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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交通食宿费申请表

无锡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交通食宿费申请表

无锡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交通食宿费申请表

说明:

本表一式两份。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转诊证明怎么开

转诊是医疗预防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将本单位诊疗的病人转到另一个医疗预防机构诊疗或处理的一种制度。那么你知道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怎么写的吗?下面是为你整理的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篇1 双向转诊证明 (存根) 编号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 年龄___ 门诊号________住院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转往医疗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费别 (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农合、自费、其他) 目前诊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病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医生签名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篇2 各定点医院,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规范参保人的就医行为,杜绝冒名住院等欺诈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根据《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花府[2006]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参保人的转院转诊事项规定如下 一、所有转院转诊原则上转往上一级的定点(指定)医院,并按规定在首诊医院办理转院转诊审批手续,每次转院转诊申请自批准之日起二天内有效。转出医院主诊医生应如实书写病历、开具诊断证明书,并如实填写日期。 二、所有转院转诊必须转往区内定点医院或花都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简称区医保中心)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每次住院都必须办理转院手续,否则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三、需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应按规定先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相关的资料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申请,经区医保中心审批同意后,参保人在选定的医院内就医的,才可享受相应的待遇。门诊特定项目审批与转诊在本医保年度内有效,新医保年度需重新办理审批。 四、因病情需要,在区内医院门诊就医时直接转广州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并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本表一式二份,区内转出医院保存一份,月结时由转出医院送医保中心,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本表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一并交医

转诊管理办法

古浪县参合农民转诊转院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参合患者转诊转院管理,合理引导、分流就诊病人,减轻参合患者医疗负担,有效控制基金流向,依据省新农合管理中心2014年新农合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合患者在县内就医,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 第三条参合患者因病转至县外医疗机构就医,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患疾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不能确诊的; (二)所患疾病在县内医疗机构不具备治疗条件的; (三)在治疗过程中病情发生变化需要转院治疗的; (四)需要专科专病治疗的; (五)其他确需转诊转院治疗的。 第四条转外就诊(转至县外就医)程序: (一)符合转诊转院条件需要转入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当由县级医疗机构(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所)出具古浪县参合农民转诊转院申请表(附件一),并附首诊医院的住院首页复印件或相关检查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在转出医疗机构的合管科备案(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二)方可到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二)急诊患者无法进行正常转诊转院的,应在所诊治的定点医院开具急诊证明,到医院合管科办理住院及电子转诊转院手续。急诊证明应与首次病程记录相吻合,定点医疗机构对不符合急诊入院条件而随意出具急诊证明的,其新农合补偿费用的10%由医疗机构承担。 (三)因务工、上学或其他原因在市外居住的参合农民需住院治疗的,不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持务工单位或居住地、学校等有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住院报销材料(出院证明、病历复印件、结算发票、费用总清单)三个月内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合管科办理报销。 第五条未经转诊转院申请直接到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0%报销。 第六条转市外就医的病人缺少相关证明材料的,在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10%报销。 第七条定点医院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县级医疗机构要对需要转院治疗的患者及时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不得因转诊转院延误患者病情。 (二)对不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不予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三)县外医疗机构对未出示转诊转院证明的参合人员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其首先到县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开具转诊转院证明,无转诊转院证明的将降低10%报销。参合人员仍

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规定图文稿

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 规定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规定: 1、二、三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可以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2、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必须转往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得转往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3、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到自已选定的二、三级医院及定点中医及专科医院就诊,不需要办理转诊。参保人员如发生以下情况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1)因病情需要转往参保人员未选定的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参保人员在我院住院期间病情需要转往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连续住院时(不另收起付线)。 4、转诊时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填写全市统一的《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核准后方可办理转诊手续。 5、《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由转诊医生逐项填写齐全,一式两联。 6、海淀区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除需在转诊医院盖章后,同时应到海淀区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核准后方可到接诊医院就诊。(在海淀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的医疗费用采取记帐方式,不能发生现金) 7、对于外院转来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管理的各项规定,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住院费用结算单”。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二、公费医疗转诊转院规定: 1、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因我院条件限制,需转往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就诊时,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全市统一的《北京市公费医疗转诊单》,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核准后方可就诊。

2、《北京市公费医疗转诊单》一式三联。其中A联、B联由转诊医生逐项填写清楚,C联由接诊医院填写。 3、对于外院转来的公费医疗人员严格按照公费医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使用“北京市公费医疗专用处方”、“住院费用结算单”,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4、急诊转诊:对符合急诊范围并有治疗需要的患者,我院给予办理急诊转诊证明,应注明转诊目地、转诊期限及转往医院名称、经治医生签字,盖公费医疗转章后生效。

转院申请书样本格式(精选多篇)

转院申请书格式(精选多篇) 第一篇:转院申请书 转院申请书 姓名:xxx学号:xxxx出生日期:19xx/xx/xx 所在院系:文学院专业:汉语言文学班级:xx/xx 本人申请转入: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xx级学习 原因如下: 进入文学院以来,我感受到了院领导、老师们的亲切关怀,体会到了学长、学姐们的热情帮助,文学院的每一个人都感受到了温暖的气息。经过了一个多学期的学习,我对文学院更加了解。经过一番思考之后,我还是觉得汉语言文学专业不适合我。高考填志愿的时候,我并没有选择文学院,因为当时我就觉得汉语言文学专业不适合我,但后来我被调剂到了文学院。关于文学方面的书籍我也看了一些,但始终无法对其感兴趣。我觉得如果作为专业可课学习,始终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在平常,我更喜欢研究经济、管理方面的一些书籍。在课余时间,甚至在一些课堂上,我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研究这些书籍上,这种情况必然会影响我在文学院的学习。有时候,同学们在谈论有关文学方面的东西,我觉得很羡慕他们现在能学习并享受着文学给他们带来的乐趣,自己却很无奈。我想,我用现在或是将来花在对文学兴趣的培养上的时间去学习感兴趣的学科,是能够学得更加快

乐,更加优秀。所以,我觉得在工商管理学院的学习会更加适合我。因为在工商管理学院的学习能够很好地和我的兴趣和志向结合起来,我想我一定能够出色地学习好知识。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大变革时期,民族企业纷纷发展壮大,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但大多数民族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组织模式还不够完善,使得企业的核心要素--人力资源,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这严重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我国目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性人才还比较缺乏,急需一大批人力资源管理人才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作为有理想的、有抱负的青年,在这大变革的时代,自己应该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个大企业的ceo,创造中国的一个世界名牌,走向世界,成就又一个世界五百强的神话。 我生长在东南沿海的xx,近几年来xx的发展非常迅速,各种企业蓬勃发展。但企业传统的模式,仍无太大变化,企业经营者的综合素质普遍不高。特别是在企业的管理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很多企业仍没有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因此家乡特别需要管理方面的人才,使家乡能够取得更大的发展。 家里人以及一些亲戚朋友都是经商的,我从小耳濡目染,对经商充满兴趣。同时,家里人和亲戚朋友都希望我学习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由于高考发挥不是很理想,我父亲本打算让我复读一年。但在我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 转诊是医疗预防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将本单位诊疗的病人转到另一个医疗预防机构诊疗或处理的一种制度。那么你知道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怎么写的吗?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篇1 双向转诊证明 (存根) 编号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 年龄___ 门诊号________住院号 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转往医疗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费别 (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农合、自费、其他) 目前诊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病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原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医生签名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篇2 各定点医院,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规范参保人的就医行为,杜绝冒名住院等

欺诈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根据《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花府[20xx]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参保人的转院转诊事项规定如下: 一、所有转院转诊原则上转往上一级的定点(指定)医院,并按规定在首诊医院办理转院转诊审批手续,每次转院转诊申请自批准之日起二天内有效。转出医院主诊医生应如实书写病历、开具诊断证明书,并如实填写日期。 二、所有转院转诊必须转往区内定点医院或花都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简称区医保中心)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每次住院都必须办理转院手续,否则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三、需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应按规定先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相关的资料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申请,经区医保中心审批同意后,参保人在选定的医院内就医的,才可享受相应的待遇。门诊特定项目审批与转诊在本医保年度内有效,新医保年度需重新办理审批。 四、因病情需要,在区内医院门诊就医时直接转广州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并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本表一式二份,区内转出医院保存一份,月结时由转出医院送医保中心,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本表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一并交医保中心。同时,转出医院要做好书面登记备案工作,并报知区医保中心。参保病人或亲属要在转院后的2个工作日内持《申请表》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备案。

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异地就医备案审批 一、转诊转院 因本市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患者,需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当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附件1)主治医师以上填写《日照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转诊转院审批表》(以下简称《转诊转院审批表》),经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社所,下同)备案审批。病情危急的,可以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审批表》先行转诊转院,自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补办备案手续。 二、急诊住院 参保人员因公出差、探亲或准假外出时,因急、危重病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的,须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急诊住院备案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住院 已办理异地安置审批手续的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和长期居外工作人员,在居住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应在入院3日内通知参保单位,单位在其入院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证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住院备案手续。转居住地以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单位需持个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备案自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之日起,有效时限为60天。在转诊有效期内因各种原因转入医疗机构不能收住院的,可在转入地选择一家我市协议医院或当地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亦可到转入地以外的我市协议医院或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住院后即时告知参保单位,由单位在入院3日内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书面办理转诊医院变更备案手续。 已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在转入医院手术治疗后需复查的,可由参保单位出具复诊证明,提供当时手术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器官移植患者和癌症放化疗患者需短期内多次复诊的,可办理一次性复诊备案手续,有效期为180天。

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

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 一、转诊转院原则:患者自愿、保证安全原则;分级诊治原则;专科特色原则;资源共享原则;连续治疗管理原则。 二、转诊转院条件: (一)转入条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受诊疗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疾病诊治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其它原因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患者,或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手术愈合后需长期康复的患者;需长期护理和照护的老年患者;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和挂钩合作单位后续治疗或康复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患者。 (三)上转条件:我院难以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因受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自愿要求转市级医院的病例。 三、转诊转院程序和医保待遇

(一)转入程序和待遇:患者持下级医院开具的《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转院转诊证明》或《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内非参保地三级医院就医申请表》到所在地医保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后(72小时内),持初始病历检查资料和相关手续到我院医保办登记盖章后到入院处以“转入”方式办理入网登记手续;患者在24小时内办理转入登记,只补足三级医院起付线标准费用,不再扣取起付费;出院时持《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转院转诊证明》或《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内非参保地三级医院就医申请表》、出院证到医保办审核和结算。未按规定在72小时内到当地医保管理就够办理转诊转院申报审批手续的(职工医保到当地医保中心审批,居民医保到当地社保所审批或电话告知),其住院起付线提高5%,同时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职工和居民医保病人在市内二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住院由本人自助选择,不受转诊转院限制。 (二)下转程序和待遇:患者病情稳定后需转往下级医院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在本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前提下,由主管医生开具《双向转诊联系单(下)》,并做好转回登记,详细填写患者治疗情况和注意事项,经科主任签字后,交医保办盖章送对外医疗办预约基层医疗机构,然后转回继续康复治疗,主管医生对下转患者3天内电话回访病情和给予指导;患者出院时以“转院”方式办理审核结算和结账手续,患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篇1 双向转诊证明(存根) 编号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 年龄___ 门诊号________住院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转往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费别(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农合、自费、其他) 目前诊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病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医生签名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篇2 各定点医院,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规范参保人的就医行为,杜绝冒名住院等欺诈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根据《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花府[2006]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参保人的转院转诊事项规定如下: 一、所有转院转诊原则上转往上一级的定点(指定)医院,并按规定在首诊医院办理转院转诊审批手续,每次转院转诊申请自批准之日起二天内有效。转出医院主诊医生应如实书写病历、开具诊断证明书,并如实填写日期。 二、所有转院转诊必须转往区内定点医院或花都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简称区医保中心)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每次住院都必须办理转院手续,否则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三、需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应按规定先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相关的资料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申请,经区医保中心审批同意后,参保人在选定的医院内就医的,才可享受相应的待遇。门诊特定项目审批与转诊在本医保年度内有效,新医保年度需重新办理审批。 四、因病情需要,在区内医院门诊就医时直接转广州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并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本表一式二份,区内转出医院保存一份,月结时由转出医院送医保中心,另一份由

(推荐)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一、转诊指征 (一)上转指征 根据患者病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将下列情形的病例及时转至二级及以上医院(含专科、中医、中西结合等医院)和妇幼保健院。 1、涉及医疗服务内容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 2、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具备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或手术资质的; 3、重大伤亡事件中伤情较重、急性中毒者症状较重及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病情属本医疗机构难以控制和无能力处理的; 4、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3次以上(含3次)仍不能明确诊断,需要进一步诊治的; 5、病情复杂,医疗风险大、难以判断预后的;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治疗的; 7、其它情况。 (二)下转指征 有下列情形的患者在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后,二级及以上医院(含专科、中医、中西结合等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可将其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治疗或管理: 1、普通常见病、多发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诊治的; 2、诊断明确的患者,处理后病情稳定,已无需继续住院但需长期管理的;

3、各类手术后病情稳定,仅需康复医疗或定期复诊的; 4、各种疾病晚期仅需保守、支持、姑息治疗的; 5、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二、双向转诊基本原则 双向转诊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级医疗原则 为合理利用医疗基层医院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常见病、多发病主要基层医院诊疗,疑难危重疾病则根据病情实施逐级转诊;经上级医院诊断明确、治疗后病情稳定、进入恢复期、符合下转指征的病例,则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康复、护理支持与管理。 基层医院作为一定区域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应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转诊服务;连队卫生室,在基层医院的指导和管理下,应积极参与下转病人的治疗服务工作。 (二)就近转诊原则 根据医疗机构区域布局,应按方便、及时、快捷的原则就近转诊,有特殊约定转诊关系的除外。 (三)自主选择原则 首诊医疗机构引导转诊时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认真介绍可转往的医院,最终由患者自主选择是否转诊及转往的医院。 (四)逐级上转原则 患者因病情需要上转,除非特殊原因,原则上应转往本医疗机构之上级医院,实施逐级转诊。 三、转诊程序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 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诊转院: 1、由于我院当前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不能确诊或治疗条件有限的患者; 2、不属于我院诊疗范围的患者; 3、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者。 二、符合转诊转院的病例原则上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内三级医院。 三、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患者,由门诊医生提出,需经上级医师(专业组长/专科医师)或科主任亲自会诊查看;确定需转诊转院的住院病例,由主管医师提出,应请示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应亲自会诊查看患者,必要时组织科内讨论或科间会诊讨论,科主任确认转诊转院后,由主管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申请到医务科审核,经分管院长或总值班同意批准后,方可给予办理《双向转诊单》盖章手续。急诊转院也应电话报告,过后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主管医生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患者转出前,应及时完成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 五、转院前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的病情沟通及说明转院途中的风 险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转院患者应按出院办好相关手续,医务人员应协助办理有关转院手续。 七、确诊或高度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科(院)治疗。

八、因各种原因,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沟通记录表》中写明“要求自动转院,自愿承担转院风险,后果自负”字样并签名。 九、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的,将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 十、转市外上级医院,不填写《双向转诊单》,但需填写《宜宾市医疗保险转院申报审批表》。 十一、患者转送:首先征求患者及其家属意见,原则上由上级医院医务人员接诊;如病情需要紧急转送,也可以在缴纳救护车费和出诊费用后由本院急诊科负责安排医务人员护送,医生由转诊科室负责,途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且需与对方医院取得联系,到达后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患者病情交接手续。 十二、在医院现有条件许可下,非患者家属自动转院的,不得随意转诊转院患者,对违反上述流程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县内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运行半月来,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步骤不一致、操作方法不统一、转诊(转院)要求口径不一致等问题,为保证转诊(转院)管理办法的顺利运行,现就若干问题具体处理通知如下:一、凡因急诊急救直接到市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在办理转诊转院补办审批手续时,其提供的市级医疗机构急诊诊断证明上除须注明有“急诊入院”或“危重入院”及简要危急重病情情况描述外,还须提供入住就诊医院的“首次病程记录”和“长期医嘱单”的复印件各一份。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参合患者因急症由xx市医疗急救中心统一委派“120”救护车接送到市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在入院后一周内凭“120”急救处置病历复印件和急诊入院诊断证明到县合医中心补办转诊(转院)审批表。 二、各乡镇定点医院(卫生院)非紧急原因不得直接将“非危急重”患者转入市定点三级医院。否则,患者因此产生的补偿费用差额由转

诊医院承担。 三、参合患者因个体差异原因要求采用微创手术治疗方式的,如转诊医院和其他县级医院又不能开展的,可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到县人民医院进行微创手术治疗,首诊医院应予同意办理。 四、外出到xx市城区临时居住、务工、读书、探亲的参合农民因罹患非危急重疾病直接到市级定点医院就诊的,符合新农合补偿范围的,不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可在出院后三个月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务工单位证明、村委或社区居委会证明、个体经商的工商所证明等相关证明)和就诊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住院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等补偿所需资料到户籍所在乡镇合医办办理补偿报销,其报销标准为起付线500元、补偿比例65%。不能提供相关临时居住(暂住)证明的,其补偿标准按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45%执行。 五、参合患者如罹患新生儿科(指自脐带结扎至生后满28天为新生儿)、精神科、骨科、恶性肿瘤四个专科疾病,可直接到县级专科医院或设有专门科室的县级医疗机构(二乙及以上)治疗。如因病情危重需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上述县级医疗机构首诊医师(科室)可按程序直接办理专科内病人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转诊(转院)手续,但不能越科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如县骨科医院收治的骨伤科病人可以直接办理转市三级医疗机构的转诊(转院)手续;但其收治的儿科病人则不能直接转市三级医疗机构,仍需按程序转入县人民医院)。但“危急重” 新生儿科病人除外。

天津医保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天津医保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订)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2.《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49号,2012年)第六条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保险费征缴、个人权益记录、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3.《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10号)第十三条参保人员应优先选择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确因病情需要转往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到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鉴诊并办理转外就医手续。由副高级以上医师出具转诊转院意见,经科室主任核准后,由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将相关信息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向医保经办机构报送,并为参保人员打印办理结果。第十五条异地居住就医人员因病情需要跨省转诊转院的,由其选定的最高级别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转院意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外就医手续。 【服务对象】 申请人按规定在本市参保,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后即可申报。 【办理渠道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本市医疗机构住院后,经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医师诊断,确因诊疗需要转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由转诊转院责任医院联网办理转外就医登记;

参保人在本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经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医师诊断,确因诊疗需要转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参保人持《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登记表》原件(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出具),到医保分中心办理; 异地就医登记人员在选定的最高级别医疗机构就医,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住院治疗的,参保人持转诊材料原件(从医疗机构取得),到参保地所属医保分中心办理。 参保人可以使用互联网登录天津政务网,在“网上办事大厅”向参保分中心提供申请材料,经分中心回复审核意见后,再携相应材料到参保分中心办理。 【受理单位】 1、联网办理:参保人在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住院后转异地住院,在医院联网办理; 2、分中心办理:参保人在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门诊转往异地住院,在全市各医保分中心办理。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代办人办理时提供); 除上述材料外,相应人群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由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门诊转异地住院的,提供《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登记表》原件(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出具) ②由异地就医登记人员选定的最高级别医疗机构转住院的,提供转诊材料原件(从医疗机构取得) 【受理条件】

医院转诊转院证明书

关于规范转院转诊管理的通知 花劳[2007]22号 各定点医院,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规范参保人的就医行为,杜绝冒名住院等欺诈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根据《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花府[2006]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参保人的转院转诊事项规定如下: 一、所有转院转诊原则上转往上一级的定点(指定)医院,并按规定在首诊医院办理转院转诊审批手续,每次转院转诊申请自批准之日起二天内有效。转出医院主诊医生应如实书写病历、开具诊断证明书,并如实填写日期。 二、所有转院转诊必须转往区内定点医院或花都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简称区医保中心)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每次住院都必须办理转院手续,否则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三、需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应按规定先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相关的资料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申请,经区医保中心审批同意后,参保人在选定的医院内就医的,才可享受相应的待遇。门诊特定项目审批与转诊在本医保年度内有效,新医保年度需重新办理审批。 四、因病情需要,在区内医院门诊就医时直接转广州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并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本表一式二份,区内转出医院保存一份,月结时由转出医院送医保中心,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本表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一并交医保中心。同时,转出医院要做好书面登记备案工作,并报知区医保中心。参保病人或亲属要在转院后的2个工作日内持《申请表》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备案。 五、因病情需要,区内转院的或区内住院转往广州指定医院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需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并在医保信息系统录入备案。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转出医院随月结报表送区医保中心(此份不需转入医院盖章),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交医保中心。 六、参保人凡未经区内就医的定点医院同意而自行转院或直接到我区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人或其亲属应在参保病人入院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医保卡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办理《自行前往广州指定医院住院登记表》。出院前及时出示该表给所住医院的主诊医生核对身份,并填写住院日期、诊断及签名,由该院住院部盖章。报销医疗费用时,需携带该表及相关报销资料,但统筹基金各段支付比例仍按规定减少35%。非急危重抢救的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自行前往广州指定定点医院住院登记表》的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医院转诊证明

XXX医院转诊证明(存根)编号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 年龄______岁科室:__________ 住院号_________ 患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转往医疗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入院日期:20 年月日转院日期:20 年月日报账费别: (城镇职工保险、城镇居民保险、新农合、自费、商业保险、其他) 报账属地: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 目前诊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诊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科主任签名:_____________经治医生签名:____________20 年月日 -――――――――――――――――――――――――――――――――― XXX医院转诊证明编号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 年龄______岁科室:__________ 住院号_________ 患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转往医疗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入院日期:20 年月日转院日期:20 年月日目前诊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诊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科主任签名:_____________经治医生签名:____________20 年月日

2019年医院转诊转院证明书

医院转诊转院证明书 医院转诊转院证明书怎么写呢?要什么格式规范呢?下面整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医院转诊转院证明书【1】 各定点医院,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规范参保人的就医行为,杜绝冒名住院等欺诈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根据《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花府[20XX]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参保人的转院转诊事项规定如下: 一、所有转院转诊原则上转往上一级的定点(指定)医院,并按规定在首诊医院办理转院转诊审批手续,每次转院转诊申请自批准之日起二天内有效。转出医院主诊医生应如实书写病历、开具诊断证明书,并如实填写日期。 二、所有转院转诊必须转往区内定点医院或花都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简称区医保中心)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每次住院都必须办理转院手续,否则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三、需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应按规定先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相关的资料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申请,经区医保中心审批同意后,参保人在选定的医院内就医的,才可享受相应的待遇。 门诊特定项目审批与转诊在本医保年度内有效,新医保年度需重新办理审批。

四、因病情需要,在区内医院门诊就医时直接转广州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并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本表一式二份,区内转出医院保存一份,月结时由转出医院送医保中心,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本表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一并交医保中心。同时,转出医院要做好书面登记备案工作,并报知区医保中心。参保病人或亲属要在转院后的2个工作日内持《申请表》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备案。 五、因病情需要,区内转院的或区内住院转往广州指定医院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需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并在医保信息系统录入备案。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转出医院随月结报表送区医保中心(此份不需转入医院盖章),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交医保中心。 六、参保人凡未经区内就医的定点医院同意而自行转院或直接到我区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人或其亲属应在参保病人入院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医保卡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 办理《自行前往广州指定医院住院登记表》。出院前及时出示该表给所住医院的主诊医生核对身份,并填写住院日期、诊断及签名,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转诊证明怎么开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转诊证明怎么开 转诊是医疗预防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将本单位诊疗的病人转到另一个医疗预防机构诊疗或处理的一种制度。那么你知道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怎么写的吗?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篇1 双向转诊证明编号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 年龄___ 门诊号________住院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转往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费别目前诊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病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医生签名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篇2 各定点医院,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规范参保人的就医行为,杜绝冒名住院等欺诈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根据《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参保人的转院转诊事项规定如下: 一、所有转院转诊原则上转往上一级的定点医院,并按规定在首诊医院办理转院转诊审批手续,每次转院转诊申请自批准之日起二天内有效。转出医院主诊医生应如实书写病历、开具诊断证明书,并如实填写日期。 二、所有转院转诊必须转往区内定点医院或花都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每次住院都必须办理转院手续,否则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三、需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应按规定先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相关的资料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申请,经区医保中心审批同意后,参保人在选定的医院内就医的,才可享受相应的待遇。门诊特定项目审批与转诊在本医保年度内有效,新医保年度需重新办理审批。 四、因病情需要,在区内医院门诊就医时直接转广州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并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本表一式二份,区内转出医院保存一份,月结时由转出医院送医保中心,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本表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一并交医保中心。同时,转出医院要做好书面登记备案工作,并报知区医保中心。参保病人或亲属要在转院后的2个工作日内持《申请表》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备案。 五、因病情需要,区内转院的或区内住院转往广州指定医院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需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并在医保信息系统录入备案。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转出医院随月结报表送区医保中心,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交医保中心。 六、参保人凡未经区内就医的定点医院同意而自行转院或直接到我区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人或其亲属应在参保病人入院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医保卡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办理《自行前往广州指定医院住院登记表》。出院前及时出示该表给所住医院的主诊医生核对身份,并填写住院日期、诊断及签名,由该院住院部盖章。报销医疗费用时,需携带该表及相关报销资料,但统筹基金各段支付比例仍按规定减少35%。非急危重抢救的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自行前往广州指定定点医院住院登

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规定完整版

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 规定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规定: 1、二、三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可以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2、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必须转往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得转往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3、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到自已选定的二、三级医院及定点中医及专科医院就诊,不需要办理转诊。参保人员如发生以下情况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1)因病情需要转往参保人员未选定的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参保人员在我院住院期间病情需要转往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连续住院时(不另收起付线)。 4、转诊时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填写全市统一的《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核准后方可办理转诊手续。 5、《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由转诊医生逐项填写齐全,一式两联。 6、海淀区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除需在转诊医院盖章后,同时应到海淀区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核准后方可到接诊医院就诊。(在海淀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的医疗费用采取记帐方式,不能发生现金) 7、对于外院转来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管理的各项规定,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住院费用结算单”。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二、公费医疗转诊转院规定: 1、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因我院条件限制,需转往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就诊时,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全市统一的《北京市公费医疗转诊单》,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核准后方可就诊。 2、《北京市公费医疗转诊单》一式三联。其中A联、B联由转诊医生逐项填写清楚,C联由接诊医院填写。 3、对于外院转来的公费医疗人员严格按照公费医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使用“北京市公费医疗专用处方”、“住院费用结算单”,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4、急诊转诊:对符合急诊范围并有治疗需要的患者,我院给予办理急诊转诊证明,应注明转诊目地、转诊期限及转往医院名称、经治医生签字,盖公费医疗转章后生效。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转诊证明怎么开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转诊证明怎么开 转诊是医疗预防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将本单位诊疗的病人转到另一个医疗预防机构诊疗或处理的一种制度。那么你知道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怎么写的吗?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转 诊证明书格式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篇1 双向转诊证明编号 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年龄—门诊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院号 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转往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费别目前诊断: 目前病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原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医生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 ----- 转诊证明书格式范文篇2 各定点医院,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规范参保人的就医行为,杜绝冒名住院等欺诈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根据《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参保人的转院转诊事 项规定如下: 一、所有转院转诊原则上转往上一级的定点医院,并按规定在首诊医院办理转院转诊审 批手续,每次转院转诊申请自批准之日起二天内有效。转出医院主诊医生应如实书写病历、 开具诊断证明书,并如实填写日期。 二、所有转院转诊必须转往区内定点医院或花都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指定的广州市 15间指定医院。每次住院都必须办理转院手续,否则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三、需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应按规定先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相关的资料办理门诊特 定项目申请,经区医保中心审批同意后,参保人在选定的医院内就医的,才可享受相应的待 遇。门诊特定项目审批与转诊在本医保年度内有效,新医保年度需重新办理审批。 四、因病情需要,在区内医院门诊就医时直接转广州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并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 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本表一式二份,区内转出医院保存一份,月结时由转出医院送医保中心,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本表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一并交 医保中心。同时,转出医院要做好书面登记备案工作,并报知区医保中心。参保病人或亲属 要在转院后的2个工作日内持《申请表》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备案。 五、因病情需要,区内转院的或区内住院转往广州指定医院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 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需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 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并在医保信息系统录入备案。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转出医院随月结报表送区医保中心,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 其它资料交医保中心。 六、参保人凡未经区内就医的定点医院同意而自行转院或直接到我区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人或其亲属应在参保病人入院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参保人身份 证、医保卡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办理《自行前往广州指定医院住院登记表》。出院前及 时出示该表给所住医院的主诊医生核对身份,并填写住院日期、诊断及签名,由该院住院部 盖章。报销医疗费用时,需携带该表及相关报销资料,但统筹基金各段支付比例仍按规定减少35%。非急危重抢救的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自行前往广州指定定点医院住院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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