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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办法(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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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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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4295-36 实验室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部分精密仪器室管理

第一条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精密仪器室的管理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精密仪器的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

技术研发部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实施。

检验员:严格按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规程内容

(一)仪器室要能避免产生电火花。

(二)精密仪器必须配备稳压器,接地良好。

(三)仪器室应有空调设施,每日上下午记录温湿度各一次。红外仪器室应安装除湿机。

(四)仪器室须有隔热避光窗帘。

(五)仪器室地面应能防止产尘。进入精密仪器室应换专用鞋。

(六)精密仪器室必须达到防震的效果。

(七)非仪器室工作人员不能随便进出仪器室。

(八)检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管理程序、检验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规程。

(九)在仪器室内使用试药、试剂时小心操作,若有撒失立即处理,严防沾污仪器设备。

(十)实验完毕,及时清洁仪器设备,罩上防尘罩。

(十一)其他规定遵照《实验室安全管理程序》。

第二部分微生物检验室管理

第五条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微生物限度检查室的管理,以规范清洁消毒及无菌操作程序,确保检查的正确性,可靠性。

第六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检验室。

第七条适用范围

技术研发部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实施。

检验员:严格遵守本程序,保证微生物检验全过程做到无菌操作,防止污染。

第八条规程内容

(一)微生物限度检查室的设置

1、内部布局:微生物检验室与普通工作室分开并有缓冲间。普通工作室中的洗涮,消毒、培养间等相对位置合理,配有更衣室。

2、缓冲间:在缓冲间有消毒液洗手盆,消毒毛巾及衣架挂勾,消毒鞋等,在缓冲间及微生物检验室内均设置有适当紫外线灭菌灯和日光灯。

3、微生物检验室内应准备好消毒用的盛有5%甲酚(来苏儿)或0.2%新洁尔灭的消毒缸、酒精灯、镊子、接种棒、酒精棉球和火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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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微生物限度检查室的消毒

1、微生物检验时实验前后的消毒处理。

2、每次

操作前用紫外线灭菌灯杀菌至少30 分钟,用5%甲酚(来苏儿)、0.1%新洁尔灭溶液或75%乙醇溶液擦拭工作台面及可能污染的死角。在每次操作完毕后,同样用5%来苏儿或0.1%新洁尔灭溶液或75%乙醇溶液擦拭工作面及超净台四周,再打开紫外线灭菌灯杀菌至少30 分钟。3、传递窗的清洁。

4、用湿抹布擦拭传递窗各表面至无污迹。

5、用0.1%新洁尔灭浸泡并拧干的洁净抹布擦拭各表面。

6、清洁顺序:从洁净级别高的一边到洁净级别低的一边。

7、清洁频次:使用前、后清洁。

8、传递窗的门不能同时打开。

第九条微生物检验室的洁净级别检查

(一)沉降菌按《洁净区(室)沉降菌测试规程》,微生物检验室超净台、每月测试一次,室内空气每季度测试一次。

(二)洁净工作台测试结果应符合100 级洁净级

别要求,其他区域测试结果应符合10000级洁净级别要求。

第十条进入微生物检验室的操作要点

(一)准备

1、洁净工作台按100 级洁净区(室)要求,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至少10 分钟后,其他区域按10000 级洁净区(室)要求,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至少30 分钟后,才能开始工作。

2、根据检验程序,将用具物品放入传递窗内,打开紫外灯照射30 分钟,操作人员先用清洁剂刷洗双手,再用2%甲酚(来苏儿)、0.1%新洁尔灭溶液或75%乙醇溶液擦洗双手,用消毒毛巾擦干,依次换上口罩、帽子、无菌衣裤及消毒鞋。凡进入微生物检验室后,不应该再外出取物品,因此,在每次检验中所须用物品必须计划好,并准备好备用物品。进入微生物检验室后,应先用2%的甲酚(来苏儿)、0.1%的新洁尔灭溶液或75%乙醇溶液擦拭工作台面、推车等,然后才能进行试品检验。

3、检验操作过程中在所有操作中均不应大幅度或快速动作,以免搅动空气。使用玻璃器皿应轻取轻放,避免破损,以防培养物扩散。

(二)在近火焰区操作。

(三)使用金属接种器具,用前、用后均需灼烧灭菌。

(四)当灭菌瓶塞或试管塞掉落在工作台上,一般不宜再用,应另换无菌塞。

(五)在用吸管吸取阳性对照菌后应立即投入消毒缸内灭菌,切勿用嘴直接吸吹吸管。

第十一条其他检验操作

(一)接种用具带有蜡质、油质的培养物时,不应立即在火焰上灼烧,应先在内焰里将油质培养物烘干后再烧灼灭菌,以免外溅污染环境。

(二)在接种培养物时,不应使培养物飞溅,以免污染或产生气溶胶。

(三)在开启菌种管或其他供试品安瓿之前,应用碘酒或75%乙醇棉球消毒容器。刻痕用的砂轮、锯

刀也应消毒,折断时要防止污染。

(四)在实验室中观察平板培养物时,一般不宜开盖观察,检验结束,可以开盖检查。

如取菌落或菌苔涂片、染色,或做玻片凝集试验时,在火焰区操作,平皿上下盖可适当开缝。

(五)在涂片、染色时,应使用夹子夹持玻片,切勿用手直接拿玻片,以防污染菌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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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应将所用过的玻片置消毒液中消毒后,再洗刷清洁。

(七)已培养完的带阳性菌的培养基及其他接触过阳性菌种的物品必须经灭活后,才进行一般的清洁操作。

第十二条意外事故的处理

(一)假若无菌衣受污染,应脱下翻转包裹,使污染部分包在内部,送往消毒,经清洁灭菌后再用。

(二)因偶然打破盛有培养物的器皿,致使病原性的菌毒种外溢,污染了工作室及操作者的衣服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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