,下同)的企业; 2、2019年小麦年加工能力20万吨以上的面粉和食品生产企业。 (二)玉米 1、获得2020年玉米进口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 2、2019年玉米年加工能力20万吨以上的饲料生产企业; 3、2019年玉米年加工能力45万吨以上的其他生产企业。 (三)大米(长粒米和中短粒米需分别申请) 1、获得2020年大米进口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 2、2019年大米年加工能力10万吨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 三、分配原则 分配原则的总体目标是使得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根据市场条件得到充分使用。 (一)如本细则所公布的进口关税配额总量能够满足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总量,按企业申请数量分配。 (二)如本细则所公布的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不能满足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总量,则有进口实绩的企业分得的配额量不少于其 —3—

进口付汇核销办理

?进口付汇核销如何办理 一、进口付汇核销监管部门的职责 (一)整理银行报送的进口付汇核销单,录入有关数据。一般要求隔日录入完毕并按付汇日期将核销单归档。对有问题的核销单及时与银行联系改正。待国际收支统计申报2.0版软件稳定运行之后,进口付汇核销单数据直接从该软件系统中提取,取消手工录入工作。 (二)审查进口单位的进口到货报审和未到货报审,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报审表录入计算机。审查三项内容: 1、进口单位在报审表上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单据的内容是否一致无误; 2、审核付汇单证与报关单内容是否一致; 3、手工操作时审核进口单位提供的报关单表面是否与海关的要求一致,即是否有防伪标签、海关编号,是否有清晰的海关验讫章等;使用报关单核查系统后用计算机核查报关单的真伪。 经审核无误,即在报审表和报关单上加盖报审章,将报关单和报审表(第一联)归档存放,将报审表(第二联)的内容录入计算机;如第一项有问题,则请进口单位更正报审表的内容后再报审;如第二项、第三项有问题,以及报关单属于按规定应办理二次核对的范围之内,则留存有关报关单进行二次

核对,经鉴别结果为真实者即将报关单退还进口单位留存,经证实存在问题的即按有关规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处理。 (三)进口付汇备案表审核及签发 进口付汇备案表是针对一些核销方式较特殊、银行资金风险较大及逃套汇发生频率较高的进口付汇,如远期信用证、异地付汇、转口贸易、预付款等所采用的一种事前登记、初审办法。办理备案表表明外汇局已对上述付汇进行了重点跟踪、登记,并按期要求进口单位凭有关凭证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 二、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流程 (一)进口付汇到货的数据报审 1、概念进口付汇到货报审是进口单位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月将“贸易付汇到货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报送外汇局审查的业务过程和手续。 2、业务审核单据 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进口单位在办理到货报审手续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据: (1)进口付汇核销单(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则报关单号栏不得为空);

关税制度(含答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 《关税制度》期末考试大纲 本复习大纲适用于本学期的期末考试,所列题目为期末试卷试题的出题范围。 本次期末考试题型分为四种: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综合计算题。 判断题大约占40% 单项选择大约占35% 多项选择大约占15% 综合计算题大约占10%。 期末复习思考题 (请和本学期公布的大纲对照,客观题答案系任课老师在答疑系统里公布) (答案供参考) (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关税的一般定义,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和保障措施特别关税都属于关税 ()。 A、对 B、错 2.税收按其征收主体可以分为对流转课税、对收益课税和对财产课税()。 A、对 B、错 3.以课税对象的价格或价值计征税额的税,其税率表现为定率税;以课税对象的数量 计征税额的税,其税率表现为定额税()。 A、对 B、错 4.价内税是凭以计算税额的价格中包含本税种的税额在内的一种税()。 A、对 B、错 5.税负比较容易转嫁给别人承担的税称为直接税()。 A、对 B、错 6.纳税人与负税人为不同人的税称为间接税()。 A、对 B、错 7.关税是属于国际税收的一种税()。 A、对 B、错 8.关税制度是有关关税计征、减免、缴纳、退补、保税和纳税争议及复议等关税征管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对 B、错 9.关税制度的构成要素可以分为实体法构成要素和程序法构成要素两类()。 A、对 B、错 10.以“电子商务”方式销售的产品,只要是境外生产并销售到我国关境内的,都应成 为我国关税的课税对象()。 A、对 B、错 11.在我国海关法体系内,进出境货物与进出口货物是同一概念()。 A、对 B、错 12.就进口关税的本质而言,它是在境外物化了的劳动()。 A、对 B、错 13.负税人依照法律负有向国家缴纳税款义务的人()。 A、对 B、错 14.从价税就是以课税对象的价格或价值为课税标准的税()。 A、对 B、错 15.所谓复合税就是同时规定从量税与从价税两种征收方法之间选择其中一种征收 ()。 A、对 B、错 16.选择税是按照货物的不同价格制定不同的税率,征税时按照其价格不同选择适用相 应的税率()。 A、对 B、错 17.我国的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属于我国关境以外的地区()。 A、对 B、错 18.我国关税立法分为三级,即法律、法规和规章()。 A、对 B、错 19.广义的关税立法包括行政机关在执行法律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制定的具有普遍 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A、对 B、错 20.若几个国家结成了关税同盟等经济一体化组织,则这些国家的共同关境就大于其任

进出口贸易核销单全过程

进岀口贸易核销单全过程 1.什么叫"出口贸易外汇核销单" "出口贸易外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商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2.怎样办理出口贸易收汇核销手续出口商在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时,如报关单金额和收汇金额差额,须提供有关证明。 ①补偿贸易项下以实物补偿的出口,出竝必须提供经贸部门的批件,有关补偿贸易合同、有关进口报关单、发票、核销单寄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外汇管理部门将逐笔登记出口额和补偿出口日期,补偿出口额满和补偿期满后,外汇管理部门将对新增出口按 般贸易逐笔核销收汇。 ②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出口附加工合同和"登记手册"。对于一个合同分批出口并分批收取缴费者,凭原加工合同及所有的核销单和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 3.出口商将核销单丢失该怎么办,如出口商将核销单丢失,必须立即向发放核销单的外汇管理部门报告所丢失的核销单编号,并通过报纸发表声明,该核销单即行作废。 如何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进口付汇核销监管部门的职责 (一)整理银行报送的进口付汇核销单,录入有关数据。一般要求隔日录入完毕并按付汇日期将核销单归档。对有问题的核销单及时与银行联系改正。待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版软件稳定运行之后,进口付汇核销单数据直接从该软件系统中提取,取消手工录入工作。 (二)审查进口商的进口到货报审和未到货报审,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报审表录入计算机。审查三项内容:1、进口商在报审表上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单据的内容是否一致无误; 2、审核付汇单证与报关单内容是否一致; 3、手工操作时审核进口商提供的报关单表面是否与海关的要求一致, 即是否有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范本及填写说明)

红色字体部分为填写内容,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见第二页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申请企业xx: 加盖公章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签字企业名称: xxx公司 申请农产品配额名称: xx一般贸易2003年有该农产品2003年有该农产品2003年无该农一般贸易进口实绩者加工贸易进口实绩者产品进口实绩者申请数量: xxx吨(下一年度或再分配申请的数量) 报关口岸: 1、xxx 2、xxx申请数量: xxx吨(下一年度或再分配申加请的数量)工贸 报关口岸: 1、xxx 2、xxxxx企业注册地址: 以下按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注册资本: 企业性质: 企业类型:

工商注册号: 联系电话 国有股份制民营外商投资 生产企业贸易企业 以下由生产企业填写: 按实际情况填写 产品名称: :2003年企业产日产量(吨) 品及生产能力 年产量(吨): 该产品年销售额(万元): 以下由有加工贸易进口实绩的企业填写: 按实际情况填写,填写注意事项见下页。:2003年加工申领到配额量(吨) 贸易配额 实际进口量(吨): :2004年加工已申领到配额量(吨)贸易配额已完成进口量(吨): 所需进口农产品名称: 日需要量(吨): 年需要量(吨):

以下由有一般贸易进口实绩的企业填写(不包括代理进口):按实际情况填写 分配量(吨): 2003年一般 实际进口量(吨): 贸易配额 调整期退回量(吨): 分配量(吨):2004年一般 预计进口量(吨): 贸易配额 调整期退回量(吨): 是否同意对外提供本企业基本信息和配额获得数量是否授权机构审核意见: 企业不填 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1、企业名称: 指申请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名称。 2、申请农产品配额名称: 菜子油、豆油、棕榈油、食糖、羊毛、毛条的需分别填表。 3、进口实绩者: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名称: 申请农产品配额名称:小麦□ 2014年有该农产品 一般贸易进口实绩者 □ 2014年有该农产 品加工贸易进口实 绩者 □ 2014年无该 农产品进口实绩 者 一般贸易申请数量: 加 工 贸 易 申请数量: 报关口岸:① 青岛② 天津报关口岸:① ② 企业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工商注册号:联系电话:企业性质:□国有□股份制▇ 民营□外商投资 企业类型:▇生产企业□贸易企业 以下由生产企业填写: 2014年企业产品及生产能力产品名称:面粉所需进口农产品名称:小麦日产量(吨):日需要量(吨): 年产量(吨):年需要量(吨): 该产品年销售额(万元): 以下由有加工贸易进口实绩的企业填写: 2013年加工贸易配额申领到配额量(吨): 2014年加工 贸易配额 已申领到配额量(吨):实际进口量(吨):已完成进口量(吨): 以下由有一般贸易进口实绩的企业填写(不包括代理进口): 2013年一般贸易配额分配量(吨): 2014年一般 贸易配额 分配量(吨): 实际进口量(吨):预计进口量(吨):调整期退回量(吨):调整期退回量(吨): 以下由具有粮食批发零售资格的企业填写 2013年粮食贸易年销售额(万元):2013年粮食进出口额(万美元): 2014年粮食贸易完成销售额(万元):2014年粮食完成进出口额(万美元): 是否同意对国外和国内应询提供本企业配额申领数量□是▇否 授权机构审核意见: 填表说明:1、“2014年企业产品及生产能力”:指以申请进口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及生产能力。2、“日、年产量”及“日、年需原料量”:指企业2014年日、年产量及对进口农产品的日、年需要量。3、棉花申请企业在“日需要量”一栏填纺纱设备的锭数。

中国农产品进出口状况调查报告

国际经济学 中国农产品进出口状况调查报告 学院: 专业: 班级: 姓名: 指导教师: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农业不断扩大与世界贸易体系的结合,在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力一面成绩显著2012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为1757.7亿美元,同比增12.9%从产品结构看,产品特征鲜明,进口量依旧比较大的农产品是大豆、食用油、棉花等加原料型农产品,出口稳步增长的农产品是水海产品、园艺产品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2012年,大豆进口5838.5万吨,同比增10.9%,再创历史新高,相比2004年增长189%;棉花进口541.3万吨,同比增51.8%,进口额120亿美元,同比增24%;食用油籽进口6228.0万吨,同比增13.6%,进口额377.5亿美元,同比增19.9%;食用植物油进口960万吨,同比增23.1%,进口额108亿美元,同比增19.9% 2013年前五个月出口以水海产品、蔬菜、水果为主前五个月,我国出口水海产品153万吨,增加5.4%,价值77.3亿美元,增长11.6%;蔬菜285万吨,与去年同期持平,价值34.6亿美元,增长15.4% ;鲜、干水果及坚果110万吨,减少7%,价值13.1亿美元,增长10.4%;粮食110万吨,减少13.3%,价值10.2亿美元,下降0.7%上述四者出口值合计占我国农产品出口总值的51.3%。 长期以来,农产品出口以其特有的优势,在带动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解决“三农”问题意义重大。一是增加农民收入。近年来世界农产品贸易持续较快增长,农产品出口效益普遍

【转口贸易付汇】转口贸易付汇流程及操作过程

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intermediary trade)或再输出贸易(Re-Export Trade),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交易的货物可以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转口贸易有货物集散地、仓库、堆栈之意,它属于再出口贸易和过境贸易中间接过境的一部分。 1.进口付汇核销的范围? 凡从境外进口商品,以外汇向境外出口商支付的货款、定金、尾款及贸易从属费用,以及与进口商品有关的专利款、技术款等,应当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具体手续由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以“进口付汇核销单”为主线贯穿各环节。在1995年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其中规定“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同时代申报单,一单两用。 2.外经贸企业哪些外汇收入必须结汇? (1)出口或者先支后收转口货物及其他交易行为收入的外汇。(2)境外贷款项下国际招际中标收入的外汇。(3)海关监管下境内经营免税商品收入的外汇。(4)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的外汇。(5)境外投资企业汇回的外汇利润、对外经援项下收回的外汇和境外资产的外汇收入。(6) 对外索赔收入的外汇、退回的外汇保证金等。(7)出售房地产和其他资产收入的外汇。(8)国外捐赠、资助及授助收入的外汇。(9)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应当结汇的外汇。 3.外经贸企业哪些对外支付应通过银行办理付汇? 外经贸企业各种方式的贸易进门及从属费用、样展品进口、无形资产进口、出口项下的对外支付的佣金和对外退赔及境外承包工程用汇等,应持与支付方式相应的有效商业单据和凭证从其外汇账户中支付或到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支付。 4.贸易进口付汇核销有哪些规定? (1)外经贸企业应到当地外汇管理局申领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并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手续。(2)进口单位应当凭对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工商部门颁发的执照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企业代码证书到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不在名录上的单位不得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进口付汇。(3)外汇管理局将及时向外汇指定银行公布、更新和调整“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4)下列进口付汇应当在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由外经贸企业逐笔向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手续,外汇指定银行凭备案表按规定为其办理进口付汇手续:①不在“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上的; ②被列入“由外汇管理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录”的; ③付汇后90天以内(不含90天)不能到货报关的; ①到其所在地外汇管理局管辖的市、县以外的外汇指定银行付汇的。(5)货到汇款项下的进口付汇由外汇指定银行在凭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核销专用联)办理进口付汇的同时视为办妥核销手续:其他结算方式项下的进口付汇由外经贸企业凭核销单、备案表和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转口贸易项下的进口付汇凭转口所得的结汇水单)直接向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手续。(6)对有下列行为的外经贸企业,应当在收到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向外汇管理局说明情况。逾期未说明情况或无正当理由的,外汇管理局将其列入“由外汇管理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 ①向外汇管理局或外汇指定银行报审伪造、假冒、涂改和重复使用等进口货物报关单(核销单)或其他凭证的; ②付汇后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进门货物报关单或其 他到货证明的; ③需凭备案表付汇而没有备案表的; ④漏报、瞒报等不按规定向外汇管理局报送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或丢失有关核销单证的; ⑤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7)违反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外经贸企业,由外汇管理局根据外汇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5.何谓银行结汇制? 银行结汇制是外汇管理的一项制度,就是对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必须全部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未经批准不得开立外汇账户和保留外汇。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从1997年10月15日起,逐步允许中资企业开立外汇账户,保留一定限额的外汇收入,用于对外支付;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 暂行办法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00三年第4号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经商海关总署,特制定《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公布。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授权机构名单另行公布。 商务部部长:吕福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二OO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目录 ? ? ? ? ? ?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实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建立统一、公平、公正、透明、可预见和非歧视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历年度内,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减让表所承诺的配额量,确定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的年度市场准入数量。 关税配额量内进口的农产品适用关税配额税率,配额量外进口的农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装货物溢装部分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品种为:小麦(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小麦)、玉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玉米)、大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大米)、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棉花、羊毛以及毛条。 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相应的进口税目、税则号列及适用税率另行公布。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图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图

出口收汇核销流程图

进口核销业务操作指南

退汇核销管 理3、备案表; 4、银行出具的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书正本; 5、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单; 6、中国电子口岸IC卡。 异地付汇核销管理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 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3、备案表; 4、进口货物报关单。 5、中国电子口岸IC卡。 进口付汇差额核销 管理少到货差额核销: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 ; 2、盖单位公章的差额核销说明函; 3、进口合 同及其他核销单证;4、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5、备案表;6、进口货物报关单; 7、报关单联网核查IC卡;8、对于单笔合同项下核销差额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或核销差额虽超过等值5000美元但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超过2%的进口付汇核销差额报审业务,外汇局可以直接凭进口单位差额核销说明函、进口合 同及其他核销单证办理差额核销报审手续;9、对于单笔合同项下少到货差额超 过等值5000美元且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超过2%的进口付汇核销差额报审业务, 还应提供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差额核销说明函、进口合同,并视不同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或经有关交易所或交易所会员单位证明的行情报价材料。 (2)因进口商品质量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与出口商的有关往来函电及商检机构证明材料。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商检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材料、 书面保函。 (3)因动物及鲜货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与出口商的有关往来函电及商检机构证明材料。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商检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材料、书面保函。 (4)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紧急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我国驻出口商所在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文件。 (5)因出口商破产、关闭、解散等原因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我国驻出口商所在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相关法律文件。 (6)因汇率变动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付汇银行当日牌价。 (7)因溢短装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商品检验证明、提单或货运单等证明材料。(8)进口合同中已约定运保费、杂费等贸易从属费用包含在合同总货款内对外支付的,因运保费、杂费等贸易从属费原因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进口合同、税务凭证、运保费单证及有关商业单证(进口货物报关单已标明运保费、杂费金额的除外)。 (9)因金属矿砂等大宗散装货物进口项下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进口合冋、海关出具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情况证明、补税证明及相应商业单证。 (10)因其他原因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外汇局要求的有效凭证。 多到货差额核销: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 ; 2、盖单位公章的差额核销说明函; 3、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4、备案表; 5、进口货物报关单; 6、报关单联网核查IC卡; 7、对于单笔合冋项下核销差额不超过等值5000美兀的,或核销差额虽超过等值

我国农产品的现状

入世以来我国农产品贸易的现状 1.总量的变化 从绝对数量上看,入世后我国农产品贸易总额、出口额和进口额都不断上升,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但从相对数量上看,进、出口额的增幅波动较大,贸易顺差不断缩小。入世5年中我国农产品贸易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从2004年开始连续3年呈现净进口局面,我国由农产品净出口国变成净进口国,成为世界上第4大农产品进口国,农产品贸易对我国出口创汇的贡献逐年减小。虽然从2005年开始,农产品出口增幅明显高于进口增幅,贸易逆差不断减少,但是并未改变农产品贸易的逆差局面。根据商务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农产品贸易依然存在-9.60亿美元的逆差(见表1)。 2.产品结构的变化 入世以来,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额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从出口农产品的结构来看,主要出口农产品依然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其中水产品及其制品的出口份额最高,其次为食用蔬菜及其制品、食用水果及其制品和畜产品(见表2);主要进口农产品更加集中于土地密集型产品上,进口量居于前3位的农产品依次为油料、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和畜产品(见表3)。

经过深加工的农产品在出口中的优势更加突出。农产品贸易顺差依次来自于水产品制品,蔬菜、水果、坚果等制品,食用蔬菜,水、海产品,食用水果和坚果。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为油料、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棉花,畜产品,糖及食糖和食品工业的残渣、废料(见表4)。而谷物贸易是先逆差,后顺差,且顺差额不断提高。这主要是由于2003年我国粮食产量降到13年以来的最低谷,粮食减产效应引起国内供需失衡,从而导致了2004年对谷物进口需求的激增,引起当年谷物贸易的高额逆差。随后国家不断出台稳定并刺激粮食生产的一系列政策,使得粮食大幅增产,谷物进口需求锐减,谷物贸易额恢复到净进口状态。

进口付汇流程

进口付汇流程: 1.外汇局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手续: 1.对外经贸部(委,厅)的进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工商局} 2.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3.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企业代码证件 4.外汇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 对于外汇局核准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企业在办理“名录”时,可直接凭《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企业村存留联和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书办理。 列入“名单”后向主管海关领取付汇核销用的IC卡 在《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前已在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的进口单位,应在六个月内签署《确认书》。签署《确认书》后,外汇局将其自动列入名录,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的,外汇局将取消其名录资格。发布实施前未在外汇局办理录登记手续的进口单位,需持名录登记申请书及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等级证书》 2.付汇流程: <一>对于不在“名录”的企业及文件规定需办理备案的付汇,企 业需备齐下材料: 1.进口合同; 2.发票; 3.正本报关单; 4.提单;

5.进口付汇核销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许可证第二联; 7.登记表第三联; 8.进口证明(或有)第三联; 9.各种不同贸易方式及运输方式的凭证单据; 10.委托代理协议(或有) 到外汇局申领《进口付汇备案表》后可直接至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付汇手续。 <二>对于已经在“名录”的企业可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进口单位在有关货物报关一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进口核销,所需资料:(1)进口付汇核销单(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则报关单号栏不得为空); (2)进口付汇备案表(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为“正常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4)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均为打印件并加盖公司章); (5)结汇水单及收帐通知单(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及“转口贸易”,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合同,IC卡

2020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附件1 2020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2020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现公告如下。 一、配额数量和种类 2020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小麦(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小麦)963.6万吨,其中90%为国营贸易配额;玉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玉米)720万吨,其中60%为国营贸易配额;大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大米)532万吨,其中长粒米266万吨、中短粒米266万吨,50%为国营贸易配额。 企业可自主选择申请:(1)国营贸易配额;(2)非国营贸易配额;(3)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其中,分配给企业的国营贸易配额,须通过国营贸易企业代理进口,在当年8月15日前未签订进口合同的,企业可以委托有贸易权的任何企业进口,有贸易权的企业可以自行进口。 二、申请条件 有资格获得2020年小麦、玉米、大米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须首先符合以下条件:2019年10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 有资格获得2020年小麦、玉米、大米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

还必须符合相应品种以下所列条件之一: (一)小麦 1、获得2019年小麦进口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接受进口关税配额企业委托的代理进口不计入受委托企业的进口实绩,下同)的企业; 2、2018年小麦年加工能力20万吨以上的面粉和食品生产企业。 (二)玉米 1、获得2019年玉米进口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 2、2018年玉米年加工能力20万吨以上的饲料生产企业; 3、2018年玉米年加工能力45万吨以上的其他生产企业。 (三)大米(长粒米和中短粒米需分别申请) 1、获得2019年大米进口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 2、2018年大米年加工能力10万吨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 三、分配原则 分配原则的总体目标是使得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根据市场条件得到充分使用。 (一)如本细则所公布的进口关税配额总量能够满足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总量,按企业申请数量分配。 (二)如本细则所公布的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不能满足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总量,则有进口实绩的企业分得的配额量不少于其上一年配额内的进口量。如有剩余配额,在考虑生产加工能力的基础上,分配给上一年无进口实绩的企业。 (三)2020年,国营贸易配额分配将考虑申请企业2019年的进口实绩以及2018年生产加工能力。部分国营贸易配额将分配给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

一、“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 申请材料(交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一)中外资企业: 1.中资企业:商务部门颁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外资企业:商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工商营业执照或银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证明; 3.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已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企业不用提供); 4.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书; (二)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 1.申请书; 2.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3.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 4.商务部门颁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中国电子口岸IC卡。 备注: 1.进口单位变更单位名称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对外付汇进口单位更名登记申请书”、工商局《核准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及全套申请材料 2.申请之日超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签发日期30个工作日的,进口单位还须提供其在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其他相关部门被正式受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办理流程: 1.企业提交申请资料 2.外汇局审核后相应调整“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办理期限:材料齐备,符合规定的当场出具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并于15个工作日内列入“名录”。 二、进口付汇备案 (凡申请办理进口付汇备案的进口单位须事先办理“名录”登记)(一)备案基本材料(除备案申请书外,其余材料交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1.进口付汇备案申请书(见附件2); 2.进口合同; 3.实行进口配额或特定产品管理的货物,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进口证明,进口实行自动登记制的货物,还须提供有关登记表(已在“名录”无须提供); 4.属代理进口的,须提供正本代理进口协议; 5.另外,还须区别不同的结算方式提供以下相应的单证资料: (1)货到汇款项下 除需提交上述备案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电子口岸IC卡、商业发票、提单(已在“名录”无须提供)和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金属矿砂等大宗散装货物进口报关单金额与付汇金额不符情况下补缴税款,海关按差额补发报关单的,还须提供补征税费证明;此外,还需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

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现状及前景分析

摘要:澳大利亚是中国进口农产品的重要来源国,自2000年起,中国的进口始终保持在10亿美元以上,2004年更是达到25.4亿美元,占到农产品进口总额的9.1%,创历史新高。澳大利亚还是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国,其中,2004年的逆差额为23亿美元,占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总额(46.4亿美元)的49.6%。近年来,随着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的加剧,澳大利亚越来越重视与中国的经贸关系,目前已经把开拓中国市场作为其全球贸易战略的重要内容。在不断加大其出口产品营销力度的同时,为使其产品获得更优惠的市场准入条件,还通过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来推动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FTA)的签署。从未来的发展看,这些措施可能会促使澳大利亚农产品对中国 出口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在此背景下,本文试图对中澳农产品贸易的现状及特征进行系统分析,以期对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前景作出客观判断。 中国-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现状及前景分析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刘李峰 中国人民大学农村发展学院刘合光 澳大利亚是中国进口农产品的重要来源国,自2000年起,中国的进口始终保持在10亿美元以上,2004年更是达到25.4亿美元,占到农产品进口总额的9.1%,创历史新高。澳大利亚还是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国,其中,2004年的逆差额为23亿美元,占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总额(46.4亿美元)的49.6%。近年来,随着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的加剧,澳大利亚越来越重视与中国的经贸关系,目前已经把开拓中国市场作为其全球贸易战略的重要内容。在不断加大其出口产品营销力度的同时,为使其产品获得更优惠的市场准入条件,还通过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来推动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FTA)的签署。从未来的发展看,这些措施可能会促使澳大利亚农产品对中国出口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在此背景下,本文试图对中澳农产品贸易的现状及特征进行系统分析,以期对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前景作出客观判断。 一、澳大利亚农业及中澳农产品贸易 1.澳大利亚农业概况 澳大利亚拥有丰富的耕地、草地资源,农牧业高度发达。其农业用地44600万公顷,约占国土总面积(77400万公顷)的57%。其中,种植业用地4800万公顷,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公告2016年澳大利亚羊毛国别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公告2016年澳大利亚羊毛国别进口关税配额管 理实施细则 【标 签】澳大利亚进口羊毛,进口关税配额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商务部 【文 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2号 【发文日期】2016-03-29 【实施时间】2016-03-2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2016年自澳大利亚进口羊毛国别关税配额量(以下简称澳大利亚国别配额)为3万吨(净毛量)。 2016年为澳大利亚国别配额实施第一年,为做好进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澳大利亚国别配额实行凭合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申请者凭羊毛进口合同以及有关材料提交申请(含加工贸易)。受商务部委托的机构(以下简称商务部委 托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当澳大利亚国别配额发放数量累计达到2016年总量后,商务部委托机构停止接受申请。 申请者可到商务部委托机构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3a10088246.html,/)下载《澳大利亚羊毛国别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申请表》中进口合同原产地栏仅限填注澳大利亚。 二、企业申领条件 (一)2016年1月1日前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或获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从事羊毛、毛纺制品生产和经营。 (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纳税记录和诚信情况。上年在海关、工商、税务、外汇、检验检疫、环保、社保等方面无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和《2015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

关于进出口贸易的操作流程

关于进出口贸易的 操作流程

关于进出口贸易税务及外管局核销的流程 一、出口贸易报税务流程: 1、一般贸易 1.1、商品出口后需要收齐出口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专用发票,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进行预录入,当月出口当月申报,报关单预录单在出口当月就要交到财务,报关单、核销单超过90天将自动转为内销补征增值税,不再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1.2、除了在退税系统里面进行录入,出口退税网上申报外,还需要进行企业出口单证备案,所需资料如下: a)外销合同或订单(原件)必须已贴印花税 b)出口货物PACKING LIST 原件 c)出口货物装货单复印件,空运无装货单,日期与报关单是 同一天 d)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 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复 印件) e)出口专用发票(退税联复印件) f)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联原件) g)涉外收入申报单(原件) h)出口收汇核销单(存根联原件) i)成交方式为CIF的,还需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发票复印

件 编制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连同以上资料做好备案存放,等待税务机关核查。 2、来料加工登记 2.1、来料加工出口企业应在免税进口第一批料件后20个工作日内,凭以下资料向市财税三分局申请《免税证明》: a)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正本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 印件,税务机关杳验正本并留存复印件) b)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正本, 税务机关留存一联) c)来料加工合同(正本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税务机关 杳验正本并留存复印件) d)第一批进料的进口报关单(正本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 件,税务机关杳验正本并留存复印件) e)填写完整的《免税证明》(一式四联) f)《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正本) 在合同执行中如果实际出口额大于合同的,来料加工出口企业应在外经贸主管部门变更《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并到市财税三分局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3、来料加工税务核销 3.1、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开具以后,需在三个月内携带以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