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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税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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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简介

营业税

所得税

车船使用税

资源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

屠宰税

房产税

城市税、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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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得单位和个人征收得一种税。它是地方税体系中得主体税种。现行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是国务院1993年12月13日公布,自1994年1月1日非实施的。以下内容包括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征税范围、以及各行业如何计征营业税等:

一、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即纳税人的营业额,包括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和各种形式的价外收费)。但是,下列特殊情形的营业额为:

运输业务

1、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联营运输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收入为营业额,即以收到的收入扣除支付给以后承运者的运费、装卸费、换装费等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旅游业务

2、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企业在境内组团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待的,其营业额也允许扣除会给其他旅游企业的费用。旅游业务,以收取全部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付给其他单位的餐费、住宿费、交通费、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建筑业

3、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他人的,以工程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从事安装工程作业的,几设备价值作为安装价值的,设备价款计入营业额。单位和个人自建建筑物销售,其自建行为的营业额,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金融保险业务

4、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一般贷款业务,一律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

5、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保险业实行分保的,初保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保人的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文化体育业

7、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地的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娱乐业

8、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其他

9、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其营业额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10、对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1)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应税劳务或者销售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下列计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上列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广东省核定成本利润率为10%。纳税人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应折合成人民币。外汇折合成人民币的折合

率,可以按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纳税人应事先确定选择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动。

二、如何计算营业税?

营业税税额的计算,是根据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来计算的。其计算工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三、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怎样?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这里所说的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范围的劳务。

四、营业税的免税项目有哪些?

营业税的免税项目有: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服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所售门票业务,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业务。

除了这些免税项目外,还有对个人应税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免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800元,广东省规定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8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项(日)营业额50元。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额征收营业税。

五.营业税纳税地点的具体规定怎样?

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具体规定如下: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5、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6、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应税行为,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六.谁是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有:

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委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2.建筑安装业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3.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4.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6.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7.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的无形资产,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七.建筑业如何计算营业税?

建筑业应纳营业税按照建筑业营业额依3%的税率计算。建筑业营业额是承包建筑、修缮、安装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即工程价款及工程价款之外的各种费用。具体如下:

1.建筑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2.建筑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款.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应并入计税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建筑企业由于工程质量问题而发生企业向建设单位支付的罚款和因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3.建筑业总承包人支付给转包人或分包人的工程价款,可以从其总承包额中扣除。

4.自建自售建筑物,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除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外,同时征收一道“建筑业”营业税。内部施工队为本单位承担建筑安装业务,凡同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论是否编制工程预算,也不论工程价款中是否包括营业税税金,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凡不与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征收营业税。

5.无论是包工包料工程,还是包工不包料工程,在征收营业税时,一律按包工包料工程以料工费全额征收营业税。

6.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安装设备价值为安装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值在内。反之,如果纳税人将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不作为安装产值的,其营业额不包括设备的价值在内。

7、代理电信工程、疏浚工程、打井工程按“建筑业”税目征税。

8、从事为开发土地、建筑房屋而进行平整土地业务的,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9、工业企业委托其所属的独立核算的安装队或劳动服务公司安装其自产产品,应按“建筑业”征收营业税。

10、有线电视安装费(初装费)应按建筑业税目征税。

11、对招标.投标的建筑安装工程,中标的价格是营业税营业额,中标价格以后有调整的,以调整以后的实际收入额为营业额。

〔例如〕取得的工程收入500万元,材料差价款60 万元,劳保费2万元,全优工程奖8万元,则应缴纳的营业税款为:

(500+60+2+8)×3%=17.1(万元)

八.金融保险业如何计算营业税?

金融保险业,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金融是指经营货币资金融通活动的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如银行结算、票据贴现等)。

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人的经济利益的业务。金融保险业的适用税率是5%。金融保险业的营业额,一般是指从事金融保险业的纳税义务人取得的经营收入额。

〔例如〕取得的利息收入为100万元,则应缴纳的营业税款为:

100×5%=5(万元)

金融业的征税范围包括贷款(自有资金贷款和转贷)、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1、金融机构按规定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以及保险公司按规定存入各专业银行的款项所得的利息,中国银行经营外汇业务取得的各项利息收入和接受外贸、合资银行转收资本和营运资金的存款,转存到国外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2、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企业的贷款不征收营业税。但对中国人民银行向

金融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贷款或委托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应征收

营业税。

3、利差补贴不征收营业税,金融企业销售支票等金融物品应征收营业税。

金融业的计税依据如下

1、一般贷款业务的营业额,是发放贷款取得的收入全额。

2、转贷业务的营业额,是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融资租赁业务,以租赁费及设备残值扣除设备价款为营业额;

4、买卖外汇的营业额,是以经营者根据外汇市场行情的变化,买卖外汇

所得的收益;

5、买卖证券的营业额,是经营者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买卖证券所得的

收益,即证券买进价与卖出价之间的差额。

6、金融经纪业的营业额,是金融机构从事金融经纪业务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保险业的征税规定

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几种,征税范围是保险公

司及其他经营保险业务的部位经营的保险业务,但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

供的保险业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保险业的营业额,是保险机构经营保

险业务所取得的收入。保险公司无赔款奖励支出,在计征营业税时,不得从保

费收入中扣除。

典当业的征税规定

典当业是指以实物为抵押的放款业务,它是按借款人提供抵押物品的价值打折扣,贷放现款,定期收回本金和利息。典当业的征税范围是经营者从事抵押贷款的行为,但死当物品的销售缴纳增值税,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典当业的计税依据为经营者取得的利息和其他各种名目(如保管费)的收入。

九.邮电通讯业如何计算营业税?

邮电通讯业是指专门办理信息传递业务,适用税率为3%。

邮政业务的营业额:包括提供传递函件或包件、邮汇、报刊发行、邮务

物品销售、邮政储蓄以及其他邮政业务收入。

电信业务的营业额:包括提供电报、电话、电传、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

销售以及其他电信业务的收入。

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

电信部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电信劳

务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计征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

电话,不提供其他电信劳务服务的,计征增值税。

十.文化体育业如何计算营业税?

文化体育业,是指经营文化、体育的业务,适用税率为3%。

文化业是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和其他文化业(如展览、

培训、讲座、报告会等)。同时,对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比照文化业征

税。

体育业是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1.广告的播映不属“文化体育业”的征收范围,应按“服务业”的税目

征税;

2.体育单位承办的体育比赛取得的出场费收入,属于文体体育业的征税

范围;

3、单位和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

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以租赁方式为文化活动、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的场

租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的税目征税,不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税。〔例如〕时装表演队取得的演出收入为20,000元,支付给提供场地的酒

店5, 000元,则时装表演队应纳的营业税款为:

(20,000-5,000)×3%=450(元)

该酒店应缴纳场地租赁营业税为:

5,000×5%=250(元)

十一.娱乐业如何计算营业税?

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娱乐业的适用税率为

5%-20%,广东省规定娱乐业的税率为10%。

娱乐业的征税范围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

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所等娱乐场所。

娱乐业的营业额为娱乐业经营者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入、

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其中:

公园的门票收入属于“文化体育业”的征税范围,而公园内游乐设施的

业务收入应按“娱乐业”征税。

在饮食场所为顾客在就餐同时进行的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所提供的

服务,一律按“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例如〕某公园2月份取得公园门票收入20,000元,迪士高溜冰场收入70,000 元,其应缴纳的营业税具体计算如下:

⑴文化体育业(门票)应纳税款=20,000×3%=600(元)

⑵娱乐业应纳税款=(70,000+10,000 )×10 %=8,000(元)

十二.服务业如何计算营业税?

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适用税率为5%。

服务业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

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服务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过桥费、过路费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收费,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

不征收营业税:

(1)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所属财政、物价部门以正式文件允许收费,而且收费标准符合文件规定的;

(2)所收费用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自己直接收取的或者其所

属行政机关自己收取的。

根据上述规定,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委托其所属的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收

费或者收费标准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均应当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例如〕某饮食店取得的饮食收入为54,000元,纸巾、饮品.花生等收入

为6,000元,则应缴纳的营业税款为:

(54,000+6,000)×5%=3,000(元)

十三.转让无形资产如何计算营业税?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备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适用税率为5%。

转让无形资产的征税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

专利、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和转让商誉。

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额,是受让方支付给纳税人的全部货币、

货物和其他经济利益。其中:

1.以地换房行为,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的征税范围;而以

房换地的行为,属于“销售不动产”税目的征税范围;

2.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

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转让无形

资产税目征税;

3.对于无形资产所有者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并取得固定收入的,

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项目征收营业税;

4、境外向境内转让无形资产应计征营业税;

5、转让经济合同属于商品批发行为,不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的征税范围;

6、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的征税范围。

〔例如〕某企业以地换房,用1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与投资方交换100万元的商品房,则该企业的行为视为销售不动产,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款为:

100×5%=5(万元)

十四.销售不动产如何计算营业税?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适用税率为5%。

销售不动产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是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

费用。其中:

1.在发生合并、兼并行为时并未有买方卖方,也没有发生有偿转让不动

产所有权行为不属于销售不动产的征税范围;

2.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

3.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及相连土地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

销售不动产征税;

4.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

5.将不动产以租赁方式投资入股,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项目征

收营业税;

6.代收代付费用不论其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作为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计

征营业税;

7、以房换地的行为,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8、以不动产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贷款期满后,因借款人无力偿还欠款,不动产收归金融机构所有,不动产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应对借款人按“销

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另一种是借款人取得贷款后将不动产交与金融

机构使用,以不动产租金抵充贷款利息,这种行为实际上不动产租赁,应对

借款人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商品房取得收入300 万元,另预收售房款100 万元,则该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款为:

(300+100)×5%=20(万元)

十五.交通运输业如何计算营业税?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

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适用税率为3%

交通运输业的具体征税范围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

道运输、装卸搬运。

交通运输业的营业额,一般是指从事交通运输业的纳税义务人所取得的

全部运营收入,即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交通运输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一般包括客运收入、货运收入、装卸

搬运收入和运输票价中包含的保险费收入以及随同票价向客户收取的

各种交通建设基金等;

2、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包括打捞,理货,港务局提供的引

航、系解缆、停泊、移泊等劳务,及引水员交通费、过闸费、货物港

务费,还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劳务;

3、对搬家业务收入,应按“交通运输业-装卸搬运”税目征收营业税;

4、运输业承揽的运输业务,凡起运地在国外的客、货、邮运等运输业务

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营业税;凡起运地在我国境内的外国运

输的客运、货运、邮运等运输业务,应当依法征收营业税。

〔例如〕取得的运费收入是1,000元,装卸费200元,则应缴纳的营业税款为:(1,000+200)×3%=36(元)

十六.文化体育业与娱乐业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分?

凡以观众身份参与某项活动的听、视、游览等行为,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对亲身参与某项活动并以自娱自乐为主要目的的行为,应属于娱乐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十七.营业税的“修缮”与增值税的“修理修配”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分?

如果修理(修缮)的对象是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应征收营业税,如房

屋补强等;对货物进行的修理,则应征收增值税。

十八.纳税人兼有营业税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怎样计算交纳营业税?

不同税目应税行为取得的营业收入首先要在帐务上分开反映,然后按各自

适用的税目税率计算交纳。若收入划分不清的,则取得的各项收入会统一

按各税目所适用税率中的最高税率计征税款。

十九.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收费是否一律计征营业税?

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收费,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两点条件的,

不征收营业税:

1、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或其他所属财政、物价部门以正式文件允许收

费的,而且收费标准符合文件规定的;

2、所收费用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自己直接收取的。

根据上述规定,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委托其所属的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

收费或者收费标准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均应当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二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涉外企业)交纳营业税还有没有优惠?

为了统一税制,公平税负,改善投资环境,我国作出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从1993年12月31&127;日以前已办理工商登记而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经税改后营业

税税负有增加的,可通过申请,并附送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以及有关财务报表,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退还其因

税负增加而多缴纳的营业税。具体退税执行期限如下:

1、经营期限自1994年1月1日起计算尚有5年或超过5年的,退税执行

到1998年12月31日止;计算不足5年的,退税期限执行到经营期满止。

2、没有经营期限的,退税期最长不超过1998年12月31日。

二十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

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怎样核定其营业额计征税款?

对于这种情况,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1.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

核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

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二十二.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是否交纳营业税?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要交纳营业税。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主管税务机

关有权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计税营业额:

1.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

核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

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二十三.“自建自用”房屋是否交纳营业税?

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但自建建筑物自用,仅限于施工单位自建建筑物自用,对附属于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自营施工单位,为所在单位施工工程即自营工程,则照章

征收营业税。

二十四.纳税人挂靠校办企业、民政福利企业、军工企业、就可以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吗?

不能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因为:

1、要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由学校出资自办;

(2)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

(3)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

2、民政福利企业要享受税收优惠,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1)1994年1月1日以前,由民政部门、街道、乡镇举办的福利企业,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1994年1月1日后举办的民政福利企业,必须经过

省级民政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严格审查批准。

(2)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的35%以上(含35%)。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四表一册”。即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

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税使用分配表、残疾职工名册。

(4)经民政、税务部门验收合格,并发给《社会福利证书》。

3、军工企业不论是否属军队系统附设或挂靠的服务性单位,凡对外经营

取得的收入,均应按规定征税。

二十五.“试业”可以不交营业税吗?

“试业”也应交纳营业税,因为《营业税条例》规定,凡在中国境内提供

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而纳税人的营业额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纳税人只要收取

有缴纳营业税的经营收入,就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申报缴纳营业税。因此,“试业”只不过是新经营项目开业期间的一种专

业名词,在税收方面,“试业”并不代表不用交税。

二十六.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是否分别向地方税务机关交纳营

业税,向国家税务机关交纳增值税?

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若分别进行核算收入的,应分别向两

个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若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

则应理解为纳税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与兼营“增值税应税劳

务及货物”营业额的合计数中,“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超过

50%,而兼营“增值税应税劳务及货物”的营业额不到50%,应一并向地

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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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下内容包括如何计征所得税、所得税的纳税地点等等内容,

一.我国现行开征的所得税分几种?

我国现行开征的所得税分三种,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是对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的各类所得征税的总称。根据我国现

行税制,不同性质的纳税人分别征收不同种类的所得税。对实行独立经

济核算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征收企业所得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具体包括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

所得的其他组织;对个人(自然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具体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

境内居住满一年,并从中国境内或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居民和个体

工商业户;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涉外企业)征收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

税法》)

二.如何计算应纳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

于中国境内和境外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

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

得;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特许权使用费

以及营业外收益所得。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税法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收入总额=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

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其他收入

扣除项目金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计税说明:

1、企业所得税税率:法定税率为33%;两档优惠税率分别为18%

(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和27%(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上至

10万元以下)。

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当年所得予以弥补,按弥补亏损后的所得额

确定适用税率。

税务机关查出以前年度的所得税,应按进行检查年度的适用税率补征所得税。

2、收入总额中的其他收入,是指上述所列举的六项收入以外的一切收入,

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物资及现金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劳动保险收入。

3、税法准予扣除项目中的税金,是指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

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可视同税金。

4、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

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经批准集资的利息支出,凡高于同期同类商业银行贷款利率部分,不允

许扣除。

5、未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广东省规定其计税工资月扣除限额为660元。

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

金等。

6、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金及罚款、

各种赞助性的支出不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包括现金、实物

和有价证券。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把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划分为十一个应税所

得项目,不同的应税所得项目,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办法有不同的规定。

具体有: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

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征,以每月收入额减除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

额。但对于外籍纳税人和我国公民在境外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规定减除

800元费用后,允许再减除3200元的附加减除费用,总扣除额为4000元。

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

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127;修理业及其他行业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

偿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用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承包项目可分多种,如生产经营、采购、销售、建筑安装等各种承包;转包包括全部的转包或部分转包,承包人按月或按次领取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也包括在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中。但不包括企事业单位内部层层承包的个人取得的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所谓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谓可以扣除的必要费用,是指按照承包、承租经营的实际月份,按月减除费用

800元。

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4、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

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

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

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所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算纳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

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

加成征收的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

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

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

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127;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5、稿酬所得:是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

得。作品包括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雕刻作品、手工作品等。

稿酬所得按次计算纳税,每次稿酬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

元,收入额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

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

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

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计算纳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

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20%的比例税率。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属于非劳动所得,税不法规定没有费用扣除,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20%的比例税率。

8、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个人取得财产租赁收入额,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适用20%的比例税率。

9、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以每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

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20%的比例税率。

10、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鉴于这类非劳动所得,税法规定没有费用扣除,以每次取得所得为应纳

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按照中国法律组成的法人,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其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又称股权式的合营

企业,是由中外合营者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

共同经营管理、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公司、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又

称契约式的合营企业,是由中外合作经营者按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签订合同,约定投资或合作条件、收益或产品分配、风险和风险的承担及经营管理方式和企业终止时财产归属等事项。以合同为基础举办,可以是法人,也可以不是法人;外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依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而设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

所有经营管理、利润和风险均由外国崐投资者独自承担。

外国企业:是指非中国企业法人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包括在

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机构、场所,但有来源

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的,是税收上的居民纳税人,

负有无限的纳税义务,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

外国企业和一组成企业法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国合作者,为税收

上的非居民纳税人,负有有限的纳税义,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

得缴纳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地方税税种

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归国家税务局

计税办法略

三.所得税的纳税地点如何?

(一)企业所得税

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其所在地是指纳税人实际经

营管理地。企业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管理地不一致的,以实际经

营管理地为申报纳税所在地。跨地区经营的地方独资企业,按属地原

则就地征收入库。

对联营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一律先就地征收所得税,然后再进行分配。

联营企业的的亏损,由联营企业就地按规定进行弥补。

企业集团应分别以核心企业以及独立经济核算的其他成员企业为纳税

人,纳税人一律在其所在地缴纳所得税。

对实行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组织,其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一律就地征收所得税。

外出经营单位持有《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的,其所得税可回原

地缴纳,否则由经营地税务机关就地征收。

(二)个人所得税

自行申报纳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向取得所得的当地主管地方

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两处或

两处以上取得所得的,可以由纳税人选择一地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情况变化,需要就更申报纳税地点,应当经原主管税务批准。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税。

四.企业所得税准予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准予扣除的项目包括:

1、成本:是生产经营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

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

2、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金:是指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也视同税金。

4、损失: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除上述扣除项目外,下列具体项目,按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扣除:

1、利息支出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

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

扣除。

企业经批准集资的利息支出,凡高于同期同类商业银行贷款利率部分,不允许扣除。

2、工资未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广东省规定其计税工资月扣除限额为

660元。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

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

3、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

4、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5、业务接待费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支出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的单据,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准予在规定的限度内扣除。具体扣除标准如下:

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营业收入的0.5%;

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营业

收入的0.3%;

全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0.2%;

全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部分,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0.1%。

6、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

7、保险费纳税人参与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交纳的保险

费用,准予扣除。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当年应纳

税所得额。

按照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的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按

实扣除。

8、坏帐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交通运输企业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

的0.3%-0.5%扣除,其他行业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以扣除。

不建立坏帐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坏帐损失,报税务机关核定后,按当年实际发生数额扣除。

9、管理费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有关的管理费须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广东省规定,集体企业上交上给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费在下列标准内准予扣除:

从事工业生产的按销售收入的1%;

从事加工、修理、装配业务的按营业收入的2%;

从事商业零售业务的按销售收入的1%;商业批发业务的按销售收入的0.5%;

从事交通、运输、装卸、搬运业务的按营业收入的2.5%;

从事施工业务包工包料工程部分按工程总造价的0.4%;包工不包料

工程和维修工程部分按工程结算收入的1%;

从事其他业务收入的按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

五.计算企业所得税不准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扣除:

1、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不得直接扣除的纳税人购置或自行开

发无形资产发生的费用。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但属企业间(含银行)违约,并会给另一企业的违约金、赔偿金、定

金、罚息、加息等,可以税前扣除。

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主管

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罚金,以及前款所称的违法经营罚款之外的各

项罚款。

5.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

的捐赠。

6.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是指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后,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由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

7.各种赞助支出: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是指上述各项支出以外的,与本企

业无关的各项支出。

六.廉江市哪类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在我市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种类有:

1、新办的第三产业企业

(1)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

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种籽站、

农机站、气象站,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

以及城镇其他种类事业单位开展上述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

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2)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

之日起,第一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3)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4)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

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5)对新办的“三产”企业经营多业的,按其主业(以其实际营业额计算)来确定减免税政策。

2、企业以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 可在5年

内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

3、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4、校办企业

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农场自身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暂免征企业

所得税。

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举办的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的所得,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5、遭受自然灾害的企业

企业遇有风、水、震、火等严重的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6、福利企业

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

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7、乡镇企业

可按应缴纳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

七.企业所得税亏损抵补有什么规定?

应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若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

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

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五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

计算。

八.纳税人从联营企业所得、跨地区投资经营所得、来源于境外的所得,

计算企业所得税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一)、联营企业的所得按规定首先要就地缴纳所得税,然后纳税人作

为投资方再参与税后利润分配。分回税后利润后,若投资方的企业所得

税率低于联营企业的,不退还所得税;若投资方的企业所得税率高于联营

企业的,则投资方分回的部分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

具体补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1、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分回的利润÷(1—联营企业

所得税税率)

2、应纳税所得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适用税率

3、税收扣除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

4、应补缴所得税额=应纳所得额—税收扣除额

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红利收入,暂照联营企业的规定进行税收调整。此外,广东省规定,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免税期间分回的利润及股息、红利不再补征所得税;从联营企业减税期间分回的利润及股息、红利,如联营企业适用税率低于投资方适用税率的,应扣除其减税部分所得额后补征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投资收益(不含可流通股票和债券投资部分)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广东省企业投资收益证明单》方可进行税收调整,否则,其投资收益全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二)、纳税人跨地区进行投资经营所得的计税比照从联营企业所得处理。(三)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

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九.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同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有异常或不合常理时,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纳税所得额吗?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若发现某企业同有关联企业之间的

业务往来有异常或不合常理时,首先会派员进行调查,若查出确实该企

业由于业务往来方面出现问题就成企业应税利润减少的,税务机关可以

调整其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十.税务机关对哪些性质的纳税人可以采取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税务机关对未能提供准确完整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税所得额的

纳税人可以采取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征收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

税。一般是对不设帐册或者虽设帐册,但记录简单,难以算出计税金额

的纳税人,最常见的是个体户和承包经营者。

核定征收的办法主要有:

1、核定纳税人年度计税所得额,计算出应纳所得税款,分期征收(月

或季)或一次征收;

2、核定征收率,随同营业税带征,按月征收。

十一.纳税人乐善好施,捐赠公益的开支可否在计算所得税时扣除?

纳税义务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

扣除。

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

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十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有什么区别?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有哪些法律责任?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是指: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

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

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向个人支付税法规定的各项应税所得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

体、军队、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

务人,负有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取得收入的个人为纳税人,是个人所得税的负税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

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不是个人所得税的负税人,而是依法

履行代扣个人所得税义务。

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1、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

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税款帐薄或者保管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的,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3、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改正外,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税款外,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

倍以下的罚款。

4、扣缴义务人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已扣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的10%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处罚;偷税数额

不足一万元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足10%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

缴或者少缴税款,并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倍以下罚款。

十三.哪些个人所得可以减征或免征个人所得税?

下列各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

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

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具体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科学院院士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和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肋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这一所得具体指上述人员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免税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十四.怎样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采用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为主,纳税人自行申报为辅的征

收办法。自行申报的纳税人的范围主要有:

1.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的;

4.分笔取得属于一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使用费所得.财

产租赁所得的。

一切向个人支付应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负有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的

义务,必须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代扣税款,并在税法规定的期限

内将代扣的税款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和解缴,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根据税收管理规定,廉江市地方税务局设置征收分局负责全市的地方税

收工作。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必须在取得

应税所得次月10号前向征收分局或其居住地的地方税征收单位申报纳税

或解缴税款。

十五.我市地方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对个体户征收个人所得税一般采用哪

种征收方式?

主要有三种征收方式:

1、对财务会计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足额地报税、纳税,有专职办税人员企业,采用查帐征收的方式征收

企业所得税;

2、对依照税法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依照税法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

帐簿的;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

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纳税人,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或“定期定额

加发票额征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3、对不办理税务登记的临时经营纳税人和非固定纳税人,或者上述第2种

情形的纳税人中不能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但能够核准其经营收入额

的纳税人,采用定率'带征的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top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中国境内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中国境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其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征收的一种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是对行驶于我国境内公共道路及河流、海域的车船、船舶,按其数量和规定的税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车船使用税与车船使用牌照税有什么分别?

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都是以应税车船为课税对象,实行从量计征,

全年一次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是一个老税种,政务院1951年9月20日公布

施行《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国务院1986年9月15日发布施行《中华

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凡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但

目前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所拥有或使用的车船依旧征

收车船使用牌照税。因此,车船使用税适用于国内纳税人,车船使用牌照

税适用于涉外纳税人。

二、每年什么时候交纳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

个人日常生活中涉及到的相关税种

http: 2009年12月17日15:40腾讯·大楚网评论0条 一、增值税: 凡在中国境内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的个人。在增值税中,日常生活中主要应关注个人销售旧货,分两种情况,一种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物品(非消费税应税品)免税;另一种是应税消费品,如游艇、摩托车、汽车,销售额没有超过原值的免税,超过原值的按4%征收率并减半征收。个人销售自己没有用过的即新货,按4%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消费税: 在中国增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个人。 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不从事经营活动的,所以涉及消费税的主要是在进口环节,如从国外带往国内的进口物品,如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馈赠物品等(常见的主要是烟酒、化妆品、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具)。但不含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和附件,以及超过海关规定自用合理数量部份的应税物品,这些应按货物进口程序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三、营业税: 对在国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涉及营业税的情况主要有: 个人转让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在境内使用;销售境内的不动产;个人在境内演出或个人为演出经纪人。 日常生活中主要关注: 一是免税的几种情况: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从

2006年6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售房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从 2005年6月1日起,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 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具体标准。 四、xx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个人就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税费。这里主要关注两点: 一是进口环节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二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因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税率也不同,在市区的为7%,在县城、镇的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为1%。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 五、关税: 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物品。个人主要涉及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简称行邮税。课税结象包括入境旅客、运输工具、服务人员携带的应税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的个人物品等项物品,简称进口物品。但不含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和附件,以及超过海关规定自用合理数量部份的应税物品,这些应按货物进口程序办理报关验放手续。现行的行邮税税率分为50%、20%、10%三个档次。 六、土地增值税:

2017年全行业全税种税率大合集

2017年全行业全税种税率大合集 2017-07-03 TXk3nz7摘自柠檬云财税阅 4411 转 42 转藏到我的图书馆 微信分享: 增值税 增值税采用比例税率形式,可以分为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除此之外,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税款时还要用到征收率。 一、税率 1.基本税率——17%销售或进口一般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低税率 (1)11%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货物: ①生活必需品类——粮食、食用植物油(包括橄榄油)、鲜奶、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和居民用煤炭制品等。 ②文化用品类: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③农业生产资料类:初级农产品、饲料、化肥(有机肥免税)、农机(不含农机零部件)、农药、农膜。

④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2)6% 提供金融服务、生活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有形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3.零税率 即出口规定范围内的货物和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整体税负为零: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国际运输服务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①研发服务 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③设计服务 ④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⑤软件服务 ⑥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⑦信息系统服务 ⑧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⑩转让技术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二、征收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采用。 1.基本征收率为3% (1)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采用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自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采用简易办法征税的,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2.减按2%征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和上述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政策一致;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税时,要区分固定资产的类型和购入时间,其征税政策如下: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3年7月31日以前购进或自制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以及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自制的其他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3年8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以及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其他固定资产,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3.按5%征收 (1)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5%的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2)劳务派造服务,按照差额纳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大税种计算归纳总结及相关知识(重要)

税法基础知识和常见专业术语 一、税法构成要素中容易混淆的知识点 1.纳税人(税法规定的,法律承担者,但并非一定是经济负担者)与负税人(正真经济负担者,在税法中不做明确规定,由什么决定呢?比如说房价高,想通过税法来打压,总打压不下来,所以并不是政府说要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纳税人与负税人分离就是税负的转嫁。 2.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都站在了代征机关的中间,税款的传递业务) 是代征收机构来扣和收,代纳税人去交 不同:业务资金的流向的差别 我国营业税、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都规定有代扣代缴义务人;(资金向外流动付款过程中,扣下一部分去交给征税机关) 我国消费税规定有代收代缴义务人。(收款过程中,再多收一部分金额作为税,然后转手付给征收机关) 3.征税对象(课税对象,最基本的要素)的质与量 质的规定性——征税范围——税目 量的规定性——计税依据——税基 4.税率的形式 比例税率(营业税,按行业交通运输业3%,服务业5%等等,17%,13%等)(采用这个税率,收入差距不会有很大变化的,可以鼓励竞争用这个税率,对于企业比较多) 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个体,承包绝对数变化),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相对数变化)全和超之分:我国没有全额累进税率,也没用全率累进税率(缩小贫富悬殊,用于个人) 定额税率,固定税额,数量,重量,体积等,比如说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平方米)(车按辆,比较简单可行)5.起征点(开始征税达到的起点界限,没达到是不征税,一旦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是全额征收的,而不是超过部分征,只对收入低部分人可以享受,比如个体的增值税、营业税)与免征额(免征的数额,没达到的不征,达到或者超过是按超过部分征收,都可以享受) 6.减免税种类 税额=税基×税率 (1)税额式减免: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 (2)税基式减免:国债利息不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残疾人员工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加计100%扣除。(给他发4000,可以按扣8000扣除) (3)税率式减免:例如营业税中高速公路通行费(正常情况是按5%)收入减按3%税率计算营业税 二、常见税法分类

合肥市地方税主要税种讲解提纲

合肥市地方税主要税种讲解提纲 一、营业税 (一)、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税率 1、税率3%行业有 交通运输业(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 2、税率5%的行业有, 金融保险业、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3、税率20%的行业有。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保 龄球、高尔夫球、游艺)。 4核算原则兼营不同税率的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三)计税依据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一般情况下应全额计税 特殊情况下应按差额计税 1.、交通运输业,总价减去国外部份,减去其他运输公司承运部份 2、旅游业,可减去国外部份,减去门票、交通、房费、餐费、和其他旅游团的费用 3、建筑业,总承包人的营业额减去分包给他人的价款后的余额。并是法定扣缴义务人 4、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单位和个人转让不动产,可减除购买不动产的原值。 6、劳务公司的营业额为减去付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 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7、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 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8、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 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9、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 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1、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土地、不动产所在地;单 位和个人出租物品、设备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信单位提供电信业务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电信单位机构 所在地。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提供的设计(包括在开展设计时进行的勘探、测量等 业务,下同)、工程监理、调试和咨询等应税劳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单位 机构所在地。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通过网络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培训、信息和远程调 试、检测等服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 5、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从事运输 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6、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 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7、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8、合肥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建筑安装项目,其纳税地点为项目所在地。方法是,项目 地应缴的税款,由该企业在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开具税票,指定缴入项目所在地的区级金库。如蜀山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高新区开发了一个项目,该企业在蜀山地税分局申报纳税时,对高新区开发项目应缴的税款,其入库级次栏中填写“区级5”,由该企业在其开户行直接划和金库。 二、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等。 一、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营业税应税劳务时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1、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2、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营业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对纳税人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上列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按照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转让土地使用权划归营业税税目转让无形资产范畴,税率为5%,销售不动产划归营业税税目销售不动产的范畴内,税率为5%。计算公式=营业税计税依据×5%

“营改增”后,最全税种、税率汇总,

营改增”后,最全税种、税率汇总,赶快分享吧! 增值税增值税采用比例税率形式,可以分为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除此之外,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税款时还要用到征收率。 一、税率 1.基本税率——17% 销售或进口一般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低税率 (1)11%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货物:①生活必需品类——粮食、食用植物油(包括橄榄油)、鲜奶、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和居民用煤炭制品等。 ②文化用品类: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③农业生产资料类:初级农产品、饲料、化肥(有机肥免税)、农机(不含农机零部件)、农药、农膜。 ④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2)6% 提供金融服务、生活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有形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3.零税率 即出口规定范围内的货物和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整体税负为零: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国际运输服务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①研发服务 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③设计服务 ④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⑤软件服务 ⑥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⑦信息系统服务 ⑧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⑩转让技术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二、征收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采用。 1.基本征收率为3% (1)自2009 年1 月1 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采用3% 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自2014 年7 月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采用简易办法征税的,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 2.减按2% 征收

各类税的计算公式

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营业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四、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五、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商业: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服务业: 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再投资退税: 再投资退税=再投资额×(1—综合税率)×税率×退税率 七、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各税种简单解释

营业税 营业税系对在我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3% ◆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3% ◆金融保险业(包括金融、保险)5% ◆邮电通信业(包括邮政、电信)3% ◆文化体育业(包括文化业、体育业)3% ◆娱乐业(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等娱乐项目)高尔夫球10%,其他娱乐项目5% ◆服务业(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5% ◆转让无形资产(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5% ◆销售不动产(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5%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上述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同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五)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以1个月为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私募基金涉及的税种汇总

私募基金税收一览 企业上市与并购 我国的私募基金,主要包括公司型、合伙型、契约型三种。本文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投资者、私募基金管理人方面对相关主体的纳税问题(仅探讨所得税与增值税,不涉及印花税等税种)进行简明分析,本文所称基金,限定为根据境内法成立的主体或契约关系。私募基金 所得税 公司型基金就应纳税所得额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能够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公司型基金,适用15%的税率。 合伙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层面均不存在所 得税。 增值税 契约型基金并非纳税主体,其基金层面无需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后,公司型基金与合伙型基金的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因其收入种类不同而存在 差异:

若为转让股票、债券等金融商品,属于增值税调整范畴。 若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合伙份额的收入,不缴纳增值税;但如果转让股权、合伙份额为投资附加回购类型的交易结构,其实质为债性融资,存在被界定为贷款服务从而缴纳增值税的可能。 对于转让新三板股票的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取决于实践中税务部门是否将新三板股票视为金融商品,目前各地有不同操作,但倾向于将新三板股票视为有价证券类的金融商品。 私募基金投资者 所得税 一、公司型基金投资者 1法人投资者 A股权转让所得 公司型基金的法人投资者,其转让股权涉税事宜与公司型基金适用相同规则,但若该法人投资者为非居民企业且转让股权满足源

泉扣缴的,参照下述“B 权益性投资所得”c、d进行。 B权益性投资所得 公司型基金的法人投资者,其从基金处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a. 若投资者为居民企业,则该等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b. 若投资者为非居民企业,且其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其从基金处取得的该等投资收益若与其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则该等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c. 若投资者为非居民企业,且其未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或虽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其从基金处取得的该等投资收益与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则其从基金处取得的投资收益由基金按10%的税率实施源泉扣缴,缴纳预提所得税; 上述c的非居民企业若在香港、澳门设立,或其设立地政府与我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 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与国内税 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办理。

国税及地税各种税种及其计算方法

1、增值税 小规模:生产加工企业:税率3% 计算方法:含税收入/(1+税率)*税率)=应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税率17% 、13% 税负率(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1% 计算方法:销项税-进项税-上期留抵进项税=应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新企业)税率25% 计算方法:A、查账征收(按利润征收)=利润总额*25% B、核定征收(一般是收入核定) 商业:=收入*4%*25% 服务行业:=收入*10%*25% 生产加工企业:=收入*5%*25% 交通运输业:=收入*7%*25% 建筑业:=收入*8%*25% 二、常见地税税种税率及计算方法 1、营业税(不同行业税率不同) 一般性服务行业:5%,包括咨询服务、货运代理、广告业、金融保险、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 特殊行业:建筑工程安装业、邮电业、交通运输: 3% 娱乐业:20% 计算方法:=营业收入*税率 广告业、货运代理业:=(收入-成本)*5% 代表处(外资)、办事处(内资):按费用核定收入纳税(将费用换算成营业额) 计算方法:营业收入=总费用/(-1-15%) 营业税=营业收入*5% 代缴代扣业:劳务中介、物业管理:=(收入-成本)*5% 2、城建税1%、5%、7%教育费附加3%、河道管理费1%、地方教育附加2% 计算方法:增值税+营业税*税率增值税+营业税*税率(注:外资企业不交教育费附加)3、文化事业建设费(广告业)3%、4% 文化体育业:计算方法:=(收入-成本)*3% 广告业:计算方法:=(收入-成本)*4% 4、个人所得税(税率:5%—45%见附表) 境内人士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总额-2000)*税率-速算扣除数 境外人士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总额-4800)*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他:如一次性意外收入(如中奖等):=收入*20% 5、印花税 账本印花税:建账开始,每本账应贴一张印花税票(5元/张) 实收资本印花税:=实收资本*万分之五 合同印花税:=合同交易金额*万分之五 企业所得税 税率目前是按所得税法规定核算的企业所得额小于3万按18%,3万-10万按27%,10万以上按33% 营业税税金=营业收入×税率(交通、建筑、邮电、文化体育业税率3%服务业5%)

各行业涉及的税种及税率

各行业涉及的税种及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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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涉及的税种及税率 一、服务业(餐饮、住宿、旅游、咨询中介等) 营业税:营业收入的5%。 城建税:县区:营业税的5%乡镇:营业税的1%。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文化事业建设费:营业收入的3%(广告业)。 工会经费:无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 ,有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的40%。 残疾基金:按职工人数乘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比例1.5%再乘当地的年平均工资水平。 水利基金:营业收入的0.1% 印花税:合同0.3‰ 房产税:自有房按从价1.2%计征,租赁房按从租12%计征。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25%。 个人所得税:分红20%,工资薪金(工资-五险一金-3500)×3%~45% 土地使用税:按每平米以及等级,0.8-5.6元/平方米。

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交通运输行业 营业税:营业收入的3%。 城建税:县区:营业税的5% 乡镇:营业税的1%。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工会经费:无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 ,有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的40%。 残疾基金:按职工人数乘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比例1.5%再乘当地的年平均工资水平。 水利基金:营业收入的0.1%。 印花税:工程承包合同0.3‰。 房产税:自有房按从价1.2%计征,租赁房按从租12%计征。 企业所得税:利润的25%。 个人所得税:分红20%,工资薪金(工资-五险一金 -3500)×3%~45% 三、房地产开发业 营业税:销售不动产的5%。 城建税:县区:营业税的5%乡镇:营业税的1%。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各税种分别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答: (1)xx维护建设税。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合计数*适应税率。税率:市区7%,县城、xx5%,其他地区1%。 (2)个人所得税。 ①工资、薪金所得。 计算公式: 全月应纳税额=(全月工资、薪金收入额-费用扣除数)*适用税率。 税率: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5%~45%) 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计算公式: 每次收入额*适应税率。 税率:20%。 (3)房产税。 ①按房产余值计算(自有房产)。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额*税率。 税率: 1.2%

②按租金计算(自有房产出租)。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税率。 税率:12%。 (4)土地使用税。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土地面积*单位税额。 (5)车船使用税 计算公式: 车辆(除载货汽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适应税额。载货汽车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税额。 (6)印花税 ①对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资金账簿,产权转移书据的应纳税额计算。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比例税率: 共分为四档,分别为 0.1%, 0.05%, 0.03%,

0.05%。 ②其他营业账簿,权利xx照。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件数*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 每件5元。 (7)教育费附加。 计算公式: 应纳费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3%。 (8)企业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税率:3万元以下18%,3万元-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有关小税种的总结A2009-03-20 22:1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 1.两种计税方法 计税方法计税依据税率税额计算公式(比例税率)从价计征房产余值 1.2%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1.2%从租计征房产租金12%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2.特殊规定: (1)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我国现行税种通俗解释(科普版)

我国现行税种通俗解释 一、增值税 增值税对单位和个人销售货物、提供服务、转让资产等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征税范围既包括有形的商品、不动产等货物,也包括无形的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等。 二、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商品征收的一种税,为了便于征收,有的在生产环节、有的在销售环节征收。 三、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或组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所得指企业取得的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余额。 四、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常见的个人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酬、劳务报酬等,在计算个人所得时按照有关标准可以扣除一定金额的必要支出费用。 五、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

收的一种税,有的矿产品根据销售收入按固定比例征收,有的矿产品根据开采数量按固定金额征收。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而专门设置的一种税,它根据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金额,在不同地区按照不同比例征收。 七、房产税 房产税是对单位或个人拥有的经营性房产征收的一种税,根据房产价值或者租金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征税。个人拥有的非营业性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八、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签订合同、领取证件等经济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对参与活动的双方都征税。这种活动一般会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如合同、书据、证照、账簿等。并非所有取得凭证的行为都征收,国家只对税法列举出的部分行为征税。 九、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规定区域内(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 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等所取得的收益征收的一种税。收益指转让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余额。取得的收益越高,征税的税率也越高,有利于调控房地产市场。 十一、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是对我国境内拥有车辆、船舶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按照不同车型或船舶吨位分别征收。 十二、船舶吨税 船舶吨税是海关对进入我国港口的国际船只所征收的一种税。 十三、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对购买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常见的有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在办理车辆挂牌时一次性征收。

各行业涉及的税种及税率

各行业涉及的税种及税率 一、服务业(餐饮、住宿、旅游、咨询中介等) 营业税:营业收入的5%。 城建税: 市区:营业税的7% 乡:营业税的5% 镇:营业税的1%。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2%。 文化事业建设费:营业收入的3%(广告业)。 工会经费:无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 ,有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的40%。 残疾基金:按职工人数乘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比例1.5%再乘当地的年平均工资水平。 水利基金:营业收入的0.1% 印花税:合同 0.3‰ 房产税:自有房按从价1.2%计征,租赁房按从租12%计征。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25%。 个人所得税:分红20%,工资薪金(工资-五险一金-3500)×3%~45%

土地使用税:按每平米以及等级,0.8-5.6元/平方米。 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交通运输行业 营业税:营业收入的3%。 城建税: 市区:营业税的7% 乡:营业税的5% 镇:营业税的1%。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2%。 工会经费:无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 ,有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的40%。 残疾基金:按职工人数乘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比例1.5%再乘当地的年平均工资水平。 水利基金:营业收入的0.1%。 印花税:工程承包合同 0.3‰。 房产税:自有房按从价1.2%计征,租赁房按从租12%计征。 企业所得税:利润的25%。 个人所得税:分红20%,工资薪金(工资-五险一金-3500)×3%~45%

三、房地产开发业 营业税:销售不动产的5%。 城建税: 市区:营业税的7% 乡:营业税的5% 镇:营业税的1%。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2%。 工会经费:无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 ,有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的40%。 残疾基金:按职工人数乘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比例1.5%再乘当地的年平均工资水平。 水利基金:营业收入的0.1%。 印花税:购销合同 0.3‰。 房产税:自有房按从价1.2%计征,租赁房按从租12%计征。 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使用税:按每平米以及等级,0.8-5.6元/平方米。 企业所得税:利润的25%。 个人所得税:分红20%,工资薪金(工资-五险一金-3500)×3%~45%

各个税种的计算方法及公式

各个税种的计算方法及公式 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些各种税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希望可以帮到咱们财务人员。包含以下税种的计算方法: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以下内容由深圳会计实践培训---成功财务实战俱乐部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四、营业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制造业:

加工制造类企业的税种及税率知识讲解

加工制造类企业的税种及税率 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维修、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额,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简单地说,增值税是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品增值的部分征税的一种税。 工厂分为两种不同的登记形式,即公司类和个体工商户类,在纳税上,公司类和个体工商户类有很大的不同。 (1)个体工商户 在个体工商户的缴税管理上有个特别的称号,叫“双定户”,在税务部门的分类中又叫C类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的“双定”是指定期、定额缴纳增值税。 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后,紧接着需办理税务登记。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所办理的税务登记证即是C类纳税人。 双定户认定程序:新办税务登记的承包户和个体工商户,开业后第一、第二、第三个纳税月份,必须如实就其生产经营情况申报纳税(在办好税务登记证时,发证处会给你发放一个“双定户纳税申报卡”,用于第一、第二、第三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第三个月申报纳税的同时,向办税大厅的文书发放受理窗口领取《固定工商户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及时填好后再交回原窗口。税务局核税科在10天内会派专人到工商户调查,如果其账册不全,不能准确提供纳

税依据的,税务局就将你核定为“双定户”,即作为定期、定额征收的C类纳税人。同时,税务机关将根据你经营行业、经营规模、经营地点。结合《固定工商户定期定额纳税申请表》内容,核定C类纳税人认定通知单上的核定纳税额。 个体户业主到这里就会产生疑问了,税务局凭什么依据来确定工商户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呢?税务局确定税收定额时,是以以下四种方法作为测定依据的。 ①盈亏平衡法(费用测算法)。根据纳税人即工商户的经营费用发生情况,测算工商户的保本营业额(假定纳税人经营利润为零)。本法一般适用于商业、服务业、娱乐业等。其计算方法为: 月营业额=月费用总额/毛利率-征收率(税率) 上式中的月费用总额主要包括每月支付的水电费、工商管理费、市场管理费(或摊位费),生产、经营用房租金(自有生产、经营用房按同等出租房折算成租金)、运杂费、广告费、工人工资、业主生活费、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如果是承包户、租赁户还应包括上缴的利润和各种租金费用。 ②材料消耗法:适用于原材料采购比较均衡或生产的产品品种比较少的工业户。其计算方法为: 月营业额=原材料的购进数量/单位产品耗用量×产品销售单价 对原材料购进不均衡的工业户可用“原材料月均消耗数量”来代替“原材料购进数量”。

2017年全行业全税种税率大全

2017年全行业全税种税率大全 增值税 增值税采用比例税率形式,可以分为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除此之外,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税款时还要用到征收率。 一、税率 1.基本税率——17%销售或进口一般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低税率 (1)11%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货物: ①生活必需品类——粮食、食用植物油(包括橄榄油)、鲜奶、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和居民用煤炭制品等。 ②文化用品类: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③农业生产资料类:初级农产品、饲料、化肥(有机肥免税)、农机(不含农机零部件)、农药、农膜。 ④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2)6% 提供金融服务、生活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有形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3.零税率 即出口规定范围内的货物和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整体税负为零: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国际运输服务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①研发服务 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③设计服务 ④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⑤软件服务 ⑥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⑦信息系统服务 ⑧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⑩转让技术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二、征收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采用。 1.基本征收率为3% (1)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采用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自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采用简易办法征税的,征收率统

税种简介资料

一、增值税简介 1、定义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2、计算方法 我国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价款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等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手续费、运输费等) 3、纳税时间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一个季度。 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我公司执行) 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5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4、纳税申报 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公司享受的优惠政策 09年6月30日前,我公司享受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重大技术装备而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所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的政策。 09年7月1日后,我公司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大全71510

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大全 一、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五、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六、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 2、房地产税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资源税 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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