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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地知识体系框架图(超级版)

民事诉讼法地知识体系框架图(超级版)
民事诉讼法地知识体系框架图(超级版)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

基本原则:平等、调解、辩论、处分

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基本制度:合议、回避、两审终审、公开审判

人民调解不影响起诉

主管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选择仲裁不得诉讼

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管辖问题裁定管辖

管辖权异议

主体论

原告与被告: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特殊情形下的当事人确定

必要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

当事人普通共同诉讼

诉讼代表人

诉讼代理人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本证

依照证据与证明责任之间的关系分类

反证

直接证据

依据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分类

证据分类间接证据

原始证据

依据证据的来源分类

传来证据

概念

举证责任合同纠纷举证责任分配

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

绝对免证:自然规律和定理证据论免证

相对免证:众所周知/推定/

生效文书确认

证明对象三种形式

自认撤回

三点注意

适用与确定(必须;协商与指定)举证延长:可两次延长,本院决定

举证期限效力:增加/变更诉求/反诉-举证期限内

一审程序

“新的证据”概念

二审程序

适用与确定(非必须;协商与指定)

证据交换视为公开质证(认可的证据)

效力:

出庭(证人)

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依职权;依申请

原则上都要质证

质证

例外(证据规定47、48):需要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证据论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年龄智力不相当,证人

无因不出庭;证人有利害;视听有疑点;复件无核对认证明显优势证据:《证据规定》第73条

不利证据的认定:《证据规定》第75条

证明力大小排序:《证据规定》第77条

原告:有利害关系

被告与诉讼请求明确具体

起诉条件主管与管辖要求“正确”

不予受理

程序启动不符合起诉

条件的处理:

驳回起诉

一审程序主管:诉讼与仲裁

不予受理和内涵

应当受理的一事不再理例外

特殊情形注意

离婚、收养婚34

案件的特殊民诉111

规定意见151

诉讼时效:应当受理

主体

申请撤诉的条件时间

撤诉裁定

诉讼程序特殊情形视为撤诉的情形

适用范围不同

诉讼中止与适用效果不同

延期审理恢复审理上不同程序论法定情形不同

条件:时间、管辖、人、对象、行为

启动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确定:对谁不服

谁就是被上诉人;注意共同诉讼

审理范围:有限审查;例外(违反法

律的禁止性规定)

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审理审理方式

二审程序原则上开庭审理:例外

(不涉及事实问题)

新请求(增加独立诉讼请求、

提起反诉):另行起诉

调解老请求(漏事漏人):发回重申诉讼程序

裁判:二审可以调和解,裁定案件用裁定;

法律错误应改判,事实改判又重审;

程序错误应重审;当离未离应重审;

不应受理直接驳;应当受理要指令。

主体

人民法院

条件

实质条件:民诉179、182

当事人时间条件:民诉184、意见204

启动申请与审查:上一级人民法;

院;合议庭审查

案外人申请再审

主体:最高、上级

检察院条件:

程序:同级

程序论再审程序

审理法院:法院启动,自行再审、

上级提审、指令再审;

申请再审,中级以上;

审理检察院抗诉,接受法院

执行根据:民诉201条

执行管辖: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适用条件

委托执行:受托法院应当执行

紧急问题的处理

条件:法律文书生效;主体;期限2年;给付内容;

义务未履行;管辖法院

申请移送执行:范围

步骤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

执行中止

执行终结

迟延履行利息

执行论执行措施侵犯名誉权案件:公告、登报;费用

国家执行威慑机制:限制出境、征信系统、媒体

不得执行的财产:生活必须品、未公开的发明或未

发表的著作、存款准备金备付金

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情形、主体、法院、形式、处理、

复议

执行异议条件:执行过程中、案外人、

执行标的

对执行标的的异议书面

程序审查期限:15日

保全措施

裁定:中止、驳回;不

服起诉

条件:时间、主体、方式;一般书面

执行和解效力:不具强制执行力;不具撤销原执行文书效力;不

具中止或终结执行效力

恢复执行:条件、对象、期间、已履行完毕的不予恢复

适用条件: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提供;申请人同意;法院

准许

执行担保效力:暂缓执行,法院决定

对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措施:恢复强制执行;直

接执行担保财产

被执行人为公民的承担:继承人(未放弃)执行承担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时:承受

被执行任为其他组织时的执行承担:

两种情形:执行根据被撤销

执行回转条件:完毕、撤销、新的法律文书

方式:依申请;依职权

执行论

条件:被执行人、申请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参与分配时间: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清偿前

清偿原则:按照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清偿

条件:被执行人不能清偿,但对第三人享有债权代位申请执行通知:15日内履行;15日内异议

第三人异议:15日内提出;一般书面;不审查;

有效异议,不得执行;部分异议,

承认的部分可以执行

对第三人的措施:第三人不异议,不履行的,

强制履行;擅自向被执行人

履行的,承担清偿责任;第

三人无财产供执行,不得再

代位执行

练习题:

1. (08-3-86)关于诉的种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属于变更之诉

B.甲公司以乙公司的履行不符合约定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属于给付之诉

C.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返还借款1000元,乙称自己根本没有向甲借过钱,该诉讼属于确认之诉

D.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施工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属于变更之诉

正确答案:AB

2.(2008-3-38)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

正确答案:B

3.(2008-3-8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再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陪审员不参加案件的合议庭

D.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作为二审法院时,合议庭则一律由审判员组成

正确答案:BCD

4.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3-35,单)

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

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正确答案:A

5.下列哪一类案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A.专利侵权案件

B.海难救助案件

C.共同海损案件

D.遗产继承案件

正确答案:A

6.2008年7月,家住A省的陈大因赡养费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儿子陈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哪些说法师正确的?

A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B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C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至甲县法院

D甲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ABC

7.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2008年全国卷三42题,单选)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C

8.甲与乙对一古董所有权发生争议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丙声称古董属自己所有,主张对古董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3-39,单)

A.如丙没有起诉,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追加其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如丙起诉后认为受案法院无管辖权,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C.如丙起诉后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当视为撤诉

D.如丙起诉后,甲与乙达成协议经法院同意而撤诉,应当驳回丙的起诉

正确答案:C

9.(09-3-40)关于证据理论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传来证据有可能是直接证据

B.诉讼中原告提出的证据都是本证,被告提出的证据都是反证

C.证人转述他人所见的案件事实都属于间接证据

D.一个客观与合法的间接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正确答案:A

10.三个小孩在公路边玩耍,此时,一辆轿车急速驶过,三小孩捡起石子向轿车扔去,坐在后排座位的刘某被一石子击中。刘某将三小孩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举证责任分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全国卷三80题,多选)

A.刘某应对三被告向轿车投掷石子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B.刘某应对其所受到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C.三被告应对投掷石子与刘某所受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D.三被告应对其主观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ABC

11. 09-3-41)关于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证据交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而进行,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而实施B.民事诉讼案件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必须组织进行证据交换

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但只能申请延长一次

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的,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权再提交证据

正确答案:A

12.以下情形中法院应当裁定诉讼终结的有:

A.赵某诉刘某人身侵权损害赔偿一案在一审开庭时,刘某突然心脏病发作,不幸死亡

B.王大牛诉王小牛支付赡养费一案,法院一审判决后,王大牛不服提起上诉,但在二审开庭前不幸死亡,王大牛的妻子尚未表示是否继承

C.王某诉赵某合同纠纷一案,在开庭审理时,王某提出赵某是该受案法院法官,该法院应当集体回避

D.周某诉李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李某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过程中,周某不幸死亡

正确答案:BD

13.居民甲与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按约定付款。金山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付清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中,甲的妻子乙向法院主张甲患有精神病,没有辨别行为的能力,要求法院认定购房合同无效。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通知甲的妻子作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出庭进行诉讼

B.由乙或金山公司申请对甲进行鉴定,鉴定过程中,诉讼继续进行

C.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对甲进行鉴定

D.乙或金山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应裁定诉讼中止

正确答案: D 《民诉意见》第193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该当事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受诉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原诉讼中止。

14.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B.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

C.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D.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正确答案:A

15.某借款纠纷案二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上诉人当场将欠款付清。关于被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制作调解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因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实现

B.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因为本案属于法律规定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

C.应当制作调解书,因为二审法院的调解结果除解决纠纷外,还具有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效力发生影响的功能

D.应当制作调解书,因为被上诉人已经提出请求,法院应当予以尊重

正确答案:C

16..张某诉江某财产所有权纠纷案经判决进入执行程序,案外人李某向法院主张对该项财产享有部分权利。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李某有权向法院申请再审

B.李某有权向法院起诉

C.如法院启动了再审程序,应当追加李某为当事人

D.李某有权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正确答案:B

17.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区别?(2006-3-89

A

B.适用第二审程序以开庭审理为原则,而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以书面审理为原

C.第二审程序中法院可以以调解方式结案,而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不适用调解D.适用第二审程序作出的裁判是终审裁判,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作出的裁判却未必是终审裁判

正确答案:AD

18.下列何种民事诉讼案件的生效判决,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2004年卷三35题,单选)

A.某案的审判长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犯交通肇事罪,作出民事判决后被追究刑

B.某案的审判长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接受一方当事人价值200元的礼品,但其判

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C.某案证人在诉讼过程中接受一方当事人价值200元的礼品,但其证言是真实

D

正确答案:B

19.某大学4名师生联名起诉甲公司污染某条大河,请求判决甲公司出资治理

该河流的污染。起诉者除列了4名师生外,还列了该河流中的某著名岛屿作为

原告,法院没有受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A只有自然人和法人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B本案当事人不适格

C本案属于侵权诉讼,被污染河段流经地区的法院均有管辖权

D本案起诉属于公益诉讼,现行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

正确答案:BCD

20. .在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村民刘某发现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中遗漏了同村村民张某的名字,遂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认为,刘某不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无权提起申诉,故驳回了刘某的申诉,刘某不服诉至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张某、刘某和选举委员会的代表都必须参加诉讼

B.法院应该驳回刘某的起诉,因刘某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C.选民资格案件关系到公民的重要政治权利,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法院对选民资格案件做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对此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B

有机化学知识点归纳(一)

有机化学知识点归纳(一) 一、同系物 结构相似,在分子组成上相差一个或若干个CH 2原子团的物质物质。 同系物的判断要点: 1、通式相同,但通式相同不一定是同系物。 2、组成元素种类必须相同 3、结构相似指具有相似的原子连接方式,相同的官能团类别和数目。结构相似不一定完全相同,如CH 3CH 2CH 3和(CH 3)4C ,前者无支链,后者有支链仍为同系物。 4、在分子组成上必须相差一个或几个CH 2原子团,但通式相同组成上相差一个或几个CH 2原子团不一定是同系物,如CH 3CH 2Br 和CH 3CH 2CH 2Cl 都是卤代烃,且组成相差一个CH 2原子团,但不是同系物。 5、同分异构体之间不是同系物。 二、同分异构体 化合物具有相同的分子式,但具有不同结构的现象叫做同分异构现象。具有同分异构现象的化合物互称同分异构体。 1、同分异构体的种类: ⑴ 碳链异构:指碳原子之间连接成不同的链状或环状结构而造成的异构。如C 5H 12有三种同分异构体,即正戊烷、异戊烷和新戊烷。 ⑵ 位置异构:指官能团或取代基在在碳链上的位置不同而造成的异构。如1—丁烯与2—丁烯、1—丙醇与2—丙醇、邻二甲苯与间二甲苯及对二甲苯。 ⑶ 异类异构:指官能团不同而造成的异构,也叫官能团异构。如1—丁炔与1,3—丁二烯、丙烯与环丙烷、乙醇与甲醚、丙醛与丙酮、乙酸与甲酸甲酯、葡萄糖与果糖、蔗糖与麦芽糖等。 ⑷ 其他异构方式:如顺反异构、对映异构(也叫做镜像异构或手性异构)等,在中学阶段的信息题中屡有涉及。 各类有机物异构体情况: ⑴ C n H 2n +2:只能是烷烃,而且只有碳链异构。如CH 3(CH 2)3CH 3、CH 3CH(CH 3)CH 2CH 3、C(CH 3)4 ⑵ C n H 2n :单烯烃、环烷烃。如CH 2=CHCH 2CH 3、 CH 3CH=CHCH 3、CH 2=C(CH 3)2、 、 ⑶ C n H 2n -2:炔烃、二烯烃。如:CH ≡CCH 2CH 3、CH 3C ≡CCH 3、CH 2=CHCH=CH 2 ⑷ C n H 2n -6:芳香烃(苯及其同系物) 、 ⑸ C n H 2n +2O :饱和脂肪醇、醚。如:CH 3CH 2CH 2OH 、CH 3CH(OH)CH 3、CH 3OCH 2CH 3 ⑹ C n H 2n O :醛、酮、环醚、环醇、烯基醇。如:CH 3CH 2CHO 、CH 3COCH 3、CH 2=CHCH 2OH 、 、 、 CH 2—CH 2 CH 2—CH 2 CH 2 CH 2—CH —CH 3 CH 3 CH 3 CH 3 CH 3 CH 3O CH 2—CH —CH 3 CH 2—CH 2 O CH 2 CH 2 CH 2—CH —OH

解三角形知识点归纳总结

第一章解三角形 .正弦定理: 2)化边为角: a : b: c sin A : sin B : sin C ? 7 a si nA b sin B a sin A b sin B ' c sin C J c sin C ' 3 )化边为角: a 2Rsin A, b 2Rsin B, c 2Rsin C 4 )化角为边: sin A sin B a ; sin B J b sin C b sin A a c' sin C c ' a b 5 )化角为边:si nA , si nB , si nC 2R 2R 3. 利用正弦定理可以解决下列两类三角形的问题: ① 已知两个角及任意一边,求其他两边和另一角; 例:已知角B,C,a , 解法:由 A+B+C=180,求角A,由正弦定理a 竺A, 竺B b sin B c sin C b 与c ②已知两边和其中一边 的对角,求其他两个角及另一边。 例:已知边a,b,A, 解法:由正弦定理旦 血 求出角B,由A+B+C=180求出角C,再使用正 b sin B 弦定理a 泄求出c 边 c sin C 4. △ ABC 中,已知锐角A ,边b ,贝U ① a bsin A 时,B 无解; ② a bsinA 或a b 时,B 有一个解; ③ bsinA a b 时,B 有两个解。 如:①已知A 60 ,a 2,b 2 3,求B (有一个解) ②已知A 60 ,b 2,a 2.3,求B (有两个解) 注意:由正弦定理求角时,注意解的个数 .三角形面积 各边和它所对角的正弦的比相等, 并且都等于外 接圆的直径, 即 a b c sin A sin B sinC 2.变形:1) a b c a sin sin si sin 2R (其中R 是三角形外接圆的半径) b c sin sinC c 2R 沁;求出 sin C 1.正弦定理:在一个三角形中, bsin A

高一化学必修2-有机化学知识点归纳(一)

高一化学必修2 有机化学知识点归纳(一) 一、同系物 结构相似,在分子组成上相差一个或若干个CH 2原子团的物质物质。 同系物的判断要点: 1、通式相同,但通式相同不一定是同系物。 2、组成元素种类必须相同 3、结构相似指具有相似的原子连接方式,相同的官能团类别和数目。结构相似不一定完全相 同,如CH 3CH 2CH 3和(CH 3)4C ,前者无支链,后者有支链仍为同系物。 4、在分子组成上必须相差一个或几个CH 2原子团,但通式相同组成上相差一个或几个CH 2原 子团不一定是同系物,如CH 3CH 2Br 和CH 3CH 2CH 2Cl 都是卤代烃,且组成相差一个CH 2原子团,但不是同系物。 { 5、同分异构体之间不是同系物。 二、同分异构体 化合物具有相同的分子式,但具有不同结构的现象叫做同分异构现象。具有同分异构现象的化合物互称同分异构体。 1、同分异构体的种类: ⑴ 碳链异构:指碳原子之间连接成不同的链状或环状结构而造成的异构。如C 5H 12有三种同 分异构体,即正戊烷、异戊烷和新戊烷。 ⑵ 位置异构:指官能团或取代基在在碳链上的位置不同而造成的异构。如1—丁烯与2—丁 烯、1—丙醇与2—丙醇、邻二甲苯与间二甲苯及对二甲苯。 ⑶ 异类异构:指官能团不同而造成的异构,也叫官能团异构。如1—丁炔与1,3—丁二烯、 丙烯与环丙烷、乙醇与甲醚、丙醛与丙酮、乙酸与甲酸甲酯、葡萄糖与果糖、蔗糖与麦芽糖等。 ⑷ 其他异构方式:如顺反异构、对映异构(也叫做镜像异构或手性异构)等,在中学阶段的 信息题中屡有涉及。 ~ 各类有机物异构体情况: ⑴ C n H 2n +2:只能是烷烃,而且只有碳链异构。如CH 3(CH 2)3CH 3、CH 3CH(CH 3)CH 2CH 3、C(CH 3)4 ⑵ C n H 2n :单烯烃、环烷烃。如CH 2=CHCH 2CH 3、 CH 3CH=CHCH 3、CH 2=C(CH 3)2、 、 ⑶ C n H 2n -2:炔烃、二烯烃。如:CH ≡CCH 2CH 3、CH 3C ≡CCH 3、CH 2=CHCH=CH 2 CH 2—CH 2 2—2 CH 2 CH 2—CH !

高中区域地理-中国地理知识结构图

中国地理知识纲要 (结合地图册及教材配套使用) 一中国地理概况 1-位置范围和行政区划 位置:半球、温度带、纬度带位置;海陆位置;经纬度位置。 范围:四至(东南西北),陆地面积、海洋面积。 相邻地理单位:陆上邻国(14),海上邻国(6),邻海(4个),岛屿。 行政区划:行政区划制度(省县乡),34个省级行政区的全称、简称、省会、轮廓。省区之最。2-人口分布和民族特征 人口:人口地理分界线(黑河腾冲一线),人口分布特征(人口分布不均衡,以黑河腾冲一线为界,东南部人口稠密,西北部人口稀疏;农村人口比重大,城镇人口比重小),人口问题(详见必修二)。 民族:民族构成、民族分布特点。主要少数民族分布地区、风俗习惯。 中国自然地理特征

二中国自然地理特征 1-地形 中国地形地势总特征(地形多种多样,山区面积广大;地势西高东低,呈三级阶梯状分布。)主演地形区:四大高原、四大盆地、三大平原、三大丘陵——概况和特征。 主要山脉:走向,位置,意义。 地形特征对我国的影响:对气候、对河流、、、 主要地质灾害:地震、滑坡、泥石流、火山——分布地区及成因。 地形地势答题模板:地形:以**为主;地势:**高**低;地貌特点。 2-气候 中国气候总特点:气候类型复杂多样,季风气候显著。 中国气温特点:夏季——特点及其原因(太阳辐射量、夏季风) 冬季——特点及其原因(太阳辐射量、冬季风) 中国降水特点:时间分布特征、空间分布特征、南北方差异、中国降水量图解读。 中国温度带:主要温度带——分布地区、农业生产特色。 中国干湿区:划分依据、分布地区。 中国雨带:移动规律、移动原因。 主要气象灾害:分类、多发季节、成因、分布特点。 气候特征答题模板:气温特点、降水特点、气温降水的季节差异大小。 3-河流湖泊 基本概念:内外流河、区,水文特征,水系特征,内外流区分界线。

(完整版)解三角形知识点及题型总结

基础强化(8)——解三角形 1、①三角形三角关系:A+B+C=180°;C=180°-(A+B); ②. 三角形三边关系:a+b>c; a-bB>C 则6090,060A C ?≤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重点整理(完整版)

民事诉讼法 民事纠纷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 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又称为民事争议、民事冲突。 特点:1、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内容是对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在民事纠纷解决中,诉讼请求的确定、诉讼资料和证据的收集和证明主要由当事人负责。 内容A、关于事实主张,法院能够调查认定的事实只能是当事人在诉讼中明确加以主张并予以争执的事实; B、关于自认事实,只要自认就排除法院的认定,法院不仅没有必要审查其真实性,而且也不允许作出与此相反的事实认定; C、认定所争事实需要的证据资料,必须是从当事人提出的证据方法中获得,不允许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 特点:①诉讼当事人化。诉讼活动都由当事人来发动推动主导 ②程序公正。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更加强调程序公正的价值。 ③当事人有主动权。当事人主义给予当事人极大地权利。 ④法官中立。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 民事诉讼的程序价值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旨在揭示民事诉讼程序存在的必要性和意义,分为: (一)程序的内在价值(目的性价值) 指民事诉讼程序自身所具有的满足程序主体需要的独立价值。内在价值的实现可以排斥法官的恣意,保障人的尊严,吸收当事人的不满,确立理性而为公民所信赖的司法权威。 程序自由价值主要指程序价值主体能够合乎目的的支配民事诉讼程序,自由的选择,判断和接受民事诉讼程序。 公正价值法官中立、当事人平等、程序参与、程序公开、程序维持等。 效益价值包括效益和效率价值。等 (二)程序的外在价值(工具性价值) 外在价值是人们用来评价和判断民事诉讼程序在保护民事权利、维护

(完整版)高考化学有机化学知识点梳理,推荐文档

(1)气态: 一、重要的物理性质 1. 有机物的溶解性 有机化学知识点梳理 3.有机物的状态[常温常压(1 个大气压、20℃左右)] ① 烃类:一般 N(C)≤4 的各类烃 注意:新戊烷[C(CH 3)4]亦为气态 ② 衍生物类: 一氯甲烷(CH 3Cl ,沸点为-24.2℃) 氟里昂(CCl 2F 2,沸点为-29.8℃) (1) 难溶于水的有:各类烃、卤代烃、硝基化合物、酯、绝大多数高聚物、高级的(指分子 中碳原子数目较多的,下同)醇、醛、羧酸等。 (2) 易溶于水的有:低级的[一般指 N(C)≤4]醇、(醚)、醛、(酮)、羧酸及盐、氨基酸及盐、 单糖、二糖。(它们都能与水形成氢键)。 (3) 具有特殊溶解性的: ① 乙醇是一种很好的溶剂,既能溶解许多无机物,又能溶解许多有机物,所以常用乙醇来溶 解植物色素或其中的药用成分,也常用乙醇作为反应的溶剂,使参加反应的有机物和无 机物均能溶解,增大接触面积,提高反应速率。例如,在油脂的皂化反应中,加入乙醇既能溶解 NaOH ,又能溶解油脂,让它们在均相(同一溶剂的溶液)中充分接触,加快反应速率,提高反应限度。 ② 苯酚:室温下,在水中的溶解度是 9.3g (属可溶),易溶于乙醇等有机溶剂,当温度高于 65℃时,能与水混溶,冷却后分层,上层为苯酚的水溶液,下层为水的苯酚溶液,振荡后形成乳浊液。苯酚易溶于碱溶液和纯碱溶液,这是因为生成了易溶性的钠盐。 ③ 乙酸乙酯在饱和碳酸钠溶液中更加难溶,同时饱和碳酸钠溶液还能通过反应吸收挥发出的 乙酸,溶解吸收挥发出的乙醇,便于闻到乙酸乙酯的香味。 ④ 有的淀粉、蛋白质可溶于水形成胶体。蛋白质在浓轻金属盐(包括铵盐)溶液中溶解度减 小,会析出(即盐析,皂化反应中也有此操作)。但在稀轻金属盐(包括铵盐)溶液中, 蛋白质的溶解度反而增大。 ⑤ 线型和部分支链型高聚物可溶于某些有机溶剂,而体型则难溶于有机溶剂。 ⑥ 氢氧化铜悬浊液可溶于多羟基化合物的溶液中,如甘油、葡萄糖溶液等,形成绛蓝色溶液。 2. 有机物的密度 (1) 小于水的密度,且与水(溶液)分层的有:各类烃、一氯代烃、酯(包括油脂) (2) 大于水的密度,且与水(溶液)分层的有:多氯代烃、溴代烃(溴苯等)、碘代烃、硝基 苯 氯乙烯(CH 2==CHCl ,沸点为-13.9℃) 甲醛(HCHO ,沸点为-21℃) 氯乙烷(CH 3CH 2Cl ,沸点为 12.3℃) 一溴甲烷(CH 3Br ,沸点为 3.6℃) 四氟乙烯(CF 2==CF 2,沸点为-76.3℃) 甲醚(CH 3OCH 3,沸点为-23℃) 甲乙醚(CH 3OC 2H 5,沸点为 10.8℃) 环氧乙烷( ,沸点为 13.5℃) (2) 液态:一般 N(C)在 5~16 的烃及绝大多数低级衍生物。如, 己烷 CH 3(CH 2)4CH 3 环己烷 甲醇 CH 3OH 甲酸 HCOOH 溴乙烷 C 2H 5Br 乙醛 CH 3CHO 溴苯 C 6H 5Br 硝基苯 C 6H 5NO 2 ★特殊: 不饱和程度高的高级脂肪酸甘油酯,如植物油脂等在常温下也为液态 (3) 固态:一般 N(C)在 17 或 17 以上的链烃及高级衍生物。如, 石蜡 C 12 以上的烃 饱和程度高的高级脂肪酸甘油酯,如动物油脂在常温下为固态 ★特殊:苯酚(C 6H 5OH )、苯甲酸(C 6H 5COOH )、氨基酸等在常温下亦为固态 4. 有机物的颜色 ☆ 绝大多数有机物为无色气体或无色液体或无色晶体,少数有特殊颜色,常见的如下所示: ☆ 三硝基甲苯( 俗称梯恩梯 TNT )为淡黄色晶体; ☆ 部分被空气中氧气所氧化变质的苯酚为粉红色; ☆ 2,4,6—三溴苯酚 为白色、难溶于水的固体(但易溶于苯等有机溶剂);

(完整版)日本区域地理知识总结精华

二、日本(oneP82、twoP104) 1、自然地理特征 (1)位置:我国东面的岛国,东临太平洋, 西隔日本海、朝鲜海峡 北滨鄂霍次克海。 经纬度注意:135°E和140°E35°N和40°N穿过(2)范围:其领土是由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 四个大岛和数千个小岛及周围海域组成。 (3)地形:①日本境内多山,国土的3/4以上是山地和丘陵,只在沿海一带才分布着狭小的平原。 (太平洋板块和亚欧板块交界处) 关东平原是日本最大的平原,富士山为其最高峰 ②日本太平岩沿岸海岸线曲折,多优良港湾, 神户、横滨是著名的海港。 ③日本多火山、地震,堪称“世界火山博物馆” 和“地震国”,富士山便是一座活火山。 (4)气候:日本位于温带,有亚热带季风气候和温带季风气候类型。表现为海洋性的季风气候。 冬季较为温暖,夏季较为凉爽,降水比较丰富。(5)资源:日本多山,森林资源丰富 降水多,山间河流短小湍急,水能资源丰富 位于板块交界处,地热资源丰富 寒暖流交汇,渔业资源丰富(北海道渔场) 矿产资源贫乏,需从国外进口 石油:中东、东南亚 铁矿石:澳大利亚、印度、巴西 煤炭:中国、澳大利亚 棉花:中国、美国 木材:俄罗斯、巴西、东南亚、北美 2、经济特征 (1)工业(加工贸易型经济) 原因:对资源和市场的对外依赖 日本最大的贸易对象是美国、亚洲、西欧 日本最大的对外贸易港口神户、横滨 日本工业发展条件分析 不利:①矿产资源缺乏,②国内市场狭小 有利条件:①日本有丰富的人力资源、 ②较高的科技水平, ③以及岛国多深水良港等有利条件

主要工业部门:家用电器、电子、造船、汽车、机械、 化学、钢铁、纺织、电力 主要工业区有:京滨工业区(工业中心是东京和横滨) 名古屋工业区(名古屋) 阪神工业区(大阪和神户) 濑户内海沿岸、 北九州工业区(北九州) 日本的工业主要分布在太平洋沿岸及濑户内海沿岸 (2)农业 ①海洋渔业发达:最大渔场为北海道渔场,日本的捕鱼量常 居世界首位。鱼产品是日本人习惯的肉食品。 ②种植业单产高:日本耕地面积少,地块小,多采用小型农业 机械,发展水利。实行集约化生产,科技 含量高,单位面积产量比较高。 水稻是日本主要的粮食作物。 稻米、蔬菜、畜产为日本农业三大部门。 3、主要城市和贸易 ①日本首都东京,位于关东平原的南部,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大城市之一,也是日本海陆空交通的枢纽。 ②筑波为新兴的科学城。 ③京都和奈良为著名古都和文化旅游城市。 ④日本最大的贸易对象是美国,其次是亚洲和西欧。神户和横滨是日本两个最大的对外贸易港口。 4、东西方兼容的文化 (1)民族构成单一,大和民族为主 (2)服饰:和服与“洋”服并存 (3)建筑:和屋与“洋”房并存 5、发达的交通

解三角形知识点归纳

解三角形知识点归纳 1、三角形三角关系:A+B+C=180°;C=180°—(A+B); 2、三角形三边关系:a+b>c; a-b,则90C o .

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详细版

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详细版 第一讲民事诉讼基本理论 一、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1、私力救济机制:私人调解、和解; 2、社会救济机制:人民调解(可诉可确)仲裁(或裁或审); 3、公力救济:诉讼(强制执行力保障)。 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和效力 1、从法律体系角度划分,属于基本法; 2、从调整的社会关系角度划分,属于部门法; 3、从内容的角度划分,属于程序法; 4、从公私法角度划分,属于公法。 三、诉讼标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诉讼标的是法院的裁判对象,即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与诉讼请求(主张)和诉讼标的物(具体对象)相区别。 四、诉的种类(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 1、确认之诉 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包括积极的确认之诉和消极的确认之诉。 2、给付之诉 给付财物之诉和给付行为之诉(积极给付之诉或消极给付之诉)。 3、变更之诉(形成之诉) 原告要求变更或消灭其与被告之间一定的法律关系的诉讼(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变更)。 五、反诉(构成要件,与反驳的区别) 1、构成要件 (1)主体:反诉的原告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是本诉的原告。 (2)目的在于抵消或者吞并本诉原告的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 (3)独立性:本诉的撤回不影响反诉的效力。 (4)程序同一:程序必须属于同一种类。 (5)管辖同一: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6)牵连关系: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 第二讲民事诉讼基本原则 一、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与对等,同等相区别)

二、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 1、同等原则(常态) 2、对等原则(报复) 三、辩论原则 1、辩论原则贯穿于诉讼程序的全过程,但不适用非讼程序和执行程序 2、辩论权专属于当事人 3、包括口头辩论和书面辩论 四、处分原则(与辩论原则相区分) 1、处分原则在诉讼程序、非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中均可适用 2、处分权专属于当事人 3、当事人可以做出实体性和程序性处分 4、处分必须依法处分,诚信处分 五、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 六、民事检察监督原则(公对公) 七、支持起诉原则(与公益诉讼没有关系) 第三讲民事诉讼基本制度(贯穿始终) 一、合议制度(合议制+独任制) 1、独任制的适用范围 (1)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简单民事案件 (2)部分特别程序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非重大、疑难的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的案件,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 (3)公示催告程序的公示催告阶段 (4)督促程序 二、回避制度(适用对象,方式,法定事由,决定权,法律效力) 三、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为原则,一审终审是例外) 实行一审终审的特殊情形: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所作出的判决、裁定 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3、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 4、一审以诉讼调解方式结案的:民事调解书自签收之日起生效,不得上诉 5、大多数裁定 6、小额诉讼程序

高中数学必修五 第一章 解三角形知识点归纳

高中数学必修五 第一章 解三角形知识点归纳 1、三角形三角关系:A+B+C=180°;C=180°—(A+B); 2、三角形三边关系:a+b>c; a-b,则90C <;③若2 2 2 a b c +<,则90C >. 11、三角形的四心: 垂心——三角形的三边上的高相交于一点 重心——三角形三条中线的相交于一点(重心到顶点距离与到对边距离之比为2:1) 外心——三角形三边垂直平分线相交于一点(外心到三顶点距离相等) 内心——三角形三内角的平分线相交于一点(内心到三边距离相等) 12 、请同学们自己复习巩固三角函数中 诱导公式及辅助角公式(和差角、倍角等) 。

民事诉讼法重点考点练习题

《民事诉讼法》复习题 第一单元导论 第一章民事诉讼概论 一、填空题: 1、(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 和其它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决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 2、(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民事诉讼程序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 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效力的(空间范围) 二、单选题: 1、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B )。 A.案件事实与实体权利的请求 B.案件事实 C.生效判决 D.实体权利的请求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一、填空题: 1、处分原则中,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处于(被动消极)的地位。 二、单选题: 1、下列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中,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的是(D)。 A、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 B、法院调解原则 C、辩论原则 D、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三、多项选择题: 1、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正确表述是(BCD)。 A、它是某些程序制度共同具有的一般性原则 B、它是制定民事诉讼各项具体制度的指导 C、一般原则和具体原则都必须以基本原则为指导 D、它对民事诉讼的整个阶段起指导作用 第三章诉 一、填空题: 1、诉的种类主要有,确认之诉、(形成之诉)和给付之诉。 2、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给付请求权,并要求法院对此作出给付判决的(请求)。 二、单选题: 1、甲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为会挡住自己出入的通道,坚决 反对。乙不听。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该诉讼属于( C )类诉讼。 A.确认之诉 B.形成之诉 C.给付之诉 D.变更之诉 三、名词解释:

高中化学知识网络结构图3[1].有机化学基础

3.有机化学基础 一、烃 二、不饱和链烃

三、芳香烃

分类通式结构特点化学性质物理性质同分异构 烷烃CnH2n+2 (n≥1) ①C-C单键 ②链烃 ①与卤素取代反应 (光照) ②燃烧 ③裂化反应 一般随分子 中碳原子数 的增多,沸 点升高,液 态时密度增 大。气态碳 原子数为 1~4。不溶 于水,液态 烃密度比水 的小 碳链异构 烯烃 CnH2n (n≥2) ①含一个C C 键 ②链烃 ①与卤素、H:、H2O 等发生加成反应 ②加聚反应 ③氧化反应:燃烧, 被KMnO4酸性溶液 氧化 碳链异构 位置异构 炔烃CnH2n-2 (n≥2) ①含一个C C 键 ②链烃 ①加成反应 ②氧化反应:燃烧, 被KMnO4酸性溶液 氧化 碳链异构 位置异构 苯及 其同系物CnH2n-6 (n≥6) ①含一个苯环 ②侧链为烷烃 基 ①取代反应:卤代、 硝化、磺化 ②加成反应 ③氧化反应:燃烧, 苯的同系物能被 KMnO4酸性溶液氧 化 简单的同系 物常温下为 液态;不溶 于水,密度 比水的小 侧链大小及 相对位置产 生的异构

四、烃的衍生物 五、烃的衍生物结构、通式、化学性质鉴别

六、代表物质转化关系 七、糖类 类别葡萄糖蔗糖淀粉纤维素 分子式(C6H12O6)(C12H22O11)(C6H10O5)(C6H10O5) 结构特点多羟基醛分子中无醛基, 非还原性糖 由几百到几千 个葡萄糖单元 构成的天然高 分子化合物 由几千个葡萄 糖单元构成的 天然高分子化 合物 主要性质白色晶体,溶于 水有甜味。既有 氧化性,又有还 原性,还可发生 酯化反应,并能 发酵生成乙 无色晶体,溶于 水有甜味。无还 原性,能水解生 成葡萄糖和果 糖 白色粉末,不溶 于冷水,部分溶 于热水。能水解 最终生成葡萄 糖;遇淀粉变蓝 色;无还原性 无色无味固体. 不溶于水及有 机溶剂。能水解 生成葡萄糖.能 发生酯化反应, 无还原性 重要用途营养物质、制糖 果、作还原剂 食品食品、制葡萄 糖、乙醇 造纸、制炸药、 人造纤维 八、油脂

解三角形知识点归纳总结

第一章 解三角形 一.正弦定理: 1.正弦定理:在一个三角形中,各边和它所对角的正弦的比相等,并且都等于外 接圆的直径,即 R C c B b A a 2sin sin sin ===(其中R 是三角形外接圆的半径) 2.变形:1)sin sin sin sin sin sin a b c a b c C C ++===A +B +A B . 2)化边为角:C B A c b a sin :sin :sin ::=; ;sin sin B A b a = ;sin sin C B c b = ;sin sin C A c a = 3)化边为角:C R c B R b A R a sin 2,sin 2,sin 2=== 4)化角为边: ;sin sin b a B A = ;sin sin c b C B =;sin sin c a C A = 5)化角为边: R c C R b B R a A 2sin ,2sin ,2sin === 3. 利用正弦定理可以解决下列两类三角形的问题: ①已知两个角及任意—边,求其他两边和另一角; 例:已知角B,C,a , 解法:由A+B+C=180o ,求角A,由正弦定理;s in s in B A b a = ;sin sin C B c b = ;sin sin C A c a =求出b 与c ②已知两边和其中—边的对角,求其他两个角及另一边。 例:已知边a,b,A, 解法:由正弦定理B A b a sin sin =求出角B,由A+B+C=180o 求出角C ,再使用正弦定理C A c a sin sin =求出c 边 4.△ABC 中,已知锐角A ,边b ,则 ①A b a sin <时,B 无解; ②A b a sin =或b a ≥时,B 有一个解; ③b a A b <

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

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 ----- 先锋乡人武部徐乐为 民诉法是重要的基本法之一,不仅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和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规则,而且对于及时解决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周五下午,乡司法所李文国所长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新修改的民诉法,逐条解读、相互交流、充分探讨、热烈讨论。本次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共60条,对原民事诉讼法修改和增加80多处,与民行检察监督有关的8项,内容涉及民事案件管辖、证据规定、案件送达、立案、审理、执行、审判监督等,范围很广。民行检察监督工作是此次民诉法修改的重中之重。 一、修改后民诉法拓展了民行检察监督范围 民事诉讼法修改强化了对民事诉讼活动的全面监督,加强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以达到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目的。(一)从总则上为监督范围的扩大提供明确的依据。民诉法将第14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该条的争议点在于审判活动是否包括执行,检法两院从91年开始就对该问题争论不止,面对法院执行等问题的日益严峻,将民事诉讼从受理、立案、调解、庭审到执行整个诉讼程序纳入检察监督范畴是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一直在坚持实践的,也是势在必行的,因此该条修改确保了检察机关的全面监督,成为民诉法修改的一大亮点。从此,各级检察机关

探索的立案监督、调解监督、执行监督等工作就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再属于创新案件,而是实实在在的常规案件。在具体条款中也进一步明确了各项监督权力,如民诉法第208条规定,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出抗诉。修改民诉法第23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首次对调解和执行监督作了具体明确规定,这对强化调解、执行的监督具有里程碑意义。(二)监督方式的增加与丰富。原民诉法仅将抗诉规定为民事监督措施,而抗诉因上级抗诉、时间长、法院难以接受,改判率不高等问题而影响监督效果。多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均探索实施再审检察建议与检察建议制度,并有大量的成功案例与规范性文件出台。再审检察建议具有时间短、法院易于接受、可实现同级监督的优点而大力推广,但因在法律上无名分,影响了监督效果。修改民事诉讼法第208条、209条规定了检察机关可以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从而明确将检察建议纳入了监督措施。检察建议内容丰富,主要包括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方式更加灵活柔和,这也推动检察机关大力开展同级监督工作,以提高监督效果。(三)强化监督手段。原民诉法对民行监督的保障措施没有规定,致使民行监督乏力,修改民诉法则强化了监督的保障措施。一是明确规定调查取证权。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权一直是一个争议的问题,其证据效力因没有法律规定而受到置疑,已严重影响了民行监督正常开展。修改民诉法第21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因履行

高考化学有机化学知识点梳理

高考化学有机化学知识 点梳理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有机化学知识点梳理一、重要的物理性质 1.有机物的溶解性 (1)难溶于水的有:各类烃、卤代烃、硝基化合物、酯、绝大多数高聚物、高 级的(指分子中碳原子数目较多的, 下同)醇、醛、羧酸等。 (2)易溶于水的有:低级的[一般指N(C)≤4]醇、(醚)、醛、(酮)、羧酸 及盐、氨基酸及盐、单糖、二糖。 (它们都能与水形成氢键)。 (3)具有特殊溶解性的: ①乙醇是一种很好的溶剂,既能溶解许 多无机物,又能溶解许多有机物,所 以常用乙醇来溶解植物色素或其中的 药用成分,也常用乙醇作为反应的溶 剂,使参加反应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均 能溶解,增大接触面积,提高反应速 率。例如,在油脂的皂化反应中,加 入乙醇既能溶解NaOH,又能溶解油 脂,让它们在均相(同一溶剂的溶 液)中充分接触,加快反应速率,提高反应限度。 ②苯酚:室温下,在水中的溶解度是 9.3g(属可溶),易溶于乙醇等有机 溶剂,当温度高于65℃时,能与水混溶,冷却后分层,上层为苯酚的水溶液,下层为水的苯酚溶液,振荡后形成乳浊液。苯酚易溶于碱溶液和纯碱溶液,这是因为生成了易溶性的钠 盐。 ③乙酸乙酯在饱和碳酸钠溶液中更加难 溶,同时饱和碳酸钠溶液还能通过反应吸收挥发出的乙酸,溶解吸收挥发出的乙醇,便于闻到乙酸乙酯的香 味。 ④有的淀粉、蛋白质可溶于水形成胶 .体 . 。蛋白质在浓轻金属盐(包括铵盐)溶液中溶解度减小,会析出(即盐析,皂化反应中也有此操作)。但

在稀轻金属盐(包括铵盐)溶液中, 蛋白质的溶解度反而增大。 ⑤线型和部分支链型高聚物可溶于某些 有机溶剂,而体型则难溶于有机溶 剂。 ⑥氢氧化铜悬浊液可溶于多羟基化合物 的溶液中,如甘油、葡萄糖溶液等, 形成绛蓝色溶液。 2.有机物的密度 (1)小于水的密度,且与水(溶液)分层 的有:各类烃、一氯代烃、酯(包括油 脂) (2)大于水的密度,且与水(溶液)分层 的 有 : 多 氯 代 烃、溴代烃(溴苯等)、碘代烃、硝基苯 3.有机物的状态[常温常压(1个大气压、20℃左右)] (1)气态:

三角函数及解三角形知识点总结

三角函数及解三角形知识点 总结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1. 任意角的三角函数的定义:设α是任意一个角,P (,)x y 是α的终边上的任意 一点(异于原点),它与原点的距离是0r =>,那么 sin ,cos y x r r αα= =,()tan ,0y x x α=≠ 三角函数值只与角的大小有关,而与终边上点P 的位置无关。 2.三角函数在各象限的符号: (一全二正弦,三切四余弦) + + - + - + - - - + + - sin α cos α tan α 3. 同角三角函数的基本关系式: (1)平方关系:22221 sin cos 1,1tan cos αααα +=+= (2)商数关系:sin tan cos α αα = (用于切化弦) ※平方关系一般为隐含条件,直接运用。注意“1”的代换 4.三角函数的诱导公式 诱导公式(把角写成 απ ±2 k 形式,利用口诀:奇变偶不变,符号看象限) Ⅰ)??? ??=+=+=+x x k x x k x x k tan )2tan(cos )2cos(sin )2sin(πππ Ⅱ)?????-=-=--=-x x x x x x tan )tan(cos )cos(sin )sin( Ⅲ) ?? ???=+-=+-=+x x x x x x tan )tan(cos )cos(sin )sin(πππ Ⅳ)?????-=--=-=-x x x x x x tan )tan(cos )cos(sin )sin(πππ Ⅴ)???????=-=-ααπααπsin )2cos(cos )2sin( Ⅵ)??? ????-=+=+α απααπsin )2cos(cos )2sin(

司法考试民诉知识点总结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1、公开审判制度 法定不公开审理vs法定不公开质证 法定不公开审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它法律规定的情形。 法定不公开质证: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商业秘密,或者法律规定应该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2、独任制的适用范围 (1)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简单案件。(包括大多数的非讼案件) (2)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非重大、疑难的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一律适用合议制:非讼程序中适用合议制的情况包括选民资格案件;重大、疑难的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限制行为能力、认定财产无主、确认调节协议、实现担保物权;公示催告程序中的除权判决阶段。] (3)公示催告程序的公示催告阶段。 (4)督促程序。 3、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审+发回重审+部分再审 4、二审程序人民陪审员一律不得参加;再审程序不等于二审程序;再审程序中发回一审的仍可以按照一审处理;只要是一审普通程序,均可以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 5、所有一审不公开审判的案件均需开庭审理。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5、共同原告与共同被告 6、不得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情形: (1)参加之诉专属于其它法院管辖的。 (2)参加之诉的双方当事人定有书面协议(约定管辖),将争议提交其它法院管辖的。 (3)参加之诉的双方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8、第三人撤销之诉 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需要同时满足)属于形成之诉(变更之诉) (1)主体:有独三和无独三,客体: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2)程序条件: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而未能以有独三或无独三的身份参加诉讼。有以下情形:不知道诉讼; 申请参加未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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