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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为严密行政公章的使用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制定了本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篇1

一、公章范围

本规定所称的公章主要包括:局行政章,局机关各科室章,局属事业单位章,业务专用章。

二、公章的刻制、启用与停用

1、除由上级机关发放的公章外,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制发。

刻制公章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新成立或更改名称的单位刻制公章,需填写书面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机构设置批件及印章式样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印手续,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字社刻制。

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刻制业务专用章时,需填写书面申请,经法制科审核,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办理刻制手续。

2、局办公室对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刻制的公章要进行压印登记。

未经发文和压印登记的不准启用。

如擅自启用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3、单位更名、撤销,须及时将原公章送交局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对字迹已经模糊或缺损的公章要及时向局办公室申请更换。

更换公章不再发启用通知。

4、对于因客观情况造成公章停止使用的,应及时写明有关情况,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后,将公章上缴局办公室。

三、公章的使用

1、需要使用局行政章的文件材料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局发文一律凭局领导签发、审阅的原件用印,其他文字材料需经局领导

审阅同意后用印。

对不符合手续和不合用章要求的,一律不得盖章。

下属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用章登记制度。

2、公章保管人是本单位文件材料盖章的第一责任人,盖章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局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

3、局行政章不准携带出门或离开办公室使用,特殊情况必须经局领导同意。

4、合理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四、印章的保管

1、局行政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业务专用章由相关单位负责保管,局机关各科室章、局属事业单位章及业务专用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

2、公章保管人要切实加强责任心,认真保管好公章。

防止他人随意盖章。

3、对保管使用不当,擅自使用或乱放公章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行政机关的印章怎样制发

国务院的印章,由国务院自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办公厅的印章,由国务院制发;自治州、市、地区行政公署、县级和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发;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发;国家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或直属单位的印章,分别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篇2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的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

一、凡需加盖党工委印章的公文,应由党工委书记或副书记签批用印;加盖管委会印章的公文(含介绍信、证书、报表等),须经管委会主任签批用印,特殊情况由管委会主任委托管委会副主任代管委

会签批用印。

二、受管委会委托派员出差的单位,如需携带管委会的证明或介绍信的,应出示本单位证明经管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以上领导批准,方予开具证明或介绍信。

三、以管委会或办公室名义开具介绍信、证明便函等函件,必须留存领导签批的原件。

四、除党工委、管委会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等使用党工委、管委会印章外,其他部门性表彰及各类评奖等,由部门颁发证书、奖状,不使用管委会印章。

五、做好用印登记。除各类公文如原稿已经上述领导签发,可分别用印无须登记,都必须做好登记。

六、管理人员应将各类印章存入保险柜内。

七、办公室等有关局室印章管理人员,应认真审核文稿签发手续是否完备,用印部门经办人员应自觉履行用印登记手续,先登记后用印;对不符合用印手续、规定或公文不符合规范的,印鉴管理人员应予更正后用印。

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篇3

为进一步规范我社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现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社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1、印章由统一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印章保管人员外出时,由办公室主任指定人员代管。办公室及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范围管好和用好印章,特殊情况需报有关领导批准。

2、印章保管印章者要坚持原则,对上不唯命是从,亦不能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违章违纪。印章管理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随用随锁。

3、凡机构成立,从批准之日起,由上级主管出具证明到指定的.刻印社刻制单位全称公章,并印发启用通知,如系机构改称,在启用使用新印章的同时,应将旧印章截角作废。

4、凡单位撤销,其印章应由被撤销单位填写旧印章卡片边同印章上交主管机关办公室立卷备查或封存;若无保存必要,可由主管机关自行截角作废。

5、加盖下行公文的印章,部门一般文件由部门负责人签批;部门比较重要的文件,由分管领导签批;全局性重要文件由主要领导签批后盖章。

6、呈送市委、市政府等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汇报等公文,须经社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盖章;

7、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同级有关部门的公文、信函、报表盖章及基层单位上送、出具的文函、证件、合同、协议等,需加盖本社公章的,由处室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8、为本社干部出具的一般证明,如户口迁移、领取邮件、身份证明、购买车票等可由印章掌管者给予盖章。

9、凡出差需开具介绍信的,省内由分管领导签批,省外由主要领导签批。不得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使用,以防纰漏。

10、凡基层要求主管机关出具证明的,重要的要经领导签批,一般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或经办人签批。但不得交来人直接到办公室盖章,以防途中作bi。

11、除上述明确规定用印外,凡未列入需用印的,属于掌管者职权范围内的小事可自行酌情处理,对超出职权范围的不得轻率输,应请示后再盖印。

12、加盖公章的位置要正确。公文用印要印迹清晰,位置端正,印要盖在署名中央,以盖印时能压住年月日为宜;几个单位联合行文的,印迹不可互相重叠;公文用印必须与署名一致。

13,加盖公章时,掌管者不能图省事,把印章交给来人自行用印。

14、建立印登记制度,由办公室统一登记,以供查考。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篇4

为严格局印章(指办公室保管的局行政和党组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规范、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局印章由机要秘书保管,未经办公室负责同志批准,不准带出档案室。

二、以局名义发文、报表等,由机要秘书根据局领导的签字、批

示加盖局印章。

三、处室业务需要加盖局印章的,须由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四、局属单位业务需要加盖局印章,须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经办公室负责同志批准或报分管局长批准。

五、机关工作人员因私需加盖局印单,须经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办公室负责同志批准或报局领导批准。

六、除以局名义发文外,使用局印章必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使用人应清楚地填写用途、时间并签名。

七、正确使用印章,加盖印章要完整、端正、清晰。

八、对外联系工作出具介绍信涉及人、财、物内容使用局印章时,须由办公室负责同志同意。

【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对公章管理的规定(7篇)

对公章管理的规定(7篇) 你知道对于公司的公章,应该进行什么样的管理,才具有正确的法律效果吗?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对公章管理的规定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对公章管理的规定(篇1) 一、公司公章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公章由企业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 二、所有盖章文件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合同(协议)法人授权书等重要文件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方可盖章。 三、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认真填写《用章使用登记表》。 四、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必须由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盖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五、对加盖公章的材料,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六、严禁将公章带到公司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 八、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九、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十、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十一、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严重者立即辞退。 对公章管理的规定(篇2) 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

行为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成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决定、决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自业主大会按有效票权数表决通过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文件,不得当然视为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公章因故无法正常使用时,可以以半数以上有表决权委员签字的方式代替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同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予以追缴或废除后重新刻制。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一般由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保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保管。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更不能将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

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为严密行政公章的使用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制定了本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篇1 一、公章范围 本规定所称的公章主要包括:局行政章,局机关各科室章,局属事业单位章,业务专用章。 二、公章的刻制、启用与停用 1、除由上级机关发放的公章外,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制发。 刻制公章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新成立或更改名称的单位刻制公章,需填写书面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机构设置批件及印章式样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印手续,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字社刻制。 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刻制业务专用章时,需填写书面申请,经法制科审核,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办理刻制手续。 2、局办公室对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刻制的公章要进行压印登记。 未经发文和压印登记的不准启用。 如擅自启用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3、单位更名、撤销,须及时将原公章送交局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对字迹已经模糊或缺损的公章要及时向局办公室申请更换。 更换公章不再发启用通知。 4、对于因客观情况造成公章停止使用的,应及时写明有关情况,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后,将公章上缴局办公室。 三、公章的使用 1、需要使用局行政章的文件材料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局发文一律凭局领导签发、审阅的原件用印,其他文字材料需经局领导

审阅同意后用印。 对不符合手续和不合用章要求的,一律不得盖章。 下属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用章登记制度。 2、公章保管人是本单位文件材料盖章的第一责任人,盖章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局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 3、局行政章不准携带出门或离开办公室使用,特殊情况必须经局领导同意。 4、合理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四、印章的保管 1、局行政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业务专用章由相关单位负责保管,局机关各科室章、局属事业单位章及业务专用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 2、公章保管人要切实加强责任心,认真保管好公章。 防止他人随意盖章。 3、对保管使用不当,擅自使用或乱放公章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行政机关的印章怎样制发 国务院的印章,由国务院自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办公厅的印章,由国务院制发;自治州、市、地区行政公署、县级和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发;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发;国家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或直属单位的印章,分别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篇2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的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 一、凡需加盖党工委印章的公文,应由党工委书记或副书记签批用印;加盖管委会印章的公文(含介绍信、证书、报表等),须经管委会主任签批用印,特殊情况由管委会主任委托管委会副主任代管委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完整版)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完整版) 2、各部门专用章由各部门负责人统一管理。 3、印章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各印章的完好性和使用情况。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使用前必须经过审批,并在印章保管登记表上做 好记录。 2、印章使用范围必须符合规定,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3、印章使用后必须立即归还印章管理员,并在印章保管 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印章的完好性 和数量。 2、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确 保印章安全。 3、印章保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印章使用制度,不得私自 使用或外借印章。 七、公司印章的丢失和损坏处理 一)印章丢失 1、印章管理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报警处理。

2、公司应当及时更换新印章,并重新启用。 二)印章损坏 1、印章管理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修复 或更换。 2、对于因印章损坏导致的经济损失,由印章管理员承担 相应责任。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当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修改。 2、各中心应指定专人管理财务章、人事章等专项业务章。 3、公司的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管理中心专人管理。 4、各部门需要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5、印章管理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 交他人。如果需要移交,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代替,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表3《印章管理移 交单》)。 6、为保证资金的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 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确保一人无法签、汇票,一人无法提取现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经审批后方可使用。使用范围要与审批一致。(见附件:表4《印章使用审批表》) 2、各管理员应设立使用登记台帐,实行严格的审批和登记制度。(见附件:表5《印章使用登记表》) 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或部门总监私章由法人或总监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如果确实需要带出,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董事长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借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见附件:表6《印章外借申请表》) 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使用时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21篇)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21篇)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精选21篇)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篇1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xx单位公章(以下简称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续,杜绝漏洞发生,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人管理公章。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动用,专管人员也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使用和管理。公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办公室应指定人员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公章专管人员调离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严格审批手续。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批准人应当在公文送审稿或用章资料原件上签字。事情特急而批准人又无法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请示时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 三、审批权限。 (一)单位行政章。所有上行文、重要平行文、下行文中涉及全局性工作、重要政策、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须报经(单位一把手)签字批准后用章。其他一般对外工作联系函、回复函、议提案答复意见等平行文和一般下行文,须报经分管副职领导签字批准后用章。凡以单位名义制发的各类证书等,需盖钢印的,须报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或持相关文件办理,并加盖单位证件专用章。 (二)单位党组印章。须报经单位党组书记签字批准后用章。 (三)单位领导名章。须报经单位领导本人或委托的其他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章。 (四)业务章。按业务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批准后用章。 (五)财务章。政府采购支出、业务经费支出、出国费用支出、慰问支出以及其它支出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支出等重要支出须报单位一把手批准,一般支出由分管副职批准。与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支付等事项须加盖单位法

机关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机关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机关公章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单位的法定标识,具有法律效力。为了规范机关公章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公章的安全性和可信度,制定机关公章使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下面是一份机关公章使用管理制度,详述公章的使用、保管、使用权限等方面的规定。 一、总则 机关公章是机关单位的重要财产,使用人员应当正确使用公章,保管公章安全,禁止私自挪用、破坏、伪造或者盗用公章。 二、公章的种类和规格 机关公章分为机关行政公章、机关财务公章、机关刻制公章等。行政公章用于办理机关日常工作中的文书、证明等事务;财务公章用于机关财经事务中的经费支出、收入确认事项;刻制公章用于机关与外单位或个人签署的公文、协议等。 三、公章的使用原则 1.原则上,机关公章只能用于办理涉及机关事务和职权的文件,不能随意使用。 2.公章一般由相关部门负责专人保管,并制定相应的公章使用制度。 3.禁止将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严禁将公章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4.公章不得损坏、涂改、私自填写,一旦发生,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公章的使用权限管理

1.机关公章使用权限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依据职务或级 别划分。 2.一级公章使用权限仅限于机关主要负责人,如局长、主任等,用于 重要文件签署。 3.二级公章使用权限为部门主要负责人、处级干部,用于重要、一般 事务签署。 4.三级公章使用权限为科级及以下人员,用于一般性的事务签署。 五、公章的使用程序 1.公章使用前,应认真核对文件内容,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使用人员应在文件上清晰、规范地盖章,并在公章上注明日期。 3.公章使用完毕后,应妥善保管,严禁随意擅自丢弃或者外放。 4.定期对公章进行检查,确保公章的完好和安全。 六、公章的管理和保管 1.机关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公章管理负责人,负责公章的核发、销售和 保管。 2.机关单位应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册,记录每次公章使用的时间、用途、盖章人员等信息。 3.公章应妥善保管,设有安全存放柜并定期进行检查。 4.公章的遗失、被盗或者损坏,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发布公告, 说明情况,并及时重新制作新章。

行政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行政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前言 印章是一个机构的法定象征,是正常运转的必要工具。由于印章涉及到机构信 誉和权益安全,因此管理使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至关重要。本文档旨在规范行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行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管理责任人 下列担任各项责任: •主管领导:制定本制度;负责审批使用行政印章申请;对行政印章使用负全面的行政责任。 •行政办公室:具体实施行政印章管理使用工作,并负责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制度。 •相关部门:负责申请和领用行政印章,做好印章使用记录,并将印章及时送到管理部门进行存储和管理。 行政印章的种类和使用范围 本机构有以下种类的行政印章,分别为: •印章1:用于签订机密文件或重大合同。 •印章2: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行政事务。 •印章3:用于特殊业务使用。 使用印章时必须详细列明印章的种类和印章使用范围,确保使用印章符合规定 和权限。 行政印章的保管 •行政印章的保管应当由专人负责,保管人必须具有相关的知识和专业技能,并认真履行保管职责,确保行政印章安全。 •行政印章管理部门应做好行政印章的记录及管理工作,对行政印章进行防伪处理和标记,以确保行政印章的真实性和安全性,并根据不同行政印章的不同种类和使用范围,制定不同的保管和管理措施。 •所有行政印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并根据有关规定,定期检查行政印章的完好情况和安全性,及时发现问题,防止意外损毁或丢失。

行政印章的使用 •行政印章必须用于授权或合法的行政决策,且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使用。 •在使用行政印章前,必须审查申请、审核核实、领用后方可使用;对行政印章的使用需要经过主管领导的批准,同时记录使用内容、对象以及日期等信息。 •行政印章使用后必须妥善保管归还,并在使用结束后及时更改印章利用目录和使用记录。 行政印章的丢失或损坏 如果行政印章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报警处理,并在制订恢复措施和加大保管力度的同时,对行政印章的使用范围和权限做出相应调整,保障机构的合法运转和安全。 结束语 行政印章是机构的重要财产,管理使用制度的规范和执行,不仅是保障机构合法运营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提高机构管理水平的重要任务。各部门应确保按照规定进行行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严格遵守制度和流程,使印章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为机构的正常发展和有效运营作出积极的贡献。

行政事业单位公章使用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公章使用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公章使用制度是指公章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的使用规定和管理制度。公章作为一种特殊的印章,在公务办理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对公章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其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保护国家和机关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一、公章的种类 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章一般分为机构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和法人章等几种。其中,机构印章是指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公章,用于签发、批准、确认、认证、证明等办事手续;财务专用章是指用于财务核算的公章,用于记账,开票等;合同章是指用于签订合同或协议、执行合同的公章;法人章是指公司法人章,用于签发公司法定文件、执行公司法律行为等。 二、公章的使用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章使用范围应该明确规定,不得随意变更。一般公章的使用范围应当仅限于规定的范围内,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私自使用公章,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章的使用范围可以根据机关、部门、单位、职务等等划分具体的范围。例如,机构印章使用范围应当针对每个机构明确规定,不得跨机构使用、不得跨部门使用。 三、公章的保管和使用

公章是机关、部门和单位的重要财产和保密设施,有必要加强保管及使用管理。要加强对公章印鉴的保管。公章应当妥善保管,做到安全、保密、防伪。公章的保管应当按照规定放置于专门保管的地方,保管人应当对公章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公章完好无缺、无任何人其以任何形式协助外界再造公章。 四、公章的使用注意事项 行政事业单位在使用公章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包括: 1. 公章尽量由机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使用; 2. 在使用公章时必须填写全名、日期和编号,不得错填错误或留白、错位; 3. 在签字后应当核实公章、签字人、文件内容三个要素的一致性; 4. 其他具体注意事项应当按照机关、部门、单位的规定执行。 公章是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活动中的一个重要工具,加强公章的管理和使用逐渐成为一项必要的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针对不同单位、不同性质的公章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确保公章的合法使用,维护国家和机关的利益,保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行政事业单位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一、印章的管理 (一)印章的分类 1.公章: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章由国家相关部门授权,具有法律效力,用于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证书以及代表单位形式的事物。 2.财务专用章:用于财务支付、收款、结算、票据背书等财务活动,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3.劳动合同章:用于签订劳动合同及续签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门管理。 4.业务章:用于处理日常业务活动中的文件、合同、证书等,由相关部门统一管理。 5.其他章:根据具体单位的需要设立的章,由相关部门管理。 (二)印章的保管 1.各部门要做好相应的印章登记、盘点及使用情况记录,确保印章的正常运作。 2.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3.印章必须存放在防火、防盗的专用柜中,柜门必须上锁,并限权使用。 4.印章保管负责人要做好日常巡查工作,确保印章的安全保管。

(三)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位制度的规定,严禁超越权限使 用印章。 2.印章使用人必须经过授权,确保签章文件的合法性、准确性。 3.印章使用人必须核对文件的真实性,确保签章内容的准确。 4.印章使用人在使用前必须检查印章的完整性和正常性,确保印章无 损坏。 5.印章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好印章,在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专用柜中。 6.印章使用后要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并报告印章保管负责人。 7.印章使用人要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负责,确保印章使用的合规性。 二、印章的授权和使用范围 (一)印章的授权 1.公章由国家相关部门授权,授权书必须明确授权单位的名称、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公章使用的范围和使用条件等。 2.其他章均由相关部门授权,授权书必须明确授权单位的名称、章的 名称、使用的范围和使用条件等。 (二)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只能用于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证书以及代表单位形式的 事物。 2.财务专用章只能用于财务支付、收款、结算、票据背书等财务活动。

行政事业单位公章使用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公章使用制度机关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使用:由单位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单位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单位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2、其它情况需加盖公章时,必须由书记或主任签批。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凡在XXX、办事处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信息与我街道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书记或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书记或主任签字后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3、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等一律由书记或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4、一般报送材料、便函、需加盖公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5、单元介绍信盖章时均应由分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主 1 任批准;单元介绍信由办公室统一编页,存根由专人保管存档。 6、公章禁止带出本单元外使用。如因特殊需求,必须经单元首要卖力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结果承当统统责任。 7、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明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元不明)的文档,回绝加盖印章。 8、单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局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 9、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领导签字,然后认真填写公章启用登记表,经办人在“公章启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分明文件材料名称、份数、时间和需求申明的事项,公章管理职员进行审核,严厉按文件核准印数加盖公章,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10、特殊情形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卖力人和首要卖力人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过后及时补办手续。

2023年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2023年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____年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国家行政机关的形象,提高行政效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各级行政单位的印章管理。 第三条行政单位印章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定职权设立的专用印章。行政单位印章根据其性质、用途和级别分为公章、法人章、凭证章、证明章等多种类型。 第四条按照层级划分,行政单位印章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印章。国家级印章由国务院或其授权单位指定,省级印章由省一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指定,市级印章由市一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指定,县级印章由县一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指定。 第五条行政单位印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作,采用统一的外观及文字内容。印章的制作、保管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六条所有行政单位印章的制作必须依法办理公章刻制手续,不得买卖收受非法印章。 第二章印章管理机构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设立印章管理机构,负责行政单位印章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印章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印章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所属行政单位的印章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印章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印章的保管、使用、监督和权限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印章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标准,明确各级行政单位印章的分类、使用范围、使用权限和审批程序,确保印章使用的规范和安全。 第三章印章的制作和保管 第十一条行政单位印章的制作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和审批程序,根据行政单位的性质和用途确定印章的外观和文字内容。同时,要确保印章的制作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印章必须正式定型并刻制在专用官方章样上,不得随意更改和使用非官方章样。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印章必须设有防伪措施,在制作过程中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材料,确保印章的真伪可辨。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印章的保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印章保管责任人应当履行好保密和保管义务,确保印章的安全不被盗失、损毁或擅自使用。 第十五条行政单位印章在不使用时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印章保管柜中,保管柜应当设有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行政机关公章管理规定

行政机关公章管理规定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公章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发布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行政机关公章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行政机关公章管理条例 一、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为圆形,中央刊国徽或五角星。 二、国务院的印章,直径6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一),由国务院自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二),由国务院制发。 四、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的印章,正部级单位的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的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三),由国务院制发。 五、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印章,正部级单位的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的直径4.5厘米,经国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认定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国徽,没有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五角星,国徽或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四),由国务院制发。 六、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五),由国务院制发。 七、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六),由国务院制发。 八、国务院部委的外事司(局)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七),由国务院制发。 国务院部门的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法定名称中冠“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家”的单位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八),由国务院制发。 九、自治州、市、县级(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特区、

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七篇)

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七篇) (经典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演讲稿、总结报告、合同协议、方案大全、工作计划、学习计划、条据书信、致辞讲话、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speech drafts, summary reports, contract agreements, project plans, work plans, study plans, letter letters, speeches, teaching materials, essays, other sample essays, etc. Want to know the format and writing of different sample essays, so stay tuned!

2023年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2023年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印章的管理,保障印章权益的使用和防止滥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单位在办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认定、行政登记等行政事项时,应当使用本规定所指的印章。 第三条行政单位印章包括公章、行政章、执法章、合同章等,由行政单位依法设立,经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印章备案手续。 第四条行政单位印章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标志清晰,文字字体规范,图案符合行业和业务特点。 第五条行政单位印章应当由专门厂商制作,保证印章的质量和安全。制作印章的厂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经主管部门认可。 第六条行政单位印章应当进行统一管理,不得私自更换、私自制作,不得开设无关部门自行制作印章。 第二章行政单位印章的使用管理 第七条行政单位公章是行政单位的象征,只能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依法授权的负责人使用,用于对外签署文件、合同,以及相关行政事项的公函等。当事人对公章的真实性、法律效力负有识别责任。

第八条行政单位行政章是行政单位内部使用的印章,用于行政公文、通知、命令等文件的签署。行政章的使用范围由行政单位指定的负责人确定。 第九条行政单位执法章是行政单位执法人员使用的印章,用于行政执法行为的公文签署。执法章的使用范围由行政单位指定的负责人确定。 第十条行政单位合同章是行政单位在签订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时使用的印章。合同章的使用范围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依法授权的负责人确定。 第十一条行政单位印章的管理权限应当明确,不同类型的印章由不同的管理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印章的购置、使用、保管等工作应当由专人负责,形成完善的制度和程序。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印章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程序,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权威性。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印章的使用应当遵守守密原则,防止印章被冒用、丢失或者损坏。 第十五条行政单位印章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印章遭到丢失、被盗或者损坏的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处理。 第三章行政单位印章的监督和检查

行政单位公章管理规定

行政单位公章管理规定 行政单位公章管理规定(精选3篇) 行政单位公章管理规定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印章是公司(简称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安全运用和管理印章,维护印章的法定性、权威性,标准用印程序和经营管理活动,维护科研设计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的印章,包括章(简称公章),(简称手签章),公司各单位行政印章(简称单位章)。 第三条法人代表手签章的运用批准权在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公章的运用批准权为明确的用印业务中的公司分管领导,单位章的运用批准权为该单位负责人。 第二章印章的制发与管理 第四条全部印章,统一由综合办公室刻制、发放、回收、销毁,由印章管理部门领取和保管。 (一)各单位所属工程部和分支机构刻制印章,由各单位向综合办公室提出刻制印章的书面申请,并负责领取、回收管理印章,回收的印章应予以登记。 (二)综合办公室发放、回收、销毁的印章应予以登记。

第五条刻制印章必需按规定经综合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并向公安部门办理申请登记和审批手续,在指定的印章厂或刻制社刻制。 第六条启用印章,应严格根据公司正式行文规定的日期执行。 第七条公章、法人手签章、单位章由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妥当保管。印章应存放在安全处所,不得任意放置。印章保管人不得将印章转借他人。 第八条公章原则上不答应携出公司运用。确因工作需要须将公章携出访用的,应事先填写用印审批单(见附件一),载明事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或分管领导指定的用印人员携出访用。禁止私自携带公章外出,任意用印。 第九条印章管理人员必需严格根据用印审批规定和业务操作程序用印,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印,不得未办手续或手续不全用印,不得交由他人用印;严禁在空白的介绍信、信函、合同、公文用纸等处加盖印章。凡不符合用印规定或违反业务操作程序的,印章管理人员有权不予用印。 第十条印章因机构变动、磨损严峻、工程部结束等原因停止运用时,应按时将原印章缴回印章管理部门封存或销毁。 第三章印章运用的审批 第十一条运用印章须填写用印审批单,并将其与所需用印的文件资料一并报批。公章的运用,按领导分工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用印;上报资

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篇一 一、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为圆形,中央刊国徽或五角星。 二、国务院的印章,直径6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自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四、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的印章,正部级单位的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的直径 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五、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印章,正部级单位的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的直径4.5厘米,经国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认定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国徽,没有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五角星,国徽或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六、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七、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八、国务院部委的外事司(局)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国务院部门的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法定名称中冠“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家”的单位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九、自治州、市、县级(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特区、林区,下同)和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发。 十、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发。 十一、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发。 十二、驻外国的大使馆、领事馆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外交部制发。 十三、国家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或直属单位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分别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制发。 十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制发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十五、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法定名称。 如名称字数过多不易刻制,可以采用规范化简称。 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冠省(自治区)的名称。 自治州、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印章,不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 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市的名称,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县级行政区域的名称。 十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 十七、印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 十八、印章的质料,由制发机关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十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制文件时使用的套印印章、印模,其规格、式样与正式印章等同,由国务院制发。

公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7篇

公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7篇 公章保管使用制度(篇1) 为加强公章管理,规范用章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保存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办公室内勤人员保存管理; 2、公司合同专用章和人事调配专用章由总经理保存管理。 二、印章使用范围 1、合同专用章用于签盖公司所有经济合同; 2、人事调配专用章用于签盖公司人员调配手续; 2、行政章用于签盖公司文件、通知、报告、申请及其它文书资料。 三、公章使用办法 1、公司所有经济合同必须由总经理签字和签盖合同专用章,否则合同无效。合同签订内容要经公司经理会议研究通过。 2、公司人事调配(包括调进调出)一律签盖人事调配专用章并由总经理签字。 3、行政章使用要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需盖章的重要文件文书先由主管领导把关,经总经理审阅签字后再行加盖行政章;一般性通知类文书,先请示总经理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行政章。 ②未经领导签字的文件文书一律不予加盖公章;对有疑问的盖章请求,内勤人员可直接向总经理请示。 ③内勤人员对每一次用章要进行认真登记,记清用章内容、批准人、直接用章人、用章时间、用章份数等,直接用章人要在用章登记表上签字。 ④内勤人员要留存用章签批原件以备查。 ⑤向上级部门报送报批的文书资料盖章,必须由总经理签字。 四、未按上述规定用章,追究印章管理者的责任,若由此造成损失,追究越权批准人或印章管理者的政治或经济责任。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章保管使用制度(篇2) 第一条为规范本小区业委会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错用、滥用、盗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业委会公章必须按本章程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第三条业委会公章由业委会委派专人保管,主任、副主任不能直接保管公章,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业主委员会秘书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档,分为公告类和知会类两种。公告类文件以“幸福人家小区业委会[201x]公告第×号)”进行编号,知会类以“(幸福人家小区业委会[201x]知会第×号)”进行编号。随时供业主查核。 第四条专人保管、使用时由业委会半数以上委员讨论通过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第五条业主大会、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时使用公章的,必须由全体业委会委员议事表决通过,超出议事规则规定权限的还须经业主大会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例如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对外聘用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物业合同、针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申请使用和支出对外签署的报告、协议等。诸如经全体业委会委员讨论通过的向全体业主公示的通告、对外同政府相关部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咨询、协商的往来函件等不涉及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必须经业委会会议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六条严格控制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因业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须开具者,必须经业委会半数以上委员讨论通过,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一律交回。隐瞒不交回者,对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七条严禁将公章随意扔放,无人看管;严禁任何人随身携带公章外出办事,遇特殊情况需经业委会会议批准方可带出。 第八条公章保管人对公章必须妥善保管,防止公章丢失、被盗和被盗用。如发现上述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业委会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违反公章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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